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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五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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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国 以 来 重要文献选编 第໴册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编 中央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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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一切为了实现国家的总路线………………………………… (1) ——一九五四年元旦献辞 (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人民日报》社论)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 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 的报告》的指示…………………………………………… (8) (一九五四年一月八日) 中共中央对中央文化部党组《关于目前 文化艺术工作状况和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 的批示……………………………………………………… (16) (一九五四年一月八日) 财政工作的六条方针…………………………………邓小平(34) (一九五四年一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转发山东分局《关于全省地方 国营工业会议情况的报告》给各级党委 的指示……………………………………………………… (39) (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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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总结……………… 彭德怀(43) (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 进一步开展劳动竞赛的指示……………………………… (56) (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七日中华全国 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 萧 华(62) (一九五四年一月)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与充实各级计划机构的指示 ………… (97) (一九五四年二月一日) 为增强党的团结而斗争 …………………………… 刘少奇(102) (一九五四年二月六日) 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 (109) (一九五四年二月十日中国共产党第 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根据 毛泽东同志的建议一致通过的决议) 中共中央转发天津市委《关于公私合营 工厂利润分配和建立与健全董事会的报告》 的指示 …………………………………………………… (114) (一九五四年三月三日) 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关于县、市以上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时安排民主人士和 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组织问题的补充意见》…………………………………… (123) (一九五四年三月三日) 中共中央批准中财委(资)《关于一九五四年 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暨中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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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3 委(资)《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 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 企业的意见》 …………………………………………… (128) (一九五四年三月四日) 中共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目前科学院 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给中央的 报告》的批示……………………………………………… (144) (一九五四年三月八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目前各地 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情况与问题向中央的 报告》……………………………………………………… (163) (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二日)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收缩农业生产合作社 的发展转入生产的指示…………………………………… (170) (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 的指示……………………………………………………… (173) (一九五四年四月八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二 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六月五日公布) 中共中央批转华北财委党组《关于努力活跃 初级市场、增进城乡物资交流的报告》………………… (179) (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二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总则(草案)……………… (186) (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关于省、市人民 代表大会和省、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中民主 人士安排方案的意见》……………………………………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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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颁布《国营企业内部 劳动规则纲要》的决定…………………………………… (195) (一九五四年五月六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五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七月十四日公布) 附: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 ……………………… (196) (一九五四年五月六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五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七月十四日公布) 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 奖励暂行条例……………………………………………… (201) (一九五四年五月六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五 次政务会议通过) 在日内瓦会议上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发言………… 周恩来(208) (一九五四年五月十二日)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解决 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 的请示报告》的批语……………………………………… (216)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共中央关于限期建立国家粮食市场的指示……………… (220)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转发华北局《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 中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决定》……………………………… (222)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第二次 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 (227) (一九五四年六月三日) 中共中央批转《第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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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5 及高克林《关于过去检察工作的总结和今后 检察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 (239)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毛泽东(249)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四日) 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邓小平(256)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六日)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受刑事处分的 共产党员党籍问题的规定………………………………… (275)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八日) 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 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 (277)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九日中央人民政府 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合作总社党组《关于第三次 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的指示……………… (279) (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几点说明…………………… 陈 云(292) (一九五四年六月三十日)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一九五三年度国民经济计划 执行的基本情况及一九五四年度国民经济计划 中的几个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303) (一九五四年六月) 办好学校,培养干部………………………………… 邓小平(321) (一九五四年七月九日) 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 陈 云(324) (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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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以互助合作 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支援国家工业化而 奋斗 ………………………………………………… 程子华(332) ——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临时理事会工作报告 (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制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草案的说明………………………………………… 张启龙(355) (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366) (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 农业生产合作社如何逐渐社会主义化问题 复东北局电………………………………………………… (374) (一九五四年八月十日) 贯彻重点建设城市的方针…………………………………… (379) (一九五四年八月十一日《人民日报》社论)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林业部党组《关于解决森林 资源不足问题的请示报告》给各地的指示……………… (383) (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 (389)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日政务院第二百 二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 和计划供应的命令………………………………………… (394) (一九五四年九月九日政务院第二百 二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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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7 的命令……………………………………………………… (397) (一九五四年九月九日政务院第二百 二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 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毛泽东(399)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刘少奇(401)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彭 真(444)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49)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 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468)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 二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475)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 二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命 令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478)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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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二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命 令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487)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 二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命 令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492)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 二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命 令公布) 政府工作报告………………………………………… 周恩来(503)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于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陈 云(538)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进中等专业教育的 决定………………………………………………………… (547)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 毛泽东(554)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六日) 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关于过去几 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 (556) (一九五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关于全国人口调查 登记结果的公报…………………………………………… (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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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9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作好编制地方经济五年 计划纲要的工作的指示…………………………………… (592)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政协章程和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名单问题…………………………………………… 周恩来(595)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四日) 中共中央关于轮训全党高、中级干部和调整 党校的计划………………………………………………… (600)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606)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国人民政治 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通过) 提倡节育……………………………………………… 刘少奇(613)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实行三大制度和军事训练问题………………… 彭德怀(616)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共中央批发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全国 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 (622)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解决私营工业生产中的困难………………………… 陈 云(635)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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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切为了实现国家的总路线 ——一九五四年元旦献辞 (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人民日报》社论) 一九五四年在我国过渡时期总路线已经得到巨大胜利的情 况下来临,它无疑地将给我国五万万以上的人民带来更多更大 的胜利。这个新的年度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的第二年。 我们将更加努力为完成国家的建设计划,为实现国家过渡时期 的总路线,为进一步推进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 造的事业而奋斗。 过去的一年,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中央人民政府和 毛泽东主席的领导下团结努力,使国民经济在恢复的基础上有 了进一步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比重继续增长,全国物价稳 定,人民觉悟程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也有所改善,人民民 主专政的制度更加巩固。这些重大的成就,给我国有计划的经 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九五四年我们就要在这个基础 上,进一步贯彻国家总路线所规定的方针和具体政策,使国民 经济的各个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在发展国民经济中,我们必须努力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的 新工业,把现有的社会主义工业扩大起来,办得更好;我们必 须努力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的改造。这 两方面的任务必须紧密联系在一起。好比一只鸟,它要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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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主体,这就是发展社会主义的工业;它又要有一双翅膀,这就 是对农业、手工业的改造和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要过渡到 社会主义,没有主体当然不行,没有翅膀也不行。我们必须 使这两个方面的任务在一九五四年都有新的成就。虽然,我 们懂得,要过渡到社会主义必须经过很长的时间,我们要逐 年逐月地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去,才能达到目的。我国从去年开 始了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后,成绩很大,广大人民对于国家总路 线的认识更加明确,更加具体,大家都觉得有了“奔头”,这 种政治觉悟的提高,使我们今天来迎接一九五四年的任务时更 有信心。 我们在一九五四年要完成的任务是巨大的。这任务是一定 能够完成的。以一九五三年的成绩来做比较,我们就可以相信 今年一定比去年更强。 去年国家在基本建设方面的投资约占全部财政支出的三 分之一,重要的建设项目有一百三十个,其中包括最近已经开 工生产的我国第一个完全自动化的鞍山无缝钢管厂、大型轧钢 厂和七号炼铁炉。九条新的铁路和五千多公里的公路也已经施 工。今年国家将进一步集中力量进行重工业的建设和铁路的建 设,有比去年更多的基本建设项目列入了一九五四年的年度计 划。这些建设是对我国工业化起决定作用的,是保证我国经济 独立和国防安全、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领导作用、使 我国经济不断上升并使人民生活逐步提高的基础。我们必须 按照国家的计划,保证这些基本建设工作的完成。 由于基本建设的迅速发展,今年将有近七十个新建和扩建 完成了的工厂、矿山投入生产。其中包括有煤矿、发电厂、油 矿、钢铁厂、有色金属矿、机器厂、纺织厂、造纸厂等等。这 些工厂矿山的投入生产,就有可能使工业生产进一步提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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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实现国家的总路线 3 一步满足国家建设和人民群众在生产上、生活上的需要。据初 步计算,一九五三年全国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及合作社 营工业的总产值,预计可以完成国家计划的百分之一百零四, 比一九五二年的工业总产值约增长百分之三十以上;在这个基 础上,我们还必须使一九五四年的工业总产值,比一九五三年 继续增长百分之十七左右。为了进一步达到工业增产的目的, 我们还必须充分发挥国营工业和地方国营工业的设备效能,有 步骤地调整旧有的工业,特别是机械工业和轻工业的设备,改 进产品设计工作,增加新的品种,改进规格。要用最大努力去 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挖掘现有企业的潜在力,保证工业生产 进一步的增长。 对于工业发展的速度问题,我们必须有正确的认识。一 方面,我们要看到:增产节约运动的结果,已使各工业部门的 潜在力大大发挥出来,各部门一九五三年完成任务的数字比过 去大大提高了,我们的计划也更逐步地接近于实际了。在这个 基础上,如果要求过高,要按照原来的百分比继续增长,当然 是不适当的。但在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看到:现时我们的企 业管理水平提高了,工人熟练的程度也提高了,新的厂矿日益 加多地投入了生产,这就使工业增长的速度可以继续加强。因 此,我们要想尽一切办法,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条件,保证必 要的工业增长速度,而不应该有任何的保守思想。我们不要以 为“潜力已经挖尽”,或者想“留一手”。这种保守思想是不 利于国家、不利于人民的。根据实际的需要和可能,我国工业 的增长速度,目前应该从三个主要方面努力加强:第一,在基 本建设方面必须注意投资的效果,使新建和扩建的企业尽快投 入生产,并对那些可以扩充与改建的原有企业适当地加以扩充 与改建。第二,提高现有企业的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的生产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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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术管理;加强现有企业的技术组织措施;推广先进经验;特别 是要努力推广带有决定意义的先进经验,以便把落后的企业提 高到先进的水平,并使增产节约运动经常化起来。第三,无论 基本建设或工业生产,都应该以最大的努力来实现各方面的配 合和协作,互相帮助,互相推进,克服“一切只顾自己、万事 不求别人”的孤立观点和分散主义现象。 我们应该认识:发挥工人阶级最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 无比的毅力去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计划,这 是保证实现我们国家的建设计划、实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决定 环节。领导工业生产的部门和企业中的一切组织,从高级领导 机关到基层单位,都应该动员一切力量,计算现有企业中的潜 在力量,计算新建企业的生产能力,计算时间,计算速度,一 步一步地去争取社会主义建设在我国的胜利。同时,也只有经 过这样的努力,才能锻炼我们工人阶级自己,更有力量地去领 导广大人民为实现国家总路线而奋斗。 与工业的发展相适应,一九五四年在农业生产方面也提 出了新的要求。去年的农业生产,虽然因为部分地区受灾,没 有完成增产的计划;但是,去年我国粮食的总产量与一九五二 年相比,还是不相上下。根据国家和人民的实际需要及农业生 产方面可能的条件估计,一九五四年要求全国粮食总产量,比 一九五三年的实际总产量还要增加上百亿斤的粮食,这是可以 达到的。因为我国广大农民,受到了总路线的教育之后,对国 家经济建设的计划和社会主义的道路产生了巨大的热情,政治 觉悟进一步提高了,生产积极性也就随着提高,互助合作运动 迅速发展,这些都是促进农业增产的有利条件。一九五三年全 国组织起来的农户,已占农户总数百分之四十三;带有社会主 义萌芽性质的农业互助组已有一千万个左右,半社会主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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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实现国家的总路线 5 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已近一万五千个。这种农业生产合作社可 以成为引导农民过渡到更高级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 合作社(集体农庄)的适当形式,它在目前整个互助合作运动 中,日益显出重要的地位。根据全国各地的情况来看,现时的 这种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于农民的热烈要求 和自愿组织起来,在一九五四年计划发展到三万五千八百个。 这个计划是完全可能完成和超过的。我们必须努力领导农民办 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并用这个方法带动农业互助组更普遍地发 展起来。互助组是逐步引导农民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种初级 的形式,它们的发展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基础,因而 我们也必须充分注意加强对它们的领导。 除了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之外,我们还应该积极举办农村 供销合作和农村信用合作。这是农村合作社的三种形式,它们 互相分工,又互相联系和互相促进。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 社能够帮助农民群众摆脱商业剥削、粮食囤积投机和高利贷 的剥削,供应农民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为农村生产 服务,促进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发展。供销合作社还必须进 一步贯彻和农业互助组及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联系,推广彼此 之间供、产、销的结合合同。我们要通过农村合作化的这三种 形式,逐步地把农村的经济活动和国家的经济建设计划联结起 来,逐步地在生产合作的基础上改造小农经济,逐步地过渡到 社会主义。 为了实现国家的总路线,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我们还要 进行许多艰巨的工作。我们要改造私营工商业,发展国家资本 主义的经济形式。一九五三年,国营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已有相当发展。在一九五四年,我 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领导,首先是在原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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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基础上巩固已有的成绩,并根据可能和需要,继续扩展国家资 本主义经济。 为了配合国家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物质的需要,我们也必 须引导手工业走合作化的道路,以便更有效地发挥手工业在国 家经济中的作用。 为了筹集工业建设所需要的资金,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 一九五四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动员全国人民以多余的和 可能节约的资金,来支援国家的建设。 在文化教育方面,今后更要有重点地配合国家经济建设, 有计划地培养建设人材,适当地提高劳动人民的文化水平,进 一步改善工矿卫生并有步骤地注意农村卫生事业的开展。 在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我们从去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了普选运动,选举各市、县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截至去年 九月底止,全国已有三千五百多个乡镇和城市完成了选举。预 计在今年春天,全国县一级的选举即可完成,以后将召开省、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使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 制度更加完备,更有力地领导全国人民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建 设的伟大任务。 我国人民为了保卫自己祖国的建设,为了保卫世界和平, 是不惜一切力量的。我们过去坚持抗美援朝斗争,使美国侵略 者不得不在朝鲜停战协定上签字,使世界人民渴望的朝鲜停战 实现了。今天我们仍然要继续抗美援朝,直到美国接受召开政 治会议、和平解决朝鲜问题为止。在已经实现了朝鲜停战的这 一胜利的基础上,我国人民更加信心百倍地坚持以苏联为首的 和平民主阵营的和平政策,为争取以和平协商的方法解决国际 争端、缓和国际紧张局势而斗争。我们今天所已经得到的各方 面的成就,是和社会主义的苏联以及各人民民主国家对我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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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实现国家的总路线 7 友谊帮助分不开的。苏联政府给我国经济建设的长期的、全面 的巨大援助,使我国工业化的速度大大加快。我国和其他兄弟 国家正在逐步发展的经济和文化合作,也有助于我国的繁荣。 我们所获得的成就,与全世界各国广大人民争取持久和平、反 对新战争挑拨者的斗争,也是分不开的。我们必须继续加强和 巩固与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强大团结。 在一九五四年,国际和国内的一切条件,都有利于我们 的建设,有利于我们国家总路线的推行。因此,只要我们善于 利用各种有利的条件,克服一切困难,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 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毛泽东同志的指示,更加努力学会经济 工作,更加深入和更有系统地学习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富经 验,更加集中一切力量,坚持积极建设、稳步前进的方针,我 们就一定能够争取国家的总路线在一九五四年得到更大的胜 利;我们就有充分的把握能够在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 造的道路上获得更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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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人民政府 体育运动委员会党组《关于 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 报告》的指示 (一九五四年一月八日) 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市委;并中央各部、中央人民政府各 部委党组、军委总政、全国总工会、青年团中央: 中央体育运动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的报告很 好。他们对目前开展体育运动的方针和各项工作意见,中央认 为是正确的。现将这个报告发给你们参酌执行。 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增强人民体质,是党的一项重要 政治任务。特别是当前国家已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新的历 史时期,更需要人民有健康的身体,但现在人民健康状况还远 不能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为了改变这种情况,除了加强卫生 工作和逐步改善劳动、学习等条件外,开展体育运动确是一种 最积极的有效的方法。不仅如此,体育运动并且是培养人民勇 敢、坚毅、集体主义精神,和向劳动人民进行共产主义教育的 重要手段之一。当着我们国家正在为实现过渡时期总路线、总 任务而奋斗的时期,加强体育工作就有更重大的意义。 四年来,人民的体育运动已有初步开展,获得了一些成 绩,但因过去的基础太差和条件的限制,特别是由于很多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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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党组 《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的指示 9 了解体育运动的重要意义,这就使得体育运动的开展远远赶不 上客观的需要。人民的体育运动还是国家的一项新的事业,各 级党委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加强领导;协助政府配备必要的 干部;建立和充实各级体育运动委员会;根据中央体委党组所 提出的方针和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领导和推动各有关部 门共同努力,使群众性的体育运动首先在厂矿、学校、部队和 机关中切实地开展起来。各级党委应将体育工作作为宣传部门 的业务之一。青年团应该把它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在 这个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工会应具体领导厂矿、企业中的体育 工作使之得到正常的开展。军委总政治部亦应在全军中注意展 开群众性的体育运动。 此件和中央体委党组给中央的报告,可登党刊。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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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党组 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席并中央: 一、由于旧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落后,人民的 体质和健康状况一般都很不好。自全国解放以来,人民生活有 了提高,工作和学习条件逐步得到改进,加以体育运动有了一 定的开展,因而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开始有了好转。但根据各 地的反映和我们的了解,目前人民健康的不良状况,仍严重 地影响着生产、工作和学习。学生患病的很多,其中患肺病 的比数相当大。据北京大学去年五月的调查,在三千一百六十 名学生中,染有肺病的即占百分之十。在技术学校中,患神经衰 弱的几乎是带普遍性的,如长春邮电学校动力班四十六人中, 即有四十人患神经衰弱病。很多的女学生患妇女病。学生因病 休学的人数也是惊人的:东北师范大学三年来在三千三百四十七 名学生中,休学的占百分之八点一。在工人中,体质一般都较 弱,因病缺勤的很多。据重庆六十一个工厂企业单位的调查: 职工三万八千七百三十一人中,患肺结核、胃病等慢性病者达 三千二百八十六人,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八点四八。南京永利铔厂, 一九五二年一至九月因病缺勤而损失的工作日达八千七百五十一 天,等于全厂停工六天。由于工人病假多和体力差,严重地影响和 减低了生产效率。机关干部的健康状况也不好:据天津、北京、山 西各银行的材料统计,肺病患者一般占百分之十。神经衰弱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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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党组 《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的指示 11 社、银行、贸易系统员工中,患者很普遍。 产生上述健康不良的严重情况,除功课和工作任务过重, 休息太少,卫生条件不够好和历史原因外,缺乏体育锻炼,也 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 近年来,有些地区在毛主席的“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 民体质”号召下,很多学校和部分工厂、机关已积极地开展了 体育运动,并在较短期间内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北大医学院开 展了体育运动后,有的班平均每人增加体重三点五公斤。南京 市立第一中学自一九五一年开始进行有计划的体育锻炼,一年 后,学生健康状况有显著改变,全校一千三百五十九人平均每 人增加体重四磅,最重的增加十九磅,肺活量平均每人增加 一百七十六CC。上海铁路戚墅堰工厂锅炉场的风焊组,全组 二十人,因身体健康不好,请病假的很多,由于进行了体育锻 炼,病假率大大减少,去年四、五、六月份连得三次红旗,成 为光荣的模范生产小组。其他类似的例子还很多。在机关干部 中,凡能坚持作广播体操的,健康状况就有好转。 二、体育运动不仅对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有显著功效, 而且具有增强体质,使人体全面发展和充分发扬人体劳动能力 的作用,并可帮助培养人们的勇敢、坚毅、机敏、纪律性等优 良品质。在苏联,体育运动被看作是健康与力量的无穷竭的源 泉。苏联共产党中央在一九四八年关于体育运动的决议中指 出:体育运动是向劳动人民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增进人民的健 康,训练苏联人民准备劳动和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重要手段之 一。在苏联已广泛实行了“准备劳动与卫国”的体育制度。我 们国家目前很多人还不了解体育运动对增强人民体质的科学价 值和重大意义,许多干部甚至对开展体育运动采取冷淡和漠视 的态度,这种情况是必须加以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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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目前我国已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第一年,为了使人民 能更好地实现党和国家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就必须按照毛主席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指示,广泛地开展人民体 育运动,使之为人民的健康、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当前 开展体育运动的方针应当是: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使体育 运动普及和经常化。为了贯彻这一方针,要求首先在全国各厂 矿中,有准备有计划地推行劳动前后或工作间隙的体操,以增 进工人的健康,并为劳动前作准备活动和消除劳动后的疲劳, 防止和矫正由于长期局部劳动所造成的身体畸形发展的病态。 全国各机关中,应逐步推行早操或工间操,使缺乏体力活动的 机关干部每天能保证有几分钟的体操锻炼。在全国中等以上学 校学生中,有准备有计划地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 (简称“劳卫制”)的预备级,并选择其中条件最好的学校, 重点试行“劳卫制”,以便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按照一定运 动项目和标准进行经常的体育教育和锻炼,但应事先作广泛宣 传,根据自觉自愿参加的原则,逐步地加以推广。然后在这个 基础之上,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劳卫制”并施行运动员的 等级制度。全国各部队,除加强体育训练外,亦应有重点地试 行“劳卫制”。在农村中,主要应结合民兵训练,利用农闲季 节,重点试行一定运动项目的经常锻炼,另外也可一般地提倡 农民中固有的有利于增进人民健康的民族形式体育。 除以上各点外,全国各厂矿、学校、部队、机关均应在原 有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运动,并应在可能条件下 尽量增加体育场地和体育设备,定期举行运动竞赛,以鼓舞人 民爱好体育运动的兴趣。 三、为了完成上述任务,必须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1. 加强体育运动的宣传工作:由于目前广大人民对体育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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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党组 《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的指示 13 动还缺乏了解,因此首先应着重宣传体育运动对于增进人民健 康的科学价值和对于工作、学习、生产、国防的重要意义,并 通过具体的实例进行广泛的宣传。同时应注意提倡人人可行的 个人体育活动(如晨起早操深呼吸等)。今后更应着重介绍体 育运动的初级的技术指导和生理卫生知识,并大量介绍苏联体 育运动的理论和经验。在宣传工作中应加强《新体育》杂志和 体育书籍的编译出版工作,并应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台、电 影和幻灯进行对体育运动的宣传和报道。 2. 大力培养训练体育工作干部:目前全国体育工作者人数 极少,且绝大部分是学校的体育教员,他们大部未经过很好改 造,政治上较落后,业务水平也很低。而目前全国高等学校体 育系科的学生仅有一千四百余人,今年暑期体育系的毕业生约 有二百九十人,还远远赶不上体育运动开展的需要。 为了适应当前开展群众的业余体育运动的需要,各地应 有计划地开办短期体育训练班和厂矿、部队、机关体育积极分 子的训练班,以培养体育工作干部。各地可适当地利用寒暑假 学习会和业余研究会的方式组织在职体育工作者的业余学习, 以便提高政治思想水平与业务知识。为了集中师资训练体育干 部,应逐步调整各高等学校附设的体育系科,在各大区逐步成 立体育学院,中央体育学院应多聘请几位苏联体育运动专家以 加强体育教学工作。 3. 开展各厂矿、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的运动竞赛。运动 竞赛是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重要方式之 一。今后以利用星期日及业余时间开展基层单位的竞赛为主, 多举行工厂、学校内部的(如车间与车间、班与班)、工厂与 工厂、学校与学校、机关与机关之间的竞赛和全市的各单项运 动联赛,这样既不误工作,又可使运动深入广大群众。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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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运动会亦应充分利用假期,以减少误工误课现象。像今年七月 北京市府直属机关运动大会就是利用两个星期日举行的,各机 关内部的运动会也都是利用星期日和业余时间进行的,这样做 就使参加的人很广泛又不误工作,而经过这次运动会的推动, 使各机关的体育运动有了很大开展。在各种运动竞赛中,要提 倡革命的竞赛精神,反对锦标主义,因为锦标主义是与体育运 动的目的不相容的。同时在运动竞赛活动中,要大胆培养学 校、部队、厂矿中的体育积极分子作裁判人员,以应目前开展 基层竞赛活动的需要和解决体育教员担任社会工作过多而影响 教学工作的情况。 4. 注意运动员的训练工作。旧中国的体育运动基础很薄 弱,而现在我国的运动成绩虽然稍有提高,但离国际水平很 远,因此,在历次国际体育活动中皆形成我国体育运动水平与 我国家地位不相称的情形。目前一方面由部队和地方分别集中 训练一批运动员,另外选送一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运动员去苏 联和匈牙利学习是有必要的。但在训练运动员的工作中必须明 确:迅速提高我国在国际体育活动中的地位,应与我国人民体 育运动的加强相适应;同时,这些受过训练的运动员应在国内 成为体育运动的宣传员,组织员,指导员,通过他们到各地进 行巡回表演,以推动各地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各地的 运动水平。 5. 着手研究和整理民族形式体育。我国的民族形式体育如 武术等,是我国优秀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是几千年来我国发动 人民锻炼体魄的良好方式。民族形式体育的项目极为丰富,其 中有许多是对强身有益的体育形式,中央体委拟设专门机构着 手研究和整理,以便正确地推广和提倡。 四、为了保证体育运动的开展,必须加强领导工作。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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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党组 《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的指示 15 立各级体育运动委员会,配备一定数量干部之外,建议全国总 工会及各市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设立体育工作机构或专职干部, 厂矿企业单位可在工会基层工作委员会下设体育运动委员会, 以加强对职工体育运动的领导。建议青年团积极倡导体育运 动,加强各级军事体育部工作。此外,省市以上教育部门应健 全体育处(科),以加强学校体育的管理。 在开展体育运动中,各级体育运动委员会必须在各级党委 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青年团,并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使体 育运动紧密地结合并服务于当前的中心任务,避免妨害中心任 务,孤立地进行体育工作的倾向。并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 条件,订出合理可行的计划,稳步前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 动是当前体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各级体委必须深入基层,培养 典型,总结经验,以便推动体育运动的开展;同时应加强对体 育工作者及运动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批判体育工作脱离政治的 倾向。 以上报告,是否有当,请予批示。 中央体育运动委员会党组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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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中共中央对中央文化部党组 《关于目前文化艺术工作状况和 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的批示 (一九五四年一月八日) 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委并中央和军委各部,中央人民政 府各党组,全国总工会,妇联党组,团中央: 中央批准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党组《关于目前文化艺术工 作状况和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他们对过去工作的检讨和对 今后工作的意见是正确的。中央认为: (一)随着我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文化要 求已在不断增长,今后通过文学艺术形式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 与社会主义教育的任务,将日益重要,必须认真地改进并加强 对文化艺术事业的领导。文化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积极地发展适 合群众需要的新的文学艺术和电影的创作,同时对民间原有的 各种艺术和文化娱乐形式应广泛地、正确地加以发掘、利用、 改革和发展。电影是一种最群众化的、有力量的艺术形式,中 央文化部和中国作家协会必须采取适当办法动员和组织作家从 事电影文学剧本的创作,保证每年出产大故事片十二部至十五 部,并争取超过,逐步做到年产二十四部。此外,并应制作适 合农村的较短的通俗故事片。纪录片应继续发展并提高质量。 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军委总政治部、工会、妇联、青年团等 团体应利用电影作为宣传本部门工作的有效工具,在电影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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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央文化部党组 《关于目前文化艺术工作状况和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的批示 17 片和纪录片的选题和制作上予以充分的协助。其次,应努力发 展各类舞台剧本,改进表演艺术,一方面改编和创作戏曲剧 本,用新观点表现历史传说题材,同时适当地运用适宜于表现 现代生活的某些戏曲形式表现现代题材,另一方面努力创作话 剧剧本,使戏剧能真实地表现我国人民生活与斗争的极其丰富 的内容,创造各种英雄人物的形象,以教育和鼓舞人民群众, 推进国家建设事业。各级党委宣传部和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抓 紧对文艺创作(包括文学、戏剧、电影、美术、音乐等)的领 导,引导作家按照为工农兵服务的政治方向和社会主义现实主 义的创作原则前进,鼓励他们好好学习,深入实际生活,努力 艺术实践。在他们进行创作活动的过程中,应耐心地、分别地 给以必要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使能有良好的成就。总之,必须 切实克服在领导创作上的简单行政方式和粗暴态度。 (二)文化事业所包括的范围和联系的群众十分广泛, 必须加强文化事业发展的计划性,克服盲目性,并加强对每一 事业的管理。在计划或部署工作时,必须注意各地区发展的不 平衡性,必须根据群众需要和自愿的原则,采取有步骤、有重 点的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进行。摊子不宜摆得太大太多, 以便集中力量办好几件主要的事业。有些摊子,例如文化站, 发展太多,可在经过认真整顿之后,适当地加以收缩。电影放 映队的发展应以首先满足工矿区,其次再满足农村为原则。随 着放映单位的发展,必须加强和健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对电影 放映事业的管理。电影工业应即着手建立,做到第一个五年计 划内能实行全部机器洗印,放映机全部自给,并在第二个五年 计划开始时能自造胶片并自制彩色影片。国营剧团应着重提高 演出质量与改善经营状况,使之真正能起示范作用。对于一般 私营剧团,除条件成熟者外,各地不应性急地、勉强地改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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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营,但尤其不应放任不管,而应多采私营公助方式,对其加强 经常的领导和管理。 (三)正确地使用、选拔和培养文化艺术人材是一极重要 而又细致的工作。对艺术干部应一方面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理 论和党的政策的教育,另一方面应加强其艺术实践,使马列主 义理论和党的政策能够与其艺术实践结合起来,并使其在艺术 修养上得到经常的锻炼和不断的提高,而不致在业务上荒废、 停顿和落伍,或在理论上陷入空谈。各文化艺术部门的负责人 必须善于发现人材,并十分关怀地、正确地加以培植,克服在 对待干部问题上的官僚主义态度。文艺干部应克服和防止自 满,力求上进,不要做空头文学家,空头艺术家。凡在文艺创 作上实在没有发展前途的,应使其转做其他工作。各艺术学院 应贯彻培养专材的方针,努力学习苏联艺术教学的经验,并可 聘请必要的苏联教员。对戏曲艺人的团结、改造和教育工作应 进一步加强,并注意在进步艺人中发展党团员,以便贯彻戏曲 工作中共产主义思想和党的领导。 (四)各级党委,特别是宣传部,必须加强对文化艺术工 作的领导,应定期讨论政府文化部门和文艺团体的工作并经 常予以督促检查。同时文化艺术部门本身的领导方法和工作 作风必须改进,首先必须克服工作中严重存在的主观主义和 分散主义的倾向,一方面深入下层,加强和群众的联系,另 一方面严格执行向党委和上级请示报告的制度,以便使文化 工作受到党的经常领导和监督。为加强各级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本身的领导,除应健全各省、市文化局(处)的机构外,同意 在不增加编制,统一调配的原则下,逐步实行县文教分科;在 不能分科的县份,文教科亦必须有一专人(最好是副科长)专 管文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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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央文化部党组 《关于目前文化艺术工作状况和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的批示 19 (五)批准文化部党组起草的“关于加强电影制片工作的 决定”、“关于建立电影放映网和电影工业的决定”、“关于 整顿和加强文化馆、站工作的指示”三个文件,望即由中央人 民政府政务院和文化部分别予以发布。 此件和中央文化部党组关于目前文化艺术工作状况和今后 改进意见的报告可登党刊。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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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中央文化部党组关于目前文化艺术 工作状况和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 (一九五三年九月十日) 主席并中央: 一 四年来,全国文化艺术工作,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领导 和关怀下,获得了一定成绩。主要的是:(一)文化艺术工作 配合各项社会改革、抗美援朝及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向人 民进行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教育;新的人民的文化艺术在 广大范围内代替了旧的帝国主义的、封建主义的、资产阶级的 文化艺术。国家制片厂制作的影片及翻译的苏联和新民主主义 国家的影片完全掌握了影片市场,去年观众达六亿人(次)以 上。旧的戏曲在内容和舞台形象上均作了初步的改革。在大城 市中,新的、经过改革的戏曲的观众日渐增多,话剧也有广大 的观众。新的音乐、舞蹈,新的年画、连环画、幻灯都有很大 发展。一些优秀的艺术节目受到了广大观众的欢迎,有一些 并得到了国际奖。(二)对文艺工作者的队伍进行了思想改 造,特别是电影《武训传》的批判及紧接着的文艺整风、“三 反”、“五反”运动,极大地帮助了文艺工作者在思想上划清 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界线,进一步巩固了工人阶级思想在文 艺领域内的领导地位。许多文艺工作者到了朝鲜前线、工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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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央文化部党组 《关于目前文化艺术工作状况和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的批示 21 农村,参加了各种社会改革运动,使自己在群众斗争中得到了 进一步的锻炼,有些文艺工作者并在工作中成为模范。这是文 化艺术战线上的一个最重要的收获。(三)恢复并初步整顿了 旧有的各种群众性的文化事业机构。全国电影院、剧场、文化 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均已恢复并有相当发展,此外,并发展 了一些新的事业,如建立电影放映队二千四百三十九队,文化 站四千一百二十二个等。 但是整个说来,目前文化艺术工作在质量和数量方面都 还不能满足人民的要求和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群众迫切需要 新的文化,需要正当的文化娱乐和足够的文化食粮,而我们却 没有以最大力量去组织和指导文学艺术创作,生产更好和更多 的文学艺术作品以满足群众的需要。由于领导上有盲目冒进思 想,我们的主要力量多使用在摆摊子和行政事务上,有些事业 发展得太大,有些目前还不需要发展的事业也发展了,有些事 业发展起来,又由于缺乏具体方针和做法,没有认真加以管 理,以致某些方面流于形式铺张,甚至成为群众负担。 半年来,我们检查了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之后,开始比较清 楚地认识了我们在一些带关键性的问题上,领导思想、方针、 政策不明确,并有不少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一)艺术思想领导上没有坚定地贯彻工人阶级的政治 和思想领导。在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上,有的时候表现了软 弱、模糊和动摇。我们进城以后没有充分估计资产阶级思想在 文化艺术工作上可能发生的影响(实际上,在进城以前在某些 文艺工作者中间,就已经发生了进城以后秧歌及解放区的一套 要吃不开的思想),没有领会党的二中全会关于我们在城市中 必须防备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必须学会和资产阶级斗争的指 示,放弃了思想斗争,以至丧失了对资产阶级思想腐蚀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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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性。电影《武训传》事件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说明我们的阶 级立场是不明确的,是不稳的。如果不是毛主席给我们敲警钟 的话,我们的错误还会更大的。文艺整风和“三反”运动中揭 露的事实也证明了,不少党的和革命的文艺工作者进城以后就 沾染了腐朽的资产阶级的思想和作风,如发展了个人名利思 想,生活上的享乐颓废倾向等。对于这一点,我们也没有及时 警惕并与这种危险坚决地进行斗争。文艺整风以后,我们才比 较注意地认真地进行了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 我们在领导工作上有脱离政治、脱离实际的倾向,这主要 表现在对文学艺术创作缺乏坚强的政治思想的领导。我们在审 查文学艺术作品时,往往不从作品的整个政治思想倾向而从部 分的、个别的缺点,特别是艺术细节上的缺点着眼;对于作品 的要求有时提的过高,既超出作者目前的实际能力,又未考虑 群众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在组织和领导创作上又时常采取了 一些不适当的粗暴方法。如我们在制定电影题材计划上,没有 充分估计各个作家的不同情况,而任意给他们规定创作任务、 题目及完稿时间。对电影剧本及其他文学艺术作品的审查,往 往只是简单地、有时甚至轻率地加以批准或否定,而没有把一 个作品的成功或失败当作重要事情看待,因而也就没有注意去 总结这种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教训来具体地帮助作家。我们四年 来否定了不少电影剧本和舞台剧本,致使作者浪费很多劳动, 而未能从失败中得到教训。我们对新的创作的保护、扶植和鼓 励是十分不够的,这突出地表现在文艺批评上是指责多而帮助 少。我们一般地比较习惯于简单地采用行政方式,而没有更多 地正确地运用社会方式(如通过文艺工作者的团体组织创作及 对作品进行讨论,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和运用社会舆论及进行 文艺竞赛、奖励等)来推动和领导创作的活动,这样就妨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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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央文化部党组 《关于目前文化艺术工作状况和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的批示 23 创作的发展,损害了作家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目前艺术创作落 后的状况与缺乏正确领导是分不开的。 对戏曲改革工作的政治思想领导也是薄弱的。一九五○ 年政务院发布的指示中,明确提出了毛主席所指示的“百花齐 放,推陈出新”的方针,强调了发展地方戏曲,强调了戏曲改 革必须依靠艺人,同时明确规定了各地未经中央文化部批准一 律不准擅自禁演戏曲。此外,并批判了在戏曲创作和改编上的 反历史主义的倾向。这些都是正确的。但是各地戏曲改革工作 中乱禁乱改现象仍长期地、严重地存在,不少戏曲改革干部甚 至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经过去年全国戏曲会演揭发了一些典型 事例并作了严肃处理之后,情况已开始有所转变。造成这种情 况的原因是很多的,但是从领导思想上来检查,我们对改革旧 有戏曲艺术这一事业的复杂性、长期性、群众性估计不足,是 产生急躁情绪和粗暴态度的重要原因。我们认为私营职业戏曲 剧团大部分将来都要转变成国营剧团,但对这一转变的过程和 步骤看得太快了、太简单了一些,以致发生急于将私营剧团改 成国营的情绪和做法。另一方面对广大私营剧团又放弃领导, 任其自流。加以我们对戏改政策执行情况缺乏检查,许多地 方,政策根本没有下达,这就造成了各地在对待艺人问题上的 许多严重错误现象。而在剧目管理上也缺乏积极的政策。我们 只消极地规定不准各地擅自禁演旧剧目,而没有积极地、有计 划地向各地推荐新的、经过改革的剧目(去年全国戏曲会演后 推荐了三十二种剧目,收效很好),同时在剧本的修改和编写 工作中,往往没有依靠艺人的合作,而单凭少数所谓戏曲改革 工作者一手包办,致使新出的剧本往往质量不高或不适于舞台 演出(经验证明,现在舞台上比较成功的剧目几乎都是依靠艺 人合作得来的)。这样,也就使上演剧目处于一种无领导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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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流状态。 (二)对文化事业的发展缺乏计划性,存在着自发性和盲 目性,在许多问题上表现贪多冒进思想。我们每年也有计划, 但这些计划很多是主观的,缺乏充分的实际的根据。我们的贪 多冒进思想,主要是由于对文化艺术事业的特点认识不足,对 于各地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人民的实际需要,主观条件和每一 工作的实际效果等缺乏全盘考虑而产生的。我们也曾规定了在 各项事业中以电影、戏剧和文化馆为重点,这是正确的。但是 重点事业的发展也是缺少具体方针、缺少周密计划的。如在电 影事业发展计划上,曾有过将全部电影制片和工业机构及全部 艺术人员和设备集中一地,建立大“电影村”,放弃对现有设 备充分利用的错误思想。如果照这种想法做去,势必使电影事 业的基本建设陷于冒进及不合实际要求,并使电影艺术生产脱 离广大社会生活。这种思想经过苏联电影部的提醒和周总理的 指示,已及时地得到了纠正。又如电影放映队发展了很多,但 没有及时地建立放映管理的机构,致在工作中发生许多问题, 如对农村选择影片不当,对影片内容缺少适当解释宣传等,未 能及时解决,放映工作在许多地区处于无领导的状态。去年 中央文化部发布了整顿剧团工作的指示,强调了专业化的方 针,提出了整编全国国营剧团的计划。专业化与整编方针是正 确的,但没有考虑不同地区在工作发展上的不同条件(如有 的省没有条件成立话剧团,有的私营或私营公助戏曲剧团条 件不够改为国营戏曲剧团),又没有规定整编的具体步骤和 办法,致造成有些地方一面精简整编,一面扩张和滥竽充数 的现象。文化馆、站的发展是特别大的。但文化馆、站的性 质、方针任务一直没有明确规定,致使许多文化馆做了许多不 应由他们做的事,代替政府文化部门发号施令,乱管乱问,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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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央文化部党组 《关于目前文化艺术工作状况和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的批示 25 而发生不少强迫命令、违反政策乃至违法乱纪的现象。不少地 方的文化馆质量极低,有些文化馆并混进了坏分子,群众称之 为“坏人避难所”。 (三)在干部政策上缺乏全局观点和长远计划。干部是 我们进行一切工作的决定力量,对此,我们认识不足。首先, 没有认真提高老干部。我们在文艺方面是有一批在毛主席的文 艺方针下培养起来的老骨干的。全国解放以后,他们分处在许 多重要的工作岗位上,做了许多工作,但是他们在政治水平和 业务能力上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因而不能完全适应全国的局 面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我们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来提高他们,更 好地依靠他们进行工作,直到现在,在一些决定性的工作岗位 上,没有形成坚强骨干。其次没有很好地培养新干部。全国胜 利以后,我们在工作中增加了大批新干部,但对他们一般是使 用多,培养少;甚至连使用也没有,把他们摆在那里闲着。电 影制片厂和歌剧院的不少演员长年得不到表演机会,而有些方 面的人才(如电影、戏剧导演和编剧)又十分缺少。我们没有 足够注意在工作中发现和培养人才。我们没有从文化工作今天 和明天的需要相结合出发,及时地、足够地准备后备力量。我 们对艺术教育重视不够,就是不注意后备力量的表现之一。再 次,干部之间的团结是不够好的。党内缺少批评和自我批评, 缺少思想斗争,表面一团和气,背后意见很多。在和党外的关 系上,既缺乏积极的团结,又缺乏正确的批评。对非党的、旧 有的艺术人才(包括广大戏曲艺人)一般没有足够重视,对他 们的力量估计过低,没有放手使用他们,发挥他们的专长和才 能,同时我们向他们的学习也是不够的。另一方面又没有积极 地、耐心地在政治上、思想上帮助他们改造和提高。党外人士 批评我们对他们“客气有余,关心不足”,就是指的在政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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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对他们缺少帮助。 (四)领导工作上存在严重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分散 主义。主观主义是造成我们工作中的一切缺点和错误的主要根 源。我们的官僚主义实际上就是主观主义的表现,它最突出地 表现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倾向上。党通过政府来管理国家 文化事业,这对于我们是一个新的任务,过去是没有经验的, 摸索经验是需要一些时间的。但是四年过去了,我们还没有很 好地认真总结我们的经验,没有认真研究过我们的工作环境、 状况和条件,根据对整个客观形势的分析,提出自己的任务。 我们在繁忙事务中团团转,很长时期找不到文化工作中存在的 关键问题。即或找到了一两个关键问题,也没有能坚定地、比 较彻底地加以解决。我们经常处于一种不了解下情的状况中。 我们处理工作,决定问题,常常凭感想、印象,而不是从客观 情况的系统的了解和具体的分析出发。我们不善于也不习惯于 总结工作经验,不注意检查工作,不注意调查情况。我们所想 的、讲的和做的,经常和下面所想的、讲的和做的对不起头。 我们只注意要做什么,而不注意怎样做,不大考虑下面的实际 困难,很少向下交代做法,很少具体指导。因此,很多方针政 策都不能贯彻下去,而我们在领导工作上就经常处于被动的、 摇摆不定的状态。文化工作中的分散主义现象是很严重的。文 化部党组没有经常地、及时地向中央报告工作,甚至有些重大 事情事先未正式向中央请示,这就充分表现了我们缺乏严格的 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表现了我们在组织上的分散主义倾向。 这是由于我们政治水平不高,在思想上和组织上忽视党的领导 和监督的结果。而地方文化部门脱离地方党委领导的倾向也是 相当普遍的。我们没有很好建立党的集体领导,在党组中缺少 健全的民主生活,缺少批评和自我批评,缺少敢于大胆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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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央文化部党组 《关于目前文化艺术工作状况和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的批示 27 原则争论的风气,缺少党的工作作风;另一方面,也就在党 员干部中滋长了资产阶级自由主义作风,而我们对于这种自 由主义作风,又经常采取了迁就的态度。文化部对所属单位 也没有建立起严格的、统一集中的领导,有些单位或个人在工 作中有本位思想,缺乏全局观念,发展了各自为政的作风。这 些和文化艺术工作者分散的个体劳动的习惯以及他们中间自由 主义的作风和积习有很大的关系。因而,我们就没有能够在文 化战线上形成一个真正坚强的、团结一致的、具有战斗力的领 导核心,以率领全国文化大军为坚决执行党在文化方面的方针 政策而奋斗。 二 在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 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任务应是:积极发展为人民所需要的文学 艺术创作,以社会主义精神教育广大人民,鼓舞群众努力参加 国家经济建设工作,并逐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要求。今 后一定时期内,应继续整顿和提高各大中城市和广大农村的现 有文化事业,并大力发展各个重要工矿区的文化事业,逐渐发 展各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事业。同时切实加强对各 项事业的管理。兹就几项主要文化事业的具体方针和做法,提 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电影艺术:(1)加强影片生产 工作,在适当满足群众要求的条件下,逐步提高故事片的思想 艺术水平,扩大题材范围,丰富影片体裁,并努力增加影片 数量,保证每年生产十二部至十五部大故事片,及若干农村故 事片和儿童片;此外出产十部以上大型纪录片及若干中、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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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录片和科学教育片。应克服轻视通俗影片的倾向。一方面必须 保证电影出品的一定政治和艺术质量,另一方面也不可以作脱 离现有条件的、不适当的过高要求。(2)由作家协会协助电 影局发动并组织全国作家积极参加电影剧本创作。(3)加强 对现有电影艺术干部(主要是导演、编剧、演员)的经常政治 教育和业务学习,同时采取带徒弟及其他适当方法培养新的 导演。(4)改进制定电影题材计划及组织电影剧本创作的方 法,建立对电影剧本和影片的统一的审查制度。电影制片题材 计划应提请中央批准。 (二)逐步发展放映网并建立电影工业:(1)放映网的 发展方针是首先面向工矿,而在农村及小城市则以发展流动放 映队为主,并应在整顿和巩固现有放映单位的基础上积极地稳 步地发展。(2)建立和健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管理电影的专 门机构或专门人员,以加强对放映工作的管理。注意对不同 观众(特别是农村观众)的影片选择,认真加强对影片内容的 宣传解释工作。在农村放映中,应注意不妨碍生产,并应严格 制止强迫摊派现象。注意加强对放映人员的训练培养及经常的 教育。(3)扩充放映机器制造工业,在二年内达到放映机全 部自给。建立影片洗印工厂,准备条件,筹建胶片制造工业, 以供应放映队大量影片拷贝的需要。(4)加强电影企业的管 理,反对不重视企业经营的错误倾向,定出经营管理制度,加 强检查,降低制片成本,克服管理不善及浪费现象。 (三)办好国营剧团:(1)首先办好中央直属各类剧团, 使之能对全国起示范作用。改正过去忽视话剧工作的缺点,加强 话剧剧团的领导。(2)组织剧本创作、改编工作。规定中央各 剧团在一定时间的上演节目(话剧、歌剧和戏曲剧目及歌舞节 目)并有计划地向全国推广;各地方戏曲剧团应整理地方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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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央文化部党组 《关于目前文化艺术工作状况和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的批示 29 的旧有优秀剧目;各地话剧团除上演中央推荐的剧目外,应根 据具体情况编演反映当地人民生活的剧本。逐步克服目前上演 剧目的无领导的自流状态。(3)保持国营剧团经常向广大工 农兵观众演出(包括剧场演出和巡回演出),以工农兵为主要 观众对象;同时加强剧团的经常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特别加 强演员的技术训练并切实保护演员健康。克服在艺术干部待 遇上的有害的平均主义倾向。(4)各地国营剧团已经初步整 编,今后应注重整顿提高,数量上不再发展。个别剧团条件不 足而在短期内又无法改进者,应继续予以整编或裁并。 (四)加强对私营剧团的领导:鉴于目前国营剧团与私营 剧团比重悬殊(约为一与十之比),私营剧团在人民生活中有 广大基础并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将存在,对私营剧团应积极地加 以领导和管理。(1)责成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戏曲改 革工作进行彻底检查,加强对广大干部关于戏曲改革政策的教 育,对个别严重违反政策和违法乱纪者严肃处理,必须坚决反 对对待艺人漠不关心甚至任意轻视和侮辱的旧的统治阶级的观 点。(2)采取适当办法,使私营剧团在政治和业务上逐渐提 高;其中个别条件好的,则有重点地加以培养,经过私营公助 方式,逐步转为国营。克服和防止过早地不成熟地将私营剧团 改为国营的急躁情绪,同时克服对私营剧团放任自流、任其盲 目发展,不加领导的倾向。 (五)办好艺术教育:(1)加强对艺术教育的领导,首 先认真办好中央各艺术学院。(2)各艺术院、校除培养新的 专门艺术人才外,应适应目前需要,有计划地抽调各艺术部门 的在职干部加以提高。此外,并应有计划地培养少数民族的艺 术人才。(3)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贯彻学习苏联的先进艺 术理论和经验,学习和研究民族艺术遗产和民间艺术,克服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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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视技术训练的偏向。(4)集中力量编写教材,特别应有计划 地翻译苏联教材。同时采取有效办法培养高等艺术师资和高级 研究人才。(5)在精简的原则下,根据长远需要和目前具体 情况,对各院、校、系的设置重新加以必要的调整。 (六)加强对工农群众业余艺术活动的指导:(1)明确 其业余性质,防止其职业化的倾向,并注意不妨碍生产。在活 动内容上应从积极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以达到群众自我教育和娱 乐的目的,既要注意其思想内容的健康,又要适当注意其正当 娱乐性。在形式上应注意采用和发展民间艺术形式。(2)专 业艺术剧团应和所在地区的工厂、农村业余艺术组织建立联系 和辅导制度,特别应注意辅导群众创作,发现和培养群众中的 艺术天才。在有条件时,并可利用农闲或节日举行地区性的观 摩演出。(3)有计划地供应广大群众所需要的并适合他们的 各种通俗的剧本、歌曲、画册等。(4)在有条件的省、市设 立群众艺术学校或训练班,以业余学习或短期训练的方法,培 养工农中有艺术才能的青年和民间艺人,使成为群众业余艺术 活动的骨干,并将其中个别有特殊才能者送入各类艺术学校加 以深造。 (七)整顿和加强文化馆、站:(1)明确规定文化馆、 站的性质是政府所设立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而不是政府行政 机关,其主要任务是进行时事政策宣传,组织和辅导群众的文 化学习,组织和辅导群众业余艺术活动,传播科学卫生知识。 在工作方法上必须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克服文化馆、站工作 中的一切脱离群众的作风。(2)各省、市及县区的文化主管 部门应加强对文化馆、站的领导;省、市应有计划地定期地训 练文化馆干部。(3)各地目前应大力整顿现有文化馆、站, 数量上一般不再发展。对其中工作不健全者,应予以充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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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央文化部党组 《关于目前文化艺术工作状况和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的批示 31 善,对某些徒具形式的文化站应酌予裁并。 (八)整顿和加强图书馆、博物馆工作:(1)首先办好 中央直属的故宫博物院,历史博物馆,北京图书馆等单位, 拟在最短期间提出改革故宫博物院的方案,送请中央批准。 (2)加强对革命博物馆筹备工作的政治和业务领导,拟出正 式陈列计划提请中央批准。(3)各地方图书馆、博物馆事业 应以整顿和征集工作为主,数量上不再发展。 (九)加强文物保护工作:(1)必须明确保护文物是文 化工作中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轻视文物的观点是错误的,将文 物单纯地当作“古董”,不加选择、不加改革地一概原封不 动加以保存,因而不能使它成为群众的有益的财产,成为向广 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工具,也是错误的。(2)保护文 物工作必须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应订出保护与发掘的具体办 法,并向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保护文物的宣传。(3)对保护 文物有贡献者应加以表扬,对破坏文物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教 育或依法处理。 (十)加强对外文化联络工作:逐步改变过去被动应付的 状况,加强对外文化联络工作的计划性。更有效地组织文艺工 作者与来我国表演访问的外国文化艺术团体和个人交流经验和 学习观摩工作。 三 我们的工作任务是繁重的。要使工作做好,决定关键是加 强文化工作的领导,改进领导作风,首先是整顿和改进中央文 化部党的领导。为此,必须: (一)加强文化部的集体领导,首先是党组的领导,使 党组真正成为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文化方面的方针、政策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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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核心。必须克服过去领导工作上的个人灵感式的、手工业式的 方法和事务主义作风;在重要问题的决定上,必须经过集体讨 论;必须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过去不敢深入问题,展开 争论,或有了争论也往往有头无尾不能坚持解决的软弱作风。 同时必须克服过去党组的个别组员对文化部全盘工作及党组工 作不关心,以致放松或放弃集体领导的自由主义倾向;必须加 强局部服从全体的观念,加强党组每个成员的政治责任感。党 组今后应做到以下几点:(1)认真讨论和研究中央的各项决 定和指示,并使之与本身工作联系起来。(2)定期、及时地 向中央报告工作,有系统地反映情况,以便取得中央更多的 领导。凡有关方针、政策及重大问题必须事前向中央请示。 (3)有准备、有计划地讨论有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艺 术思想的问题,开展对各种不良思想倾向的斗争;抓住每个时 期的中心工作,务使彻底解决。这种讨论可适当吸收党外负责 干部参加;每次讨论应有结论。党组讨论一切重大事项均应有 明确决定,并定期检查决定执行情形。(4)在个人负责、集 体审议的原则下,在党内成立电影剧本审查小组和上演剧目审 查小组,以加强对艺术创作的具体思想领导。(5)党组成员 每年应有一定时间到下面去,实地进行考察,以克服常年高高 在上、不了解下情的毛病。 (二)正确地解决干部的使用、提高和培养问题。必须 把解决这个问题作为具有重大关键性的任务;坚决克服干部工 作上的盲目自流状态和官僚主义、分散主义作风。今后必须: (1)有计划地定出调配和培养干部的方案,纠正使用多、培 养少或使用不当的情况,以充分发挥干部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2)加强文化艺术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克服阶级意 识模糊,原则性、斗争性不强的弱点;同时认真加强业务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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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央文化部党组 《关于目前文化艺术工作状况和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的批示 33 练,按专业化的方向培养干部。(3)要求中央抽调一些政治 上较强的干部担任主要文化艺术事业单位的负责工作,以加强 政治领导。 (三)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各级政府文化部门的领导,同 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党组必须主动向当地党委请示报告,严 格服从当地党委的领导,并善于把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的指示, 结合当地具体情况予以执行。 (四)整顿和加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的领导机构。(1) 中央文化部直属部门和事业单位,应根据精简原则,进行必 要的调整和裁并,以减少层次,提高工作效率。(2)省、市 文化主管部门,目前机构尚不健全,除提高其领导工作的政治 思想水平外,应健全其本身机构,并建立经常业务。(3)县 级文化行政机构,亦须逐步建立,以资专责,在不增加编制的 原则下,由文教科抽调一二人,或另调干部,逐步实行文教分 科,并建议先从特等、甲等县做起。 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示。 中央文化部党组 一九五三年九月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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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财政工作的六条方针 * (一九五四年一月十三日) 邓 小 平 关于今后财政工作的方针,我现在分六条来讲。 第一,归口。为什么提出这个方针?这是鉴于过去的预 算,特别是一九五三年的预算有危险性,而更大的危险性是财 政部代替各部门决定政策,这是不懂得数字中有政策,决定数 字就是决定政策。归口就包括政策问题,数目字内包括轻重缓 急,哪个项目该办,哪个项目不该办,这是一个政治性的问 题。财政部代替各部作决定,有人说是“有财无政”。“政” 是有的,但是错了。过去财政部管得多,反而挨了骂。挨骂有 两方面:一方面是袖筒里谈交易,不给钱挨骂,给了钱也挨 骂;另一方面是预算不采取归口的办法,控制不住,干预过 多,因而财政部成了被斗争的焦点。归口以后,就易于控制, 预算就容易确定。所以预算要归口,不能有不归口的预算项 目。归口不等于财政部不管,财政部有干预的权利,要提出意 见。财政部提意见,是从全局出发,考虑有钱没有钱,是否符 合国民经济发展的比例。预算不能由各部自行决定,但必须以 各部门为主,共同商量。各级、各部门对归口是赞成的,现在 有一些还没有归口,归口以后,工作就主动了。 这是邓小平在全国财政厅局长会议上所作报告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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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的六条方针 35 第二,包干。以后是否永远包干?不一定。有些是长期 的,有些则不一定。但至少一九五四年必须包干,一九五五年 也有不少还要继续包干。包干的目的主要是控制预算。包干的 提出,是鉴于一九五三年预算在二月十二日通过,三月底总预 备费就花光了,八月即失掉收支平衡,出现二十一万多亿元的 赤字。因此,今后为了控制预算,才实行包干。包干分两种: 一是中央各口的包干,主要是归大口。财委是一大口,其中农 林水归四办,交通归三办,财金贸归二办,工业归一办。总的 预算投资多少,由财委、计委审核。各项事业的轻重缓急与投 资的分配,由各口去考虑。二是地方的包干,主要是大区包 干。包干之后,由地方去调剂。现在规定三级财政,实际上 是两级财政,只包到中央和大区两级,包到省有困难,将来 还是要变的。有人问:包了开支,是否还包收入?当然包。 一九五四年预算指示中已规定,总收入不应减少,并争取超 过;总支出不应突破,并力求节约。可见收入也包干了。这样 收支都由大家包起来,才能保证预算的巩固性。大家都负起责 任,就不致于突破预算。包干的好处很多,所以一九五四年预 算指示从去年十一月十日发出后,两个月来变动不大,这是过 去没有见过的。 第三,自留预备费,结余留用不上缴。这点最麻烦,有 的同志及苏联专家都不同意。其实,没有这一条,大家不可 能有积极性,就不可能有归口和包干;有了这一条,大家才 能有勇气和胆量实行归口、包干,地方才有力量应付意外开 支。这次规定周转金为预算的百分之三至四,预备费为预算 的百分之三至五,这就是摊了牌,摆在桌子上,大家来过日 子,不要再在袖筒里办事,不要突破总预算。结余不上缴, 但基建结余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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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第四,精减行政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如果不控制, 是很危险的。理由不必解释。 第五,动用总预备费须经中央批准。这样,大家提出要 求时就会更慎重一些了。这个批准权不应在财政部,而应在中 央政治局。过去国家总预备费有相当一部分是买烧饼油条用掉 了,如一九五三年就是如此。现在有了这一条规定,就可以防 止这种现象发生。有了这一条的好处,是让大家知道要动用总 预备费不容易。总预备费是留着解决大问题的,不是用来买烧 饼油条的。 第六,加强财政监察。毛主席在中央的会议上特别提出这 一点,这是以后财政工作的关键。财政上的浪费是很大的。毛 主席说:“有些项目节约百分之十,数字就了不起了。”如国 家预算节省百分之十,就是二十多万亿元。因此,要加强财政 监察。 为什么要提出六条方针?概括地说是因为: 第一,六条方针有一个重大的政治目的,就是要把国家 财政放在经常的、稳固的、可靠的基础上。今天国家财政是不 稳固的,经不起重大考验的。我们要认识这种形势,要兢兢业 业地改变这种形势。财政如何稳固,大家要研究,要谈清楚。 过去的财政就是不稳固的。一九五○年全国刚解放,金融不稳 定,财政不可能稳固;一九五一年抗美援朝,要打仗,财政也 不可能稳固;一九五二年财政情况比较好;一九五三年过早地 花光了总预备费,只好“搜刮”地方及中央各部门四十多万亿 元,如无大问题,万事大吉,如出现大问题,即束手无策。立 国的政策应该在有力量应付外侮和应付万一。“刮光”了地方 上的底子,如出现像抗美援朝这样的战争,或发生严重灾荒, 或须紧急兴建一个大工程,或有了新的技术发明要采用,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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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的六条方针 37 有后备力量了。那时就只有加税和减少人头费,就要弄得大家 哇哇叫。再一个办法,就是减少必要的开支,把国家工业化的 投资和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经费也刮掉,这样影响就更大,就 会动摇根本。财政后备力量基础的巩固,必须建立在经济发展 上。为了发展经济,保证物价稳定,工商企业须有固定的流动 资金,银行须有足够的银行基金,而这些过去是没有的或者不 足的,且各大区各级都已没有底子,各方面搞得很枯竭。我们 要花几年功夫才能把国家财政放在稳固的基础上。这就要把后 备力量放在各方面,要在各方面打底子。怎样打底子,尚须研 究,要看力量,逐年补一点,慢慢就补足了。如商业、银行要 考虑有多少资金才够用,每年补一些,补足后就放心了,没有 顾虑了。如果我们给够了,才能理直气壮地检查他们,现在检 查他们,他们还有理由说是因为没有补足。对于中央与地方的 企业,也要逐步补充其后备力量。如果花几年功夫补充了这些 力量,我们就能应付万一,就不会陷入困境。我们必须做到这 一点。这不光是要财政部来做,要靠大家来做。自留预备费, 不是请大家浪费,而是为了打基础。第一步希望财政部做到在 预备费外还有十万亿元,连同大区和省市的在内,希望共有 二十万亿元底子,才可以应付万一。这一点,中央尚未讨论, 是我个人的意见,不是定论。这样,若有意外事件,地方上的 底子可以拿上来,因为谁都爱国,拿上来也是愉快的。 第二,有了后备力量,国家财政才能集中力量保证社会主 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需要。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 要建立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财政要保证这一点。如果财 政不稳固,是不能保证的。实行归口包干后,剩下的预备费才 能用到重大的事情上去,避免把钱用到买烧饼油条上去,才能 保护住国家的总预备费,站稳脚跟,保证工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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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第三,为了把国家财政放在稳固的基础上,保证社会主义 工业建设,必须节减一切可以节减的开支,克服浪费。但如果 没有六条方针,就不可能办到,即不可能发扬积极性,让大家 来办财政。今天的问题复杂得很,仅靠几个章程、几个法令、 几个办法办事是不行的,要因地制宜。只有大家管财政,大家 热心财政,事情才好办。节约也要有积极性,如果没有地方的 积极性,就不可能节约,就要发生浪费。 实行六条方针有这样一些作用,至少在今天看来是正确 的。当然,将来可能有变化,但这是将来的事,今天必须这 样做。 根据《邓小平文选》(一九三八—— 一九六五年)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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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中共中央转发山东分局 《关于全省地方国营工业 会议情况的报告》给各级 党委的指示 (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市委,中央各部委,中央人民政府各 部委党组: 一、山东分局《关于全省地方国营工业会议情况的报告》 很好,特转发你们参考 〔1〕 。 二、在国家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时期,地方国营工 业的重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地方国营工业的主要任务是在于 满足当地人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首先是满足农民的需要, 解决农民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同时根据地区平衡的 原则,生产当地基本建设所需要的砖瓦、砂、石和小五金等, 并使地方国营工业成为国营工业很好的助手,做好为国营工业 加工的工作。因此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地方国营工业的领导, 克服盲目发展的倾向,加强计划性,从本地区的需要与国家整 个的需要互相结合的观念出发,使地方国营工业和中央国营工 业、公私合营工业、合作社工业及私营工业(包括手工业)很 好地分工协作,基本上按照就地取材、就地制造、就地推销的 原则,使地方国营工业稳步地发展起来。对有些地方利用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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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特有的原料或技术条件制造某些特产,不仅满足本地需要而且 推销外地的企业(如江西景德镇的瓷器),则应在产品确有销 路的条件下,经当地财委审查并呈请上级财委批准,予以适当 的发展。今天国家虽还不能对地方国营工业投入较多的资金和 技术力量,但中央希望各地能从各方面节约资金来发展地方国 营工业,并在地方国营工业现有的基础上积极地团结教育改造 现有技术人员,改进企业管理,发掘潜力,为国家积累更多的 资金,培养更多的技术人材,使地方国营工业更好地为国家建 设服务。那种以为地方国营工业是一个“破烂摊子”,或认为 “没有技术人员也一样生产”,因而要“收摊子”和把技术人 员“编下去”的想法都是不正确的。 三、随着粮食计划收购的进行,随着党对农业实行社会主 义改造工作的开展,各地必须采取积极办法来吸引农民将余资 投入扩大再生产,必须大力供应农民足够数量的生产资料(如 各种农具、大车、水车、肥料等),以满足农民扩大再生产的 需要。但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必须照顾各地农业生产的特 点,所以除大型机器(如拖拉机等)及化学肥料等应由国家统 一生产供应外,其余如一般农具及改良农具、大车、水车、矿 石肥料等,均应依靠地方国营工业与手工业进行生产和供应, 对此各地党委必须重视,给予妥善的解决。 四、中央认为应引起各地注意的是:目前在不少生产单位 中,存在着产品质量过于低劣的现象,而在地方国营工业中, 这种情况更为严重。产品的质量问题如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不 仅将影响到地方国营工业本身的发展,而且将会如山东分局在 报告中所指出的,要引起农民很大的不满。因此,中央希望 各地办好地方的技术学校,积极培养技术工人和大力采取其他 办法来充实地方国营工业的技术力量,克服产品质量低劣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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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山东分局 《关于全省地方国营工业会议情况的报告》给各级党委的指示 41 象,不断地提高产品的质量。 五、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对地方国营工业的领导,兹规定凡 有一定数量工业的城镇,党委中均应有一人直接负责地方国营 工业的领导工作;中央局、分局、省市委也应有专人和专门机 构来负责这一方面的工作。 (此件及附件可登党刊)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山东分局在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写给华东局并中央的报告称:我们 于十月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召开了全省地方国营工业会议。(一)到会同志经过讨 论,对于地方国营工业为当地人民生产和生活需要服务、为国营企业加工及国家重 点建设服务的方针与任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扭转了在某些同志中存在的干地方 工业没有前途的思想。(二)会议研究了地方国营厂矿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计划变 更多、生产不正常,尤其严重的是技术管理混乱、产品质量低劣、成本过高等问 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三)决定对省内地方国营工业进行一次整顿。整 顿的方针是:第一,从国家与人民的需要出发,既要照顾厂矿的生产现状,又要作 长远打算,按照供、产、销平衡的原则,确定经营方向,防止盲目性;第二,精减 机构,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第三,克服企业管理混乱、组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 的现象,使生产管理逐步走上轨道。整顿的具体要求是:首先要把现有厂矿按供、 产、销情况加以排队。凡原料、销路均有保证,并为国计民生所需要者,应充分发 挥现有设备的潜在力,并在可能的条件下,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适当发 展;凡为国家建设及人民生产、生活需要,但供、销有局部或一时困难的厂矿,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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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努力设法克服困难,以达到正常生产的目的;凡供、产、销受季节影响者,应改变 经营方式,和工人订立合同,有原料时即来厂生产,无原料时则离厂从事其他生 产。个别需转移领导关系或合并的单位,应本着有利生产、便于领导的精神,经上 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慎重进行。其次,组织机构庞杂的单位,应在搞好生产,有利于 增产节约的前提下,本着减少领导层次、加强基层,以及技术人员不减、管理人员 适当减、勤杂人员大减等项原则,按照企业特点与生产需要确定管理机构,合理配 备人员,明确职责。并结合整顿组织,把各种必要的责任制度逐步建立和健全起 来。一般要求非生产人员应减至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左右。(四)会议还审查了 原订的增产节约计划,并进一步讨论了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问题。特别强调了 增加生产必须增加收入、确保产品质量、加强安全生产。要切实掌握供、产、销的 平衡。增产节约与改善管理相结合,发挥老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作用。 (五)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思想领导,健全党委制,实行生产行政上的厂 长责任制,充分发挥工会、青年团的作用。以实现经济计划为中心来统一思想,保 证党、政、工、团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的一致。最后要求各地党委今后应进一步加强 地方国营工业的领导,把这一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以适应国家建设和广大 人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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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全国军事系统 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总结 (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彭 德 怀 同志们! 我今天代表主席团向会议作总结。 第一,会议的意义和会议的收获 这次会议是我军历史上一次划时代的会议,因为我军正处 在由低级阶段进到高级阶段的伟大转变时期,在这个时期召集 全军党的高级干部会议,大家聚集一堂,来接受党中央和毛主 席关于军事建设的指示,并研究执行党中央和毛主席指示中的 许多重要问题,以达到全军统一思想,整齐步伐,这对当前的 军事建设有极重大的意义,对今后工作将起重大的推动作用。 这次会议开得很好,各到会同志根据总司令的开幕词和我 的报告及各个副报告,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并对军委及军委各 部门的工作进行了适当的批评,例如:对培养干部问题,对政 治工作问题,对军事训练问题,对学校问题,对正规化问题, 对条令问题,对军委各部门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和分散主义及财 政问题上统的太死等,均提出意见和批评。我们认为:这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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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意见和批评,是富有建设性的,是正确的,特别是在会议上各 个副主席发表了有系统的精辟的意见,因而使到会干部对建军 中许多重要问题取得一致认识,使会议取得了很好的收获。其 中最主要的是: (一)明确了军事建设的总方针和总任务。根据党中央 和毛主席规定的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精神,根 据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精神,根据国内外的情况,明确规 定把建设一支优良的现代化革命军队,以保卫我国社会主义建 设,防御帝国主义侵略,主要是防御美帝国主义和日本军国主 义的侵略,作为我军军事建设的总方针、总任务。这就使全党 有了明确的长期奋斗的目标和方向。 (二)明确了建设现代化军队的道路。现代化的军队必 须有现代化的装备(包括各种飞机、各种舰艇、各种大炮、各 种坦克、各种车辆、各种雷达、通信设备和各种军需品)和现 代化的交通及交通工具(飞机、铁路、火车、公路、汽车、轮 船),这些不是单靠国外订货所能解决的,必须建设我们国家 自己的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如果没有重工业,没有现代装备 来武装我们的军队,则我国和我军仍将处在落后状态,而落后 照例是要挨打的!建设重工业,就需要大量的投资,如果我们 的军费同过去一样仍占国家开支的很大比例,不能挤出钱来投 资于工业,则重工业建设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盲目地向外订 货、盲目冒进地进行军队建设,不愿意紧缩开支,不愿意过节 俭朴素的生活,则要大量挤出钱来是不可能的。这次会议明确 确定军队总定额,各特种兵以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巩固提高为 主,减少国外订货,选择重点建设,执行毛主席关于目前全部 国家机构费用最高不超过国家总支出的百分之三十的指示,以 便挤出钱来,发展重工业,这就明确了建设现代化军队应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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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总结 45 正确道路。 (三)明确了现代化军队建设中长期的、经常的中心工作 是训练部队,特别是训练干部。建设现代化军队的任务是繁重 的,工作是复杂多端的,军队的编组、制度的建立、条令的制 订、国防工程的建设都是重要的工作,但最主要的、长期的、 经常的工作则是训练干部。因为,虽有现代化的装备,现代 化的组织编制、制度,现代化的工程建筑,如果没有坚强的、 现代化的指挥干部和专家来掌握使用,则上述一切均成废物。 而要把我们现有的干部变成坚强的能够掌握现代装备技术的干 部,比之解决装备、组织编制、工程建筑、建立制度等,其困 难不知要大多少倍。因此,应明确确定,训练干部的工作,是 我们在建设现代化军队中长期的、经常的中心工作的中心。 (四)展开了热烈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次会议,到会同 志对军委及各部门开展了热烈的批评,并进行了自我批评,这 是极好的现象。因为,第一,这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批评 和自我批评,能够使我们上下通气,互相了解;第二,因为这 种有意见在党的正式会议上发表,就可避免背后讲怪话的不正 常风气,就可以增进团结;第三,军委及军委各部门对到会同 志所批评的在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应切实地加以改进,对过 去某些错误规定应即修改,并力求今后不重复错误。最后我们 希望军事系统各级党委、各级首长经常注意开展这样的批评和 自我批评,把它当作我们改正错误、改进工作、提高觉悟、防 止腐蚀、增进团结的有力武器。 第二,正规化问题 一提正规化,我们有些同志就以为是实行单一首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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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就以为要削弱政治工作,就以为只是单纯地提高军官权威,就 以为要装模作样,形式主义,这完全是对正规化的误解,是错 误的。另有一些同志,机械地搬运条令,采用生硬办法推行工 作,造成部队中上下关系、官兵关系极不正常,这也是错误 的。必须正确地认识:正规化就是要把全军的各方面用正式的 规格、即条令的规定彻头彻尾地统一起来,主要的就是统一装 备、统一编制、统一训练、统一制度、统一纪律,把这些制成 条令,作为每个军人遵守的法典,以适应统一指挥,协同作战 的需要。为什么要实行这种正规化呢?因为我军过去由于革命 的需要,采取分散建军,分散作战,装备取之于敌人,干部来 自各方,除了政治思想、战略指挥统一之外,装备、编制、训 练、制度、纪律等都根据各地的情况各有一套,这在当时是完 全必要的,是正确的,不如此,就不能发展军队,就不能取得 战争的胜利。今天已有了统一的国家政权,现代化的强大敌人 摆在我们面前,要战胜这种敌人,不仅要有政治思想上的统一 和战略指挥的统一,还需要有战役上的、战术上的、战斗中的 统一指挥和协同动作。如果不把我军用正式的规格彻头彻尾的 统一起来,就不能适应现代作战的统一指挥和协同动作的需 要,就要在强大的敌人面前打败仗。因此,正规化是建设现代 化军队的绝不可少的基本条件。 怎样来实行这种正规化呢?首先,在思想上必须一致认 识:统一和正规化对我军在当前建设和适应将来作战需要的重 要性,把正规化当作建设现代化军队的基本条件,而一切各自 为政、各行其是的想法,以地区包干统一的想法,都是错误 的。过分强调因地制宜,或把因地制宜与统一、正规化并重的 提法也是不妥当的。在实际实行正规化的步骤上,目前基本上 即应把全军用正式规格统一起来,但因为装备还不能全军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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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总结 47 解决,故训练还不可能在各方面做到全军一律;因为各地军队 任务不同,行政区域有大小之分,故编制上还不可能在短期内 完全一致;因为全国幅员广大,经济发展不平衡,故在某些制 度执行上,还不能全部要求一致。在条令的执行上,应进行深 入的教育,使每个革命军人遵守条令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而 不应单纯地依靠强制。因而,在正规化的实施步骤上还允许有 一定限度的因地制宜,但这种因地制宜是统一下的因地制宜, 不是与统一并重、更不是与统一对立的因地制宜。这样做,不 是损害正规化和损害统一,而正是为着一步一步地达到彻底的 正规化和彻底的统一。如果不承认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因地制宜 的必要,而不适当地过分强调正规化和统一,则将使实际工作 受到损害,因而这种想法和做法也是错误的。 第三,学习苏联先进军事科学问题 学习苏联先进军事科学问题,去年在参谋长、政治部主任 联席会议上曾经讨论过,但还没有为全军干部彻底理解,今天 还有一些同志对这个问题认识模糊,因此,今天仍有详加申述 的必要。 为什么毛主席谆谆教诲我们“要把苏联建军的一切先进 经验都学到手”呢?我们认为:(一)我们过去是学习苏联起 家的,我们的党是按照苏联共产党的榜样建立起来的,我们的 政权和军队也是学习苏联共产党建设苏维埃政权和红军的基本 原则建设起来的,党和毛主席经过长期革命的具体实践,有了 重大的补充和发展;从而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事实证明: 这种学习是完全成功的,完全必要的。(二)苏联的军队是现 在世界上最优良的现代化革命军队,苏联的军事科学是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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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最优越的军事科学,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打败德、日法西斯 军队的实践中已经证明了的。我们现在要建设一支优良的现代 化的革命军队,只有向苏联学习才不走弯路,才能正确地达到 目的地。要知道,我们从没有这种现代化的经验。如果自己重 新去摸索,不知要消耗多少精力和时间,而且还不一定能及时 摸出一整套。现在有现成的优越的苏军榜样,有全心全意帮助 我们的专家,不认真切实地向他们学习,而骄傲自大、墨守成 规,那真是太不聪明了。(三)有些同志说:苏联的军事科学 优越是优越,就是不适合中国的情况,在我们中国行不通,这 种说法是不对的。我们军队的情况,目前与苏军基本上是一致 的,政治思想是一致的,因为都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 的,装备是一致的,根据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作战对象是 一致的,地形在淮河以北基本上也是一致的;目前与苏军不同 的是工业条件、交通条件、干部文化科学知识和身体条件。在 学习苏联中应照顾这些不同的条件,在时间和步骤上作适当的 伸缩,但不能因此而拒绝学习。(四)有些同志说:苏联的军 事科学固然应当学习,但担心目前即采用全套制度,可能与我 们的光荣传统相抵触,如果学习苏联,就会把我们的光荣传统 丢掉了,这种说法也是不妥当的。我们军队的光荣传统是什么 呢?我们的光荣传统:在军事上就是毛主席著作中所阐明的人 民战争的战略和战术,人民战争的理论和实际,就是坚决、勇 敢、顽强、机动、灵活;在生活作风上就是艰苦朴素,克服困 难;在政治上和组织上就是党委集体领导、首长分工负责的民 主集中制,就是政治委员和政治工作制度,就是发扬民主打通 思想,批评和自我批评,群众路线,就是军政一致、官兵一 致、上下一致、军民一致,就是高度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 这些光荣传统是哪里来的呢?是毛主席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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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总结 49 根本原则和苏联建军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发展起来的。毛 主席教诲我们学习苏联,建设现代化革命军队,并没有要我们 削弱或抛弃这些光荣传统,相反的,我们要保持和发扬这些光 荣传统;并把学习苏联的军事科学与保持和发扬这些光荣传统 结合起来,照顾当前条件的可能和需要,以加速我军现代化正 规化的建设。 我们怎样来学习苏联呢? (一)就是要学,向苏联专家学。大家承认,苏联专家 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根底是好的,军事的专门科学知识是精湛 的,他们是诚心诚意、大公无私、积极负责来帮助我们的;我 们要切切实实地向他们学习,不厌倦地向他们请教,多与他们 接触,向他们介绍中国的政治、经济和历史情况,介绍我军的 历史和现状,帮助他们克服不熟悉中国情况和我军现状的困 难,以便使他们优越的军事科学、丰富的实际经验更能与我们 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以发挥他们更大的作用。至于某些形式方 面的东西,学习的步骤时间以及客观主观条件还办不到的事 情,只要我们向专家多作解释,是完全可以说通的。这样,我 们与专家就能愉快相处、教学相长。 (二)就是要亲自去摸,就是要到学习苏联的实际中去 摸,就是要亲自到改装部队里面去,到大演习里面去,作实践 的锻炼。现在事实证明,很多亲自摸过的同志,都说苏联的军 事科学很好,学习很有心得,并能与我军实际结合起来。凡是 对这个问题认识模糊的同志,主要是没有实践或没有切切实实 认真地实践过。毛主席说:“要知道梨子的味道就要把梨子摘 下来尝尝”,因此,我们希望同志们都到实践中去下一番苦工 夫,先尝尝梨子。 (三)就是要发展。科学是不能停滞不前的,同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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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苏联的军事科学经过我们的学习和我军过去的实战经验相结合 之后,也决不会停留在原来的基础上,也会同过去一样,把苏 联军事科学与我军特点结合起来、与我军的战争经验特别是与 朝鲜战争经验结合起来之后,就一定会有所发展。我们各级领 导要不断地总结各地区、各部队在学习苏联建设现代化军队的 实践中的经验,总结苏联军事科学与我军历史特点相结合的经 验,要把这些经验加以概括,使其条理化,变成自己的东西, 以教育干部,提高干部的军事理论水平。 (四)要克服骄傲自满、墨守成规和防止完全不问实际情 况的机械搬运。我们队伍里面有些同志有一股骄气,认为我们 打败过日本,打败过美帝国主义所武装的蒋介石,也在朝鲜打 败过美国,认为自己的一套已经能够应付将来的战争而有余; 另有些同志则没有同毛主席思想一道前进,不加分析地死守着 不合时宜的老一套,不愿意学习,不愿意前进;还有一些同志 则完全不问实际情况,一切机械搬运,这种骄傲自满、墨守成 规和机械搬运,都是我们学习苏联的障碍,都是我们前进的绊 脚石,只有克服这种骄傲自满、墨守成规和防止机械搬运,才 能把苏联建军的一切先进经验都学到手,才能完成党中央和毛 主席所给予我们军队党把我军建设成为一支优良的现代化革命 军队的光荣任务。 第四,关于组织编制问题 聂代总长关于我军定型、定额问题,组织编制问题和领导 关系问题所作的报告和总结,我认为是适当的。因此,这里就 不再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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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总结 51 第五,加强团结,改善领导问题 团结是全党全军的生命,是党的最高利益。过去,由于全 军坚固地团结在党中央和毛主席领导的周围,我们就建设了强 大的军队,战胜了强大的敌人,取得了革命战争的全部胜利。 今天要建设我军成为一支优良的现代化的革命军队,以保卫我 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防御帝国主义、主要是美帝国主义及 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这个任务比之过去的任务更为繁重而复 杂。能否胜利完成这个任务,全军的党的坚固团结,特别是党 的高级干部的坚固团结,是最主要的关键。而军队中的党的组 织是我党很重要的一部分,它坚固地团结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 周围,对全党的团结来说是极其重要的。 我们党的团结,是要团结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原则的基础 上,团结在党中央和毛主席领导的周围。军队是党和国家在巩 固人民民主专政和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主要工具,我们 的敌人时刻都在企图破坏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破坏我们 全党的团结,它必然着重破坏我们军队的团结,瓦解我们的军 队。因此,我们军队的党,特别是军队中党的高级干部,应随 时保持最高度的警惕。 全军党的团结的最大障碍,是正在滋长着的骄傲自满、 功臣自居的情绪。我们军队里面有某些同志认为天下是军队打 来的,政权是军队建立的。在全国胜利之后,看到地方党和政 府的干部提拔稍快,看到地方党和政府以及工人群众中某些生 活方面稍有改善,就心怀不满地发出怨言说,“老子打天下, 你们坐天下”,“老子打仗流血,你们享福”。这种思想是完 全错误的,而且是很危险的,发展下去,就会把军队放在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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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政府之上,就再不认为军队是党的工具,而认为党是军队的工 具,就会由骄傲发展到骄横和骄奢,就会腐蚀和瓦解我们的军 队,就谈不上军队中的党的团结和党中央、毛主席领导下的全 党团结了。这种错误思想表现出来,是骄傲自满、功臣自居的 情绪滋长的结果,是我们队伍中某些人还有军阀残余思想的结 果。为克服这种错误思想,增进全军中党的团结,必须对全军 同志反复进行教育,使全军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明 确认识:军队是党领导建设起来的,是先有了共产主义才有 党,有了党才能提出党的革命纲领,党为了实现这个纲领,才 按革命需要领导人民组织革命军队,有了人民军队,在党领导 之下,经过长期斗争,才取得革命胜利,党是军队的领导者, 不是军队的工具,而军队才是党发展革命、取得和巩固革命胜 利的工具。每个同志应清楚认识:地方和部队中,新的干部的 引进和提拔,不仅是革命斗争的需要,而是党的事业的伟大胜 利,不如此革命事业就无法向前推进。我们革命的目的,就是 要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提高全体劳动人民的物质生活和 文化生活,而不是为着自己个人的利益。我们看到新干部的兴 起和工人生活的改善,不应忌妒而应表示高兴和欢迎。为了克 服骄傲自满、功臣自居的情绪和由此而产生的错误思想,以加 强党的团结,每个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坚决同这种情绪 和错误思想作斗争,必须不断地反省自己的思想、言论、行动 是否沾染了这种情绪,必须时刻牢记毛主席“戒骄戒躁”、 “谦虚谨慎”、“永不骄傲”的指示,把正在滋长着的骄傲自 满、功臣自居的情绪及由此而产生的错误思想,从我们的思想 领域中彻底清除出去,以利于我们军队中的党的团结和全党的 团结。 全军党的团结的第二个障碍,是个人主义。在全国胜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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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总结 53 后,由于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袭,在我们军队中个人主义思想有 了相当的滋长,一般的表现是:夸大自己的功劳,斤斤计较个 人的利害得失,计较个人的地位荣誉,计较个人的生活享受, 少数坏的则发展到贪污腐化、行凶作恶、无所不为。这种个 人主义如果让其存在并发展下去,就要危害党的事业和党的团 结。因此,我们的党必须对每个同志进行教育,要求每个同志 以党当前建设社会主义的事业,实现党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事 业,作为自己思想、言论、行动、工作的出发点,坚决放下个 人主义的包袱,为党的事业奋斗。至于那种专强调个人利益, 不积极为党的事业奋斗的同志,必须对他们进行批评和斗争, 克服他们的错误,经过长期反复教育而不悔改的同志,则进行 适当的纪律处理。每个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应经常地进行自 我反省,经常检查自己的思想、言论、行动和工作是否合乎党 的原则,是否合乎当前党建设社会主义的利益,及时地克服自 己个人主义的倾向,提高自己的觉悟,以便更好地完成党给予 的工作任务,增强党的团结。 为着完成党中央和毛主席给予我们军队党建设现代化军队 的繁重任务,为着把全军团结在党中央和毛主席领导的周围, 必须改善我们军队党的领导。我们在领导方面的缺点是很多 的,许多方面都须加以改善,主要的是: (一)切实执行集体领导的原则。党的委员会的团结是 党的团结的起点,只有实行集体领导,才能集中智慧,统一认 识,使党的领导成为强有力的领导,从而达到团结一致。这个 原则今后必须认真贯彻。为此,军委应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的军 委会议,每一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性质的高干会议,各级党委 都应经常召开党委会议,每一年要召开一次代表会议或代表会 议性质的党委扩大会,检查和布置工作,展开批评和自我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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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评,要求在根本的方针原则上认识一致,这种集体领导原则与 民主集中制的切实执行,就可能使党的团结获得最大的保证。 (二)总结实际工作中的经验。现代化军队的建设工作, 对我们说来完全是生疏的工作,虽有苏联专家的帮助,但要把 苏联的先进经验变为自己的东西,使自己真正掌握起来,还要 经过实践过程。我们各级干部、特别是下级干部,正在实际活 动中认真学习苏联先进经验,并已有成效,各级领导必须切实 地到下面去亲自检查,把下面的创造、经验加以总结,使学到 的苏联先进经验经过实践加以发展,变成自己的东西。在这个 检查总结的过程中,注意发现、选择和提拔那些政治品质优良 而又能钻研和精通业务的干部到各级领导岗位,以加强各级领 导的力量,和提高各级领导的水平。 (三)要经常地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我们军队党 当前同样是处在与资产阶级联合的环境和小资产阶级包围的汪 洋大海中,又担负着建设现代化军队的复杂而繁重的工作,思 想上工作上的错误是很难免的,问题是要我们各级党委经常拿 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来防止和纠正错误。无论什么人, 特别是党委,发现了某个同志思想上和工作上的错误,即使是 错误才开始萌芽,即应进行适当的批评,要同对病人一样,一 发现某处发炎,即打盘尼西林,不要等到病入膏肓时才采用手 术或让其死去。每个同志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诚恳地批评下 级、同级或上级的错误,同样,每个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要 以虚怀若谷、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来对待和接受同级 或下级的批评。这样就可以少犯错误和避免犯原则上的重大错 误;这样,就可以打退外界影响的侵袭而避免腐蚀;这样,就 可以使大家精神愉快、团结一致地为党工作。 同志们!建设现代化军队的任务是艰巨的,工作是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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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总结 55 的,摆在我们面前的困难也是很多的,只要我们坚决执行党中 央和毛主席的指示,坚固地团结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周围,以 谦虚谨慎的态度,坚忍不拔的精神,不厌倦地努力工作和学 习,正确地挑选干部,经常地检查工作,克服主观主义、分散 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缺点,则任何科学的堡垒都能够攻破,任何 困难是能够克服的。把全军全党动员起来,为贯彻会议的决 定,为完成党中央和毛主席所给予我们的“把我军建设成为一 支优良的现代化革命军队”的光荣任务而奋斗。 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印的 《政治工作文件汇编》第四辑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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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 在国营厂矿企业中进一步 开展劳动竞赛的指示 (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七日中华全国总工会 第七届执行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中国工人阶级,必须采取最有效 的办法来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因为只有不断地提高劳动生 产率,才能保证国家建设计划的顺利完成,才能保证我国社会 主义建设事业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才能逐步提高工人阶级 和劳动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才能有效地捍卫祖国的安全与 世界的和平。为了迅速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全国工人阶级必须 以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来对待国家的建设事业。 劳动竞赛是共产主义劳动态度的一种具体表现,同时它 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共产主义教育。劳动竞赛可以根本改变人 们对劳动的看法,使人们认识到新社会的劳动是光荣、高尚、 勇敢的事业,使人们正确地对待劳动,正确地对待公共财物, 克服工人阶级队伍中非工人阶级的思想——小生产者以及资产 阶级的思想。劳动竞赛也是一种群众性的实事求是的批评与自 我批评,借助于它可以打破因循守旧的观念,突破一切束缚群 众前进的障碍,把蕴藏在工人阶级内部的潜在力量逐步发掘出 来。劳动竞赛是工人阶级创造能力的不竭的源泉。 劳动竞赛和资本主义的竞争有着本质的区别。竞争是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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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进一步开展劳动竞赛的指示 57 利己的,是以打击别人的方法来夺取和巩固胜利的,而劳动竞 赛则是以先进带动落后,并给落后者以同志的帮助,来达到共 同提高的目的。通过劳动竞赛,逐步地把落后者提高到先进者 的水平,不断地消除生产中的落后环节,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 率。所以,及时地发现与支持一切先进的革新的创举,总结与 推广先进生产者的经验,就成为组织劳动竞赛的极重要的条件 之一。 劳动竞赛是发展生产、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可 靠保证,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法。正如斯大林同志所教导 的:“实际上竞赛是千百万劳动群众在最大积极性的基础上建 设社会主义的共产主义方法。实际上竞赛是这样的杠杆,借助 于它,工人阶级要在社会主义基础上把国内整个经济生活和文 化生活翻转过来。”所以,吸引与组织广大工人群众参加劳动 竞赛,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动性和首创精神,从而不断地提高劳 动生产率,以保证国家计划的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是工会组 织的首要任务。 二、中国工人阶级以苏联为榜样,远在第二次国内革命 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在许多解放区就开展过各种形式的劳动竞 赛。解放初期,广大工人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地参加了 护厂、接管、清点物资、献纳器材、恢复生产等斗争;在抗美 援朝和历次增产节约运动中,更高度地发挥了劳动热情,展开 了空前壮阔的群众性的劳动竞赛,对祖国的建设事业有了巨大 的贡献。 实践证明:劳动竞赛是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之 后的自觉的劳动热情的必然的表现,是新的生产关系的必然的 表现。可是解放初期,我们对劳动竞赛的领导还缺乏经验,所 以初期的劳动竞赛,带有一定的自发性。这种带有自发性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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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动竞赛,不可避免地是过分偏重于加强劳动强度的,它的突击 性、盲目性很大,而组织性、计划性却很缺乏,所以在产品质 量、产品成本、劳动保护和技术安全方面都表现出很大的缺 点。这种突击性的竞赛绝不能持久。可是必须承认群众的这种 劳动热情是极为可贵的,适当地加强劳动强度也是需要的。所 以绝不能因为初期的劳动竞赛带有这些缺点而否定劳动竞赛, 而是应该珍贵群众的热情,对带有自发性的劳动竞赛积极地加 强领导,使之成为工人群众的经常的劳动方式。现在,企业的 民主改革已经完成,各工业部门又都开始实行了计划管理、生 产责任制和经济核算制,因而使劳动竞赛的提高更加具备了客 观的条件。事实上许多厂矿已经积累了一些领导劳动竞赛的经 验,并且出现了像五三工厂、鞍山钢铁公司、中长路等先进的 单位。特别是自中央号召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和在工人群众中进 行了关于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教育以后,劳动竞赛有了新的 巨大的发展。工会组织完全有必要和可能与生产管理工作的进 步相适应,把劳动竞赛向前推进一步。 三、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于如何组织劳动竞赛 已作了原则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 第三次会议又确定了把劳动竞赛向前推进一步的方向,并提出 目前劳动竞赛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求每个企业、车间和小组, 全面地、均衡地完成和争取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的各项指标, 通过劳动竞赛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 品成本,改善操作条件,保证生产安全,通过劳动竞赛不断地 提高工人群众的技术水平和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了达到这些要 求,就必须十分注意生产技术的革新与劳动组织的改进,而不 应该是偏重于拼体力的。这样的劳动竞赛,必须是有组织有计 划的,而不能是自流的。这样的劳动竞赛才能成为持续的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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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进一步开展劳动竞赛的指示 59 的劳动方式,而不是突击。 为了把劳动竞赛向前推进一步,这就要求工会组织提高 对劳动竞赛的领导水平,进行深入细致的具体的组织工作,克 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抓紧思想工作,克服竞赛中的锦标主 义,反对捏造成绩骗取荣誉的恶劣的犯罪行为,向资本主义的 竞争思想进行斗争。随着竞赛的发展,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 础上,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逐步地积极地改善职工的劳动 条件、住宅、医疗及其他文化生活设施。 四、劳动竞赛是建设我们祖国的基本方法,所以组织劳 动竞赛不仅是工会组织的任务,也是企业行政方面的任务,是 全党的事业。企业行政之所以必须担负起组织竞赛的任务,是 因为只有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完成国家计划的决心和意志,高度 发挥职工群众的主动性,才能更好地发挥企业的潜在力量,才 能不断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反过来说,企业的组织与计划愈 科学、愈合理就愈能更高地发挥群众的劳动热情。在劳动竞赛 中企业行政有责任按时宣布生产计划,制订与实施旨在保证劳 动竞赛不断前进的组织技术措施计划,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 用,从而使生产均衡地有节奏地进行;企业行政定期公布生产 成绩,有计划地推广计件工资制,都是广泛开展劳动竞赛的必 要条件。因此,工会组织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会同行政部门 实事求是地组织劳动竞赛,不断地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群众, 发挥工人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地完成与争取超额完 成国家计划,为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为加速实现国家的社会主 义工业化的进程而斗争! 五、为了把劳动竞赛向前推进一步,需要进一步明确以下 几个问题: 第一,竞赛的形式。劳动竞赛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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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竞赛形式。如个人、小组或车 间之间的竞赛,整个产业(即工厂与工厂之间)的竞赛,同工 种、同业务之间的竞赛;当然还有其他反映当前生产的某种要求 的竞赛的形式,如铁路“满载超轴五百公里运动”,以及提高质 量、降低成本的竞赛等等。但不能把流动红旗当作竞赛的形式。 第二,竞赛的条件。组织竞赛要有明确的竞赛条件,这种 竞赛条件就是对于完成行政的计划而提出的保证条件。保证条 件是根据厂矿企业的生产计划的各项指标,实事求是地提出来 的。这种竞赛条件一般应包括:完成平均先进产品定额,达到 优等产品质量,节约原料、材料和工具以降低成本,学习与掌 握先进操作方法等项目。保证条件不应该是千篇一律的,也不 应该把抽象的口号列入指标。竞赛条件不应过分繁多,目前许 多厂矿所采用的爱国公约、增产节约计划等形式,实际上都可 用竞赛的保证条件一种形式统一起来。 第三,竞赛的评比。要定期公布竞赛成绩,表扬先进,批 评缺点。要根据完成保证条件的程度确定优胜者,但也必须考 虑到保证条件以外的其他因素,如任务繁简、技术熟练程度、 设备状况等,加以比较。因为评比的目的在于总结和传播先进 经验,寻找落后环节之所以落后的原因,并采取具体措施消除 落后现象,把落后者逐步提高到先进者的水平。目前许多厂矿 所采取的分数制的办法必须注意逐步加以改变,这种办法限制 着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并可能把竞赛导向竞争。 评比的材料是依靠企业行政供给的。工会组织要协助行政 建立好原始记录的制度和竞赛的统计制度,设置竞赛成绩的公 布牌,并刊行不定期的捷报、喜报。 第四,竞赛的奖励。对劳动竞赛中的优胜者,除发给物 质奖励外,还应给予荣誉奖励。流动红旗是一种很好的奖励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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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进一步开展劳动竞赛的指示 61 式,这种奖励对工人的劳动热情有极大的鼓舞作用。但目前各 地把红旗当作竞赛或鼓动的形式,使红旗发得太多,办法也太 复杂,因而减低了它的作用。这种情形必须加以整顿。每一个 厂、矿一般可以设置一两面流动红旗,发给优胜的车间、工段 或小组;车间也可设置一两面小锦旗,发给先进工人。对获得 优胜红旗的单位和个人,可附发一定数额的奖金,此项奖金可 由工厂奖励基金中支付。此外,可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光荣 榜、光荣册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的荣誉奖励制 度。对于这种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委托书 记处加以研究,协助有关部门拟订方案。 第五,发动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参加竞赛问题。动员与组 织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参加竞赛,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保证 条件,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的保证条件,除要保证超额完成任务 外,还应该包括:降低产品的劳动消耗量,节省地开支工资基 金,正确地规定机器设备的负荷,合理地制订机器设备的检修 计划,尽力降低全厂和各车间的杂费开支。但不能把直接生产 工人的竞赛办法,硬搬到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中去。因为工程 技术人员和职员的工作,不像工人一样有具体的定额,在保证 条件中规定他们职责范围内必须遵守的规则又是不必要的,所 以某些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不一定都要订保证条件。他们的职 责就是最有效地计划与组织生产,保证全面地均衡地完成国家计 划指标。只要他们除了完成本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以外,还进行 了创造性的劳动,例如协助工人提合理化建议或推广先进经验, 积极参加一定的生产会议,把整个厂矿或车间、工段的生产搞 好,也可以根据这些具体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评比优胜者。 根据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一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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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 (一九五四年一月) 萧 华 第一部分:对于全军四年来政治 工作的基本估计 四年来全军的基本情况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后,人民解放军继续胜利地进行了统一全国、剿匪、进军西 藏、保卫海防、陆防、空防的斗争,并自一九五○年起执行了 抗美援朝的任务,获得了伟大的胜利;(二)在全国解放后特 别是朝鲜停战后,军队的任务由以作战为主转入以训练为主, 全军在统一和现代化正规化方面有了巨大的进步和转变,以陆 军作基础发展了特种兵,并正在逐步地继续加强着现代化正规 化的建设;(三)伴随着国内解放战争的胜利我军有了猛烈的 发展,几百万投降、起义部队和俘虏补充了我军,部队的成分 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同时,部队由长期分散的比较单纯的农村 环境进入了复杂的城市环境,一方面部队与工人阶级的联系增 加了,部队的政治、文化水平提高了;另方面城市中资产阶级 的影响,对部队也增大了,干部的亲戚、朋友、家属的关系也 这是萧华代表军委总政治部向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所作的报 告。这个报告是这次会议的副报告,并经中共中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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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63 较前更加复杂,加上两次复员转业的影响,部队中的不良倾向 也有了某些发展;(四)全国解放后,大多数部队展开在长江 以南及广大的新解放区进行群众工作,许多军队领导干部转入 或兼顾地方工作,使部队在相当一个时期内,领导骨干相对地 减弱,军队本身的政治工作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四年来全军的政治工作在保证人民解放战争胜利,保证抗 美援朝战争胜利,保证部队的巩固壮大与保证中央军委的建军 方针、任务、政策的贯彻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很大 的成绩。主要表现在: 一、巩固与提高了部队的斗争意志与斗争力量,保持了部 队饱满的、高涨的战斗情绪,在阶级教育的基础上,加强了以 抗美援朝为中心的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教育,发扬了革命英雄 主义,发展了群众性的立功运动(单志愿军三年来立功者即达 三十万人以上,立功单位有六千一百多个,其中获得英雄模范 称号者二百八十二人),保证了抗美援朝作战、进驻边疆、保 卫海防、陆防、空防,实行向现代化正规化转变等项任务的伟 大胜利。 二、政治工作保证部队光荣地执行了“人民解放军又是 一个工作队”的任务,在广大新解放区宣传、组织了群众,积 极发动群众,进行了剿匪和镇压反革命;参加与支持了群众的 土地改革,以及其他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斗争;帮助发 展人民武装,保护与参加了边疆与沿海地区人民的生产(如在 新疆、西藏、云南、沿海岛屿等地);正确地执行了城市政策 与民族政策,团结了兄弟民族;积极参加了国家建设工作(如 根治淮河、荆江分洪、修建成渝路、天兰路、天成路、兰新路 等),输送了大批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扩大了我党我军在群 众中的政治影响,安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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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三、在部队内部开展了一系列的民主运动,从思想上、 政治上、组织上进一步地纯洁与巩固了部队。解放战争以来, 对将近三百万的俘虏成分和投降、起义部队、六十万的旧军官 进行了思想改造工作和组织上的改编。吸收并团结改造了三十 多万的青年学生。大批农民成分的新战士,经过土地改革的教 育、诉苦运动提高了阶级觉悟。伟大的“三反”运动击退了资 产阶级对我们的猖狂进攻,初步划清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 思想界限,密切了领导与群众的联系,使党和部队进一步地纯 洁与健康了。结合全国镇压反革命运动,在部队中进行了镇压 反革命教育和清理工作,提高了部队的政治警惕性,使混入部 队中比较暴露的反革命分子受到严重的打击。这些有领导、有 目的、有秩序的群众性的阶级自觉运动——民主运动,其发展 基本上是正常的、健康的(在运动过程中虽曾发生过个别的偏 差,但已得到了纠正),对部队起了政治整军的伟大作用,对 部队的巩固与建设都将有深远的影响。 四、进行了整理与巩固党的工作,加强了支部工作的建 设。建立并发展了青年团。在“三反”的基础上普遍进行了 “共产主义与共产党”及“党员标准”的教育,进行了整党工 作,普遍进行了思想交代,并作了重点的审查工作,进行了整 理支部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使部队对二中全会的精神在部 队中体会得深刻了一步,批判了资产阶级思想,发扬了党内民 主,从思想上、组织上巩固了党,提高了党的质量和党的作 用。在整党的基础上,按照积极而又慎重的方针,进行了发展 党的工作。目前全军党员约占全军人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在 “三反”、整党、建党工作中,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与威望 有了进一步提高。党的组织在战斗中、工作中表现了积极的 领导作用。全军普遍地建立了青年团的组织(全军现有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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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65 一百二十二万三千余人)。党对青年团的领导是有成绩的,青 年团成了党在各种工作中的有力助手。 五、加强了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工作,开始了有计划有系统 的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初步地建立了学习制度和培养了专职的 政治理论教员(已训练出二千多人),加强了学校政治工作建 设,保证了学校教学任务的完成。 六、国内部队进行了将近一年以文化教育为主的训练,部 队文化水平已由一九五一年的文盲半文盲(初小以下)占部队 总人数百分之六十七点四,下降为百分之三十点二(这百分之 三十的人员,大半是一年来未学或少学文化的部队人员,或是 补充不久的新兵),初小毕业以上者,则由百分之十六点四增 为百分之四十二点一,高小毕业以上者已由百分之十六点二增 为百分之二十一点七。离职入文化学校与其他学校学习文化的 学员达十四万人。凡是认真贯彻了以文化教育为主的训练的部 队,其文化水平都有了显著的提高,为军事、技术的训练,政 治教育和干部的培养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部队文化水平的提 高,部队群众性的文化、体育工作也相应地有了发展,要求上 进求知成了普遍的风气。 七、建立了特种兵的政治工作,保证了特种兵的建设和技 术训练任务的完成,调整与加强了各级政治工作机构,基本上 统一了全军政治工作的建设,建立了干部、文化、青年等新的 工作部门。政治工作的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有了若干改进,工 作的创造性与主动性也有某些提高(如特种兵政治工作、学校 政治工作、立功运动、敌军工作、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后勤 政治工作等)。 以上这些成绩,是在中央、军委和毛主席的直接领导之 下,在全党全军共同参加支持之下,在全体政治工作人员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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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之下,和军事工作、后勤工作、干部工作等部门密切配合保证 之下所获得的。 这些工作继承与发扬了我军政治工作的光荣传统,保持了 人民军队的优良本质,提高了部队的政治质量,完成了中央军 委所规定的各个时期的建军任务,巩固了部队的战斗力,团结 了内部,战胜了敌人,并为今后我军现代化建军中的政治工作 建设,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四年来的政治工作,成绩是主要的、显著的。但是,也有 如下的缺点: 一、四年来政治工作最主要的缺点是在部队的思想领导 上对于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精神领会和贯彻不够。对我军现代 化的建军思想教育不够。部队在某些“大转变”的时候,往往 发生思想情绪上的波动;党内和干部中的不良倾向不断的发 生。当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胜利之后,部队中曾发生过严重的 和平麻痹与战斗意志涣散的偏向,经过以整顿与提高战斗意志 为中心的整风运动和加强“永远是一个战斗队”的思想教育, 特别是经过抗美援朝的教育,才把它扭转过来。另一方面,从 “三反”运动中还检查出严重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远 在一九四九年三月党中央就曾明确提出:“因为胜利,党内的 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 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可能有这样一 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 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 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 况。”对于这一指示,在部队中教育不深,对于防止资产阶级 的腐蚀和进攻缺乏经常的应有的警惕,有一些意志薄弱的人被 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击中。同时在党内曾经存在过浓厚的庸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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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67 的自由主义空气,对于某些干部中存在的骄傲自满、功臣自 居、享乐腐化的现象,缺乏严肃的批评与斗争,直到中央号召 “三反”运动,才开始加以克服。部队现代化的建设,是我军 建军历史上一个很大的跃进。政治工作对于这一巨大建军任务 的思想教育,做得还不够。有的问题宣传得还不透彻,如学习 苏联先进军事科学与发扬我军优良传统相结合的问题;如加强 部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克服部队中严重存在着的分散主义、游 击习气,和正确地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问题;如加强部队的 技术装备、军事训练和继续加强政治工作问题等,就缺乏充分 系统的宣传教育。因此,某些干部对我军政治工作制度和党委 制发生了某些怀疑;军队的民主生活与工作中的群众路线有些 削弱,官兵关系有些疏远,军阀残余有些发展,群众纪律有些 松弛,特别在若干军事工程建筑和军队卫生工作上,伤害了人 民群众利益。这说明政治工作对于部队思想领导掌握不够, 对于各个不同斗争时期的部队不同的思想情况有时缺乏政治 的远见,对可能发生的不良倾向缺乏应有的预防,思想领导 和思想教育还未能同各个具体工作的实施密切地结合起来。这 些偏向虽已得到纠正或正在纠正,仍需要我们在今后加以注意 和克服的。 二、政治工作和各项技术业务的结合还不够。政治工作的 发展还未能完全和部队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相适应。政治工作 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也还未能适应部队的正规编制、技术 装备和工作制度而加以应有的改变。某些政治工作人员固守已 经习惯了的某些过时了的东西,不依照情况的发展而发展,对 新鲜事物缺乏敏感,存在着经验主义的保守倾向。不少政治工 作人员对于现代化的军事技术知识缺乏认真地应有的学习和钻 研,站在技术业务的外边,空喊“插不上手”。政治工作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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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证部队军事训练及技术的提高上还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威力。各 级政治机关对于总结和提高现代化建军的政治工作经验,也是 做得不够的。上述缺点,就不能不成为某些部队政治工作空泛 无力的重要原因。 三、政治工作的领导上,还存在着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的 倾向。表现在若干政治机关在做出某些指示规定时,凭主观的 片面的要求出发,没有充分考虑下面执行的具体条件和时间, 不善于对不同的部队提出不同的要求。由于有些指示计划对部 队要求过高,因而下面在执行时,往往难以达到规定的要求; 表现在若干工作上,还存在有一般化的毛病。在某些特种兵和 省军区人民武装工作中、医院工作中、学校工作中机械地搬用 陆军的一套经验和做法,在工作上强调了一般性、共同性,而 忽视了差别性、特殊性。对于边防海防部队的特点的照顾和具 体指导不够。在文艺工作上反映部队现实生活不够,并存在 有形式铺张的作风。各级政治机关对于部队情况,缺乏深入的 了解和研究。对于每个指示的贯彻执行,缺乏深入、具体、系 统的检查。对于下面的报告,缺乏透彻认真的研究,对下面请 示的问题答复不够及时,手续冗繁。领导上存在着头多、指示 多、文件多、报告表册多、会议多的五多现象。某些政治工作 人员面向战士联系群众的作风不够。在组织上,若干业务部门 缺乏整体观念,强调各自的工作系统,层层加添任务,增加下 面的额外负担,形成连队工作中的忙乱。这些都妨害着我军政 治工作的正常发展。 这些缺点的产生,一方面由于我军的建设是处在一个历史 性的发展阶段,我们的干部还不熟悉和没有摸到一套完整的适 应现代化建军的工作经验;另方面我军由过去长期的分散农村 环境转入城市复杂环境,同社会的接触面更加广阔,对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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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69 阶级的思想影响缺乏应有的警惕;再就是由于我们的干部战士 中有着广大的农民小资产阶级的社会成分,和在解放战争中补 充的大量的旧军队的成分,这些成分带来了许多非无产阶级的 劣根性,和旧军队的一些恶劣习气和作风,经常自觉地或不自 觉地在思想上、工作上发生影响。这些都是客观的原因。而主 要的原因则是我们的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薄弱。 第二部分:关于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关于今后军事建设的方针和任务,彭副主席已经作了报 告,这个报告是我们整个部队建设的方针,也是政治工作的方 针。今后我军的政治工作,就是要以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 总任务教育部队,进一步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纯洁与巩 固我们的部队,为保障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与各项政策的贯 彻执行,保障把我军建设成为一支优良的现代化的革命军队, 以保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防御帝国主义侵略,主要是防御美 帝国主义和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而努力。这里,我仅就四年来 政治工作的基本经验,特别就目前建军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 提出几点意见。 (一)加强思想领导,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教 育,提高全军的社会主义觉悟,是保证我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和各种工作胜利完成的决定因素,也是今后军队政治工作的首 要任务。 我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服务于人民革命斗争和国 家建设的人民的军队,“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 团。”(《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九○页)党必须以马克思列宁 主义来教育和武装部队,使全军人员都成为为人民、为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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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自觉的战士。毛主席说: “这个军队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所有参加这个军队的人都具 有自觉的纪律;他们不是为着少数人的或狭隘集团的私利,而 是为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着全民族的利益,而结合,而 战斗的。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 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的宗旨。”(《毛泽东选集》第三 卷一○六一页)我军过去长期革命斗争的历史证明:我们干部 战士的觉悟程度越高,革命的积极性和热情就越高,对于每个 任务的完成也就越有保证;反之,如果干部战士的觉悟程度越 低,我们的工作和战斗就要受到削弱或损失。二十多年来,我 们是靠了什么克服困难取得胜利的?千百万战士在战斗中前仆 后继粉身碎骨在所不惜,是由于什么力量?就是由于我们战争 的正义性,由于我们依靠广大群众的阶级觉悟。而这就是我军 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军队的根本之点。斯大林同志说的好: “一个军队既知道自己为什么斗争,那它便是不可战胜的。” (斯大林:《论红军的三个特点》) 四年来,我们根据这个原则,在部队中进行了巨大的思想 教育工作。我们所进行的“为何打仗”“为谁打仗”的教育, 诉苦、整风、镇压反革命、“三反”等民主运动和抗美援朝教 育等,主要的都是为了达到不断地提高阶级自觉的目的。四年 来的经验也证明:在执行每一任务时,只要我们公开地清楚地 告诉了战士为什么要这样做,如何去做,使这一政治任务、指 导思想为广大的战士所认识所掌握了的时候,它便成为巨大的 物质的力量。每一个任务完成的程度,通常也就是看我们的指 示的正确性和动员群众的程度即群众的自觉程度来决定的。而 这种群众的自觉程度又是不仅依靠先进者的觉悟,还要依靠广 大群众(包括中间的和落后的)的觉悟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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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71 目前我国正处在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 会的新时期,国内由长期战争的情况转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 在军队方面,由长期分散走向集中统一,由过去的较落后的技 术装备和单一的兵种,逐步改变为现代化的优良装备和诸兵种 合成的军队;我军的作战对象亦由过去长期以蒋匪军为主改变 为今后主要是防御美帝国主义和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这是一 个历史性的变化,这个变化影响到我们部队建设工作的各个方 面,尤其在部队思想上,更可能引起种种新的波动,因此,加 强思想领导,统一认识,在今天就更加显得重要。 毛主席指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 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 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 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对资本主义工 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 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四 年来我们的一切胜利都是在党的总路线的照耀下取得的;今后 我们的一切工作,我们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都是为了彻底实 现这条总路线而努力。当前我军宣传教育的中心内容,也就是 全面地系统地宣传这条总路线,宣传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 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把全体指战员的政治觉悟提高到新 的水平,即社会主义的水平。 贯彻党的总路线教育,必须与部队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密 切结合。在建设现代化革命军队的教育中,我们的思想领导, 在一定时期内应切实掌握以下各点: 第一,宣传“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个战斗队”,继续进行 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巩固与提高战斗意志。不能忽视, 在国外,帝国主义的包围仍然存在;在国内,人民的敌人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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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完全消灭;帝国主义及其走狗中国反动派必然会千方百计地阴 谋破坏我们。没有强大的武装力量,就根本谈不上国家的安 全,也根本不可能保障社会主义的建设。因此,时时刻刻都要 提高警惕性,防止与克服和平麻痹观念的产生。巩固国防,保 卫祖国经济建设,保卫东方与世界和平,是我军为社会主义事 业而奋斗的神圣职责。 第二,宣传认真地虚心地学习苏军先进经验。“向苏联学 习,这是我们建军史上的优良传统,无论任何时候,任何工作 部门,都应当如此”(毛主席:《对军事工程学院成立与第一 期开学的训词》)。尤其今天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更须以苏 军为榜样。为了很好地学习苏军先进经验,就必须反对骄傲自 满,反对经验主义,反对“拒绝前进,固执地停顿于旧阶段”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二三二页)。当然,学习苏联运用苏 联的经验,必须与我军的实际情况、历史经验尤其是与抗美援 朝战争的经验紧密地结合起来,防止不问实际情况的机械搬 运。反对经验主义,也并非是否定我军过去的一切经验,并非 是提倡“拒绝历史事实,反对保留有用的东西,贸然地脱离现 阶段。”(《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二三二页) 第三,宣传加强集中统一和整体观念。正规化是建设现 代化的革命军队的基本条件,我军的现代化建设,要求我们必 须逐步地实现统一装备、统一编制、统一训练、统一制度、统 一纪律和加强工作上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但 由于过去我军长期处于分散的农村环境,加上全军干部思想水 准还一般地不高,某些干部思想上存在着居功骄傲的情绪,存 在着经验主义以及片面性,便易于产生与集中统一相抵触的分 散主义现象。我们的思想领导必须注意宣传集中统一的思想, 反对与克服这种分散主义。反对分散主义,并不是不需要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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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73 某些部队某些组织的具体情况,否定集中统一下的某些因地制 宜的必要性。因此,在强调集中统一时,还要注意防止领导工 作的一般化。领导工作如果一般化或者要求过高过急,或者对 于各种工作缺乏统一的调节和掌握,就不能很好地克服分散主 义,达到在党内、军内进一步的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纪 律和集中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允许有一定限度的因地制宜,正 是为着一步一步地达到极高度的集中统一。 第四,宣传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我军在长期革命战 争中,在毛主席亲自领导与教养之下,贯彻与发挥了马克思列 宁主义的军事学说,形成了人民军队的传统作风。这个传统的 重要部分,就是把军队作为党领导下的服务于人民革命斗争和 国家建设的工具,军队是一个战斗队,又是一个工作队;就是 以党委统一(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为党对军队的领 导制度;就是英勇善战,艰苦奋斗,不怕困难,克服困难;就 是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上下一致、军事工作与政 治工作一致,各部分军队间的友好一致;就是建立强有力的政 治工作;就是工作中的群众路线。所有这些优良传统,在任何 时候都是需要坚持和发扬的。发扬我军优良传统与学习苏联先 进经验加强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是一致的。因此,在加强我军现 代化正规化建设中,必须防止与克服单纯军事观点和其他的违 反我军建军原则和优良传统的倾向。由于我军中还有不少的旧 军队成分,加上资产阶级思想在不断地影响和侵袭着我们,这 个问题就更加重要。 贯彻党的总路线的教育,必须大力批判与克服资产阶级 的思想对我军的影响。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即社会主义改造的 时期中,我们正在采取步骤逐步地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 这是一个比新民主主义革命更加深刻和广泛的革命。这个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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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包含着极复杂极尖锐的阶级斗争。中国的资产阶级决不会没有 反抗。他们中的坚决反革命分子必然要与外国帝国主义勾结起 来,共同进行反革命的破坏活动。这些敌人的破坏活动的首要 目标,就是破坏领导我国劳动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中国共 产党,挑拨和破坏这个党的内部团结,同时,他们也决不会放 松对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支柱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破坏活 动。因此,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就成为过渡时期中, 国内阶级斗争的基本内容。而这种斗争又不能不反映到我党我 军内部来。我们党内、军内思想斗争的主要内容,也就是反对 资产阶级的思想的斗争。在这里,正如列宁所说:“对于社会 主义思想有任何轻视,稍为离开了这种思想,就是加强了资产 阶级思想。”(《列宁文选》六六九页)事实上,自从全国胜 利以来,在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袭下,我军某些干部(包括某些 高级干部)的居功骄傲的情绪、个人主义的倾向,已有了相当 的滋长,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危害党的团结和党的事业。 同时,我们部队的成员,主要是农民、小资产阶级成分。部队 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实质上就是如何用无产阶级思想来改造 农民提高农民的问题。在过去,主要是以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 领去教育改造他们;今天则是以社会主义去教育改造他们。中 国的农民过去和今后都是工人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他们是能 够在工人阶级领导下逐步地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的。但小农经 济又必然会产生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会“经常地、每日每时 地、自发地大批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列宁)。农民 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中的这种落后倾向就造成资产阶级思想侵蚀 的肥田沃土。这种情况,也必然要反映到部队中来。随着国家 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进展,更必须克服部队中的一部分指战 员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对于党的总路线的不了解和动摇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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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75 象。因此,必须以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即以社会 主义革命的纲领和精神去教育部队,通过总路线的教育,把部 队中广大的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干部、战士的思 想,提高到社会主义的水平,使他们成为巩固国防、保卫祖国 建设的先进战士。同时,也要使我们部队成为对农民实行社会 主义思想改造的大学校,使所有参军的农民都能在我军受到深 刻的社会主义教育,使每个回乡转业的战士都能成为农村中社 会主义的传播者,成为农业集体化的积极力量。 这个总路线的教育,应当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 是短时间的工作,而是长期的任务。总路线的教育是随着现实 斗争和工作的发展一步一步地贯彻、提高的。党的总路线贯彻 在党的各项政策中,它的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 改造的各项工作的发展而发展,因此,中央的一切带根本性的 方针政策计划,都应当在部队中认真地进行传达、教育和讨 论。只有将党的总路线的教育,与党的各个时期的各项具体政 策的教育相结合;与各个部队每个具体的工作任务相结合;与 每个干部、战士的思想实际相结合,并对其进行具体的改造和 提高,使干部战士眼前的个人利益自觉地服从于国家的长远利 益,才能产生巨大的教育效果。这也就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 问题。另一方面,我们的一切工作部门在考虑我们的一切建军 措施时,都必须从政治观点、政策观点出发,都必须根据党的 总路线总任务办事。譬如,现代化建军,我们要高度集中统一, 克服分散主义;但这不是一个单纯的组织编制问题和单靠纪律就 能够解决的问题,必须首先从思想建设上来解决这个问题。又 譬如我们的军事训练,绝不仅仅是军事训练部门的任务,而是 应该动员全军一切力量来执行的一个政治任务。只有把每个重要 的工作措施,都提到政治原则的高度,才能广泛地动员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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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发挥其潜在的威力,彻底保证每个具体工作的完成。 部队的总路线教育还应与人民斗争的教育相结合。军队 是国家机关的主要部分,是服务于党和人民事业的。我军的力 量,是和人民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分不开的。我军在长期战争中 受到人民不断的关怀教育和鼓舞,全国胜利以后,就更有可能 使部队的思想教育与人民斗争的教育更加密切地结合起来。四 年来,在党中央所号召、领导的,全国各地普遍进行的土地改 革、镇压反革命、“三反”、抗美援朝等社会运动中,我们部 队都曾经得到了极大的教育。志愿军更提出了“政治工作来自 祖国”的口号。他们在“来来往往、内内外外”的慰问活动和 归国访问中,在农村、工厂、学校和战士家属的来信中,经常 地使部队得到鼓舞和教育,成为战斗情绪经常旺盛的重要来源 之一。那种认为只能用部队生活来教育部队的意见是不正确 的。因此,祖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每一进展,经济建设的每一 成就,也都要向部队传达。我们要重视来自人民的教育。 我们的思想领导要善于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队 的具体情况去找出部队每个时期中最有决定意义的思想环节, 以及从一般的偏向中抓住最普遍的最本质的问题。抓住了这个 问题和解决了这个问题,其他从属的、个别的思想问题,就可 以迎刃而解。如在抗美援朝战争过程中,开始是“该不该打” 的问题,以后是“能不能打”、“打不打得赢”、“守不守得 住”的问题,再以后是“打到何时为止”、“打到何时胜利” 的问题。这就是干部战士中最希望领导上给以讲清的问题。我 们及时地正确地进行了这些问题的教育,从而就统一了部队的 思想,巩固了部队的战斗意志,提高了部队的作战信心。又 如在全国胜利的开初,部队存在与生长着若干不良的倾向,而 我们突出地抓住了以整顿战斗意志为中心的整风运动,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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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77 地克服了当时普遍存在的和平麻痹思想,以及由和平麻痹而产 生起来的各种不良倾向。一九五一年,我们在中央指示下开展 了“三反”运动,坚决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初步划清 了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从而就给了贪污浪费分子 以严重的打击,大大推进了节约,使贪污浪费现象大大减少。 在目前,就要抓紧宣传党的总路线,宣传社会主义,继续批判 资产阶级思想,宣传上述建军思想领导中的四项要点,把建军 任务与社会主义建设联系起来,以保证我军的现代化正规化建 设,并在各方面支持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四 年来我们在思想教育和思想领导上虽然获得了不少成绩,但有 时还缺乏主动性和预见性,抓不住思想关键,有时只看到现 象,而抓不住本质,或者抓住一面,放松了另一面。思想的领 导,有时是落后于客观情况的发展的。 一切思想领导,首先都要做好干部的工作。加强干部教 育,才能搞好战士教育。干部思想解决了问题,才有可能说服 战士。不提高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水平,就不能提高部 队的政治觉悟水平。干部思想水平的提高,又是一切工作的枢 纽。只有干部在思想上有了进步,工作的发展才有真正可靠的 基础。离开了干部思想上的进步,去求什么工作上的进步,要 完成建设我军成为强大的现代化革命军队的伟大转变,是不能 设想的。部队中各种不良倾向之所以总是不断地生长起来,归 根结底还是由于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水平低。历史的经验告 诉我们,在一定物质基础之上,思想可以掌握一切,改变一 切,而提高干部的思想水平与理论水平又是思想领导的决定性 的环节。因此,有计划地、有系统地、联系实际地在全体干部 中坚持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教育,是思想领导的基本建 设的工程和经常的重心。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学习,永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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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我军一切干部共同的必修的课程。其中尤其是高级干部,比一 般干部更要学得好。马林科夫说:“低估思想工作的重要性, 在很大程度上是我们一部分领导干部没有能提高自己的政治 修养,充实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知识和吸取党的历史经验的结 果。”而不管是什么干部“如果在思想上和政治上落后,按照 死记的公式生活,丧失对于新鲜事物的感觉,他就不能正确地 分析国内外的形势,不能而且也不配站在运动的前列,而且迟 早终有一天他会被现实生活抛弃”(苏共十九次党代表大会报 告)。在全军干部教育的实施中,一方面要大力整顿与加强学 校的教育,另方面主要的还是要经常抓紧在职干部的学习,做 到坚持制度,长久不懈。条件允许时,也可以开办一些短期集 训班。高级首长(尤其是各级政治主管干部)要亲自领导干部 的学习,并担任一般干部的理论教员。 加强思想领导,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教育,是我 军政治工作建设的首要方面。 (二)政治工作必须渗透到技术、业务中去,保证军事技 术和各项业务的提高。 装备和技术是部队战斗力的物质基础。现代化的战争充 分显示出装备和技术的重要性。现在,我军在苏联的帮助之下 已经有了或正在增加着头等的技术装备,而随着国家社会主义 工业建设的发展,我国将逐步能生产这些装备。我们的任务就 在于善于掌握和精通技术,使这些头等的技术装备发挥最大的 威力。政治工作对技术、业务建设的责任,就在于加强党的领 导,加强对掌握技术的人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品质, 使他们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大前提下,精通技术、精通业 务,发挥他们在军事技术和各项业务建设中的主观能动性,使 技术、业务更好地为政治服务。因此,政治工作首先就得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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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79 保证全体指战员认清掌握技术、业务的意义,下定虚心钻研, 顽强不息的学习决心。坚决反对那种在新事物面前徘徊不前, 对掌握技术消极、冷淡、自馁和盲目地满足于现有知识和些微 进步的盲目自满、保守落后思想。掀起学习军事科学、技术的 热潮。 我军政治工作一向是与军队的各项技术、业务密切地联 结在一起的,在保证军事技术与各项业务的提高上,起着重大 的作用。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我们的军队只限于步兵作 战,技术装备是低劣的,那时政治工作主要是保证部队的四大 技术;经过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步炮协同加强了,政治工作 在保证技术的提高上有了进一步地发展;现在就更加不同了。 现代化的战争是各兵种、各种科学技术的复杂的结合,是各兵 种的合同作战,政治工作如果不渗透到多种复杂的技术和业务 中去,就会掉在各项技术、业务发展的后面,就会脱离实际, 停留在一般化的号召上,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为此,政治工 作人员就必须熟习各项技术、业务,学习有关业务的各种条 例,求得懂得一定的军事技术知识,了解其过程及关节,摸到 一般技术的或业务的规律。这样,政治工作者才能有发言权, 才能创造和各项技术、业务相适应的工作方式,政治工作才能 收到成效。现在的情况是:有一部分政治工作人员,开始熟悉 了技术、业务,发现了问题,提出了问题,也解决了问题,政 治工作在技术、业务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技术、业务 由于得到政治工作的充分保证也就显得活跃生动,得到迅速提 高;也有一部分政治工作人员,虽然钻进技术、业务中去了, 却没有很好地进行政治工作,成了一个普通技术人员,没有发 挥政治工作者应有的作用;必须着重指出的是:我们还有相当 多的政治工作人员,直到今天还根本没有钻到军事技术和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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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化建设的各种新的业务中去,仍然站在技术、业务圈子的外 面,墨守成规地拘守着那些已经过时了的一般化的政治工作经 验,说“外行”话,做“外行”事,他们所做的政治工作,当 然是空泛无力,不能解决问题。 我们强调提高军事技术与业务水平,绝不是忽视政治、脱 离政治,相反地,我们认为提高技术、业务根本上都是政治任 务。毛主席教导我们:“武器是战争的重要的因素,但不是决 定的因素,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力量对比不但是军力和经 济力的对比,而且是人力与人心的对比。”(《毛泽东选集》 第二卷四三二页)因此,技术装备能否发挥其威力,关键还在 于掌握技术的人的政治品质。如果不正确地理解和对待技术与 政治的关系,不但政治工作会削弱,也不能加强技术工作。没 有政治工作的保证,“一切技术和战术就不能得着最好的基础 去发挥它们应有的效力。”(《毛泽东选集》第二卷四七四 页)根据空军反映:目前有一些学飞行技术而忽视政治的人虽 然是手脚“武装”了,但是思想落后了,这是很危险的。四年 来特种兵中和后勤部门中所发生的许多事故,大半都是责任事 故,其根源又多半是思想问题。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提高整 体观念、强调密切协同,完成训练任务,以保证安全、消灭事 故,也是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那种认为:“马列主义上不了 天”(不能飞行)、“政治工作不能开坦克”、“政治不能排 除故障”的论调,是极端错误的。因此,提高技术、业务和加 强政治工作是完全一致的。现代化战争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任 务越加复杂,就越加需要强调技术、业务的提高,也就越加需 要加强政治工作。只有加强了政治工作,才能高度发挥人在学 习和掌握技术中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威力。 提高技术、业务还要以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作基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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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81 代化的战争是各种科学的集中应用的表现,现代化的军事技术 也是各种科学技术的综合(如现代的战舰,不仅是大工业的产 物,其本身就是大工业的模型)。要掌握各种复杂的先进的技 术,如果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文化科学水平,是不可设想的。必 须承认:我军过去和今后都是以工农为骨干,在执行建设现代 化革命军队的任务中,我们部队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先进的 技术装备与我军广大工农出身的干部战士文化科学知识的落后 状况之间的矛盾。经过以往一年的文化教育,有的部队的文化 水平虽已有了初步的提高,但还是相差很远;没有或很少进行 文化学习的部队,则更加感到困难。几年来特种兵建设和今年 正规训练中的许多事实都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伴随着技术装 备的不断改善,提到我们面前的急迫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在适 当期间内有计划地逐步提高部队的文化水平,首先是提高全军 工农出身的干部和经过考验的战斗骨干以及特种兵指战员的文 化科学水平。现有的文化速成学校必须按军委的方针加以适当 的调整,并把它办好。一般部队现有的百分之二十的文化学习 时间应该切实保证实施。文化教育是建军的重要工作之一,它 主要是为提高军事技术、提高各种业务而服务的。坚持文化教 育,乃是我军掌握和提高各项技术、业务的一个重要保证,也 是政治工作一个重要内容。 我军在军事训练和各种业务中的政治工作,是不断地在发 展着的,将来还会有更大的发展。根据现有经验,今后要注意 以下几个方面: 一、反复不断地加强学习苏联先进的军事科学和精通技 术、业务的宣传教育。把每一个军事训练计划和各项业务都提 到政治原则的高度,当作政治任务,从政治工作上保证其彻底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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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二、与发布每一个军事训练、业务技术训练计划的同时, 要订出政治工作保证计划(如空军飞行训练中几个过程的政治 工作等)。通过支部组织党团员保证军事训练、业务技术训练 和工作的完成。党员要在训练和工作中成为模范;青年团员要 在学习各种新的技术中成为突击力量。 三、政治工作必须深入现场,深入操场,随时协助指挥员 和其他业务干部,组织干部、战士的学习。关心干部、战士的 政治思想情绪,协助他们改进教学方法和工作方法。 四、通过立功运动和执行奖惩制度来激发干部、战士的学 习和工作热情。提倡勤学勤练,发挥互助作用,挖掘潜力,找 窍门,及时发现和培养典型,奖励业务技术作业中的新创造, 以先进的经验教育全体军人。 五、加强军事技术和一切业务训练中的纪律教育,贯彻条 令、条例的执行。提高技术的熟练性、准确性,教育干部、战 士爱护自己的一切技术装备,节约器材、弹药、油料,保证安 全,消灭事故。 六、通过俱乐部及一切课外活动,开展形象化的教学活 动。这些活动的内容应该围绕着我军每个时期军事训练和政 治、文化教育的中心。 七、认真贯彻党对技术人员的政策。加强对于旧技术人员 和青年知识分子的团结改造工作和审查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 品质,使他们能够忠诚不渝地为我军建设服务;并注意大量地 培养新的技术人材。 总之,各部队、各个特种兵、各个部门都应根据政治工 作的总的原则,结合自己的特点,深入实际,来研究自己的政 治工作内容和方法。克服政治工作上的一般化,认真地向苏军 政治工作学习,使政治工作在技术、业务建设中充分发挥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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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83 用,走上更加完善的地步。 (三)政治工作是党在军队中的群众工作,政治工作的根 本路线和方法就是群众路线。我军的一切工作也都要坚持贯彻 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路线。这是我们党的根本 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和领导方法。斯大 林同志曾说:“与群众联系,巩固这种联系,决心倾听群众的 意见,——这就是布尔什维克领导力量之所在及其不可战胜的 原因。”(《论党工作底缺点和消灭托洛茨基两面分子及其他 两面分子的办法》)。毛主席根据我党长期斗争经验所规定的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的方 法,就是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科学方法。 我军政治工作就是党在军队中的群众工作,它从来都是依 靠各级党的组织,发动与组织全体党员和全军人员去进行工作 的。我军政治工作在实行群众路线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在 各个革命战争时期的军队政治工作中,特别是在较大的群众运 动中,如整风、生产、拥政爱民、尊干爱兵、新式整军、镇压 反革命、“三反”、整党、立功创模以及近年来的文化学习运 动等,所以能获得很大的成就,就是因为我们正确地发扬了集 中指导下的民主,贯彻了群众路线,从而激发了全体指战员的 自觉性和积极性,密切了官兵之间、军民之间的联系,巩固了 部队的纪律,提高了部队的质量,增强了部队的战斗力。使我 们能够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了曾经是强大的敌人,取得了伟大 的胜利。 当然,在军队中实行群众路线是有很多特点的。中国人 民解放军是一支有高度集中纪律的军队,在建设现代化革命军 队的现阶段,我军更需要强调高度的集中性和纪律性;但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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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这种高度的集中和纪律,又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的,是建 立在群众阶级自觉的基础之上的。毛主席在《井冈山的斗争》 一文中指出:“中国不但人民需要民主主义,军队也需要民主 主义。军队内的民主主义制度,将是破坏封建雇佣军队的一个 重要的武器。”(《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七○页)朱总司令在 《论解放区战场》中论到人民军队的建军原则时,也说:“人 民的军队,内部是民主的,是官兵一致的,它对军队以外的人 民,也是民主的,是军民一致的,所以能够一扫军阀制度。” 因此,必须在集中指导下实行必要的民主,在组织上坚持履行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反对任何军阀主义与惩办主义。我军 长期的建军经验,证明了这样做不仅能启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而且能巩固集中的纪律和帮助领导。这种必要的民主生 活与高度的集中和纪律相结合,使我军在任何艰难困苦的环境 中,都能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持自己高度的纪律性和战 斗力,成为我军胜利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这种在集中指导下 的一定的民主生活,在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中同样必须贯彻;尤 其在军衔制度实行之后,我们部队不仅不能削弱官兵一致的原 则,而且需要更加强调官兵一致的原则,使集中与民主、上下 级关系与同志关系完全正确地结合起来。要集中又要民主,看 来好像矛盾不能统一;其实民主和集中在我们军队中是完全一 致的。这是因为我们的集中(包括一切条令、条例、纪律、命 令、制度)和资产阶级军队中所存在的那种集中在本质上没有 丝毫共同之点。资产阶级军队的集中和纪律,代表资产阶级的 利益,是束缚士兵压迫士兵的东西,在士兵看来是可恶的东 西;我们的集中和纪律则代表着人民和广大指战员的最大利 益,是建立在广泛的民主和群众政治自觉的基础上面的。而 且,只有战士思想上认识了一切命令纪律是有益的合理的,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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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85 内心里信服上级指挥与领导的正确,那么才有坚定的不可破坏 的铁的纪律的基础,才能在行动上始终坚决地服从命令,严守 纪律。如果不是这样,像一切旧军队那样,把战士们当木偶、 当奴隶,而只是要求战士盲目服从,或只是寄托于严格的军刑 与制式教练,那我们是什么都不能成功的。我们的军队是共产 党领导下的新式的人民军队,从根本上不同于一切旧军队。列 宁在创建苏联红军时,就曾有力地宣布:“旧式军队束缚极严 的军刑,高压的军队已成过去的旧物,它已经成了废物,已经 完全消灭,军队的完全民主化已经实行了。”而且,为了更好 地加强集中统一,巩固纪律,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 派”幼稚病》一书中所指示的对于巩固党的纪律的三个条件的 原则,同样可以适用到我们军队中来,这就是:第一,要求指 挥人员,政治工作人员及共产党员具有高度的觉悟性,对革命 的忠实心、自我牺牲的精神和坚毅性;第二,指挥人员和战士 群众、党员和非党员群众保持活跃的组织联系;第三,要有正 确的领导,使战士群众在实践中、在事实中相信我们领导的正 确性。只有具备了这三个条件,才能建立起巩固的、团结的、 有觉悟的、有纪律的革命的武装力量,也才能有真正的巩固的 铁的纪律。我们的部队,正是实践了列宁同志的指示,既建设 了部队中高度集中的纪律,也建设了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 把领导与群众,集中与民主密切地结合了起来,从而使我军立 于永胜不败之地。这里,必须指出:在我军建设上我们曾经反 对过而今后仍然必须反对的对集中与民主的两种不正确的看法 和做法:一种是把我们的纪律同旧军队的纪律混为一谈,只强 调集中,不适当地削弱或取消在集中之下所许可的民主,甚至 用惩办主义、军阀主义来对待战士和下级,这是完全违反我们 人民军队建军的原则的,实质上是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思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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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资产阶级军队的干法;另一种是只强调民主,否定部队所必要 的集中领导,否定纪律性,发展分散主义和极端民主化的倾 向。这种分散主义和极端民主化的倾向,破坏军队的集中统一 原则,破坏党和军队的战斗力,它和我军所要实行的民主生活 没有丝毫共同之点。因此,我们既要反对一切压制民主的官僚 主义军阀主义的倾向,又要反对一切无组织无纪律的极端民主 化的倾向,使部队中的民主生活始终是在集中指导下有目的有 秩序地进行。 有些同志认为: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工作既然有了完整的 科学的苏联先进经验,有了许多具体的规定和计划,就可以简 单的凭命令办事,不必再去发扬民主和走群众路线了。他们不 懂得:苏联的经验本来就来自群众,来自实践,我们要把这一 套先进经验学到手,也非有群众的切身体验不可;而我军指战 员文化水平较低的状况,又增加了这方面的困难。由于我们广 大的文化水平较低的战士和基层干部,总是从亲自看到的、亲 自体验到的事情上去理解问题,因而仅仅用简单的命令,是不 能成功的。只有我们善于在工作中突破一点,给群众以典型示 范,让群众亲自看到、体验到,才能使群众易于领会苏联军事 科学的优越性,才能逐步地把苏联一切先进经验都学到手。这 样做,特别可以给中间状态与落后状态的群众以理解问题的可 能与方便,给他们以信心和勇气,使他们在党的口号下行动起 来,造成群众性的热潮。部队立功创模运动中所涌现的英雄人 物及其事迹对部队所起的作用,就充分地说明了群众路线的重 大意义。 有些同志认为:过去在运用群众路线方面,往往费时多, 手续繁,这种情况在现代化正规化建军和作战中,已经不可 能了,因此,群众路线就应该被否定了。这种认识也是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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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87 的。我们从来主张一切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都应该依 据部队的政治任务和客观环境作灵活的运用。如果任务改变 了,环境改变了,工作条件改变了,那末,过去曾经是正确的 而现在已不适用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就必须加以改变,否则 旧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就要障碍我们工作内容的发展与任务 的执行。至于过去本来就不妥当的那些做法,不仅今天不该重 复,就在过去也不应该那样做。今后在工作中我们应该减少那 些突击性的“运动”,简化工作手续、精简会议、改变已不适 合于今天情况的过去的某些做法;然而,这决不意味着可以不 要发扬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可以抛弃群众路线。 中国人民志愿军三年来的抗美援朝作战,发展了我军爱国 主义和国际主义相结合的广大群众性的革命英雄主义,充分发 扬了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他们在战争情况许可的条件下, 在战前准备工作中,发动干部、战士研究着各该分队的作战方 案,号召大家“提困难,想办法”。结果,就经过群众补充修 订了原有的方案,想出了更多的克服困难的办法,也加强了上 下级之间的信赖,培植了基层战斗骨干,提高了执行作战计划 的自觉性和创造性,保证了战斗的圆满胜利。志愿军高涨的立 功运动,更成为提高士气、完成工作任务和保障战争胜利的重 大因素。这一切都证明:在现代作战中,我们的政治工作仍必 须坚持贯彻群众路线。人民军队是人民群众自己的军队,人民 战争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因而军队政治工作的群众路线是 永远具有无限的生命力的。 为了继续贯彻群众路线,加强我军政治工作的建设,应该 注意以下各点: 一、继续在干部中加强群众观点的教育。这就是:要求全 军干部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为战士服务的观点,反对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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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离群众的军阀主义、惩办主义;也反对不向群众进行耐心的思 想教育和艰苦的说服教育工作,不积极提高群众的觉悟,而追 随群众自发行动的尾巴主义。要求干部加强对人民对战士负责 的观点,懂得对人民负责、对战士负责和对领导机关、对上级 负责的一致性。要求干部加强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向群众学 习,又提高群众的观点。使一切工作的进行,都建立在战士自 觉的基础之上。要求干部树立明确的爱兵观点,并将这种观点 贯彻到工作和作战中去,贯彻到领导机关的一切命令、决定和 指示中去;同时又要教育战士自觉地执行命令、条令,严守纪 律,尊敬首长,爱护干部。深入这种尊干爱兵的思想教育,是 贯彻群众路线的基础。 二、发挥党的组织的领导作用。发动党团员在各种工作中 团结群众并带领群众前进,使他们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随时 了解群众的需要,考察群众的情绪,培养典型,树立旗帜,及 时表扬、奖励,总结群众的先进经验并慎重地加以推广,把群 众的经验和领导者的经验结合起来,使群众在实践中体验到党 的领导的正确,从而更加信任领导,支持领导。 三、必须坚持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正确地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今后要逐步地在团以下各级建立军人代表会议制 度,有领导、有秩序地发扬民主,吸取军人及其代表对部队各 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借以改进领导,改进工作,并以此作 为领导上联系群众的重要方法之一。此外,还应该有领导地有 秩序地在适当的会议上以及在党的报纸刊物上进行批评和自我 批评,进行这种批评和自我批评,当然只能是具有建设性的, 是为了巩固部队的纪律,提高领导威信和增强部队的战斗力的 目的,而不能允许松弛纪律破坏领导威信和削弱战斗力。应该 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在党的会议上,任何党员都有权批评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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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89 党员干部。任何党员都有向党的任何机关提出建议、声明和申 诉的权利。党的代表会议,必须尽可能按期举行。部队中党的 支部和青年团、俱乐部的组织,应该完全由民主选举产生。在 文化、体育和俱乐部的活动中,干部应该成为积极的参加者和 组织者,和战士打成一片。 四、在今后的教育方法和训练方法上,应该贯彻首长教育 部属的原则,强调准确地按照训练计划进行。但各级领导倾听 群众的意见,吸取群众的经验,虚心向群众学习仍然是极端重 要。战士之间的互助学习也是需要的。 总之,在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中,仍然必须坚持以党 的群众路线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要善于将群众路线 的作风贯彻到日常工作与日常生活中去,渗透到各种工作活动 中去。认为进行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就不能走群众路线,甚至把 我们革命军队的正规化与群众路线对立起来,这种认识是错误 的;认为只有搞“运动”,只有占有大量的固定时间,才能走 群众路线,这种认识也是不对的。群众路线是任何时候都要坚 持贯彻的,具体方式就要结合现实情况灵活运用,不断地加以 发展。 (四)坚持和健全党委制,加强党的集体领导作用,是军 队建设尤其是政治工作建设的基本环节。 中国人民军队是由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的。党在军队中 实现这种绝对领导,是在于加强无产阶级的思想领导,贯彻党 的路线政策,同时要加强军队中的党委员会,实行党委制。当 然,部队中的这种党委制是和首长个人负责制相结合的,我军 长期革命战争的经验和近四年来的经验都证明,这是党领导军 队的最好的制度。在军队中实行党委制也是毛主席建军思想的 特点之一。在《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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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案》中,毛主席指出:人民军队“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 的武装集团”,党在军队中要“建立领导的中枢”。在党的六 届六中全会上,毛主席又教导我们说:“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 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五一一 页)一九四八年中央又颁布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实 行毛主席这个原则,是我军发展、巩固、壮大和取得胜利的重 要保证。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由于党内教条主义的错误, 曾破坏了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迫使党委制中断,使军队工作 遭到损失;抗战初期,曾因迁就国民党而一度减弱了党对军队 的领导。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党委制绝不能削弱,只应继续 加强。这是因为:党委制能保证党的路线和政策在军队中贯 彻;能统一军队的领导,克服分散主义,防止党内个人野心家 的非法活动;能保证人民军队的素质,克服军阀主义;能使领 导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总之,党委制能不断发挥、 集中党内无穷的新的创造力量,增强党的团结,提高军队的战 斗力。事实证明,凡是党委制健全了的,其部队进步就快,成 绩就大,士气就高,战斗力就强;党委制建设得不好的,其部 队的问题就多。我军越是向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前进,装备加强 了,兵种复杂了,分工精细了,技术提高了,就越要加强党委 的统一的集体的领导。根据我军的经验和情况来看,如果把这 种复杂的新工作新任务,完全委之于单个的首长,减弱了党的 领导与保证,一定会手忙脚乱,漏洞百出。因此,党委制在我 军中必须长期肯定下来。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执行党的 总路线和建设现代化革命军队的一个重大保证。 党委制既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优越制度,各级党委 员会既是各该部队团结与领导的核心,因此部队中一切重大工 作必须置于党委领导之下,部队首长必须服从党委领导,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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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91 党委负责;任何首长和干部都必须按照党委的决议办事并接受 党的监督和检查。当然,所谓党委领导绝不是把党委制与首长 制混淆起来,决不是要求党委去代替首长的指挥工作、行政工 作,代替机关的业务工作。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的、思想的 和原则的领导,保证上级党委、上级首长、上级机关的指示贯 彻执行。党委的决议要通过党委委员、党的组织、各级首长与 各业务工作机关去具体实施。因此,党委制决不否定与削弱首 长制,相反地还巩固与加强首长制。党委制会使首长在党的领 导下执行任务、贯彻决心更有力量,更有保证。军委最近所重 申的我军要长期执行的“党委统一的集体的领导下的首长分工 负责制”,正是恰当地把党委制与首长制结合起来的提法。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今后更要强调这个原 则。只有充分发挥党的集体的经验和集体的智慧,才能保证领 导的正确。斯大林同志说过:“一个人的决定,从来是或者几 乎从来是片面的决定。……根据三次革命的经验,我们知道, 在一百个没有经过集体检查或修改的个人决定当中,几乎有 九十个决定都是片面的。”(斯大林:《同德国作家路得维希 的谈话》) 在上述认识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健全党委 工作是十分必要的:第一,坚持掌握党委集体领导的原则。党 委委员和一切共产党员都必须加强关于党的集体领导的观念。 一切重要问题,包括党的政策、上级指示的执行、一定时期的 部队工作方针、训练计划、部队思想教育与思想领导、干部工 作等等,都必须是本着上级的指示与部队的情况在党委深刻研 究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要加强每个委员的责任心, 全体委员应无例外地把自己的智慧、经验和创造贡献给党的事 业。党委是一个领导整体,其中不应有一个旁观者,都要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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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度的整体观念。因而,必须切实实行集体领导,不能采取一揽 子的办法,党和行政不分,而应按时召开党委的常委会和全体 委员会;只要环境允许,各级党委应按期召集党的代表会议和 代表大会,进行各级党委的正式选举,以贯彻民主集中制。在 加强集体领导的同时,也要加强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第 二,加强思想领导。思想工作是党委的主要工作。加强党委领 导,首先取决于思想领导的成功。因此,党委就必须经常关心 部队思想情况,抓紧党员的教育;必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保证党的牢不可破的统一和团结,保证党委思想上的真正一 致。“三反”、整党的实践也告诉我们,军队的工人阶级觉悟 水平,是在反对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中不断增长 的。因此,党委必须掌握思想斗争的武器,不断批判资产阶 级、小资产阶级思想,批判一切不良的思想倾向。第三,加强 对于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党的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领 导机关与群众联系的桥梁,要加强党委工作,必须加强支部的 建设。这个工作应成为党委领导主要内容之一。此外,还应加 强党对青年团的领导,把团的工作当成党支部工作建设的重要 部分之一,发挥青年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五)为了发挥政治工作在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中应有的作 用,政治工作的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必须加以改进。 我军政治工作的作风和方法,就是我们党的领导作风和领 导方法。这就是毛主席所指出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 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这就 是领导骨干和广大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和具体指导相结合的 方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的方法。由 于我军政治工作贯彻了这些正确的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因而 发挥了政治工作的无限力量,保证了我军的发展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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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93 今后,为了适应现代化建军任务的要求,我军政治工作, 必须继续发扬既有的正确的领导作风和正确的领导方法,并根 据新的情况和新的任务,进一步地向前发展。 在目前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首先,要强调工作的集中统一,加强工作的经常性与计 划性,反对分散主义。为适应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需要,各级 机关、各种组织都必须统一在中央军委每个时期的方针任务之 下去进行工作,把总的方针任务贯串到各个部门的经常工作中 去。各个部门不能脱离中心任务,脱离党委领导,分散多头地 把各自的业务作不适当的强调。凡是部队工作的重大问题,情 况可能时都应该经过党委的集体讨论。党委应对各个部门的工 作加以统一的安排和控制,使之互通情报,密切配合。但强调 集中统一,并不是不照顾具体特殊的情况,也并非要党委代替 一切,包揽一切,削弱或取消各个业务部门的经常业务工作, 或限制、束缚首长和各业务部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相反地, 只有把各个部门的工作与总的中心工作,把各个部门的组织与 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有机地密切结合起来,明确职责、分工, 发挥首长和工作部门的积极性,才能更好地加强集中统一,提 高工作效率。 在目前条件下,政治工作应当也可能加强经常性的工作。 政治工作决不应因突击性的运动放松经常工作的建设。必要的 运动要和经常工作结合起来,并建立在经常工作的基础之上。 各级领导要能依据上级指示,对本部队的工作尽可能做出较为 长远的安排,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克服那种连队忙乱、干部 被动、战士疲惫的现象,保证经常工作和中心工作按部就班地 进行,不受干扰。 因此,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就特别重要。自上而下地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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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了计划,工作才不致于杂乱无章、盲目被动,也可以避免工作 停滞不前或急躁冒进。政治工作的计划要围绕着我军的基本任 务和每个时期的具体任务去制订。每一个工作计划,都必须有 明确的方针、中心、目的、具体的要求、完成步骤、期限、力 量的组织配合等。制订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必须有明确的指 导思想,必须建立在认真地领会上级的指示、意图,准确地了 解部队情况,深入地钻研各项业务和预见工作发展的基础上, 反对任何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事务主义的做法,既不使计划 成为若干事务的简单拼凑,也防止不看情况地照抄照转千篇 一律的计划,领导机关应对自己发的计划进行不断的检查, 并根据执行中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补充,使之贯彻 到底。而执行计划的过程,就是动员与组织广大群众,发挥 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将计划变成现实的过程。下级政治机 关必须把上级的计划、要求,同自己的具体的实际情况结合起 来,分别主次和轻重缓急,分别哪些是机关办的、哪些是连队 办的、哪些是今天办的、哪些是明天办的,再去有节奏地组织 对计划的执行。这样才可以防止工作一般化或把一切事情都推 到连队里去。 其次,要提倡工作的深入实际,面向连队,反对官僚主 义。在我军当前和今后的建设过程中,有许多的新的事物摆在 面前,有许多新的问题需要解决。而连队的工作又是一切工作 的基础;连队工作做好了,才能算政治工作做好了。政治工作 的领导决不能只站在上面、站在旁边空喊,必须面向连队,面 向战士,渗透到各种训练、各种业务中去,具体细致、点滴深 入、有头有尾、切切实实地帮助连队的工作建设。因此,政治 工作的领导与其他工作的领导一样,要继续反对那种仅仅满足 于坐在机关里写决议,发指示,只注意布置工作,而不注意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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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 95 入下层去了解情况和检查工作的官僚主义作风。任何一件工 作,不仅要有一般的号召,尤其要有具体的指导,要克服单纯 依靠汇报了解情况和单纯依靠开会解决问题的现象。强调各级 首长亲自主持检查工作,不断地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 题,解决问题。各级政治机关政治工作人员,一方面要善于发 现和培养典型,对好人好事进行正确的表扬和奖励,及时总结 与慎重推广先进的经验,发扬群众在工作上的主动性和创造 性,另一方面,要紧紧地掌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经常倾 听来自群众中的意见和批评,并能勇敢、诚恳、直爽地进行自 我批评,以改正和消除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使积极的前进的 因素得到发扬;同时,也对一切不利于党和国家,不利于军队 和人民的现象展开批评与斗争,不论这种批评是对什么事、什 么人或牵涉到什么人。对于本着正确立场和组织原则勇敢揭发 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的人,应给予坚决有力的支持;对于 企图掩盖错误而抗拒或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实施报复打击的现 象,要进行坚决的斗争。 再次,发扬我军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发扬政治工作人 员的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工作的业务水平。我军政治工 作的优良传统,乃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军事科学、 运用苏军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革命军队的具体实践创造和发 展起来的,应该加以珍视。毛主席说过:“政治工作的研究有 第一等的成绩,其经验之丰富,新创设之多而且好,全世界除 了苏联就要算我们了,但缺点在于综合性和系统性的不足。”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五一八页)我们必须努力研究、认真 地总结经验,去其糟粕,留其精华,使这些经验更加系统化, 条理化;对于苏军现代化建军和作战的政治工作经验,更要努 力去学习。为了提高政治工作的业务水平,必须加强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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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人员的训练和教育,特别是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教育,提 高政治工作人员的质量。近年来某些政治工作人员,在实际工 作和思想表现上,不但不能起表率的作用,反而表现了种种不 应有的行为;有些政治工作人员则骄傲自满、保守已有的成就 和经验,在新事物面前,停滞不前。这一些,对我们政治工作 的建设都是极端有害的。必须在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结合 实际,努力学习苏军先进经验,发扬政治工作人员的模范作 用,发扬不骄、不躁、坚韧、谦虚的精神,有效地克服目前政 治工作中的许多缺点,才能使我军政治工作适应现代化正规化 的建设,进一步得到发展和提高。 最后,必须提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即将颁 布,这一条例将是我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中政治工作的具体指 针。对此,必须在全军特别是在干部中,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 传教育。使全军的干部,首先是政治工作干部都能正确地领会 条例的精神,确实按条例、按职责、按制度办事,提高工作效 率,使政治工作沿着我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道路,大踏步向 前迈进。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印的 《政治工作文件汇编》第四辑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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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与充实 各级计划机构的指示 (一九五四年二月一日) 为适应国家计划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已于 一九五二年成立了国家计划委员会,在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 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机构的建立, 对于帮助中央推进我国计划经济的建设和指导国民经济活动的 进行,有重要的作用。但经验同时证明,只有国家计划委员会 而没有各国民经济部门和文教部门以及各企业单位的计划机 构,没有各大行政区、各省(市)、县的计划机构,或者虽然 建立了这些机构,但很不健全,则国家建设的计划工作还不可 能有系统地和全面地进行。为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的计划性和 国家对各项经济活动的领导,中央认为应系统地建立与健全各 级计划机构,为此特作如下指示,望即讨论执行。 一、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国民经济部门和文教部门,必 须建立和健全计划机构,并应把计划机构逐级建立到基层工作 部门及基层企业单位,这些计划机构为各该部门的工作单位之 一,其工作受各该部门首长的直接领导;中央各部门的计划机 构在业务上应与国家计划委员会的有关各局(处)建立经常 的、密切的联系。 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国民经济部门和文教部门及其所属 各级计划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总的路线、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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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政策和统一的计划,根据直属主管上级的指示,按照准确的统 计资料和先进的技术经济定额,发掘潜力,正确地编制年度的 (包括季度的计划,基层企业单位还应编制每月的计划)和长 期的生产计划、基本建设计划、事业、财务及其他方面的计 划;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提出关 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保证完成计划措施的建议。 二、各大区行政委员会、各省(市)、省属市及县(旗) 人民政府,应设立计划委员会,吸收党委、政府和财经、文教 部门的负责同志九人至十五人组成,其主席职务,可由党委副 书记、政府主席、党委常委或党委常委之一的政府副主席中的 一人兼任,并设若干专职副主席,在主席领导下分工负责各方 面的计划工作。大区、省(市)、省属市及县(旗)计划委员 会是各该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受各该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在 业务上同时应受上级计划机关及国家计划委员会的指导。 各大行政区、各省(市)、省属市及县(旗)人民政府 的计划机关,其主要任务是:(一)根据党和国家总的路线、 方针、政策与同级党委和政府的指示,按照中央颁发的控制数 字,对本地区各经济、文化、教育部门编制的计划草案进行平 衡计算,编制本地区国民经济的综合的年度计划与长期计划; (二)在国家的统一计划之下,充分考虑利用本地区天然的、 生产的、劳动力的资源,制定本地区内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发 展的措施计划;(三)制定各种必要的措施计划,以尽可能按 国家计划保证供应本地区内直属中央各部的企业所需的原材料 和劳动力,并使本地区的各项建设事业(如城市公用事业等) 及本地区的各经济部门与中央各部所属企业联系和结合起来, 并协助这些企业完成国家批准的计划;(四)检查本地区所属 各经济、文教部门计划执行的情况,发现和研究国民经济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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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与充实各级计划机构的指示 99 各种问题,以及生产力的利用状况与生产、生活资料的需要情 况,及时向上级及国家计划委员会提出报告;(五)指导本地 区内计划工作的进行。省及县(旗)计划委员会,除以上五项 任务外,应把主要力量放在拟订关于本省及本县(旗)的农林 水利、手工业生产、各项合作、贸易金融及文教卫生计划,并 经常研究当地人民生产和生活以及文化的需要。 各大行政区、各省(市)及省属市人民政府的计划委员 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国民经济综合计划、工业计划、 农林水利计划、商业计划、交通运输计划、文化教育计划、 基本建设计划、劳动工资及干部培养计划、物资分配计划、 财政金融及成本计划、私营企业计划等处(或科)及办公室 等机构进行工作,大城市和重要工业城市尚应设立城市建设 计划的机构。 为了工作需要,大体规定大区、省(市)及省属市计划委 员会的编制如下(统计局前已确定编制,不包括在内):大区 一百至一百二十人;甲等省八十至一百人,乙等省六十至八十 人,丙等省四十至五十人,丁等省三十至四十人;特等市六十 至八十人,甲等市四十至五十人,乙等市二十至三十人,丙等 市十五至二十人,丁等市七至十人。 专署一级不设计划委员会,可设五至七人的计划统计科, 在地委及专署的领导下进行对各县计划的综合工作。 县(旗)政府中应设计划统计科,作为县(旗)计划委员 会的办事机关,其编制由各中央局、分局根据各县的工作需要 和干部条件决定之。 以上编制人数是一个大体数目,各级党委可根据当地实际 需要与干部的可能情况,从现有编制人数中加以调整,逐渐充 实。人员必须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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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三、中央各国民经济、文教主管部门和各大区、省(市) 计划委员会所编制之计划,所制订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以及 关于执行计划的工作报告、先进经验和新的发明创造等,除呈 报主管上级外,同时应抄送国家计划委员会。以上各部门、各 地区,并应经常向国家计划委员会报送有关国民经济文化教育 发展情况的各种资料。 四、各地区的各级计划委员会应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 导下,与当地财政经济委员会有适当的分工,同时密切联系, 统一步调。各级的国民经济及文教各部门的计划工作和统计工 作统归各级计划委员会领导,但其行政领导关系不变。中央各 国民经济部门及文教部门在各地区之企业单位、事业机关,其 编制之计划及计划执行的情况,除呈报直属上级外,同时应将 副本抄送当地计划委员会,以便各大区、各省、市计划委员会 编制地区计划时,能够使地区的需要与全国的需要相结合,并 研究和组织地区的平衡。第二机械工业部所属企业编制的计划 及计划执行的情况,不抄送当地计划机关;在执行计划中需当 地财经委员会或计划委员会解决的问题,则通过党委转达处理 解决。 五、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央各部计划部门与各级计划委员 会为正确编制计划与实地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经常地有计划 地派出干部到各部门、各企业或单位参加有关计划制订与执行 情况检查的会议,并到基层企业单位检查工作,各部门、各地 区、各企业应尽量予以协助。 六、为加强党对计划工作的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各委部党 组、各级党委应经常检查各该计划部门的工作,并应定期地讨 论计划工作;同时各级计划部门应经常地向党委、党组汇报工 作,请求指示,以便不断地提高计划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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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与充实各级计划机构的指示 101 七、上述计划机构的建立和充实,由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 门考虑提出具体方案报上级党委批准。鉴于计划工作关系国家 机密甚大,同时工作内容复杂,任务繁重,因此对于干部的配 备,应认真考虑其政治条件和业务能力,除应抽调足够数量的 德才兼备的干部到计划机关作为骨干外,并应从各级财经部门 抽调一些熟悉业务和政治可靠的干部参加计划部门工作。在健 全各级计划机构的过程中,对于那些不适合于在计划和统计部 门工作的人员,应作适当调动,并分别作妥善安置。 八、中央各部及所属专业局、省(市)和省属市以上的计 划机构,应于一九五四年六月底以前建立和健全之,各基层企 业单位的计划机构及县(旗)计划机构的建立和健全,不得迟 于一九五四年年底。 九、各级计划委员会成立后,同级的统计机构应受计划委 员会的领导;统计机构亦应相应地适当加强。 十、中央责成国家计划委员会于一九五四年制订一个各级 计划委员会的组织条例,送中央审定之后颁布施行。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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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为增强党的团结而斗争 * (一九五四年二月六日) 刘 少 奇 我们的党目前在基本上是团结一致的,是巩固的,是健 全的。这不但我们自己承认,全国人民承认,就是我们的敌人 也不能不承认。我们提出增强党的团结的要求,我们揭露党内 的缺点,并不妨害这个基本事实,宁可说正是从这个基本事实 出发的。党在基本上的团结、巩固、健全,并不是说党已经没 有缺点,而是说党已经有了很好的条件来考察和克服自己的缺 点。政治局所提出的决议草案分析了目前我们党的状况的两个 方面。我以为这个草案所指出的党的缺点值得我们在座所有 同志的深刻注意,值得省(市)委员会以上的负责干部和武 装部队的高级负责干部的深刻注意,值得全党各级组织的深 刻注意。 草案说我们目前还采取着和资产阶级联合的政策,小资产 阶级还像汪洋大海似地包围着我们,说我们的党很大,党内的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还很不够,一部分干部中的思想政治情 况还相当复杂,这些是不是事实呢?我们中间大概没有人怀疑 这些事实,但是这些事实有什么意义呢?这些事实的意义之一 这是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的 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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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党的团结而斗争 103 就是它们威胁着我们党的团结。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既然包 围着我们,他们的思想作风就不会不在我们党的薄弱部分传布 起来,而他们的思想作风和我们党的思想作风是不可调和的, 因而这些东西就不会不在我们党内起一种腐蚀、瓦解和分裂的 作用。我们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的不足和一部分干部思 想政治状况的复杂,就助长了资产阶级的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 作风对于我们党的侵蚀。 草案又说一部分干部甚至某些高级干部对于党的团结的 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对于集体领导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对于 巩固和提高中央威信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党内相当多的一部 分干部滋长着一种极端危险的骄傲情绪,他们因为工作中的若 干成绩就冲昏了头脑,忘记了共产党员所必须具有的谦逊态度 和自我批评精神,夸大个人的作用,强调个人的威信,自以为 天下第一,只能听人奉承赞扬,不能受人批评监督,对批评者 实行压制和报复,甚至把自己所领导的地区和部门看作个人的 资本和独立王国。同志们!所有这些是不是事实呢?究竟我们 党内对于党的团结和集体领导的重要性是认识得很够,还是认 识得不够?究竟现在是不是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干部骄傲了起 来?如果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刚才开始,就已经出现了这种骄 傲的、不能接受批评和监督的人们,那末几年以后,十几年以 后,他们就要骄傲成什么样子呢?历史上曾经有过无数的事 例,表明胜利者的骄傲怎样危害着他们的团结而得了可悲的结 果。他们的团结在共同受敌人压迫的时候还是好的,或比较好 的,而当敌人的直接压迫被推翻了以后,许多胜利者就骄傲起 来了,因此就使团结不能继续保持下去了。这种情形在旧时代 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和历史使命同旧时代的 胜利者都不一样,我们是工人阶级的共产主义的党,我们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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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后目的是消灭剥削、消灭阶级,随后也就消灭国家权力和党本 身,因此我们的团结是可以巩固的。我们从来反对任何党员由 满腔热忱地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的高贵品质堕落到资产阶级 的卑鄙的个人主义方面去;在一九四九年三月召开的党的二中 全会,曾经特别告诫全党干部在革命胜利以后严防骄傲,因为 骄傲就可以引导到个人主义的发展,就可以引导到党的团结的 损害和破坏,就可以引导到党的事业的严重损失。我们应当时 时刻刻都记得,我们的万里长征才走完了第一步,而且凶恶的 敌人还包围着我们,等待着利用我们的不谨慎不和睦来损害我 们,而只要有可能,他们就要来消灭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党 的团结就是党的生命,对于党的团结的任何损害,就是对于敌 人的援助和合作。只要党内出现了个人主义的骄傲的人们,只 要这种人的个人主义情绪不受到党的坚决的制止,他们就会一 步一步地在党内计较地位,争权夺利,拉拉扯扯,发展小集团 的活动,直至走上帮助敌人来破坏党分裂党的罪恶道路。因 此,中央政治局认为自己有绝对的责任,哪怕只是发现了这种 状况的萌芽,就必须敲起警钟,动员全党来克服这种危险,并 要求犯有这种错误的同志迅速彻底改正自己的错误;而如果等 闲视之,任其蔓延滋长,就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 中央政治局考虑到党外和党内的各种状况,认为中央通 过这个决议是适时的,并且是绝对必要的。决议将极大地提高 全党的觉悟、警惕性和战斗力,这是和全国人民的利益、社会 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利益完全符合的。决议草案中提出 了增强党的团结的各项具体办法,这些办法可以有效地增强团 结,并且可以使破坏团结的言论和行动受到全党的鄙弃、抵制 和制裁。 为着增强党的团结,政治局认为应当指出,在我们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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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党的团结而斗争 105 的某些同志中有一种说法和做法是错误的,即他们认为,只要 他的意见自以为是对的,就可以不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 领导的原则,不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就可以不服从领导,不按 党的章程办事。这些同志应当认识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破坏 党的纪律,就是破坏党的团结,而破坏党的团结,就是破坏党 的最高利益,危害党的生命。因此,这些同志必须深刻认识他 们这种说法和做法的错误,并且立即改正这种错误的说法和做 法。至于对那些坚持这种错误的说法和做法而不愿改正的人, 我们党就应向他们进行坚决的斗争,以便使党的民主集中制、 党的纪律不致遭到破坏,以便使党的团结不致受到损害。 毫无疑义,党的团结必须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的团 结,必须是在正确的政治原则和正确的组织原则的基础上的团 结。只要我们的同志真能按照党的章程办事,只要我们的同志 切实遵守决议草案中的各项规定,党是允许党内不同意见的提 出和讨论的,党是保证党内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讨论的。为了增 强党的团结,我们党不但不允许缩小党内民主和缩小党内的批 评和自我批评,而且必须保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展党 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我们每个同志都需要别人帮助,每个同 志如果有了缺点,犯了错误,就都是党的损失,大家就都有责 任来帮助他克服缺点,改正错误。而党的团结正是为了发展这 种同志式的互相帮助,使每个同志都能在我们这个团结和睦的 大家庭里得到共同的进步,共同把党的工作做好,共同把革命 的事业推向前进。 但是如政治局所提出的决议草案所说,在我们党内,批评 和自我批评的原则还不是在所有的环节都能畅行无阻的。这种 情形必须改变,因为它危害着我们党的进步,危害着我们党与 群众的联系,也危害着我们党的团结。党的任务就是要继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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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历来所指示的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轨道上 前进,从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出发,发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 压制批评的现象作斗争,坚决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原 则,以克服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提高我们的马克思列宁主义 的觉悟水平,提高党性,增强党的团结。毫无疑义,这样的团 结才是真正的团结。这样的团结就能够大大地增强我们全党的 战斗力量,改进我们的工作,以达到新的胜利。 当然,我们党内也有这样的人,他们口头上并不反对批 评和自我批评,可是在实际行动上却认为批评和自我批评只能 适用于别人,只能适用于别人工作的范围内,而不能适用到自 己,不能适用到属于自己工作的范围内。这样的想法是完全错 误的。当然,也还有这样的人,他们不是想经过批评和自我批 评来巩固党的纪律,来促进党的团结和帮助同志的进步,而是 想假借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名义来削弱和破坏党的纪律,从而削 弱和破坏党的团结和党的威信。这样的态度是党所完全不能允 许的。我们需要正确地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地使用批评 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同时应该使那些有上述这类错误想法和 错误态度的人能够及时地认识和改正自己的错误。 政治局认为: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必须遵循党中 央和毛泽东同志历来所指出的并且是行之有效的正确的方针, 这就是:“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的目 的。”因此,对于那种具有在性质上比较不重要的缺点或犯有 在性质上比较不重要的错误的同志,或者对于那种虽然具有严 重或比较严重的缺点、犯有严重或比较严重的错误,但在受到 批评教育以后,仍能把党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愿意改正 并实行改正的同志,应当采取“与人为善”、“治病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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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党的团结而斗争 107 方针。对于他们的缺点或错误必须按照情况进行严肃的批评或 必要的斗争;但是这种批评或斗争应当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 或斗争达到团结的目的,不应当不给他们改正的机会,更不应 当故意将他们的个别的、局部的、暂时的、比较不重要的缺点 或错误夸大为系统的、严重的缺点或错误,因为这种态度就不 是从团结出发,就不能达到团结的目的,就不利于党。这是一 方面。 另一方面,对于那种有意地破坏党的团结,而与党对抗, 坚持不改正错误,甚至在党内进行宗派活动、分裂活动和其他 危害活动的分子,党就必须向他们进行无情的斗争,给以严格 的制裁,甚至在必要时将他们驱逐出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 维护党的团结,才能维护革命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 为了增强党的团结,反对破坏团结的言论行动,为了粉 碎帝国主义者和反革命分子破坏我们党的团结的各种阴谋,为 了反对混进党内来的各种敌对活动和敌对思想,为了正确地区 别党内斗争的不同情况而采取不同的方针,都需要全党干部首 先是高级干部有充分的革命警惕性和政治敏感。毛泽东同志在 《整顿党的作风》的演说中曾经号召全党同志提高嗅觉,“对 于任何东西都用鼻子嗅一嗅,鉴别其好坏,然后才决定欢迎 它,或者抵制它”。这仍然应当成为我们的座右铭。 同志们!党的中央委员会和省(市)委员会以上负责同 志和武装部队的高级负责同志的团结,是全党团结的关键。在 增强党的团结的事业上,这些负责同志担负着主要的责任,因 此,他们应当以身作则,增强相互间的团结,并且在党的所有 组织和全体党员中进行积极的工作,为增强全党的团结而斗 争。只要我们的党是团结一致的,协同动作的,我们就一定能 够团结整个工人阶级,团结全体劳动人民和全国人民,战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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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外敌人的任何破坏阴谋,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 伟大事业的胜利。 根据《刘少奇选集》下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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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 (一九五四年二月十日中国共产党第 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根据 毛泽东同志的建议一致通过的决议) 一、党的团结,工人阶级的团结,劳动人民的团结,全 国人民的团结,是革命胜利的基本保证。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的最基本原理之一。列宁说:“无产阶级之能够成为而且必然 会成为不可战胜的力量,就只是因为它由马克思主义原则所造 成的思想统一,有组织的物质统一把它巩固起来,这个组织把 千百万劳动者团结成为工人阶级的大军。”工人阶级是由党领 导着的,党又是由它的中央委员会领导着的,党的中央委员会 还紧紧地依靠着一批忠实的有能力的密切联系群众的高级干 部。因此,党的中央委员会和省(市)委员会以上的负责干部 和武装部队的高级负责干部的团结,尤其是决定革命胜利的最 主要的关键。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础上,在正确 的政治路线和正确的组织路线的基础上,经过种种牺牲奋斗, 形成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央的统一领导和全党的团结一 致,这个团结又由于及时地正确地克服了危害党的团结的敌对 活动和错误倾向而日益巩固,终于使党成为一个不可战胜的力 量。依靠全党的团结,党领导着全国人民战胜了帝国主义、封 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但是,现在中国的革命事业还没有最后完成,在 国内人民的敌人还没有完全消灭,在国外还存在着帝国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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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包围。现在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革命即社会主义改造的阶段, 我们要逐步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行对个体农民和手工 业者的社会主义改造(改造小私有者),逐步实行对资本主义 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资产阶级),把我国建设成为一 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一个比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 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更深刻更广泛的革命,包含 着极复杂极尖锐的斗争。在这场斗争中,一方面,外国帝国主 义决不会袖手旁观;另一方面,国内那些已经被打倒的阶级决 不会甘心于自己的死亡,那些将被消灭的阶级决不会没有反 抗,他们中的坚决反革命分子必然要和外国帝国主义相互勾结 起来,利用每一个机会来破坏我们党和人民的事业,企图使中 国革命事业归于失败,使反动统治在中国复辟。帝国主义者和 反革命分子破坏我们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就是首先破坏我们党 的团结,并在我们党内寻找他们的代理人。我们党内产生过张 国焘,苏联党内产生过贝利亚,这样重大的历史教训表明,敌 人不但一定要在我们党内寻找他们的代理人,而且曾经找到 过,在今后也还可能找到某些不稳定的、不忠实的、以至别有 企图的分子作为他们的代理人,这是我们必须严重警惕的。鉴 于我们现在还采取着和资产阶级联合的政策,而小资产阶级还 像汪洋大海似地包围着我们;鉴于我们的党很大,党内的马克 思列宁主义的教育还很不够,一部分干部中的思想政治情况还 相当复杂;鉴于一部分干部甚至某些高级干部对于党的团结的 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对于集体领导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对于 巩固和提高中央威信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特别是鉴于在中国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党内一部分干部滋长着一种极端危险 的骄傲情绪,他们因为工作中的若干成绩就冲昏了头脑,忘记 了共产党员所必须具有的谦逊态度和自我批评精神,夸大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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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 111 的作用,强调个人的威信,自以为天下第一,只能听人奉承赞 扬,不能受人批评监督,对批评者实行压制和报复,甚至把自 己所领导的地区和部门看作个人的资本和独立王国;鉴于这一 切情况,中央认为,当此我国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紧要历史关 头,有极大的必要来唤起全党同志更加注意提高革命警惕性, 更加增强党的团结。全党同志都应当认识,党的团结是党的生 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破坏党的团结就是违反马 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帮助敌人来危害党的生命。列 宁和斯大林曾要求苏联共产党“保护我们党的一致,如同保护 眼珠一样”,这同样应成为我们的格言。 二、为着增强党的团结,全党同志,特别是中央委员会 委员和省(市)委员会以上的负责同志和武装部队的高级负责 同志,对于党的团结的必要和自身责任的重大都应有很高的自 觉,并应在党内做很大的努力和必要的工作。全党高级干部在 自己的工作中都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一)党的团结的利益高于一切,因此应当把维护和巩固 党的团结作为指导自己言论和行动的标准,即有利于党的团结 的话就说,不利于党的团结的话就不说,有利于党的团结的事 就做,不利于党的团结的事就不做。 (二)党是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的统一的集中的组织,党的 团结的唯一中心是党的中央,因此,必须把任何地区、任何部 门的党的组织及其工作看作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的整个党及其 工作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派别思想、小团体习气、 地方主义、山头主义和本位主义,反对任何妨碍中央统一领 导、损害中央的团结和威信的言论和行动。 (三)党的团结的重要保证之一是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 严格遵守集体领导的原则,因此必须坚决反对分散主义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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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主义,反对把自己领导的地区和部门当作独立王国,反对把个 人放在组织之上,反对不适当地过分地强调个人的作用,反对 骄傲情绪和个人崇拜。 (四)全党高级干部的重要的政治活动和政治意见应经常 向所属的党的组织报告和反映,其关系特别重大者则应直接向 党中央的政治局、书记处或中央主席报告和反映;如果避开党 的组织和避开中央来进行个人的或小集团的政治活动,避开党 的组织和避开中央来散布个人的或小集团的政治意见,这在党 内就是一种非法活动,就是违反党的纪律、破坏党的团结的活 动,就必须加以反对和禁止。 (五)全党高级干部应根据增强党的团结的原则来检查自己 的言论和行动,凡是不利于党的团结的言论和行动都必须改正。 (六)对于任何有损党的团结的言论和行动应当进行批评 和斗争。 三、党的团结必须是也只能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的 团结,在正确的政治原则和正确的组织原则的基础上的团结。 为了增强党的团结,不但不允许缩小党内民主和党内的批评和 自我批评,而且必须保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展党内的 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求竭力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缺点和错误, 使党的事业得到顺利的进展。每个同志都可能有缺点或错误, 每个同志都需要别人帮助,而党的团结正是为了发展这种同志 式的互相帮助。对于党员的缺点或错误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形, 采取不同的方针。对于那种具有在性质上比较不重要的缺点或 犯有在性质上比较不重要的错误的同志,或者对于那种虽然具 有严重或比较严重的缺点、犯有严重或比较严重的错误,但在 受到批评教育以后,仍能把党的利益放在个人的利益之上,愿 意改正并实行改正的同志,应当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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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 113 们的缺点或错误必须按照情况进行严肃的批评或必要的斗争; 但是这种批评或斗争应当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或斗争达到团 结的目的,不应当不给他们改正的机会,更不应当故意将他们 的个别的、局部的、暂时的、比较不重要的缺点或错误夸大为 系统的、严重的缺点或错误,因为这种态度就不是从团结出 发,就不能达到团结的目的,就不利于党。但是对于那种与党 对抗,坚持不改正错误,甚至在党内进行宗派活动、分裂活动 和其他危害活动的分子,党就必须进行无情的斗争,给以严格 的制裁,直至在必要时将他们驱逐出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 维护党的团结,才能维护革命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 四、由于党的中央委员会和省(市)委员会以上负责同 志以及武装部队的高级负责同志的团结,是全党团结的关键, 本决议也以这些负责同志为主要对象。对于全党广大干部和党 员,应由各级党组织根据本决议的精神负责进行关于增强全党 团结的教育,保证本决议在全党的贯彻。全党干部都应当以身 作则,同心同德,“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一致的基础上,团 结全党如同一个和睦的家庭一样,如同一块坚固的钢铁一样” (六届七中全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便团结整 个工人阶级,团结全体劳动人民和全国人民,为战胜内外敌人 的任何破坏阴谋,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事 业的胜利而奋斗。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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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中共中央转发天津市委《关于 公私合营工厂利润分配和建立与 健全董事会的报告》的指示 (一九五四年三月三日) 华北局并天津市委,并转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东北中央 局、各分局并转省委、市委: 天津市委关于公私合营工厂利润分配和建立与健全合营企 业董事会的报告以及华北局一月二十六日的批答意见阅悉。天 津市委报告中反映的情况,带有相当普遍性,关于公私合营工 业的利润分配问题,安徽省财委等亦提出询问,现将天津市委 报告及华北局批报转发各地参考,并提出以下的几点意见: 一、关于公私合营工业的利润分配问题,目前在地区、行 业之间,分配的方法和分配的比例很不一致,存在着混乱和不 合理的现象。在中央对公私合营工业的利润分配尚未规定统一 的办法前,对一九五三年合营工业的利润分配,请依据下述原 则,参照各地、各业、各合营厂的盈利情况、过去的利润分配 习惯,规定临时办法,适当加以掌握。 (1)合营工业的全部利润中,股东的股息、红利(包括 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等人的酬劳金),可占到缴纳所得税 前企业盈余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公私双方再按股份比例 分配。合营工业中各业、各厂间的盈余有多有少,企业利润较 高的,股息、红利的比例可略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企业利润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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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天津市委 《关于公私合营工厂利润分配和建立与健全董事会的报告》的指示 115 低的,股息、红利的比例可略高于百分之二十五。资本家所分 得的部分,由其自由支配,公股所得应按规定上缴。 (2)合营工业由于社会主义成分掌握企业领导,生产关 系发生重要变化,因而,企业生产提高,盈利增加,这都是正 常和合理的现象。目前,为了鼓励资本家对公私合营的积极 性,对合营工业的私股分给较同行业私营厂资本家所得略高的 利润,政治上对我们更为有利。但合营工厂如因获得国家给予 的各种优待(如物资调拨等),使企业盈利过高,在保证使私 股获得适当利润的原则下,应说服资本家适当提高公积金所占 的比例,使企业盈利更多地用于发展生产。 (3)合营工业的利润分配,除少数带有垄断性质、企业 盈利特别高的,或者是企业生产涉及国家机密,在商得私股同 意,企业的生产经营已全部由公股负责,私股不负企业盈亏 的责任以外,一般以不采用定值、定息(即天津市委报告中所 提建国电线厂的分配办法)为宜(华北局批报中此点应作适当 修改)。因为采取定值、定息的办法,一般将定得较低,资本 家虽然觉得私股利润已有保障,但合营工业生产提高、利润增 加后,私股又将发生不满,特别是易使资本家认为:企业合营 后,私股已被抛置一边,对企业无权过问,这在目前不仅不利 于对资产阶级分子的改造,也将影响到私营工商业者对公私合 营的积极性。 (4)合营工业的企业奖励金,应参照企业原有的福利基 础及同类国营企业办法,适当规定其在企业利润中所占比例。 关于一九五三年合营工业职工年终奖金,除个别地方(如上 海)经过长期的教育和工作,已宣布取消者外,同意天津市委 提出的处理意见,即采取过渡办法,照旧或部分照旧发给,并 说明一九五四年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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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二、关于合营企业的董事会,一般有条件的都可设立,使 之成为公私双方协商议事和我们对资本家进行团结、教育工作 的机构,但不应使它成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最后决定机构。对 合营企业的董事会应加强领导,定期召开会议,与私股代表协 商有关公私关系的重要事项。 中 央 一九五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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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天津市委 《关于公私合营工厂利润分配和建立与健全董事会的报告》的指示 117 华北局的批语 (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天津市委并蒙绥分局、各省委、北京市委并报中央: 一九五四年一月八日“关于公私合营工厂利润分配及建立 与健全董事会的报告”阅悉。华北局原则上同意天津市委所提 各项意见。并提出以下意见,请天津市委研究执行。 一、公私合营企业盈余分配,于提交所得税及股息后,其余 额就企业公积金、企业奖励金、红利三方面合理分配是正确的办 法。资本家所得一般以不低于或稍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为准。 二、公私合营企业利润过高时,应经过协商形式,增加公 积金。 三、建国电线厂给私股定值、定息的办法可作为公私合营 企业盈余分配方法的一种,可研究试行。 四、为了对私人资本家企业实行社会主义的改造,因而对 公私合营应采取积极的方针。但在合营之后,则必需努力但 是灵活地创造条件,保证国家资本主义在不远的将来能够顺 利地转上社会主义的轨道。在这方面,我们经验尚少,请注 意总结。 以上如有不妥当处,请中央指示。 华 北 局 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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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天津市委关于公私合营工厂利润 分配和建立与健全董事会的报告 (一九五四年一月八日) 华北局并报中央: 年节将到,本市公私合营工厂中利润分配的问题亟待解 决,公私合营工厂董事会的性质和作用问题,也需要明确。我 们研究提出以下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 一、利润分配问题:根据工商局、工业局所属十六个合 营厂的情况,其利润分配办法大致可分为四种:第一种如津南 公司,系将全部利润提去所得税及股息后作为一百,再按公积 金、红利及董监事酬劳金分配。其结果,投资者占全部利润的 百分之四十六点四,职工一无所得。第二种如粘板公司,系将 全部利润提去所得税及股息后作为一百,抽出百分之五十为公 积金,余额再作为一百,按职工奖金、红利及安全卫生基金分 配。第三种如公私合营染整厂,系将全部利润提去所得税后作 为一百,公私双方再按股本比例平均分配。第四种如建国电线 厂,每年给资方一固定的数额,其余完全由我们支配,等于付 给资方一定租金,由我们永远租用。因为分配方法不一,各项 比例大小亦不一,不合理之处很多。为了使利润分配较为合理 与基本上统一,我们根据李维汉同志报告中关于私营企业利润 分配的精神,结合公私合营工厂的特殊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投资者所得部分(包括股息、股红、私股董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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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天津市委 《关于公私合营工厂利润分配和建立与健全董事会的报告》的指示 119 及代理人之酬劳金)一般应不低于或稍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 (即应不低于或稍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目前银行存款利 率,年利为百分之七点二到百分之八点六四。因此利润率在百 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五十之间时,资方所得可以按百分之二十五 分配。利润率低于百分之三十时,资方所得可以稍高于百分之 二十五;利润率高于百分之五十时,资方所得可以稍低于百分 之二十五;利润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时,其超过之部分即不再分 配,全部转为公积金。但如同行业中私营户利润率超过百分之 五十时,公私合营厂的资方所得应不低于同行业,私营厂的资 方所得分配办法应适当放宽。这样办的理由:一方面照顾了资 方所得不低于或稍高于银行存款利息,一方面合营企业由于工 人群众更高地发挥了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家干部参加领导,或 由国家调拨物资减轻开支等所得的结果,应当用在企业的发展 上,不致太多地便宜了资本家,另方面还保证了公私合营工厂 的资方所得不低于一般私营厂的资方所得。这样办,资本家也 无话可说。 (二)职工年终奖金一九五三年酌量采取过渡办法,照旧 或部分照旧发给,说明一九五四年停止。一九五四年在全部利 润控制分配的数字中(百分之七十以下)提出百分之十五,或 参照国营厂办法提一定比例作为厂长基金,作职工奖励或集体 福利之用。 (三)建国电线厂的办法是否也可作为分配的一种办法,是 否也可作为国家资本主义中一种比公私合营更进一步的形式。 二、关于建立健全合营企业董事会问题:目前全市在公私 合营工厂中,除工商局所属八个合营工厂的董事会较健全外, 其余各厂的多不健全,有的甚至尚未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是我 们领导下与资本家协商管理合营工厂的组织形式,工厂中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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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问题如生产计划、利润分配、扩建迁厂等,均应向董事会报告 和协商通过,同时我们要通过它来实现我们对资本家的领导, 贯彻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董事会开会前应有充分准备, 会上应很好地交换意见,进行协商,一旦通过之后,则应有计 划、有步骤地进行,防止草率从事。最近应召开一次董事会, 在会上一般地要做三件事:首先要总结合营后的成就;其次要 讨论和决定一九五四年的生产计划;第三要解决一九五三年利 润分配。如工厂尚有某些影响生产的重大问题,或影响各方面 关系的大问题,亦应提出意见。通过董事会会议进一步地交代 党的政策,消除某些资本家的混乱思想,提高私营工商业者走 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的积极性。 三、为了做好以上各项工作,必须先打通干部思想。市委 私营企业工作委员会于日前召开各公私合营工厂的主管机关及 区委有关同志参加的干部会,讲清政策,统一思想。各厂内部 要结合学习总路线,总结合营以来的工作经验,以便把合营工 厂工作提高一步。 中共天津市委 一九五四年一月八日 附一九五二年私营厂利润分配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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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天津市委 《关于公私合营工厂利润分配和建立与健全董事会的报告》的指示 121 一九五二年三大私营厂利润分配中 工人所得按各种计算方法之比较 单位:亿元 原来分配 按利润 按国营厂企业奖励 按私企暂行条 利 比 例 的15% 基金提法 例 分 配 润 额 利润的 工资总额的 福利基 占利润 福利费 百分比 分配 2.5% 4%到10% 金 百分比 恒源 212.53 52.82 24.9 31.80 5.30 8.36—20.90 11.50 5.20 北洋 193.05 13.12 6.8 28.9 4.83 8.44—21.12 11.70 6.07 东亚 310.26 15.59 5.02 46.5 7.75 6.03—15.09 24.40 7.89 公私合营企业利润分配中之职工所得,如按利润的百分之 十五分配则太多,与国营厂相差太大。如按国营企业提奖励基 金办法,则因利润较小,低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四,又太少。 如工人所得订为不低于百分之五不超过百分之十则比较合适。 理由:(一)天津市一般私营工厂除少数福利突出及一九五二 年大批修建工人宿舍,福利费用增加外,一般厂福利费占利润 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二)与国营企业的不低于工资总额 的百分之四,不高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相差不多。(三)高 于私企条例所规定之比例。(四)有一个范围可以灵活调剂。 如福利基础好的,可少提一点;福利基础差的可以多提一点。 资方利润不到银行存款利息的,工人的福利也可少提一点,资 方利润较高的工人也可以多提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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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一九五二年三大私营厂利润分配中 资方所得按各种计算方法比较 单位:亿元 按25%分 按30%分 资本 利润 利润率 银行存款利息 配实得 配实得 恒源 1059 212.53 22.4% 5.6% 6.72% 7.2%—9% 北洋 808 193.05 23.9% 5.98% 7.17% 东亚 600 310.26 51.7% 12.9% 由上表可见,如利润率低于百分之三十时,资方所得可高 于百分之二十五的原则及利润率高于五十时,资方所得可低于 百分之二十五的原则是可行的。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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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 《关于县、市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制实行时安排民主人士 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人民 民主统一战线组织问题 的补充意见》 (一九五四年三月三日) 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并告统战部及政府有关党组: 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关于县、市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制实行时安排民主人士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人民民主 统一战线组织问题的补充意见》,并将此件转发你们,请参照 一九五三年十月六日中央批准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所通过的两 个有关文件,结合当地情况研究执行。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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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中央统战部关于县、市以上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时安排民主人士 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人民民主 统一战线组织问题的补充意见 (一九五四年一月三十日) 主席、中央: 兹送上关于县、市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时安 排民主人士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问 题的补充意见,请予审核指示,以便下达。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时安排民主人士和人民代表大 会制实行后统一战线组织问题,一九五三年十月六日中央批准 的一九五三年七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所通过的两个文件已有基 本的规定。近据各地报告,在这方面尚有一些问题需加补充规 定,经与来京参加公私合营计划会议的各地统战部长共同研究 后,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县、市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时地 方人民政府中安排民主人士的问题: (1)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时,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 政府中仍应注意吸收必要的民主人士参加。这样做,对于党在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现,不仅没有妨碍,而且是有利的。 (2)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时,各省和省属市以上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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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关于县、市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时安排民主人士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问题的补充意见》 125 市及凡有民主人士的县,相当于县的市(镇)和大城市的区, 其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应包含当地工商业者、知识分子、少数民 族、主要民主党派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等方面民主人士中的主 要代表人物。为了足以容纳上述各方面民主人士中的主要代表 人物,在上述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委员会中,民主人士所占比例 一般可较其在当地人民代表大会中所占比例适当提高一些(过 去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政府委员会之间的情况亦大致是这 样),但必须保证党员加进步力量(非党的工农分子和革命知 识分子)在比例上占显著的优势并处于领导地位。为了便于做 到既能保证党员加进步力量占显著优势并处于领导地位,又能 包含需要包含的民主人士,有些地方必要时可适当扩大现有的 政府委员名额。 (3)民主人士中的主要代表人物如有需要安排为当地人 民政府的副主席、副市长、副县长、副镇长、副区长者,应安 排其任这种职务。至于民主人士可否在人民政府的业务部门担 任领导职务,则应视各业务部门的实际情况和该民主人士的政 治可靠与否而定(对其工作能力亦需结合考虑,但不必过分强 调),机密性较多的部门,不宜由民主人士任领导职务。 (4)各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时,必须将当地人民代表 大会、人民政府委员会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的代表会议及 其常设机构中的民主人士安排结合起来,通盘筹划。对于各级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安排民主人士方案(包 括其所占比例)的批准手续,应照一九五三年十月六日中央批 准的《关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时安排民主人士的意见》中的 规定(即省、市由各中央局审核报请中央批准,省属市由中央 局批准,县、镇和大城市的区由省、市委批准)切实执行。 (二)关于县、市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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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地方协商机关的处理问题: (1)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逐级举行后,原是各界人 民代表会议常设机构同时又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的地方协 商机关(包括省、市协商委员会、市辖区协商委员会、县常务 委员会和市镇协商委员会),在法律上本应随各界人民代表会 议的结束而结束。另一方面,一九五三年十月六日中央批准的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统一战线组织问题的意见”第三 节关于设立地方统一战线组织的规定,又需经第二届人民政协 讨论通过并对政协组织法加以修改后,方能实施。因此,在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之后,第二届人民政协召开之前,需 对现有的地方协商机关作适当处理。 (2)我们认为:在此期间,除代行人民政协地方委员会 职权的省、市协商委员会可作为人民政协的地方组织继续存在 外,其他各级地方协商委员会和县常务委员会,亦以暂时全 部保留(其名称、组织、人事均暂不变动)为宜。因为这样做 的好处:第一,可使以后仍应设立统一战线组织的地方不致脱 节;第二,可使我们有较充裕的时间得以更从容地妥善地处理 地方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何处应设、何处不设的问题(由各 地参照上述中央批准的文件加以研究提出具体方案报中央通盘 考虑,而如果由各地自行决定,则可能发生全国范围很不平衡 的现象,那时再来改正反而有困难);第三,对于协商机关中 一部分不能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民主人士可以从容地加 以安置,不致因为协商机关同时结束而搁在一旁,并由此引起 统一战线中许多波动。 (3)在此期间,各级地方协商机关,除联系各界人民代 表会议的代表和审议政府法案的职权外,其他工作可继续进 行。各级党委及其统战部门仍要采取积极态度加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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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关于县、市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时安排民主人士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问题的补充意见》 127 (4)在第二届人民政协召开之后,凡不设立统一战线组 织的地方,可依据新的政协组织法将原协商机关撤销,对其中 民主人士则预作适当安置;凡应设立统一战线组织的地方,可 由原协商机关负责筹备统一战线组织代表会议的工作。 (5)上述意见,如果中央同意,拟经政协全国委员会常 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由政协全委会常委会建议政务院联合通知 各地执行。 (三)中央统战部拟于三月下旬召集各省、市以上统战部 长开会,研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人 民政府委员会安排民主人士的方案,请予批准召集这个会议。 中央统战部 一九五四年一月三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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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中共中央批准中财委(资) 〔1〕 《关于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 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暨中财委 (资)《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 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 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 (一九五四年三月四日) 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市委并各有关财委,并发政府财经各 部党组: 中央批准中财委(资)《关于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 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暨中财委(资)《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 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 见》,并认为中财委(资)对扩展公私合营工业所提出的政策 原则及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工作方针和具体措施是 正确的和适当的。希望各中央局、各省、市委据此进一步研究 和制订各大区、省、市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正式计 划,各省、市委并应据以制订分期的具体执行计划,按中财委 (资)报告中所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执行;报告中提出的有关 问题,请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必须指出:过去几年来,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对资本主义 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虽然我们已经做过不少工作,但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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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中财委 (资)《关于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暨中财委 (资)《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 129 面的经验系统地加以总结不够,各种必要的章程和办法还需要 逐步制订,望各省、市委,对此加以重视,尤要组织适当力量 进行调查研究,为制订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五七年的三年计划和 一九五五年的年度计划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中财委(资)《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 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可登党刊。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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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中财委(资)关于一九五四年扩展 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 (一九五四年一月三十日) 主席、中央: 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依照中央所批准 的程序进行,于一月六日开始,一月十六日结束。兹将会议经 过报告如下,请予审示: (一)会议以中财委六办所草拟的中财委(资)《关于有 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 营企业的意见》(草稿)为基础,进行了关于公私合营工业的 方针政策的讨论。现依讨论结果,对这个文件作了修改,拟请 中央审正作为党内文件批发。 (二)关于一九五四年准备工业合营的计划,各地区带来 的数字较高,总计拟合营的企业为一千二百九十五个,年产总 值为二十五万九千余亿(包括中央轻工业、粮食等部所提的数 字)。经过会议讨论和分别酝酿,明确了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 合营工业,应以巩固阵地(对已有合营企业)、重点扩展、加 强准备(对以后扩展)为工作方针;又了解了有些地区对准备 合营企业的情况(包括资本家自愿一项)还未摸清,若干行业 在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上有很大困难,干部准备不充分或缺乏 准备,一九五四年工作量很大等情况之后,各大区同志又加以 缩减。初步缩减后的综合数字为企业六百五十一个,年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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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中财委 (资)《关于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暨中财委 (资)《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 131 二十万四千余亿。会议结束时,大家同意计委建议,将年产总 值定为十五万亿左右,准备超过;对六百五十一个企业只作为 一个拟定的框框,根据供、产、销情况及资本家态度(尚未完 全摸清)准备加以缩减和变动。会后立即由计委地方工业计划 局与各地区参加合营会议的地方工业局负责同志根据供产销等 情况,对于扩展合营的年产总值数字,作了进一步的研究,着 重地考虑到面粉、榨油、橡胶、轧钢等行业的供、销情况,其 中有全部或一部不宜今年合营。此外,荣毅仁、郭棣活两家尚 未明确表示愿意合营,在他们未明确要求以前,不宜正式列入 计划。最后由计委与六办综合全部情况,商定把一九五四年扩 展公私合营工业年产总值定为十四万七千七百亿(按一九五三 年的年产总值计算);计华东十一万五千亿(上海申新、永安 两系统未计入),华北一万五千亿,中南八千亿,西南五千 亿,东北二千六百亿,西北二千一百亿。扩展合营的年产总 值(十四万七千七百亿),应在工作质量上基本做好的前提 下,如数完成,有条件的地区争取超额完成。执行时,对前述 六百五十一个企业数字依各地具体情况或有所减少、调整和变 动。这一扩展合营的年产总值数字经中央批准下达后(中财委 六办另将计委提出今年在供产销平衡上很困难的行业材料下 达,供各地参考),要求各中央局、各省(市)委迅即作进一 步的研究,制订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正式计划,经 中央局核定后报中央分别批准,然后各省(市)在此基础上 制订分期的具体执行计划,报中央局批准,中财委(资)备 案。重要企业和重要资本家的企业,在合营前须层报中央批 准或备案。 (三)国家对资本主义工业扩展公私合营的投资,其目 的一般在于逐步实现对资本主义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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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上,大家都同意国家只投入必需的少量的资金,去充分利用资 本主义工业原有资金。目前资本主义工业,除已合营者外,其 资产总值估算约五十万亿元左右,国家的资金和公股,以平均 约占合营工业资产总值百分之十五左右为原则,也即国家需投 资九万亿元左右。国家资金和公股的来源有几个方面,其中, 国家现金投资,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约需五万亿元(对合 营企业重大扩建、改建的投资,须依照国家基本建设的程序专 案办理,不列入上述投资款项之内)。今年国家对合营工业的 现金投资,根据此次会议所拟定的计划,连同已在地方国营工 业投资中拨给的四千亿元在内,共八千二百一十亿元,作为国 家现金投资的控制数字。分配方案:华北一千二百亿元;东北 二百七十亿元;华东四千七百亿元(其中上海可占到三千二百 亿元,包括以扩建一部分纱锭为实行棉纺业合营的投资在 内);中南一千二百亿元;西南四百四十亿元;西北二百五十 亿元。会后因启新洋灰公司合营有必要的修建,另拨给华北 一百五十亿元专作此用。以上投资款项,包括中央有关各部主 管的和地方主管的合营工业都在内,由各中央局统一掌握并得 在其本区的分配数字内作适当的调剂。合营计划如一九五四年 不能完成,对未能完成合营工业的预定投资,即移至一九五五 年使用。投资应切实掌握其经济效果,增强其对于生产的作 用,防止浪费资金,防止资本家借企业合营分散资财,抽走资 金的行为。要求各省(市)委在分期的具体执行计划中提出投 资计划报请中央局批准,中财委(资)备案。 (四)关于中央有关各部与地方对公私合营工业的分工管 理,会议中进行了讨论。由于地区、行业的不同,牵涉到不同 性质的业务和许多复杂情况,目前尚不可能订出适合于各地、 各业的统一办法。故在研究扩展合营计划的同时,由中央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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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中财委 (资)《关于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暨中财委 (资)《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 133 各部和地方代表根据以地方为主、中央有关各部只管若干必须 管的事项和企业的原则分别协商规定临时的分工管理办法,待 试行一个时候,再行总结经验,研究订定统一的办法。 (五)准备于一九五四年第四季度召开一次公私合营工业计 划会议,研究并决定:(甲)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 基本上纳入公私合营的方案;(乙)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五七年扩 展公私合营工业的三年计划;(丙)一九五五年扩展公私合营工 业的计划。在此以前,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工作。 (六)在会议结束时曾郑重声明:会议所拟计划及文件, 统须报经中央审核批示后始能生效,但准备工作可在当地党委 领导下着手进行。现请中央对本报告及中财委(资)《关于有 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 营企业的意见》一并予以审查批示,以便执行。 此外,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的公私合营工业暂行条例 (草案),中财部提出的公私合营企业财务管理方案(草稿) 及全国总工会提出的关于处理公私合营企业职工股份问题的意 见(草稿)三个文件,都经会议加以讨论。已将讨论的意见仍 交由三个文件原起草部门进一步研究修改,然后送中央审批。 中财委(资) 一九五四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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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中财委(资)关于有步骤地将 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 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 (一九五四年一月三十日) (一)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大体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基本上纳入国家资本主义 轨道,第二步,将国家资本主义改变为社会主义。“经过国家 资本主义完成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 和办法。”(毛主席) (二)资本主义工业占国家现代工业的第二位,是国民经 济中一项重要因素。四年来,在公私工业的比重上,私营已逐 年下降,但绝对数则逐年都有增长。它的基本特点是:大型厂 少,但产值大;小型厂多,但产值小;轻工业多,重工业少。 (三)经过四年来的利用、限制和改造,从产值说,资本 主义工业大部分已经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但国 家资本主义高级形式的比重还小,低级形式的比重在下降着, 目前占主要地位的是中级形式。 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中级形式,社会主义成分在不同 程度上控制了资本主义工业的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限制了资 本主义的剥削。因此,中级形式对发展生产、保证需要,起了 相当作用;为平衡供、产、销和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准备了一 定条件;对企业的改革和组合,起了促进作用;对资本家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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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中财委 (资)《关于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暨中财委 (资)《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 135 代理人等,进行了爱国守法和接受国营经济领导的教育;对工 会和党的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这些使国家资本主义的中 级形式可能发展为高级形式。 但因为生产工具及一部分其他生产资料仍为资本家所有, 企业基本上仍是按照资本主义方式管理,所以劳资矛盾、公私 矛盾及由此引起的其他许多矛盾,不能获得更有效的处理,从 而限制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限制了对于 资本家及其代理人等的教育和改造,总之,即限制了对于资本 主义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些,要求将国家资本主义的中 级形式发展为高级形式。 (四)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公私合营,是社会主 义成分在企业内部同资本主义成分合作,并居于领导地位,因 此它使生产关系发生重要的变化:企业由私有变为公私共有, 资本主义所有制丧失其对企业的原有支配地位;工人的地位改 变了,公方和工人群众结合一起掌握企业的领导,资产阶级分 子(资本家及其代理人和高级职员)则处在被领导的地位,并 受到经常直接的教育和改造;产品分配除较小部分利润外,脱 离了资本家的掌握。 这样,劳资矛盾和公私矛盾,就能够获得更适当更有效的 处理。从而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产品的数量,提高产品 的质量,降低产品的成本,逐步向国营企业看齐;能够更有效 地改进生产,纳入国家计划,积累资金,发展社会生产力,并 保证其基本上为人民服务;能够更多地培养工人干部,改造原 有人员,并向国营企业输送干部。 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公私合营,更有利于造成 必要条件,“保证在不远的将来,变国家资本主义为社会主 义。”(列宁——《论粮食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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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五)将私营企业改造为合营企业的条件正在成熟。一方 面,工人阶级的政治优势(包括私营企业中工会和党的工作) 和经济优势日益壮大,对国家资本主义有了四年工作的基础和 经验,公私合营的优越性日益显著,总路线的宣传起更大的推 动作用;另方面,资本主义的体系日益被割裂和打乱,私营工 业矛盾百出,资产阶级日趋孤立,大势所趋,资本家只有走这 条路,而走这条路,对他们的现实和前途都有利,所以出现了 一批进步分子,愿意公私合营的日渐增多。过去四年,这些方 面起了很大变化,今后几年内,还会起更大变化。 (六)发展公私合营的方针,是要以国家投入的少量资 金和少量干部,去充分利用原有企业的资金、干部和技术来改 造资本主义工业。这样,在政治上和在经济上都是有利的,这 既能使国家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和国防建设,又利于我们去改 造企业的原有人员。国家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是必需的,但除 根据国家需要、依照国家规定的关于基本建设的程序审查批准 加以改建、扩建者外,不必多投;公股比重大小,取决于国家 的需要。由于大势所趋,又由于我们分给资本家以适当利润, 作为“赎买”手段,并对他们进行认真的教育和改造,使有前 途,故在实行公私合营以至将来实行国有化时,都决定于我们 的政策和领导的正确,不要以公私股份比例来拘束我们自己。 国家投入一定数量的干部是必需的,否则对企业、对资产阶级 分子的改造都要落空;但应当是投入少量顶事的干部,以便改 造、利用企业原有人员。必须尽可能地利用、教育和改造企 业原有人员,以符合总路线的要求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 策。——循此方针,采取“驴打滚”、“翻几番”的方法,发 展一批,作为阵地,加以巩固,再发展一批,经过几滚几翻, 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纳入公私合营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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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中财委 (资)《关于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暨中财委 (资)《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 137 (七)要在今后若干年内(两个五年计划时期,可能更短 一点。需要多少年,要作进一步研究才能决定;各地区情况不 同,时间长短也会不同),积极而稳步地将国家需要的、有改 造条件的十个工人以上的私营工厂,基本上(不是一切)纳入 公私合营轨道(视国家需要、企业改造条件及资本家情况的不 同,决定纳入步骤之先后,但并非所有资本主义工业的改造, 都要经过公私合营的步骤),然后在条件成熟时,将公私合营 企业改造为社会主义企业。 (八)一九五四年的工作方针: 一九五四年是有计划地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第一年。但 一般说,对情况了解和工作经验都很不够,对已有的合营工业 还需加以整顿,对今后的工作则需要预为规划与部署。因此, 一九五四年的工作方针必须是巩固阵地,重点扩展,作出榜 样,加强准备。 (1)对私营工商业者继续有领导地、大张旗鼓地和普遍 深入地进行关于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对私营工商业的利 用、限制、改造政策以及国家资本主义方针的宣传教育,使之 家喻户晓。 (2)继续整理原有的公私合营工业,巩固阵地,造成榜 样,培养骨干。总结经验,制订若干必要的章程和办法。 (3)稳步前进,依据国家的需要、企业改造的条件、供 产销平衡的可能、干部和资金的准备以及资本家的自愿,合营 一批较重要的和较大的企业,并把它们办好。 (4)通力合作,进行调查研究,制订将有十个工人以 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纳入公私合营的计划大纲,定出 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五七年的三年计划和一九五五年的年度计 划,并为一九五五年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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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5)对于为国家所需要并有改造条件,且已纳入国家资 本主义中级形式的私营工业,加强各方面的工作,以利于更有 效地利用这些企业和进一步地为公私合营准备条件:(甲)加 强加工、订货、包销的计划性,为将这些工业的供、产、销纳 入国家计划准备条件和基础;(乙)在私营工厂之间的协作和 依存关系的基础上,依据需要、可能和自愿,采取适当方式, 稳步地进行组合的工作;(丙)在增产节约运动中,逐步改革 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组织技术交流和改进;(丁)加强党、 团、工会的工作,培养干部;(戊)加强对资本家及其代理人 的教育,防止和制止其破坏行为;(己)依据需要,并取得资 本家的同意,调派干部到加工、订货厂去工作。 认真做好上述各方面的工作,就可为往后几年的加速发展 打下基础。 (九)做计划,定步骤,有关的几个问题: (1)供、产、销平衡和纳入国家计划的问题。总的原则 是服从国家计划,统筹兼顾。合营企业的生产应列入国家计 划。但这是一个极为复杂而又有许多困难的问题,在发展公私 合营时,必须预做充分的估计和准备,稳步进行。 (2)资金和公股的来源:1. 国家现金投资;2. 将“五 反”退补余额及私营工厂中的敌伪财产拨充公股(关于敌伪 财产的处理办法,建议由政务院政法委员会研究规定);3. 公 私合营企业的上缴利润的一部分;4. 利用公私合营企业的公积 金;5. 利用公私合营银行在私营工厂的股权;6. 利用投资公司 吸收游资和商业转业资金,投入公私合营企业。 (3)干部问题。主要依靠地方配备。人选要适当,政策 思想要有充分准备。缺乏业务经验的干部,尽可能先派到加 工、订货厂或已合营的企业工作一个时期;尽可能地从企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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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中财委 (资)《关于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暨中财委 (资)《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 139 党、团、工会干部和职工中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分子,并有计 划地加以训练。 (4)资本家的自愿问题。扩展合营时,必须要重视国家需要 和企业改造可能的条件,同时也必须重视资本家自愿的条件。资 本家的自愿是可以促进的,主要办法是向他们进行教育工作(向 他们本人、他们的左右和亲友)和在实际上将公私合营企业作出 榜样。对某些规模大、股东多的企业进行合营时,要尽可能通过 企业资方的积极分子在私股股东中酝酿成熟。认为资本家的自愿 是无关重要的,或者是强迫之下产生的形式上的自愿,显然是不 对的,这必然妨碍对公私合营的扩展和资产阶级分子的改造。 (5)搭配问题。有些集团性的企业,在一个集团中厂子 有好坏,可允许合理搭配。 (十)有关公私关系的政策问题,主要有四,即:清产定 股问题,实职人员的安排、使用问题,私方代表(资本家及其 代理人)的地位、职权问题,利润分配问题。 (1)清产定股。依据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对逾龄 或未逾龄机器,可根据尚可使用年限,适当估价。对于合营所不 需要或搭配的资产,可打适当折扣。进行估价时,发动职工参 加,反复核对,然后经过公私双方充分协商,使估价尽可能接近 正确。在征所得税时,对逾龄机器是否准许再提折旧列入开支及 其他有关问题,请中财部研究规定。私营企业中的职工股权,合 营时应予承认,如何处理,请全国总工会加以研究规定。 (2)原有实职人员的安排使用。合营时,对原有实职人 员一般要包下来,并参酌原有情况量材使用,使之各得其所。 需要调整者,在整理企业和改进生产过程中,适当加以调整。 除资本家及其代表(具有私方代表和企业职员的两重身份) 外,其他人员一般要当作企业工作人员看待,不要当作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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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雇用人员看待,以利责成和教育、改造他们。对工程技术人材 和其他专门家,尤应加以重视,只要他们“诚实工作,通晓本 业并酷爱本业”(列宁——《新经济政策下职工会的作用和任 务》),就应充分加以爱护,重视他们的意见,多方帮助他们 发挥其积极作用,并联系和通过他们的实践(生产和技术), 耐心地帮助他们进行自我教育。对老弱要适当照顾,其对企业 有功绩但已丧失工作能力者,要用各种办法养起来。对反革命 分子和破坏分子,则应严肃处理。 原有人员加入工会的问题,请全国总工会加以研究和规定。 (3)合营企业中的公私关系,公为主,社会主义成分居 于领导地位,这是确定不移的。同时承认私方的合理合法权 益,不可任意加以改变。因此,对私方代表(资本家及其代理 人)的地位和职权,要参酌他们的原有职位,经过协商,适当 安排。在有关公私关系的问题上,应同他们协商处理,重大问 题发生争议时,应报请主管机关解决。在行政职务关系上,他 们如果是企业的职员,则既要领导和监督他们尽职尽责,又要 使他们有职有权,能够合理地行使其职权。不可有公无私,将 他们摆在一边,无事可做。如他们有“合公营私”及其他违法 行为,则应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斗争。 (4)利润分配。股息红利得占到企业利润的四分之一左 右。私股应得部分必须分给,并听其自由支配;定值定息办 法,目前除利润特高者外,一般以不采用为宜。关于公股的股 息、红利,除一九五三年分得部分应按已有规定上缴外,从 一九五四年起,应依照公私合营财务管理方案(此项管理方案 草稿业经本次会议讨论,俟进一步修改后送中央审定)的规定 处理。私营企业中职工从企业利润取得的奖金和福利金如果过 高,在开始合营时不可急躁处理,待工作深入,取得多数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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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中财委 (资)《关于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暨中财委 (资)《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 141 的同意,再作适当调整。 (十一)在公私合营企业中,仍然部分地存在着劳资关 系,但因生产关系已发生重要变化,劳资关系将通过公私关系 来处理,因而劳资协商会议即无继续存在必要,而应成立有职 工代表参加的民主管理组织。 (十二)合营方式。(1)国家投入资金和干部于私营工 厂(主要是大厂和重要厂),实行合营;(2)先经私私联营 或合并,再进行公私合营;或私私合并与公私合营同时进行; (3)国营小厂与私营大厂合并,实行合营;(4)公私合营大厂 吸收私营小厂,实行合营;(5)公私合营厂或公私合营投资公司 投资私营厂,实行合营;(6)国营大厂投资若干私营小厂,作为 附属厂;(7)公私合资筹建新厂。此外,还可能有其他方式。 (十三)对合营企业的管理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 地方的党委和政府部门应设相应的机构、人员和主管负责人, 这是党中央已经确定了的。其尚未设立者应即设立,其所需人 员就原有编制进行调剂。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在公私 合营企业的管理上如何分工负责,因牵涉不同性质的业务和 许多复杂的情况,还有待于更多的实践和研究,才能规定若 干具体办法。考虑到合营工作,主要靠地方负责进行,而中 央各主管部门在国营企业方面负担很重,建议对公私合营企 业的管理以地方为主,中央各有关部门只管理若干必须管理 的事项和企业,但应尽可能给地方以指导和支持。各地方党 委和人民政府对所在地的中央各部主管的合营企业,在政治 上应负领导责任,在业务上应负指导、监督和协助的责任。 一九五四年合营的企业由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代表分别商定 临时的分工管理办法。 公私合营工业的财务计划,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进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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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督、检查;合营企业的财务,由交通银行在各级财委领导下进 行管理与监督。 (十四)在过渡时期中,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间的矛盾是 国内关系上的主要矛盾,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间的斗争是“谁 战胜谁”(列宁)的斗争。国家资本主义是特殊形式的阶级斗 争,“是阶级斗争另一形式的继续,而决不是用阶级和平来代 替阶级斗争。”(列宁——《论粮食税》)斗争的性质是十分 激烈的和十分尖锐的,因为要在这个斗争中消灭资本主义和资 产阶级,而任何没落的剥削阶级都不会自行退出历史舞台的。 斗争的方式和方法则是复杂的、多样的、灵活的,并且是稳步 前进的,因为要将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企业尽可能地改 造为社会主义企业,将资产阶级分子尽可能地改造为社会主义 社会的公民。“实践会指明出斗争底方式。”(列宁——《论 粮食税》)我们要在实践中学会这种复杂的斗争方式和方法, 及时地制止和打退资产阶级的各种形式的反抗和破坏。 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条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过去和现 阶段都具有两面性,我们对资产阶级有可能和必要采取经过国 家资本主义的方针和办法,消灭阶级,改造个人。由几年来的 经验,可以肯定:资产阶级分子的一部分(可能是大部分)能 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但也必然有一部分(可能是小部分)要坚 决反抗社会主义改造。我们的工作就是要使接受改造的部分尽 可能地增多,反抗改造的部分尽可能地缩小。我们必须把对企 业的利用、限制和改造与对资产阶级分子的利用、限制和改造 结合起来,忽视对于资产阶级分子的利用、限制和改造,就会 离开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精神。我们要经过各种环节向 资产阶级分子进行教育、改造的工作(其中包括加强工商业联 合会和民主建国会的工作),特别要注意在他们当中培养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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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中财委 (资)《关于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暨中财委 (资)《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 143 益增多的、大批的进步分子,由他们来联系、影响其他的资产 阶级分子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整个形势的发展,有利于我们胜利地进行这一斗争。但 无疑义的,在前进的道路上还存在许多实际的困难,我们必须 随时准备加以克服。不要因小胜而弄昏了头脑,更不可麻痹大 意,丧失警惕,以为既已合营,社会主义成分占了领导地位, 就会万事大吉。相反地要准备随时同资产阶级在各种方式和各 种程度上的反抗作坚决的斗争。我们必须时刻记住毛主席的指 示:保持清醒的头脑,稳步前进。 我们必须从经济上和政治上展开全面的系统的工作,必须 在一切工作中划清楚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思想界限。 我们必须正确地掌握党的路线和政策,正确地运用国家的 权力和法令。 我们必须结合财经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国营企业,统一步 调,合力前进。 我们必须依靠工人群众的觉悟性和组织性,加强这方面党 组织和工会的工作。 最重要的是坚决依靠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坚决 反对和克服分散主义。 一九五四年一月三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中财委(资)即政务院财经委员会第六办公厅。这个机构是为了加强对私 营工商业工作的领导,于一九五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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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中共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 《关于目前科学院工作的基本 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给 中央的报告》的批示 (一九五四年三月八日) 各中央局、中央分局、省(市)委,中央人民政府各部党组, 各高等学校党委会: 此件业经中央批准,特发给你们,并可在党刊登载。 科学工作对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把我国建设成为 生产高度发达、文化高度繁荣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定要有自然 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在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已经开始的 时候,必须大力发展自然科学,以促进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 并帮助全面了解和更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我国科学基础薄 弱,而科学研究干部的生长和科学研究经验的积累,都需要相 当长的时期,必须发奋努力,急起直追,否则就会由于科学落 后而阻碍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党必须关心科学研究工作,从 各个方面为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创立有利的条件。 团结科学家是党在科学工作中的重要政策。科学家是国家 和社会的宝贵财富,必须重视和尊敬他们,必须争取和团结一 切科学家为人民服务。对于少数历史上有过反革命活动的科学 家,也应当争取并适当地加以使用,对于个别潜藏的现行反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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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 《关于目前科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给中央的报告》的批示 145 命犯则必须提高警惕。经过解放后四年多的教育,我国科学家 绝大多数都愿意接受党的领导,在科学工作上做出一番成绩, 贡献给国家。在这样的前提下,首要的任务便在于发挥科学家 在科学研究上的积极性,关心与帮助他们的研究工作,为他们 的研究工作安排顺利的条件。为此,必须合理地使用他们以发 挥其专长,必须使他们有可能集中精力和时间于科学研究工 作;应当解决他们在科学研究工作中缺乏必要的设备、经费和 助手的困难和其他困难;要让他们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培养出学 生来,把他们的专长传授给下一代。为了让他们能够安心于科 学研究工作,还必须关心他们的生活,免除他们对家庭生活困 难的顾虑。在科学上确有贡献的科学家应当得到较高的薪金和 适当的荣誉。至于有不少科学家在思想作风上仍然不免带有较 浓厚的旧社会的影响,只要不是做反革命活动,就不要对他们 求全责备。不能像要求一般政治工作干部一样要求科学家,更 不应因此而鄙弃和歧视他们。固然我们对于科学家也应该进行 必要的思想教育,但这种思想教育必须是长期地耐心地来进行 的,必须是在尊重他们的科学工作,发扬他们的科学研究的积 极性的前提下,而不是以损伤他们的自尊心的方式来进行的。 科学家在政治上受到歧视,在工作上和生活上得不到保证的 状况,现在在某些地方,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存在着,这种状 况是不能允许的,必须坚决予以改变。科学院、高等学校、 大医院,以及各种企业机关凡有科学家工作的地方都应该注意 此点。 大力培养新生的科学研究力量,扩大科学研究工作的队 伍,是发展我国科学研究事业的重要环节。科学院和高等学校 应认真进行培养青年科学研究人员的工作,并建立制度加以保 证。应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最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包括基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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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去做科学研究工作。在高等学校招 生和选派留学生时,除应有大量学生学习技术科学外,还应保 证相当数量的优秀学生去学习基础科学和社会科学。中央责成 高等教育部、人事部、科学院在一九五四年四月以前商定具体 的方案。应当在青年科学工作人员中加强党、团的工作,加强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教育,把他们培养成工人阶级的新的 科学家。对于青年科学工作人员的政治待遇与物质待遇应视其 工作成绩而定,使其得到鼓励,能够较迅速地进步。不应机械 地以参加工作的资历来决定其所受待遇。应当在青年科学工作 人员中积极而慎重地发展党员,旧科学家中个别够党员条件 的亦应接收入党,以逐渐改变在科学工作中党组织力量薄弱 的状况。 科学院是全国科学研究的中心,除了应以主要力量组织 本院的科学研究工作外,还必须密切联系全国科学工作者,协 助各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全国各高等学校里集中了大量的科 学研究人员,为发挥这一部分力量,为提高高等学校教学的科 学水平,必须在高等学校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高等教育部应当 从现在起,在与教学工作相协调的条件下,有步骤地积极地推 动和组织这项工作。各生产部门应对所属科学研究机构加强领 导,按照需要逐步发展本部门的科学研究工作。各个方面的科 学研究工作应当有适当的分工,大体上,科学院主要是研究基 本的科学理论问题和解决对于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性 的科学问题。现在在科学院的力量还薄弱的情况下,应该一方 面按现有力量做必要的工作,一方面逐渐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生产部门的科学研究机构主要是解决生产中的实际技术问题, 高等学校则视具体条件研究基础的科学理论或实际生产中的科 学问题。国家计划委员会应负责审查科学院、生产部门及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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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 《关于目前科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给中央的报告》的批示 147 学校的科学研究的计划,以便解决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 的问题以及各方面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分工与配合的问题。在科 学研究工作中必须继续贯彻学习苏联的方针。为开展科学研究 工作,学位制和对科学研究的奖励制度是必要的。中央责成科 学院和高等教育部提出逐步建立这种制度的办法。 报告中所提干部配备问题,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和 科学院共同研究解决。原报告中“关于继续清理内部和加强某 些重点所的问题”一节已经中央做了若干删略,中央批示和中 国科学院党组关于目前科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 给中央的报告可登党刊,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中国科学院访苏 代表团工作给中央的报告不登党刊。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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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目前 科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 今后工作任务给中央的报告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席并中央: (一) 科学院关内各所,除近代历史研究所是由华北大学的历 史研究室扩充组成外,多数是在原来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 等科学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九五二年以前的时期,科 学院主要进行了争取团结科学家和调整机构的工作,使过去机 构重叠、人力分散和思想混乱的情况,得到了初步的改善。 一九五二年接受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所移交的东北科学研究所 及其大连分所,改组为长春综合研究所和大连工业化学研究 所,并将原在上海的物理化学研究所和在北京筹备的金属研究 所、仪器馆迁往东北,成立了东北分院,加强了科学院技术科 学方面的力量。随着革命事业在各个方面的胜利,特别是各种 社会改革运动和抗美援朝的胜利,随着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 展,我国的科学事业同样也起了根本的变化。过去被反动的国 民党腐朽政权当作摆设的科学研究机构,已经转变为人民事业 的一部分了;绝大多数的科学家都已经从各种各样的幻梦中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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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 《关于目前科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给中央的报告》的批示 149 渐清醒过来,开始自觉地走上了为人民大众服务的道路。部分 科学家曾经参加了“土改”、“镇反”、“三反”、“五反” 等社会改革运动,多数科学家都积极参加了思想改造学习,并 热烈响应了学习苏联先进科学的号召。同时在自然资源调查、 随军入藏、反对细菌战以及解决某些工农业生产等问题方面, 也都完成了一些很有价值的科学研究任务。 目前科学院共有三十六个科学研究机构(二十五个研究 所,四个独立的研究室,四个研究所的筹备处和天文台、仪器 馆、菌种保藏委员会),其中十五个在北京,十三个在华东, 八个在东北。共有一千七百二十五个专业的科学研究人员,其 中副研究员以上的高级研究人员三百四十七人。科学院自成立 以来,比较突出的科学研究成绩是:资源勘探工作中若干科学 问题的解决,天气预报准确度的提高,球墨铸铁和自制硫酸触 媒的成功,对于合成人造橡胶和提炼甲苯的研究亦已经获得结 果。此外,如某些贵重药物的合成,对于鱼瘟和棉蚜的防治以 及其他具体科学技术问题的协助解决,均对当前国家的经济与 国防建设上起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与当前国家的需要对比起 来,显然是异常不够的。旧中国的科学水平是比较落后的,加 以科学院工作中尚存在着许多严重的缺点和错误,以致科学院 现有的潜在力量也还没有能够充分发挥。 (二) 目前科学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很多,最主要的可归并为以 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于中国现有科学基础和力量的恰当估计问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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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中国的科学基础是薄弱的和残缺不全的,这只是概念的理解, 但究竟有多少力量,哪些方面比较强,哪些方面比较弱或根本 没有基础,直到现在我们依然缺乏全面的了解和正确的估计。 仅就科学院本身说,虽有三十六个研究单位,三百四十七个高 级研究人员,其中也确有不少有成就的科学家,但由于过去中 国科学的发展极不平衡,除植物生理研究所、物理研究所、冶 金陶瓷研究所、有机化学研究所和实验生物研究所等还比较强 一些以外,其他各所则大都是不健全的。例如植物研究所的高 级研究人员最多,但多数是学植物分类的,研究植物生态和植 被的人就极少。动物研究室连专门研究哺乳动物的人也没有, 研究遗传学和微生物学的人亦非常之少。数学方面研究纯粹数 学的较多,研究应用数学和力学的人就极少。化学方面研究有 机化学的较多,学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的人就很少。物理方面 研究理论物理和原子核物理的人还不少,电子物理的力量就很 薄弱。地球物理方面研究气象者较多,研究地震者就很少。技 术科学方面除冶金陶瓷研究所外,东北各所都是在东北工业恢 复时期中才新建立起来的。因此,就我国现有的科学水平看, 科学院确实集中了一批水平较高的科学人材,但按目前国家建 设任务的要求来说,我们今天的科学基础和力量显然是不能胜 任的。至于科学院外的科学研究力量,多数分散在各产业部门 和高等学校中,彼此又缺乏经常的联系,因而也就不可能充分 地合理使用这些力量。去年十月科学院计划局调查了各产业部 门的二十一个研究单位,共有专业的研究人员一千三百余人。 根据高等教育部的材料,全国高等学校中共有副教授以上约 七千人。但其中按学科分类各有多少人,学术水平如何,在目 前情况下有多少人可以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尚缺乏可靠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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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 《关于目前科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给中央的报告》的批示 151 和统计。由于对以上这些情况缺乏了解,于是工作中的盲目性 就很大。因此,继续全面地摸清我国现有科学基础和力量的底 子,并据以制订确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为目前科学 院工作中首要的也是最根本的问题。 第二,关于团结现有科学家和培养新生力量的问题。由 于中央宣传部和中央文委的及时指导和经常帮助,科学院团结 科学家的工作是有成绩的,党与非党科学家间的关系最近一年 以来已经有了显著的改善,科学家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也普 遍提高了。但具体工作中的问题还是很多的,对团结科学家的 工作在部分负责同志中执行较好,一般同志尤其是青年同志就 重视不够,同时也还有些同志把团结科学家仅仅看成是态度和 生活照顾的问题,对于在政治上和工作条件方面给以经常的具 体帮助这一点就进行的异常不够。目前各所普遍存在着的问 题,是青年人与老科学家之间的不协调现象。青年人对老科学 家要求过高,强调实际应用价值和个人发展前途,认为老科学 家不行,对他们的帮助少;老科学家对青年有使用观点,强调 研究业务和工作纪律,认为青年人好高骛远,无法领导。加以 我们派到各所的工作干部又绝大多数为年青的党团员同志,他 们自己的思想情绪常常是更多地倾向于青年一方面,因而就使 得许多老科学家误解为党不够重视他们的意见。因此,在某些 研究所(如上海的冶金陶瓷研究所)就产生一种极不正常的情 形,即老科学家对青年人表面上一团和气而实质上是采取了敬 而远之的态度,因而严重地影响了对于科学干部的培养工作。 科学院对于培养科学干部的工作,仅有一般号召,缺乏一定的 制度和经常的领导,除有些研究所(有机化学研究所、地球物 理研究所、物理研究所以及东北各所)由于所的领导上都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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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重视,收到较好的成绩外,一般都进行的较差。其根本的原因 是由于党对各所缺乏经常的思想政治领导,党对科学工作和科 学家的政策,尚未被全体党团员同志所认真掌握和贯彻,因而 也就未能正确地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必须贯彻党对科学家的政 策,教育青年同志尊重科学家,发挥他们在科学研究工作上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愿意把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下一 代,必须严格纠正过去对科学家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漠不关心, 对他们的创造发明缺乏物质和精神奖励的情况。对于他们的思 想作风不应有过高要求,应给他们以充裕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 件;对他们的发明和创造一定要给以支持和鼓励,对于因特殊 原因而生活困难者一定要给以特殊照顾,使其安心工作下去。 今后必须加强党在各所的领导骨干,在党内认真学习列宁、斯 大林和毛主席关于科学工作的重要指示,并使之具体贯彻到日 常工作中去,把团结现有科学家和培养新生力量的任务,统一 地正确地予以实现。 第三,关于具体贯彻理论结合实际方针的问题。理论必 须与实际相结合,科学要为国家建设服务的方针,在郭院长的 几次报告中都讲得很清楚,特别是经过去年七月陈伯达同志的 讲话之后,绝大多数的科学家对于党对科学工作和科学家的政 策,以及科学院工作的总的方针和任务都感到满意,并开始在 工作中加以实践。唯由于科学院的领导方面对于如何具体贯彻 理论结合实际方针,缺少认真的研究和进行必要的工作,如过 去对于国家的经济计划了解的很少,也没有与国家计划委员 会,工、农、林业各部做好联系工作,更没有能够向各所提出 一定的业务要求和研究重点,因而各所在具体执行中就不免要 发生偏差。如有机化学研究所所长,曾放弃他多年从事的关于 固体醇的研究,去闭门阅读高分子化学书籍,为的是高分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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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 《关于目前科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给中央的报告》的批示 153 学能更快地见到应用价值。又如实验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也曾 经一度中止他所专长的关于单性生殖和混精杂交的研究,去从 事于驯化蓖麻蚕的工作,其目的也是为了能够更快地获得应用 价值。目前在许多科学家中存在着急于求成的情绪,有的甚至 根本不考虑其本门学科的力量和发展条件,而企图选择一件或 两件可以表现出成绩的题目来做。同时在部分青年科学工作者 中,亦滋长着片面地强调联系实际的倾向,他们往往把“实 际”理解为纯粹的直接的生产任务,甚至把阅读理论书籍也指 责为脱离实际,这在长春综合研究所表现的最为突出。许多科 学家对这种做法不满意,但又不肯公开提出批评,怕被指责为 有“回到老路去”的企图。当然,研究人员中确实也还有少数 对理论结合实际持有怀疑态度的人,他们往往借口工作中的某 些偏差有意识地把问题夸大起来,但多数人是由于认识上的不 够明确和一致。总之,以上这些不正常的思想混乱情况和工作 偏向,必须结合制订一九五四年计划的工作认真地加以澄清和 纠正,并在检查一九五三年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把各所当 前的研究业务和工作重点,具体规定到一九五四年的研究计划 中去。 第四,关于继续清理内部和加强某些重点所的问题。科 学院的许多业务都牵涉到国家机密,如气象及海洋物理的研究 关系到空防及海防的安全;选矿、冶金、电力、石油、煤炭的 研究关系到重工业基地的建立;原子核物理与分析化学则关系 到将来原子能的利用等等。至于其他零星被委托研究的工作, 也经常有空军、海军和重工业方面所提出的问题,估计今后有 关国防及国民经济建设的重大任务,必将日益增多。所以,科 学院必须有步骤地继续进行清理内部的工作,认真进行保密教 育,健全保密制度。某些重点研究所如物理所、地球物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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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冶金陶瓷所、金属所、机械电力所等,必须尽先派遣政治上较 强的党员干部去掌握,否则将会造成不可设想的损失。 第五,关于组织领导方面的问题。现时科学院的领导机 构是在院务常务会议(由院长、副院长、正副局长和正副办公 厅主任组成)下,由几位副院长分工领导各研究单位的工作, 而实际主管研究业务的是计划局,主管书刊出版的是编译局, 主管行政事务的是办公厅。科学院所属各研究单位散处各地, 除了召开会议与颁发公文之外,缺乏经常的业务领导与思想领 导,实际处于自流状态。计划局除少数处长对科学情况比较熟 悉并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外,多数是才出大学不久的青年干部, 实际上不能成为院务会议在学术领导方面的有力助手,于是造 成上下脱节、工作忙乱、行政领导多、学术领导少的严重情 况。各所又都缺乏领导骨干,政治及思想情况无法掌握,工作 亦无法贯彻下去;而各所所长又多忙于行政事务,有的几乎等 于全部脱离研究业务。因此,现时科学院的组织机构必须适当 调整,领导骨干必须适当加强,领导方法必须彻底改变,否则 就无法在现有基础上把中国的科学事业发展起来,因而也就无 法在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伟大事业中完成其光荣的职责。参 照苏联科学工作的先进经验,科学院应分学部领导各所工作, 并把院部、学部以及所的学术领导机构建立与充实起来。通过 一定的民主方式,把科学家中的进步分子适当推选到各级学术 领导机构中去,党主要就应该依靠并通过他们去进行工作。科 学院的党的工作,今后必须结合着具体的科学业务去进行,离 开了科学业务就是离开了科学院最重要的实际。争取首先在每 一个重点所中,都能配备一个较强的党员干部去担任行政副所 长,并使之经常取得各该所所在地党委的直接领导,把分散在 各地的科学机构都很好地领导起来,通过各所的进步科学家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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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 《关于目前科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给中央的报告》的批示 155 全体科学家团结起来,为实现党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而共同工 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党对科学院工作的全面的深入的 领导。 此外,最近国家计划委员会交给科学院有关选矿、冶金、 分析化学以及机械电力方面的任务日多,而且往往又都是限期 完成。而科学院在技术科学方面的干部特少,因此就有必要从 国内各大学中抽调若干适合于参加上述工作,又是政治上可靠 的教授,充实到有关技术科学部门中去,使科学院真正能够完 成其对目前国家工业建设所应该承担的任务。 存在以上这些缺点和错误的原因,是由于解放初期党还没 有可能派更多的干部到科学院工作,而在科学院工作的党员干 部也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行政工作、出版工作以及 计划工作各方面,都存在着脱离实际、脱离业务和脱离群众的 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的错误倾向。特别是科学院的 党在过去很长的时期内,没有抓紧组织对苏联先进科学工作经 验的学习。这也是构成以上缺点和错误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 我国第一个五年经济建设计划,已在伟大的苏联的援助下 全面地开始了。当前科学工作的方针、任务为遵循着党在过渡 时期的总路线,认真学习苏联先进科学工作的经验,积极支援 国家建设,为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 的相应发展而努力。没有科学技术的不断支援和科学事业的相 应发展,要完成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任务是不可能的。今 天摆在中国科学院面前的问题,为如何克服过去中国科学落后 所造成的困难,如自然及经济资料的缺乏,学科门类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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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以及人数少、质量低等等。这就必须发挥现有科学家的高度积 极性和创造性,在实践中丰富与发展我们的科学事业,充实与 壮大我们的科学队伍,为坚决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精 神而奋斗。 根据以上精神,提出科学院当前的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甲、在现有基础上把目前可以使用上的科学力量适当组织 起来,全力支援国家工业建设,首先是重工业建设。技术科学 方面的各所,应以解决矿冶、煤炭、石油、机械动力和土木建 筑等方面的问题为主,并与工业部门取得密切联系,按照现有 人力、设备和业务水平,实事求是地解决当前工业建设中所提 出的问题。在联系实际和总结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广大工人群众 的具体经验中提高科学水平,争取在科学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中,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乙、有重点地对正在建设或即将建设的工业中心或经济区 域,进行对地上地下资源和自然条件的调查研究,提出按照社 会主义原则综合利用国家资源的具体建议或参考资料。这不仅 为国家建设所迫切需要,同时也是地学和生物科学本身的发展 所必需;由于我国旧有资料贫乏,我们还必须对我国的自然、 社会和历史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在大量占有材料的基础上丰 富、发展与提高我国的科学事业。对农业、水产、林业以及牧 畜业等方面的发展,都要进行有计划的调查研究工作。 丙、相应地发展基础科学,使之成为不断支援国家建设和 不断提高科学水平的有力保证。基础科学各所,应以提高和培 养干部为重点,同时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提出具有关键性的 科学理论问题,并认真地加以研究,为争取能够综合解决国家 建设中所提出的重大科学理论问题积极准备条件。为此,计划 将物理、数学、化学、生物、地质等基础科学力量逐步集中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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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 《关于目前科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给中央的报告》的批示 157 京,使北京大学成为全国质量较高的综合性大学,有计划地培 养可以继续深造的科学人材,为我国科学事业的进一步全面发 展打下基础。 丁、关于在生产上或学术上迫切需要,而今天依然十分 薄弱或根本缺门的学科,应立即准备条件,设法充实与建立起 来。有计划有目标地在国内高等学校中设置专业,或选送研究 生到苏联学习,或在有关研究所中进行培养,使我们今天还不 够健全的科学队伍逐渐得到补充。我国农业和医学上的现成经 验最为丰富,唯直到今天还没有被我们所重视,所以提倡研究 和总结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科学经验,亦应成为目前发展我国科 学事业的重要任务之一。 戊、设法加强社会科学方面的力量。目前社会科学各所 的问题,首先是干部问题。经济、语言、考古三所存在问题甚 多,而哲学、上古史、中古史、国际问题和亚洲史的研究又亟 待开始,上述已设立或即将设立的各所,都必须有具备相当马 克思主义水平的干部进去才能解决问题。全部解决以上干部问 题,目前尚有困难,但采取逐步充实的办法还是可以办到的。 我们正在积极筹备上古史和中古史研究所的工作,并拟在加强 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水平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领导地组织各种 科学讨论,以逐步解决目前存在着的有关历史的、理论的和实 际的学术争论问题。 己、继续团结现有科学家,积极培养新生力量,扩大科学 工作的队伍与后备力量。有计划有领导地组织对苏联先进科学 理论及方法的学习,鼓励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及经典著 作的学习,提高现有科学家的学术水平和思想水平,并把培养 青年科学干部作为目前全部科学工作的最中心的任务。为此, 首先就必须严格检查党在科学院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纠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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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去工作中脱离科学业务和脱离党的政策的偏向,继续清理内部 的工作,把党的思想工作与日常的科学业务、学习和教育的工 作,紧密地结合起来。 (四) 为了实现上述任务,提出如下的改进工作办法: 甲、结合制订一九五四年研究计划,有重点地切实整顿与 改进各研究所的工作。研究所是科学院工作的基层组织,研究 计划的制订,学术研究的具体指导,思想政治工作的进行,科 学干部的提高和培养,均非经过研究所不可。在制订各所研究 计划时,必须从各该门学科的性质和发展条件出发,考虑如何 具体贯彻理论结合实际的方针。如技术科学和部分生物科学是 可以直接结合生产实际的,而某些基础科学则只能间接地结合 生产实际,有的学科是有条件立即直接或间接为生产服务,有 的学科就还需要准备条件在若干年之后才能获得研究成果。必 须将这些具体条件与制订计划的工作相结合,经过科学家充分 的酝酿讨论,以求得认识上的一致。纠正过去工作中的各种保 守的和不切合实际的偏向,使一九五四年的研究计划能够制订 得更加切合实际一些。 我们从十月中旬开始,曾按学科性质分类召开了小型的 所长会议,在会上传达了中央关于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 及增产节约的指示,具体讨论了各所一九五四年度的业务指标 和研究重点,现时各研究所正在据以制订一九五四年的研究计 划中。计划将从一九五四年的第一季度开始,选派适当干部到 各所去协助工作,先由重点所(性质上重要或问题较多的研究 所)着手,然后及于一般的研究所。协助工作的过程,同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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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 《关于目前科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给中央的报告》的批示 159 就是对各该所摸底的过程,对于所的规模设备、人员的思想政 治情况、学术能力以及所存在的问题,均需进行深入的了解, 并尽可能地协助解决若干问题。使各所的研究业务、学习和工 作制度,逐渐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乙、具体组织学习苏联和培养干部的工作。在最近召开的 所长会议上,曾就以上工作提出讨论,共同认为学习苏联先进 科学的理论及方法、调查研究和总结群众经验,为提高我国科 学水平的基本环节,大力培养干部是我国科学工作的长期的中 心任务,并要求把它都具体规定到研究工作计划中去。 过去科学院学习苏联,较各大学为落后,在访苏代表团归 来以后,情况已经有了转变,然仍处于无计划状态中。今后应 强调有计划的学习,不仅学习苏联先进科学理论,而且要学习 他们工作的方法、精神和态度,特别是他们在反法西斯卫国战 争中,那种因陋就简、克服困难而取得巨大成就的光辉范例。 除希望业经政务院批准向苏联聘请的四位专家(总顾问一人, 高分子化学专家一人,钢铁冶金专家一人,土壤改良专家一 人)能够迅速来指导我们的科学研究工作。此外,继续检查各 所对现有书刊的使用情况,组织翻译并出版科学译刊和科学文 摘,使尚未能直接阅读原著的科学工作者,可以及时读到最新 的科学论著。定期组织有关各种科学论著的报告会或讨论会, 并将讨论内容或学习心得写成论文,在报纸刊物上发表。 增设研究生处,负责指导全院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组织 专门委员会讨论并制订研究生条例草案和学术奖励办法草案, 经政务院批准后,争取在一九五四年第三季度招收第一期研究 生,开始有计划地培养科学干部的工作。科学院研究生处下设 马列主义教研室和外国语教研室,关于研究生的专业指导由各 所的学术委员会和导师负责,马列主义和外国语的教育则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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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由研究生处管理。此外,结合各高等学校设置专业,积极支援 各大学的教学工作。科学院所属研究机构分散各地,大体说来 物理、数学、化学、地学和社会科学将集中北京;土壤、天文 学主要在南京;生物、生理生化主要在上海;技术科学主要在 东北。由于历史条件及房屋设备的限制,最近若干年内不可能 有大的变动,因此希望高教部在开设专业上亦能考虑到上述地 区分布,以便科学院的高级研究人员能在大学兼课,同时亦便 于大学教师兼做科学研究工作,彼此合作集中力量为国家培养 科学研究人材。 丙、为保证科学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使科学工作有效地 为国家建设服务,建议在改善领导机构和领导方法上采取如下 的措施: 1. 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内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综合审查全国 科学研究工作的计划,以便消除目前科学研究工作中的工作重 复和人力设备浪费的现象,使各个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和国家 总的要求有机地密切联系和配合起来。 2. 将科学院所属技术科学的各研究所,与有关工业部取得 密切联系,实行经常的创造性的合作。各所工作任务的提出, 研究计划的编制,均由科学院及各研究所与相关的工业部共同 审核制订,经常业务与行政领导则仍由科学院负责。这样就可 以使双方全面地打通关系,充分发挥潜在力量,使技术科学研 究与国家工业建设相结合;这样不仅可以取得有关部的支持, 而且可以避免研究工作脱离国家需要,或国家交下任务过多而 各所又无法权衡轻重的现象。目前科学院已有的及即将建立的 研究所,拟与工业部门采取上述合作方式者有: 金属研究所 (沈阳) —— 重工业部 冶金陶瓷研究所 (上海) —— 重工业部及轻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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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 《关于目前科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给中央的报告》的批示 161 应用化学研究所 (长春) —— 重工业部及轻工业部 机械电力研究所 (长春) —— 第一机械工业部及燃料工业部 仪器馆 (长春) —— 第一机械工业部及 第二机械工业部 石油研究所 (大连) —— 燃料工业部 煤炭研究室 (大连) —— 燃料工业部 3. 加强科学院的领导,在院务会议下成立秘书处,设秘书 长一人,副秘书长二人,秘书若干人,成为院务会议在学术领 导方面的有力助手。原来的计划局改为秘书处下的办事机构。 另增设人事局,加强对科学干部的管理、审查、使用和培养的 工作,原属于办公厅的人事处撤销。院对各研究所分学部领 导,拟暂分为物理数学化学部、技术科学部、生物地学部、社 会科学部等四个学部;学部由所属各所所长及院内外有关专家 参加,组成二十到五十人的委员会;学部委员会设常委会,处 理日常工作;学部只管学术领导,不管行政事务。 4. 改进研究所的领导,各所设立学术委员会,由本所所长 及所内外有关专家参加;其任务为制订研究计划,领导学术讨 论会,审查科学论文及培养研究生等。所设行政副所长,建立 行政机构,减轻研究人员的行政负担;在较大的研究所得设专 职的党及工会干部,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加强东北分院、华东 办事处对各所的领导,并准备在西北及昆明设立分院筹备处或 办事机构,均分别委托由各大行政区代管。所有分散在各地的 研究所、室、台及工作站,其日常的政治工作、思想教育及日 常工作的监督,均由各该单位所在地的党委及政府统一领导进 行。 5. 建议农业部加强对农业科学研究所的领导,并在适当时 机筹设农业科学院,以全面担负有关农业研究方面的任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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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议卫生部加强对中央卫生研究院的领导,并适当加派干部充实 机构,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建议高等教育部有重点地在有条 件的高等学校中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上述报告是否可行,请予指示。 中国科学院党组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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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目前各地建立农业生产 合作社情况与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二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委: 此件请发给各地党委参酌办理。 中 央 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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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关于目前各地建立农业生产 合作社情况与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五四年二月十二日) 主席并中央: 兹将一九五三年十月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后,各地筹建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情况及目前值得注意的一些问题,报告于下: 一、全国各地各级党委在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的决定及毛 主席对会议的指示 〔1〕 下达以后,均在繁忙的购粮工作当中, 同时布置了建社计划,先后进行了对办社干部和社内领导骨干 的训练工作及其他准备事项。目前,大部地区购粮工作基本结 束或接近结束,办社工作由宣传酝酿阶段转入具体建社,春耕 前可以建成一大部分新社,小部分新社将留待夏收后成立;还 有些地区,已经建成了一部分新社,并开始准备今年的生产。 经过此次购粮工作对农村资本主义自发趋势的抑制,及 空前规模地宣传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加上各级党委对互助合作 的抓紧领导,和大部分原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就的吸引, 除一些工作落后的乡村外,在广大地区的确出现了群众互助合 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的局面,酝酿成立互助组成了群众性的运 动;在某些互助合作基础较强的地方,则出现了互助组要求转 社的热潮。如果领导得当,避免可能发生的偏差,今年的互助 合作运动将获得较大的较健全的发展。 各地党委均已根据这种情况,追加了第三次互助合作会 议时拟订的办社计划。追加的结果,连原有社数在内,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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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目前各地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情况与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165 北一万二千五百,华北一万七千,华东一万,中南四千,西北 一千,西南一千,全国总计四万五千余个,较原计划数增加 一万余个。其中,东北翻了一番半,平均每县可有四十余社; 华北翻了两番,平均每县六十余社;华东平均每县二十社(主 要在山东);中南、西南、西北,每县平均有三十五社。这个 计划是有条件完成并且可能完成得较好的,应该加以批准,估 计办下来还会超过一些。 二、在当前工作中,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有些地方,一部 分专、县、区级领导机关对于群众的热情,缺乏清醒的分析。 不了解群众中有一部分固然是热情很高,对农业生产合作社有 一定的了解,经过考虑而参加到运动中来的;但还有相当大一 部分群众是基于一时的热情,接触到办社的具体问题时可能发 生变化的,有的是抱着“走社会主义的路,迟走不如早走”的 心理,甚至有的是表面积极而内心顾虑甚多的。只笼统地表面 地看到群众的热情,忽视尚处于观望状态和落后状态的群众的 思想顾虑,就轻易而又急迫地批准办社;或者满足于购粮工作 中宣传总路线所鼓舞起的群众热情,以为只要简单办一下批准 手续,就可以把农业生产合作社办起来,轻视或忽视关于农业 生产合作社的各项政策和具体做法的必要的深入细致的宣传教 育和组织工作,因而造成建社工作中的夹生现象。另一方面, 有的地方,由于过分强调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计划的控制数 字,对某些合乎条件的互助组的转社要求不予批准;对单干农 民要求组织互助组,未能及时予以指导和帮助;对有些尚不够 转社条件的互助组,未能适当地引导他们前进一步,积极地为 以后转社准备更好的条件,因而就不能正确地领导并发扬群众 的互助合作的积极性。 各地业已注意到这两方面的情况,并提出一些改进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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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第一,要适当地掌握发展合作社的计划数字,必须一方面 十分宝贵群众要求办社的热情,不能以原定的数字机械地加以 限制;另方面又保持冷静分析态度,分别情况,耐心地切实地 把互助合作的各项具体政策和办社的方法向群众向积极分子交 代清楚,使群众经过充分酝酿,然后再根据群众的真正自愿, 批准具备办社条件者办社,引导缺乏必要条件者努力创造条 件,争取在以后办社。工作要从群众实际出发,而不应简单地 从控制数字出发。如果确有条件,稍为超过原定办社的计划数 字是可以允许的;如果确有需要,经过上一级党委批准,追加 计划也是可以的。 大社问题也是如此。有的地方,现又滋生了主观主义的贪 大贪高倾向的萌芽,这是错误的;但大社对发展生产是更便利 的,可以办又能办好而不许办,也是错误的。这也要从当时当 地实际可能的条件出发。 第二,为了认真地贯彻群众自愿原则,给今后办社打好 基础,必须在建社之初,充分发扬民主,组织群众讨论党中央 的决议和各地已有的合作社章程。各级领导应具体指导派到农 村中去的办社干部帮助农民具体地解决建社中一切应该解决的 问题。如确定入股土地与自留土地,评定土地产量,规定分红 比例,筹集生产投资,积累公共财产,耕畜使用的报酬(或能 否折价归公与归公后的喂养管理),以及新老社员关系,安排 与帮助困难户入社问题等等。每一个具体问题,均涉及社员相 互的利害关系,必须经过群众的民主讨论,照顾周到地妥善解 决,使绝大多数人都能满意并自愿接受,而不致有勉强情形。 潦草从事的态度,是必须坚决防范的。同时,在处理上述这些 问题以及处理社的经营管理和劳动力的组织使用等问题时,也 不能用一套统一繁琐的办法和过高的规格,不加区别地要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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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目前各地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情况与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167 有的合作社,一齐实行。必须了解现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也是 一种过渡形式,因而应该允许在统一原则之下的种种不同做法 和高低程度之不同,并在前进中逐步由比较合理到更为合理, 一直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 第三,几年来的经验,群众办社,必须派出干部就地帮助 指导,才能办好。某些办社较多的地方,已迫切地感到派不出 人去的困难。专、县、区级领导机关的分工和干部配备也存在 着问题,感到协助书记掌握互助合作运动的机构没有,人员过 少,这是实际困难。但是,在目前财政状况下,在编制中增加 办社的专职干部,是难以办到的。解决的办法只有一方面改变 领导方法,不再沿用过去那种派干部长期住社领导的方式,而 更多地注意发挥群众建社办社的创造能力,着重采用依靠基点 推动一般,在关键时机或关键问题上召开合作社代表会交流经 验,集中解决共同性的困难问题并及时检查帮助落后社前进; 另一方面,由各级党委在不增加总编制人数的前提下,在专、 县、区级领导机构中自行适当调整,合理使用人力,以增强领 导互助合作的力量。 第四,必须在加强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领导的同时,注 意加强对互助组的领导。目前有些地方已有“办了农业生产合 作社,垮了互助组”,以及把党团员积极分子的大多数甚至全 部集中到合作社的现象。个别干部宣传互助合作时,只讲合作 社,不讲互助组;只讲合作社的优越性,不讲办社的必要的条 件;甚至不适当地宣传“社先进、组落后”,因而出现了重社 轻组的倾向。这与主席指示的“办好合作社,带动互助组大发 展”的精神是不符合的。这不仅不能适应广大群众要求组织起 来的热情,而且对于发展生产,对于今后合作化运动的发展也 都是不利的。凡有这种毛病的地方,县级党委可选择适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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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机,召开一次互助组代表会议,讲清楚问题,并加以适当安 排,以扭转忽视互助组的缺点。此外,在运动的上涨当中,要 特别强调团结单干户,防止打击单干户的偏向产生,这也需引 起各级党委注意。 今年势必有相当数量的互助组要求转社,但由于不够条件 而未被批准。为了宝贵他们前进的热情,必须引导他们前进一 步,使他们按其本身的可能条件进一步丰富自己的互助内容, 为将来转社做好充分的准备。例如东北和华北有的组采用包工 包产、保证产量的办法,这既可以克服在互助组中长期存在的 耕作先后矛盾,统一劳力分配,合理使用劳力,增产归劳力所 得,既鼓励了劳动积极性,更有利于提高生产,也可使以后转 为生产合作社更加顺利。这种办法可供各地参考。 三、建社与备耕生产相结合的问题,有些地方做得较好, 但尚未普遍解决。一般说来,从酝酿建社到建社成功,要得 一个多月的时间,且很紧张,结合不好极易耽误生产。在此期 间,农民对自己的生产打算,往往举棋不定,并存在着等待与 依赖合作社的思想,从而个人可做的一些备耕生产工作,也不 去进行。领导上如果组织不好,极易造成生产上的间断,对合 作社成立后的生产发生严重的影响,特别是积肥很可能大大放 松。甚至由于建社过程中未很好结合生产,而引起群众办社的 热情受到挫折,怀疑合作社增产的优越性。望各地注意强调一 面建社,一面安排生产,并特别注意发动群众改变等待观念, 各自动手造肥积肥,及从事其他备耕工作,并规定在社建成后 由社员民主讨论给以合理报酬,以刺激其准备生产的积极性。 拟定中的某些新建社,如果由于动手较迟,在春耕前赶忙建 立,将影响春耕生产,则毋宁推迟到以后再建立。 最后,会计人材的训练也是关系办社好坏的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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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目前各地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情况与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169 在一九五三年十二月间召开的全国农业会议上,已责成各大 区、各省农业局、厅开办训练班,吸收一些在乡的成分好的失 业店员和知识分子加以训练,以备使用。各级中央局和省委应 加紧督促,勿使有所贻误。 以上报告当否请指示,如认为可行请批转各地。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 一九五四年二月十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这个指示指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前和会 议期间同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的两次谈话。见本书第四册毛泽东《关于农业 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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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 收缩农业生产合作社的 发展转入生产的指示 (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委农村工作部,各市农委: 兹将华北局批转山西省委《关于发展与巩固农业生产合作 社的指示》的通报发给你们 〔1〕 。 一、华北局根据当前的情况,提出停止发展、全力进行 巩固、转入生产的措施,这是正确的。目前各地已经建立和正 在建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共达七万多个,超出最初拟定计划 三万五千个一倍。这是个很大的胜利。但是,这个胜利并不是 巩固的。切实巩固住这个胜利,力争所有新建社都有必要的质 量,把所有新、老社都办好,为将来更大发展打下结实的基 础,乃是当前互助合作运动最重要的任务。现在春耕生产季节 已经或即将开始,除少数春忙较晚的地区以外,各地均在注意 收缩发展新社的工作,这是完全必要的。请你们切实掌握当前 的情况,防止少数干部单纯完成任务、追逐发展数目的作风, 务须避免因勉强赶工而在生产当中出现严重的混乱现象。否则 是得不偿失的。即使有一些建社对象具备办社的条件,如果时 间确实已来不及,也应该采取陈明利害的办法(绝不能用粗暴 制止的办法),说服群众暂时停止建立,俟夏收或秋收以后的 生产空隙中再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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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收缩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转入生产的指示 171 二、现在各地均反映有一部分新社在建立和发展当中,思 想动员工作做得不够充分,一些在建社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尚未完全解决或解决得不够完满不够妥当。这是大发展当中必 然产生的现象。必须充分警惕这种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极 力争取时间,在春耕大忙之前,一面积极进行生产准备,一面 把问题求得大体解决。有些具体问题并非迫切需要解决而后才 能进入生产者,则可结合春耕生产或利用春耕后的农隙时间求 得解决。如果有些社员原来就是勉强入社,现在要求退出,说 服无效者,应该允许他们退出。有些正在建立的社如果是勉强 凑合,确不具备条件,难以巩固住的,则应说服它们转为互助 组,争取将来再建。 三、结合进一步的思想教育,帮助农业生产合作社作好生 产计划,解决好劳动力的组织使用问题,这是巩固新建社的当 前中心环节。应在不误生产的前提下,抓紧时间,采取合作社 代表会议等形式,介绍老社或其他地区简易可行的成功经验, 并及时创造典型,具体指导,使所有新社胜利地通过这个集体 经营的第一关。 四、有的地方还出现了一些未经批准而自己办起来的自发 社。其中有一小部分是基本上具备办社条件,只因县、区领导 顾不过来而没有被批准的;也有一部分是领导骨干或互助经验 的条件不够具备而没有被批准,但是群众坚持要办的。对这两 种自发社应该正式批准,或者是暂时不予批准而实际上加以领 导,不能任其自生自灭。有的自发社是少数人坚持要办,多数 人思想上并未弄通而勉强办起来的,则应说服这少数人认真办 好互助组,争取将来办社。有个别是坏分子从中操纵,群众盲 目附和,不合章程,不合条件的,应该仔细进行工作,孤立坏 分子,加以改组或解散。总之,不能在转入生产的时候,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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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些自发社放弃不管,也不能一律批准或者是一律解散。 五、另外,个别地方还发现有少数干部为骗取贷款或其他目 的而搞起的假互助组假合作社,此点亦望各地注意检查纠正。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 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山西省委《关于发展与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及华北局批转这一指 示的通报,本书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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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 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 (一九五四年四月八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二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六月五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全国中学教育,在中国共产 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有了巨大的恢复和发展,并进行 了一系列的改革,如增加工农成分、思想改造、教学改革、各 少数民族学校用本族语言教学等。这些措施,基本上都是符合 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精神的。一九五三年全国中学在校学生 数已较一九四九年增加了百分之一百八十五,大大超过了旧中 国历史上的最高数量;一九五三年学生中工农子女已占学生总 数的百分之五十七点三,女生数也在不断增加;教材已初步有 所改革,教育方法也开始有所改进;在学校教育中工人阶级思 想已取得领导地位,师生的思想有显著的进步;学生的知识水 平亦在逐渐提高。这些成就,为我国中学教育进一步的发展与 提高奠定了基础。四年来,全国高级中学毕业了二十一万六千 余人,初级中学毕业了一百零五万五千余人,为国家培养建设 人材作了很大的贡献,并开始为生产战线提供了一部分具有一 定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的新生力量。全国中学校的教职员,四 年来为教育青年一代作了很大的努力,对国家对人民是有功绩 的。但另一方面,目前中学教育仍存在不少问题、缺点和错 误,主要的是高级中学还不能供应高等学校以足够的合格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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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生;学生的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都不够高,体质还不够健康; 教学计划和教材还不够切合实际;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也不够 高;有些学校还缺乏领导骨干,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还差;对 团结教师的工作注意不够。产生这些缺点和错误的原因,主要 由于教育行政领导机关对于中学教育的政治思想领导薄弱,没 有明确地阐明中学教育的性质和任务,特别严重的是忽视了劳 动教育,对于旧社会学校教育中流行的轻视体力劳动和工农劳 动人民的剥削阶级思想,没有进行系统的深刻的批判,这是一 个原则性的错误。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特作如下 指示: 一、中学教育的目的,是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生,培养 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成员。中学教育不仅要供应 高等学校以足够的合格的新生,并且还要供应国家生产建设以 具有一定政治觉悟、文化教养和健康体质的新生力量。因此中 学毕业生,除部分根据国家需要升学外,大部分应该积极从事 工农业生产劳动或其他建设工作。 二、当前中学教育的工作方针应是:按照国家过渡时期的 总任务,在整顿巩固的基础上,根据需要与可能,作有计划有 重点的发展,并积极地稳步地提高中学教育的质量,特别是要 办好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工农速成中学。中学教育的发展, 是着重发展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也要依据可能条件作适当的发 展。当前发展中学,既不能消极保守,也不能盲目冒进,应实 事求是地制定发展计划,并注意发挥潜力,创造条件,积极克 服发展中的困难。 三、中学必须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由于过去对全面发展 的教育认识不足,有很多学校对学生的身体健康问题一直是不 注意的,并曾因强调政治思想教育而忽视科学知识的教学;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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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 175 近又有不少学校因重视科学知识的教学而放松政治思想教育, 这些顾此失彼的片面做法,都是不对的,必须予以纠正。今后 我们的中学教育,既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又要重视系统的科 学知识的教学,同时还要注意体育卫生教育。 1. 政治思想教育的任务,是树立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培 养辩证唯物论世界观的基础和共产主义的道德。为此,必须在 中学里巩固和加强工人阶级思想的领导地位,增强社会主义思 想,彻底批判资产阶级思想和继续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 斯主义的思想残余。 政治思想教育,应根据学生现存的思想情况,继续努力培 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国 民公德,并注意培养集体主义精神,自觉的纪律,及坚韧、勇 敢、谦逊、诚实、节俭、朴素等品质。目前应特别着重加强爱 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和自觉纪律教育。 关于爱国主义教育,是要培养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献身于 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志愿,加强国家观念,树立个人利益 服从国家利益的观念。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应注意培养 国际主义的精神。 关于劳动教育,是要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劳动观点,将劳 动看作是光荣的事业,热爱劳动,对劳动具有自觉的积极的态 度;纠正轻视体力劳动、轻视工农体力劳动者的错误思想。在 学校教育中,应当配合着课堂教学,适当组织学生作一些力所 能及的有教育意义的体力劳动。 关于自觉纪律教育,是要培养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 性,自觉地遵守学校规则,尊敬教师,爱护学校财物,维护学 校秩序,尊重集体利益,并培养遵守社会秩序和国家法律的思 想。目前有些学校中纪律松弛的现象,必须认真加以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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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政治思想教育,主要依靠教师通过课内各科教学和课外各 种活动来进行。因此在课内课外,都应根据青年的特点,从正 面积极地以社会主义思想来武装学生。说服是政治思想教育的 基本方法。对学生的良好行为,应予以表扬鼓励。对学生的错 误思想行为,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采用简单的粗暴的方式 方法来处理,应该是循循善诱,启发觉悟,进行适当批评,帮 助他们努力改正。如有必要采取适当处罚时,亦作为教育的补 助方法,并须注意防止惩办主义偏向。青年团和少先队应协助 学校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2. 改进教学,以先进的科学知识武装学生。这首先要求教 师努力钻研教材,深刻领会和掌握自己所教学科的教学目的、 思想内容和科学内容,相应地改进教学方法,以求正确地系统 地进行教学。这就要求教师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 逐步学会运用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和理论与实际联 系的方法来讲课,并在课堂教学中注意贯彻政治思想教育。这 就要求教师适当地搜集、采用国家建设的实际材料来充实教学 内容,并创造条件,制造教具,进行直观教学,使学生能作实 验和参观,以巩固和练习运用所学知识。在教学中要注意克服 理论脱离实际的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毛病。 改进中学的教学工作,必须学习和吸收苏联的先进教育 理论与教育经验。学习苏联的先进经验,要注意领会其实质, 善于把它和中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学校领导干部应善于领 导教师稳步地改进教学工作,既反对消极保守,又反对盲目冒 进;对各科教学小组应加强领导。 为提高教学质量,中央教育部应根据国家过渡时期的总任 务和中学教育的目的,进一步以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观 点和理论与实际联系的方法,有计划地修订中学教学计划,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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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 177 改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并为教师编辑一套教学指导书,这是目 前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 3. 注意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体质,这是全面发展教育不 可分割的内容之一。当前学生健康状况不够好,应引起全体教 育工作者的足够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领导机关应认真检查各级 学校对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 的决定》的执行情况,并督促指导学校纠正忽视师生健康的偏 向,切实执行这一决定,采取有效办法积极改善师生健康。为 了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中央教育部应有计划地适当地精简教 材。 四、加强教师政治、文化与业务学习,对改进教学工作提 高中学教育质量是有决定作用的。今后各级教育行政领导机关 应把在职教师的学习切实领导起来,列为工作任务之一;应根 据当地情况,制定本地中学教师在职学习的计划,并建立检查 制度。教师的在职学习,不宜多头并进,要求过急,应根据教 师的不同程度和各地具体条件,确定主次,分清缓急,有计划 地进行。在领导教师学习时,应注意引导教师继续深入思想改 造,批判资产阶级思想,提高社会主义的觉悟,特别要正确认 识体力劳动和智力劳动的关系,纠正轻视体力劳动和轻视体力 劳动者的错误思想。 关于学习的组织形式,凡各地已行之有效的,如教师进修 学院、函授学校、教学研究会、定期报告等方式,均应结合当 地情况,予以推广。 五、继续改进学校领导工作。改进学校领导的关键,首先 在于建立学校领导核心,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校长对学校工作 应全面负责,但必须以领导教学为中心,使教学工作成为学校 的中心任务。必须善于团结和教育教师,使教师全心全意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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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育青年一代而努力。对原有教师,要善于从业务上、政治上帮 助他们进步。要善于发现和发挥教师的长处,重视他们的经验 与创造。今后新从学校毕业的青年教师日益增多,他们都缺乏 教学经验,因此,必须重视对这些新教师的培养和提高,要动 员老教师来帮助训练和提高这些新教师。校长要有民主作风, 善于和教师商量问题,研究教学工作。应注意加强全体教师 的团结,特别是新、老教师的团结。教师应互相尊重,互相学 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对教师的生活和健康应予关心并设 法改善。 六、各级教育行政领导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中学的领 导。目前省(市)教育厅(局)应以主要力量加强对中学的领 导。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省辖市内的中学由省辖市 管理,县(市)内的中学亦应逐步做到由县(市)管理。各省 (市)都必须切实办好几所中学,总结和积累成功的经验,加 以推广,这是目前改进领导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各级教育行 政领导机关对中学教育工作,应重点深入进行检查,总结经 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给各校以具体指导。对学校领导干 部,除在经常工作中通过检查工作、总结工作以及校长会议等 方式予以提高外,各地应有计划地采取分批轮训的办法,提 高他们的政治与业务水平,现在尚缺领导骨干的学校,各省 (市)应尽速设法配齐,以健全学校领导。 一九五四年六月五日 根据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二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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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中共中央批转华北财委党组 《关于努力活跃初级市场、 增进城乡物资交流的报告》 (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二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 兹将华北局批转的华北财委党组“关于努力活跃初级市 场、活跃城乡物资交流的报告” 〔1〕 转发给你们。华北报告中 所反映的农村初级市场物资交流陷于死滞的状态,其他省区也 有不少地方发生了这种现象,尽管程度是不相同的,应该引起 各地严重注意。 农村初级市场在粮食统购统销以前和以后起了一个带根 本性的变化。在粮食统购统销以前,粮食交易在农村初级市场 中占的比重很大,农民是卖出粮食以后再买进生产资料和生活 用品,私商也不是单纯贩货下乡,而多半是贩货下乡又贩粮进 城兼营多种买卖的,过去粮食在初级市场中确实居于枢纽的地 位。统购统销以后,农民手中固然还有一小部分余粮可以出 售,也还有调剂掉换粮食品种的需要,国家也应该委托合作社 或设立在国家管理下的粮食市场允许农民在市场内与消费者直 接交易,但能上市的粮食比之过去是大大减少了。粮食基本上 脱离了自由市场。这是农村初级市场的新的带根本性的变化。 各级党委和商业合作部门,必须深刻研究这种新的变化,更注 意从土特产品和手工业方面采取适合这种新情况的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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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以活跃初级市场,活跃城乡物资交流。华北财委党组报告中所 提出的五项措施是正确的,可供各地参考。 本件及附件可登党刊。 中 央 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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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华北财委党组《关于努力活跃初级市场、增进城乡物资交流的报告》 181 华北财委党组关于努力活跃 初级市场、增进城乡物资交流 向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五日) 华北局: 实行粮食统购以来,初级市场几陷于停顿。目前除忻州、 运城、张家口、唐山等少数地区已经恢复外,绝大部分地区 仍然异常死滞。由于初级市场的死滞,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 (1)粮食的社会调剂停顿,农民争向国家购粮,增加了国家 的供应任务,不少地区的粮食销售数字,超过了国家的计划。 副业的原料无处购买,大批副食作坊歇业,仅河北不完全统 计,歇业的粉房、豆腐房即达六万多户,直接影响了农民的生 产和生活。(2)副食收购计划不能完成,由于粉房、豆腐房 大批歇业,猪源大大减少,造成城市副食供应的紧张局面,并 影响到出口任务的完成。(3)商业的销售计划不能完成,全 区一二月份仅完成一九五四年第一季度计划的百分之五十六, 农村的资金回笼不来,商业的资金周转不灵,不能按照计划加 工订货,影响了城市的工业生产;随着销售计划的下降,税收 也有显著的减少,二月份较一月份实收数减少百分之三十。 (4)城乡间的商贩多数停止活动,土特产、副食品收不上 来,以致城市经营土产和副食的私人行业,有的很难维持,有 的已经停业,影响了许多人的生活。同时出口减少,影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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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计划的完成,工业因而减产的现象已不断发生。这种情况如果 继续发展下去,将会造成城乡经济严重脱节,甚至打乱国民经 济计划,影响整个国家建设。 初级市场死滞的主要原因是:(1)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 结果,约有四十亿斤商品粮和油料脱离了自由市场,初级市场 的商品数量和买卖行为大大减少,货物流转的规律发生了很 大变化。不少地区对这一变化了的客观情况认识不足,对可 能和必需的市场交换、社会调剂缺乏及时的积极的组织与安 排。(2)对待资本主义商业,干部中存在着片面观点与急躁 情绪。在粮食上对农民和副业生产管得过严。在其他商品上对 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商亦给了许多不必要的ཋ制,甚至有的 专、县各自为政,层层封锁,对当地土副特产任意宣布统购、 限购、禁运、扣留等办法,以致私商上不来下不去,“城乡千 条线,只余两根绳”,而国营商业和合作社的组织力量又不能 立刻完全代替私商。(3)农民对国家的粮食政策存有一定顾 虑,统购后有余粮的人怕说“搞的不透”,不敢再卖,需要调 剂品种的人又怕卖了买不回来,加以有些地区对农民调剂粮食 乱加干涉、限制,结果造成“粮不上市,货不下乡”。(4)城 乡差价太小,私商无利可图。 为了活跃初级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我们认为应即采 取如下措施: 第一,积极开展粮食调剂工作。 (一)广泛深入宣传粮食统销政策,明令宣布统购工作 结束,纠正干涉农民调剂粮食的错误做法,以解除农民顾虑, 动员农民进行粮食有无调剂和品种交换。各地均应反复教育农 民,明白告诉他们有余粮的只要不卖给私商,完全有自由到国 家设立的粮食市场或合作社出售,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干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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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华北财委党组《关于努力活跃初级市场、增进城乡物资交流的报告》 183 反对高利贷的原则下,应允许进行粮食借贷。 (二)积极建立和巩固由国家控制的没有私商参加的粮食 市场。各地经验证明,建立国家管理的粮食市场,不仅可以便 利农民进行粮种交换和互通有无,从而代替粮食黑市,彻底取 缔粮商,减轻国家供应任务;而且可以活跃城乡物资交流,促 进农村经济发展。在国家管理的粮食市场上,允许缺粮户、熟 食业、副食业、加工业按照实际需要,凭证采购粮食。市场管 理,可以工商部门为主,吸收有关部门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领 导。粮食价格,在国家收购牌价的基础上,允许分等论价,灵 活掌握。 (三)供销合作社应通过供应农村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大力收购余粮,进行粮食调剂工作。对一部分群众现在需要卖 粮将来需要买粮调剂生产资金者,可采取订立合同、保证供应 的办法,收购他们的粮食。 第二,积极恢复副业生产。副业生产是农村经济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初级市场的重要货源之一。各地应克服各种困 难,发挥群众的创造性,认真解决副业生产的原料问题,使其 迅速恢复起来。副业集中的地区,可由国家供应一部原料,通 过合作社对粉房订立合同,收购毛猪粉条。散居农村的作坊, 经过政府批准发给证照,允许他们到市场或指定的地区购买原 料,或以成品换取原料,不足时合作社可以适当调剂。停业的 作坊,可由合作社供应一部原料“垫底”,帮助他们复业。此 外,应有计划地抽调一部麸糠豆饼在城市附近或交通沿线的乡 村扶植群众养猪,订立合同,计划收购。并应指导群众改善饲 养方法,搜集代食品养猪,以便发展养猪、养畜事业。 第三,认真发展手工业生产,以增加初级市场的商品, 供应农民生产、生活资料。各地供销社应根据群众需要,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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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不同行业,大力组织集镇乡村手工业的生产。对现有的手工业生 产,要积极加以整顿,提高生产技术,改进管理办法,降低产品 费用,使其达到物美价廉,有条件的可以适当扩大。对群众大量 需要、机器暂时不能代替的手工业,应帮助群众组织生产合作 社进行生产。目前尚无条件组织起来而又为群众所需要的各种 手工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合同或加工定货办法有重点地指 导和扶植其生产,并帮助解决供销的困难。对已经歇业,但群 众需要而又无力恢复的手工业,可根据条件,帮助他们复业。 第四,多方开展推销工作与收购工作。国营商店与合作社 应以最大力量在农村推销工业产品,收购农副土特产品,特别 是出口物资。纠正某些地区盲目排挤私商、限制太多太死的错 误做法,各级财委应切实审查各地自行规定的各种禁令,其错 误者应即解除,其不适当者应即修正,坚决反对和纠正在这一 工作中的分散主义错误。充分利用私商在城乡间进行统购统销 物资以外的各种交易,特别是副食、国家推销困难的工业产品 和收购不便的土特产品,应该领导私商采购贩运。并应适当扩 大城乡差价,以使商人有正当利益可图。某些地区农民对私商 反感过甚不便下乡者,可采取公私联合采购的方式,由国营公 司派干部带领私商下乡,分配一定比例的农产品或土特产品给 私商收购,以便利用私人资本活跃城乡物资交流,补助国营和 合作社商业对城市供应之不足。但在充分利用私商活跃城乡物 资交流的同时,必须严防私商囤积倒卖粮食以及其他投机倒把 行为。违者应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各级党委应在农村工作的各种会议上对干部反复进 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和活跃初级市场的教育,使其透彻了解粮 食调剂和活跃初级市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意义,并广泛深 入地在群众中展开宣传教育工作,讲明国家的粮食政策与商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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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华北财委党组《关于努力活跃初级市场、增进城乡物资交流的报告》 185 策。同时必须结合春耕生产,组织一定力量,检查初级市场,了 解情况,分析原因,采取有效办法,在一定时间内把可能活跃的 初级市场活跃起来,以便扭转城乡物资交流的死滞局面。 华北财委党组 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五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七日华北局将华北财委的这份报告批转蒙绥分局,各省 委(转各县委)、市委并上报中央。华北局批语:“完成粮食统购任务后,初级市 场的物资交流相当普遍地陷于死滞状态,成为当前经济工作中的一个严重问题,如 不及早克服各种困难、采取有效办法加以解决,势将严重影响整个城乡经济的正常 发展。华北局一九五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曾转发《山西省委关于积极组织农村初级粮 食市场的指示》及《山西省太谷县上庄乡经过合作社组织群众互相调剂粮食的经 验》,三月十三日又批转《河北省邯郸地委关于建立国家粮食市场的经验向河北省 委的报告》。现在再将华北财委党组关于努力活跃初级市场、增进城乡物资交流的报 告转发你们,务希督促各地引起对这一问题的足够注意。必须指出,现在还有许多地 方依然没有重视这一问题,或没有采取有效办法及时解决这一问题,这与完成粮食统 购任务后所产生的盲目乐观情绪有关,没有正视在胜利完成统购任务中所遗留的问题 和新发生的困难,因而放松了必要的工作,这是不对的。应责成各有关党委和财委特 别是各地委县委及所属财委,密切结合当前生产工作,以一定力量及早扭转初级市场 的死滞局面,活跃城乡交流。华北财委党组所提出的五项措施,各地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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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中国人民解放军 政治工作条例总则(草案) 〔1〕 (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五日) 第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保卫祖国、服务于人民革命斗争和国家 建设的人民军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和组 织者。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路线和军事路线是这个军队 取得胜利的决定因素。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 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的宗旨。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 坚决地为着党的纲领、路线,为着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奋斗。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全国 人民一道,经过长期艰苦的斗争,彻底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 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反动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 命的胜利;并以高度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精神和英勇果敢的行 动,取得了抗美援朝斗争的胜利。在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 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必 须坚决遵循党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发扬光荣传统,以苏联军 队为榜样,积极地有步骤地建设自己成为优良的现代化的革命 军队,以保卫我国国防,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 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保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保卫东方与世界 和平。 第三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设立党的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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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总则 (草案) 187 委员会,作为部队统一领导的核心;并确定党委统一的集体的 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为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一切重要 问题,包括有关方针、政策、计划的问题,保证上级指示的执 行问题,对部队的思想领导问题,干部调配、处理问题,以及 部队工作的统一安排问题等等,除紧急情况得由有关首长紧急 处理外,均先由党委员会讨论,做出决定,属于军事工作方面 的由军事指挥员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 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政治委员和军事指挥员同为部队首 长,对部队的各项工作共同负责,在一般情况下,政治委员又 是党的全盘工作的主持者。这种党委统一的集体的领导下的首 长分工负责制,是由我国军队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并适合我 军情况的既有统一领导又有分工负责的制度,是我军完成一切 政治任务和军事任务的保障。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政治工作是 我军的生命线。政治工作就是党的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 级政治机关是在各该上级党委、政治委员、政治机关和同级党 委、政治委员领导下指导党的活动,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和进行 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以马克思列宁 主义的革命精神教育军队,提高全体成员的共产主义觉悟,巩 固军队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在内部,保持官兵之间,上下级之 间,军事工作、政治工作以及其他各种工作之间的团结;在 外部,保持军队人民之间,军队地方组织之间,各个部队之 间的团结。并在这一基础上来贯彻党的领导,实现我军现代 化建设,保证部队在政治自觉的基础上高度的集中统一与具 有严格的纪律,并进行瓦解敌军的工作,达到团结自己、战胜 敌人的目的。 第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在保证完成一切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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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务中,必须贯彻党的作风,把党的工作作风,作为军队政治工 作的作风,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 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依靠各级党的组织,发 动与组织全体党员和全军人员进行工作,运用领导骨干和广大 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在各个不同 工作领域中广泛地联系群众,密切地与各项业务和军事技术相 结合,在集中领导下,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一切政治工 作人员,均须努力地提高自己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水平,钻 研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著作,并努力学 习与本身工作相关的必要的军事知识和其他业务知识,忠于职 守,精通业务,积极工作,不断上进,在完成一切任务中起模 范作用。 第六条 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保证全军 成为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的模范; 二、遵照中国共产党的党章指导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加 强党支部的工作和党对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组织的领导。依靠党 的领导与群众的密切结合,依靠党员的模范作用,充分发扬群 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完成一切任务; 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教育军 队,反对资产阶级思想,改造小资产阶级的思想,提高共产主 义的觉悟,树立高度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发扬艰苦奋 斗的作风。使全军人员团结一致,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热爱 共产党,热爱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关心世界人民和平民主和 社会主义事业,关心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使全军人员忠于 职守,提高警惕,时刻保持战斗准备,具有顽强的战斗意志, 坚定的胜利信心,强烈的对敌仇恨,和一往直前、压倒一切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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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总则 (草案) 189 人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 四、保证提高军队的军事素养。从思想上、政治上动员 全军积极学习苏联的先进军事科学、毛泽东的军事著作和我军 的实战经验,使全军熟练地掌握现代作战的军事技术和指挥艺 术,精通业务,在集中统一的指挥下密切协同,发挥各军种、 兵种和现代装备的威力,完成国家赋予的作战任务; 五、保证军队的正规化建设,提高组织性和纪律性。教育 全军人员自觉地、坚决地、准确地执行命令,严格遵守中央人 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的各种条令、条例、制度,保 证全军在指挥上、制度上、编制上、纪律上和训练上高度的集 中统一; 六、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养、审 查和考核工作,加强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教育,加强军 队所属学校的政治工作,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七、加强军队物质保障工作中的政治工作。教育全军后 方勤务工作人员,树立牢固的为人民服务为部队服务的思想, 积极地学习和熟练地掌握现代后勤业务和技术,发挥后勤、财 务、军械、运输和卫生等工作在现代化战争和建军中的巨大作 用;并教育全军人员爱护武器装备和作战物资,发扬后方勤务 工作人员的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作风; 八、贯彻官兵一致的原则。教育干部爱护士兵,积极改善 部队的政治、文化生活和物质生活;教育士兵尊重干部,自觉 地服从领导,巩固我军内部的坚强团结; 九、贯彻军民一致的原则。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 传统精神教育部队,关心并积极参加国家建设,协助地方群众 工作,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团结各族人民,加 强“拥政爱民”教育,密切军民关系和军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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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十、组织对敌政治斗争,进行对敌军的瓦解工作,贯彻瓦 解敌军和宽待俘虏的各项政策; 十一、教育全军经常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正确贯彻保 卫工作的政策,肃清混入部队的一切特务、间谍和暗藏的反革 命分子,保证我军政治上、组织上的纯洁,并教育全军人员严 守国家机密和军事机密; 十二、不断提高全军人员的文化水平,开展文化娱乐、体 育工作,使全军人员具有坚强的体质和高度的文化教养; 十三、遵照国家关于兵役制度的政策、法令,协同人民政 府和人民团体,实施义务兵役制度,积极参加动员工作和复员 工作。 第七条 为保证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政治领导和政治工 作的具体实施,在团或相当于团以上的部队或相当的单位设政 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在营或相当于营的单位设政治教导员;在 连队或相当的单位设政治指导员;在团或相当于团以上单位的 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得视需要设政治协理员。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杂志》第五十一期刊印 注 释 〔1〕《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于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五日由中 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命令全军执行。此 《条例(草案)》除《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总则》外,还包含《中国共产 党军队委员会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委员工作条例》、《中央人民政府人 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工作条例》等十九种条例。这十九种条例本书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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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关于 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和省、市 人民政府委员会中民主人士 安排方案的意见》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 中央批准全国省、市以上统战部长会议提出的《关于省、 市人民代表大会和省、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中民主人士安排方 案的意见》,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地委、省属市委、大市区 委,并望结合当地情况研究执行。某些省、市对民主人士安排 方案有不合此文件精神者,应加以适当修正。 关于县、市和市辖区对民主人士的安排问题,由各省、市 委根据此文件精神和当地实际情况发出指示并负责审核各县、 市及市辖区的具体执行方案。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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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中央统战部关于省、市人民代表大会 和省、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中民主人士 安排方案的意见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小平同志核报中央: 三月二十一日举行的全国省、市委以上统战部长会议,主 要讨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省、 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中民主人士的安排方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中民主人士安排的方案及有关的说明,已另报中央审查。 现将会议中关于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和省、市人民政府委员会 中民主人士安排方案的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一)中央、大区和省、市的各方面民主人士,应从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省、市人民代表大会,省、市人民政府委员会, 政协全国委员会和省、市协商委员会(以上都是有任期的选任职 务)等五个方面,统盘考虑适当安排,并尽量减少兼职(主要人 物兼一职,最多兼二职,其他尽量不兼职),以便提拔和吸收一 批新的成分,并使其中能够工作的人有较多时间从事实际工作。 (二)对于中央、大区和省、市三级政府委员会、省、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和省、市协商委员会中已 经安排上的民主人士,而在几年来多少有贡献有进步的,一般 都要在上述五个方面分别予以适当安排,原有省、市各界人民 代表会议中民主人士名额过多不能在上述五个方面安排的,可 在县、市和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中安排一部分。在上述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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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 《关于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和省、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中民主人士安排方案的意见》 193 都不能安排的,亦应采取其他办法加以适当安置(至于政府任 命的实际职务,当视国家需要和本人情况另行决定)。 (三)为适应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需要, 在上述五个方面的安排中,都应注意吸收一批文教工作人员(包 括中、小学教职员和包括旧医在内的医务卫生人员)和科学技术 人员;应适当吸收私营工商业中有代表性的人物(注意其中的进 步分子,注意各方面如工、商各行业和大、中、小,又包括资 本家、代理人、技术人员、高级职员。工重于商,但要适当照顾 商)。同时还应当注意从各方面吸收有适当代表性的妇女,条件 不宜要求太高。目前若干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安排 方案中,对上述这些成分的增加还注意不够,需要有所修正。 (四)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中,在“保证党员加进步力量 (非党工农分子和革命知识分子)在比例上占显著优势并处于 领导地位”的原则下,民主人士在总名额中的比例,省可占到 百分之三十,市可占到百分之三十五。在民主人士的阵容中, 左派(拥护工农联盟的分子)可占到民主人士名额的四分之一 左右,其他极大部分应给予有代表性的右派(剥削阶级分子和 基本上站在剥削阶级方面的分子)和中派(目前动摇于左右两 派之间的分子),并有意识地使右派分子占适当的数量。省、 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中民主人士所占比例,可依据需要较其在当 地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中所占比例适当提高。在汉族地区,僧 尼、牧师、神父、主教、阿訇等可作人民代表,不宜任各级政 府委员。民主人士中的右派分子个别地可以任省主席和市长的 副职,但一般不宜担任政府中实际业务的领导职务。 (五)以上关于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和省、市人民政府委 员会中民主人士所占比例,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于某些少数民 族聚居区或杂居区,这些地区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和省、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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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民政府委员会中民主人士和民族上层分子应当占有的比例,由 省、市党委依据当地具体情况提出方案。 (六)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中民主人士的安排,由省、 市委报中央局批准,并报中央备查。省、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中 的民主人士安排,则应依照以往程序,经中央局核定后报中央 审批。必须安排的民主人士中遇有重大政治嫌疑的分子,应由 省、市委本谨慎严肃的态度研究处理,其在社会上或在一个方 面有显著代表性的分子,并须将处理办法(连同重要材料)层 报中央局和中央审核。 (七)在县、市和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委 员会中,也要注意适当地安排民主人士。在这些地方应当注意 吸收与人民有直接联系的文教人员(特别是小学教师)、医务 卫生人员(包括旧医)和妇女,以及在当地工作的工程技术人 员。应当注意吸收中、小工商业中有代表性的分子。对私营商 业中的进步分子也要适当吸收,不要采取一般排斥商业资本家 的原则,以利社会主义改造。县、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对于 已经同我们合作的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的民主人士仍应适当吸 收。估计将来县协商机关会大部取消,对于这些县的常务委员 会中的民主人士,都要采取各种适当办法加以安排或安置。 (八)大区一级民主人士的安排,已作统盘研究,待整理 出来并征求中央局意见后,专案另报。 以上意见,拟下达至地委,请予审正。 中央统战部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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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关于颁布《国营企业内部 劳动规则纲要》的决定 (一九五四年五月六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五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七月十四日公布) 一、兹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建议制订《国营企业内部劳 动规则纲要》,颁布施行。 二、责成中央人民政府各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纲要制订 适合于本部门工作条件的内部劳动规则,但颁布前须征得相应 的产业工会的同意,并送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备查。 三、各企业主管部门如已颁布类似内部劳动规则的条例、 规则,应根据本纲要加以修改或补充,但须征得相应的产业工 会的同意,并送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备查。 四、各企业单位的厂长或经理应根据本纲要和本部门内部 劳动规则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本企业单 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征得各该企业单位工会组织的同意,并经 当地劳动行政机关审核后,报送直属上级管理机关批准实行。 五、机关、合作社、公私合营企业及私营企业,可根据具 体情况参照本纲要的精神,制订本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但须征 得各该单位工会组织的同意(未建立工会组织者,须交群众讨 论),并经当地劳动行政机关审核后,报送直属上级管理机关批 准实行(私营企业送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批准实行)。 根据一九五四年七月十四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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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附: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 (一九五四年五月六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五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七月十四日公布)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八条的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均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在我国,劳动是 光荣、勇敢、高尚的事业,劳动纪律是建筑在劳动者自觉的基 础之上的。在厂矿企业中规定内部劳动规则,其目的在于保证 和巩固劳动纪律,正确地组织劳动,充分而合理地利用工作时 间,提高劳动生产率,出产优等质量的产品。因此,严格遵守 内部劳动规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职 员的神圣义务。 第一章 录用、调动和辞退 一、申请录用的职工,须向企业行政提交其原工作部门关 于过去工作情况的鉴定文件,或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的 证明书;如系初次参加工作,则须提交其居住地区政府机关的 证明书,或学校发给的证明文件。无上述证明者不得录用。 二、当录用职工或调动职工担任新工作时,企业行政方 面须向职工说明工作制度、内部劳动规则、安全技术规程、生 产卫生规程、防火规则以及其他保证职工正常工作的规章、条 例,并讲解使用机器、机床、设备和工具的方法。 三、当录用职工时,企业行政方面必须按照职工的技术熟 练程度、生产经验以及委派的职务,确定其工资数额。职工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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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颁布《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的决定 197 术熟练程度是否与其担任之工作或职务相称,可在试用期间确 定。工人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职员试用期最长不得超 过三个月。 四、工人要求离职或转业时,须于两星期前通知所在单位 的负责人;职员离职或转业,须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职工离职或 转业,均须经厂长或经理批准。否则,均以违反劳动纪律论。 五、禁止无故辞退职工。辞退职工时,应发给证明书,并 须注明辞退的情形和原因。职工如不同意企业行政方面辞退的 决定,有权向所属工会组织申诉,或向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 机关申请按劳动争议处理。 六、企业领导人员的任用和调动,应按隶属系统由上级行 政领导机关决定。 第二章 企业行政和职工的基本职责 七、企业行政方面的基本职责: (1)正确地组织职工的劳动,使每个职工能按自己的专 长和熟练程度来工作。 (2)力求及时地提出工作任务,供给职工工具、材料、 备用品及其他物品,以保证职工在整个工作日之内能够不间断 地进行工作。 (3)力求固定每一职工的工作地点、机床、机器等。 (4)保证机器、机床及其他设备的完善。 (5)加强劳动纪律,切实贯彻生产责任制。 (6)推广先进工作者的经验,实行生产合理化的措施。 (7)遵守劳动法令和规定(如有关工时、工资、劳动保 护、劳动保险等法令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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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八、职工的基本职责: (1)认真负责地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班,准确地遵守规定的工作 时间,将全部工作时间用于生产,不做与生产不相干的事情或 闲谈闲蹓,不吵嘴打架,不妨碍他人工作。 (3)严守内部劳动规则,保守厂矿企业的机密,迅速而 正确地执行行政上所给予的任务。 (4)及时而精确地完成工作任务和生产任务;完成生产 定额并力求超过;努力执行现行的技术操作规程或直接领导者 在生产规程方面的各项指示;达到优良质量的指标,不出废品。 (5)爱护国家财产(机器、机床、工具、原材料等); 执行有关设备保养和原材料、成品保管的规定。 (6)遵守安全技术、生产卫生规程和防火规则,很好地 利用发给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具。 (7)及时整理和清扫自己的工作地点。交班时,保证工 作地点的整洁,并把工作交代清楚。 第三章 工作时间 九、各厂、矿企业均须规定工作和休息的时间。如轮班工 作时,必须使职工同等地循序调换班次。 十、上下工及休息,应通知职工(一般可鸣笛、打铃、打 钟或用其他信号)。 十一、上工时,职工必须从工牌箱上取下自己的工牌,或 把自己的出入证交付出入证保管处保管;下工时,必须将工牌 挂在工牌箱上,或领回自己的出入证。工牌箱或出入证保管处 应在上工前和下工后各开放半小时。工牌箱旁或出入证保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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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颁布《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的决定 199 应有计工员监督办理上下工手续。工牌箱旁或出入证保管处并 须备有准确的时钟。 十二、在连续性的工作中,如遇接班者未来上工,上一班 的职工不得停止工作,应即将情况报告有关负责人,负责人须 迅速设法派人前往接替工作。 十三、工作时间内禁止(工会法第十八条、十九条所规定 者除外)从事下列活动: (1)使职工停止工作而从事社会活动; (2)召集各种有关社会工作的会议; (3)发放职工工资以及各种证明文件; (4)使职工从事其他有碍工作的事情。 十四、职工在无工作能力时,禁止出勤工作。 第四章 处 分 十五、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由企业行政按情节轻重分 别给予下列纪律处分;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调任工资较低的工作或降级、降职。 十六、违反劳动纪律的情节严重,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 者,应给予开除的处分或送法院依法处理。 十七、凡无正当理由而迟到、早退或在工作时间内游荡、 怠工、旷工者,得分别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分直至开除。 十八、企业行政在证实职工的错误后应即时给予处分。未 作处分之前,应由违反劳动纪律者申述理由。自证实错误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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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起,一般应在一个月以内给予处分,如已超过三个月尚未给予 处分者,则不应给予处分。除因情节复杂,有正当理由者外, 企业行政负责人,不如期处理时,应受一定的处分。 十九、处分职工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全体职工,并教育受处 分者本人,因此每一次处分均须书面通知受处分者本人,并向 群众公布。如有必要时,可在一定的会议上由犯错误者进行检 讨,并正确地开展群众性的批评。 二十、职工受到第十五条所列举的纪律处分后,如在一年 之内无新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企业行政得撤销其处分;如 能改正错误,表现良好并有具体事实者,则企业行政不必等到 满一年期限即可撤销其处分。 二十一、由于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负责任而在工作中产生 废品或损坏工具和设备的职工,无论其受处分与否,得斟酌情 形令其负物质上的全部或部分赔偿之责。赔偿金额由企业行政 决定并从应负赔偿责任的职工的工资中扣除,直至赔偿金额全 部偿还为止,但每次扣除之赔偿数目最多不得超过该职工一个 月的实际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如其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 赔偿金额可酌情予以减免。 二十二、处分公布以后,受处分者如有意见,在十天以内 可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决定之前,仍 按照原处分执行。 二十三、企业的领导人员犯错误或违反劳动纪律时,得按 隶属系统由原任命机关分别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送法院 依法处理。 二十四、内部劳动规则应公布在车间(科、室)中的显目 地方。 根据一九五四年七月十四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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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 (一九五四年五月六日政务院 第二百一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一切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经营及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以及一切从事有关生 产的科学与技术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充分发 挥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智慧,致力于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 建议的工作,以促进国民经济之发展,特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 务院《关于奖励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决 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外国侨民,提供有关生产 的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经采用者均依本条例奖励之。 第三条 凡依据《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之规定 取得发明证书者,按本条例发给发明奖金。 第四条 凡对企业中现有机器设备结构或生产技术过程有 重大改进的建议,经采用后按本条例发给技术改进奖金。 第五条 凡能更有效地利用现有机器设备、原料、材料 或劳动力的生产技术性的建议,如:更有效地利用现有机器设 备、工具或能延长其使用年限,节省原料、材料、燃料、电力 或利用废料,改进操作方法与改善劳动组织,减低废品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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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经采用后按本条例发给合理化建议奖金。 第六条 各经济主管部门及各企业的预算中应列有备付发 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的奖金、研究费及试验费等项目。 第二章 奖励的标准和期限 第七条 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的奖金数额,按采 用后十二个月内所节约的价值计算,根据下表比例发给之。 发 明 技 术 改 进 合 理 化 建 议 十二个月所 节约的价值 提奖金 附加数 提奖金 附加数 提奖金 附 加 数 百分比 百分比 百分比 不满一百万元 30% 无 20% 无 10% 无 满一百万元 不满二百万元 15% 十五万元 10% 十万元 5% 五万元 满二百万元 不满五百万元 12% 二十一万元 7% 十六万元 3.5% 八万元 满五百万元 十五万 不满一千万元 10% 三十一万元 4% 三十一万元 2% 五千元 满一千万元 不满五千万元 6% 七十一万元 2.5% 四十六万元 1.25% 二十三万元 满五千万元 5% 一百二十 2% 七十一万元 1% 三十五万 不满一亿元 一万元 五千元 满一亿元 二百二十 一百二十 六十万 不满五亿元 4% 一万元 1.5% 一万元 0.75% 五千元 满五亿元 七百二十 三百七十 一百八十五 不满十亿元 3% 一万元 1% 一万元 0.5% 万五千元 一千七百二 八百七十 四百三十五 十亿元以上 2% 0.5% 0.25% 十一万元 一万元 万五千元 发明奖金每年最高额不得超过五亿元,最低额不得少于二十万元;技术改造奖 金最高额不得超过二亿元,最低额不得少于十万元;合理化建议奖金最高额不得超 过一亿元,最低额不得少于五万元。 第八条 发明奖金按第七条规定的标准奖励三年到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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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 203 每年计算一次;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奖励期限均为一年,奖 金一次计算。 第九条 凡能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开阔新的生产部门的发 明,或创制新型的各种贵重材料代用品,在经济上或国防上有 特殊贡献者,其奖金数额可不受第七条规定的限制,由主管部 门报请政务院核定。 第十条 凡属发明,不问其与本身职责有无直接关联,经 采用后均按本条例奖励。 第十一条 凡工程师、技师、工长、工人、科学与技术研 究人员、技术员等,所提出的与本身职责虽有直接关联而具有 独创性、带有技术创造因素的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后 按本条例奖励。 厂长、总工程师、总技师、车间主任、科室负责人等,所 提出的与本身职责虽有直接关联而具有独创性的技术改进的建 议,经采用后按本条例奖励。厂长、副厂长的奖金由上级机关 决定之。 第十二条 在未取得发明证书以前已被采用的发明,暂按 技术改进奖励,待发明证书颁发后,即改按发明奖励,并补发 奖金。凡一时不能确定为技术改进者,暂按合理化建议奖励, 待确定为技术改进后,即改按技术改进奖励,并补发奖金。 第十三条 若采用建议后,技术定额和计件工资单价有所 变更,则采用建议的企业在采用建议的同时,得实行新定额和 新的计件工资单价。 第十四条 有关改善劳动条件、技术安全、管理制度或提 高产品质量等建议,由采用此建议的企业根据建议的实际效果 斟酌给以奖金。其奖金由企业奖励基金项下开支。 第十五条 凡已被采用的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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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其他重大建议除发给奖金外,并得按其对生产作用的大小给予 通报表扬,发给奖章、奖状或其他荣誉奖励。 第三章 对协助他人实现发明、技术改进、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十六条 对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人在提出建议 过程中给以协助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或职员,应根据每一季 度在生产中采用的各项建议给以奖励。 第十七条 协助他人实现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的 奖金总额为建议人所得奖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此项奖金不 得从建议人奖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协助他人实现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的奖 金分配,由企业主管人按每一协助人员在每一季度实现建议中所 表现的主动性和努力程度以及分配给他们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 配奖金,其个人所得奖金最高不超过本人两个月的实得工资。 第四章 奖金的计算和支付办法 第十九条 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的节约价值,根 据在工业企业中采用后十二个月内的实施结果计算。 由于发明所造成的节约价值,若在采用后的几年中超过第 一年,应根据每年实际效果计算之。 第二十条 采用期在一年以下的建议,其节约价值按实际 采用的时间计算:季节性生产的企业中,节约价值按季节期计 算;仅与一次临时定货有关的建议,其节约价值按该批定货的 计划计算;属于修复一件或数件机械设备者,其节约价值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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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 205 际修复件数计算。 第二十一条 凡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实施过程 中,对本部门或对其他生产部门所增加的开支,均应在节约价 值中扣除。但与研究建议有关的各项开支(如图样、模型、试 验等费用)则不予扣除。 第二十二条 凡降低产品成本的建议,其节约价值为采用 建议前后计划成本的差额。建议前后的计划成本中所消耗原材 料等一律按同一价格计算。 第二十三条 凡提高设备利用率、提高机器效能、改变机 器设备修理方法等建议,其节约价值为采用建议前的年度的生 产费预算与采用建议后编制的新预算的差额。 第二十四条 凡减少或消除废品的建议,其年节约价值, 根据采用建议之前六个月中废品所造成的损失数字来确定。应 统计的废品,仅指那些在采用建议后消除的废品。 第二十五条 凡可以减低某一建筑工程费用的建议,其年节 约价值应按该建议实行后所降低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第二十六条 节约价值的计算,从采用发明、技术改进、 合理化建议的计划被批准之日起,在三十天内进行之。并于计 算后发给建议者一份关于采用建议的通知书和一份由于采用建 议而造成的节约价值与应得奖金的计算书。 第二十七条 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的奖金分期支 付:不满三百万元者,其奖金在三个月内发给;三百万元以上 者三个月内发奖金的百分之二十五,满六个月再发奖金的百分 之二十五,其余百分之五十则在采用建议满十二个月以后的两 个月内发给。 第二十八条 集体的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奖金之 支付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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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甲、由若干人共同完成的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 其奖金分配办法由参加建议的全体人员共同决定之。 乙、如某一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起初未被采用, 在有了补充建议之后始被采用者,若补充建议为另一人提出, 两人之间奖金的分配应根据各个人建议的作用大小确定之。 第二十九条 凡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仅在一 个企业内采用,奖金不满三百万元者,由本企业算定发给,奖 金在三百万元以上者经上级机关审核批准后发给;为某一经济 部门管理局所属各企业或一个以上企业共同采用者,奖金由管 理局算定发给;为某一经济部门所属各局的若干企业共同采用 者,奖金由部算定发给;采用及于全国范围者,奖金由采用建 议的各部门算定,报由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核定拨付。 第三十条 凡经各级主管机关审定认为有重大意义的有关 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的研究试验计划,得拨给研究、 试验费,视费用多少分别由各级主管机关决定支付,由技术部 门领取并协助原建议人进行研究、试验。(上述费用系指用于 图样、模型、样品以及进行试验时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不根据本条例执行的企业或机关,发明、 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者本人及工会组织均有权向上级机关提 出意见,该上级机关必须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 各产业部门得根据政务院《关于奖励有关 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决定》(二)(三) (四)各项的规定,参照《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第 四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并按本条例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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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 207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颁布实 施。 (附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建议颁布本条例时,对本条例若干 问题的说明) 〔1〕 根据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八日《人民日报》刊印 注 释 〔1〕中华全国总工会对本条例若干问题的说明,本书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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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在日内瓦会议上 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发言 * (一九五四年五月十二日) 周 恩 来 主席、各位代表先生: 日内瓦会议已经进入了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讨 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任务就是要在承认印度支那人民的民 族权利的基础上,停止敌对行为,恢复印度支那的和平。怎样 才算承认印度支那人民的民族权利呢?那就是必须承认越南、 高棉和寮国人民有充分权利获得他们各自的民族独立、国家统 一和民主自由,并在他们各自的祖国的土地上过和平生活。 当我们在这里讨论印度支那问题的时候,战火仍然在印 度支那的土地上燃烧着。这一场继续八年的战争严重地破坏了 印度支那人民的和平生活,同时也给法国人民带来了重大的灾 害。现在,由于美国政府的加紧干涉,这个战争有更加扩大的 危险,以致日益威胁着亚洲及世界的和平。 根据一九五四年二月十八日在柏林召开的苏、法、英、美四国外长会议 的协议,由苏联、美国、法国、英国、中国和其他有关国家的代表,从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六日起在日内瓦举行会议,分别讨论和平解决朝鲜问 题和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本文是会议转入对印度支那问题的讨论后周 恩来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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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内瓦会议上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发言 2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目前正在它的邻邦进行的战争和战争 扩大的危险,不能不加以密切的注意。中国人民认为:朝鲜战 争停止了,现在,印度支那战争同样应该停止。 大家知道:印度支那九十年来的历史,正如亚洲许多国家 的历史一样,是充满了反对殖民统治的长期斗争的历史。 自从九十年前法国侵入印度支那、建立殖民统治以后,印 度支那人民就不断地进行了反抗斗争。后来,在日本侵略者进 攻印度支那的时候,法国殖民政府没有抵抗,保大皇室同日本 帝国主义合作,当时领导印度支那人民同各盟国军队并肩作战 的,就只有以越南人民领袖胡志明为首的越南独立同盟以及高 棉和寮国的爱国者的组织。 英勇的印度支那人民经过艰苦的斗争,终于在一九四五年 从日本帝国主义的占领下获得了解放。越南人民建立了越南民 主共和国。高棉和寮国人民也都先后成立了各自的抗战政府。 然而,法国殖民主义者却不甘心于印度支那的丧失,重新侵入 印度支那,并采取了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这样,印度支那的战 争就全面爆发,并一直继续到现在。 由此可见,印度支那战争是法国殖民主义者挑起的一个企图 重新奴役印度支那人民的殖民战争,而印度支那人民所进行的抵 抗,则是一个反对殖民主义侵略、保卫民族独立的正义战争。 对于这个战争,印度总理尼赫鲁先生本年四月二十四日 在印度国会中曾说过:“印度支那冲突就其起源和基本性质来 说,乃是反殖民主义的反抗运动,以及用传统的镇压及分而治 之的方法来对付这一反抗的企图。” 但是,法国代表团团长皮杜尔先生在本会议的发言中,却 把法国政府在印度支那战争中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这显然是 歪曲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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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由于这个殖民战争的不得人心,法国殖民主义者不但没有 获得他们预期的结果,却反而步步陷入窘境。美国政府就利用 这种情况,加强对印度支那战争的干涉,以图逐步代替法国在 印度支那的地位。但是,印度支那人民的力量,在反对法国殖 民主义侵略和美国干涉的民族解放斗争中,却日益巩固和壮大 起来。印度支那战争八年的历史证明:为了自己祖国的独立和 自由而斗争的人民是不可征服的。忽视或者低估印度支那人民 的力量,不承认越南民主共和国、高棉抗战政府和寮国抗战政 府的存在的事实,是注定要失败的。 印度支那人民是爱好和平的。从战争开始以来,越南民主 共和国屡次向法国政府提出经过协商途径和平解决印度支那问 题的建议。但是,法国统治集团中的主战派却不肯放弃重新征 服印度支那人民的腐朽的殖民政策。他们不肯停止这个被法国 人民斥为“肮脏战争”的印度支那战争,或者故意提出为对方 所不能接受的条件来阻碍停止这个战争。 毫无疑问,法国广大人民是希望停止印度支那战争的。他 们日益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殖民战争的继续,使法国的民族 利益和国际地位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许多有远见的法国政治人 物,也都认识到了这一殖民战争的毫无前途,因而主张在印度 支那停止战争,恢复和平。许多法国人都在问:既然在朝鲜 能够停战,为什么在印度支那不能够停战呢?美国人自己既 然在朝鲜接受停战,为什么又不容许法国人在印度支那接受停 战呢?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美国干涉者害怕和平。他们在朝鲜被 迫停战后力图继续保持和加强国际的紧张局势。因此,美国干 涉者就对印度支那战争采取了进一步干涉和扩大的政策,而法 国统治集团中的主战派也一直追随着美国的这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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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内瓦会议上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发言 211 人所周知:早在一九四七年美国就策划越南保大皇室的 复辟运动。一九五○年,美国政府在发动侵略朝鲜战争和侵占 我国台湾的同时,加强了对法国在印度支那战争的军事援助, 企图直接参加这一战争。在朝鲜停战实现后,美国不但进一步 从各方面渗入印度支那,而且公开地派遣它的空军人员前赴印 度支那直接参加作战。目前法国在印度支那进行战争的全部经 费,已有百分之七十左右系由美国担负。美国干涉者并不讳言 他们企图接替法国在印度支那进行的殖民战争。他们正在拉拢 印度支那的三个所谓国民政府,要直接训练所谓国民军队。这 种政策,既侵犯了印度支那人民的独立和自由,而且也是在排 挤法国,以便最后将印度支那变为美国自己的殖民地。 不难看出:美国干涉者扩大印度支那战争的目的决不限于 夺取印度支那,它还企图以印度支那为基地来对整个东南亚进 行侵略。在日内瓦会议召开之前不久,美国国务卿竟公开号召 对印度支那采取“联合行动”,并策动组织东南亚和西太平洋 的军事集团。虽然美国这种威胁亚洲和平的政策已经遭受到全 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首先是亚洲人民的反对,但是,仅在几 天以前,美国政府还在宣称关于组织东南亚军事集团的商谈正 在活跃地进行着,并且说,这样的一个组织正在形成中。这就 表明:当日内瓦会议正在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时候,美国 还在积极活动,拉拢其他国家参加它所策划的军事冒险。 美国为了组织军事集团和扩大战争,照例要制造许多借 口,照例要把它说成是为了“巩固美国的国防安全”和“保卫 自由世界”。大家知道,美国并不是一个亚洲国家,它的安全 也没有遭受任何亚洲国家的威胁,更没有受到争取独立和自由 的印度支那人民的威胁。然而,美国政府却一直策划在远东、 东南亚、中东和近东建立一系列的所谓防御集团。这些区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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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的任何一国都在远离美国国境数千海里以外。显然,美国的国 防安全同这些区域并无关系。这就说明,这些所谓防御集团的 组织,并不是为了防御,也不是为了所谓保卫自由,而是为了 在亚洲扩大殖民战争,建立新的殖民帝国,以奴役亚洲人民, 并强迫他们为了美国少数人的垄断资本集团的利益而互相残 杀;同时,这也不是为了保护它的西方盟友的利益,相反地, 却是为了排挤几个古老了的竞争对手以便取而代之。不用说, 美国在亚洲组织侵略集团的活动是与美国准备世界战争、建立 世界霸权的目的分不开的。 为了掩盖扩大殖民战争和建立殖民帝国的野心,美国统治 集团中的某些人士最近不断制造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干涉印度 支那战争的奇谈,借此来对亚洲人民进行欺骗。这种所谓中华 人民共和国干涉印度支那战争的诽谤,不过是他们想掩盖美国 对印度支那战争的干涉和企图在亚洲各族人民中制造分裂的烟 幕弹罢了。 还必须指出,美国这种在亚洲组织侵略集团的活动,与维 护亚洲的集体安全毫无共同之点。事实上,它的这些活动是背 着亚洲人民和许多亚洲国家进行的。在亚洲组织一些国家反对 另一些国家的对立集团,只能制造和加深亚洲的不安和分裂。 这种计划的实质,是为了在亚洲进行“分而治之”的阴谋,以 便把殖民主义的枷锁强加在亚洲人民的头上。当然,这是从未 得到而且也不会得到亚洲人民和许多亚洲国家的同意的。 维护亚洲的持久和平和集体安全,需要亚洲国家共同努 力。我在四月二十八日讨论朝鲜问题的发言中曾经说过:“亚 洲国家彼此之间应该进行协商,以互相承担相应的义务的方 法,共同努力维护亚洲的和平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亚洲国家应该互相尊重各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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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内瓦会议上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发言 213 独立和主权,而不互相干涉内政;应该以和平协商方法解决各 国之间的争端,而不使用武力和威胁;应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 上建立和发展各国之间的正常的经济和文化关系,而不容许歧 视和限制。只有这样,才能使亚洲国家避免新的殖民主义者利 用亚洲人打亚洲人的空前灾难而获得和平和安全。 中国人民和印度支那人民向来具有深厚的友谊。最近一百 年来,由于同样遭受殖民主义的侵略,中国人民和印度支那人 民在各自进行的民族解放运动中互相同情,这是理所当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越南民主共和国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 间就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同时,两国政府又根据平等互利 的原则建立了正常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这种友好关系正在 发展着。中越两国政府的共同的愿望就是互相尊重独立主权, 互不干涉内政和保卫亚洲及世界的和平。 为了保卫亚洲及世界的和平,中国人民极其希望印度支那 的战争能够早日停止,印度支那的和平生活能够早日恢复。 不仅中国人民如此,亚洲各国人民同样地支持印度支那 问题的和平解决。要求印度支那停战的呼声从印度、印度尼 西亚、缅甸和巴基斯坦等国不断传来。最近在科伦坡召开的五 个亚洲国家的总理会议,同样也对恢复印度支那的和平表示 了关心。 欧洲和其他各洲人民要求印度支那停战的愿望并不下于亚 洲人民。就在美国的政治家中,也并非人人赞成在印度支那及 东南亚进行军事冒险。 在这里,应该特别提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和平 政策。苏联政府和人民一贯坚持印度支那问题必须和平解决, 并在国际会议上,始终维护着印度支那人民的民族权利。 主席先生:印度支那人民为了民族解放的神圣事业,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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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经奋斗了将近一个世纪之久。为了增进我们这次会议对于越南 人民及整个印度支那人民的愿望的了解,我想请大家读一读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越南民主共和国的独立宣言。也许出乎某 些先生意料之外,越南独立宣言是引用一七七六年美国独立宣 言中“一切人们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应有这些天赋的不可剥 夺的权利,那就是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些词句来 开始的。接着,越南独立宣言又引用了一七九一年法国民权宣 言说:“天赋人类自由和平等的权利,人们就时时都可以享受 自由和平等的权利。”然后,越南独立宣言就这样说:“一个 八十多年来敢于反抗法国人的奴隶统治的民族,一个数年来敢 于站在盟国一边共同去反抗法西斯的民族,这个民族一定要取 得自由,这个民族一定要获得独立!”各位先生,难道越南人 民这个要求是过分的吗?我想,曾经在一七七六年和一七九一 年发表过这两个伟大宣言的国家的政府,应该承认印度支那人 民同美国和法国的人民一样,是必须完全享受独立、自由和平 等的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希望会议以最严肃的态度来考虑 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首席代表范文同先生代表越南人民所提 出的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实现越南、高棉、寮国的民族独 立、国家统一和民主自由的声明和建议。我们认为,越南民主 共和国代表团的声明和建议真正表现出了印度支那人民为和 平、独立、统一、民主而斗争的意志和他们的合理要求。这些 建议,在中国代表团看来,已经为和平解决印度支那问题开辟 了道路。 但是,法国代表团团长皮杜尔先生在五月八日的发言中, 却仍然采取了殖民统治者的态度,继续无视法国政府曾经承认 过的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存在以及它的政府获得越南广大人民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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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内瓦会议上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发言 215 护的实际情况。他并拒绝高棉抗战政府和寮国抗战政府的代表 参加会议,他撇开了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政治基础,而以战胜 者自居,提出了停止敌对行为的片面条件,来要求印度支那人 民接受,这是不现实的、不合理的,也是不符合于根据平等权 利进行协商的原则的。 主席先生,我们大家既然坐在一起来审查和研究恢复印度 支那和平的办法,那么,就应按照目前印度支那反亚洲的实际 情况,在承认印度支那人民的民族权利的基础上来寻求对于有 关双方都是光荣的、公平的、合理的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 以便在印度支那能够早日实现停战和恢复和平。如果与会各国 代表都具有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真正愿望,我相信,会议达成 协议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完全支持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首 席代表范文同先生的声明和建议,并认为,他的建议可以成为 本会议讨论在印度支那停止战争和恢复和平问题并通过适当决 议的基础。 这些建议,我们认为,是符合于印度支那人民谋求和平、 独立、统一、民主的愿望,符合于法国人民及世界其他各国人 民的和平利益的。 根据《周恩来外交文选》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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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教育部党组 《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 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 请示报告》的批语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委,中央各部委,中央人民政府 各党组,并团中央: 中央批准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 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关于全国中学教育 会议的报告》和《关于改进与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并批准 中央宣传部《关于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生产劳动的宣传提 纲》。除后两个文件将由政务院和中央宣传部分别公布外,现 将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 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 〔1〕 发给你们,望即结合中央宣传部 《关于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生产劳动的宣传提纲》一并研究 执行。 中央认为小学教育应该是国民义务教育性质。随着国家生 产的逐步发展,这种初等义务教育将逐步加以普及,义务教育 的年限也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逐步延长。所有工人、农 民及其他人民群众,在受完了义务教育之后,除其中一小部分优 秀毕业生经过考试及格升学深造者外,绝大多数都应该从事工、 农业及其他生产劳动,这是一种正常现象。那种认为现在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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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教育部党组 《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语 217 中、小学毕业生都应当升学的看法是错误的,也是不可能的。 目前中、小学毕业生之所以普遍发生紧张的升学问题, 主要由于过去几年中央教育部对中、小学教育的指导思想上有 忽视劳动教育的偏向,在教学改革中,在教师思想改造中,都 没有着重批判鄙视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的剥削阶级的教育思 想,也没有向广大群众和学生明确地阐明中、小学教育的性质 与任务,使旧中国遗留下来的鄙视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的错 误的教育思想,继续支配着广大教师和学生,这是中、小学教 育方针上一个带原则性的错误,中央教育部应在这方面进行公 开的自我批评。对于许多学校教师和青年学生存在着的鄙视体 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的错误观点,则应进行耐心的教育,以提 高他们的觉悟水平。 今后在中、小学教育中,必须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青年一 代,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成员。各地党委必 须加强对中、小学和师范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导,有计划 地继续进行教师的思想改造,除应彻底肃清封建、买办、法西 斯思想残余之外,应彻底批判教职员中的资产阶级教育思想, 应对全体师生透彻说明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关系,指明体力 劳动是一切劳动的基础。中央教育部应即根据上述精神检查和 改编现有的中、小学教材,必须肃清教材中的错误观点。同 时,为了保证党的教育思想能在中、小学中贯彻,应在中、小 学教员中注意发展党员。 高小和初中毕业生逐年增加是标志着人民文化水平的日益 增长,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一个必不可 少的条件。因此,不应把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不能全部升学误认 为是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太多了,而把他们看作是我们工作上的 包袱。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要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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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人、农民均应逐步提高其文化 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今后工厂招收工人 和学徒,必须尽可能先招收初中毕业生和年龄较大的高小毕业 生;在农业生产上,也必须多吸收中、小学毕业生。工厂和农 村的党、政组织,必须认识吸收这些具有一定政治、文化水平 的青年从事生产建设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一个积极因素,对他 们参加生产劳动必须热烈欢迎,并在生产中对他们加强教育, 继续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和文化、技术水平,把他们逐步 培养成为生产战线上的能手。 现在距离暑假已很迫近,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必须从速动 手部署,以教育行政机关为主,并责成人事、劳动部门和有关 企业部门,以及青年团、群众团体等,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抓紧时间,进行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运用报纸、刊物、广播等各种宣传工具,向群众进 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教育,务使教师、学生、家长对于上述问 题,获得正确的认识。应向一九五四年应届毕业的初中、高小 学生普遍进行教育。向他们说明:能升学固然是正当的,光荣 的;如不能升学,而从事劳动生产也是正当的、光荣的;如一 时还不能从事工、农业生产,就应在家一方面帮助家庭劳动, 一方面自修,准备在条件许可时从事生产劳动或继续升学。进 行这种教育,应用正面说理的方法,不能用突击搞运动的方 法,更不能用其他简单生硬粗暴的方法。对于不能升学的学 生,无论家长或教师均不应责骂或耻笑他们,而应鼓励和指导 他们从事生产劳动或自修。在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当中,除说 明中、小学教育的性质和任务外,还必须着重说明全国胜利以 来,全国和本区各级学校和学生的增长情形,使他们了解党和 人民政府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确实很关心并作了很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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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教育部党组 《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语 219 但由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在全国范围内,即使要普及 初等义务教育,现在一下子也还办不到,至于普及中等义务教 育,更须经过较长时期才有可能。 (二)各级党委必须领导青年团做好对未能升学的团员和 队员的工作,并经过他们劝导其他未能升学的学生,安心劳动, 安心自修。同时,有计划地、尽可能地组织各种夜校和补习班、 读书会等帮助他们进行自修,并组织他们适当地参加各种社会工 作和文娱体育活动。这是今后青年团的一件重要工作。 (三)各级党委必须统一安排和指导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 同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毕业生的工作。对不能升学的 初中毕业生和年龄较大能够从事生产的高小毕业生,要通盘筹 划,采取积极的具体措施,组织他们从事工、农业生产或其他 工作。 各地执行上述指示的各项经验应随时上报,并请各中央 局、分局,各省(市)委于暑假后两个月内将解决高小、初中 毕业生学习与从事劳动生产问题的工作作出总结,报告中央。 关于今后在发展中学教育中师资和校舍不足等问题,请各地党 委参照中央教育部党组报告中所提意见,负责督促教育行政部 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本件及附件可登党刊。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此件本书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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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中共中央关于限期 建立国家粮食市场的指示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 自中央发出建立国家控制的区乡集镇粮食交易市场的指示 后,各地已先后举办了一批。初步的经验证明,只要举办,就 比不办好,即使初办时不很成功,但只要抓紧领导,改进工作 方法,就可慢慢走向成功。目前举办国家市场的工作尚未引起 各级党委普遍注意,大多停留在以县为单位进行试办阶段,不 再前进,既已举办起来的,领导不及时不具体,遇到困难,就 丧失信心,转回来起用一些错误的强制办法去解决粮食供应问 题。这种缺点是必须纠正的。为此请各地注意: (一)要限期在六月份内,将应建立的初级市场普遍建立 起来,不必过久地搞试点工作,以致失掉时效。 (二)国家领导的初级粮食交易市场农民直接进行交易, 在开始时期,关于粮食交换限额、价格、手续等方面必须有所 限制,但又不可限制的太严太死,否则不易打开僵局面。 (三)国营粮食机构和合作社粮食部,必须大力配合粮食 初级市场的工作,除了派遣干部协助外,粮食市场因品种调换 发生困难时,也应帮助解决。 (四)必须仔细地进行组织工作,耐心地贯彻思想教育 工作,决不可因工作开始不见起色,即采取简单急躁强迫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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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限期建立国家粮食市场的指示 221 法,去命令余粮户拿粮食到市场去交易,或迫使余粮户对缺粮 户分片包干供应,造成群众间的对立,将事情越弄越坏。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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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中共中央转发华北局 《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实行 厂长负责制的决定》 〔1〕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华北局并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委,中央财经,文教各部党 组: 中央同意华北局《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实行厂长负责制 的决定》,并转发各地区,各部门参考。 中央认为在全国胜利之后,党在国营厂矿中进行了一系列 的工作,使生产的管理日益进步,并开始走上正规。目前国家 有计划的建设已进入第二个年度,中央各工业部和各地区对国 营厂矿的领导亦日益加强,因此,中央认为有必要也有可能在 全国各国营厂、矿(包括地方国营厂矿)中实行厂长负责制, 以便进一步地提高工业企业的领导水平,更好地完成国家计 划。 各地区各部门在着手实行厂长负责制中所发生的问题和经 验望随时上报中共中央,以便积累全国的经验。 中 央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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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华北局 《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决定》 223 华北局关于在国营工矿企业中 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决定 (一九五四年四月八日) 一九五一年六月华北局城市工作会议决议并经中央批准, 在国营工矿企业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即“以党 委为核心实行统一领导,党、政、工、团各上级所指示的方针 与任务,及其在工矿企业中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一律经过 企业中的党委讨论通过,作出决定,分工进行。属于生产管理 方面和行政业务方面,可由厂长在执行中负完全责任,遇紧急 事件发生时,厂长可先行处理,然后报告党委会;一切重要事 项,最后决定于党委。厂长对同级党委负责。”这是由于当时 企业中的民主改革尚未完成,许多大厂矿仍由旧人员任厂长, 尤其是我们的干部缺乏管理工矿企业的经验,需要更多地依靠 党委的集体领导。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采 取这种过渡的领导形式是必要的。 两年半以来,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情况已经发生了一些变 化,工矿企业中完成了民主改革,进行了生产改革,学习了社 会主义管理企业的经验,建立了一些新的管理组织和制度,并 培养了一批新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一般厂矿已由党员干部 担任厂长,实行厂长负责制的条件业已具备,同时目前工矿企 业内部,多头领导或无人负责工作秩序混乱的现象还很严重。 为了使生产更加走上正轨,生产指挥更加集中和统一,职责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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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加分明,消除工作中无人负责与职责不明的混乱现象,以树立 工矿企业中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决定改变过去在国营工矿企业 中所实行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而实行厂长负责制,并 逐步推行生产区域管理制。 厂长负责制,就是厂长受国家委派对企业的生产行政工 作进行专责管理的制度。厂长对完成国家计划,对企业经营管 理和生产技术、财务工作,均负全责。实行厂长负责制,建立 厂长、车间主任和工段长的三级一长负责制,建立生产指挥系 统的单一领导关系;并相应地建立职能部门的专责制和生产工 人的岗位专责制。实行这种制度之所以必要,是由于近代化工 业的生产过程本身所决定的。由于现代工业的组织庞大,部门 繁多,生产具有高度连续性和集中性,没有高度集中的领导是 不行的。列宁说过:“任何大机器工业都必须有无条件的和最 严格的统一意志,来指挥几百人、几千人以至几万人的共同工 作。”从我们工作的体验中也认识到不适时地实行这一制度, 势必工作秩序混乱,指挥不统一,效率低下。贻误大事。 实行厂长负责制必须和工厂管理民主化结合起来,厂长要 善于发号施令,为要做到这点,厂长还必须善于依靠党、依靠 积极分子、依靠工人群众来管理工厂,并善于倾听群众意见, 接受群众的批评,依靠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地克服自己的工作 中的错误和缺点,改善自己的工作。那种把厂长负责制和依靠 民主管理,依靠党和群众的监督对立起来,曲解厂长负责制为 个人独断专行,片面强调行政命令,忽视党的政治思想工作, 漠视群众工作的作用和不关心职工生活的态度,都是极端错误 的,必须防止和反对。 为要实行真正的一长制,厂长必须熟悉厂矿企业的具体情 况,了解生产过程和重要技术上的各种问题,必须熟悉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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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华北局 《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决定》 225 技术和经济工作,斯大林同志说过:“如果你们不精通工厂矿 井的技术、经济以及财政,那么随便你们写多少决议……也不 会有一长制的。”所以必须虚心学习技术与经济,使自己成 为内行,只有如此,才能很好地完成国家计划,才能把企业管 好,才能保证一长制的真正实现。另一方面,企业党的组织和 职工会必须给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在工作上以全力支持, 保证厂长负责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责任制度的贯彻。各种 思想上的顾虑与阻力,必须消除;凡是不积极的态度,必须纠 正;并教育全体党员和职工深刻认识实行这种制度的必要性, 坚决服从厂长、车间主任和工段长的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 律,积极完成生产任务。 实行厂长负责制以后,工矿企业中党组织的任务并没有 也绝不能有丝毫减轻,任何忽视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思想都 是错误的。今后企业中党组织的任务是:对政治思想领导负有完 全的责任。对生产行政工作负有监督、保证的责任;对工会、青 年团等群众组织则负有领导的责任。党的委员会应根据党的政 策、国家法令、上级行政部门的计划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用加 强党的政治思想领导的方法,以实现国家经济计划为中心来统 一思想,保证党、政、工、团思想上和行动上的一致,保证厂 长负责制的正确实行。党组织应当经常地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教 育党员及职工群众,不断地提高共产主义觉悟程度,充分发挥 生产上的积极性、创造性,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劳动生产率。 大力支持职工的合理化建议与创造发明,不断地改良生产技术, 并注意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积极领导广大职工群众开展经常 化的爱国主义劳动竞赛,为超额完成国家计划而奋斗。工矿企业 中党、政、工、团的干部,均应积极学习苏联工矿企业中党、 政、工、团如何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其他地区的经验,总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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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的经验,克服存在的缺点,分清工作职责,树立起正常的工作 秩序,以便更好地发挥各个组织在生产中的作用。 各级党委接到本决定后,应对工矿、交通企业和建筑企业 中的党的组织认真进行传达,并组织学习,取得一致认识,订 出计划,有领导有步骤地去实行。各地执行情况、经验和发生 的问题,除及时上报外;分局和各省、市委应于六月底向华北 局作一次专题的书面报告。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中共中央转发华北局的这一决定之前,李富春曾于五月五日给刘少奇写过 一封信,内容是: “关于实行厂长负责制的问题,原来我们想代中央起草一个文件,但经验还不 成熟,有些问题还难具体规定,故草案虽起草了一个,还不能拿出来。 但是工厂的管理的提高,在行政业务上要实行厂长负责制,而党的领导必须在 思想政治上加强,从日常事务中抽身出来,是势在必行的。 因此我们建议中央批发华北局关于实行厂长负责制的电报供各地参考以吸收经 验。现在华东、中南等地区亦已决定实行,但尚无华北局这样的单独决定,故我意 可以转发,如何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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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农村 工作部《关于第二次全国 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 (一九五四年六月三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并告中央和军委各部委、中 央人民政府各部门党组: 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经 五月十八日中央会议批准,其中所提各项意见是正确的,兹发 给各地,望贯彻执行。 一九五三年冬及一九五四年春互助合作运动有了大的发 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一万四千多个发展到九万多个,增加到 六倍以上,这是很好的。望各地积极努力把现有的九万多个社 切实办好,为迎接行将到来的合作社大发展的新形势做好准备 工作。 在实行计划经济建设,发展工业,特别是发展重工业的 同时,必须相应地发展农业生产。否则,农业的发展赶不上工 业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城市工矿人口商品粮食日益增长的需 要,不能适应工业对棉花、油料及其他原料作物日益增长的需 要,不能适应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就势必引起 人民不满,打乱国家整个建设计划,造成严重困难。鉴于在我 国进入计划经济建设的第一年,即已显露出某些农产品供不应 求的紧张情况,中央认为有必要把这个问题提出,引起全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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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意。从各方面加紧努力,使农业生产真正获得与工业发展相适 应的发展,并责成中央农村工作部协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农林 水利等有关部门,研究和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农业生产的计 划,避免可能发生的农业发展赶不上工业发展需要的危险。 (此件及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报告可登党刊) 中 央 一九五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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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 229 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第二次 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 (一九五四年五月十日) 中央并毛主席: 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于一九五四年四月二日开始, 十八日结束,到会者有各大区各省市农村工作部和中央农、 林、水利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兹将会议讨论的几个主要问 题报告于下,请审查批发各地,以便各地遵行。 一、一九五三年冬和一九五四年春农业生产合作运动的 成绩很大。全国各地根据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 和主席对于第三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的指示,结合着关于总路 线的宣传教育和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大力发展了农业生产合作 社,连原有的一万四千个社在内共有九万多个社,参加农户达 一百七十多万户,完成原定计划(三万五千个社)的两倍半以 上。合作社并带动了互助组大发展,组织起来的农户在总农户 中所占的比例较之一九五三年约增长百分之十左右。总路线的 宣传教育、粮食统购统销和农业生产合作化,这三项工作标志 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全面的展开。现时农村党组织的活动 已走上社会主义革命的轨道,各阶层均被卷入新的斗争舞台。 贫农兴奋积极,中农日益倾向社会主义,富农开始被孤立,农 民群众互助合作的积极性空前提高,农村阶级关系发生了有利 于社会主义革命的变化。只要工作做得好,整个农村将相继出 现一个社会主义革命更高涨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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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但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由于阶级敌人乘机造谣破坏, 由于农民(主要是中农)对社会主义不可免的动摇性,由于干 部水平不齐在执行政策时难免有些缺点和错误,因而有少数农 民对社会主义发生误解,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 响;有些地区,乡村经济生活不正常,有些混乱。这些问题, 如不注意解决,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生产,影响农业社会 主义改造事业的前进。 因胜而骄,看不见前进中的困难,盲目乐观,急躁冒进, 显然是有害的。遇到困难就张皇失措,动摇前进的决心,也是 错误的。必须预计到今后全国乡村行将来临的合作化大发展的 形势,同时又足够地估计任务的艰巨性质,坚定不移地执行党 中央的路线政策,积极而又谨慎地去做工作,既必须坚持发展 合作化的方针,又必须注意团结个体农民。这样,才可能避免 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 二、党在农村的基本任务,就是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 大生产运动。 随着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工矿人口不断增 加,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人口的自然繁殖(每年 增加一千万人以上),和保证工业建设所必需的农产品出口的 需要,就必须年年大量增产粮食、棉花、油料及其他工业原料 作物。这就是说,在发展工业的同时,必须相应地按比例地发 展农业。如果农业的发展赶不上工业发展的需要,工农业生产 之间失去平衡,就势必打乱国家的整个建设计划,不能适应人 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引起人民的不满,造成严重的困 难。在我国开始计划建设的第一年,就已经呈现出某些农产品 供不应求的紧张状况;而且,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已耕土地不 足,荒地虽多,但限于国家财力,短期内难于大量开垦,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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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 231 供求关系的紧张状况、就更值得严重注意。 因此,全党必须提高警惕,加强工作,克服困难,努 力使农业生产赶上工业发展的需要。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 内,到一九五七年,要求做到:粮食年产四千亿到四千二百 亿斤(一九五三年约三千三百亿斤),棉花年产三千八百万担 (一九五三年是二千三百多万担),油料作物、畜产品、木材、 水产及其他原料作物等也要保持相适应的增长。所有这些计划数 字,乃是国家对农业方面所提出的最低限度要求。如果不能完 满实现,供求不平衡的情况就会更加严重,以至影响全局。 但是,正如主席所指示的,这种有计划地大量增产的要 求和小农经济分散私有的性质以及农业技术的落后性质之间的 矛盾,是越来越明显了,困难越来越多了。这是两个带根本性 质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第一个方针,就是实行社会革命, 即农业合作化,就必须把劳动农民个人所有制逐步过渡到集体 所有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第二个方针,就是实行技术革 命,即在农业中逐步使用机器和实行其他技术改革。 其次,从保证农业增产的具体办法看,不外两条:一条 办法是发展国营农场,移民垦荒,(个体移民、合作移民或国 营移民。)扩大耕地面积。这是解决粮食问题的必经之路,迟 早必须大力进行,目前即应尽力举办,不可放松。但根据第一 个五年计划财政预算中投资的分配,到一九五七年累计,只能 由国家投资垦种约一千五百万亩,加上群众零星开荒,合共 二千五百万亩左右,生产粮食不过几十亿斤到一百亿斤,约等 于需要增产数的十分之一;所以,扩大耕地面积不能做为目前 农业增产的主要出路。另一条办法是提高现有耕地的单位面积 产量。由于我国气候温和,南方不少地方有条件改单季稻为双 季稻,北方不少地方耕作还比较粗糙,农业增产的潜在力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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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很大的。发挥这种潜在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是目前农业增 产的主要出路。但要发挥这种增产潜在力,靠小农经济是有限 的,靠在农业中实行大规模的机械化是工业发展以后的远景, 在最近几年之内,必须依靠大力发展农业合作化,在合作化的 基础上适当地进行各种可能的技术改革。据各地材料,现有的 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其初建的一二年,一般可增产百分之二十至 三十,往后还可每年保持一定的增产比例,比互助组高,比小 农经济的增产率更高出很多。同时,只有发展合作社才能带动 互助组大发展,才能从积极方面稳定单干农民,使他们知道社 会化就是合作化,合作化对他们有利而无害,从而消除各种怀 疑误解,克服摇摆态度,安心发展生产。所以,合作化运动, 不仅应该当作农村工作的中心,也应该当作生产运动的中心。发 展农业生产和发展互助合作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那些把发展生 产与合作化分裂开来、对立起来的看法和做法是错误的。 此次农村工作会议大体拟定:农业生产合作社一九五五 年计划发展到三十万个或三十五万个。一九五七年计划发展到 一百三十万个或一百五十万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发展到占全 国总农户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合作化的耕地发展到占全国总 耕地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其中,东北和晋、冀、鲁、豫四省及 其他老解放区,合作化的程度都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并争取 在平原及高产量地区、经济作物区和城市郊区取得先一步合作 化。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中(大约在一九六○年前后),在 全国基本地区争取实现基本上合作化。 为了加速合作化,必须加强对互助组的领导,最近几个月 内新建的约八万个社,百分之九十都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发展 起来的,由组到社仍是合作化运动的一般规律。为了加速合作 化,还必须关怀和帮助个体农民,以便团结他们,更容易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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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 233 他们参加互助合作。经验证明,哪里忽视对个体农民的关怀和 帮助,哪里的互助合作运动就难于取得顺利发展的机会。 在最近几年内,发展农业生产的主要依靠是农业合作化, 这必须首先肯定下来。但也要估计到个体经济还有一定的潜在 力量,必须正确地把它发挥起来,同时还要注意国营农场的逐 步发展,尽可能地扩大一部耕地面积,并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三、进一步发展合作化运动,必须抓紧三个主要环节: (甲)必须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的优越性,巩固现有合作 社,打好前进阵地。现有的九万多个社,已形成全国性的分 布,这一批社能否办好,对今后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关系极大。 各级党委必须有计划地组织检查,特别注意帮助那些工作较差 的社和遭遇困难无法前进的社做好整顿巩固工作,要帮助合作 社不仅做好经济工作,而且做好与经济工作相结合的政治工 作。各级党委必须根据中央关于互助合作的两个决议,总结当 地实际经验,去教育全体农村工作人员和广大基层办社干部, 争取把这九万多个社个个办好。并通过这种实际学习,在群众 中培养出几万、几十万办社的人材来,使办好合作社真正成为 全党的和全体群众的经验,以便更有把握地迎接行将到来的合 作化运动的高潮。 (乙)必须正确执行党在农村中目前时期一系列的阶级政策。 合作化运动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农村中的社会主义和资本 主义这两条道路之间的斗争过程。这种斗争带有极其广泛、深刻 和复杂的性质。为了胜利地引导农民转到社会主义,就必须正确 地执行党在农村中目前时期一系列的阶级政策。必须既依靠贫农 (包括新中农),又巩固地团结中农。轻视贫农在社会主义建设 中的革命性,不注意依靠贫农,这是不对的。另一方面,土改前 的贫农多数已上升为新中农,新老中农合计已占农村人口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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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数,甚至是绝大多数,忽视这一事实,不强调团结中农,也是不 对的。现在发现不少由富农或富裕中农把持操纵的互助组或合作 社,排斥贫农,或使贫农吃亏;同时也有些合作社和互助组存在 着损害中农利益的倾向,这都是违背党的政策的,必须纠正。 因此,在会议上,特别强调指出必须依靠贫农(包括新中 农在内)、团结中农、限制以至最后消灭富农剥削。并指出这 与“依靠贫农与中农的巩固联盟”的提法是一致的,也可以在 群众中公开宣传。在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中,在具体处理组内社 内问题和处理组外社外农民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均须切实建立 与体现贫中农之间的经济联盟和政治联盟,并依靠这个联盟做 基础和以富农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势力作斗争。 会议上还专门研究了如何执行限制以至消灭富农的具体策 略步骤,已另有专门报告,这里不再重复。 (丙)在国家帮助下不断改进技术措施: 合作社的发展为推广新的农业技术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而农业技术的改革又促进合作化的发展,并为合作社的巩固提高 创造下有利条件。为此,在会议上,分别研究了农具、肥料、种 子、水利、繁殖耕畜、改良耕作技术等项措施。主要是在北方平 原地区(也是两三年内合作化发展最快的地区)大力推广马拉 (或牛拉)双铧犁或新式步犁。它较旧式犁可深耕二寸半到三 寸,可提高收成一成左右。每张双铧犁不过现在的人民币一百万 元,新式步犁只二十万元,合作社互助组和农民,加上部分贷款 帮助,可以买得起。只要教会农民使用,并组织乡村铁匠,学会 修理新农具,帮助农民解决修理和补配零件的问题,在适用的地 区推广新农具无大困难。在拖拉机未大量造出前,这是一项极 重要的技术改革措施。同时,也不能忽视农民添补旧式农具的需 要。无论制造新式农具或旧式农具,都必须力求提高质量,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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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 235 成本,降低出售价格,在数量上要能满足农民的大量需要。还应 积极发展小型农田水利,修小水库,设抽水机站,制造水车, 帮助农民打井。在常闹水旱灾害的地区,要加强当地河流的治 理工作。合理施肥是增产的可靠保证,除尽可能地扩大商品肥 料供应量以外,主要依靠农家积肥造肥。养猪养羊,既可扩大 肥源,又可增加肉食供应,必须积极发展。以上这些措施,已责 成各地同志回去后提出具体计划。 此外,已提请工业部门考虑,可否在第一个五年内利用机 器制造设备的剩余生产力制造一批二十五匹马力的小型柴油拖 拉机,以解决关内经济作物区(那里将提前合作化,可以大量 植棉,但饲料燃料极度缺乏)和北满地区(那里无霜期太短, 农忙季节人力畜力均感不足)的耕作问题。 四、此次会议总结了各地办社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合作化 运动的指导原则:首先,必须贯彻群众的自愿互利原则,必须 正确执行党对农民的基本政策,必须坚持依靠教育说服、实例 示范的方针,加上国家适当的援助,办好已有的合作社和互助 组,吸引群众逐步转到合作化方面来。绝不能强迫命令,绝不 能因整个形势有利而忽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重复急躁 冒进,从而产生强迫命令或变相强迫的错误。 其次,必须贯彻中央的决议,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征 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目前农村合作化的中 心环节,这是既适合于目前农业增产而又为广大农民所易于接 受的一种过渡形式,在未具备必需的条件以前不要轻率地转变 到高级合作社。要转变到取消土地报酬,完全实行按劳取酬的 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就要生产水平和社员的社会主义觉悟 都有很大的提高才能办到。就是说,合作社的生产已发展到能 使每个社员无论劳动力强弱都有活干,都有相当的劳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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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对完全丧失劳力的残病老弱或暂时丧失劳动力的社员,合作社 也有可能予以补助或救济,以解决其生活困难;土地报酬已随 着生产的发展而逐步降低其比例;土地等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 制已为社员群众自愿接受。具备了这些条件,取消土地报酬, 实行完全的按劳取酬制才是可行的。目前只能在有条件的社个 别试办。在生产逐年发展的基础上,土地报酬的比例应当逐步 降低,劳动报酬比例应当逐步提高,只有采取这样逐步过渡的 方针才能使社员不致感到突然变化。 再次,必须注意各个地区的特殊条件、互助合作的组织形 式、发展速度、社之大小与技术改革等都要根据各地自己的自 然条件、政治经济条件与工作条件来决定,不能公式主义地一 般化,不能勉强向别区看齐,不能机械搬用别区经验。 最后,必须本社会主义精神来处理社内外的关系问题。中 农与贫农、新社员与老社员、合作社与互助组、合作社与个体 农民、大社与小社、社与社合并等等问题,这中间都有许多矛 盾,许多纠纷。但应该认识这些矛盾是人民内部的矛盾,而不 是敌对的矛盾,处理这些矛盾必须根据社会主义精神,贯彻先 进帮助落后,大的帮助小的,老的帮助新的的原则,采取说服 教育和适当调剂各方面利益的方针,加以妥善解决,使之团结 合作,发展生产。去冬今春许多地方创造了合作社带动互助组 和帮助单干农民发展生产的经验,采取互助合作委员会或互助 合作网等类组织形式,以及召开互助合作代表会议、联社会议 和技术会议等,互相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技术。这种种办法, 不仅便利于发展合作化运动,而且是农民之间一种新的社会主 义关系的表现,这是一种有重大意义的创造,应积极总结经 验,加以表扬和推广。 五、实行统购统销后,乡村经济状况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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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 237 突出的情况是:第一,人民购买力提高,生产生活资料供不 应求的现象日益明显;第二,城乡交流中的主要商品大部经由 合作社和国营商业的渠道,而不再经过私商的渠道;第三,目 前正值新旧交替,加上农民习惯势力不易改变,因而出现青黄 不接时期的困难和某些混乱现象。要解决这种情况,活跃乡村 经济与加强城乡的经济结合,不是再回去提倡贸易自由、借贷 自由(当然也不能完全禁止),而只有更积极地将新的一套做 好,同时对当前的青黄不接的困难,加以适当安排,才是解决 问题的基本出路。 目前关系最大的是粮食统购统销,必须努力在一九五四 和一九五五年内做好这项工作,形成一种为农民乐于接受的制 度。为解决当前春夏缺粮季节粮食供应问题,则应一面办好国 家在乡村的计划供应,一面限期组织好国家领导的没有私商参 加的粮食市场。 供销合作、信用合作、造林合作、渔业合作、手工业合作 的发展,均已成为群众日益迫切的要求,必须努力做好。其中 尤以信用合作需要最急,又具备着迅速大量发展的条件,但发 展较差,故须多加一把力,积极而又迅速地加以发展。对乡村 集镇中的私商和私人手工业作坊也应尽可能通过类似国家资本 主义的过渡形式加以利用、限制和改造,以达既利城乡交流而 又减少失业的目的。 六、为加强领导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必须健全农村 党的领导队伍。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整顿和发展农村党的 组织,加强专区和县两级党委对农村战线的统一领导。 新区约有百分之四十到六十的乡村没有党的支部,建议当 地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按中央组织部所提要求制定发展计划,发 展一批党员。为便于下级干部掌握积极而又慎重的建党方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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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议在选择发展对象时,根据阶级成分,过去斗争表现,今天对社 会主义互助合作的态度及其与群众的关系等四个方面的情况加以 挑选,经过训练教育后,自愿接受党员标准八条者,再个别接收 入党。没有支部的乡及党员过少的乡,均应在当前的社会主义改 造运动中积极发展党员,建立支部,第一步发展到每乡十个党员 左右,已满十人者应适当地再加发展,但总数以不超过该乡人口 百分之一为宜。老区农村支部亦应结合互助合作运动进行整顿工 作,并吸收一批新的年青的积极分子入党。 关于专区和县两级党委的领导分工问题,(甲)建议比照省 以上办法实行分口管理制度,以便将各个战线的领导集中于党委 会,保持集体领导制度。(乙)建议中央批准县和专区两级党委 设立生产合作部或农村工作部,作为党委的助手机构,负责农村 战线的日常指导工作。其编制由省委根据各专区各县的不同情况 分别决定,并在本省全部编制名额内调剂解决之。(丙)建议中 央局、省委负责督促检查县委和地委是否认真执行了主席所指示 的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互助合作方面来的指导方针,对尚未转移和 转移不够坚决的,要帮助他们迅速转过来以免贻误时机。 最后,此次会议还讨论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关于改造 落后乡工作的指示、信用合作指示和手工业合作的指示,这些 指示草案随后陆续报中央核批。 会议还讨论了民兵工作的隶属问题,俟与军委人民武装部 商得一致意见后,再报请中央核定。 中央农村工作部 一九五四年五月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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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中共中央批转《第二届全国检察 工作会议决议》及高克林 《关于过去检察工作的 总结和今后检察工作 〔1〕 方针任务的报告》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二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委、地委、县委并中央及军委各 部、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 中央批准《第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决议》及最高人民检 察署副检察长高克林同志《关于过去检察工作的总结和今后检 察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望领导和督促各级人民检察署和其 他有关部门执行。 现在,国家已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宪法即将颁 布,我们必须在国家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时期内,有计划地 有步骤地把各级人民检察署的组织和工作基本上建立和健全起 来。但鉴于检察工作对于我们来说还是比较新的工作,至今我 们还没有摸出一套比较全面的系统的经验,检察制度和组织机 构也还很不健全,因此,最高人民检察署仍需进一步抓紧领导 若干省、市的典型试验,全面地系统地建立和健全检察部门的 各项具体工作;各省也必需有重点地使用现有的干部和加强领 导骨干,抓紧若干县、市的典型试验,争取在较短的期间内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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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得比较全面的系统的经验,以便推广,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级 检察署的工作。其次,由于检察机关和法院、公安机关、人民 监察委员会之间,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在工作上互相配 合、互相制约;各省、市党委和各级政法党组必须在典型试验 时,抓紧领导,统一指挥这些部门,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参 照苏联的经验,研究规定这些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和工作制 度。典型试验工作不但可以使检察干部熟习当前检察工作应该 做什么和怎样做,并且也要使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了 解检察机关是做什么的和怎样利用检察机关。 在宪法颁布后,检察机关将实行垂直领导,但是这里所 说的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都是指国家组织系统中的领导关系 而说的,决不能把这误解为地方党委对本级检察署的工作可以 放弃领导,更不是说,各级检察署的党组和党员,可以不服从 本级党委的领导,或者检察署的党组也将实行垂直领导。相反 的,今后各级党委对本级检察署党组的领导,不但不能削弱, 而且必须加强。检察署的党组和所有党员必须严格服从党委的 领导,检察署党组必须加强和改善向党委的请示报告工作,使 检察工作除了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外,同时又受本级党委的 严密领导和监督。只有这样,各级检察署才有可能做好自己的 工作,完成党和国家所给予的庄严任务。 (此件及附件可登党刊)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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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 《第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决议》及高克林 《关于过去检察工作的总结和今后检察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 241 第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决议 (一九五四年四月十日第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通过) 第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署高克林副 检察长关于过去检察工作的总结和今后检察工作方针任务的报 告,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并作如下决议: (一)四年来,由于中央和毛主席以及各级党政领导机关 的正确领导,各级政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互相配合,全体 检察干部的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以及由于结合中国实 际情况,学习与运用了苏联检察工作的先进经验,人民检察工 作已获得了初步的成就。在机构建设方面,目前已建立各级检 察机构九百三十个,调配干部五千六百六十五人。凡是在人民 检察署已经建立了的地方,一般都从检察工作方面配合了“镇 反”、“三反”、“五反”等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和司法改革运 动,并结合国家在各时期的中心工作检察了不少危害国家和人 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这对保障国家经济建设,保护人民 民主权利,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起了相当的作用。同时也积累了 初步的工作经验,锻炼和提高了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这些成绩为人民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由于我 们过去尚处在建国的初期,有一时期革命军事行动在大陆上尚 未结束,反革命残余势力还很猖狂,广大新解放地区的地主阶 级尚未打倒,这时,只有也必须彻底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依靠 军事镇压和群众的直接革命行动,才能迅速地彻底地消灭三大 敌人残余势力,以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保障我国经济的恢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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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改造工作。在这一历史的阶段中,检察机关的组织和工作还不 可能全面地系统地建立起来。当时采取有重点地有步骤地建立 检察署的组织和工作,创造典型经验,培养通晓检察业务的领 导骨干,准备条件以便在必要和可能时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健全 检察机关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但由于我们的政治思想领导薄 弱,对这一方针认识不够明确,没有能够很好地贯彻执行,没 有有计划有系统地切实抓住重点创造典型经验,培植出一批起 基点作用的地方人民检察署,以系统地积蓄经验,建立成套的 制度,并教育和提高干部,因而直到现在,还缺乏这样一套系 统的切实可行的检察业务制度。这样就不能使人民检察署发挥 它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的应有作用,同时也使今天检察工作 在全国普遍展开遇到了困难。现在,肃清三大敌人残余势力的 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已经基本完成,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 已经开始,而我国第一个宪法又即将颁布,在这样情况下,人 民检察署的组织和工作已有必要和可能有计划地逐步地普遍地 系统地建立和健全起来,这已成为目前进一步健全人民民主的 法制和强化人民国家机器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今后检察工 作的方针任务是:根据需要和可能的原则,在国家第一个五年 建设计划的时期内,有计划地有步骤地把全国各级人民检察署 的组织和工作系统地基本上建立和健全起来;运用人民民主的 法制,从检察工作方面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 对手工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实现,向一切反 革命分子及各种危害经济建设、危害社会主义改造、危害国家 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检察所有国民包括国家工作人 员在内的违法犯罪案件,并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当 前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一般地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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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 《第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决议》及高克林 《关于过去检察工作的总结和今后检察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 243 第一,向破坏国家经济建设的反革命分子进行斗争,向贪 污、盗窃和破坏国家财产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同时检察 其他因消极怠工、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刑事案件, 检察违犯劳动法规侵害工人合法利益的违法行为,以保障各项 经济建设任务首先是国家工业建设任务的胜利完成。 第二,向贪污、盗窃和破坏农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 社、信用合作社和手工业合作社财产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 争,向各种合作社、国营农场工作人员中的营私舞弊行为进行 斗争,向其他一切破坏农业生产、破坏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及手 工业合作社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以保障国家对农业和手 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政策的实现。并把保障国家粮食统购统销政 策的实现以及粮食的储运工作作为今后经常工作的一个方面, 向破坏粮食政策的投机奸商及其他勾结奸商营私舞弊,盗窃公 粮,破坏国家粮食政策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 第三,向不法资本家的“五毒”罪行以及侵害工人阶级合 法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以保障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 业社会主义改造政策的顺利进行。 第四,向盗窃国家机密危害社会安宁的反革命分子、盗匪 及其他犯罪分子进行斗争,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第五,监督政府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严守国家的法 律,按照国家法律办事,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从检察 制度方面防止和克服错捕、错押、错判现象及某些国家工作人 员的违法行为,以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 各级人民检察署在执行上述任务中,应根据各地的具体 情况和主观力量并结合当地中心工作,有计划地、有分别地确 定检察工作的重点和进行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的检察工作,应 根据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从打击人民公敌,巩固民族团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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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发,采取慎重稳进的工作方针。 (三)积极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各项检察业务制度, 是当前检察工作的一项迫切的重要的任务,是从检察工作方面 强化人民民主法制工作的一个必要措施。为了从检察制度方面 保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并通过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法院 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更加完善的侦讯、审判工作制度,准确 有效地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必须逐步建立下述各 项检察业务制度:第一,首先建立重要刑事案件的侦讯及侦讯 监督制度。根据当前检察工作的方针任务和主观力量确定检察 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的侦讯范围,并建立切合实际的简易可行的 侦讯程序和侦讯监督程序,使之逐步系统化、正规化。在有条 件的地区,重点试行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讯工作的监督,首 先是重点监督捕押人犯之是否合法,以便吸取经验,逐步推 广。第二,建立审判监督制度,逐步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第五章的规定,即对于由人民检察署向人民 法院或人民法庭提起公诉和参与的案件,由检察人员以国家公 诉人的资格出席法庭的审判,支持公诉,监督审判活动的是否 合法,对违法判决提起抗诉,以及对于确定的判决发现有新事 实、新证据者提请再审。第三,建立监所监督制度,通过定期 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法,检察监所及犯人劳动改造机关之违法 措施及从中发现错押、错放现象。第四,逐步建立一般监督制 度,监督政府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法律制度,贯 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五,通过上述各项检察制度的建立,逐 步建立和改进各级人民检察署的内部分工和工作制度。 建立检察业务制度必须采取从实际出发,稳步前进的方 针。要防止和克服可能发生的只习惯于搞运动的简单方式,而 对于建立正规的革命法制认识不足的思想,同时也要防止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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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 《第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决议》及高克林 《关于过去检察工作的总结和今后检察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 245 具体条件急于追求完备的法制形式的急躁情绪。应该认真总结 过去检察工作的经验,并在今后工作中研究违法犯罪案件的规 律,不断地创造和总结新的经验,有目的有计划地按照检察业 务总结案例;必须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学习和运用苏联检察工 作的先进经验;特别是要认真大力进行检察工作的重点试验, 切实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基点示范作用的地方人民检察署,省 (市)以上人民检察署均应在一九五四年内,做好一个城市或 一个工矿区或一个县检察工作的重点试验,取得系统经验,推 动全面。在目前应着重摸索和创造如何运用各项检察业务制度 以保障工矿生产、交通运输和基本建设顺利进行的经验,以及 保障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的经验。 鉴于目前全国还有过半数的检察机构没有建立,已建立的 机构也多不健全,因此各级人民检察署应采取巡回检察的工作 方法,有重点地到各地巡回检察,查处重大案件,并推动当地 检察工作的开展。在各项中心工作中亦可根据情况采取巡回检 察的方法,配合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及时惩治各种危害中心 工作的违法犯罪分子。各级人民检察署对巡回检察的工作经验 应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 (四)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建立和健全各级人民检察署的组 织机构,补充、培养和训练检察干部,同样是当前检察工作建 设中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加强检察工作的重要环节。在目前应 首先充实与健全省(市)以上的检察机构,并加强城市、工矿 区人民检察署和有重点地建立铁路、水运沿线的专门人民检察 署;同时在工作基础和干部条件较好的省,应尽可能有步骤地 普遍建立县的检察机构,在工作基础和干部条件较弱的省,应 重点建立若干县人民检察署作为开展农村检察工作的基点。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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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此应在保持目前各级人民检察署已有人员的基础上,适当地增 加和调整必要数量的领导干部,并应根据“宁肯少些,但要好 些”的原则选择一批政治上可靠、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文化水平 的干部,加以短期训练充任检察干部。必须加强干部的教育训 练工作,有计划地在各地政法干部学校和司法干部训练班中培 养和轮训检察干部,建立在职干部的业务学习制度,不断地提高 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一批通晓检察业务的领导 骨干。在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干部的了解、 培养工作。在少数民族地区应积极培养少数民族检察干部。 在加强各级人民检察署的组织建设中,对于人民检察署的 内部组织分工,也应根据业务的发展和实际情况,使之逐步健 全。对于人民检察通讯员的工作,应进行整顿和巩固,并进行 典型的调查研究工作,从检察通讯员在各种工作中所发挥的实 际作用及其领导、使用等方面,总结经验,研究今后检察通讯 员的发展方向,应防止盲目发展。 (五)加强人民检察工作的思想领导和树立正确工作作 风:第一,必须从思想上清醒地明确地认识在宪法颁布后的新 情况下,检察工作的任务是繁重的,责任是重大的,要兢兢业 业,戒骄戒躁,积极钻研业务;在目前特别要抓紧重点试验, 争取在较短时期内,取得一套系统的经验,建立一支在政治上 业务上坚强的检察工作的骨干队伍,以适应今后检察工作发展 的需要。第二,必须认识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协同和配合 有关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有效地镇压反动分子和惩治犯罪分子。 因之检察机关在进行任何工作和处理任何案件中,均必须分清 敌我界限和是非轻重的界限,分清应该打击的一面和应该保护 的一面。第三,加强检察工作中工人阶级思想的领导,肃清资 产阶级思想的影响。要有坚定的原则性,严肃地铁面无私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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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 《第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决议》及高克林 《关于过去检察工作的总结和今后检察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 247 一切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又必须严格防止和纠正任何特权思 想,树立与有关部门团结合作的集体主义的工作态度。第四, 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检察工作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思想。检察工 作为中心工作服务就是通过检察职能的行使向各种危害中心工 作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保证中心任务的顺利完成。第 五,必须肯定认识几年来检察机关根据一九五一年九月四日中 央人民政府公布的《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的规定所 实行的双重领导原则,是适合当时我国实际情况的,是正确 的。正是由于及时地正确地确定和执行了这一原则,各级人民 检察署的工作才获得上述成绩。今后随着国家整个情况和任务 的改变,随着人民民主法制的进一步健全和检察工作的开展, 人民检察署已有可能同时也必须逐步实行垂直领导原则。但在 检察机关组织和工作建立的过程中,仍须实行一个时期的双重 领导,只有这样才能以较快的速度把全国检察工作建立和健全 起来。第六,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依靠群众,调查研究是 检察工作人员的基本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检察工作如果违背 了这一点,就必然发生错误。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密 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并接受群众的 批评和监督,防止和克服一切好高骛远,脱离群众,脱离实际 的主观主义思想和工作作风。 (六)加强人民检察工作的宣传工作,教育干部和群众遵 守国家的法律。应着重宣传从检察工作方面运用人民民主法制 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保障总路线总任务实现的重要性,宣传 检察工作如何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服 务,宣传检察工作保护群众生产和人民民主权利的积极作用。 应该着重宣传检察机关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的作用和经 验,通过典型案件的处理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系统地揭露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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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革命分子和其他严重破坏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犯罪分子的罪行, 提高群众的政治警惕性和向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表 扬群众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的模范事迹,使群众学会运用检 察工作的武器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七)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学习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 路线总任务,学习苏联检察工作先进经验,以提高干部的政治 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划清工人阶级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的界 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纠正缺点与错误。切实发扬集 体领导精神,发扬民主作风,加强团结,改进工作。加强全体 检察工作人员的组织性与纪律性,认真执行对各级党政领导机 关的请示报告制度,并请各级党政领导机关今后加强对检察工 作的领导。 (八)本决议提请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后执行。省 (市)以上人民检察署应于报请本级党政领导机关批准后,在 今年六月前,召开各地检察工作会议,传达本届会议精神,依 据当地具体情况,布置检察工作,并应派出检查组检查本决议 的执行情况,将检查结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署。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高克林《关于过去检察工作的总结和今后检察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本 书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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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四日) 毛 泽 东 这个宪法草案,看样子是得人心的。宪法草案的初稿,在 北京五百多人的讨论中,在各省市各方面积极分子的讨论中, 也就是在全国有代表性的八千多人的广泛讨论中,可以看出是 比较好的,是得到大家同意和拥护的。今天很多人讲了话,也 都是这样讲的。 为什么要组织这样广泛的讨论呢?有几个好处。首先, 少数人议出来的东西是不是为广大人们所赞成呢?经过讨论, 证实了宪法草案初稿的基本条文、基本原则,是大家赞成的。 草案初稿中一切正确的东西,都保留下来了。少数领导人的意 见,得到几千人的赞成,可见是有道理的,是合用的,是可 以实行的。这样,我们就有信心了。其次,在讨论中搜集了 五千九百多条意见(不包括疑问)。这些意见,可以分作三部 分。其中有一部分是不正确的。还有一部分虽然不见得很不正 确,但是不适当,以不采用为好。既然不采用为什么又搜集 呢?搜集这些意见有什么好处呢?有好处,可以了解在这八千 多人的思想中对宪法有这样一些看法,可以有个比较。第三部 分就是采用的。这当然是很好的,很需要的。如果没有这些意 这是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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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见,宪法草案初稿虽然基本上正确,但还是不完全的,有缺点 的,不周密的。现在的草案也许还有缺点,还不完全,这要征 求全国人民的意见了。但是在今天看来,这个草案是比较完全 的,这是采纳了合理的意见的结果。 这个宪法草案所以得人心,是什么理由呢?我看理由之 一,就是起草宪法采取了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 结合的方法。这个宪法草案,结合了少数领导者的意见和八千 多人的意见,公布以后,还要由全国人民讨论,使中央的意见 和全国人民的意见相结合。这就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领导和 广大积极分子相结合的方法。过去我们采用了这个方法,今后 也要如此。一切重要的立法都要采用这个方法。这次我们采用 了这个方法,就得到了比较好的、比较完全的宪法草案。 在座的各位和广大积极分子为什么拥护这个宪法草案呢? 为什么觉得它是好的呢?主要有两条:一条是总结了经验,一 条是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 第一,这个宪法草案,总结了历史经验,特别是最近五 年的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它总结了无产阶级领导的反对帝国主 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经验,总 结了最近几年来社会改革、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政府工作的 经验。这个宪法草案也总结了从清朝末年以来关于宪法问题的 经验,从清末的“十九信条”起,到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 时约法》,到北洋军阀政府的几个宪法和宪法草案,到蒋介石 反动政府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一直到蒋介石的伪宪 法。这里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比如民国元年的《中华民 国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当然,是不 完全的,有缺点的,是资产阶级性的,但它带有革命性、民主 性。这个约法很简单,据说起草时也很仓卒,从起草到通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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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251 有一个月。其余的几个宪法和宪法草案,整个说来都是反动 的。我们这个宪法草案,主要是总结了我国的革命经验和建设 经验,同时它也是本国经验和国际经验的结合。我们的宪法是 属于社会主义宪法类型的。我们是以自己的经验为主,也参考 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中好的东西。讲到宪法,资产阶 级是先行的。英国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 过革命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开始搞起的。我们对资 产阶级民主不能一笔抹杀,说他们的宪法在历史上没有地位。 但是,现在资产阶级的宪法完全是不好的,是坏的,帝国主义 国家的宪法尤其是欺骗和压迫多数人的。我们的宪法是新的社 会主义类型,不同于资产阶级类型。我们的宪法,就是比他们 革命时期的宪法也进步得多。我们优越于他们。 第二,我们的宪法草案,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原则基 本上是两个: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我们的民主不是资产 阶级的民主,而是人民民主,这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 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的原则贯串在我们整个 宪法中。另一个是社会主义原则。我国现在就有社会主义。宪 法中规定,一定要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 业化。这是原则性。要实行社会主义原则,是不是在全国范围 内一天早晨一切都实行社会主义呢?这样形式上很革命,但是 缺乏灵活性,就行不通,就会遭到反对,就会失败。因此,一 时办不到的事,必须允许逐步去办。比如国家资本主义,是讲 逐步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不是只有公私合营一种形式,而是有 各种形式。一个是“逐步”,一个是“各种”。这就是逐步实 行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以达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社 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原则,要达到这个原则就要结合灵活性。 灵活性是国家资本主义,并且形式不是一种,而是“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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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实现不是一天,而是“逐步”。这就灵活了。现在能实行的我 们就写,不能实行的就不写。比如公民权利的物质保证,将来 生产发展了,比现在一定扩大,但我们现在写的还是“逐步扩 大”。这也是灵活性。又如统一战线,共同纲领中写了,现在 宪法草案的序言中也写了。要有这么一个“各民主阶级、各民 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可以安定 各阶层,安定民族资产阶级和各民主党派,安定农民和城市小 资产阶级。还有少数民族问题,它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共 同的就适用共同的条文,特殊的就适用特殊的条文。少数民族 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自己的特点。少数民族经济特点是 什么?比如第五条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有 四种,实际上我们少数民族地区现在还有别种的所有制。现在 是不是还有原始公社所有制呢?在有些少数民族中恐怕是有 的。我国也还有奴隶主所有制,也还有封建主所有制。现在看 来,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都不好,其实它们在 历史上都曾经比原始公社制度要进步。这些制度开始时是进步 的,但到后来就不行了,所以就有别的制度来代替了。宪法草 案第七十条规定,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按照当地民族的政 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所有这 些,都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 这个宪法草案所以得到大家拥护,大家所以说它好,就是 因为有这两条:一条是正确地恰当地总结了经验,一条是正确 地恰当地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如果不是这样,我看大家就 不会赞成,不会说它好。 这个宪法草案是完全可以实行的,是必须实行的。当然, 今天它还只是草案,过几个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就 是正式的宪法了。今天我们就要准备实行。通过以后,全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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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253 民每一个人都要实行,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实行, 首先在座的各位要实行。不实行就是违反宪法。 我们的宪法草案公布以后,将会得到全国人民的一致拥护, 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 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 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 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 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 这个宪法草案公布以后,在国际上会不会发生影响?在 民主阵营中,在资本主义国家中,都会发生影响。在民主阵营 中,看到我们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他们会高兴 的。中国人高兴,他们也高兴。资本主义国家中被压迫被剥削 的人民如果看到了,他们也会高兴的。当然也有人不高兴,帝 国主义、蒋介石都不会高兴的。你说蒋介石会不会高兴?我看 不需要征求他的意见就知道他是不高兴的。我们对蒋介石很熟 悉,他决不会赞成的。艾森豪威尔总统也不高兴,也要说它不 好。他们会说我们这个宪法是一条清楚的明确的但是很坏的道 路,是一条错路,什么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是犯了错误。他 们也不赞成灵活性。他们最喜欢我们在一天早晨搞出个社会主 义,搞得天下大乱,他们就高兴了。中国搞统一战线,他们也 不赞成,他们希望我们搞“清一色”。我们的宪法有我们的民 族特色,但也带有国际性,是民族现象,也是国际现象的一 种。跟我们同样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压迫的国家很多,人口 在世界上占多数,我们有了一个革命的宪法,人民民主的宪 法,有了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对这些国家的人民 会有帮助的。 我们的总目标,是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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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斗。我们是一个六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要 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化、机械化,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 国家,究竟需要多少时间?现在不讲死,大概是三个五年计 划,即十五年左右,可以打下一个基础。到那时,是不是就很 伟大了呢?不一定。我看,我们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 家,大概经过五十年即十个五年计划,就差不多了,就像个样 子了,就同现在大不一样了。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 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 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 牛皮不要吹得太大,尾巴不要翘起来。当然,我不是讲,能造 一辆,尾巴就可以翘一点,能造十辆,尾巴就可以翘得高一 点,随着辆数的增加,尾巴就翘得更高一些。那是不行的。就 是到五十年后像个样子了,也要和现在一样谦虚。如果到那时 候骄傲了,看人家不起了,那就不好。一百年也不要骄傲。永 远也不要翘尾巴。 我们的这个宪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但还不是完 全社会主义的宪法,它是一个过渡时期的宪法。我们现在要 团结全国人民,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和应当团结的力量,为 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这个宪法就是为这个目 的而写的。 最后,解释一个问题。有人说,宪法草案中删掉个别条 文是由于有些人特别谦虚。不能这样解释。这不是谦虚,而是 因为那样写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在我们这样的人民民主 国家里,不应当写那样不适当的条文。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 谦虚才不写。科学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问题。搞宪法是搞科 学。我们除了科学以外,什么都不要相信,就是说,不要迷 信。中国人也好,外国人也好,死人也好,活人也好,对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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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255 是对的,不对的就是不对的,不然就叫做迷信。要破除迷信。 不论古代的也好,现代的也好,正确的就信,不正确的就不 信,不仅不信而且还要批评。这才是科学的态度。 根据《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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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 草案的报告 *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六日) 邓 小 平 主席、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今天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预 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查和批准。 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草案是依照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 务,在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第一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胜利完成 的基础上编制的。这个预算草案是与一九五四年国民经济发 展的要求相适应的。现将一九五三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五四 年预算草案分别说明如下: 一、一九五三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 一九五三年国民经济建设已取得巨大的成就,胜利地完 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计划。全国工农业总产值(以 下皆为预计完成数)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十一点四(按 一九五二年不变价格计算)。工农业总产值中,现代工业占百 分之三十一点六(一九五二年为百分之二十八),工场手工业 这是邓小平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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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257 占百分之七点八,个体手工业占百分之六点三,农副业占百分 之五十四点四。现代工业的比重,显然是增加了。 一九五三年工业总产值,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 二十八。其中国营工业产值增长百分之三十三点七,合作社营 增长百分之四十六点五,公私合营增长百分之三十九,私营增 长百分之十八点五。国营工业中三十四种主要产品,除麻袋、 盐、面粉、糖四种因气候、原料等原因没有完成计划外,其他 均超额完成。其中煤完成百分之一百一十一点六,发电量完成 百分之一百零三点一,原油完成百分之一百零九点七,生铁完 成百分之一百零二点四,钢完成百分之一百零七点四,棉纱完 成百分之一百零二点六,纸完成百分之一百零二点九,卷烟完 成百分之一百一十九。 一九五三年中央财经各部的基本建设投资,比一九五二 年增加了百分之一百一十六点六,其中国营工业建设的投资 增长了百分之一百四十五点九。一九五三年经济建设的重大 项目共一百七十三项,工业建设限额以上的项目共一百零七 项,一九五三年建设完成开始投入生产的重大项目计有:鞍钢 的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第七、第八号高炉,西安电站, 郑州电站,丰满电站的第七、第八发电机,阜新海州露天矿 (部分投入生产)及西北第二纺织厂等。基本建设完成投资额 的百分之九十一点二,中央十四个部及地方国营工业的基本建 设比一九五二年增长了百分之七十一点二。 农业方面,一九五三年自然灾害是全国解放以来比较严重的 一年,因此农业没有达到原定的计划,但总产值仍比一九五二年 增长百分之一点五。主要产品除棉花、花生稍有下降外,粮食的 总产量仍略高于一九五二年的水平。组织在农业生产互助组和合 作社中的农户,截至一九五三年十月的统计,已达全国农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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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的百分之四十三,农业生产合作社达到一万四千一百九十二个。 交通运输方面,铁道新线铺轨五百八十九公里,铁道货运总 量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十九点九;客运总量,比一九五二年 增长百分之三十六点八。交通、邮电均超额完成了计划。 国内贸易方面,商品零售额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二十 左右,其中国营商业增长百分之五十六点六。为了保证人民 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粮食供应的需要,一九五三年冬季开始由 国家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工作,已收到显著的成 效。这在国家的粮食战线上,尤其在推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 前进上,是一个重大的胜利。 由于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一九五三年 国营经济各部门职工全年平均实际工资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 之五以上。由于职工工资、农民收入与工商业者的利润均有增 加,就业人数扩大,以及国家经济建设投资大量增长等因素, 社会购买力比一九五二年约提高百分之二十左右。 一九五三年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亦有很大的发展。教 育方面,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完成百分之一百零九点三,高级 中学招生计划完成百分之一百一十三点六,中等师范学校招 生计划完成百分之一百零四,初级中学招生计划完成百分之 一百二十八。卫生方面,卫生部所属全国医院病床比一九五二 年增加二万五千张。其他文化科学方面亦均有相应的发展。 上述数字表明,我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第一年度的国民 经济计划所规定的各项任务,除农业因有灾害和工业的个别项 目外,均已超额完成;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经济的比重,有 相当大的增加;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 改造,都在不同程度上前进了一步;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 也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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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259 在上述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一九五三年国家预算的 执行情况是良好的。根据已收到的决算和预计数字来看,预算 收入方面,不算一九五二年结余,一九五三年本年收入共完成 二百一十五万四千七百七十四亿元 〔1〕 ,完成原预算的百分之 一百零五点九二,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二十二点四五。各项 税收完成一百一十九万四千三百九十一亿元,为总收入的百分之 五十五点四三,其中工商各税完成九十二万五千二百五十九亿 元;农业税完成二十六万九千一百三十二亿元。国营企业收入完 成七十五万四千四百八十五亿元,为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五点零 二。信贷保险和其他收入完成二十万五千八百九十八亿元,为总 收入的百分之九点五五。 支出方面,总支出共计二百一十三万八千八百二十六 亿元,为原预算的百分之九十一点六,比一九五二年增 长 百 分 之 二 十 七 点 四 一 。 经 济 建 设 费 支 出 八 十 六 万 零 一百七十九亿元,为总支出的百分之四十点二二,其中主要 项目为工业投资四十二万八千六百三十四亿元;农、林、 水利等投资十一万三千一百六十九亿元;铁道、交通、邮 电等投资十二万四千二百一十四亿元。社会文教费支出 三十一万八千五百一十五亿元,为总支出的百分之十四点 八九。国防费支出六十九万一千八百七十八亿元,为总 支出的百分之三十二点三五。行政管理费支出二十一万 零六十九亿元,为总支出的百分之九点八二。其他支出 五万八千一百八十五亿元,为总支出的百分之二点七二。 一九五三年预算执行的结果,经济建设费、社会文教费和 行政管理费的支出,比原预算为少。这是因为这些项目中,某 些数字原来编列过大;而更重要的是,我们在充分保证一切必 需费用的同时,注意了节省一切可以节省的开支。一九五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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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的国防开支项目,比原预算增加了十六万九千三百四十一亿元, 这主要是因为一九五三年上半年美国图谋积极扩大朝鲜战争, 为了应付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我们必须在国防上采取一些有 效的措施,所以国防费有了较大的增加。 上述收支数字表明,一九五三年国家预算的执行是有成 绩的。预算执行的结果,由于收入超过,支出节减,不仅原 预计要使用的一九五二年结余三十万零五百九十五亿元(最 后决算数实际达到四十一万二千三百二十二余亿元)没有动 用,而且本年收支相抵尚结余一万五千九百四十八亿元。加上 一九五二年最后决算结余数字,则一九五三年年终结余共为 四十二万八千二百七十亿元。这就给国家充实了信贷资金,巩 固了货币信用,增加了财政的周转资金。我们在预算执行中,既 保证了国家在经济、文化教育和国防建设各方面所必需的资金, 又给国家节减了许多应该减少的支出,增强了财政后备力量。 一九五三年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所以获得上述 的成绩,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由于各 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所组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的努力,由于各级政府、经济机关、财政机关、职工会对于经济 和财政工作的努力,由于全国劳动人民高涨的劳动积极性、创造性 和伟大友邦苏联在技术、经验等各方面对我们巨大援助的结果。 但是,必须指出,一九五三年的财政工作是有不少错误和缺 点的。我们在一九五三年年初对于若干税收制度的改变,是有利 于资本主义经济和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是犯了带原则性的错 误的。我们对于地方财政,也有违背因地制宜的做法,而致妨碍 地方积极性的毛病。我们在编制预算时,由于经验不足和对苏联 的经验研究体会不够,没有结合国家信贷计划,没有考虑到财政 方面的季度差额周转资金,而把上年结余,全部列入预算,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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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261 作了当年的投资,这样编制预算的结果,不但使我们经常处于信 贷资金不足和财政后备力量缺乏的状态,而且在某些方面的投资 上,助长了脱离实际的盲目冒进倾向。有些经过了二三次削减, 才接近了实际。此外,在收入方面,对于工商税收和某些企业收 入的计划,订得过于保守,而致执行结果超过不少,这个重大的 缺点,也不能不影响到国家预算的准确性。正是由于有了上述这 些主要的错误和缺点,使我们在一九五三年国家预算的执行过程 中,在现金调度和预算平衡上,曾经一度出现了不利的情况。这 种情况,由于中共中央发出了重要的指示和在工作中采取了一系 列的有效措施而迅速地获得了改变,预算执行的结果是良好的, 其经验教训则是值得我们深刻记取的。 二、一九五四年的国家预算 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的任务,就是要从增加生产、扩大 物资交流、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厉行节约和正确地执 行税收计划和税收政策等一系列的措施中,增加收入,积累资 金,以保证我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第二个年度的国家需要, 首先是工业建设的需要,同时加强国防力量,并在发展生产的 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劳动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为了实现这一 任务,就必须将国家预算建立在可靠的、稳妥的基础上,就必 须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并且力求在执行结果上,达到收多于 支和有相当的后备力量。 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草案规定总计收入为二百七十四万七千 零八十六亿元,其中本年实际收入二百三十一万八千八百一十六 亿元,结转上年结余四十二万八千二百七十亿元。总支出为 二百四十九万四千五百七十八亿元,本年支出中,使用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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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结余十七万五千七百六十二亿元。本年总计收入中所多余的 二十五万二千五百零八亿元,作为本年结余,全部充作国家信贷 资金和财政的季度差额周转资金。这样,用作本年的收入数实为 二百四十九万四千五百七十八亿元。现就收支组成内容,分述如下: 预算收入的来源 一 九 五 四 年 国 家 预 算 的 总 收 入 , 除 结 转 上 年 结 余 十七万五千七百六十二亿元外,本年收入为二百三十一万 八千八百一十六亿元,计: 各项税收共列一百三十二万五千三百一十三亿元,占总 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七点一五,比一九五三年预计执行数增长百 分之十点九六。其中工商各税为一百零四万四千五百五十一亿 元,占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五点零五,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十二 点九;农业税征收量仍维持一九五二年的水平。 国营企业收入共列八十三万三千四百一十八亿元,占总 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五点九四,比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之十点 四六,若除去不可比的因素,则增长百分之十六点五八。 信贷保险和其他收入共列十六万零八十五亿元,占总收入 的百分之六点九一,比一九五三年减少百分之二十二点二五。 这里值得提出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发行的一九五四 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到四月底止,已认购八万一千六百亿元, 超过预计百分之三十六。其中职工(包括部队和机关干部)认购 的数字已超过一点五倍以上,私营工商业者和城市居民已超过百 分之三十七。农民认购尚未完结。这表明了我国人民对于国家经 济建设的积极支持和对于人民政府的充分信任。 一九五四年的国家预算收入,从其来源分析,国营经济缴 纳所占的比重,已由一九五三年的百分之六十二点六零,增长 到百分之六十三点五八;合作社经济已由百分之二点四八,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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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263 长到百分之二点五六;公私合营经济已由百分之一点二三,增 长到百分之二点九三;农民由于人民政府采取了在三年内稳定 负担的措施,虽然本年认购了一定数量的公债,其比重仍由百 分之十三点四八,降到百分之十三点四三;私营工商业则由百分 之十七点零二,降到百分之十五点四零。一九五四年国家财政收 入来源的分配,是与我国国民经济进一步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成分的增长和公私经济比重的变化的实际情况相符合的。 预算支出的分配 我们的国家预算是建设性的和平发展经济的预算,预算资 金的绝大部分,用于发展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公 私合营企业和社会、文化教育事业方面。其分配情况是: 用于经济建设的拨款为一百一十三万二千二百七十亿元,占 国家预算总支出的百分之四十五点三九,比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 之三十一点六三。其中基本建设拨款为七十五万一千一百一十六 亿元,占经济建设费的百分之六十六点三四;流动资金十六万亿 元,占经济建设费的百分之十四点一三;事业费及其他支出拨款 为二十二万一千一百五十四亿元,占经济建设费的百分之十九点 五三。这种对于经济建设的巨大的投资,将使我国一九五四年的 工农业总产值,比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之十二点六。 一九五四年国民经济建设的重点是发展工业,特别 是发展重工业。因而国家预算拨给工业部门的资金即有 五十四万一千二百一十八亿元,占经济建设费的百分之四十七 点八,比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之二十六点二七。其中重工业, 即煤炭、电力、石油、钢铁、化学、机械制造等的拨款为 四十二万三千五百九十三亿元,占工业拨款的百分之七十八 点三;轻工业,即棉纱、麻袋、糖、纸张、卷烟等的拨款为 十一万七千六百二十五亿元,占工业拨款的百之分二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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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七。这样,不但保证了以一百四十一项为中心的经济建设本年 度投资的需要,而且保证了本年度的生产的发展。一九五四年 的现代工业产值将比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之十八点三。中央各工 业部几种主要产品的产量,煤将比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之十二点 八,发电量增长百分之十四点九,生铁增长百分之三十一点一, 钢增长百分之十八点八,棉纱增长百分之六点二,纸增长百分之 十四,糖增长百分之二十三点二,卷烟增长百分之十六点六。 农、林、水利等拨款共为十一万九千四百二十九亿元,占 经济建设费的百分之十点五五,比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之五点 五三。一九五四年要求:粮食产量达到三千六百亿斤,棉花达 到二千七百四十九万担,国营机械化农场增加五十四个,组织 起来参加互助合作的农户将达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九左 右,农业生产合作社增加八万余个。 铁道、交通、邮电等拨款为十七万六千四百九十三亿元, 占经济建设费的百分之十五点五九,比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 之四十二点零九。一九五四年铁道完成铺轨六百零三公里,铁 道货运总量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十五点五,旅客周转量增长百分 之十四。在交通方面,内河货运量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二十六点 六,其中国营增长百分之三十二点六;海上货运量比上年增长 百分之四十四,其中国营增长百分之三十一点七。 商业、对外贸易、粮食等拨款十二万七千九百零七亿 元,占经济建设费的百分之十一点二九,比一九五三年增长 百分之二十八点零五。一九五四年全国商品零售总额计划为 三百七十万八千亿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十三点八,其中国营 商业增长百分之八点二,合作社商业增长百分之三十五。全国 私营商业的零售总额也将有所增加。 储备物资、城市建设等拨款十五万七千七百三十六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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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265 占经济建设费的百分之十三点九三。 为了逐步实行对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稳步地扩 大公私合营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一九五四年国家用于公私合 营企业的拨款为九千四百八十七亿元,占经济建设费的百分之 零点八四,如果加上其他方面的投资,则用于公私合营企业的 投资为二万五千亿元。 一九五四年劳动生产率将有进一步提高,规定国营工业提 高百分之十三点二。在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 一九五四年全国国营企业职工、文化教育部门和国家机关人员的 平均工资,将提高百分之五点二。人民购买力将比一九五三年提 高百分之十三点八,劳动人民的生活将获得进一步的改善。 国家预算不仅反映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经济 因素的加强,而且反映了国家对于文化、教育、科学、卫生 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关心。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对社会、文 化、教育、科学、卫生的拨款为三十六万六千九百二十亿元 (社会劳动保险费尚未计算在内),占国家预算总支出的百 分之十四点七一,比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之十五点二。其 中用于文化、教育、卫生支出为二十七万九千零四十八亿 元;用于社会救济和优抚支出四万六千五百七十八亿元。 一九五四年高等学校计划招生九万零五百零五人,比上年增加 一万三千九百八十八人。中等技术学校和工农速成中学招生 十二万七千一百三十人,比上年增加二万四千五百三十五人。 普通中学高中、初中共招生一百三十四万九千六百五十人,比 上年增加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七十六人。一九五四年卫生部所 属全国医院病床达到二十万七千五百三十三张,比上年增加 一万六千四百六十八张。 国家行政费一九五四年分配二十三万八千七百三十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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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虽然数字比一九五三年略有增加,但在国家预算总支出中所占的 比重已由一九五三年的百分之九点八二降到百分之九点五七。 在进行国民经济建设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继续加强我国国防 力量。我国从建国的那一天起,就一贯奉行着和平建设的政策, 但对于美帝国主义好战分子的战争政策和敌视我国的行动,必 须随时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中所规定的国防 费,虽比一九五三年减少,但仍列了五十二万六千七百亿元,为 总支出的百分之二十一点一一,这是完全必要的。 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支出的百分之 六十点一是用于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建设特别是用于工业以及重 工业的建设,只有百分之三十三点七四用于国家行政、国防和 其他方面。而预算中的百分之六点一六则作为总预备费。可见 预算的重点是很明显的,它充分地体现了国家在过渡时期总路 线和总任务的精神,充分地反映了我国人民进一步发展国民经 济和改善物质文化生活的要求。 对地方预算的安排 为了相应地发展地方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国家第一个五年 经济建设计划的圆满实现,发挥地方政府对发掘财政资源监督收 支的积极性,在财政管理上,必须给予地方以适当的权限,以适 应各地区不同的经济情况。因之,在一九五四年认真贯彻在中央 统一领导和计划下的分级管理方针,是完全必要的。 一九五四年各省(市)地方预算支出总额为五十九万六千 四百六十二亿元,占国家预算的百分之二十三点九一,比 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之十四点九,其中地方经济建设费占百 分之二十三点八六,一九五四年地方国营工业生产总值将比 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之三十一点三;社会文教费占百分之 四十点六四;行政管理费占百分之二十九点一六。在预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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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267 还列有预备费三万六千一百八十五亿元,并在预算之外列有 一万七千五百五十三亿元的周转金。这样就可以保证地方预算 的稳固和季度的现金调度。 地方经济建设的发展,是整个国家经济发展不可分割的部 分,一九五四年地方经济建设的拨款数字和增长比例是可以满 足需要的,各级地方政府应在国家统一计划和配合重点建设的 范围内,切实地根据人民群众的需要,作更好的安排。一方面 要使国家资金能够有效地用于生产事业,一方面要严格削减一 切非生产性的开支,认真遵守节约的原则。 文化教育事业,直接关系到人民对文化福利事业日益增长 的要求。一九五四年分配到地方的文化教育事业费,与地方提 出的要求,虽还有若干的距离,但就国家支出的整个分配情况 来看,数字已不算小,只要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事业部门,注 意控制事业人员编制,详细核定开支标准,减少一切不必要的 开支,同时在小学教育方面,提倡民办和适当地发展民办公助 的形式,是能够解决问题的。 地方行政支出所占的比例,显然是不小的。为保证国家资 金用于建设事业,就要继续坚决地精简行政和事业机关的人员 编制,严格控制机关房屋的修建。 地方预算执行的稳妥与否,是关系国家预算收支平衡的重 要因素之一,各级地方政府对于预算的执行,应进行严格的控 制。总预备费和跨年度费用,要规定动用办法,严加审核。上 年结余应尽可能地用于增加周转金或补足地方国营企业的流动 资金,以加强地方预算的后备力量。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的编制,比 一九五三年的国家预算有了显著的进步。预算的各类收入中, 国家税收和国营企业收入两项即占总收入的百之分九十三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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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右,其他收入不过百分之七左右,这些收入都是可靠的。在 支出方面,一切必要的开支都得到了完全的保证,其数字的 确定,都是根据一九五三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五四年国民 经济发展的要求加以审查过的,所以说是比较接近实际的。 一九五四年预算的重大进步,是在编制预算中注意了国家信贷 计划,上年结余四十二万八千二百七十亿元,除结转本年使用 的十七万五千七百六十二亿元外,所余二十五万二千五百零八 亿元,全数充实了国家信贷资金和财政季度差额的周转资金。 另外,在预算中还增拨了企业部门的流动资金(其中拨给商业 部的即有八万亿元)。这些不但是为国营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扩 大物资交流所必需,而且是为巩固国家预算所必须采取的重要 措施。此外,我们在地方预算方面,也作了比较恰当的规定。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九五四年的国家预算,在执行中是 可以比一九五三年得到更为良好的结果的。 三、为增加生产,厉行节约,胜利 完成一九五四年预算而奋斗 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收入的来源与支出的分配比例,充分 说明了我们人民民主国家制度的优越性。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 的编制,比一九五三年有了不少的进步,所列收支都比较合乎 实际,而且注意结合了国家的信贷计划,这就使国家预算具有 了更为确实可靠的基础。但这不是说,一九五四年的预算是没 有缺点的。由于必须确实保证一九五四年的一切必要的开支, 我们在一九五四年预算中,仍然动用了上年结余一百七十五点 七六二亿元,这样就使我们在信贷计划和现金周转方面,还可 能遇到困难。而尤其要注意的,是在我们大规模的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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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269 中,常常不可避免地要增加新的建设项目和新的投资;我们必 须对于美帝国主义的战争政策,随时具有高度的警惕,我们还 必须警戒着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的袭击。因此我们决不能对于 一九五四年的预算抱着万事大吉的态度,而必须在全年执行预 算的过程中在增加收入和节约支出上面,进行不懈的努力和采 取有效的措施。毛主席指示我们:“增产、节约、多留后备力 量,是巩固国家预算的可靠的三道防线”,这就是我们在财政 工作上必须认真贯彻的方针。我们要争取一九五四年预算执行 的结果,不但不至于动用十七万余亿元的上年结余,而且要求 获得更多的结余,以期更进一步地增强国家财政的后备力量。 为了实现这个任务,就必须增加收入,节约支出。因此在执行 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中,必须进行如下的努力: 第一,完成国民经济计划。全面地完成与超额完成上述 一九五四年国民经济计划指标,是各个经济部门按比例增长 和圆满地实现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的基础。为此,各级政府、 各企业单位,必须充分动员广大职工及人民,继续贯彻增产节 约运动,努力完成国家规定的计划指标;必须努力增加产量、 提高质量,并在增加产量和提高质量的条件下力求降低成本。 各部门降低成本的指标是:国营及地方国营工业降低百分之五 点二,铁道交通运输降低百分之五点三,基本建设中的施工安 装费用争取降低百分之八,国营商业贸易流通费率降低百分之 十三点七至百分之十三点八。这些指标,我们相信是能够完成 并且应该超过的。 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的收入来源中,来自国营企业方面的 资金,已占到预算总收入的百分之六十三点五八,而预算的支 出,又有百分之四十五点三九分配到经济建设的基本建设和事 业方面。因此,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对加速国家社会主义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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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化和对预算的圆满实现,实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应该指出:一九五三年国营企业的财务计划的编制和执 行,已较往年前进了一大步,除个别部门外,利润及基本折旧 的提缴,大多数部门均超过计划。基本建设投资完成了计划的 百分之九十一点二,而中央八个工业部则完成到百分之九十六 点一,企业财务的组织和制度也较前加强了。会计报表的编造 也较前有所改进。有些部门在处理生产中的呆滞材料和基本建 设结余材料方面,亦有一定成绩。但是,在生产计划、基本建 设计划特别是财务计划的编制与执行上,是仍然存在严重缺点 的。一般的是生产计划,特别是财务计划偏低,挖掘潜力不 够。如国内商业、铁道运输的财务计划就订得较低,因而执行 结果,超过很多。对利润、基本折旧基金的解缴,除少数部门 和单位外,大多不及时、不均衡、前松后紧,有的甚至长期占 用应缴的款项,这样就损害了国家预算的稳定性。在会计制度 的执行上,季度、年度的决算报告,编送不及时,不完整,质 量低,分析研究不够。基本建设计划的执行也有缺点,最重要 的是对重点建设抓的不紧,以致投资的使用有些分散,不能及 时发挥投资的效能。某些建筑安装工程,由于设计力量不够, 施工准备不好,在年初曾发生严重的窝工现象。已完工程有的 是质量不合标准,返工重造,有的结余材料处理不及时,使国 家有用的资材不能物尽其用。基本建设的财务工作上,也存有 许多缺点或浪费现象,例如工程预算及工程造价普遍偏高,宽 打窄用、大批积压材料,个别单位有生产与基本建设资金互相 挪用,进行计划外的工程等现象。财务结算工作亦做得很差, 有的不及时结算,不及时移交生产部门,有的移交生产部门 后,没有及时转账,致使基本折旧基金不能适时提缴,并影响 了成本计划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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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271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贯彻经济核算制度,达到厉行节 约,积累资金的目的,各级党委、政府、经济机关、企业单位, 必须严格遵守节约制度,与浪费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必须健 全财务计划工作,建立严格的开支审核制度;必须注意寻找窍 门、挖掘潜力、改善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正确地制定 合理的生产定额和技术定额;加强原材料物资管理工作,加强 各经济部门的仓库保管工作,克服损耗积压、使用不当的现象; 爱护机器,加强维护检修和安全措施;加速资金的周转,降低 杂费开支标准,以求减低成本。企业利润必须按照预算规定的 数字和生产的实绩,及时地足额地提缴入库;那种少打收入, 多打支出,压低上缴利润计划的作法是错误的,必须纠正。 基本建设必须从加强计划性和组织性着手,正确地制定各 种定额,施工的管理应按生产区域建立基层责任制度,逐步建 立和健全经济核算制,并逐步建立设计工程预算制度,力求降 低工程成本。因此,要求各基本建设单位要积极发挥职工群众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研究如何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降 低材料定额。对一切已完工程,结余材料应及时处理变价,缴 回国库,纠正基建资金与生产资金相互流用的现象。 为了达到上述要求,各企业部门和基本建设单位的负责人 员,还须注意加强财务会计组织,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必须把财务工作提到应有的地位,使财务工作和生产工作、基 本建设工作密切结合起来,防止相互间脱节的现象。 第二,完成各项税收。一九五四年各项税收占国家预算总 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七点一五,税收完成的好坏,是能否顺利实 现国家预算的关键。一九五三年的工商税收工作,情况还算良 好,但征收工作中的前松后紧现象仍然存在,工商业户的偷税 漏税现象还相当严重,税收负担上的某些畸轻畸重的现象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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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别税工人员的强迫命令的作风也还没有完全克服。为改正上述 缺点,一九五四年的税收工作,必须经常地根据经济发展和市 场营业情况,认真贯彻税收政策,抓紧收入,进一步改进征收 管理工作。对工商户一面要加强爱国守法纳税的思想教育,一 面要继续与偷税漏税现象作严肃的斗争。 农业税工作,必须继续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一九五三 年六月关于农业税工作的指示所规定的各项原则,进一步贯 彻公平合理和鼓励增产的负担政策,以便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 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三,节减国家机关经费,精简国家行政机构。这是国家 积累工业化资金的一个重要方法。毛主席在一九五○年六月即 曾指出:“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是争取财政经济情 况根本好转的三个条件之一。所以尽可能地减少一切机关的非 生产的开支,厉行节约,是我们必须坚持贯彻的原则。 国家预算所列的经济建设事业费、文化教育事业费和国家 机关经费,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人员工资和机关的公杂费用。 因此,从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实际需要出发,逐步实行定员定 额制度,对节减国家资金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过去曾在经济建设事业费和文化教育事业费方面, 规定了若干定员比例和定额标准,这些规定,现在看来还不够 具体和明确,某些部分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以致在执行当中 仍然存在着某些紊乱现象。例如中学教职员工与学生的比例, 有一比十七的,也有一比十的。又如一张综合病床开支补助标 准,有的是五百二十三万元,有的是六百三十三万元,高低悬 殊,显然是不合理的。今后为使国家资金得到正确合理的使 用,节减可能节省的资金,就必须从下而上地根据具体情况, 订定既切合实际又符合节约原则的编制定额和必要的实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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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273 标准与财务开支标准,然后再由上而下地逐级批准核定,作为 核计预算、拨付资金和实施财务监督的依据。 在国家机关经费方面,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仍然是机构 大、层次多、冗员多,有些部门或单位的经费开支还有铺张浪 费现象。因此,切实地实行精简机构,适当地减少编制人员, 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紧缩行政机关经费的开支,还是各级人事 部门和财政部门应该注意解决的一个问题。要坚持不经中央编 制委员会批准,一律不准增加人员的规定。某些部门因为行政 机关编制紧缩而采取将多余人员挤到事业费内开支的做法,是 违反财政纪律的,必须加以制止。各级编制委员会要根据现实 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行政编制方案,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制 订出符合实际的开支标准。定员定额一经确定之后,即须按实 计算,审核拨款,规定以外的人员开支和项目以外的费用,除 特殊情况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者外,要坚决予以剔除。 第四,加强财政监督工作,严格财政纪律。必须了解,财 政监督工作是帮助企业、事业部门和行政机关改善组织管理, 贯彻经济核算,实行严格节约制度的重要方法。几年来,我们 虽然对某些企业、事业和基本建设单位进行过一些检查,但表 现得还是软弱无力,或者检查不够深入,没有及时发现问题, 得出经验教训,或者虽然发现了问题,而没有对违反财政纪律 者进行严正的斗争。官僚主义、文牍主义在财政部门机关人员 中是严重的,不少的人只是埋首案头工作,忙于签发公文,制 造表格,热中于纸面审核预算决算,却很少深入现场进行检 查。应该承认,我们还不善于运用财政监督这个武器,去克服 浪费和违反财政纪律的现象,发挥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作用。毛 主席曾经多次指示我们注意财政的监督,可是直到现在,这个 工作还没有认真地建立起来,这是一个不能继续容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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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切实的纠正。为了保证一九五四年国 家预算的正确执行,应将财政监督作为本年财政工作的重要任 务之一。财政部门必须下决心纠正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有重 点地对某些部门、地区进行实地检查。例如对企业部门,要检 查他们降低成本计划、财务计划、缴款计划是否完成,有无积 压原材料和积压资金的现象,非生产的开支是否过大;对基本 建设单位,要检查他们的工程造价是否过高,款项是否按计划 使用,使用的效果如何,跨年度工程列入预算是否合乎规定; 对文教事业机关,要检查他们的定员定额是否合理,事业计划 与财务计划是否相符;对行政机关,要检查他们是否按中央规 定,紧缩编制,精简人员,有无机构庞大,人浮于事的现象。 第五,财政机关人员必须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水平,使政 治与业务结合,理论与实际结合,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 骄傲自满的情绪,严格遵守政府法令,并在执行财政纪律上, 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必须认识财政工作是一种综合性的关系到各方面的政治工 作,国家预算又是国家计划的具体体现。因此,财政工作人员 必须服从党和政府的领导,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必 须取得其他部门的配合和帮助,才能做好工作。而各级党委和 政府对于财政工作领导的加强,经常关心和检查他们的工作, 始终是我们完成财政工作任务的保障。 我们相信,只要能够在工作中贯彻上述各项要求,那么, 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的顺利实现,将是没有疑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史料》第二辑 《国家预算决算》(一九五○—— 一九八一)刊印 注 释 〔1〕报告中所列一九五三年财政收支数字为预算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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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受刑事处分 的共产党员党籍问题的规定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八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中央、军委各部,政府各党 组,各大军区、志愿军: 在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内,共产党的利益和国家法律和法 令规定的国家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共产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党 的纪律,同时还要成为国家法律和法令的模范遵行者。共产党 员不能有任何为国家法律和法令所不允许的行为,这种行为也 就是损害党的利益、为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为了严肃党纪、 国法,为了保持党在人民中间的崇高威信和共产党员的光荣称 号,对于受国家刑事处分的共产党员的党籍处理问题,特作如 下规定: (一)凡共产党员因违犯国法,经法院审判,确定给予刑 事处分时,在判决之前,即应开除其党籍。 (二)对于那些并非由于品质恶劣、有意破坏国法,但其 所犯错误和罪行须受刑事处分的党员,也应开除其党籍。如果 他在犯罪之前,思想和工作一贯表现好,在犯罪之后对其错误 也有正确的认识和深刻的悔悟,在刑期满后,经过本人申请, 经过上级党委审查,可准其重新入党。 (三)对于某些判处二年和二年以下徒刑,且经宣告缓刑 不予监禁、管制或判处其他更轻的刑罚者,可考虑不开除其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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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籍,但必须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四)党中央、中央组织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各 地党的组织过去对这一问题所作的规定、答复、解释等,凡与 本规定有抵触者,一律作废。 (五)这类案件过去已作处理者,原则上不再变动。 (本件可登党刊)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八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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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中央人民政府关于 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 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九日中央人民 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大区一级行政机构代表 中央人民政府领导和监督地方政府,对于贯彻中央政策,实施 人民民主建政工作,进行各种社会改革运动,恢复国民经济, 以及在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其他各方面的工作中,都起着很 重要的作用,都胜利地完成了它的任务。 二、现在,国家进入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时期。国家计 划经济的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为了中 央直接领导省市以便于更能切实地了解下面的情况,减少组织 层次,增加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为了节约干部加强中央 和供给厂矿企业的需要,并适当地加强省、市的领导,撤销大 区一级的行政机构,是完全必要的和适时的。 三、鉴于目前各大区一级行政机构为中央担负了许多具 体的工作,而中央各部门对于各省市的情形又不很熟悉的实际 情况,为了在撤销大区一级机构的过程中,不致发生领导中断 的混乱状态,中央、大区和省市三级都要进行充分的准备,相 互间的交接工作,必须做得非常稳当。在步骤上,可以不必采 取六个大区机构一次撤销的办法,而采取一个一个地撤销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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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法。对于各个不同的部门,可视不同性质,按照先易后难、先 简后繁的原则逐个地加以撤销。至于各个大区一级机构撤销的 时间和先后,各个部门撤销的次序和步骤,应由中央人民政府 政务院加以安排和规定。 四、在大区一级机构撤销之后,为了便利于中央对于省、 市的领导,特别是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要求,合并一些省 市,减少一些中央直接领导的行政单位,是很必要的。为此 决定: 1. 辽东、辽西两个省的建制均撤销,合并改为辽宁省。 2. 松江省建制撤销,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 3. 宁夏省建制撤销,与甘肃省合并为甘肃省。 4. 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哈尔滨、长春、武 汉、广州、西安、重庆等十一个中央直辖市,均改为省辖市。 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五市并入辽宁省的建制;哈尔 滨市并入黑龙江省的建制;长春市并入吉林省的建制;武汉市 并入湖北省的建制;广州市并入广东省的建制;西安市并入陕 西省的建制;重庆市并入四川省的建制。 以上省市的合并时间和合并工作,亦应由中央人民政府政 务院加以安排和规定。 根据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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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合作总社党组 《关于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 合作会议的报告》的指示 (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委,中央各部、委,中央人民政府 各委、部党组: (一)中央同意全国合作总社党组《关于第三次全国手工 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这次会议开得很好,对于手工业社 会主义改造运动将有积极推进作用。报告中所提发展计划和各 项意见,是正确的,中央批准这个报告和计划,特转发各地, 望根据当地手工业的具体情况布置实行。 (二)合作总社党组的报告,分析了手工业在国民经济 中的重要地位,指出必须走合作化的道路来实现国家对个体手 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且总结了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组织形 式和初步经验,提出了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计划。这都是很好 的。中央责成各地切实办好现有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取得经 验,树立榜样,作为广泛开展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必要准备。 为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应首先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 业,同时也必须相应地发展轻工业、地方工业和手工业,以补 充国营大工业生产之不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之日益增长的需 要。这是非常重要的,应引起全党重视。 (三)合作总社党组报告中对有关的国营经济部门等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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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的要求,一般也是合理的。中央要求国营经济中各个有关部门,供 销、消费合作社和全国工会系统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必要的援 助,并采取具体措施,有效地协助手工业实现社会主义改造。 (四)为加强对手工业生产和手工业合作化工作的领导, 中央规定: 1. 责成省以上的党委指定一定的工作部门(城市工作部、 农村工作部或商业部)负责领导手工业的工作,地委、县委亦 应指定一个委员负责,并可在所属研究室或职责相近的部门内 指定专人帮助党委进行手工业方面的工作,大中城市则由市委 指定一定机构负责领导。 2.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手工业视为地方工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中央须设立手工业管理局,省市设手工业管理局或处,专区 和县可视手工业发展与否而专设手工业管理科或由工商科兼管。 同时,为加强对手工业劳动者的团结教育,各地可定期召开手工 业劳动者代表会议,并可选择重点试办手工业劳动者协会。 3.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随着手工业合作化的进展,帮助手工 业生产合作社逐步建立各级手工业生产联合社。在生产联合社 未建立以前,暂由当地的供销合作联合社负责领导。 4. 在已经组织起来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应加强党的政 治领导,有步骤地进行发展党、团员的工作,并建立党的领导 核心。此外,各级党委还应有计划地派遣、选择并培养训练一 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干部。必须了解没有党的领导,没有一 批有相当政治水平并且熟悉业务的干部,就不可能顺利实现对 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任务。 (此件和附件均可登党刊)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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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合作总社党组 《关于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的指示 281 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党组 关于第三次全国手工业 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 (一九五四年一月六日) 主席并中央: 中华全国合作总社于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召开了第 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到会干部有各大区办事处主任 (总社)、各省市社生产处长,部分省市供销、消费合作社、生 产合作社联合社及若干基层社主任共一百六十人;中央各机关参 加会议的共一百人;历时二十八天,于十二月十七日闭幕。 此次会议,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照耀下,在中央直接领导 下,开得很好。在会议过程中,刘少奇同志两次听取了有关会 议情况的汇报,并给了具体指示;朱德同志和邓子恢同志都到 大会作了报告,详尽地阐述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对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作了重要指示,兹将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 报告如下,请予审查指示。 一、手工业生产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由 于现代工业产品的不足,手工业是供应城乡人民生产和生活资 料的一种重要的经济力量。目前在我国各大中城市的工业中, 手工业仍占有一定的比例;小城市的工业则几乎全部是手工 业。根据国家统计局一九五二年的初步计算,全国城乡手工业 工人和手工业独立劳动者达一千九百三十余万人(经过几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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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发展,现已可能超过二千万人);个体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的 产值达一百万亿元(家庭和农民的手工副业未计在内)。手工 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表现在:(一)供应广大 农民所需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手工业产品在农民所需要的工 业品中一般占百分之六十到七十,有的竟占百分之八十。在我 国未实现工业化,农业未取得现代机器装备以前,手工业在农 具的修理和制造方面,对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很大。(二)从 事农产品和工业品的加工,并为国营大工业的配件修理和小型 制造服务。(三)在国家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过程中,为 国家培养技术工人,是国营工业技术后备的重要源泉之一。 (四)在供应城市居民所需要的日用品方面,手工业产品占有 相当大的比重;为城乡居民生活服务的手工修理业,也有其特 殊的作用。(五)制造各种工艺美术品,供应国内外市场。 (六)维持和发展手工业,是目前城乡人民就业的一个重要方 面。因此,我国手工业虽有一小部分已为现代工业所代替,或 在经济改组过程中被淘汰;但很大部分仍有其存在价值和发展 余地,而且就是在社会主义工业化实现以后,在很长的时期内 手工业仍将是机器工业的经常的助手。否定手工业作用的观 点,是不正确的。 但另一方面,必须认识目前我国的手工业中,大部分还是 个体的、小私有的手工业独立劳动者,其生产是分散的、落后 的、盲目的、保守的。这种个体的、私有制的生产关系限制了 手工业生产力的发展和新式技术的采用,不能克服生产上和产 品销售上的困难,不能避免商业资本和高利贷的控制和剥削, 也不能适应国家经济建设计划性的要求和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 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个体手工业者作为小私有者和小商品 出售者,时刻滋长着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如果任其自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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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合作总社党组 《关于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的指示 283 不能避免走向少数人发财,大多数人贫穷破产的痛苦的资本主 义道路。但个体手工业者又是劳动者,是依靠自己劳动,而 不是依靠剥削别人为生的,这就决定了它们可以在工人阶级领 导下逐步地走向社会主义。因此,实现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是党在过渡时期总任务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必须 领导和教育手工业生产者,经过合作化的道路,逐步改变现存 的手工业中的生产关系,逐步把个体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的私 人所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逐步把分散的个体的小生产改变 为集体生产,进行一些技术改革,促进其生产力的发展,以适 应国家和人民的日益发展的需要,并且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状 况,逐步实现手工业生产的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合作化是对手 工业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手工业者逐步过渡到社会主 义和逐步走向机械化的唯一正确的必经之路。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胜利后的四年多以来,城乡手 工业合作化运动有了大的发展。一九五三年底的统计,手工业 生产合作社有四千八百零六个,社员达三十万人,全年生产总 值达五万二千亿元。在一九五四年内,参加各种形式手工业合 作组织的手工业劳动者计划发展到九十余万人,产品总值将增 至十万亿元以上。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内要为手工业合作化 运动建立巩固的基础,到一九五七年,各种手工业合作组织的 成员计划发展到五百万人;生产总值达六十万亿元以上。预计 第二个五年计划中期,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手工业合作化 的组织任务,并进而谋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政治思想的提高和 生产技术的革新,以适应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要求。 已经组织起来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均已在不同程度上 表现了它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表现在: (一)由于组织起来,首先就有可能克服个体手工业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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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去在原料供应和产品推销上的严重困难,从而改变淡季停工、 旺季脱销的现象,能够常年地连续生产。 (二)由于组织起来,实行生产上的分工协作,就可以逐 步改进落后的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统一产品规格,增 加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这不仅有利于农民和城市消费 者,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收入也将随之增加,物质和文化 生活也将随之得到改善,同时还可逐渐增加公共积累,为进一 步改善技术装备和劳动条件准备物质基础。 (三)由于组织起来,就更便利于手工业生产与国营企业 和供销合作社建立经常的联系,从而也就增强了手工业生产的 计划性,便于把手工业生产纳入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中来,并 取得国营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的扶持和帮助,摆脱商业资本和高 利贷的剥削和控制。 (四)由于组织起来,就更便利于通过供销合作社或直接 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订立结合合同,使自己产品的规格和 质量更加适合于农民生产和消费的需要,既为自己的产品打开 了销路,又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巩固工农联盟。 (五)已有不少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实现了生产资料归社 员集体所有,生产收入完全按劳分配,另一些社也有若干公共 积累,实行了部分收入按劳分配。这就大大提高了社员的劳动 热情,打破了技术的保守性,更有利于发展生产。 (六)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通过生产活动和社务活动对 手工业劳动者进行与实践密切相结合的集体主义教育和社会主 义教育,因此就使得自己成为手工业劳动者的社会主义学校。 在旧中国和资本主义社会里,贫困破产是手工业劳动者必 然的命运;新中国的手工业劳动者,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 的领导和扶助下,经过合作化道路,将逐步过渡到大家富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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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合作总社党组 《关于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的指示 285 社会主义社会。 三、在过渡时期国家总路线的照耀下,手工业者要求组织 起来的积极性是更加高涨了,国家对手工业增产的需要也更为 迫切。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手工业生产的领导机关,必须充 分估计到群众的这种积极性和国家的需要,根据手工业的特 点及本地区手工业各行业的需要和可能条件,结合供产销, 适当制订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计划。要求各级党委和人民政 府按照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首先以手工业比较集中的 城市和集镇为重点,依据群众的自愿,也就是依据当时当地群 众的觉悟水平,采用多种多样的适合手工业特点的过渡形式, 把手工业劳动者组织起来,逐步发展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手 工业生产合作社的高级形式。有一部分小手工业者,本人担负 主要劳动,掌握主要技术,又雇用若干辅助性质的助手和学 徒;仍应允许他参加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但手工业资本家则 不应吸收。 根据四年来的经验,组织手工业合作化,下列三种形式是 适当的。 (一)手工业生产小组,是广泛组织手工业劳动者的一种 低级形式,也是手工业劳动者最容易接受的组织形式。它首先 从供销方面把手工业劳动者组织起来,有组织地向供销、消费 合作社或国营企业购买原料,推销成品,或为供销、消费合作 社和国营企业加工。这种形式既使手工业劳动者避免受商业 资本的控制和剥削,又便于进一步对手工业实行改造。目前各 地有许多这种类型的各种不同行业的手工业生产小组,它们主 要是由供销、消费合作社组织起来的。今后还应更有计划地发 展这种组织,并对原有的生产小组加以整顿;要爱护它、培养 它,要帮助它在劳动组织、生产技术和产品规格方面逐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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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进,并使之不断提高,逐步地向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过渡。 此外,还有一些手工业生产小组,已经实行了工具入股或 工具公有,集中生产,共同劳动,收入完全按劳分配或部分按 劳分配。这种小组仅由于成员人数较少而沿用小组的名称,实 际是比较小型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二)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是由若干个体手工业劳动 者或几个手工业生产小组为解决原料采购和产品推销的共同困 难而组织起来的。这种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的主要活动是统 一地向供销、消费合作社或国营企业购买原料,推销成品,统 一承揽供销、消费合作社或国营企业的加工订货。这种组织形 式的好处是更能有效地克服小生产者的困难,更便于帮助生产 小组和社员逐步改变生产关系,逐步克服家长制度和改善师徒 关系,逐步以劳动者之间的互助合作关系来代替雇主与雇工的 关系。同时,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也有可能以自己业务经营 中的积累来购置公有的生产工具,进行部分的集中生产,并逐 渐增加社会主义因素,为稳步提高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准备条 件。手工业供销社和生产小组,由于主要是在供销方面组织起 来,因而就不能避免常常发生淡季来、旺季去、偷工减料、粗 制滥造等不良现象。这是小生产者克服困难后可能滋生的资本 主义倾向,对此必须注意教育防止。防止的办法,就是进一步 从生产方面组织起来,提高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但某些行业 由于分散的生产方式和技术条件所限制,可较长时期地保持生 产小组、供销生产社形式;不必勉强地进行集中生产,以免浪 费劳动力,发生不合理现象。 (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级 形式。现有的四千多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一部分社的主要 生产资料已完全归社员集体所有,完全实行了按劳分配,这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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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合作总社党组 《关于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的指示 287 经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还有一大部分社的主要 生产资料尚未完全成为集体所有,实行工具入股分红,统一经 营,收益之一部采取按劳分配,这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 作社。 四、为贯彻总路线,实现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必须 根据当地手工业的具体情况,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手工业劳 动群众的觉悟程度,采用群众所能接受的组织形式,由群众自 愿地组织起来;必须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既反对 要求过高过急,贪大贪多,盲目发展,也反对放任自流,稳步 不前。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目前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必须培养 典型,做好榜样,这对于推动手工业劳动者走合作化的道路是 有重要意义的。 要办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必须遵守下列各项原则: (一)本就地取材,就地制造,就地供应的原则,选择当 地有发展前途的行业建社,并加强生产的计划性,使生产合作 社有原料,有销路,能够巩固和发展。 (二)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防止强迫命令,发扬社内民 主。现金入股、工具入股作价、工资制度、劳力分红制度和股 金分红等问题,必须经社员民主讨论,求得合理解决,以保证 所有的社员都能得到应得的合理收益。 (三)手工业生产技术很重要,我国手工业有高等技术, 特别是我国特种手工艺品,精致美观,技艺高超,充分表现出 我国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创造性。如象牙雕刻,雕石、漆器、景 泰蓝、湘绣、烟台花边和景德镇的瓷器等等,都已驰名国外。 为着保存和发扬我国民族艺术的传统,必须认真地组织青年艺 徒向有高等技术的民间老艺人学习。否则,某些特种手工艺, 如不予以特别爱护,任其衰落下去,就会“人亡艺绝,绝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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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传”。苏联在伟大的卫国战争最艰苦的年代中,党和苏维埃政 府还采取各种特殊措施来保护和发展人民手工艺行业。苏联政 府曾经有一个特别决议,令这些手工艺能手退伍,以便继续他 们自己的创造性的工作。在粮食和物资供应方面给予了他们很 多优待,并拨给他们各种稀有材料。同时围绕着老辈艺匠设立 了各种培养新干部的艺徒学校。苏联这种重视人民手工艺的精 神,足资我国取法。 (四)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必须加强生产管理,逐步推行经 济核算制,尽量减少非生产人员,努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增 加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并与国营企业和供销、消费合 作社密切结合,坚守信用,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人民需要不断 改进产品质量和规格,推广销路,以增加社员收入。这是进一 步巩固与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重要环节。 (五)加强政治教育,经常地注意以集体主义教育社员, 克服社内的资本主义倾向,保证社会主义成分不断增加。 (六)在生产不断增长和社员实际收入逐年有所增加的条 件下,逐渐增加公共积累,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走向生产的半 机械化和机械化创造条件。社员的工资和劳力分红,应不高于 当地国营企业同业工人的工资。 从手工生产到机器生产是工业技术上的革命。经验证明: 除某些不能用机器进行生产的行业外,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本身 有了积累,随着国家工业化,而逐步采用机器生产,是有广阔 发展前途的。但是,改用机器生产时,必须先用周密的设计, 必须切实考虑供产销三方面的平衡,对资金调度、技术掌握、 劳动组织和生产管理等等问题,也都要有充分准备。同时,手 工业机械化还必须与国家工业化密切配合起来,不能孤立进 行。手工业机械化必须在实行了分工协作,手工工具有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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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合作总社党组 《关于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的指示 289 进,提高了技术等条件下有把握地去做。任何准备不够,条件 不成熟,而盲目机械化,都是错误的。 五、为促进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议一切国营经济 部门,供销、消费合作社,工会系统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进行 必要的援助。 (一)国营商业和供销、消费合作社要通过供销业务和手 工业生产合作社密切结合起来,特别是农村供销合作社应将推 销手工业产品以供应农民生产和生活资料当做自己的主要业务 之一。国营商业和供销、消费合作社应通过供销业务指导手工 业生产,并应根据手工业产品销售的季节性实行合理的储备, 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在淡季仍能维持生产。这是实现对手工业 的社会主义改造,使手工业摆脱商业资本的剥削,并使手工业 生产纳入国家计划的极为重要的一环。 (二)国家在编制工业生产计划时,应把生产合作社主要 产品的生产计划及所需要的原材料的供应和主要产品的销售, 根据就地取材,就地推销的原则,按照地方工业范围列入国家 计划。地方不能平衡者,则应将生产计划报告国家计划委员 会,由中央统一平衡。 (三)国营工业应在当地财委组织之下尽力帮助当地手工 业生产合作社提高技术,改进经营管理工作。国营工业需要手 工业加工、装配者,应组织生产合作社配合进行。国营大企业 的废品废料除供给国营需要者外应优先供给需要这些废品废料 的生产合作社,以减低合作社的生产成本。国营工业使用新式 设备而替换下来的不用的旧设备,可廉价转让给有条件使用的 生产合作社。 (四)国家银行应在其每年的贷款总额中,分配出一定比 例的资金,贷给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并在利息上予以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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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优待。 (五)税收机关应制定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纳税的办法,给 予合理的必要的照顾和优待,帮助生产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 (六)手工业工人是手工业合作化运动中的骨干,希望工 会系统积极帮助和参加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六、在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化的同时,必须认清个体手工 业在手工业生产中目前仍占居绝对优势,加强对广大的个体手 工业者的领导,对于发展手工业生产,引导个体手工业者走合 作化道路,是一件不可忽视的工作。为此,就必须: (一)向一切手工业劳动者进行总路线的宣传,进行社会 主义前途的教育,进行生产合作社基本政策的教育。通过个体 手工业生产和合作社生产的对比教育,提高手工业劳动者的觉 悟,使之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二)国营商业、供销、消费合作社和国家银行对尚未组 织起来的手工业者,在原料供应、产品推销、淡季生产、资金 调剂等问题上,亦应根据不同的行业予以可能的适当的援助。 (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必须加强和个体手工业者的团 结,在生产上给他们以可能的帮助,不要讥笑他们落后,不要 排斥他们。先进的帮助落后的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生产合 作社的社员应该反对本位主义、宗派主义和行会情绪;提倡合 作思想,发扬互助精神,用实际行动,证明组织起来比单干 好,证明合作社是团结个体手工业者的核心,逐步地提高个体 手工业者的觉悟,使他们逐渐倾向合作化。 (四)为了加强手工业工人和手工业独立劳动者的团结, 加强手工业集体劳动者和个体劳动者的团结,并发挥其生产积 极性,各地可采取手工业者代表会议这种组织形式,把一切从 事手工业生产的劳动者广泛地组织起来;并可选择几个中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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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合作总社党组 《关于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的指示 291 镇试行组织手工业劳动者协会这种群众性的组织,把手工业独 立劳动者、手工业工人和学徒从政治上组织起来。生产合作社 亦应以团体会员的资格加入手工业劳动者协会。手工业劳动者 代表会议或手工业劳动者协会,应成为党、人民政府和广大手 工业劳动者密切联系的纽带。它们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团结全 体手工业劳动者并在广大的手工业劳动者中进行组织起来走合 作化道路的社会主义教育。 全国合作总社党组 一九五四年一月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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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几点说明 * (一九五四年六月三十日) 陈 云 第一个五年计划 〔1〕 ,从一九五一年到现在,共编制了五 次。前三次都是由中财委编的,第四次是由国家计委编的。这 一次又由我接手,从今年三月开始工作直到现在。 这个计划,有比较准确的部分,即国营经济部分。也有很 不准确的部分,如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都只能做 间接计划,而这些部分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又占很大比重。我们 编制计划的经验很少,资料也不足,所以计划带有控制数字的 性质,需要边做边改。 第一个五年计划已经执行了一年半。现在我作几点说明。 对五年计划执行结果的估计 工业生产方面。工业总产值(包括手工业,下同)每年 递增百分之十五点五,估计是可以完成的,并且可能超过。但 有些主要产品,如钢材、棉纱等则很难超过。有些产品,不 一定能达到计划指标的要求。五年内,工业生产的增长,主 这是陈云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情况向中共中央汇报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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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几点说明 293 要靠原有的工厂及自己设计的工厂。苏联帮助设计和建设的 一百四十一个项目,在五年内投入生产的很少,只占工业总产 值的百分之四到六。一百四十一项主要是在第二个五年投入生 产,有些要到第三个五年才能起作用。包括一百四十一项在 内,全部新建工业厂矿,五年内能投入生产的,在整个工业生 产总值中只占百分之二十五,约百分之七十五的产值要靠解放 前的老厂。 工业基本建设方面。五年内新建和改建的六百一十五 个(可能还要多些)限额以上的项目中,有些项目(包括 一百四十一项)可能要推迟。其主要原因为:我国技术力量 弱,提供的资料不准确,又常改变,翻译资料也需要耗费时 间,加上我国与苏联在交接中有许多不便,苏方提供的许多成 套设备可能不及时,常常会发生停工现象。同时,如鞍钢和 长春汽车厂等大项目的建设,现在是以全国力量来支持的。 一百四十一项的建设全面铺开之后,全国支持的力量也会更加 分散。基本建设的大规模铺开,还在一九五六和一九五七年, 真正紧张的时期还在后头。将来必然会遇到更多困难,特别是 下级干部和基层干部会严重不足。干部在基本建设方面取得经 验,也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此外,对六百一十五个建设项目, 内部工作布置必须按现定时间争取完成,但要准备有些可能完 不成。因此在公开宣布时应讲清楚,哪些项目会推迟。 农业生产方面。五年内农业总产值每年要求递增百分之 五,一九五七年较一九五二年要提高百分之二十八。这主要是 提高单位面积产量,靠开荒增产的不多。应该估计到,谷物增 产是缓慢的。苏联从一九一三年到一九五○年这三十八年中, 单位面积产量仅提高了百分之四十一。我们要完成农业计划是 很吃力的,主要靠合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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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铁路运输方面。这无疑是紧张的。如果有些工业产品的生 产超过了计划,则铁路有些区段的运输就承担不了。因此,在 年度计划内,应准备对铁路增加新的投资,解决某些区段扩建 改建的要求。 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 造计划,可以完成,也可能超过。 总的来说,计划中最薄弱的部分是农业生产,能否按计 划完成,很难说。工业生产计划可以完成,基本建设可能差一 点,铁路运输很紧张,社会主义改造的进度可以按期实现。 按比例发展问题 一、农业与工业的比例。 农业生产同工业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相比,即使完成 计划,也是很紧张的。粮食生产如按计划完成,五年内能增加 的库存,也只有二百五十五亿斤。如加上一九五三年六月底 的库存一百九十五亿斤,到一九五七年底库存粮总共也只有 四百五十亿斤。这还是包括周转粮在内的。今年五月份一个月 就卖了八十亿斤,按此计算,如果遇到灾荒,库存粮只能应付 五六个月。 食油五年内增加不了多少。如果每人每年的供应增加一 斤,全国就要六亿斤,需要增加二千万亩的油料作物,这是很 难办到的。 棉花平均亩产必须达到三十八斤,才能完成计划所规定的 任务。现在全国平均亩产仅三十斤,要提高到三十八斤是不容 易的。华北地区提高到三十八斤虽然不很困难,但棉田如再扩 大,就会减少高粱、玉米和谷子的种植面积,使燃料和饲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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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几点说明 295 生很大困难。如果棉花的生产不能按计划完成,则棉花供应就 会发生更大问题。 农业增产有三个办法:开荒,修水利,合作化。这些办法 都要采用,但见效最快的,在目前,还是合作化。 以开荒来说。新开垦五亿亩土地,可以收粮食八百亿到 一千亿斤。但这甚至在十年内都难以做到,因为没有机器。要 开垦五亿亩地约需二十五万台拖拉机,据说要有一千多万吨 原油来炼柴油,但我们要到第二个五年计划才可以有十万台 拖拉机,原油的开采也快不了。大规模开荒只能在地广人稀 的地方,没有机器是不行的。要是开垦新疆的荒地,还要修 铁路(约四千公里),修水利(每亩约一百万元),这些在 目前都是没有力量来做的。那末,是否可以比计划再多开垦 五千万亩荒地呢?我看也有困难。因为,一要增加二十五万亿 元的投资来搞国营农场,二要进口三万台拖拉机,三要组织 相当大量的技术力量进行勘察设计。此外,还要修筑公路、铁 路,建筑房屋,组织七十万劳动力移民,而花费了这样大的力 量以后,每年所能增产的粮食也只有八十到一百亿斤。因此, 五年内,开荒和建设机耕农场,实际上只能起积累经验和培养 干部的作用。 以修水利来说。大型水利工程首先在北方。要是把淮河 以北的水都蓄起来,可以灌溉两亿亩地,即可以增加二百多亿 斤粮食。这个工程是很大的,没有十年完成不了。而所增的粮 食,就全国来看,数量并不多。 搞合作化,根据以往的经验,平均产量可以提高百分之 十五到三十。增产百分之三十,就有一千亿斤粮食。并且只有 在农业合作化以后,各种增产措施才更容易见效。所以合作化 是花钱少、收效快的增产办法。国家在财力上应该给予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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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支持。 农业投资是否太少,能否增加?五年内对农业(包括林业 和水利)投资为四十九万亿元,占经济建设支出的百分之九点 五。这里应指出,五年内直接或间接的对农业的投资还有下列 各项:地方农业水利投资五万亿元,军垦费用五万亿元,农村 救济费十五万亿元,治理黄河可能将有五万亿元,银行长期农 贷十万亿元,以上共计四十万亿元。如果把这些费用加上原计 划中对农业的投资,就决不止仅占经济建设总支出的百分之九 点五,而是在百分之十五以上,并不算低。对农业,可以准备 几个后备计划,争取在年度中增加投资。 二、轻重工业之间的比例。 五年计划规定,轻工业投资与重工业投资的比例为一比七 点三,即百分之十二比百分之八十八。但目前轻工业的增产, 主要还不是增加投资的问题,而是原料问题。轻工业的原料, 一方面来自农业,如棉花、油料、甜菜、甘蔗等;一方面来自 重工业,如薄钢板、铝、化学产品等。在这些原料还不能大量 增产以前,增加轻工业的投资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因为原料供 不上,工厂开了也是白开。轻工业现在还有很大后备力量,生 产设备利用率很低,只要稍加调整,就可以增产很多。 不仅就生产能力来说,轻工业有很大的潜力,而且就资金 来说,也有很大后备力量。因为除去国家预算拨款外,可以投 资于轻工业的,还有公私合营及私营企业的公积金,有地方工 业的投资,还有社会游资可吸收。如果迫切感到轻工业产品需 要时,建立工厂也较容易,短时间内就可以搞起来。一个五万 锭的纱厂,只要一年半的时间就可以建成。 因此,轻重工业之间的投资,以维持现有的比例为好。 三、重工业各部门之间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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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几点说明 297 按照五年计划,国防工业是很突出的。为了实现发展国防 工业的计划,很多民用工业就必需跟上,而且跟得很吃力。有 些民用工业,实际上也是为了配合国防工业而建立的,比如有 些特殊钢厂、化工厂等。这种情况的存在,是由于外国是在已 经发展了的工业水平上搞国防工业,而我国工业落后,基础太 差,但又必须迅速地发展国防工业。这样,就不可避免地要采 取目前的办法。迅速发展国防工业,用力赶一赶,对提高我国 工业技术水平是有好处的。 石油工业的发展赶不上需要。石油的供应,不仅第一个 五年计划,就是第二个五年计划也是不够的。现在主要是寻 找石油资源的问题。只要发现了新的丰富的资源,就必须大 力开发。 总之,重工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国防工业突出,石油 工业落后,煤、电紧张。这种状况,目前还无法改变。 四、工业发展与铁路运输之间的比例。 今后铁路运输是紧张的。铁路方面的投资也还不够。在 制订铁路修建计划过程中,原设想的新干线越来越短,而用在 旧线上的投资则越来越增加。一九五二年拟议五年内新建干线 一万公里,以后改为六千公里,现在只有三千公里。原因是新 设的厂矿多在旧线附近,旧线运输负担将随着工业的发展而 日益加重。同时,对修筑铁路的估价也过低,原定每公里为 三十九亿元,现实际已达六十二亿元,不得不减少铁路修筑的 里程。 目前铁路的修建,应首先保证一百四十一项建设和扩大旧 线运输量的需要,同时要为修新线做好准备。为了保证第一个 五年计划期间运输任务的完成,必要时将在年度计划内增加投 资。铁道部应在所拟定的计划投资外,准备十万亿元以上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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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作量,什么时候有钱就什么时候搞。 五、技术力量的需要和供应是不平衡的。 初步计算,五年内工业和交通运输两项需增加技术人员 三十九万五千人,但高等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的毕业生仅为 二十八万六千人,相差近十一万人。技术力量不足,当然会影 响到建设的进度,并会使产量提不高,质量不好。这个问题在 十年内很难完全解决。我们决不能等培养好了技术干部以后, 再从事建设。而且就目前来说,技术力量不足的状况,也不是 依靠增加投资就可以改变的。还有教授不足,在校学生不足等 问题。补救的办法,是靠工厂多办技术学校和训练班,培养技 工。总之,干部培养不及,是第一个五年中难以解决的问题。 如上所说,五年计划各部门的比例,是有缺点的。但目前 只能按照已拟定的方案来做。 按比例发展的法则是必须遵守的,但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具 体比例,在各个国家,甚至一个国家的各个时期,都不会是相 同的。一个国家,应根据自己当时的经济状况,来规定计划中 应有的比例。究竟几比几才是对的,很难说。唯一的办法只有 看是否平衡。合比例就是平衡的;平衡了,大体上也会是合比 例的。 我国因为经济落后,要在短时期内赶上去,因此,计划中 的平衡是一种紧张的平衡。计划中要有带头的东西。就近期来 说,就是工业,尤其是重工业。工业发展了,其他部门就一定 得跟上。这样就不能不显得很吃力,很紧张。样样宽裕的平衡 是不会有的,齐头并进是进不快的。但紧张决不能搞到平衡破 裂的程度。目前我们的计划是紧张的,但可以过得去,不至于 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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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几点说明 299 财政收支方案 五年内财政收入可否再增加?我看会有某些增加,企业利 润和税收可能超收一些,但大量增加的可能性不大。如果税收 再增加四五十万亿元,将会使物价大涨,实际工资降低,所以 是办不到的。 军政费用能不能再减?今后三年,政费难减,因为不能 大量裁员。要减军费,也只有减人员,降低现代化程度。我以 为,五年计划草案不能这样制定。 工业投资可否减少?既然一百四十一项定了,不能推迟, 工业上的钱也是少不了的。除属于一百四十一项的以外,第 一机械工业部和第二机械工业部其他方面的投资,是很少的。 化学工业、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工业的情况,也是如此。关于 工业投资,过去曾经研究过三个方案。一个是二百六十五万 亿元,按照这个方案,一百四十一个项目要推迟很多。另一 个是三百二十八万亿元,这样就要求财政收入再增加几十万 亿元,如前面所说,这很难做到。因此,较适当的是现在的 二百九十二万亿元的方案。 预备费能不能再减少?现列的预备费是不能再少的。今后 三年只有三十八万亿元,只占总支出的百分之四,是很少的。 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某些临时的支出一定会有。而且根据过去 经验,工业的项目及其造价往往比原计划增加。这些都要求财 政上有一定的后备力量。 财政收入超过的部分,不能列入预算。如列到预算里面, 而且马上分掉,则会使财政毫无周转余地。所以,宁可在年度 计划中,再对某些项目的支出作必要的增加。但这种增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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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必须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在财政上必须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冒进,即将财政收入 全部分出去,搞到中途预算破裂。一种是保守,即有钱不用, 妨碍建设。为了在财政上避免这两种错误,就必须一方面保有 一定数目的预备费,另一方面又准备在年度计划中增加可能增 加的投资。 今后三年保有三十八万亿元的预备费,大体可以不致犯冒 进的错误。农业、铁路方面准备好后备计划,在年度计划中准 备增加新的投资,就不致犯保守的错误。 按照计划,五年内现金收支是平衡的。将来要出毛病的话, 可能出在商业各部,关键在于商业各部的贷款是否已打足。 对苏外汇的支付是很紧张的。为了偿还欠款,为了进口 成套设备及其他物资,五年内将对苏支付外汇一百三十六亿卢 布。我们必须力求不借外债。为了保持外汇的收支平衡,应压 缩不必要的进口。 保持购买力与商品供应之间的平衡 一九五七年生活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总额,可达 四百六十万亿元,那时社会购买力将增至五百万亿元,供应与 需要之间差四十万亿元,占供应总额的百分之八。这种差额, 城市与乡村都有,但多少在城市,多少在乡村,现在还划不清 楚。差额发生的原因有二:一是投资于重工业的基本建设吸收 了大量的资金,但不可能很快生产出东西,将来生产出来的, 大部分也不是消费品。二是为了保证供应,不得不实行农产品 计划收购,这样农民就保有很多货币,而不能保存很多实物。 在短期内要完全消灭商品供应与社会购买力之间的差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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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几点说明 301 不可能的。但这种差额不能过大,过大了就可能发生市场上的 抢购现象,或农民不出卖农产品。应该说,四十万亿元这个差 额是不算小的。解决这个差额的办法:一是农业、工业和手工 业的增产,这是最根本的;二是努力在农村中推销工业品;三 是增加农产品出口,进口轻工业原料,如毛条、人造丝、橡胶 等,经过加工向农村推销,这对回笼货币的作用很大;四是发 行公债和提倡储蓄;五是适当调整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如烟、 酒、糖等消费品可以涨点价,而某些农产品可以降点价。我们 的原则是,人民虽多出一些钱但不影响基本生活,并要使生活 水平微微上升。采用这些措施,虽不能完全解决四十万亿元的 差额,但一定可以解决很大一部分。只有这样,才可以保持市 场的平稳。 解决商品供应量与社会购买力之间的差额,应该采取各式 各样的、适合各地具体情况的不同的办法,并且分开在几年内 解决,不要挤在一年里面来搞。我看,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 降低工业品价格,提高工资,这三条应该说都是好事,都应该 做,但是,都不能做得太早,要极其慎重,要量力而行。 最后,再讲几点意见。 第一,现在所拟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各种数字的小 变动是一定会有的,但大体轮廓已定,不能再变。 第二,今后还须继续搞好各年度的财政收支平衡,避免出 现抛物线。同时,要搞好电、煤、木材等若干种主要产品的供 需平衡。 第三,由于间接计划部分很大,因此这个计划应经过地方 党委在更大范围内加以讨论。为了实现这个计划,必须充分发 挥地方的积极性。 根据《陈云文选》(一九四九—— 一九五六年)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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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注 释 〔1〕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五七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 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简称。这一计划,从一九五一年开始准备,经过五次编制在 一九五五年七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已收入本 书第6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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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 一九五三年度国民经济计划 执行的基本情况及一九五四年度 国民经济计划中的几个问题 向中央的报告 〔1〕 (一九五四年六月) 主席并中央: 对一九五三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及一九五四 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中的几个问题,谨提出如下报告,并送上 一九五四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提要及附表一册 〔2〕 ,请一并审查 和指示。 (一) 一九五三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情况基本上是好的。全国 工农业总产值预计完成计划百分之一百点四,比一九五二年增长 百分之十一点四。工业生产预计完成产值计划的百分之一百零七 点一,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二十八;其中中央国营工业完成 产值计划百分之一百零六,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三十二点 七;除第二机械工业部以外的中央五个工业部增加重要新产品 四百余种,劳动生产率约提高百分之十六;中央六个工业部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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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成本约百分之六,产品质量亦有所提高。农业生产中粮食产量略 高于一九五二年的水平,棉花产量则降低百分之九点五。基本建 设完成投资额计划总数六十七点九万亿元的百分之九十一点二, 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七十一点二(按可比的中央十四个部及 地方工业计算),其中中央各工业部门完成百分之九十六点一; 中央五个部(重工、燃料、轻工、纺织、水利)完工或部分完工 投入生产的主要工程共有五十九项,其中苏联援助的一百四十一 个项目中完工或部分完工投入生产者共有七项;中央十二个部新 增固定资产三十三万七千亿元,相当其一九五三年总投资额的百 分之七十八点六;工程质量已有若干进步。商业部系统国内采 购总额完成计划百分之一百一十六点一,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 分之二十六点五;国内销售总额完成计划百分之一百零七点三, 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五十点四(以上不包括零售及信托公 司);国营零售额完成计划百分之一百三十一,比一九五二年增 长百分之五十三点五。铁路货运量完成计划百分之一百一十二点 九,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十九点九;客运量完成计划百分之 一百二十七点五,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三十六点八。文教方 面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中,高等学校和初级中学完成了计划,工农 速成中学、中等技术学校、高级中学未完成计划。 一九五三年执行计划的结果:现代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 中的比重已由一九五二年的百分之二十八左右上升到百分之 三十二左右(按一九五二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在现代工业总 产值中,国营工业(包括地方国营,下同)的比重由一九五二 年的百分之五十四点三上升到百分之五十六点六,合作社营工 业的比重由一九五二年的百分之二点六上升到百分之二点七, 公私合营工业的比重由一九五二年的百分之五点八上升到百分 之六点八;对私营工业加工、订货、收购的数量已由一九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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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一九五三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及一九五四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中的几个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305 年占私营工业总产值约百分之四十左右上升到百分之五十三 左右;国营和合作社商业在全国社会零售总额中的比重,已由 一九五二年的百分之三十一点七上升到百分之四十二点六;农 业生产合作社达到一万四千一百余个(原计划为一万五千个), 户数为二十七万三千户,社数比一九五二年增长三倍以上,户数 较一九五二年增长四倍左右,组织起来的农户约达全国农户的百 分之四十三点四(原计划为百分之五十),比一九五二年提高百 分之一点一;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已达四千八百余个。上述结果表 明: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个年度,在社会主义工业化方 面,在对农业、手工业和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已 向前迈进了一步,社会主义的经济力量亦进一步有所增长。 一九五三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所以能获得上述的结果, 主要是由于:第一,中央和毛主席对中央各部的工作部署作 了具体的指示;党中央二月十五日正式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互 助合作的决议;夏季全国财经会议上对党内资产阶级思想进行 了深刻的批判,特别是毛主席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提 出,党中央八月二十八日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紧急指示与 十月十六日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大大推 动了全国各项工作的前进;在中央领导下,反对了基本建设计 划中的冒进倾向和工业生产计划中的保守倾向,使有些部门的 计划开始接近于实际。第二,广大劳动人民为实现国家第一个 五年计划与实行党的总路线所表现的空前高涨的劳动积极性, 对完成国家计划起了极重要的作用。第三,各级党的组织和政 府部门加强了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发扬了广大财经干部的积极 性并抽调了大批干部到经济战线上来;开始重视了计划工作, 对完成国家计划做了巨大的努力;部分厂矿和某些建设工地推 行了计划管理和作业计划,初步建立和健全了责任制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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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企业并加强了技术管理,对完成和超额完成计划起了重要的作 用;农业生产中由于积极开展了互助合作运动,就进一步地提 高了农业生产力。第四,苏联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在设计、设 备、材料及派遣专家等方面继续给予了我国以巨大的援助。 一九五三年计划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还是不少的,主要 的是:第一,国民经济的某些部门或某些方面的计划仍存在着 若干主观片面性,这种主观片面性基本表现为冒进和保守两个 方面。较明显的如财务拨款计划,开始时底子打得大些;基本 建设计划经中央三次削减始接近实际。国营内地商业和铁路运 输、财务及工业生产等计划的某些方面订的偏低,执行结果超 过原计划较多。第二,以中央各工业部门说,完成计划的情况 也是不全面、不均衡的,有的总产值完成了计划,但一部分企 业没有完成计划(如中央燃料、重工业、第一机械、纺织、轻 工业等五个工业部所属五百五十个企业统计,未完成产值计划 的有九七个企业),或某些主要产品没有完成计划(如国家控 制的三十四种主要产品中尚有四种未完成计划),或品种、质 量没有完成计划;有的产量、品种和质量完成了计划,但劳动 生产率和成本、财务却没有完成计划;执行计划中月初季初 松、月末季末紧等不均衡现象仍普遍存在;在基本建设中,虽 有了拨款计划,但由于勘察和设计工作落后,准备不够,定额 不全不准或没有很好掌握,因此对工作量的计划和具体的施工 计划不能很好的控制,甚至很不准确,以致不能充分发挥投 资效果,并造成劳动力的浪费和材料设备的积压。诸如此类 的现象,不少单位都是存在的。第三,私营经济和小农经济 的计划距离实际较远,如私营工业的产值在一九五三年达到 一百三十四万亿元,比一九五二年增长了百分之十八点五,大 大超过了原百分之九的控制数字;粮食和技术作物的生产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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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一九五三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及一九五四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中的几个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307 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而减产,而棉花和油料作物又因粮价上涨及 比价调低的影响,缩小了种植面积,因而减产更多一些。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从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工作上来检 讨,是有缺点和错误的。我们在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时,对国 民经济各方面情况了解的还不全面、不深入,综合研究也很不 够,如对某些工业产品的一时积压现象没有很好研究,即在计 划报告中提出煤炭、火碱、麻袋等产品减产和少数产品降价, 结果到下半年这些产品又在市场上脱销;而对另一部分工业产 品如某些机电产品,却未注意从品种规格加以平衡和从生产数 量加以控制,因而造成一部分积压现象。同时,我们对计划的 控制和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也是不够的,如在一九五三年夏 季已发现铁路运输、财务计划偏低,但未主动地予以提高;对 有些部门修改计划也控制不严;各部门、各地区在执行计划中 发生的问题和困难,有一些我们没有能及早发现,及时解决; 对那些重大工程的建设、重要厂矿的生产、重要的交通运输单 位及国营商业部门执行计划的情况,我们缺乏有计划有重点地 进行检查,或者检查得不够彻底,收效不大;各经济部门存在 的浪费现象没有迅速得到克服,经济活动中配合协作得不好, 也都是与我们工作中存在上述缺点分不开的。 (二) 现将我们在编制一九五四年计划的过程中所发现的一些 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原则意见向中央提出如下报告,请审 查指示。 我们在编制一九五四年计划草案的过程中,对主要工业产 品进行了平衡计算,感到生产赶不上需要的趋势是很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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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以五十种左右的主要工业产品平衡的结果来看: 国内生产不足者有:煤炭、纱布、铅、麻袋、糖、自行 车等,其中如煤炭一九五四年计划生产七千八百二十四万吨, 比一九五三年预计完成增加了九百八十万吨,在压缩库存和 适当的控制市场销售下仍可能不足,必须努力增加产量,同 时厉行节约,始可基本平衡。纱布一九五四年计划生产纱为 四百五十六万七千件(布一亿三千余万匹),比一九五三年增 加五十万六千件,仍不能满足需要,且棉花来源较紧。 国内生产不足加上进口仍不足者有:中厚钢板、铜、 铅材、橡胶(橡胶是进口物资)、化学肥料(国内计划生产 三十万六千吨,主要靠进口,计划进口五十四万吨)等。 国内生产不足加进口可以基本平衡者有:汽油、柴油、 工槽钢、型钢、盘条、镀锌薄板、钢管(因无缝钢管厂开工不 久,有的规格不足,有的规格多余)优质钢轧材、优质钢锻 材、紫铜材、黄铜材、锌等。 国内生产基本上可以平衡者有:铁、钢、铁铸管(大的铁 铸管仍不足)、冶金焦炭、水泥(水泥季度不平衡)、原木、 硫酸、纯碱、烧碱等。其中有些产品,可能略有多余。 杂铜、废钢铁的资源也不足。 机械工业产品由于新品种不足,许多设备国内不能供应, 如机车、客车、货车、电气设备等;但也有一些产品由于品 种、规格不合需要,形成相当积压,主要的如某些工作母机、 内燃机、电动机、变压器等。 以上平衡,是我们根据现有材料大体计算的,在计划执行 过程中可能还会有些出入。我们估计如果经过努力生产,力争 进口、大力节约原材料消耗,并在适当控制和调剂的情况下, 一九五四年不足的产品估计可以基本求得解决,不致发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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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一九五三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及一九五四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中的几个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309 的问题。至于机械工业生产中的问题,第一机械工业部将有专 题报告,并拟在今年六七月间由第一机械工业部召开专门会议 讨论,提出解决方案。 在农业产品方面,粮食特别是技术作物和城市副食品的供 应以及出口物资也是紧张的。 由于国内某些物资不足,在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掌握重 要物资、组织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安排市场、组织进出口等 方面的任务也是繁重的。 由于生产的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日益扩大,铁路在货运、 客运方面也较紧张,特别是主要区段的运输困难较多。 产生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据我们初步的了解,主要在于 我国原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刚才开始由经济恢复转到有计 划建设,工业基础很薄弱,新建企业尚不能大批投入生产,生 产发展速度在建设时期又较恢复时期慢些;小农经济受自然条 件的影响很大,技术落后,生产发展也很缓慢;而朝鲜战争的 停止,国家大规模建设的进一步展开,国家和人民在生产上、 生活上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用最大的力量来提 高我国的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力,扩大交流和掌握市场,发展交 通运输事业,使我国经济能够逐步有计划地、按比例地向前发 展。在一九五四年,只要我们国民经济各部门能全面地完成与 超额完成国家计划,国民经济的各方面安排得妥当,使之相互 衔接,做好工作,加强产、供、销的结合,从平衡来说,估计 不会出大的问题。 与生产赶不上需要问题相联系的,我们在编制一九五四年 计划草案的过程中,又感到对国民经济中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 的改造有更大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因为国营工业的生产不能满 足社会需要,而私营工业企业还有很大的潜在力,如果我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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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够很好地利用私营工业企业,对满足社会的需要是有很大好处 的,如果利用、限制、改造得不好,则不仅不能发挥其生产潜 力,而且会影响国家计划的实施。因此,一九五四年对私营工 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特别是对私营工业的公私合营工作应适 当地更前进一步。由于农产品不足,分散的小农经济又难于控 制,而合作化既可以大大发挥生产潜力,又可将小农经济初步 纳入计划的轨道。因此,在一九五四年必须进一步推动互助合 作运动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应有较大的发展,继续 贯彻粮食、油料等农产品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工作。同时必须 注意进一步推进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对一九五四年国民经济工作提出以下 一些意见: 第一,在工业生产方面,按照一九五四年的计划,中央国 营工业和地方国营工业总产值将比一九五三年预计产值增长 百分之二十点一,必须完成并争取超过;同时应进一步加强 基本建设工作,以便为今后继续保持和提高工业生产的速度 做准备。 提高工业发展的速度,一九五四年主要应抓住以下三个 方面。 首先,根据需要与原材料供应的情况,充分发挥现有国营 企业的潜在力量,增加生产。为此: 1. 一切工业生产部门,必须根据可能条件,努力提高生 产,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生产协作,力争保证国 家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因此,在工业企业中,应特 别注意提高技术,加强产品设计机构,积极地有计划地增加新 的产品品种,在机械工业部门并应努力解决某些成套设备和配 套设备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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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一九五三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及一九五四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中的几个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311 2. 继续加强计划管理,继续推行作业计划;同时还必须注 意改进劳动组织,加强财务、成本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管理 水平,从而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 3. 在继续建立与健全责任制中,普遍推行企业管理上的厂 长负责制并建立生产区域管理制;在推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 还必须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加强党的保证、监督作用,加强工 会和青年团的活动,以提高全体职工的自觉性和劳动积极性, 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 4. 继续开展劳动竞赛,把增产节约当作保证完成并超额完 成国家计划的企业的经常工作,动员广大职工学习苏联,推广 先进经验,开展合理化建议,开展技术革新运动;加强劳动纪 律,加强职工的政治、技术、文化教育,解决可能解决的职工 生活福利,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 其次是抓紧基本建设特别是工业的基本建设。一九五四年 的基本建设计划,应从保证完成和超过五年计划所规定的国民经 济发展的速度,特别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速度出发,以苏联帮助 我国进行的一百四十一个项目的建设和准备工作为中心,合理地 安排建设项目,更有效地集中地使用建设资金,争取新建企业 能如期投入生产。一九五四年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七十六点二万 亿,较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之二十三(如扣除技术组织措施、新 产品试制及零星固定资产购置等费用,其可比速度增长百分之 十九点九),重要工程共四百一十八项;其中工业基本建设投资 为四十三点二万亿,较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之三十三点四(如扣 除技术组织措施、新产品试制、零星固定资产购置等费用,其可 比速度增长百分之二十八点九),重要工程共三百零七项。由于 一九五三年设计力量的集中和施工力量的增长,并在工作中取得 了若干经验,今年的基本建设工作可能有所改进;但由于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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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设计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需要,而且新建企业的工程技术更为复 杂,建筑力量工种不齐,安装力量仍然不够,要完成基本建设任 务,还必须比一九五三年做更大的努力。 为了保证今年基本建设任务的完成: 1. 必须贯彻以一百四十一个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设方针, 不要分散投资,防止平均使用建设力量,并应抓紧工程质量和 建设进度,加强检查工作; 2. 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勘探、设计、施工与设备、材料的 供应工作,使之密切衔接,同时还必须努力提高技术,以适应 基本建设发展的要求。在新工业区努力准备,组织地区型的工 程公司,加强新工业区的各项准备工作; 3. 加强工业城市的规划工作,使之赶上工业建设的要求, 凡有重要建设项目的城市,应迅速加强城市建设委员会的工 作;同时应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保证新建工业地区的 厂外各种工程的及时配合。 再次是进一步贯彻对私营工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 加强加工订货工作,特别是有步骤地变私营工业企业为公私 合营企业。关于这个问题中财委(资)已于一月三十一日向 中央做了专门的报告,根据这个报告所提出的方针步骤,在 一九五四年将十七万亿元左右产值的约五百个私营厂矿转化为 公私合营(这些准备合营企业的产值在一九五三年为十五万亿 元左右)。实现这个计划,则一九五四年私营工业的总产值比 一九五三年(一百三十四万亿元)略有减少,其在现代工业总 产值中的比重亦将由百分之三十三点九下降为百分之二十七左 右;私营工业尚未合营的部分,一九五四年的产值较一九五三 年约增长百分之十一。我们认为这个计划是适当的。 第二,在农业生产方面:一九五四年农业生产粮食产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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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一九五三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及一九五四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中的几个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313 为三千六百亿斤,棉花二千七百四十九万担,农田播种面积共 增加二千五百七十七万亩,这一计划估计在正常的情况下是可 以争取完成并超过的。 正如主席指示的那样,发展农业的根本道路,首先 是使农业合作化。在一九五四年,农业生产合作社将由 一万四千一百九十二个发展到九万五千个,集体农庄将由十五 个发展到二十个,组织起来的农户由一九五三年占农户的百分 之四十三点四扩大到百分之五十八点九。此外并计划新建国营 机械化农场五十四个,增加耕地面积一百三十三点五万亩。现 有的国营农场、集体农庄、农业生产合作社及互助组,都应该 提高质量,向先进的单位看齐,增加生产。与农业的合作化及 粮食和油料作物的计划收购相适应,在农村中还应发展供销合 作社、信用合作社及手工业合作社。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束手 束脚的保守思想是错误的,必须克服;但强迫命令和盲目冒进 也是不对的,应该防止。 一九五四年应继续贯彻粮食和油料的计划收购政策,粮食预 定收购五百七十亿斤,棉花预定收购二千二百四十一点四万担, 油料计划收购量可产油脂二十一点八亿斤。这是防止小农经济自 发势力的发展、割断其与资本主义经济的联系、实现党的总路线 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同时也是推进农业合作化事业的发展和提 高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条件,应保证完成并争取超过。 根据目前的条件,要提高农业的单位面积产量,在积极推 行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要大力组织农户的余资余力,扩大再 生产,把人力和资力引导到增加肥料,改良农具,兴修小型水 利,繁殖牲畜,防治病虫害,改良品种等方面,这样不仅可以 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而且可以避免农村游资对市场的冲击;为 扶助农民,特别是在生产上有困难的农民发展生产,国家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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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过农贷等形式给以必要的帮助。一九五三年在增产方面成功的 经验,应因地制宜地予以推广。 农业技术作物的生产,是应该和工业的需要相适应的, 在技术作物与粮食之间、各种技术作物之间,应有适当的比 例。鉴于一九五四年及今后长期内粮食与技术作物都处于紧张 状态,增加粮食种植面积同时增加技术作物种植面积存在着矛 盾,势难兼顾,而技术作物的生产不足,对工业发展和外汇的 平衡影响很大,因此,除积极提高技术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外, 还可考虑将技术作物的种植面积在今后几年内扩大二三千万 亩,以适当解决棉花、油料、黄麻、烟叶等工业原料供应的困 难,并可增加外汇的收入和节省外汇的支出。这一做法,虽对 粮食总产量的增长速度有一定的影响,但在努力提高粮食的单 位面积产量与继续贯彻粮食的计划收购、计划供应政策的条件 下,粮食的困难是可以适当解决的。如中央批准这一提议,则 应由有关单位具体商定在一九五四年及其以后几年中技术作物 种植面积扩大的数量和各种作物的比例。同时各地应组织人力 调查荒地,以便今后有计划地进行垦殖,扩大耕地面积。 此外,应注意组织农村副业生产,特别是家畜、家禽等副 食品的生产,以满足城市居民的需要,并增加农民的收入。 第三,在国内商业方面:一九五四年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 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针对着市场上许多商品供不应求的特点,稳定市 场。继续贯彻粮食、食油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政策;加强 城市副食品的收购与供应工作;对某些生产不足的产品,亦应 加强供应的计划性,做到合理分配。 其次,继续扩大商品流转,活跃城乡物资交流,巩固和适 当扩大国营和合作社商业的阵地,根据对私商的利用、限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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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一九五三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及一九五四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中的几个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315 改造的政策,加强对市场的控制。按照一九五四年计划,社会 商品零售总额比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之十三点八;国营和合作 社商业在批发和零售方面,上半年应暂时踏步不前,下半年视 具体情况再行考虑是否继续扩大;某些农副产品依靠私商收购 有困难的,可根据各地不同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采取国营、 合作社商业和私商联合收购的方式;对私营零售商应根据可能 与必要扩大代销、经销的方式;同时,应巩固对私营工业的加 工、定货、包销。对于因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商业前进而代替 的批发商业的职工,应由各商业部门与合作社负责作妥善的安 排。加强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商业的结合,加强国营商业对市场 的领导作用,逐步实行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商业在城乡的分工, 国营和合作社商业应加强计划性,做好收购与推销两方面的工 作,以扩大商品流转,加速资金周转,降低流转费用;同时必 须以充分的注意力,组织对农村生活资料特别是生产资料的供 应,以适应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之后的新情况,并引导农民余资 投入扩大再生产。 最后,正确掌握价格政策。规定农产品的合理比价;主 要商品的价格,一般应维持现有水平,某些极不合理者应适 当调整。 第四,在交通运输方面:一九五四年铁路货运量比一九五三 年增长百分之十五点五,客运量增长百分之十四点二。必须估计 到随着经济建设与贸易的发展,铁路的主要区段和沿海、长 江以及主要地区的运输任务将日益繁重。为此,应采取以下 措施: 首先,充分发挥现有运输工具的潜力,实行计划运输,积 极加强铁路的旧有线路,改进主要编组站和港湾的工作,提高 调度工作的质量,缩短车辆停留时间及船舶非生产停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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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加速车辆和船舶的周转;充分利用内河和沿海的航运,利用公 路运输,适当组织木帆船、畜力车等运输工具,发挥其作用; 推行铁路与沿海及长江的联运制度,发挥运输效率,以调节铁 路各主要区段的负担;加强现有线路、车辆、船舶的维护检 修,增加和改善必要的运输设备。 其次,加强各主要托运部门的运输组织及其工作,大力组 织和推行主要物资(如煤炭、粮食、木材、洋灰等)的分区产 销平衡合理运输制度和生产部门的送货制度,克服相向运输及 其他不合理的浪费运输力的现象(已向中央有专题报告)。 最后,加强对私营和公私合营运输业的领导,实现对长江 以北沿海私营轮船业的公私合营,对已合营的运输企业加强管 理;对于其他私营运输企业(如地方内河运输企业和内地公路 运输业),应摸清情况,总结经验,并有准备地有区别地对其 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第五,为保证国营企业的生产和基本建设任务的完成, 使其尽可能逐步地摆脱自由市场的影响,还必须加强重要物资 的分配工作。国家掌握分配的主要物资,一九五三年为五十七 种,一九五四年拟增为六十种,其资源总值约为八十七万九千 亿元(按一九五二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比一九五三年增 长百分之八;其中中央国营工业的产品为五十二万六千亿元, 占其总产值的百分之三十五点二,比一九五三年增长百分之 十三。为加强物资分配工作,就要加强国家物资分配机构和各 工业部门、各地区物资分配的机构及其工作,使其摸清物资的 来源、需要及库存情况,掌握重要物资使用方向和合理的储 备,研究地区平衡和季节平衡,研究定额,正确制订分配计 划;研究物资节约的方法,推动各国民经济部门厉行节约并合 理使用物资;协助各有关部门处理积压和呆滞物资,开辟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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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一九五三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及一九五四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中的几个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317 物资来源。各工业部门则应加强供销机构特别是销售机构及 其工作;供销双方应按照国家物资分配计划采取合同形式使 供产销的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国营企业所需物资在国家统 一分配范围以内者,应由国家统一分配供应,不应在市场上盲 目采购。 第六,加强国民经济各部分之间的配合和协作。一九五三 年国民经济活动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某些经济部门之 间或经济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协作配合或协作配合得不 好。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在一九五四年必须用很大的力量加强 计划的组织作用,凡各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需要配合协作的 主要问题能够在计划中体现的,即将其列入国家计划之内,并 经常检查其执行情况;凡不能列入国家计划的则由有关部门将 所担负的任务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使之固定下来,同时亦可根 据需要,建立有关部门或单位之间的联系制度,或组成专门问 题的小组,推定主要负责的单位和配合的单位,以解决有关配 合协作的问题。此外,应提倡主动协作配合的作风,树立整体 思想,克服某些同志的孤立思想和本位主义。 (三) 为保证一九五四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完成,还需要进行以 下的工作: 第一,应进一步在全国人民群众中深入党在过渡时期的总 路线的教育,使之成为克服困难、推动工作的力量的泉源。要 使工人和农民认识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就可使社会主义 建设事业前进一步,就是为保证总路线胜利而贡献了自己的力 量,就是爱国主义的表现,从而发挥更大的劳动热情和创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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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神。在国营厂、矿企业中应结合企业管理的改进,开展合理化 建议、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革新运动,以提高技术水平,提高 产品质量;在农村中应结合互助合作运动开展爱国增产运动, 以提高农业产量。要使经济工作的干部,在总路线的教育下, 发扬实事求是、勇于战胜困难、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技术的精 神,继续批判那种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保守主义思想,批判 惧怕困难和不愿钻研业务、技术的懒汉思想,批判某些同志的 个人主义思想和骄傲自满情绪,使经济工作岗位上的每一个干 部都了解自己所担负的任务是光荣的,并为完成国家计划任务 而努力工作。 第二,根据对一九五四年基本建设计划的研究,资金不 足是我国建设中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在一九五四年,各部 门应在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的基础上,完成和超额完成提 高劳动生产率的计划,降低成本的计划,利润上缴的计划与税 收计划,以扩大国家的收入,在工业生产、基本建设、交通运 输、合作贸易及其他经济、文教部门中,都应把厉行节约当成 一项重要的任务,确立经济核算的思想和贯彻经济核算制度, 一切原材料的消耗、费用开支标准、人员编制和劳动组织、资 金周转的期限等等,都应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平均先进定额,规 定废料、旧品的收回制度,并坚决执行。基本建设必须编造切 合实际的设计预算,并加强财务监督制度,在建筑安装工作中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应争取降低造价百分之八。同时要精 简行政机构,减少冗员,节省行政费开支。奖励那些节约国家 财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惩治那些不负责任而造成国家 损失和严重浪费国家财产的单位或个人。要把提倡节约,反对 浪费变成群众性和经常性的运动。此外应提倡社会节约,奖励 储蓄。厉行节约是管理社会主义企业的一项重要政策,它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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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一九五三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及一九五四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中的几个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319 对于我国经济建设中资金不足的状况来说是完全必要的,即对 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编制一九五四年计划的过程中,深感技术力量不 足和技术水平不高是影响工业和交通运输事业进一步发展的一 个重要因素。一九五三年,在重工业部门(燃料、重工、第一 机械、第二机械)技术人员在职工中的比重为百分之四点六, 轻工业部门(纺织、轻工)为百分之三点六,这样的比例显然 是很低的;高级技术工人在整个工人中的比例也是很低的;在 技术人员中,特别缺乏那些真正有理论又有实际经验的能解决 较高级技术问题的专门人才。而从需要方面说,提高工业发展 的速度需要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需要技术,增加新产品的试制 和制造需要技术,大规模的基本建设与开工需要技术。因此, 从各方面来培养技术力量,特别是着重培养那些能解决重大技 术问题的专门技术人才和能掌握复杂技术的高级技工,已成为 我们当前更重要的任务。为了解决技术力量的不足,应办好现 有的高等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充分利用现有的厂 矿企业和正在建设中的厂矿企业,培养出新的技术人才;保证 一九五四年内赴苏留学生计划和实习生计划顺利完成;同时, 各个经济部门和各个企业对现有技术人员应加强教育团结,并 提高他们,应合理地使用技术力量。 最后,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党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工作的 领导。我们请求各级党委经常检查经济机关贯彻党的政策和执 行中心工作的情况,及时传播好的经验,帮助克服缺点,纠正 偏差;要求党时刻注意对经济工作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克服某 些干部思想方法上的主观主义和工作作风上的官僚主义及分散 主义等缺点,提高他们的理论和政策的水平,鼓励他们钻研业 务和技术。我们请求党的组织继续抽调优秀的干部到经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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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工作,特别是充实工业基本建设的干部,保证一百四十一个重 要建设项目有足够的坚强的领导骨干,并教育他们以最大的努 力,克服困难,学习经济工作和技术。同时,请求各级党委加 强对计划统计机关的领导,特别在编制计划的过程中给以具体 的领导,以提高计划质量;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帮助解 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和保证计划的完成 和超额完成。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中共中央于同年八月三日批准此报告,并下发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 委、中央人民政府各委、部、院、行、署党组,要求按此执行。 〔2〕一九五四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提要及附表,本书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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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办好学校,培养干部 * (一九五四年七月九日) 邓 小 平 现在我们是搞建设,干部已成为决定性的因素。我们干部 的状况是,一方面不够用,另一方面又有浪费。要充分发挥现 有干部的作用,同时要培养大批各方面的建设人才。政务院许 多部门的领导人,他们注意抓生产,抓基本建设,这是对的, 但是对培养干部重视不够,这主要表现在对自己所管的学校注 意得很差。殊不知办好学校,培养干部,才是最基本的建设。 现在,有的部门已有几十万员工,几十所学校,他们不去办好 这些学校,却总希望从外面调人。应该主要靠自己培养干部。 我们的中等专业学校普遍办得不好,真正办得好的很少,要设 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有些业务部门的领导人,认为让他管生 产是重视他,让他管学校是把他降格了。这是一种很不好的倾 向,是办好学校的主要障碍,应该纠正。 教学纪律必须整顿。苏联学校中的纪律是严得很的,我 们派去的学生,如果不好好学习,就被送回来。这种严格的要 求,我们要学习。对于学校中的个别坏学生是要开除的,学校 要有“开除学籍”这个武器,没有这个武器不行。开除几个坏 学生,就可以教育和挽救一批学生。有的学生被开除以后,倒 这是邓小平在政务院第二百二十一次政务会议讨论教育工作时发言的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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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可能变好了。我们党内也有这种情况,有些同志背上有包袱, 以为对他的错误没有办法,及至将他开除党籍,他倒变好了, 有的人后来又入了党。当然不能滥用这个武器,实际上,给了 学校这个武器,多数人警惕起来,反倒可以少开除几个学生。 学校的纪律问题,好多年了没有得到解决。过去只是纠缠在口 头上,现在要认真去做,纪律不好就要整顿。提议高等教育部 和文委研究一下北京学校的纪律问题。选几个典型,处理几 个,写篇社论,在报纸上登一下,展开批评,教育学生,教育 学校。 关于教师待遇问题。现在要普遍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是很 困难的,但是真正有本领的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 医生,以及其他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工资待遇,应该提高。 这样的人不会很多,全国也就是万把人。前几年,全国的工资 提高了很多,但有些平均主义。建筑工人,挑土工人,其他普 通工人,提高了不少,有的提高了一二倍,而有本事的专门人 才提高得不多。将来工资的差距要拉大些,真正有本领的人, 对国家贡献很大的人,工资应该更高一些。还有一个问题,就 是大学校长是否比高明的教授薪金一定要高?我看不一定。我 记得毛主席曾说过,为什么全国就没有比我当主席的薪水更 高的呢?过去我们想请各行各业开个名单,提高一些人的工 资,说了好久,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没有实现。看来,有些共 产党员的头脑里平均主义思想还不少,到处有抵触,结果是多 一事不如少一事,不了了之。这次我建议文委在自己管理的范 围内提出一个名单,科学家可以选一二百人,不讲名望,就是 选那些贡献突出的,真正有本事的。大学教授也可以选一二百 人。还要订出章程来,这样就可以推动那些思想不通的人。中 小学教员中间,工资也应该有很高的,他付出的劳动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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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学校,培养干部 323 大嘛。我们不能讲平均主义。请郭老 〔1〕 下个命令,提出个名 单,二百人左右,先解决这些人的问题。这个问题,周总理过 去在政务会议上也讲过,但是没有行得通。这次必须像考试那 样,限期交卷,否则就是不热心这个工作。 根据《邓小平文选》(一九三八—— 一九六五年)刊印 注 释 〔1〕郭老,指郭沫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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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 * (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三日) 陈 云 一、从一九五三年全国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以来,我国市 场上发生了许多新的情况,其中主要的一点是许多商品供不应 求,第一是吃的,第二是穿的,第三是用的。这是由于国家以 大量资金投入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增加了就业人数,增加了 工资总额。同时,农业增产,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这就使全 国人民的购买力,在恢复时期已经普遍提高的基础上,更加迅 速地增长起来,因而社会购买力增长速度超过了消费品和农业 生产资料生产的增长速度。这种趋势将是长期的。在一定时期 内,社会购买力与商品供应量之间的差额还会继续扩大。我国 目前还存在着大量的小生产者和私商,市场情况非常复杂,我 们对于由许多商品供不应求所造成的市场紧张状况和市场上存 在着的不稳定的可能性,必须引起充分的注意。市场的稳定是 进行经济建设的必要前提。因此,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继续 保持市场的稳定,以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是商业工作的 重要任务。 二、解决商品供应不足的困难,根本办法是积极增加生 产。由于目前增产的速度特别是农业增产的速度有着一定的限 这是陈云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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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 325 制,因此必须从商业的收购与供应两个方面,采取适当的措 施,反对私商的囤积和投机,并防止小生产者的惜售和消费者 的抢购。一九五三年夏季以后,国营商业扩大了工业品的加工 订货和包销的范围,十月和十一月又先后决定实行粮食和油料 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并加强了对其他主要农产品和农业副 产品的收购工作。实行这些措施,就使国家基本上直接掌握了 工业品和农产品的货源,同时也扭转了粮食、油料的销售量大 大超过收购量的紧张局面,继续保持了粮食和油料市场的稳 定。经过计划收购来掌握货源,经过计划供应来控制销量,这 是在许多商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市场稳定的两个必 不可少的步骤。因此,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国家实行计划收购 和计划供应的商品品种,将不是减少,而是逐渐增加。对此, 全党应有明确的认识,并做好充分的准备。特别是,在今后加 强农产品计划收购工作的同时,对于计划供应品种的增加,范 围的扩大,方法的改进,尤其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必须了 解,在工农业产品的主要货源已由国家直接掌握以后,如果对 某些供应不足的主要商品在市场上的销量,不采取计划供应的 方法加以适当的控制,并依据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各方面的需 要,认真地进行合理的分配,那末,继续保持市场稳定的目的 仍是不能达到的。 三、实行上述措施后,我国市场关系发生了根本性质 的变化。国营商业已在批发环节上逐渐排挤私营批发商,到 一九五三年底,国营批发比重已经达到百分之七十左右。私营 零售商的主要部分,已不能像过去那样依靠从私营批发商或从 生产者方面进货,而必须依靠从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方面进 货,来维持它们的营业。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已不仅要为 公营商业系统进行组织货源和组织供应的工作,而且必须对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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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营零售商担负起同样的责任。因此,我国旧的自由市场的活动 范围已经大大缩小,国营商业对整个市场的统一管理和对私营 商业的领导和监督,已经日益加强和巩固。这种市场关系的变 化和改组,为国家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极为重 要的前提,使整个商业工作更进一步地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 这是非常有利的。但这种市场关系的变化和改组,也必不可免 地使商业中的公私关系日趋紧张,使私商的经营发生困难。目 前大城市中有十余万从业人员的私营批发商,因为得不到货源 而没有买卖可做。集镇的私商,因为主要农产品和农业副产品 由国家扩大收购,营业额已经日益缩小。在城市中,由于粮食 和食油的计划供应,减少了私商的销货量,还由于国营商业和 合作社商业扩大了经营范围,再加上不适当地过多地扩大了零 售额,私营零售比重迅速下降,私营零售商已经惶惶不安。在 城乡交流方面,由于农村宣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私商难于下 乡,合作社对一般土产一时又无法全部经营,因此某些次要农 产品和农业副产品也存在着阻塞现象。所有这一切,都是目前 私商困难的具体表现。中国私营商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很大(座 商和摊贩共有七八百万人),对他们盲目地加以排挤,一律不 给安排,不给生活出路,势必增加失业人口,造成社会混乱。 这是必须防止和纠正的。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对于“三反”、“五反”以后市场交 易暂时呆滞所造成的私商困难,中央曾采取调整商业的办法给 予解决。中央《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规定:放宽当时过紧的 批零差价,减少公营商业的零售点和零售品种,使私营零售商 能够维持营业;放宽地区差价,让出公营商业经营的某些商品 品种,使私营批发商能够继续贩运。这些办法,在当时是必要 的和正确的。但是,目前市场上许多商品供不应求的情况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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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 327 出现,为了稳定市场,国家再不能把已经掌握的工业和农业产 品的主要货源让给私营批发商;目前批零差价的幅度,除某些 商品尚需调整外,大部分是适当的;同时由于今后一个长时期 内,计划供应的商品种类还要增加,公营商业的零售点和零售 品种亦无法减少;所以,一九五二年为调整商业所采取的那些 办法已经不能适合目前的情况,不能再度采用。目前正确的方 针,必须是充分利用市场关系变化和改组的有利条件,对私营 商业积极地稳步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一面前进、一面安 排和前进一行、安排一行的办法,把现存的私营小批发商和私 营零售商逐步改造成为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 必须指出,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一件非常 艰巨的工作,它将受到私商各种各样的抵抗。在整个改造过程 中,我们和他们之间的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将是很复杂很尖 锐的。现在,批发环节上逐步排挤私营批发商的任务,虽然基 本上已经得到了解决,但对他们的人员的安排和资金的处理, 仍需进行妥当和切实的工作,才能巩固已得的胜利。今后,更 为复杂更为困难的问题,是改造私营零售商,这不仅是因为他 们的数量很大,而且是因为他们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还有 着广泛的联系。要把他们逐步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不 经过适当的斗争是不行的。即使在把他们改造成为国家资本 主义的零售商以后,在如何继续改造他们的经营管理,如何 合理划分供应网,如何防止他们掺杂掺假,反对他们制造黑 市,以及如何严格监督他们遵守代销和经销的各种规章制度等 等方面,都是不可避免地要进行经常的斗争的。我们将来还要 把私营零售商从业人员的大部分逐步改造成为国营商业和合作 社商业的职员,所以对他们必须系统地进行教育训练和思想改 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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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四、根据上述情况,对私营商业的改造和安排,特做如下 具体规定: 第一,对私营批发商。以零售为主而兼营批发的,一般的 转为零售商。专营的批发商或以批发为主而兼营零售的,其中 凡能继续经营者,让其继续经营;凡为国营商业所需要者,可 以为国营商业代理批发业务;凡能转业者,辅导其转业;经过 上述办法仍无法安置者,其职工连同资方代理人可经过训练, 由国营商业录用。其职工已由国营商业录用的私营批发商,原 有资金应受工商行政机关指导,使用于有益事业。资方实职从 业人员,除能自找职业或年老而可维持生活者外,要求参加工 作者,只要没有政治问题,经过训练后,可由国营企业陆续吸 收,分别安置于没有机密性的商业、粮食、银行和合作社等门 市营业单位,以便进行改造。 第二,对城乡私营零售商。除一部分必须和可能转业的 以外,一般的应逐步地把他们改造成为合作商店或国家资本主 义的零售商。国营商业应该采取分配货源、搭配热门货、调整 批零差价、逐步统一公私售价等办法,保持私营零售商一定的 营业额,使他们能够维持生活。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对某些 商品的经营比重,在零售方面,可以作适当的退让,但必须保 持足以稳定市场的营业额,防止不适当的过多的退让。国营商 业在批销商品时,应该对当地同一行业的全体座商和摊贩同时 安排,但不要过多地给摊贩批销商品,以免挤掉了座商。对全 部摊贩的改造,是一项更加复杂的工作,只能在处理了座商之 后,才能作全盘处理。各地除经营粮食和食油的私营零售商已 经采取代销形式和经销形式,改造成为国家资本主义的零售商 外,今年下半年各大、中城市中,应再选择一个或两个行业, 同样采取代销形式和经销形式,把私营零售商改造成为国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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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 329 本主义的零售商。应把这些改造私营零售商的办法,向社会宣 布,以安定各业私营零售商的经营情绪。在县城和集镇上改造 私营零售商的工作,可以首先选择适当行业,进行试点,取得 经验,逐步推广。 根据目前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在城乡经营范围上的不 同情况,两者对私营零售商的改造和安排应做如下分工:大、 中城市私营零售商的改造,由国营商业负责;集镇私营零售商 的改造,由合作社负责;一般小县城私营零售商的改造,哪些 由国营商业负责,哪些由合作社商业负责,或者由双方共同负 责,应由省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合作社商业在安排私商 中如遇困难时,国营商业应大力给以帮助。 第三,对私营进出口商。基本上应按照对私营批发商的处 理原则进行处理。同时,国营对外贸易机关应尽量采取联营、 经销、代进、代出等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对私营进出口商实 行社会主义改造,使他们能在国营对外贸易机关的领导和管制 之下,发挥其对资本主义国家进出口贸易的应有的积极作用。 第四,为了畅通城乡交流,活跃初级市场,各地应根据 情况采取如下的具体措施:(一)广泛建立国家领导的没有私 营粮商参加的粮食交易市场。(二)举行初级市场的物资交流 会。(三)组织货郎担子为合作社代购代销。(四)为解除互 相封锁,取消某些乡、镇人民政府所规定的不适当的市场管理 办法。(五)对一般小土产,可以组织公私联购,或由合作社 统一收购后按比例批给私商。 第五,为了缓和私营零售商营业额下降的趋势,在 一九五四年旺季到来以前,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零售营业 额,一般地应停止在目前的水平。个别地区和个别行业的公营 零售额,则可以有进有退,但在前进时,对该地区该行业的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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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商仍须根据上述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分工的原则,分别加以 安排。 五、为着适应目前市场情况的变化和切实执行改造私营商 业的政策,全国市场的领导必须统一,全国商业工作的步调必 须一致。为此: 第一,中央商业部应该成为全国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 私营商业的统一领导机关,负责制定商业各部门和各地区商品 流转的主要计划,掌握公私经营比重,确定商品价格方案。 第二,城乡市场根据国营商业及合作社商业分工负责的 原则,划分经营范围。即大、中城市和工矿区的市场归国营商 业负责;集镇和农村的市场归合作社商业负责;一般县城及大 的集镇,由各省委根据不同条件,划归国营商业或合作社商业 单独负责,或由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双方共同负责。中央商 业部和供销合作总社应根据上述原则,另行议定分工方案,逐 步实现。各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产品,仍由合作社经营。为 了加强县一级对市场的领导,各县都需建立财委机构,并使这 一机构和省级国营商业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以编制商品购销计 划,掌握国营商业、合作商业和私营商业的经营比重,统一安 排私商。 第三,城乡市场必须互相支援。副食品供应不足时,应压 缩中、小城市和集镇的副食品的消费,优先供应大城市及工 矿区;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应尽先供应农村,以利农产品 的采购。 第四,关于商品内销和出口的关系,除粮食、油料等物资 特殊规定限量出口外,其他物资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 国内市场的销售应服从出口的需要。有些商品如肉类,应压缩 国内市场的销售,保证出口;有些商品如水果、茶叶和各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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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 331 土产,应尽先出口,多余的供国内市场销售。只有这样,才能 保证必要的出口,以换回国家建设所必需的工业设备。 六、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商业工作的领导,加强各地国营 商业及合作社商业的机构和干部。各级党委应向党员干部讲清 楚许多商品供不应求的情况和原因;讲清楚盲目提高农产品的 收购价格,会更加扩大社会购买力与商品供应量之间的差额, 因而将更加助长商品供不应求的趋势;讲清楚计划收购和计划 供应是稳定市场、保证建设所必需的办法;讲清楚若干物资首 先供应大城市、工矿区和出口的必要性;讲清楚对私商不能只 挤不管,而必须以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来进行改造的道理。 各级党委接到此指示后,应即进行研究,规定执行的步骤。 根据《陈云文选》(一九四九—— 一九五六年)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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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 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 增产运动,支援国家工业化而奋斗 ——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 临时理事会工作报告 〔1〕 (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日) 程 子 华 各位代表、各位来宾: 从一九五○年七月全国合作社工作者代表会议成立中华全 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到现在,已经整整四年了。我现在代表全国 合作总社临时理事会,向大会报告这四年中间全国供销合作社 和消费合作社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应当采取的方针任务,请 大会加以审查。 一、四年来供销、消费合作社工作的主要情况 四年以前,全国合作社工作者代表会议召开的时候,正 当我国经济恢复初期,广大的晚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刚刚开始进 行,经过长期战争破坏和反动统治摧残的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 也刚刚开始;调整工商业,平衡国家财政收支,稳定物价,活 跃城乡物资交流,“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而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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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支援国家工业化而奋斗 333 争”,是当时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向全国人民提出的严 重任务。那时,全国合作社社员约有两千多万,主要分布在东 北、华北和华东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的老解放区,这些合作社在 当时人民经济生活中一般都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也有不少合作 社在组织建设和业务经营上还没有走上正轨,还缺乏必要的制 度和办法。这种情况,显然是不能适应当时国家经济恢复发展 的要求和广大劳动人民的需要的。 一九五○年七月全国合作社工作者代表会议,在中共中央 和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直接领导与帮助之下,总结了当时合 作社的工作,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合作社的性质,就是为群 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 放在第一位”,明确指出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己的经济组织, 要办好合作社必须强调民主制度,贯彻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 基层社为社员服务的方针;同时指出合作社又是在工人阶级领 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经济事业,它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政 策,在组织城乡物资交流及同私商投机行为作斗争中成为国营 商业的有力助手。根据这些原则,就规定了要办好合作社必须 按照社会主义的办法进行工作,而不能用资本主义的办法。根 据这些原则,各级合作社应当成为一个有独立组织系统的群众 经济组织,一方面各自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责任;一方面又贯 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级社服从上级社的领导;在业务经营上 不仅要根据国家计划执行一定的经济任务,并应努力改进经营 管理,逐步实行经济核算制。当时的代表会议强调指出各地合 作社应当按照上述方针和办法进行整理和发展,会议并选出了 全国合作社临时的中央领导机关——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 临时理事会,实行对全国合作社的统一领导。 从那次会议到现在,四年来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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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展,供销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工作,在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府 与国营经济的领导扶助之下,在各级社全体职工积极努力和广 大社员群众的热忱拥护之下,获得了很大的成就。 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共有三万二千二百六十五个 基层供销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十三万二千三百四十九个零 售店和三万五千零五十六个流动的零售组织。社员共有一亿 六千四百三十八万五千七百三十七人,较一九五○年增加了八 倍多。到一九五三年底,各级社自有资金较一九五○年增加了 十九点五倍,社员股金也增加了十点七倍。 一九五三年全国合作社的商品供销总额比一九五○年增加 了九点九倍。一九五四年上半年零售计划超额完成百分之十点 一;收购计划超额完成百分之十点四,都比一九五三年同期增 加一倍以上。 一九五三年全年合作社商品零售占市场零售总额的百分之 二十五点七三,在城市占百分之十八点一六,在农村占百分之 二十九点六九。在工作发展较早的地区,合作社占农村市场零 售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至八十,已基本上占领了农村市场。 一九五三年合作社在农村的供应业务中,生产资料占百分之 十五点九,生活资料占百分之八十四点一。在供应农村生产资料 中,过去主要是商品肥料,最近一二年来新旧农具、农药、药械 的经营比重逐渐有了增加,并开始了牲畜和饲料的经营。 一九五三年合作社在收购业务中,代国家收购占百分之 七十五点四;国家需要掌握的商品,如粮食、棉花、麻、烟、 茶、丝和羊毛等主要工业原料和出口物资,已经全部或绝大部 分通过合作社收购。一九五三年年底实行粮食、油料的计划收 购和计划供应以来,合作社更成为国家进行这一繁重工作的主 要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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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支援国家工业化而奋斗 335 四年来,由于供销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在组织上和业务上 的巨大发展,已形成了一个遍布全国各地的新型贸易网,已日益 成为我国人民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几年来国 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特别是对于农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显著的 作用。它不仅在稳定物价和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中成为国营商业的 有力助手,不仅在供应生产和生活资料,减除私商中间剥削上成 为劳动人民不可缺少的经济组织;并且巩固扩大了社会主义经济 的领导力量,缩小了资本主义商业在农村的阵地,促进了农村互 助合作运动的发展,从而有助于工农联盟的巩固。同时,经过几 年来工作的发展,也积累了经验,培养和锻炼了几十万干部,增 加了社会主义的资金积累,为今后更进一步的健全发展打下了基 础。所有这些事实,说明了四年来我们工作的发展是符合于中国 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和七届三中全会决议的精神,符合于一九五 ○年全国合作社工作者代表会议所提出的方针的。 但同时应当指出,四年来我们的工作曾发生过不少的缺点 和错误。主要地表现在: 第一,对于供销合作社必须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方针不够明 确,认识上不完全一致,贯彻执行也不够坚决有力。在生产资 料供应方面,几年来主要力量集中于油饼和化学肥料的供应, 对于旧式农具和土制肥料的经营重视不足,对于新式农具和农 药、药械曾过分强调困难,在经营上不够积极。对于农产品的 预购合同与结合合同制度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未注意系统总 结和推广,一九五三年合同制度的推行曾一度陷于自流状态。 第二,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资本主义经营思想,愿意经营那些 利润比较高或比较容易经营的大城市工业品和大宗土特产,对于 那些利润比较小或经营比较困难,但为广大农村生产、生活所需 要的手工业品和小土产则不愿积极经营;上级社和下级社,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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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和销地合作社之间有互争利润,隐瞒或虚报成本,不严格遵守合 同信用的现象。同时,由于对群众需要和市场情况的调查研究不 够,业务经营中的盲目性很大;在经营管理上也存在着严重的供 给制思想,不重视核算与合理积累,财务监督管理不严,劳动效 率低,非生产开支比例高,以及财物保管缺乏责任制等,因而影 响了合作社的合理积累,甚至若干社有赔钱现象。 第三,对国营商业的领导不够尊重,在若干工作中有对 立情绪和某种程度的分散主义。最突出的表现是一九五二年至 一九五三年一度建立了同国营商业不分商品种类完全平行的工 业品批发系统,这不仅影响了国营商业对于批发市场的统一掌 握,并且也阻碍了合作社面向地方货源这个方针的贯彻。 第四,不少地区的合作社民主管理还很差;不重视举行社 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没有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 不少干部缺乏民主作风和正确的服务态度。 第五,忽视政治工作,对于提高干部,特别是业务干部的 政治思想水平重视不够,通过业务向社员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 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也做得很差。 所有这些缺点和错误都是和全国合作总社临时理事会领导 上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分不开的。由于中共中央及时地给予 我们正确的指示和帮助,几年来这些缺点和错误已经不断地得到 纠正;但不是所有这些缺点和错误在一切地方在一切干部中都已 完全纠正了,相反地这些缺点和错误在不少的地方和不少的干部 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还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加以克服。 二、过渡时期供销合作社的基本任务 毛主席明确指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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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支援国家工业化而奋斗 337 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 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 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 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 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为了实现上述毛主席所指示的国家过渡时期的总任务,为 了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环节是实现国家的社 会主义工业化,并且必须首先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我们 必须认识以发展重工业为中心的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极端重 要的意义,认识它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 为了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经济必须有相适应 的发展。但目前我国农业经济还是分散的、落后的小农经济占 优势,它不仅限制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同时也滋长着资本主 义的自发势力,同国家的计划建设的要求相矛盾。要克服小农 经济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矛盾,就必须通过合作化的道路对农 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供销合作社是农村合作化的三种形式之一(农业生产互助 合作是主要的形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群众性的商业组织, 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和巩固工农联盟的一个桥梁。过去几 年来的发展,已经显示出它对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所起的 重要作用。为了在总路线这座灯塔的照耀下更好地进行工作和 充分发挥自己的应有作用,供销合作社在过渡时期应该明确并 贯彻执行以下三个基本任务: 第一,通过供销业务,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为农业生产服 务,以支援国家工业化,并巩固工农联盟; 第二,根据国家计划和价格政策,通过有计划的供销业务 和合同制度,引导小农经济和个体手工业逐步纳入国家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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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轨道,并促进其社会主义改造; 第三,在国营商业领导机关的领导下,扩大有组织的商品流 转,领导农村市场,逐步实现对农村私商的改造,并代替资本主 义商业在农村的阵地,逐步切断农民与城市资本主义的联系。 以上这三个基本任务是密切联系,互相作用的,贯彻这 三个基本任务的中心环节是促进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为 农业生产服务。只有紧紧掌握这一中心环节,才能够有效地促 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帮助农民为国家生产出更多的商 品粮食、工业原料、出口物资和城市、工矿区所需要的农业和 副业产品,另一方面也就提高农民的购买力,扩大工业品的市 场,从而支援国家的工业建设。也只有紧紧掌握这一中心环 节,供销合作社才能够扩大有组织有计划的城乡物资交流,胜 利地逐步代替资本主义商业在农村的阵地,使分散的小农经济 和个体手工业逐步与国家计划联结起来,并促进其社会主义改 造。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把我国建 设成为社会主义的国家。 因此,各级供销合作社干部必须在一切工作中很好地掌握 这三个基本任务的精神和实质,树立以国家工业化为主体的社 会主义建设的整体思想,善于通过一切业务活动和组织活动将 社员群众的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国家工业化的最高利益结合 起来。同时,也必须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工作进行的步 骤和方式方法上坚持既积极又稳步的方针,避免盲目冒进。 三、在城乡市场新的情况下供销合作社 必须做好的几项主要工作 从一九五三年我国开始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以来,在城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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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支援国家工业化而奋斗 339 场上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其中主要的一点是许多商品供不应 求,特别是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供不应求。这是因为国家 大量资金投入经济建设,城市和工矿区人口增加,社会工资总 量和农民收入都有了显著的增加,这就使城乡人民购买力在几 年来业已提高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增长。社会购买力增长的 速度,超过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增长的速度,将是在相 当长时期内存在的趋势。这是革命胜利后国民经济恢复发展和 广大劳动人民生活提高的结果,对于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也是一 个推动力量。 几年来社会主义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商业的迅速发展,过 渡时期总任务宣传的深入贯彻,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政策的实 行,以及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高涨,所有这些因素也引起了城 乡市场和农村经济深刻的变化。 在许多商品供不应求和城乡市场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的情况 下,进一步扩大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商品流转,继续保持市场 稳定,是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的必要前提。因此,供销合作社要 实现它在过渡时期的基本任务,就必须适应国内市场和农村经 济所出现的这些新的情况和要求,在业务经营上着重做好以下 几项主要工作: 第一,做好国家委托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并大力开辟 地方货源,进一步扩大城乡商品流转。 根据各地实行的初步经验,各级供销合作社在执行这一 重要的国家任务时,首先要协助国家正确地摸清楚计划收购物 资的生产量与商品量,要根据国家的规定,在验收、评级、过 秤、付款等各方面尽量便利农民,并做好仓储保管和调运工 作,要做好物资供应工作,及时供应农民所需要的生产和生活 资料,协助国家回笼货币。其次,在担负计划供应工作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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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于供应点的设置以及供应标准和供应办法的规定,供销合作社 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国营商业领导下,认真调查,缜密计 划,既要便利群众购买,又要防止供应面过宽、供应量过大, 使投机行为无可乘之机;并应做好计划供应物资的合理调拨与 必要储备,防止人为的脱销和积压,反对徇私渎职和对群众不 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同时,供销合作社还要接受国家委 托,做好在国家管理之下的没有私商参加的粮食市场的工作, 积极组织农民之间的粮食和油脂、油料的相互调剂,解决对村 镇食品业和粮食、油料加工业的原料供应。 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只能限于少数主要商品,为适应广大 农村日益增长的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各级供销合作社必须同时 加强一般的供应业务与收购业务,大力组织商品流转,以活跃 初级市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在供应业务上除积极协 助国营商业组织工业品下乡外,并应重视开辟地方货源,扩大 手工业品的供应,以补充现代工业产品之不足。在加强生产资 料经营的同时,也须注意扩大生活资料的供应,放松任何一方 面都是不对的。 在收购业务上,除保证完成国家收购计划外,并应积极收 购农民需要推销的土副产品。各地农村小土产品种很多,分散 在千家万户,集中起来,就可以成为一个可观的数量,无论对 于增加货源,供应城市、工矿区人民或出口的需要,以及增加 农民的收入方面,都是一个重要的工作。过去各地供销合作社 对于小土产的收购做得很不够,今后必须加强。 第二,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开展预购合同与结合合 同制,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内容的农业增产运动。 要做好农具、肥料、籽种、饲料等生产资料的供应,必须 根据生产季节,根据经济作物区、一般作物区、山地、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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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支援国家工业化而奋斗 341 水地、旱地,以及互助合作发展程度等等不同的情况,切实掌 握农村需要的变化规律,既要克服保守观点,也要防止盲目经 营的偏向。在货源的组织上应当采取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和就 地供应为主,地区调剂为辅的方针,多方面依靠群众,发掘当 地潜在力量。 随着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广大农村对于新式农具、大 农具、大牲畜和农药、药械的需要必然逐年增加。各级供销合 作社必须充分认识经营这些生产资料对于巩固发展互助合作与 提高农业生产力的重要意义,密切配合农业部门,积极经营这 些业务。经营新式农具和农药、药械在推广阶段是有一定困难 的,但必须努力加以克服,也是可以克服的。 关于牲畜的经营,根据过去经验,主要应当加强领导和改 造当地牲畜市场,有计划地组织农民相互调剂。需要向远地采 购的,应当在上级社统一组织之下事先与产地联系,有计划地 进行采购。 商品肥料供不应求将是长期的趋势,各地供销合作社应当 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积极动员农民积蓄自然肥料,并大力经营 土制肥料。油饼、化学肥料应该重点供应工业原料作物区和已 有使用习惯的粮产区,不宜盲目推广。 实行预购合同和结合合同制,是促进个体农民组织起来, 同时也是把农业生产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的重要方法之一。 供销合作社预购农产品,应以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组为主要 对象,但对个体农民也可采取适当的办法,实行预购。预购的 定金,应该主要用于帮助贫困农民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 平均分配是不对的。但在收购时,必须做好收回定金的工作; 不注意收回定金,使国家资金受到损失,把预购定金看做救济 款,也是错误的。对于富农则应实行信用预购,不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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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供销合作社通过结合合同向农民订购农副产品时,合同 供应的商品品种,一般地以农具、肥料等主要生产资料为宜, 并须作到货源有把握,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供应。包括品种 过多,企图将农民需要购买或出售的商品完全通过合同固定下 来,经验证明是失败的。 无论是预购合同或结合合同,在手续上要做到简便易行, 认真履行合同信用。对于订立合同的农民除加强关于遵守合同 信用的宣传教育外,并应注意通过日常供销业务,帮助他们克 服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现。 第三,积极和手工业建立有计划的供销关系,增加手工业 品的货源,并促进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供销合作社扶助手工业生产,应当根据国家和人民的需 要,有计划地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和城乡人民生活用品的生产, 发展可供出口的手工艺制造业。 供销合作社对于分散的个体手工业,主要应当采取加工订 货办法,有计划地供应他们所需要的原料和收购他们的产品, 帮助他们克服淡季困难,并指导他们改进产品规格质量,扩大 产品销路。这样,不仅使供销合作社的货源有了保证,并且可 以使个体手工业者感到与供销合作社结合的好处,逐步摆脱资 本主义商业和高利贷的剥削,走上合作化道路。 对已经组织起来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织,供销合作社更 应该同它们密切结合,并在互助两利的原则下实行合同经营, 以促进其巩固和发展。在作价问题上,应本互助合作精神,公 开成本,在生产利润应大于商业利润的原则下,协商订出合理 的差价分配比例。 第四,加强对加工企业的管理,充分发挥它们潜在的生产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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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支援国家工业化而奋斗 343 到一九五三年底,全国各级合作社附设的加工企业共 有一万一千七百六十六个,职工二十一万八千人,一九五三 年生产总值比一九五○年增加五点五倍;其中比较大型的有 一千九百五十六个,职工十三万八千人,动力四万八千匹马 力。这无论对于增加社会总生产量和对于供销合作社业务的发 展,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过去我们对于这一工作重 视不足,许多加工企业单位无论在生产管理或企业经营上都存 在着不少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适应农产品加工的需要和扩大供应商品的货 源,以补充国家工业生产之不足,今后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 必须加强对所属各加工企业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在当地财委统 一计划之下切实掌握它们的生产计划并监督它们贯彻执行;具 备条件的加工企业单位应实行独立核算,以加强企业管理,充 分发挥潜在的生产能力。但各地需要扩建或新建加工企业时, 则必须慎重制订计划,报经当地财委和上级社审查批准,防止 盲目发展。 第五,在国营商业领导机关统一领导下积极领导初级市场 和改造私商。 在过渡时期总任务的宣传,在实行粮食、油料的计划收购 和计划供应以后,农村市场所发生的巨大变化,主要表现在自 由市场日益缩小,合作社营业额在市场总营业额中所占比重迅 速上升,私商比重急剧下降,国营商业组织城乡交流和广大农 民的一买一卖都更加需要依靠合作社,因而用新的社会主义交 流渠道代替旧的资本主义交流渠道的必要性是更加明显了。在 这种情况之下,就需要对私商的出路有适当的安排,正确地坚 决地贯彻国家对他们的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因此,根据 最近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今后供销合作社必须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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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营商业领导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担负起领导初级市场和改 造私商的重大责任。供销合作社考虑本身的工作发展时,必须 同时考虑初级市场的全面安排,充分利用市场关系变化和改组 的有利条件,采取一面前进,一面安排和前进一行、安排一行 的办法,对农村私商积极地稳步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除一部 分必须和可能转业的以外,一般地应逐步把私营商业改造成为 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至于其中某些成员,则经过改 造之后,也可以吸收作为合作社的职工。 领导初级市场和改造私商是一个十分繁重的工作。各级 社,特别是省社必须加强对县社和基层社的具体领导,加强对 干部的思想教育和政策教育。关于农村市场的价格政策、公私 比重的安排以及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私商所应该采取的具体政策 和办法等,必须服从当地党委、政府和国营商业领导机关的统 一领导。 在供销合作社业务日益扩大,零售网与收购网深入各乡各 村并逐步代替私商的条件下,农村原有集镇的作用确实起了显 著的变化。但是,国家管理的粮食市场,合作社的大型商店、 专业商店、加工企业以及农民之间的交换,手工业生产等,都 仍是以集镇为中心的。因此,各地供销合作社在领导初级市场 和改造私商的过程中,应当同时注意农村集镇的建设工作,在 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之下,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有计划地把集镇由资本主义联系农村的经济据点改造为社会主 义联系农村的经济据点,使之成为城乡交流的新的枢纽,在同 进一步组织农村经济生活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第六,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协助国营商业作好物价 工作。 为了协助国营商业在许多商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有计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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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支援国家工业化而奋斗 345 指导生产和消费,稳定市场和改造私商,各地供销合作社必须 认真贯彻国家价格政策,在价格工作上同国营商业步调一致。 关于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凡国营商业已规定牌价者都 必须严格遵守,按牌价收购,并应注意调查研究这些产品的生 产成本、农民对牌价的反映和私商的活动;如发现规定的牌价 有不当之处,应积极向国营商业提出意见,但不能随便改变牌 价。对于国营商业所不经营,不规定牌价的小土产、手工业品 和生产资料,各地供销合作社也应认真研究它们的合理比价, 慎重提出收购价格方案,报经当地财委批准后实行。 合作社在农村的零售价格,凡属计划供应的商品和代国营 商业销售的商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价格;其他商品,当地如 有国营商店,应当同国家牌价取得一致(个别地区一时还不能 取消对社员的优待价格者除外);当地没有国营商店,可参照 附近地区国营商店的牌价和对私商的政策慎重规定零售价格, 报当地财委核准后实行。 对于社员实行价格上优待的办法,在供销合作社发展初期 和物价不稳定时期,是有它的一定作用的。但为了减少经营管 理上的困难,不影响合作社合理的积累和便于领导农村市场、 安排私商,这种办法现在就不宜再继续下去了。在合作社组织 的发展已经达到或接近饱和点,社员和非社员的区别已经基本 上不存在的地区,应当即时取消这种优待制度。就是在还需要 发展组织的个别地区,如立即取消这种优待制度还有困难, 也应很好地向社员宣传解释,减少优待品种,缩小对非社 员的差价,争取在短期内逐步取消。为密切社员同合作社关 系,区别社员与非社员,应当采取少数几种特定的商品实行廉 价定量供应或给社员以优先权,以及适当分红,举办某些福利 设施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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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四、改善经营管理,逐步推行经济核算制 供销合作社是经济事业和企业组织,它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都必须通过供销业务活动,才能具体实现。因此就必须抓紧改 善经营管理,逐步推行经济核算制这一个重要环节。目前各地 各级合作社的业务经营中,盲目性大,计划性和组织性差,劳 动组织不合理,经营技术差,资财混乱,非生产开支比例高和 不注意合理积累与经营亏损等现象是严重的,如不大力加以扭 转,今后整个供销合作社工作是难于巩固和提高的。 首先,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加强统计制度,系统地深入 地了解群众需要、市场情况与合作社工作进行情况,建立必要 的统计制度,并在这一基础上正确地制订计划,认真按计划办 事,以逐步加强计划管理,克服业务经营的盲目性。 第二,改善企业管理机构,逐步实行专责分工的责任制 度,改变目前行政人员过多,劳动效率低和无人负责的状况。 要做到这一点,在供应业务上当前的重要环节是实行“拨货计 价、实物负责制”。并应注意改进贸易组织与技术,从商店设 置、货物销售、采购、调拨、储备到仓库保管各个经营环节都应 当订出切实可行的制度,不断研究改进办法,提高经营技术。 在农业和副业产品收购方面,要努力提高检验技术,正确 地贯彻分等论价、优级优价政策,并在便利农民的原则下做好 验级、入仓和保管等工作。 第三,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在必须保证完成业务计划 的前提下努力加速周转,不断减低流转费用,增加合理积累。 计划管理和经济核算制是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制度。根 据目前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在账表积压、财务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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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支援国家工业化而奋斗 347 地区应首先做好清理整顿工作,为逐步实行经济核算制创造条 件;在已有条件的地区应先行试点,稳步推行。但必须注意: 实行这一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必须树立全面的核算 观点,反对破坏政策的本位思想和单纯利润观点。 五、适当调整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 形式,加强民主管理制度 一九五一年全国合作总社提出农村基层社组织形式应当根 据经济区划兼顾行政区划的原则,一般应以集镇为中心进行建 社,在集镇稀少的地区,可以大村为中心。有些地区也曾经实 行以乡或以区为单位建社。这种主要根据经济区划建社的组织 形式是符合于经济恢复时期发展合作社商业网,组织城乡物资 交流,稳定物价以及同投机私商作斗争的要求的。现在国家已 进入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有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为 了便于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使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 作和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工作四个方面密切结合,以实现对小 农经济的改造,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应当采取主要根据 行政区划,兼顾经济区划的原则,以便于党委的统一领导。 以乡或几个乡为单位建社的好处,是便于群众民主监督, 便于同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密切结合。但为了领导初级市场 和改造私商,为了解决以乡为单位建社的资金少、业务规模小 和难于满足群众需要的困难,凡是以乡为单位建社的地区,应 当有计划地在大集镇上成立中心社,归镇委或区委领导,县社 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大集镇设立供销站,以加强对乡社的供销批 发业务。 以区为单位建社的好处,是便于在区委直接领导下领导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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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级市场和改造私商,同时资金集中,经营商品种类比较齐全, 有利于经济核算;但缺点是不便于群众民主监督。因此,凡以 区为单位建社的地区就必须根据群众需要,有计划地在各乡设 立分销店,并按乡定期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加强商店委员会的 工作;或按乡成立分社。 在地广人稀地区(例如内蒙),也可以按自治县(旗)建 社,并根据当地群众需要情况和经济条件,有计划地发展流动 供销组织。 基层社组织形式的调整,各地具体情况不同,不宜强求统 一。无论是分建小社或并为大社,都必须经过社员代表大会充 分讨论通过后才能实行,绝不能以简单行政命令强制实行。同 时,还需要做好账务结算与资财处理工作,并注意不影响业务 的正常进行。 供销合作社是劳动人民自愿联合组织起来的自己的商业 组织,它与国营商业不同,正因如此,供销合作社必须充分发 挥它的群众性和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党 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成为对于农民进行集体主义教育 的学校,教育他们关心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公共经济的管理, 从而有助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目前供销合作社工 作的严重缺点之一,恰恰就在于不少合作社干部对于这一问题 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以致许多地区的合作社忽视民主管理, 群众性很差;不少合作社的理事会与监事会形同虚设,很少按 期举行社员代表大会向社员报告工作、公布账目和通过业务计 划;不少合作社干部有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和强迫命令作风, 缺乏正确的服务态度。同时,在业务经营上的盲目性和资本主 义经营思想,显然和这一严重缺点也是有密切关系的。供销合 作社要充分发挥它的应有作用,胜利地实现它在过渡时期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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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支援国家工业化而奋斗 349 本任务,就必须坚决地改变这一严重状况。 第一,各地供销合作社应以供销合作社章程为中心内容对 社员群众进行广泛的深入的关于合作社的宣传教育,使每一社 员都能认识合作社是他们自己的商业组织,社员是合作社的主 人,应该积极参加对合作社的监督管理,使合作社能够认真按 照章程和社员的集体意见办事。 第二,必须按期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重大的组 织、业务和财务问题必须经过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使社 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确实成为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关。各级合作 社的理、监事会必须按章程由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并按章程进行改选。理事会必须名符其实,真正起到集体领导 的作用。监事会和商店委员会的工作必须加强。任何工作干部 凡为社员所不满,代表大会要求撤换者必须坚决撤换。 第三,社员参加合作社或退社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第四,实行适当的分红制度,加强合作社的文化福利工 作,加强对社员的宣传教育,以增进社员对合作社的关心。 六、关于城市消费合作社的工作 到一九五三年底全国城市消费合作社共有一千八百六十八 个,零售店一万零二百零六个,社员一千零七十七万二千三百 九十一人。四年来消费合作社在国营商业领导机关的领导和支 持之下,在执行主要商品的社会分配任务,反对私商投机和稳 定物价的斗争中,对于保护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劳动所得, 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巩固他们的生产情绪等方面,是起了重大作 用的,已经成为城市劳动人民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依靠。同时, 通过合作社有组织的供应,也使部分分散的消费需要和国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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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划联结起来。这些成绩的获得,主要是由于各地党委、政府的 正确领导和各级消费合作社干部的辛勤努力。应当指出,全国 合作总社几年来对于城市消费合作社的工作是重视不足的,缺 乏应有的领导和帮助。 由于目前国内市场发生若干新的情况,商业战线上的斗 争日益复杂,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了统一步调,便于掌握市 场和实现对私商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同时也为了进一步 加强供销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的工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国营商业同合作社实行城乡分工的原则,决定城市消费合 作社工作划归国营商业领导机关直接领导,先从大、中城市开 始,逐步实行转移。今后省社和全国总社将集中力量领导供 销合作社工作,这样的安排,是完全适合当前形势发展的需 要的。 同时也需要指出,在实行这样分工之后,各地供销合作社 仍应根据支援城市供应的方针,以自营的小土产品积极供应城 市消费合作社,以补充国营商业货源之不足。 七、加强政治工作,加强培养和训练干部 为使合作社的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健全发展,保证合作社 的基本任务的贯彻实现,做好政治工作是个重要的关键。各级 合作社理事会必须把加强政治工作作为推动一切工作的动力, 使国家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国家的政策和合作社的基本任务都 能密切结合每一项业务活动与组织活动具体地体现出来。 对于合作社全体职工的政治工作,主要是结合各项工作加 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地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阶级觉悟,使 他们深刻认识他们所担负的每项工作任务对于整个合作社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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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支援国家工业化而奋斗 351 以及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政治意义,从而高度发挥他们 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每一个职工都能有饱满的政治热情,为 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而全力以赴。 对于广大社员群众(主要是农民)的政治工作,主要是 通过各项具体业务和组织工作,经常有系统地进行关于合作 社的教育和国家各项政策的宣传,以提高农民的政治觉悟, 动员他们参加对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思 想和习惯。 农村私商是供销合作社逐步代替和改造的对象。各级供销 合作社在执行这一任务的过程中,也必须对农村私商进行必要 的可能的政治工作,使他们正确地了解国家的政策。在把他们 改造成为国家资本主义的零售商以后,关于如何继续改造他们 的经营管理,如何合理划分供应网,如何防止他们掺杂掺假, 反对他们制造黑市,以及如何监督他们遵守经销和代销的各种 规章制度等等方面,也还都是不可避免地需要进行经常的和长 远的斗争的。特别是将来还要把农村私商从业人员的一部分逐 步改造成为合作社的职工,这就要求我们今后必须以更大的努 力系统地进行教育训练和思想改造的工作。 合作社的政治工作与供销业务是密切不可分离的。应当 根据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供销合作社基本任务,结合不同业 务,按照不同对象和担负不同职务的工作人员,确定不同的宣 传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各级合作社必须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 导和部署之下,善于按照各个部门的工作性质与任务,动员全 体干部力量去加强政治工作。 现在在全国各级合作社工作的干部有八十七万八千多人, 绝大多数是在解放之后才参加工作的,有三十四万工作人员 是在一九五二年“三反”之后才参加工作的。我们的干部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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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部分是好的,而且是在积极努力工作。但现有干部的政治水平 和业务水平,无论一般干部或领导干部,都还同合作社所担负 的艰巨任务不相适应。几年来各级社办的干部学校、训练班共 训练过三十八万多人,主要的是会计、统计和农产品检验等一 般业务干部,对于基层社主任和各级社领导干部的训练工作做 得比较少。今后各省干部学校或训练班应当有计划地抽调基层 社和县社的主任参加短期轮训,全国总社的干部学校应着重培 养师资和训练各省社处长以上的干部。对于各项专业干部的训 练,也应有计划地继续进行。各级合作社理事会都应重视在职 干部的政治、业务和文化学习,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 对于在几年之内发展起来的这几十万工作干部的庞大队 伍,如何有系统地进行审查和管理,保证我们队伍的纯洁,如 何在不断加强培养和训练的基础上正确地进行选拔和配备,以 充分发挥我们的战斗力量,显然是一个极端重要的工作。各级 合作社必须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大力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八、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加强团结, 转变我们的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 为胜利地实现供销合作社的基本 任务而奋斗 同志们!斯大林教导我们:“当正确路线已经提出来了的 时候,当问题已经正确决定了的时候,事业的成功就要取决于 组织工作,取决于组织斗争来实现党的路线,取决于正确挑选 人材,取决于审查各领导机关决议执行情形”。又指出:“我 们经济工作领导者不是‘一般地’领导企业,不是从空中领导 企业,而是具体切实地领导企业……要精通工作技术,熟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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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支援国家工业化而奋斗 353 作详情,熟悉‘小事情’。”对于目前各级合作社的领导状况 来说,这一指示显然具有十分迫切的现实意义。 健全各级合作社的领导,转变目前严重存在的官僚主义 与主观主义作风,应当紧紧掌握以下几个环节:第一,必须深 入地了解下级社,特别是基层社的实际情况;第二,要严格实 行责任制度,明确每一个工作部门和每一个干部的职责和具体 工作任务,明确执行任务的政策界线;第三,正确地制定计 划,并系统地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 题;第四,重视下级社的经验,认真培养典型,并有系统地进 行总结和推广。要做到这些,每一领导干部就必须真正熟悉业 务,“熟悉小事情”,“学会管理经济,学会文明经商”(列 宁)。同时,并应结合实际认真地学习苏联先进经验。只有如 此,才能切实转变我们的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不断地提高我 们的工作质量。 健全各级合作社领导的最根本的关键在于紧紧依靠各级 党委的领导,加强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党和国家政策的正确贯 彻,坚决反对分散主义和本位主义倾向。为了保证合作社基本 任务的完成,还必须依靠合作社全体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 团结一致,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集 体领导制度,一切重要问题都应集思广益,经过会议充分讨 论,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的不良倾向。 同志们!供销合作社已经是这样庞大的经济事业,我们的 任务是这样的繁重,我们几年来已经做了的一些工作,但距离 党与人民的要求还差得很远,缺点错误还很多。因此,各级合 作社必须教育每一个干部谦虚谨慎,防止和反对任何骄傲自满 情绪,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加强团结,密切联系社员群众,虚 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地改正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以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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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我的工作精神,忠心耿耿地为贯彻供销合作社在过渡时期的基 本任务,支援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而努力奋斗。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于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在北 京召开。这是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临时理事会代主任程子华代表全国合作总 社临时理事会于七月二十日在这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共中央于十一 月十二日批准了这个报告,并同意在《人民日报》公开发表。中央指出,在全国 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以前,已成立省供销合作社委员会者,同意暂不取消,待该 省再开省代表大会或临时代表大会时取消之,至于未成立委员会的省,则不能援例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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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关于制定中华全国供销合 作总社章程草案的说明 〔1〕 (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张 启 龙 代表们、来宾们: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我国就进入了过渡到社会 主义的过渡时期。根据过渡时期总任务的要求,实现国家的社 会主义工业化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全国人民和一切工 作部门都应服从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一最高利益,从各个方面为 促进国家工业化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过渡时期中,供销合作社是农村合作化的三种形式之 一,它使农民买的东西、卖的东西,逐步做到都经过合作社, 不经过私商。这样就可以通过供销关系,扶助农村生产;通过 供销关系,使小农经济与国家计划联结起来;逐步代替资本主 义商业在农村的阵地,切断小农经济同城市资本主义的联系, 促进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互助合作,以支援国家社会主义工业 化。这是供销合作社在过渡时期必须担负起来的光荣而艰巨的 任务。 自一九五○年七月全国合作社工作者代表会议到现在,四 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在原有基础上,在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 府、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之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指导与扶助 之下,在各级社广大职工的任劳任怨、艰苦经营和社员群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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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热忱拥护、积极参加之下,获得了巨大发展。供销合作社的组 织已遍布全国广大农村,并建立了各级领导机构,形成了全国 统一领导的劳动群众的经济组织;业务方面亦随着供销合作社 组织的不断壮大,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国计民生的需要, 而获得很大的发展,特别是一九五三年秋后粮食、油脂油料实 行统购统销以来,国家将这一繁重工作主要委托供销合作社来 进行,业务发展更大。供销合作社组织与业务的巨大发展,显 示着它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一九五○年全国合作社工作者代表会议所提出的中华全国合 作社联合总社章程草案,对几年来合作事业的发展与提高起了相 当重要的作用,但已不适合于今天供销合作社任务的要求了。 根据过渡时期供销合作社的基本任务,几年来的工作实践 和目前供销合作社组织上业务上的发展现状,并参照苏联的先 进经验,在一九五○年全国合作社工作者代表会议所提出的中 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章程草案的基础上,制定过渡时期的中 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使全国供销合作社进一步有组织有 领导地发挥其力量,以适应国家伟大的计划经济建设的需要, 是适时的,也是必要的。 现在仅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草案中的几个主要问 题作简要说明。 一、关于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和任务问题 供销合作社章程是供销合作社活动的依据,在章程草案第 一章总则中规定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任务以及为了实现其任 务所采取的各项必要措施。 供销合作社是在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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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草案的说明 357 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是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因 此供销合作社必须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接受国家商业领导机关 的领导,并在国家统一计划下,遵守国家商业政策经营业务, 以促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的发展,支持国家的 社会主义工业化。“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 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毛主席《论联合政府》) 我们的一切经济活动必须紧密地关注着为支援国家的社会主义 工业化服务,为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服务。这就是为社员 群众服务,为群众的最高的长远的利益服务;正确地体现着社 员利益同人民利益的一致,人民利益同国家利益的一致;正确 地实现毛主席所教导我们的:“合作社性质就是为群众服务, 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 位。”(毛主席论合作社)在这样的前提下,供销合作社不断 地提高社员群众的政治觉悟,充分发挥社员群众主人翁的积极 性,虚心接受社员群众的管理与监督,确保社员的民主权利, 并在业务上用最大可能满足其供销要求,使他们获得应有的物 质实惠,以密切同社员群众的联系,使广大社员群众从自己的 亲身体验中,真正认识到供销合作社是他们自己的经济组织, 从而在依靠社员群众的热烈拥护与积极参加的基础上把合作社 的事情办好。 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商业同是社会主义的经济,都是 依据社会主义经济法则进行业务的,它们的斗争对象与奋斗目 标是一致的。但国营商业是全民所有制,供销合作社商业是社 员的集体所有制(即合作社所有制)。由于这种所有制上的差 别,就决定了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在组织系统上、管理和监 督上、资金构成以及盈余分配上均有所不同。在组织上,国营 商业是一个整体,在各地设立的经营单位是分支机构;供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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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作社则是由分散的各负盈亏的合作社自愿联合起来的组织。在 管理原则上,国营商业是一长制,供销合作社则是以社员大会 或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并由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出 理事会为其执行机关,选举出监事会为监察机关。在资金构成 上,国营商业是国家预算拨款,其企业利润也成为国家财政收 入的一个组成部分;供销合作社则是以自有资金为主,所得盈 余除向国家缴纳所得税外,为社员群众集体所有。这种区别, 根据苏联经验,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和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 主义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中都是存在的。从这些方面明确供销 合作社同国营商业的共同性和区别,才可能更加明确地认识供 销合作社的社会主义性质及群众性质的问题,从而更好地发挥 供销合作社的作用,使之担负起在过渡时期的光荣任务。 这两种商业在组织上各有其独立系统,但为了统一商业战 线上的行动,以利于城乡物资交流,稳定物价以及对私商的利 用、限制、改造和安排私商,供销合作社必须服从国家商业领 导机关的领导,成为国营商业的有力助手。决不能同它对立。 章程草案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任务,中心内容就是组织领 导全国供销合作社有计划地做好供销业务。特别是首先要把国 家所委托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业务做好,从而限制农村资本 主义自发势力的发展,使小农经济同国家计划联结起来,经过 不断的扩大城乡物资交流,逐步做到农民的买与卖都经过合作 社不经过私商,逐步代替资本主义商业在农村的阵地,以切断 小农经济与城市资本主义的联系,促进农村生产特别是农业生 产的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巩固工农联盟,以支援国家社会主 义工业化。这个任务是十分艰巨的,又是光荣的。只要在党、 政府和国家商业领导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各级合作社组织 和全体合作社工作者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认真执行章程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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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草案的说明 359 实现上述基本任务的各种措施,以及章程中各章各条的规定, 并充分发挥广大社员群众积极参加合作社的活动,我们相信是 可以胜利完成的,而且是必须完成的。 上述供销合作社的性质、任务的基本精神贯串在章程草案 的每一部分中。 二、关于供销合作社社员及其义务与权利问题 章程草案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承认本章程的省(自治区) 供销合作社自愿申请加入本社取得本社批准,并缴纳一定股金 者,就取得社员资格;同时在草案第十一条规定社员得经该省 (自治区)代表大会的决议退社。这种入社、退社都完全出于 自愿的规定是完全符合于列宁所确立的关于合作制的基本原理 的。有人认为入社自愿的规定是合理的,退社自愿的规定是不 必要的。当然在我们这样的国家来讲,退社的事情也许没有, 但在章程上这样加以明文规定,是有它的积极意义的,是符合 于合作社是群众自愿组织起来的经济组织的原则的,是充分表 现合作社的民主精神的。作此规定有利无弊。 章程草案第十二条,规定社员如违反本章程或本社决议, 情节严重者,本社理事会得令其改组,必要时得经全国代表大 会通过予以开除。在我们这样的国家里开除团体社员可能是没 有的,但我们认为有此规定更能保证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纪律 的严肃性,因此也是必要的。 章程草案规定社员有以下的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 全国代表大会、全国委员会及本社理事会的决议和指示;二、 按照规定向本社提出各项计划、表报和报告;三、遵照理事会 的决议,召开省(自治区)临时代表大会;四、每年由盈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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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提出一定的款额上缴本社,作为特种基金;五、接受本社的领 导和检查。这些规定是为了保证成员单位各负盈亏的自愿联合 的经济组织成为一个强有力的整体的经济组织,在党、政与国家 商业领导机关正确领导下确能行动一致,以适应于国家计划经济 建设的需要,适应于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需要,以完成它在过 渡时期所担负的历史任务。其中第四项关于提出一定款额上缴的 规定,是为了更有组织地有计划地发展全国性的合作商业,同时 使社员更加关心合作社,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工作与活动。 章程草案规定社员有以下的权利:一、选派代表出席全国 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二、委托本社采购或推销商品;三、利 用本社业务方面和其他方面的各项设施;四、要求本社协助解 决各项问题;五、对本社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这些规定是为 了充分发挥社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实现供销合作社的民主制 度,确保社员的民主权利,从而推动供销合作社工作的不断改 进与提高。同时也体现着上级社必须为下级社服务,合作社必 须为社员服务的精神,符合于供销合作社是社员群众自己的经 济组织的原则。这些权利必须受到保证,不许侵犯。 三、关于供销合作社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问题 本社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内容是:(一)合作 社的领导机关是从下而上地由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并定 期向社员报告工作;(二)合作社理事会按照代表大会通过的 章程和决议进行工作;(三)在各种会议上少数服从多数,各 项决议至少须经出席会议者过半数的通过方为有效;(四)下 级社服从上级社。这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 的民主。也就是既要有充分的民主,又要有高度的集中。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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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草案的说明 361 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这样就能 够使社员利益同国家利益、使局部利益同整体利益正确结合。 此原则精神在章程草案的若干条文中都有明确规定,不必一一 列举,也不需详加说明。现就以下两个问题加以解释。 第一,供销合作社的独立核算与统一领导问题。供销合 作社是群众自愿组织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各省、县供销合作 社是各该所属境内的供销合作社自愿联合起来组成的联合经济 组织。因此各供销合作社只能是而且必须是单独核算,自负盈 亏,否则,这一部分群众便可能侵犯那一部分群众的利益,这 一地区的群众便可能侵犯那一地区群众的利益,这对整个合作 事业的巩固和发展是不利的。但决不能也不应因此而理解为既 不接受上级的领导,也不接受下边的监督,只从自己局部的本 单位的狭隘利益出发,自作主张,各搞一套,上下争利,对上 分庭抗礼,过分强调群众性、地方性,闹分散主义、地方主 义,对下不为下级社服务,不为社员群众服务;而是必须在集 中统一领导下,根据社员利益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人民利益 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的原则,主动地发挥其独立经营的积极 性,切实把业务搞好。只有如此,全国供销合作社组织才能在 党、政及国家商业领导机关的领导之下,步调一致,协同动 作,充分发挥整个供销合作社组织的战斗力,为完成过渡时期 的历史任务而奋斗。因此章程草案第一条规定中华全国供销合 作总社为全国各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组织起来的独立 的群众性的经济团体,对全国供销合作社实行经济上和组织上 的领导。章程草案第八条社员义务中规定接受本社的领导和检 查。这些规定都是必要的。当然上级社必须坚持上级社为下级 社服务的原则,采取业务下放,资金下放,利润分配上少下多 种种措施,以刺激和发挥下级社独立经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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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第二,关于集体领导问题。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的主要 内容之一,各级合作社的领导人必须严格遵守这一最高原则。 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必须忠实按照代表大会所通过的章程 和决议办事,必须接受代表大会所选举出的监察机关——监事 会的监察。供销合作社任务繁重,同劳动人民的经济生活最关 密切,政策性很大,各项重要问题的处理,必须经过集体讨论 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如此才能保 证决定的正确性,也就保证了在思想上行动上的统一和团结。 严格防止个人决定问题,“因为个人的决定,从来是或者几乎 从来是片面的决定。”对于违反集体领导这一最高原则的现象 或压制批评的行为,必须同它作坚决的不调和的斗争。 章程草案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改名为中华全国供销 合作总社,这是因为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原来所领导的手 工业生产合作社,现已在组织上生产上均有很大发展,而国家 对于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织的要求,较前大有提高,即将单独 建立起自己的全国领导机构,在中央直接领导下领导全国手工 业生产合作社组织。消费合作社几年来对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 展起了很大作用,这在临时理事会向大会的工作报告中说得详 尽,这里不重复,但由于国家计划经济建设已进入第二年度的 今天,消费合作社的领导关系便有由全国合作总社改变为由国 营商业领导的必要了。同时自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与粮 食、油脂油料统购统销以来,供销合作社本身的任务越来越繁 重与艰巨,必须集中全力去进行其业务经营,以便更好地为农 业生产服务。为此原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也就有改名为中 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必要了。这对于今后供销合作社与手工 业生产合作社事业的继续发展与提高,将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章程草案第三章规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委员会和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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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草案的说明 363 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领导机关,并分别规定了它们的职 权或职责,这些规定都是恰当的。理事会是在全国代表大会、 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的最高领导机关,执 行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委员会的决议,并领导全国供销合作社 的一切工作。 章程草案规定设立全国委员会,这是因为中国地大人多, 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不容易,所以章程草案规定全国代表大 会每四年举行一次。而代表人数多,为期又四年之久,变化就 可能大,不宜规定代表有任期,因此草案规定由全国代表大会 按它自己确定的名额选举出全国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 全国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补选理事或监事不得超 过其原有名额三分之一,开除社员,修改本社章程及解散本社 外,为代表大会的代行机关。 章程草案第二十条规定全国委员会为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 间的代行机关,但章程草案第十六条又有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得召开临时代表大会的规定,这是因为:一、某些重大事情, 在全国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如第二十条内所列举事 项等;二、当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员对全国委员会表示不信任 时,就有召开临时代表大会的必要。 章程草案规定监事会由代表大会选举监事组成,是本社的 监察机关,其所需经费亦由代表大会决定拨付,并规定它直接 向代表大会提出监察理事会的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等的工作报 告。这就是说监事会直接对全国代表大会和委员会负责。因此 理事会应接受其监察,尊重其检查的权力,并对监事会履行职 责时给予工作上的便利条件。章程草案第二十九条规定监事会 应就每次检查结果提出书面建议送交理事会,理事会应于接到 该建议三十日内召开有监事列席的会议讨论,否则即须依照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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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建议执行,这是必要的。章程草案规定监事会有权要求召开临 时全国代表大会或临时全国委员会,也是为了保证实现监事会 的职责。不尊重监事会的检查,忽视监事会的建议,都是违反 章程的行为。 为了便于监事会行使职责,所以理事的近亲和理事会所属 机构的工作人员,不能担任监事会的监事;监事参加理事会的 会议只充分发表自己意见,而不参与表决任何问题的决定。 四、关于供销合作社的资金和盈亏问题 章程草案规定本社自有资金的来源是股金、特种基金、盈 余积累及不需返还的收入。这些资金不论其来源如何,都是属 于社会主义性质的财产,也就是国家整个社会主义的财产积累 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使股金是属于团体社员或个人社员所有, 但一经加入到供销合作社组织,在他未退社退股之先,此项股 金就成为全体社员集体所有,供销合作社组织的管理机关有权 支配它,用于为人民大众服务,而社员个人是无权支配的,因 此股金也是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财产。这与私人股份公司的股 本属于资本家本人,为资本家谋取高额利润,在性质上是绝对 不相同的。 自有资金的四种来源中,应以盈余积累为主要来源。因此 章程草案规定公积金须占盈余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断地 扩大盈余积累,这是必要的,正确的。只有这样才能扩大社会 主义财产积累,才能更好地为国家为社员办好供销业务,并减 少国家对供销合作社的资金投放,使国家能够以更多的资金投 入工业建设。但扩大盈余积累,绝不能理解为可以不择手段, 甚至采取投机倒把、违反政策法令、破坏合作社纪律等非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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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草案的说明 365 为去追逐高额利润,唯利是图地去搞积累。这是绝不允许的。 而是必须在遵守国家法令,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实行经济核 算,改善经营管理,加速资金周转,降低流转费用和损耗,并 厉行节约,与贪污浪费及其他盗窃行为作坚决斗争的前提下, 不断地去扩大盈余积累。这样来的利润大,积累多,也不能认 为是资本主义的经营。如果从片面的群众观点出发,违反国家 价格政策,过分地满足社员的眼前利益,而使供销合作社没有 积累或遭致亏损,那是错误的。 章程草案第三十四条规定特种基金的构成和支出办法由理 事会规定,这是为了根据各项用途的轻重缓急,作灵活处理, 以免分散财力,便于集中使用。 代表们、来宾们,这个章程应该是遵照列宁、斯大林、 毛主席关于组织合作社的原理、原则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 任务对供销合作社的要求以及根据若干年来供销合作社的工作 实践和供销合作社的现状并吸取苏联合作社的先进经验而制定 的,成为中国供销合作社在过渡时期的行动指南和法规。但由 于我们理论知识不够,实际经验缺少,其中缺点与错误在所难 免,希望代表们详加审查修正,予以通过,并号召全国供销合 作社组织,为实现大会所通过的章程而奋斗。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于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在北 京召开。这是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临时理事会副主任张启龙于七月二十一日在 这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关于制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草案的说明》。十一 月十二日中共中央批准了这个说明,并同意作为合作社内部文件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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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1〕 (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简称全国总社)为全国 各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组织起来的独立的群众性的经 济团体,其任务在于有计划地组织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供应、推 销业务,扩大城乡物资交流,发展合作社商业,促进农村生产 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逐步提高社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第二条 本社为实现第一条所规定的任务,采取下列措施: 一、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 二、制定供销合作社的有关全国性的各种规章; 三、编制全国供销合作社经济计划;审核与批准省(自治 区)供销合作社的经济计划,并组织与监督其完成; 四、指导和检查所属各级供销合作社有关供应、收购、生 产、运输等业务的经营及其财务、会计、计划、统计等; 五、组织并指导所属各级供销合作社向国营企业、合作社 组织、手工业作坊和其他企业签订协议或合同,采购商品,以 供应社员需要;接受国家委托和社员要求收购农、副业产品及 其他工业原料; 六、设立供应和推销经营部门及仓库、工厂、加工厂、运 输等业务机构; 七、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方案,指导和检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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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367 属各级供销合作社发展社员、巩固组织和对社员的教育工作; 八、领导与监督所属各级供销合作社遵守社章和民主制 度,保障社员权利; 九、保护供销合作社的财产; 十、设立干部学校和指导所属各级供销合作社干部学校的 训练工作,并组织在职干部学习; 十一、编辑并发行有关供销合作事业的书刊。 第三条 本社代表全国供销合作社组织参加有关的各种国 际团体或活动。 第四条 本社得刊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章。 第五条 本社社址在北京。 第二章 社 员 第六条 凡承认本章程的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均得加 入本社为社员。 第七条 社员须向本社缴纳股金,其数额为该社股金总额 百分之二十。 第八条 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全国委员会及本社 理事会的决议和指示; 二、按照规定向本社提出各项计划、表报和报告; 三、遵照本社理事会的决议,召开省(自治区)临时代表 大会; 四、每年由盈余中提出一定的款额上缴本社,作为特种基 金,其数额和期限由全国委员会决定; 五、接受本社的领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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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第九条 社员的权利: 一、选派代表出席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 二、委托本社采购或推销商品; 三、利用本社业务方面和其他方面的各项设施; 四、要求本社协助解决各项问题; 五、对本社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十条 社员对本社债务所负责任以其所认股金为限。 第十一条 社员得经该省(自治区)代表大会的决议退 社。退社后,其股金于本社年终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有亏损 时扣除其应摊金额,所缴各项基金不退。 第十二条 社员如违反本章程或本社决议,情节严重者, 本社理事会得令其改组;必要时得经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 通过,予以开除。被开除社员所缴的股金和各项基金的处理办 法与前条同。 第三章 领导机关 甲、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代表大 会)为本社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四条 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所属各省(自治区) 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以不记名投票选举。其名额为每三十万社 员选代表一人,尾数在十五万以上者增选一人。不足三十万社 员的省(自治区)亦得选代表一人。 本社理事会的理事和监事会的监事凡未当选为本届代表大 会的代表者得参加本届代表大会,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第十五条 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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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369 一、通过或修改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二、审查和批准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方案; 三、选举或罢免全国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理事会的 理事、监事会的监事; 四、审查并处理社员对全国委员会和本社理事会、监事会 的不法行为的申诉; 五、决定接收社员和开除社员; 六、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第十六条 全国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由理事会召 集。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得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 一、全国委员会或理事会的决议; 二、监事会的要求; 三、社员三分之一以上的建议。 理事会于接到上述要求或建议时,须于两个月内召开之。 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由所属省(自治区)召开省临时 代表大会以不记名投票选举。 全国代表大会的开会日期、地点和讨论的问题,理事会须 于开会五十天前通知各社员。 第十七条 全国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出席方得开 会;出席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得决议。 第十八条 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时由出席代表选举主席团主 持会议;选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出席代表资格。 大会的决议和记录,须由主席团签署。记录和出席代表名 单由理事会保存。 乙、全国委员会 第十九条 全国委员会由全国代表大会以不记名投票选举委 员九十七人和候补委员三十一人组成。委员和候补委员任期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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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本社的理事和监事为全国委员会的当然委员,其名额包括 在九十七名委员之内。 第二十条 全国委员会为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代行机 关。除补选理事或监事不得超过其原有名额三分之一以及开除 社员、修改本章程和解散本社外,全国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 会的其他各项职权。 第二十一条 全国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一次,遇有下列情 况之一时,得召开临时会议: 一、理事会的决议; 二、监事会的要求; 三、社员五分之一以上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 全国委员会须有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得开 会,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方得决议。个别委员对某项决议有异 议时,得提出书面意见,附入记录。会议的决议和记录,须由 主席团签署。 全国委员会开会时由出席委员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丙、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为本社的执行机关,由全国代表大会 以不记名投票选举理事十七人组成。理事会设主任一人、副主 任若干人,在理事中推选。理事任期四年。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委员会的决议; 二、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委员会; 三、对外代表本社和全国供销合作社组织; 四、批准本社所属各局(处)和企业的规程及各级供销合 作社各种企业的示范章则; 五、颁发有关全国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的决议或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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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371 六、批准社员和本社行政机构、企业部门的各项计划和报告; 七、制定或批准所属各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和编制; 八、规定所属各级供销合作社的职工薪金标准; 九、保护本社的财产; 十、签订协议、合同、契约; 十一、决定本社各种财产的租赁、购置、转让或抵押; 十二、处理社员所缴各项基金; 十三、在国家银行及其他信贷机关取得贷款并分配贷款; 十四、解决所属供销合作社之间的财产纠纷; 十五、制定劳动竞赛办法和奖惩条例; 十六、任免本社主要工作人员; 十七、办理本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的会议由理事会主任召集。会议须 有全体理事过半数出席方得开会,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得决 议。个别理事对某项决议有异议时,得提出书面意见,附入记 录。会议决议须记于记录簿并由理事会主任和出席理事签署。 理事会开会时须事先通知监事会派监事列席。 第二十六条 本社所属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的理事、 监事,如犯有严重错误,使该合作社在财产上、工作上遭受重 大损失时,本社理事会得撤销其职务,并指定暂时代理人。 社员如有违反国家法令、社章、社员群众利益,或与本社 指示相抵触的错误决定,本社理事会得令其撤销。 第四章 监事会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为本社的监察机关,由全国代表大会 以不记名投票选举监事七人组成。监事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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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若干人,在监事中推选。监事任期四年。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的职责: 一、监察理事会对本章程、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委员会的 决议的执行; 二、检查理事会及其所属企业的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三、向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委员会提出监察工作报告。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应就每次检查结果提出书面建议送交 理事会,理事会应于接到该建议三十日内召开有监事列席的会 议讨论,否则即须依照其建议执行。 第三十条 监事会的会议由监事会主任召集。 会议的决议,须有出席监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个别监 事对某项决议有异议时得提出书面意见附入记录。会议记录应 由监事会主任和出席监事签署。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得派监事列席理事会的会议。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所需经费由全国代表大会或全国委员 会决定拨付。 第五章 资 金 第三十三条 本社自有资金来源: 一、股金; 二、特种基金; 三、盈余积累; 四、不需返还的收入。 第三十四条 本社特种基金的构成和支出办法,由理事会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社得依照法定程序向国家银行及其他信贷 机关取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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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373 第六章 盈余与亏损 第三十六条 本社年终决算所得的盈余,于扣除应缴所得 税后,由理事会拟具盈余分配案,经监事会审查提交全国代表 大会或全国委员会通过后分配。但公积金须占盈余总额的百分 之五十以上,其余部分拨充特种基金。 第三十七条 本社年终决算如有亏损,经全国代表大会或 全国委员会决议,以公积金、股金依次弥补。 第七章 解 散 第三十八条 本社得根据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定 手续解散,解散清理后所余财产,依照全国代表大会决议的规 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通 过后施行。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于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在北 京召开。七月二十五日大会通过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十一月十二日 中共中央批准了这个章程,并同意在《人民日报》公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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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 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 合作社如何逐渐社会主义化 问题复东北局电 (一九五四年八月十日) 东北局、并告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 东北局转来沈阳市委关于高坎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社会主 义化的请示及你们的意见均悉,经再三研究,提出以下几点意 见,请东北局、辽宁省委和沈阳市委再加考虑,并请各地也加 以研究。 (一)在今后几年时间内,在农业合作化方面,应首先 集中力量普遍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使其成 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形式,以便迅速将个体经济纳入计划轨道而 配合工业建设的迫切需要,迅速发展农业生产。这种农业生产 合作社,虽然部分地保留着生产资料私有形态,还不是完全的 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形式;但它适合于当前农民群众的觉悟水 平,因而能够在工业基础薄弱,农村又缺乏合作传统的条件 下,迅速地发展起来,并为农业中的集体所有制的最后确立创 造下前提条件,而使我党在引导农民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制 度的过程中,能够“避免由于突然变化所可能引起的种种损 失”。中央指出: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自然地不 勉强地吸引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形式,使农民在“进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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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如何逐渐社会主义化问题复东北局电 375 业的完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时候不感到突然,而是事先有了 精神的和物质的准备”,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望各地再加深 刻的领会。 现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最后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经 济,这是我们的目的,也是客观发展的必然趋势。完全转变的 主要标志就是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化。但这种转变必须在党的 坚强领导之下,而又是根据一定的客观法则前进的。当具备转 变条件时,必须及时领导完成过渡,不能落在群众要求之后。 当条件尚不具备时,绝不可跳越尚未完结的运动形式,勉强转 变,形成冒进。这里所指的条件,基本是生产力的发展和群众 觉悟水平的提高。 (二)关于土地公有化问题。鉴于中国的基本区域地少 人多,农民对土地的私有和依赖观念尚极深厚,所以土地这一 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化,不宜采取直接改变所有权的方式,而 应如中央指示,随着生产的逐步发展而逐步降低以至最后废除 土地报酬。在废除土地报酬以后,实现了完全的按劳分配,土 地私人占有的作用与意义就根本上发生变化,如果再禁止土地 买卖,那么在实质上就与公有差别不大了。仅将地契留在社员 手里,这是关系不大的问题,因为即使实现了完全的集体所有 制,社员退社时也还需要另行调剂给予土地。至于如何在法律 上规定土地公有或国有,使社会主义的农业经济制度,最后巩 固起来,可以留待以后再来考虑。为了实现土地公有,如果忽 视提高生产增加社员收入这一前提,而冒然地一旦宣布废除土 地报酬,那是错误的,只能引起混乱;同时,如果想走捷径用 折价收买归公的办法来解决土地问题,也不是合理的,不可能 的,因而也是不正确的。土地是价格最大的一种农业生产资 料,就土地改革后的情况看,又是农民各人都占有的生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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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料,为什么不把合作社的公共积累投入扩大再生产,而用以购 买社员的土地呢?这对发展生产显然是不利的。如果让一部分 占有土地较少的社员出代价购买另一部分占有土地较多的社员 的土地,用这种办法来实现土地公有,则更是不合理的。沈阳 市委打算在高坎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低价收买土地的办法,所 订价格虽已很低,也相当于土地的一年产量,这在某些较贫苦 的社员来说,负担是不轻的。此点望重新研究。我们认为,高 坎社实行的土地报酬,如果仍然相当高,应当先予降低,而不 必急于把土地收买公有;如果土地报酬已经很低,或者是因为 社的收入已经有了突出的提高,取消土地报酬不至于影响到土 地多劳力少的社员收入的适当增加,那也可以考虑取消土地报 酬,而不必实行收买土地。 (三)关于耕畜、农具,尤其是耕畜的公有化问题,至 今犹未在实践中创造出完善的方式。目前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主 要发展形式,还是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社,广大中农尚未入 社,农民对于集体公有财产的认识还有许多误解,对耕畜和大 农具采取折价归公的办法,如果是真正出于生产的需要,又限 于少数的生产资料,并且为社员所一致赞成者,当然是可以允 许的。但是,将来条件变化了,乡村居民的多数加入合作社 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了,农民在合作 社所得的劳动收入既有很大增加成为最可靠的收入来源了,那 时耕畜农具是否还要折价归公,由一部分社员向另一部分社员 花代价购买,则又当别论。因此,把出钱购买生产资料归公确 定为普遍执行的政策,仍值得考虑。将来是否采取苏联集体化 的办法,把入社的生产资料一部分作为公积金,另一部分作为 股份基金(退社可带,不行利息),现在也不能过早肯定,尚 待在实践中去摸索和创造经验。目前一方面可以对农民进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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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如何逐渐社会主义化问题复东北局电 377 体所有制意义的解释,说明联合公有并非剥夺,一方面可以改 进现行的折价归公的办法,也可有控制地在个别基础较好的老 社试验某些新的可行办法。在群众只能接受购买办法的时候, 应该注意掌握折价公平合理,归还期限长短适当,利率高低适 宜,并严格遵守信用,既要照顾到社内贫农和中农的团结,也 要照顾到对社外的影响。 (四)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到社会主义,除了土地、耕 畜、农具的逐步公有化而外,还应该逐步增加公共积累,以解 决合作社的生产资金的需要。合作社每年的流动资金,如种 籽、饲料和肥料的投资等,应该采取社员入社时缴纳一定的股 份基金,以及每年由社从总收入当中预留的办法来解决。这对 于生产的发展和社的巩固是具有重要作用的。现在有不少合作 社采取由社员年年春初投资,由社年年秋后归还的办法,这是 不能持续下去的。合作社的另一种资金是固定资金,即用于基 本建设的资金,这部分资金现在大都依靠国家贷款和吸收社员 投资。社员投资应当被认为是一种正当的来源。沈阳市委把社 员的投资当作资本,并认为实现完全的社会主义制度时必须加 以排除,这种提法是欠妥当的。因为“除劳动能力外便一无所 有的一个阶级的存在,是资本的必要前提”(马克思),农业 生产合作社内部既然没有富农和长工,既然没有劳动力的买 卖,社员投资所购买或建设的生产资料,并不是属于投资的社 员所有,而是属于全社所有,并为全体社员创造福利。它既然 不是剥削的工具,因此,就不能叫做资本。其道理就如同:国 家发行公债,吸收存款,用于国家建设,国家向公债持有者与 存款者也偿付利息,并不能因此就认为公债与存款是某些公民 所占有的资本一样。如果不加区别地“排除”一切社员投资, 那么在公积金和国家贷款不足的时候,就会影响必要的基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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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设的进行。合作社的完全社会主义化,应以基本生产资料公有 化(除了少数自留地及随手使用的小农具和小量家畜家禽以 外)为主要标志,不应把排除社员投资也当作一个先决条件。 (五)高坎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否在今年转为完全社会主义 性质的合作社以及如何转法,请东北局、辽宁省委和沈阳市委 参考以上意见研究决定。 最后,过去有的地方为了这样或那样的目的用国家大量 贷款收买社员生产资料的办法,来创办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 (集体农庄),今后不可再事提倡。有的城市郊区,因为经常 有国际友人下乡参观,想用国家收买办法加工制造出若干完全 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壮观瞻,这更是幼稚的想 法。因为如此做م,不但不足以显示我们工作中的成绩与有益 的经验,反而,会显示我们工作中许多无足取法的缺点,从而 引起参观者不必要的误解。 以上意见,供各地研究。 中央农村工作部 八月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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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贯彻重点建设城市的方针 (一九五四年八月十一日《人民日报》社论) 我国的城市建设工作是遵循着社会主义城市建设的方向前 进的。它与建立在对工人阶级残酷剥削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城市 有着本质的不同。在社会主义城市中,一切建设都是为劳动人 民的利益服务的。保证劳动者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是社会主义城市的基本特征。 旧中国遗留给我们的城市,都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 城市。在这些城市中,好的建筑物和好的道路、近代化的公用 设施,都集中在少数统治阶级和外国侵略者居住的“富贵之 区”,而广大劳动人民则拥挤在狭窄肮脏的街巷和矮小破烂的 房屋里,没有充足的阳光,呼吸着污浊的空气。人民的政权改 变了城市的性质。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用了很大的力量 来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状况。从一九五○年到一九五四年的五年 中,国家一共支出了十万多亿元来修建公用事业和改善环境卫 生。根据二十个城市截至一九五三年底的统计,自来水管线共 增加了一千九百多公里,下水道增加了一千四百多公里;各 个城市中的公共汽车,有轨及无轨电车增加了近两千辆。仅 一九五二年一年中,北京、天津、沈阳、鞍山、上海五个城市 就修了五百万平方公尺左右的工人住宅。许多长年累月传播疾 病的臭水坑、臭水沟,像北京的什刹海、龙须沟,天津的墙子 河、金钟河,都进行了彻底的整修,给成百万的劳动人民带来 了舒适干净的生活环境。 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地方还有很多,不是一朝一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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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所能完全改变过来的,今后我们还将逐步地对这些旧城市进行 改造。同时,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还将扩建和新建许多 城市。我国的首都——北京市将在今后一段时期中,建设得比 现在更美丽更壮观。我们有些商业城市或工业很少的城市,随 着新的巨大的工业企业的建设,也将逐步变成一座座拥有新的 近代化的大工业城市。许多规模较小的城市,将要改造扩大成 为规模很大的城市。这些有计划地扩建和建设起来的新城市, 从全城的规划布局开始,直至每一座建筑物落成,我们将始终 遵循着社会主义城市建设的原则,把它们建设成为充分反映劳 动人民利益的完全新型的城市。 按照社会主义城市的标准改造我国的旧城市和建设我国的 新城市,是我们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但是,在具体步骤上却 必须坚持重点建设稳步前进的方针。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城市 都不可能凭空建设起来,它总是要依托于一定的物质基础。一 般的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城市所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可能 是工业、运输业、卫生疗养事业、文化教育事业,也可能是行 政管理机关的聚集以及其他等等。但是,其中最重要最基本的 乃是工业。只有工业发展了,才能带动交通运输业、文化教育 事业等等的发展,也才可能出现主要为这些事业服务的城市。 因此,社会主义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必然要从属于社会主义工 业的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城市的发展速度必然要由社会主义 工业发展的速度来决定。这个客观规律是决定我国城市建设方 针必须是重点建设、稳步前进的根本原因。 城市建设工作的这个方针充分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最高利 益,它是完全符合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精神的。但是,在 实际工作中间却还有很多人不了解这个方针,还存在着不少违 反这个方针的思想和做法。譬如,有一些同志,虽然他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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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重点建设城市的方针 381 的城市并没有多少工业建设,甚至本来城市就不大,人口就不 多,但他们也拟订了庞大的计划,把房屋拆掉,马路放宽,大 兴土木,浪费了很多资金。有些同志过分强调现有城市中很多 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地方,而脱离了当前的经济的可能 和现实的条件,企图一下子把它全部改造过来,马上变成理想 的社会主义城市。有些在重点工业建设城市中工作的同志,觉 得自己既然是重点,便处处都应该像个“重点”的样子,什么 都想办,都想“齐头并进”。在城市的规划上,一心想搞得 大,搞得新,不注意利用旧城市现有的基础,甚至企图把旧城 市完全撇开,一切从平地上新建;而且把摊子铺得很大,把城 市建设得很分散,增加了各种市政建设的费用。当然,这些同 志的心意是好的,他们的目的是想把人民的生活条件搞得更 好,其中有些意见,也确是反映了广大群众的要求。但是,这 几种思想情绪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存在着片面性。他们只看到了 我国的城市与资本主义城市不同,是为劳动人民服务的;却忘 记了生活的改善必须建立在生产提高的基础上,忘记了如果今 天大兴土木,百废俱举,把有限的资金用来普遍地扩建城市, 特别是增建电影院、花园和其他较大的工程上面,那么,就会 分散国家的资金,损害整个工业化的利益,而没有工业化也就 没有了未来的社会主义城市的发展和改造。 目前城市建设工作必须保证国家的工业建设、为社会主 义工业化服务的方针。具体地说,就是必须首先集中力量建设 那些有重要工程的新工业城市。这些城市过去没有工业基础, 现在要建设大的近代工业,必须有近代的城市公用设施来与之 相配合。这类城市应该是我们全部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其次 是原来有一定工业基础的近代化城市,现在要在这些城市中扩 建和新建许多工厂。这类城市应该放在我国城市建设工作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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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二位,随着工业的发展进行必要的改建和扩建。至于第一个五 年计划中工业建设不多的某些大城市和一般的中小城市,虽然 还有许多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地方和目前还不能满足人 民物质文化生活要求的地方,但这些城市只能进行一般的维护 检修,基本上不可能进行新的建设。为了集中力量保证工业建 设,就是在各个重点城市中,也应以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道 路、上下水道、工人住宅等工程项目作为建设的重点。其他的 生活福利设施虽然在做城市规划时必须充分考虑,但在建设的 步骤上必须分别轻重缓急,必须随着工业的发展逐步地进行。 目前我们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就是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 业化。为此,我们必须从各方面厉行节约,使个人目前的物质 文化要求服从于国家工业建设的长远利益。这个精神应该贯串 在一切工作中,城市建设工作当然也不应该例外。因此,弄清 了这个道理,那些非重点城市中的同志就应该把自己的局部利 益服从于国家的整体利益,不要再向国家要求过多的投资来进 行城市的改建和扩建;而应该一方面把自己的技术力量尽量抽 调出来去支援重点城市,一方面从积极发掘潜力、改进管理入 手,在现有条件下积极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要求。而在那 些重点城市中工作的同志,更要进一步明确为工业建设服务的 思想,一方面尽量缩减与撙节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建设 的费用,一方面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学习苏联先进经验,极力 争取按时做好城市的规划设计和各项重要的市政建设工程,以 保证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一百四十一项重点工程顺利地建设成 功。至于广大的城市劳动人民和新工业城市的郊区农民,也应 该忍受某些暂时的困难,全力支持和支援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 建设。只要我们努力这样做去,幸福的美丽的社会主义城市一 定会越来越多地在祖国的土地上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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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林业部党组 《关于解决森林资源不足问题 的请示报告》给各地的指示 (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并告军委、计委、中央铁道 部、轻工业部、燃料工业部、建筑工程部、财经各部党组: 现将中央林业部党组《关于解决森林资源不足问题的请示 报告》摘要(并略有修改)转发给你们。 报告中对我国今后木材供求数量算了一笔大账,虽然调查 材料的可靠程度尚难最后确定,计算方法也不一定准确,但总 可以看出并肯定我国森林资源是不足的,木材供应和国家建设 需要之间的矛盾是突出的。造林事业是百年大计,不但关系工 业建设,而且关系整个人民经济文化生活,关系土壤、气候、 水流等自然环境的改变和农业的改造,所以必须从长期着眼而 立即着手调查,制订造林的计划和方案,某些地方现已有条件 造林者,应即开始有计划地造林。 中央同意林业部党组报告内所提关于扩大和利用森林资源 的各项办法。关于宜林地区的划分问题,各省可根据当地具体 条件和群众生产习惯研究提出方案试行,并望中央林业部就全 国范围做通盘规划,提出具体的资料和意见,由国家计划委员 会对全国各种经济区的划分做统一的考虑。关于造林方面,责 成中财委(农)指导林业部拟出具体指示。关于节约用材、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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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林采伐和护林防火等问题,均责成中央林业部会同有关各部门 研究制订出具体的法律草案,经中央批准和通过一定的立法手 续后公布施行。此外,望各省(市)委对林业建设作一次认真 的讨论,拟出本地的实施方案,报告中央,并抓紧在一九五四 年内应举办的几项工作即时进行。 附:中央林业部党组的报告(摘要)。此件和附件均可登 党刊。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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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林业部党组《关于解决森林资源不足问题的请示报告》给各地的指示 385 中央林业部党组关于解决森林资源 不足问题的请示报告(摘要)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据现有资料估计:我国森林蓄积约三十八亿立方公尺, 其中比较集中的几个主要林区(大小兴安岭、长白山、西北白 龙江、西南大小金川、金沙江、中南、华东杉木林区等)的木 材蓄积量,仅十八亿多立方公尺。假定做三十年的计算,这些 主要林区现有的蓄积量加上三十年的生长量,共约二十三亿多 立方公尺。按一般出材率,可采伐原木十四亿多立方公尺。也 假定三十年全部砍光,平均每年出材量为四千八百多万立方公 尺。但因交通等条件的限制,实际不可能都采伐出来。估计年 平均产量在三千万立方公尺左右。但从需要方面看:按已编好 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生产量共为九千七百三十五万立方公尺, 每年平均已近两千万立方米。从第二个五年计划起,将木材需 要量的年增长率由第一个五年每年增长百分之十八压缩到百分 之七,依此推算,则一九六二年的年采量需达三千一百八十万 立方公尺;一九六七年达四千四百五十万立方公尺;一九七二 年达六千二百四十万立方公尺;一九七七年达八千七百五十万 立方公尺;一九八二年达一亿二千三百万立方公尺。国家建设 需材的数量是这样大(但比苏联各个五年计划的年采量还低三 倍到七倍),而可能供应量每年平均只三千万立方公尺左右, 这就是说,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第四、第五年度起需要量就已 经超过上述的平均年采量;从此以后供需之间的距离是越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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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大。退一步说,即便全国森林蓄积量三十八亿多立方公尺都可 采伐,按上述计算方法,年出材量也仅九千万立方公尺,到了 第五个五年计划以后,仍然是不够。如再加上日益增长的大量 民需用材,今后的木材供应问题是十分严重的。 为了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森林资源不足的问题,特提出如下 的建议: 一、对国有林积极进行合理的经营管理。 根据资源调查和国家需要通盘规划,作出长期的合理的森 林经营方案。现在长白山林区经营方案业已编好,大小兴安岭 及西北之白龙江林区都正在进行调查设计,待这些林区的经营 方案陆续编好后,对国有林的经营管理工作将大规模展开。与 此同时,对南方现有的国营林场,亦将积极整顿,以适应客观 的要求。 二、促进群众的林业互助合作,发展合作造林。 逐步实行有计划的造林和采伐。林业互助合作组织,可以是 农林结合的,也可以是单独的,对群众固有的合作性质的造林组 织(如分子山等),应帮助他们加以改进和提高。农业生产合作 社应根据本地、本社的条件,积极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 三、大力营造用材林。 估计在江南如能年造林一百万公顷,三十年后即可年采伐一 亿立方公尺木材。除由中央林业部积极调查、通盘规划外,并要 求各地经过勘测设计,选择宜林地带和当地适生的优良树种,做 出计划并建立专业机构,从事造林,并保证获得真正效果。 广大农村用材要逐步采取农村自给的方针。凡有条件造林 的地区,都应以自然村或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为单位,定 出造林计划,并有计划地有区别地进行封山育林,号召“每人 每年至少栽活两棵树”。如此经过十年八年的努力,就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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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林业部党组《关于解决森林资源不足问题的请示报告》给各地的指示 387 逐步解决农村用材的问题。所有各地荒山、荒地应由各省拟定 一个长期造林计划,由国家拨出一定的经费,分期实施造林。 人民解放军营地,特别是各矿山、铁路、公路等附近地区都必 须营造用材林,准予谁造谁用,以便就地取材,降低成本。 强调在南方营造用材林,同时不允许忽视其他地区对用材 林、水源林和防护林的营造,尤其在水土冲刷、风沙灾害严重 的地区必须着重营造水源林和防护林。 四、明确林区以林为主的生产方针。 建议按国家长时期建设计划的要求与各地不同的经济条件 和群众生产习惯,把宜农、宜林、宜牧等经济地区大体上加以 划分,使农、林、牧能按计划按比例地平衡发展;使各地区能 定下一个比较合理的、长期的、稳定的生产方针,以避免各种 事业相互矛盾与盲目发展。在主要林区或林业在人民生活中已 居于主要地位的山区,应以林业为主,同时不放松农业生产; 在半林半农地区,农林并重;在重点护林造林地区,林业工作 应列为当地农村重要工作之一;在一般农业区,以农为主,但 不放松可能条件下经营林业。各级党委应把发展林业生产作为 自己的主要领导任务之一,要有布置有检查,林业部门必须在 各级党政统一领导下积极地进行工作,防止分散主义或孤立地 搞林业工作。 五、节约木材与合理使用木材。 凡有利用价值的木材,今后森林工业部门必须一律采伐, 以扩大森林资源的利用。但合理采伐必须与合理使用相结合, 为此,我们对各用材部门提出下列的建议: 1. 各需材单位应把合理使用与节约木材当作经济任务布置 下去,并经常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建筑工程部在某些建筑方 面应努力作出标准设计,统一木材使用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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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2. 各需材部门在不妨碍工程安全的原则下,一切可用的木 材均应使用,适当利用杨木、桦木、马尾松等杂木,广泛利用 阔叶树,利用小材小料,利用胶合板等,好坏木材要适当的搭 配使用。 3. 建议各需材部门,在某些建设上尽量以各种代用品代替 木材。一般房屋的地板在可能条件下代以洋灰地,主要城区及 交通方便地区可考虑逐步采用洋灰电杆,建筑用的脚手杆亦可 用竹子代替。 4. 铁道、邮电等部门,应有计划地对枕木、电杆等进行防 腐。木材防腐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二倍左右,一根可顶三根, 这是极大的节约。 六、作必要的立法。 拟协同政法部门对于护林防火、森林采伐及节约木材等方 面作出必要的立法,林业部负责起草工作。 中央林业部党组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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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 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日政务院 第二百二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着鼓励和指导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业 转变为公私合营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工业,逐步完成社会主义 改造,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由国家或者公私合营企业投资并由国家派干部, 同资本家实行合营的工业企业,是公私合营工业企业(以下简 称合营企业)。 对资本主义工业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应当根据国家的需 要、企业改造的可能和资本家的自愿。 企业的公私合营,应当由人民政府核准。 第三条 合营企业中,社会主义成分居于领导地位,私人 股份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第四条 合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计划。 第二章 股 份 第五条 对于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公私双方应当对企业的 实有财产进行估价,并将企业的债权债务加以清理,以确定公 私双方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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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第六条 对于企业财产的估价,公私双方应当根据公平合 理的原则,参酌财产的实际尚可使用的年限和对于企业生产作 用的大小,协商进行。 企业财产的估价,应当有职工的代表参加;在必要的时 候,由人民政府工商行政机关派人指导。 第七条 合营企业可以吸收私人投资。 第八条 合营企业的股东对于合营企业的债务负有限责任。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九条 合营企业受公方领导,由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机关 所派代表同私方代表负责经营管理。 第十条 合营企业有关公私关系的事项,公私双方代表应 当协商处理;遇到有重大问题不能取得协议的时候,应当报请 人民政府主管机关核定,或者提交合营企业的董事会协商后报 请人民政府主管机关核定。 第十一条 公私双方代表在合营企业中的行政职务,由人 民政府主管业务机关同私方代表协商决定,并且加以任命。他 们在企业行政职务上,都应当有职有权,守职尽责。 第十二条 合营企业对于企业原有的实职人员,一般应当 参酌原来的情况量材使用;对于在企业中有劳绩但已丧失工作 能力的原有实职人员,应当给以适当照顾。 第十三条 合营企业应当采取适当的形式,实行工人代表 参加管理的制度。 第十四条 合营企业对于工资制度和福利设施,应当参酌 企业原来的工资福利情况、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国营企 业的有关规定,逐步改进,逐步向相当的国营企业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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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 391 第十五条 合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财务、劳动、基本建 设、安全卫生等方面,应当遵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机关的规定 执行。 第十六条 同行业的或者在生产上有联系的合营企业,在 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经过公私有关方面的协议,并得到人民 政府主管业务机关的核准,可以实行联合管理或者合并。 第四章 盈余分配 第十七条 合营企业应当将全年盈余总额在缴纳所得税以 后的余额,就企业公积金、企业奖励金、股东股息红利三个方 面,依照下列原则加以分配: (一)股东股息红利,加上董事、经理和厂长等人的酬劳 金,共可占到全年盈余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左右; (二)企业奖励金,参酌国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和企业原来 的福利情况,适当提取; (三)发付股东股息红利和提取企业奖励金以后的余额, 作为企业公积金。 第十八条 公股分得的股息红利,应当依照规定上缴;私 股分得的股息红利,由私股股东自行支配。 企业公积金,应当以发展生产为主要的用途,由合营企业 依照国家的计划投入本企业,或者投入其他合营企业,或者依 照本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投入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 企业奖励金,应当以举办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奖励先进 职工为主要的用途,由经理或者厂长同工会商定预算,提交 本条例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适当形式的组织和职工代表会议通 过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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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第五章 董事会和股东会议 第十九条 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是公私双方协商议事的机 关,对下列事项进行协商: (一)合营企业章程的拟定或者修改; (二)有关投资和增资的事项; (三)盈余分配方案; (四)其他有关公私关系的重要事项。 董事会听取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年度决算报告。 董事会重要协议,应当由合营企业报告人民政府主管业务 机关并请求批准。 第二十条 规模较大、股东较多的合营企业,一般应当设 立董事会。公私双方董事的名额由公私双方协商规定。公方董 事由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机关派任,私方董事由私股股东推选。 董事会应当定期开会。 第二十一条 规模小、股东少的合营企业,可以不设立董 事会;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有关公私关系重要事项,由公私 双方代表协商处理,他们的重要协议,应当由合营企业报告人 民政府主管业务机关并请求批准。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可以定期召开私股股东会议,报告董 事会的工作、处理私股股东内部的权益事项。 在不设立董事会的合营企业中,公私双方代表可以协商召 开私股股东会议,报告有关公私关系的重要事项、处理私股股 东内部的权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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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 393 第六章 领导关系 第二十三条 合营企业应当分别划归中央、省、直辖市、 县、市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机关领导。 第二十四条 人民政府工商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合营企业有 关工商行政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人民政府财政机关和所属的交通银行,负责 监督合营企业的财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并适用于运输企业、建筑企业的公私 合营。其他实行公私合营的企业,可以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办理。 第二十七条 个别的合营企业,由于情况特殊,需要采取 同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七条规定不同的办法的时候,应当经过公 私双方协商同意并报请省、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施行,修 改时同。 根据一九五四年九月六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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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 和计划供应的命令 (一九五四年九月九日政务院 第二百二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 为了保证棉布能够按照国家的计划进行生产和分配,进一 步取缔市场投机,巩固物价稳定,决定自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 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棉布的计划收购(简称统购)和计 划供应(简称统销)。实施办法如下: 一、自宣布棉布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之日起,所有国 营、合作社、公私合营和私营织布厂、印染厂和手工业生产的 机纱棉布和机纱手纺纱交织棉布,一律由国营中国花纱布公司 统购、统销,不得自行出售。在中国花纱布公司尚未设立机构 的地区,此项统购、统销工作,由中国花纱布公司委托其他国 营商业机构或供销合作社办理。 二、所有织布业和棉布复制工业生产周转所需现存的棉 布,由当地工商或商业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并加以管理。 三、完全用手纺纱织成的棉布,由中国花纱布公司通过供 销合作社进行收购,逐步纳入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范围。在 一定地区范围内,可允许手纺纱织布户和消费者直接进行少量 的交换。 四、所有列入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计划供应范围的棉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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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 395 棉布复制品,不论花色、品种和质量,在全国范围内,一律采 取分区、定量、凭证供应的办法,实行计划供应。但人口特别 稀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 暂缓实行。 五、全国各地人民消费用布的供应定量,应根据棉布的资 源和不同地区城乡人民不同的购买力水平,在中央人民政府商 业部规定各地区的控制数字范围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六、工业用布、复制工业用布和船民、渔民等生产用布, 按其正常生产和使用情况的需要量,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核 准,由中国花纱布公司供应,并进行管理。 七、机关团体公用布和人民的各种特殊需要,如新生、结 婚、死亡和灾害等用布,应在提倡节约的原则下,给予必要的 供应。 八、购布凭证,不准买卖投机。 九、私营棉布批发商不得继续经营棉布的批发、贩运业 务,现存的棉布一律由中国花纱布公司统购。各级人民政 府对棉布批发商的从业人员,应积极辅导其转业;无法转业 者,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中国花纱布公司、供销合作社 分别安置。 所有私营零售商、贩现存的棉布和属于计划供应范围的 棉布复制品,应向当地人民政府工商或商业行政部门进行登 记,按照计划供应的规定出售。国营商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 经销、代销等方式,对经营棉布和棉布复制品的私营零售商、 贩,按照计划供应棉布和棉布复制品,并管理其零售价格和商 品质量,督促其努力改善经营,为消费者服务。 十、棉布实行计划供应后,所有国营零售商店,合作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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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售商店和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零售商店、商贩,应一律按照当 地人民政府商业行政部门所规定的零售价格出售。 十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命令制定 因地制宜的管理办法,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对破坏棉布计划收 购和计划供应的投机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应依法惩处。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四日 根据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四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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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 (一九五四年九月九日政务院 第二百二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 为了保证纺织工业用棉,保证人民生活所需棉花的供应, 决定从一九五四年秋季新棉上市时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棉花 的计划收购(简称统购)。实施办法如下: 一、凡生产棉花的农民,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 将所产棉花,除缴纳农业税和必要的自用部分外,全部卖给国 家。国家的棉花收购工作,统由国营中国花纱布公司办理。中 国花纱布公司得委托供销合作社代理收购业务。 二、私营棉花商、贩,一律不得经营籽棉、皮棉的收购和 贩运业务,其从业人员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中国花纱布 公司、供销合作社分别安置。私营絮棉零售商、贩,继续由中 国花纱布公司供应絮棉,维持经营。私营籽棉加工业,统由中 国花纱布公司通过供销合作社委托加工,不得自购籽棉,加工 自销。对棉农留种用的籽棉,供销合作社应给以加工的便利。 三、国家收购计划完成后,棉农留作自用部分的棉花,如 有节余需要出售时,可由供销合作社继续收购。 四、中国花纱布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应及时地供应人民需用 的絮棉和手工纺织用棉。为了保证纺织工业按计划进行生产, 应提倡节约絮棉,省用好棉,多用次棉,利用旧棉。手工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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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一般应维持现有产量,不宜发展。 五、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市场管理,经常地进行监督和检 查。对违犯和破坏棉花计划收购的投机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应 依法惩处。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四日 根据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四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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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 为建设一个伟大的 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 毛 泽 东 各位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今 天在我国首都北京举行。 代表总数一千二百二十六人,报到的代表一千二百十一 人,因病因事请假没有报到的代表十五人,报到了因病 因事今天临时缺席的代表七十人。今天会议实到的代表 一千一百四十一人,合于法定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负有 重大的任务。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 制定宪法; 制定几个重要的法律; 通过政府工作报告; 选举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 我们这次会议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 这是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开 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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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国人民从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 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 我们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 援,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 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 我国人民应当努力工作,努力学习苏联和各兄弟国家的先 进经验,老老实实,勤勤恳恳,互勉互助,力戒任何的虚夸和 骄傲,准备在几个五年计划之内,将我们现在这样一个经济上 文化上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具有高度现代文化 程度的伟大的国家。 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任何敌人也攻不破的。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 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 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 我们正在前进。 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 事业。 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 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全中国六万万人团结起来,为我们的共同事业而努力奋斗! 我们的伟大的祖国万岁! 根据《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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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草案的报告 *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 刘 少 奇 各位代表!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我国国家生活中,是一件具 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情。我国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 次会议的首要任务,就是制定我国的宪法。 现在提交大会的宪法草案,是经过了郑重的起草工作而完 成的。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成立了以 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宪法起草 委员会在一九五四年三月接受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的 宪法草案初稿,随即在北京和全国各大城市组织各民主党派、 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共八千多人,用两个多月 的时间,对这个初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应当说,这八千多人 都是宪法起草工作的参加者。以这个初稿为基础经过修改后的 宪法草案,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四日公 这是刘少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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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布,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全国人民的讨论进行了两个多月,共 有一亿五千多万人参加。广大的人民群众热烈地拥护这个宪法 草案,同时提出了很多修改和补充的意见。根据这些意见,宪 法起草委员会对原来的草案再度作了修改,并且经过一九五四 年九月九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这 才产生了现在提交大会的这个草案。 现在,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向大会作关 于宪法草案的报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是历史经验的总结 我们制定宪法是以事实做根据的。我们所根据的事实是什 么呢?这就是我国人民已经在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和 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长期革命斗争中取得了彻底胜利的事实, 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已经 巩固地建立起来了的事实,就是我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 的强有力的领导地位、开始有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正在 一步一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事实。 从这些事实出发,我们制定的宪法当然只能是人民民主的 宪法。这是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而不是属于资产阶级类 型的宪法。 我们提出的宪法草案,是中国人民一百多年以来英勇斗争 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中国近代关于宪法问题和宪政运动的 历史经验的总结。 中国人民曾经长期生活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黑暗统 治下面。一百多年以前,外国资本主义开始侵略中国,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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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03 当时中国的封建皇朝完全没有能力保卫自己的国家。外来的侵 略和压迫愈来愈厉害,国内的政治也愈来愈黑暗。从那个时候 起,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在对外关系上实际丧失了独立国家的 地位,广大人民过着非常痛苦的日子。但是,就在那个时候, 中国人民开始进行了英勇的反对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 的革命斗争。许多的先进人物,为了救中国,为了改变自己国 家的命运,努力去寻找真理。他们努力学习西方资产阶级的政 治和文化,以为西方资产阶级的那些东西很可以救中国。他们 在学了这些东西以后,就企图按照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的模型来 改变中国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 六十年以前,以康有为为首的改良派的变法运动,就是这 种企图的一次尝试。他们希望使中国有一个不要根本改变封建 制度而可以发展资本主义的宪法。他们的主张在当时受到了许 多人的赞成和拥护。他们虽然是改良派,但在当时的条件下, 他们的变法运动还是有进步意义的,因此引起了反动派的仇 视。他们的活动,在一八九八年受到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反动派 的镇压而失败了。 康有为一派人的变法运动失败了,中国人民仍然坚持地进 行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斗争。在清朝末年,出现了以孙 中山为首的革命派。这一派和改良派不同,他们抱着建立资产 阶级民主共和国的理想而进行推翻清朝统治的革命斗争,这就 比改良派大进了一步。 清朝的统治,在革命势力迅速发展的情势下,已经不能维 持下去。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为了欺骗人民和抵制人民的革 命,在将近五十年前,清朝统治者宣布了“预备立宪”,并且 公布了一个“宪法大纲”。这个“宪法大纲”的主要目的是要 保存封建专制制度,虽然在表面上不能不许诺人民一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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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但是人民不相信这种许诺是真的,不相信这种“立宪”能使中 国进步。人民抵制了这种骗人的“立宪”。这个时候,对于这 种“立宪”,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采取了坚决反对的立场, 而以康有为为首的改良派采取了拥护的立场。因此,改良派也 受到了革命派的反对,并为人民所抛弃。 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坚决主张经过革命来实现他们所 期望的民主宪政,也就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宪政。就当时的 历史条件来说,他们这样做是正确的,他们代表了广大人民群 众的要求。在他们的领导下,终于爆发了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 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封 建帝制,产生了中华民国和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的南京临时政 府,并产生了一个临时约法。这个临时约法具有资产阶级共和 国宪法的性质,是有进步意义的。辛亥革命使民主共和国的观 念从此深入人心,使人们公认,任何违反这个观念的言论和行 动都是非法的。但是当时的革命派是有缺点的。他们没有一个 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纲领,没有广泛地发动和组 织可以依靠的人民大众的力量,因此他们不能取得对于帝国主 义和封建主义的彻底胜利。这次革命终于失败了,袁世凯领导 的反动派篡夺了国家权力。从此中国就进入各派北洋军阀统治 的时期,临时约法被撕毁,“中华民国”变为名不副实的空招 牌。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派进行了反对北洋军阀政府的斗争,但 是没有得到成功。 在北洋军阀的统治下,中国的状况越来越坏。世界上所 有主要帝国主义国家都在中国进行争夺,它们支持中国的各派 军阀连年不断地进行内战,使中国陷入极端混乱的局面。一个 军阀接着一个军阀掌握当时的北京政权。北洋军阀中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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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05 所谓大总统曹锟,为了继续维持军阀的统治,在一九二三年公 布了一个骗人的“宪法”。这个“宪法”也立即为当时的人民 所否认,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都反对了这个“宪 法”,认为是伪宪。这个伪宪公布以后只有一年,曹锟的政府 就垮台了。 在辛亥革命以前和辛亥革命以后的若干年间,中国一切有 志救国的人还只能按照资本主义的方向去寻找中国的出路。到 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以后,中国人开始 看到了西方资本主义的日趋没落,并且看到了社会主义的万丈 光芒。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中国发生了伟大的反对帝国主义 和封建主义的革命运动。在这个时候,中国工人运动开始高涨 起来。中国人民中的先进分子开始确信,能够解决中国问题的 不是资本主义的道路,而是社会主义的道路。 先进分子的这种正确的信念,很快地变成了广大群众的信 念。一九二一年,中国建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工人阶级的政 党——中国共产党,从此就开辟了中国革命的新局面,使中国 革命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即新民主主义革命, 成为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并且得到社会主义的苏联的 援助。 在这个时候,伟大的革命家孙中山,从多年奋斗的经验 中,认识了要达到救国的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 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他终于勇敢地采取了联苏、 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同中国共产党建立了反帝反封建 的联盟,展开了新的革命斗争。 一九二七年,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联合进行的北伐革 命战争正在走向胜利的时候,蒋介石国民党背叛了孙中山的政 策,背叛了革命。从此以后,中国革命的领导责任就完全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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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国工人阶级和它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单独担负起来了。从此,中 国革命所表现的深刻性、彻底性和广大的群众规模,为以前一 切革命运动所完全不能比拟。中国人民经过土地革命战争、抗 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逐步地创造了坚强的人民革命军队和 广大的革命根据地,并在革命根据地里面建立了统一战线的人 民民主政权,进行了各种社会改革,得到了丰富的革命经验。 长期的革命斗争证明,中国共产党指出的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 主义的道路是唯一能够救中国的道路。这条道路在全国人民中 树立了极高的信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中国人民终 于战胜了美国帝国主义支持的蒋介石反动派,在一九四九年取 得了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 在过去相继统治中国的几个反动政府中,蒋介石国民党政 府是最后的一个反动政府,它是从来不要宪法的。但当它垂死 的时候,也想用一个伪宪来救自己的命。这个伪宪受到中国共 产党、中国各民主党派和全国人民的坚决反对,结果和过去的 反动政府一样,在蒋介石公布他的伪宪以后不到三年的时间, 他的统治就彻底垮台了。同时,拥护这个伪宪的中国青年党、 国家社会党等反革命党派也受到了人民的唾弃。这件事,在座 的各位代表都是清楚地记得的。 一百多年以来,中国革命同反革命的激烈的斗争没有停止 过。这种激烈的斗争反映在国家制度的问题上,就表现为三种 不同的势力所要求的三种不同的宪法。 第一,就是从清朝、北洋军阀一直到蒋介石国民党所制造 的伪宪。这些封建买办阶级的反动统治者是连资产阶级民主也 反对的。他们本来不要任何宪法,所以总是要拖到他们的反动 统治在革命力量的打击下摇摇欲坠,他们的末日已经临近的时 候,才制造一种骗人的“宪法”,其目的是想利用一些资产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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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07 级宪法的形式装点门面,使他们的反动统治能够苟延残喘。他 们的这种目的,当然不可能达到。 第二,就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以往多年所盼望的宪法, 也就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宪法。这种宪法,除了辛亥革命 所产生而随即被袁世凯撕毁了的那个临时约法以外,中国从来 没有产生过。 世界上有过许多民族,在脱离封建主义之后,建立了资产 阶级的共和国。但是这种资产阶级共和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 的中国,始终只是一种幻想。中国资产阶级既然没有能力领导 人民战胜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反动派的联合力量,它就不可能 使中国变为资产阶级共和国,也就不可能使中国出现资产阶级 性质的宪法。 第三,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 和国的宪法,这就是现在我们所要制定的宪法。 毛泽东同志早已指出:在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革命胜利以 后,不会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而一定要建立工人阶级 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这个以 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人民共和国只会把中国引向社会主义,而不 会把中国引向资本主义。 事情就是这样:封建买办阶级的反动统治者几次用来骗 人的伪宪,都不能使人民上当,都受到人民的抵制。而参与制 造和积极拥护这种伪宪的人们,也被人民所抛弃。果然,几批 反动统治者都接着伪宪的宣布迅速垮台,而这些所谓“宪法” 都变成了废纸。同时,几十年来,在中国虽然有过不少的人为 实现资产阶级的宪政做过各种各样的努力,但是一点成就也没 有。在中国出现的真正的宪法,毕竟只能是人民民主主义和社 会主义的宪法,只有这种宪法,才是适合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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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利益,而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欢迎的。 所以我们说,我们现在提出的宪法草案乃是对于一百多年 以来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于中国近代 关于宪法问题的历史经验的总结。 当然,我们的宪法草案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新的 历史经验的总结。 一九四九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一个共同纲 领。这个共同纲领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这个共同纲领总结了 过去革命的经验,特别是人民革命根据地的经验,宣告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当实现的各方面 的基本政策。这个共同纲领,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坚决地执行了。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虽然只有五年的时间,我们 国家的变化却是巨大的。 第一,我国已经结束了在外国帝国主义统治下的殖民地 和附属国的地位,成了一个真正独立的国家。毛泽东同志在 一九四九年九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开幕的时候,庄严地宣 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一百 多年以来,中国人民作了无数的牺牲,以求摆脱外国帝国主义 的统治,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从一九五○年起在全国范围内 发动的伟大的抗美援朝运动,继续加强了我国的独立地位。我 国已经以世界大国的身份出现在国际舞台上。我国已经同苏联 和各人民民主国家一起,成为保卫世界和平的坚强堡垒。 第二,我国已经结束了年代久远的封建主义的统治。封建 主义的剥削制度曾经是我国停滞不振、落后和被欺侮的根源, 这种根源已经由全国规模的群众运动在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内完 全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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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09 第三,我国已经结束了长期的混乱局面,实现了国内和 平,造成了我国全部大陆空前统一的局面。我国各民族之间已 经结束了过去那种互相歧视和互不信任的情况,而在反对帝国 主义和反对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的基础上,在民族平等和友 爱互助的基础上,亲密地团结起来了。 第四,我国已经在极广泛的范围内结束了人民无权的状 况,发扬了高度的民主主义。经过土地改革及其他社会改革, 经过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等广大的群众运动,人民群众已经 组织起来。无数平日对国事漠不关心的人,也积极地起来参加 国家的政治生活了。全国广大人民群众已经深切地体验到,人 民代表大会是管理自己国家的最好的政治组织形式。 第五,由于解放后的人民在劳动战线上表现出惊人的热 情和创造能力,加上我们的伟大盟国苏联的援助,我国已经在 很短的时间内,恢复了被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所破坏了的 国民经济,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事业。社会 主义经济在实际生活中,已经无可怀疑地证明了它比资本主义 经济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它已日益壮大,并且日益巩固自己在 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我们的国家关于社会主义事业所采 取的具体步骤和具体措施,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从 一九五三年起,我国已经按照建设社会主义的目标,实行了发 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且已经获得了成就。 这一系列的情况,说明了我们的国家五年以来已经大踏步 地前进了,说明了国家权力一旦掌握在有组织有领导的人民手 里,便能发挥无敌的力量,使人民从悲惨的生活中解放出来, 使我们的国家有飞跃的进步,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得 到改善。这一系列的情况,也说明了我们的国家和政府为什么 会这样得到全体人民的支持和信任,并得到全世界爱好和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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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人民的同情和支持。 我国近代历史中,人们曾经长期争论过的一个根本问 题——中国的出路是什么,是资本主义呢,还是社会主义?对 于这一个问题,五年以来我国发生的巨大变化已经作了生动的 解答。五年以来的生活充分证明,由目前复杂的经济结构的社 会过渡到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结构的社会,即由目前的新民 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是我国应当走的唯一正确 的道路。 现在来看,中国是不是还有什么其他的路可走呢? 美国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卖国集团向我们说:我国应当回 到殖民地和封建统治的老路上去。据说我国人民正处在“黑暗 生活”中,他们应当来“解放”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当推 翻,他们的反动统治应当复辟,那就是说,我国人民应当再回 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血腥统治下面去。大 家知道,经过一百多年的斗争才得到了解放的全国人民是决不 会允许我国再退回到这条悲惨的老路上去的。但是美国帝国主 义和蒋介石卖国集团以及大陆上的特务反革命分子,却坚持要 使我国走这条老路。现在美国帝国主义还侵占着台湾,蒋介石 卖国集团还盘踞在台湾继续作恶,并且时刻企图回到大陆上 来。反动派的复辟仍然是一个实际的危险。如果有人看轻这种 危险,那就要犯错误。因此,全国人民必须经常保持高度的警 惕性,必须努力加强我们的国防力量,并为解放台湾,彻底消 灭蒋介石卖国集团而进行坚决的斗争。 我国是否还可以走资本主义道路,发展资本主义,变成 资本主义国家呢?或许还有一些落后分子作这种幻想,但这是 一种很错误而且很危险的幻想。毛泽东同志说过,“资产阶级 的共和国,外国有过的,中国不能有”。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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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11 今天的我国人民,决不会容许资本主义在我国泛滥,更决不会 容许把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世界 资本主义已经没落,世界上所有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国家都已走 到了绝路,而社会主义的苏联和其他人民民主国家已经繁荣强 大起来。我国人民在工人阶级领导下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国家 的面貌正在改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正在逐步提高。 在这样的国际国内的局势下,中国人民难道会愿意抛弃自己社 会主义的光明幸福的前途,而走到资本主义的苦痛的道路上去 吗?当然是不会的。所以,凡有这种幻想的人必须迅速抛弃这 种幻想。如果还有人不愿抛弃并且坚持这种幻想的话,那他们 就有可能走到帝国主义所指引的危险的道路上去。因为他们既 然坚持要使中国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就势必要同帝国主义国家 联系起来,而帝国主义者却不会让中国成为独立的资本主义的 国家,只会使中国成为帝国主义和封建买办阶级统治的殖民 地。这正是蒋介石卖国贼所走的道路。 我国是否还有什么别的道路可走呢?或许有人想到一条 维持现状的道路,即既不是资本主义的道路,也不是社会主义 的道路,而是既有社会主义,又有资本主义,将我们现在所处 的状态维持下去。大家知道,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 过渡时期。在我国,这个时期也叫做新民主主义时期,这个时 期在经济上的特点,就是既有社会主义,又有资本主义。有一 些人希望永远保存这种状态,最好不要改变。他们说:有了共 同纲领就够了,何必还要宪法呢?最近几年,我们还常常听见 “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这样一种说法,这种说法就是反映了 维持现状的思想。这究竟是否可能呢?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 种相反的生产关系,在一个国家里面互不干扰地平行发展,是 不可能的。中国不变成社会主义国家,就要变成资本主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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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家,要它不变,就是要使事物停止不动,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要变成资本主义国家,我在前面已经说过,此路不通。所以我 国只有社会主义这条唯一的光明大道可走,而且不能不走,因 为这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由此可见,我国走社会主义的道路,是确定不移的。除此 以外,没有其他的路可走。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的 道路。宪法草案序言中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 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 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一九五三年起,我国已 经按照社会主义的目标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因此,我 们有完全的必要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前进一步,制定一个像现 在向各位代表提出的这样的宪法,用法律的形式把我国过渡时 期的总任务肯定下来。 在我国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是一个十 分艰巨复杂的任务。必须动员全国人民的力量,发挥广大人民 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正确的和高度统一的领导之下,克 服各种困难,才能实现这样的任务。因此,一方面,我们必须 更加发扬人民的民主,扩大我们国家民主制度的规模;另一方 面,我们必须建立高度统一的国家领导制度。为了这样的目 的,我们也有完全的必要制定一个比共同纲领更为完备的像现 在向各位代表提出的这样的宪法。 全国人民在讨论中热烈地称赞我们的宪法草案,因为这 个宪法草案正确地总结了我国的历史经验。这个宪法草案是我 国人民利益和人民意志的产物,是我们国家发生了巨大变化 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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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13 人民称赞这个宪法草案,还因为它正确地吸收了国际的 经验。宪法起草委员会在从事起草工作的时候,参考了苏联 的先后几个宪法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宪法。显然,以苏联为 首的社会主义先进国家的经验,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我们 的宪法草案结合了中国的经验和国际的经验。我们的宪法草案 不只是我国人民革命运动的产物,而且是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 一个产物。 以上是关于我国宪法的历史意义的说明。 二、关于宪法草案基本内容的若干说明 现在,我对宪法草案的基本内容分为以下四个问题作一些 说明。 第一,关于我们国家的性质问题 宪法草案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 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草案在序言和 其他许多条文的规定中都表明,在我国的人民民主制度下,还 存在着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只有依靠工人阶级的领导,我国人民才能从帝国主义、封 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获得解放,这个真理早已由过 去长期的历史事实证明了。在人民获得胜利以后,出现了新的 问题:工人阶级领导国家建设是不是也和过去一样有本领和有 把握呢?对于这一点,如果有些人在开始的时候采取了等等看 的态度,那么,五年以来的事实已经充分证明了工人阶级领导 国家的非凡的才能。为着巩固我国人民已经取得的胜利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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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必须继续巩固和加强工人阶级对于国家的领导。我们的社会主 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事业,离开工人阶级对于国家的领 导,是不能设想的。 不断地巩固和加强工农联盟,是工人阶级的领导能够得到 胜利的基本保证。这在我国过去的革命战争中和现在的国家建 设中都是一样的。在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革命战争中锻 炼出来的我国的工农联盟,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不 是削弱了,而是更加加强了。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 程中,农民是要起变化的,这种变化现在已经开始了,这就是 从经济生活不稳定的个体农民逐步变化为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 农民。只有由工人阶级领导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才能不断地 改善农民的生活情况,才能使工农联盟更加密切和更加巩固。 在劳动人民中,除工人农民外,我国还有为数不少的城市 和乡村的个体手工业者和其他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他们是依 靠劳动过活的,或者是主要地依靠劳动过活的。工人阶级必须 如同团结农民一样,很好地团结这些劳动人民共同建设社会主 义。团结这些劳动人民,是属于工农联盟的范畴之内的。 工人阶级领导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标志着我们国家的根 本性质。这就表明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国家。人民民主国家 和资本主义国家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两类国家。在资本主义 国家里,无论怎样标榜“民主”,终究只是占人口中极少数的 资产阶级居于国家的统治地位。在我们这里,最大多数的人民 才真正是国家的主人。 我国的知识分子,在过去的革命运动中起了很重要的作 用,在今后建设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将起更加重要的作用。知识 分子从各种不同的社会阶级出身,他们本身不能单独构成一个 独立的社会阶级。他们可以同劳动人民结合而成为劳动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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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15 知识分子,也可以同资产阶级结合而成为资产阶级的知识分 子,还有极少数的知识分子同被推翻了的封建买办阶级结合而 成为反动的知识分子。除开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并进行反对中 华人民共和国活动的知识分子以外,我们的国家必须注意团结 一切知识分子,帮助他们进行思想改造,发挥他们的能力,使 他们为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服务。毛泽东同志早已说过:“一 切知识分子,只要是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著有成绩的,应当 受到尊重,把他们看作国家和社会的宝贵的财富。” 宪法草案序言说:“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家 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我国的人民民主统 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这就表明,在我国过渡时期, 工人阶级领导的包括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 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而 又较工农联盟更为广泛的联盟,即劳动人民同可以合作的非劳 动人民之间的一种联盟。有人以为既然要建设社会主义,这种 联盟就不可能存在,也没有存在的必要,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我国在过渡时期还有民族资产阶级。人们知道,在社会上 有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存在的时候,阶级斗争总是存在的。 但我国原来是被外国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由于我国这样的特 殊历史条件,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就不但有斗争,还 曾经有过并且现在还存在着联盟的关系。民族资产阶级过去曾 经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参加了民族民主革命,五年以来又在国家 领导下参加了爱国运动和经济恢复的工作。经过“三反”“五 反”的严重斗争,许多资本家提高了觉悟,他们表示愿意接受 社会主义改造。这样,我们的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就有可能 采取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并且正在进行这种改造。 在过渡时期,民族资产阶级在国民经济中还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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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他们在扩大生产、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改进企业管理和生产技 术、培养和训练技术工人和技术人员等方面,对国家还可以作 出一定的贡献。在过渡时期,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有一定 的地位。 在我国社会中,特别在各少数民族中,还有属于其他阶级 成分的爱国的人士,国家也要很好地团结他们。 由此可见,我国现在的统一战线仍然具有广泛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早已指出,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全国人民的 革命大团结,不只是对于我国人民民主革命是需要的,对于实 现社会主义事业也同样是需要的。因为在我们面前还站着帝国 主义。同时,在我国给人们选择的道路,实际上只有两条,或 者是重新受帝国主义的奴役,或者是实现社会主义。中国要独 立、民主和富强,只有走社会主义一条路。在这种情况下,凡 是不愿意做殖民地奴隶的爱国的人们,就有在工人阶级领导下 团结起来接受社会主义道路的可能。在继续巩固工人阶级领导 和工农联盟的前提下,在可能的范围内,人民中间的团结越 广,对于社会主义事业就越有好处。所以,我们的宪法应当是 一个全国人民大团结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宪法。 第二,关于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步骤问题 宪法草案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 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 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为了贯彻第四条规定的方针,宪法草案在总纲的其他一些 条文中又作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既表明了建设社会主义社会 这一个总目标,也表明了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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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17 我国在过渡时期还有多种经济成分。就目前来说,我国的 生产资料所有制,主要的有: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 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 本家所有制。国家的任务是尽力巩固和发展前两种所有制的经 济成分,即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所以国家要“保证优先发展 国营经济”,特别要注意逐步建立社会主义主要经济基础的重 工业,同时要“鼓励、指导和帮助合作社经济的发展”。 宪法草案的这些规定当然不是空想出来的,而是以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和广大群众的经验为根 据的,因此都是行得通的。关于这些规定,我想说一说以下几 个问题。 首先,是关于过渡形式的问题。我们知道,实现对农业、 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种很艰巨的任 务。我们决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完成这种改造。我们必须根据群 众的经验和觉悟程度,根据实际的可能性,逐步前进。我们的 经验已经证明,不论在农业、手工业或者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 会主义改造过程中,都可以有过渡的形式,而采用灵活的多样 的过渡形式又是完全必要的。 在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主要的过渡形式是 劳动群众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社,如像几年来我国农村中已 经开始发展起来的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合 作社。在我国的历史条件下,我们逐步地和广泛地运用这种半 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的过渡形式,就可以引导广大的个体 劳动者比较顺利地走向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过渡形式是国家 资本主义。在我国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可能通过各种不同形式 的国家资本主义逐步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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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在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国家管理下的国家资本主义,和资产阶 级统治下的国家资本主义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这就是列宁所 说的“我们能够加以限制、我们能够规定它的界限的一种资本 主义”。在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中,一方面,资本家的所有制还 没有废除,资本家还是有利可得,另一方面,资本家已经不能 为所欲为地唯利是图。经过国家资本主义这种过渡形式,就可 以为将来用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造成有利的条件。 宪法草案把这些过渡形式明确地规定下来,对于我国的社 会主义改造事业是有重要意义的。 其次,我要说一下通过和平道路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 问题。在人民的讨论中有不少的人问:为什么宪法草案序言中 说我国的人民民主制度能够保证我国通过和平的道路来消灭剥 削,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呢? 在我国,封建主义的剥削制度,除少数地方外,已经在 革命战争和土地改革的过程中完全消灭了。为要建成社会主义 社会,还要消灭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这是进一步的社会变 革。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要实行这种 社会变革,必须经过推翻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的革命。但 是,我国现在的政治经济状况,是同资本主义国家完全不同 的。我国已经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我 国已经有了日益强大的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这种国营经济已 经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而资本主义经济在我国已经 不占统治地位。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就同资本主义国 家不相同。在我国,不存在推翻资产阶级的国家制度这样的问 题,我们可以依靠现在这样的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来逐步地进 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如前面所说,在我们国家内,工人阶 级同民族资产阶级存在着联盟的关系,因此,在我国消灭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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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19 主义的剥削制度,也可以不采取像一九五○年到一九五二年实 现土地改革那样的方式,即在一个短时间内发动一次广大的群 众运动,一下子就把封建的土地制度消灭了。国家对资本主义 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将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并通过各 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来逐步实现。我们将让资本家们有 一个必要的时间在国家和工人阶级的领导下逐步接受改造。当 然,斗争是一定会有的,现在有,将来还会有。现在就有一部 分资本家进行各种违法活动,有一些人并对社会主义改造采取 抵抗态度。所以宪法草案规定:“国家禁止资本家的危害公共 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的一切非法行 为。”那种认为我国已经没有阶级斗争了的想法,是完全错误 的。对于那些违法和进行破坏活动的资本家,是应当加以处罚 的。由限制资本主义剥削到消灭资本主义剥削,不可能设想没 有复杂的斗争,但是可以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国营经济 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用和平的斗争方式来达到目的。资 本家只要明白了大势所趋,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不违法, 不破坏人民的财产,那么,他将得到国家的照顾,将来的生活 和工作将得到适当的安排,他的政治权利也不会被剥夺。这和 我们对待封建地主阶级的政策是大有区别的。所有这些,即工 人阶级的国家领导权和工农的巩固联盟,社会主义经济在国民 经济中的领导地位,国内统一战线的关系,并加上有利的国际 条件,就是我国所以能够通过和平道路消灭剥削制度、建成社 会主义社会的必要条件。 至于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改造,更要充分注意各民 族发展的特点。对于这个问题,我在以后还要说到。 其次,关于富农问题。在人民的讨论中有不少的人问:宪 法草案规定“国家对富农经济采取限制和逐步消灭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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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应当怎样了解?我们认为富农经济是农村中的资本主义经济, 富农是农村中最后的一个剥削阶级。在我国,富农经济原来就 不发达。在土地改革中,富农出租的那一部分土地已被分配。 在土地改革后,由于农村中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的 发展,由于国家执行了对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 策,富农经济已大大地受了限制。农村中虽然又产生了少数新 富农,但是一般说来,富农经济不是上升,而是下降的。现在 富农每人平均占有的土地比一般农民占有的土地只多一倍。 过去的富农现在多已不雇工人或很少雇工人,放高利贷的减少 了,经营商业的也受到了很大限制。所以,在我国,可以用合 作化和限制富农经济发展的办法,逐步消灭农村中的资本主 义。当然,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富农的破坏活动是不可忽视 的。在许多地方都发现有富农抵抗统购统销和破坏互助合作的 事实。对于有破坏行为的富农分子,必须加以处罚。但是根据 我国的整个政治经济情况来看,今后可以不需要发动一次像土 地改革那样的特别的运动来消灭富农。将来对于那些已经放弃 剥削行为的原来的富农,可以在当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巩固 的前提下,根据一定的条件,并在取得农民的允许以后,让他 们分别参加合作社,继续加以改造。 其次,在人民的讨论中还有不少的人问:宪法草案一方面 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资本家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 有权,另一方面又规定,要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 造,要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这岂不是互相矛 盾吗? 如果说这里有什么矛盾的话,那么,这正是反映着客观生 活中存在的矛盾。在我国过渡时期,既有社会主义,又有资本 主义,这两种所有制的矛盾就是客观存在的矛盾。同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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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21 主义工商业在现阶段一方面有它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作用,另 一方面又有它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作用,这又是资本主义工商 业本身客观存在的矛盾。我们解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 的政策,就是一方面允许资本家所有制存在,利用资本主义工 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作用,另一方面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 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作用,采用过渡办法,准备条件,以便逐步 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宪法草案所规定的关于过渡 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些具体步骤,就是为了要正确地解决这种 矛盾。 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我们认为我们所采取的建设社会主 义的方针和方法是正确的。这个真理,还可以从反面,就是从 敌人的叫喊中和某些外国资产阶级报纸的评论中得到证实。 帝国主义者和台湾蒋介石卖国集团非常不喜欢我们建设社 会主义,他们每天都在攻击我们。这有什么奇怪呢?原来我们 是做对了。 有些外国资产阶级报纸失望地发现,在我们的宪法草案中 所宣布的道路,“就是苏联所走过的道路”。是的,我们所走 的道路就是苏联走过的道路,这在我们是一点疑问也没有的。 苏联的道路是按照历史发展规律而为人类社会必然要走的道 路。要想避开这条路不走是不可能的。我们一向认为马克思列 宁主义是普遍的真理。 为了破坏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狡猾的敌人还特别雇用了 一些人,如像托洛茨基陈独秀分子,他们装成“左”的面孔, 攻击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具体步骤和具体措施。他们说, 我们做得“太不彻底”,“太妥协”,“离开了马克思主义”。他 们想用这些胡说混淆人们的视听。他们要我们破裂同民族资产 阶级的联盟,立即剥夺民族资产阶级。他们又嫌我们的农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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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策“太慢了”,他们要我们破裂同农民的联盟。这些难道不是 完全的胡说吗?我们如果照这样做,当然只有帝国主义和蒋介 石卖国贼最为高兴。 我国人民既有建设社会主义的坚定目标,又有切实可行 的具体步骤,这就不能不使我们的敌人大大地不高兴了。敌人 最不高兴的事情,就是对我国人民最好的事情,这是用不着说 的。 第三,关于我国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 和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草案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 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这个规定和其他条文的一些规定表明我们国 家的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我国人民革命根据地 政治建设的长期经验,并参照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经验, 在五年以前,我们的共同纲领就确定了我们国家的这种政治制 度。宪法草案总结了五年以来国家机关工作的经验和各级各界 人民代表会议的经验,对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作出了更加完备 的规定。我们采用这种政治制度,是同我们国家的根本性质相 联系的。中国人民就是要用这样的政治制度来保证国家沿着社 会主义的道路前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以能够成为我国的适宜的政治制度, 就是因为它能够便利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能够便利人民群众 经常经过这样的政治组织参加国家的管理,从而得以充分发挥 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显然,如果没有一种适宜的政治 制度使人民群众能够发挥管理国家的能力,那么,人民群众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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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23 不能很好地动员和组织起来建设社会主义。 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在普选的基础上产生的。宪法 草案规定,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 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 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于现在的各种具体条件,我国在选 举中还必须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剥夺封建地主和官僚资本 家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必须规定城市和乡村选举代表名额 的不同的人口比例,实行多级选举制,并且在基层选举中多数 是采用举手表决的方法。我国的选举制度是要逐步地加以改进 的,并在条件具备以后就要实行完全的普遍、平等、直接和秘 密投票的制度。但是现行的选举制度是适合于我国目前时期的 情况的,对于人民最便利,并且能够照顾各少数民族和各民主 阶级,使他们有适当的代表名额。从这样的选举中产生的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能够充分代表人民的意志,所以这是具有高度 民主性质的人民代表机关。 依照宪法草案的规定,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完全统一 地行使最高的国家权力,而我们的国家行政机关,从国务院到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受它们的监督,并可以 由它们罢免。所以,我们的国家行政机关决不能脱离人民代 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适应我国的 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建设最高国家权力 机关的经验,我们的国家元首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选出 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结合起 来行使。我们的国家元首是集体的国家元首。同时,不论常务 委员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都没有超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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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我们国家的大事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来决定的。人 民代表大会制既规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一切重大问题就 都应当经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全国性的重大问 题,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在它闭会期间,经过 它的常务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民 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就是这样能够对重 大问题作出决定并能够监督其实施的国家权力机关。 宪法草案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我们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制统一和集中行使国家的权力,就说明 了我们的民主集中制。在香港出版的反动刊物说我们“这种人 民代表大会制乃是中央集权的制度”。这些反动分子自以为 发现了一种什么理由可以用来攻击我们。可是我们马克思列宁 主义者早就公开地宣布过,我们是主张集中制的。问题是什么 样的集中:是少数大封建主或大资本家的专制的集中呢,还是 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人民大众的民主的集中呢?这两种集中制 度,当然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情。正如宪法草案中所规定的, 我们在这里是把高度的集中和高度的民主结合在一起的。我们 的政治制度有高度的集中,但是这种高度的集中是以高度的民 主为基础的。 人民当自己还处在被压迫地位的时候,不可能把自己的意 志和力量充分地集中起来。中国人民在过去被人讥笑为“一盘 散沙”,就是因为这个原故。革命使得人民的意志和力量集中 起来了。而当人民已经得到解放并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以后,当 然就要把自己的意志和力量充分地集中到国家机构里去,使国 家机构成为一个坚强的武器。人民的国家机构越是坚强,它就 越有能力保卫人民的利益,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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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25 义的建设。 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一书中说到我们国家政治 制度的时候,清楚地指出:“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 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就是我 们的原则。 有不少的人,常常错误地把民主和集中看做是绝对对立而 不能互相结合的两回事。他们以为,有了民主就不能有集中, 有了集中就不能有民主。他们看到我们国家机关中的人民的政 治一致性,看到全国高度的统一领导,就企图证明在我们这里 “没有民主”。他们的错误在于他们不了解人民民主,也就不 能了解建立于人民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人民的共同利益和统一意志,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一切国 家机关工作的出发点。因此,在这一切国家机关中,也就能够 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人民的政治一致性。但是,不能因为政治 上的一致性而取消或者缩小批评和自我批评。恰恰相反,批评 和自我批评是我们民主生活的一种极重要的表现。在我们的一 切国家机关中,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总是有的,因此,在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上,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上, 在一切国家机关的会议上和日常活动中,都要充分地发扬批评 和自我批评。我们必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来推动国家 机关的工作,不断地改正缺点和错误,反对脱离群众的官僚主 义,使国家机关经常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正确地反映人民 群众的意志。如果没有充分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也就不能达到 和保持人民的政治一致性。压制批评,在我们的国家机关中是 犯法的行为。 从资产阶级的观点出发,是不能理解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 的。许多外国资产阶级的报纸评论了我们宪法草案中的政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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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度。有一些人因为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拥有广泛的权力而感到 奇怪,说什么“尤其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强大,不得不 令人吃惊”。另有一些人却在那里争论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的地位是像法国的总统呢,还是像美国的总统。这些评论家 总想用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制度来衡量我们的制度,或者根据 他们主观上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说这样那样。但可惜的是他们 还没有看到最大的和最根本的事情,他们还没有看到中国历史 上已经发生的巨大变化,这个变化就是以工人阶级为首的中国 人民已经当了中国的主人。 还有一些外国资产阶级的评论家攻击我们国家的集中制 和人民的集体主义,并且根据这点说,在我国“没有个人自 由”,“忽视个人利益”。因此,我想说一下高度的集中和 人民的集体主义是不是妨害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和个人自由的 问题。 在宪法草案的许多条文中,规定了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自 由和权利。宪法草案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 行、示威的自由,并且规定国家要供给必需的物质上的便利, 以保证公民享受这些自由。宪法草案还规定:“公民的人身自 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 批准,不受逮捕。”“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法律 的保护。”“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宪法草案又规定公 民有劳动的权利和受教育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和在年 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并且 规定国家要逐步扩大现在还不充分的物质条件,以保证公民享 受这些权利。此外,宪法草案还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我们的国家所以能够关心到每一个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当然是 由我国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来决定的。任何资本主义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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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27 人民群众,都没有也不可能有我国人民这样广泛的个人自由。 有些外国评论家看到我们一方面要保卫人民的民主自由权 利,另一方面要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 国贼和反革命分子,他们就觉得奇怪。当然,如果有人希望我 们在宪法中去保障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活动的自由,那就只能 使他失望。对于意图奴役我们的外国帝国主义者和帝国主义的 走狗们,我们的宪法和一切法律是永远也不会让他们得到一点 方便的。难道不正是因为我们剥夺了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的自 由,人民才有了真正的自由吗? 有些外国评论家看到我们一方面保障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 由,另一方面惩办那些形式上披着宗教外衣而实际上进行反革 命活动的帝国主义分子和叛国分子,他们就觉得奇怪。当然, 如果有人希望我们去保护那些对于我国人民民主政权进行颠覆 活动的帝国主义分子和叛国分子的自由,那就同样只能使他 失望。根据宪法草案的规定,我们的国家将如同过去一样切 实地保障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但是,保障宗教信仰 自由和保障反革命活动自由,是绝对不能混同的两件事,我们 的宪法和一切法律同样是永远不会让那些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 革命活动的分子得到一点方便的。这种道理也没有任何难于理 解的地方。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国家只是保障剥削阶级极少数人的 利益和自由,而剥夺极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自由。在我们这里, 恰恰相反,我们绝不容许任何人为了个人或者少数人的利益和 自由而妨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自由,妨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 益。因为这种理由,所以宪法草案第十四条规定:“国家禁止 任何人利用私有财产破坏公共利益。”在我们这里,妨害公共 利益的所谓“自由”,当然要受到限制和禁止。但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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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国家是充分地关心和照顾个人利益的,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公共 利益不能抛开个人的利益;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不能离开个 人的利益;我们的国家充分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这种 公共利益正是满足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的基础。 我们的国家能够鼓舞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地参加国家和 社会的公共生活,并且使人民群众从集体主义的观点出发,在 公共生活中自觉地遵守他们对社会、对国家应尽的各项义务, 这是我们的人民民主制度符合人民利益的证明。人民群众是 否因为有了集体主义,尽了对于社会、对于国家的义务,就 会丧失个人利益和个人自由呢?当然不是的。在人民民主制 度和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能够体验到国家与社会的公共 利益和个人利益是不可分的,是一致的。在人民民主制度和社 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有了完全的民主权利,同时也有完全的义 务。人民既然完全地行使了国家权力,也就会以主人的身份尽 完全的义务。 在我们的国家里,人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完全一致的。任何 人不会是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任何人也不能只享受权利, 不尽义务。宪法草案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劳动 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并且规定公民有爱护和 保卫公共财产的义务,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有依照法律服 兵役的义务。宪法草案又规定,“保卫祖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宪法草案所规定的这些义务都是每 一个公民无例外地必须遵守的。宪法草案的这些规定,将进一 步地提高人民群众对于我们伟大祖国的庄严的责任感。因为我 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完全一致,人民就 自然要把对国家的义务看做自己应尽的天职。任何人如果企图 逃避这些义务,就不能不受到社会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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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29 我国人民愿意贡献自己的力量来保卫我们的祖国,来不 断地加强人民民主制度,来参加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当然也 就是因为我们的祖国越是强盛,我们的人民民主制度越是强有 力,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越是向前发展,人民的自由和权利也 就越有保障,越能够扩大。 第四,关于民族自治问题 宪法草案的序言和其他许多条文规定了国内各民族间平等 友爱互助的关系,保障了各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已经废除了民族压迫制度, 建立了国内各民族平等友爱互助的新关系,各少数民族地区的 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事业开始逐步发展,人民生活开始逐步改 善。我国已经成为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宪法草案总结了这 方面的经验,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对于各少数民族的政治、经 济和文化建设,作了比共同纲领更进一步的规定。 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国家,并且正向着 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目标前进,所以我们的国家能够用彻底的 民主主义和民族平等的精神来解决民族问题,建立国内各民族 之间的真正合作。我们坚决地认定,必须让国内各民族都能积 极地参与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同时又必须让各民族按照民族 区域自治的原则自己当家作主,有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利。 这样,就能够消灭历史上残留下来的民族间的隔阂和歧视,不 断地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信任和团结。 宪法草案明确地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一 律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且宣布,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在我国都是不合法的。宪法草案还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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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 的自由。宪法草案把我们国家在民族问题上所遵守的人民民主 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原则以及根据这种原则所应当采取的具体措 施,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了。 宪法草案反映了我国各民族利益的一致性。一百多年以 来,我国各民族,包括汉族和各兄弟民族在内,共同遭受了外 国帝国主义的压迫。帝国主义者曾经进行各种阴谋,破坏我国 各民族间由于长远的历史而形成的联系,企图实现他们的“分 而治之”的侵略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使中国各民族都 从帝国主义压迫下得到了解放,但是帝国主义者仍旧在处心积 虑,妄想分离我国各民族,借以达到他们的重新奴役我国各民 族的目的。面对着帝国主义者的这种侵略阴谋,我国各民族都 必须提高警惕,不要给帝国主义者进行这种阴谋以任何机会。 我国各民族都必须加强和巩固我们祖国的统一,必须紧紧地团 结在一起,共同为建设伟大的祖国而努力。宪法草案宣布中华 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并宣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显然,这样的规定是完全必 要的,是完全符合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利益的。 宪法草案通过各种规定,保证各少数民族在聚居的地方, 都能真正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不仅行使一 般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而且能够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 限管理本地方的财政,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组织本地方的公安 部队,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适应当地民族的政治、 经济和文化的特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形式,可以依 照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大多数人民的意愿去规定。自治机关在 执行职务的时候要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在只有一个 乡的民族聚居地区内,虽然不可能也不需要建立自治机关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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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31 上述各种自治权,但也要设立民族乡,以适应聚居的民族成分 的特殊情况。 必须指出,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是错误的。这种 思想,对于我国各民族的团结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都是有 害的。我们从宪法草案的序言中可以看到,为着继续加强民族 的团结,不仅要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也要 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汉族在我国人口中占有极大的多数,由于历史条件的关 系,汉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在国内各民族中也发展得较高, 但是决不能因此就以为汉族可以享受任何一点特权,就可以在 其他兄弟民族面前表示任何一点骄傲。恰恰相反,汉族倒有特 别的义务去帮助各兄弟民族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虽然已经获得 了民族平等的权利,但是如果仅仅依靠他们自己的条件和力 量,就还不能迅速地克服原来经济上和文化上的落后状况。因 此,汉族的帮助对他们是很重要的。汉族人民,特别是派到各 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必须时时刻刻为少数民族经济 文化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设想,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服 务,并且要耐心地帮助当地民族干部逐步地成长起来,以便由 他们自己担负本地区的各种领导工作。由于过去反动统治阶级 的影响,在汉族人民中,以至在汉族干部中,还存在一种大汉 族主义思想。例如: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尊重少数 民族的语言文字,不承认少数民族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不承认 少数民族有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利,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而 不尊重少数民族干部,不同他们商量办事,不相信他们能够在 实际工作中提高自己管理各种事务的能力等等。毫无疑问,这 种大汉族主义的思想和行为,必然会起破坏民族团结的作用, 也完全是我们的国家制度所不允许的。汉族人民和汉族工作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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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部必须随时注意克服大汉族主义思想。另一方面,在各少数民 族中存在着一种地方民族主义思想。这种地方民族主义和大汉 族主义同样是长期历史的遗物。应当指出,这种地方民族主义 的思想和行为,同样足以妨害各民族间的团结,而且完全有害 于自己民族的利益,所以同样是应当克服的。 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这是我国国内各民族的共同目标。只 有社会主义才能保证每一个民族都能在经济和文化上有高度的 发展。我们的国家是有责任帮助国内每一个民族逐步走上这条 幸福的大道的。 但是各民族有不同的历史条件,决不能认为国内各民族 都会在同一时间、用同样的方式进入社会主义。宪法草案序言 中说:“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照顾各民族的 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将充分注意各民族发展的特 点。”这就是说,在什么时候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以及如何实行 社会主义改造等等问题上,都将因为各民族发展情况的不同而 有所不同。在这一切问题上,应当容许各民族人民群众以及在 各民族中同人民群众有联系的公众领袖们从容考虑,并按照他 们的意愿去作决定。 在某些少数民族中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事业,将比汉族 地区开始得晚一些,而且他们的社会主义改造所需要的时间也 会长一些。当这些少数民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候,社会主 义事业可能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内已经有了很大的成效,这些少 数民族将来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也就会有更为顺利的条件,因 为在那个时候国家会有更多的物质力量去帮助他们。少数民族 的广大人民,由于看到全国范围内社会主义胜利的好处,也会 愿意走这条路。即使还有少数人担心社会主义改造会损害自己 个人的利益,国家也会采取必要的政策,妥当地安顿他们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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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33 活。所以社会主义改造,在少数民族地区,可以用更多的时间 和更和缓的方式逐步地去实现。现在还没有完成民主改革的少 数民族地区,今后也可以用某种和缓的方式完成民主改革,然 后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在我们国家内,在各少数民族中,任 何人只要拥护人民民主制度,团结在祖国大家庭里,就都有自 己的光明前途,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都有自己的出路,这是一定 的。 以上是关于宪法草案基本内容的说明。 三、关于全民讨论中提出的 对宪法草案的意见 全国人民群众在讨论宪法草案的时候,提出了很多修改和 补充的意见,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对于这些意见和问题,有一 部分我在前面已经作了回答,现在我要说到人民群众在讨论中 对宪法草案所提出的另外一部分意见和问题。 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宪法起草委员会都作了考虑。在这 些意见中,有一部分意见所涉及的问题不是属于宪法的内容, 而是属于其他各种法律的内容,这一部分意见应当在制定其他 法律的时候去处理。 由于采纳了群众的意见,宪法草案已经有了若干改动,有 些是内容的改动,有些是文字和修辞上的改动。在这里,不需 要把现在向各位代表提出的经过修改了的这个宪法草案当中的 每一点修改都列举出来,我只举出以下几点比较重要的修改, 并加以说明。 一、关于宪法草案第三条第三款的修改。这一款规定: “各民族都有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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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自己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自由。”这原来是采用共同纲领 同一内容的条文。有人建议,在这一款里,不只应当规定各 民族都有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而且还应当规定各民 族都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又有人提出,宪法草案 第八十八条既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 由”,那这一款关于保持或者改革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就是重 复的,建议删去。宪法起草委员会认为这些建议是正确的,因 此将第三条第三款改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 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二、关于宪法草案第五条的修改。这一条所叙述的是我国 现有的各种生产资料所有制。有人主张应当写明,在这一条内 列举的四种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个体劳动 者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只是我国现有的主要的所有制,而 不是全部的所有制。提出这个修改意见的人认为,我国现在除 了在这一条内列举的四种所有制以外,还存在另外的一些所有 制,因此,如果不在这一条的原文中增加“主要”二字,那是 有缺点的。 宪法起草委员会认为这个意见符合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 按照实际情况,在我国的若干少数民族地区内,现在存在着封 建所有制,甚至还存在着比封建所有制更加落后的所有制。宪 法草案第七十条第四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 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 行条例”。这里所说的“经济特点”就包含了若干少数民族地 区各种特殊的所有制的问题。当然,这些所有制,在我国整个 国民经济中,只占极少的分量。此外,在尚待解放的台湾省, 美国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卖国集团现在还对台湾人民进行着残酷 的压迫和掠夺,在那里,外国帝国主义者所有制、官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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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35 家所有制和地主所有制不只是存在,而且还占统治地位。上述 这些所有制都不是第五条列举的四种所有制能包括的。因此, 宪法起草委员会采纳了这个意见,在第五条上加了“主要”二 字。 第五条的另一个修改是写明了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 体所有制。这个修改使合作社所有制的含义更加明确了。 三、宪法草案第八、第九、第十各条的第一款都做了修 改。这几款的原文是分别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手工业 者和其他个体劳动者以及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财产 所有权。宪法草案原来的这些规定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内容 上是有重复的,因为第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 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这个规定包括了 全体公民,包括了生产资料以外的一切财产的所有权。现在我 们把第八条第一款改为“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把第九条第一款改为“国家依照法 律保护手工业者和其他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的生产资料所有 权”;把第十条第一款改为“国家依照法律保护资本家的生产 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这一款里的“其他资本”, 是指资本家的除生产资料以外的其他形式的资本,例如商业资 本。经过这样的修改,就避免了前后条文内容的重复。 四、宪法草案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原文规定“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由省、直辖市、少数民族、军队和华侨选出的代表组 成”,现在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军队和华侨选出的代表组成”。因为在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的时候,少数民族并不是一种选举的单位,只有自治区才 是同省、直辖市同样的区域性的选举单位。所以应当作这样的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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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各少数民族的代表不只是从自治 区产生,而且更多的是从各省和直辖市产生,因此各省和直辖 市在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时候,必须注意到使少数民 族有适当名额的代表。为此,我们把第二十三条的第二款也作 了修改,修改后的条文特别指出,在选举法中应当规定少数民 族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事实上,一九五三年三月中央人民 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就已经是这样做的。 五、宪法草案的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作了修改,这两 条是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设立的各种委员会的规定。 依照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 会、法案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其他需 要设立的委员会。这些委员会都是经常性的组织。它们的任务 是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根据工作情况,民族委员会和 法案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还要协助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而预算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就只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才进行工作。为了表明这 两类委员会工作情况的区别,对第三十四条的第二款作了一点 修改,写明“民族委员会和法案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闭会期间,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着调查特定问 题组织的委员会。这种委员会是临时性的组织,是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为了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而组织的一种委员会,所 以这种委员会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委员会具有不同的性质。因 为原文对这种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规定得不明确,所以作了修 改。又依照宪法草案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有责任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为着实行这种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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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37 督,常务委员会应当也有权组织这种调查特定问题的委员会。 所以修改后的第三十五条把原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 各种委员会”,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 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对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这样, 就把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两种委员会的区别表明出 来了,并且把常务委员会也可以组织这种委员会的权限补充规 定上去了。 六、宪法草案第七十九条第二款增加了“上级人民法院 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的规定。由于我国的地区大, 人口多,许多地区交通还很不方便,如果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法 院有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是 不符合于实际状况的。为了便于纠正审判工作中可能发生的错 误,实行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的制度, 根据我国建国以来法院工作的经验和从我国现时的条件来看, 这是比较适当的。 七、宪法起草委员会对于宪法草案中有关检察机关的各 条的规定作了较大的修改,其中主要是对于第八十一条到第 八十四条这四条的修改。从修改后的条文可以看出,我国的检 察机关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 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除了设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以外, 并且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是在检察长领导下处理有关 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的组织。在人民检察院内设立这样的合议 组织,可以保证集体地讨论问题,使人民检察院能够更加适当 地进行工作。我们认为,在检察机关采取这种制度是比较适合 于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的。 以上是我们考虑了人民群众的意见以后对于宪法草案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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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的一些较重要的修改。 我在这里还要说到经过宪法起草委员会考虑认为不应当 采纳的一些意见。当然,在这个报告中把这些意见全部列举出 来,是不可能的。我只说到以下几点。 一、有些人提议在序言中详细地叙述我国的革命历史,例 如,更多地说明在我国革命历史中的中国共产党的作用,工农 联盟的作用,统一战线的作用,更多地说明一百多年以来革命 先烈的奋斗经过,更多地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各方面 的成就等等。这一类意见,宪法起草委员会没有采纳。 有些人对序言提出了两种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当 说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远景,另一种意见认为不应当说到现在还 没有实现的东西。这两种意见也没有采纳。 为什么以上这些意见不应当采纳呢? 在宪法草案的序言中表明这个宪法是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 结果,这是必要的。但是宪法所以需要序言这个部分,更重要 的是因为要在序言中说明我国正处在过渡时期这个历史特点, 并且着重地指明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和实现这个总任务的 内外条件。中国人民过去的一切革命历史应当受到尊重,但是 如果在宪法的序言中加上许多对宪法并不是必要的历史叙述, 那是不适当的。 因为我们这个宪法是过渡时期的宪法,所以它同社会主义 社会已经建成时期的宪法不能不有所区别。一方面,我国现在 还没有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另一方面,我国现实生活中已经存 在着建设社会主义的事实,而且社会主义的建设正在一天一天 地发展。宪法不去描画将来在社会主义社会完全建成以后的状 况,但是为了反映现在的真实状况,就必须反映正在现实生活 中发生着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所趋向的目标。如果不指明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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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39 目标,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事情就不可理解。我们的宪法所以有 一部分条文带有纲领性,就是因为这个原故。 由此可见,如果以为社会主义建设还没有完成,在序言中 就不应当提出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这个目标,这是不对的。但是 如果以为在序言中不仅应当提出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这个目标, 而且还应当说到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以后的远景,即为共产主义 而奋斗的目标,那也是不必要的。 二、有些人提议在第五条中列举我国现有的各种生产资 料所有制的时候,还应当提到国家资本主义。宪法起草委员会 没有采纳这个意见。因为,目前在我们这里,国家资本主义 经济有各种不同的形式,那就是国家所有制同资本家所有制 在多种复杂形式下的经济联盟,而不能自成一种独特的所有 制。所以在指出各种所有制的第五条中不应当把国家资本主义 列举在内。 三、有些人提议在宪法草案第二章第三节内具体地列出国 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的名称。这个意见宪法起草委员会也 没有采纳。因为随着我国国家建设工作的发展,国务院的机 构在一定的情况下需要有某些变动,所以在这一节内没有具 体列出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名称,以免一遇变动就要修改宪 法。国务院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名称,可以在国务院组织法内另 行规定。 四、有些人提出关于地方国家机关的一种修改意见。这种 意见认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应当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 样设立常务委员会。宪法起草委员会没有采纳这个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繁重,当然不是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所能够相比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的立法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没有这方面的职权。而且越是下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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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民代表大会,因为地区越小,就越易于召集会议。所以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需要在人民委员会以外再设立常务机关。地 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同时 也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机关的职权。如果另外设立人民代 表大会的常务机关,反而会使机构重叠,造成不便。 五、有些人提议在宪法序言中增加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的地位和任务的规定。宪法起草委员会认为在宪法序言中 可以不作这样的规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 式。它曾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种职权今后当然不 再需要由它行使,但是它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将在我国的政治 生活中继续发挥它的作用。既然它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所以, 参加统一战线的各党派、各团体,将经过协商,自行作出有关 这个组织的各种规定。 六、还有些人提议在宪法中增加规定我国疆域的条文。 宪法起草委员会认为不需要在宪法中增加这样的条文。宪法的 基本任务,是用法律的形式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而描写 国家的具体疆域,并不是它的必要的任务。在联邦国家的宪法 中,有必要列举联邦中的各个单位,但我国并不是这种国家。 在单一国家中,如果认为有必要把现行的行政区域的划分固定 下来,当然也可以在宪法中列举各行政区域单位。但是,现在 我国的经济建设正在开始,国内各行政区域的划分还不能说已 经完全固定了。例如不久以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就曾决定 合并了若干省的行政单位。所以,在宪法中按照现状列举各行 政区域的名称,并不是适宜的。当然,行政区域的划分是不应 当轻易变动的,所以宪法草案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 权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而自治州、县、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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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41 市的划分也要由国务院来批准。 人们提议增加有关疆域的条文,有一种用意,是为了要 在宪法中肯定台湾是我国领土中不可分的一个部分,这个用意 是好的。但是宪法可以不为此而增加新的条文,因为台湾是中 国的神圣领土,是从来不发生疑问的。把台湾从美国帝国主义 和蒋介石卖国集团的统治下解放出来,达到我们全国的完全统 一,这是中国人民一定要实现的任务。 以上是对于人民群众对宪法草案所提出的各种意见的简要 的回答。 四、结 论 各位代表!在全国人民的讨论中,证明了我们的宪法草案 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的,是实事求是的。人民群众在讨 论宪法草案的时候说:“宪法草案把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 毛主席领导下做过的许多事情都写上了;把现在已经开始做、 以后应当做又能够做的事情也写上了。”“我们应当怎样走到 社会主义,一条一条地都摆出来了。”“宪法草案标志着各少 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将得到更大的发展。” 广大群众认为我们起草的宪法是“幸福生活的保证”,认为宪 法草案的“每一条都代表着人民的利益”。这是人民群众对宪 法草案所作的结论,显然,这种结论是正确的。 我们的宪法草案,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以后,将成 为我国的国家根本法。这个宪法既然是表达了人民群众的亲身 经验和长期心愿,它就一定能够在我国的国家生活中起巨大的 积极的作用,一定会鼓舞人民群众为保卫和发展我们的胜利成 果而斗争,为粉碎一切企图破坏我国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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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人而斗争,为促进我国建设事业的健全发展和加速我国建设的 进度而斗争。 宪法是全体人民和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的。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及一切国家机关的 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一切国家机关都是为人民服务 的机关,因此,他们在遵守宪法和保证宪法的实施方面,就负 有特别的责任。 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领导核心。党的这种地位,决不 应当使党员在国家生活中享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只是使他们必 须担负更大的责任。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在遵守宪法和一切 其他法律中起模范作用。一切共产党员都要密切联系群众,同 各民主党派、同党外的广大群众团结在一起,为宪法的实施而 积极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不仅会使全国人民欢欣鼓 舞,而且也会使我们在全世界一切国家中的朋友感到高兴。人 民的中国在国际间有很多的朋友。伟大的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 家是我们亲密的朋友,全世界一切国家爱好和平的人民都是我 们的朋友。我们在国际间的朋友对我们事业的支持,是我们取 得胜利的主要条件之一。我们的朋友为我们的胜利而高兴是可 以理解的。中国革命的胜利具有伟大的世界历史意义,中国社 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同样是具有伟大的世界历 史意义的。我们的宪法已经把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根本方针规 定下来了,这个方针就是要为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的崇高目的 而努力。我国已经得到的一切成就和将要得到的成就,都有助 于全世界人民的和平与进步的共同事业。争取世界的持久和平 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必要条件。 我国宪法的颁布,是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共同奋斗获得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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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443 大胜利的一个成果,但是这并不是说,宪法颁布以后,宪法所 规定的任何条文就都会自然而然地实现起来。不是的。宪法一 方面总结了我们过去的奋斗,另一方面给了我们目前的奋斗以 根本的法律基础,它在我们国家生活的最重要的问题上,规定 了什么样的事是合法的,或者是法定必须执行的,又规定了什 么样的事是非法的,必须禁止的。在宪法颁布以后,违反宪法 规定的现象并不会自行消灭,但是宪法给了我们一个有力的武 器,使我们能够有效地为消灭这些现象而斗争。宪法规定我们 的国家要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这当然不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已经 是现成的东西,也不是说我们可以坐着等它来到。我们面前还 有遥远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必然会有艰难,有曲折,绝对不 会是一帆风顺的。宪法的意义是伟大的,宪法交给我们的任务 尤其伟大。我们只有经过艰苦的奋斗和顽强的工作,经过不断 的努力的学习,克服横在我们面前的种种困难,才能达到我们 的目的。我们一点也不要因为我们目前所已经得到的成就而骄 傲自满。骄傲自满,对于任何个人,任何阶级,任何政党,任 何民族,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当我们庆祝宪法的制定和颁 布的时候,我们全国各族人民必须按照宪法所规定的道路,在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加强团结,继续努力,为保证宪法的完 全实施而奋斗,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 奋斗。 根据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六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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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七日) 彭 真 各位代表: 我完全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所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草案和刘少奇同志关于这个宪法草案的报告。 这个宪法草案,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我国人民革命斗争的 经验,总结了我国人民建国的经验,表达了我国人民的长期愿 望。它不仅用法律形式肯定了我国人民已得的成果,并且明确 地规定了我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目标和 道路。它是我们各民族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的最集中的表现。我 提议我们的代表大会通过它,并且号召全国人民一致地为它的 完满实现而奋斗。 我们的宪法,是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和资产阶级 类型的宪法不同,它是完全为了人民的,是保护人民的权利和 合法的利益的,是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武器;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不管是属于什么民族、种族、性别 和职业,不管是什么社会出身,信仰不信仰宗教或者信仰什么 宗教,也不管是不是共产党员,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有多高 的地位,有过多大的功劳,都应该无例外地遵守它。 这是彭真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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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45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口号,在资本主义国家中, 是不可能实行的,那里的劳动者,不可能同资产阶级在法律上 获得实际的平等地位。因此,这个口号,在那里只不过是资产 阶级欺骗劳动人民、麻痹劳动人民的谎话,是有名无实的“民 主”的幌子。在我们这里就根本不同,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 领导的人民民主国家,我们全体公民在法律面前可能平等,也 必须平等。人人遵守法律,人人在法律上平等,应当是,也必 须是全体人民、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实际行动的指 针。在我们这里,不允许言行不符,不允许有任何超于法律之 外的特权分子。 为了完满地实现我们的宪法,我们必须从各方面进行严肃 的、复杂的斗争。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反对帝国主义和国内反 革命残余分子的阴谋破坏活动,必须反对各种抵抗社会主义改 造的分子的破坏活动,必须和人民群众中各种违法现象进行斗 争,必须对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予以制裁。这不仅是公安机 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责任,也是人民群众的责任。人 民群众是专门机关的依靠,专门机关是人民群众的武器,二者 必须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巩固我们国家的法制,维护宪法和 法律的实施。 为了保障宪法的顺利实现,维护国家的法制,我们还必须 批判各种错误的思想。 现在有这么一种人,他们自以为过去有过一点“功劳” 或“苦劳”,就觉得了不起,觉得党和国家应该允许他们超于 法律之外,允许他们为所欲为;他们不懂得人民的功臣应该戒 骄戒躁,奉公守法,好好地作一个忠实的人民勤务员,争取功 上加功,争取更大的光荣,在法律上,根本就不应该要求有任 何特殊。国家对于一切违法犯罪的人,不管他过去有过什么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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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劳,都不能,也不应该加以包庇。这种功臣特殊的思想,实质 上是骑在人民头上的封建地主和封建王侯思想的反映,是使我 们的干部腐化堕落的思想,是毁灭我们干部的思想,甚至可以 发展成为破坏我们的国家、破坏我们的党的思想,我们必须严 厉地批判它和克服它。 在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中还有这么一种思想,他们以为法律 是只管老百姓或者只管“小人物”的,至于“大干部”、“大 人物”,只要注意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就够了,对法律遵 守不遵守,是无关重要的。这种思想,也是完全错误的。我们 国家的法律并不是别的,它正是已经实现或正在实现中的方针 政策的定型化,违背了法律就是违背了方针政策。我们的干部 是人民的勤务员和领导者,国家对于干部的要求,在一切方面 都应该比对一般公民的要求高。干部不仅要执行方针政策,遵 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成为遵 守国家法律的模范。如果一个干部他本身就不遵守法律,那他 还怎样能要求人民群众遵守法律呢?他还怎样能领导人民群众 同违法现象作斗争,怎样能领导人民群众为执行党和国家的方 针、政策而奋斗呢?必须明确国家对于任何违法犯罪的人,不 管他的职位多高,都是不能加以包庇的。 还有一部分共产党员以为,共产党既然是国家的领导者, 那末他们只要遵守党的纪律就行,对于遵守国家法律,似乎马 虎一点也不要紧。这种思想,也是错误的、危险的。他们不知 道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是一致的。共产党对于一个党员的要求 比国家对于一个公民的要求是严得多、高得多。共产党员的义 务之一是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违反了国法,就是违反了党 纪,危害了党的利益,所以,中国共产党明确地规定:对于因 违反国法而受刑事处分的共产党员,是要开除党籍的。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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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47 员在遵守宪法和法律方面,是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特殊的, 如果硬要说有的话,那就是他们必须以身作则,成为守法的模 范,并且团结群众为宪法和各种法律的实施而斗争。 也有少数工人和农民同志认为,人民既然已经当家作主, 就用不着再遵守什么法律。这种想法也是错误的。国家是自 己的,国家的法律也是自己的,自己当了国家的主人,就可以 不遵守自己国家的法律么?恰恰相反,应该严格地遵守。宪法 和法律是我们人民经过自己的代表制定的,是表达我们人民的 意志,保护我们人民的利益的,是我们对付敌人和坏分子的武 器,我们为什么不遵守它,不运用它呢?如果我们自己不遵守 它,不运用它,那么让谁来遵守,让谁来运用它呢? 显然,上述各种错误思想,都是和我们的宪法草案的精神 相违背的,都是宪法顺利实施的障碍。我们必须批判和克服这 些错误思想。 此外,还有一些人,他们在表面上似乎并不要求什么特 权,但是,他们总想多享点权利,少尽点义务,甚至只追求法 律所赋予的权利,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这也是不对的。 按照我们的宪法,公民在享受权利上是平等的,在履行义务上 也是平等的,人人有应享的权利,人人有应尽的义务。不尽义 务就是一种特权,我们的宪法是不承认这种特权的。那种“只 享权利,不尽义务”的思想,实际上是一种损人利己,损公利 私,牺牲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来满足个人利益的剥削思想,也 就是一种特权思想,和我们的宪法草案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 我们也必须严厉地批判和克服这种思想。 我们的国家机关,在遵守法律方面,可不可以有什么特殊 呢?不可以。按照我们的宪法草案,不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的行政机关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国家的检察机关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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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判机关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国家的各级权力机关,直至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也都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认为国家 机关可以违法的思想,实际上是一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 姓点灯”的反动统治阶级的思想,是和我们的宪法草案的精神 根本不相容的,我们必须反对它。 我们的宪法就要通过公布了,我国全体公民和所有的国 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都必须严格地遵守宪法,都必须 用宪法规定的标准来检查我们的思想和行动,并且和一切违法 现象进行斗争。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我们六万万人民万众一 心,步伐整齐地按照我们的宪法所规划的道路,向着繁荣幸福 的社会主义社会大踏步地前进。 根据《彭真文选》(一九四一 —— 一九九○年)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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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 九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公布) 序 言 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 导下,在一九四九年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 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因而结束了长时期被压迫、被 奴役的历史,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 民共和国的人民民主制度,也就是新民主主义制度,保证我国 能够通过和平的道路消灭剥削和贫困,建成繁荣幸福的社会主 义社会。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 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 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 义改造。我国人民在过去几年内已经胜利地进行了改革土地制 度、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分子、恢复国民经济等大规模的斗 争,这就为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准备了必要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在首都北京,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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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国宪法。这个宪法以一九四九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 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这个宪法巩固了我国人民 革命的成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 利,并且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建设社 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 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 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 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 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我国的人民民主 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在 发扬各民族间的友爱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各民族内部的 人民公敌、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基础上,我国的 民族团结将继续加强。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 照顾各民族的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将充分注意各 民族发展的特点。 我国同伟大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同各人民民 主国家已经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我国人民同全世界爱好和 平的人民的友谊也日见增进,这种友谊将继续发展和巩固。我 国根据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同任何国 家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的政策,已经获得成就,今后将继续贯 彻。在国际事务中,我国坚定不移的方针是为世界和平和人类 进步的崇高目的而努力。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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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51 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 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 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 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 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 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 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 立社会主义社会。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 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 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 第六条 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 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国家 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 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 源,都属于全民所有。 第七条 合作社经济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 济,或者是劳动群众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半社会主义经济。劳动 群众部分集体所有制是组织个体农民、个体手工业者和其他个 体劳动者走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过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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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国家保护合作社的财产,鼓励、指导和帮助合作社经济的 发展,并且以发展生产合作为改造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的主 要道路。 第八条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 资料所有权。 国家指导和帮助个体农民增加生产,并且鼓励他们根据自 愿的原则组织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 国家对富农经济采取限制和逐步消灭的政策。 第九条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手工业者和其他非农业的个体 劳动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 国家指导和帮助个体手工业者和其他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 改善经营,并且鼓励他们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生产合作和供销 合作。 第十条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 他资本所有权。 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国 家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 督,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 它们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鼓励和指导它们转变为各 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 家所有制。 国家禁止资本家的危害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 坏国家经济计划的一切非法行为。 第十一条 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 生活资料的所有权。 第十二条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第十三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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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53 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 国有。 第十四条 国家禁止任何人利用私有财产破坏公共利益。 第十五条 国家用经济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造, 使生产力不断提高,以改进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巩固 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第十六条 劳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的光荣的事情。国家鼓励公民在劳动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经常保持同 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八条 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 度,服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卫人民民主制度,镇压一切 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 国家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剥夺封建地主和官僚资本家的 政治权利,同时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成为自食 其力的公民。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 务是保卫人民革命和国家建设的成果,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 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 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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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第二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 一机关。 第二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军队和华侨选出的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包括少数民 族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选举法规定。 第二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延 长任期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 席团主持会议。 第二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制定法律; (三)监督宪法的实施;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 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的 人选;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防委员会 副主席和委员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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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55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决定国民经济计划;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决算; (十一)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 (十二)决定大赦; (十三)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应当由它行使的其他 职权。 第二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秘书长; (三)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 (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十九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 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 通过。 第三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的常设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下 列人员组成: 委员长, 副委员长若干人, 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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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委员若干人。 第三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二)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三)解释法律; (四)制定法令; (五)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 工作; (六)撤销国务院的同宪法、法律和法令相抵触的决议和 命令; (七)改变或者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的 不适当的决议; (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国务院副总 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的个别任免; (九)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 委员; (十)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和检察委员 会委员; (十一)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二)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的批准和废除; (十三)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和其他专门衔级; (十四)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五)决定特赦; (十六)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 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 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十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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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57 (十八)决定全国或者部分地区的戒严; (十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到下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 第三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的组成人员。 第三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案委 员会、预算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委 员会。 民族委员会和法案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 间,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在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 的时候,可以组织对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人民 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第三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国务院或者国 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提出质问,受质问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第三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审判。 第三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 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随时撤换本单位选 出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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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 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三十五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期四年。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和法 令,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秘 书长,任免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 称号,发布大赦令和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 布动员令。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 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 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 任国防委员会主席。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在必要的时候召开最高 国务会议,并担任最高国务会议主席。 最高国务会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最高国务会议对于国家重大事务的意见,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国务院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讨论并作出决定。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副主 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选举和任期,适用宪法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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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59 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选举和任期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行使职权到下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下一任主席、副主席就职为止。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因为健康情况长期不能 工作的时候,由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第三节 国 务 院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理, 副总理若干人, 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 秘书长。 国务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第四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法律和法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 和命令,并且审查这些决议和命令的实施情况;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提出议案; (三)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五)改变或者撤销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的不适当的 命令和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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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六)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 议和命令; (七)执行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 (八)管理对外贸易和国内贸易; (九)管理文化、教育和卫生工作; (十)管理民族事务; (十一)管理华侨事务; (十二)保护国家利益,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 (十三)管理对外事务; (十四)领导武装力量的建设; (十五)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行政人员; (十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条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主持国务院会议。 副总理协助总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各部部长和各委员会主任负责管理本部门 的工作。各部部长和各委员会主任在本部门的权限内,根据法 律、法令和国务院的决议、命令,可以发布命令和指示。 第五十二条 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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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61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五十四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 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的组织 和工作由宪法第二章第五节规定。 第五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 力机关。 第五十六条 省、直辖市、县、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选举法 规定。 第五十七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直辖市、县、 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两年。 第五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 证法律、法令的遵守和执行,规划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 和公共事业,审查和批准地方的预算和决算,保护公共财产, 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第五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 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 院长。 第六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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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过和发布决议。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 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委员会 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 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下一级人民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第六十一条 省、直辖市、县、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 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随时撤换 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六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第六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分别由省长、市长、县 长、区长、乡长、镇长各一人,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副 区长、副乡长、副镇长各若干人和委员各若干人组成。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 期相同。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第六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 理本行政区域的行政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 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发布决议和命令。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的人民委员会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 下级人民委员会的工作,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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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63 县级以上的人民委员会有权停止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 适当的决议的执行,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 当的命令和指示和下级人民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第六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都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 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第五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六十七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的组 织,应当根据宪法第二章第四节规定的关于地方国家机关的组 织的基本原则。自治机关的形式可以依照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 大多数人民的意愿规定。 第六十八条 在多民族杂居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 自治机关中,各有关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第六十九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 法第二章第四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 第七十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 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 管理本地方的财政。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 组织本地方的公安部队。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 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请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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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第七十一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 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七十二条 各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充分保障各自治区、自 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并且帮助各少数民族发 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第六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 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第七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期四年。 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第七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法律实行人民陪审员 制度。 第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 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第七十七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的权利。人民法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当事人, 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 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 告和其他文件。 第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 第七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 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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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65 第八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国务院 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 否遵守法律,行使检察权。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 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行使检察权。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上级人民检察院的 领导下,并且一律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八十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期四年。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第八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地 方国家机关的干涉。 第八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不分民 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 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有精神病的 人和依照法律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除外。 妇女有同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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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国家供给必需的物质上的便利,以 保证公民享受这些自由。 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 密受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国家通 过国民经济有计划的发展,逐步扩大劳动就业,改善劳动条件 和工资待遇,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 第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 规定工人和职员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逐步扩充劳动者休息 和休养的物质条件,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 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 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 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 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 设立并且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 享受这种权利。 国家特别关怀青年的体力和智力的发展。 第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公民进行科学研究、 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科学、教 育、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 励和帮助。 第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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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67 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违法失职的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控告或者口头控 告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 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国外华侨的正当的权利 和利益。 第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任何由于拥护正义事 业、参加和平运动、进行科学工作而受到迫害的外国人,给以 居留的权利。 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 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爱护和保卫公共财产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第一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第一百零三条 保卫祖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 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四章 国旗、国徽、首都 第一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第一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 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根据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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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 月二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公布) 第一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召集。 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召集。 第二条 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第一次出席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时候,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代表当选证 书,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 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宣布个别代表的当选无效。 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出代表的选举单位 分别组成代表小组。 各代表小组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前,就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会议的准备事项交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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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469 见;在会议举行期间,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主席团提出的事项进行小组讨论。 第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每次会议开始的时候,选举 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 第五条 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互推 若干人轮流担任会议的执行主席。 主席团互推常务主席若干人,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第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在秘书长领 导下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副秘书长的人 选由主席团决定。 第七条 国务院的负责人员和各部、各委员会的负责人 员,国防委员会的负责人员,最高人民法院的负责人员,最高 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员,如果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 主席团决定,可以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的代表、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委员会,国务院,都可以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由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合提名或者单独提名。 第十条 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国 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的人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二十七条的规定提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最高人民 法院院长的人选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联合提名或者单独提名。 第十一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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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或者交付有关委员会单独审查 或者联合审查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 第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对于宪法的修改案、法 律案和其他议案的通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九条 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选举和通过议案, 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应当为少 数民族代表准备必要的翻译。 第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 候,可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举行秘密会议。 第二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职权。 第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 长、秘书长和委员,由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第一次会议中 选出。 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因为健康情况长期不能工作或者缺位 的时候,由常务委员会在副委员长中推选一人代理委员长的职 务,直到委员长恢复健康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委员 长为止。 第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常务 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设立办公厅,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 常务委员会设副秘书长若干人,由委员长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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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471 第二十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委员长召集,每月两次,在 必要的时候可以增加或者减少。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和委员,民族委员会和法 案委员会,国务院,都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的 个别任免案和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案,由国务院总理向常 务委员会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审判委员 会委员的任免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和检察委 员会委员的任免案,由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二条 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由委员长提请常 务委员会会议讨论,或者交付有关委员会单独审查或者联合审 查后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二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 行的时候,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第三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案委 员会、预算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委 员会。各委员会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闭会期间,民族委员会和法案委员会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工作。 各委员会都由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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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干人组成。 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 在代表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副主任委员由 委员互推。 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会议和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十六条 民族委员会的工作如下: (一)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交付的关于民族事务的议案和其他议案有关民族事务的 部分; (二)审查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提出关于民族事务的议案和意见; (四)研究关于民族事务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 法案委员会的工作如下: (一)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交付的法律案和其他关于法 律问题的议案,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法令 案和其他关于法律、法令问题的议案; (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的决定,拟定法律和法令的草案; (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提出关于法律、法令问题的议案和意见。 第二十八条 预算委员会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交付的预 算、决算案和其他同预算有关的议案。 第二十九条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每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的时候,根据代表当选证书和其他有关材 料,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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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473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于补选的代表的资格进行同样审查。 第三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可以组织对 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临时决定。 第四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代表的任期,从每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 第三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 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 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主动地协助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的 实施。 第三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 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国务院或者国务院 各部、各委员会提出的质问,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 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受质问的机关。受质 问的机关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负责答复。 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出席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的职务的时候,国家根据需要给 以适当的津贴和物质上的便利。 第三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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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审判。如果代表因为是现行犯 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必须立即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 督。原选举单位有权随时撤换本单位选出的代表;代表的撤换 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故不能担任代表职 务的时候,由原选举单位补选。补选的代表的任期,到本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届满为止。 根据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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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制定。 第二条 国务院设立下列各部和各委员会: 内务部, 外交部, 国防部, 公安部, 司法部, 监察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建设委员会, 财政部, 粮食部, 商业部, 对外贸易部, 重工业部, 第一机械工业部, 第二机械工业部, 燃料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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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地质部, 建筑工程部, 纺织工业部, 轻工业部, 地方工业部, 铁道部, 交通部, 邮电部, 农业部, 林业部, 水利部, 劳动部, 文化部, 高等教育部, 教育部, 卫生部, 体育运动委员会, 民族事务委员会, 华侨事务委员会。 国务院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经总理提 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三条 各部设部长一人和副部长若干人,并且可以按照 需要设部长助理若干人。 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员各若干人。 第四条 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全体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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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477 主任、秘书长组成,每月举行一次,在必要的时候由总理临 时召集。 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秘书长组成。 第五条 国务院发布的决议和命令,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 议或者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第六条 国务院可以按照需要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办各 项专门业务。这些机构的设立、合并或者撤销,由总理提请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可以按照需要设立若干办公机构,协助总 理分别掌管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 国务院设立秘书厅,由秘书长领导。 国务院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九条 国务院任免下列行政人员: (一)国务院副秘书长,各部副部长和部长助理,各委员 会副主任和委员,各部门的司长、副司长、局长、副局长; (二)各省、各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厅长、副厅长、局 长、副局长; (三)各专员公署专员; (四)各自治区相当于上列第二、第三两项职位的人员; (五)驻外使馆参赞和驻外总领事; (六)高等学校校长、副校长、院长、副院长; (七)其他相当于上列各项职位的人员。 根据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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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判权由下列人民法院行使: (一)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二)专门人民法院; (三)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由司法 部报请国务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设置,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机关报请省、直辖市人民委员 会或者自治区自治机关批准。 第三条 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 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 人民民主制度,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的权 利和合法利益,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 的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地遵守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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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479 第四条 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 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 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六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 利。人民法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 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法 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 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 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可以委托律师为他辩护,可 以由人民团体介绍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为他辩护,可 以由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为他辩护。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 时候,也可以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 第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员制 度,但是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 案件除外。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 议庭进行,但是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 规定的案件除外。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议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进行。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 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第十条 各级人民法院设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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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 工作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 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有权列席。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可以 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 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议。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在上诉 期间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议,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和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二 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 和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和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死刑案件的终审判决和 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基层 人民法院对于死刑案件的判决和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死刑案件的 判决和裁定,如果当事人不上诉、不申请复核,应当报请高级 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 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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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481 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 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 抗议。 第十三条 当事人如果认为审判人员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关系不能公平审判,有权请求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 是否应当回避,由本院院长裁定。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第一节 基层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 (一)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 (二)自治县人民法院; (三)市辖区人民法院。 第十六条 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一人或者二 人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庭设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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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长,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庭长。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 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 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 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基层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 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 院审判。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 事项: (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三)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职权范围内管理司法行 政工作。 第二节 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四)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一人或者 二人,庭长若干人,副庭长若干人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在必要的时候 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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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483 第二十二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议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议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 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 院审判。 第三节 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三条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 高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 庭长若干人,副庭长若干人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在必要的时候 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第二十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议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议案件。 第四节 专门人民法院 第二十六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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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一)军事法院; (二)铁路运输法院; (三)水上运输法院。 第二十七条 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五节 最高人民法院 第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 判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 庭长若干人,副庭长若干人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其他需要设的 审判庭。 第三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 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 案件和抗议案件;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议案件。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第一节 院长、庭长、审判员 第三十一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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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485 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 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 人除外。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民委 员会任免。 在省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 长,由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 和审判员由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 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各级自治机关选举或者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 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四年。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任 免。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由司法部任免。 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 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 第二节 人民陪审员 第三十五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 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名额、任期和产生办法由司法 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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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第三十六条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 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 第三十七条 人民陪审员必须按人民法院通知的时间到人 民法院执行职务。 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由原工作单位照付工资;没 有工资收入的,由人民法院给以适当的补助。 第三节 其他人员 第三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员,办理民事案件 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办理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 部分的执行事项。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 工作并管理其他有关事务。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法院的人员编制和办公机构由司法部 另行规定。 根据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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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 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 县、市、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按照需要可以设立分院。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按照需 要可以设立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专门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 行规定。 第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各设检察长一人,副检察长若干 人和检察员若干人。 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各级人民检察院设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在检察长领导 下,处理有关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方各 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行使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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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察权。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二章规定的程 序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地方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和措施是否合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实行监督; (二)对于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三)对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的执行和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 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有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民事案件有权提起 诉讼或者参加诉讼。 第五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于任何公民, 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 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地方国 家机关的干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上级人民检察院的 领导下,并且一律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程序 第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和地方各 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和措施违法的时候,有权提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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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489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本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和措 施违法的时候,有权要求纠正;如果要求不被接受,应当报告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它的上一级机关提出抗议。地方各级人民 检察院发现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和上级地方国家机关的决议、命 令和措施违法的时候,应当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处理。 人民检察院对于违法的决议、命令和措施,无权直接撤 销、改变或者停止执行。 对于人民检察院的要求或者抗议,有关国家机关必须负责 处理和答复。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 应当通知他所在的机关给以纠正;如果这种违法行为已经构成 犯罪,人民检察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并且确认有犯罪事实的时候,应 当提起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侦查或者交给公安 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认为必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 的时候,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本级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发现有 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给以纠正。 公安机关提起的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需要起诉 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 不起诉。 第十二条 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经人民法院决定的以 外,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要求逮捕所作的不批 准的决定和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所作的不起诉的决定,公 安机关认为有错误的时候,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 或者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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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长或者由 他指定的检察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资格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 且监督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对于不经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案件的 审判,检察长也可以派员参加并且实行监督。 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的时候,检察 长应当出席或者指定检察员出席。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 案件的判决和裁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有权按照上诉程序提 出抗议。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 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 督程序提出抗议。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委员会会议,如果对审判委员会的决议不同意,有权提请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处理。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列席本级人民法院审判委 员会会议。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监督刑事判决的执行,如果发现有 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给以纠正。 人民检察院监督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如果发现有违法的 情况,应当通知主管机关给以纠正。 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为执行检察职务,有权派员列席有 关机关的会议,有权向有关的机关、企业、合作社、社会团体 调阅必要的决议、命令、案卷或者其他文件,有关的机关、团 体和人员都有义务根据人民检察院的要求提供材料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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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491 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人员的任免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 举,任期四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和检察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检 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的检察 长、副检察长、检察员和检察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 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人民检察院分院和县、市、自治州、自治县、市辖区的 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任免。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人员编制和办公机构由最 高人民检察院另行规定。 根据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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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 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 第二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 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五节的规定。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第四条 省、直辖市、县、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 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选举法 规定。各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在本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 中应当有适当的代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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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493 第五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直辖市、县、 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两年。 第六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 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保证法律、法令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遵守和 执行;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规划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公共事业、优抚工作和 救济工作; (四)审查和批准预算和决算; (五)选举本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六)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 会并且选举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七)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工作报 告; (九)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 令; (十)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和下一级人民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十一)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 (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第七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行 使下列职权: (一)保证法律、法令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遵守和 执行;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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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三)批准农业、手工业的生产计划,决定互助合作事业 和其他经济工作的具体计划; (四)规划公共事业; (五)决定文化、教育、卫生、优抚和救济工作的实施 计划; (六)审查财政收支; (七)选举本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八)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十)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 命令; (十一)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 (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可以采取适合 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委员会 的组成人员和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委员会召 集。 第十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会 议每年举行两次,交通不便的省可以每年举行一次;乡、民族 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三个月举行一次。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如果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的代表 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 主席团主持会议。 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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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495 若干人。秘书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由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 过;副秘书长的人选由主席团决定。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可以 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 委员会,在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 和主席团,本级人民委员会,都可以提出议案。 向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提请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或者交付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请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全体代表的 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 的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合提名或者单独提名。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民委员会组 成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乡、民族乡、 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采用举手 方式。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本级 人民委员会所属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 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 向本级人民委员会或者本级人民委员会所属各工作部门提出的 质问,经过主席团提交受质问的机关。受质问的机关必须在会 议中负责答复。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出席人民代表大 会会议的期间,非经主席团同意不受逮捕或者审判,如果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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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必须立即报请主席团批准。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出席人民代表大 会会议的期间,国家根据需要给以往返的旅费和必要的物质上 的便利。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和原选举单位 或者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宣传法律、法令和政策,协助本级人 民委员会推行工作,并且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反映群 众的意见和要求。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 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乡、民族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分工联系选民,有代表三人以上的居民地区或者生产单位可 以组织代表小组,协助本级人民委员会推行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直辖市、县、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 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随时撤 换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的撤换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 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原选区选民大会以出席选民的过半数通 过。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故不能担任代 表职务的时候,由原选举单位或者由原选区选民补选。 第三章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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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497 政机关。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都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 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分别由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选举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各一人,副省 长、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副乡长、副镇长各若干人和委 员各若干人组成。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 (一)省、直辖市二十五人至五十五人; (二)市九人至二十五人,人口特多的市至多不超过 四十五人; (三)县九人至二十一人,人口和乡、镇特多的县至多不 超过三十一人; (四)市辖区九人至二十一人; (五)乡、民族乡、镇三人至十三人。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直辖市、县、 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 候,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补选。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的人民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 下列职权: (一)根据法律、法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 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 令,并且审查这些决议和命令的实施情况; (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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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提出议案; (四)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委员会的工作; (五)停止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的执行; (六)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和指 示和下级人民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七)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八)执行经济计划,执行预算; (九)管理市场,管理地方国营工商业,领导资本主义工 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十)领导农业、手工业生产和互助合作事业; (十一)管理税收工作; (十二)管理交通和公共事业; (十三)管理文化、教育、卫生、优抚、救济和社会福利 工作; (十四)管理兵役工作; (十五)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 (十六)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省人民委员会并且帮 助本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 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七)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 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法律、法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 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议和命令; (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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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499 提出议案; (四)管理财政; (五)领导农业、手工业生产,领导互助合作事业和其他 经济工作; (六)管理公共事业; (七)管理文化、教育、卫生、优抚和救济工作; (八)管理兵役工作; (九)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 (十)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人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的人民委员会会议每月举行一次, 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会议每半月举行一次,在必要的时 候都可以临时举行。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有关人员 列席。 县级以上的人民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本级人民法院院 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 第三十条 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分别主 持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会议和人民委员会的工作。 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副乡长、副镇长分别 协助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工作。 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为处理日常工作,可以召开行政 会议。 第三十一条 省人民委员会按照需要可以设立民政、公 安、司法、监察、计划、财政、粮食、工业、商业、交通、农 林、水利、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运动等厅、局、处 或者委员会,并且可以设立办公厅。民族事务较多的省按照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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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要可以设立民族事务委员会。华侨事务较多的省按照需要可以 设立管理华侨事务的机构。 第三十二条 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按照需要可 以设立民政、公安、司法、监察、计划、财政、粮食、税务、 工业、商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运动、各项市政 建设和公用事业等局、处或者委员会,并且可以设立办公厅。 民族事务较多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按照需要可以设立民族事务 委员会。华侨事务较多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按照需要可以设立 管理华侨事务的机构。 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按照需要可以设立民政、公安、 财政、粮食、税务、工商、建设、劳动、文化教育、卫生等科 或者局,并且可以设立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 县人民委员会按照需要可以设立民政、公 安、财政、粮食、税务、工商、农林、交通、文化教育、卫生 等科或者局,并且可以设立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市辖区人民委员会按照需要可以设立民政、 生产合作、工商管理、建设、劳动、文化教育、卫生等科或者 股,并且可以设立办公室。直辖市、市人民委员会的公安、税 务等局可以在市辖区设立分局。 第三十五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按照需要可以 设立民政、治安、武装、生产合作、财粮、文化教育、调解等 工作委员会,吸收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其他适当的人员参 加。 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在需要的时候,可以设文书一 人。 人口和工商业较多的镇的人民委员会,经县人民委员会批 准,可以参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设立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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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501 第三十六条 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部门的设立、 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人民委员会报请国务院批准。 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的工作部门 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人民委员会报请上一级人民 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七条 各厅、局、处、科、股分别设厅长、局长、 处长、科长、股长,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职。 办公厅、办公室设主任,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主任。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各设秘书长一人,副 秘书长若干人。 第三十八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按照需 要可以设立若干办公机构,协助省长、市长分别掌管人民委员 会所属各工作部门的工作。 第三十九条 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 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并且受国务院主管部门的领导。 县、市、市辖区人民委员会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委员会的 统一领导,并且受上级人民委员会主管部门的领导。 第四十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的各工作 部门在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内,根据法律和法令,人民委员会的 决议和命令,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主管部门的命令和指示,可以 向下级人民委员会主管部门发布命令和指示。 第四十一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人民委员会 应当协助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自己管理的国家机关、国 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进行工作,并且监督它们遵守和执行法 律、法令和政策,但是无权干涉它们的业务。 第四十二条 省人民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 准,可以设立若干专员公署,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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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县人民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 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经上一 级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 机关。 根据一九五四年九月三十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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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政府工作报告 *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周 恩 来 各位代表: 我们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听了刘少奇 同志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并进行了三天的讨论以后,已经光荣 地完成了一件历史性的工作,通过了我们国家的根本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接着,又通过了几个重要的法律。现在, 我代表中央人民政府作工作报告。 我国伟大的人民革命的根本目的,是在于从帝国主义、封 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面,最后也从资本主义的束缚 和小生产的限制下面,解放我国的生产力,使我国国民经济能 够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而得到有计划的迅速的发展,以便提高 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并且巩固我们国家的独立 和安全。我国的经济原来是很落后的;如果我们不建设起强大 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 化的国防,我们就不能摆脱落后和贫困,我们的革命就不能达 到目的。在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二年间,中央人民政府按照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先后完成了全国大陆的 统一,完成了土地制度的改革,进行了广泛的和深入的镇压反 这是周恩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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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革命运动和各种民主改革运动,恢复了遭受长期战争破坏的国 民经济,着重地发展了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和各种类型的合作 社经济,初步地调整了公私营工商业之间的关系,这一切都为 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准备了必要 的条件。随后,从一九五三年起,我国就开始了经济建设的第 一个五年计划,着手有系统地逐步地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 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济 建设工作在整个国家生活中已经居于首要的地位。 制订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全部工作现在还没有最后完成,对 于计划的许多细节还在进行补充和修订。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方 针是大家已经知道的,这就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 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 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 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 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 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 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第一个五 年计划所以要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即冶金工业、燃料工 业、动力工业、机械制造工业和化学工业,这是因为只有依靠 重工业,才能保证整个工业的发展,才能保证现代化农业和现 代化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才能保证现代化国防力量的发展,并 且归根结底,也只有依靠重工业,才能保证人民的物质生活和 文化生活的不断提高。当然,重工业需要的资金比较多,建设 时间比较长,赢利比较慢,产品大部分不能直接供给人民的消 费,因此在国家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的期间,虽然轻工业和农 业也将有相应的发展,人民还是不能不暂时忍受生活上的某些 困难和不便。但是我们究竟是忍受某些暂时的困难和不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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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05 取长远的繁荣幸福好呢,还是因为贪图眼前的小利,结果永远 不能摆脱贫困和落后好呢?我们相信,大家一定会认为第一个 主意好,第二个主意不好。 我国在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二年迅速地完成了工业恢复 的任务,在恢复期间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百分之三十六点 九。在建设期间,工业发展的速度当然要低些,但是一九五三 年工业总产值仍然比一九五二年增加了百分之三十三。 一九五四年预计现代工业的总产值将等于一九四九年的四点二 倍,如果再加上农业和手工业,那么今年的工农业总产值将等 于一九四九年的二点二倍。这样的发展速度,在旧中国是不能 够设想的。 拿几项最重要的工业产品的一九五四年预计产量来同 一九四九年产量比较一下,我们可以看到以下的动人的数 字:电力一百零八亿度,等于一九四九年的二点五倍;原煤 八千一百九十九万吨,等于一九四九年的二点六倍;生铁三百零 三万吨,等于一九四九年的十二点四倍;钢二百十七万吨,等 于一九四九年的十三点七倍;金属切削机床一万三千五百十三 台,等于一九四九年的八点五倍;水泥四百七十三万吨,等于 一九四九年的七点二倍;棉纱四百六十万件,等于一九四九年的 二点六倍;机制纸四十八万吨,等于一九四九年的四点五倍。当 然这些产量还是很少的,但是它们的增长状况表明,只要坚持努 力,我们的前途是无限光明的。 在工业的发展中应当指出三个值得特别注意的地方。第 一是现代工业的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迅速上升。在 一九四九年,这个比重大约是百分之十七,而在一九五四年预 计将近百分之三十三。第二是生产资料的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 的比重迅速上升。一九五四年消费资料的生产将等于一九四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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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年的三点一倍左右,而生产资料的生产却将等于一九四九年的 五点七倍左右。生产资料的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在 一九五四年将由一九四九年的百分之二十八点八上升为百分之 四十二点三。第三是国营、合作社营和公私合营工业在工业总 产值中的比重迅速上升。由于国营工业和合作社营工业一年一 年壮大,由于资本主义工业开始成批地转为公私合营工业,这 一比重在一九五四年预计将由一九四九年的百分之三十七增加 到百分之七十一左右。这就是说,没有转为公私合营的资本主 义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将只占百分之二十九左右了。 这些统计表明我们的国家正在向着工业化的目标前进,正 在向着社会主义的目标前进。 我们原有工业的基础虽然薄弱,却是目前我国工业产品、 工业利润和工业人才的主要来源,忽视这个基础是完全错误 的。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工业基地和工业企业,发挥它们 的潜在力量,增加生产品的产量和品种,使它们在国家建设中 发挥重大的作用,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培养人才和供应设 备,并且供应人民的需要。但是我国原有的工业究竟是非常落 后的、零散的、不平衡的,因此,为了实现我国的工业化,就 必须主要地依靠新的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建设。 我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新建和改建的重大工业建设项 目约有六百个,大家所知道的苏联协助我国建设的一百四十一 个项目就是其中的骨干。在这些项目中,有现代化的钢铁联合 企业、有色冶金企业、煤矿企业、石油企业、各类重型机器制 造厂、汽车制造厂、拖拉机制造厂、飞机制造厂、电力站、 化学工厂等。这些建设项目的完成将使我国的工业生产水平和 技术水平大大地提高一步,使我们可以自己生产冶金设备、发 电设备、采油设备、锻压设备,自己生产汽车、火车头、拖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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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07 机、飞机,并且将使我们有新的工业区域和工业基地,使我国 目前工业分布上的不合理状态开始发生变化。这些项目的大部 分将在一九五八年完成,少数需要将近十年的时间才能完成。 一九五三年全国完成的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额比较一九五二年 增加了百分之九十六,一九五四年计划的工业基本建设投资 总额又比一九五三年增加百分之二十八。一九五四年新建、 改建和续建的重大工业建设项目共有三百个,预计在本年内 可以有五十一个重大项目完成建设。在苏联协助我国建设的 一百四十一个项目中,已全部或者部分完工并投入生产的有 十七项,包括鞍山钢铁公司的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薄板 厂,阜新的海州露天煤矿等;正在施工的有三十四项;其余都 正在设计,不久就可以开始施工。 根据上述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 于逐步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规定,关于用经济计划指导国民 经济的发展和改造、使生产力不断提高的规定,关于优先发展 国营经济、鼓励和指导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的规定,并不是空谈,而是我们正在实现着的活生生的事实。 全国的劳动人民正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英勇奋 斗,迅速地改变着我们的祖国的面貌。我们一定可以经过几个 五年计划,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工 业国家。 有计划的工业生产和工业建设对于我们是一个完全新的课 题,我们必须一面工作,一面学习。从最近几年的事实看来, 我们的工作和学习是有进步的。我们的工业管理的水平正在逐 步提高。各工业部门在实行计划管理、建立责任制度、改进技 术领导、扩大地质勘探力量和基本建设力量等方面都得到了许 多成绩和经验。广大的职工群众开展了蓬蓬勃勃的增产节约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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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动和劳动竞赛运动,在技术上也有了不少的发明和创造。依靠 管理人员和职工群众的共同努力,一九五三年国营和公私合营 工业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比一九五二年增长了百分之十三,同年 中央五个工业部的产品成本比一九五二年平均降低了百分之三 点二。 但是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自满。我们既然是在开始学 习,必然要遇到许多困难,而且已经遇到不少困难。我们还必 须克服许多工作上的缺点。我们的年度计划并不是都完成了。 例如一九五三年中央六个工业部的基本建设计划就只完成了百 分之九十四点三。水力涡轮、原盐和糖的生产计划没有完成。 没有完成计划的建设单位和生产企业更多。例如根据重工业部 的检查,重工业部一九五三年总的产值计划是超额完成了,但 是它所属的生产企业却有百分之二十五没有完成计划;并且, 如果从生产总值、成本、利润、劳动生产率四种指标来检查, 全面完成四种计划的企业只占企业总数的百分之三十。此外, 有些企业的计划定得过于保守,很容易超额完成,失掉了指导 生产的意义。最突出的如沈阳染料厂一九五三年竟完成了利润 计划的百分之五百以上。这些严重的情形在其他的工业部也同 样存在,有的甚至更严重。我们必须用极大的努力来改变这些 情形。 目前工业方面的重要问题之一是计划性不足。我们现在还 有许多计划不够准确,不够完整,常常互相脱节,并且常常变 动。很明显,这里有很多客观的困难不容易在短时期内克服。 但是毕竟有不少供应、生产、销售之间的不平衡,不少产品的 品种、规格的不合需要,不少建设工作中的勘探、设计、施工 的不能衔接,不少交通运输、工业城市规划和工业建设的不相 配合,是由于主观努力的不足和工作中的错误而来的。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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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09 的状况必须尽可能改善,以减少国家的损失。各个企业、各个 主管部门和国家的计划统计机关必须系统地全面地研究生产和 需要的情况,研究建设工作中各个环节的情况,进行反复的周 密的平衡和计算,加强各有关部门相互的配合和协作,并充分 地吸收广大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规定各 种指标,订出先进的确实的计划。在执行计划的过程中,还必 须进行深入检查,及时地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以保证国 家计划的全面的完成。 工业方面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由于许多部门和企业不重 视节约资金、不重视管理财务成本而形成的巨大的浪费。《人 民日报》最近发表过太原热电站建设工程中的浪费情况,就 是一个惊人的例子。这个工程因为盲目采购材料而积压资金 一百四十四亿余元,因为没有及时向国家申请调拨物资损失 二十五亿七千多万元,因为材料使用的浪费损失十八亿余元, 因为劳动效率过低损失二十三亿五千多万元,因为工地临时建 筑标准过高浪费二十三亿元,而因为工地物资散失和购置家具 的浪费所造成的损失还不在内。这种情形在目前的基本建设工 程中还远不是少数。不少的基本建设工程还没有规定适当的建 设标准,而不少城市、机关、学校、企业又常常进行一些不急 需的或者过于豪华的建筑,任意耗费国家有限的资金。许多工 业企业在生产中由于管理机构庞大、管理不善、原材料使用不 当、劳动组织不好、劳动纪律松懈、产品质量低劣、对生产安 全注意不够等项原因也造成国家的浩大损失。按一九五四年的 计划指标计算,单是中央的六个工业部加上地质、建筑工程、 铁道、交通、邮电、林业六个部,只要降低基本建设的建筑安 装成本的百分之一,就可以每年为国家节约二千八百亿元;中 央和地方的国营工业的生产成本只要降低百分之一,就可以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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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年为国家节约八千四百亿元;中央和地方的国营工业的劳动生 产率只要提高百分之一,就可以每年为国家增产一万六千亿 元。因此,为了增加国家资金的积累,为了消灭浪费,一切国 营企业和建设单位必须全面地完成和争取超额完成国家的计 划,贯彻经济核算制,建立严格的节约制度,力求降低成本。 技术力量的不足和技术管理的不善,也是工业方面的重 要问题。没有现代化的技术,就没有现代化的工业。我国工业 中原有的技术力量很弱,我们现有的高等学校所能培养出来的 技术干部,在数量上、门类上和质量上都还不能在短时期内满 足工业和基本建设的需要。在这个情况下必须更加合理地有效 地使用和提高现有的技术人才,加强技术组织工作和在企业中 培养技术人才的工作,以便提高现有的技术水平和企业管理的 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新产品的品种和数量,并保证完成 现代化的新企业的建设和掌握这些新建企业的生产技术。但是 恰恰在这个方面我们还有严重的缺点。许多工业企业和工业管 理机关没有正确地分配技术人才,没有把他们组织起来合理使 用,没有在技术工作中建立必要的制度,没有严格地贯彻操作 规程和技术安全规程。许多企业虽然注意了一般技工的培养, 但是还很少注意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工的培养,对于技术试验和 研究工作也注意不够。这样就使有许多本来可以解决的技术问 题也变得不能解决或不能正确地解决了。这些混乱状况必须 迅速克服。各个企业应当用大力开办技术训练班和各级业余 技术学校,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认真学习技 术,研究和推广苏联的先进经验,特别是苏联帮助我国建设的 一百四十一个项目从设计、施工、安装直到开工生产的技术经 验,并且在广大职工中有领导地开展技术革新运动。 加强计划工作,加强节约,加强技术管理,这些就是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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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11 部门的迫切任务,也是交通运输业、邮电业、水利、林业和各 个进行基本建设的部门的迫切任务。这些任务,大部分也是商 业部门和国营农业的管理机关所必须注意实现的。 我国的农业在土地改革以后有了新的发展。一九五二 年粮食和棉花的产量都超过了解放前的最高年产量。农业在 一九五三年因为有较重的自然灾害没有完成计划,但是粮食的 产量仍比一九五二年略高,棉花的产量也超过解放以前。今年 因为长江和淮河流域遭受了严重的水灾,农业生产计划也不能 完成,但是今年夏季麦子丰收,大部地区秋季也可望丰收, 全年的粮食和棉花产量仍可超过一九五三年。预计今年的粮 食产量可以等于一九四九年的一点五倍,棉花产量可以等于 一九四九年的二点八倍。 农业的发展对于工业的发展有多方面的影响。许多工业特 别是纺织业和食品工业的原料是由农业供给的。工业人口和其 他城市人口所需要的粮食、油类和其他副食品都依靠农业。工 业所需要进口的机器大部分需要用出口农产品去交换。许多工 业产品的主要市场是农村。因此,中央人民政府历年都用很大 的力量在经济方面、水利方面和技术方面帮助农业的发展,而 农民也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发展互助合作,努力增产粮食和 各种技术作物,并且踊跃地把他们的产品供应给国家。我国在 过去两年内不但战胜了灾害,而且农业生产能继续有所发展, 市场能继续保持稳定,在这方面,我们不能不向全国五万万农 民表示感谢。 但是农业的发展显然还赶不上人民和国家对于农产品的 需要。为了使农业能够更快地和更有计划地发展,必须逐步实 行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就是逐步改变农业中的落后的个 体经营,按自愿的原则用互助组和合作社的形式把农民组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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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来进行集体的生产。农民的互助合作运动在过去一年内已有空 前的发展,参加互助组和合作社的农户已经达到全体农户的百 分之六十。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今年八月已经发展到十万个,预 计明年春耕时将达五十万个以上,参加的农户将达一千万户以 上,我们希望,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末,全国可以有半数以上 的农户和土地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 为了保证增加农业的产量以适应整个经济发展的需要,还 必须在发展合作化的同时有系统地推广新式农具,推广抽水机 和水车,推广良种,改进农作技术,增施肥料,防治病虫害, 并且尽可能扩大耕地面积。必须适当地增加棉花和油料作物的 播种面积,使棉花的生产能够赶上工业需要,油料的生产能够 迅速达到和超过解放前的最高年产量。 为了解决耕畜役畜不足、肉食供应不足和肥料不足的困 难,并且为了扩大皮毛的生产,必须努力发展养畜业。对捕鱼 养鱼事业,也应当注意发展。 在水利方面,国家在过去几年内修建了很多大规模的水 利工程,对减轻水旱灾害、保障农业生产起了很大的作用,在 今年的防汛斗争中的作用更为显著。尚未全部完成的治淮工程 超额地负担了防洪的任务。荆江分洪工程、官厅水库和独流减 河入海工程,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了防洪的效能。今年长江 流域和淮河流域的洪水是近百年少有的,比国民党统治时期的 一九三一年大得多,但是人民的受害却少得多。依靠汛区人民 的奋斗和全国人民的支援,我们保持了武汉、南京、蚌埠、天 津等重要城市、苏北平原、淮北平原和荆江大堤的安全,减轻 了广大农田的受灾程度。全国被淹的农田约占全国农田十分之 一即一亿六千余万亩,经过排水、救苗和补种,成灾面积已经 缩小一半。在成灾的八千余万亩农田中,有三千万亩在短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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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13 尚难排出积水。现在政府在灾区正继续用大力进行救灾、排涝 和抢种工作,在非灾区正组织超额增产运动以弥补灾区减产的 损失。对自然灾害的斗争是我国人民的一个长期的艰苦的任 务,我们在水利方面必须作更多更大的努力。今年的洪水也暴 露了过去治水工作的不少缺点,例如防洪设计标准一般地偏 低,个别工程修得不够安全,有一个时期比较忽视治理内涝和 农田水利的工作。今后必须积极从流域规划入手,采取治标治 本结合、防洪排涝并重的方针,继续治理为害严重的河流,同 时积极兴办农田水利,以逐渐减免各种水旱灾害,保证农业生 产的增长。 林业对供应建设事业所需木材和防止水旱风沙灾害都有 重大的意义。我国的森林资源是不足的,除了必须加强国家的 造林事业和森林工业、有计划有节制地采伐木材和使用木材以 外,还必须在全国有效地开展广泛的群众性的护林造林运动。 手工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有重要的作用。同农民一样, 手工业者也正在迅速地组织生产合作社。据一九五三年底的统 计,已经有三十万手工业者组织在四千八百多个生产合作社 中。这样的合作社今后应当更有计划地积极发展。 交通运输业和邮电业在过去五年内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铁路正线的通车里程一九四九年为二万一千七百公里;由于历 年修复和新建了不少铁路,今年预计将达二万五千五百公里。 宝鸡成都线今年可以由成都铺轨到广元;兰州新疆线今年可以 向西铺轨到武威以西的怀西堡。全国公路的通车里程今年将达 十四万多公里。工程艰险、意义重大的康藏公路将在今年内全 线初步通车。海上运输和内河航运也都有发展。在邮电事业方 面,建立了以北京为中心的通信网,基本上适应了国家建设和 人民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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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不断提高运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迅速增长的需要,是 交通运输业的主要任务之一。我国铁路客货周转量每年都有增 长,今年预计可以等于一九五○年的两倍以上。为了满足日益 增长的运输需要,除了必须增加线路、改进设备以外,还应当 改善经营管理,发掘运输的潜力,特别是要进一步缩短车辆和 船舶的周转时间。此外,合理发挥水运对于陆运的配合作用, 并逐步消灭过远、过短、对流和其他不合理的浪费的运输,不 但可以节省整个运输能力,而且可以大大减少运输费用。为了 实现这个要求,各个有关的经济部门必须共同努力。 五年以来,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有了巨大的发展。在 一九五三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已经增加到三百二十五万亿 元,等于一九五○年的一点八倍,对外贸易也达到一九五○年 的一点八倍。国营商业已经可以掌握有关国计民生的主要商品 的全部或大部,并且管制了全部对外贸易。供销合作社和消 费合作社在今年上半年已有基层社三万一千余个,社员一亿 六千五百五十二万余人,成为国营商业的强大助手。目前,国 营和合作社营商业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已占百分之 五十左右,在批发总额中的比重已占百分之八十左右。 由于人民消费力增长的速度超过了消费品生产发展的速 度,形成了供应和需要之间的不平衡。中央人民政府先后实行 了粮食、油料、棉布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以及棉花的计划收 购,以便调节供需关系,稳定市场物价,保障人民的生活和国 家的建设。这些措施完全是必要的,适时的。这些措施既保障 了广大城乡消费者的利益,也保障了广大农业生产者的利益, 仅仅对于少数投机者不利,因此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 对于重要消费品的计划供应,在消费品生产没有充分发展 的一个时期内,不但需要继续实行,而且品种和范围还可能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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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15 大;对于重要生产品的计划收购,更将随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而发展。当然,这是极其复杂的工作,也是人民生活中和社会 经济中的巨大的变化;在开始实行的时候,工作中难免发生暂 时的缺点,而人民也难免感觉暂时的不便。但是,如果我们希 望不再受奸商投机倒把所形成的物价飞涨和生产停顿的痛苦, 希望用合理保证供应全国人民需要的社会主义商业来代替资本 主义的投机商业,那末,我们就会承认,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是国家所必须采取的办法了。 一方面是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是加 工订货统购包销的发展,这两种发展根本改变了国营商业的地 位。国营商业在过去几年只占国内市场的一小部分,现在已经 占了主要部分,成为全国商业活动各方面的领导力量了。商业 部门现在必须担负起计划和安排全部国内市场的责任,必须根 据社会购买力和社会商品之间的平衡,根据国营商业、合作社 商业和私营商业的经营比重和相互关系,决定社会商品的流转 计划,决定对整个私营商业的改造和安排的步骤。但是,我们 的商业部门的工作还没有能够同国内市场这一巨大的变化完全 适应,因此在工作中不免有些被动。商业工作中的这个缺点, 以及在许多商业企业的经营中对供需状况调查研究不够、管理 费用过高等项缺点,都必须迅速克服。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我国过渡时期总 任务的一个重要部分。经过几年来的工作,资本主义工业的主 要部分现在已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根据 客观的发展来看,对资本主义工业的改造主要将经过国家资本 主义的高级形式——公私合营来进行。公私合营工业的产值在 一九五三年已经达到一九四九年的九倍多,预计在一九五四年 又将等于一九五三年的两倍多。但是中级形式的加工、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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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包销、收购可以替公私合营准备有利的条件,所以也是很重要 的,并且得到了更大的发展。今年上半年,在上海、天津、北 京、武汉、广州、沈阳、重庆、西安等八个重要城市中,接受 国家加工、订货、包销和收购的资本主义工业的产值已占这些 城市中资本主义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八十左右。随着粮食、油 料、棉布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实施,大批私营的粮食店、 食油店和棉布店已经改为国营商业的代销店和经销店,使私营 商业中的国家资本主义成分得到迅速的增长,并且开辟了逐行 逐业改造资本主义商业的道路。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一个斗争和教育的过程。为 了做好这个工作,还需要积累更多的经验。在这里应当指出的 是,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把对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 来。这就是说:一方面,我们要改造资本主义企业使它们最后 成为先进的社会主义企业;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改造资本家和 资本家代理人的思想,尽可能使他们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起 积极的有益的作用。 五年以来,国家的财政状况有了显著的变化。我们不但 很快地改变了收入不敷支出的不利情况,实现了财政的收支平 衡,每年还保持有一定的结余充实国家的信贷基金。国家财政 的收支平衡,是在收入和支出都有了很大增长的情况中取得 的。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中的收入,不包括上年结余在内,等 于一九五○年的三点六倍。同时,财政收入的来源也有了很大 的改变:从一九五○年到一九五四年,农民所缴纳的税款所占 的比重从百分之二十九点六降低到百分之十三点四,而社会主 义的国营企业和合作社缴纳的税款和利润所占的比重却从百分 之三十四点一增加到百分之六十六点一。在财政支出方面,五 年来随着收入的增加也有了很大的增加。一九五四年预算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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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17 济建设的支出等于一九五○年的六倍半;经济建设费占整个财 政支出的比重,也从一九五○年的百分之二十五点五增加到 一九五四年预算的百分之四十五点四。五年来国家财政用于 经济建设的经费共达三百二十八万亿元,其中在一九五三和 一九五四两年合计就有二百万亿元。这说明了我们依靠全国人 民的支持,已经为工业化事业积累了必要的资金。一九五四年 预算中国家用于文教、卫生和社会福利事业的支出等于一九五 ○年的四点九倍。这部分的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也从 一九五○年百分之十一点一增加到一九五四年预算的百分之 十四点七。同时,财政支出中的国家机构经费,包括国防费 和行政管理费所占的比重,已从一九五○年的百分之六十点八 降低到一九五四年的百分之三十点七,其中国防费从百分之 四十一点五降低到百分之二十一点一,行政管理费从百分之 十九点三降低到百分之九点六。以上这些情况充分地说明了我 们国家的预算是和平的、建设性的预算。 财政工作中的迫切任务,是继续贯彻合理的税收政策, 鼓励人民以多余的资金存款、储蓄和购买公债,加强企业的财 务管理,节约国家的行政经费,加强财政监督和财政纪律,保 证建设时期所必需的后备,总之,就是努力为国家工业化事业 积累更多的资金,并更合理地使用这些资金。为了完成这些任 务,我们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斗争。我们的财政是“取之于 民,用之于民”的人民的财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都有监督我们的财政收支的权力和责任。我们希 望各位代表监督政府工作人员并同政府工作人员合作来反对浪 费资金的现象,反对机构庞大的现象,反对违反财政制度的现 象,反对不爱护国家财产、不严格节约和不努力增加资金积累 的现象,反对偷税漏税和盗窃国家资财的行为,反对贪污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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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为。反对这些东西,也就是拥护社会主义,争取社会主义社会 的早日实现。 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我们的经济工作和财政 工作直接地或者间接地都是为着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 改善。大家都看到,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是有成绩的。 过去几年来我们在改善人民生活方面的一个重大收获,是 稳定了金融和物价,保证了广大人民生活的稳定。今后国家仍 然应当继续努力,保持物价稳定,使人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 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和生产的发展,劳动就业的人数逐 年增加,一九五三年全国公私企业的职工已经达到一千 三百七十四万五千余人。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严重失业现象已经 大大减轻。人民政府不但对于原来的国民党政府机关中的人员 和官僚资本企业中的职工采取了“包下来”的政策,避免了失 业现象的增加,而且大力地进行了帮助失业者就业的工作。从 一九五○年七月到一九五三年底,仅由各地劳动部门介绍就业 的,就有二百零七万人。但是,由于我国生产还不发达而又人 口众多,劳动就业的问题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还是会存在的。 我们将在今后继续执行过去几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使这个问 题逐步得到解决。 几年来,职工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根据中央五个工业 部门的统计,一九五三年按货币计算的平均工资比一九五○年 增加了百分之八十四。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设施也有重大的 改善。三十五个工业部门为职工直接支付的劳动保险费、医 药费、文教费和福利费平均相当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七。 一九五三年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职工已有四百八十余万人, 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育工作人员已有 五百二十九万余人,其他中小企业中的职工也多半同企业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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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19 有劳动保险合同。国家为职工建筑的宿舍,一九五三年即有 一千二百万平方公尺。企业和工会所举办的福利和文化设施也 不断地增加。由于国家用了很大的资金改进工矿企业的安全卫 生设备,职工因工伤亡率正在逐年减少。 很明显,在我们的国家里,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 改善不能不是互相一致的,因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唯一目的,就 在于满足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而为了充分满足人民的 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又必须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从任何 一方面把这两件事对立起来都是错误的:或者是不顾目前生 产水平把工资和福利提得过高过快,违反了工人阶级的长远利 益,这是一种经济主义的表现;或者是对于职工福利甚至职 工安全漠不关心,不注意或者不愿意解决那些必需而又可能 解决的问题,这是一种官僚主义的表现。我们应当同时反对这 两种错误。 工资制度在过去几年内有了一些改进,但是目前仍然相当 混乱,而且平均主义现象还没有克服。平均主义是一种鼓励落 后、阻碍进步的小资产阶级思想,是同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社会 主义制度毫无共同点的东西。平均主义妨害职工学习技术和 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积极性,对于发展经济建设很有害,因此 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平均主义。企业中的奖励制度现在也很混 乱,必须加以整顿。同时,在政府机关和某些国营企业中, 同工资制并存的还有供给制的待遇办法,这种办法在革命战争 时期曾经起过重大的作用,但是它同按劳付酬原则和经济核算 制是矛盾的,在今天已经是害多利少了。因此,必须根据社会 主义建设的要求,定出妥当的方案,争取在几年内使全国工资 制度和奖励制度达到基本上统一合理,并且把供给制逐步改变 为工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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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几年来,由于土地改革的完成,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国家对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农业税法的改进,农业贷款的 增加和农村信用合作的发展,广大农民的生活在衣食住等方面 都有了显著的改善。农村居民的购买力,一九五三年比一九五 ○年增加了百分之七十六。但是,因为我国农业生产落后, 已耕地面积不足,农民的生活水平还是低的,在遇到灾荒的时 候,更会感受很大的困难。五年来国家财政用于救济方面的经 费,从一九五○年到一九五三年共有八万亿元,一九五四年有 三万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是用于农村的。今后政府应当在积极 地发展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和提高农业生产的基础上,继续注意 帮助农民,包括个体农民在内,进一步改善自己的生活。 几年来,我们开展了全国规模的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 粉碎了美国侵略者的细菌战,减少了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增进 了人民的健康。同时,医药卫生事业也有了发展。到一九五三 年底,中央卫生部所属医院共有三千零六十八所。全国病床数 比解放前的最高水平增加了百分之四百十一。妇幼卫生工作的 开展,使产妇和初生儿的死亡率大为降低。但是我们的卫生工 作特别是工矿卫生工作还大大落后于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应 当积极加以充实,并逐步实现由各级卫生部门的统一领导。此 外,我国有几十万中医散布在全国广大的农村和城市,各级卫 生部门应当认真地团结、教育和使用他们,并且同他们合作来 把中国医药中有用的知识和经验加以整理和发扬。 我国学校教育事业有了巨大的发展。与解放前最高水平 相比,在一九五三年年底,全国高等学校学生数增长了百分之 四十,即达到二十一万六千余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数增长了 百分之七十五,即达到六十七万人;普通中学学生数增长了百 分之九十六,即达到二百九十三万余人;小学学生数增长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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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21 分之一百一十七,即达到五千一百五十万余人;幼儿园幼儿数 增长了百分之二百二十六,即达到四十二万五千人。各级学校 学生中的工农子女成分逐年增加。在为培养工农出身的新知 识分子而创办的工农速成中学中,一九五四年的学生人数比 一九五一年增长了三倍。几年来我国在学校教育的制度、内容 和方法方面,已经作了不少的改革,这些改革的顺利进行是同 我国广大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有联系的。知识分子的思想 改造工作是有成效的,今后仍然应当根据具体的需要,采取适 当的方式来进行。大家公认,具有革命思想和科学技术知识的 知识分子在国家建设工作中的作用,现在已显得更加重要了。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教育部门应当首先集中力量发 展和改进高等教育。中小学教育已有很大的发展,今后应当着 重质量的提高。中小学教育中都应当注意劳动教育,以便中小 学毕业生广泛地参加工农业劳动。 我国的科学事业和文化艺术事业在过去几年内都有了不小 的发展和重要的贡献。在今后,为了使科学研究工作能充分满 足各方面的要求,使文化艺术活动能够适应人民群众的广泛需 要,政府必须大大加强对这两种事业的领导。 在改善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问题上,中央人民政府 对少数民族地区给了特殊的注意。帮助少数民族经济和文化的 发展,使各民族能够逐步达到实际上的平等,是我们历来所主 张和执行的政策。在过去几年内,经济部门和财政部门用公平 合理的价格组织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物资交流,发放了各种贷款 扶助少数民族的农牧业生产,对各少数民族的经济生活的改善 起了重要的作用。卫生部门派出了大批的卫生工作人员帮助少 数民族地区制止或减轻了疫病的流行,并且建立了少数民族地 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少数民族地区已经有县卫生院三百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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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所,另外全国还有少数民族医院三十八所。各少数民族的高级 和中级的卫生干部已经有二千七百余人。在教育工作方面,在 一九五三年,全国已有少数民族小学生二百五十四万六千余 人,中等学校学生十六万三千余人,高等学校学生五千五百余 人。经过学校和其他方法培养出来的少数民族干部已有十四万 余人,这是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一支重要的力量。 各位代表!如上所说,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 生活,是我们的经常性质和根本性质的任务。我们现在所做的 工作当然是不够的,必须继续加强。但是我们在目前考虑这个 问题的时候,必须首先把它同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事 业联系起来。大家知道,我国原来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现在 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工业国家, 这是一个很伟大的任务。毫无疑问,为了实现这个任务,无论 在经济方面或者财政方面,都是有很多困难的,我们决不能够 轻视这些困难。什么是我们克服困难的道路呢?从最根本的方 面说来,这就是要依靠我们全国人民同心协力,艰苦奋斗。当 目前国家需要集中主要力量建设重工业、奠定社会主义基础的 时候,我们全国人民都必须把注意的重点放在长远利益上面。 我们不能够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长远的利益。为着我们 子子孙孙的幸福,我们不能不暂时把许多困难担当起来。我们 是有充分的信心来克服一切艰难困苦的。我们必须用全力来实 现宪法所规定的我们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而这里最主要的事 情,就是我们人人都要关心提高我们国家的生产力。我们必须 了解,增加生产对于我们全体人民,对于我们国家,是具有决 定意义的。只有生产不断地增加,不断地扩大,才能逐步地克 服我们人民的贫困,才能巩固我们革命的胜利,才能有我们将 来的幸福。一切破坏经济纪律、劳动纪律、财政纪律和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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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23 共财产、浪费国家资金的现象,在我们这里都是不能容许的; 一切只顾个人不顾社会、只顾局部不顾全体、只顾眼前不顾将 来、只顾权利不顾义务、只顾消费不顾生产的观点和行为,都 是必须反对的。因为这些都损害着我们国家的生产发展,因而 也就是损害着我们将来的幸福。 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是同人民民主政 权的巩固和发展分不开的,是同国家机关的健全分不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一面迅速地组 织了中央各部和中央其他国家机关,一面在全国各地迅速地建 立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台湾省尚待解放外,我国人民已在 二十五个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地方、昌都地区、三个直辖 市、二千一百一十六个县和相当于县的行政单位、一百六十三 个市、八百二十一个市辖区、二十二万零四百六十六个乡建立 了自己的政权,此外,还建立了六十五个县级以上的民族自治 地方的自治机关。地方政权系统中的大行政区一级,在过去几 年的工作中曾经有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国家在有计划的经济 建设时期要求进一步的集中统一,要求减少组织层次,增加工 作效率,这一级行政机构已在今年六月由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 销了。 我们的国家机关是属于人民群众的,是为人民群众服务 的,因此它同旧中国的压迫人民的国家机关在原则上根本相 反。组成我们的各级国家机关的是各民主阶级的活动分子,主 要是劳动人民的活动分子。我们的一切国家机关工作的指导原 则是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制和群众路线。假公济私、贪污诈 骗、任用私人、打骂群众这些旧官僚机关的传统恶习,在我们 的国家机关里是完全不允许的,并且这些现象在我们绝大部分 的国家工作人员中也绝迹了。人民群众第一次看到了廉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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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认真办事的、艰苦奋斗的、联系群众的、与群众共甘苦共患难 的自己的政府。 在我国建国的最初几年内,由于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的条件还不具备,我们采取了召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会 议的过渡办法,并不断地加以充实和提高,使它逐步代行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一九五三年,全国各地先后开展了我国历史上空前的规模 巨大的民主选举运动。除少数暂不进行选举的地区外,在 全国二十一万四千七百九十八个基层选举单位中,共登记 选民三亿二千三百八十万九千六百八十四人;参加投票的 选民共二亿七千八百零九万三千一百人,占登记选民总数 的百分之八十五点八八;选出的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 五百六十六万九千一百四十四名。妇女参加投票的占登记妇女 选民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四点零一,选出的妇女代表占全体代表 的百分之十七点三一。这次普选充分表现了人民群众的政治积 极性和政治觉悟的提高,充分表现了人民群众对于共产党和人 民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在基层选举工作完成以后,接着召开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选举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且在 这一基础上选举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包括各民族、各民主阶级、 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的人物,这说明了我们的各级国家权 力机关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性质。我国 的广大的人民都是拥护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 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我国的工农联盟和以工农联盟为基 础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是巩固的。这就是我们从选举的结果中 所应当得到的结论。可以预料,经过这次选举以后,我们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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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25 家机关的工作将要比以前大进一步。 目前我们的国家机关的工作还是有缺点的。中国共产党中 央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在过去五年内曾经多次地要求全国的 一切国家机关注意克服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开展批 评和自我批评,加强自己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注意克服工作中 的分散主义,遵守革命的纪律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并且曾经在 一九五二年领导全国的国家机关针对一部分工作人员的贪污、 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展开大规模的斗争。这对于巩固和改进我 们的国家机关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国家机关中的贪污和浪费 的现象已经极大地减少了,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分散主义的 现象也比以前减少很多。但是巩固和改善国家机关是一个长时 期的任务。应当指出:目前还有一些工作人员违反着民主集中 制和群众路线的原则。他们往往用个人的领导来代替集体的领 导,用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来代替民主的领导。他们往往不关 心群众的痛痒,不愿意倾听群众的批评,甚至对批评者加以压 制和报复。他们在工作中往往自行其是,不尊重上级的统一领 导,不注意遵守请示报告制度。所有这些倾向,都是同我们的 国家制度不相容的,必须彻底克服。铺张浪费以至贪污腐化的 行为也还有发现,必须继续进行斗争加以消灭。只有这样,我 们的国家机关才能够正确地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在我国进入经济建设时期以后,我们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认真地钻研业务,学习科学,深入下层,了解情况,用具体的 切实的领导来代替形式主义的一般化的领导,比以前任何时期 更有迫切的意义。我们必须反对那些空洞的不提出问题不解决 问题的文牍,反对那些冗长的不经过准备不作出决定的会议, 反对那些只会坐机关开会、签公文而不研究业务、不熟悉情 况、不检查工作、不接近群众的工作人员,反对若干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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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中的那些机构臃肿、办事拖沓、纪律松懈、责任不明的现象, 因为这些实际上都是官僚主义的表现,是完全不符合我们的国 家机关的要求和人民事业的利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这次 会议已经通过了关于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组织的几个重要法 律;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在按照这些法律实行改组 的时候,必须同时注意同上述的缺点作坚决的斗争,努力改善 我们的国家机关的工作状况。 对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这是我国 人民民主制度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我们在过去几年进行了 镇压反革命的群众运动,严厉地打击了反革命分子,伸张了人 民的正义,巩固了革命的秩序和社会的治安。但是这并不是说 反革命分子已经从此完全消灭了。不是的,残余的反革命分子 不但还存在,而且他们采取了更加隐蔽的毒辣的方式来进行破 坏活动。只要帝国主义的包围还存在着,只要国内的阶级斗争 还存在着,这些反革命分子就不会完全消灭,他们的破坏活动 也就不会停止,而且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越大,他们也 就越要加紧地破坏我们的胜利。因此,我们对反革命分子的经 常性的斗争必须继续加强,决不能有丝毫的减弱。 我们国家对于反革命分子的政策是:镇压和宽大相结合。 这就是说,对罪大恶极的、坚决与人民为敌的、死不悔改的 分子给以严厉的镇压,对普通反革命罪犯采取惩办和改造相结 合的方针,让他们在劳动改造的过程中,有重新做人的机会。 几年来我们在这方面所获得的成绩是很大的。根据一九五三年 底的统计,已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在押罪犯分别投入工农业的 生产。在劳动改造的过程中,许多罪犯已逐渐认罪悔过,愿意 做守法的公民,并且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因而能够在刑满释放 后,从事正当的职业。经验证明:国家对罪犯的劳动改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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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27 策,不仅可以把许多犯罪分子改造过来,而且也是消灭反革命 残余的重要手段之一。 对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安全造成危害的,除了反革 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以外,还有其他犯罪分子的各种犯罪行为。 例如不法资产阶级分子采取种种方法,抗拒和破坏社会主义改 造。骗子、流氓、窃盗等社会的渣滓,不事生产,为非作歹, 盗窃公共财产,危害社会秩序。他们中间的极少数的严重不法 分子还同反革命分子勾结起来共同从事破坏活动。国家机关中 某些违法乱纪的工作人员贪污腐化,营私舞弊,侵害了国家和 人民的利益。所有各种违法犯罪的分子,都必须依照法律给以 制裁。 为了保卫我们的国家建设事业不受破坏,必须加强国家 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必须加强立法工作和革命 的法制。那种忽视公安工作、检察工作、法院工作,忽视立法 工作,忽视革命法制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随着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的颁布,我们的革命法制将要日趋完备。今后所有我们 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并成为守法 的模范;同时还必须教育全体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以保证表 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在全国统一施行。我们的宪法和法律越有威 力,我们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越有威力,人民的 权利和利益就越有充分的保障,而人民的敌人就越要受到严厉 的打击。 为了保卫我们的国家建设事业不受破坏,还必须加强国防 力量。当公开敌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疯狂地扩张军备并且 加紧威胁我国的安全的时候,我们不能不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国 防力量。这就是说,要有足以保卫我国领土完整、领空领海不 受侵犯的强大的陆军、空军和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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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人人都可以看到,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为着把我们的国家 建设成为一个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的工业国家。我们进行着和 平的劳动,我们要求一个和平的环境,一个和平的世界。这个 根本的事实就决定了我国在外交上的和平政策。 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第一天,一九四九年十月一 日,毛泽东主席就已经向全世界正式宣告:“凡愿遵守平等、 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 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根据这个方针,我国同二十五个国家 已经建立了或者正在建立外交关系,并同另外一些国家发生了 事务性的关系。 我国同伟大的和平堡垒苏联已经缔结了友好同盟互助条 约。苏联根据友好互助的精神,已经将原由中苏共管的中国长 春铁路和苏联在中国东北从日本手中获得的企业和其他财产 无偿地交还我国。苏联为了帮助我国进行经济建设,给了我 们物力、财力和科学技术各方面的巨大援助,尤其是在建设 一百四十一项企业方面给了我们系统的经济援助和技术援助。 中苏两国的这种真诚合作,对于保障远东和世界和平,正在发 挥出越来越大的力量。我们把这种友谊写在我们的宪法序言 里,正是说明了中苏友谊是永久的,牢不可破的。 我国同波兰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匈牙利 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 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兄弟般的 友谊和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合作,正在日益巩固和发 展。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五日我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两国总 理的会谈公报,表现了中德两国人民在和平事业中的互相关怀 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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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29 中国人民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人民,在共同反对美 国侵略和保卫远东和平的斗争中,已经结成了血肉相连的战斗 友谊。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朝两国缔结的经济及文化 合作协定,标志着中朝两国互助关系的发展。 我国人民一向关怀越南人民和印度支那其他国家的人民为 反对殖民战争、争取民族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现在,这个 斗争已经因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协议的达成而取得了很大的 胜利。今后,越南民主共和国在争取这些协议的彻底实施和恢 复国民经济的工作中,将得到中国人民的充分支持。 五年来,我国同伟大的盟国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紧密地 团结在一起,共同为保卫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战争而奋斗。事 实证明,以苏联为首的各兄弟国家的团结合作,已经促使国际 形势发生了有利于和平势力、不利于侵略势力的变化。今后我 国还将大力巩固和发展这种团结合作的关系,以进一步加强保 卫世界和平的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向重视同东南亚国家和其他邻国的和平 合作,并且重视像印度这样的亚洲大国在和平事业上的努力。 一九五四年六月,中印两国总理和中缅两国总理分别举行了会 谈,并在他们分别发表的联合声明中一致确认,互相尊重领土 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五项 原则应当成为指导中印、中缅两国之间的关系的基本原则。我 们相信,我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友好关系,也可以根据这 些基本原则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我们也认为上述和平共处的五 项原则,应当同样适用于我国同锡兰、巴基斯坦以及亚洲其他 国家的关系之中和一般的国际关系之中。 我国同阿富汗和以色列建立正常关系的事宜,正在接触 中。我国也准备同尼泊尔建立正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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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日内瓦会议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协议已经保证了老挝 和柬埔寨的独立,同时,老挝和柬埔寨又已经在协议中承担义 务不参加任何军事同盟。这就为我国同这两个王国建立正常关 系提供了可能性。 我国希望同中东、近东国家和非洲国家发展事务性的关系, 以增加互相的接触和了解,并创造建立正常关系的有利条件。 中国人民深切同情日本人民在美国军事占领下的痛苦境 遇。为了防止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为了使日本人民不被卷入 新的军事冒险,我们希望日本能够摆脱外国的控制,成为一个 独立的、民主的和爱好和平的国家。我们认为,建立中、日两 国的正常关系和发展两国之间的贸易来往,是中、日两国人民 的共同愿望,也是符合于远东和亚洲的和平的利益的。 几年以来,我国同一些西方国家已经建立或者正在建立正 常的关系。我国同芬兰、瑞典、瑞士和丹麦的关系是正常的。 但是,也有某些西方国家采取了同它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态度不相符合的立场,这就使得这些国家同我国的正常关系的 建立遭遇到困难。 我国和英国的关系,在日内瓦会议期间,由于双方代表 团的努力,曾经得到了改进。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英国应当像 我国一样,继续努力增进中英的和平合作,而不是制造新的障 碍。最近,英国追随美国参加了东南亚军事同盟,并又追随美 国阻挠我国在联合国中取得应有的地位和权利。这难道不是对 增进中英关系的新的障碍么? 我国同挪威和荷兰改进关系的谈判正在进行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愿意同欧洲、南北美洲和澳洲的任何 国家建立和平合作的关系,只要这些国家也具有同样的愿望和 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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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视扩大各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联系, 因为这对于改善各国的经济状况,增加各国的互相了解,增进 国际合作,都是很重要的。五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逐年都有 发展。我国对西方国家的贸易额在一九五○年也曾有过相当大 的发展,但是后来因为美国胁迫其他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了禁 运和歧视的政策,并指使蒋介石卖国集团在中国东南海面上进 行海盗式的活动,这方面的贸易就受到了人为的限制。事实证 明,实行这种禁运和歧视政策的结果是与它的倡议者的愿望适 得其反的,因为受到禁运的损害最大的并不是中国,而是那些 执行美国这一政策的国家。现在世界各国许多有远见的政治家 和工商界人士已经纷纷起来反对美国的禁运和歧视的政策,这 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中国在国外约有一千二百万侨民。他们同侨居国的人民 多年以来友好相处,并对当地的经济开发和繁荣作了一定的贡 献。华侨是热爱祖国的。他们一般地并不参加侨居国的政治活 动。几年来,在对我国不友好的国家中,华侨的处境甚为困 难。我们希望这些国家能够对我国侨民不加歧视,并尊重他们 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在我们方面,我们愿意勉励华侨尊重一 切侨居国政府的法律和社会的习惯。值得指出的是,华侨的国 籍问题是中国过去反动政府始终不加解决的问题。这就使华侨 处于困难的境地,并且在过去常常引起中国同有关国家之间的 不和。为了改善这种情况,我们准备解决这个问题,并且准备 首先同已经建交的东南亚国家解决这个问题。 如前所说,五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为了维 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国际合作,在同世界各国建立外交关系、发 展经济和文化联系各方面,已经作了不少的努力。但是,在同 一时期,以美国为首的国际侵略集团却一直敌视我国,并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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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顾世界舆论和许多国家政府的反对,至今仍然蛮横无理地剥夺 我国在联合国中的合法地位和权利。 一九五○年六月,美国政府发动了侵略朝鲜的战争,同时 侵占了我国的台湾省,迫使中国人民发动了伟大的抗美援朝运 动。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的胜利的斗争,使美国不得 不在一九五三年七月接受停战,但是一年多以来,美国政府仍 然拒绝和平解决朝鲜问题。 日内瓦会议由于美国政府和李承晚集团的蛮横无理的破坏 政策,没有就和平解决朝鲜问题达成协议。但是朝鲜问题并没 有从议程上抹掉。世界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不能容许朝鲜问 题长期悬而不决。我们认为应当仿照日内瓦会议解决印度支那 问题的榜样,召开有亚洲中立国家参加的重新讨论和平解决朝 鲜问题的会议,以便根据尊重朝鲜人民的民族权利和有利于保 障亚洲和世界和平的原则,从速解决朝鲜的和平统一问题。 日内瓦会议在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问题上,克服了美国政 府的阻挠,终于达成了协议。日内瓦会议的这些协议和不久以 前法国国民议会对于“欧洲防务集团”条约的否决,都标志着 和平势力的胜利,战争势力的失败。这就使国际紧张局势得到 了进一步的缓和。 但是,美国和其他一些西方国家仍然没有放弃战争的政 策。它们在欧洲问题上无理地提出先决条件,企图拒绝苏联关 于德国问题和建立欧洲集体安全体系的建议。美国和英国更在 积极活动,企图在另外一个幌子之下,把西德拖入西方国家的 军事集团。在亚洲,美国侵略集团最近又拼凑了八个国家在马 尼拉举行会议,缔结了所谓“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这个条 约表明,美国的目的就是为了破坏日内瓦会议的协议,组织分 裂亚洲的军事同盟,敌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干涉亚洲国家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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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33 政,制造新的紧张局势。我在一九五四年八月十一日向中央人 民政府委员会所作的外交报告中,已经向一切有关国家表示了 中国政府是坚决反对美国侵略集团组织这个所谓“东南亚防务 集团”的。 应当指出,参加所谓“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的,除了 三个同美国订有军事援助协定的亚洲国家以外,都不是亚洲国 家。很显然,根据这个条约建立起来的,只是殖民国家的一个 军事同盟。这个军事同盟不仅支持美国在远东以中国为主要敌 对目标的政策,并且便利美国从各方面侵略亚洲国家。根据这 个条约,美国可以借口实际并不存在的所谓“共产党侵略”, 任意散布恐惧和疑虑,在亚洲制造分裂,唆使一些亚洲国家反 对另外一些亚洲国家。根据这个条约,美国可以借口防止和对 付所谓“颠覆活动”,任意干涉东南亚各国的内政,镇压亚洲 的民族解放运动。根据这个条约,美国可以利用“经济措施” 的条款,搜刮东南亚地区的战略原料,奴役这个地区的人民, 建立美国自己的殖民统治。根据这个条约,美国还可以借口 “危及本区域和平的任何事实或情势”,任意指定它的所谓 “保护”区域,把它的武装干涉扩大到亚洲其他地区。事实 上,不但所谓我国对于泰国和菲律宾的“侵略危险”完全是虚 构,而且认为我国同泰国和菲律宾不能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也 是毫无根据的,这只是这些政府用来辩护自己为美国侵略势力 服务的借口。由此可见,这个条约完全是殖民主义者想通过军 事同盟来摆布亚洲国家的命运和摧残亚洲人民的自决权利的, 它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是背道而驰的。尊重自己的自由 和独立的东南亚的主要国家如印度、印度尼西亚、缅甸和锡兰 都拒绝参加马尼拉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完全支持这四个 国家的正义立场,坚决反对这个分裂东南亚的军事同盟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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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的签字国任意把柬埔寨、老挝和 越南南部划入它们的“保护”区域,企图阻挠实施日内瓦会议 关于柬埔寨、老挝和越南的协议。这种企图同日内瓦会议与会 各国在关于柬埔寨、老挝和越南方面所承担的义务是根本不相 容的。必须指出,所有参加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日内 瓦会议的国家都负有义务保证日内瓦协议的严格实施。现在协 议刚达成不久,美国竟组织分裂东南亚的军事同盟,危害集体 和平。这是对于日内瓦协议的公然违反。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四日苏联政府外交部曾就“东南亚集体 防务条约”问题发表声明,指出参加这个军事同盟的国家必须 对它们严重违反巩固和平的任务的行动负起完全的责任。这与 中国政府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 殖民国家任意摆布亚洲国家命运的政策,是同亚洲各国 的独立和主权不能相容的,也是同日内瓦协议的精神不能并存 的。亚洲各国需要的是和平和合作,而不是战争和敌视。亚洲 国家应该进行协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集体合作,共同 努力维护亚洲的集体和平和安全。我们这一主张是不排斥亚洲 以外的任何国家的。 坚持战争路线的美国侵略集团,不仅组织东南亚战争集 团,加紧战争准备,而且还力图扩大正在进行着的战争。他们 曾经企图从台湾、朝鲜、印度支那三个战线上进行对中国的武 装干涉和对亚洲的威胁。现在,朝鲜和印度支那的战火已经先 后被扑灭了,美国侵略集团就更加加紧利用盘踞台湾的蒋介石 卖国集团,扩大对我国大陆和沿海的骚扰性的和破坏性的战 争,以图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的干涉和对亚洲的威胁。 蒋介石卖国集团在美国侵略集团的指使和援助之下,以台 湾为基地日益猖獗地袭击我们的沿海岛屿,轰炸我们的沿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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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35 市,劫掠我们的沿海渔民,打劫和扣留我们的商船和同我国通 商的各国船舶,并派遣特务潜入大陆进行破坏活动。这个卖国 集团对海外华侨实行欺骗和迫害,掠夺他们的财产,诱骗他们 的子弟充当炮灰。这个卖国集团在台湾加紧搜刮人民财富,整 编军事力量,叫嚣进攻大陆,并蓄意挑起世界战争。因此,这 个卖国集团不仅是中国人民的公敌,而且是亚洲和世界各国一 切爱好和平人民的公敌。 美国的第七舰队仍然盘踞在台湾海峡。最近,美国政府扬 言要以美国第七舰队来阻挠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美国侵略集团 正在策划同蒋介石卖国集团订立所谓“共同安全双边条约”, 同时,又在企图拼凑日本反动势力、南朝鲜李承晚集团和蒋介 石卖国集团组织所谓“东北亚防务联盟”,并把它同所谓“东 南亚防务集团”联结起来。美国侵略集团这一系列的阴谋活 动,显然是同中国六万万人民为敌,是对亚洲人民和国际和平 的挑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屡次宣布:台湾是中国神圣不可侵 犯的领土,决不容许美国侵占。我们在台湾的同胞,包括高山 族在内,从来就是中国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决不容许美国奴 役。解放台湾是中国的主权和内政,决不容许他国干涉。美国 参加签订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都肯定台湾是中国 的领土,这些庄严的国际协议,决不容许美国背信弃义地加以 破坏。美国政府和盘踞台湾的蒋介石卖国集团,无论订立什么 条约,都是非法的。在这里还必须指出,一切想把台湾交联合 国托管,或者交中立国代管,以及“中立化”台湾和制造所谓 “台湾独立国”的主张,都是企图割裂中国的领土,奴役台湾 的中国人民,使美国侵占台湾的行为合法化。这都是中国人民 绝对不能容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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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台湾一天不解放,我国的领土 就一天不完整,我国的和平建设环境就一天得不到安宁,远东 和世界的和平就一天得不到保障。一九五四年八月十一日中央 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决议,号召全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 从各方面加强工作,为解放台湾、消灭蒋介石卖国集团,以完 成我中国人民的神圣解放事业而奋斗。八月二十二日中国各民 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响应中央人民政府的号召发表了关于解放 台湾的联合宣言。这表现了我国六万万人民的不可动摇的共同 意志。 为了进一步缓和国际紧张局势,为了消除战争威胁和保 障世界和平,我们认为,盘踞台湾海峡的美国舰队必须撤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中的合法地位和权利必须恢复;用集 体和平代替战争集团的主张必须实现;复活日本和德国的军国 主义的计划必须停止;世界各国人民普遍要求裁减军备、禁止 使用原子武器、氢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愿望必须满 足。这些都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共同愿望。 各位代表!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 是正义的,我们的解放台湾、维护我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保卫 远东和世界和平的事业也是正义的。毛泽东主席说,正义的事 业是任何敌人也攻不破的。我们正义的事业不仅能够团结全国 人民,而且能够得到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援。 五年以来,中央人民政府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的领 导之下,根据共同纲领所规定的目标进行了自己的工作,得到 了全国人民的支持。应当说,我们的工作是胜利的。这种胜利 就是人民的胜利。这种胜利的光荣是属于人民的。现在,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们相信,即 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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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537 这个伟大的人民的宪法所规定的目标,依靠全国人民的支持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一定能够尽到自己的责任,把我们 国家的各项事业推向新的更大的胜利。 根据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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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关于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陈 云 我完全同意周恩来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 现在我就目前人民经济生活中大家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 国家对于粮食和其他一些最重要的日用消费品实行计划收购和 计划供应的问题,发表一些意见。 从一九五三年以来,我国市场上出现了若干种日用消费 品供不应求的现象。一九五三年上半年,在小麦遭受冻灾的地 区,粮食的供求状况很紧张,下半年,食油、肉类在许多地方 也供不应求,不少城镇中都要排队购买。适应当时的需要,中 央人民政府在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对粮食实行了计划收购(即 统购)和计划供应(即统销);然后对食用植物油也实行了计 划收购和计划供应;从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起,又对棉花实 行计划收购,对棉布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对粮食、油 料、棉花、棉布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无疑是一种重大的措 施,它关系到全国人民生活中最重要的吃饭和穿衣的问题,也 关系到我国城乡经济生活的许多方面。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对 我们国家目前的情况来说,是很必要的。只有采用这种办法, 才能保证我国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才能制止投机活动, 这是陈云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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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539 保证市场物价的稳定,才能使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得以顺利地进行。 粮食、油料、肉类、布匹供不应求的原因是什么?是不 是这些物品的生产量减少了?不是的。正相反,解放以来,粮 食、油料、肉类、棉花、布匹的生产量都是上升的,而且粮 食、肉类、棉花、布匹都超过了抗日战争以前的最高年产量。 抗战前五年的粮食平均年产量是二千八百亿斤,其中一九三六 年产量是三千亿斤,可是一九五三年的粮食产量达到了 三千三百亿斤。抗战前一九三六年是产棉量最高的一年,那一 年的产量是一千六百多万担,可是一九五三年棉花产量已经达 到二千三百五十万担;一九三三年是棉纱产量最高的一年,产 量是二百四十四万件,一九五三年是四百零九万件。一九三六 年全国养猪六千三百万头,一九五三年就达到九千三百万头。 只有油料作物是例外,虽然解放以来是增产的,但是还没有达 到抗战前的最高水平。根据上述情况可以看出,粮食、棉花、 肉类、布匹都已经大大超过了我国历史上的最高水平。就拿 油料来说,一九五二年的产量高于一九五○年和一九五一年, 一九五○年到一九五二年食油供应情况是平稳的。但恰恰是在 一九五二年的产量比前两年提高以后,反而不够供应一九五三 年的需要。这就可以看出供不应求,不是因为这些物品的产量 减低,而是在产量增加以后发生的现象。 那末,供不应求的原因,是否因为出口多了?是否出口数 量超过了抗战前?五年来,我们是有一定数量的粮食、油料、 肉类和其他农产品出口的。我们认为这是完全必要的。我国是 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一百多年来受尽了帝国主义的剥削和压 迫,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以后,我们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改 变我们国家经济的落后状态。这就是说,我们必须进口大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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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机器装备,来建立我国的工业基础,以便在若干年以后,把我 国改造成为一个高度工业化的国家。为了进口机器装备,我们 必须用出口物资去交换。我国现在还是一个农业国家,能够出 口的主要物品是农产品。如果在国内消费方面,不能节省出农 产品去出口,那末,我们就不可能进口机器装备来进行工业建 设。因此,全国人民应该自觉地节省凡属可以节省的消费品, 以便供应出口。为了保证人民的需要,国家对于粮食、油料、 肉类只准许一定数量的出口,对于其他农产品,那是应该尽可 能首先供应出口,出口有余,再来供应国内需要。减少消费, 当然是一件不舒服的事情,但是我们必须在两者中间选择一 个:或者是暂时减少可以减少的消费,以便完成国家工业化, 由此来建立我国能够进一步地发展农业和轻工业的基础,使我 们有可能在将来迅速地增加各种消费品的产量;或者是尽其所 有在国内消费掉,因而不能建设工业,使我国经济长期处于落 后状态。全国人民自然应该选择前者,不应该选择后者。我们 以为,不但是现在,而且是今后十多年内,只能采取节省国内 消费、首先供应出口的办法。只有工业基础建立以后,工业装 备的进口可以减少的时候,这种情况才能有所改变。 我们虽然出口了一定数量的粮食、油料,但是现在比抗 战前出口的数量或是超过不多,或是还有减少。粮食方面, 一九五○年到一九五三年的四年中,平均每年出口三十一亿 斤。九一八事变以后,东北地区每年出口多少粮食没有确实材 料,因此就难有抗战前的完整的全国出口数字。根据海关的统 计,一九二七年到一九三○年的四年中,那时既有大米、小麦 进口,也有大豆、杂粮出口,如果拿扣除进口的净出口来计 算,那末平均每年净出口是二十三亿斤。解放以后的出口量, 比那一时期每年多了八亿斤,从全国粮食产量来说,这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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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541 一个大的数目。油料的出口,抗战前一九二七年到一九三○ 年四年中,平均每年为二十四万六千吨,解放以后四年中, 平均每年为二十三万六千吨,还减少一万吨。猪肉出口比抗 战前略有增加,但是猪肉出口数量只占解放以来增产数量的 百分之六,占全国猪的产量的百分之二多一点。解放以来,粮 食、油料、肉类每年都有大体相等数量的出口,一九五○年到 一九五二年市场供求情况是平稳的,到一九五三年才发生供不 应求的现象。因此,这些物品供不应求的原因,不能说是由于 出口所造成的。 若干消费品供不应求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人民购买力增 长的速度日益超过这些消费品生产增长的速度。这些消费品的 产量增加了,但是人民购买力增加得更快。农民购买力提高的 事实是很明显的,他们分得了地主的土地,几年的丰收,加上 国家对于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比起解放初期来已经有了很大的提 高,因此农民的生活是改善了。过去吃得稀、吃得少的农民, 现在吃得干、吃得多了;过去为了交租还债、被迫出卖口粮的 农民,现在不但不卖口粮,而且无需急于出卖余粮了。城市工 矿区和农村经济作物区的粮食需要量增加得很快,但是农民不 急于出卖他们的余粮,这是一九五三年发生粮食供不应求的根 本原因。城市人民购买力提高的事实也是明显的。几年来物价 是稳定的,工资收入比起解放初期来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最 重要的是从一九五三年起,国家开始了规模巨大的经济建设和 文化建设,全国就业人数又大为增加。这样,就大大增加了社 会工资总量和城市人民的收入。正是由于城乡人民的收入增加 了,才使产量增加了的粮食、油料、肉类、布匹发生了供不应 求的现象。所以我们认为,有些人的看法是完全错误的。他们 说,抗战以前国民党统治时期,对于上述几种消费品没有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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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配给办法,现在反而采取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了,看来,现在 不如过去了。事实正相反,上述几种消费品,比抗战前产量增 加了,但是人民的购买力比生产增加得更快。国民党统治时期 产量比现在低,当时不用配给,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那时 只有军阀、官僚、地主、资本家有钱,几万万劳动人民的生活 水平远远不如现在。那时是少数人能够吃饱、穿暖,现在是几 万万翻身了的劳动人民都有饭吃、都有衣穿。只要全国每一个 人一年多穿一件衣服,一年就要多消费三千万到四千万匹布; 多吃一斤肉,一年就要多消费六百万到七百万头猪;几万万人 的消费水平提高,就会使增产了的消费品发生供不应求。这种 情况难道可以说“现在不如过去”吗?正相反,这恰恰是证明 了绝大多数人民的生活比过去好了。 增加生产是解决供不应求问题的根本办法,但是产量是不 能立刻大量增加的。就现在条件来说,解决消费品供应问题的 办法有两种:一种是听任这些消费品被囤积居奇,抢购涨价, 那末,得到好处的将是投机商人,吃亏的是广大的消费者。另 一种办法是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这种办法既保证商品所 有者得到了合理的出卖价格,也保证消费者用正常的价格买到 一定数量的消费品。因此,无论对于商品出卖者或广大消费者 都是有利无害的,仅仅对于投机者不利,因为他们无法投机倒 把了。我们采取后一种办法是完全正确的。 国家对于农民自用以外的剩余粮食、棉花、油料实行计 划收购,是否不利于农民?我们认为,这对于全体农民是有利 的。如果不是由国家计划收购而听任私商、富农操纵农产品市 场,那就是走解放以前的老路。那时能够等待高价、囤积居奇 的只是商人和富农,广大的农民是得不到丝毫好处的。正相 反,在私商、富农操纵的市场上,农民只能是出卖时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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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543 买进时出高价。国家实行计划收购以后,农民就再不吃这种亏 了。国家规定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牌价,是充分照顾了农 民和消费者的利益的,是完全公道的。过去一年,国家在粮食 收入和卖出之间,用于运费、杂费的赔贴,就有两万多亿元, 世界上到哪里去找补贴农民和消费者的粮食商人?当然,以国 库补贴粮食的赔损,只是一时的现象;但是,仅仅这件事,就 可以证明国家充分照顾了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国家卖 出粮食的总数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卖给缺粮的农民的。向国 家买粮的农民:有一亿人口以上,他们或者因为种了经济作 物,或者因为土地少粮食不够吃,或者因为受了灾,都在不同 程度上需要国家供应粮食。因此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农产品的 计划收购,对于农民都是有利无害的。 面粉、棉布、食油采取定量分配的办法,并不是所有的人 都赞成的。定量分配,当然是对于消费的一种限制,但是我们 目前采用的定量分配,还不是一种全面的严格的定量分配,实 际上只是某类物品中,一部分品种实行定量分配。例如北方的 面粉是定量分配的,分配量也不多,但是其他粮种并未定量分 配。棉布是定量分配的,但是供应的数量足够保证每个人必要 的衣着。购买力高的人,还可以自由购买丝织品、毛织品、麻 织品,因为这些织物并未实行定量分配。食油是定量分配的, 对某些城市和乡村人口的定量也很低,但是肉类和动物油并未 定量分配。所以,这样的定量分配,并未全面限制人民的消 费。定量分配比之自由购买,对消费者来说当然是一件不舒服 的事,但是如果听任商人囤积居奇,抢购涨价,那末,大多数 人民不但会更加不舒服,而且许多人可能没有粮食吃,没有衣 服穿。 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政策,将来是否会有改变?我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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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为计划收购这个政策,今后要继续实行下去,是不会变更的。 因为一方面,由国家掌握各种货源是保证国家进行有计划建设 所必需;另一方面,保证我国农民走向富裕生活的道路,不是 发展农村的资本主义,而是经过合作化走向社会主义。取消计 划收购,等于放纵私商和富农去操纵农产品市场,农村的资本 主义就会发展。计划收购是一种使全体农民不受人剥削、都能 得到利益的社会主义的步骤。 计划供应只能是一种暂时的措施,只要工业和农业的生产 增加了,消费品的生产增加到可以充分供应市场需要的程度, 定量分配的办法就应该取消。但是应该看到,取消粮食、油 料、布匹计划供应的日子,并不会很快到来,因为粮食、油料 是农产品,布匹的原料也是农产品,而农产品增产的速度是比 较缓慢的。因此,我们便不能希望粮食、油料、布匹的计划供 应,会很快取消。相反地,为了适应供求情况,今后几年内还 有扩大计划供应范围的可能。我们应该看到,计划供应并不是 供应数量的减少,它是消费水平提高中的节制,就是说,我们 的消费水平在目前不能无限制的提高,只能是逐步的提高。应 该看到,对生活水平提高的节制,并不表示国家经济状况的后 退,正是显示出国家经济状况的前进,这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正 常状态。 粮食、油料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已经实行了半年多。 在过去这段时间内,事实说明了全国人民是赞助政府的。农民 热烈响应国家计划收购的号召,粮食、油料都超额完成了国家 的收购计划。城乡粮食计划供应的情况是平稳的,人民同政府 是合作的,国家在粮食方面也超额供应了城乡人民。全国的市 场物价是平稳的。但是这并不是说,政府在这一方面的工作没 有错误和缺点,工作中错误和缺点是很多的。例如,粮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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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545 收购的数量,对某些农户有偏多偏少的现象;对供应农民的粮 食分配,并不完全恰当;许多集镇尚未建立起国家领导的、没 有私营粮商参加的粮食市场。由于国家没有掌握足够的食油, 因此对农村食油供应就很少;许多地方的油坊尚未恢复榨油。 所有这些错误和缺点,都要在我们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目前一个严重问题是某些农村食油供应量太少。有人问, 如何解决?可否减少城市中的供应量来增加到农村去?关于 食油问题在农民中有几种不同的情况:有一部分人食油是有余 的,有一部分人食油能够自给,有一部分人食油不够自给或者 根本没有。农村中本来可以自行调剂,互通有无的,因为食油 供应紧张,这种调剂也减少了,这就更增加了农村供应的困 难。城市中食油分配的定量是不高的。以北京为例,每人每月 平均不过十两,许多城镇还比北京少。从城市中减少供应量来 供应农村,并不能解决农村的缺油问题。因为城市供应数量中 能够减少的很有限,假定每个人每个月再减少一两,分到农村 去,每个农民分得的还不到二钱。油料是从农村来的,解决农 村食油不足的唯一办法,是增加油料的产量。为了达到这个目 的,政府已经规定办法,要求过去大量种植油料作物的农户, 必须照旧种植,而且要以更多的油料卖给国家,保证国家和城 市人民的需要;要求过去未能种油料作物的农户,家家户户在 地边上、荒地上广种油料作物,到明年油料收获以后,保证家 家都能达到食油自给,并且希望以后能够逐步做到拿出一定数 量的油料卖给国家。我们相信,只要政府规定出适当的办法, 全国农民是能够同政府合作的,食油供不应求的情况是可以逐 渐缓和的。 为了保障供应,为了巩固市场物价的稳定,在实行粮食、 油料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同时,国营商业对全国私营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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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的产品更进一步扩大了加工订货和统购包销的范围,这些措施 是必要的,符合于全体人民的利益的。但是,实行这些措施以 后,在我国原有的商业关系中发生了一个重大的变化,这就 是:国家对于某一种物品实行计划收购或者统购包销以后,这 一行业的私营批发商就减少了货源,或者没有买卖可做。国家 实行粮食、食油、棉布的计划供应以后,这些行业的私营零售 商,就变成替国营商业执行代销、经销业务的零售商。目前国 家对他们的政策是这样:对于私营批发商,能够继续经营的让 他们继续经营;国营商业需要他们代理批发业务的,委托他们 代理批发;能够转业的让他们转业;除此以外,无法经营的批 发商从业人员,连同资方实职人员在内,如果他们没有别的谋 生之路,自己又愿意,经过训练,可以由有关的国营公司和合 作社依照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工薪待遇,吸收录用。对于 私营零售商,只要他们诚实地遵守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规 定,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将尽可能地委托他们代销、经销, 他们也可以得到合理的营业收入。但是,凡属不遵守代销、经 销的规定,犯有盗窃舞弊行为的人,国家将给以应得的处罚。 我对于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的意见就是这样,是否妥当, 希望各位代表指教。 根据《陈云文选》(一九四九 —— 一九五六年)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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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 改进中等专业教育的决定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 务,中等专业教育的任务在于有计划地培养中等专业干部,以 保证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自本院一九五二年颁布了整顿和发 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以来,中等专业教育在调整、整顿和改 革工作中已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各类中等专业学校(不包括 中等师范学校,下同)逐步转归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开始按照 国民经济各部门的需要及专业化的原则来培养干部,多数学校 设置了专业,并开始按照新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按照新的方法组织教学工作,从而确立了新的中等专业教育制 度的基础。 但目前中等专业教育的状况与国家建设发展的要求还不相 适应,工作中尚存在着很多问题,有些问题且很严重。主要表 现在:培养干部工作的计划性还不够,部分学校的调整尚未完 成、学校的专业设置不尽合理,还没有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学习苏联先进经验推行教学改革还做得不够,在组织教学工作 方面还缺乏适当的制度,教学大纲与教科书还很缺乏,部分学 校的教学设备还不能满足教学的最低需要,部分学校还缺乏坚 强的领导干部,教师质量一般还不高,学校政治思想领导一般 还很薄弱,特别是中央人民政府各业务部门(以下简称中央各 有关业务部门)多数对培养建设人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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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校工作还缺乏应有的注意,学校领导多头,有些学校实际上还处 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上述缺点极大地影响了培养干部的质量。 今后中等专业教育应大力整顿并作有计划的发展,巩固已 有的成绩,克服各项缺点,特别应注意确定学习年限,进一步 明确领导关系,加强领导,努力学习苏联先进经验,积极改进教 学,以提高教学的质量。为达到上述要求,特作如下的决定: 一、关于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学习年限 工业性质中等专业学校的学习年限定为三至四年,农、 林、医药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的学习年限定为三年,计划、经 济及会计中等专业学校的学习年限定为二年半至三年。业余的 中等专业夜校的学习年限应按同类正规中等专业学校的学习年 限增加一年至二年。 二、改进教学工作 (一)为了提高中等专业学校所授普通理论与专业技能的水 平,在制定和修订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时应依据下述各项原则: (1)为了保证理论课程、实验作业、教学实习与生产实 习之间最密切的联系,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应包括完整的教学 过程。 (2)为了能培养合格的中等专业干部,教学大纲的内容 必须完全与专业的业务范围相适应。在教学计划中应包括足以 决定该专业培养目标的重点课程,并应规定出每门课程的学习 时数及其学习的期限。 (3)教学大纲应明确地规定该项课程的基本内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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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进中等专业教育的决定 549 应有重点,避免过分繁杂,并应包括苏联的先进经验以及我国 学者和先进生产者的重要成就。教师在讲授课程时应力求自科 学技术的最新成就取材,作为教学大纲的补充。 (4)教学计划中所列课程不得再细分为若干其他的课 程,致造成学科种类繁多的现象。 (5)在学年过程中随意改变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现 象,应予以纠正;现行不完整的及过渡性的教学计划,亦应逐 渐废除。 (二)中等专业夜校可在工程技术人员条件较好并具有现 代技术装备的大型企业中开设,它们所培养的干部,其业务 范围应较狭窄。它们所用的教学计划应以正规的中等专业学 校的教学计划为基础制定之,并须经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 部批准。 (三)中央各业务部门应以国家计划委员会制定的专业一 览表为基础,在本决定颁布后两个月内编制出按专业培养干部 的专业目录,以便在其所属学校中合理的设置专业,保证满足 本部门所属企业的干部需要。为了进行这项工作,各业务部门 应成立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除本部门所指派的人员外应 包括生产岗位上的专家及中央高等教育部的代表。 (四)中等专业学校必须十分重视生产教学(包括教学实 习与生产实习)以加强教学中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在制定教学 计划与教学大纲时应将理论学习与生产教学联系成为一个整体 的教学过程,并使生产实习的每一个阶段服从于理论课程有关 部分的学习。中等专业学校教学实习与生产实习的时间应占理 论教学时间的百分之二十五至三十五。 生产实习应在与学校固定联系的企业中进行。在厂矿企业 中进行生产实习,应由中央业务部门负责筹划,学校的教师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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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责教学,由厂矿企业指派专家负责生产技术的指导。 为了进行生产教学,农业学校应附设教学实习农场,中央 人民政府卫生部应保证其所属学校在当地条件较好的医院进行 实习。 今后新设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址选择上,应注意靠近与 其专业性质相同的厂矿企业。 (五)中等专业学校必须大力纠正理论脱离实际的教学方 法。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学过程应根据下述原则来进行:第一, 把上课作为对学生进行教学的基本形式,并在进行练习、设计 及讲解习题时,力求运用理论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以举例讲 解的方法将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第二,必须在教师的领导下加 强学生的实验作业(学生在实验室、实习工厂、研究室及博物馆 等的工作)。第三,注意培养学生个人独立工作的能力,同时鼓 励学生的集体学习。第四,正确地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 (六)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必须加强校内的统一领导,减少 不必要的课外活动,以保证教学计划的实现。对教师学生出席 课业的情况应加以严格监督,以消灭旷课、迟到及教学松懈现 象。中等专业学校以教学计划及课程表作为其整个作息制度的 基础,全体学生及教职员工均应严格遵守。学校不得将教学计 划上所规定的开学上课日期予以推延。遇有特殊情况,须推延 开学日期者,应报请其主管业务部门批准。 教师对全班学生的教学工作,在一教学日中不应超过六学 时。在教学日中不应使学生及教师去作与其教学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章程 批准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以下简称中央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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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进中等专业教育的决定 551 部)拟定的中等专业学校章程。 中央各有关业务部门,应在所属学校中选择一部分办有成 绩者,提请中央高等教育部发给章程。凡正式取得章程的学校 应坚决贯彻执行,并注意总结经验,以便推广。凡目前尚未具 备完全执行此项章程的中等专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 地执行,并积极创造条件,以便全部执行此项章程。下列两点 在目前执行中可以变通办理: 一、学校的教务副校长及总务副校长,如人选困难,可暂 由现任教导主任及总务主任分别代理。 二、自一九五四年新生入学起,每班人数由现在的五十人 改为四十人,如学校师资、基本建设确有困难者,本年仍可按 每班五十人招生,自一九五五年入学的新生起须按四十人一班 招生。 四、加强中等专业学校的领导 (一)在中央高等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各类中等专业学校 均归中央各有关业务部门主管。为增强领导工作效率,原则上 中央各有关业务部门应对所属中等专业学校实行集中统一的直 接领导。在具体实施上,根据学校情况及工作必要,当前可作 如下安排: 中央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燃 料工业部、建筑工程部、水利部、交通部、铁道部、纺织工业 部、轻工业部、邮电部、地质部、林业部、财政部、中国人民 银行总行、文化部、粮食部、对外贸易部及体育运动委员会应 直接领导各该部所属中等专业学校的工作,不再转托给下层机 构。地方所需财经干部分别由中央有关部门统一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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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中央商业部可暂时将所属中等商业学校委托省(市)商业 厅(局)管理。 中等农业学校及中等医药学校,由于学校数目较多而专业 数目则较少,目前可以实行在中央农业部及卫生部的统一领导 下,由各省(市)人民政府农林厅(局)、卫生厅(局)分别 直接管理的办法。各该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厅(局)机构内 应设立教育科,专责管理教育工作。 关于地方所属工业学校的领导关系,目前仍由各省市有关 部门领导;中央专管地方工业的部门成立后,转归该部直接领 导,由该部统一计划、培养与分配各省市所需要的中级工业技 术干部。 (二)中央各有关业务部门应由部长或一位副部长负责领 导其所属中等专业学校的工作,并应按所属学校及所设专业的 多少,设立学校司(局)、处或科,或在教育局、教育司内设 立学校处或科。专责管理各该部所属中等专业学校的工作。 (三)中央高等教育部负责统一指导全国中等专业教育方 面的工作,对全国中等专业学校,不论其领导关系如何,均负 有如下职责: 1. 拟定并提请本院审查有关中等专业学校发展的各项问题。 2. 根据中央各业务部门的建议,编制中等专业学校的综合 招生计划。 3. 以国家计划委员会制定的专业一览表为基础,根据中央 各有关业务部门的建议,规定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一览表 及各校的科的组成。 4. 制定有关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及毕业办法的各种指示。 5. 批准教学计划。 6. 批准普通教育课程及基础技术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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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进中等专业教育的决定 553 7. 就有关中等专业学校教学工作方面的需要制定各项规 章、制度及指示。 (四)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与停办,由主管业务部门提经 中央高等教育部转呈本院批准。 (五)中央高等教育部及中央各业务部门应根据前述关于 中等专业学校领导关系的原则,于本决定颁布后一个月以内, 提出应归中央业务部门直接管辖的学校名单,并由中央高等教 育部报本院备案。 (六)中央高等教育部应商同中央卫生部、农业部、林业 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商业部,制定有关中等专业 学校调整工作的计划,并应使调整后的各校能自一九五四 —— 一九五五年度开始按照新的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工作。 (七)中央高等教育部应限期颁发有关按新教学计划进行 教学工作的各项必要的指示,以及有关进行计划和统计教学工 作的各项指示;并应系统地研究各业务部门学校司、处或科及 中等专业学校的工作经验,制定各种有关教学工作的指示,以 利各校教学改革的推进。 (八)中等专业学校的财产,如校舍、设备、用品等,均 为国家财产。对于学校财产的转让,如系在主管业务部门所属 学校之间的调配,由主管业务部门批准;如转作其他用途或转 让其他业务部门使用时,须经中央高等教育部核报本院批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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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六日) 毛 泽 东 各同志 〔1〕 : 驳俞平伯的两篇文章 〔2〕 付上,请一阅。这是三十多年以 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 开火。作者是两个青年团员。他们起初写信给《文艺报》请 问可不可以批评俞平伯,被置之不理。他们不得已写信给他们 的母校——山东大学的老师,获得了支持,并在该校刊物《文 史哲》上登出了他们的文章驳《〈红楼梦〉简论》。问题又回 到北京,有人要求将此文在《人民日报》上转载,以期引起争 论,展开批评,又被某些人以种种理由(主要是“小人物的文 章”,“党报不是自由辩论的场所”)给以反对,不能实现; 结果成立妥协,被允许在《文艺报》转载此文。嗣后,《光 明日报》的《文学遗产》栏又发表了这两个青年的驳俞平伯 《〈红楼梦〉研究》一书的文章。看样子,这个反对在古典文 学领域毒害青年三十余年的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斗争, 也许可以开展起来了。事情是两个“小人物”做起来的,而 “大人物”往往不注意,并往往加以拦阻,他们同资产阶级作 家在唯心论方面讲统一战线,甘心作资产阶级的俘虏,这同 影片《清宫秘史》和《武训传》放映时候的情形几乎是相同 的。被人称为爱国主义影片而实际是卖国主义影片的《清宫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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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 555 史》,在全国放映之后,至今没有被批判。《武训传》虽然批 判了,却至今没有引出教训,又出现了容忍俞平伯唯心论和阻 拦“小人物”的很有生气的批判文章的奇怪事情,这是值得我 们注意的。 毛 泽 东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六日 俞平伯这一类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当然是应当对他们采取 团结态度的,但应当批判他们的毒害青年的错误思想,不应当 对他们投降。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毛泽东在这封信的信封上写有:“刘少奇、周恩来、陈云、朱德、邓小 平、胡绳、彭真、董老、林老、彭德怀、陆定一、胡乔木、陈伯达、郭沫若、沈 雁冰、邓拓、袁水拍、林淡秋、周扬、林枫、凯丰、田家英、林默涵、张际春、丁 玲、冯雪峰、习仲勋、何其芳诸同志阅。退毛泽东”。 〔2〕指李希凡、蓝翎写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和《评〈红楼梦 研究〉》两篇文章。《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原载山东大学《文史哲》 一九五四年第九期,后在《文艺报》一九五四年第十八期上转载。《评〈红楼梦研 究〉》发表在一九五四年十月十日《光明日报》“文学遗产”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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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 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 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一九五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西藏工委,中央军委各部委,中 央人民政府各党组: 兹将一九五三年七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所通过的《关于 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发给你 们。这个文件系统地总结了过去几年内党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 的主要经验,正确地阐明了过渡时期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 和政策,中央认为是正确的,望你们认真研究,并依据各有关 地区的不同情况,加以执行。 在这个文件的修改过程中,有些党委来电提议:对民族 地区的生产建设和经济工作,最好也在这个文件中提出总结, 中央认为这个意见是正确的,但目前中央还缺乏有关民族地区 生产建设和经济工作的系统材料,请各中央局、分局及有关的 省、市委及区党委先就自己地区内的少数民族的生产建设和经 济工作,进行必要的总结,报告中央,以便中央研究总结。 此件及总结文件,地方可发至县委,军队一般的可发至师 党委,驻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军队可发至团党委,均应在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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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57 党内干部中组织阅读和学习。此件及总结文件并可刊登党刊。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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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 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1〕 (一九五四年十月) 一九五二年八月九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等文件,中央旋于八月二十三日 指示各有关地区的党委在当地党组织和干部中展开一个学习党 的民族政策的学习运动,同年九月十六日,中央在转发甘肃定 西地委检查靖远县打拉池乡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时,指示 各有关地区都应进行一次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在十二 月十六日转发西康省盐边县委检查民族政策执行的报告时,又 指示即使在少数民族较少或很少的地区,也都必须进行民族政 策执行情况的检查。随后,全国大部分有关地区都先后开始进 行了此项检查,截至现在,除少数有关地区尚正在继续进行 外,全国多数有关地区都已基本上结束。现在中央所收到的各 地党委关于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报告已达一百九十二份, 包括大区的报告八份,省的四十六份,专区的五十一份,县的 七十五份,市的十二份。 这次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结果,完全证明中央和毛 主席所规定的党在国内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各项民族政策以 及在不同民族中不同情况下的各项工作方针与工作步骤是完全 正确的、完全必要的。几年来我们在解决民族问题方面所获得 的成就是显著的、巨大的,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很多地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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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59 行中央的民族政策基本上也是正确的,因而打下今后工作的良 好基础。但在执行民族政策中所发生的错误和缺点则是很不少 的,尤其某些地区因为未照中央的民族政策办事所犯的错误更 是严重的。各地党委自己总结的经验和教训也说明了:凡是正 确地认识到民族问题在国家建设事业与当地政治生活中的严重 意义,正确地贯彻了党的民族政策的地区,就能够获得民族间 的平等、团结、互相信任与合作,民族工作就有很大的成绩, 也积累了许多经验,这是多数地区的情况,虽然这样的地区在 工作中也还不免有错误和缺点。凡是对民族问题的认识不甚清 楚,不能坚决地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地区,虽在民族工作中也 有一定的成绩,但民族间的平等、团结和互相信任的关系并未 真正建立,情况不太了解,没有成熟的经验,而且在工作中则 是错误不断,缺点很多,这是又一部分地区的情况。还有某些 地区过去对民族问题是不重视的,对于仍然被歧视受痛苦的少 数民族漠不关心,在这种地区问题是很严重的,谈不到多少工 作成绩;经过这次检查,曾使这些地区的某些党委不能不由于 在检查中所揭发出来的许多严重问题大吃一惊,因而比以前重 视了民族问题。但至今,还有若干地区的有关党委、个别有关 的党的统战工作部门和若干有关的财经、文教部门依然对民族 问题不重视,这从他们对此次民族政策检查不重视,没有认真 进行,甚至根本没有进行检查,可以得到证明;这种情况是必 须加以改变的。 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结果,不仅发现了若干对民族问题 不正确的认识,揭发了若干执行政策中和思想作风上的错误,特 别是已经中央指出的我们党内仍有不少党员和干部中存在着的 严重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同时也提出了在执行民族政策中许多 积极而重要的经验,现在就其中的主要经验,总结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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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一、关于过渡时期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内各民族获得解放,因而民族 压迫根本消除之后,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是什么呢?这就 是:巩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共同来建设伟大祖国的 大家庭;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保障各民族在一切权利方面 的平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在祖国的共同事业的发展中,与 祖国的建设密切配合起来,逐步地发展各民族的政治、经济、 文化(其中包含稳步的和必要的社会改革在内),消灭历史上 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使落后的民族得以跻于 先进民族的行列,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但是我们党内有不少同志却没有认识到党在过渡时期关 于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忽视了民族问题这个重要因素。他们 错误地认为在民族压迫根本消除之后,民族问题已经不复存在 了,已再没有新的内容了,或者错误地认为少数民族多的地 区,有民族问题,还可加以注意,少数民族少的地区已经没有 民族问题了,可以不加注意了。有的人甚至说:民族问题是民 族工作、民族政策宣传所引起来的,自己找的麻烦。 我们所以必须保障各民族间的民族地位和一切权利方面的 平等,用一切方法消灭历史上残留的民族间的隔阂和歧视,这 是因为我们要达到团结合作、互相信任的目的。我们必须团结 各民族,巩固祖国的统一,共同建设祖国;我们必须争取居住 在广阔边疆的各少数民族人民积极参加保卫祖国的国防。在我 党的领导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民族歧视如果照旧继续 存在,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是不能容忍的,我们必需 逐渐加以消除。我们内部有民族间的隔阂和歧视继续存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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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61 疑的,是对各民族人民很不利的,而对过去制造这些隔阂和歧 视的帝国主义与国民党反动派则是有利的。由于我们实行民族 平等政策和逐渐消除这些隔阂的努力,事实上祖国的统一和民 族间的团结合作已是更加巩固和发展了,这就是说我们获得了 长久的和远大的利益。 我们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是因为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党 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统治过 去用民族压迫政策剥夺了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不容许他们建 立自己的政权,而我们必需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使少数民族 有自己的政权,有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利,这是一个极其显 明的对照。这表明我们对于任何少数民族是完全信任的,各民 族之间也是能够互相信任,并能够在这个基础上互相合作的。 斯大林在《论民族问题》中谈到苏维埃自治时曾说:三年来苏 维埃政权对俄国民族问题的政策表明,苏维埃政权实现各式各 样的苏维埃自治,是走了正确的道路,因为只是由于这样的政 策,它才开辟了一条深入俄罗斯边疆穷乡僻壤的大道,发动最 落后的和在民族关系上各式各样的群众来参加政治生活,把这 些群众用各式各样的线索跟中央联系起来——这一任务,不但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解决过,而且也没有一个国家的政 府提出过(都害怕提出来!)……但是不论未来俄国的行政地 图是什么样子,无论在这一方面有什么样的缺点——确实有过 若干缺点——却必须承认,在根据区域自治的原则进行行政上 的重新划分时,在俄国团结各边疆于无产阶级中央周围这条路 上,在使政权与边区广大人民群众接近这条路上,已前进了一 大步。斯大林的话,对于认识现在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由于我们这样做的结果,事实上确已改 变了已经实现区域自治的民族和中央的关系,这首先表现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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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们对毛主席、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衷心爱戴和拥护,对祖 国的热爱,对汉人的信任,以及对祖国建设的信心,并且他们 自己也确实在开始改变着政治、经济、文化的面貌,这是过去 任何时代所未曾有过的。应该设想:如果我们不这样做,那末 我们怎样去建立在巩固中央和边疆各民族间的关系和联系呢? 如何建立各民族间的互相信任呢?如何实现聚居的少数民族在 各方面的权利呢?用什么事实来说服或驳斥民族分裂主义倾向 和打击帝国主义的分裂阴谋呢?如何使落后的民族从当前发展 阶段逐渐跻于先进民族的行列,从而使他们有可能发展为社会 主义的民族呢?很明显,不实现和不经过民族区域自治,都是 做不到的。 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去发展政治经济文化事业,改善少数 民族人民的生活,这是因为他们虽然已经获得平等权利,但还 不可能仅仅依靠自己的条件和力量去进行。当国家大规模的经 济建设还在开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还没有奠定的时候, 国家即使不可能有很大的力量来帮助少数民族在经济、文化事 业方面迅速地发展,但是根据少数民族目前的情况和条件,在 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帮助他们举办若干建设工作,特别是尽可能 帮助他们改进农业和畜牧业等生产,逐步地适当地改善少数民 族人民的生活,则是我们能够做得到的,应该做到的。如果我 们更有力量,就应该帮助他们更多做一些。我们这样做,自然 不是由于偶然的缘故,更不是为了去讨好少数民族的上层,或 者是笼络少数民族中的某些人,而是为了少数民族人民实际的 利益和祖国与各民族人民共同的、长远的利益,我们有责任这 样做。也就是为了工人阶级的阶级利益,对于汉族人民来说, 同时,为了汉族人民自己的利益,我们也必须这样做。马克思 说,压迫其他民族的民族是不能够自由的。列宁也说,为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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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63 个国际主义者的社会民主党人,就不应单只为自己的民族设 想,而是应把一切民族底利益,一切民族底共同自由平等看得 比自己的民族更高。这在“理论”上是大家都同意的,但在实 际上却有人恰巧持着兼并主义的漠视态度。祸根就在这里。可 见工人阶级和各民族劳动人民的利益的一致,汉族人民和各少 数民族人民的利益的一致,是不容怀疑的。工人阶级如果不解 放全体人民,自己也就不能得到解放。如果同样生活在祖国的 大家庭中,汉族地区的建设事业蓬勃发展,汉族人民的物质生 活得到了改善,而少数民族地区什么事情都不举办,少数民族 人民的物质生活得不到任何改善,——他们自己既没有条件, 我们又不帮助他们,我们有什么理由指望他们不提出意见说国 家不关心他们(此系指我们经常能听到的少数民族的许多呼 吁),并要求他们满怀信心来支援祖国的建设呢?斯大林曾 说,但是这些民族的劳苦群众,由于自己的文化的与经济的落 后性,无力充分享用他们所获得的权利。……正因为如此,所 以必须使先进民族的已经胜利了的无产阶级去帮助、有效地和 长期地去帮助落后民族劳苦群众的文化与经济的发展,帮助他 们提高到最高的发展阶段,赶上走在前边的民族。没有这样的 帮助,就不可能建立各民族和部族的劳动者在统一的世界经济 内和平共居和兄弟般的合作,而这种和平共居和兄弟般的合作 正是社会主义的彻底胜利所必需的。斯大林的指示是十分明白 的,苏联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辉煌范例也是大家知道的。 我们在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各种社会改革,特别是在封建 制度统治下的少数民族农业区实行土地改革,这是因为解放少 数民族旧社会制度对生产力的束缚,对于改变社会各方面的旧 面貌,都是完全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只有民族解放和民 族平等,只有先进民族的帮助,并不能彻底解放少数民族,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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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为不进行社会改革,少数民族广大的劳动人民所受的压迫就还 不可能最后获得完全的彻底的解放,社会不可能向前发展,过 渡到社会主义也就不可能。 我党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特别是对社会改革的问题, 从来是采取慎重稳进的工作方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准 备去帮助少数民族人民进行社会改革,不去做这方面的工作, 也不意味着我们要勉强去推迟社会改革。这是因为考虑到少数 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一般比汉族地区落后,有些现在还保持很原 始的社会制度,民族关系非常复杂,革命的力量尚未长成也不 容易长成,群众觉悟很多尚在启蒙阶段,上层领袖和宗教领袖 在群众中还有很大的影响,我党对各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结构 的调查研究还很缺少等事实,特别是考虑到如果工作中出了严 重错误,纠正难,挽回影响与重新取得信任更难的情况,采取 慎重稳进的方针是正确的,非如此不可的,今后仍必须坚持这 个方针。 现在,社会经济结构和汉族地区相同的少数民族地区,土 地改革已经结束;社会经济结构与汉族地区大体相同,但不完 全相同的少数民族地区,其中占大多数人口的地区已进行了土 地改革,一部分人口即将进行,还只有一小部分人口尚未准备 进行。至于社会经济结构和汉族地区不相同的少数民族地区, 除内蒙古牧业区进行了社会改革外,其他地区尚未进行什么社 会改革,或只进行了一点小的改革。已经进行了社会改革和土 地改革的少数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一样,现在是处在过渡到社 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而那些尚未进行社会改革或只进行了 一点小的改革的少数民族地区,今后究应如何来进行社会改 革,以便这些地区也能过渡到社会主义,是必须慎重考虑的。 由于这些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是更落后的,除了个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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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65 区阶级分化尚未形成,那些已经形成了阶级社会的地区,也是 保存着农奴制和僧侣贵族专政,或者还保存着奴隶制,即使社 会经济结构和汉族大体相同,但生产也还是落后得多。由于这 些地区的上层领袖和宗教领袖在群众中还有较高的信任,群众 还拥护他们。由于这些地区的群众觉悟尚有待于长期的启蒙工 作,革命的力量的生长不容易,我们的工作也不容易打下基 础。由于这些地区人口不多,但处在广大的边境(个别地区例 外),和中央的关系尚不密切,帝国主义的分裂活动尚在继 续,少数民族中的离心倾向时起时伏。对于这些地区的社会改 革可考虑不再采取其他民族地区已经采取过的激烈的阶级斗争 方法去进行社会改革,而采用比较和平的方法即经过曲折迂回 的步骤和更为温和的办法去进行社会改革,以便十分稳妥地推 动这些地区向前发展。从这些地区的情况看来,特别是从国家 建设时期的要求来看,这样做是比较适合的。同时,我们国家 的国内国际的优越条件,我党我军在这些地区控制力量和威信 日渐增强,又使我们如此做是完全可能的。在我党我军进入这 些地区之后,并进行各种可能进行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工 作,那里的旧社会即不能不开始发生变化,旧制度即不能不开 始削弱。在我党我军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控制下,一方面争取 和团结住一切可以争取和团结的上层人物,坚持长期地和他们 团结合作的方针,为此并准备花一批钱把他们养活起来,用来 换取他们对于改革旧制度的让步和赞助,引导他们一步一步地 跟我们前进。应肯定少数民族上层人物是可以改造的,我们应 争取改造其中的大多数。另方面逐渐发展革命力量(包括民族 的、劳动人民的武装力量),逐渐通过各项政治、经济、文化 教育工作不断增加新的进步的因素,促进那些地区的政权民主 化。这样经过一个时期的工作,造成形势,使上层不能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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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废除那些旧制度,如封建农奴制度,建设一些新制度,如分配 土地为农民所有等,自上而下,以政府法令实行之。这样做还 是阶级斗争(不能不是阶级斗争),而不是改良主义或恩赐, 却是比较巧妙的、另外一种形式的阶级斗争。根据若干地区的 若干经验看来,这样做,上层分子是能够跟我们走的,也不能 不跟我们走,震动也决不会大的,而少数坚决反对的分子,也 一定会孤立的。因此建议中央考虑在上述这部分少数民族地区 采取这种逐步改革的方针。如果这个方针确定了,在这些地区 工作的同志,即可在许多政策和做法上明朗起来,有意识有计 划有步骤地去领导这些地区的工作,而不致捉摸不定,发生摇 摆。 至于还没有形成阶级社会或阶级分化极不明显的少数民族 地区,在经过必要的工作之后,它们也将直接地,但却是逐渐 地和我们共同过渡到社会主义。 关于过渡时期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在少数民族中的 若干人,其中也有我们党内的一些同志,也是有不了解的。由 于我们各地工作和各项工作做得还不够,工作中还有缺点和错 误,我们关于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还很不够, 以及少数民族中不同阶级在认识上的局限性,他们对于许多 问题不能正确解答或不是都深信不疑,是很自然的。但是他们 对毛主席的热爱和信任则是普遍地确定了的。现在,他们对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家庭中,少数民族能否真正获得完全平 等,改变事实上的不平等状态,和汉族一样得到民族发展和人 民生活改善的问题是有疑问的(这在内蒙古大体已经解决)。 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对于少数民族的一般人,我们需要多作 宣传教育,也可以让历史发展的事实去作解答。但对于我们党 内的同志,则应该提高他们的认识和马列主义的水平,使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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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67 自己能够解答这样的问题,以便他们满怀信心地为坚决实现党 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而奋斗。如果对这样的问题不能正确了 解,就有可能导致发生各种不正确的思想倾向,如:对祖国和 中央的离心少倾向,“孤立自治”的倾向,消极等待和观望的 倾向等,这是很不好的。特别重要的,是我们党对此种情况应 该提高警惕,因为这说明:少数民族对我们还不是很满意的, 有些应办可办的事没有举办,因而他们便不大信任我们。可见 要巩固团结并继续发展少数民族工作,决不能满足于现在的工 作和既得的成绩,不要满足于我们已把自治区建立起来了,也 不要满足于我们曾经纠正了在执行政策中的某些错误,批判了 大汉族主义思想,这些都是极其重要的,不可缺少的。我们更 应该把自治区的工作认真地做好,应该为各个少数民族、各民 族自治区、各民族的劳动人民在几年内做几件好事,应该研究 各少数民族、各民族自治区如何进行建设和如何发展生产的问 题,并根据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七日中央《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 五年建设计划的若干原则性的意见》的指示,有计划有步骤地 在政治、经济、文教卫生、培养革命干部、帮助尚无文字的民 族创立文字等方面,适合着民族情况和迫切要求,做出一定的 具体成绩来。目前应把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生产的工作提到更高 的位置。最近一两年来,许多有关地区的党委在帮助少数民族 发展农、牧业生产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并取得了若干成绩,但 也有些有关地区的党委在这方面还注意不够,今后各有关地区 的党委都应依据民族的情况,尽可能地多想办法,多做工作, 务使少数民族的农、牧业生产逐步发展起来。同时在有条件的 地区,应尽可能地发展交通运输业和地方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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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二、关于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推行民族区域自治 截至今年五月为止,全国各地已建立起来的较大的民族自 治区计有相当于行署级的一个,相当于专区级的十个,相当于 县级的三十五个。此外还有内蒙古自治区是建立最早规模最大 的一个民族自治区。现在全国各地建立民族自治区的工作,还 在继续进行。 全国各地的实践,证明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我 们推行区域自治的工作,一般的也是健康的,所有这些,在不 久以前举行的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上已作 了初步总结并已经中央批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公布以前, 我们已着手建立了若干自治区,那时在工作中存在着束手束 脚、不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象。以后这种现象已经大大地 减少了,但在若干地区又出现了敷衍、草率的现象。例如有些 地区没有把建立自治区的工作当作该地区当时的中心任务,集 中力量去做,而只与其他工作如土改复查、税收、防疫等平列 地去进行。既没有经过必要的酝酿、协商,也没有进行必要的 宣传教育,以致有些自治区的建立,没有能够与当地少数民族 人民对民族区域自治的迫切的政治愿望和满怀热情密切结合起 来,真正成为当地大多数少数民族人民及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 人物的自觉自愿的政治运动。因而有的自治区建立之后,甚至 仍有许多的当地少数民族人民根本不知道建立自治区这回事。 这种做法,有些地区检讨说是“挂牌子,走过场”,这实际上 是对党的区域自治政策不重视,甚至是敷衍应付态度的一种表 现。此外,在某些边疆地区还存在着不从当地具体条件出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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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69 要求过高的现象,以及在个别地区还存在的对推行区域自治的 某些消极拖延而不积极准备条件的态度,也都是不好的。 不少自治区中现在普遍存在的最突出的严重问题是汉族 干部包办代替,少数民族干部有职无权的现象。有不少的汉族 干部对少数民族人民在管理内部事务上当家作主的权利是不尊 重的,有些人还严重地侵犯了这种权利。若干自治区所反映的 “少数民族当家,汉族作主”的议论,集中地、尖锐地说明了 汉族干部包办代替现象的严重性。不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 风俗习惯及其他民族形式的现象也是相当普遍地存在着,若干 有民族文字的自治区,还没有把民族文字当作行使职权的工 具,民族语言在自治机关中也遭到限制与歧视。若干有关的上 级人民政府,对民族自治区自治权利的尊重也是很不够的,尤 其对于自治权利的行使,缺乏认真的帮助;自治区的财政权利 则实际没有实行。甚至有的上级人民政府,在实际上不把它领 导下的专区级的民族自治区当作一级政权看待,不是经过自治 机关而是直接地向自治机关领导下的下级政权下达命令、布置 工作、调动干部,以致使这类自治区感慨地自称为“无权、无 钱、无力”的政府,大大地影响了它们的积极性和自动精神。 这些现象,都严重地损害了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引起了当 地少数民族人民的不满。 为什么会发生上述种种现象呢?除了有些是与一部分汉 族干部的大汉族主义和大汉族主义残余分不开以外,主要是由 于我们有许多同志甚至是个别领导同志,在执行党的民族区域 自治政策时,还不了解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才能逐步地解决 我国的民族问题,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这种作用,绝不是别的 什么东西所能代替的,因而绝不能把民族区域自治看作对少数 民族的空洞的宣言式的诺言,而应老老实实地去实现。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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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有许多同志还特别不了解区域自治政策中最本质的、核心的问 题,即是民族自治权利和民族化问题。斯大林一九二○年在苏 联吉尔斯克省人民代表大会上说:“这里所谈的民族自治,可 以如此了解,为的是一切管理机关中,站有你们的人,知道你 们的语言,你们的生活习惯,这就是自治的意义。自治必须教 会你们用自己的腿走路,这就是自治的目的。”随后斯大林在 一九二三年党的建设和国家建设中的民族因素一文中又提出: “必须不仅使学校,而且使一切机关,不论党的或苏维埃的机 关,一步一步地民族化,使他们用群众所懂得的语言来办事, 使他们在适应民族生活方式的条件下去执行职务。”由此可 见,自治机关的民族化,确是区域自治政策的核心问题。可以 设想在宣布了实行区域自治的某个地区,如果那里不是由少数 民族人员为主,而是由汉族干部代替包办;不是以当地民族的 语言文字(假如有文字的话)为自治机关行使职权的工具,而 仅仅使用汉文汉语;不是尊重和运用民族形式,而是厌弃民族 形式(民族形式中自有不利于该民族发展的部分,但民族形式 的保持或改革,应由本民族自己决定);不依法实现自治权 利,而是限制甚至取消其自治权利,那还算是什么民族区域自 治呢?那就既不能取得少数民族人民的信任,也不能教会少数 民族用自己的腿走路。恰恰就在这个核心问题上,我们有许多 的同志不了解,不重视,因而就发生了许多的错误。各有关地 区的党委,认真地学习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纠正缺点和错 误,努力使各民族自治机关逐步民族化,目前尤须注意克服汉 族干部的包办代替作风,以便把“教会少数民族用自己的腿走 路”的过程,尽可能地缩短,是完全必需的。 必须指出,实现各民族自治机关逐步民族化是和加强党对 自治区的领导与上级人民政府对自治区的领导分不开的,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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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71 汉族或其他民族干部的帮助与汉族或其他民族人民的支持分不 开的。如果认为:“当家作主”或“民族化”是可以无需党来 多领导了;或者党的负责人如果是本民族,还可以让他领导, 如果不是,而是汉人或其他民族,那就可以不需要了;可以不 注意国家统一的法令、制度和不那么服从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 领导与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了(有些自治区还存在着党、政不 分甚至以党代政的现象,也是不对而应该加以纠正的);可以 不需要汉族人民和干部的帮助支持了;很显然这都是错误的, 应该注意防止的。 (二)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 最近两年来,全国大部分少数民族的农业区已经实行了土 地改革。实行了或正在实行着土地改革的人口,约占少数民族 农业人口的三分之二,现在只有不到三分之一人口的少数民族 的农业区尚未进行。我党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地改革已获得 不少经验,即是在那些尚未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将不再采取过 去的方法来进行土地改革,但总结这方面的经验也是必要的、 有意义的。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土地改革呢?根据各地经验,必须 具备:一、社会秩序安定;二、民族关系正常;三、对社会经 济、阶级关系确有调查研究和正确分析;四、本民族中大多数 人民已有要求;五、本民族中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与一般 社会人士同意,本民族内部团结;六、有本民族的革命骨干和 实际工作人员。基本上要具备这六条,缺一不可。在土改中除 一般政策外还必须遵守什么政策,应该采取什么方法,必须明 确作出规定,有些并应向干部、群众和少数民族的上层讲解清 楚的,根据各地经验,主要有以下七点: 一、先做好与人民有联系的上层人物和宗教人物的统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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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作,尽量争取他们赞助土改,至少保持中立。先搞好这一层, 然后去发动群众,不要把这两个步骤颠倒过来实行。 二、尽量缩小打击面,照顾与人民有联系的上层人物和宗 教人物,给他们以出路。凡我们已经团结和应该团结的人,在 土改中必须加以保护。 三、分配土地时必须由党的领导上严格控制,采用温和 的、稳妥的方法去进行,禁止打人,限制捕人,尽可能不杀一 个人。 四、依靠当地少数民族的干部去做工作;不应由汉族干部 及其他外来干部包办代替。 五、对于少数民族宗教寺院的土地、房屋及其他有关宗 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公共的土地、房屋,原则上基本不动,如 群众要求,上层人物和宗教人物同意,可以酌予处理。为了避 免在这方面发生乱子,在开始土改时,应由各有关地区的高级 党委,依据当地民族的情况,分别作出对待这类土地房屋的规 定,并加以严格的控制。任何勉强分配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六、在民族杂居区,应特别注意民族关系。在斗争本民族 的地主时,应以本民族的农民为主,并由本民族的干部领导去 做。在分配土地、房屋及其他果实时,要特别注意民族间的合 理分配。 七、农牧交错区不进行土改。为了防止因附近农业区实 行土改,引起牧畜区的震动和损失,应在牧畜区大力宣传“不 斗不分、牧主牧工两利”的政策。应在牧畜区大力发展牧畜业 生产,农牧交错区亦应以发展牧业为主,照顾农业,牧畜区和 农牧交错区一般应禁止开荒,保护牧场。现在不要到少数民族 牧畜区和农牧交错区开荒,将来要开荒,应由少数民族自己去 开,汉人在少数民族地区开荒,必须经中央局或中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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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73 各地经验证明,凡是严格执行了上述原则的地区,那里的 土改工作就比较健康,也比较顺利。反之,就不免发生错误, 甚至发生严重的错误。已经土改的地区过去发生的错误有的已 经纠正,有的还须在土改复查或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补救。特别 应该指出的是对少数民族农民故意少分、分坏、甚至不分土地 的错误,在不少地方存在着。这种错误给汉族和有关少数民族 的劳动人民之间造成了新的裂缝和新的不信任,必须彻底地予 以纠正。应向少数民族诚恳地认错,并应尽可能进行调剂,使 其得到应得的一份土地,或用其他方法予以适当的补偿。即使 对少数民族中的地主少分、分坏、甚至不分土地的做法也是错 误的,必须纠正。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达到各民族劳动人民 之间的团结,才能取得少数民族劳动人民对我党的信任。这是 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各有关地区的党委务必加以注意。 (三)关于在少数民族中建立和发展党的工作 毛主席在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对西北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 中曾说:“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 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可见在少数 民族中建立党和培养党的干部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问题。我 们党过去在若干少数民族地区长期的工作经验,特别是最近 三四年来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经验,完全证明了毛主席 这一指示的正确。各少数民族地区,凡是已经发展了一些当地 少数民族出身的党员,并从他们当中培养了一批干部的,许多 工作就比较好做,也容易扎下根子。反之,就不好做,也不容 易扎下根子。使少数民族地区机关(包括党的机关)民族化的 政策,是我们党的民族政策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其中党的领 导机关的民族化,需要较多的时间,特别在某些民族区域需要 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做到,但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向这个目标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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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力。依据目前情况来说,除个别地区的党的机关已经民族化或 已有可能开始民族化外,在大多数地区由于当地少数民族出身 的党员还非常之少,或甚至没有一个党员,老党员尤其缺乏, 因此,由汉族党员干部或主要由汉族党员干部,在那里组成党 的机关,以便实现党的领导,进行建立与发展党的工作,是完 全必要的。但在一切多少有当地民族党员的地方,即应认真地 从他们当中培养和训练干部,逐步地吸引他们参加党的机关的 一般工作以至领导工作,以便在长期艰苦的努力中,逐步地实 现党的机关的民族化。在没有或很少有当地民族党员的地方, 各有关党委必须重视发展党的组织,依据当地具体情况,更加 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发展党员的工作,并应在 开展青年群众工作(组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的基础上,先发 展青年团,以便为发展党和发展其他革命力量创造条件。至于 我们进去不久,工作基础还很薄弱的地区,如西藏、果洛及其 他相类似的地区,除了在我们的机关、部队、学校中所吸收的 当地民族的人员中进行个别发展外,暂时还不宜于在当地社会 上去进行发展。 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落后,很多少数民族甚至 还没有本民族的无产阶级,因此在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时,暂 时还不能和在汉族地区一样地去运用党员标准八个条件,而应 依据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适当地吸收那些历史清楚、政治可 靠、忠心拥护党并愿为党积极工作的积极分子入党,在党内教 育和帮助他们,使他们逐步地达到党员标准八个条件。否则, 在少数民族中建党就几乎是不可能的。 各地在发展少数民族党员的工作中所普遍遇到的问题是: 少数民族中有相当觉悟但还没有较高水平的国际主义觉悟的人 可否入党?有宗教信仰的人可否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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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75 任何民族主义、大汉族主义或少数民族中的地方民族主 义,都是与共产党的原则,亦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不 相容的。共产党人主张国际主义,主张民族平等,反对民族压 迫,并为此进行不调和的斗争。它在党内和人民中不断地进行 马克思主义教育,以克服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首先要 求共产党员克服与国际主义不相容的任何民族主义思想。正如 汉族党员必须克服大汉族主义思想一样,少数民族党员也必须 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思想。但是不能因此要求每一个少数民族党 员在其入党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完全的国际主义者,因为这 是不可能的。地方民族主义是长期历史上的遗产,主要是长期 民族压迫制度所造成。要清除这种遗产,不仅要在一切权利方 面实现民族平等,而且要在一切生活中消除民族压迫所留下的 痕迹和影响,例如民族间的隔阂、猜疑、顾忌等等;这一方面 需要各少数民族内部社会制度的人民民主化,但另一方面,特 别在目前就全国范围说来,需要首先致力于克服汉族人民中, 尤其是汉族干部中的大汉族主义思想。所以,清除地方民族主 义思想,是一个严重的和复杂的问题,是一件需要长期耐心的 艰苦工作,在党外是这样,在党内也是这样。因此,在少数民 族中发展党员时,应当允许那些在政治上确已具备入党条件, 虽然在思想上仍存有若干缺点的优秀分子入党,而在入党之 后,再去适当地教育他们,使其在长期的革命锻炼中,逐步地 克服地方民族主义的思想残余。党应当要求少数民族出身的党 员把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思想当作自己经常的政治、思想锻炼中 的重要任务之一,努力不懈地去进行。但同时应该注意,不要 把少数民族党员中一般属于民族情感的表现同地方民族主义思 想混淆起来,防止以错误的态度去对待少数民族党员的民族情 感问题。当然,对于那些有着严重的地方民族主义思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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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是不能允许入党的,否则也是错误的。 我国有许多少数民族对伊斯兰教和佛教有广泛和深入的信 仰,部分地还有信仰其他宗教的,这种情况是和汉族大不相同 的。少数民族劳动人民中有觉悟的分子和革命知识分子,他们 拥护党,诚恳地为党的号召和指示而工作,从政治上说来,已 具备了入党条件,但另一方面却或多或少地保留着宗教信仰。 在这种情况下,如把放弃宗教信仰作为入党的一个条件,那我 们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建党工作,就几乎是不可能的。同 时,要考察一个人是否放弃宗教信仰,也是比较困难的。下面 的同志往往采取测验方法以确定其是否放弃了宗教信仰,如要 求在入党前向组织宣誓放弃宗教信仰,甚至要原来信仰伊斯兰 教的党员吃猪肉等等,这类错误的做法,已在若干地区发生, 使我们那里党的组织有脱离少数民族人民的危险。当然,我们 宣布宗教为个人的信仰自由,绝对不是对共产党本身和马克思 列宁主义而言,而是对国家而言。这个根本原则是绝不可含糊 的。但这些民族中劳动人民的觉悟分子和革命知识分子,虽然 仍然存有宗教的信念和感情,却承认党纲和党章,并在实际上 积极执行党所号召和指示的工作,对于这样的劳动人民中的觉 悟分子和革命知识分子,在经过了一定的考验之后,应当允许 其入党,不要把放弃宗教信仰作为入党的一个条件,让他们入 党后,在长期的党内教育和革命实践中,帮助他们逐步冲淡和 消失其宗教信仰。对于少数民族党员的一般生活习惯(如不吃 猪肉等等),不论其与宗教信仰有无关系,不仅不应干涉,而 应加以尊重。对于那些整个民族都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如 回、藏、维等民族)中的党员,还应劝告他们在宗教仪式和生 活习惯上不要脱离本民族的大多数人民。 (四)关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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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77 我党历来就是特别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的。三四 年来,由于我党坚持和贯彻了普遍大量培养和放手提拔使用干 部的方针,现在全国脱离生产的各级少数民族干部,已达十万 左右。其中除我党长期培养出来的一批老干部外,最大多数是 解放后在各种群众运动中涌现出的积极分子和各民族学院、民 族公学、干部学校与各种短期训练班中培养和提拔的。我们还 广泛地团结和使用了各族中与人民有联系的上层人物。这些民 族干部是我党的也是各族人民的极宝贵的财富。 现在,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是:很多少 数民族地区干部数量还太少,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相当于县 级和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更少;专业技术干部几乎没有,很多 地区根本没有。因此今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应着重于大力提高 在职干部和有计划地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首先是初级的工作人 员,对少数民族干部中的优秀分子应大胆地提拔到各级各种领 导工作的岗位上。在同一民族中,并应注意培养和提拔不同地 区的当地干部。凡经培养出来的少数民族干部,必须热情帮助 其做好工作,树立威信,并经常耐心地进行教育,即使犯了错 误,也应反复教育争取改正,不要随便打击和任意清洗。应该 看到少数民族中新生力量的长成并不是很容易的。对已经团结 的与各民族人民有联系的上层人物,应充分估计到他们的传统 影响、特殊作用和进步的可能,长期地将他们保留下来。 随着民族地区工作开展的需要,我们先后派往各少数民族地 区的各级汉族干部约已有数万人。几年来这些干部熟悉了民族地 区的情况,和当地少数民族人民也建立了一定的联系,积累了若 干工作经验,有些还学会了当地的民族语文。虽然他们所处的环 境确实是非常艰苦和困难的,但他们对工作是积极努力的,几年 来在工作中有很大的成绩。有些干部虽然曾在工作中犯了若干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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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误,但除个别人外,他们在纠正错误之后,仍然能很好地工作。 他们能够得到各民族人民的热烈欢迎也是很自然的。 派往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干部应要求他们每个人起更多的 作用,而不在于数量多,今后派干部应贯彻“宁肯少些,但要 好些”的原则。这样对于当地民族干部的生长和提拔也是有利 的。对已派在民族地区的汉族干部,要规定适当办法,认真地 改善他们的政治、文化生活和物质待遇。应从各方面鼓励、教 育他们“安心、生根、开花、结果”,不可轻易调动。对少数 民族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应及时地给以表扬和奖励,以有效地 解决在民族地区相当普遍的不安心的问题。对少数民族工作中 的坏人坏事,也应及时地严肃认真加以处理,严重者必须给以 应得的处分,这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面。 过去外来汉族干部与本地民族干部的关系一般还好的,必 须继续巩固和加强干部团结。各民族干部之间与本民族干部之 间的关系,只能有诚恳合作亲密团结的一条方针,而不能有别 的方针。 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管理工作和各种制度,现在尚未系统 地建立。各有关党委,特别是党的组织部门应从速总结一下经 验,建立工作和各种制度,以便从组织上把我们的民族工作提 高一步。各有关党委和党的组织部门应该特别重视少数民族在 职干部的轮训工作,办好民族学院,培养专业技术干部首先是 初级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得好的干部一定要让他们学习, 即使暂时影响些工作,也是值得的。对汉族干部(包括高级干 部在内)的教育工作也必须加强。采取短期(十天或半个月) 轮训办法,着重进行民族政策的教育,结合总结工作经验,是 提高汉族干部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地区的党委,应有计划、有 步骤地争取在一定的时期内,把汉族干部都能轮训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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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79 (五)关于少数民族上层统战工作 少数民族中与人民有联系的上层人物和宗教人物,一般 在本民族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群众多多少少把他们看 成自己的和本民族的代表,团结了他们,就有利于进行群众工 作,从而有利于稳步地解决民族问题和社会问题。特别是在那 些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更为落后的地区,那里的上层人物和 宗教人物在群众中有着很大的威望和影响,当地人民中的革命 力量不可能迅速长成,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还相当严重 地存在着,宗教的影响也还相当普遍和深入,在此种情况下, 如不首先做好争取上层人物和宗教人物的工作,就很难进行甚 至不可能进行群众工作,也不可能安定社会秩序。因此,必须 针对少数民族当前发展阶段的情况,采取广泛的统一战线政 策,大力进行上层统战工作,争取、团结一切可以争取、团结 的上层人物和宗教人物。对于那些可争取可不争取的,都要一 律争取;可团结可不团结的,都要一律团结;对于凡是我们已 经团结了的上层人物和宗教人物,必须树立长期合作、帮助其 进步的观点,稳步地进行教育和改造,反对那种“今天团结、 明天打倒”的观点,以更加有利于争取和团结少数民族群众。 三四年来,有关的党委多大力进行了少数民族的上层统战 工作,如各地在当地政权机关或上级政权机关中,尽量安置了 与其本民族人民有联系的上层人物,照顾了他们的经济利益, 许多有关问题和他们协商,向他们进行了爱国主义和各项民族 政策的教育,并组织他们到北京及其他地区参观,在进行土地 改革及其他社会改革的地区,保护或照顾了那些应该保护或照 顾的人,所有这些工作都是有益的、必要的。 但仍有部分地区的同志,不了解在少数民族地区,争取与 人民有联系的各种上层人物,那怕是反对我们的上层人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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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是争取群众、进行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必要条件;误以为在 少数民族地区,可以不争取和团结在群众中有一定信仰甚至有 很高信仰的上层人物,可以不取得他们的同意和谅解,能够径 直有效地去进行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因此在这样的地区就发 生了该团结的没有团结,该保护的没有保护,该安置的没有安 置等现象,而比较普遍的则是对于已安置的上层人物采取敷衍 态度,不同他们商量办事,不适当地尊重他们的职权,不愿耐 心地帮助和教育他们,使他们有可能在工作上做出一些成绩, 在政治上逐步获得进步。这些缺点和错误,在若干地区而且 是很严重的,必须引起各有关地区的党委的注意,尽力加以纠 正。此外,在个别地区,在对回民的工作中,曾提出“一切通 过阿訇”的口号,这是另一方面的错误,这一错误虽然已得到 纠正,但仍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注意。 少数民族的上层统战工作是十分复杂的工作。少数民族 的上层人物和宗教人物,一般对我们存有不同程度的怀疑和顾 虑,容易摇摆,容易受敌特、反革命分子挑拨和煽动的影响。 因此,应注意以各种适当的方式,主要是结合本民族地区的实 际工作问题和祖国的建设问题,经常向他们进行能够为他们理 解和接受的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向他们交代清楚党和人 民政府的各种必要交代的政策,争取他们不断地靠拢人民政 府,跟着我们走。对他们的错误进行适当的批评,也是必要 的,但必须注意在有利条件下进行,并要进行得很适当,必须 防止和纠正那种简单急躁的进行斗争的错误做法。 (六)关于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问题 我国的少数民族大都信仰宗教,其中,伊斯兰教和佛教 在许多少数民族中有广泛和更深入的信仰,成为许多少数民族 几乎是全体信奉的宗教。在这类少数民族地区,宗教问题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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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81 是个人信仰问题,而且是整个民族问题不可分离的一个重要部 分。正如中央曾向西藏工委指示过的,不尊重宗教信仰,就会 使我们政治上被动,而尊重了宗教信仰,就能在政治上取得很 大主动,因此对待宗教信仰问题,必须长期地采取十分谨慎的 态度,坚决执行信教自由的政策,切忌任何用行政命令办法干 涉宗教的错误做法。三四年来的经验,证明了对待少数民族宗 教问题采取上述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和必要的。但也有若干地区 曾在执行上述方针时,发生过摇摆态度和急躁情绪,因而出了 乱子。发生这类错误的原因,主要是我们有许多干部,甚至是 个别领导干部,还不很了解我党对待宗教问题究应持什么态 度,特别是对于少数民族宗教的特殊情况,更缺乏应有的认 识。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是唯物主义者,他们是不信仰宗教 的,但是共产党如何使劳动群众也不信仰宗教的办法,不是用 行政命令去干涉,而主要的是依靠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 的发展和社会改革的实践,自然地、间接地、迂回曲折地去逐 步削弱宗教影响,任何简单急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这正如列 宁所指示的应该使这一斗争同力求把宗教底社会根源铲除的那 个阶级运动底具体实践联系起来。对于那种企图用无神主义的 宣传去打倒宗教的做法,列宁曾严肃地予以批判,斥为肤浅 的、资产阶级偏狭的文化主义观点。这是因为神是恐惧心理造 成的、是人类面对他们所不能理解的、认为是不可抗衡的自然 力量与社会力量而求助于神秘力量的表现,因而朴素的宗教观 念在原始社会便已产生了,而在阶级社会中形成了系统的宗 教,并由于剥削阶级的利用,大大地发展了宗教。既然宗教的 产生和发展是这样,因而宗教的消灭,只有在人类消灭了阶级 并大大地发展了控制自然力量的能力时,才有可能。 宗教之所以能够在许多少数民族中获得广泛和深入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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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仰,伊斯兰教和喇嘛教之所以能够成为许多少数民族全体信奉 的宗教,除了少数民族的社会更为落后的原因外,还由于过去 长期的民族压迫。随着民族压迫,少数民族中的宗教信仰也是 遭到歧视的、不自由的,这就不难了解为什么许多少数民族在 过去反对民族压迫的斗争中,往往高举着“保卫宗教”的旗 帜,并以宗教作为团结自己民族的重要纽带。少数民族宗教的 这种民族性,是很明显的。 还应认识到世界上信仰伊斯兰教和佛教的人很多。除了在 苏联、我国及其他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外,伊斯兰教和佛教在 东方基本上是殖民地被压迫民族所信仰的宗教。因而我国对伊 斯兰教和佛教的政策,对东方殖民地人民都会有很大影响。这 是必须注意的、不可忽略的。 以上就是我们对少数民族的宗教必须采取十分谨慎和认 真尊重的态度的根据。若干地方的若干同志,就是因为不了解 上述的少数民族宗教的长期性、民族性、国际性,因而发生了 急躁冒进的错误。他们认为只要经过几次有力的反宗教宣传, 宗教就可以大大消除了,甚至有些同志,认为土地改革是消灭 宗教的好机会,因而他们在土改中宣传反对“胡大”(伊斯兰 教的上帝),反对宗教迷信,这样做,不仅没有消灭或削弱宗 教,反而使当地少数民族感觉到宗教情感受到压抑,因而更加 巩固了宗教信仰。 自然,我们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许多政治、经济、文化的设 施,尤其是社会改革,都自然地间接地起了削弱宗教的作用, 看不到这一点,也是错误的。同时,对于少数民族人民和宗教 内部过去长期努力所达到的宗教改革的成果我们必须加以巩固 和保护。但保护清真寺、喇嘛庙及其他少数民族宗教寺院的政 策必须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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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83 根据上述种种,我们对待宗教自然不应该采取不理和放任 的态度,而应该更加谨慎地去进行工作,并慎重地在宗教中发 展和培养一部分进步的力量,尽可能争取一部分宗教领袖人物 靠拢我们,以便在长期的努力中,逐渐做到掌握少数民族的宗 教。但应尽量注意不要使我们对于宗教的某些措施扩大了宗教 的影响,以致为宗教界造成欺骗群众的有利条件。 (七)关于处理民族地区的叛乱 三四年来,在若干民族地区曾发生过许多次叛乱。发生 这些叛乱的原因,主要由于残余匪特及其他反革命分子的挑拨 和煽动;但也由于我们在这些地区的工作有缺点,个别地区也 确实存在着严重的缺点和错误,以致为敌特、反革命所乘。现 在,所有这些事件大都已获得适当的解决。 对于民族地区的叛乱,必须采取在有充分军事准备(这是 必需的和决不可少的)的条件下力争政治解决的方针。 民族地区的叛乱自然是和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分不开的, 但它常常是带有民族性和群众性的,既不可视同一般土匪问 题,也不可视同一般的反革命叛乱。因此,不能把民族地区的 叛乱当作一般土匪问题或一般反革命叛乱去处理,而应主要当 作民族问题去处理。除特殊情况外,主要应采取政治办法,进 行反复的争取和瓦解工作,力求和平解决问题。这是因为军事 进剿极其容易增加民族隔阂,而民族隔阂是易结不易解的。但 军事上的充分准备是非常必要的,力求备而不用,在迫不得已 或多次政治争取无效而用兵时,也仍然要坚持不懈地进行政治 上的争取和瓦解工作,尽可能争取当地有关民族的广大群众和 上层分子,并使用已经与我们合作的当地民族上层人物去进行 争取工作,在有少数民族人民武装力量的地区,并应使用这种 武装力量,以期获得民族地区的叛乱的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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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在以上方针下,必须实行分别对待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 对于本民族的上层分子必须反复争取,采取特别宽大的政策;对 于外来反革命分子,必须坚决地打击和镇压,但一般仍应不绝其 自新之路;对于一般群众,必须尽力争取,妥为安抚,不给他们 戴“土匪”帽子,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使能安心生产。 过去曾有地区在开始时并没有执行这样的方针和政策,强 调军事剿匪,忽视政治争取,以致丧失少数民族人民的同情, 并使叛乱屡剿不绝。这是应该记取的教训。 凡是发生了叛乱的地区,善后工作非常重要,并应及时地 严肃地检查工作,彻底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否则,即是 叛乱平息了,可能仍给匪特留下了可乘之隙,使叛乱仍有复起 的危险。万一民族地区的叛乱平而复起,除仍应坚持上述方针 外,还要严防干部中可能产生的急躁、报复情绪。至于民族地 区如发生惯匪和反革命叛乱,其应付的方针虽与应付上述叛乱 有所不同,但亦必须争取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来共同工作。事 后处理土匪分子和反革命分子时,亦应照上述方针同样办理。 三、关于纠正一部分汉族干部中的大汉族主义、 主观主义与命令主义的思想作风及防止地方 民族主义思想 各有关地区在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中,发现的缺点和 错误是不少的。(略) 为此必须: 1. 遵照一九五三年三月中央《关于在民族问题上在党内 和人民中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教育,批判大汉族主义具体地解决 少数民族中仍然受歧视受痛苦的问题的指示》,认真地在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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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85 和人民中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严肃 地批判大汉族主义思想,逐步地把存在着大汉族主义思想的党 员、干部和人民从地主、资产阶级思想的统治之下解放出来。 这种教育应该着重在干部中间进行,因为只有干部的思想观点 端正了,才能正确地教育人民。批判大汉族主义,即有利于克 服民族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的思想和做 法。也有利于克服少数民族中的狭隘民族主义和某些地区占有 多数地位的少数民族中的大民族主义,因此批判大汉族主义已 成为当前民族工作中端正思想作风的中心一环。 克服大汉族主义思想及其残余是一个长期的思想教育问题, 但对于个别犯有严重大汉族主义错误的党员、干部,必须予以适 当的处分,其坚持不改正的,应当撤销工作,调离少数民族地区。 应在党刊上适当地刊载批判或揭露大汉族主义的文电,另 外,应在报纸上根据事实,多写文章,进行公开的批判,教育 党员和人民。 为了便于向人民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各地应 参照过去老解放区举行拥军爱民运动的经验,在每年的一定日 期,在有关的地区,集中地进行民族政策的教育,启发和引导 汉族和少数民族,用自我批评的方式,双方面着重检讨自己在 民族关系上的缺点和错误,并妥善地解决这方面的问题。现在 有些地区,在某些节日自然地举行民族间的联欢活动,就是上 述方式的萌芽。各有关地区的党委和政府对此应该予以重视, 加以研究和提高,并先在若干地区进行试验,待取得经验后, 再在全国各地普遍推行。 在反对大汉族主义的斗争中,必须注意保护汉族干部的工作 积极性,应该善于区别有这种错误思想的同志和没有这种错误思 想的同志,错误严重的同志和错误轻微的同志。对于那些并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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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汉族主义思想而勤勤恳恳为少数民族人民服务并且工作获得有成 绩的同志,应该给予适当鼓励与表扬,其特出的,应在报纸上登 载。对于汉族干部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必须予以充分的照顾。防 止在反对大汉族主义思想的斗争中,汉族干部中可能发生的消极 灰心,束手束脚,不敢负责等另一方面的偏向。 2. 进行系统地调查工作和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 的理论与党的民族政策的研究工作,这是使我们党的政策和少 数民族地区实际情况正确结合的基本方法,也是克服急躁冒进 和机械搬用汉区或其他先进民族地区经验的主观主义错误的基 本条件之一。特别是当前的民族工作中,已提出了许多新的问 题(例如中国究竟有哪些民族的问题等),必须依靠周密的、 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才能逐步获得解决。因此,各级有关的 党委与党委的有关部门特别是统战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机关必 须立即着手加强这一工作。 3. 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和人民政 府的各有关部门,都必须注意做好自己部门中有关少数民族的 工作,为此,应依必要在自己部门中设专人或建立专门机构, 进行有关民族的业务,加强对下面工作的领导。其已建立专门 机构者,应依必要予以适当的加强。 4. 凡有少数民族的地区,各级党、政机关在进行带全局 性的工作部署和颁发带全局性的决定或法令时,均应根据各少 数民族的不同情况,在政策及工作方法上作必要的或适当的交 代,其未作交代者,各少数民族地区一律不得机械执行。各少 数民族地区党、政机关对上述决定或法令认为适合当地民族情 况,可以执行,则应说明理由,提出实施办法,报告上级党委 (重要者应报中央),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凡上级领导机 关有关民族问题的指示、决定或法令如与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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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87 实际情况不大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时,该地区党政领导机关有权 暂缓执行,但应迅速报告上级党政领导机关批准或要求上级作 必要的修正补充。在同一地区内,一切行之于该地区内占有多 数民族地位的少数民族(如新疆维吾尔族)的政策和工作方 法,对其他少数民族亦适用上述的各项原则。对在内地与汉族 杂居的少数民族,即使在汉族地区的一般政策适用于他们的时 候,也应该注意尊重其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并在经济生活和文 化生活等具体问题上,照顾他们的特殊需要和困难。 5. 这次民族政策的学习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的经验证明,结 合政策学习,有重点地自上而下地检查与总结工作,是帮助领 导机关发现、解决问题,教育干部和改进工作的有效办法。因 此今后一切有关的党、政领导机关应把检查与总结民族政策执 行情况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其他的工作,定为自己的经常任务之 一。现在,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党的组织工作、培养干部工作、 宣传工作、地方工业、贸易、卫生、财经、农业、学校教育、 民族学院等工作,都急需由各主管部门及时加以检查和总结。 6. 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在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和巩固 党的团结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必须严格执行民族工作上的 请示报告制度,克服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和分散主义,凡有关 政策、方针的问题,重要计划和重要问题均必须及时地向中央 局、分局及中央请示报告,不得违反。 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编印的 《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刊印 注 释 〔1〕此件收入《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一书时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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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关于全国人口调查登记 结果的公报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一日) 一九五三年,中央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协同有关部门,根 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指示,结合全国普选,举办了全国人 口调查。调查的标准时间是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 参加这次调查登记工作的人员共有二百五十余万人。 为了保证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全国组 成了各级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并制定了统一的简易可行的全 国人口调查登记办法。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严格按照这个办法 进行直接调查;但有少数地区不能进行直接调查,而用其他办 法进行了调查,其中有未进行基层选举的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 区,待解放的台湾省,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 为了使这次人口普查资料全面、准确,曾及时组织了抽样 复查,对已经调查登记的人口数目的正确程度进行检查。全国 范围内共抽查了五千二百九十五万以上的人口(占直接调查登 记人口的百分之九),检查的结果是:重复的人口占千分之一 点三九,遗漏的人口占千分之二点五五。 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的审核和汇总工作,现已全部完成。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调查登记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的全国人口总数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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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关于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结果的公报 589 亿零一百九十三万八千零三十五人。其中: 直接调查登记的人口为五亿七千四百二十万五千九百四十 人; 用其他办法调查的人口为二千七百七十三万二千零九十五 人,内有: 没 有 进 行 基 层 选 举 的 和 交 通 不 便 的 边 远 地 区 八百三十九万七千四百七十七人(根据各该地方政府的资 料); 待解放的台湾省七百五十九万一千二百九十八人(根据 一九五一年台湾公布的数字); 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一千一百七十四万三千三百二十人 (根据华侨事务委员会等机关的资料)。 二、在直接调查登记的人口中: 男子为二亿九千七百五十五万三千五百一十八人,占百分 之五十一点八二;女子为二亿七千六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二 人,占百分之四十八点一八。 年龄在十八岁和十八岁以上的为三亿三 千 八 百 三 十 三 万 九千八百九十二人,占百分之五十八点九二。其中:八十岁到 九十九岁的一百八十五万一千三百一十二人,一百岁和一百岁以上 的三千三百八十四人,最高年龄为一百五十五岁。 三 、 全国人口(没有进行直接调查登记的台湾省、 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人口未列入)中按民族构成划分: 汉 人 五 亿 四 千 七 百 二 十 八 万 三 千 零 五 十 七 人 , 占 百 分 之 九 十 三 点 九 四 ; 各 少 数 民 族 共 三 千 五 百 三 十 二 万 零 三百六十人,占百分之六点零六。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少 数民族有:蒙人一百四十六万二千九百五十六人;回人 三百五十五万九千三百五十人;藏人二百七十七万五千六百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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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人 ; 维 吾 尔 人 三 百 六 十 四 万 零 一 百 二 十 五 人 ; 苗 人 二百五十一万一千三百三十九人;彝人三百二十五万四千二百六十九 人 ; 僮 人 六 百 六 十 一 万 一 千 四 百 五 十 五 人 ; 布 依 人 一百二十四万七千八百八十三人;朝鲜人一百一十二万零四百 零五人;满人二百四十一万八千九百三十一人。其他各族共 六百七十一万八千零二十五人。 四、全国人口(没有进行直接调查登记的台湾省、国外 华侨和留学生等人口未列入)中按城镇与乡村划分:城镇人口 七千七百二十五万七千二百八十二人,占百分之十三点二六; 乡村人口五亿零五百三十四万六千一百三十五人,占百分之 八十六点七四。 五、全国人口分布情况: 北京市 二百七十六万八千一百四十九 天津市 二百六十九万三千八百三十一 上海市 六百二十万四千四百一十七 河北省 三千五百九十八万四千六百四十四 山西省 一千四百三十一万四千四百八十五 内蒙古自治区 六百一十万零一百零四 辽宁省 一千八百五十四万五千一百四十七 吉林省 一千一百二十九万零七十三 黑龙江省 一千一百八十九万七千三百零九 热河省 五百一十六万零八百二十二 陕西省 一千五百八十八万一千二百八十一 甘肃省 一千二百九十二万八千一百零二 青海省 一百六十七万六千五百三十四 新疆省 四百八十七万三千六百零八 山东省 四千八百八十七万六千五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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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关于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结果的公报 591 江苏省 四千一百二十五万二千一百九十二 安徽省 三千零三十四万三千六百三十七 浙江省 二千二百八十六万五千七百四十七 福建省 一千三百一十四万二千七百二十一 台湾省 七百五十九万一千二百九十八 河南省 四千四百二十一万四千五百九十四 湖北省 二千七百七十八万九千六百九十三 湖南省 三千三百二十二万六千九百五十四 江西省 一千六百七十七万二千八百六十五 广东省 三千四百七十七万零五十九 广西省 一千九百五十六万零八百二十二 四川省 六千二百三十万三千九百九十九 贵州省 一千五百零三万七千三百一十 云南省 一千七百四十七万二千七百三十七 西康省 三百三十八万一千零六十四 西藏地方和昌都地区 一百二十七万三千九百六十九 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 一千一百七十四万三千三百二十 合计 六亿零一百九十三万八千零三十五 根据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一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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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作好 编制地方经济五年计划 纲要的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日) 各省、市委,国务院所属各委各部党组: 自中央十一月十日指示各省市编制地方经济的五年计划纲 要以来,各地都在紧张地进行这一工作。为使这个工作做得更 好一些,特提出如下意见,请各省市委研究执行。 (一)各省市委在编制当地的五年计划时,不但应当注意 参考国家计划委员会发下的五年计划草案的分省指标,而且应 当认真地研究当地的经济特点和具体情况,以便结合国家计划 而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央建议各省委在十二月 十日作出当地初步的五年计划纲要,并上报中央以后,于十二 月十五日左右召开一次市委书记、市长、地委书记、专员、县 委书记、县长、县计划科长和农业科长的会议,专门讨论各该 省市的五年计划纲要。省委应该经过这次会议,亲自调查各地 的情况,了解各地的经济资源,发现各地的生产潜力,听取各 地的意见,然后对初步的五年计划纲要再做一次修改和补充, 使计划能够更充分地放在比较可靠和积极的基础之上。 (二)除了个别省份(例如辽宁)工业比重很大,省委应 把工作重点摆在工业方面外,一般省委都应该明确地把工作重 点放在领导农(牧)业方面。对于五年计划中的农业部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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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作好编制地方经济五年计划纲要的工作的指示 593 当细致研究,找出办法,力求完成和超额完成。对于国家掌握 的粮食和技术作物等主要产品应当列入地方计划,同时关系当 地人民生活的农副产品、土特产品和各种出口物资也应当尽可 能地列入地方计划;对于国家的统一的要求应当充分照顾,对 于当地的具体的要求也应当切实照顾。 (三)各省管理的各种类型工业(包括地方国营、地方公 私合营、合作社营和私营)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 的一个问题,是地方工业应当服务于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 的具体需要的问题。中央认为,不论在地方工业的生产方面, 或地方工业的基本建设方面,都必须贯彻为农村经济服务并与 农业经济密切相结合的方针。各地在编制地方工业计划、安排 地方工业生产和地方工业基本建设时,应当根据全国平衡和当 地供产销平衡的原则,一方面充分考虑当地的农业生产能否保 证当地的工业生产以足够的原料,另一方面又应充分考虑当地 的工业生产能否满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生活资料两方面的各 种要求。但应当注意,关于新式农具的生产,国家已作统一的 安排,不要与中央的计划相抵触。对于私人资本主义工业的改 造计划,亦应当放在积极而又可靠的基础之上,并逐步使之适 应上述方针的要求。 (四)在编制商业计划时,对于公私比重,必须贯彻中央 稳步前进的方针,不应当进得太快。目前主要的危险倾向是急 躁冒进,把私商排挤得过快过多,以致失业人员大增,一时无 法安插。关于这个问题,各省市委必须有迅速的部署,把步子 放慢。对于被排挤的私商小贩,应当给予适当的安排。同时, 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实行城乡分工后,已经在许多地方发生 了不便利于人民买卖货物的严重情况和某些阻塞商品流通的现 象,因此,如何使商品的周转环节合理化以利发展城乡的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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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交流,并改变目前城乡联系中某些阻塞的现象,请你们仔细加 以研究,提出关于中央和地方的商业管理计划的改进意见。 中 央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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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 关于政协章程和政协第二届 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问题 *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四日) 周 恩 来 这次政协常委会,是要协商第二届政协委员名单和讨论召 开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的问题。 今天提请大家讨论的文件有三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章程(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工 作报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下面,就其中几个有关的重要问题作些说明。 关于政协章程的总纲。 上次常委会决定在政协章程中写一个总纲代替现在的《共 同纲领》。起草小组已经把政协章程写出来了。总纲写得很扼 要,把应该包括的内容都包括进去了。一是指出政协第一届全 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了《共同纲领》, 组织了中央人民政府,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胜利 地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二是总结了政协五年来的工作。三是 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召开,人民政协不再代行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的职权,但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仍将存 这是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 六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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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在,今后还要继续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四是提出了今后的任 务和奋斗目标,要广泛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为实现 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这些内容都是很恰当的。 政协章程总纲还明确规定了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共同 遵守的七条准则,这就是: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 力贯彻实施宪法。二、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加 强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领导地位。三、协助国家机关,推动社 会力量,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 四、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提出建议。五、加强各 族人民的团结,提高革命警惕性,坚持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 六、加强中国人民同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友谊,反对侵略战 争,保卫世界和平。七、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和国家政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进行思想改造。这七 条准则是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其他爱国 人士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 关于人民政协的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 经过一个月同各方面反复协商的结果,大家同意将原来的 政协全体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三层,改为全国委员 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两层。地方委员会也是两层,即地方 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这样,减少了不必要的层次, 又可以扩大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名额,有利于保持广泛 的代表性,扩大团结面。 在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委会主持会务,领导日常工 作,集中处理一般事情,这样更便于开展活动。过去五年中, 政协常委会开了六十二次会议,比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开的会 还多,并且习惯上是扩大的,在京委员都参加。按照政协章程 规定,今后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而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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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章程和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问题 597 会却可以多开一些。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全体会议的会 期,常委会根据需要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集。章程还规定了参加 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章程和决议的义务,并有退会的自 由。 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是指导关系。上下之间有 指导和被指导、指示和接受指示、报告和接受报告的关系。但 是,各地设立地方委员会要因地制宜。因为在社会主义建设和 社会主义改造中,各地情况不一样,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 方工业发展得快,国营、合作社企业很多,私营企业就比较 少,如鞍山就与上海的情况不同,因此,两地政协的组成成员 和工作重点也就不同。一定要因地制宜,这样才能合乎实际, 合乎政协的原则。 关于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 参加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的有十一个党派、十七个团体 和特邀代表。 考虑到对人民事业的益处,合作社、医药卫生界、对外和 平友好团体和社会救济福利团体都作为单独团体参加政协。 区域和军队不再作为参加政协的单位。因为全国人民代表 已经由地区产生,可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军队是国家的军 队,受国家的指挥,也不需要作为政治团体参加政协。 关于第二届政协委员的安排原则。 政协委员的名单,经与各方面协商,由各党派自己提名。 安排名单有四个原则: (一)扩大团结,加强领导。这次全国委员会名单的人 数、代表性、范围都比上届政协有所扩大,能够想到的都尽量 包括进去了。全国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没有参加政协,这是因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既然已经是人大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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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表,就不一定参加政协了,特别是文化界、艺术界一些人大代 表,平常写作、演出活动已经很忙,不能过多地参加会议,他 们同意不再参加政协。这次政协增加了一些新人,团结面是扩 大的。但扩大团结的同时必须加强领导。常委会领导要更集中 一些,工作干部也要多一些。另外,党派参加政协的人数的增 加,也有利于领导的加强。 (二)要有代表性。五百五十八名委员名单中,除兼人大 代表的一百三十一人外,其他也都是各方面有代表性的人物。 特邀代表的重点,放在加强反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扩大团结 面上,以影响台湾。对原国民党军队起义人员和其他起义的人 物特别注意了安排。如这次特邀代表方面增加了翁文灏。他是 “戡乱”时期的行政院长,这次回来对他来说是个考验,也是 个进步。有人批评政协名单里面什么人都有,我觉得好处就在 这里。政协不是一盆清水,如果是一盆清水就没有意思了。政 协就是要团结各个方面的人,只要他拥护宪法,立场站过来, 我们就欢迎。当然也有立场还不是那么稳的,不一定能百分之 百地执行七项准则,我们可以考察和帮助。 (三)方面多。在名单中各党派、各团体、各个方面都照 顾到了。如工会方面,因劳动模范当人大代表的很多,政协委 员就着重于新老工会工作者。农民也不都是生产合作社的社长 或劳动模范,他们当人大代表的也很多,政协就着重吸收农村 工作者。青年团方面,从青年角度出发,吸收了一些有代表性 的人物。妇联的委员有妇女工作者、演员、小学教员、教授、 少数民族等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工商联的委员名额也扩大了, 凡在地方上有代表性的人物都照顾到了。文艺界有地方剧、音 乐、舞蹈、美术、文学、电影等方面的人物,还有泥人张。自 然科学团体方面,设计工程、建筑工程、钻探等都有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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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章程和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问题 599 社会科学方面的代表性人物也不少。教育界、新闻界、医药卫 生界、对外和平友好团体、外交学会、国际贸易、社会救济团 体、少数民族、华侨、宗教界等方面,也各有自己的代表。 我们要吸收不同意见的人在一起,要善于和这些人一起协 商,团结他们。这样,政治协商会议才能前进,才能有利于国 家建设。 (四)分量够。每个方面都有带头的著名人物,他们的人 数多少,要根据各种情况决定。 根据《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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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中共中央关于轮训全党 高、中级干部和调整党校的计划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上海局,各分局,各省、市委: 为了完成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任务,必须加 强党的领导作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 中央认为必须确定党的各级干部的轮训制度,在今后有计划有 步骤地把全党各方面的高、中级干部,调入党校轮训,才能有 效地提高全党干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水准,适应今后工作的需 要。现将高级、中级党校调整和轮训计划规定如下: (一)马列学院 1. 中共中央直属马列学院的主要任务,是轮训地委正副书 记、专员和相当于这一级以上的高级干部。全国这一级干部共 约一万人,减去病老后实际应该入马列学院学习的约七千五百 人。修业期限为一年。自一九五五年正式开始轮训四百至五百 人,以后每年轮训六百人至八百人,在教学能力充足时也可以 轮训一千人。 2. 课程规定如下: 中共党史 苏共党史 政治经济学和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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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轮训全党高、中级干部和调整党校的计划 601 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 党的建设 由于学习时间的短促或缺少适当的教材,对中共党史和苏 共党史的学习时间可以适当减少。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论和 历史唯物论和党的建设等三门课程,对提高干部思想水平,武 装他们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理论知识,增强党性锻炼,都是 极关重要的,目前应列为学习重点。此外,还应举行党的政策 和时事的报告,并可适当举行学术讲演(如中国近代史、世界 近代史、自然科学等等)。学习方法以讲授为主,但自修时间 不应少于学习总时数的五分之二。 一部分省委书记以上政治理论水平较高的干部,可根据需 要另行编班,其课程内容和分量亦可酌予增减;学习方法以自 学为主,辅以讲授和课堂讨论。 此外,关于学员中的思想意识和作风上的问题,应在学校 党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3. 马列学院附设理论干部班,修业二年,培养理论教员和 理论工作干部。理论班的课程除上述课程外,可设置专业,并 增加语文。此外,可按工作需要设立短期训练班。 4. 马列学院须立即筹备成立附设的中级部,招收中央党政 直属机关和原华北地区的地委委员、县委正副书记、县长和相当 于这一级的干部。修业期限与课程和一般中级党校相同。中级部 应该在教学过程中逐步编出中级党校的教材。中级部在中央党 政直属机关和原华北地区共同筹建的中级党校成立后结束。 (二)中级党校 1. 中级党校的任务,是轮训地委委员、县委正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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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县长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干部。全国这一级干部共约五万六千 人,减去病老及一小部分进普通大学学习的干部后实际应该入 中级党校的约四万六千人。 现除华北局党校已经并入马列学院外,原来五个中央局党 校(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和山东、华南两个分局 党校,改为七个中级党校。 规定把北京市委党校扩建成为容纳一千五百名学员的中级 党校,它的主要任务是轮训北京、天津两市,河北、内蒙以及 党中央直属机关、中央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应入中级党校学习的 干部(山西的这一部分干部暂交原西北局党校轮训),另以三 分之一的名额轮训城市区委一级的干部。为了扩建这一党校, 应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负责召集各有关党委共同讨论筹 备事宜。这一党校由北京市委直接领导,并担负筹备工作的主 要责任。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必须会同各省市委积极准备条 件,在一定期间内逐步建立新的中级党校。福建、云南两个省 党校和新疆分局党校目前即应积极准备成立中级班,并争取在 一九五六年后成立中级党校。中级党校的发展方向应逐步做到 由省(市)委直接领导;并应逐步做到在多数省内甚至每个省 内都能办一个中级党校。 各中级党校和中级班修业期限均为一年。 即可成立的七个中级党校轮训任务如下表: 中 级 党 校 轮 训 任 务 表 负责训练包括 一九五五年 以后每年 校 名 的地区 应训人数 应训示数 中共中央第 辽宁、吉林、 五百 六百 一中级党校 黑龙江、热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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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轮训全党高、中级干部和调整党校的计划 603 续表 陕西、山西、 中共中央第 甘肃、青海、 四百(内山 五百(内山西 二中级党校 西一百名) 一百五十名) 新疆、 上海及苏南、 中共中央第 皖南、浙江、 三百 三中级党校 福建 八百 中共中央第 山东及苏北、 三百 四中级党校 皖北 中共中央第 湖南、湖北、 三百 四百 五中级党校 江西、河南 中共中央第 广东、广西 二百 二百五十 六中级党校 四川、云南、 中共中央第 贵州、西康、 三百 四百 七中级党校 西藏 上述数字为最低限度的数字,各中级党校应积极培养教学 力量,力争超过此计划。只要在教学力量许可时,就应扩大招 生名额。 2. 课程主要为以下四门 中共党史(包括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联共(布)党史》第九章至第十二章或政治经济学的社 会主义生产方式部分 党的建设 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 此外,应举行党的政策和时事的报告,并可适当举行学术 讲演。 学员中的思想意识和作风上的问题,在学校党的工作中加 以解决。 教材暂由各校参考马列学院一年制轮训班的各科教学大纲 和讲稿自编。除责成马列学院尽量供给各种教学提纲和材料以 供参考外,中央宣传部应有计划地召开各科教学研究室干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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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专业会议,总结各科教学经验,推荐各校编写较好的提纲和讲 义,以便在一定时期内能逐渐编好各科适用的教材。 3. 各中级党校必须大力培养教员、辅导员,以便逐步提 高教学的质量。在目前教学力量十分薄弱的情况下,应采取以 下解决方法:甲、一九五四年九月开始各中级党校派一定数量 的教员到马列学院学习,学习期限为一年。乙、今后各中级党 校每年应选送一定数量的教员到马列学院学习,其名额由中央 组织部根据各校具体情况规定,其学习时间可定为二年或一 年,也可采用半年学完一门课后即回去讲课的办法。丙、各中 级党校主要负责干部,应减少行政事务负担,尽量担任讲课。 丁、允许各中级党校在毕业生中留下一定数量培养为教员(必 须经中央组织部批准)。 4. 中级党校可按工作需要设立各种短期训练班,中级党校 并尽量设立教员训练班,培养初级党校的教员和在职干部理论 教育的教员。训练的名额、课程和时间可按实际需要规定。 5. 高、中级干部文化程度不到初中水平的,不能受轮训, 但必须以两年或三年的时间学习文化,以便把文化水平提高到 相当于初中毕业程度后,再行轮训。高、中级干部的文化学 习,责成省市委认真负责解决,由各省市委举办干部文化学 校,招收他们入校学习,至迟须在一九五五至一九五六年开 始。加强干部文化学习是培养干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省市委 必须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干部文化教育的指示》及本计划所指 出的方针积极办理。 干部文化学习所需经费由省市委编造预算,统一解决。所 需教员由各省市委自行解决。中级党校原附设有文化班的,继 续办理。未设立文化班的,不再设立。 6. 规定各中级党校的全体工作人员和学员的对比应为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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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轮训全党高、中级干部和调整党校的计划 605 四至一比三点五。应着重配备教学工作人员,以逐渐增强教学 力量。各中级党校经费总额,由中央组织部和财政部确定后下 拨,其年度预算列入所在省市的年度预算内。 7. 中级党校由中央直接领导。委托下列部门分工管理日常 工作: 甲、中央组织部:研究党校的训练任务向中央提出训练 计划,并监督各党校对中央关于训练计划的执行。管理干部配 备、学员抽调和分配。 乙、中央宣传部:管理教学工作的指导。 丙、所在地党委:监督党校日常行政工作,管理党的生 活。 丁、所在地党委有责任为中级党校担任中央关于各项决议 和政策的报告以及某些重要课程的讲授。 (三)初级党校 1. 初级党校的任务是轮训县委委员、区委正副书记、区长 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干部。 2. 关于初级党校工作的改进,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 在一九五五年内召开专业会议研究解决。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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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总 纲 中国人民在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伟 大的革命斗争中,结成了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 战线。一九四九年九月,在中国人民革命伟大胜利的基础上, 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 行了第一届全体会议,执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 了共同纲领,组织了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出了全国委员 会,在地方由省、市协商委员会代行了地方委员会的职权。五 年多来,全国委员会和各省、市协商委员会在各种社会改革运 动中,在伟大的保卫祖国保卫和平的抗美援朝斗争中,在协助 政府动员人民参加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建设工作中,在 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的组织工作中,在进行思想改造工作中, 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 议已经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颁布。《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基本内容已经列入宪法,这个共同 纲领已经为宪法所代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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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60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经结束。但是中国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 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的组织,仍然需要存在。正如宪法序言中所说,“今后在动员 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 争中,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举行第二届 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致认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 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制度已经开辟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 广阔的道路。为着加强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巩固人民民主制 度,胜利地实现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使我国能够通过和 平的方法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就更加需要 统一和集中全国人民的力量。因此,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必 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进一步 加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将继续通 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团结,更广泛地团结全国各族人 民,共同努力,克服困难,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 奋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制定本章程,并决定,以下列各项为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议的各单位和个人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力贯彻宪法的实施。 二、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 制度;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力量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 三、协助国家机关,推动社会力量,实现国家关于社会主 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建设计划。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群众的意见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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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出建议。 五、在全国各族人民中加强团结工作,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提高革命警惕性,保卫国家建设,坚持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 六、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牢不可破的友谊,增进中国同一切爱好和 平的国家的友谊,加强中国人民同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友 谊,反对侵略战争,保卫世界和平,维护人类的正义事业。 七、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积极学 习国家的政策,提高政治水平,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进 行思想改造。 第一章 组织总则 第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 体为基础组成。 第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 第三条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 员会的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和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章程》的义务。 第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 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 的决议,都应当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各参加单位和个人 对会议通过的决议,都应当遵守和实行。如果有不同的意见, 可以声明保留,等待下次会议提出讨论,但应当根据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决议,不得违反;如果对重要决议根本不同 意,有声明退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自由。 第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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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609 个人如果严重地违反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或者全 国委员会的决议,由全国委员会依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分别给以 警告、撤销委员资格或者撤销单位参加资格的处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和个人如果 严重地违反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全国委员会全 国性的决议或者地方委员会的决议,由地方委员会依据情节严 重的程度分别给以警告、撤销委员资格或者撤销单位参加资格 的处分。 被处分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对处分不服,可以请求复议; 地方委员会被处分的单位或者个人并且可以向上级委员会提出 申诉。 第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对全国委员会 的全国性的决议和号召,都有遵守和实行的义务。 第七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 员会对下一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 第二章 全国委员会 第八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各民主党 派、各人民团体推出的代表组成,有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个人 参加。少数民族和华侨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每届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名额和委员人选,由上届全 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每届全国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或名额 和决定委员人选的时候,由本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第九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根据《中国人 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就有关国家政治生活和人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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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主统一战线的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和工作。 第十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名誉主 席、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 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 和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 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时 候,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集。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下列职权 必须由全体会议行使: 一、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二、推举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选举全国委员会主席、副 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三、听取和审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副秘书长 若干人,由常务委员会选任。 设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可以按照工 作需要设若干组,在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每组设组长、副组长若干人,由常务委员会指定。 第三章 地方委员会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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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611 会议的省委员会、自治区委员会、直辖市委员会和市委员会。 其他地方有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设地方委员会。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由当地各民 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推出的代表组成,有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 个人参加。当地少数民族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每届地方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名额和委员人选,由上届地 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每届地方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或 名额和决定委员人选的时候,由本届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 商决定。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是人民民 主统一战线的地方组织,它们的任务是:遵守和实行《中国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推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 委员会的全国性的决议和号召,协商和进行地方的人民民主统 一战线工作。 第二十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委员会、自治区委 员会每届任期四年,直辖市委员会、市委员会和其他的地方委 员会每届任期二年。 第二十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设主席、 副主席一人或若干人,并且可以按照需要设秘书长。 第二十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设常务委 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地方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一人或若干人、 秘书长(设秘书长的地方)和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全体会 议,由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下列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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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权必须由全体会议行使: 一、选举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设秘书长的 地方)和常务委员; 二、听取和审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可以按照 需要设工作机构,或者只设若干工作人员。 设秘书长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按照需要设副秘书长一人或若 干人。 根据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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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提倡节育 *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刘 少 奇 关于节育问题,我们党、我们的卫生机关和宣传机关, 是提倡还是反对?有些人是反对的,有的人还写了反对文章。 现在我们要肯定一点,党是赞成节育的。为什么要赞成而不反 对?这个道理列宁已经讲过。苏联在革命胜利后,经济尚未恢 复和发展,人民生活很苦,无产阶级生活更苦,小孩生多了没 有办法。经济没有发展起来,不节育是无法解决困难的。后来 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成功,才搞“母亲英雄”,提倡生育;特别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人口减少,又有大量荒地可以利 用,增加人口有利,就提倡生育了。为什么苏联先节制生育后 提倡生育?因为情况变了。我们中国要不要搞“母亲英雄”和 提倡生育呢?我们不要搞,我看将来也不搞,可能永远不搞。 我们在陕北时提过“人畜两旺”的口号。据我所知,当时陕北 婴儿死亡率很高,生下来的小孩有百分之五十都死了。人民要 求改变这种状况,我们才提出“人畜两旺”。我们并未提倡多 生,主要是设法降低婴儿死亡率。又因为有人不赞成新法接 生,所以要宣传。但就在那时,“人畜两旺”在干部中也没有 这是刘少奇在召集国务院第二(文教)办公室、卫生部、轻工业部、商业 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负责人座谈节制生 育问题时的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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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提倡。那时我们在农村,现在到了城市,情况完全不同了。我 们已经有了六万万人,每年生的比死的多得多。全国每年出生 二千多万人,除掉死的还增加一千多万人。中国大概不会因为 节育闹人口恐慌,今天有六万万,以后会不会越来越少?我看 不会。全世界的人口增加,以中国为最快,现在每年平均增长 率为百分之二。如果不节育,增加还要快。人口增加后有没有 困难?有困难,困难很多,而且一下子解决不了。例如北京的 粮食、布匹、药品就都不够。国家在这方面有很大负担,很多 个人也有困难。总之,小孩生多了困难很大,父母、家庭、小 孩子本身都困难,社会和国家也困难。衣、食、医药、学校等 等都不够,而且一下子也解决不了。因此,应当赞成节育,不 应反对。反对的理由都不能成立。说节育不人道,这不对。说 节育影响不好,这不是实际问题。 节育问题怎样宣传?公开登报宣传现在不必进行。但是可 以做口头宣传。首先搞一个党内指示,在党刊上发表,先把党 内思想统一起来,使干部看法一致。卫生部可以用卫生常识的 名义专门编些节育技术指导的小册子,也不用登报。医药公 司卖避孕药品和器具,生意好得很,也用不着登广告。在卫生 机关和医院中,对医务工作人员讲清楚道理是必要的,以澄 清思想。 堕胎、绝育等问题,卫生部应有具体规定。现在,结扎输 卵管要生过六个孩子,限额太高了。特别是有病的人,最好一 个小孩也不要生。还有难产的,据说上海有剖腹生过三个小孩 的人要求结扎输卵管,医生还不干。其实,这样难产的,不必 等生第三个就应该结扎了。 避孕药品与器具的供应,不要从商业问题上着眼,这是 个人民需要的带政策性的问题。商业部门和生产部门要努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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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节育 615 应,力求满足,尽可能做好。国家控制有必要。对私人工厂也 要加工订货。扩大生产有困难,可以克服。这生意不会亏本, 但不要赚很多。自己生产不足,允许进口,从苏联、人民民主 国家进口,也允许从资本主义国家进口,也不禁止到香港去 买。现在乡下人也在叫苦,他们不知道如何节育,也不知道可 不可以不生孩子,溺婴的很多,特别在贫苦农民中更多。可见 农民中也不是没有人要求节育。做妇女工作的同志就应该采取 适当办法,告诉他们如何节育。当然,现在在农村中也不要搞 节育的宣传动员运动。 根据今天讨论的结果,你们可以起草一个报告,交中央批 下去登党刊。报告起草工作由林枫同志负责,卫生部徐运北、 轻工业部龚饮冰、商业部王磊、中宣部范长江、妇联康克清这 些同志参加。经常工作主要由卫生部负责。 根据《刘少奇选集》下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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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关于实行三大制度和军事训练问题 *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彭 德 怀 实行三大制度问题 谭政同志所作实行三大制度的政治工作的报告,军委完全 同意,并已得到中央和毛主席批准。全军即按照报告所提出的 各项原则结合各军实际情况,布置工作,贯彻实行。 为适应国内外形势的需要,为加速我军现代化正规化的建 设,实行义务兵役制、军官服役条例和军官薪金制三大制度,已 属迫不容缓的事情,不如此,就将使我军停滞不前,延缓现代化 正规化的建设,就将使我军不能应付大规模的现代化战争。 实行上述三大制度,对我军说来是一项重大的改革,是我 国当前国防建设的根本起点,同时也涉及到每个干部、军士和 兵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信大多数同志将坚决拥护这项重 大的改革,但也会有一部分同志对这项改革抱有很大的怀疑和 顾虑。在实行这些制度中,会遇到各种困难、阻碍甚至抵抗, 现在还不能全部料想到。因此,需要我们进行艰苦的反复的政 治说服工作,并妥善处理一些特殊的问题。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七日至二十九日,中央军委举行扩大会议。彭德怀在 这个会议上作了总结报告,共讲了九个问题。本文是其中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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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三大制度和军事训练问题 617 军委认为在执行谭政同志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工作时,特 别要注意下列三点: 1. 教育说服工作必须做到普遍深入,把工作做到家,把 实行三大制度的好处与不实行这些制度的坏处正面地、反复地 向每个同志讲透彻,解除他们的各种顾虑和误解,尽量消除各 种各样的抵抗情绪。在教育说服中,要特别强调每个同志都应 该以国家建设和军队建设的利益为最高最大的利益,把每个同 志的思想认识提高到国家建设和军队建设的整体利益的观点上 来,使每个同志自觉地服从国家和全军建设的整体利益。对于 那种一切从个人出发、斤斤计较地位和待遇的资产阶级个人主 义思想,应不放松揭露和开展批评斗争,对于不愿接受教育顽 固抵抗改革的分子,则应按条令规定进行必要的纪律处分。 2. 现在军官的级别是将来评定军衔的基本依据,军官的 级别、军衔又是规定生活待遇的基础,这对每个军官均有切身 的利害关系。各级干部中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人,当然不介意 这个问题,更不会闹这个问题。那些对这个问题表示不满和发 牢骚的人是不对的,这样的人主要是没有共产主义的觉悟或觉 悟太低,应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批评,不能采取放任态度。但 是,在各项待遇的具体问题上,各级领导机关为了使军官安心 服务,应承认其合理合法的利益,主动予以关照和解决,是完 全必要的。对过去级别评的不尽合理的人,应适当地加以调 整。因为过去所评定的级别虽基本合理,但也有不够合理的地 方,调整使之合理,对个人对整体都是需要的。将来评定军衔 时,因已有评级经验,对各方面来的干部了解已较全面较深 入,争取更加公平合理则更有可能和必要了。 3. 实行三大制度时,有许多干部需要复员转业,有许多 干部则需要转为职员工资制,而他们在军队又有长期的斗争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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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史,对革命战争和军事建设均有各种不同的贡献,他们对这项 改革发生某些抵触情绪,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为着国家和军 事建设的利益,为着这些同志的长远利益又必须这样办。因 此,对这些同志要进行更艰苦的教育说服工作,并且对这些同 志在物质上和荣誉上要作适当的关怀和照顾,使之愉快地服从 整体利益,而按照规定的处理原则执行。特别对复员转业的妇 女干部应更多地加以照顾,因为她们的转业比男同志更困难 些,各级领导机关应特别重视负责妥善处理,对这个问题颁布 了专门决定是完全应该的。 军委扩大会议文件第六号内的九项规定和决定,其中: 关于调整和处理副排级人员的决定,关于调整和处理现任非军 官职务的正排级以上人员的规定,关于处理和留用妇女工作人 员的决定,关于军队中子女小学托儿所的人员处理和儿童缴费 问题的规定,关于处理属于军队领导的军事工厂中军队干部的 规定,关于处理尚在军队中牺牲和病故干部家属的暂行规定, 关于实行薪金制后对留学生待遇问题的规定,到会同志一致同 意,即按照执行。其中另有关于军官与非军官的区分,关于队 列与非队列的区分两项,则尚未完全成熟,暂不公布。 部队军事训练与干部军事学习问题 军委基本同意张宗逊同志报告所提一九五五年部队军事训 练的方针。但对一九五四年的部队军事训练要作一较全面较明 确的总结,着重指出各军区军事训练的优点和缺点,对诳报成 绩的单位给以严格的批评,指出错误的严重性,并将总结内容 拟为训令,用训练总监部或国防部名义于一九五五年度训练开 始前发出,以便各部队首长据此改进一九五五年的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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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三大制度和军事训练问题 619 一九五四年一月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干会已决定部队军事 训练工作为全军的工作中心,而培养教育干部的学校工作又为 中心的中心。这是因为部队军事训练成绩的优劣,各级干部学 习军事科学成绩的优劣,将是决定我军今后战斗力高低的基本 标准。这个道理还未为全军干部充分理解。有些干部对今后部 队战斗力的估量,还只是从过去的战绩如何,不是看今后的军 事训练成绩如何来决定的。过去的战斗成绩当然有作用,但今 后如不勤训苦练,军事训练的成绩落后,则过去有战斗力的部 队将变成战斗力低下的部队;反之,过去战斗力不高的部队, 只要今后军事训练成绩优异,则将成为有很高战斗力的部队。 因为现代化的战争比之过去的战争,无论兵员、兵种、装备、 技术都已起了根本的变化。这种非常复杂的现代战争组织与高 度的技术动作,平日没有修养锻炼和全套熟练,战时是完全无 能为力的。有些干部满足于过去的战争指挥经验,对现代战 争的学习不很热心,不参加战役集训,不参加战役军事演习, 这是不了解,我军的战争经验虽然是很宝贵的,在将来战争中 虽然仍有极大用处,但是我们的经验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获 得的,连朝鲜战争的经验在内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不是一切 场合都是适用的。光靠过去的一些经验,不认真学习现代战争 的规律知识,不认真学习现代军队的技术知识,并把它们熟练 地掌握起来,是不能指挥现代的军队打胜仗的。苏军卫国战争 的经验,已完全证明了这一点。因此,今后考核哪个军队有无 战斗力,应以那个军队的军事训练成绩的优劣为基本标准;考 核哪个干部有无指挥能力,应以那个干部对军事学习与指挥实 兵演习成绩的优劣为基本标准。那些过去战斗力强的部队,那 些有战争指挥经验特别是有朝鲜战争指挥经验的干部,应自觉 地总结经验,正确地衡量自己;要放下那个不必要背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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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老老实实、兢兢业业地进行军事训练和军事学习。过去在战争 中,自己和自己指挥的部队,其战斗成绩曾一度优异突出,这 是很好的,必须在平日训练中加以保持和力争不断上升,才能 永远成为有战斗力的部队,才能永远保持历史上的光荣。 军事训练包括“训”与“练”两个范畴,“训”就是课堂 作业,“练”就是操场动作与野外演习,我们要把二者密切结 合起来。一般是“练”多于“训”,特别是在我军干部和兵的 文化技术知识低下的条件下,“练”显得更为重要,在课堂听 讲不易理解的地方,一拿到实地演习,他们就理解了,而且理 解得更为深刻。因此,要求不注意“练”的学校和部队要注意 实地苦练。 要把平时的军事训练与战时的战斗任务结合起来。即是对 各军种、兵种以及同军种的各军,除了共同条令、基本战斗动 作、兵器等教育外,射击训练全军必须特别重视,切实进行。 战术演习、战役训练着重现地作业,特别要根据各军的战时任 务进行演习和教练。例如,守岛部队则应演习战时守岛的各种 动作,上海附近部队则演习和教练上海附近作战预定方案的动 作,辽东、山东、广东、云南地区部队均应这样,以便战争来 到即能很熟练地进行作战。 要把军事训练与部队平日担负的任务结合起来。例如,公 安部队有内卫、边防之分,内卫有城市、农村之分,城市有警 卫工厂企业与警卫机关首长、外宾之分,乡村有看守劳改、仓 库、桥梁道路之分,边防有海岸边防、陆地边防之分,海防又 有守岛与巡逻之分,因此,除基本教练外,应根据其不同的任 务,规定不同的教育内容与实施计划,不能千篇一律。凡有特 殊任务的其他兵种,都应照顾其特点。 要把军事训练与军事指挥结合起来。总参谋部要负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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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三大制度和军事训练问题 621 战役训练的组织和实施,负责指挥军事学院和高等军事学院的 训练,各级指挥员应即为各该级军事训练的教员。要克服目前 军事指挥员不管部队军事训练的现象,要把领导军事训练作为 考核各指挥员工作成绩的标准之一。 在军事训练中要把技术装备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规 程等列入课程,使军官和部队具备一定技术装备的知识,树立 爱护技术装备的观念。现代技术装备是军队赖以进行战斗的工 具,没有它就不能进行战斗,不懂得使用,它就是废物,不懂 得保养、珍惜和爱护,亦必成为废物。目前我军技术装备损毁 破坏的现象极为严重,如不加克服,对国家、对战争将造成不 能宽恕的罪过,必须引起全军重视,首先在训练工作中打下一 个基础。 在军事训练中应加强纪律教育。强调军队统一集中和纪律 的绝对性,一切按条令办事,任何违反条令的行动,均应受到 条令规定的纪律处分。养成军人服从命令、遵守条令的习惯, 克服现在部队中军事纪律严重松懈的现象,并防止某些滥用纪 律的行为。 要在军事训练中建立一定的教学奖惩制度。对领导部队军 事训练或领导学校教育获有优良成绩的军官和教员给予一定的 奖励,升级、发物质奖励或发奖章、勋章。在学校学习成绩优 异的军官或学生,毕业时应提升级别。对训练部队与领导学校 教育成绩低下的军官应给予惩罚,考试不及格的学员则不予毕 业或降级使用。 根据《彭德怀军事文选》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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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中共中央批发中央 农村工作部《关于全国 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上海局、各分局、各省(市)委: 中央同意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 议的报告》。全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正处在打基础的时期, 基础是必须打好的。各级党委应十分重视并运用报告中所举的 四条经验,去指导实际工作。如同对待๲地改革工作一样,各 级党委对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应始终保持着集中的具体的领 导,掌握住运动的全部情况,随时发扬成绩和经验,纠正缺点 和偏向。除地委县委须以主要力量来进行互助合作运动这一中 心任务外,省委也应指定一个书记或副书记负责掌握有关农业 生产互助合作的具体业务,而第一书记则应负责统筹指导,借 以保证运动迅速健康的发展,使工农联盟更趋巩固。 (此件可登党刊)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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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 623 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全国 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中央并主席: 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从十月十日到月终共开了二十多 天。现将会议中讨论过的主要问题报告如下,请中央予以批示。 一 全国的互助合作运动,在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 改造事业胜利影响下,一年来的发展是比较迅速的。农业生产 合作社一九五四年春发展到十万个,秋前又新建社十二万个, 互助组也有很大发展。原建的十万个社百分之九十以上有不同 程度的增产,合作经济的优越性已为群众所公认。 各地计划在一九五五年春耕以前将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 到六十万个。这个计划是大致合适的,建议中央予以批准。 这六十万个社建成之后,在老区将有百分之三十左右的农户 入社;在晚解放区,将做到大部分的乡有社,至少是区区有 社。如果这六十万个社办好了,那就可以有把握地做到:在 一九五七年组织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农户加入合作社,使现有形 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全国主要农业区成为主要的生产形式。 根据上述情况和其他因素,预计我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事业发展的大体步骤将是:第一步,先于一九五七年前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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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本上完成初级的合作化,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时间再先后转入高 级合作化;在这时期内只实施初步的技术改良和部分的机械耕 作。第二步,约在第三、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将依靠发展起 来的工业装备农业,实现大规模的农业机械化。 完成这一计划是有希望的,但是有困难的,困难在于: (一)部分农民对社会主义的动摇态度,还会在相当长的 时期内和相当多的人数中存在着,对他们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 苦的教育工作,绝不是一声号召就可以把他们吸引到社会主义 方面来的。 (二)领导经验的成长速度落后于运动发展的速度是很难 避免的,例如原建的十万个社中,就有十分之一左右由于领导 不得法而不见增产,有百分之一濒于解体危险。以后社多了, 如果落后社也随着增加,就会很大地增加工作上的困难。 (三)全国各地区的工作基础是不平衡的,先进区由于自 满和薄弱区由于急躁而引起的种种错误还可能经常发生。 (四)随着革命斗争的深入,阶级敌人的抵抗破坏必然一 天天地激烈起来。 有些地区,由于对这些困难估计不足,在建社中曾出现急 躁情绪,贪多贪大,从而产生强迫命令的现象,引起一些不利 于生产的影响,值得严重注意。 如果我们决定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上完成主要地区初 级合作化的任务,那么今后一年就是打基础的一年。基础打好 了,即可做到迅速而又健康的发展;基础打不好,势必要走回 头路,势必被迫修改原订的计划,打乱原定的步骤,那时就大 大被动了。 因此,今后一年乃是关键性的一年。需要全党同志在进行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既坚持积极前进精神、又保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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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 625 踏实的工作作风。必须时刻记住毛泽东同志的话:“严重的 问题在于教育农民。”是否切实团结住农民大多数,是否有 利于整个社会生产的发展,应该当做检查合作化工作成败的主 要标准。 二 为保持运动的迅速和健康的发展,此次会议曾将一年来合 作化运动的一些成功经验加以总结,这对今后运动的指导是有 作用的。这些经验就是: 第一,应明确肯定半社会主义合作制乃是当前阶段合作化 运动的主要形式。 一年来,农业生产合作社所以发展很快,重要原因之一, 就在于这种初级形式的合作社不仅能保证增产,而且适合于小 私有农民的心理要求。如果跳过这种初级形式,去发展高级形 式,发展就会很慢。因此,需要将整个合作化的发展阶段划分 清楚,即在一九五七年以前应集中力量来发展半社会主义的农 业生产合作社。一九五七年后再按照各地各社的具体条件先后 转到高级形式的合作社。为了积累经验,各省在一九五七年以 前试办很少数的高级社也是必要的,但批准权须控制在省一级 领导机关。 初级形式的合作社也应由小到大,初办时不宜过大。为 了防止盲目贪大的倾向,办大社须经地委批准。五十户以上 为大社,还是一百户以上为大社,可由省委或地委根据当地 情况决定。 第二,应不断扩大农村中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克服阶级 敌人的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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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自从党中央宣布了总路线,进行了党内外动员,实行了主 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及其他各种经济措施,贯彻了党在农村的 阶级政策,因而改变了农村阶级力量的对比形势,党的政策取 得了贫农的积极支持,中农逐渐靠拢,开始孤立了富农,削弱 了资本主义影响。这就是一年来农村形势的重大变化,也是合 作化运动迅速发展的重要条件。只要保持并发展这种社会主义 优势,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就会更迅速更健康。 第三,发扬工作中的群众路线传统。 我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群众路线的传统 作风,广大干部经过了土地改革的锻炼,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但由于近年来县、区干部成分变动很大,传统已日渐减弱。因 此,有必要重新强调一下在土地改革时期普遍使用过的两条经 验,即加强党在群众中的思想发动和培养积极分子的工作。这 两条经验运用于今天的合作化运动,不但可以保证运动的健康 发展,而且可以锻炼出一批新干部。 最容易被人忽视的是培养新积极分子的工作。培养积极分 子要防止固定观点,在民主革命中培养出来的积极分子,是必 须依靠的;但必须同时强调依靠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新出现的 积极分子,特别要注意现有贫农中的积极分子。只有提高了老 的又培养了新的,使每个乡均有一定数量的积极分子层支持党 的各种工作,保持基层组织的日益巩固壮大,合作化事业的进 展才能更顺利更迅速。 为做好思想发动和培养新积极分子的工作,必须注意运用 个别串连和代表会议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个别说服工作有些地 方已被人遗忘了,一哄而起的形式主义的错误工作方法,不少 地方又在重复,这是值得严重注意的。 第四,要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实现全年准备、分批发展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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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 627 社方针。 一年来,各地在发展合作社的工作中,创造了一条很好的 经验,就是:全年准备,分批发展;准备一批,发展一批;巩 固一批,又准备一批。 把建社工作着重于事前的充分准备,而准备工作又主要着 重于互助组,这样就把中央所指示的在互助组基础上建社、运 用农业生产合作社带动互助组大发展的方针具体化了。同时也 可以将挤在冬季一季的工作分为春夏秋冬四季去做,从而防止 了挤在冬季短期突击建社时可能发生的强迫命令或放任自流自 发建社的毛病。 各级党委须实行一次检查,认真教育干部掌握以上工作经 验,去进行办社工作,具体地按照不同地区掌握发展计划,既 要发展数量,还须保证质量。一九五五年春前能发展到六十万 个社当然很好,如果条件不具备,切不可勉强凑数。 三 会议中大体上确定,各地的建社工作应争取在旧历年前大 部结束,以便在春耕季节以前有一段时间进行讨论社章和具体 安排计划生产,全力转向巩固工作。 应本“只许办好,不许办坏”的精神,使所有的社达到以 下四条标准,即:生产增加,分配合理,接受国家计划,认真 团结并帮助社外农民。为此就必须: (一)根据最近几年的经验,一个新建社,要注意在生产 管理方面抓紧这样三个环节:即订增产措施,建立小包工制的 劳动组织和开展劳动竞赛。这样才能从经济上巩固新建社。 老社应该进一步强调实行计划管理、量力开展多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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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包括农、林、渔、牧)、扩大公共积累、增加基本建设等措 施,以便充分利用剩余的劳动力创造财富,保持生产不间断的 上涨,更多地提高社员收入。 为加强老社的工作,各级党委应每年召集一两次专门会 议,指导干部努力钻研学习领导经济工作的具体知识,改变喜 管新社,怕去老社的不正常情绪。 (二)合作社的政治工作必须加强,必须经常地以社会主 义与集体主义教育社员,特别要具体地进行合作社同国家的关 系的教育,克服社员中随时滋长的资本主义倾向,如集体隐瞒 产量、抵抗统购统销、做投机买卖、偷漏税收以及其他违反合 作社章程的行为。 政治工作还应具体地进行合作社同社外农民的关系的教 育,推动合作社去帮助互助组与单干农民。 政治工作要保障劳动竞赛的经常持久的进行,以提倡社员 在劳动中的社会主义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和遵守劳动纪律,反 对个人主义、自私懒惰和无人负责现象。 (三)在合作社迅速增长的情况下,必须增强国家的技术 帮助和经济帮助。 应责成国家农业部门负责做好:推广新式农具、改良品 种、保育繁殖耕畜、防治病虫害等几项主要工作。为解决这些 任务,国家农业部门必须将发展与整顿技术推广站的工作提到 重要位置,现有的站必须加以整顿,并根据精简有效的原则, 至一九五七年做到区区建站。 国家水利部门必须善于把农民的人力、财力组织起来发展 小型水利,并有效地从技术上帮助他们。 合作社的资金要求,应予以合理满足。除由国家给以必要 的贷款外,主要是吸收社员投资和发展信用合作社。全国应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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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 629 取在一九五五年春前发展到十三万至十五万个信用合作社和更 多的信用小组,一九五六年春前基本上做到乡乡有社。 供销合作社应注意调查合作社和互助组的生产资料需要, 尽力保证供应。 合作社缺乏会计,必须当作一个突出的困难问题帮助解决。 (四)在合作社大量发展的情况下,必须强调依靠支部办 社。领导方法上应强调运用代表会议、互助合作网和技术推广 站这三种组织形式去代替由领导机关逐社派人帮助的老办法。 要有计划地办好一批重点社,成为联系团结周围各社的中心。 办好现有老社,用社带动组,组、社又帮助个体农民,开 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增产运动,是近几年内农村工作的基本 任务,党委必须全面地掌握起来。 四 党在农村的阶级政策是:依靠贫农(包括全部原来是贫 农的新中农在内,这样的贫农占农村人口总数百分之五十到 七十),巩固地团结中农,发展互助合作,由逐步限制到最后 消灭富农剥削。对于执行党的这一系统的阶级政策问题,会议 中是有些分歧意见的,经过讨论又经过主席和书记处的指示, 分歧意见统一起来了。 首先,大家认识到: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场严 重的阶级斗争,党必须找到支持社会主义的阶级力量,去打击 反对社会主义的阶级敌人。不明确依靠对象、团结对象、孤立 和打击对象,就不能实现社会主义。 其次,大家进一步明确了依靠谁的问题。过去有些同志 糊涂地认为“土改依靠贫农,生产依靠中农”,今天仍有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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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志认为“现时提出依靠贫农,将会吓退中农”;有些同志认为 “存在决定意识,既然经济上上升为新中农,就自然在思想上 要抵抗社会主义,因此新中农不能依靠”,主张只依靠现有贫 农;又有些同志认为“现有的贫农人数既少,又有许多是孤寡 老弱,缺乏劳动力,因此,也不能依靠”,实际是主张以“依 靠新中农”来代替“依靠贫农”的口号;还有些同志认为新中 农既可依靠,那就应承认旧中农也可依靠,因此主张“贫农与 新老中农都应成为合作化的依靠”,这些观点当然都是不对 的。经过会议讨论及主席指示,才明确了解我党在民主革命时 期是依靠贫农,现在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斗争更深入了,农村 中只有贫农是最积极支持社会主义的力量,当然没有理由不依 靠他们。土改后上升的新中农虽然跟贫农也有不同的地方,经 济上比现有的贫农要好一些,在经济利害关系上他们往往和老 中农是一致的,无论在互助合作组织以内和以外,处理有关新 中农的具体经济利益问题的时候,必须注意到这一点;但是, 新中农经济上升的道路是和老中农不相同的,这种“存在”就 决定了他们一般都会积极拥护社会主义的,这一点他们同现有 贫农是基本上一致的,在加强对他们思想教育的条件下,新中 农是可以依靠的。但同时,绝不可因为新中农是可以依靠的, 就忽视了对现有贫农的依靠;相反,还必须更好地去依靠现有 的贫农,尽管他们中间有些缺乏劳力,有些老弱残废,但他们 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最需要互助合作,并会一贯到底地拥护 社会主义制度。把他们排除在依靠对象之外,而以依靠新中农 来代替,当然是极端错误的。提出依靠包括原来是贫农现在已 上升为新中农的人们在内的贫农这个口号,在互助合作的对象 (已取得土地的雇农、贫农、中农)范围内,即占了绝对大多 数,在农村人口总数内(包括地主富农)也是百分之五十至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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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 631 分之七十,在人数上也是占优势的。 再次,明确了团结中农的重要性。在合作化运动中必须依 靠贫农(包括全部原来是贫农的新中农),巩固地团结中农, 结成贫中农的巩固联盟,既要注意树立贫农与新中农在互助合 作中政治上组织上的优势,又必须认真去团结中农,争取中农 参加,绝不能排斥中农。必须利用一切机会教育贫农和中农关 于“合则两利,离则两伤”的道理。这里所说的中农是指老中 农。老中农在农村人口总数中的比重,多者百分之四十,少者 百分之二十,这个数目,仅次于贫农,他们又有较好的经济条 件,如果不好好地团结他们,挫折了他们的积极性,那就是极 大的损失。 现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贫农、中农自愿结合的经济联 盟,社中贫农和中农的关系已同社外有所不同,为了巩固贫农 同中农的结合,必须在互助合作的政策上通过社员间民主协商 的方法,贯彻互利原则。现在实行的半社会主义制度,对于私 有的土地、耕畜仍给予一定报酬,需要转化为公有时,也须采 取一种曲折缓进的办法,在利害关系上对中农实行必要的和适 当的让步,是达到团结中农的重要因素,这种让步不但对老中 农有需要,就是对新中农也有需要。但这种让步,必须在不损 害贫农的利益和积极性的条件下,通过贫农很好地去进行。这 一点做好了,才可以做到合作社又快又多的发展。 在合作社的领导机构中,选择领导干部的条件是公道和能 干,以能否贯彻党关于互助合作的各项政策和代表全体社员利 益为衡量的标准。干部的提拔、撤换必须遵守社章所规定的民 主手续。但应着重注意培养现在仍是贫农的以及贫农出身的领 导干部,同时必须吸收老中农参加领导,并且不能太少,应有 十分之三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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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最后,根据中央由逐步限制到最后消灭富农经济的方 针,拟将处理富农的步骤大体划分为:在一九五七年以前,着 重从经济上限制和政治上孤立富农,不准他们入社、入组。 一九五七年后,再根据条件分别接收放弃剥削的富农分子入 社,实行改造。对现已混入合作社的富农分子,可分别处理, 该留者留,该去者去。个别合作化较好的乡村和个别已巩固的 老社目前要接收富农入社者,则应经省委批准。 富农这一敌对阶级,对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抵抗和破坏行为 日益激烈,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对富农的限制斗争必须加 强。但限制斗争应从多方面并用多种形式去进行。如在经济方 面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种合作社和贯彻统购统销、贯彻税 收负担政策;在政治方面,在群众中加强两条道路的教育,并 经常注意抓住某些典型的活人活事来揭发富农的剥削和造谣破 坏活动,按法律制裁其违法行为等均是。对富农的限制斗争, 还必须有灵活的策略,要实行分别对待,严防打到中农头上, 笼统的清算剥削的口号和斗争大会的形式,一般均不宜采取。 对严重而又突出的违法富农分子,有开会斗争必要时,必须在 坚强的领导下进行。向富农破坏行为做斗争是有助于团结中农 的,但绝不可当作主要的手段来使用。团结中农的主要手段还 是依靠说服教育与实例示范。 五 在一九五三年冬季,合作化运动开始大发展的时候,曾 一度出现党的领导落后于形势发展的被动情况,以后很快就转 变过来并赶上去了。今后运动将有更大的发展,党的领导必须 更大地加强,否则还会出现过去那种被动的情况。现在仍有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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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中央农村工作部 《关于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 633 的个别组织,对于把农村工作中心转到互助合作运动方面来, 还不够坚决,所提的具体措施也显得无力。从整个农村工作干 部来看,一年来的进步是很大的,但社会主义理论水平不高, 经济工作外行,还是一种普遍性的弱点。对于社会主义革命时 期的工农关系、工农业关系、城乡关系的认识,对于农民的眼 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互关系的认识,对于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农 民所表现的两重性的认识,还存在着不少糊涂观念;不少地方 仍用简单的行政手段去处理极其复杂的经济工作,以致事与愿 违,引起混乱。由于存在这些弱点,因而在工作中就经常发生 偏差和错误,并容易给阶级敌人留下可资利用的破坏机会。 这种情况说明:各级党委必须经常关怀党内的思想状况, 必须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利用机会有系统地从思想上武装 党,提高党员首先是党的干部的社会主义觉悟,使他们的思想 观点和工作作风均能适合于社会主义改造即社会主义革命时代 的需要,从而不断加强党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领导。 一切领导农村工作的党委,必须进一步贯彻中央指示,将 农村工作中心及时地切实地转移到互助合作运动方面来。合作 化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基本方法,也是做好农村中其他一切工作 的基础,只有首先抓紧这一中心环节,才能推动整个工作的发 展。当然,以互助合作运动为中心,绝不是说可以将其他工作 当作可有可无的事情;相反的,必须结合着这个中心把农村中 的其他各项工作做好,并且在一定时期还须用全力来完成另一 些必须突击完成的任务(例如统购统销、救灾、扩兵等)。各 种建设工作必须保持均衡发展,对全盘工作的统筹安排是绝不 可缺少的。 各省委须按中央和主席指示,指定一个书记或副书记负责 专管互助合作,并亲自调查研究,做到通达此项业务,以便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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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现具体领导,而不致长期停留于一般号召。地委、县委书记除 掌握整个运动的领导外,还应亲自深入下层找一二个乡村学习 办社,取得直接经验。区委和支部的领导人员要限期学会领导 互助合作工作,学好的应予表扬,学不会的应受责备。乡支部 书记和委员应亲自领导办社,并应把领导互助合作问题放到支 部会议的日程上,合作化工作的好坏应当是鉴定整个支部工作 的主要标准。 中央早已指示过,省委、地委、县委必须建立一个主管互 助合作的机构(生产合作部或农村工作部),使之成为党委在 这方面的有力助手。未建立的必须迅速建立,已建立的要健全 人事与工作。 乡村中党的基层组织必须结合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分批 分期实行思想教育和组织整顿;党员数量很少和没有党员的乡 村,必须积极慎重地发展一批党员,建立支部。青年团的工 作、妇女工作必须相应加强。并且,要随着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来加强乡村政权和治安保卫工作。单纯强调经济工作而忽视政 治工作,是一种危险的倾向,必须注意防止。 此外,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一些问题,如农业生产合作社章 程,山区经济工作,县区编制等,以后当作专题报告。 中央农村工作部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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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解决私营工业生产中的困难 *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陈 云 现在私营工业生产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有若干种行业 (不是全部行业)设备有余,工人有余,任务不足,原料不 足。这些行业是:机械制造,医药和医疗器材,针织,成衣, 食品(面粉、榨油、罐头),制革,文具和印刷,木材加工 (特别是东北)。在这些行业中,存在着国营与私营的矛盾, 上海、天津与其他地区的矛盾,先进与落后的矛盾。现在,公 私都有困难,但国营的困难比较少一些,私营的困难比较多一 些。各地的私营工业都有困难,但上海、天津最困难。 在上述行业中,有些行业如面粉和榨油,解放后就困难, 但正因为这些行业一直未增加新设备或者增加很少,现在反而 不觉得很困难。有些行业如电机、制药、针织、文具等,是经 过新的发展之后造成的困难。这类行业的盲目发展,不仅私营 有,而且国营和地方国营也有。 造成盲目发展的原因,一是抗美援朝大量的加工订货刺激 了生产;二是由于扩大基本建设而增加加工订货,产生了很大 的刺激作用;三是国营商业部门的加工订货有很大的盲目性。 去年上半年“泻肚子”,下半年就到处加工订货,什么都要, 这是陈云在国务院召开的关于私营工商业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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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百货公司订货甚至不管商品的品种、规格,只讲金额,盲目性 很大。我们国家大,一不小心就会盲目发展。比如现在要发勋 章、奖章,如果大家都去生产这种东西,就会出问题,因为勋 章、奖章总不能天天发。 过去本来困难的行业现在不困难了,有过黄金时代的行 业反而困难了。这就给了我们一个教训。以后看见某些行业有 较大发展的时候,不要太高兴,要加强管理,否则,发展就会 过头,生产就会过剩。并不是什么发展都是好的,不加计划、 不加管理就会不好。不仅私营工业如此,国营工业亦是如此。 尽管国营工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如不进行计划,也必然是盲 目的。国营工业不是孤立的,我国还有合作社工业、公私合营 工业、私营工业。如果只有国营工业有计划,而不将其他工 业计划进去,那末,计划也是空的。只顾国营工业不行,只 顾工业也不行。经济是多方面的,有工业、农业、交通运输 业,还有商业、财政、金融等等,如只顾工业,不顾其他, 也会出毛病。 我们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私营工业没有一个专门的业务 管理机关,中央各部只管国营还管不了。地方有工商局,这是 行政管理机关,只管歇业开业,不管成品和原料,因此对私营 工业生产也就管不起来。现在原料、成品都由我们控制了,没 有专门业务机关领导是不行的,因此我们在今年九月成立了地 方工业部 〔1〕 来管私营工业。现在来讨论私营工业生产安排问 题,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条件。条件是什么呢?就是将原料掌握 起来,将成品管起来。去冬实行粮食统购,把主要农产品管起 来,今春又把工业产品掌握起来,所以条件就具备了。 应该采取什么方针来调整私营工业生产呢?就是要根据党 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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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私营工业生产中的困难 637 业,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业,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 在保证社会主义成分不断稳步增长的条件下,对国营、合作社 营、公私合营、私营工业实行统筹兼顾、各得其所的方针,进 行合理安排。要反对资本主义的盲目性,克服资本主义自发势 力。要把上述四种工业都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资本主义经济要对抗国营经济的领导,要搞“五毒”,我 们一定要坚持反对,这是肯定的。但必须知道,我国是五种经 济成分并存的国家,对各种经济成分要统筹安排。只管国营不 管其他,是会出毛病的。一九五○年,为了财政经济稳定,只 顾货币回笼,于是税收、公债等几路一起抓,对资本主义经济 攻了一下,后来不得不来一次调整工商业。那时我们舒服了, 人家就不舒服。我们只管国营是很简单的,既管国营又管私营 是很麻烦的,但我们不能怕麻烦。如果不管就会更麻烦。现在 怕麻烦,将来就会有大麻烦。现在解决好,还是将来解决好? 当然是现在解决好。对各种经济成分要有所不同,这是大家都 知道的,但限制和改造私营工商业的步子常常走得快了一些, 走得过快就要调整一下。为什么我们对私营工业又要大体上一 视同仁呢?这是因为,所有私营工业迟早都要变成国家的,不 能丢掉它。同时,私营工业的工人与国营工业的工人一样,都 是中国的工人,不能另眼看待。 下面,我讲一讲解决工业生产中矛盾的办法。 一、公私之间的矛盾。国营能让出一部分原料和生产任 务给私营的,就让出一部分。棉花歉收,纺织业要减班减点, 国营与私营大体上要一样。机器,私营能做的不多,做出的也 无销路,国营要让出一部分不致积压的产品给私营,来维持它 们的生产。不能认为,让出一部分就是将私营生产放在第一位 了。让出一部分是为了维持私营生产,国营生产还是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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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国营让出任务后,要减少上缴利润,但如果不让出,就要付出 救济费,这对国家财政来说是一样的。我们宁可减少上缴利 润,少出救济费,因为往往是出了救济费还要挨骂。这种做 法,可能会使社会主义工业比重的增长速度在这一两年内慢一 些,但我们不能只看这一两年。如果我们安排了私营生产,使 私营工业比重下降较慢,能够维持下去,工人满意,他们就会 督促资本家和我们搞合营。这就可以造成更便利、更快、更大 量的搞公私合营的条件,使私营工业逐步顺利地转到社会主义 方面来。 二、先进与落后之间的矛盾。有些地方有本位主义,产 品不如上海、天津,但要当地国营商业卖当地货。自由竞争固 然不好,也不应该,但这种本位主义的做法,是排斥进步、帮 助落后的,是不对的。应该是奖励先进,照顾落后,淘汰有害 (如坏药)。 三、地区之间的矛盾。解决的办法是,维持上海、天津, 照顾各地。由于不少地方工业盲目发展,使得上海、天津两 地私营工业特别困难。上海、天津必须维持,产量不能降下 来。为什么呢?因为上海、天津是老工业基地,日用工业品大 部产于这两个城市。五年计划中新建的工厂在内地,内地的市 场可以靠新的来维持。上海、天津没有新建的工厂,旧的搞垮 了,就不能维持。上海、天津不仅是日用工业品的主要产地, 而且是城乡交流、内外交流的枢纽,那里有许多批发商和进出 口商。现在由于商品流转环节变化,批发商和进出口商减少, 使上海、天津的服务性行业发生了很大的困难。维持上海、天 津,对全国是有利的。 根据上述方针,应该采取下列的具体措施: 第一,通过逐行逐业分配原料、分配生产任务、计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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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私营工业生产中的困难 639 备能力、安排生产计划等办法,来进行逐行逐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为此,要尽可能摸清楚资本主义工业的情况,加以研究和 讨论。当然这不是一下子能够弄清楚的,需要逐年来摸,每年 摸一些,几年后就可以全部摸完了。如果现在不摸清楚,以后 改造的时候是要出毛病的。 第二,要利用原有工业设备,控制新建和扩建,控制国 家基本建设的投资。现在有许多轻工业的设备利用率很低,但 又在新建和扩建。从局部来看,可能有些地区轻工业不足,但 从全国来看是多余的。因此,不能只看一地,必须看全国。现 在已经多了,再去新建,这就是浪费国家的财力。如纺织工业 部计划在第一个五年内增加二百七十五万纱锭,但从现在情况 看来,纺织原料不足,旧有设备又未充分利用,因此,要考虑 降低基本建设计划指标。又如第一个五年内地方工业投资是 十四万亿元(已投入七万亿元),现在还要求增加十多万亿 元,如果把这些钱都投下去,恐怕会发生像大堤顶不住洪水的 情况。现在对地方工业的投资要加以控制,适当减少。对于用 地方企业盈余和地方财政拨款来投资的,也要加以控制。如果 投下去可能乱,那就宁可不投,停两年再看。对于私营工业的 扩展也要加以控制。私营工业发展受到控制后,私营批发商转 业到那一行好呢?这是很难说的。过去说可以转为制造工业, 现在制造工业也多了。对批发商转业,不能随便讲,要看准后 才讲。还有合作社工业的新建和扩建,也要加以控制。 第三,私营工业的生产,要提倡提高技术、淘汰落后。对 落后的先要促使其提高,如果提高不了,将来就要淘汰。这是 一般的原则,个别情况可以例外。如有的地方手纺数量很多, 挤掉他们,会使很多人失业。河北等地今年有了水灾,国家就 需要用棉花去维持当地农民的手纺,借以维持他们的生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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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五册 如此,国家就得拿出救济费。 第四,根据需要和可能,用各种形式来安排私营工业的生 产。既要有临时的办法,又要有长远的办法。全国现有私营工 业十三万四千户,其中较大的就有一万七千户,如不组织起来 很难管理。可采取母子联合、逐步合并的办法。中央工业部门 必须把如何利用资本主义工业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在搞五 年计划时将资本主义工业的生产潜力充分估计进去,把它纳入 国家计划。其中也难免要淘汰一部分,原封不动是不可能的。 第五,减少盲目加工订货。今后加工订货,必须经过国营 商业部门或者省、市管理加工订货的机关。 第六,对手工业合作社生产的发展,要加以管理和控制。 手工业合作社是一定要发展的,但要防止产量超过需要,并注 意原料是否有保证。要防止新的手工业基地排挤老的基地,组 织起来的工人排挤未组织起来的工人。这种情况在工业和商业 中都发生过,比如在商业中曾发生过批购户排挤非批购户 〔2〕 的情况。手工业合作化宁可慢一点,使天下不乱。如果搞得太 快了,就会出毛病。 第七,要扩大私营工业的出口品种,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 第八,要加强国家对私营工业的业务领导。中央现在仅仅 有一个地方工业部来管私营工业,这是不够的。因为私营工业 行业多,有轻工业,有重工业,而且规模小、户数多,都交中 央各部来管也不行,有些部管国营还忙不过来。也有些部是可 以管的,如燃料工业部对私营煤窑、电灯公司是管得了的。除 地方工业部外,要成立一些新的领导机构,原则上按行业和产 品来管理,不以经济性质来分。这种办法,现在还不能在所有 工业部门实行,要有一个过渡,先将公私合营企业分别交各有 关工业部门来管,零零星星的私营工厂准备另成立一个新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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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私营工业生产中的困难 641 管理。现在中央考虑成立一个第三机械工业部,编制要短小精 悍。在地方上也要按照“一条鞭” 〔3〕 的办法,分业管起来。 所有中央和地方机构的任务是,研究计划平衡,管生产,管改 造,不管厂。 第九,要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只顾国营,不管私营的倾 向;另一种是私营工业自己不想办法,坐待国家给办法的倾向。 经过一个时期的调整,现在的困难局面是可以改变的。我 们现在是在发展中,问题是在某些方面发展有些过分。我们把 马缰勒一下,只要控制住了,情况就会好转。过去卷烟、火柴 等行业都有过困难,经过安排就解决了。我相信现在一些行业 存在的困难也是可以解决的。况且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投资,三 分之二还在后三年,绝大部分是在一九五六、一九五七年,那 时机械工业的生产能力就会感到不足。从整个来看,我们国家 的工业设备是不够的,当然,也要注意防止盲目发展。 根据《陈云文选》(一九四九 —— 一九五六年)刊印 注 释 〔1〕地方工业部于一九五四年九月成立,一九五六年五月撤销。 〔2〕批购户,指用现款从国营商业成批进货,然后按规定的牌价或核定的价格 零售,获取批零差价的私营零售商。经营这种批销业务的私营零售商,同时也允许 向自由市场采购同类产品,自行销售。这是我国对资本主义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所采取的一种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非批购户,指不是从国营商业成批进货的 私营零售商。 〔3〕这里所说的“一条鞭”,指国营工商业部门分行业对私营工业的供产销实 行统一管理。这是当时国家管理私营工业的一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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