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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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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 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中共中央文献大研究室 编 中央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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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 的决定………………………………………………………(1) (一九五一年一月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问题复 华北局并绥远省委电 ………………………………………(6) (一九五一年一月三日) 周恩来关于聘请苏联专家进行建筑设计应注意 的几个问题的指示…………………………………………(7) (一九五一年一月七日) 中国人民志愿军要爱护朝鲜的一山一水 一草一木 …………………………………………… 毛泽东(9) (一九五一年一月十九日) 毛泽东对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城市工作会议 报告》的复示 ……………………………………………………… (10) (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西南局关于城市工作会议报告 ……………………………… (10) (一九五一年一月八日) 中共中央批转华东局《关于颁布〈发展农业生产 十大政策〉的请示》 ……………………………………………… (16) (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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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做一九五一年基本 建设计划的指示 …………………………………………………… (19) (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开展抗美援朝爱国运动的 指示 …………………………………………………………………… (23)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日) 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一年农林生产的决定 ……………………… (26)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日政务院第七十次政务 会议通过,一九五一年二月十三日发布) 中共中央批转中财委《关于一九五一年银行 工作方针与计划》 ………………………………………………… (32) (一九五一年二月三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 (36) (一九五一年二月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 (41)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 一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 关于镇压反革命和惩治反革命条例问题的报告… ……彭… 真(45)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日) 中财委关于一九五一年财经方针的五项规定 ………………… (50)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 (51)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政务院第七十三 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政务院公布) 附录一:政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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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3 保险条例》若干修正的决定…………………………… (62) (一九五三年一月二日政务院第一百六十五 次政务会议通过) 附录二:劳动保险条例原条例和修改后条例的 规定的比较……………………………………………… (63) 中共中央关于健全各级宣传机构和加强党的宣传 教育工作的指示 …………………………………………………… (67)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 ……………… (72)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毛泽东转发西南军区关于镇反工作报告的批语 …………… (76)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 ……………………… (77)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关于积极推进宗教革新运动的指示 ………………… (85) (一九五一年三月五日) 政务院关于加强科学院对工业农业卫生教育国防 各部门的联系的指示……………………………………………… (90) (一九五一年三月五日) 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补充规定(草案) ………………… (92) (一九五一年三月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的通知………………… (109) (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东北公营企业计件 工资制度暂行规程(草案)》 ………………………………… (118) (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中共中央东北局对《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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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制度暂行规程(草案)》的修改报告………………… (132) (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五日) 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 报告 ……………………………………………………………刘少奇(134) (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一年度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 决定 ………………………………………………………… (156) (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公布) 一九五○年财政工作总结及一九五一年工作的 方针和任务 ………………………………………… 戎子和(161) (一九五一年三月三十日在政务院第七十八 次政务会议上的报告并经同次会议批准) 一九五一年财经工作要点……………………………………陈… 云(172) (一九五一年四月四日)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顿 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 ……………………………………… (185) (一九五一年四月九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发展 新党员的决议 ……………………………………………… (192) (一九五一年四月九日通过) 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刘少奇(196) (一九五一年四月九日) 政务院关于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工作的指示………………… (208) (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给毛泽东主席的 报告 ………………………………………………… 安子文(210) (一九五一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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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5 中共中央关于克服目前学校教育工作中偏向 的指示 ………………………………………………………………… (213)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日) 附: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学校教育改革 工作的指示…………………………………………………… (214) (一九五一年三月十九日) 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合作总社《关于对待资本家 方针的意见》的通知 ……………………………………………… (219) (一九五一年五月三日) 政务院关于划分中央与地方在财政经济工作 上管理职权的决定 ………………………………………………… (222) (一九五一年五月四日政务院第八十三次政 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公布) 政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 ………………………………… (225) (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 毛泽东转发谭震林关于杭州镇反情况报告的 批语 …………………………………………………………………… (228) (一九五一年五月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对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应 大部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政策的决定 …………………… (230) (一九五一年五月八日) 中共中央对土地改革业已完成地区的地主 参加劳动生产及就业问题的指示……………………………… (232) (一九五一年五月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新区组织和建立供销合作社 问题的指示 ………………………………………………… (234) (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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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毛泽东关于必须重视人民来信的批语……………………… (238) (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关于处理 群众来信的报告 ……………………………………………… (239) (一九五一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在国营工厂中建立党委的问题给高岗的信 …… 刘少奇(243) (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 应当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 …………………… 毛泽东(245)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 ………… (247)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共中央批发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组织 全国犯人劳动改造问题的决议》的通知 ………………… (252)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 西藏办法的协议 …………………………………………… (253)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党在宣传战线上的任务……………………………… 刘少奇(260)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批发李富春《在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 上的结论》 ………………………………………………… (273)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政务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 ………… (289) (一九五一年六月七日) 政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的 几项具体规定 ……………………………………………… (291) (一九五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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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7 附: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的统一战线工作…………李维汉(292) (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全国省市协商委员会秘书长会议情况 向中央的报告 ……………………………………… 李维汉(203) (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三日) 毛泽东对贯彻执行“死缓”政策的批语 …………………… (306) (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土地改革后管制 和改造地主的规定(草案)》 …………………………… (308) (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刘少奇对中共山西省委《把老区的互助组织 提高一步》的批语 ………………………………………… (313) (一九五一年七月三日) 附件一:中共中央华北局复山西省委《把老区的 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意见 …………………………… (314) (一九五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二: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 ……………中共山西省委(315) (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批转李立三《关于调整工资情况的 综合报告》 ………………………………………………… (318) (一九五一年七月四日) 中国共产党今后的历史任务 ………………………… 刘少奇(327) (一九五一年七月五日) 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 …………… (336) (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三日政务院第九十三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一年八月六日公布) 中共中央关于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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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作用问题的解释 …………………………………………………… (340)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一军政治部所提问题 的通知 ………………………………………………………… (342) (一九五一年八月三日)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改进与加强基本 建设计划工作的指示 ……………………………………… (344) (一九五一年八月十日) 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347) (一九五一年八月十日政务院第九十七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一年十月一日公布) 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后农村和城市的工作 任务及干部配备问题给华东局的指示 …………………… (353) (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一日) 周恩来外长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 会议的声明………………………………………………… (355) (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 的决议》的复电…………………………………………… (362) (一九五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一: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议 ……… (362) (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二:李富春对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 企业领导的决议》的意见 ……………………………… (378)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反革命罪犯 积案的指示 …………………………………………………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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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9 (一九五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加强林业工作的 指示》……………………………………………………… (384) (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 周恩来(387) (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共中央关于清理厂矿交通等企业中的 反革命分子和在这些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的指示……… (399)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文学艺术界开展整风学习运 动的指示 …………………………………………………… (406)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文艺干部整风学习的报告…………… (407)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批转华北局关于刘青山、张子善 大贪污案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 (412)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 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 (415)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一日) 军委总政治部关于部队整编工作的政治指示……………… (428)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一日) 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市委开展反贪污斗争的 报告的指示 ………………………………………………… (436)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四日) 中共中央关于“三反”斗争必须大张旗鼓 进行的指示 …………………………………………………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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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八日) 中共中央转发中南局关于土地改革工作报告的 批语 ………………………………………………………… (444)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草案)》的通知………………………………………… (450)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有关民族政策的若干问题…………………………… 李维汉(462)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中国革命领导阶级问题的修正指示 ………… (475)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安子文给毛泽东主席的报告 …………………………… (476)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阴一刚、罗云路给中央的信 …………………………… (477) (一九五一年十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制止动员群众向中央写致敬信、 发贺电和送礼的指示 ……………………………………… (481)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停止整党学习全力转入“三反” 运动的指示 ………………………………………………… (486)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抽调军事干部入文化学校 或军事学校学习的决定…………………………………… (487)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 刘少奇(489) (一九五一年) 关于合作社的若干问题……………………………… 刘少奇(497) (一九五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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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建立 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 (一九五一年一月一日) 一、目前我们党的各级组织忽视对于人民群众进行经常 的宣传工作,以至有许多错误的和反动的宣传和谣言经常在人 民群众中流传,遇不到我们党及时的、应有的和致命的打击, 党的政策与主张,没有及时地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充分的宣传解 释,因此,大大地损害了人民事业。目前党对人民群众的宣传 工作的主要弱点之一,就是各级党的组织往往把它当作一部分 人的和临时性的工作,而没有建立必要的制度,使它成为全体 共产党员的经常性的工作,并由各级党的委员会给以有系统的 领导和管理。共产党员的天职之一,就是随时随地向人民群众 进行宣传,以革命精神不疲倦地去教育人民群众,向一切反动 的和错误的思想与主张进行不调和的斗争,启发和提高人民群 众的觉悟。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缺乏经常性和组织性的现 象,势必妨碍共产党员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这种职责,放纵反革 命分子的宣传活动和错误思想的流传,妨碍党与人民群众联系 的加强,妨碍党的克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倾向的斗争,而使一 部分党员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工作时容易醉心于以简单的行政命 令方法而不是以说服解释方法来对待人民群众。党必须坚决消 灭这种现象,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为此目的,就必须 有系统地建立对人民群众的经常性的宣传网,即在党的每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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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部设立宣传员,在党的各级领导机关设立报告员,并建立关于 宣传员报告员工作的一定制度。 二、宣传员的任务,是在党的组织的领导之下,经常向自 己周围的人民群众用简单通俗的形式进行关于国内外时事,党 和人民政府的政策,人民群众的任务特别是当时当地的直接任 务,以及人民群众在生产劳动和其他工作中的模范经验的宣传 解释,批驳各种反动谣言及在人民群众中流传的错误思想,鼓 动人民群众学习模范经验,积极完成任务,并经常将人民群众 中的情况向党的组织报告,以便帮助党的组织决定各个时期的 适当的宣传内容和宣传方法。 党的每个支部应当挑选党员,青年团员和支部周围的人民 群众中自愿在党的领导下担任宣传工作的劳动模范和其他革命 积极分子担任宣传员。宣传员应当具有必要的政治觉悟,在生 产劳动和其他工作中以身作则,联系群众,并有担任宣传工作 的适当能力。宣传员的工作方法包括谈话、传递消息、读报、 收听和传布人民广播、书写和绘制宣传性的文字图画、编辑墙 报等等,每个宣传员可以按照工作需要和本人能力任择一种或 几种。宣传员的任命应当经过党的支部委员会的审查通过和高 一级党组织的批准。党和青年团的每个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 与人民群众有经常工作联系的党员和青年团员(例如工会干 部、合作社干部、区村干部、学校教师、民众教育馆的职员、 墙报编辑等),都应当担任宣传员。 三、党的各级委员会应当经常讨论对于人民群众的宣传工 作,并且把宣传员看作是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而加以 经常的领导、帮助和教育。 党的支部委员会应当经常召集本支部所属的全体宣传员 会议,按照上级指示和本支部的条件,讨论本支部宣传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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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 3 具体任务和方法,检查宣传工作的状况和经验、听取宣传员关 于群众情况的报告,给宣传员以工作的具体指示。为了动员各 种革命组织共同从事宣传,支部宣传员会议应当规定党、青年 团、工会、农民协会、合作社等组织之间的适当的分工。支部 宣传员会议的会期可以按工作需要和支部活动状况而有所伸 缩,但最少每月须开会一次,最多每周开会一次。 市和县的党的委员会应当每月召集一次支部书记联席会议 或宣传员代表会议或宣传员大会,由市委书记和县委书记作关 于当前情况和任务的报告,并主持检查上月的宣传工作和讨论 下月的宣传工作。在交通困难的条件下,县委员会可以分区召 集这样的会议。区委员会应当负责代表市委员会和县委员会进 行对于支部宣传工作的经常领导,并按照每个支部的条件,规 定每个支部宣传活动的经常的范围、目标和方法。在农村中, 区委员会应当建立宣传员传授站的制度,由区委委员经常分别 召集几个支部的宣传员或宣传员的代表,传授宣传内容和宣传 方法,分发和讲解宣传资料。 省、市、地方和县的党的委员会应当经常供给宣传员以 宣传的指示和资料。各级党报和党刊应当经常发表讨论宣传工 作和宣传员工作的文字。各级党校和党的训练班应当有讨论宣 传工作的课程,并且应当在可能条件下设立宣传员的短期轮 训班。 四、为了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党在一定时期的政治主张, 仅仅依靠宣传员的工作是不够的,必须由党的各级负责人直接 地经常地向人民群众作关于时事、政策、工作任务、工作经验 的有系统的报告。为此目的,省、市、地方、县和区的党的委 员会都应当设立报告员来担任向人民群众作政治报告的任务。 报告员是一种高级的宣传员,并且应当是宣传员的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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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报告员由省、市、地方、县和区的党的委员会的书记和 委员,在省、市、地方、县和区的人民政府中担任负责工作的 党员,以及其他由上述各级党的委员会所指定的党员担任。每 个报告员每两个月必须向城乡人民群众(首先是工人、农民群 众)的集会和代表会议作至少一次政治报告。这些报告的题目 和内容要点应当由报告员所属的党的各级委员会书记规定或批 准,报告的结果应当向党的各级委员会书记报告。党的各级委 员会应当负责审查所属报告员的工作状况,并给他们以各种帮 助和指导,以保证他们的工作得以经常地正确地进行并不断地 改善。省和地方的党委员会应当选择适当的报告员的报告在报 纸上公布。 五、建立宣传员和报告员的制度,是为了使党向人民群 众进行宣传的工作得到经常起作用的骨干,而不是要把党的宣 传工作限制于宣传员和报告员的范围内。每个党组织的领导机 关,以及每个宣传员和报告员,都必须善于团结人民群众中的 积极分子以各种形式参加宣传工作。在还没有大量吸收党员建 立支部组织的新区,除由区委员会在党员青年团员和非党积极 分子中直接吸收一部分宣传员并加以领导外,应着重组织适当 形式的非党宣传网。在一切全民性的宣传运动中,党的组织都 应当善于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协同动作,并组织人民政 府、人民解放军、文化界、教育界、艺术界的工作人员一致参 加,以便在各种特定目标下形成最广大的宣传队伍。 六、在全党范围内迅速建立宣传员和报告员制度,虽然不 可免地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解决这个问题却是必要的,并且 也是有条件的。一般地说,我们的党有向人民群众做宣传的传 统。一年以来,在东北、华北、中南等区的许多城市、工矿和 少数农村中,在设立宣传员的试验中已有若干可以在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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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 5 的经验。但是为了确实有效地而不是形式主义地普遍建立宣传 员制度和报告员制度,仍然要求全党作严重的努力。各省、市 的党的委员会应当按照当地情况,定出在半年内实施本决定的 具体计划,报告所属的各中央局批准,并定期检查执行状况, 以求如期实现。 根据一九五一年一月三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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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共中央关于保存富农经济的 政策问题复华北局并绥远省委电 (一九五一年一月三日) 华北局并告绥远省委: 绥远省委关于冬季工作补充指示及华北局所提的几点注 意,中央均同意。唯在绥远补充指示第六点所指出的必须掌握 的三条原则 〔1〕 中,应增加一条“坚持保存富农经济的方针, 富农所有的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这 一条是今后减租、土改中必须坚持的,这与你们规定的调剂富 农所经营耕种之公地也并无矛盾。 中 央 一月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绥远省委补充指示中的三条原则是:①巩固地团结中农,不得对中农利益 有丝毫侵犯;②不准侵犯工商业;③杀人必须经人民法庭判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执行,没收必须经县政府批准并报省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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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周恩来关于聘请苏联专家 进行建筑设计应注意的 几个问题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一月七日) 王震、赛福鼎两同志并告各大行政区负责同志及中财委: 据中财委报告,新疆汽车修理厂之设计,已经苏方派出设 计小组经实地勘察后作出,仅房屋兴建即需二千六百万斤米, 机器装备等还不知需费多少。又据新疆财委副主任白拉提谈, 新疆之医院设计,亦由苏专家正在草拟中,据称医学院全部计 划,需修建十年始能完成。已面嘱白及中央卫生部径找苏专家 谈清楚,请其根据我国目前财政情况及需要,只能因陋就简, 在能用得上的条件下来设计。 从以上两件实例中,使我们知道,凡请苏联专家来设计 的,须预先告知其设计范围及我们的物质基础、技术条件、生 产能力和财政状况等,使其了解我们今天的可能条件,并规定 凡我们自己已经有了的或能从其他地区调拨的机器、材料就不 要再进口;凡我们自己能够找到的专门技术人员就不要再从苏 联请人来;凡能够因陋就简地设备起来的工厂、房舍就不要另 起炉灶或照最高的标准来修建。除非因边疆路远运输困难,进 口机器、材料较从内地运往者又便又贱,则可以经过中财委核 准后许其进口;或者因系新的装备,我们虽有专门技术人员也 非苏联来人教会不可,则自应根据需要聘请;或者因系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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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或重要的工业,非选择最适当的地区或建设最坚固宽大的厂 址、房舍不足以适应它的逐步发展,则自应在中财委同意下, 进行较大规模的设计。至于像新疆汽车修理厂及医学院的设 计,并非属于基本的或重要的工业,然因事前未向苏联设计专 家说明,费时数月之久,设计既成,再加变更,已甚困难,且 陷被动。故我们对新疆汽车修理厂的建筑设计已予批准。但为 取得经验教训计,特电告如上,并通报各区请转知各有关部门 注意为盼。 周 恩 来 一月七日 根据周恩来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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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国人民志愿军要爱护朝鲜的 一山一水一草一木 * (一九五一年一月十九日) 毛 泽 东 中朝两国同志要亲如兄弟般地团结在一起,休戚与共,生 死相依,为战胜共同敌人而奋斗到底。中国同志必须将朝鲜的 事情看做自己的事情一样,教育指挥员战斗员爱护朝鲜的一山 一水一草一木,不拿朝鲜人民的一针一线,如同我们在国内的 看法和做法一样,这就是胜利的政治基础。只要我们能够这样 做,最后胜利就一定会得到。 根据《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刊印 这是毛泽东给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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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毛泽东对中共中央西南局 《关于城市工作会议报告》的复示 (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小平同志并告漱石、子恢、仲勋、一波、高岗各同志: 一月八日综合报告收到阅悉。方针正确,成绩很大,甚 慰。你们的第一次城市工作会议开得有成绩,甚好。假如可能 的话,在今年五月一日以前,请你再召开一次城市工作会议, 对城市工作,主要是对工会工作,对工商业的领导方向,和对 城市政权问题,加以深入研究,并做出某些决定,为四中全会 讨论工会工作准备材料。四中全会准备在五月开,请按此部署 工作。 毛 泽 东 一月二十二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附:西南局关于城市工作会议报告 (一九五一年一月八日) 中央并各省、区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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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对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城市工作会议报告》的复示 11 我们于去年十二月间召开了一次城市工作会议,现将会议 的经过和一些主要情况简报如下: (一)这次会议的召开,是为使各省、区领导机关在今后 以更多的注意力加强对城市工作的领导,为着重解决城市工作 中最中心、而又是今天最薄弱的几个重大问题(工厂管理、工 会工作、工人阶级中的建党等问题),所以出席这次会议的, 除各市市委书记、团委书记、工矿厅长、工会主任外,并吸 收了主要厂矿的军事代表和工会主任(党员)。出席会议者共 一百三十三人,在大会发言和小平同志总结时,并吸收了有关 部门的有关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十二月八日开始,二十二 日结束,除休会两天,参观一天外,计汇报六天,小组讨论两 天,大会发言两天,总结一天半。为了能更全面地了解情况,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了先汇报,然后依据汇报情况,提 出问题加以讨论,最后做出总结的办法。在汇报时,除各地区 一般的汇报外,并组织了二十九厂、二十四厂、沙市纱厂等几 个典型的汇报,由段君毅、蔡树藩、张霖之、于江震等同志分 别做了关于工厂管理、工会工作、劳资关系、建党建团等问题 的专题发言。会议开始汇报时,大家情绪还不够集中,有的还 觉得“我们没搞出什么,别处也没搞出什么”。但一当典型报 告开始,大家的情绪就完全不同了,与会者聚精会神地听取此 种典型经验,除少数略有门路的厂矿以外,大家都感到自己的 工作还没有头绪,就由别处也不会有什么的情绪转为专心学习 的情绪了,所以会议到此,一致反映解决了不少问题。在转入 小组讨论时,由于大部地区都还没有接触到具体问题,所以未 能深入展开,但经过大会发言以及总结报告,大家一致感到有 了办法,有了信心,所要解决的问题始得了解决。一般说这次 会议还算成功,对于当前管理城市、建设城市中必需解决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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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题得到初步的解决。有些同志感到不够的地方是城市一般的问 题讨论很少,工厂管理等几个重大问题的解决上还不够具体。 但这主要是工作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本身无经验,也就不 能具体地接受别处的经验。 (二)从这次会议中看到城市工作的成绩虽不像农村工 作的成绩显著,但也做了不少的工作,获得一定的成绩和经 验,特别是接收工作,一般做得较好,大都按原来的摊子接了 下来,没有什么破坏。但在管理和建设城市方面,特别在工厂 管理方面,就差得多了,不少的同志以管理农村和管理军队的 办法来管理城市、管理工厂,经过七月以后的整风和民主运 动,解决了不少的问题。十月以后,少数工厂才在生产方面有 了些门路。全西南稍具规模的厂矿共有一百九十二个,而真正 有了些门路的还只有重庆的两三个厂子。此外,昆明的机器厂 在发动工人方面虽然好些,可是在管理生产上则尚未入门,至 于黔、康等地就更要差些。总的来看,各地一年的城市工作, 特别是经过整风以后,工作上都有所发展,这表现在建立革命 秩序、完成税收任务、恢复或维持工业生产、稳定金融物价、 救济失业工人和知识分子、改造旧人员的时事学习运动、恢复 和维持学校教育、组织工人学生、开各界代表会议、开展统一 战线等各个方面,都获得一定的成绩,也有了一些经验,但这 些经验都还是零碎的,中央局也还没有对城市工作加以系统的 研究。 (三)管理和建设城市中最中心的问题是管好工厂、发 展生产的问题,而如何依靠工人,则是管好工厂、发展生产的 关键,也是管好城市的关键。对于为什么要依靠工人和如何依 靠工人的问题,得到了初步的解决。这是这次会议最大的收 获。在会议上反映到,以前大都不明确,或者只是理论上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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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对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城市工作会议报告》的复示 13 认,而实际工作上并不如此;许多同志和工人阶级的情感结合 不起来,认为工人对革命没有贡献,说工人落后、意见多、不 如农民好管,过去曾造枪炮打我们;对于组织工人阶级中最大 多数到工会中去,不够重视。经过一年的工作,产业工人参加 工会的还只占百分之六十五到七十,在发展会员中存在着关门 主义,特别在建党问题上表现得更为严重,有的对工人申请入 党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军事代表则一般的是强调其军事管制 及最后决定权,对于工人合理的建议不重视,把工会放在附属 的地位,对于工人应有的福利重视不够;有一个军需系统的工 厂不让组织工会,压制工人的活动,以致工人说:“在国民党 统治时我们是牛和马,现在我们是马和牛。”所以在实际工作 中依靠工人的不多,依靠职员的则有之,采取贫雇路线的(重 视小工、轻视技工)也有之,所以不依靠工人的问题是一个十 分严重的情况,成为管好城市的一个最大障碍。因之,此次会 议对此就着重的加以解决,首先通过二十九厂等的典型汇报, 使大家具体地了解了依靠工人,团结职员,搞好生产的方针, 而以具体的生产情况,说明从思想上、组织上依靠工人是搞好 生产的前提,也是巩固地团结职员的前提,如不能真正地依靠 工人,团结职员也就会落空。二十九厂在九月以前没有解决了 此问题的情况是产量不高、成本大、品质差,而在十月开始注 意了依靠工人整顿工厂,注意了工人的合理化建议,解决了工 人的一些具体问题,订定了集体合同,以后的情况则得到相反 的结果。钢轨厂在讨论十月份的生产任务时,工程师还只接受 三百吨,后勉强答应八百吨,经过发动工人的积极性,至十二 月份定的计划已达四千吨;实际则完成七千多吨,工人并自动 提出“二五、六、五运动”(每月至少工作二十五天,每天至 少工作六小时,至少每五分钟轧一根钢轨。),大大提高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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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量,减低了成本,改进了品质,节约了原料。因此,而职工的 团结问题亦解决了,工会如何面向生产的问题,也有了门路。 这次会议之所以能够在几个主要问题上获得解决,主要是由于 重庆的几个工厂创造了一些经验;其次从工人阶级在城市中所 占的比重和其先进作用上来加以解释,西南大小城市和主要集 镇上的人口约近千万,像渝、蓉两个较大的城市,工人及其家 属在内均占到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其他如昆明、万县、 贵阳等城市,工人连其家属亦占到总人口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 一。这就不仅解决了今后必须注意加强城市工作的领导,以期 使城市工作和农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的 联系起来,而不至有城乡脱节的危险;解决了在城市工作中必 须依靠工人,只要依靠了工人,做好了工人和其家属的工作, 就解决了城市中最大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花的功夫最 多,也解决得较好,就是由于在这一问题上有了比较深刻的认 识,所以在其他问题上的一些糊涂思想也就易于解决了。至于 工厂管理,工会工作,工人阶级中建党建团,劳资关系等问题 已有书面材料,另行抄送,这里不再多赘。 (四)根据以上情况,我们确定认真贯彻依靠工人、团 结职员、搞好生产的总方针,在工厂管理上要具体学会管理民 主化,经营企业化,反对官僚主义与命令主义,首先从开展合 理化建议和讨论集体合同着手。生产竞赛则只有在具备了有原 料、有市场、有生产计划这些条件的厂矿才举行。在工会工作 上,则将组织工人最大多数到工会中来,作为首要任务。在工 会的组织上,要反对关门主义和形式主义两种偏向。在工作方 法上,采取重点突破,取得经验的办法。对于工人阶级的教 育,基本上仍应以文化、技术为主,但依据西南情况,目前则 应着重加强政治教育,同时并确定提拔工人干部,以解决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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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对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城市工作会议报告》的复示 15 的不足,增强与工人阶级的联系。关于建党问题,确定首先培 养一批专门建党的组织,经过他们逐渐展开工厂建党的工作, 并采取公开建党方针。团则确定广泛地发展。除了这几个重大 问题以外,在城市其他一般工作上都提出了一般的原则,最后 确定中央局今后对于城市工作要加强指导,而各省、区党委在 土地改革以前仍以农村为重点,市委则必需全力做好城市工 作。为此并决定各市委向省、区党委和中央局每两月做一次城 市工作综合报告的制度。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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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中共中央批转华东局《关于颁布 〈发展农业生产十大政策〉的请示》 (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华东局: 一月十九日发来之《发展农业生产十大政策》布告草案已 阅悉。在布告第五项“根据自愿两利原则”应改为“根据自愿 和等价交换的原则”。第七项开始应加一句“允许富农经济发 展 ”,下接“劳动雇佣自由……”。在两利原则下加“和政 府法令”五字。其余均同意。并望报告政务院备案。 中 央 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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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华东局《关于颁布〈发展农业生产十大政策〉的请示》 17 华东局关于颁布《发展农业生产 十大政策》的请示 (一九五一年一月十九日) 中央: 华东地区土地改革全面展开,部分地区土地改革已经结 束。为了保护土改、奖励劳动、发展生产起见,拟用华东军政 委员会名义颁布“发展农业生产十大政策”文告。兹将该文告 全文用明码电呈,请审查批示。 华 东 局 子皓 〔1〕 发展农业生产十大政策布告全文 查奖励劳动,发展农业生产,乃我人民政府既定之政策, 亦为土地改革之直接目的。现华东土地改革即将基本完成, 为保护劳动人民在土地改革中之胜利果实与劳动所得,以利生 产,特宣布下列十大政策: (一)保护农民已分得的土地及财产,不得侵犯。 (二)保护农民的劳动所得及合法利得,不得侵犯。 (三)奖励劳动模范,提倡农业科学研究,普及农业科学 知识,奖励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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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四)贯彻中央奖励生产的负担政策,凡“同等的土地, 因勤劳耕作善于经营或种植经济作物,其收获量超过常年应产 量者,仍照常年应产量计算,不多计;因怠于耕作,其收获量 不及常年应产量者,亦照常年应产量计算,不少计”。 (五)根据自愿两利原则,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中的劳动 互助与合作供销事业。 (六)借贷自由,有借有还,利息由双方自行议定;并奖 励城市资金下乡,保证其合法经营及利得。 (七)劳动雇佣自由,工资待遇应根据两利原则,双方 协议。 (八)做好烈、军属代耕工作,鼓励烈、军属及荣军积极 参加生产。 (九)督促地主、懒汉积极参加生产,不准荒废土地;严 惩地主、匪特破坏生产的不法行为。 (十)在土地改革尚未实行地区,仍应继续贯彻减租、保 障佃权及谁种谁收等既定之生产政策。 望各级人民政府,对上述十大政策,广泛进行宣传解释, 务使家喻户晓,一体遵行为要。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子皓,即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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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做 一九五一年基本建设计划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一)一九五○年初,当我们编制各部门的基本建设计 划时,由于缺乏资料,缺乏经验,缺乏时间,因而大部分是粗 率地估计的,没有由下而上细致地计划过。因此在过去一年的 实践中,就暴露了一九五○年计划的很多弱点,事前没有设计 及施工计划,缺乏进行基本建设的比较科学的组织工作,如主 持工作机构的建立,技术人员与劳动力的配备,机器的购置, 建筑材料的供应及人员款项在时间上的配合等,以致已完成的 工程重新翻工,很多计划难于完成,并有一部分落了空。接受 一九五○年执行计划的经验,改进与提高一九五一年基本建 设计划的工作,是十分必要与可能的。一九五○年的主要经 验是: 1. 由上而下的控制数字与由下而上的具体计划相结合, 才能制定一个有政策有方针的能实行的现实的计划。 2. 基本建设计划,必须按照先设计后施工的步骤,有了 设计与施工计划,经批准后才能施工,否则欲速不达,反而要 造成人民事业的损失。 3. 基本建设与生产管理应严格分开,否则混在一起,互 相挪用经费,结果,有的使生产成本不合理地增高,有的影响 了基本建设工程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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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二)中财委现在拟定各部门一九五一年基本建设的控制 数字,印发各部;请各部根据此项控制数字,分别领导各业务 部门,切实的由下而上编制各部门各建设单位一九五一年基本 建设计划,我们要求必须先有设计,并据以编制施工计划,经 批准后,方予拨款施工,具体要求为下列三项: 1.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1)部及总管理局以内均应有专管基本建设的机构,负 责掌握所属基本建设工作。 (2)每一新基本建设单位应有专设的组织(如××厂筹 备处、设计处,××路工程局等),及其隶属关系(如属×× 部××局等),并应派定行政上的负责人及工程上的负责人。 (3)已生产而同时进行基本建设的单位,亦应有主管基 本建设的部分,在款项、材料、劳动力、账目及表报等方面, 均与生产严格分开。 2. 设计计划 (1)步骤与时间:步骤分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及施工详 图三个步骤。除施工详图得在工程进行时逐步完成外,须说明 每一步骤开始与完成的时间及分季的进度。如系聘请国外设计 组,须估计可能到达的时间及准备设计所需的各项资料。 (2)设计(及勘查)所需的员工和器材。 (3)设计(及勘查)所需的经费,如需用外汇并须 注明。 3. 施工计划 (1)施工计划的文字说明、工程项目与编号及其开始与 完成时间、分季的进度与预算及其中需用外汇的数目。 (2)需要购置的机器(开列有详细规范的定货清单)与 材料的供应(包括购置机器材料的时间与材料的运输),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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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做一九五一年基本建设计划的指示 21 国内国外两类注明机器材料的来源。 (3)建筑安装等劳动力的需要数目及配备计划,说明各 级技术人员需要的数额及获得的方法(根据一九五一年控制数 字,不少基本建设是集中在少数城市,建筑材料的供应,劳动 力的配备等都会发生问题的,因而必须拟制详细的计划)。 (三)上项要求应以政务院颁布的计划表格为主,文字 说明为辅,由各建设单位自下而上的进行,计划表格没有包括 进去的事项,可作补充说明,经各部审核综合后,送中财委核 定。各部计划一般要求在本年四月底以前报告我们。其中有些 建设单位,在年度计划内只能做设计工作者,仅列设计费用, 如预计能做完设计并可施工者,除列设计费用外,施工部分的 经费暂时估计一下,也可列入表内,但须加以注明,俟将来设 计完成后再行修正报核施工。一九五一年控制数字包括一切费 用连同清仓价拨物资在内。一九五一年大修理费用不在基本建 设控制数字范围之内。在本年度内如对已核定之计划需变更 时,应说明理由,呈经本委核准后,始得变动。一九五○年未 完工程,照本委计财字五八四三号决定办理。一九五一年基本 建设工作程序暂行办法另发。 (四)我们考虑:实现上述要求是一个相当繁重细腻的组 织工作,各部门进行起来是很吃力的;但不如此,我们的计划 工作就不能提高一步,我们各部计划之间的矛盾(如人员、材 料、时间)也就不容易确切地表现出来,因而也得不到合理的 解决。 (五)照上述要求办事,会不会把我们的建设工作推迟 呢?根据一九五○年的经验,我们认为它能够使基本建设依照 合理的速度进行(依照资源的了解,人材的力量,经验的成熟 程度,器材的供应及这些条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配合),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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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会把建设的时间推迟,相反地,如果不照上述要求办事,基本 建设一定是进行得很乱,时间也会拖长的。因此中财委提出的 一九五一年基本建设控制数字,根据先设计后施工的步骤,以 及上述的要求,由下而上的来深入研究编制计划,必然会与 将来实际执行的情况更密切地结合起来而发现有些项目是在 一九五一年进行不了,或是要把施工时间推后,因而增加了 一九五一年基本建设计划的现实性。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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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开展 抗美援朝爱国运动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各大军区党委: 目前朝鲜战争仍处在艰苦紧张的阶段。美帝在遭受重大失 败后,除在朝鲜继续进行困兽般的挣扎,在联合国劫持利用其 仆从国家诬我为侵略外,正在对日进行片面媾和的活动,并企 图重新武装日本作为美国侵略亚洲的爪牙,策动蒋介石匪帮作 进攻大陆的准备并在中国内地加强其各项破坏工作。 在此情况下,我们必须进一步在全国普遍开展各阶层人民 的抗美援朝、反对美国重新武装日本及铲除匪特镇压反革命活 动的运动以与前线胜利相配合相呼应。在各阶层人民,特别是 在工农群众中,应广泛进行时事教育,开展蔑视、鄙视、仇视 美国帝国主义与提高民族自信心自尊心的运动。那种认为工农 不关心时事,抗美援朝在工农群众中不成问题,或者认为抗美 援朝运动会影响其他工作,因而不认真在工农群众中开展抗美 援朝运动和时事教育的意见是错误的,必须予以克服。 目前爱国运动应以下列三事为中心: (一)反对美国重新武装日本,争取全面的公正的对日 和约。现在美国已积极进行对日片面媾和阴谋,反对美国这一 阴谋将成为中国人民和东方人民的巨大政治斗争,各地应即抓 紧杜勒斯在日本活动期间展开这一运动。在进行这一运动时, 应向群众指明:一、中国人民受日本侵略最久最烈,抗日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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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牺牲最大,决不能允许美国重新武装日本和片面媾和。二、美 国重新武装日本和片面媾和计划的内容(包括各国得片面媾 和,重新商讨台湾主权,琉球小笠原归美国管理,美军无限期 驻日,日美军事合作等,见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各报)完全违 背国际协议,其目的为准备侵略战争,威胁远东和平。三、美 国重新武装日本和单独媾和的计划,是侵略中国、破坏远东与 世界和平的计划,是毁灭日本和日本人民的计划,中日人民应 共起反对。四、美国这一计划危害朝鲜、菲律宾、澳洲、新西 兰、印尼、马来亚、越南、泰国、缅甸、印度、巴基斯坦、锡 兰、蒙古、苏联各民族人民的安全,东方各民族人民应共起反 对。五、美国这一计划实行起来有种种困难,要受各方面反 对,所以是可以打破的。 反对美国计划应与周恩来外长代表我国政府在一九五○ 年十二月四日的声明及苏联马立克代表苏联政府于一九五○ 年十一月二十日递交美国杜勒斯的备忘录的双方主张联系起 来解释。 反对美国重新武装日本,可采下列方式进行,在乡村和城 市中应采不同形式:一、游行示威,以反对武装日本为中心口 号。二、集会,可以在一个工厂,一个村庄,一条街道的范围 内举行,也可以在较大范围内举行。在这些集会上进行控诉、 回忆,通过准备好的决议或函电。三、各团体向日本、美国及 东南亚各国的政府、议会、党派、团体或个人写信,群众亦可 大批联名写信,警告美日政府不得单独媾和重新武装,鼓励日 本人民和东南亚人民共起反对。这些信稿应由各市委和县委准 备或审查,并由反侵略委员会统一规定译寄方法。 (二)慰劳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这一工作的 内容包括:一、根据中央一月十二日指示及反侵略委员会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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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开展抗美援朝爱国运动的指示 25 十四日通知募集慰劳品救济品。二、根据中央一月二十二日指 示及反侵略委员会一月二十五日通知组织慰劳团赴朝鲜前线。 三、写慰劳信给志愿军。此信亦可联名写,其内容亦应由市委 县委准备或审查,已写过的地方不再写。对于进军西藏、守卫 新疆和内地剿匪的部队,亦应发动西南、西北和剿匪省区的群 众写信慰问。四、春节慰问志愿军家属,与慰问人民解放军家 属一同做,不必分开做。 (三)发起订立爱国公约。为了巩固全国人民爱国运动 的成果,许多地方人民创造了订爱国公约的办法,这个经验应 争取在全国各地各界人民中普遍推广(已经订立过的可以不再 订,但必要时可另作补充)。爱国公约的内容,可由各地各界 群众按具体情况和需要自行议定,不要强求一律,但不应过 繁,使群众记不住,亦不应过简,使群众觉得无新鲜之处。大 致范围可以如下:一、拥护毛主席,拥护人民政府,拥护中国 共产党,拥护人民解放军,拥护共同纲领。二、努力支援中国 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反抗美国侵略。三、反对美帝国主 义,拥护解放台湾,肃清美国在华侵略势力。四、反对美国重 新武装日本。五、协助政府肃清特务,消灭反革命谣言。六、 工人农民努力生产,职员努力服务,学生努力学习,商人努力 城乡交流,服从政府经济政策,反对投机。七、爱护国家财 产,保守国家机密。 以上三事要尽可能在一次进行,以免群众多开会多签名。 各地工作中情况和经验,望随时报告。 中 央 二月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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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一年 农林生产的决定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日政务院第七十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一年二月十三日发布) 一 一九五○年农林增产计划已经胜利地完成了。全国粮食 较一九四九年增产百分之一十点八,皮棉增产百分之五十八点 九,其他特产、家畜等亦均有显著增加。一九五一年须增产更 多的粮食和供给更为充分的工业原料。要求在一九五○年的 基础上全国增产粮食百分之七点一;增产棉花百分之三十六 点九;增产麻袋用麻百分之六十九点一;增产烤烟叶百分之 二百五十七点七九;增产红茶及青砖茶百分之三十五点一;增 产家蚕茧百分之十四点九;增产柞蚕茧百分之五十六点八;增 产油原料百分之九点七;增产糖原料百分之二十九点一;增产 水产百分之二十点七;并造林二百二十万亩;育树苗五万六千 亩;封山育林八百万亩。其他耕畜家畜特产和副业视当地具体 条件,尽可能地加以发展。 为了更好地完成一九五一年的农林增产计划,除要求各地 在生产工作上必须注意季节不违农时外,对不同地区应提出不 同的要求。即在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的老解放区,除灾区和战争 破坏严重的地区外,普遍要求生产超过战前水平,组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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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一年农林生产的决定 27 提高技术,有重点地推行按户按村按互助组计划,开展评比和 丰产运动。在去冬和今春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要求接近战前 生产水平。在只实行减租而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要求生 产超过一九五○年的水平。在山地要求树立“吃山养山”长期 建设的观点,保护并培育山林,扎山沟,修梯田,开展副业生 产,使贫困的山区逐渐走向富裕。在水旱灾区继续贯彻生产自 救的方针,切实帮助灾民解决生产中的困难。 二 为保证一九五一年农林增产的胜利完成,各级人民政府须 贯彻以下各项农林生产政策。 一、土地改革已经完成的老解放区,切实保护人民已得 的土地财产,不受侵犯。新解放区在土地改革完成后,立即确 定地权,颁发土地证。在尚未进行土地改革而只实行减租的地 区,切实保障谁种谁收和农民的佃耕权。 二、贯彻合理负担的农业税收政策,对因善于经营、勤劳 耕作和改良技术而超过常年应产量者,其超过部分不增加公粮 负担;因怠于耕作,其产量不及常年应产量者,其应纳公粮不 予减少。其产量显著超过当地一般生产水平经过民主评议为众 所公认者,人民政府得给以物质的或名誉的奖励,开展群众性 的劳模运动和群众性的生产竞赛。所有干部领导生产有显著成 绩者,亦应给以奖励。改造不事生产的地主和好吃懒做的懒汉 二流子。老解放区的地主和旧式富农,在土地改革以后,服从 政府法令,勤于劳动,地主连续五年、富农连续三年以上者, 经乡村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准,得改变其成分。 三、劳动互助组,应受到人民政府的各种奖励和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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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得享受国家贷款、技术指导、优良品种、农用药械和新式农具 的优先权,以及国家贸易机关推销农业和副业产品、供给生产 资料的优先权。农民相互间临时雇佣短工,可予提倡。允许富 农经济存在,雇佣劳动自由。 四、执行奖励主要工业原料作物生产的价格政策,保证 棉粮、烟粮和麻粮的合理比价,保证收购和运销。实行优级优 价、低级低价、公平合理地按级给价,禁止压低等级收购。推 行对农产品的合同制度和预购赊购办法。棉农及烟农的农业负 担得于秋后一次征收,并得以棉、烟抵交公粮。 五、实行山林管理。严禁烧山和滥伐,划定樵牧区域, 发动植树种果,推行合作造林。为了保持水土,还应分别不同 地区,禁挖树根草根。对保护培育山林和植树造林有显著成绩 者,人民政府应给以物质的或名誉的奖励。公有荒山荒地,鼓 励群众承领造林,造林后,林权归造林者所有。 六、奖励兴修水利,因兴修水利而提高产量,属于群众 自己出资合作兴办者,其产量提高部分五年以内不改订常年应 产量,亦不增加公粮负担,属于国家出资兴办者,其产量提高 部分,三年以内不改订常年应产量,亦不增加公粮负担。垦种 生荒免纳公粮三年至五年;但绝对禁止开山荒和陡坡。已开之 山荒,必须修成梯田。应反复向干部和群众说明,开山荒和陡 坡,是有害全体的,“山地开荒、平原遭殃”,是决不能够提 倡的。 七、保障牲畜喂养者的利益。奖励繁殖牲畜,提高经营种 畜户的社会地位,并予以扶持。开展家畜防疫运动,并推行牲 畜保险。 八、鼓励农民投资扩大再生产。提倡互助打会,信用合 作。提倡自由借贷,必须有借有还。恰当地使用国家投资和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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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一年农林生产的决定 29 款。凡为发展农林水利事业的私人投资和帮助农民发展生产的 私人借贷,人民政府应给以方便和保障。 九、在某些闭塞地区,粮食产量较大而无法运出销售者 (例如陕北及西南某些省区),除应根据当地可能条件有计划 地适当地提倡种植棉、烟、麻等作物外,在可能运出销售的条 件下,还应提倡养猪养牛养马及经过政府批准进行烧酒,使农 民获得粮食增产的代价。 十、严禁地主、特务、反动会门的一切破坏行为,如有 无故荒芜土地、宰杀耕畜、破坏农具、砍伐树木、拆毁建筑物 者,人民政府应给以严厉惩处。 三 根据一九五○年领导农林生产的经验,对一九五一年农林 生产提出如下各点,望各级人民政府加以注意。 必须继续贯彻毛主席所指示的“组织起来,是由穷变富的 必由之路”的方向。反对某些人认为“组织起来,只不过是解 决劳动力不足的一个办法而已;在劳动力已有剩余的情况下, 人们已能单独生产致富,劳动互助组应该自行解体”的说法。 恰恰相反,劳动互助不但可以克服劳动力不足的困难,而且可 以进一步达到提高生产的目的。自愿结合、等价交换和民主管 理,是组织起来的根本原则,必须遵守。必须结合提高技术、 结合副业生产以充实并提高劳动互助的内容。农村供销合作社 和国营贸易机关与互助组订立购销合同,是扶助生产的最好办 法,必须提倡。合作社和国营贸易机关必须团结私商在全国 范围内组织土产品的推销,到处设立土产品的批发和零售店。 在华北、东北和山东的某些老解放区,已经出现在劳动互助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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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中的积谷义仓(即公积金),应视各地具体情况,适当加以提 倡。新解放区也可以在当地群众原有的互助习惯的基础上,根 据自愿等价原则,加以适当地组织,但须反对强迫命令。 必须领导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种灾害作斗争,不减产或少减 产。进行治河修堤、开渠挖塘、打井车水,防治蝗、螟、蚜等 虫害和黑穗、黄疸等病害,封山育林,营造水源林、护岸林、 防风沙林。 必须努力提高单位面积的生产量,这是农业增产的重要 关键。一九五○年全国耕作水平已有显著提高,各地应在这一 基础上,通过选举劳动模范、生产展览会、技术研究会和比庄 稼、比收成等有效办法,推动农民深耕细作、多锄、增肥、选 种、浸种,以改进和提高农业技术,认真地总结农民经验,加 以研究推广。 必须大力进行防洪工作,争取在一般洪水的情况下不致成 灾。积水成灾的地区,应大力组织群众进行排水工作,以期今 年能够下种。普遍加强和改善渠道管理工作,经济用水。提倡 并组织群众尽量兴修小型水利,把一切可能利用的水源都用到 灌溉上来。 保证棉、烟、麻播种面积和收获量的完成,是一九五一年 农业增产极为重要的一项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均须根据中央和 上级所分配的计划数字和各地的具体情况,作出保证完成任务 的详细计划,有领导地去做。播种面积如何分配,种籽如何准 备,都应有周密的计算和计划。为了提高棉、烟、麻单位面积 的生产量,还必须注意及时灌溉排水,供给肥料和防治病虫害 的药械。 在土地改革已经完成的老解放区,县、区、村三级人民政 府应集中全力面向农业生产,把农业增产的工作做好,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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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一年农林生产的决定 31 工作的干部并须努力学习耕作知识,以便有效地领导农民进行 生产。现正在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应尽可能地争取在春耕以 前结束土地改革;即使不能如期结束者,亦应力求告一段落。 凡土地改革尚未开始者,则暂时不要开始,以便能迅速地不误 农时地集中全力转入领导农业生产,争取今年丰收。在春耕紧 张工作完成以后,应利用农忙间隙进行土地改革或减租退押工 作,同时,应不妨害农业生产。 四 一九五一年的农林增产任务是重大的。但它是在全国大部 地区,也就是说约有三万万人口的地区已经完成了或正在完成 着土地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在一九五○年全国丰收、农民 生产能力提高、新解放区剿匪反霸胜利和社会秩序进一步地趋 于安定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一切,为恢复和发展生产,创造了 较一九五○年更为有利的条件。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重视农林增 产工作,正确贯彻各项农林生产政策,加强领导,以期完满地 完成一九五一年的农林增产任务。 根据一九五一年二月十五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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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中共中央批转中财委《关于 一九五一年银行工作方针与计划》 (一九五一年二月三日) 各中央局、分局,各军区党委并各大区及华北五省二市财委: 中央同意中财委关于一九五一年银行工作方针与计划的决 定,现特转发你们,望加研究,并照此领导和检查各地的银行 工作。 中 央 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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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财委《关于一九五一年银行工作方针与计划》 33 中财委关于一九五一年 银行工作方针与计划 一九五一年工作方针是:“稳定金融市场,开展货币管理 工作”。在此总方针下,实行如下工作: (一)逐步推行全面货币管理,使银行成为国家总的账 务会计机关,为国家管钱、管账、管用。这是国家企业管理制 度和信贷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加强企业经济核算制,实现计 划经济不可缺少的环节。但应有计划地由上而下、由点到面逐 步推行。中央一级先取消贸易、财政、交通、工业等部门间的 商业信用,由各级银行共同执行对各部直属企业机构的结算工 作。地方亦先从贸易、财政、工业等部门开始。凡资金固定、 会计独立、生产经营有计划的企业,均应订立合同,由银行集 中信贷,办理结算。对机关部队、团体来往户及未取消商业信 用的企业及合作社,继续加强现金管理,编制收支计划,推行 划拨清算。对机关团体领用经费单位结合财政金库支拨,加强 管理。掌握收支计划为全面货币管理的中心环节,各级财委应 抓紧审查与督促。 各野战军建立随军银行,统一管理部队的现金。对国家基 本建设投资,责成交通银行办理拨付并予监督。对国家企业机 关实行强制保险。在取消商业信用,银行信贷扩大后,公营利 率原则上应逐渐降低,利差酌予缩小。 (二)普遍开展私人业务,大量集中私人资金。对职工、 农民、个人普遍开展储蓄。农村赊购及以货易货由银行举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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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一折实储蓄,以便利贸易收购并开展银行在农村中的信用。全 年争取储蓄户由现在一百万户增至一千万户。对私营企业广泛 建立联系,组织指导其资金运用,有条件地予以必要的扶助。 国家银行对私人利率采取存放两高(接近市场利率)原则,利 差应再缩小,全年争取由现在十万户增加到与三十万工商户发 生联系。加强对公私合营银行的领导,建立联合的管理机构, 并准备必要时接受其他银行参加。 对私人金融业继续贯彻领导、运用、改造的方针。目前因 美帝冻结资金及我对外贸易路线转变,行庄业务减少,资金周 转更加困难。原来亏空很大,又不精简节约,不整顿内部者, 很可能倒闭,我须预先指出方向,鼓励劳资协商,自力更生。 对既不扶助工商业、只是坐吃山空的私营行庄,一般地不予资 金支持。 (三)大力扶助城乡内外交流。有重点的扶助农、工、 矿、交通事业。集中银行资金,大部支持国营贸易和财政周 转;加强国际清算工作,协助对外贸易路线及方式的转变,集 中外汇和国际贸易的清算;增加地方放款至三万五千万万元, 以扶助供销合作;发放农林、水利贷款,扶助私商经营土产, 增设特产区及县、大集镇机构,推进货币下乡,提倡私人信贷 自由;设置农业合作银行,以扶助农业生产及合作事业;禁止 银元流通,老区完全肃清,新区适当收兑,少数民族地区暂准 流通逐渐减少;肃清华南外币,禁止人民币出入国境。 (四)一九五一年业务计划:公营存款三十九万五千万万 元,私营存款六万六千万万元(内工商业一万七千万万 元,储蓄三万九千万万元,金融业一万万万元)。保险收 入一万二千万万元,带动私人长期投资生产建设两千万万 元,共计集中资金在四十七万万万元以上。国营贸易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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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财委《关于一九五一年银行工作方针与计划》 35 二十二万万万元,财政借款六万万万元,外汇用款二万万万 元,农贷一万一千万万元,合作五千万万元,水利三千万万 元,地方工商业放款一万五千万万元。根据存款情况,随时增 加各种放款。预计年底资金运用总额将达四十万万万元。 全年损益计算除解决银行本身开支外,并上缴财政任 务六千三百万万元,自给印制费四千万万元,共盈余一万万 万元。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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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中共中央政治局 扩大会议决议要点 * (一九五一年二月十八日) 中央于二月中旬召开有各中央局负责同志参加的政治局会 议,讨论了各项重要问题,兹将决议要点通报如下。 一 二十二个月的准备工作 “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思想,要使省市级以 上干部都明白。准备时间,现在起,还有二十二个月,必须从 各方面加紧进行工作。 二 抗美援朝的宣传教育运动 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推行这个运动,已推行者深入之, 未推行者普及之,务使全国每处每人都受到这种教育。 三 土 改 1. 农忙时一律停一下,总结经验。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通报,于二月十五日发各中央局并转分 局、省委、大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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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 37 2. 争取今年丰收。 3. 依靠县农民代表会及训练班。 4. 积极造成条件。凡条件不成熟者,无论何时何地不要 勉强去做。 5. 土改完成,立即转入生产、教育两大工作。 6. 同意华东分期退押的办法。 7. 劝告农民以不采非刑拷打为有利。 8. 土改后,增划区乡,缩小区乡行政范围。 四 镇压反革命 1. 判处死刑一般须经过群众,并使民主人士与闻。 2. 严密控制,不要乱,不要错。 3. 注意“中层” 〔1〕 ,谨慎地清理旧人员及新知识分子中 暗藏的反革命分子。 4. 注意“内层”,谨慎地清理侵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 十分加强保密工作。 5. 还要向干部做教育,并给干部撑腰。 五 城 市 工 作 1. 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今年必须召开两次城市 工作会议,议程如中央所通知,向中央作两次专题报告。 2. 加强党委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实行七届二中全会 决议。 3. 向干部做教育,明确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 4. 工厂内,以实现生产计划为中心,实行党政工团的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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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一领导。 5. 力争在增加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工人生活。 6. 在城市建设计划中,应贯彻为生产、为工人服务的 观点。 7. 全国总工会及各上级工会应着重解决下面的具体 问题。 8. 党委及工会应着重典型经验的创造,迅速推及各处。 六 整党及建党 1. 我们的党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这是主要方 面,必须加以肯定,并向各级干部讲明白。但是存在着问题, 必须加以整理,并对新区建党采取慎重的态度,这方面也要讲 明白。 2. 整党、建党,均须由中央及各中央局实行严格的控 制,下面不得自由行动。 3. 整党,应以三年时间实现之。其步骤,应是以一年时间 (一九五一年)普遍进行关于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使 所有党员明白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并训练组织工作人员。 同时,进行典型试验。然后,根据经验进行整党,但城市可以 在一九五一年进行整党。整党时,首先将“第四部分人” 〔2〕 清 洗出去。然后对“第二部分人”、“第三部分人”加以区别, 对其中经过教育而仍确实不合党员条件者劝其退党,务使这些 退党者自愿地退出,不要伤感情,不要重复一九四八年“搬石 头” 〔3〕 的经验。 4. 城市及新区建党必须采取慎重的方针。城市着重在产 业工人中建立党的组织。乡村须在土改完毕始能吸收经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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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 39 合于党员条件者建立党的支部,在头两年内乡村支部一般不要 超过十个党员。无论在城市和乡村,均应对于愿意接受党的教 育的积极分子,进行关于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经过这 种教育然后将其中确实合于党员条件者吸收入党。 七 统一战线工作 1. 要求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一九五一年召集两 次会议,讨论统一战线工作,并向中央作两次关于这方面的专 题报告。 2. 必须向干部讲清楚为什么要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 理由。 3. 知识分子,工商业家,宗教家,民主党派,民主人 士,必须在反帝反封建的基础上将他们团结起来,并加以 教育。 4. 认真在各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推行区域自治和训练 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是两项中心工作。 八 整 风 一年一次,冬季进行,时间要短,任务是检查工作,总结 工作经验,发扬成绩,纠正缺点错误,借以教育干部。 根据《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刊印 注 释 〔1〕镇压反革命的工作,分为外、中、内三层。清理“外层”,是指清查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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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在社会上的反革命分子;清理“中层”,是指清查隐藏在我军政机关内部的反革命 分子;清理“内层”,是指清查隐藏在共产党内的反革命分子。 〔2〕一九五一年整党时,把党员划分为四种人:一、具备党员条件的;二、不 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或者有较严重的毛病,必须加以改造提高的;三、不够党员条 件的消极落后分子;四、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叛变分子、投机分子、蜕化变 质分子等。 〔3〕指一九四八年整党运动中曾经发生的“左”的偏向。所谓“搬石头”, 即抛开原有的党支部,将原基层干部一律撤职,有的地区甚至大批停止地主、富农 家庭出身的党员的党籍。中共中央及时总结这方面的教训,明确规定整党的主要内 容为“三查三整”,即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以及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 风,使整党工作克服“左”的偏向,健康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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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中华人民共和国 惩治反革命条例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一次 会议批准,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七条的 规定,为惩治反革命罪犯,镇压反革命活动,巩固人民民主专 政,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以推翻人民民主政权,破坏人民民主事业为目 的之各种反革命罪犯,皆依本条例治罪。 第三条 勾结帝国主义背叛祖国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第四条 策动、勾引、收买公职人员、武装部队或民兵进 行叛变,其首要分子或率队叛变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他 参与策动、勾引、收买或叛变者,处十年以下徒刑;其情节重 大者,加重处刑。 第五条 持械聚众叛乱的主谋者、指挥者及其他罪恶重大 者处死刑;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五年以上徒刑。 第六条 进行下列间谍或资敌行为之一者,处死刑或无期 徒刑;其情节较轻者处五年以上徒刑: (一)为国内外敌人窃取、刺探国家机密或供给情报者; (二)为敌机、敌舰指示轰击目标者; (三)为国内外敌人供给武器军火或其他军用物资者。 第七条 参加反革命特务或间谍组织,有下列情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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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情节较轻者处五年以上徒刑: (一)受国内外敌人派遣潜伏活动者; (二)解放后组织或参加反革命特务或间谍组织者; (三)解放前组织或领导反革命特务或间谍组织,及其他 罪恶重大,解放后无立功赎罪表现者; (四)解放前参加反革命特务或间谍组织,解放后继续参 加反革命活动者; (五)向人民政府登记、自首后继续参加反革命活动者; (六)经人民政府教育释放仍继续与反革命特务、间谍联 系或进行反革命活动者。 第八条 利用封建会门,进行反革命活动者,处死刑或无 期徒刑;其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上徒刑。 第九条 以反革命为目的,策谋或执行下列破坏、杀害行 为之一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情节较轻者处五年以上徒刑: (一)抢劫、破坏军事设施、工厂、矿场、森林、农场、 堤坝、交通、银行、仓库、防险设备或其他重要公私财物者; (二)投放毒物、散播病菌或以其他方法,引起人、畜或 农作物之重大灾害者; (三)受国内外敌人指使扰乱市场或破坏金融者; (四)袭击或杀、伤公职人员或人民者; (五)假借军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名义,伪造公 文证件,从事反革命活动者。 第十条 以反革命为目的,有下列挑拨、煽惑行为之一 者,处三年以上徒刑;其情节重大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一)煽动群众抗拒、破坏人民政府征粮、征税、公役、 兵役或其他政令之实施者; (二)挑拨离间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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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43 民团体或人民与政府间的团结者; (三)进行反革命宣传鼓动、制造和散布谣言者。 第十一条 以反革命为目的偷越国境者,处五年以上徒 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第十二条 聚众劫狱或暴动越狱,其组织者、主谋者处死 刑或无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上徒刑。 第十三条 窝藏、包庇反革命罪犯者,处十年以下徒刑; 其情节重大者,处十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第十四条 凡犯本条例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酌情 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刑: (一)自动向人民政府真诚自首悔过者; (二)在揭发、检举前或以后真诚悔过立功赎罪者; (三)被反革命分子胁迫、欺骗,确非自愿者; (四)解放前反革命罪行并不重大,解放后又确已悔改并 与反革命组织断绝联系者。 第十五条 凡犯多种罪者,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者外, 应在总和刑以下,多种刑中的最高刑以上酌情定刑。 第十六条 以反革命为目的之其他罪犯未经本条例规定 者,得比照本条例类似之罪处刑。 第十七条 犯本条例之罪者,得剥夺其政治权利,并得没 收其财产之全部或一部。 第十八条 本条例施行以前的反革命罪犯,亦适用本条例 之规定。 第十九条 对反革命罪犯,任何人均有向人民政府揭发、 密告之权,但不得挟嫌诬告。 第二十条 犯本条例之罪者,在军事管制时期内由各地军 区司令部、军事管制委员会或剿匪指挥机关所组织之军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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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依照本条例审判之。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公布之日 施行。 根据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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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关于镇压反革命和惩治 反革命条例问题的报告 *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日) 彭 真 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 镇压反革命活动问题,是现在全国人民极关心的一个问 题。在过去一个时期内,因为我们还没有切实贯彻共同纲领第 七条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很多地方发生了过分宽大的偏 向,曾经引起各阶层人民对人民政府的不满。 人民责备我们“宽大无边”、“有天无法”,说:“天不 怕,地不怕,就怕共产党讲宽大”;“人民政府什么都好,就 是对坏人这样客气,看着坏人残害老百姓,不给老百姓作主, 不好”。有的工人义愤填膺地质问干部说:“看!我们竞赛几 个月,特务放一把火就完蛋了;再不镇压,说什么我们也不竞 赛了”。有的说:“政府睡着了”,“连敌我都不分”。有的 人说政府“姑息养奸,贻害人民”,“简直不像个人民政府的 样子”。 人民群众是公道的,聪明的。人民称赞抗美援朝做得好, 土地改革做得好,物价金融稳定得好,城市管理和民主建设都 这是彭真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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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很好,只是认为对于反革命分子过于宽大。的确,在这个问题 上,我们过去还没有做得很好,并且有一个时期,有些地方做 得很不好。特别是美国帝国主义者发动侵朝战争之后,问题表 现得更清楚了。 那时,美蒋特务匪徒们及其他残余的反革命势力,以为 他们梦想的“三次大战,反攻大陆”的时机到了,美蒋就要回 来复辟了。他们狂妄地撕破了平日伪装悔改的假面具,从地下 的隐蔽活动中伸出头来,进行各种露骨的破坏活动,明目张胆 地向人民进攻。特务匪徒阴谋破坏铁路桥梁,破坏工厂矿山, 烧毁仓库资财,公开抢劫,刺杀干部,骚扰暴乱的事件,在很 多地方发生了。凡是没有遭受严厉清剿、镇压的政治土匪,都 愈加活跃了。有些早已表示悔改、愿意服从管制的反动党特分 子,也以各种形式拒绝或逃避管制,甚至又与反动组织勾通, 进行破坏活动了。反动道门封建帮会也以各种方式造谣破坏, 进行反对人民政府的活动。不但在新解放的地区,有些地主以 “蒋介石来了要杀头”来威胁农民,破坏土地改革,筹备欢迎 蒋介石,甚至在已经实行土地改革的半老区,有些“威风”没 有完全被打掉的地主,也起来向农民实行倒算,威胁农民退还 土地、粮食、牲口、农具,赶农民搬家。有些地方,组织了反 革命的地下军,准备进行暴动。有些地方,村干部全家被杀。 农会干部一次被杀十余人者有之;一村的农会会员被杀四十余 人者有之;为人民解放军运输军需粮草的民夫,整队被杀者有 之。仅广西一省,人民政府的干部被杀害者,即有三千余人。 而那里的土匪在过去一个时期内曾经越剿越多,因为我们不杀 或很少杀掉匪首和惯匪。至于生产、建设和各种物质资财被反 革命分子破坏的,更是难以数字计算。特务匪徒的猖狂,真是 达到难以容忍的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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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压反革命和惩治反革命条例问题的报告 47 从这里可以证明,帝国主义的走狗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 们,决不因为他们的统治已被打倒,即甘心死亡,而是无时无 刻不在利用一切可能,穷凶极恶地向人民和人民政府进攻。 这证明,宽大无边是错误的。对一切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 要分子和其他在解放后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决不能宽 大,必须予以严厉的镇压。该杀者杀,该关者关,该管制者予 以管制,决不能优柔寡断,姑息养奸。这是共同纲领所明白规 定的,也是毛主席所屡屡指示过我们的。 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既有这样坚定明确的方针,为什么 又曾发生宽大无边的偏向呢?这是因为在干部中存在着许多混 乱的思想。 首先,是在胜利后骄傲轻敌,麻木不仁,以为那样多的 蒋介石匪帮的军队已被消灭,国民党反动统治已被打倒,残余 的反革命分子还有什么了不起,因而就丧失了警惕,放松了镇 压。 其次,是有些同志把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巩固与扩大,和 对敌斗争中坚决肃清反革命残余的问题相混淆了。他们不了解 反革命残余肃清得越彻底,挑拨离间、破坏统一战线的因素就 越少,因而统一战线就越加巩固。同时,统一战线越巩固、越 广泛,敌人就越加孤立,反革命残余就越容易被肃清。 有的人惧怕坚决镇压反革命会“引起震动和恐慌”。他们 没有分清什么人震动,什么人恐慌。震动恐慌的是特务匪徒。 镇压的目的,正是要消灭他们,他们应该震动,应该恐慌。这 难道不好吗?这有什么可怕?人民并没有震动恐慌。人民政府 镇压反革命,只要不乱打乱杀,既稳又准,人民只有拍手称 快,决不会恐慌。他们恐慌的倒是政府宽大无边,优柔寡断, 姑息养奸,纵容特务匪徒残害人民,而不替人民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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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有人认为,人民已经胜利了,应该仁慈宽大。说这样话的 人不了解:不坚决消灭人民的敌人,就没有人民的胜利;不坚 决地将残余的美蒋匪帮这一群豺狼镇压下去,就没有人民的安 全和人民胜利的巩固,对于他们的仁慈、宽大,就是对于人民 的残酷,就是把伟大的人民革命事业当儿戏,就是对于人民不 忠诚。对于罪犯判刑的轻重,应根据其罪恶的大小。如果其罪 该杀,即应坚决处死刑;如果罪不该杀,即应不杀;对于介乎 可杀可不杀之间者,也不要杀;只杀那些该杀和必须杀的人, 只杀有确实证据的重要反革命分子。 宽大无边偏向的发生,虽然是由于上述各种混乱思想,但 是正如毛主席所说,决定的关键还是在于领导。 自从去年秋季中央人民政府连续颁发指示和抓紧领导以 后,各地很快即根据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总方针,纠正宽大无 边的偏向,对于罪大恶极怙恶不悛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 和反动会道门头子开始进行坚决的镇压。于是情况迅速改变 了。原来向农民倒算的地主、恶霸,纷纷向农民低头认罪了; 原来到处进行破坏、猖狂活动的特务,或被枪决,或被监禁 了;原来许多成股的政治土匪,迅速被消灭,或土崩瓦解、缴 械投降了;连原来匪势最猖狂的福建、湘西、广西、广东、四 川、贵州、云南等地,革命秩序也渐趋巩固了。总之,邪气下 降,正气上升了。当各地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枪毙重要匪 首、惯匪、恶霸、特务及反动会道门头子的时候,群众所表现 的不是恐慌和震动,而是掌声如雷,欢呼万岁,或者放鞭炮来 庆祝。凡是贯彻了中央人民政府正确方针的地方,群众再不责 备我们“有天无法”,而是称赞“人民政府有天有法”,“为 民作主”,称赞“人民政府方针对,办法好”,“真像个人民 政府的样子”了。但目前仍有些地方对反革命活动的镇压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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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压反革命和惩治反革命条例问题的报告 49 坚决,优柔寡断,软弱无能,继续纵容特务匪徒逍遥法外,因 而招致人民群众的不满。我们认为,这些地方必须迅速根据中 央人民政府的方针,彻底纠正这种偏向,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 活动。 现在,为了给予干部和群众以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法律武 器,为了给予审判反革命罪犯的人员以量刑的标准,为了在坚 决镇压反革命活动中克服或防止右的偏向和“左”的偏向,需 要有一个惩治反革命的条例。各地也普遍要求中央人民政府迅 速颁布这样的条例。因此,政务院政法委员会根据共同纲领 第七条的原则,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草 案》,业经政务院第七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现在提请中央人 民政府委员会审查批准。 这个条例是根据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即“首恶者必办,胁 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而制定的。对于各种反革命的 首要分子,对于解放后怙恶不悛、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特务 间谍分子,是采取从重处理的原则;对于被反革命分子胁迫、 欺骗而参加反革命活动的胁从分子,对于解放前虽曾参加反革 命活动,但罪行并不重大,解放后又确已悔改的分子,特别是 已为人民立功的分子,则采取了从宽处理的原则。 为了使干部容易掌握这个条例,我们在起草的时候,力求 既能解决问题,又力避庞杂、烦琐,因此写得比较简要概括。 是否有当,请予核定。 根据《彭真文选》(一九四一——一九九○年)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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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中财委关于一九五一年 财经方针的五项规定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华东局、西南局并中南局诸同志并报中央: 中央交来西南局一月二十八日、华东局一月二十九日关于 一九五○年财经税收支付情况和一九五一年预算等问题的电报 收悉。一九五○年各区执行中央统一财经管理决定和财政收支 预算方案,我们认为在各中央局领导下,都有很大成绩,对克 服国家财政困难,对收支接近平衡,物价趋于稳定,起了决定 作用。今年财经方针初步拟定:(一)大力促进城乡地区间物 资交流。(二)农业增产。(三)各企业中有重点地实行经济 核算制度。(四)实行财政纪律,即严格预决算制度、施工图 案、财务计划等。(五)为计划经济建设作必要准备。尚请各 中央局大力支持并督促指导各财委确实遵行。来电所提今年财 政预算中各项问题,已提全国财政会议讨论,提出具体意见经 政务院批准后实行。 中 财 委 二月二十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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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政务院第七十三次政务 会议通过,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政务院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雇佣劳动者的健康,减轻其生活中的特 殊困难,特依据目前经济条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的实施,采取重点试行办法,俟实行有成 绩,取得经验后,再行推广。其适用范围,目前暂定为下列各 企业: 甲、雇用工人与职员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国营、公私合 营、私营及合作社经营的工厂、矿场及其附属单位与业务管理 机关。 乙、铁路、航运、邮电的各企业单位及附属单位。 第三条 不属于第二条甲乙两款范围的企业及季节性的企 业,有关劳动保险事项,得由各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与工会 基层委员会双方根据本条例原则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协商,订立 集体合同规定之。 第四条 凡在实行劳动保险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 (包括学徒)不分民族、年龄、性别和国籍,均适用本条例, 但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 第五条 凡在实行劳动保险各企业内工作的临时工、季节工 与试用人员的劳动保险待遇,在本条例实施细则中另行规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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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范围内的企业,因经济特殊困难,不 易维持,或尚未正式开工营业者,经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与工 会基层委员会双方协商同意,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 关批准后,可暂缓实行本条例。 第二章 劳动保险金的征集与保管 第七条 本条例所规定之劳动保险的各项费用,全部由实 行劳动保险的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其中一部分由各企 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直接支付,另一部分由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 方缴纳劳动保险金,交工会组织办理。 第八条 凡根据本条例实行劳动保险的各企业行政方面或 资方,须按月缴纳相当于各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工资总额的 百分之三,作为劳动保险金。此项劳动保险金,不得在工人与 职员工资内扣除,并不得向工人与职员另行征收。 第九条 劳动保险金的征集与保管方法如下: 甲、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须按照上月份工资总额计算, 于每月一日至十日限期内,一次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指定代收劳 动保险金的国家银行缴纳每月应缴的劳动保险金。 乙、在开始实行劳动保险的头两月内,由企业行政方面 或资方按月缴纳的劳动保险金,全数存于中华全国总工会户 内,作为劳动保险总基金,为举办集体劳动保险事业之用。自 开始实行的第三个月起,每月缴纳的劳动保险金,其中百分之 三十,存于中华全国总工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总基金;百分 之七十存于各该企业工会基层委员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基 金,为支付工人职员按照本条例应得的抚恤费、补助费与救济 费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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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53 第十条 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逾期未缴或欠缴劳动保 险金时,须每日增缴滞纳金,其数额为未缴部分百分之一。如 逾期二十日尚未缴纳,对于国营、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经营的企 业,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通知当地国家银行从其经费中扣缴;对 于私营企业,由工会基层委员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 关,对该企业资方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劳动保险金的保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委托中 国人民银行代理之。 第三章 各项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 第十二条 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 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医治时, 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其全部治疗 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 方面或资方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确定为残废时,按下列情况, 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 助费。 一、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 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付至死 亡时止。 二、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 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付至恢 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三、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者,应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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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方给予适当工作,并按其残废后丧失劳动力的程度,付给因工 残废补助费,至退职养老或死亡时止;其数额为残废前本人工 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但与复工时本人工资合计,不得超 过残废前本人工资。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四、残废状况的确定与变更,由残废审查委员会审查。详 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第十三条 疾病、非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 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 医治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必须 住院者,得住院医治。其治疗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均由企 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贵重药费、就医路费及住院时的膳费 由本人自理。 乙、工人与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其 医疗期间连续在三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由该 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每月发给其本人工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 一百;连续医疗期间在三个月以上时,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 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 三十至百分之五十,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但 连续停工医疗期间以六个月为限,超过六个月者按丙款残废退 职待遇办理。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 动力不能工作而退职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由劳动保险 基金项下按月付给非因工残废救济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 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如有其他经 济来源可以维持生活,此项非因工残废救济费不予发给。详细 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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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55 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疾病时,得在该企业医 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免费诊治,普通药费减半,贵重药费、 就医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本人 自理。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 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 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 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依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 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 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 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 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 均工资一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 短,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三个月 至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 工作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规定的待遇付给丧葬补助费 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丁、工人与职员退职养老后死亡时,及非因工残废完全丧 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 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 戊、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 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 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 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四分之一,不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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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周岁者不给。 第十五条 养老待遇的规定: 甲、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六十岁,一般工龄已满二十五 年,本企业工龄已满十年者,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 业工龄的长短,付给养老补助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 三十五至百分之六十,至死亡时止。如因该企业工作的需要, 商得本人同意,留其继续工作时,除应得工资外,每月付给在 职养老补助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详 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乙、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五十岁,一般工龄满二十年,本 企业工龄已满十年者,得享受甲款规定的养老补助费待遇。 丙、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三十二度以下的低温或华 氏一百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者,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 五十五岁,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四十五岁,均得享受甲款规定 的养老补助费待遇。但计算其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时,每在 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均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丁、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及其他化学、兵 工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者,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 五十五岁,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四十五岁,均得享受甲款规定 的养老补助费待遇。但计算其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时,每从 事此种工作一年,均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第十六条 生育待遇的规定: 甲、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五十六日,产 假期间,工资照发。 乙、女工人与女职员小产,怀孕在三个月以内者,给假 十五日;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七个月者,给假三十日,产假期 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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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57 丙、产假期满(不论正产或小产)仍不能工作,经医生证 明后,均应按第十三条疾病待遇规定处理之。 丁、女工人与女职员或男工人与男职员的配偶生育时,由 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生育补助费,其数额为五尺红市布,按 当地零售价付给之。 第十七条 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的规定: 甲、凡在实行劳动保险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均有 享受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的权利。详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 定之。 乙、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筹举办,但 得委托各地方工会组织、各产业工会组织办理,其项目如下: 一、疗养所; 二、残废院; 三、养老院; 四、孤儿保育院; 五、休养所; 六、其他。 详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另定之。 第十八条 凡在实行劳动保险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 未加入工会者,除因工负伤、残废、死亡待遇,生育假期待 遇,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待遇,均得按本条例的规定享受 外,其他各项,如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工资与救济 费,非因工残废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养老补助费及 生育补助费等,只能领取规定额的半数。 第十九条 凡在实行劳动保险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 领取各种抚恤费、补助费与救济费时,只能领取最高额的一 种,不得同时领取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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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第四章 享受优异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 第二十条 凡对本企业有特殊贡献的劳动模范,及转入本 企业工作的战斗英雄,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提出,并经各省、市 工会组织或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批准,得享受下列较优异的 劳动保险待遇: 甲、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全部医药费、住院膳费,概由企 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 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前三个月工资照发。疾病 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及非因工残废救济费,一律付给本人工资 百分之五十。因工残废抚恤费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一百。因工残 废补助费为残废前本人工资与残废后现领工资的差额。因工死 亡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 退职养老补助费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八十。在职养 老补助费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详细办法在实 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有享受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的优先权。 第二十一条 残废军人转入本企业工作者,疾病或非因工 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不计本企业工龄长短,前三个月工资 照发,三个月以后,仍按第十三条乙款规定办理。 第五章 劳动保险金的支配 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险金的支配办法如下: 甲、劳动保险总基金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用以举办集体劳动 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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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59 乙、劳动保险基金由工会基层委员会用以支付各项抚恤 费、补助费与救济费,每月结算一次,其余额全部转入省、市 工会组织或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调剂金 (以下简称调剂金)。 丙、调剂金由省、市工会组织或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用 于对所属各工会基层委员会劳动保险基金不足开支时的补助或 举办集体劳动保险事业之用。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得授权其 地方机构,掌管调剂金的调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对所属各省、 市工会组织,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调剂金,有统筹调用之 权,并得用以举办集体劳动保险事业。如省、市工会组织或产 业工会全国委员会调剂金不足开支,得申请中华全国总工会调 拨调剂金补助之。 第二十三条 劳动保险金,除用于劳动保险事业外,不得 移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四条 各企业的会计部门,均须设立劳动保险基 金的独立会计,负责办理劳动保险基金的收支事宜。劳动保险 基金会计制度,由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制 定之。 第二十五条 劳动保险调剂金的收支事宜,由各级工会组 织的财务部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办理之。 第六章 劳动保险事业的执行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各工会基层委员会,为执行劳动保险业务的 基层单位,其主要工作为:督促劳动保险金的缴纳;决定劳动 保险基金的支付;监督本条例所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直 接支付的各项费用的开支;推动该企业改进医疗所或医院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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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作;执行一切有关劳动保险的实际业务;每月编造劳动保险基 金月报表,每年编造预算、决算、业务计划书及业务报告书, 报告省、市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及当地人民政府 劳动行政机关;并向工会全体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应按 月审核劳动保险基金收支账目及本条例所规定的由企业行政方 面或资方直接支付的各项费用,并公布之。 第二十八条 各省、市工会组织,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 或地区委员会对所属各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劳动保险业务,负指 导督促之责,审核劳动保险基金的收支月报表、预算、决算及 劳动保险基金的收支有无错误,接受工人与职员有关劳动保险 事件的申诉,每月编造劳动保险基金及调剂金的收支月报表, 每年编造预算、决算、业务计划书及业务报告书,并依下列程 序报告: 甲、各省、市工会组织向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及大 行政区工会组织报告。 乙、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向中华全国总工会及中央人民 政府劳动部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各大行政区工会组织对所属各省、市工会 组织及其区域内产业工会组织的劳动保险工作,负指导督促之 责,审核省、市工会组织劳动保险基金及调剂金的收支月报 表、预算、决算、业务计划书及业务报告书,并每三个月编造 劳动保险基金收支报告,每年编造预算、决算、业务计划书及 业务报告书,报告所在地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劳动部、中央人民 政府劳动部及中华全国总工会。 第三十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为全国劳动保险事业的最高领 导机关,统筹全国劳动保险事业的进行,督导所属各地方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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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61 组织,各产业工会组织有关劳动保险事业的执行;审核并汇编 劳动保险基金及总基金的收支报告表,每年编造劳动保险金的 预算、决算、业务计划书及业务报告书,并送中央人民政府劳 动部、财政部备查。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应监督劳动保险 金的缴纳,检查劳动保险业务的执行,并处理有关劳动保险事 件的申诉。 第三十二条 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为全国劳动保险业务的 最高监督机关,贯彻劳动保险条例的实施,检查全国劳动保险 业务的执行,其检查制度另订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后公布施 行,修改时同。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一九五一年三月一日起施行,自 一九五一年五月一日起支付工人、职员根据本条例应享有的劳 动保险费。凡根据本条例实行劳动保险的各企业,其原有的劳 动保险办法,从一九五一年五月一日起废止。但如该企业工 人、职员认为原有办法规定的各项待遇总额超过本条例,不愿 改变时,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应会同工会基层委员会向当地 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申请,经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批准后, 得维持原有办法,暂缓实行本条例。 根据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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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附件一:政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正的决定 (一九五三年一月二日政务院第一百六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 一九五一年二月本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 例,在实行中已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获得了广大职工群众 的拥护,对于减轻职工生活中的困难,鼓舞职工的劳动热情, 都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劳动保险条例是在国家财政经济还没有 全面恢复情况下制定的,有些待遇规定得较低,在实施范围上 也只能采取重点试行办法。现在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已经根本好 转,大规模经济建设工作即将展开,自应适当扩大劳动保险条 例实施范围并酌量提高待遇标准,但由于抗美援朝的斗争仍在 继续进行,经济建设又需投入大量资金,国家必须将财力首先 用之于关系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主要事业,同时工人阶级和全 体人民的福利也只有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才能逐步改进。因此 目前劳动保险条例的实施范围还不能扩大得过广,待遇标准也 不能提得过高。为此,本院特作下列决定: 一、关于扩大实施范围问题,除原已施行的铁路、邮电、 航运及有职工一百人以上的工厂、矿场外,现将实施范围扩 大到下列各项企业:(一)工厂、矿场及交通事业的基本建设 单位;(二)国营建筑公司。在扩大范围内的单位一般应自 一九五三年一月一日起由其行政方面缴纳劳动保险金,工人职 员从一九五三年三月一日起,享受劳动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各项 劳动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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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63 凡属于扩大范围内的企业单位,应由企业行政方面会同 工会基层组织拟定实施办法,向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审核实 行。如因有特殊困难,暂时难于实行者,经当地劳动行政机关 批准后亦可暂缓实行。 二、关于提高劳动保险待遇问题,废止停工医疗以六个月 为限的规定,适当提高职工疾病医疗期间待遇标准,规定贵重 药费的酌情补助,增加养老补助费,放宽养老条件,其他如生 育待遇、丧葬费、丧葬补助费、非因工死亡家属救济费亦酌量 增加。上述各项标准已在修改后的劳动保险条例中具体规定。 凡已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企业应自一九五三年一月一日起按照 新规定支付工人职员应得的各项劳动保险费。 三、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应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修正 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从速修改劳动保险条例实施 细则草案及其他有关法令并公布之。 根据《新华月报》一九五三年第二号刊印 附件二:劳动保险条例原条例和 修改后条例的规定的比较 这次劳动保险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二:第一,是扩大条 例的实施范围;第二,提高劳动保险待遇。原条例和修改后条 例的规定分别比较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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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项 目 原条例的规定 修改后条例的规定 甲、范围: 限于铁路、邮电、 扩大到(一)工 航运三个产业及 厂、矿场及交通事 一百人以上的工厂 业的基本建设单 矿场。 位;(二)国营建 筑公司。 乙、待遇: (一)疾病或非因 工负伤待遇 甲、医疗期间 以六个月为限。 至医生决定停止医 疗时止。 乙、贵重药费 本人自理。 原则上由本人负 担,但经济困难者 可申请劳动保险基 金补助。 丙、病伤假期工资 三个月以内本人工 六个月以内本人工 资百分之五十至 资百分之六十至 一百。 一百。 丁、病伤救济费 停工医疗三个月以 六个月以后本人工 上至六个月者百分 资百分之四十至 之三十至五十,六 六十。 个月以后百分之 二十至三十。 戊、就医路费住院 本人自理。 经济困难者,可由 膳费 劳保基金补助。 己、病伤痊愈复工 无规定。 回原企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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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65 项 目 原条例的规定 修改后条例的规定 (二)养老 甲、养老条件 男职工年满六十岁 男职工年满六十岁 (女职工五十岁) (女职工五十岁) 本企业工龄十年, 本企业工龄五年, 一般工龄二十五 一般工龄二十五 年(女职工二十 年(女职工二十 年)。 年)。 乙、退职养老补助 本人工资百分之 本人工资百分之 费 三十五至六十。 五十至七十。 (三)生育 甲、生育假期 正产五十六日,小 正产五十六日,小 产七个月以内三十 产三十日以内,双 日,小产三个月以 生难产七十日,产 内十五日,产假期 假期中工资照发。 中工资照发。 项 目 原条例的规定 修改后条例的规定 乙、生育补助费 五尺红市布。 四万元人民币。 丙、接生费检查费 无规定。 企业负担。 (四)死亡 甲、因工死亡丧葬 本企业平均工资两 本企业平均工资三 费 个月。 个月。 乙、因工残废退职 丧葬补助费平均工 丧葬补助费平均工 后死亡 资一个月,供养 资三个月,按月付 直系亲属救济费本 给供养直系亲属抚 人工资三至十二个 恤费本人工资百分 月。 之二十五至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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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项 目 原条例的规定 修改后条例的规定 丙、非因工死亡丧 本企业平均工资一 本企业平均工资两 葬补助费 个月。 个月。 丁、供养直系亲属 本人工资三至十二 本人工资六个月至 救济费 个月。(按本企业 十二个月。(按供 工龄付给) 养直系亲属人数发 给) 戊、退职养老后及 丧葬补助费平均工 丧葬补助费平均工 非因工残废退 资一个月。 资两个月,供养 职后死亡 直系亲属救济费本 人工资六至十二个 月。 己、供养直系亲属 十周岁以上平均工 十周岁以上平均工 丧葬补助费 资一个月的三分之 资一个月的二分之 一,一周岁至十周 一,一周岁至十周 岁平均工资一个月 岁平均工资一个月 的四分之一。 的三分之一 (五)残废 甲、因工残废补助 本人工资百分之五 本人工资百分之十 费 至百分之二十。 至百分之三十。 乙、非因工残废救 本人工资百分之 本人工资百分之 济费 二十至百分之 四十至百分之 三十。 五十。 根据《新华月报》一九五三年第二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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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中共中央关于健全各级宣传机构 和加强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委、市委、区党委: 为了有系统地建立并加强党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和统一 党对思想工作的领导,必须将目前各级党委宣传部机构残缺不 全和工作范围狭隘的状况,予以改变。 现在我们党已有五百几十万党员,对于这些党员特别 是干部党员认真进行共产主义的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 觉悟和思想能力,是一个极端重大的任务。我们党是领导着 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人民的党,必须经常向各界人民正确地宣传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在目前的各项主张。我们 党领导着全国的庞大的报纸网、广播网、出版网、学校网、电 影网以及其他各种文化教育工具,必须正确地使用这些工具来 服务于国家建设事业。所有这些严重的工作,都要由党的宣传 部门在党的严格领导下担负首要的责任。因此,对于党的各级 宣传部必须加以重视和整顿。轻视党的宣传工作的观点是完全 错误的,必须加以坚决的纠正。 各中央局及中央分局的宣传部现在一般均只设宣传及教 育二处,前者以管理时事宣传为主,后者以管理在职干部教育 为主。其工作人员除东北及华南稍多外,一般只有二十余人, 西南局宣传部只十余人,新疆分局宣传部除一个部长外再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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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他工作人员。各省委及地委宣传部的干部尤感缺乏。地委宣传 部往往只有部长而无其他工作人员,西南及中南的有些地委且 无宣传部长,县委宣传部更弱,例如在党的组织较健全的河北 省,其邢台地委所属十六县,即有六个县没有宣传部长。在知 识分子干部、较多的浙江省,七十七县中只有四十八县有宣传 部长。川南三十五县,只有五个县有宣传部长。 中央局、中央分局及省委市委宣传部,多已开始有计划 地建立工作。但一般说来,各级宣传部很少注意党内外的思想 动态,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更少有系统的宣传。县委宣 传部很多是有名无实,名为宣传部,实则不管宣传工作。全党 绝大多数支部,缺乏经常的宣传工作。关于党的宣传工作与政 府的文教工作之间的分工,大都混淆不清,一方面是包办了政 府的行政工作,另一方面是取消了党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党对出 版、教育、艺术等文教部门的思想领导工作。 为了改变党的宣传部门现在的这种恶劣状态,各级党委必 须定出计划,在一两年内逐步充实宣传部的机构与人力,并督 促其有步骤地按照不同等级的职务范围进行下列各方面工作的 全部或一部: (一)在群众宣传方面;组织党的宣传员报告员并领导其 工作。领导各级青年团、工会、农民协会、中苏友好协会、反 侵略委员会、妇女团体、学生团体、合作社及其他群众团体中 的宣传鼓动工作。研究党内和社会各阶级对于国内外时事和党 的政策的反应,领导对于反革命宣传的斗争。组织和编审有关 时事政策宣传和生产宣传的全国性或地方性的出版物或其他宣 传材料。 (二)在理论教育方面:领导或推广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的宣传(包括爱国主义的宣传),领导或推广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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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健全各级宣传机构和加强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 69 反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批判。领导各级在职干部(包括党员及自 愿参加的非党员)的政治和理论的学习。审查指导各级党校党 训班的训练计划和课程教材。组织党内外的理论工作人员的活 动。管理政治理论教育的课本及其他读物的编审。 (三)在文化艺术方面:拟定党关于文化艺术的政策或地 方性的方针,并监督其实施。领导文学艺术的创作和批评。领 导作家及艺人的各级组织。审查电影、剧目和其他全国性的或 地方性的重要艺术品。研究和指导图书馆、展览会、民教馆、 文化宫、俱乐部等群众文化活动,注意研究和改善工人和其他 劳动人民的文化艺术生活。 (四)在学校教育方面:拟定党关于高等教育和国民教 育的政策或地方性的方针,并监督其实施,审查和指导学校中 的政治性课程(包括政治常识、历史、地理、国文等)的教材 和教学,审查其他课程中的政治思想内容。注意研究和改善工 人、其他劳动人民和工农干部的教育状况。 (五)在报纸和广播方面:拟定党关于报纸和广播工作 的政策或地方性的方针,并监督其实施。领导或协助领导同级 的党报、通讯社组织和广播电台的工作,检查和领导下级的党 报、通讯社组织和广播电台的工作。 (六)在书刊出版方面:拟定党关于书刊的出版和发行 的政策或地方性的方针,并监督其实施。检查各种出版物的内 容。指导公私营出版机关和发行机关的全国性或地方性的工作 计划。领导书评工作。 (七)在干部管理方面:会同各级组织部共同管理宣传和 文化教育工作干部的任用和考查。 中央宣传部内除应设立与上列各项工作相应的各处(即宣 传处、理论教育处、文化艺术处、学校处、报纸与广播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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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刊出版处、干部管理处)外并应设立国际宣传处,以担负党的 国际宣传工作。各中央局、中央分局、省委、大市委、区党委 的宣传部得设立理论教育处(兼管学校)、宣传处、文化艺术 处、报纸出版与广播处、及干部管理处(或称科)。如因干部 条件一时不能设处或科者,亦应设秘书或其他工作人员,以司 其事。地委、县委宣传部得视工作需要分设若干科,或在部长 下设若干干事分别进行必要的分工。在各级宣传部中,除一般 工作人员外,应尽可能吸收若干有能力宣传马列主义的人员, 经常担任编撰或演讲的工作。 各级党委应按照上述任务逐步充实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兹 规定各级宣传部暂行编制如下: 中央局宣传部应有六十至一百人,分局宣传部应有三十 至六十人,省委、大市委、区党委宣传部应有二十五人至 五十人,地委宣传部应有十五至二十人,县委宣传部应有十 人左右。 为保证加强各级党委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各级宣传部长应 是党委委员或常委之一。或使其参加党委的会议。 各级党委应着重注意培养和正确地使用担任宣传工作和 思想工作的干部。为培养这种干部,各高级党委宣传部中应 实行带徒弟的办法,即吸收若干有培养前途的青年党员,由 负责同志直接予以指导。各级宣传部对于教授、教员、著作 家、科学家、艺术家、编辑、记者、演员中的党员和进步分 子应注意予以工作上的指导,帮助其进修,并予以应有的政 治待遇。 各级党委员会于收到此项指示后,应即着手进行关于宣传 工作部门的机构与干部的调整,定出逐步实施的计划(首先应 使每个地委、县委都有宣传部长或副部长,以及少数最必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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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健全各级宣传机构和加强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 71 员),并按级上报。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及各省市区党委的初 步计划应于今年四月带到中央宣传工作会议上向中央报告。 中 央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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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 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各中央局,分局: 兹发出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此指示 在党内发至县委,省属市委,大城市区委,并责成大中城市市 委派人向企业和学校的党内干部传达。在军队发至团级,并在 党内干部中传达。 中 央 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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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 73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 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 (一)一九五○年,由于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和各级 人民政府的成立,由于财政经济初步好转,工商业调整,文教 工作和少数民族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最近几个月来抗美援朝、 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的三大运动,不仅使广大劳动人民和青 年学生更加觉悟和更加坚决地站起来了,而且使广大工商业者 和中上层知识分子以及各种宗教信徒,也日益增多地参加到人 民民主统一战线中来了。许多人,在此以前,对中国共产党和 人民政府,还存着怀疑和游离的态度,现在,则转而采取信任 与拥护的态度。这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空前广大发展和深入的 时期。全党必须利用这个时期中的一切有利条件,一方面,继 续坚决反对帝国主义,实行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又方面, 同时积极争取和教育一切愿意同我们合作的人,以更加发展人 民民主统一战线,更加巩固人民民主专政,顺利地完成伟大的 革命任务。 (二)一九五一年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推行抗美援朝的宣传教育运 动,已推行者深入之,未推行者普及之,务使全国每处每人都 受到这种教育。 (2)必须积极争取知识分子、工商业界、宗教界、民主 党派、民主人士,在反帝国主义反封建主义的基础上将他们团 结起来,吸引他们参加人民革命斗争(包括土地改革和镇压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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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革命在内)和适当工作,并加以教育。 (3)必须加强工商业联合会的工作,准备成立全国工商 业联合会。公营企业,必须积极参加工商业联合会的活动。党 和人民政府,则经过统战部门和财经部门,去实现对工商业联 合会的业务的和政治的领导。 (4)必须帮助各民主党派,在大中城市发展党员一倍至 二倍。动员一批进步分子、中左分子和适当数量的中间分子加 入进去,并帮助他们训练干部,以巩固其组织,提高其水平。 (5)必须认真地在各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把推行区域 自治和训练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当作中心工作。 (6)必须加强政权机关中和协商机关中党与非党人士之 间的合作。 (三)各级党委,必须向干部讲清楚为什么要加强统一战 线工作的理由。现在党内,还有许多党员,许多干部,甚至包 含一部分高级干部在内,他们仍然对统一战线工作采取不够积 极的甚至消极的态度,其中主要是:对中上层知识分子,工商 业界,宗教界,少数民族,民主党派,民主人士,采取消极态 度,甚至加以鄙视,对他们大多数的积极作用和进步可能性估 计不足,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作用和教育能力也估计不 足。这是错误的,与党的政策相违反的。过去一个时期中,我 们没有认真向党内讲清楚必须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理由,现在 必须补这一课,要理直气壮地讲。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更应经 常注意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宣传教育。 (四)要求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于 一九五一年内,召集两次会议,讨论统一战线工作,并向中央 作两次关于这方面的专题报告。 (五)中央局、分局和省、市、区党委,应调派必要而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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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 75 当的干部去充实或建立各级统战部门的机构,部长如系兼职, 须有专职副部长管事。对适合于统战部门工作的干部,须尽可 能使之专业化,不要轻易调动,主要干部的调动,须征得上级 统战部同意。 (六)为使统战部门工作获得党委的密切领导,并与其 他工作取得密切联系,各中央局、分局和各级党委,应经常关 心和检查统战部门工作。统战部负责人之参加或列席党委会 议,应与组织、宣传部门负责人同样待遇。统战部部长或副部 长应参加或列席政府党组会议。人民政府各级政法、财经、文 教委员会的党组,如讨论与统一战线有关问题时,须通知统战 部派人列席会议。统战部部长或副部长,得兼政府人事部职 务。统战部部长或副部长须尽可能兼任协商委员会的适当负责 工作。各级统战部,得经常召集统战工作汇报会议,由党的各 部委、政府和人民团体的党组指定一定干部参加。在统战部门 工作中,则须严格执行报告请示制度,反对任何无政府无纪律 状态。 中 共 中 央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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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毛泽东转发西南军区 关于镇反工作报告的批语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华东军区,中南军区,西北军区,华北军区,东北军区并告西 南军区各负责同志及党委会: 下面是西南军区党委会二月十五日的报告,其中所述各 项,值得十分注意。望你们自己及所属省军区,对于镇压反革 命及管训旧军官两大问题,参考西南经验,作正确的处理。所 谓胁从不问,是指被迫参加而未作坏事,或未作较大坏事者。 至于助恶有据,即是从犯,应当判罪,如主犯判死刑,从犯至 少判徒刑,有些罪大的从犯应判死刑,不在胁从不问之列。军 队中混入反革命分子问题,必须引起充分注意,并着手审查清 理,以其结果上报。 毛 泽 东 二月二十八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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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在北京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刘 少 奇 主席、各位代表: 首先,请让我向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致以热忱的敬 礼和祝贺! 我们很感谢你们,感谢首都的人民!因为中央人民政府各 机关取得首都各界人民很多的帮助,所以它们能够在这里安排 下自己的办公处并进行了一年多的工作。然而这也引起了首都 人民一些困难,最显著的就是房屋的困难。不少人已向我们提 出了这种困难,我们也认为应由政府与人民合作来逐步地解决 这个问题。听说你们的会议已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这是很 好的。我想这个问题是能够逐步地加以解决的。 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在它的民主化的基础上比前 两届是更进了一步的。代表的人数增加了,百分之八十三的代 表是由人民选举的,只有百分之十七的代表是经协商邀请的。 其中只有百分之三的代表是政府代表。首都的人民,由于有了 过去两年和两届人民代表会议的经验,开始熟悉了他们中间的 政治代表人物,所以他们进行这种选举就已开始成为可能。他 们选举代表的方式,在公营工厂企业和专科以上学校,是由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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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民大会直接选举,而郊区农民及工商界、青年、妇女代表和区 域代表,则由选民代表会议选举。在选举时,除开各学校因选 民全部识字又有过多次选举经验采用了无记名投票而外,在其 他地方,则在讨论了候选人名单之后,都是采用举手表决的方 式。我认为这样做是完全正确的和必要的。这样,就使作为北 京市人民民主政权主要组织形式的人民代表会议,在组织基础 上更广大、更密切地联系了人民群众,在组织形式上也比以前 两届更完备了一些。如果代表会议又讨论了和解决了人民中间 更多的问题,它所选举的政府委员会和协商委员会又能忠实履 行代表会议的决议,那末,我们就可以想象:它将在人民中更 加提高自己的威信,它在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过程中就前进了 一大步。这是值得大家庆贺的。 我认为不独北京市的人民代表会议应该如此,在其他地 方,凡是条件业已具备了的,也应该如此地来召集人民代表会 议。在人民已经有了相当组织的城市,在土地改革已经完成了 的乡村,人民已经开始能够选出自己的代表的时候,就应该不 迟疑地让人民直接地或间接地来选举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的代 表。选举的方式,也大体上可以采用北京市的经验。 说到选举,有些人就常常想到“普遍、平等、直接、无 记名投票”这句老口号。无疑问,过去在蒋介石反动的独裁政 权底下,提出这个宣传口号去反对蒋介石的独裁政权,那是有 它的进步意义的。但是,这个口号如果拿到今天新民主主义的 政权底下要求立即实行,对于中国人民目前的实际情况则是还 不完全适合的,因而也是不能完全采用的。中国大多数人民群 众,主要是劳动人民还不识字,过去没有选举的经验,他们对 于选举的关心和积极性暂时也还不很充分。如果在这种情形 下,就来普遍地登记选民,机械地划定选区,按人口比例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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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 79 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来直接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根 据我们过去在若干地区实行过的经验,这样的选举反而是形式 主义的,它给人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损害人民的积极性,在 实际上并不能使这样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更多的代表 人民的性质,因而也就不能用这种办法使今天的人民政权更加 民主化,更加密切地联系人民。资产阶级的旧民主主义者是注 重这一套形式主义的办法的,他们也常常满足于这一套形式, 以便他们能够在选举中加以操纵,假代表人民之名来实行资产 阶级专政之实。然而我们是新民主主义者,我们首先注重的不 是这一套选举的形式,而是它的实质,就是说,要使人民,主 要使劳动人民真能选举他们所乐意选举的人去代表自己,并要 代表能忠实地把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反映到政府中去。只要选举 能真实地做到这一点,我们就不在选举的方式上去斤斤计较, 而尽可能地采用群众所熟悉的和便利的方式去进行选举。北京 市的这种选举方式,证明对于人民是便利的,是在目前可以采 用的方式。“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的选举方式, 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还不能因而也不应该一下采用。这只有在 各种准备工作均已做好。中国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经过了相当长 期的选举训练并大体识字之后,才能最后地完全地实行这种选 举方式。在最近的将来,我们还只能依据中国大多数人民群众 的实际情况,逐步地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并逐步地实行更加普 遍的、平等的、直接的或间接的、用举手表决方式的选举。对 于被人民选举出来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要责令他们经 常地、密切地联系自己的选民,向政府反映人民的要求和意 见,并将政府的政策、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向人民作解释。各 级人民政府和协商委员会要建立专门的有能力的机关来适当处 理人民向政府所提出的每个要求,答复人民的来信,并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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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的办法接见人民。这样,使各级人民政府密切地联系人民,切 实地为人民服务,而广大的人民也就可以经过各级人民代表会 议和人民政府来管理自己的事务和国家的事务。这是我们在目 前就能逐步地达到的。这样,就能极大地扩大各级人民代表会 议和人民政府的代表性。 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制 度,是人民民主政权的最好的基本的组织形式。我们的国家, 就是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国家。目前的各级人民 代表会议已在代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不久的将来, 就要直接地过渡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政府,各民主 党派,各民主阶级的人民,都应该依据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 府颁布的法令,按照各个地方实际可能的情况,积极地努力地 把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实际地而不只是形式地建立起来,使它在 政治上和组织上更广大更密切地联系各民主阶级的人民群众, 在组织形式上也逐步地完备起来,使目前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 能够在最近几年内逐步地过渡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完全能 够代表人民行使各级政权的人民代表大会。这样,就能依靠人 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个有伟大功效的制度,把全国 人民紧密地团结在各级人民政府的周围,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 一领导之下,形成为一个强大的统一的力量,去履行我们全国 人民迫切需要履行的建设任务和国防任务。这样,我们就没有 任何困难是不能克服的,也没有任何任务不能完成。由毛泽东 主席领导制订的完全适合中国目前国情的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将保证我们国家和人民的长远胜利。 新民主主义的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国家制度, 已经证明,在将来的历史上还会要证明,它是比任何旧民主主 义的议会制度要无比优越的,对人民来讲,它比旧民主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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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 81 议会制度要民主一万倍。 为了在我们国家建立这种制度,并使这种制度尽可能迅 速地成为我们国家从下至上的、系统的、经常的、巩固的制 度,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照中央人民政府的法令和组织通则的 规定,经常定期地召集各级人民代表会议。根据各地经验,这 种人民代表会议在大城市每年至少应召集三次,中小城市应召 集四次,省每年至少应召集一次,县每年至少应召集两次,区 乡可按规定召开。我说的是至少,当然还可以多开。经验还证 明,有十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应召集各城区和郊区的人民代表会 议,以便处理许多具体的在人民看来是很重要的问题,而这些 问题常常是市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政府难于处理的,须由各区 人民代表会议和区人民政府来处理。为了保证各级人民代表会 议能经常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责成民政部门对下级政府加以 督促,并规定日期要下级政府向自己作关于人民代表会议的报 告。因为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是不大愿意召开人民代表会议的, 他们习惯于少数人包办一切,而不习惯于和人民的代表商量办 事,他们认为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太麻烦”,他们借口“工作 太忙”,或又借口“没有事”,而不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对于 这些人,必须由上级加以督促。否则,他们就不按规定时间召 开人民代表会议。对于没有充分理由而不按规定时间召开人民 代表会议者,应给以批评以至处分。如有充分理由必须推迟召 开者,亦须报告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此,就能保证各级人民 代表会议能经常定期召开。根据各地经验,各级人民代表会议 只要能够召开,就有好处。过去绝大多数都开得很好,对各方 面有很大的好处。但也有少数开得不好或不大好的,然而也有 一种好处,它可以暴露这些地方工作上的缺点和政府工作人员 的官僚主义,它可以督促和教育这些地方的政府工作人员并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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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起上级的注意,因而就使这些地方的工作有可能获得转变。因 此,各级人民代表会议不论有事无事都应按期召开,“工作太 多”更应召开,以便动员更多的人民群众和团结人民中的积极 分子把这些所谓太多的工作分头地去做好。所以,除非是有某 些紧急情况发生使我们不能不暂时改变经常的工作方式,得暂 时推迟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而外,在一切通常的情况下,均必 须遵守我们国家这项重要的制度,按期召开各级人民代表会 议。要使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在土地改革的乡区是农民代表会 议)成为各级人民政府一切工作和一切活动的中心环节。各级 人民政府的一切工作和一切活动应向各级人民代表会议作报 告,并接受其质询和审议,重要的工作和活动还须先经过人民 代表会议的讨论和决议,然后大家团结一致地去加以执行。 此外,还请各位注意,北京市人民民主政权更加走向民 主化,是在军事管制的条件之下进行的。有些人觉得,既要实 行军事管制就不应或不能实行民主,或者说,国家处在军事时 期,就不能实行民主。他们把人民解放军的军事管制与人民民 主政治的实行和发展看作是绝对对立、彼此不相容的东西。这 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中国今天还是处在军事时期,战争还在 一些地方实际地进行着,全国也还在军事管制时期,然而我们 在全国各地又正在很好地实行着民主,按期召开各级人民代表 会议,并要进行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的选举,把国家的和地方的 各种政策交给人民和人民的代表会议去作充分的讨论和决定。 一方面,战争和军事管制并没有妨害人民实行民主;另一方 面,人民实行民主也并没有妨害战争和军事管制。相反,它们 二者倒是相互帮助、相互加强的。这是什么缘故呢?这是因为 我们的军事管制是人民的军事管制。人民解放军本身就是人民 的军队。人民解放军的军事管制,对于敌人和反动派来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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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 83 无情的公开的军事专政,对于人民来说,就意味着人民的民 主。它对于人民不独不会有什么束缚和不方便,相反,它保护 人民,替人民解除旧势力的压迫和束缚,给人民极大的方便, 鼓舞人民起来作主人,把自己的和国家的命运操在自己手中, 由他们自己来管理自己的事务和国家的事务。毛泽东主席在 《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文章中说,人民民主专政有两个方面, 即“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人民解 放军的军事管制就是最初的人民民主专政,它强力地镇压反动 派,同时竭尽一切方法保卫、鼓励和帮助人民建立各级人民代 表会议和人民政府,并且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地把权力移交给各 级人民政府机关。到反革命已经肃清,土地改革已经完结,人 民大多数已有组织,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政府已能完全履 行自己的职权,那时,军事管制就自然地成为不必要了,它的 一切权力也就自然而然地为各级人民政府所代替了。所以,我 们的军事管制不独不妨害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的召集,相反,它 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召集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建立各级人民 政权。借口军事管制或军事时期而不召开人民代表会议,是不 对的。 经济建设现已成为我们国家和人民的中心任务。但是新民 主主义的经济建设必须有新民主主义的政权来领导和保障。没 有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就不能有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即不能有 以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为领导的五种经济成分相结合的经济。 这也是我们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区别于过去资产阶级革命的一个 显著特点。在资产阶级革命即资产阶级政权建立以前,就存在 着并发展着资本主义经济,但是以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为领导 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就只有在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新民主主义 的国家政权建立之后,才能加以组织并使之发展。新民主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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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的政权建设,人民民主政权的发展,我们国家的民主化,和新 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人民经济事业的发展,我们国家的工业 化,是不能分离的。没有我们国家的民主化,没有新民主主义 政权的发展,就不能保障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工业 化。反过来,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又要大 大地加强和巩固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基础。因此,我们的基本口 号是:民主化与工业化!在我们这里,民主化与工业化是不能 分离的。 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万岁! 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国家制度万岁! 根据《刘少奇选集》下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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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中共中央关于积极 推进宗教革新运动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三月五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 甲、基督教、天主教的自立革新运动,现已在全国展开。 这是一个有重要政治意义的群众运动,各地应予积极领导。 这个运动的主要目的是肃清帝国主义对我文化侵略的影响,是 反帝政治斗争的一个重要部分。在这个运动中,我们要团结宗 教界最大多数,组织、发展和巩固全国宗教界的反帝统一战 线,要耐心地进行许多思想说服工作,启发他们的爱国心,打 消他们的顾虑,不应急躁从事,更不可造成压迫宗教和排外的 偏向。 乙、总结过去经验,为了顺利推进天主教、基督教的自 治、自养、自传运动,必须有下列四个条件,即: (一)政府积极出面推动; (二)不怕麻烦与其上层的中国领导人谈判,但须完全撇 开外国人; (三)在其下层教徒中进行爱国的教育,发动他们逼迫上 层实行自治、自养、自传; (四)对教会的各个单位(教堂、团体)要切实与其中国 负责人商量,经济上准备解决其自养问题。 丙、为了展开这个运动,我们应采取积极领导而不是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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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极等待的政策。去年七月基督教徒发出的革新宣言,是在中央 的直接推动下产生的。去年十月在上海举行的中华全国基督教 协进会年会,通过拥护革新宣言的决议,是在华东局的积极领 导下产生的。广元天主教徒王良佐等所发表的《天主教自立革 新运动宣言》,也是在川北地委积极推动下产生的。这些经验 以及其他一切经验证明:基督教、天主教的任何有效的革新运 动,都不可能是教徒的自发运动,而只能在党和人民政府积极 领导督促下发生和发展;并且只要我们采取积极政策,主动地 找到他们的负责人士来谈话,说明政府的政策,消除他们的顾 虑,就一定能够发动他们中间的多数起来实行革新,而一般教 徒为了自己的存在和利益,也不能不革新。 为了由上而下地推动天主教的革新,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已 于一月十七日邀集华北区天主教的主要上层分子四十余人举行 茶话会,并由周恩来同志讲话,详细解释了政府对于天主教的 政策,号召中国天主教徒起来爱祖国,割断教会被帝国主义利 用的关系,实现自治、自养、自传的方针。到会的天主教徒表 示接受政府的号召。在这次茶话会后,他们举行了会议,目前 正在酝酿发表全国性的宣言。虽然其中还有不少甘心为帝国主 义及天主教中反动头子服务的人,但在天主教徒爱国运动发动 起来后,中国天主教的革新运动也会跟着发展的。 各大行政区及各重要省、市应该迅速按照这种办法,由文 教委员会或文教厅(局)出面,邀集当地天主教、基督教中的 上层分子及进步分子举行茶话会或座谈会(天主教与基督教应 分作两次开),使发动下层的工作与这种上层的推动工作相配 合。在茶话会或座谈会上,应有政府的重要负责人员讲话,并 须注意下列各点: (一)要指出中国的教会曾被帝国主义所利用,作为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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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积极推进宗教革新运动的指示 87 中国及破坏新中国的工具;同时要说明绝大多数的教徒是善良 的,具有爱国心的。把一般教徒与教徒中的少数反动分子,特 别是外国间谍分子和侵略分子区别开,以争取最大多数。 (二)要热烈地鼓励教徒爱祖国,一个好的教徒必须是 一个好的爱国的公民。人民国家搞好了,人民才能有幸福的生 活,这是任何宗教所应当拥护的。 (三)任何宗教的管理权应一律确实归中国人掌握,不容 任何外人操纵。外国侵略分子、间谍分子必须肃清。但某些在 中国多年的外国传教士,确属善良守法不做任何政治活动,并 不掌管教务者,仍可继续居留。 (四)关于中国天主教和梵蒂冈的关系,应明确指出: 梵蒂冈已为帝国主义反动势力特别是美帝国主义势力所控制。 对此,全国天主教徒必须充分了解和警惕。但在梵蒂冈不干涉 中国宗教革新运动及不在中国进行政治活动的条件下,中国教 徒和梵蒂冈仍可有纯粹宗教性质上的联系。帝国主义想通过梵 蒂冈利用中国的天主教来进行破坏新中国的活动,那是决不容 许的。 (五)要实现自治、自传,必须由全体教徒努力自养。 这也是完全可能的。因一切宗教事业本不需要浩大的开支。对 于确有成绩的教会公益事业与确属重要的宗教建筑,政府亦必 乐于帮助维持。我们的说话要诚恳,理由要充分,要尽量采用 他们所习惯的语言来解释问题;但立场必须坚定,态度必须明 确。经过这种茶话会或座谈会后,就可由宗教事务处或其他主 管部门和他们建立起经常的关系,对他们的自立革新运动给以 经常的推动和领导。 丁、与教会上层谈判,使他们发表宣言,其目的是为了便 利我们在教会的下层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这种爱国主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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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即使在当地教会的上层分子没有发表宣言以前,也应当进行。 四川广元和归绥等地,我们把天主教徒(特别是学校中信教的 青年学生)用适当名义集合起来予以爱国主义的训练,教徒 们就起来逼迫上层分子发表革新宣言。在许多老解放区,原有 的教堂现在已不存在,但将来教会可能派人再去传教。在这些 地区,把原来的教徒加以爱国主义的训练是很重要的。对于教 徒的教育,现在应着重爱国主义,避免唯物、唯心的讨论,也 不要去损伤教徒的宗教感情。在进步教徒所编的刊物和小册子 中,也要使之注意上述原则。把耶稣说成马克思一样,是不合 事实并且脱离群众的。对教徒的爱国主义的教育工作,在教会 的“三自”运动已成为潮流的今天,是非常重要了,应该使之 有计划地全面进行。 戊、要学习广元的经验,切实帮助教会的各个单位实行自 养。全国靠宗教吃饭的神父、牧师、修士、修女等人,基督教 约一万人,其中中国人约七千;天主教约一万二千人,其中中 国人约六七千。两者合计:中国人共一万三四千人,数目并不 很大。教徒对教会的捐献甚少,但各地教会均有房产及其他产 业。如能照广元的经验替他们想些办法(由公家占用的房子给 以房租,帮他卖掉一些产业,以取得资金,甚至部分减轻其某 项捐税等),以及适当减低其上层分子的太高的薪金,就能达 到使之自养的目的。各地采用什么具体方法,需要各地经过政 府与教会共同具体研究。但必须使全党懂得,外国帝国主义以 少许金钱来收买大批中国教徒,我们用上述方法使中国教会达 到自养,使教徒们从经济上因而也在思想上打断与帝国主义的 关系,是很值得的,而且是一定可以做得到的。 己、望各地依照上述原则,抓紧反美爱国高潮进行这一工 作。在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基督教和天主教徒中的爱国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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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积极推进宗教革新运动的指示 89 极分子,争取和团结他们,给他们以必要的教育和支持,使他 们成为中国教会自立革新运动的骨干。对于基督教、天主教中 的反动分子,则应采取适当步骤,暴露其反动面目,使其在群 众中孤立。在查有破坏行为的确证时,应报经上级批准法办。 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准备四月间召开全国 基督教会议,讨论进一步实现“三自”运动的问题。全国天主 教的同样会议则将于今年下半年召开。上列工作即是会议的准 备,望积极推行,务使得到成绩。 辛、除基督教、天主教外,对目前正在开展中的回教、佛 教的爱国运动,亦应注意提倡鼓励。中国的回教、佛教与帝国 主义联系较少,但在国内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有很大力量,且 均有国际影响。望各地注意研究这两个宗教中的情况和问题, 并培养其中进步的领袖。 以上工作进行中的情况和经验,望各地于三月份内向中央 作一次报告。 中 央 三月五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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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政务院关于加强科学院对 工业农业卫生教育国防 各部门的联系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三月五日) 现将《中国科学院一九五○年工作总结和一九五一年工作 计划要点》发给你们 〔1〕 。 为了加强科学院对工业、农业、卫生、教育、国防各部 门的联系,以便计划与指导全国的科学研究事业,特规定下列 办法: 一、各部门所举行的各种专业会议,凡与科学研究有关 者,应邀请科学院派专人参加,并将会议主要内容尽早通知科 学院,使有时间加以研究并在会上提出意见。会议资料应送科 学院一份。 二、各部门所领导的科学研究机构,在制订研究计划时应 与科学院取得联系,并定期将研究情况报告副本送致科学院, 以便科学院对全国科学研究事业获有全面了解。科学院应尽量 给予各部门研究机构业务上技术上的指导与协助。 三、科学院应注意有系统地宣传中国和外国科学研究的成 果,并建议各生产部门和教育部门采择应用,或建议有关部门 共同组织对于这些成果的进一步的研究。各部门在采用和推广 科学新成就,改正违背科学的旧习惯的问题上,应与科学院积 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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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加强科学院对工业农业卫生教育国防各部门的联系的指示 91 四、科学院应注意有系统地调查各生产部门对于科学研究 的需要,并力求使自己的和全国科学研究人员的工作计划适应 这些需要。为了这个目的,科学院得在必要时召集全国科学研 究人员会议,宣布全国科学研究工作的任务,并要求各有关部 门的协助。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一年三月五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此件当时发给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文化教育委员会及所属各部、院、 署、行、局,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并抄送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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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 补充规定(草案) 〔1〕 (一九五一年三月七日) 近数月来各地土地改革运动的经验,证明政务院一九五 ○年八月十四日所通过和公布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是正确的、适用的。但在实践中也发生了若干新的问题,需要 对这一决定加以补充或加以解释。为此特作如下的解释和补充 规定: 一、小土地出租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 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均规定:“革命军人、烈士家 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 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均不得以地主论。其每人平均 所有土地数量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百分之二百者,均保 留不动。超过此标准者,得征收其超过部分的土地。”作这种 规定的理由是:第一,这些人是因缺乏耕种土地的劳动力而出 租土地的。他们本来可以耕种自己的土地,但因有劳动力的人 去当了革命军人,或已在革命斗争中牺牲,或去从事某种其 他劳动职业(对农村来讲其他职业的劳动都需要一些特殊技 术),或丧失了劳动力,或本来就缺乏劳动力,所以不得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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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补充规定(草案) 93 自己的土地出租。为了照顾这种种情形,所以不把这些人当作 地主看待。反之,如果某家既不是革命军人或烈士的家属,也 不从事其他劳动职业,有劳动力,而不是丧失和缺乏劳动力, 可是不耕种自己的土地,游手好闲,靠剥削或亲友接济为生, 对于这种人,在法律上就并没有规定要照顾他。像这种人的情 形,即使他出租的土地并不是大量的,也不能按小土地出租者 待遇,而是可以“以地主论”的。 第二,这些人出租的土地是小量的,而不是大量的,因 而其地租收入的绝对数量是小的,而不是大的;如果没有这项 不大的地租收入,他们的家庭常常就要发生困难或至不能维持 生活,这是应该注意照顾的实际社会问题。给这些人保留相当 于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百分之二百的土地,可以有一种社会保 险的作用。反之,如果某家有劳动力的人从事其他职业,其兼 有并出租的土地数量也不大,但其职业收入在长时期内都是很 多,而不是很少,家中并有其他积蓄,不要靠出租土地来维持 或补助生活,也不要依靠这些土地来作保险,对于这样的人家 就可以不照顾或少照顾。对于这种人,可依其职业决定其阶级 成分,也可划为小土地出租者,其出租的土地也可照土地改革 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至第四项的原则处理,即酌情保留一些土地 给他们在农村中的家属,而不必一律保留相当于当地每人平均 土地数百分之二百的土地。 至于有些人从事其他职业,又出租大量土地者,一般应依 其职业而把他定为地主兼其他成分或其他成分兼地主。这种人 在农村中的土地财产,除直接用于其他职业的土地和财产外, 均应按地主的土地财产处理;如果他们在农村中的家属仍需依 靠土地维持生活,可按照土地改革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至第四项 的原则,酌情分给一部土地。因为这种人出租土地的数量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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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少,当然不能把他们按小土地出租者待遇。但在当地农民多数 同意之下,也可单依其职业来决定其成分,而不必一律定为地 主或兼地主。 (二)什么是小量出租土地和大量出租土地的界限?关于 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中规定:有其他职业收入,同时出租 土地,达到当地地主每户所有土地平均数以上者,应定为地主 兼其他成分或其他成分兼地主,而“各地地主每户所有土地平 均数,以一个或几个县为单位计算,由各专区或县人民政府提 出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决定之”。这个规定并没有错,但不 完全,所以在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在土地改革未完成前,很难求得一个或几个县范围 内地主每户所有土地平均数。 第二,某些地方一个县内地主每户所有土地平均数在 一百二三十亩以上。在这些地方,如果把无其他职业收入,只 出租土地例如五十亩上下的人户划为地主(小地主),没收他 们的土地,而把有其他职业收入,又出租土地在百亩上下,但 不超过一百二三十亩者,不划为地主或兼地主,而划为小土地 出租者,并给他保留相当于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百分之二百的 土地,那就是不公平的,在农民中是通不过的。 为了补救这两种缺点,现在对小土地出租者和地主在土地 占有问题上的区别规定如下办法,即:由各地根据当地土地占 有情况提出一个适当的小土地出租者每户占有和出租土地的最 高标准数。这个最高标准数,须不少于当地最小地主和一般富 农一户所占有的土地数,但又不要太高,要是人民认为公平并 通得过的。这个数字由专署或县人民政府提出,经省人民政府 批准后决定之。 在这样设定一个最高标准数之后,对从事其他职业,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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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补充规定(草案) 95 耕种土地的劳动力,而出租土地在此标准数以下者,可划为小 土地出租者;出租土地在此标准数以上者,一般应划为地主兼 其他成分或其他成分兼地主,但如其出租土地超过此标准数并 不很多,在当地农民同意之下,亦可单依其职业决定其成分, 而不划为地主或兼地主。 (三)在按照以上办法划定这些人的阶级成分后,对其出 租土地的处理,可根据其耕种土地的劳动力的情形及出租土地 的数量之多寡和家庭生活的情形来决定,对于那些从事其他职 业,缺乏耕种土地的劳动力,占有并出租的土地又在上述之最 高标准数以下的小土地出租者,一般应按土地改革法第五条给 他们保留相当于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百分之二百的土地;某 些人占有和出租土地超过小土地出租者的最高标准数,一般虽 不能按小土地出租者待遇,但由于其家庭特殊情况确有需要, 在当地农民同意之下,仍可给他们保留比地主应分得的土地数 稍多的土地;反之,另有某些人出租土地虽不及此最高标准 数,但由于其家庭情况没有十分必要,亦可少保留或不保留。 二、半地主式富农与地主的区别 (一)在地主阶级中,有的家庭有人自己常年参加农业 主要劳动,有的除有人参加劳动外,同时又雇人耕种一部分土 地,而以主要部分土地出租。这种人与半地主式富农是比较不 容易区别。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 定中规定:这种人的“出租土地数量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 土地数量三倍以上(例如出租一百五十亩,自耕和雇人耕种不 到五十亩),在占有土地更多的情况下,其出租土地数量超过 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二倍以上(例如出租二百亩,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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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耕和雇人耕种不到一百亩)者,不得称为富农,而应称为地 主”。 但是,所谓“占有土地更多”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在关于 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中没有明白规定,因而在各地执行时 就没有标准。为此特作如下补充规定:以当地小土地出租者占 有土地的最高标准数之二倍做为这种区分的标准。就是说,凡 占有土地小部自耕和雇人耕种,大部出租,其土地占有量达到 当地小土地出租者占有土地最高标准数的二倍以上,其出租部 分又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部分的二倍以上者,应划为地主, 出租部分不足其自耕和雇人耕种部分之二倍者划为半地主式富 农;其土地占有在当地小土地出租者占有土地最高标准数的二 倍以下,其出租部分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部分的三倍以上者 应划为地主。出租部分不足其自耕和雇人耕种部分之三倍者划 为半地主式富农。 有些半地主式富农和家庭中有人常年参加农业主要劳动的 地主,并不雇人耕种土地。对于这种人,即以其出租土地的数 量与其自耕土地的数量相比较,同样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判定 其是半地主式富农成分,或是地主成分。 (二)按照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地主家庭中 居于被支配地位的人,常年参加农业主要劳动者,应定为劳动 者成分。但地主以纳婢、蓄妾、童养媳、等郎妹、站年汉等名 义,实际蓄养奴隶以从事农业主要劳动者,不能以地主家庭有 人参加主要农业劳动论;更不能因为这家有这种实际居于奴隶 地位的人常年从事农业主要劳动,而把这家定为富农或半地主 式富农。在这种情况下,婢、妾等人应以雇工论。 (三)有些人占有土地的数量在当地所规定的小土地出 租者占有土地的最高标准数以下,以一部土地自耕(或同时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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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补充规定(草案) 97 人耕种),大部土地出租,无论其出租的土地比其自耕的土地 (或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超过多少,均不应划为地主,而 应划为半地主式富农。如果这种人又是革命军人家属或烈士家 属,或又从事其他职业,则无论其出租的土地比其自耕的土地 (或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超过多少,均应按小土地出租者 待遇。 (四)半地主式富农出租的土地,按照土地改革法的规定 应予征收,但半地主式富农自耕或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 应保留不动。在征收半地主式富农的出租土地时,如果他自耕 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在当地中农水平以下,应留给他以相当于当 地一般中农平均数的土地。某些地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富 农出租土地者,亦应按这一规定处理。 三、租出租入土地相抵计算与佃富农问题 (一)在土地改革法第六条中规定:“富农租入的土地应 与其租出的土地相抵计算。”有人说,只要一户富农所占有的 土地中大部是出租的,无论他是否又租入土地,均应划为半地 主式富农。这是不对的。正确的办法,应该是把一家富农租出 的和租入的土地相抵计算以后(如果他同时有租出土地又有租 入土地的话),再去判断他是否是半地主式富农。例如某富农 有地九十亩,出租六十亩,剩下三十亩,又租入十亩。这家富 农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是三十亩自地加十亩租入地,共四十 亩;他出租的土地是六十亩,但又租入十亩,租出与租入相抵 计算后,实际出租五十亩,故应划为半地主式富农。如果他租 入地不是十亩而是二十亩,与其租出地六十亩相抵计算后,实 际租出四十亩,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是三十亩自地加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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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亩租入地,共为五十亩,则不应划为半地主式富农,而应划为 富农。 (二)有些人,自己没有土地,或仅有一小部分土地,而 租入大量土地,雇人耕种,自己不参加农业主要劳动。为着通 俗起见,这种人也可划为佃富农。在土地改革中,他租入的土 地抽出分配后,如果他自己原来没有土地,而要靠土地维持生 活者,可照其他农民一样分给一份土地;如果他自己原有一小 部分土地,并已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者,其超过部分亦不 得征收。 (三)佃富农在土地改革后,由于租入地已抽出分配,因 而改变了经营方式,成为中农者,应即按中农待遇,不要经过 一定的年限后才改变其成分。 四、债利生活者与债利剥削 (一)凡在农村中解放前出放大量债款,并依债利剥削为 其生活之全部或主要来源已连续满三年者,其成分应划为债利 生活者。解放前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所欠债利生活者的债务, 按政务院关于新区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处理 之。即付利已达本金数额者停利还本,付利已达本金数额之二 倍者本利停付,付利已超过本金数额,但尚不足本金数额之二 倍者,得于付利满二倍后解除债务关系。 债利生活者自耕的小量土地予以保留不动。其出租的土地 一般应予征收,如其家庭尚须依靠土地维持生活之一部者,可 酌量保留一部土地。 (二)凡属在解放前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所欠地主的债 务,按关于新区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第一条的规定处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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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补充规定(草案) 99 即一律予以废除。凡属在解放前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所欠富农 的债务,按关于新区农村债务纠纷处埋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处 理之。 (三)在按照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为判定某农 户是否富农而计算其剥削分量时,其放债所收的债利剥削,应 一并计算在内。 但是,由于农村中的债务关系甚为复杂,有些中农,甚 至若干贫雇农也出放小量债款。为避免因计算债利剥削而提高 农民成分,所以只对那些既放债又雇工或又出租一部土地者, 和那些所放债款数量较大者,才去计算其债利剥削,并计算其 各种剥削分量的总和是否构成富农成分。此外,对一般中农、 贫农、雇农及其他劳动人民出放小量债款的利息收入,可不予 计算。 五、农业主要劳动 (一)在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中规定:“有些 大家庭中,人口超过十五口者,则全家有劳动力的人员中,应 有三分之一的人员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从事主要劳动,才算 这家有劳动。”并指出:这里“所谓的从事主要劳动,应该是 指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根据这一规定,显然不能把本 应划为地主者,因为家庭中有人在外从事其他职业,而算做有 农业主要劳动,而划为富农。正因如此,故在判断这家是地主 还是富农,而计算这家全家有劳动力的人员总数时,也应该把 从事其他主要劳动的人不计算在内,这才是公平的。例如某家 全家二十口人,有八个劳动力,两人从事其他职业,则计算这 家全家有劳动力的人员总数时应以六人计算。这家如有两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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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年参加农业主要劳动,即应算做有劳动,如其他条件构成富农 时,则应划为富农。 (二)在计算妇女劳动力时,应以当地一般劳动妇女体力 所能胜任的农业主要劳动为标准。家庭中有妇女常年参加农业 主要劳动,并合乎这个标准者,这家就应算做有劳动。有的地 方,以当地一般劳动妇女不能胜任的劳动来做为判定从事农业 主要劳动的妇女算不算有劳动的标准,这是错误的。 (三)某家庭有人长期参加农业主要劳动,后因年老不 能劳动,或因疾病残伤而丧失劳动能力者,这家仍应算做有劳 动。 (四)某家庭有人常年从事果园菜园等主要劳动,其生产 的果菜不是为了自己家庭消费,而是以出卖为目的者,这家应 算为有劳动。但主要不是为了商品生产,而是为了自家消费种 菜植果,则只能算为附带劳动。 (五)有的人占有大量土地,自己常年参加农业主要劳 动,但主要靠雇人耕种,并不出租。这种人应定为富农。有的 地方,把这种人定为家庭中有个别人参加劳动的地主成分,那 是不对的。 六、中农与富农的划分 (一)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中规定:“(一) 凡经常雇请一个长工者,或有其他剥削,但其剥削分量相当于 雇请一个长工以下者,均不得认为富农。(二)凡经常雇请两 个长工或有其他剥削,其剥削分量的总和相当于雇请两个长工 以上者,一般可算为富农,但家庭消费人口多,生活并不富裕 者,仍不应算为富农。(三)凡经常剥削分量在相当于雇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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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补充规定(草案) 101 个长工以上,但不到雇请两个长工者,则应仔细计算其剥削收 入是否超过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超过者为富农,不超过 者为中农或富裕中农”。有人说,雇请一个长工的剥削量也可 能有超过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者,雇请两个长工的剥削量 也可能有不超过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者,上述的规定是不 公平的。 是的,就剥削的相对量而言,这似乎是不公平的,但是就 剥削的绝对量而言,雇请两个长工的剥削量一般总等于雇请一 个长工的剥削量的二倍,而剥削收入愈大,亦即所得的利润愈 大,所以这一规定是公平的。 按照上述规定,凡雇请一个长工,或有其他剥削而剥削量 也相当于对一个长工的剥削量以下者,均不得认为富农,对于 这种家庭就不必去计算其剥削收入是否超过其总收入的百分之 二十五,即使超过了也不算富农。这种规定不但计算方便,而 且是有意放松一部分小富农,以便更确实地保护富裕中农。凡 雇请两个长工以上,或有其他剥削,而其剥削量之总和相当于 对两个长工的剥削量以上者,即使这户农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劳动力参加农业主要劳动,一般也应定为富农,只有对那些家 庭消费人口多,生活并不富裕者才不定为富农。所以对于雇请 两个长工以上的农户,一般也不必去计算其剥削收入是否超过 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即使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但其绝 对的剥削量很大,生活又很富裕,也应算为富农。这也是不但 计算方便,而且能够包括所有显著的富农。只有对那些剥削量 在雇请一个长工以上,在雇请两个长工以下者,才需要具体计 算其剥削收入是否超过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超过者定为富 农,不超过者定为中农。 这样做,既减少了农村中实际计算的许多麻烦,而且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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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面更切实有效地保护了富裕中农,不会把某些富裕中农定为富 农;另一方面也不会把那些剥削的绝对数量更大,也确实更富 的富农,反而定为富裕中农。这更符合土地改革的政策要求, 根据过去的经验,也更易为农民所接受。 (二)计算雇主对雇工的剥削,本来应该是从雇工的劳 动收入中,减去雇工的工资和雇工在雇主家中吃饭的消耗(伙 食),再减去雇工耕种土地所消耗的其他农业成本(种籽、肥 料、农具折耗、耕畜草料等等),这样减去后的余粮就是雇主 对雇工的剥削,也就是雇工劳动的剩余价值。这样的计算方法 才是合乎科学的。但是,在小农经济的中国农村中,农业成本 的计算是非常琐碎繁杂的,有些项目连农民自己也很难说出一 个确切的数目来。为了计算方便起见,可以改为由雇工耕种土 地的收获量中减去雇工的工资伙食,即以此作为雇主对雇工的 剥削量。这样简便的计算方法,虽然没有减去农业的其他成 本,但另一方面在雇工的劳动收入中也只算了雇工耕种土地的 收获量,并未将雇工在雇主家中从事其他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计 算在内,而雇工在雇主家中很少不从事其他劳动的。所以,这 样简便的计算方法虽然不很完全,但与实际情况还是大致相近 的。照这种简便方法来计算某农户对雇工的剥削量在其总收入 中所占之百分比,其公式如下: 雇工的劳动收入-雇工的工资伙食 ×100 雇主的劳动收入+雇工的劳动收入 如果这家农户还有地租和债利等剥削收入,则在上列公式 之分子分母中均加进计算;如果他同时又受别人的地租债利等 剥削,则在上列公式之分子分母中均减去计算。 这是就普通情形而言,在特殊情形下,例如有些地区的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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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补充规定(草案) 103 田需要上很多肥料,成本较大,又如种植工业原料作物需要的 成本也很大,也可以在雇工劳动的收获量中除减去雇工的工资 伙食外,并酌量减去一部成本,然后,以其余数作为雇主对雇 工的剥削量。 (三)副业劳动的收入。除掉那种偶有的而又很零碎的副 业收入不便计算者,可略去不计外,一般副业劳动收入均应计 算在总收入之内。例如某农户自己种地打粮三十石,雇工种地 打粮三十石,雇工工资伙食共合十五石粮,另出租土地收租粮 十四石,又从事养猪等副业劳动收入八石粮,但欠债若干,每 年须付债利粮十石;这家农户的剥削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之百 分比是: (30石-15石)+14石-10石 ×100 30石+30石+14石+8石-10石 = 19 ×100 =26.4 72 这家农户的剥削量在雇请一个长工以上,又超过其总收入 的百分之二十五,故应划为富农。 (四)土地农业收入及农村副业收入以外的其他职业收入 (例如有人在工厂做工的工资收入),则不应计算在总收入之 内。因为,划分农村阶级成分,是为着解决土地问题,应该是 根据土地农业收入和副业收入来分析判断的。如果把人们的其 他职业收入也计算进去,则将混淆了农村中的土地阶级关系, 而且将使农村中划分阶级的工作增加许多困难。 七、畜牧业者 有些地区的农村中,有人并无土地或仅有少量土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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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己饲养大批耕牛以之出卖或出租,作为其生活之全部或主要来 源。这种人在划分阶级成分时可划为畜牧业者,他们的利益应 加保护。地主自己大批养牛,出租给农民种地或出卖者,在当 地农民同意之下,亦可不予没收,也不给他分地,让他继续经 营畜牧。富农兼营畜牧者应加保护不动。 但是,如果有人把牛出租给农民,并由农民喂养,自己并 不饲养,即是说,他并不从事畜牧,只收牛租,则是一种放债 性质的剥削。这种耕牛如果是地主的,则应予以没收分配;如 果是富农或债利生活者的,则按对富农和对债利生活者的债务 关系处理之。 八、农村工商业家 (一)家居农村,以雇工经营工商业(如开杂货铺、砖 窑、做酒、船主等)为其生活之全部或主要来源者,应划为工 商业家成分。工商业家兼有并自耕的土地不动;其出租的土地 和自己不参加劳动或只有附带劳动而雇工耕种的土地,应按土 地改革法第四条的规定处理之。如其家庭仍须依靠土地维持生 活之一部者,可按土地改革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原则,酌 情保留一部分。 有些地区的农村中,有以出租农用船只为其生活之主要或 全部来源者,其成分应定为船主,在土地改革中,也应按工商 业家待遇。 (二)农民兼营小杂货铺、砖瓦窑等或兼出租数只农船 者,其成分仍为农民,其兼营的小铺等应加保护。富农兼营的 工商业及出租的农船,亦应保护不动。地主的农船,则按农具 没收处理之;但地主兼营的运输用的船只及其他工商业,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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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补充规定(草案) 105 保护不动。 九、渔 民 沿海沿江一带的渔民常常兼有小量土地。其中自耕者,应 依其生活的主要来源决定其成分;出租者,应视其出租土地之 多寡而划为渔民或小土地出租者。但如占有并出租土地很多, 而又有人从事渔业劳动者,应视为地主家庭中有人从事其他职 业,不得认为小土地出租者。还有些人占有齐全的捕渔工具, 占有较大的资本,并以剥削渔工为其生活的主要或全部来源。 这种人应定为渔业资本家。渔业资本家兼有并自耕的土地不 动,出租的土地和自己不参加农业劳动或只有附带劳动而雇工 耕种的土地,应按土地改革法第四条处理;如果其家庭仍须靠 土地维持生活之一部者,则按土地改革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 的原则酌情保留一部分。 十、国民党政府的各级负责官吏 (一)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中规定:“国民党 政府中的各级负责官吏不得定为职员成分。”所谓“国民党政 府各级负责官吏”系指自乡镇长以上国民党各级政府中的主官 (如乡镇长、区长、县长、专员等)及高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 负责人(如部长、司长、厅长、局长、处长等)。这些人均不 得认为职员。国民党各级党部的负责官吏也同样不得认为职 员。国民党的保长如搜刮贪污很多,并倚之为生者,亦得定为 官吏。 (二)这些人在解放后有其他职业收入作为生活的主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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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全部来源者,应根据其职业来决定其成分。但在土地改革中, 对这种人应根据其在解放前的经济地位决定其阶级成分和待 遇。因为土地改革中对各阶级成分的划分和待遇一般都是根据 人们在解放前的经济地位来决定的。 (三)解放前任国民党政府的负责官吏,现无职业,靠 占有并出租土地或雇工耕种土地为生,自己不参加农业劳动或 只有附带劳动者,应认为地主或经营地主;如纯靠过去积蓄为 生,并无土地者,应定为旧官吏成分。 十一、革 命 军 人 按照关于划分农村成分的决定,构成革命军人成分的时 间,应从其参加人民军队之日起算(起义部队的指战员应从起 义改编为人民解放军之日起算)。革命军人本人及其家属在土 地改革中均应享受土地改革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的优待。但并不 因此而改变革命军人原来的家庭出身。其家庭在当地解放前属 于地主成分者,在土地改革中仍按地主处理,但在分地时应按 土地改革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优待。 国民党政府的一般人员,起义或被人民政府留用者,自其 参加人民政府工作之日起,即称为职员,在土地改革中同样按 上述原则待遇。 十二、中农贫农及其他劳动人民 的阶级成分构成的时间 凡在当地解放前,就是中农、贫农或其他劳动人民,并已 满一年者,即构成中农、贫农或其他劳动人民的阶级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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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补充规定(草案) 107 十三、工人、农民、贫民之子过继与地主、 富农、资本家为子者的阶级成分 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中“地主、富农、资本家与 工人、农民、贫民相互结婚后的阶级成分”项内第五款“解放 前工、农、贫民与地主、富农、资本家相互以子过继者,工、 农、贫民之子过继与地主、富农、资本家,与其过继父母过同 等生活满五年者,其成分同于过继父母”。其中“满五年”的 规定,现决定改为“满三年”,以便与同项第二款工农贫民女 子嫁与地主富农资本家,过同等生活满三年者改变成分的规定 相一致。 十四、城镇中的农业土地如何处理? 除由省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较大城市和工业区,其郊区土 地改革按政务院公布的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实行外,其余较 小的城市和集镇中的农业土地及城关郊区的土地改革均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执行。但城市和集镇中作为建筑用的及 其他非农业用的土地,均不得分配。 地主在集镇中的多余房屋,适合于农民居住者,分配给农 民居住,但农民不得以之出租、出卖或拆毁;其不适合于农民 居住的较大建筑,可没收归政府所有,充公共事业之用;但地 主在城镇中兼营工商业所使用的房屋及出租与工商业者使用的 房屋则不能视为地主多余的房屋而予以没收分配。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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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注 释 〔1〕中共中央一九五一年三月七日下发此件时,给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局 并转各分局、省委、区党委作了这样的指示:“各地在土地改革中均提出了关于划 分农村阶级成分的若干补充规定。中央根据各区的意见并加以综合,起草了这个草 案。但鉴于中央和各地政府已经颁发了很多的土地改革法令,并已使农村工作干部 甚难掌握,如再公布这个草案,当时他们更加为难。所以这个草案决定不由政务院 公布,而当作内部文件发给各中央局、分局和省委、区党委,作为你们处理土改中 各种问题的参考。如果你们认为有必要,亦可部分地或个别地由各区和省人民政府 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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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 理论教育的决定的通知 (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日) 各中央局各分局各省市区党委: 为了帮助各地解决今年和今后实施党内理论教育的问题, 兹将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草案发给你们参考,并望注 意以下各点: (一)目前全党和全国人民正在致力于抗美援朝、巩固 国防、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整党等各项紧张工作,故加强 理论教育问题暂时不宜过分强调,更不宜公开在报纸上大加提 倡,以免分散领导机关与群众的注意力。 (二)因此,今年各级宣传部工作仍应着重于配合当前紧 急任务的群众宣传,建立宣传网,积极参加整党的教育工作, 并在这些工作中建立和充实宣传部本身的机构和经常业务,而 暂时不将工作重点放在理论教育方面。 (三)但理论教育工作是必须进行的,事实上是不能停止 也不应停止的,故各地仍应按照具体情况与中央草案原则,自 行制定理论教育计划,予以实施,在实施中积累经验,并对中 央草案提出修正或补充意见。 (四)为了准备在明年实施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决定, 今年必须进行相当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教材的准备和理论教员 的训练。除教材问题应由中央宣传部及各中央局宣传部共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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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责准备外,各地应参考中央草案的原则,着手在今年内有重点 地利用党校和整党的教育工作来训练一批理论教员,借以取得 经验,逐步推广。 中 央 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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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的通知 111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 理论教育的决定(草案) (一九五一年二月) (一) 全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必须极大 地加强起来。这是提高干部、改进工作的根本方法。 党内现在的理论教育状况是完全不能令人满意的。没有全 国统一的关于理论教育的制度,缺少适当的初级和中级的理论 学习资料,缺少理论教员和指导自修的顾问。没有认真进行理 论的通俗化工作,缺少关于理论的通俗书籍、通俗论文和通俗 讲演。党的报纸刊物很少刊载理论文字,不善于运用理论来解 释和指导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缺少对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 理论的批评,因而使党的宣传限制在狭隘的范围内和低下的水 平上。 党内理论教育工作的薄弱,反映党内在学习问题上存在 着忽视理论的经验主义的危险倾向。我党在十年前开始的改造 学习的整风运动,曾经使党的领导机关和许多干部进一步地掌 握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之统一 的基本方向,因而使党的理论水平有了重要的提高。但是由于 当时的党内状况,整风运动的主要锋芒是反对教条主义的,反 对经验主义的斗争还没有在同等的规模上展开。此外,彻底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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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服经验主义,必须依靠广泛的有系统的理论学习,而这在过去 是曾经受到党所处的紧张的战争环境的妨碍的。现在国内战争 已经基本上结束,党正面临着建设新中国的复杂任务,全党有 系统地学习理论,比较过去任何时候都有更好的条件,也更加 迫切需要。应当指出:理论学习的不发展,经验主义倾向的存 在,正是目前党内一部分干部对于党的政策知其然而不知其所 以然,在工作中缺少坚定性和远见,缺少对于新鲜事物的敏 感,产生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事务主义倾向以至功臣思想蜕化思 想的根本原因。党在学习问题上的任务,就是彻底纠正任何忽 视理论的经验主义的危险倾向,就是领导全体党员在统一的制 度下无例外地和不间断地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的有系统的学习,以便逐步地造成全党的理论高涨。 (二) 理论学习应当是循序渐进的。根据党内目前的情况,每个 党员的理论学习,按照理解能力的发展程度,可以分为如下的 三级: 第一级,学习政治常识,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常识和 中国共产党的常识。这种常识的教材,应当着重从劳动人民的 实际生活出发,来浅显地解释党和人民政府的基本政策以及共 产主义的基本原理,帮助学习者获得基本的政治观点和政治立 场。学习时间一年,必要时可以伸缩。每个新党员和小学文化 程度的党员凡未进行过这种学习者,无例外地都应当进行这种 学习。政治常识的学习可以在支部的学习小组中进行,可以在 新党员训练班中进行,也可以在机关业余学校或城市夜校中进 行。小学文化程度的党员应当尽可能地加入文化补习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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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的通知 113 文化,并且把政治常识的学习当作文化学习的一部分。 第二级,学习理论常识,即关于社会发展史的常识(包括 历史唯物论和政治经济学),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毛泽东生平 的事迹,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生平的常识。 这种常识的教材应当着重利用历史的叙述来讲授马克思列宁主 义——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帮助学习者从科学的即历史 的观点来认识现实,并为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 的理论著作和毛泽东的理论著作作准备。学习时间三年,必要 时可以伸缩。每个学过政治常识和具有中学文化程度的党员, 都应当进行这种学习。理论常识的学习可以在支部的学习小组 中进行,可以在党校或城市夜党校中进行,也可以用自修的方 法进行。为了准备在学完理论常识后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 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原著,凡是文化程度不及高级中学毕业 的党员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包括参加工农速成中学)补习文 化,特别是补习历史、地理和自然科学常识。 第三级,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著 作和毛泽东的理论著作。每个学过理论常识和具有大学文化程 度的党员都应当终身努力研究这些原著以及为进行这种研究所 必需阅读的其他著作,都应当不断地从这种学习中努力领会马 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神实质,以便用以正确地解 决中国人民事业中的各项实际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 斯大林和毛泽东的原著的学习应当以有领导的自习为主要的方 法,而以高级党校的讲授为重要的辅助方法。 除了领导党员学习以外,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注意领导青年 团员的学习,并使青年团员的学习内容与党员的学习内容能够 互相衔接。学习条件相同的党员和青年团员可以进行同样的学 习。学习条件相同的党外人员可以、在自愿条件下参加党所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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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导的学习。在工厂、机关和学校中如有大量党外的积极分子愿 意参加这种理论学习者,应尽量组织他们进行有系统的学习。 (三) 为了保证理论学习之有秩序的进行,必须实施学年制和考 试制。 规定每年学习时间为八个月,即每年三月初至十月底。 (农村支部党员的学习,则可于冬季及其他农业间隙时间进 行之)其余四个月可以进行下列工作:(1)考试和编级。 (2)理论教员的短期训练。(3)教材的修订。(4)关于新 学年的其他准备工作。(5)整党。 在学习期间,每周用于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八小时,关于 时事政策的学习时间不得超过这个时间的八分之一。 学习者应当参加哪一级的学习,以及每年学习的成绩是否 及格,都应当由考试来决定。关于政治常识的学习由党的地委 (经过县委)和大城市的市委(经过区委)考试。关于理论常 识的学习由党的省委和大城市的市委考试。关于马克思、恩格 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原著的学习由党的中央局考试。参 加最后一种学习的党员,每年的考试可以用发表关于理论的讲 演或论文来代替。对于某一门课程考试及格者,都发给这一门 课程的毕业证书,不及格者须重新再学。 (四) 解决理论教员问题是目前在全党展开理论学习的主要关 键。很多的党校训练班缺乏理论教员,很多的支部学习小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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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的通知 115 为没有理论教员领导讨论和解答疑难,而陷于无生气状态。自 修在短期间还不能成为多数党员的主要学习方法,而自修的党 员也需要有适当的学习顾问。 全国所有县级以上的党的领导机关,必须迅速指定一批优 秀的党员担任本级党组织所需要的兼职的和专职的理论教员, 并将提出的名单送请上一级的党组织批准。如果教员不足,或 教员水平太低,应立即加以训练或令其进行必要的补习。各个 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尽可能的担任理论教员。应当认识:担 任党的教育工作,帮助自己的同志学习,是党员的最高尚的义 务和荣誉之一。 理论教员以兼职为主,但在有一百人以上参加学习的单 位,就应当尽可能增设专职的理论教员。所有理论教员都应当 参加支部的领导工作。所有理论教员,无论专职兼职,都应当 按照担任理论教育工作的时间而领取薪金。 学习顾问是一种高级的理论教员。省级和省级以下的党组 织所需要的学习顾问,应当由省委和大城市的市委任命,省级 以上的党组织所需要的学习顾问,应当由中央和中央局、中央 分局任命。学习顾问同样领取薪金。 在目前的条件下,对于理论教员和学习顾问的要求不应当 过高,例如不要求他们能够正确地应用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 也不要求他们通晓全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典 籍。只要他们能正确地讲解一门理论教材,并在这一门理论课 程上对学习者所提出的疑难负责设法解答,就应当加以鼓励。 只有这样,才能找出现在所需要的理论教员,使他们有信心地 工作,并在工作中逐渐求得进步。 对于理论教员必须认真培养。中央、中央局、中央分局和 省委所举办的党校都应当担负培养理论教员的任务。每个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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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应当利用每年的学习假期举办理论教员的三个月的训练班,或 常年的轮训班,把该省所有的理论教员每年都调来训练一次, 使他们能够担任下一年的理论教育。每个省会以上城市的市委 都应当举办常年的夜党校,来训练理论教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地委和市委,应当经常召集适当的理论教员会议,来检查他们 的工作,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推广他们在工作中的成功 的经验,省委和省委以上的党组织的宣传部内均应设立理论教 育处,专管党内的理论教育工作,并成为所属范围内一切理 论教员的顾问站,负责解答理论教员所提出的问题。在理论教 育处内应配备能够担负理论教育工作的干部。鉴于理论教员和 理论工作人员的一般的缺少,而目前党校的状况不足以迅速满 足对于理论教员的需要,省委和省委以上的宣传工作机关(包 括宣传部、党报和党校)的高级负责人员,都应当实行“带徒 弟”的办法,即召集一批优秀的青年知识分子在自己的身边, 指导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自修,以便比 较快地把他们培养成为理论教员或其他理论工作的助手。 (五) 提高党的理论水平的主要责任是在党的高级干部身上,发 展全党理论学习的主要责任也是在党的高级干部身上。 党的地委书记一级以上的干部,应当把自己的学习状况和 自己所领导的党组织的学习状况每年向中央局或中央分局作一 次报告。中央局和中央分局的委员,以及中央各工作部门的高 级负责人员,应当每年向中央作一次同样的报告。 党的高级干部应当是全党勤奋地钻研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的模范。党的高级干部应当养成为着解决工作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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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的通知 117 疑难和改善工作质量而随时翻阅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 林和毛泽东的著作以求得指导的习惯。党的高级干部应当在全 党提倡在日常宣传中正确地传播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 林和毛泽东的学说,以便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通 俗化,从而提高党员群众和人民群众的觉悟水平。 党的领导机关应当督促和指导自己的宣传工作部门和党的 报纸、刊物、出版物,为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而服务,报刊出版物是进行理论教育工作的最重要工具,因此 必须坚决地改变现在绝大部分报刊出版物不重视自己在这一方 面的严重任务的恶劣现象。必须改善《人民日报》、《学习》 和《中国青年》的编辑工作,使他们成为帮助党和青年团以及 广大人民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主要机关。 中央号召全党一致努力,为实现本决定,并由此而逐步 铲除党内的理论落后现象和造成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高涨而 奋斗。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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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 《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制度 暂行规程(草案)》 (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东北局并告各中央局: 送来《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制度暂行规程(草案)》已 悉。同意在东北地区公布试行,结果如何,望定期总结报告中 央。该件并抄发各中央局参考。 中 央 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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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制度暂行规程(草案)》 119 东北局关于在东北公营企业中 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给中共中央的请示 (一九五一年二月十四日) 中央: 送上我们草拟的《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制度暂行规程 (草案)》,请予审示退下,以便用政府名义公布施行。 东北各国营企业,目前实行的工资制度,主要是计时制和 计件制两种(也有实行超额奖励和包活制的)。根据一九五○ 年底不完整的统计,在全东北八十万国营职工中,实行计时工 资者约占总人数百分之八十四,实行计件制者(包括旧的计件 制)约占百分之十六。如果以产业工人(五十万人)计算,实 行计时制者占工人总数百分之七十,计件制者占工人总数百分 之三十。在实行计件的人数中,在八级工资制基础上实行计件 者占百分之二十(占工人总数百分之六),按旧计件办法实行 计件者占百分之八十(占工人总数百分之二十四)。 这两种工资制度对生产的作用,根据各企业的经验,计时 工资制是不能刺激工人上进的,计件工资制则是不断提高劳动 生产率、改进经营管理工作、贯彻经济核算制的最有效方法之 一。为着加速完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计件工资制是应该大 力推广的。 去年东北各国营企业改行了八级制,这个改革给由计时 工资制转变为计件工资制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此外,由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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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展了新记录运动,进行了生产责任制及目前展开的爱国主义 生产竞赛运动……等工作,初步确定了定额及进行了定额管 理,并建立了一套生产管理制度,这就进一步打下了推行计 件工资制的基础,同时也要求从推行计件制来巩固和贯彻上 述制度。 为此,本区各国营企业拟从一九五一年起开始有计划推行 计件工资制及计时奖励制,特草拟了《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 制暂行规程》,其要点如下: 一、定额问题:为发挥潜在生产能力,特规定采用平均先 进定额的原则。定额方法:原则规定采用科学的技术定额测定 法,但如某些企业采用上述方法目前确有困难时,得先根据生 产实际状况的统计,找出平均先进定额并以技术测定结果加以 审核决定。此项定额应为大部分同级工人在正常努力的条件下 所能达到的。 定额修改时间规定半年内不得修改,试行期间亦不得少于 三个月。为照顾特殊情况,在二十六条中又规定临时修改定额 的原则。 二、制定计件工资支付方法是根据公私兼顾的原则起草 的,其中如高等级工人作低等级活,完成了定额而拿不到基本 工资时,则保证其基本工资;非由于工人本身过失所造成的停 工时间,按基本工资百分之七十五支给。如由于工人本身所造 成的工废损失,除不支给计件工资外,必要时还得负责赔偿。 但为了照顾工人生活,应保证最低不得低于工人该月实际应得 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这些规定的主要意义是在督促工人和 行政上尽力减少和避免生产事故,并在事故发生时能适当照顾 具体情况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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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制度暂行规程(草案)》 121 三、制定奖励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鼓励和刺激其他不能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人员来更好的配合计件工资制的实行,受奖 人必须在整个车间或厂矿完成任务的原则下才能受奖,奖金多 少,应根据本身工作成绩大小决定之,但为了加强产品质量, 又规定检验工的奖金,不随生产任务超过与否发奖,而是根据 本身工作成绩得奖。 四、剩余工人处理问题:由于计件制的推行,劳动生产率 提高后,某些企业暂时不能增加生产任务,因而劳动力会有多 余,为保证工人不因计件制的推行而造成失业,特规定计件后 “所有剩余工人,应预先作出计划,呈报主管部门解决,不得 擅自裁减工人”。 总之,这一《计件规程(草案)》是从更好的完成生产 计划出发,照顾了计件与计时工人以及职员技术人员的相互配 合,同时也照顾了非企业单位,符合今年国家财经方针。因 此,我们认为这一规程是适合于目前东北情况,可以行得通 的。但我们也估计到在推行这一制度时会有很多阻碍,如:某 些干部认为要一切条件都准备十分完善才能实行。如要求长年 任务正常化,完全合理的定额,原材料及时供应。有的顾虑怕 超过平均工资,怕提高成本等。在职工中则怕定额高,达不 到,怕赔,干坏活怕罚,怕常改定额,怕工厂裁人等。上述顾 虑除了在计件规程中已做明文规定适当解决外,为使这一制度 能顺利推行,我们计划在推行时,一方面大力进行宣传教育工 作,针对干部及职工的各种思想顾虑予以解释说明,并督促各 级企业行政领导部门以积极的态度去创造计件必要的条件,加 强配备工资干部,责成有关部门开办工资训练班以培养干部及 提高其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在进度上则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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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前进的方针。 以上是否妥当,请指示。 中共中央东北局 一九五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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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制度暂行规程(草案)》 123 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制度 暂行规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巩固工人的劳动积极性、贯 彻“按劳付酬”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计件工资制度, 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工矿企业在目前条件下应根据政府颁布的工资等 级表为基础,首先推行直接无限制计件工资制度,暂不推行累 进计件工资制度。必须实行累进计件工资制度者,须经主管部 批准后,方得实行之。 第三条 计件工资制度的形式,为个人计件与工组计件两 种;在有利于生产并能保证劳动者与设备安全的原则下,工组 应尽量分小。 第四条 凡直接生产工人已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其中某 些辅助工人因其本身工作不能实行计件者,为了与直接工人良 好配合,应同时实行计时奖励制度;如有独立之工作标准,并 更有利于配合生产时,亦应尽量实行计件工资制度。 第五条 为鼓励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良好领导与组织生 产,凡实行计件工资制度之工矿企业中直接指挥生产之现场技 术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如坑长、工长、车间主任、统计员、 效率员、保管员、记工员等),应同时实行计时奖励制度,其 他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亦应同时实行定期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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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第六条 学徒不得实行计件工资制度。 第七条 凡实行计件工资制度者,得同时实行质量及原材 料消耗奖惩制度。 第八条 为保证计件工资制度的正确推行,实行计件制的 工矿企业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经过技术人员的慎重研究,并吸取先进生产者的工作 经验,正确制定并贯彻技术操作规程。 二、建立独立产品质量检验系统,制定并贯彻检验专责制 度,严格检查产品质量。 三、建立并加强车间记录统计制度,精确掌握生产数字及 工具材料消耗数字。 四、根据技术定额测定的结果,适当调整并健全管理机构 及制度,合理改善劳动组织,保证原材料、半成品、在制品和 工具的及时供应。 五、建立并贯彻机械动力检修制度,原材料、成品、在制 品及工具的收发保管制度,技术安全制度及劳动纪律。 第九条 工时(或产品)定额与计件单价的制定或修改, 应由该工矿企业之劳动工资专管部门会同工会提出意见,经工 厂管理委员会通过,呈报直接领导部门审查同意后,转主管部 (省由厅)审核批准执行之。必要时主管部可委托厂矿直接领 导部门审查批准并转呈上级备案。但各级行政部门在批准(或 审查)前必须取得各该同级工会之同意。 第二章 工作等级与工时(或产品)定额 第十条 工作等级(即工作之工资等级)应根据工作所需 的技术能力、劳动强度、责任大小及工作环境确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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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制度暂行规程(草案)》 125 第十一条 制定工时(或产品)定额时,凡易于根据技术 定额测定者,必须依据技术定额制定之。凡一时尚难根据技术 定额测定者,为照顾目前实际情况,得先根据统计记录找出平 均先进定额,再以技术定额测定结果加以审核。 第十二条 确定平均先进定额之原则,应在该工作等级同 级工人全体平均工作指标与该同级工人中先进生产者经常达到 的、稳定的先进工作指标之间确定之。该定额应为同级的大部 分工人在正常努力的条件下能够达到的定额。 第十三条 第十二条中关于平均工作指标与先进工作指标 的计算,至少应有最近的、正常的、生产稳定的一个月以上比 较正确的统计资料作为依据。 第十四条 凡因做同样工作之工人数或做同样工作之工组 数过少,而制定平均先进定额确有困难时,得在平均工作指标 与技术定额测定结果之间,确定适当的定额。 第三章 计件单价与支付方法 第十五条 计算计件单价之原则,应按照该工作等级同级 工人之基本工资与定额之乘积,再以工作时间除得商数,其具 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个人计件的单价计算公式: 与工作等级相同的基本工资 计件单价= 25.5天×现行工作日小时 ×单位产品工时定额(小时) 二、工组计件的单价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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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现行全组定员人数基本工资总数 计件单价= 25.5天×现行工作日小时 ×单位产品工时定额(小时) 第十六条 不论个人计件或工组计件之工人,凡产品质量 合格,并未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者,其工作结果,按计件单价全 部支付之。 第十七条 工组计件所得总工资的分配原则,应按照该组 成员不同的基本工资及出勤日数决定分配率,进行分配(在实 行计件过程中,如遇工组内部个别成员之基本工资有不合理情 形时,应予以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计件单价一经确定后,未到定额修改期前不得 变动,在分配工人工作时,原则上应尽量做到工人等级符合于 工作等级,如两者不能符合时,得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办 法支给工资。 一、工人等级低于工作等级时,按该工作原定的计件单价 支给计件工资。 二、工人等级高于工作等级时,仍按该工作原定的计件单 价支给计件工资,但若该工人已完成或超过规定定额,而仍不 能达到基本工资时,应保证其基本工资;不能达到定额者,不 予保证。 三、为鼓励工组本身组织合理化,不论其内部劳动组织如 何变动,不到定额改变之规定日期,均不变更其单价。 第十九条 停工时间工资支给办法: 一、由于工人本身过失所造成的停工时间,不支给工资。 若同时造成机器设备的损失时,应由各单位行政、工会根据 损失程度责成赔偿一次,从工资中扣除之,但应保证工人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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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制度暂行规程(草案)》 127 收入不低于实际应得基本工资之百分之七十五。如该工人在停 工时间内另行分配其他工作时,应按照所分配工作支给其应得 工资。 二、非由于工人本身的过失所造成的停工时间,行政应尽 量分配工作,并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办法支给工资: (一)在工作时间内无工作可分配时,经现场工长(或相 当于工长者)证明,支给基本工资百分之七十五。 (二)分配计时工作时,按基本工资支给之。 (三)若所分配之计件工作与该工人等级不符合时,得按 第十八条办理。 第二十条 不合格品工资处理办法: 一、由于工人本身的过失所造成之废品,除不支给计件工 资外,必要时应负责赔偿原材料及加工费损失之一部或全部; 但应保证该工人每月收入不得低于实际应得基本工资之百分之 七十五。若另有其他项赔款(如机器损坏赔偿费)时,则应保 证工人该月收入最低不低于实际应得基本工资之百分之五十。 二、不合标准规格而仍能使用之次等品,应折合为合格品 支给其计件工资。 三、由于工人本身过失所造成之退修品,应由该工人本身 负责修理。合格以后,支给其计件工资,但修理期间,不另支 给工资。 四、非由于工人本身过失所造成之退修品,应支给其计件 工资;若由该工人负责修理时,修理时间应另支给本人应得基 本工资。 五、非由于工人本身过失所造成之工废品或料废品,按实 际加工时间支给其基本工资;如在工作中工人已发现废品(工 废或料废)时,仍不通知直接领导人员,故意延迟时间,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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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加工,则不支给该废品之加工工资;如已通知,而直接领导人 员又命令其继续工作,再造成废品时,则支给全部工资。物资 损坏责任由厂方负责。 第二十一条 凡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由行政新调来的工 人,如果因工作不熟练,事先征得该工人之同意,仍可按计时 工资支给,但须预先规定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第二十二条 若由于工作需要而临时分配计件工人新工作 时,如因其工作不熟练,得事先征求该工人之同意,并经厂矿 长批准后,可按计时工资支给。 第二十三条 凡计件工人在生产时间内执行国家和上级 社会团体所付予之各种任务或出席本厂内部之法定会议,不能 参加生产并经厂长同意时,由行政按基本工资发给;但本厂内 部之其他会议或社会工作需要在生产时间内停止工作时,须经 厂长批准;但此时间内之工资则由召集部门按其基本工资支 给之。 第四章 定额的修改 第二十四条 为充分发挥劳动积极性,凡工时(或产品) 定额一经规定后,在半年之内不得修改;但初次实行计件工资 制的部门可有一次定额试行期,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 附注:在准备修改定额之企业部门,最好与考工、进级同 时进行,或考工、进级在修改定额之前进行。 第二十五条 定额期满,应重行审查定额,提出修改意 见,经工会同意后,送主管上级,转呈主管部批准后执行之。 第二十六条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且对定额有重大影响 时,得临时修改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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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制度暂行规程(草案)》 129 一、技术操作规程改变时。 二、原材料规格改变时。 三、产品规格改变时。 四、劳动组织改变时(工组计件单位内部的劳动组织改变 不在此例)。 五、厂矿设备机器工具改变时。 第二十七条 因工人之合理化建议或创造发明及技术改进 而缩短工时定额时,除按合理化建议规定给奖外,该建议者或 发明者本人(或工组)从批准使用之日起,有保持原定额半年 不变的权利,但其他做同样工作的工人(或工组)在先进工作 方法推广而符合于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时,应立即修改定额。 第五章 奖 励 制 度 第二十八条 凡配合实行计件工资的直接生产工人之辅助 工人,在完成本身任务的原则下,得根据有关生产单位计件工 人完成任务后的平均超额率及其本身工作成绩之大小,分别支 给奖励金。 第二十九条 检验工奖励标准应根据其本身责任范围内之 工作成绩,及时完成检验工作,保证产品质量,并能提出改进 质量的有效办法时,应根据成绩大小分别给予计时奖励金。暂 定最多不得超过本人每月基本工资百分之十五。 第三十条 凡在现场工作并直接指挥生产的技术人员及现 场领导干部(如坑长、工长、车间主任等),若完成每月本身 责任范围内生产计划任务(根据定员、法定工时、设备能力等 所规定的计划任务),并保证质量,未发生责任事故时,得根 据本车间劳动生产率,每提高百分之一支给本人月基本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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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百分之二的奖励金。 第三十一条 凡在现场工作之职员(如车间统计员、效率 员、记工员等)在本车间完成生产任务原则下,得根据其本人 工作成绩支给计时奖励金。暂定最多不得超过本人每月基本工 资之百分之十五。 第三十二条 凡与生产有关的行政与技术领导干部,如 工程师、计划科长、材料科长、制造科长、化验室主任、劳动 工资科长、检验科长等,在完成质量及成本计划与本身责任范 围内之工作时,得按超过季度生产任务之多寡,每超过百分之 一,按季支给其月基本工资百分之四的奖励金。暂定每次最多 不得超过本人月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厂、矿长与总工程师 在其主管范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并保证质量,完成季度生 产任务及成本计划时,每超过季度生产任务百分之一,按季支 给其月基本工资百分之六的奖励金。暂定每次最多不得超过本 人月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第三十三条 厂矿其他工作人员,在该厂矿超额完成生产 任务时,得按照本人工作成绩之大小,按季分别支给一定数量 的奖励金,暂定每次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三十。 第三十四条 实行计件制厂矿中生产辅助工人(包括检验 工)及现场直接指挥生产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如坑长、车 间主任等)的奖励金由工资基金项下报销,科长以上行政及技 术领导干部与厂矿其他工作人员的奖励金,在各该企业超额所 得之经理基金内支给。 第三十五条 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一 条、三十三条之受奖人员及奖金数目,须经工厂管理委员会通 过厂长批准,并转呈主管局备案。第三十二条之受奖人员及奖 金数目,则须经主管局之批准,并转呈主管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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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制度暂行规程(草案)》 131 第三十六条 实行计件厂矿内之计件工人、生产辅助工 人、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除基本工资外,其计件超额所得及计 时奖励金之实际工资,不受平均工资之限制。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程仅为原则上的规定,各单位行政必须 按照本规程的原则与各自之具体情况会同同级工会共同制定计 件工资制度暂行规程实施细则,呈请各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执 行,并转呈本府备案。但各级行政领导部门于批准(或审查) 前,须取得各该级同级工会之同意。 第三十八条 各厂矿实行计件与计时奖励制时,必须将主 管上级批准之计件细则、定额、计件单价与奖惩率事先公布, 详细说明,并应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九条 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工矿企业,必须研究合 理的劳动组织,加以改进,但不得裁减工人,所有剩余工人应 预先作出计划,呈报主管部门解决之。 第四十条 凡工矿企业现行计件工资制度及计时奖励 制度,如与本规程之规定有抵触时,一律作废,统按本规程 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规程之修改权与解释权属于东北人民政 府。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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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附:中共中央东北局对《东北公营企业 计件工资制度暂行规程(草案)》的修改报告 (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五日) 中央: 《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制度暂行规程》业经中央批准试 行,并转发各中央局。现又根据立三同志意见略加修改,特将 修改之点报告如下: 第十五条 一、个人计件的单价计算公式,除原稿的公式 外,另加一个公式为: 与工作等级相同的基本工资 1 “或= × ” 25.5天×现行工作日小时 单位小时产量定额 二、工组计件的单价计算公式,除原稿公式外,另加一个 公式为: 现行全组定员人数基本工资总数 1 “或= × ” 25.5天×现行工作日小时 单位小时产量定额 第二十条不合格品工资处理办法,第一小项“……必要 时应负责赔偿原材料及加工费损失之一部或全部……”将“及 加工费”四字删除。本项末尾“应得基本工资之百分之五十” 下增添“如连续超过废品率者,必要时得降低其工资等级” 一句。 第二十三条末尾加“但每人每月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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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制度暂行规程(草案)》 133 一句。 第二十六条增添一小项“(六)定额随季节变化而必须变 化时(如林业等)”。 第三十条“……每提高百分之一支给本人月基本工资的百 分之二的奖励金。”改为:“……每提高百分之一支给本人月 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的奖励金。” 第三十二条“……在完成质量及成本计划与本身责任范围 内之工作时……”改为“……在保证质量完成季度生产任务及 成本计划与本身责任范围内之工作时……”“……按季支给其 月基本工资百分之四的奖励金。”改为“……按季支给其月基 本工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六的奖励金。”“……按季支给其月 基本工资百分之六的奖励金。”改为“……按季支给其月基本 工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九的奖励金。” 中共中央东北局 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五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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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 (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刘 少 奇 一、党的一般情况 同志们! 我们这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是要来讨论有关我们党的组织 上的若干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关于整理党的原来的组织和发 展新党员的问题。 现在我们党在组织上的情况是怎样呢? 我们党经过了三十年来伟大的、艰苦卓绝的和复杂的革命 斗争,已经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我们的党是伟大 的、光荣的、正确的,是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我们党现在共有五百八十万党员。其中一百六十多万人 在武装部队中服务,二十多万人在工厂、矿山及其他工业中从 事体力劳动,七十多万人在国家的行政机关、企业机关及其他 机关学校中工作,三百多万人分布在农村中,还有二十多万人 分布在其他的方面。全党共有女党员六十多万人,二十五岁以 下的青年党员一百二十多万人。所有这些党员,在全国各方面 建立了约二十五万个基层组织——支部。从这些情形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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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35 出:我们的党不只在上层,在各方面领导着我们的国家和各种 事业;而且在下层,在各种工厂中、矿山中、农村中、机关和 学校中、部队的连队中密切地联系着广大的人民群众,和人民 群众打成一片,建立了血肉相连的关系,因而使我们党具有充 分广大的群众性。一方面,我们党在思想上和政治上的正确领 导;另一方面,我们党又在组织上密切地联系着全国广大的人 民群众。这就是我们党具有无穷的不可战胜的力量的源泉。这 就是我们党能够领导全国人民不断取得胜利的原因。 我们的党,从最初建立时起,就是明确地指靠中国工人 阶级的,就是在最进步、最坚固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基础 上,作为中国历史上最进步的阶级——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而 建立起来的。因此,在我们党内集中了中华民族中最优秀、最 有觉悟、最勇敢坚定的儿女。在我们党内,有英明的、对工人 阶级和人民群众抱有无限忠心的领袖,有成十万久经考验的坚 强的干部,有数百万联系着人民群众的优秀的党员,不论在战 场上,在劳动中,在各种工作中,我们大多数的党员都是奋不 顾身的,聪明而沉着的,最能照顾大局与遵守人民的纪律的。 我们党确实是中国人民中最先进的部队,是中国工人阶级和劳 动人民中最先进、最勇敢、最有纪律的部队。这就是我们党能 够获得历史上伟大成功的根本原因。 这就是目前我们党的总的情况和主要的情况。 但是,在我们党内,是还存在着问题的,在有些地方则还 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因此,对我们党的原来的组织,在目前必 须切实地加以整理。 我们党的党员,在最近两年内增加了二百七十多万人, 在最近五年内增加了四百七十多万人。如果把在此期间党员减 少的数目也算进去,则在此期间接收的新党员,实际超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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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数。在最近两年增加党员最多的地方,是华北和华东两区,共 增加一百四十多万人。在军队中,则增加了八十三万人。这就 是说,两年以下的新党员占了党员总数的将近一半。在五年以 内,我们党发展了四倍以上的党员。现在党员人数最多的地 方,是河北、山东两省,有党员一百八十五万人。察哈尔省有 党员十五万人,但该省党员超过了该省人口的百分之三。这是 全国最大的比例。在河北、山东、苏北、山西、平原、察哈尔 六个省区共有党员二百九十万人,约占全国地方党员的百分之 七十。而全国其他数十个省区则只有党员一百三十万人,只占 地方党员总数的百分之三十。这就是说,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 人数的分布,是很不平衡的。 由于中国革命胜利,共产党已经成为领导我们国家的政 党。因此,有很多人愿意加入我们党做一个党员。在这种情形 下,投机分子,破坏分子,也在想各种办法钻入到我们党内 来,企图取得党员的资格。而这也就增加了对于我们党的危险 性。又由于我们党的高级领导机关在过去对于接收党员的工作 没有实行严格的控制与检查,因此,在许多地方接收党员的工 作是作得不很好或发生了严重毛病的。许多党的下级组织任意 地降低了接收党员的条件,对被接收者的历史和政治面貌没有 事先的严格的审查,也没有对他们认真地实行过关于共产主义 与共产党的教育,没有在接收党员的工作上实行严格的计划与 报告请示制度。因为这些,就使不少的地方接收党员过多,以 致有一些不够党员条件的人,觉悟不高甚至思想落后的人,也 被接收到党内来了。还有一些坏分子,例如阶级异己分子,反 动党团和道会门分子,投机分子,自首或叛变过的分子,暗藏 的反革命分子,也乘机钻入了我们党的一些组织。党的个别组 织甚至有被这些坏分子或内奸控制着。而这对于我们党则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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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37 种严重的危险。 此外,在我们党内还有一些党员是有较严重的毛病的。例 如:没有一个共产党员所应有的那种积极性和责任心,没有一 个共产党员所应有的那种阶级立场和组织观念,不求上进,而 是消极疲塌,个人主义,居功自傲,闹名誉,争享受,作风不 正派,官僚主义,自以为是,脱离群众等。这些人,如果不加 以改造,是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一个共产党员的条件的。 由于中国革命的胜利,我们还应该注意另一些党员的情 绪的变动。这些党员在过去虽也参加过革命斗争,但他们现在 却有了变化。他们认为中国革命胜利就是中国革命业已“完 成”,因而他们就没有准备继续进行革命斗争,拒绝党所分配 给他们的艰苦的任务。他们认为以后的事情就是如何去发展他 们的私人事业,享受革命胜利的果实。他们的各种毛病也发展 起来了,并和党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分裂。斯大林同志说:“资 产阶级革命通常是以夺取政权来完成的,而对于无产阶级革 3 3 命,夺取政权却只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开始”。毛泽东同志说: 3 3 “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很明显, 这些党员对于我们目前的革命不是这样的看法,不是看作只是 在“开始”的、只是“走完了第一步”的无产阶级领导的革 命,而是一种资产阶级的看法。因而他们就没有作为一个无产 阶级革命战士——共产党员所应有的那种坚持革命的精力。不 是中国革命业已完成,而是这些党员的革命性业已完结。对这 些党员,如果不使他们重新下定继续革命的决心,不重新给他 们以革命的教育,他们是要丧失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的条件的。 综合我们党内的以上各种情况,我们可以说:在我们党内 是存在着优秀的具备共产党员条件的大量的党员,这些党员继 承着并且坚持和发扬着我们党的优良的传统。但是,在我们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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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内也还存在着以下一些党员:在这些党员中,一部分是不完全 具备共产党员的条件、或有较严重的毛病、或者丧失了共产党 员条件的人。这些人,是必须加以改造和提高才能作一个党员 的。另一部分是不具备共产党员的条件、对党不起作用或作用 不大的人。他们是一些消极分子。如果不加以教育和改造,他 们是不能作一个党员的。再有是少数混入党内的各种坏分子。 这些坏分子是应该立即清除出党的。在我们党内的以上各种 人,在各地方,在农村和城市,在部队、机关和学校的党的组 织中,其数目和性质是各有不同的,也并不是每一个党的组织 中都存在以上各种人。但是一般地说,在我们党的组织中,是 普遍地、多少不一地存在着一些问题的。 这些,就是目前我们党的组织上所存在的主要的问题。 在我们党的组织上所以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除开前面所 说的我们工作上的缺点而外,是还有客观的历史原因的。这就 是说,我们党过去是长期处在分散的农村中,并且是依靠老区 广大的农民群众战胜了反动派,老区党的组织和大多数党员, 在战争中是尽了他们的努力并起了他们的作用的。又由于紧 张的战争的环境,我们党也还没有来得及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教 育和组织上的整理。由于这种客观的历史情况,再加上我们在 建党工作中的许多缺点,就使我们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党 内,还遗留着或存在着以上一些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现 在必须认真地、谨慎地来加以处理。再不处理,是不对的。这 就是要整理我们党的原来组织的理由。 二、整理党的基层组织 由于在我们党的组织中普遍地多少不一地存在着以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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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39 说的那些问题,对于我们党的组织,有计划、有准备、有领导 地进行一次普遍的整理,是完全必要的。这就是说,要经过我 们党的所有的基层组织对于我们的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查, 以便发现混入我们党内的各种坏分子,并予以清除。这就是 说,要对我们所有的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 教育,以便继续提高那些好的党员,教育改造那些不具备或不 完全具备共产党员条件的党员。这就是说,要经过教育与组织 上的整理,保持我们党的纯洁性,继续提高我们党的质量和战 斗力。 为了进行整党,各省委、区党委和大市委及各军区党委应 根据各地各个系统不同的情况,拟定自己的整党计划,经各中 央局审查,报告中央批准实行。从今年夏季开始,各地应进行 整党的准备工作,个别已有准备的地区亦可于今年开始进行整 党。整党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老区和那些发展了党的组织的地 区,特别应放在那些接收党员最多的地区。在土地改革没有完 成的地区,应在土地改革前及土地改革中来进行整党。各地整 党的时间,由各地各系统按自己的情况来规定,但应有充分的 时间进行准备与进行教育,并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审查,以便从 容地、稳妥地、但又严肃地解决党内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对 那些需要作出结论的党员作出适当的结论。进行整党准备工作 的主要事项,应该是训练整党的工作人员,进行典型试验,并 对党员普遍地进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全国各地,在 明年和后年(一九五二——一九五三年)应分批逐步实现并完 成整党。 整党,是一件十分负责的严肃的工作。各级党委必须采取 既严肃而又谨慎的态度去进行。对于被派遣到基层组织去进行 整党工作的人员,特别是负责的人员,必须经过慎重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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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必须把这件工作委托给那些经过考验、对党完全忠实、作风正 派、又有整党建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去进行,而绝不可委托 给那些不可靠的、有严重毛病的、作风不正派的、没有整党建 党知识和能力的人去进行。否则,就不能使整党获得应有的结 果,并将发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各中央局和省市区党委 必须从现有的组织工作人员中加以选择,并从其他方面选择能 够进行整党工作的人员,予以充分的训练,然后派他们到基层 组织去进行整党。在整党工作中,并须规定他们应该遵守的严 格的纪律,实行严格的报告和请示制度,使他们的工作完全在 各中央局和省市区党委的领导和控制之下进行。为了使领导上 取得经验,并为了训练干部,在各地方各系统中立即进行整党 的典型试验,是很有必要的。 在上级党委委托的整党工作人员到基层组织中去进行整 党时,在基层组织中如果发现有以下各种坏分子,在调查确实 并经支部通过和上级批准之后,应随时清除出党。这些分子就 是: 一、阶级异己分子。即是从剥削阶级出身或受剥削阶级的 深刻影响,并一贯保持同情剥削者、敌视党与劳动人民的观点 和作风,有事实表现者。 二、参加过反动党团或落后会道门,在组织上及思想上仍 未与之断绝联系者。 三、有严重内奸嫌疑的分子。 四、投机分子。即不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和革命的目的, 而是为了实现个人的野心和私人目的而加入党并利用党,有一 贯事实表现者。 五、在过去的革命斗争中叛变过党和革命的分子,或曾 经向敌人投降自首,没有经过长期考验和立功,而混入党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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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41 分子。 六、在重要的情节上对党隐瞒或欺骗党的不忠实的分子。 七、屡次违反党的政策和人民政府的法令,在人民群众 中造下严重的不良影响,或用恶劣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在人 民群众中造下恶劣影响,而不能改正者。在人民群众中劣迹昭 著者。 八、严重的自私自利,堕落蜕化,不能改正的分子。 在整党中,在多数党员完全了解的情况下清除以上各类坏 分子出党,是保证整党工作能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对于混入 党内的这些坏分子,应采取清除出党的办法,而不能采用通常 的党内的办法来处理他们的问题。但这些分子在党的一般组织 中只是少数或极少数,在不少的基层组织中,则是根本没有这 些分子的。凭空地扩大这些分子的范围,是不能允许的。党的 个别组织如有被这些坏分子所操纵把持者,则应由高级的领导 机关采取特殊的办法来处理。 在整党时,对所有党员过去的历史和政治经历,必须完全 弄清楚,弄确实。因此,应该告诉所有党员,如果对于自己的 历史和政治经历还有任何地方没有向党讲清楚、讲确实的,或 有任何隐瞒与夸大的地方,都必须老老实实地改正,向党讲明 白,讲确实。否则,不论在任何时候被发现,都将被认为对党 的不忠实。 在整党时,对于所有党员,要认真地进行一次怎样作一个 共产党员的教育,使所有党员都明白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 然后根据这种标准来审查每一个党员的实际表现,看他是否够 作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如果是够标准的,那是好党员,要求 他们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如果是不够标准或不完全够标 准的,则要求他们提高与改造自己。有较严重毛病的,要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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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们改正毛病。没有积极性或积极性不够的,则要求他们积极起 来。觉悟不高、观点有错误的,则帮助他们提高觉悟,改正错 误观点。总之,我们党应该是满腔热忱地并用充分的时间去教 育、改造与提高这些党员,以便他们能够获得改造与提高,够 上一个党员的标准。这就是我们在整党中对这些党员应该采取 的态度。这和对待党内各种坏分子的态度是有原则的区别的。 必须有这种区别。 自然,那些不够标准或不完全够标准的党员,如果他们 能够接受党的教育,并努力改造自己,提高自己,他们是能够 达到一个党员的标准的,并能继续做一个党员。这是他们的第 一个前途。但是,他们如果拒绝党的教育,拒绝或者敷衍党对 于他们的要求,不努力改造自己,提高自己,或者教育改造不 好,那他们就不能继续做一个党员,因而党就不能继续保留他 们的党籍,就要请他们退党,他们就不能不和党脱离组织关 系。这是他们的第二个前途。这两个前途,党是热忱地希望并 用一切努力去帮助和等待他们走上第一个前途的,但是,决定 的关键还是要靠他们自己的选择和自己的努力。 有一点是应该加以说明的:所谓脱离党的组织关系或不再 保留他们的党籍,只是在党内的组织上解除对他们的约束,他 们以后的活动可以不受党的组织上的约束,而党对他们以后的 活动也不再在政治上替他们担负责任了。而不是说党以后在政 治上和群众组织中就不再和他们发生关系了。更不是说党以后 在政治上和组织上就要和他们处于对抗的地位。由于这些不够 标准或不完全够标准的党员并不是坏分子,他们在基本上并不 是反党的,而是拥护党的,他们在过去的工作中也多少不一的 有过一些牺牲,有些人并且是在革命斗争中立过功的,只是因 为他们有严重的毛病不能改正,或因种种原因不能履行一个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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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43 员所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不得不在组织上离开党。他们在组织 上离开党以后,还可以作为党的同情者或朋友,并且在以后他 们如果进步了,够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时,他们仍然可以再 加入党的组织的。 还有一点也是应该说明的:在过去的革命斗争中有过功绩 的人,一律不得抹煞他们的功绩,不论他们留在党的组织内或 是离开了党的组织,都应该一样。决不应该因为他们离开了党 的组织就抹煞他们已有的功绩。任何人对人民对国家的任何功 绩,只要他不反对人民,不违犯国法,都不应该也不能抹煞。 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对一切有功绩的人,不论他们是党员或非党 员都应一视同仁地给予他们一种适当的待遇。对于过去在工作 中有过一些牺牲的人,也是一样。这是一方面。但是,在另一 方面,在我们党内来说,也决不能因为某些党员有过某种功 绩,就可以不履行一个党员所必须履行的那种义务。我们党的 纪律,是全党统一的。我们党要求党员所履行的基本义务,是 平等的,全党一律的。在我们党内,不能有那种不需要履行党 员义务的特殊党员。不管有无功绩,或功大功小,党的基本纪 律,党员的基本义务,一切党员都必须履行。不能履行者,在 经过教育、警告和适当时间的等待之后,就要向他声明撤销他 的党籍,或由他自己声明退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我们 党的统一和纪律,才能保持党的纯洁性。否则,我们的党就要 被一些有功绩的党员拖向后退。而这是对于我们国家和全体人 民极为不利的。任何一个爱国者,都不应该要求我们党容许这 种现象。 在整党中,最需要严肃而忍耐和谨慎地处理的,是这些不 够标准或不完全够标准的党员。其中不可避免地会有一部分人 要退出党的组织的,务使这些退党者能自愿地退出,不要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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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情,不要重复一九四八年“搬石头”的经验。 三、关于发展新党员问题 由于中国革命胜利,我们党在全国人民中已经公开并且具 有最高的威信,成万万的劳动人民参加了我们党所指导的民主 改革运动、抗美援朝运动和经济建设运动,成百万的人民中的 积极分子参加了学习我们党的理论和政策的运动。毫无疑问, 在这些群众中已经产生并在将来还要不断地产生大批的优秀人 物,其中有许多人已经要求并在将来还要不断地要求加入我们 党的组织。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党为了扩大和加强与 劳动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和加强我们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 作用,也需要在城市和新区以及其他许多没有党的组织的地方 发展我们党的组织。这已经是我们党目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和组织任务。 现在应该着重在产业工人中建立党的组织和发展党员。在 新区的乡村中,一般的须在土地改革完成后,始能进行建党工 作,但在最近两年内,乡村支部一般不要超过十个党员。在老 区农村,因已发展了很多党员,应着重于教育已有的党员和整 理组织。 鉴于过去在接收党员工作中许多地方发生了严重的缺点, 今后建党和接收党员必须采取慎重的方针。为了有计划、有准 备、有领导地去实现城市与新区建党的任务,各级党委必须选 择与训练大批可靠的组织工作人员,并建立有能力的管理党员 的各级机构,以便保证接收党员与管理党员的工作成为党的各 级组织之经常的重要工作之一。在过去,由于没有这样一批专 门的工作人员和专门的管理机构,因而使接收党员的工作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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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45 成为一个时期的突击工作,而在党员被接收入党之后,又缺少 经常的管理教育工作。这样,就产生了不少的缺点。这是我们 在今后必须避免的。 今后所有需要发展党员的地方,当地的市委、地委和县 委,必须根据当地实际准备工作的情况事先作出计划,向省委 和中央局报告请示,并须在批准之后,方准付之实施。在今 后,不应再允许党的下级组织不经请示和批准而任意地发展党 员和建立党的组织。为了使今后接收党员的工作成为有准备、 有领导的工作,以后各地接收党员,均须事先经县委或市委以 上党的组织派遣负责的人员和被接收的新党员谈话之后,方准 接收。为了实现此种制度,县市以上党委可分别地规定各工 厂、机关、学校和农村接收党员的时间。这种时间,在农村每 年有两次,城市工厂、机关、学校每年有三次或四次即够。在 这个时间以前,应将一切准备工作做好,并向上级报告请示, 经上级审查,派人谈话并批准后,再要新党员履行入党手续。 因此,上级党委必须经常检查和督促各工厂、机关、学校和农 村中的支部进行发展党员的准备工作;因为以后任何地方如没 有这种准备工作,或准备工作不充分,那里就不能接收党员。 不应该把接收党员的工作看作是一种单纯的组织工作或技 术工作,而必须把它看成是对劳动人民中的积极分子进行长期 而有效的思想教育工作和考察工作的结果。党员是从工人和劳 动人民群众中的积极分子中接收的。党的组织对于每个工厂、 机关、学校和农村中的非党积极分子,应有一个大体的名单, 除开在各种群众斗争中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之外,还应对他们 进行有系统的共产主义与共产党及怎样做一个党员的教育,并 应派遣党员分别地向他们进行个别的深入的了解和教育,然后 才能在他们的积极要求之下将其中确实合于党员条件者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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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党。今后接收党员,必须一律经过这些深入的准备工作。凡没 有经过这些准备工作或工作不够和不深入者,均不得接收为党 员。如有滥自接收者,应该受到批评以至处分。因此,为了在 城市和新区建党能有良好的成绩,党的组织除开在群众斗争中 一般地提高群众的阶级觉悟外,还必须分配所有党员在各种积 极分子中普遍地进行一系列的伟大而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和考 察工作。凡是这种工作做得不好或不够的地方,那里建党和接 收党员的工作就不会有良好的成绩,相反,还可能造成以后难 于纠正的缺点。为了很好地进行这种发展党员的准备工作,党 的组织应派遣大批有能力的工作人员到各工厂、机关、学校和 农村中去,公开地、有系统地向一切愿意接受党的教育的积极 分子进行教育。凡在这些地方工作的党员,不论他是厂长、工 程师或是工会及其他团体的工作人员,也不论他是土地改革工 作人员或行政工作人员,均必须在党的基层组织分配之下,认 真地、经常地进行这种发展党员的准备工作。 党所领导的人民群众的团体:例如: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工会、农民协会、合作社、妇女联合会、文化工作者的团体 等,都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也是党向人民群众进行共产 主义教育的场所。凡有这些团体的地方,一切共产党员均须加 入这些团体,并在其中起积极的模范的作用,同时进行共产主 义的宣传教育。凡有这些团体组织的地方,那里的工人、农 民、青年、妇女或其他劳动人民入党,必须是这些团体的团员 或会员,不能或不愿加入这些团体的人,一般的不应该接收他 们入党。这些团体的团员或会员入党时,这些团体中的党组或 负责的党员干部,必须向党的组织提供关于他们入党的负责的 意见。这就是说,这些团体中的党组和负责党员干部必须担负 一种发展党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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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47 为了防止反动分子混入党内起见,除非经过党中央的批 准,各地方和军队中的党的组织以后不得接收以下这些人入 党:(1)反动党团中的积极分子和区分部委员以上的负责 人;(2)反动特务机关的特务分子;(3)在土地改革中被没 收了土地和财产的地主、半地主和旧式富农;(4)国民党反 动政府的各级负责官吏;非起义的国民党反动军队中营以上 的各级负责军官;(5)加入落后帮会道门,没有脱离原来的 组织并放弃其信仰者;(6)所有被剥夺公民权及被管制的分 子。以上这些人,不论他们现在在什么地方和从事什么职业, 党的下级组织均不得接收他们入党。 被接收入党的新党员,他们过去的历史和政治经历,必须 老老实实地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或夸大。入党介绍人对 于被介绍人的历史,必须负责地考察确实。 毛泽东同志说:党内要严,党外要宽。在实行整党与建党 工作中,我们必须贯彻毛泽东同志的指示,根据实际上可能的 情况采取严格的办法去进行。必须保障:我们在今后接收的党 员,都是工人和劳动人民中最优秀的人物,都是经过考察,经 过教育,成分好,觉悟高,历史清楚,对党忠诚,在群众斗争 中及工作、生产和学习中表现积极,懂得党的事业,并愿终身 为党的事业奋斗,能够遵守党的纪律的人物。这些,也就是党 章所规定的入党条件。我们必须切实地严格地遵守这些条件。 一方面,决不应该降低党员的条件,相反,应适当地提高党员 的条件;但同时又必须在工厂中、矿山中、农村中、机关、学 校及其他劳动群众中,普遍地去建立党的组织和接收党员。这 就是说,党员条件要高,入党手续要严,但是又必须发展党员 建立党的组织。这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这件工作的成功 与否,就决定于我们能否在工人和劳动人民群众中普遍地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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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地进行一系列的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组织工作。这就是我们 在发展新党员的工作中应该努力的地方。 四、试行建立党的同情者的小组 现在有一个提议:在我们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之下,建立 共产党的同情者的小组。这可能是一个有益的建议。但我们今 天对于这种组织还没有任何经验,因此,还不能普遍地推行。 各地党委可选择若干单位去试行建立这种组织。待试验成熟、 总结经验之后,如果可以普遍推行的话,再普遍推行。 我们认为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建立党的同情者小组,是 有一种需要的。因为在中国劳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大批的党的 同情者,他们需要一种组织,需要党经常地去指导他们进行一 定的工作与进行学习。但是他们还没有完全具备做一个党员的 条件,或者因为他们有某些实际的困难而不能、或者他们不愿 意完全履行一个党员的义务与遵守党的组织上的约束,因而他 们不能被接收入党,而党又不能降低党员的条件去将就他们。 为了照顾这种情形,用党的同情者小组的办法去团结、教育与 指导他们,可能是适当的。此外,在过去加入了党的组织,但 是不够条件的党员,在他们退出党的组织后,加入党的同情者 小组,也可能是适当的。 自然,党的同情者小组,只是党的一种附属组织,只是在 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之下成立起来的单个的小组,而不是一个 有自己组织系统的独立的组织。这种组织如果建立起来,并运 用得好,对于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工作可能是有帮助的。它可能 成为党的亲密的可靠的一种助手。 党的同情者小组,必须是真正的党的同情者的组织,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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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49 是相信共产主义与共产党、拥护党的政策、服从党的领导、并 在可能条件下担负党所指定给他的一种工作的人,才能被承认 为党的同情者并加入同情者小组。因此,任何人参加党的同情 者小组,必须有正式党员一人介绍,党的支部大会通过,上级 党委批准。这就是说,必须是经过考察地、谨慎地、个别地吸 收同情者小组的组员,不可大量地、任意地发展组员。 作为党的同情者,参加党的同情者小组,是必须履行以下 各项义务的: 一、根据各人实际的可能,尽力担负党所分配给他的工 作。 二、积极参加党所领导的群众运动,主动地向人民群众宣 传和解释党的主张与政策,及时地向党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 意见。 三、努力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 四、主动地向危害党与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 党的同情者小组的组员,应有权利参加党的基层组织的公 开会议,并向党提出批评和建议。 党的基层组织必须经常地具体地分配与指导同情者小组的 工作,关心与帮助他们学习,并把这种工作当作自己的经常工 作之一。 党的同情者小组的组员,如有不服党的支部的领导,不能 履行同情者的义务,或有其他恶劣行为,经过劝告而不能改正 者,得由支部大会通过除名。同情者小组的组员亦得自由申请 退出同情者小组。 以上各项,在试行建立同情者小组时我认为是可以采用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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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五、关于干部的管理问题 除开军队外,现在全国有我们党的与非党的干部共约 一百七十五万人左右。其中在一九四九年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 干部六十多万人,他们大都是经过了审查与考验的,其中问题 较少。一九四九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干部约七十万人左右,从国 民党政府机关留用下来的人员约四十万人左右,在他们中间还 存在着很多很复杂的问题。为了管理这些干部,需要建立正规 的、固定的管理干部的一套机构和制度。中央组织部已经提出 了一个干部管理制度的草案,请大家加以研究。从原则上说, 担负最重要职务的干部,应集中由中央管理,地方组织加以协 助。担负次要职务的干部,由各中央局、分局和省委、区党委 分别管理,下级组织加以协助。担负初级组织职务的干部(乡 村和基层组织的干部),则由县委和市委管理。总之,从最初 级到最高级的每一个干部,都要有一定的机关来管理,不应有 任何一个干部而没有地方管理他的。我们党除开管理我们党的 干部外,对于非党干部的任免调配及其他问题,也必须发表肯 定的意见,因此,对于非党干部也需要间接地或直接地予以管 理。关于中央和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区党委具体管理那些 职务干部的名单,中央组织部也拟定了几张表,也请大家加以 研究。最好我们能够讨论出一种办法,逐步地把管理干部的制 度建立起来。 所谓对于干部的管理,就是说,要全面地、经常地了解他 们的情况,并对他们作出适当的估计,进而考虑和决定他们的 工作问题以及他们职务的升降任免等。对于他们的学习及其他 问题,也应给以经常的关心。对于每一个干部的这些事项,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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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51 定由一定的机关来负责管理,是会有益处的。 关于干部,还有许多问题,其他同志会要说的,我在这里 就不说了。 六、加强党的组织机构 最后,是关于加强我们党的各级组织机构问题。 我们党的组织,在最近有很大的发展,并且还要在城市 和新区继续发展。但是,管理我们党的各级组织机构,则没有 加强,反而削弱了。由于我们破坏了旧的国家机器,需要迅速 地重新地来组织我们的国家,我们有很多干部使用到国家机关 里面去了。又由于空前伟大的群众运动的发展和群众团体的建 立,我们又有很多干部使用到群众工作方面去了。再有,战争 还没有结束,抗美援朝正在紧张地进行,大家的注意力还是要 放在这一方面的。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对于我们党自己的各级 组织机构,就没有去加以应有的注意,就没有去加强它们,反 而把它们削弱了。毛泽东同志说过:现在反而没有人来管理我 们党的事务了。而这是危险的,不能再继续下去的。 必须迅速地加强我们党的各级组织机构,以便能够没有 缺陷地来管理我们党内的各种事务。不只是我们党的组织部门 应该加强,宣传部门以及其他若干部门,例如党的纪律检查委 员会、党校等,也必须加强。从最基层的组织起,一直到党中 央的各级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均必须尽可能迅速地在干部方 面和机构方面都加强起来。这已经成为整理、教育和发展我们 党因而更加提高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领导作用的一个关键 问题。 目前我们党的组织、宣传部门都是人手太少,机构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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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干部工作能力不高或太弱。因此,必须增加人手,添设机构, 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并增加一些有能力的干部。而各级党委 对于这两个部门的领导,例如:定时地讨论它们的工作计划, 检查它们的工作,召开各级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的专门会议 等,均必须加强起来。 目前县委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应设立以下一些机构 和人员:这就是管理党员的机构,管理干部的机构,管理组织 指导的机构,研究支部工作并指导直属党委工作的机构。在这 些机构中,应安排足够的称职的工作人员。在党的区委中,也 应该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例如:为了管理支部中的组织工作 与宣传教育工作,以每十个左右支部、数百个党员为比例,在 区委设一个组织员和一个党内教员,是有需要的。在党的基层 组织中,例如:大的工厂、矿山、机关、学校中的支部,有 一二百个党员以上者,应配备一个或几个脱离生产的党的工作 人员。只有设立这些机构和配备善于工作的人员,才能把我们 党分布在全国和社会各方面的数百万党员和党的各种组织经常 地有系统地管理起来。以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及党内的许多 事务,均应由党的各级组织部和组织工作人员加以管理。 各级组织部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编制,中央组织部已有一 个草案,请大家研究。 自然,一下要配备这样多的工作人员,建立这样多的机 构,是做不到的。只能是根据实际的可能逐步地把它作好。对 于这件事,目前的中心问题,是我们还缺少这样一批组织工作 人员,而已有的人员,则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大大不够。因 此,目前我们努力的中心方向,应该是迅速地培养和训练这样 一批组织工作人员。这是要由中央、各中央局和省市区党委一 齐努力来办的。训练的计划,中央将要拟定,但各地现在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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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53 以开始量力进行。我们应该计划在三年至五年内大体地训练成 熟这样一批工作人员。而在目前,我们应该采取一边工作一边 训练的办法来加强我们党的各级组织机构的工作。 除开加强党的组织、宣传部门外,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 会的机构及其工作也应该加强。由于环境的影响,党员违反纪 律的现象是加多了。但是,许多党的组织对于党员违反纪律的 现象没有加以处理,或者处理得不适当、不及时。党的基层组 织和下级党委,对于党员违反纪律的事情,常常是不向上级作 报告,也不加以研究和总结,因此,就常常使那些违反纪律的 党员能够逃避党的应有的制裁。而这是错误的,危险的,不能 继续下去的。 必须提高我们党的纪律性。对于违反纪律的党员,党的 组织必须及时地予以过问,并予以应有的制裁。对于其中有教 育意义的事件,应在党报党刊上发表。下级党委必须将其所属 党员违反纪律的事件及其处理情形向上级作报告和请示,上级 党委应该迅速地、及时地处理由下级党委提出的违反纪律的事 件。因此,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构及其工作,必须予 以加强。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人民监察委员会应在工作 中取得密切的配合,以便在党与非党的政府工作人员中和那些 破坏国家纲纪、违反政府法令以及阳奉阴违、官僚主义、贪污 浪费、不负责任等等现象,进行严重的系统的斗争,保护国家 和人民的利益。 党内的惩办主义是错误的,不应该再重复。但对于违反纪 律的党员不加过问,应该处分的,不及时地予以处分,使党的 纪律逐渐废弛下来,那是更加错误的。目前我们党内的主要偏 向,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必须纠正这种偏向,把党的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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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提高起来。 在提高党的纪律性的同时,必须扩大党内的民主。党委 制,党的代表会议与代表大会制,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制 度,在党章上已有规定,中央在过去也有过决定和指示,这 些,都必须在全国范围内付之实施,不应再有保留或拖延。 党内的选举制,也应该逐步地实行起来。在新区以及某些 党内还有严重问题的地区,暂时不能实行选举者,则召开党的 代表会议并使代表会议代行代表大会的职权。在其他地区,应 即进行选举。由于我们党员对党内的选举也缺少经验,为使党 员有更多的练习选举的机会,一般的可在党内每一年进行一次 选举。党章规定是每两年进行一次选举。我们多进行一次,是 不违反党章的。党的各级代表会议的代表,亦应尽可能地经过 适当的选举产生。各级党委,应由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 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各级党委的常委,则由党委的全体会议选 举产生。选举的方式,一般的可采用举手表决的办法。 党的各级委员会的成分,应根据可能适当地予以扩大,就 是说,在当地政府、财经、文教、地方武装、人民团体中负责 的又具有适当条件的党员,应吸收他们参加党委的领导工作。 除开日常工作由党委的常委处理外,当地一切重要工作的方 针、政策和计划,均应在党委的全体会议上讨论和通过。上级 的指示,当地的各种重要情况的报告,均应经常地通知党委所 有的委员。党内的不同意见和争论,除开无原则的问题不要去 着重外,一般的不应该避免,相反,应该摆在桌子上,适当地 展开讨论,并向上级报告,到可以作出结论时,即适当地作出 结论。只要这种争论不妨害当前工作的进行,又不是不着实际 地、无限制地、无结果地空谈下去,这种讨论会有益处的。这 就是说,党委制必须根据中央的指示是实际地而不只是形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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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55 建立起来。 适当地扩大党内的民主,实际地而不只是形式地建立党的 各级党委制、代表会议与代表大会制,并使它们加强工作,是 加强我们党的各级组织机构的重要环节。 再说一遍,我们的党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我们在 伟大的领袖毛泽东同志及其中央的领导之下已经创造了光辉的 业绩。我们党现在所存在的一些缺点,也一定能够迅速地予以 克服。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由于我们党的坚持奋斗, 已经日益被东方世界的千百万劳动人民所信服。毫无疑问,我 们党在毛泽东同志及其中央的领导之下继续奋斗的结果,将要 使我们党在布尔什维克化的路程上继续地、大大地向前推进, 并创造出更加伟大、更加光辉的业绩。作为马克思、恩格斯、 列宁、斯大林的学生,作为毛泽东的学生,作为中国共产党的 党员,我们是感到无上的光荣的。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胜利万岁! 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 党的中央和党的领袖毛泽东同志万岁!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中共中央将此件发给各中央局并转各级党委,指出: “可在党内立即进行传达并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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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一年度 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决定 (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公布) (一)为巩固财政工作的统一管理与统一领导,并适应各 区经济状况及工作条件做到因地制宜起见,决自一九五一年度 起,国家财政的收支系统,采取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方针。实 行下列三级制:(甲)中央级财政;(乙)大行政区级财政; (丙)省(市)财政。专署及县(市)的财政,列入省财政 内。县(市)所属的乡村财政,单独编造预算,不列入省财政 预算内。 中央级财政称中央财政,大行政区级以下财政,均称地方 财政。 (二)各级财政收支系统,依下列原则划分之: 地方财政收支: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就指定的收入及 核准的各区预算,划分一部分为大行政区的收支;大行政区根 据中央划分之收支,按所属各省(市)具体情况,划分为大行 政区级与省(市)的财政收支,并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备案。 中央直属省(市)的财政收支,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划 分,报请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核准施行。 (三)各级财政之岁出,暂依现行管理情况,划分如下: 国防费支出:包括陆、海、空军经常费,国防建设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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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一年度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决定 157 战费,军工生产费,作战支前费,均列入中央预算。 人民经济建设投资及事业费支出:国营企业投资、经济建 设事业费,暂依一九五零年度管理情况划分,原属于中央投资 经营者,其投资或事业费列入中央预算;属于各级地方投资经 营者,其投资或事业费,列入各级地方预算;中央投资委托地 方代管者,列入中央预算,地方只负管理、监督、代领转发或 核销之责。其划分办法另行规定。 社会文化教育事业费支出:(甲)教育费:列入中央预 算者,为中央直属的大学专科以上学校、各高级科学研究所、 中小学及民族学院或分院。列入大行政区预算者,为大行政区 直属的大学专科以上学校、中小学及民族学院或分院。列入省 (市)预算者,为省(市)直属的独立学院、专科学校、完全 师范、中小学。以上各项支出,均依直接领导关系,分列各级 预算。各级干部训练经费,社会教育支出,按管理情况,分列 中央、大行政区、省(市)预算。一般小学简师,由地方附加 开支。(乙)文化事业费:中央广播台及地方收发国际新闻报 道之广播台,新华社各级组织,国营电影制片厂,电影经理公 司,新华书店及中央直接经管的文化机构、出版社、报馆、剧 院等,列入中央预算。各地之区、省(市)际广播电台,地方 性报纸、出版社和书店及区、省(市)剧院、文工团、宣传队 和纪念建筑等,均按管理系统,分列大行政区、省(市)预 算。(丙)卫生事业费:医药公司及新接收的教会医院和教会 学校之经费,暂列中央预算。各级医院、医疗队、防疫队、疗 养院,均按各级管理系统,分列中央、大行政区、省(市)预 算。县立医院,由地方附加开支,如有不足,由省预算补助。 去年由部队交地方接收之伤病员费用暂列入中央预算,由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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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政区代领代发。今后无政务院或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正式命 令,不再接收。如地方医院自行收容部队之伤病人员,则由地 方径向部队领取经费,不得列入预算。(丁)社会事业费:残 废军人抚恤费,按管理系统,分列中央及大行政区预算,省 (市)可以代领转发。失业工人救济费,范围较大的灾荒救济 费,列中央预算。一般灾荒救济费及孤儿院等社会救济开支, 参战、剿匪伤亡民兵抚恤,政权干部老弱残废退休人员生产补 助,移民开支,由地方捐募及原救济基金开支,如有不足,按 大行政区、省(市)预算,分别予以补助。优待烈军工家属开 支,由群众互助解决,如有不足部分,由地方附加内开支。 行政管理费支出:中央级行政经费,外交费,业务费, 财务费,均列中央预算,但为照顾各地粮食调运及税务稽征的 具体情况,得划出一部分给大行政区或省(市)掌握,以便即 时解决粮食调运及税票印制的开支。各级公安团队的经费和特 费,司法费、司法业务费和囚犯粮,各级粮食局、盐务局和税 务局的经费,供给制干部家属补助费,一般印刷财务费(包括 征收费),政治业务费,均按管理系统,分别列入中央、大行 政区或省(市)预算。土地改革经费,列入大行政区预算。 党派团体补助费,包括各级党委、群众团体及文化团体 活动费之补助开支,按其组织系统或管理系统,分别列入中央 级、大行政区级或省(市)预算。 内外债还本付息,财政积压物资,由中央统一编列预算。 其他支出,按照管理系统,分别列入各级预算。 (四)各级财政之岁入,应按其收入情况,并参照国家岁 出预算的分配,照顾各项支出的轻重缓急与其经常性、季节性 的特点,依下列原则划分之: 农业税,关税,盐税,中央直接经营与管理的国家企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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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一年度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决定 159 入,清仓收入,中央级行政司法规费收入(包括土地所有证费 收入),内外债款收入,国家银行收入及其他收入,均列为中 央收入。 货物税,工商业税(包括营业税、所得税、临时商业 税、摊贩业税),印花税,交易税,存款利息所得税,烟酒 专卖利润收入等,列为中央和地方的比例解留收入,解留比 例另订之。 屠宰税,契税,房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使用牌照 税,大行政区以下经营的国营企业收入,地方行政司法规费及 其他收入,均划为大行政区或省(市)的收入。 上年预算结余应分别列为各级财政收入,编入本年预算。 决算后上年实际结余,超过预算编列数者,其超过部分,由 中央核定,酌留一部归地方,如不及预算编列数者,其不足部 分,由中央补助。 以上各级财政岁入之划分,较各级岁出预算,如有超过或 不足者,得按其岁出预算,加以调节增减。 (五)各级财政解留之税收,依每日收入的入库数字,由 金库按照规定成数,分别列收中央金库账或地方金库帐。 (六)农业税收入超过任务者,其超过部分,得留百分之 五十给地方。 (七)划归或比例留解的各项税收,除农业税由粮食局统 一拨给外,其他则按照规定,分别解交中央金库或地方金库。 凡属中央税款,统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支拨,地方不得动 用。地方税款,则由地方支拨。 (八)各级人民政府对于各项收入,均须按照规定。保证 任务完成。并须依法征收,不得任意增减。未经中央核准,不 得随便增加税目。各级征收机关所有收入,必须依照金库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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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之规定解库,逐级上报。各级人民政府的一切支出,均须依照 预算规定执行,不得自行变更。 根据一九五一年四月五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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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一九五○年财政工作总结及 一九五一年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一九五一年三月三十日在政务院第七十八次 政务会议上的报告并经同次会议批准) 戎 子 和 一九五○年的财政工作,是在党中央和政务院直接领导 与大力支持下,本着统一国家财政收支管理,争取财政收支平 衡,稳定金融物价的总方针进行的。从一年来的财政发展情况 与工作的成果来看,基本上贯彻了这个方针。兹将一年来财政 工作所得的主要收获和一些重要经验教训以及一九五一年的工 作方针和任务报告如下: 一、主要的收获 第一,统一了国家财政收支管理。去年二月财政会议决 定统一全国财经工作以后,接着政务院又公布了《统一财政收 支管理》及《统一国家公粮收支保管调度》的两个决定。在法 令方面,先后公布了一九五○年夏征公粮决定、新解放区农业 税、工商业税、货物税、印花税、屠宰税、利息所得税、特种 消费行为税等暂行条例。在制度方面,则颁布了金库条例、 一九五○年全国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方案和工作人员的供给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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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准;此外,又陆续拟订和公布了设置财政检查机构办法、预决 算编审程序、各种会计制度等一些重要法规。由于这一系列 的措施,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坚决执行,和全国广大人民的 拥护,国家财政工作从一九五○年三月以后,是完全统一起 来了。 法令制度方面:绝大多数地区均统一执行了中央各项规 定,做到全国步调一致,有利于城乡物资交流,并使人民负担 逐渐趋向公平。譬如自建立全国税收日报制度以来,全国城市 税收,包括工商、货物及其他税收,隔日即可得到五十六个较 大城市的报告,其数字约占每日各该项税收全部收入的四分之 三。关税、盐税隔日可得到报告的数字,约占每日该两项税收 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九,其他小城市、乡村以及较小关、卡、盐 场的收入,隔旬也能得到全部收入的报告。在征收公粮的季节 中,我们每旬大体也可以得到全国征收与入库的报告,各地征 收的国家公粮,大部分可按时入库,使我们随时可以了解全国 收入概况。 收支管理方面:除乡(村)及城市市政建设附加收入和乡 村镇小学和城市小学及县简易师范经费的支出外,其他支出, 包括区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野战军、地方武装、公安部队、 以及由国家供给或补助的机关、学校、团体的预算,均由中央 管理起来,并都能按照编制及分配的预算,分月或分季由各级 财政部门或后勤部门向中央财政部支领。在现金管理上,我们 不仅能够及时了解国家全部收入情况,而且每天可以根据税收 以及金库解款的报告,开发支票,支拨款项。由于这样统一了 收支管理,就使我们可以有重点地分别轻重缓急,支配开支, 得以集中力量保证部队供给。在粮食供应方面:基本上做到军 队走到那里,粮食即可送到那里,另外我们还拿出六十亿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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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年财政工作总结及一九五一年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163 粮交给中央贸易部调剂城市,十亿斤公粮(现款在外)救济灾 荒与城市失业工人。 一年来各区财政情况:在实现统一管理财政收支以前和以 后,有着显著的不同。第一季度各区上解中央的数字为全年上 解数的百分之七点九,中央补助各区数字为全年补助的百分之 四十三,到了第四季度上解数即达百分之三十九点九,补助数 字降为百分之十四点七,这虽有历史的及工作的诸种关系,而 统一收支管理实为主要的因素。最为重要的,过去这一年各大 行政区、各省(市)以及各部门,在贯彻统一财政掌握收支方 面,都是做得很好的,绝大多数地区都能体会国家财政困难, 做到多上解,少支出,这是我们财政工作取得成绩的重要原因 之一。 第二,出现了收支接近平衡的局面。财政收支接近平衡, 是一九五○年财政工作成功的集中表现。根据一九四九年十二 月中央人民政府通过的一九五○年财政收支概算来看: 收入方面:公粮完成原概算的百分之一百零四,占总实收 入的百分之三十二点七。城市税收共超过原概算百分之六十二 点九,占总实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七点八,其中工商业税超过百 分之五十九,货物税超过百分之七十点五,其他印花、屠宰各 税超过百分之五十六点六;关税超过百分之八十三点六,占 总实收入百分之六点七;盐税超过百分之三十三,占总实收入 百分之五点三;企业收入(利润及基本折旧基金)超过百分之 十八点四,占总实收入百分之十五点四;清仓收入少收百分之 二十七点四,占总实收入百分之一点三;其他收入超过百分之 四十一点六,占总实收入百分之零点八。以上总实收入比原概 算超过百分之三十一点七。公债发行约为原概算的百分之七十 点零四。从城市税收的情况看:第一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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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百分之十六点五,第二季度占百分之二十一点六,第三季度占 百分之二十三点三,第四季度占百分之三十八点六;关税、盐 税逐季增加的比例,亦大体如此。税收增加的基本因素,固然 是全国财经统一以后所带来的物价平稳、物资交流以及经济恢 复等有利条件,但各地主观上的努力,应该说是创造这些条件 的基本前提。 支出方面:国防费超支百分之二十一点八,占总实支出百 分之四十三点二,经济建设投资超支百分之十四,占总实支出 百分之二十二点二,文化教育费超支百分之十七点四 ,占总 实支出百分之四点四,社会事业费超支百分之五十四点四,占 总实支出百分之三点四,行政费少支百分之四点五,占总实支 出百分之十八点七,其他支出占总实支出百分之八点一。以上 总实支出比原概算超过百分之九点三。从各季度的现金支出情 况来看:第一季度占全年支出百分之二十一点四,第二季度占 百分之二十五点五,第三季度占百分之二十四点四,第四季度 占百分之二十八点七。以上支出数字,增加最大的是国防费和 社会事业费,这主要是因救济灾荒和失业工人,支援前线的缘 故,但另一方面,由于核实了人数,行政费减少,总的变动是 不大的。 以上收支相抵,赤字占总实支出的百分之十六点七,占 原概算赤字的百分之九十六点六,除以发行公债、苏联贷款弥 补外,银行透支比原概算还少百分之十三点一,另从各季开支 的财政赤字比率来看:第一季度为百分之四十三,第二季度为 百分之四十(使用公债推销款在内),第三季度降为百分之九 点八,第四季度更降至百分之六点四,说明我们国家财政的收 支是逐渐趋向平衡,接近了平衡的,这是一个很大的胜利。这 些数字,是就已得材料统计而来,其中有些收支结算后可能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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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年财政工作总结及一九五一年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165 有增减,但总的趋势是可以看出来了。 第三,金融物价趋向平稳。由于财政收支接近平衡, 全国金融物价即起了显著的变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 计,如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为基期,则一九五○年全国六大 城市三十二种主要商品的加权指数是:一月为一百二十一点 二,二月为一百七十七点三,三月为二百一十点九,四月为 一百七十三点四,五月为一百五十四点六,六月为一百六三点 七,七月为一百七十八点二,八月为一百八十二点六,九月为 一百八十五点二,十月为一百九十二点七七,十一月为二百零 一点七,十二月为一百九十九点七,总平均指数为一百七十八 点五。如用贸易部的统计资料,则同一基期的全年总平均指数 仅一百七十七点四。由此可以看出,一九五○年第一季度各月 的物价是急剧上涨的,从四月开始即趋下降,六月调整公私关 系后,便转为平稳了,七月以后,虽因美帝国主义侵略台湾和 朝鲜,某些进口物品价格稍有波动,但人民生活必需品如粮 食、纱布、燃料等价格,仍是稳定的。从此由国民党遗留下来 十二年的长期物价飞涨,市场不安的紊乱局面,已基本上不存 在了。由于这一形势的扭转,就给我们财政供给工作提供了极 其顺利的条件,这不能不说是我们财政收支平衡后获得的一个 伟大果实。 二、几个重要的经验教训 根据以上所述,一九五○年财政工作是有一些成绩的, 但错误和缺点也不少。主要是我们在执行二月财政会议的决定 时,税收方面强调完成任务多,照顾各方面较少,对恢复生产 和物资交流曾一时发生不利的影响。在法令制度方面,所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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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税法和试行草案有些是欠妥善的,如货物税中的税种、税目、 税率和手续的规定是有缺点的。盐税的税率开始订的太高了。 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公布得太迟,同时一个税率也很难适 合广大新解放区农业的经济情况,在税收上仍有畸轻畸重的现 象。在所订立的制度中有些因要求太高,规定的不尽符合实 际。此外在工作中常常犯“抓小辫子”的缺点,拾了芝麻丢了 绿豆。一年来所得的经验教训不少。 第一,更深刻地体会了从经济到财政的道路。“决定财 政的却是经济”是毛主席早已指示过的,但我们在实际工作 中,却往往离开了这一原则。去年三四月间我们曾用了很大力 量突击征收,结果不但弄得大家喊叫,而任务亦未完成。经过 六月调整公私关系和调整税收的措施,九月以后,税收即逐渐 增加,第四季度的收入竟达全年税收的百分之三十八点六。这 固然与税收的淡旺季及年景丰歉有关,但政府对城市私营工厂 实行加工订货,在农村扩大收购土产等措施,是增加税收的主 要原因。说明只要城乡物资交流实现,工农业生产有了出路, 市场经济繁荣起来,税收即可完成并可超过。反之,只管强调 收入,而忽略培养税源,不很关心经济和生产情况,则是错误 的。因此我们厘定税率就要恰当,超过或者不及,不是损伤了 经济,便影响财政,如去年二届税务会议后盐税减低了一半, 不但未影响完成任务,并促进了盐的运销。其次要简化税制, 繁了就要打击生产,限制物资交流,如去年调整税收后,货物 税税目由一千一百三十八种减并为三百五十八种,其中并有 四十种废除货照同行的分运手续,另外又废除了多种货品的改 制和改装手续,提高了分运量;印花税则由三十目减为二十五 目,结果非但税收未因此而受到影响,反而好处很多。 第二,依率计征,解决了“任务与政策矛盾”。过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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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年财政工作总结及一九五一年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167 们对农业税和工商业税的征收,多是采用按照各地经济情况分 配任务的方法进行,因而多年以来即有所谓“任务与政策矛 盾”之说,始终未得到圆满解决。去年六月前后,我们提出无 论农业、工商等税一律实行依率计征。经过去年秋冬两季实行 依率计征的结果,农业税超征了十数亿斤,好多地区的工商业 税亦超过估计的任务。这样,不仅使干部可以依照政策法令办 事,完成了任务,并可使纳税人了解负担的数目,获得广大农 民与工商界的拥护,解决了我们好多年来税收工作中的一个大 问题。 第三,抓重点掌握收支。收入的重点,主要是要注意收 入的旺季,收入多的地区和城市,以及主要的税收和企业收 入。如工商货物税,华东约占全国百分之四十一点六,上海、 天津、广州、青岛、武汉、沈阳、北京、重庆等八大城市即 占全国百分之五十弱,其中上海占百分之二十三,天津占百 分之十六。在大城市中则要注意大户,如上海在十三万七千 工商户中,四千家大户的纳税,即占全市百分之七十;天津 三万八千五百九十五户中,八百四十六家大户的纳税占百分 之五十六点五。在各税的比重上,农业税占全部收入百分之 三十二点七,工商税占百分之十六点六,货物税占百分之十四 点九,而货物税中纸烟占第一,棉纱第二,酒第三,三项合计 占百分之六十以上。掌握旺季主要是公粮征收是在七月和十一 月,工商各税主要是自七月到第二年度的二月,重点都在冬 季。此外并要把某些新的收入,如企业利润、折旧提缴、清仓 收入放在重要的地位。 支出的重点,特别是要注意我们所不甚熟悉的而又有弹性 的开支,如军费中的国防建设费与作战费,经济事业费中的基 本建设部分,事业费中的水利、交通、卫生等项,以及政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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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关之临时费等开支。至于军队、政府、文教机关以及各团体的 经常费和行政费,经过多年来的摸索,证明出入是不大了,已 不是重点,今后的问题,乃是核实人数和调整各部门和地区间 的工资待遇。 只要抓住上述重点,则收入就有把握,支出也就会减少 漏洞。 第四,建立财政制度必须切合工作实际要求。经验证明: 有制度总比无制度好,有了制度,大家在工作上才有所遵循, 步调才能一致,国家政策便容易贯彻下去。制度不能太繁琐或 重复,要做到扼要、具体、适当,应当兼顾到工作发展和干部 执行能力。因此,在制定制度时,就必须多方面征询意见,发 动下边多讨论修正,或邀集有关执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研究, 以期所制定的制度尽可能符合实际,执行得通。去年我们在制 定某些制度时,如金库制度等,即因未经过这种自上而下和自 下而上的研究与修正,结果脱离实际,窒碍难行,即是明证。 在执行制度上,我们的经验是某些难以行得通的制度,不必过 于拘泥,应适时地针对现实情况作适当的灵活的修改。那种不 顾工作实际情况,死板地执行制度,乃是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 的作法,结果反要大大地贻误工作。 第五,整顿干部作风,是更好地完成任务的方法之一。 去年五月以前,由于主要强调任务,对干部的工作方法缺少及 时的教育与指导,因而在部分干部中或多或少地产生了强迫命 令,引起某些纳税人的不满,影响人民缴粮纳税的热情。五月 以后,经过对干部的教育,强调按政策办事,并号召要通过各 界人民代表会议、农民代表会议、工商业者联席会等群众组 织,进行征收工作,群众缴粮纳税的情绪即转而提高;如在六 月调整税收后,天津部分工商业者曾自动组织起来学习陈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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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年财政工作总结及一九五一年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169 任、薄一波副主任关于调整税收的报告,涌现出若干带头纳税 的积极分子,以及集体纳税的良好现象。在去年夏征和秋征工 作中,许多地区在干部带头纳粮的影响下,掀起了纳粮竞赛的 热潮,各地在依率计征基础上,无论工商业税或农业税,均很 顺利地完成并超额地完成了任务。 三、一九五一年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一九五○年的财政工作,已经获得了很大的成绩,一九五 一年的任务即在巩固这种既得成绩,并在这个基础上继续提 高一步,根据中央确定的一九五一年全国财经工作总纲,我们 认为今年财政工作的具体方针,应该是巩固财政收支的统一管 理,大力整顿收入,重点掌握开支,建立财政纪律与加强企业 财务管理。为此,我们必须在今年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第一,加强调查研究及统计工作,逐步了解全国的财源 和税源,着手研究和掌握城乡经济、物资交流等变化和发展规 律。对城市经济,主要应调查研究公私工商业生产经营情况, 原料来源及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数量以至利润率等,并研究货 币周转情况,货币容纳量,以及保险、储蓄、信贷、公债发行 及推销等诸问题。对农村经济,应着手了解全国农村有多少人 口,多少土地,多少产量,多少经济作物,多少大宗农业副产 品,并应进一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丈地评产。在税收上要大 力组织收入,注意减少偷漏,贯彻依率计征,保障任务完成与 超过。 第二,加强国营企业财务的管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必 须进行清点国营企业的资产,建立执行国营企业部门财务收支 计划制度,加强提缴利润和折旧的计划性,有重点地进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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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财务检查,实行定期的表报制度,以实现财政监督,并促使企 业部门逐步降低成本,走上经济核算制道路。此外,并应积极 注意参与专业银行的管理工作,并准备将来管理这些事业。 第三,明确各级财政职权与范围,划分财政收支系统,加 强财政纪律。首先凡属财政部门应管的事,如保险信托等,财 政部门应主动地进行了解与研究,以便将来有能力来管理,其 次在巩固统一财政收支管理与领导原则下,确立各级财政收支 系统,实行财政分级管理,并注意培养地方财政,使能因地制 宜,发挥地方管理财政的积极性。加强财政纪律,主要的为对 国家财政实行监督与检查,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及货币管理, 凡预算中可用实物支付的,应通过财政贸易部门,实行定货采 购制度,着手拟定适合全国各地的供给工资标准和编制方案, 以求逐步实行定员定额制。 第四,加强国家公粮的保管和积极处理余粮。在保管方 面,要求根据现有力量多建简易仓库,增加设备,培养专业干 部,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加强粮质检查,以减少损耗。在处 理余粮方面,则应结合调度工作,尽量将余粮和死角粮运出变 成现款,不能运出的则须予以加工、制造、兑换或变卖,期使 充分发挥财政经济上的作用。 第五,培养干部,健全财政机构。培养干部是今后一项重 要的工作,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因此,应积极开办财政学校, 充实健全各区现有的财政学院、税务学校、训练班等,并委托 各大学训练一部分会计、统计及企业财务管理等干部,吸收若 干高级税务检查员、会计员、统计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同 时还应注意轮训在职干部,审查、教育、团结新人员及新参加 工作的知识分子,洗刷个别坏分子。 第六,加强检查工作,克服官僚主义。这分两方面,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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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年财政工作总结及一九五一年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171 面是要结合财政监督,加强对各部门财务收支的检查,必须将 主要力量放在现场检查上,以克服过去在审核预算时不摸底细, 只知道讨价还价的作风。另一方面要加强机关内部的检查工作, 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克服过去对工作布置多,检查少,推、 拖、错、乱、积压、丢失文电等不良现象,并克服领导上的事 务主义,集中力量考虑大的政策问题,把工作提高一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史料》第二辑 《国家预算决算》(一九五○ —— 一九八一)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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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一九五一年财经工作要点 * (一九五一年四月四日) 陈 云 现在,抗美援朝战争还在继续进行。今年国家财政概算 的方针是:国防第一,稳定市场第二,其他第三。“其他”里 面包括的项目很多,如文教费用、行政开支和经济建设投资, 等等。为什么这样确定呢?道理很明白,假如我们不把国防放 在第一位,不把美帝国主义的侵略气焰打下去,一切经济建 设都靠不住。其次是稳定市场。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与全 国人民的生活都有关系。如果美帝国主义一吓唬,票子就贬 值,物价就波动,人民政府的声誉就不大好,人们就会怀疑, 四万万五千万人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此容易被欺负,你抗 美援朝能行吗?因此,物价稳定不仅有经济意义,而且有政治 意义。我们是能够稳定市场的,因为我们有后备。我们的财政 平衡是靠增产节约,不是靠发票子。今年还有不到九个月,如 果战争照现在的情况打下去,打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市场稳定 没有问题。因为国防支出不可少,市场物价不可乱,所以国家 经济建设的投资也就不能像去年七八月想象的那么多,今年大 约只有相当于四万万美金这个数目字。如果没有抗美援朝战 争,则这方面的投资可以多得多。现在的投资虽不算多,也不 这是陈云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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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一年财经工作要点 173 算太少。说不算多,是同将来的大规模建设相比。说不算太 少,是同过去相比。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刚一年多,今年的投资 超过历史上清朝、北洋军阀、蒋介石三个时期任何一年的建设 投资。今年投资的重点,集中在水利、铁路和纺织这几个主要 部门。总之,国防开支,稳定市场,经济建设,都是重要的, 但钱是有限的,钞票又不能滥发,所以钱的使用要妥善安排。 如果次序排得不当,主次不分,就会犯错误。 下面,我想向同志们报告一下今年财政经济工作的要点。 工作不抓住要点,乱钻,那是不会搞出什么名堂来的。今年财 政经济工作的要点,共有以下六项。 第一,城乡交流。 为什么把城乡交流摆在第一位呢?因为我们接收过来的是 一个破烂的旧中国,农业经济占主要地位。所谓城乡交流,一 是将农产品、土产品收上来,一是将城市工业品销下去。城乡 交流有利于农民,有利于城市工商业,也有利于国家。这件事 情从去年提出后,华北各省以及河南、浙江都开了会,河北各 县也都开了会。这是历史上没有一个政府提出过的,但却是关 系全国人民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我们如果不管,怎么能算人 民的政府呢?现在,仅猪鬃、桐油、茶叶、鸡蛋、药材等项, 平均约占农业收入的百分之十,有的地方占百分之二十,甚至 更多。如去年全国产粮以二千四百亿斤计,土产收入即相当于 二百四十亿斤粮食。去年公粮大概是二百二十亿斤,如果帮助 农民把土产推销出去,农民的收入就相当于交公粮的数量。土 产推销不出去,还要交公粮,老百姓就会有困难。我们要想办 法使农民把土产推销出去。 去年在经济战线上,我们是税收、公债、货币回笼、收购 四路“进兵”,一下子把通货膨胀制止了。三月物价稳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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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月中旬全国各地工商业者都叫喊货卖不出去。于是我们发了两 路“救兵”,一为加工订货,一为收购土产。起决定作用的是 收购土产,因为收购土产,就发出了钞票,农民有了钱就可以 买东西。到九月全国情况就改观了,霓虹灯都亮了。 过去帝国主义为了收购土产,倾销洋货,在青岛、大连、 上海、广州等地建设码头,建发电厂,修仓库,筑铁路,办 银行。经过这些城市,利用商业资本,收购土产,推销洋货, 这叫“中外交流”。这种交流,反映了中国是一个被剥削的农 业国。经过十二年的战争,中国政治情况起了根本变化,原来 的城乡交流关系基本上打乱了。如果不估计到这种情况,单去 搞收支平衡,那么老百姓虽然也喊“万岁”,但因与他们的实 际关系不大,就会喊得不起劲。中国现在有几万万农民,有几 千万手工业者,有几百万产业工人,这就是中国经济的实际情 况。我们每件工作都要对他们有利益。如果没有廉价的工业品 供应农民,并且把他们的土产推销出去,那么工农联盟就不能 巩固,农民就会说:“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 义都很好,但是鸡蛋卖不出去,桐油跌价,那就不好。”所以 城乡交流是一件大事,要动员全党的力量去做。解决这些实际 问题就是为人民服务,不解决实际问题谈为人民服务,则是空 话一句。 推销土产,最重要的是运输。应该恢复从前的运输公司, 通过这些公司使所有的零担土产集中装卸。在目前条件下, 运输应该充分利用落后工具。中国汽车太少,而且大部是木炭 车,单靠汽车运输是不能完全解决城乡交流需要的。北方大车 的总运量超过汽车的总运量,南方木船的总运量超过轮船的总 运量,假使不注意这一点,就是没有抓住大头,没有抓住重 点。当然这也不是说,不要重视发展轮船、汽车、火车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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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一年财经工作要点 175 输。贵州人民吃盐很困难,省政府费了很大力量,用落后工具 组织盐的运输,现在盐价已经跌了,这就是帮老百姓办了一件 大事。交通部应该花很大力量来组织落后工具的运输,把城乡 物资交流搞好。我们应该随时随地根据客观情况解决问题。现 在我国汽车还不能自造,而且也没有那么多的汽油供给。汽车 工业的大发展,有待于钢铁、机械、石油工业的发展,这可能 是在五至十年以后的事。在最近数年内,仍应重视并组织落后 工具的运输。 去年五月有人说:“工业品生产过剩了。”我看,根本 说来,中国的工业生产力还很不发达,农民经过土地改革,加 上城乡交流,购买力必然会大大提高,只是这一点,工业生产 也是不相适应的。所以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不是工业品过剩, 而是工业品不足。我们要大大提高工业品生产,以适应这种情 况。所以推销土产,提高工业生产,使两方面能够平稳的交 流,这是一件大事。 十二年的战争,把一切都打乱了。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第 一年,就做了很多工作,生产恢复很快,物价稳定了,城乡交 流适当整顿了,铁路修复了。我们的国家是伟大的,可爱的。 如果再有两年平稳的交流,文章就好做了。所以我们把城乡交 流放在第一位。 第二,农业增产。 我们在水利方面花了很多钱,这是应该的,因为人民的政 府就应该使荒年比从前减少。从前水利没人管,中央人民政府 成立的第二年,在水利方面花的钱折合粮食二十七亿斤,今后 水灾应该也一定会比从前减少。前年水灾冲了一亿二千万亩, 去年冲了七千万亩,如果再减到五千万亩,就等于增加一百亿 斤粮食,约值五亿美金,这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修整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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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力争丰收,这是农业工作中的第一个问题。 其次是增加经济作物面积。棉花、烟叶的种植面积要扩 大。去年棉花收了一千四百二十万担,今年希望收二千一百万 担。果能如此,我们就可以完全自给。中国是一个大国,又是 一个农业国,但是奇怪得很,这个农业国过去还进口棉花和粮 食。这个情况如果不改变,那就会卖出去的是猪鬃、桐油,买 进来的是粮食而不是机器。如果棉花和粮食能够自给,买进来 的就会是机器。我们的棉花要自给并争取出口。 粮食丰收以后,有些地方(东北、湖北、湖南、江西) 粮食多了,怎么办呢?我想可以适当地把一部分粮食生产转变 到经济作物生产上去,同时可以在靠近铁路的三亿农民中提倡 积谷,如果每人积十七八斤,就是五十亿斤,贸易公司再控制 五十亿斤,这一百亿斤粮食对于我们国家有极大的政治意义。 粮食是战略物资,我们经常控制着一百亿斤粮食,什么杜鲁 门、李鲁门,统统不怕。假如碰到荒年,全国有几千万人口没 有粮食吃,统统需要国家供给,也可渡过。 第三,经济核算。 我们的干部大多数过去长期在农村工作,经济知识很少。 去年虽然实行了财政经济的统一,稳定了市场,建立了贸易 公司,办了合作社,但我们的经济干部,同一个普通资本家比 较,还是外行。我们靠的是集体力量,有我们的党,有我们党 领导下的一套经济机构,才有作用。如果一对一的和人家比, 是比不赢人家的。 去年我们讲财经统一,要收税,要借款、存款。借款、存 款、缴税,都要到银行里去,不像过去那样,军队打到那里, 一个县委书记,一个县长,一个税务局长,收、付等等都是这 几个人。我们现在银行的干部,过去是背干粮袋的,当勤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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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一年财经工作要点 177 员、警卫员。比如管金库的,我们就告诉他:“你就睡在那个 钞票上边,不丢掉就行。”现在全国有两千多个县,财经工作 很复杂,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办了。 贸易公司要搞经济核算,我们就告诉他们:“要搞的是 经济,不要搞‘政治经济’。”譬如,货物从上海出厂,转到 天津、北京再到保定,然后再到石家庄,这个路线不是按经济 原则,是按着政治系统,像这样做买卖怎么能不赔账呢?这叫 货物旅行。翻毛大衣应摆在天津、上海或北京去卖,但却拿到 西安去。再如,天下雪了,发去的货物却是汗衫。私人资本家 是不会这样干的。我们是依靠国家机构,按真正的经济原则来 讲,统统要赔钱。 在工业方面,一说办工厂,大家非常热心,但事先往往不 设计。解放前,我们在太行山区修过铁路,事先没有勘察设计 好,从两头修起,修到中间碰上一座大山,过不去,后来又拆 掉了。有的地方开煤矿,上边的房子、机器都弄好了,但最后 发现煤层很薄,只好停止开采。再如开运河,运河挖好后,放 水的时候,中间的一个地方是沙底子,水漏掉了。解放后,天 津盖仓库,和打仗一样,一看地形,说这个地方好,就在这里 盖房子,一下雨,仓库塌下去了。像这样的冤枉钱不知花了多 少。我们是政治家、军事家,还不是企业家。外行办事总是要 吃亏的。偶然浪费少数钱尚可请人民原谅,老是浪费,年年如 此,人民是不能原谅的。钱是老百姓的,我们不能拿老百姓的 钱开玩笑。 搞基本建设,事前一定要设计。一般的工厂设计工作要 一年以上,要看这个地方的地层怎么样,水够不够,水的化学 成分对锅炉有什么损害,等等。我们是从乡村出来的,往往不 大懂这一套。我们现在还不会,要从头学起。必须学会经济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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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算,算一算账,力求省一点。要计算成本,出一个成品要多少 工,市场上是什么价格,等等,都要计算好。以前我们的经济 工作搞的是“供给制”,不是经济核算制,现在要改变。过去 打仗的时候,不能讲经济核算,现在是开工厂,要反对供给制 思想。我们针对着供给制的思想,提出一个经济核算制。有很 多同志不习惯这一点,他们说:“你还不信任我吗?你把钱给 我,我负责就行了!”他们不懂得,过去我们在农村中搞一个 纺纱厂,搞一个兵工厂,那是小规模的,是小手工业的办法。 现在是办大工厂,不学会经济核算不行。 毛主席和周总理去年到莫斯科去,订了合同,请苏联的 专家来给我们设计一个汽车工厂。专家到了北京,对汽车工厂 设在什么地方,争论很多,有的说设在北京,有的说设在石家 庄,有的说设在太原,我说是不是可放远一点,设在西安。后 来才知道,这些根本不对头。如果这个汽车厂全年的生产量是 三万辆汽车,电力就需要二万四千千瓦,西安只有九千千瓦, 光修电站就需要几年时间。还需要钢铁,一年要二十几万吨, 而石景山钢铁厂生产这么多钢铁,要在五年或者六年以后。木 材要二万立方米,在西北砍木头,山都要砍光。还有运输问 题,每年的运输量是一百万吨,而西安到潼关铁路的运输量不 超过二百万吨,光汽车工厂就够它运的了。讨论结果,中国的 第一个汽车工厂只能够设在东北。苏联专家在北京住了两个 月,才到东北去勘察。为这个问题一直讨论了三次。同志们, 外行的事多了,要下决心学习。不学习,经济建设一窍不通, 那就搞不成。 第四,统一管理下的因地制宜。 这是说,集中统一的管理还要保持,但从一年的经验来 看,在集中统一的领导下,可以分一点工厂让地方上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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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一年财经工作要点 179 集中统一和因地制宜,这两方面要同时兼顾。去年的统一是必 要的,不然这个财经仗就不好打。过去赤字很大,靠发票子。 三月份来了一个统一,很有效果。我们的方针是巩固财政经济 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巩固财政收支的平衡和物价的稳 定。现在要分一点权给地方,这样做既无害于全局,又有利于 地方。我们在二月开了一个会议,划分了三级财政制度,中央 一级,大行政区一级,省一级。省以下的县,到明年可再分一 级。他们有他们的税收、支出,重要的税收归中央,比如盐 税、关税等。这当然要有相当的预算。如果超额完成了,地方 上就把超额的部分,分一部分给中央,地方上也留一部分,这 样使地方有一个机动的余地。 工业方面,中央和地方可以分管。将工厂分一部分给地方 管,他们的临时费、特别费就不会用来买地毯、沙发,而把钱 都用在工业上去了。这个办法好,是一个挤资金的办法。还有 一个就是挤干部,工业归他们管了,他们一看工业方面的干部 太弱,就会派干部去。再一个就是挤领导的注意力,工业归他 们管了,要向他们报告工作,他们看到这里有浪费,那里也不 合理,也就注意了。地方工业发展了,反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里头。这样做,大有好处。 在贸易方面也要划分一下。中央可以规定统一的价格, 但地方可以按具体情况,在总的价格水平上作适当调整。我到 汉口,李先念同志提出湖北山地农民很苦,东西出不来,可在 巴东开一个码头,轮船在那里停一下,对那里的人民有很大好 处。这是应该做的。铁路运输和轮船运输,地方也可以有一定 机动的权力。 在税收方面,有几种税收地方也可以作些调整。只要对 全国的经济没有多大危害,税率可以降低一点。小的局部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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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整,无害于全国的收入,也无害于全国商品的流通,这样的调 整应该有,并把这个权力让给地方。 同志们,我们常常讲,有些经济工作人员眼光比较狭隘, 只看到自己的部门,看不到地方党政机关的作用。全国这样 大,没有很多地方干部,公粮就收不上来。收税、冻结资金、 调干部等等,不仅仅是那个地方的业务部门在做,实际上是县 政府、县委、省政府、省委都在管,他们讲一句话,比业务人 员讲几百句话力量都大。我们在经济工作中一定要依靠地方。 这是全党的工作。如果看不到这一点,就要跌筋斗。总之,要 上下同心协力,把经济工作搞好。 第五,经济建设的准备工作。 毛主席讲,三年准备,十年建设。三年准备是指一九五 ○、一九五一、一九五二这三年,十年建设在这三年之后进 行。经这十年建设以后,中国经济面貌可以发生变化,工业的 比重会大大地增加。三年准备所剩不到二十一个月了,时间不 长,而我们需要准备的事情多得很。土地改革、剿匪、镇压反 革命、抗美援朝这些工作,都是经济建设的准备。财经部门要 计算一下财力,看到一九五三年我们能收入多少,支出多少? 还要估计到那时国际情况如何变化,我们国防的情况如何,能 不能在军事支出方面减少一点,增加到经济建设上去。这些都 不能仅从财经方面来考虑,要从整个世界的形势,中国的形势 来考虑。我们要考虑到,两个五年计划要建设什么东西,在国 防、工业、农业、水利方面,大概一年投资多少。现在我们的 水利只是防灾,水来了把堤修一修。今后搞水利,要既能防止 水灾,又可灌溉,又利交通,又能发电。据专家估计,中国的 水量还不够用。我们要建设,在这方面也要有充分的准备。在 交通方面,也要有计划,要修多少铁路、公路,要计算出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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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一年财经工作要点 181 里花多少钱。工业方面,我们要开发石油,生产化肥,制造发 电机,建设发电厂,等等,这样我们的国家就好办了。发电机 要先造小的,以后再造像小丰满电站那样大的。还要造飞机、 坦克,建设大的汽车厂。每一个工厂都要计算好,要多少钱, 每一笔钱怎么用,先办哪个后办哪个,都要报一个账,准备迟 了不行。造机器要定货,最快也得十八个月,甚至二三年,因 此事先要有计划。老百姓需要什么东西,也要摸清楚。如果我 们只办重工业工厂,不办轻工业工厂,老百姓等着要东西,没 有东西供给他们,他们就不满意。我们工业品增加的速度是很 小的,过去中国农民没有用多少工业品,将来如果每家买一块 玻璃,三亿八千万农民,七千万到八千万家,要七八千万块 玻璃,这个玻璃厂就没有。现在说纸烟生产多了,全国年产 二百万箱,农民是抽旱烟,如果都抽纸烟,那就不得了。要估 计到,中国的轻工业,有很大的前途,一定会有很大的发展。 现在在轻工业中间,国营的比重是很小的,纱锭只占全国纱锭 的百分之四十,私人的占百分之六十。现在有些资本家有这样 的想法:政府搞重工业,他们搞轻工业,政府搞原料工业,他 们搞制造工业,包袱都要你背,他们赚钱。我们当然不能这 么办。 要看到,今后几年农民的购买力会大大地提高。现在工 业品不够,就要注意发展,并且进行调查,看看老百姓需要什 么东西。发展轻工业还要计划一下,国家占多少比重,私人占 多少比重。公私两方面要同时发展,国家必须占一个相当的比 重。五种经济成分同时存在,但是要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要 使私人经济跟着走,有一个条件,就是国营经济有相当的力 量。你有力量它就跟着你走,你没有力量它就不听你指挥。比 如去年我们手里有力量,煤油、粮食、纱布这些重要的东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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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掌握住了,私商就听指挥了。工业也是如此。我们现在不是要 把资本家搞掉,他们也可以发展,但我们也要发展,而且我们 要有更大的发展,因为他们现在比重很大,我们比重很小。要 改变这种情况,我们就要多办工厂,生产许多民用品。 我们还要在文化教育上投资。开一个工厂,就需要工程 师、技师、工人、职员;各要多少,应有一定的比例。现在需 要很多的熟练工人、职员,更需要技师。一般说一百个工人至 少要有一个技师。中国的知识分子不多。毕业就是失业的时代 已经过去了。现在全国的大学生才有十万多一点,每年毕业 二万多人,可是各方面的需要很多。中学生一年只有四十万毕 业的,党政军民机关都要,不够分。干部“赤字”很大。这两 年教育经费很少,长此下去很难维持。熟练工人现在也不够用 了。开个工厂,一定要有一些熟练工人,所以要进行训练。 要计算我们的财力,同时计算经济、文化、国防的需要, 人民生活的需要。现在要组织一个计划委员会,预先把各方面 的建设规划一下。要有地质勘察的组织,必须大体上知道金、 银、铜、铁、锡在什么地方,现在这方面的准备材料还很少。 解放前全国地质系毕业的只有二百多人,可是现在需要很多。 中国没有勘察的地方多得很,以前有人说中国这样也没有,那 样也没有,这是靠不住的,因为没有加以勘察,将来勘察以 后,就能发现许多矿藏。 现在我们没有什么精确的统计,都是靠估计。没有统计 的时候,估计也是重要的。我们现在统计工作还没有开始,搞 一个表还填不来。苏联专家搞的表太复杂,不能完全照办,必 须和我们的现状结合起来。中国是农业国,不可能把每家有几 个鸡、几头猪都统计起来。中国开始建设时,计划的线条是粗 的,将来由粗到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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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一年财经工作要点 183 我们需要做的准备工作一大堆,背上压的东西很重,时 间又很少,要紧张地工作,才能够适应这个情况。这个准备工 作,不仅中央要做,而且各地区也要做。 第六,整顿财经队伍。 目前这个队伍,一部分是老干部,一部分是新发展的, 一部分是留用人员。总的说来,工厂较好,机关复杂。在留用 人员中,虽然有一些人不好,还是要用,但必须加以整顿。我 们的方针,主要是教育,其次才是清洗,两者结合起来。先着 重教育,发现了好人,依靠这些好人把队伍整顿一下,把少数 坏人清洗出去,这样做比较稳当。在时间上,估计今年还整 不完。 财经部门工作很忙,每天有很多公文、电报、会议,但 是有一样很少,就是经验少。事情多,经验少,就容易忙乱, 就不能很好思考问题,就容易出毛病,结果是辛辛苦苦的官僚 主义。政府的事情很多,如果抓不住工作重点,那就如同在大 海航行中把握不住方向。去年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只有两个重 点,一是统一,二是调整。统一是统一财经管理,调整是调整 工商业。统一财经之后,物价稳定了,但东西卖不出去,后来 就调整工商业,才使工商业好转。六月以前是统一,六月以后 是调整。只此两事,天下大定。 在经济工作人员中进行政治教育十分重要。经济干部一天 到晚是打算盘搞数字,很少看到全局。为克服这个缺点,使他 们不犯错误,每星期抽两三个钟头学政治是必要的。 一年来的工作是有成绩的。因此,经济工作干部可能产生 骄傲自大的情绪,必须针对这个思想予以教育,向他们指出: 成绩是全党努力的结果,没有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 命,把经济工作做好是不可能的。土匪满地,你能收税?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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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国主义打进大门,工商业家能积极纳税?每个财经工作者, 必须清楚这点。我们的任务还很重,我们的工作还有缺点,离 内行还很远。三年准备还有不到二十一个月,还有很多任务等 着,不能疏忽,要时刻小心,谨慎从事。人们常常容易在胜利 时因疏忽、骄傲而犯错误。这要向所有财经工作人员讲清楚, 不讲清楚就会害了他们。 从大局看来,财经部门的干部配备可以慢点,先把土地改 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做好,再来也不迟。不怕外行,内 行是外行变来的。因为从程度上、时间上来说,土地改革、剿 匪等工作的重要性都不亚于财经工作。但是税务干部要保持, 否则稳定市场就不可能。 财经干部的教育工作,要由地方来做,因为百分之九十的 干部不在北京。教育内容主要是为人民服务。要批评和克服财 经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个人主义、本位主义以及片面性和单纯技 术观点,建立起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把财经队伍整顿好了,对 党有利。但这并不容易做好,没有全党努力是不行的。希望地 方党组织帮助做好这件事。 假使今年我们能够再争取一个农业丰收,工业生产能适应 农民的购买力,则城乡交流会比去年还要好,这样人民才会感 到政府能够给他们办事,是人民很好的公仆。过去的“公仆” 不做好事,欺压人民,拿高薪而且贪污。现在人民政府为解决 老百姓的困难而努力,这才是真正为人民服务。人民是公允 的,是拥护政府的。政府与人民团结在一起,我们的国家是不 可战胜的,前途一定是光明的。 根据《陈云文选》(一九四九—— 一九五六年)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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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 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 〔1〕 (一九五一年四月九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完全同意刘少奇同 志报告中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意见,并通过以下的决议: 我们的党,经过了三十年伟大的革命斗争,已经领导 中国人民,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并开始了伟大的建设工作。我们的党是伟大的、光荣的 和正确的。我们的党现约有二十五万个基层组织——支部和 五百八十万党员。这样广大群众性的、全国性的党,就它的领 导成分和骨干来说,无疑地是纯洁的、有战斗力的。这是中国 历史上空前未有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但是,在过去,因为我 们的党长期处于被敌分割的农村和紧张的战争环境中,对于党 员缺少着充分的系统的关于党纲和党章的教育,即关于共产主 义和共产党的教育,同时,在全国胜利后,一方面,在原有的 老党员中,有一小部分人思想上发生了堕落性质的变化;另一 方面,因为在发展党的工作上,疏于管理,以致又有许多觉悟 不高,甚至思想落后的人,也被接收为党员;并有一些坏分子 钻进了党内。这就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党在组织上和思想上的 不纯洁的现象。这种现象必须克服,不然,党将很难顺利地领 导与团结全国人民,完成新的更伟大的历史任务。因此,党必 须认真地、谨慎地“对于我们党的组织有计划、有准备、有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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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导地进行一次普遍的整理”。 (一)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计划,准备以三年时间完成。 第一年(一九五一年)主要是集中力量认真作好有关整党的各 项准备工作;第二年(一九五二年)、第三年(一九五三年) 是逐步完成党的基层组织的整理工作。 (二)整党的准备工作: 第一,首先是挑选一批经过考验、对党完全忠实、作风正 派,又有整党与建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干部,加以训练,使他 们完全懂得中央关于整党的方针和精神,及整党的具体方法和 步骤,然后派到党的基层组织去进行整党。 第二,对党员普遍进行一次关于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 育,使所有的党员都明白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在这种教育 中,应向党员反复说明并使他们切实了解下列各点: 1.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 的有组织的部队。中国革命在过去是城市工人阶级和乡村半工 人阶级领导的,在今后,更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 〔2〕 中国工 人阶级在将来是要大发展的,并将发展成为在人口中占很大比 例的阶级。中国农民在使用机器耕种之后,也将变成与工人没 有多大区别的人。最后,知识分子与工人的区别,也将逐步消 除。所以,只有工人阶级才是最有伟大前途的阶级。它将不断 地改造世界,也改造它自己。中国共产党正是代表这个阶级的 党,并是这个阶级的先锋队。一切党员必须这样来了解中国共 产党。 2. 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 度。它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将来要为工业国有 化,农业集体化,即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后要为 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一切党员必须具有为彻底实现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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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 187 这些目的而坚持奋斗的决心。 〔3〕 3. 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下定决心,终身英勇地坚持革命 斗争。在任何环境下,不退缩,不叛变党,不投降敌人。如果 在中途不能坚持革命斗争,就不能再作共产党员。 4. 一切共产党员的斗争和工作,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 行。因此,一切党员必须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严格地遵守党 的纪律,积极地参加党所领导的革命运动和建设工作,并在人 民群众中起模范作用。对于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 必须进行坚决的斗争。否则,就不能作一个共产党员。 5. 一切党员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即党的利益,摆 在自己私人的利益之上,党员的私人利益必须服从人民的即党 的公共利益。一切自私自利的人,不肯为人民的公共利益而牺 牲自己利益的人,都不能作共产党员。 6. 每一个共产党员,应该经常地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 法,检讨自己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并及时地加以纠正。谁如 果是一个有了严重的错误而不能改正,并居功骄傲,自高自 大,坚持错误的人,谁就不能作共产党员。 7. 党员是人民的勤务员,不是人民的“老爷”。一切党员 必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虚心地听取人民群众的要求 和意见,及时地向党反映,并把党的政策向人民群众作宣传解 释,使党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领导群众前进。为了这 种目的,每一个有社会职业的党员,除从事社会职业之外,都 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的分配之下担负一种工作。否则,不能作 一个共产党员。 8. 一切党员,必须努力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的马克思列 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使自己的觉悟更加提高。不努力学习的 人,是不能做一个好的共产党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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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上述八项及其他的一些条件(例如历史清楚、对党忠诚 等),是每个共产党员所应该和必须具有的条件。 第三,为了避免在整党中犯错误,在整党开始时,县、市 以上党委首先应选择几个支部,进行整党的典型试验,以取得 必要的经验并教育干部。切勿一开始即全区动手,致使整党工 作失却强有力的领导。 (三)普遍进行了关于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和进行 了典型试验之后,即可根据经验进行整党。 第一,派到党的基层组织中去进行整党的干部,必须注意 紧密地依靠党的基层组织中的积极分子和较好分子,发扬他们 的积极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工作作正确的估计,发扬 好的,批评坏的,通过支部的内在运动,来整顿组织,切不可 重复一九四八年“搬石头”的经验。 第二,整理党的基层组织时,首先应对于所有的党员,进 行一次认真的审查,对于已经发现的混入党内的坏分子,应予 以清除。这些坏分子就是: 1. 从剥削阶级出身或受剥削阶级的深刻影响,并一贯保持 同情剥削阶级、敌视党与劳动人民的观点和作风,有事实证明 的阶级异己分子。 2. 参加过反动党团或落后会道门,在组织上及思想上仍未 与之断绝联系的分子。 3. 有严重内奸嫌疑的分子。 4. 为了实现个人的野心和私人目的而入党并利用党,有一 贯事实证明的投机分子。 5. 在过去革命斗争中叛变了党和革命的分子,或曾经向敌 人投降自首,没有经过长期考验和立功,而混入党内的分子。 6. 在重要情节上对党隐瞒或欺骗党的不忠实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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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 189 7. 屡次违反党的政策和人民政府的法令,或用恶劣的态度 对待人民群众,在人民群众中造下严重的不良影响,而不能改 正的分子,或在人民群众中劣迹昭著的分子。 8. 严重的自私自利、堕落蜕化而不能改正的分子。 这些坏分子在党的一般组织中只是少数或极少数,并且在 不少的基层组织中根本没有这些分子,但是,在许多党的组织 中确实存在着这样的坏分子,他们是混入党内的毒菌,必须坚 决地清除之。 第三,对于各种有毛病的党员和根本不够党员条件的消 极分子,应依靠支部中的积极分子,用充满热情的与人为善的 态度和治病救人的精神,并且用充分的时间,帮助他们提高觉 悟,改正错误和缺点。对于他们,不可在未经充分教育前,过 早地作组织上的处理,不可采取简单化的方法或粗暴的态度去 对待他们。 第四,对于拒绝了党的教育,或教育改造确已无效的消 极的分子,应经过妥善的方法,使他们退出党的组织,或撤销 他们的党籍。但在他们离开党的组织以后,仍须耐心地教育他 们,团结他们,与他们保持革命的友情,并可在自愿原则下, 吸收他们参加党的同情者小组。这种同情者小组,是在党的基 层组织指导下附属的单个的小组。它是党的亲密的可靠的一种 助手。 第五,在处理党员的党籍问题时,必须经过支部大会的讨 论和通过,并提请区委以上党委批准。一次处理大批党员的党 籍,须提请县委或市委以上党委批准。支部向上级报告时应注 明被开除者本人的意见。被开除党籍者如有不同意见,有权向 上级党委申诉。 (四)对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支部,在整党时,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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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不同的要求并采取不同的步骤。老区农村支部的整理,一般的 需要用三年的时间来全部完成。城市工厂、企业、学校、街道 和机关支部,一般的应在一年之内完成之。各级党委的整党计 划,应逐级上报,不经批准,不得自由行动。 (五)党的纯洁性和战斗力的保持与提高,不仅需要对于 已有的基层组织加以整理,尤其需要健全党的支部的组织生活 及经常的教育工作。为此,应迅速建立与健全各级党委管理党 员和支部的机构。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中共中央将此件发给各中央局并转各级党委,指 出:“可在党内立即进行传达并开始施行。” 〔2〕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对此提法作了解释,九月四日又对解 释作了补正,见本书《中共中央关于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问题的解 释》。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撤销了解释和补正,见本书《中共中央 关于中国革命领导阶级问题的修正指示》。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中共中央在 给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委的电报中指出,此提法是不妥当的,同时也认为本 段中关于 “‘知识分子与工人的区别,也将逐步消除’的说法也不完全确切 ”。 将本段修正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 织的部队。中国人民革命是由中国工人阶级领导而取得胜利的。也只有工人阶级能 够领导中国革命由新民主主义的胜利进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胜利。工人阶级是 最有远大前途的阶级。它领导劳动人民不断地改造世界,也改造它自己。中国共产 党正是代表这个阶级的党,并是这个阶级的先锋队。一切党员必须这样来了解中国 共产党。” 〔3〕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中共中央在给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委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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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 191 报中指出:“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将来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 争的提法,是不妥当的。”将本段改为:“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中国实 现共产主义社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们的国家就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历 史时期,即为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而斗争的时期。党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的任 务,就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 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 社会之后,还要为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而斗争。一切党员必须具有为彻底实现党的这 些目的而坚持奋斗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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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 会议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 〔1〕 (一九五一年四月九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完全同意刘少奇同 志报告中关于发展新党员的提议,并通过以下的决议: 目前党的组织和党员的分布是很不平衡的。老区党的组 织已经发展得很大,新区党的组织却还很小;农村党员数量很 大,产业工人党员数量很小。因此,一方面,老区和某些新区 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暂时停止发展,加以整顿;另一方面,在 土地改革已经完成的新区和城市工厂、企业和学校中,又已经 在斗争中涌现与锻炼出了大批积极分子,其中很多人要求入 党,党也需要从他们中接收党员。同时,又必须严防各种坏分 子钻到党内来。 在此情况下,除老区目前以整党为重点外,在已经完成 土地改革的新区农村和工厂、矿山、企业、机关和专科以上学 校中,党的组织必须有领导有计划地采取慎重的方针来发展党 员。目前首先应该着重在产业工人中吸收新党员与建立党的组 织。这是党在城市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鉴于过去在发展党的工作上缺乏严格的管理,以致把许 多不够党员条件的人,甚至坏分子也接收为党员,因此,今后 市、县以上各级党委对于发展党的工作,必须采取有效办法, 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地加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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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 193 一、党的组织部门,应建立管理党员的机构,选择与训练 一批可靠的称职的组织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党的发展工作。各 级党委应定期制定发展新党员的工作计划,经上级党委批准后 执行。今后党的基层组织,不经市、县以上党委或其委托的组 织批准,不得接收新党员。以后接收新党员,市、县以上党委 应派负责人员和他们谈话,以便考察他们是否够一个党员的条 件,并向他们当面讲清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然后由区委个 别的决定是否批准其入党。 二、对于人民群众中要求入党和愿意接受党的教育的积 极分子,应首先进行怎样作一个共产党员的系统的教育,即关 于共产党和共产主义的教育,使他们真正了解共产党是工人阶 级的政党,是工人阶级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它不仅要为巩固 新民主主义胜利而奋斗,并且要为中国转变到社会主义和最后 建设共产主义制度而奋斗。 〔2〕 每个党员必须下定终身坚持革 命斗争的决心,积极地为党工作,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执行 党的政策,遵守国家法令,把党或人民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 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奋不顾身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斗 争,在党所领导的一切斗争和事业中起模范作用。每个党员必 须努力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经常地运用批评与自我 批评的方法,提高自己的觉悟,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改进自 己的工作。只有经过这种教育,并经过审慎地选择与系统地考 察以后,再将其中在斗争、工作、生产和学习中积极的,成分 好、觉悟高、政治面貌清楚,即确实合于党员条件的人,吸收 入党。 三、必须严格防止反动分子和投机分子钻入党内。为了这 个目的,以下几种人非经党中央批准各级党的组织一律不得接 收为党员:(一)反动党团的积极分子和区分部委员以上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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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责人;(二)反动特务机关的特务分子;(三)加入落后帮会 道门尚未与原来组织断绝一切关系的分子;(四)在土地改革 中被没收了土地及其他财产的地主、半地主和旧富农;(五) 国民党政府的各级负责官吏,非起义的国民党军队中营以上的 负责军官;(六)所有被剥夺公民权及被管制的分子。 〔3〕 四、党所领导的人民群众的团体,都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 纽带,又是党向人民群众进行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的场所。凡 有这些团体组织的地方,不能或不愿加入这些团体的人,一般 的不应被接收为党员。 五、凡要求入党者,必须亲自向党的组织申请,将自己的 历史和政治经历,老老实实地向党报告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 或夸大。入党介绍人,必须对被介绍人负责考察清楚,并且忠 实地向党报告,不得采取任何不负责任的态度。 六、为了便于党委能够集中力量对于发展党的工作加以有 效的管理,并按照计划进行起见,接收新党员的时间,在农村 中每年可以有一次至两次,在城市工厂、机关、学校中,每年 可以有三次至四次。其具体时间,由市、县以上党委规定之。 七、新党员入党后,党必须加强对他们的教育,使他们过 严格的组织生活,从他们入党起即树立优良的作风。 严格地管理党的发展工作,是保持与提高党的纯洁性和战 斗力的重要保证之一,各级党委应切实地加以注意,不得再任 其自流。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中共中央将此件发给各中央局并转各级党委,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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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 195 出:“可在党内立即进行传达并开始施行。” 〔2〕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中共中央在给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委的电 报中指出:此句应改为“它不仅要为取得新民主主义的胜利而奋斗,并且要为建设 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而奋斗”。 〔3〕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中共中央在给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委的 电报中指出:“在非经党中央批准各级党的组织一律不得接收为党员的几种人中, 除原规定的六种人外,还应增添一种,即:‘(七)资本家、富农及其他剥削分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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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1〕 (一九五一年四月九日) 刘 少 奇 一 我们党是伟大的、光荣的和 正确的,但是存在着问题 几天来对于我的报告的讨论,集中在整党与建党问题上, 特别着重地讨论了党员条件问题。在讨论中,大家承认我们党 是伟大的、光荣的和正确的;同时,又承认我们党现在还存在 着一些问题,批评了我们过去在建党工作中的某些缺点。这种 讨论,我认为是合于我们党目前的实际情况的,因此,它是正 确的。 有人问:在我们党内既然钻进了一些坏分子,在一部分党 的基层组织中又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党员不够标准或不完全够标 准,同时又说我们党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这种说法是 否矛盾? 我们说:这不矛盾。钻入党内的坏分子只是极少数。不 够标准或不完全够标准的党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的情形,只存 在于一部分基层组织中,并不是全党的情况。就全党来说,大 多数党员是够标准的或是基本上够标准的。而更重要的,则是 在我们党内起决定作用和领导作用的,并不是那些不够标准或 不完全够标准的党员,更不是坏分子,而是大多数好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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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197 而是党的大批优秀干部、党的中央和党的领袖毛泽东同志。所 以,虽然在我们党内还存在着各种问题,但是就总的情况来 说,我们党是伟大的、光荣的和正确的。 我们党是伟大的、光荣的和正确的,还在于我们的党不 怕自我批评,不怕揭露自己还存在着的缺点。即使我们党还存 在着相当严重的缺点,我们也不否认和隐讳它们,而是承认它 们的存在,在党员面前揭露它们,并想出办法,决心把它们纠 正。因此,我们决定进行整党。这正是表示我们党是伟大的、 光荣的和正确的。某些同志不愿承认或企图隐讳党内所存在的 缺点,那是不正确的,不是我们党所应该采取的态度。 二 为什么有许多党员不够标准 在我们党内,为什么有许多党员不够标准或不完全够标 准呢? 这大部分是由于在过去接收党员时降低了条件,同时,在 党内对于党员的教育工作又不够,没有尽力把这些不够标准的 党员提高到适当的标准上面来。对于这部分党员,只要我们以 后加强教育,其中会有一些人达到标准的。小部分则是由于目 前的形势改变了,有些党员赶不上形势的发展,不愿或者不能 在新的形势下担负新的革命任务,他们落后了,丧失了党员的 条件。对于这部分党员,也有一些人还是可以教育好的。 在过去接收党员时,有些地方降低了党员的条件,这是不 是一种带原则性的错误呢? 是的。这是一种带原则性的错误。列宁主义的党从来就不 允许把党员的条件降低到普通群众的水平,从来就从原则上坚 持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党员必须具有比普通群众更高的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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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程度和坚定的革命意志。在接收党员时,任意地降低党员的条 件,显然是违背了列宁主义的这项原则的。 在过去接收党员时,有些地方党的组织为什么犯了这种错 误呢?我在报告中已经说过:这是由于我们党的高级领导机关 过去对于接收党员的工作没有实行严格的控制与检查,也没有 把这项原则在党内普遍地说清楚,因而使过去接收党员的工作 在某些地方、某种程度上陷于一种自流的状态。这种责任是应 由中央来担负的。因此,党中央责成各省委和中央局,今后对 于接收党员的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控制与检查,并责成一切党 的组织在今后接收党员时必须坚持党员的条件。 三 现在应该更加提高党员的条件 过去接收党员,有些地方降低了条件,是不对的。但那 时革命还没有胜利,反动派还统治着中国,加入共产党的人, 还要担负遭受反动派迫害的危险,而党也处在严重的战争环境 中,一切条件都是很艰苦的。在这种情形下,落后分子、投机 分子、反动分子自然就不来或很少来加入共产党。这是过去我 们发展党员的一种自然的客观的限制。但是一到辽沈、淮海、 平津三大战役胜利以后,战争的胜负谁属,已经完全明白,这 种情形就完全改变了。今天,革命已在全国胜利,情形就更不 同了。在有些人看来,现在加入共产党,不独不要担负什么艰 险,而且可以获得个人的许多保障以及荣誉、地位等等。这 时,落后分子、投机分子、反动分子就会希望加入我们党,而 且有不少的坏分子积极地要钻入我们党内来。客观的自然的限 制没有了,如果我们又不在主观上加强限制,就是说,不更加 提高党员的条件,不更加严格入党的手续,那就会有大批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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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199 后分子、投机分子、反动分子混入到党内来。这对于我们党则 是一种严重的危险。 在辽沈、淮海、平津战役胜利以后,我们没有及时地提 高党员的条件,严格入党的手续,相反,有些地方却更加大量 地发展党员,因而使全党党员数量最近两年迅速地增加了约一 倍,这已经是不妥当的。去年六月党的三中全会决定,在老区 农村一般应停止发展党员;在新区农村,土地改革完成以前, 一般不应发展党员。但是,在此以后,仍有个别地区擅自降低 条件发展党员,这就更是不对的了。 现在虽然不像一九四九年以前那样随时有遭受反革命迫 害的危险,但是战争还没有完结,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工作 方在开始进行,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每天都在计划着要破坏我们 的事业,企图在中国复辟。所以毛泽东同志说:“夺取全国胜 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中国的革命是伟大 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由于中 国革命已经胜利,新的更伟大更艰苦的革命任务已经被提了出 来,因此,今后共产党员必须比过去具有更高的条件,才能担 负这些任务,否则,是不能担负这些任务的。这也要求我们必 须更加提高党员的条件。因此,在今后接收党员,如再降低党 员的条件,那就更不对了。 由于中国革命已经胜利,中国的工人阶级和广大的劳动 群众已经能够自由地接触与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已经掀起了 全国规模的阶级斗争和反帝国主义的斗争。在这种情形下,普 通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的觉悟程度也提高了,作为工人阶级先 锋队的共产党员的条件,则必须更加提高,同时也可能提高。 现在党外已经产生一些非党的革命者和共产主义者,他们的觉 悟程度和革命积极性甚至已经超过了我们的一部分党员。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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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后来,这种情形也就会愈加明显。这就不独使我们在以后接收 新党员时能够更加提高党员的条件,而且也逼着我们一部分觉 悟不高和革命积极性不够的老党员非努力提高自己不可。这是 我们今后建党整党的一个很有利的条件。我们应该利用这个 条件。 现在必须把党员的条件提到尽可能的适当的高度。这就 是说,以后接收的新党员,都必须经过考察,经过教育;都必 须是成分好的,即是从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出身的人,至于从剥 削阶级出身的人,则必须是在基本上抛弃了剥削阶级的立场、 观点和作风并决心为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解放而斗争的 人;都必须是历史清楚、没有政治问题的人;都必须是对党忠 诚、愿意为党的事业终身奋斗的人;都必须是在群众斗争中受 到阶级教育,有了实际的基本的阶级觉悟,并在工作、生产和 学习中表现出这种觉悟、发挥了革命积极性的人。对于具备了 以上各项基本条件的人,还必须向他们进行共产主义与共产党 的教育,以便在更高的水平上提高他们的觉悟,即把他们提高 到党员的觉悟水平上来,然后才能接收他们入党。这就是说, 必须是成分好,历史清楚,对党忠诚,有实际的阶级觉悟并表 现积极,又懂得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事业,愿意遵守党纲党章 的人,才能被接收为党员。这些就是我们在今后必须坚持的党 员条件。对于过去考察不够、教育不够的老党员,亦应经过考 察,经过教育,使他们合于这些条件。 在整党决议草案上说到教育党员时,提出了共产党员标准 的八项条件,这是必要的。这就是说,有了前面所说的各项基 本条件之后,还必须具有这八项条件。这主要是依靠教育才能 达到的。这就是每个共产党员在今后应该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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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201 四 每个党员除开社会职业之外,必须在党 的一个组织的分配之下担负一种工作 我们党有许多党员是专门担负领导党与群众工作的革命职 业家,但同时有更多的党员是从事各种社会职业的。在今后, 由于经济工作、技术工作比过去更加重要,将会有更多的党员 去从事社会职业。而从事社会职业的党员,有许多人是不热心 于党与群众的工作和政治工作的,因而在他们中间就常常产 生一种单纯的社会职业观点,例如单纯的技术观点、军事观点 等。在另一方面,由于许多党员不经常担负党与群众工作和政 治工作,也减弱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党对人民群众的领导 作用。很明显,这是一种很大的损失。 为了纠正上述缺点,为了发挥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更大 的作用,所以在整党决议草案关于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中 规定:“每一个有社会职业的党员,除从事社会职业之外,都 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的分配之下担负一种工作。否则,不能做 一个共产党员。”这种规定是符合党章的,是很有必要的。否 则,某些从事社会职业的党员,除开他的业务外,可以完全不 担负党与群众工作和政治工作。 党员参加党与群众工作和政治工作,应在党的一个组织 的分配之下来进行。例如,参加各级党委和党组的领导工作, 参加党内教育及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参加发展党员的工 作,参加各种群众团体的工作及社会服务工作等,应根据每个 党员可能抽出的时间,根据各个党员的能力,根据当时的客观 需要,由党员所属的党的组织适当地来加以分配,并给以检查 和指导。除开专门担负领导党与群众工作的革命职业家及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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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有特殊情形的个别党员而外,所有从事社会职业的党员,在自 己的业务之外,都应该义务地担负至少一种这样的工作,并且 必须尽力把自己担负的工作做好。有些同志很忙,很难抽出时 间,但每星期甚至每个月抽几小时的时间来担负一种工作,总 是可能的。所以,把这定为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条件之一。 五 反对降低党员的条件 有些同志提出了一些问题,意思是要求降低党员的条件。 我认为不能同意这些同志的意见。 有人问:有些党员在入党时是不够条件的,甚至有许多糊 涂思想,但在入党后经过教育和斗争的锻炼,又成为好党员, 这种情形在过去是很多的,那末,是否可以仍照过去一样允许 那些不够条件的人入党呢? 答复说:不可。在今后,应该使那些不够条件的人在党外 教育和锻炼好了之后,即是在他们够上一个党员的条件之后再 入党,而不要在他们条件还不具备时急于接收他们入党。党员 入党之后,固应继续地加以教育和锻炼,党也能够把一些不够 条件的党员教育锻炼好,但今后如果把一些不够条件的人接收 到党内来,是要发生毛病,使党陷于被动的。过去这样做,已 经发生了一些毛病,并使某些地方党的组织相当地陷于被动, 但那时革命还没有胜利,特别对那些长期过供给制艰苦生活的 人,这样做还是可以的。而在今后,就不应再允许这样做了。 现在,我们也有一切便利的条件在党外教育和锻炼愿意入党的 人,已经完全没有这种必要,先把他们接收入党然后去教育和 锻炼他们。 有人说:党员条件提高了,可能会使某些党的组织对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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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203 展党员采取消极态度。我们认为这是可能发生的一种偏向,必 须注意防止。因此,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进行检查,对 于那些在发展党员和建党工作上采取消极态度的组织必须给以 批评、督促和指导,必须纠正这种偏向。这就是说,一定要发 展党员,特别在那些没有党员或党员很少的地方一定要发展党 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可能规定发展党员的时间和数目,但 同时又一定要坚持党员条件,严格入党手续,做充分的考察和 教育工作。 六 是否可能提出不适当的过高的党员条件 在强调提高党员条件的时候,党内可能产生不适当地向某 些党员提出过高条件的情况。 在联共党内,曾经有人提出过以精通党纲作为党员的条 件。斯大林同志对这种意见批评过了。联共有一个详细的党 纲,要精通这样的党纲,只有大学教授才有可能,一般劳动者 出身的党员是做不到的。所以这样的条件是不适当的,过高 的。我们党没有详细的党纲,但有一个简单的纲领。对于这种 简单的纲领,在经过说明后,普通劳动者出身的党员是可以大 体理解的,也必须使他们大体理解,但要他们精通则仍是很 难的。 对于劳动者出身的党员,应该重视的是他们在阶级斗争中 所启发的实际的阶级觉悟,而不是教条主义式地去要求他们背 诵马列主义的词句。在我们党内,曾经有些人要求党员去背诵 许多马列主义的词句,并且认为能够背诵更多词句的党员就是 觉悟更高的党员。这也是不适当的。但这不是说我们就不要用 马列主义的原则去教育党员,在今天,我们的党员迫切需要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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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种教育。 在我们党内,有些人更多地注意别人的小毛病——非政治 性非原则性的个人生活上的小节,并把这些小毛病强调起来, 向党员提出不适当的要求。这也是不好的,应该防止。 现在,在我们不脱离生产的党员和党外积极分子中存在 着一种严重的现象,这就是会议太多,社会活动太多,使他们 忙不过来。许多工厂中的党员,除开生产时间以外,每日活动 时间在两小时甚至四小时以上。农村也有许多党员活动时间太 多。学校中的党员也是一样。特别是担负基层组织职务的干部 和劳动模范,常常应接不暇。这是因为我们的党员和党外积极 分子兼职太多,各种组织的活动时间没有合理的安排,各种会 议没有很好组织,所以浪费了许多人的时间。为了解决这个问 题,各级党委必须和各方面协商,以便切实地加以调整和限 制,务使每个党员和积极分子参加活动的时间不要太多。否则 他们的积极性是不能长久保持的。要求每个从事社会职业的党 员拿出一定的时间来参加活动是必需的,但是,很明显,要求 我们的党员用太多的时间无代价地来参加活动,那是不适当 的,过高的。 脱离生产的党员,在供给制条件下生活,对于家庭的困难 常是难于解决的。有些党员,因家庭父母妻子的生活确实无法 维持,而要求回家生产。对于这种请求,党是应该给以同情和 考虑的。在没有别的办法解决时,应该允许他们的请求。在通 常情况下,要求我们的党员没有必要地牺牲自己的家庭,也是 不妥当的。 降低党员的条件,是不对的。但是提出不适当的过高的条 件,也是不对的。对党员的实际困难必须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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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205 七 对于不够条件的党员如何办 在提高党员的条件以后,对于已经入党但不够条件的党 员如何办?对于这些党员,过去没有考察清楚的,应在整党中 考察清楚,教育不够的,应该补课,给以教育,以便提高他 们。在这样做了以后,我们相信,现在不够条件的党员,会有 相当一部分在将来可以够条件。对于不愿补课,或补课后仍然 不够条件的党员,如果是坏分子,就应清除出党,如果不是坏 分子,也应分别地为他们作出适当的结论,具体指出他们在哪 些方面不够条件,并请他们退党。如果他们不愿退党,而愿继 续做一个党员,也可以向他们提出要求,等候他们一个时期。 过了这个时期以后,再审查他们的问题,如果仍然不够条件, 可以再次请他们退党。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要保持党的严 肃性,另一方面又不要和他们伤感情。对于经过教育仍不够条 件的党员,作出适当的结论,指出他们不够条件,并请他们退 党,这是必要的。不这样做,就不能保持党的严肃性,就要影 响好党员,也会在群众中留下不好的影响。同时,又采取教育 和忍耐等候的办法,照顾他们的要求,不伤他们的感情,而这 也是有必要的。对他们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去处理,也是不 对的。 进行整党和处理党员的问题,不只是要坚持党的原则, 在通常情况下,还必须取得基层组织中一切好党员的赞成和拥 护,取得党外群众的赞成和拥护。就是说,必须有那里的内在 的力量和党站在一条战线上,才能使那里的问题得到适当的解 决。在整党和建党的工作中,适当地吸收党外群众来参加,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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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听取他们的意见,取得他们的帮助,是可以的和必要的。 八 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在整党建党工作中,要分清两个界线。首先要分清敌我界 线,其次要分清党员与群众的界线、先锋队与阶级的界线。这 是性质不同的两种界线,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去区分,在区分以 后,也要采取不同的态度去对待,不能容许混淆。这就是我们 的原则。 做一个共产党员是不容易的。他首先要具备各种条件,下 定决心,并经过充分的教育才能入党。在入党以后,又须在工 作和斗争中不断地学习与锻炼,继续提高自己,然后才能在党 的领导下更好地去为人民服务。因此,不是普通的工人、农民 和知识分子都能够做共产党员的,而必须是他们中间最先进、 最有决心的分子,才能做共产党员。因而做一个共产党员是最 光荣的。 还在五十年以前,列宁就为建立一个先进的无产阶级的革 命政党并为这个党的高标准的党员条件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以 后,在联共党内又不断地进行了这种斗争。所以联共就成为世 界无产阶级最先进的政党,并首先领导俄国无产阶级和劳动人 民争取了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 们中国共产党根据列宁的建党原则和联共党的经验,从建党以 来,也一直为坚持高标准的党员条件而进行了不断的斗争,我 们党的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在任何时期都是坚持这种原则斗争 的。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取得了革 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的党也就成为一个伟 大的、光荣的和正确的共产主义的党。在今后,我们仍然要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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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207 续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根据《刘少奇选集》下卷刊印 注 释 〔1〕这是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中共中央将此件下发给各中央局并转各级党委,指出:“可在 党内立即进行传达并开始施行。”收入《刘少奇选集》下卷时第五部分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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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政务院关于人民 民主政权建设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谢觉哉部长在政务院政治法律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的报告,说明一年多以来全国各地在巩固人 民民主专政、推进民主政权建设的工作上,是有很大成绩的; 今后还须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好足以团结各界人民 共同进行工作的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 为此,本院特作如下指示: 一、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照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的 规定,按期召开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其中大城市每年至少须开 会三次,县至少须开会两次。此外,为了解决某一个专门的问 题,并应召开简短的临时会议。 各级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及其行政会议,亦应按照各级人 民政府组织通则的规定,建立经常的会议制度。 二、各级人民政府的一切重大工作,应向各该级人民代表 会议提出报告,并在代表会议上进行讨论与审查。一切重大问 题应经人民代表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 三、凡尚未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县、市各界人民代表 会议,应积极创造条件,以便迅速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四、十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应按照组织通则,于今年内普 遍召开区的人民代表会议,并成立区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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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工作的指示 209 五、已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应酌量调整区、乡(行政 村)行政区划,缩小区、乡行政范围,以便和人民管理政权, 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民政权的基层组织的 作用,并提高行政效率。 六、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具体 情况,认真地推行民族区域自治,适时地建立民族自治机构。 七、各级人民政府应责成所属民政部门注意检查督促所 属下级人民政府,按期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并经常加以检 查,将情况定期报告上级。 各大行政区及中央直属省、市民政部门,应将上述各项情 况于今年五月底十月底分两次报告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根据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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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关于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 给毛泽东主席的报告 〔1〕 (一九五一年五月一日) 安 子 文 毛主席: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于今年三月二十八 日开幕,四月九日闭幕。出席会议代表,共四百九十人,其 中东北四十二人,华北七十二人,华东七十九人,中南七十九 人,西北四十三人,西南四十一人,人民解放军五十一人,党 中央直属机关二十五人,全国群众团体直属机关十人,中央人 民政府直属机关四十八人。大会主席团由刘少奇、周恩来、陈 云、彭真、王稼祥、陆定一、李立三、蔡畅、王从吾、李维 汉、冯文彬、萧华、马文瑞、刘秀峰、于江震、胡立教、钱 瑛、陈伯村、曾三、贾震、安子文等二十一同志组成。大会首 先由刘少奇同志作报告,经过分组讨论、大会讨论,最后由刘 少奇同志作了结论,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 决议”及“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 大会讨论了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发展新党员、干部管理制 度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的业务和机构等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关 于整理党的原来的组织和发展新党员的问题。大会最大的收获 是与会同志对党员的条件与党员的标准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 关于党员的条件与党员标准,在我们党内,虽然没有人否认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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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给毛泽东主席的报告 211 章的规定,也没有人公开主张要降低党员的标准,但某些党的 组织和某些党员在认识上、和在接收党员的工作中,实际上是 犯了降低党员标准的错误的。如有的把“拥护共产党”和“跟 着共产党走”作为党员的主要条件;有的把贫、雇农成分和生 产积极作为党员的主要条件。不少地方事前不进行关于共产 主义与共产党的教育,把不够党员条件的人,大量吸收入党。 在这次会议的讨论过程中,也还有人对刘少奇同志关于坚持和 提高党员标准的报告提出怀疑。如有人说:“没有这样多的一 批党员,要取得现在这样的胜利是不可能的。”“如果过去按 标准发展,一定没有现在这样多的党员,那我们的工作行不 行?”也有人说:“即使降低了党员标准,是不是就是原则的 错误?既是原则的错误,为什么还说党是伟大的、光荣的、正 确的?”“我入党时就不合乎条件,现在当了干部;过去党员 不够条件接收进来经过教育后,许多成为好的干部,现在是否 一定要提得这么高?”还有人说:“把党员标准提得这样高, 在中国能否实行?”“按照这样的标准来建设党,恐怕要在 二十年以后。”此外,部分同志对于党员标准提得这样高,入 党手续这样严,在发展党的工作上表示没有信心。经过大会的 讨论和刘少奇同志的结论,基本上解决了这些问题。 兹送上《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发展新 党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 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两文件,请审核。 安 子 文 五月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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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注 释 〔1〕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中共中央将此件发给各中央局并转各级党委,指出: “可在党内立即进行传达并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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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中共中央关于克服目前 学校教育工作中偏向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委、区党委、大市委: 据三月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召集的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 会议中反映,现在各地学校教育工作中,存在着以下几个值得 注意的问题: (一)若干地区的党、政、军机关及人民团体,往往为了 眼前某些需要,不顾国家长期培养人才的计划,不遵照中央的 规定,随便抽调学生参加工作,致使学生情绪时常波动,学校 无法按照一定计划进行工作。 (二)在中等学校中,动员全体师生参加中心工作,常常 停课数日以至数周,甚至有达两三个月之久者,极大地影响了 学校教学计划的完成。 (三)专署以下政府中教育行政干部常常全体被派去参加 中心工作,根本不管教育,以致学校教育工作陷于长期无人管 的现象。我们应该认识在土改完成后,生产和教育是两件最重 大的工作。各地对于上述妨碍国家教育顺利进行的情形,应即 迅速加以制止和纠正。西南局于三月十九日已发下关于学校教 育改革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对上述(一)(二)两点,已作了 明白的规定,现转发你们供参考。对专署以下教育行政机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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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其经常工作的建立与健全,亦望予以注意。 中 央 五月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附: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 学校教育改革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三月十九日) 各省委、区党委、地委、并报中央: 在我们的人民建设事业中,将需要不断地补充大量知识 分子及具有各项专长的建设人才。因此,学校教育(特别是高 等教育,以及中等教育)担负极重要的任务。对于学校教育我 们必须有远大的眼光,作长久的打算,有计划地加以维持改造 与发展。西南解放以来,各级党委基本上执行了“维持原校、 逐步改革”的方针。但一般说来对于旧有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 工作并未引起应有的注意。多数党委对于学校教育工作很少过 问,甚至不闻不问,以致发生许多缺点与偏向未能及时纠正。 根据各处反映下列问题,应即引起严重注意: 一、各方面任意调走在校学生参加工作的现象极为严重。 如川东涪陵一中(高中)一九五○年下学期开学时,计有学生 二百二十二名,到学期末尾被各方调走者竟达一百余名,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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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克服目前学校教育工作中偏向的指示 215 民银行四十名,保险公司二十名,专署及公安局十余名,县 委、县政府及川东行署共二十名,川东团校六名,卫生学校四 名。又如西南师范学院自去年九月至今年二月十七日共被各机 关调走学生八十一名,约占全校学生总数十分之一,其中青年 团员约占全校团员总数的四分之一,青年团及学生会的骨干分 子被调走半数以上。各地同类情况均多。昆明市去年共被调走 在校学生一千余名。 二、任意动员在校学生参加各种突击工作。如川南内江、 川南师范全部学生从去年三月下乡征粮直到十月才回校。十一 月中旬因参加减租、退押又全部下乡。资中川南师范学生去年 上学期经过两周学习后便下乡征粮直到六月才回校,下学期开 学后又参加征粮,十一月初回校不久又停课宣传减租、退押, 直到十二月始回校。其他各种活动如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农民代表会议、妇女代表会议、举行展览会时,动员学生布置 会场、修路、当招待员、演戏、做庶务工作等。各单位动员学 生宣传税收、宣传禁烟、宣传预种牛痘、调查户籍等等,甚至 学生随意停课,一学期仅上课数周的严重现象,各地相当普遍 地存在着。这是严重地浪费了国家的教育经费与青年的时间。 因开会居住占用学校房舍,妨碍教学进行的现象也很多。 三、许多学校师生之间、学校行政与青年团学生会之间 存在不团结与不正常的现象。主要是由于教授的课程特别是政 治课缺乏新的内容,教学与行政制度未作适当的改革,因而不 能满足学生的要求。但学生要求也有过高过急的地方,并有许 多要求与作法是不正确的。例如,要求教师和学生一样地上早 操、劳动、吃一样的饭菜等;例如有些学校的学生对教课不好 的教师贴标语、呼口号、拒绝听课、要求退薪水、当众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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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等;又例如有些学校的青年团、学生会布置工作不与学校当局 协商,侵占教学时间,或者打乱学校的教学计划等等,尤其重 要的是教职员中少数积极分子不善与人共事,不能团结广大真 正有学问有事业心的中间分子与落后分子,共同进步,因而妨 碍学校教育改革工作之进展。 四、由于各方面任意抽调在校学生参加工作以及某些学 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变动的影响,部分中小城市的中等学校学生 数量已在减少。凡此种种如不及早加以注意,势必造成严重恶 果,影响国家建设人才之源源不断的造就与供应。为了克服学 校工作中的这些偏向,特作下列规定,希望各级党委立即研究 执行。 (一)动员在校学生参加军事干部学校之后,中央业已一 再指示,不许任何方面私自动员在校学生参加工作(包括所有 投考军事干部学校,未录取之学生在内),此项规定必须严格 执行,某些地区曾经动员参加征粮或土地改革等项工作者,必 须立即使之回到学校去。 (二)在学生自觉自愿且不妨碍正课的条件之下,利用 假期假日或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到工人、农民或其他人民群众中 去进行某些宣传教育活动(如宣传抗美援朝等)是应当的,必 须的。只许学生闭户读书,不许学生参加社会活动的主张和办 法,是不正确的。但任意动员学生参加征粮、演戏、布置会 场、当招待员等,因而严重影响学生学业的现象,必须禁止, 任意占用学校房屋(居住或开会)以致妨碍教学进行的现象, 必须禁止,正规假日以外非经省(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机关 特别规定,一律不得任意停课。 (三)以完成学校教学计划为中心(包括时事、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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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克服目前学校教育工作中偏向的指示 217 在内),正确地进行学校教育的改革工作是师生之间学校行政 与青年团学生会之间团结合作共同奋斗的目标。按照毛主席的 指示:“在这个问题上拖延时间,不愿改革的思想是不对的, 过于性急企图用粗暴的方法进行改革的思想也是不对的”,应 当经过有关的部门和人员说服学生,特别是要说服做青年团或 学生会工作的学生,推动学校与教师按照共同纲领第四十六条 的规定:“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法”,以适应培 养国家建设人才之需要是必要的。但这种改革工作应当是在人 民政府与学校行政的领导之下,有计划地、有步骤地进行,青 年团与学生会的工作,不应当采取与学校及教师对立的作法, 必须提高教职员中的积极分子,使他们明确认识学校工作的中 心问题是教育改革,而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针,是要团结好真正 有学问、有事业心的广大中间分子,从而克服“左”的和右的 情绪与脱离群众的作风,真正把团结与改革的工作做好。 (四)中小城市学生地主子女较多,经过减租、退押与 土地改革有的缴费确有困难,但有的则是迟疑、观望或故意 装穷。对于这些不同的情况,应当分别处理,首先应当经过 青年团和学生会打通学生思想,发动学生回家争取学费或争 取亲友帮助。经验证明,这是很有效的办法。其次可由政府 文教部门规定办法,允许某些有部分困难的学生免缴、缓缴 或分期缴纳学杂费,此外对某些品学兼优、有培养前途,但 家庭经济状况确属困难的学生(包括地主子女在内),特别 是高级中学以上的学生,应予适当照顾。此外,对于私立学 校之办理著有成绩,而目前确有困难者亦应予可能的补助。 总之,各级党委对于学校教育工作必须十分重视,应当着眼 于人民建设的长远利益,根据党的正确方针,坚决克服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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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本位的短视的倾向,保证学校教育,完成培养人民建设人才 的艰巨任务。 西 南 局 三月十九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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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合作总社 《关于对待资本家 方针的意见》的通知 (一九五一年五月三日) 各中央局并转各分局、省、市、区党委: 全国合作总社提出对资本家的方针问题。中央认为他们所 采取的方针是正确的。特将他们的意见发给你们。望在合作社 干部中进行传达,但不要印刷,更不可在报纸刊物上发表。 中 央 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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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全国合作总社关于 对待资本家方针的意见 (一九五一年五月) 少奇同志并中央: 在国营经济领导下,调整了公私关系以后,全国经济有了 极大的改善。在这一正确方针下,合作社对资本家的方针,应 该把工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加以区别地对待。对前者是团 结的方针,对后者则是免不了要和他们竞争的。 团结工业资本家为国家发展工业之所需,但须在原料供 给和商品推销方面对他们能够控制,才能达到团结的目的。就 是说,在团结的方针下,必须和他们进行适当的斗争,才能达 到团结他们的目的。当着合作社把广大农民组织起来,并且和 国营商业配合,能够充分地组织原料的供给和工业产品的推销 时,就可以实现这一方针。 在这一方针下,合作社就可以开展与工业资本家订立供给 原料和推销成品的合同。这样做,在合作社方面,可以订出长 期的推销原料的计划,取得比较物美价廉的商品;在工业资本 家方面,因为有了可靠的固定顾主,其生产可以走向经常性, 因而可以获得可靠的利润。因此,团结是两方面均需要的。 当着工业资本家与合作社和国营贸易机关在供给原料和推销成 品大部用合同组织起来,就有利于国家制定全盘的经济计划, 使国家经济逐步走上计划经济。为了顺利地实施这一方针,而 不给工业资本家以投机取巧的机会,就需要国营经济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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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合作总社《关于对待资本家方针的意见》的通知 221 有统一步调而不混乱。凡国营与合作社在同一工厂订货时,必 须一致;凡合作社单独向工厂订货时,按其商品推销范围来规 定何级合作社才能与其订立合同。即带全国性的,由全国总社 与之订立合同;带大区性的,由大区社与之订立合同;带省性 的,由省社与之订立合同;其余类推。 商业资本家要中间剥削,合作社要减除中间剥削,斗争是 不可免的。在新民主主义阶段,商人在一定时期有其发展的余 地,同时,合作社是由小到大发展的,首先会代替小商人(并 且先是小商人的下层),然后逐渐地代替其他商人。合作社为 了实现这一方针,不是依靠别的,而是依靠自己有组织有计划 的、优良的经营技术,通过竞争,由小到大发展自己的力量。 最后,普遍地把劳动人民组织起来,配合国营贸易掌握大部商 业。这就是说,在策略上应该是逐步代替,把方针这样明确起来, 就不会为一般地照顾公私兼顾而不敢大胆地放手发展合作社。 农村经济恢复很快,在土产的推销方面,在一定时期内, 由于国营贸易和合作社的力量尚不够,仍需要发挥私商推销土 产的积极性,因此,在一定时期内,还需要利用有利于物资交 流的商人。 团结工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竞争,就可使商业资本向工 业方面转移。目前商人的力量还是强大的,但有国营经济的领 导,及其对于合作社的扶植和帮助,在土地改革后的农村,基 本群众处于优势情况下,就保证了合作社能够实现这一方针。 这一方针的实现,对于我们国家有组织有计划地发展经济,是 完全有利的。 全国合作总社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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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政务院关于划分中央与地方在 财政经济工作上管理职权的决定 (一九五一年五月四日政务院第八十三次政务会议 通过,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公布) 自一九五○年三月三日政务院颁发“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 济工作的决定”之后,一年余以来,由于全国各地方政府对这 一决定一致严格执行,由于调整了工商业和税收以及全国人民 热烈拥护的结果,在国家的财政经济工作上已经有了巨大的进 步。事实证明:去年统一财政经济工作的措施,是完全必要和 正确的。但是我国是一个地广人众、交通尚不很发达的国家, 而且目前仍处在人民革命大变革的时期,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 济各部门,必须集中力量于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计划的掌握和主要工作的领导。因此,现在完全有必要,而且 已有可能,在继续保证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统一领导、计划和管 理的原则下,把财政经济工作中一部分适宜于由地方政府管理 的职权交给地方政府。这是既利于地方政府的因地制宜,又利 于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领导的方针。为此,特作如下的决 定: 一、根据已经实行的财政三级制、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划 分的精神,中央各财政经济部门,应依本决定的原则,按本部 门业务在管理上必须集中和应该分散的不同情况,逐渐地适当 地在各该系统内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管理职责,规定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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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划分中央与地方在财政经济工作上管理职权的决定 223 报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核准后,通告各地执行。 二、中央财政经济各部、署、行,召开重要的专业会议 之前,必须将准备在会议中作出决定的重要事项,先期通知各 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各大行 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对于重要专业会议预告的重要事 项,应予慎重研究,及时提出意见。专业会议所作的决议,一 般须通知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大行政区人民 政府(军政委员会)有不同意见时,须及时提请政务院审核。 三、凡属散在各地,但由中央各部、署、行直接管理的企 业单位,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均需指定相当的 地方当局,加以监督、指导、协助。以保证国家统一的政策、 方针、计划、重要制度的贯彻实行。这些企业中的一切政治工 作,均归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指定的地方当局领 导。所有这些企业的领导人员,均须按期向相当的地方当局作 业务和工作报告。但军事工业则只向中央指定的地方当局作该 项报告。凡属中央委托地方代管的企业和若干地方自管的重要 企业,地方当局均应向有关的中央部门作必要的业务与工作报 告。并在业务方针和技术上服从后者的指导。地方经营的重要 企业的生产计划与基本建设计划,则应经有关的中央部门及政 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 四、一年来,由中央各部门直接管理的企业中的工作人 员,绝大多数是尊重地方当局领导的。但也有少数人员片面强 调其业务的独立性,而不服从或不尊重地方领导,这种情况对 于工作是很有害的,是错误的。必须认识,我们每个财政经济 工作人员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虽然他们在过去财政经济工作 获得进步上有一定的成绩,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除由于中央 的正确领导外,是由于全国各级政府的一致努力,全国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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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热烈拥护,没有这种伟大的集体的力量,工作的进步是不可能 的。必须认识,国家的财政经济工作是非常复杂而艰巨的,是 有关国家和全体人民切身利害的重要工作。而财政经济工作人 员的经验还是很少的,只有取得全国各级政府与全体人民的监 督、指导、协助,才能减少工作中的困难,加速工作的进步。 因此,一切散在各地的由中央各部门直接管理的企业中的工作 人员,必须服从地方当局的监督、指导,并取得他们的协助, 不得闹独立性。 五、在财政经济工作上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管理职权之后, 地方当局对于职责以内的管理工作,必须采取谨慎负责和照 顾全局的态度。因为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许多措施是必须从整 体观念和长远利益出发的,一地一时的利益,必须服从全局和 长远的利益。因此,地方当局对于中央各部所决定的企业业务 方针、计划和重要制度,除其中确有必须改变之处,并经中央 主管部门批准改变者外,必须保证全部业务方针、计划和重要 制度的执行。各地方当局应将对于所在地的属于中央直接管理 的企业单位,在政治工作上的领导和业务上的监督、指导、协 助,定为自己经常和固定的责任。 根据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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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政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 人民戏曲是以民主精神与爱国精神教育广大人民的重要武 器。我国戏曲遗产极为丰富,和人民有密切的联系,继承这种 遗产,加以发扬光大,是十分必要的。但这种遗产中许多部分 曾被封建统治者用作麻醉毒害人民的工具,因此必须分别好坏 加以取舍,并在新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发展,才能符合国家与 人民的利益。 一年多以来,各地戏曲改革工作已获得显著成绩。新戏曲 已大量出现,并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许多艺人学得了新的 知识与新的观点,成为戏曲改革运动的骨干。但在工作中亦存 在若干缺点,最主要的是审定剧目缺乏统一标准,与编改剧本 工作中还有某些反历史主义的、公式主义的倾向。中央人民政 府文化部在一九五○年十一月所召集的全国戏曲工作会议,检 讨了各地戏曲改革工作的情况,并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方针。政 务院在听取文化部关于这一会议的报告以后,特作如下指示: 一、戏曲应以发扬人民新的爱国主义精神,鼓舞人民在 革命斗争与生产劳动中的英雄主义为首要任务。凡宣传反抗侵 略、反抗压迫、爱祖国、爱自由、爱劳动、表扬人民正义及其 善良性格的戏曲应予以鼓励和推广,反之,凡鼓吹封建奴隶道 德、鼓吹野蛮恐怖或猥亵淫毒行为、丑化与侮辱劳动人民的戏 曲应加以反对。各地文教机关必须根据上述标准对上演剧目负 责进行审查,不应放任自流,而应采取积极改革的方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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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改革主要地应当依靠广大艺人的通力合作,依靠他们共同审 定、修改与编写剧本,并依靠报纸刊物适当地展开戏曲批评, 一般地不应当依靠行政命令与禁演的办法。对人民有重要毒害 的戏曲必须禁演者,应由中央文化部统一处理,各地不得擅自 禁演。 二、目前戏曲改革工作应以主要力量审定流行最广的旧有 剧目,对其中的不良内容和不良表演方法进行必要的和适当的 修改。必须革除有重要毒害的思想内容,并应在表演方法上, 删除各种野蛮的、恐怖的、猥亵的、奴化的、侮辱自己民族 的、反爱国主义的成分。对旧有的或经过修改的好的剧目,应 作为民族传统的剧目加以肯定,并继续发扬其中一切健康、进 步、美丽的因素。在修改旧有剧本时,应注意不违背历史的真 实与对人民的教育的效果。 戏曲改革是改革旧有社会文化事业中的一项严重任务,不 可避免地将要遭遇许多复杂的问题,因此,戏曲改革工作必须 有步骤地进行。一般地说,应当由最容易着手和最容易获得多 数艺人同意的范围开始,然后逐步推广。必须防止在戏曲改革 工作上的急躁情绪,和由此而来的粗暴手段。 三、中国戏曲种类极为丰富,应普遍地加以采用、改造与 发展,鼓励各种戏曲形式的自由竞赛,促成戏曲艺术的“百花 齐放”。地方戏尤其是民间小戏,形式较简单活泼,容易反映 现代生活,并且也容易为群众接受,应特别加以重视。今后各 地戏曲改进工作应以对当地群众影响最大的剧种为主要改革与 发展对象。为此,应广泛搜集、记录、刊行地方戏、民间小戏 的新旧剧本,以供研究改进。在可能条件下,每年应举行全国 戏曲竞赛公演一次,展览各剧种改进成绩,奖励其优秀作品与 演出,以指导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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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 227 中国曲艺形式,如大鼓、说书等,简单而又富于表现力, 极便于迅速反映现实,应当予以重视。除应大量创作曲艺新 词外,对许多为人民所熟悉的历史故事与优美的民间传说的唱 本,亦应加以改造采用。 四、戏曲艺人在娱乐与教育人民的事业上负有重大责任, 应在政治、文化及业务上加强学习,提高自己。各地文教机关 应认真地举办艺人教育并注意从艺人中培养戏曲改革工作的干 部。农村中流动的职业旧戏班社,不能集中训练者,可派戏曲 改革工作干部至各班社轮流进行教育,并按照可能与需要帮助 其排演新剧目。 新文艺工作者应积极参加戏曲改革的工作,与戏曲艺人互 相学习、密切合作,共同修改与编写剧本、改进戏曲音乐与舞 台艺术。 五、旧戏班社中的某些不合理制度,如旧徒弟制、养女 制、“经励科”制度等,严重地侵害人权与艺人福利,应有步 骤地加以改革,这种改革必须主要依靠艺人群众的自觉自愿。 六、戏曲工作应统一由各地文教主管机关领导。各省市应 以条件较好的旧有剧团、剧场为基础,在企业化的原则下,采 取公营、公私合营或私营公助的方式,建立示范性的剧团、剧 场,有计划地、经常地演出新剧目,改进剧场管理,作为推进 当地戏曲改革工作的据点。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 根据一九五一年五月七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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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毛泽东转发谭震林关于 杭州镇反情况报告的批语 (一九五一年五月七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委区党委,大中市委: 谭震林的报告 〔1〕 很好,杭州的经验可在一切尚未这样做 的城市应用。特别是吸收党外人士参加审查反革命案卷一事, 各地必须认真地做,坚决地打破在我们党内存在着的关门主义 和神秘主义。 毛 泽 东 五月七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指谭震林一九五一年五月一日关于杭州市逮捕反革命分子情况给华东局 转报毛泽东的报告。毛泽东批转这个报告时,除写了上述批语外,还在谭震林的报 告内写了六条批语。一、在报告概述杭州市逮捕各类反革命分子情况的部分,毛泽 东在“汉奸七十五人”后批注:“有血债及其他引起群众痛恨的汉奸分子,应当在 此次镇反中解决。”二、在报告谈到由于事前准备充分,审批手续严格,各方面力 量组织得好,逮捕秩序很好,均未抓错这一段末尾,毛泽东批注:“应当这样慎重 地做,有些地方草率从事是错误的。”三、在报告谈逮捕前后的宣传动员工作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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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转发谭震林关于杭州镇反情况报告的批语 229 的末尾,毛泽东批注:“不做好宣传工作,不要杀人。”四、报告谈到,虽然逮捕 和枪决了一批反革命分子,但反革命的坚决分子还在顽强的向我反抗,已经发生向 我公安分局打枪、书写反动标语、制造谣言转移群众反特斗争视线等。对潜伏的反 动组织只是开始发现,有了一点线索,还不知是怎么一回事。毛泽东在这里批注: “我公安机关对于隐藏的反革命分子的侦察工作,在许多城市都很差,应当在此次 镇反中认真建立这个工作。”五、在报告说到吸收党外人士参加镇压反革命工作, 审查案卷,核实材料,讨论量刑问题这一段末尾,毛泽东批注:“各城市均应当这 样做,不要怕麻烦。”六、报告还谈到杭州市确定五月份以镇压反革命为中心工 作,以工厂工人、学生、居民、农民为发动群众的主要对象,以小型的控诉会、公 审大会作为发动群众的方式。对文化教育界、宗教界、各民主党派、工商界有意识 地放后一步,而依靠其自己的力量,进行一定的工作。毛泽东对此批注:“这样做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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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中共中央关于对犯有死罪 的反革命分子应大部采取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政策的决定 (一九五一年五月八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各大军区并转各省军区, 各兵团及志司,并告中央及军委直属各部门,各特种兵司,中 央政府各党组: 中央已决定,在共产党内,在人民解放军内,在人民政府 系统内,在教育界,在工商界,在宗教界,在各民主党派和各 人民团体内清出的反革命分子,除罪不至死应判有期或无期徒 刑、或予管制监视者外,凡应杀分子,只杀有血债者,有引起 群众愤恨的其他重大罪行例如强奸许多妇女掠夺许多财产者, 以及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者;其余,一律采取判处死刑、缓 期二年执行、在缓刑期内强制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这个政 策是一个慎重的政策,可以避免犯错误。这个政策可以获得广 大社会人士的同情。这个政策可以分化反革命势力,利于彻底 消灭反革命。这个政策又保存了大批的劳动力,利于国家的 建设事业。因此,这是一个正确的政策。估计在上述党政军教 经团各界清出来的应杀的反革命分子中,有血债或有其他引起 群众愤恨的罪行或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的人只占极少数,大 约不过十分之一二,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可能占十分之 八九,即可保全十分之八九的死罪分子不杀。他们和农村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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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对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应 . 大部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政策的决定 231 匪首、惯匪、恶霸不同,也和城市的恶霸、匪首、惯匪、大流 氓头及会道门大首领不同,也和某些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的 特务不同,即没有引起群众痛恨的血债或其他重大罪行。他们 损害国家利益的程度是严重的,但还不是最严重的。他们犯有 死罪,但群众未直接受害。如果我们把这些人杀了,群众是不 容易了解的,社会人士是不会十分同情的,又损失了大批的劳 动力,又不能起分化敌人的作用,而且我们可能在这个问题上 犯错误。因此,中央决定对于这样的一些人,采取判处死刑缓 期执行强制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如果这些人中有若干人不能 改造,继续为恶,将来仍可以杀,主动权操在我们手里。下面 是东北军区保卫部在军区系统逮捕第一批二百零四名反革命分 子的报告,发给你们阅看,请东北军区即照上述原则处理。各 地党政军教经团中清出来的反革命分子,请各地均照上述原则 处理。其应执行死刑的极少数人(大约占死罪分子的十分之 一二),为慎重起见,一律要报请大行政区或大军区批准。有 关统一战线的重要分子,须报请中央批准。此外,对于农村中 的反革命亦只杀那些非杀不能平民愤者,凡人民不要杀的人一 律不要杀。其中有些人亦应采取判死缓刑的政策。人民要求杀 的人则必须杀掉,以平民愤而利生产。 中 央 五月八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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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中共中央对土地改革业已完成 地区的地主参加劳动生产及 就业问题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五月十日) 华东局、西北局、西南局并告中南局: 兹将中南局四月二十三日关于地主参加劳动问题的电报 发给你们,望你们注意处理这个问题。在土地改革业已完成、 对地主的斗争已经相当彻底的地区,领导上应该说服农民主动 地向那些表示服从的地主和缓一下,以便争取多数地主参加劳 动,耕种自己所分得的土地,维持自己的生活。对于地主阶级 中的知识分子或有其他技能,可以从事教书或其他职业者,应 允许他们从事其他职业,或分配教书工作给他们。对于确实没 有农业劳动力,而能做生意者,可以允许他们做生意。但对于 有劳动力,能从事农业劳动,又无其他职业者,则应强制他们 劳动,不允许他们游手好闲以讨饭为生。在他们从事农业劳动 时,如有实际困难,亦应帮助他们解决。他们的底财,可以允 许他们挖出来,投资生产,不再没收。他们以后生产所得,不 论多少,均不再没收。但他们不论从事什么职业,不论到什么 地方,均应加以监视,使其出处明白,行踪清楚,不得改名换 姓,改变成分籍贯,到处鬼混。对于那些狡猾的至今不表示服 从而表示顽抗的地主,则应继续加以斗争,使他们服从,并在 可能时,亦可把他们编成劳役队强迫他们劳动。在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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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后,适当地处理地主,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望各地加以 注意,并将经验报告中央。 中 央 五月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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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中共中央关于在新区组织 和建立供销合作社问题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一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大中市委、区党委: 兹将中南局四月四日关于新区组织合作社问题的电报发 给你们参考。中南局在这个电报中提出了新区一个迫切的问 题,就是乡村受土改影响,地主富农已不敢也无力经营土产运 销,私营下层商业倒闭,有很大破坏,而国营贸易也无力全 部解决土产运销的问题,因此,农民土产品销不出。农民在 贸易上第一个要求是把土产卖出去,甚至不大注意出卖土产 的价钱。在此情形下,唯一可想的办法,就是由党和政府及 农民协会领导群众组织起来,自己想办法来推销土产,并换 回农民所需要的物品。这就是领导农民组织合作社以推销土 产的办法。目前在新区除尽力建立国营贸易并组织私商来推销 土产外,组织农民群众的合作社来推销土产,已成为迫不及 待的一个办法。应放手地普遍地在推销土产的基本要求之下 来组织新区农村合作社,而不必过分小心,束手束脚,使农 民的困难不能解决。为此,中南局四月四日电报中所提出的 办法,基本上是正确的。但其中有些说法是不很妥当的,例 如:“三分社会七分资本”等。望各地加以考虑,并立即试 办。如可普遍推广,应立即予以推广,以便能及时地解决农民 的问题。同时,为了使新区合作社组织不致太乱,并避免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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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在新区组织和建立供销合作社问题的指示 235 的失败起见,特提出以下各项原则,望各地注意掌握: (一)农村合作社在党的区委领导下以集镇为基点建立基 层社,在较远乡村设立分店。 (二)合作社以推销土产为主要任务,在土产推销之后, 再购回社员所需要的物品卖给社员,而不要将资金和人力用在 其他经营上,忽视土产的推销。并须特别注意为那些滞销的土 产品打开销路。即使经销这些土产品没有多的利润,亦应尽力 经营,而不要只注意在那些行销的土产品上去与人竞销。为了 使这个目的明朗起见,合作社的名称在最初甚至可定为土产推 销合作社,而不要定为供销合作社。 (三)合作社股金,由需要推销土产者自愿交纳,并可用 土产品交纳,要推销的土产品多者多交,少者少交,无土产品 可销只购买消费品者可更少交,可分数等,由社员民主决定每 等最低限额,但愿多交股金者,可以不加限制。 (四)合作社盈余分配,暂时亦可只分两部分:即公积金 和股金分红。其余社员福利基金、文化教育费等暂时可不要, 以后再说。如此,股金分红亦可提高到盈余的百分之四十至 五十,公积金占百分之五十到六十。 (五)土产品在本地推销,基层合作社可以自办,但远 地推销必须依靠省县合作社或国营贸易机关。因此,必须建立 省县合作社才能为土产打开远地销路。为此,基层合作社的股 金和公积金必须提一部分交省县合作社作为远地经营土产的资 金,交多少可由下级社民主决定。同时,为了经营土产品的大 批远地推销,上级与下级合作社的资金和国营土产公司的资金 可以互相调配统一使用。 (六)为了补助资金缺少的困难,对土产品应多作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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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赊销、定销,少作现销。特别对滞销的土产品应该如此。赊销 与现销比例,由合作社和社员自由议定。 (七)合作社在掌握土产品后,出卖土产品应依照下列 原则:①国家及合作社需要的、在市场上缺少的物资,应优先 卖给国家及合作社,并须降低利润若干卖给国家及合作社(无 利润或利润太少者不降低),不得高抬价格,优先卖给私商。 ②国家及合作社不需要或要不了的物资,可以向市场推销并卖 给私商。并可设立批发的及零售的销售店进行广泛的推销。为 了便利推销,减低成本,伸长销路,可以有计划地开设加工工 厂,并可用租赁、合营、代加工等办法利用私人的工厂、工具 和技术。 (八)合作社不要兼办信贷业务,农村信贷将来应由银 行领导办理。中央已另有通知。又为了使合作社业务不脱离群 众起见,应坚决反对合作社去经营那些与推销土产和供给社员 必需品毫无关系的,而只是单纯地以赚取利润为目的的市场 交易。 掌握以上各项原则去经营合作社的业务,同时又注意合 作社组织上的民主生活(每个社员一个表决权),就不会使合 作社走到错误的路上去,而且也不能把这些办法看作是资本主 义路线。因为资本主义的商业经营的唯一目的,是追逐利润。 而这种合作社商业经营的目的,则是为了推销土产并换回社员 的必需品,它虽然也有利润,但追逐利润并不是它的目的,就 是说,它对于那些利润不高甚至没有利润但社员迫切需要的土 产推销,它也要去经营,而对于那些虽有高的利润但对社员土 产推销和必需品供给无关的交易,也不要费资金和人力去经 营。这就已经脱离了资本主义经营的路线。因为它在根本上不 以追逐红利为主要目的,股金分红的比例稍大一些,也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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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在新区组织和建立供销合作社问题的指示 237 合作社的根本性质。望各地根据以上各项试办,并将意见和经 验报告我们。 中 央 五月十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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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毛泽东关于必须重视 人民来信的批语 (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区党委,市委,地委,县委;各 大行政区,各省市区,各专区,各县人民政府的党组,并告中 央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党组: 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 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 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 的态度。如果人民来信很多,本人处理困难,应设立适当人数 的专门机关或专门的人,处理这些信件。如果来信不多,本人 或秘书能够处理,则不要另设专人。下面是专门处理人民给我 来信的秘书室关于处理今年头三个月信件工作的报告,发给你 们参考,我认为这个报告的观点是正确的。 毛 泽 东 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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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必须重视人民来信的批语 239 附: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 关于处理群众来信的报告 (一九五一年四月三十日) 主席: 我们把今年一至三月处理群众来信的情形,向主席作一简 单的报告。 (一)一月份来信四千六百八十封,二月三千五百四十四 封,三月一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封,三个月总共来信 一万九千六百六十封。其中致敬信一万四千七百七十七封,要 求解决工作、生活、学习等各种问题的八百九十九封,刑事、 民事诉讼、控告恶霸反革命、检举匪特的二百九十二封,报告 生产、学习和工作情况的二百五十七封,找事的二百三十一 封,旧谊二百一十三封,提出各种建议的一百九十二封,要求 题字和要照片的一百七十七封,少数民族来信八十二封,控告 干部的八十封,其他对时事表示态度、找人、求见、馈赠以及 杂类共二千二百二十五封,外国信二百三十五封。 (二)这些来信所反映的问题,是以有关抗美援朝、土地 改革和镇压反革命三大问题为最多。关于抗美援朝的反映:各 阶层都是一致地表示拥护,有胜利信心。特别突出的是城市工 商界,表现了他们从来没有的积极性,来信的城市有一百一十 多个。这里反映出工商界对政府信任的加强,例如上海市黄浦 区的工商业者来信说:“物价的稳定,各种建设事业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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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人民生活的安定,国际地位的提高,一连串的事实,使我们有 信心期待国家更美好的将来”。关于土地改革的反映:多数是 农民在翻身后来信表示喜悦、感谢;一部分说某些地区土地改 革中,有乱抓、乱打、乱杀和划错成分等偏差;有十封反映干 部包庇恶霸地主家庭。关于镇压反革命的反映有三种:各阶层 的广大群众都表示拥护,将这一项列入爱国公约。还有不少的 来信检举隐藏在各处的匪特分子。一部分是糊涂观点,建议注 重改造。少数的反革命分子来信诬蔑谩骂。除三大问题的反映 外,在“找事类”里,有百分之五十是旧公教人员,说他们已 长期失业,地方政府不能解决,现已衣物卖尽,生活临于绝 境,要求“给以在新社会里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实行三个 人饭五个人吃的诺言”。在“求决类”里,反映某些省有的 地方优抚工作做的不好,军属、烈属生活困难,甚至讨饭。 有的乡村干部把自己家里的生活搞得很好,对军、烈属的困 难不认真关心解决。因此,有些现役军人回家后或接到家信 后,来信表示不满。例如说:“我们数年的流血流汗是为了甚 么?”“我们抗美援朝是为了甚么?”有的说:“八年抗战, 不如村干;万里长征,不如民兵。”这些来信,是以山东、河 北、热河为较多。经转地方调查后,据说有的不尽符事实,有 的还在了解。 (三)这一时期对信件的处理情形:第一是转办的信数增 加了。去年平均每季转办一千八百封,而今年这一季转给各级 党、政、公安、军、群机关处理、参考的达二千八百多封(包 括书记处同志批办的在内)。这和来信增多有关。同时也是由 于遵照主席关于“满足群众要求”的指示,把稍有参考意义 的信件都尽量转办,使群众的要求,哪怕看来是很小的要求, 也能得到解决或答复,使地方上能获得更多的材料作参考。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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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必须重视人民来信的批语 241 二是我们直接回信的件数比从前增加了。三个月共给群众直接 回信三百二十七封,等于去年半年直接给群众回信的总数。这 首先是由于现在有了更多的人要求主席回信,感到对这种要求 不应使其失望。再就是由于根据经验,回信可以给群众以很大 的激励,鼓舞他们的生产、工作、学习热情。例如有不少的工 厂、学校得到回信以后,群情欢动,对工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 用。有十几封已由地方报纸加以刊载。但我们的回信同时也是 很慎重的,对有些政治情况不明的人要求回信,我们都是经过 地方党委了解后转交的。不过现在大家感到这些回信,多数都 是鼓励工作、生产和学习的,内容很易雷同,回多了,久而久 之,会不被群众所重视,降低了它的影响作用。因此打算今后 还是以尽量少回为原则。除了个别直接回信以外,还有九千多 封,是地方组织动员群众写的成批致敬信,有的现在还继续向 这里寄,这种情形,无法一一回信,准备给该地以总的回信 (组织群众成批地写致敬信是不好的,以后不要这样做。毛泽 东注)。其余是可以不回,或无法回信的,经过请示或研究, 已分别整理存档。 在这一时期处理信件中,也发生了几次岔子,有两封信转 错了地点;有一封转给公安部的信,罗部长复信批评我们附信 措词观点含糊。这主要是由于工作上还存在有不细致的毛病, 我们已开会从思想上作风上进行了认真的检讨。 (四)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在这一时期中,对群众来信 的处理,已经比从前更加认真注意。据我们已知道的,有江西 省委、西安市委及河北、平原、山西、河南等省人民政府,都 已颁布了关于处理群众信件的指示和决定(可能有的地方也作 了,我们还未看到),检讨了过去的工作,批评了不正确的观 点,规定了工作制度。不少地方对这一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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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回报也比从前多、比从前快了。 为了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把这一工作做好,我们打算今 后试验注意收集各地好的办法,进行介绍,使地方上的经验能 互相交流。 以上报告,是否正确,请主席批示。 秘 书 室 一九五一年四月三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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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关于在国营工厂中建立 党委的问题给高岗的信 (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 刘 少 奇 高岗同志: 关于在国营工厂中实现统一领导问题,华东城市工作会 议及其他多数同志都主张在工厂中建立党委来实现这种统一领 导。理由是我们暂时还没有或少有既懂得经济工作和技术又懂 得党与群众工作的干部来管理工厂。因此,在工厂中实行一长 制是难于管好工厂的。而以党委方式来实行集体领导,则既可 补足厂长的某些缺点,又可统一各方面主要是党、政、工、团 的领导。就是说,工厂中一切重要问题,除开属于紧急事项厂 长可以先作处理外,均须事先提交党委讨论,并经多数同意通 过之后,属于行政方面者,由厂长下令办理,属于党、工会和 青年团方面者,由各该方面出面办理。党委成分包括工厂中最 主要的负责人,以能力较强者为书记,如厂长不兼书记,则设 一专职党委书记管理统一领导及政治群众工作,再设一专职副 书记管理支部党务工作。如厂长兼书记,即设两个专职副书 记。党委负责制,并不取消或妨碍厂长负责制,相反,它加强 并支持厂长负责制,同样,也加强党的、工会的、青年团的工 作,各方面的缺点则可得到一些补助,少犯一些错误。如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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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在军队中实行党委制能得它的帮助一样。在工厂中实行这样的 党委制在目前是比较地最好的一种管理工厂的方式。工厂中的 一长制则是要等以后的时期才能实行的,目前实行,一般的是 过早的。在工厂中建立党委实行统一领导后,在工厂外,即在 市委、省委、中央局和中央各级党委之下亦须建立企业党委, 由党、工会、青年团及工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组成之,以 便实行厂外对于工厂的统一领导,同样也补足各方面所有的缺 点。也就是说,各方面所有对于工厂的重要指示,均须由企业 党委多数通过。这样,也就保障了工厂外面对于工厂的统一领 导。以上意见,望你提交十八日开会的城工会议征求大家意 见,并将大家的意见告我。关于工厂与工会立场问题你写的文 章,我已看过,已送交主席,可能主席尚未来得及看。我的意 见以为四中全会即将开会并要讨论这个问题,子恢同志亦来, 可以在那时加以讨论。因此,你的文章暂时以不发表为好。你 们的城工会议,我们派廖鲁言及工会陈用文来参加。 刘 少 奇 五月十六日 根据刘少奇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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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应当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 *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日) 毛 泽 东 《武训传》所提出的问题带有根本的性质。像武训那样的 人,处在清朝末年中国人民反对外国侵略者和反对国内的反动 封建统治者的伟大斗争的时代,根本不去触动封建经济基础及 其上层建筑的一根毫毛,反而狂热地宣传封建文化,并为了取 得自己所没有的宣传封建文化的地位,就对反动的封建统治者 竭尽奴颜婢膝的能事,这种丑恶的行为,难道是我们所应当歌 颂的吗?向着人民群众歌颂这种丑恶的行为,甚至打出“为人 民服务”的革命旗号来歌颂,甚至用革命的农民斗争的失败作 为反衬来歌颂,这难道是我们所能够容忍的吗?承认或者容忍 这种歌颂,就是承认或者容忍污蔑农民革命斗争,污蔑中国历 史,污蔑中国民族的反动宣传为正当的宣传。 电影《武训传》的出现,特别是对于武训和电影《武训 传》的歌颂竟至如此之多,说明了我国文化界的思想混乱达到 了何等的程度! 在许多作者看来,历史的发展不是以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而是以种种努力去保持旧事物使它得免于死亡;不是以阶级 斗争去推翻应当推翻的反动的封建统治者,而是像武训那样否 * 这是毛泽东为《人民日报》写的社论的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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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定被压迫人民的阶级斗争,向反动的封建统治者投降。我们的 作者们不去研究过去历史中压迫中国人民的敌人是些什么人, 向这些敌人投降并为他们服务的人是否有值得称赞的地方。我 们的作者们也不去研究自从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以来的一百多 年中,中国发生了一些什么向着旧的社会经济形态及其上层建 筑(政治、文化等等)作斗争的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新的阶级 力量,新的人物和新的思想,而去决定什么东西是应当称赞或 歌颂的,什么东西是不应当称赞或歌颂的,什么东西是应当反 对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号称学得了马克思主义的共产 党员。他们学得了社会发展史——历史唯物论,但是一遇到具 体的历史事件,具体的历史人物(如像武训),具体的反历史 的思想(如像电影《武训传》及其他关于武训的著作),就丧 失了批判的能力,有些人则竟至向这种反动思想投降。资产阶 级的反动思想侵入了战斗的共产党,这难道不是事实吗?一些 共产党员自称已经学得的马克思主义,究竟跑到什么地方去 了呢? 为了上述种种缘故,应当展开关于电影《武训传》及其他 有关武训的著作和论文的讨论,求得彻底地澄清在这个问题上 的混乱思想。 根据《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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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中共中央关于清理 “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 〔1〕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随着各项建设事业的成功和对工作人员政治教育的深入, 随着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特别是全国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 的开展与深入,目前所有混进我们机关中的各种反革命分子和 各种政治上有问题的分子,主要是一部分留用人员和一部分新 吸收的知识分子,已处于一种极端紧张不安的状况中。有些人 亟求洗清嫌疑,或交清历史,卸掉包袱,好专心为人民工作。 有些人亟求声明坚决与反动党派断绝关系,重新做人,或者立 功赎罪。有些人苦闷失眠,神经失常。有些人逃跑、自杀。只 有少数坚决的反革命分子,仍怙恶不悛,冒险作破坏活动,或 企图长期埋伏、待机活动。这个问题不解决,有很多人已难安 心工作,党和国家的各项任务也将因而难以顺利完成。因此, 我们必须抓紧时机,从现在开始,在今年夏秋两季,采用整风 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地初步地加以清 理,以便弄清情况,处理一些最突出的问题,提高我们组织的 纯洁性。为此特作如下各项指示: 一、清理的范围,应包括各民主党派和政府、军队、民众 团体及财经文教等机关的一切工作人员和干部学校的学生。主 要是其中的留用人员和新吸收的知识分子。打击的对象,主要 应是各种反革命分子。清理的重点和步骤,首先应该是首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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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关和要害部门,然后是一般的机关,最后是所有部门的干部和 勤杂人员。在政府系统和民主党派及各种带统一战线性质的机 关、团体中,应以共同纲领和人民政府各项法令为政治思想武 器,在北京应由全国委员会常委,在城市应由当地协商委员会 等机关负责组成总的领导机关来主持。在学校和工厂中进行此 种清查工作时,亦必须有党外人士参加此种清查工作委员会, 应避免由共产党员孤立地去做。必要时可建立党组来加强领 导。但在党内和青年团内,政治上、思想上仍应以党纲党章或 团章为标准,并由党委或团委来领导。 二、因为目前工作极为繁忙,同时在若干地区和若干部门 中,又缺乏强有力的老的骨干,因此,除首脑机关和要害部门 外,一般地尚不应采用普遍审查的方法,对所有工作人员都逐 个进行精雕细刻的审查。应该首先采取整风方式,即从学习镇 压反革命的文件和由首长作报告开始,经过思想酝酿,然后号 召有问题的人(不是一切人)用真诚老实的态度,向国家(或 党)交清自己的历史,坦白出隐藏的问题,并检举所知道的反 革命分子、嫌疑分子、或别人隐藏的问题。在首长报告时,应 对所有人员说明:过去对历史有隐瞒和夸大者,应声明改正; 没有说清楚者,应补说清楚;与反动组织有关系、进行过反革 命活动者,应自己坦白出来;有反动违法物件者,应自动交出 来。如此,有罪者可以减罪,罪轻者可以免罪,无罪者可以卸 掉包袱,并可进一步取得人民和国家的信任。如果不说老实 话,有问题不坦白,将来在任何时候被发现,均将被视为对国 家人民或对党不忠实。如果知道别人有反革命行动或有反革命 嫌疑,而不向国家机关适当的人报告,并加以隐瞒,亦将被视 为对国家人民或对党不忠实。经验证明,这样做了以后,有问 题或隐瞒历史的人,即可大批自动坦白或被别人报告出来,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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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 249 而可以发现很多问题,并把很多人的政治面貌弄清楚。 对于已经坦白的人,领导机关应该及时地按其问题的是非 轻重和坦白的忠诚程度,分别作出适当的结论。使已经彻底坦 白的人安心工作,以便团结多数,孤立少数,并使领导骨干和 审干中的积极分子能够集中力量,继续审查问题严重或坦白不 彻底的分子。 三、采用上述方法,有问题的人,可以坦白一大批,但 真正坚决的反革命分子,或有严重罪恶的反动分子,除在被迫 情况下避重就轻地“假坦白”以外,一般是不会坦白的。因 此,对于证据确凿拒不悔改的反革命分子,特别是有血债的分 子,特务间谍分子和恶霸地主,应该加以逮捕审判(逮捕时应 向所在单位的群众宣布理由);对于反革命的嫌疑分子或有严 重历史问题的分子,应从要害部门、机要部门坚决地调开,集 中训练、审查,或调往非要害部门工作,由主管部门继续加以 侦查。对于历史不清楚的人,应进行调查,以便弄清他们的 历史。 四、我们的政府是各个革命阶级、各个民主党派联合的 政府,同时又有大批留用人员和新吸收的知识分子,老干部和 党员只占较少数。因此,在进行清查时,必须切实注意经过思 想酝酿,以老的和其他一切可靠的干部为骨干,依靠多数组成 队伍,一方面要号召留用人员和新吸收的知识分子中间,一切 有问题的人,老实坦白清楚,另一方面,又必须严格防止把 这种运动,简单地变为“老干部整新干部 ”,“党员整非党 员”,“工农干部整新旧知识分子”,或“专整留用人员”的 运动,致使党员或老干部陷于孤立。同时,为了防止逼供信的 偏向发生,并使有问题的人容易坦白起见,除典型的报告外, 一般的不应采用大会坦白方式,应尽量采用小会坦白,书面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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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白,或向主管部门、向直接领导的首长坦白的方式。除开对于 那些已有确实材料拒不坦白的分子,在审查时可加以追问外, 对于其他一切人的坦白,均应采取自愿原则,不得强迫,经 验已反复证明逼供信的结果,总是使问题越弄越乱,必须坚决 反对。 五、现在流行的有“被斗户”“被镇压户 ”“党团分 子”“留用人员 ”“流散军人 ”“会道门分子”等口头语, 这些口头语,用在整顿队伍清理机关工作人员中,是不妥当的 和有害的。我们在清查中间,对于所有的工作人员,主要的应 根据他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工作表现和具体的经历, 来处理他的问题,他们的家庭状况和过去的出身,只可以作一 种附带的联系的观察,而不应笼统地根据他是不是“被斗户” 等关系来处理他的问题。此外,在处理各项坦白问题时,必须 采取严肃的和谨慎的态度,切不可粗枝大叶,尤其不可不分是 非轻重地大批地洗刷新旧知识分子。 六、清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无论是采用哪种方式来 进行,都是一种繁重细致的工作,都必须由首长负责主持。同 时,现在又是在极端忙碌的工作过程中来进行,因此,在运动 开始后,各部门领导同志间,必须有适当的分工,必须指定一 定首长专门负责领导,根据各地初步的经验,一个单位从学 习文件、听报告到坦白完毕,约须四五个星期的时间。最紧 张的时期,是二三星期以后。那时,即不得不停止若干工作 (如停止半天工作,或轮流停止工作二三天等)。但不可拖得 时间太长,以免影响工作太大,及发生逼追或僵持的现象。 关于审查与工作时间的配备,可由各机关首长按照具体情况 决定。 七、全国各地除对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地作一次初步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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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 251 外,并应对于首脑机关、要害部门进行重点清查,取得经验, 以便在今年冬季进一步地加以清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一日,中共中央将此件发给各中央局,各大军区党 委,志愿军党委,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地委及县委,省级军区,军分区,兵团 及军师党委,要求照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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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中共中央批发第三次全国 公安会议《关于组织全国犯人 劳动改造问题的决议》的通知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各中央局,各大军区,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地委,县委, 地方军区,各级公安部门,及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党组: 兹将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组织全国犯人劳动改造问题 的决议发给你们。中央批准这个决议,望你们遵照执行。 中 共 中 央 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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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组织全国犯人劳动改造问题的决议》的通知 253 关于组织全国犯人 劳动改造问题的决议 (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五日通过) 现在,全国各地羁押的反革命犯和普通犯,已超过百万, 这是一个很大的劳动力。为了改造这些犯人,为了解决监狱的 困难,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犯人坐吃闲饭,必须根据惩办与改 造相结合的原则,并适应全国各项建设的需要,立即着手制定 通盘计划,组织劳动改造工作。凡有劳动条件的犯人,应一律 强迫其参加。兹决定具体方案如下: 甲、关于犯人劳动改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应由县一级、 专署一级、省市一级、大行政区一级和中央一级共五级分工负 责。 乙、劳动改造队,按其刑期长短,基本上应分为下列四 种: (一)判处五年以上徒刑的犯人,应组成劳动大队。由省 以上各级政府负责管理,按照国家建设的需要,随时调动,从 事大规模的水利、筑路、垦荒、开矿等生产事业。 (二)判处二年至五年徒刑的犯人,一般由专署管理。但 在必要时,亦可由省以上政府调用。 (三)判处两年以下一年以上徒刑的犯人,原则上应在本 市、本县参加各种劳动,不宜调往远地,以致劳民伤财。 (四)判处一年以下徒刑的犯人,在当地群众和原告同意 的条件下,可交群众管制,从事公共工程或为军属和孤寡老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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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代耕及打零工等。这种犯人,原则上应自食其力,不领囚粮。 丙、上述各种生产队,均应按其所从事的生产情况和需要 来编制。专区以上的生产队,一般的可以百人为一队,设队长 和指导员。千人为一大队,设大队长和教导员。对于所有从事 劳动改造的犯人,应一律采用军事管制办法,强迫其劳动。任 何犯人,应绝对服从,不得违抗。 丁、专署以上劳动改造队的干部,按犯人总数的百分之三 至百分之五,由各该级党委自行调配。此项干部,可以荣军和 地方及公安干部为骨干并吸收一部分新旧知识分子组成之。其 供给,应按军队干部待遇。监护武装,应按犯人百人配备武装 一班的原则,由各军区调配之。 戊、关于劳动改造队人数的分配和经费: (一)属于中央计划范围者,计水利工程二十三万人,铁 道工程五万人,锡、钨等矿生产六万人,共计三十四万人,均 由主管部门制定计划,协同上述工程所在地区的大行政区及省 政府执行之。 此项劳动改造队,主要是用来代替民工。各主管部门应将 原来雇用民工的经费,拨付劳动改造的主管机关使用,中央不 另拨经费。 (二)专署以上其他劳动改造队的经费,第一年,按每个 犯人生产基金五十万和半个供给制机关工作人员的供给标准, 由中央拨付(估计人数约为二十万左右)。第二年应作到全部 或大部自给。 (三)县以下劳动改造队和其他犯人,仍按相当于供给制 机关工作人员三分之一的标准供给。必要时亦可以县为单位, 由省政府酌发少量生产基金。干部及监护武装,均不另增(如 每县能组织犯人百人从事劳动,即有约二十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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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组织全国犯人劳动改造问题的决议》的通知 255 (四)凡已有劳动改造工作者,应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扩 大。其所需经费,由所属之上级,按具体情况,另拟概算。 县、专区和省三级犯人数目的分配,由大行政区决定之。 己、对参加劳动的犯人,应有适当的政治、思想、文化教 育和必要的卫生医疗工作,应按其劳动和政治表现的好坏,给 以恰当的和严明的精神和物质奖惩,并以减刑和加刑作为最高 奖惩办法。其条例另订之。 庚、为了迅速并切实有效地组织劳动改造工作,在各级 公安部门内应增设专门管理的机构。大行政区、省和大市设劳 动改造管理处(每处二十至三十人,分教育、管理、生产三 科),专署一级设科(五至十人),县设股(二至三人)。此 项干部,应由地方党委从前述百分之五的比例数字内,或县原 有干部名额中,调配之。在省以上各级政府内,并应由有关部 门联合组织劳动改造指导委员会,以加强对劳改工作的领导。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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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 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西藏民族是中国境内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之一,与其他许 多民族一样,在伟大祖国的创造与发展过程中,尽了自己的光 荣的责任。但在近百余年来,帝国主义势力侵入了中国,因此 也就侵入了西藏地区,并进行了各种的欺骗和挑拨。国民党反 动政府对于西藏民族,则和以前的反动政府一样,继续行使其 民族压迫和民族离间的政策,致使西藏民族内部发生了分裂和 不团结。而西藏地方政府对于帝国主义的欺骗和挑拨没有加以 反对,对伟大的祖国采取了非爱国主义的态度。这些情况使西 藏民族和西藏人民陷于奴役和痛苦的深渊。一九四九年中国人 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基本的胜利,打倒了各民族的 共同的内部敌人——国民党反动政府,驱逐了各民族的共同的 外部敌人——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此基础之上,中华人民共 和国和中央人民政府宣布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依据中国人民政 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 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 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的大家庭之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 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自己的语言文字, 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中央人民政府则帮 助各少数民族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自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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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257 以后,国内各民族除西藏及台湾区域外,均已获得解放。在中 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各上级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之下,各少数 民族均已充分享受民族平等的权利,并已经实行或正在实行民 族的区域自治。为了顺利地清除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西藏的影 响,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和主权的统一,保卫国防,使西 藏民族和西藏人民获得解放,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 来,与国内其他各民族享受同样的民族平等的权利,发展其政 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中央人民政府于命令人民解放军进 军西藏之际,通知西藏地方政府派遣代表来中央举行谈判,以 便订立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一九五一年四月下旬西藏地 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到达北京。中央人民政府当即指派全权代表 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于友好的基础上举行了谈判。谈判 结果,双方同意成立本协议,并保证其付诸实行。 一、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 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 二、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 国防。 三、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在 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 权利。 四、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 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 五、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 六、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系指 十三世达赖喇嘛与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彼此和好相处时的地位及 职权。 七、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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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 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 八、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 九、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 字和学校教育。 十、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 改善人民生活。 十一、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 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 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 十二、过去亲帝国主义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坚决脱离 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仍可继续供 职,不究既往。 十三、进入西藏的人民解放军遵守上列各项政策,同时买 卖公平,不妄取人民一针一线。 十四、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 并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邻邦和平相 处,建立和发展公平的通商贸易关系。 十五、为保证本协议之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设立军 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除中央人民政府派去的人员外,尽量 吸收西藏地方人员参加工作。 参加军政委员会的西藏地方人员,得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及 各地区、各主要寺庙的爱国分子,由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代表 与有关各方面协商提出名单,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十六、军政委员会、军区司令部及入藏人民解放军所需经 费,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西藏地方政府应协助人民解放军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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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259 买和运输粮秣及其他日用品。 十七、本协议于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 首席代表 李 维 汉 (签字盖章) 代表 张 经 武 (签字盖章) 张 国 华 (签字盖章) 孙 志 远 (签字盖章) 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 首席代表 阿沛·阿旺晋美 (签字盖章) 代表 凯墨·索安旺堆 (签字盖章) 土 丹 旦 达 (签字盖章) 土 登 列 门 (签字盖章) 桑颇·登增顿珠 (签字盖章)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于北京 根据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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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党在宣传战线上的任务 *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刘 少 奇 看了同志们提出来的问题和一些讨论记录,有好多问题在 讨论中已经解决了,我想只就几个重要问题来讲一下。 一 对于我们党过去的宣传工作的估计 自从马克思列宁主义传到中国以后,就立即被中国的先 进人物所接受。经过这些先进人物对马列主义理论的研究和宣 传,从而组织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的产生,一个是由于 中国工人阶级的成长;一个是由于世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发 展,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还有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对于马 列主义的学习、研究和宣传。中国共产党经过近三十年的斗 争,获得了革命的胜利。在这个长期的、艰苦的革命斗争中, 一方面,我们在广大的范围内宣传了马列主义,使马列主义的 原理通俗化,具有中国的民族形式。这是一个很大的工作,很 困难的工作。把马列主义原理拿到中国人民中间,特别是拿到 中国劳动人民中间来宣传,来实践,来应用,如果不进行通俗 这是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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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宣传战线上的任务 261 化的工作,就不可能在中国推广,劳动人民就不可能接受。马 列主义产生于欧洲,经过我们党的宣传、努力,使它具有了中 国民族的形式,同中国劳动人民的实际生活、实际斗争密切结 合起来。这样,马列主义就成了中国劳动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 强有力的战斗武器和战斗旗帜。另一方面,我们又在极为深刻 的意义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的理论,在马列主义总武器库 中增加了不少新的武器。这些新武器对于东方各国人民的革命 斗争,尤其对于东方各殖民地、附属国人民的斗争是很有用 的。这就是说,中国的共产主义者,由于他们对马列主义原理 的无限忠心,并且正确地应用了这些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实际 相结合,最有效地在中国人民中宣传了马列主义,并获得了伟 大的成绩。 这些成绩的获得,在我们党里面讲,主要应归功于我们的 领袖、杰出的马列主义宣传家毛泽东同志。这一点是必须指出 的。我们党做宣传工作的同志,应以毛泽东同志为模范,照毛 泽东同志那样来宣传马列主义。 中华民族历来就是一个有文化、有理论的民族。由于我们 党对马列主义的学习、宣传、应用和创造性地发展,我们已经 把中华民族的理论水平提到了空前的高度。不止理论水平提高 了,而且从实践上把中国的面貌改变了。这就是说,马列主义 已经确定地在中国人民中间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不止在中国 人民中间取得了胜利,而且使东方各国人民一天一天地更信服 马列主义。 从马克思主义产生到现在已一百多年。在这一百多年中 间,马克思主义不断地取得胜利。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是马列 主义一次伟大的胜利。十月革命胜利后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世 界共产主义运动中又一次伟大的胜利。对于过去我们宣传马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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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主义的成绩和效果,我想应该这样来估计。 二 现在我们宣传工作的情况 现在的情况和过去根本不同了。中国革命胜利了,我们 有了更好的宣传马列主义的条件。首先没有人禁止我们宣传马 列主义了。几十年来,宣传马列主义是被禁止的,而且禁止得 相当厉害,只要哪个人在街上讲一句“拥护马列主义”,喊一 声“打倒帝国主义”,就会被抓到监牢里,甚至有杀头的危 险。那时有各种禁止宣传马列主义的法令,中国的马列主义宣 传者是受过很多折磨的,因宣传马列主义受打击、坐班房的人 很多,被判处死刑的也不少,可是,许多共产主义者还是用了 很巧妙的方法去宣传马列主义。几十年来,在蒋介石统治的地 区,在日本人统治的地区,他们坚持宣传马列主义。有的用文 字宣传,不能用文字宣传就用口头宣传,不能向很多人宣传就 个别地宣传,不能向不认识的人宣传就向自己认识的人宣传, 向自己的朋友、亲戚、同学、同事去宣传,向靠得住的人一个 一个地去讲,这样不顾一切地坚持着宣传工作。今天的情况反 过来了,中国革命胜利了,一切禁止马列主义宣传的法令彻底 废除了。现在宣传马列主义的人,不仅不会坐班房,如果宣传 得好,还会受到大家的称赞,可以做模范,有很大的荣誉。当 前,中国成万万的人民在实际革命斗争中,在反对帝国主义的 斗争中,在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中,在阶级斗争中,受到马列 主义的教育,他们的阶级觉悟空前地提高。过去束缚他们的思 想锁链已经被粉碎或者正在被粉碎。他们中有些人是通过自己 受压迫的经历,一算账,一搞阶级教育,提高了觉悟,接受了 马列主义;有些人自己没有受过压迫,可是,听人家一诉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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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宣传战线上的任务 263 也有了觉悟,相信了马列主义。一个人的阶级觉悟仅仅从感性 知识中、从实际生活中得来是不够的,还要提到理论的高度。 特别是共产党员更要做到这一点。一个有了实际阶级觉悟的 人,再参加到实际斗争中去,再读书本子,学习马列主义的理 论,觉悟就更高了。现在广大人民对于马列主义这个新思想的 学习和接受,正在广大范围内展开,这是我们进行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宣传的空前有利的条件。我们的宣传工作者,就要 利用这种条件来加强马列主义的宣传,继续努力提高劳动人民 的觉悟和理论水平,使我们中华民族在世界上成为有最高理论 水平的民族之一。 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说:“有了人 民的国家,人民才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用民主 的方法,教育自己和改造自己,使自己脱离内外反动派的影响 (这个影响现在还是很大的,并将在长时期内存在着,不能很 快地消灭),改造自己从旧社会得来的坏习惯和坏思想,不使 自己走入反动派指引的错误路上去,并继续前进,向着社会主 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前进。”他还指出,在全国范围内和全 体规模上进行教育,不仅要教育人民,而且要教育反动派。对 人民是用民主的方法和自愿的方式来教育;对于反动派是用强 迫的方法进行教育。 用什么东西教育人民呢?就是用马列主义的思想原则。用 马列主义的思想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教育人民,是 我们党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向社会主义、共产主 义前进,首先就要在思想上打底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 和方法来教育自己和全国的人民。这就是今天在新形势、新条 件下,党的宣传工作的任务。这个任务是伟大的、艰苦的和光 荣的,是需要很长时期才能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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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必须用马列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去教育人民,而不是用其 他任何观点和方法去教育人民。用马列主义的观点教育人民, 首先就要肃清帝国主义的思想和封建主义的思想。对于资产阶 级、小资产阶级、农民阶级的思想体系,即非马列主义、非无 产阶级的思想体系,要批评,但不能肃清,也肃不清。因为今 天我们在政策上还允许资产阶级的经济存在,允许小资产阶级 和农民阶级的经济存在,不仅允许它们存在,而且还要使它们 得到发展。既然承认它们的经济存在,就必须承认它们思想的 存在与合法。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农民阶级的思想在今天 也有它好的一面,比如它们在政治上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 主义等。但是,它们的思想体系是不正确的。照它们的那个办 法中国是搞不好的,照资产阶级的思想中国就不能走向社会主 义,就要走向资本主义。所以,我们要肃清帝国主义思想、封 建主义思想,批评一切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这样才能确立马列 主义——工人阶级思想的领导权。确立马列主义即工人阶级的 思想领导,巩固与加强这种领导,是在政治上、经济上加强工 人阶级领导的前提。 对资产阶级思想、小资产阶级思想不批驳行不行呢?不 行。不驳它就有一个问题,就是谁胜谁负的问题,是资产阶级 思想、小资产阶级思想战胜呢?还是无产阶级的思想战胜呢? 如果我们让资产阶级思想、小资产阶级思想在中国人民中间占 了上风,接着资产阶级就会在政治上、经济上占上风,那末, 中国革命就要失败。所以,虽然现在不能宣布它非法,但是我 们一定要批驳它,指出它的错误。这样,工人阶级的思想领导 地位才能确立起来,才能保证工人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取得 的胜利,保证马列主义在中国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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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宣传战线上的任务 265 三 今后如何加强党的宣传工作 我们党的宣传工作同当前任务的需要比较起来,还很不 相称,需要加强。有些党员认为,只要做好实际工作就够了, 可以不向人民做宣传,可以不宣传马列主义。这种观点是错误 的。宣传工作也就是思想工作。思想斗争是一切革命斗争的前 提。不做思想斗争,不宣传马列主义,就不能有真正的自觉的 革命斗争。一切共产党员都有向人民宣传马列主义的义务,这 是党章上规定了的。每个党员要把党的主张、党的政策向人民 作解释、做宣传,宣传我们党的基本观点,以马列主义的观点 反对一切错误的观点。每个党员都要这样做。我们党从最初建 立起,就是全党做宣传的。所以,我们的宣传工作做出了这样 大的成绩,革命得到了胜利,广大人民信服共产党的主张,信 服马列主义。以后,更要这样做。担负实际工作的,要宣传你 那项实际工作,同时还要宣传马列主义的基本理论,两者都要 宣传。 要完成上述宣传上的任务,我们现在还有很多的缺点需要 克服。我们有些党员的理论水平很低,自己不懂什么是马列主 义,要向人家宣传马列主义,这是一件难事。因此,为了做好 宣传工作,为了提高理论水平,每个共产党员首先需要学习。 目前,做宣传工作的人很少,宣传机构不健全,宣传人员 的能力不强,这是我们的一个弱点。所以,宣传机构要加强, 人力、物力都要加强。但是必须了解,我们不能仅仅依靠专门 的宣传机关去做宣传工作,主要地是领导全体党员以及非党积 极分子、党外的共产主义者去做宣传工作。如果我们仅仅依靠 宣传部的一些职业宣传员来做宣传工作,那是做不好的。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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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我们党的宣传工作也不是这样做的,而是依靠全党以及党外的 共产主义者,马列主义者,党外的积极分子做宣传工作的。这 样才能把宣传工作做好。那末,我们的宣传部做什么事情呢? 主要的工作就是研究情况,作计划,发指示,供给宣传材料, 总结宣传经验,审查宣传内容合乎不合乎马列主义原则,方 法是不是适合群众的需要,宣传机构是不是健全。宣传部主要 地是做这些工作。因此,宣传部以后要按期地(几个月或半 年)、经常地总结和研究全党的宣传工作情况。各级宣传部都 要这样做。按期总结经验,提出任务,起草指示,这些事情都 是由宣传部来办的。但是,指示要党委发出,因为你要动员全 党来做宣传工作。宣传部的工作做好没做好,就看你动员全党 做宣传工作这件事情做得怎么样,这件事情做好了,你的宣传 工作一定会有成绩,一定会做好;如果这件事情做得不好,只 是宣传部的几个人在那里做宣传工作,你怎么努力也不会有好 的成绩。所以,加强宣传机构,增加工作人员,增加一点经 费,这是需要的,但是还必须改善工作方法,纠正错误观点。 进行宣传工作要运用好各种宣传工具,如宣传员网、报 纸、刊物、出版、戏剧、电影、美术、音乐、广播、学校等, 要把这些宣传工具都搞好,都加强,统统动员起来,运用起 来。这是一个很复杂、很庞大的工作。宣传部的一个很大的任 务,就是要把这些事情领导起来。做好这个工作,要有计划, 要克服自流状态。现在有很多东西是自流的,党内刊物的出 版,也有很多是无计划的。报纸的思想内容不够丰富,马列主 义的内容很少,以后要加强。要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好 每一项宣传工作。此外,现有的这些宣传工具还不够,电影不 够,戏剧不够,其他的文艺形式也不够,特别是通俗出版物不 够。所以宣传教育工具还要增加,特别要增加适合于工农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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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宣传战线上的任务 267 群众的宣传教育工具。 总之,必须发动与指导全党一切干部、党员、党外积极 分子去进行他们所能够做、又需要做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 应当作为一个计划机关、指挥机关、领导机关来推动全党做宣 传工作。有很多人是专门做宣传工作的职业宣传家,有专门办 报纸的,有专门演戏的,有专门画画的,要把他们动员起来, 团结起来,组织起来,指挥他们,教育他们,他们有错误的观 点要批评。此外,还有广大的业余义务宣传员,宣传部也要作 出计划,给他们发宣传要点,指导他们作好宣传。而我们现在 所缺乏的恰恰是在这一方面。如果把宣传部当作一个起草指 示、拟订计划、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指导工作、供给材料、 搞好设备、搞好组织的业务机关,那末,宣传部的工作就可以 做好。 四 宣传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 我们的宣传工作是不能离开当前的中心工作的,并且是为 了保证各项中心工作的完成的。宣传工作必须与各级党委所定 下来的中心工作密切配合,离开了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工作就 会失败。不论什么地方,一个省也好,一个县也好,党委在每 个时期,总有一个中心工作。如果要等中心工作搞完了,再来 搞宣传工作,那一定要落空。我们党所领导进行的每一项中心 工作和实际工作,都是有政治意义的,都是从人民群众的根本 利益上考虑和决定下来的。因此在进行每一项中心工作和实际 工作时,都必须向群众宣传这一项工作的政治意义,说清楚为 什么要做这项工作,怎样做法,结果怎么样,不做行不行。这 样,中心工作和实际工作才能搞好,群众的政治水平和政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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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悟才能提高。同时,在做每一项工作时,人们也会有各种错误 的想法和说法,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思想顾虑,甚至还会有反革 命分子的造谣。这就更需要我们根据马列主义的原则,用马列 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所以,实际 的中心工作与宣传的中心工作应该是一致的,宣传部门应该动 员一切宣传工具来为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实际工作的完成。这 样,党委就不会讨厌你,就会欢迎你,也就觉得很需要宣传工 作了。 如果有这样的党委书记,他在抓中心工作和实际工作时, 不注意宣传工作,不动员一切的宣传工具去保障这项工作的完 成,他不要宣传部,甚至把宣传部长都派下去搞中心工作,这 当然是不对的。但这样的党委书记我看也不多。恐怕还是我们 自己不善于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向广大人 民做宣传,去配合中心工作的完成。这是需要我们改进的。宣 传部把宣传工作布置好了以后,是可以去做一些中心工作的。 亲自去参加一下群众的实际斗争很有必要。不然,感性知识一 点也没有,马列主义恐怕也宣传不好,中心工作恐怕也宣传不 好。但是不要放弃自己的业务。业务搞好了,对中心工作有帮 助,党委就会照顾你们,就离不开你们,就不会把你们的人都 抽走。 当然,我们党的宣传工作不止是宣传当前的中心工作, 不止是搞当前的时事政策宣传,而且要作马列主义基本理论的 宣传。所以宣传工作可以分作两项:一项是当前中心工作、时 事政策的宣传,一项是马列主义基本理论的宣传。宣传部要设 专门的机构来管理理论教育。现在我们党对基本理论的宣传教 育注意不够,有些忽视。加强基本理论的宣传教育,应当成为 我们党的重要工作之一,应当作为宣传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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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宣传战线上的任务 269 来。我们应该在党员中间普遍进行基本理论的教育,对党外的 积极分子也要进行这一教育,在社会上也应该做一些基本理论 的宣传。基本理论的宣传教育不能马上见效,效果在后边,在 将来,“百年树人”。在这一点上,与当前的中心工作会有些 矛盾,需要很好地加以解决。基本理论的教育与当前中心工作 的宣传应当密切配合,不可偏废。要反对忽视理论教育与理论 学习的倾向。基本理论的宣传教育,也不是只靠宣传部自己来 搞,宣传部要作计划、作检查、作总结,也可以办个刊物,写 些文章,但主要的还是动员全党来做。基本理论的宣传教育要 联系实际,不要搞得空空洞洞。我们在实际工作的宣传上要联 系基本理论,同时基本理论的宣传也要联系实际工作,两者要 相互联系,而且要联系得很好。理论同实际分离是错误的,机 械地、生硬地联系也是错误的。这样出题目有点为难。要做共 产党员,要做马克思主义者总是有点为难的,就是要用一点心 思,研究一番,学习一番,然后工作才能做好。 五 建立经常的宣传机构和工作 我们现在需要建立能够经常做宣传工作的机构,以便使 宣传工作不断地、随时随刻地进行。因为现在有许多重要的事 情必须向群众做宣传。国际国内形势怎么样,生产上、经济上 有些什么大事,党的中心工作是什么,为什么要制定现行的政 策,群众都要求了解,我们都要经常向群众做宣传解释。我们 还要经常用我们的宣传去粉碎反革命的宣传。群众里边有各种 错误意见、错误思想要批评,还有思想顾虑和不通的问题要解 释。如果哪一个时候宣传工作接不上气,工作就会发生问题。 所以,我们必须在群众里边有经常的宣传工作,以增加群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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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信心,提高群众的觉悟,推动我们的工作。宣传国际国内大 事,宣传我们的政策,揭露反革命的宣传,对各种错误思想进 行讨论、批驳,这也是一种民主。没有这些,国际国内大事不 告诉群众,很多政策不跟他们商量、讨论,群众有意见不听他 们的,这就是没有民主。要群众关心国际国内大事,关心我们 党的政策,他们越注意,思想就越发展,就会提出很多问题和 意见,我们的宣传工作就更需要加强。 建立经常的宣传工作,为什么以前不提出这个问题?因为 那时是战争环境,不稳定,交通也不方便,所以在全国范围内 全体规模上建立党的经常的宣传工作不可能。现在有可能了, 城市里边天天有广播,有这样多的报纸,交通也方便了,全国 安定了。因此,只要我们把宣传组织建立起来,宣传部门的工 作搞起来了,经常有人管理宣传工作,就可以建立党的经常的 宣传工作。当然不可能一下子都办好,要一步一步来,尽可能 地搞好。至于哪些多办,哪些少办,哪些急办,哪些缓办,各 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决定。 过去我们有点突击宣传,有什么问题,宣传一下,过去 就完了。所以党的宣传工作,在群众里边做得不经常,以后要 经常做起来。经常宣传工作的内容、方法也需要讲究。宣传什 么,如何宣传,要按照当时当地的情况决定,不仅是由宣传部 决定,还必须取得党委的同意。宣传要点,要经过党委讨论, 至少要经过党委书记看过,才能发出。这是关于建立经常宣传 机构和工作的问题。 六 注意思想斗争,反对自由主义 我们现在要注意思想斗争,注意党对人民的思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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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宣传战线上的任务 271 反对自由主义。我们党内现在有浓厚的自由主义空气。有这种 情况:反革命造谣说,蒋介石到了上海,天津、北京也被蒋介 石占领了;一贯道也到处造谣,闹得人心惶惶。我们那些共产 党员到哪里去了呢?他们不反对,也不作斗争,只是向上写报 告,说不晓得怎么办好,要请示。这完全是反革命宣传,是非 法的嘛!还要请示什么呢?任何共产党员听到谣言都应该立即 起来反驳,追查制造谣言的人。我们共产党员在思想上应有最 锐敏的警觉性,必须反对自由主义的风气和自由主义的态度。 在党内,只承认一种思想是合法的,就是无产阶级思想,马列 主义。在党外,非无产阶级、非马列主义的思想,还是合法 的。但是要批评,指出它的错误。党内党外要区别对待。还有 一种披着马列主义的外衣,实际上是非无产阶级的思想或反马 列主义的思想,我们要注意。共产党员应该有这种嗅觉。总 之,无论在党内党外,都要注意思想斗争。 现在,在人民中间,许多旧观点已经动摇了,新的观点开 始被接受。对许多旧观点,特别是封建观点,要从思想上、理 论上批驳它。例如迷信问题、命运问题等,过去解释不对的, 要用新的观点去解释,要用马列主义的观点,辩证唯物论和历 史唯物论的观点来解释,把旧的观点驳掉。而我们在这方面的 工作包括我们的报纸、刊物都做得很少。 今天,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性更加提高了,更加需要加 强党的思想领导,因为目前的情况与过去不同了,中国人民的 革命胜利了,各种工作更繁杂,实际工作任务更加重了。在我 们的经济建设工作大规模地开展起来以后,很多党员就要担负 更多的实际工作,如管理工厂、管理贸易、管理银行、管理铁 路,搞农业技术等。而如果埋头到这些实际工作中去,不加强 政治学习,不加强马列主义理论学习,那就有危险性,就会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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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离政治,脱离基本理论,使非无产阶级的思想发展起来。因 此,一切共产党员必须学习马列主义,学习政治,学习党的基 本理论,而且要宣传马列主义。 总的来讲,我们党的宣传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 也还有很多缺点。我们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并用各种办法 逐步克服工作中的缺点,真正做到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 来宣传马列主义,用马列主义教育人民,提高全国人民的阶级 觉悟和思想水平,为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打下 思想基础。只要我们共产党员在思想上是清醒的,那末,就可 以保证全国人民信任我们党,并在我们党的领导下,一步一步 地走到最后胜利! 根据《刘少奇选集》下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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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中共中央批发李富春 《在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上的结论》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大中市委、区党委: 李富春同志在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上的结论,中央是同 意的。望你们印发给一切工业管理部门和工会党组及一切国营 工矿企业负责同志,并组织他们学习和研究,借以改善工厂的 管理。此篇可在党内刊物上发表,但不得在公开的报纸刊物上 发表。 中 央 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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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李富春在第一次全国 工业会议上的结论 (一九五一年三月六日) 这是第一次的全国工业会议。经过十七天大会与小会的讨 论,现在将能够做出结论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六项提出。 一、今年的工业生产 一九五一年国营工业生产控制数字,经过大家的讨论与修 改,现已确定。其中主要产品的产量与一九五○年相比,应该 达到如下的水平(以一九五○年的产量为一○○): 生铁 一二八 钢锭 一四一 钢材 一四三 汽油 一四三 铜 一二○ 电动机 一三八 铅 一二二 变压器 一五五 锌 四九八 水泥 一三一 钨 一一六 棉纱 一三○ 锑 一一四 棉布 一三一 锡 一二七 汽车胎 二七五 煤 一一○ 纸 一三三 电力 一三一 (国营与私营合计数量的 增加百分比) 原油 一二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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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李富春《在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上的结论》 275 从上述数字中,可以看到今年的生产任务,比去年增加很 多。这一生产控制数字,是根据下述的实际情况与生产方针制 定的。 中国今天的基本情况,不是工业品太多,而是工业品不 足。特别是土地改革以后,农村的生产力获得解放,农业经济 将迅速恢复和发展,农民的购买力将随着逐步上升,城乡交流 日益活跃,国内市场逐渐扩大。如果能够争取连续两三个丰 年,则工业品——特别是合于农民需要的工业品,将更感不 足。因此,必须从发展的观点出发,加强工业生产品的计划性 与组织性。使供、产、销相互结合,从发展供、销中发展生 产,克服保守思想与减少盲目性。 如果某些产品,现时因为产多于销(如火柴),或原料不 够(如纸烟),在一定时期内适当限制一下产量,以保持供、 产、销的平衡,还是必要的,否则将形成产品的积压或原材料 的抢购,反转来影响生产的正常发展与市场的稳定。但即是这 些生产的供、销的情况,也是变化的,发展的,在决定产量 时,我们应尽可能地预计到这种变化与发展,并推动供、产、 销的平衡发展。只有这样,工业生产才不致与整个国民经济的 恢复和发展脱节。 为实现上述方针,保障供、产、销三方面均适应发展的 需要:在原材料的供应方面,农业上必须增加经济作物(棉、 麻、烟、糖、皮、毛等)的产量;工业上增加各种原材料和半 制品的产量,奖励节约,奖励发明创造,认真清理仓库储存, 并加以合理的调配与运用。产的方面,应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 性与创造性,打破旧的生产标准,反对粗制滥造,力求质量的 提高。凡产品畅销、原材料供给有保证的企业,应尽量发挥与 提高现有的设备能力,增加生产,满足国防与民生的需要。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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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的方面,应正确掌握国家的价格政策,组织公私商业力量,开 展自销业务,宣传与提倡使用国货,反对崇美思想(甚么都是 美国货好),全力打开国内市场的销路,保证工业生产的平衡 发展。 其次,为了保证完成今年的生产计划与发展今后的工业生 产,还需要财经工作的各个方面与发展生产的方针密切配合, 结成整体。例如:贸易方面,在价格政策与利润问题上,工业 与商业,生产与消费,应该有所区别。因此,加工的工缴应确 切计算产品的成本,并保证适当的利润,使工业能够增加积 累,扩大生产。工业原材料进口的商业利润,不可太高。金融 方面,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制度,在利息、期限、数量、手续 等问题上,对于工业与商业,重要与次要的生产部门,应有恰 当的区别。工业贷款的比例要酌量增加。铁路及交通方面,要 求保证生产运输的需要,对运价的规定应照顾对工业的生产及 成本的影响。税收方面,税目税率的制定与更改,必须照顾到 生产。诸如此类的具体问题,会后应由有关部门分别研究,具 体解决。 生产控制数字确定后,中央各工业部与各大行政区工业 部应即根据此数字,分别规定所管各厂、矿的生产任务,并领 导与组织全体职工,按照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规定的计划表 格,由基层企业开始,自下而上地编制生产、劳动、供应、 成本、财务等项具体计划,从而建立实施经济核算制的必要 条件。 二、今年的基本建设 今年的基本建设工程与投资分配比例的确定,是考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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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李富春《在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上的结论》 277 两方面的情况的:一方面,中国地大物博、经济落后而发展又 不平衡,国家经过长期战争,百废待兴;另一方面,工业建设 需要弄清资源,需要大量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成批的技术人 材,而这些条件今天我们还很缺乏。不仅地下资源很多没有弄 清,即地面上现有设备能力的调查也很不完备。美帝国主义正 在朝鲜进行侵略战争并积极企图扩大侵略战争,国家为着巩固 国防,不能不保持一定的国防力量。能够用之于建设的资金, 虽比反动统治时期任何一年要多得多,但从国家建设的需要来 说,还很不够。因之,今年的基本建设,必须是从全国布局着 眼(整体观点),从发展国民经济与巩固国防的需要出发,有 计划、有重点地采取分工合作、稳步前进的方针,首先集中力 量搞好几件国防和民生最需要的基本建设工程,积累经验,并 为今后的长期建设准备必要的条件。不可能样样都搞,以致一 事无成。某些急于求成,以及喜欢把摊子搞得多、搞得大的倾 向,必须注意防止。在经济建设上的局部观点、平衡主义观点 与冒险观点都是有害的。 今年基本建设的控制数字,是从原拟的三年计划轮廓中 抽出来的,也就是说结合了今后发展的需要与今年的可能和需 要的。投资的重点,首先放在钢铁、燃料、动力与铁路方面, 使这些工业能够走在其他工业的前面,从而保证其他工业的发 展;其次照顾到今后几年内人民日常生活与文化发展的需要, 如水利、纺织、造纸等。经过大家的讨论,又将这一数字,作 了部分的修改,使其更能符合于上述原则。修改之后,各类工 业的投资分配比例,大致如下: 重工业 五二·二 钢铁工业 三二·九 有色金属工业 四·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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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化学工业 三·六 机器工业 五·五 建筑器材工业 一·二 电器工业 三·一 其他 一·二 燃料工业 一八· 煤矿工业 六·六 电力工业 九·六 石油工业 一·八 纺织工业 一六·二 棉纺工业 一一·○ 毛纺工业 ○·四 其他 四·八 轻工业及食品工业 六·二 造纸工业 二·四 橡胶工业 一·二 度量衡工业 ○·三 制糖工业 一·三 卷烟工业 ○·七 其他 ○·三 资源勘察 五 · 其他 二·四 为了完成今年的基本建设计划,首先应建立与健全各级工 业部门基本建设的行政机构、设计机构与企业化的施工机构。 土木建筑工程在整个基本建设工程中所占比重很大,必须认真 进行,因之提议:(1)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建筑工业 管理局,掌握全国公私建筑业的情况与计划。(2)中央各工 业部与各大行政区工业部,如果有必要、有条件,可经政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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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李富春《在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上的结论》 279 财政经济委员会核准,成立建筑公司,承包本部门的建筑工 程。(3)某些建筑工程较多的省与工业城市,可经政务院财 政经济委员会核准成立建筑机构,加强对公私建筑业的管理。 (4)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公私建筑公司、营造公司 与工程公司的登记条例,责成各省、市负责登记与审查现有的 公私建筑业,组织与领导其中合格的,取缔其中不合格的,以 便在二三年内把现有的公私建筑力量组织起来,并提高一步, 以适应建设需要。 关于如何正确地计划与组织基本建设工程的进行,东北工 业部已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总结。总结中提出的问题与经验,是 具有普遍性的,是可以适用于各地的,这里不多谈,我只指出 两点:(1)基本经验是基本建设的企业化,经济核算的一切 原则,都应该在基本建设中实施。(2)一切工程的进行,都 必须遵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切实防 止返工与浪费。 三、地方工业问题 地方工业在发展国民经济中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地方工业 的发展,至少有四点好处: (一)能够加速工业的发展速度,满足当地人民、首先是 农民的需要。 (二)能壮大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工业的力量,使国 营经济真正有能力来领导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其他经济成分。 (三)能够加速国营工业资金的积累。 (四)能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动员与组织更多的人力、财 力、物力来举办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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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因之,对于地方工业,必须采取积极发展的方针,鼓励各 级地方政府经营工业。地方工业的经营方向应该是: (1)面向农村,解决广大农民需要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 料。 (2)为国家企业加工,成为国家企业的得力助手。 (3)主要应利用当地原料。 (4)地方资力与人力能办到的中小型工业,特别是民用 的轻工业。 为避免经营地方工业的盲目性,地方工业的生产和基本建 设计划,应该包括在全国计划之内。在中央尚未能制定包括地 方工业在内的全盘计划之前,则应该逐级审查,经各大行政区 财委批准,并报告中央各主管工业部及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审核备案。 地方工业的经营范围,除现有的外,在新的建设中我们指 出以下几项,当然这是大体上的方向,而不是绝对的界限。 (1)不在输电网内的独立发电厂。 (2)小型矿山(小矿区)的经营。 (3)制造农具及小五金的铁工厂。 (4)建筑器材工业(如砖瓦窑、锯木厂等)。 (5)纺织厂与针织厂。 (6)民用的被服业。 (7)地方需要的食品工业。 (8)造纸厂与印刷文具业。 (9)制造日用品的化学工业。 (10)地方性的公用事业及其他地方需要而中央尚难筹办 的轻工业。 地方工业的发展,主要是依靠地方自己积累资金进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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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李富春《在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上的结论》 281 时并可吸收私人投资。但为了鼓励地方的积极性,并促进地方 工业的合理发展,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各部门应在可能条件下对 地方工业进行下列帮助: (1)国家有余的生产设备,可依据地方的基本建设计划 拨作地方建设工业之用,由地方分年向国家交纳折旧费,或作 为国家对地方工业的投资。 (2)中央各主管工业部对地方工业作技术上的指导与帮 助。 (3)贸易部门与银行应在可能范围内对地方工业加以扶 植。 (4)地方工业的利润,在一定时期内解除上交国库的任 务,以供地方工业扩大再生产之需要。 (5)建立地方工业的领导系统,加强政策方针上的领导 与经营管理上的帮助。 四、学会经营管理、贯彻经济核算制 实行经济核算制,是今年全国财经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也是这次会议中讨论得最多的一个问题。 经济核算制是管理人民企业的基本原则。其目的,是在国 家计划的集中指导下,发扬各企业经营的积极性与责任心,提 高劳动生产率,努力增加产量,提高质量,消灭浪费,降低成 本,加速资金的周转与增加国家资金的积累,从而保证工业的 扩大再生产与提高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国家对一切国营企业,通过以下五项办法,实施经济核算 制的管理: (1)实行计划管理,即规定企业增加生产(数量、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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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与品种),提高劳动生产率及降低成本的任务,并建立系统的 检查制度,促其实现。 (2)给予每个企业以必要的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因之 凡未确定资金的企业,应即认真清理资产,核定资金,其有多 余或不足者,由国家或主管该企业的地方政府统一调配。 (3) 实行独立会计制。由中国人民银行集中国营企业的 一切信贷,允许各企业有权与国家银行发生往来,逐渐发挥银 行对企业的监督作用。责成企业的领导人应对所管企业的盈亏 负完全责任。 (4)在完成国家平衡计划的条件下,企业有权通过合同 制自行销售产品与收购原材料。 (5)实行工厂奖励基金制。凡已核定资金,并能有计划 地进行生产的企业,在经济核算制奠定初步基础之后,可从超 计划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暂定至多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充 作工厂奖励基金,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工厂奖励基金 条例实施之。 实行上述措施,就是实行国营企业对国家负完全责任的责 任制,就可以促使企业的领导者和全体职工来关心企业的一切 工作与经营状况,促使其更合理地组织劳动力,更经济地使用 原材料,更有效地利用生产设备与更科学地组织生产,充分发 掘企业内部的一切潜在力量来完成国家给予他们的任务。 适应上述原则,企业经营管理的制度和方法必须进行一系 列的改革。 我们今天管理的企业,除老解放区少数军工企业及日用品 工厂外,绝大多数是接收来的敌伪财产。要把这种帝国主义、 官僚资本的旧企业,改变为人民共有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新 企业,必须谨慎地、逐步地将旧的以压迫剥削工人为目的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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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李富春《在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上的结论》 283 营管理制度,加以根本的改革。不仅要改变其官僚主义的管理 制度与管理方法,而且要改变其腐败的经营制度与经营方法, 否则就不能贯彻经济核算制的原则。 综合这次会议中全国各地的经验,实现这种改革,大体要 经过三个步骤。而要在这三个步骤中完成改革工作,必须贯彻 一条依靠工人阶级、实行管理民主化的原则。 第一步,进行民主改革。这是萌芽新思想、新制度,打破 旧思想、旧制度的阶段,也就是企业中思想改革与组织改革的 阶段。这期间的主要工作,应反复向干部和群众进行阶级教育 和管好人民企业的思想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社会主义性质的 国营企业已经没有阶级压迫,全体职工已经是企业的主人翁, 提高全体职工的阶级觉悟,取消压迫工人的管理制度(如把头 制、搜身制等),分别处理旧的管理人员,积极整顿组织,初 步调整工资,使工人亲身体验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从而改变 其旧的劳动态度。然后,在这基础之上,建立工会,建立工厂 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从而开始组织生产竞赛,把生产提 高一步。 经验证明,要实行上述步骤,达到民主改革的目的,没有 几个热烈的群众运动是做不好的。 目前,上述这些工作,各地国营企业大都已经做了,但深 透的程度则不同,有的做得还很不够,应该在第二步中补上这 一课,才能把工厂矿山改造好。 第二步,是开始建立新的经营管理制度,逐步推行经济核 算制的阶段。全国除东北外,其他各地区,今年之内应该做好 的主要工作是: (1)根据政务院颁布的计划表格,编制生产、劳动、材 料供应、成本、财务等各项具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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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2)根据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规定的资产清理办法来 清理资产,确定资金。 (3)在生产竞赛与反浪费运动的基础上,制定合理可行 的平均先进生产定额,首先是各种产品的定质、定量、定料与 定工。 (4)经过保安大检查,建立生产中保障安全的制度与机 器的定期检修制度。 (5)建立主要的责任制,首先从企业中最重要与最薄弱 的环节做起,如完成生产计划的责任制,原材料供应的责任 制,保证质量的责任制和安全责任制等。 (6)建立与健全财务成本的管理制度。 (7)根据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规定的定期表报制度, 加强各级统计机构,健全基层记录制度,改善统计工作。 做好上述工作,就可以打下经济核算制的必要基础。在 一九五一年内,关内各厂矿应当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步 完成上述工作。 第三步,是进一步加强与巩固经济核算制的阶段。凡经济 核算已有初步基础的厂矿(如东北),应着重注意下列工作: (1)加强车间工作,实施车间的成本管理,使经济核算 制贯彻到车间去。 (2)改善资金管理,更合理地组织生产过程,特别是 供、销过程,消灭材料积压,产品积压与生产上的浪费现象, 加速资金周转,节省资金。健全基层企业的成本会计制度。 (3)加强技术管理,制订切合实际的生产工作中的操作 规程与技术标准,建立独立而有权威的对原材料和产品的检验 工作。 (4)逐步推行计件工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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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李富春《在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上的结论》 285 经济核算制不是单纯的行政工作,更不能设想在官僚主义 的管理方法之下,可以贯彻经济核算制。人民企业的领导者, 必须懂得:要把一个工厂、一个矿山经营管理得好,发挥其生 产上应有的作用,就必须发挥全体职工的劳动热忱、智慧与毅 力,使得每个人都自觉地积极负责地把生产搞好,这就必须坚 持依靠工人阶级的立场,贯彻管理民主化的思想。因之企业的 行政领导人,要主动地自觉地执行以下的规定: (1)与各方面的领导干部经常协商,并善于运用工厂管 理委员会形成领导核心,发挥管理委员会的作用。 (2)凡关系群众的事,必须通过群众,得到群众的同意 与支持,变为群众自觉的行动。 (3)行政上应贯彻工会法的执行。工会是群众的领导者 与组织者,凡要通过群众做的事,应通过工会去执行。 (4)关心职工的福利,主动地解决有关职工生活健康等 可能解决的问题,贯彻劳动保险条例,改善工厂中的保安卫生 工作。 为了提高各级工业部门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规定今 明两年各国营工业的超计划利润,可由中央各工业部及其专业 局和各大行政区工业部及其专业局掌握;地方工业的超计划利 润,由各省市的工业主管部门掌握,超计划利润的运用范围, 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另行规定,年终时应按级编造决算, 并将使用情形报告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备案。 经济核算制是经营与管理人民企业的基本规律,但其具 体内容,则随着企业的发展与进步而不断提高,不断丰富。因 之,每个人民企业的领导者,必须善于分析自己经营管理上的 具体情况,发现工作中当前最重要的弱点,提出新的任务,组 织全体职工,不断地把经济核算制向前推进,如此,就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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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断地发挥企业本身的潜在力量,不断地扩大再生产与不断地改 善工人阶级的福利。 五、如何组织与领导生产竞赛 生产竞赛,是发动与组织工人群众推动企业不断前进,贯 彻经济核算制的重要方式之一。 企业中的生产竞赛,标志着工人阶级政治觉悟的提高与 新的劳动态度的建立。竞赛的过程,是由突击到经常的发展过 程,也是由提高劳动强度到劳动与技术相结合的发展过程。领 导的责任,在于切实掌握运动的发展规律,积极引导竞赛向经 常性的方向发展,向发挥工人阶级智慧、学习与掌握技术的方 向发展,否则,对生产反而无益。为此,企业中的领导干部应 注意以下几点: (1)竞赛的内容必须与完成生产计划的总任务相结合, 与解决生产中当前最薄弱或最关键的一环相结合,明确每一阶 段每一厂矿中的竞赛目标,克服一般性与盲目性。 (2)提倡劳动与技术相结合,启发职工的智慧,从改善 工具、改善操作方法、改善劳动组织来提高生产,防止单纯地 延长工作时间、加强劳动强度、追逐数量、忽视质量的偏向。 (3)推广先进生产者与先进生产小组的经验,是开展生 产竞赛的好方式。 (4)在竞赛中建立与改善各种经营管理制度,创造新的 技术标准与定额,提倡联系合同与集体合同,使职员与工人 之间,各个生产部门之间,求得相互配合、相互团结的平衡 发展。 (5)在竞赛中建立合理的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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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发李富春《在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上的结论》 287 生产竞赛的领导问题,是与企业改革的历史过程分不开 的。当着一个厂矿的经营管理制度,尚未完成初步的民主改 革,新的一套尚未走上轨道,行政上还缺乏管理工厂的经验, 工会组织还不健全,行政与工会的分工还不能完全明确,而企 业内一切又要依靠工人群众的力量去解决问题时,对竞赛的领 导,必须是行政与工会共同负责,否则不仅竞赛不起来,而且 也达不到竞赛的目的。但当着一个厂矿的经营管理已经走上轨 道,行政领导干部已摸索到一点经验,工会组织也已相当健全 时,则竞赛的发动与组织,则可能而且应当由工会负责去进 行。 生产竞赛是关系于一个厂矿全面工作的大事,因此必须经 过工厂管理委员会的统一计划与布置,各方面分工合作,而动 员与组织群众实行竞赛应由工会负责去进行,行政方面则必须 及时提出生产计划与当前的中心要求,并负责原材料的供应与 产品规格的检验,互相配合,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 六、工资问题 全国工资制度的复杂与不统一,是有其历史的原因的。而 各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与交通情况亦有差别,工业恢复与发展的 速度也不相同。因此,工资问题,只能采取由地区到全国逐步 清理、逐步调整、逐步统一的方针,适当解决某些急需解决的 问题,并为全国统一准备条件。在这个方针之下,全国工资制 度走向统一,大体上要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是实行地区调整。各地、各工业部门进行调整 时,应根据下列原则: (一)地区工资在全国范围内比较高者,不作增加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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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整,只对不合理者加以调整。地区工资在全国范围内过低者, 在调整中除作合理的调整外,并可作适当提高的调整。 (二)在作适当提高的调整地区(如西北与东北),调整 时应注意下列条件: (1)以当地的生活水平为标准,适当结合邻近地区的生 活水平,确定基本工资。 (2)首先注意技术人员与基本技术工人的工资调整。 (3)对内,调整突出的不合理的工资,避免波动面太 大;对外,应照顾低薪制的公教人员,不应过于突出。 (三)调整方案,必须报告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经核 准后,才能施行。 此外,以“工资分”为全国工资统一计算单位,作为调整 与统一全国工资的初步工作,是必要的。会后由劳动部会同全 国总工会拟定具体办法,呈政务院核准实行。 第二步,是实行八级工资制,凡已实行经济核算制的企 业,应有准备地实行八级工资制,初步克服工资政策上的平均 主义倾向与混乱现象,并鼓励职工钻研技术。 第三步,实行计件工资制。凡已具备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条 件的企业(特别是生产定额及成本标准已相对固定,技术操作 规程及独立的检验制度已较完备,而供、产、销已能平衡发展 的厂矿),应逐步实行计件工资制。 中国的工业,发展不平衡,工业经营管理的进度也不一 致。因此,在工资制度上,只有进到大家均可实行八级工资制 或计件工资制时,全国的工资制度才能趋于统一。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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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政务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 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 * (一九五一年六月七日) 各级人民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人 员是人民的勤务员。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密切地联系人民群众,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并应鼓励人民群众监督自己的政府和 工作人员。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对于人民的来信或要求见面谈 话,均应热情接待,负责处理。过去有些地方,对于这一工作 很重视,认真负责地处理了人民所提出的问题,满足了人民的 要求,获得人民群众的称赞。但也有很多地方,对于这一工作 不够重视,有的甚至采取了敷衍应付或马虎拖延的态度,因而 引起人民群众不满,疏远了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 这种不正确的思想作风,必须严格纠正。为此,特作如下决 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切实执行: (一)县(市)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均须责成一定部门, 在原编制内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并设立问事 处或接待室,接见人民群众;领导人并应经常地进行检查和 指导。 (二)对人民所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凡本机关能办理的, 必须及时办理。需要转交下级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办理的,应 此件于一九五一年六月七日经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命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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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及时转送,并检查催办。如系上级机关交办者,应及时办理, 并于办理后将结果回报;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处理,亦应告 知来信本人及原交机关。但对于反动分子借人民名义向政府提 出的带有挑拨性或试探性的问题,则不要答复。 对于人民所提问题的处理结果,应及时通知本人。对于有 教育意义的典型事件于处理后,可在当地报纸上发表或在适当 的会议上宣布。 (三)凡属控告机关或工作人员的事件,应交人民监察机 关处理。严禁被控机关或人员采取报复行为;如有报复者,应 予以处分,情节严重者并应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四)对报纸刊物所载人民群众的批评或意见,各有关机 关或工作人员须认真研究处理,并应在该报刊上作公开的答复 或检讨。 (五)对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的工作,应建立 登记、研究、转办、检查、催办、存档等各项制度,并定期 总结。 (六)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对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 人民的工作,应经常检查总结,定期向上级报告。各大行政区 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和中央直属省市人民政府,应每半年 向政务院作一次关于处理此项工作的总结报告。 根据一九五一年六月八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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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政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内部 统一战线工作的几项具体规定 (一九五一年六月七日)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的统一战线工作,根据第一次 全国秘书长会议关于这方面的建议,特作以下规定: (一)批准李维汉秘书长在全国秘书长会议上关于进一步 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的报告,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 工作人员学习和执行。 (二)政府机关内部的统一战线工作,省(市)以上人民 政府及其各部门由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负责掌管,不设秘书长 或办公厅主任的部门及省(市)以下人民政府须指定适当人员 掌管,并均得视具体情况,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协助进行。各 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首长必须负责加以领导和帮助。 (三)政府机关人事部门,应在其人事处理及福利等工作 中,密切结合统一战线工作。 (四)政府机关中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或指定的负责 人员),得会同人事部门负责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机关内 部统一战线工作座谈会,酌邀机关内部各党派、无党派人员及 专家技术人员等参加,以便了解情况,处理问题,更加团结 进步。 (五)政府机关的学习领导组织,应注意吸收一定数量的 有党派和无党派的中下层工作人员中的积极分子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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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六)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对机关内部的统一战线工作 应定期检查,总结经验,对所发现的问题,务必及时处理,并 向上级作综合报告。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一年六月七日 根据一九五一年六月十日《人民日报》刊印 附: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的统一战线工作 (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李 维 汉 一 情 况 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 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 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因此,各级 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中都有统一战线工作。认为政府工作人员 中只有工作关系,没有统一战线关系,那自然不对;认为只在 上层人员间或只在有党派关系的人员间才有统一战线工作,而 对于为数众多的中下层人员和无党派人员的统一战线工作,不 这是李维汉在政务院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秘书长会议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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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的几项具体规定 293 予以应有的注意,那也是不对的。 政府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的目的,是在共同纲领基础之 上,团结全体工作人员,力求进步,不断地提高政府工作的水 平和效率。 各级人民政府成立以来,这方面的统一战线工作一般地和 基本地说是有收获的,虽然收获的多少不相同。这从政府工作 的成绩可以证明,从各方面的检查和反映也已经证明了。但还 有缺点和问题,从某些局部情况和个别情况看,缺点还不小。 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时间短,经验少;二是对若干重要原 则性问题的认识还不一致。我们的会议需要提出和检讨这些问 题,以便巩固成绩,克服缺点,进一步地加强这方面的统一战 线工作。 在中央各部门的检查和反映中,提到一些具体事件,我们 将交给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请他们负责加以适当处理,务使 其都有下落。又提到某些制度问题,虽对统一战线工作有若干 影响,但不可能在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内加以讨论。 二 一个基本原则 人民政府是依据民主集中制组成的权力机关,要代表人民 行使国家权力,要对人民负最直接的责任。因此,政府机关内 部的统一战线工作必须严格而正确地遵守下面这个基本原则, 即是:一方面要使每个工作人员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实际上有 职有权,有与自己职务相称的权力,以便履行其职责;另方 面,又要使每个工作人员不仅在口头上而且在行动上,对共同 纲领和政策法令的实施保持高度的统一性与纪律性,保持一致 的步调。迄今存在着的缺点和问题,有许多是由于在这个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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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原则上发生了偏差。应当要求一切政府工作人员都能理解和坚 持这个基本原则。 三 一项基本工作 政府工作出发于政策,归宿于政策。工作的过程也就是 实践和考验政策的过程。共同纲领是政策总纲,法律是执行政 策的规定。行动的统一倚靠政策思想的一致,行使职权而无偏 差,也倚靠政策思想的一致,政府工作人员既是来自各民族、 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而各人的社会经历、教育经历、政 治经验和工作经验又互不相同,甚至有很大的差别,在这种情 形下,要实现统一行动和竭诚合作,就更需倚靠沟通政策思 想。有人以为自己既赞同共同纲领并又愿为其实现而努力,就 无需强调沟通政策思想了,这是不正确的。要知道,我们对共 同纲领不一定已经都懂得了,甚至自己的脑筋中可能还有某些 非新民主主义的、非共同纲领的思想,例如旧民主主义的思想 以至封建主义思想的残余,因而不能正确地和全面地理解共同 纲领。即使一般地懂得了,在执行中,在结合着无限生动而复 杂的实际生活从事实践时,还会遇到许多意料之外的问题;而 且实际生活在变动着发展着,更会不断地发生新的情况,提出 新的问题。所以,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比较负责的工作人 员,必须对每一件工作和实践都注意到检查自己的政策思想, 检查其是否合于新民主主义,是否合于共同纲领,是否合于实 际情况和广大人民的需要。如果政策思想发生了偏差,又不加 以端正,就必然发生行动上的分歧,使政府工作受到损失。因 此,沟通政策思想这项工作,必须视为政府工作人员团结进 步、统一行动的基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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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的几项具体规定 295 做好沟通政策思想这项工作,自然要通过许多不同的方 式,如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的会议,各级人民政府委员 会及所属各种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工作会议、座谈会、报告 会、个别谈话、学习文件等等。但主要倚靠有三:第一,靠负 责人员尤其负责的共产党员能够主动地、有计划地加以领导, 把它当作领导工作的重要部分,不惜花费精力和时间;第二, 靠高度的民主作风,善于组织和启发大家提出问题,发表意 见,善于倾听下级意见,倾听不同意见和倾听少数人的意见; 然后加以分析,正确的加以接受,疑问的加以解释,错误的加 以说服,使每一个带原则性的意见和争议都有交代;第三,靠 每个工作人员自觉地努力和学习。 四 必须有职有权 政府各级负责人员有职有权的问题,在不少地方和部门 大体上已经解决了,但有些地方和部门则还没有适当解决,或 还没有完全解决。解决这个问题的原则,首先是要在任用人员 时,依据人才的多样性及其实际能力(这当然是在以严肃态度 考查其政治情况以后。在任用人员的开始,保持严格地分清 革命与反革命界限的严肃性,是十分重要的,切不可加以忽 视),分配以适当的职务,以期人尽其才,各得其所。职务分 配以后,领导上就要加以信任,赋以与其职务相称的权力,使 能放手工作,负起与其职权相称的责任。一份职务,一份权 力,一份责任,三者不可分离。有职无权是不对的,有职有权 而不尽其应尽的责任也不对。为便于实现有职有权,要执行周 恩来总理的指示,在各级正副职人员之间进行适当分工。在这 个问题上,应当要求共产党员首先尊重非共产党员的职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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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他们的职权范围内,使他们有可能与闻一切应该与闻的事情, 同他们商量一切应该商量的事情,向他们报告和请示一切应该 报告和请示的事情;同时还要积极地帮助他们能够履行责任, 做出成绩。据一般反映,非共产党员多热望有这种帮助,共产 党员即应报以积极态度,对他们的工作给以尽可能的支持,尤 其当他们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发生了偏差时,要给以充分的关 切和帮助。在这方面采取任何冷淡的或消极的态度,都是错误 的。同样,非共产党员对共产党员也要采取积极帮助的态度。 非共产党员对自己的职务应采取要管的态度,如果共产党员不 尊重他们的职权,他们应当提出意见和要求。这样做,非但不 会发生误会,而且可以增进团结。反之,如果该管的不管,不 积极地去管,倒会弄得大家不好办事。 目前各种工作制度中如有妨碍非共产党员正确地行使其职 权的地方,应当依照上述的精神和原则,加以必要的调整。 五 共产党员要主动地团结非共产党员 政府机关内部的统一战线包括多方面的关系,但其中最主 要的是共产党员与非共产党员的关系。共产党员与非共产党员 合作得好,政府机关内部的统一战线工作也就基本地做好了。 自然,这不是一方面的责任,而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都能遵 守共同纲领和民主集中制的准则,都具备团结进步和提高政府 工作水平的要求,都采取诚恳坦白、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和帮 助的态度。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工人阶级的政 党,已经在广大人民中取得了公认的领导地位,它要求自己的 党员在党与非党关系上负起最主要的责任。每一个共产党员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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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的几项具体规定 297 要遵守毛主席的“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 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的指示,主动地和积极 地去团结一切愿意同共产党合作的非共产党员,在工作上、学 习上和日常生活上一视同仁,同他们建立起诚恳的友谊关系。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的检查和反映,由于高级负责同志的 积极态度,共产党员与非共产党的高级人员之间的关系正在日 益进步,但中下级工作人员间还有问题,有不少中下级非共产 党员表示,他们甚愿靠近共产党,但共产党员对他们仍不够热 情和积极,这应当引起足够的注意,应请各部门共产党的负责 同志采取有效办法加以改进。一年多的经验证明,凡是共产党 员采取了积极态度的地方,那里就出现了团结和进步;反之, 就常发生所谓关系问题,阻碍着进步。为什么有些共产党同志 会缺乏积极态度呢?基本原因在于他们一方面对大多数非共产 党员的能力、知识及其进步可能性估计不足,另方面对共产党 的领导能力和教育能力也估计不足,因此缺乏团结非共产党员 一道工作和前进的信心。有这种态度的共产党员只要细心地回 顾和考察一年多来,由于政府工作的重大成就,由于学习生 活,由于三大运动的展开,在广大非共产党工作人员中所引起 的深刻的变化,就会对上述两方面有足够的估计,也就会觉得 需要提高信心,采取积极态度,把自己的手热情地伸向那一切 愿意同共产党合作的人们。为了这个目的,在政府机关中,共 产党的组织应该适当地分配自己的党员去和一切非共产党工作 人员建立密切的关系。 有了认识和信心,从而有了积极态度之后,还必须有一 个谦虚的态度。“共产党员必须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给别人 以说话的机会。别人说得对的,我们应该欢迎,并要跟别人的 长处学习;别人说得不对,也应该让别人说完,然后慢慢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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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解释。共产党员决不可自以为是,盛气凌人,以为自己是什么 都好,别人是什么都不好”。据反映,有个别共产党员不虚心 学习非共产党员的长处,不理睬他们的意见,不关心他们的困 难,只许自己批评别人,不许别人批评自己,甚至无理地打击 非共产党员。这都是骄傲自大、自以为是和盛气凌人的表现, 必须坚决地加以改正。 非共产党员方面也要采取主动积极态度。毫无疑问,在非 共产党工作人员中,有许多同志在合作上和工作上采取了正确 而积极的态度,大家在毛主席领导下,努力为人民服务,正是 因为这个原故,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像今天这样的成就。同时 也不必讳言,仍然有不少的工作人员,他们虽有靠近共产党的 要求,但在最根本的一个问题上还没有解决或没有完全解决, 这正如某些非共产党同志所反省到的,要丢弃作客思想、雇佣 观点和自卑心理,更要培养主人翁的思想感情。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主人即人民,主人翁的思想感情应该即是人民的思想感 情,为广大人民服务的思想感情。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必须具 备这种思想感情,才能使自己在实质上与一切反动政府的工作 人员区别开来。有了这种思想感情,就会感觉自己对政府、对 人民有一种无可推卸的责任,就可能有勇气揭发自己身上的肮 脏东西,不作任何保留,并决心加以洗涤;就可能有勇气批判 自己头脑中反人民大众的思想(例如旧民主主义和封建主义残 余),使自己成为完全的新民主主义者。有了这种思想感情, 就会体会到自己的文化知识来自劳动人民的血汗,应该无保留 地拿来服务于人民,在人民的事业中经受考验并使之得到校正 和发展;也就不致瞧不起从劳动人民和革命斗争中出身的工农 干部,而会尊重他们,同他们建立起互相学习和帮助的友谊关 系。有了这种思想感情,就有了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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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的几项具体规定 299 基础,就可能将自己培养成为人民的忠实勤务员,永远跟着人 民的车轮前进。 对于中下级干部中的共产党员,需要有一个适当的看法, 这首先是要将他们的工作能力同他们的政治品质结合起来看。 参加政府工作的共产党干部,大多数是从人民革命斗争中生长 出来的,一般地具备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感情与一定的能力。 但由于文化程度和其他的限制,从某些具体工作岗位所要求 的能力标准来看,有许多同志不够甚至是很不够的。但只要保 持了为人民服务的政治品质,在政府注意培养和自己努力学习 的条件下,他们的能力和水平即能逐步地提高。而且人民政府 的许多工作是靠集体力量办好的,拿一个人说不大称职,或很 不称职,但在正确领导之下组织起来,形成集体力量,就了不 起,就能替人民办好许多应办的事情。 对于专门家和技术干部,也应当有正确的看法。在人民 建设事业中,技术专长和群众智慧结合起来,将起着重要的作 用。如果对专门家和技术干部存着不重视甚或轻视的观点,那 是违反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而应该加以批评、纠正的。 一部分专门家和技术干部可能有缺点,如不关心政治,如宇宙 观和思想方法不对头,如不善于与别人合作形成集体力量,因 此领导上应该帮助他们学习、改进。但必须重视他们,并对他 们采取积极态度,才能帮助他们克服缺点,发挥长处,更好地 为人民服务。 为巩固政府工作人员间的民族团结,首先要求汉民族干部 尊重少数民族干部,注意防止和批评自己方面的大民族主义倾 向;同时要求少数民族干部注意防止和批评自己方面的狭隘民 族主义倾向。 无论共产党员和非共产党员,无论有党派或无党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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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我们都在人民政府工作,都在一个为人民服务从而取得了广大 人民信任和爱戴的政府中工作,大家都很光荣,大家需要更加 团结进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六 必须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 要团结进步,“要达到巩固革命统一战线的目的,必须采 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是推动 大家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很好的方法,是人民国家内全体革 命人民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在政府 工作人员间,这个方法还采用得很不够,很不普遍。共产党员 内部一般地有批评和自我批评,但共产党员与非共产党员之间 的相互批评就不多。自我批评还可以,相互批评就困难。自上 的批评容易,自下的批评就很难。有些工作人员对于政策原则 的分歧也采取互相敷衍的态度。大家必须抛弃这些不正确的、 庸俗的态度,而以彻底诚恳、彻底坦白的态度,结合着工作检 查,并接受去年政府机关中共产党员整风时,征求非共产党员 意见或邀约非共产党员参加的经验,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来 推行这个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的唯一正确的方法。 七 大家学习毛主席 要团结进步,大家奔赴光明的前途,必须不仅在口头上而 且在实践上认真地学习毛主席,学习他的思想、理论和作风。 现在,学习的热情和风气正在普及,这是很好的现象,但有两 个问题要很好地解决:第一是学习的方法,怎样使理论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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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的几项具体规定 301 结合起来。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首先,学习毛主席的实 践论,反复地体会毛主席所指示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切实照着去做。第二,要解决指导和帮助的问题。有许多非共 产党员呼吁给他们以政治上和学习上的帮助,必须设法满足他 们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的人事部门应加强管理在职人员的学 习,设置必要的教员,解决必要的设备,并在各部门指定适当 的干部担任指导学习的工作,同时要求共产党员在学习中起积 极作用。 现值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的三大运动在全 国范围内展开,这是空前广阔的伟大人民革命运动,对于任何 一个参加人民政府工作的人员都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提议各级 人民政府尽可能广泛地组织在职工作人员去实地参加,这对于 学习毛主席,结合理论和实践,锻炼和考验自己,培养和巩固 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感情,以及巩固政府机关内部的统一战线工 作,都有极大好处。 八 协助民主党派的发展巩固工作 各民主党派决定在今年采取以发展党员为主同时继续巩 固其组织的方针。各民主党派中央的决议已在报上发布,中共 中央亦已发出指示,责成各级统一战线工作部积极加以协助。 各民主党派在各省市人民政府机关内发展党员的方案,将由各 民主党派省、市党部与中共省、市统一战线工作部具体协商订 定。要求各位同志并请你们转达各部门首长对这件事情采取积 极态度,切实地加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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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九 专人掌管与定期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的统一战线工作,除了要求 各地方、各部门的首长密切注意亲自领导外,还须使其在组织 上有着落,建议将这项工作责成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秘 书长和办公厅主任掌管,不设秘书长和办公厅的,另指定负责 人掌管,并皆得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助手。同时应与各地方、各 部门的人事工作密切结合,使统一战线政策能贯彻到各个人事 部门中去,以加强和改进机关内部的统一战线工作。必须密切 同各方面的联系,定期汇报、检查和总结经验,及时处理所发 生的问题,及时改正已发现的缺点,将这项工作不断地推向 前进。 根据《李维汉选集》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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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关于全国省市协商委员会 秘书长会议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 (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三日) 李 维 汉 主席、书记处: 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召集的全国省、市协 商委员会秘书长会议,是与政务院召集的全国秘书长会议同时 开幕闭幕的。对政治报告、保密问题及政府机关统战工作,两 个会议都经过同样的讨论。省、市协商委员会秘书长会议,更 详细地讨论了各级协商委员会的工作,拟定了七个具体草案, 即将送常务委员会审核。其中关于协商委员会的性质及其与各 方面的关系,是一个带基本性的问题。 依据各地材料及会议中的反映,在这个基本性问题上存在 着两种偏向。一种偏向认为协商委员会是一种政权的或政权性 质的机关,是行政和立法的机关,并应从中央到地方建立垂直 系统;有的认为协商委员会对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关系也 应该是领导关系。另一种偏向则把协商委员会看成政府部门的 隶属机关(有个别地方政府对协商委员会以命令行事,有的简 直将协商委员会列入政府机构表内);或者认为协商委员会性 * 此报告于一九五一年六月十四日经毛泽东主席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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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质既是政治协商,而政治协商则可有各种方式,协商委员会即 成为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机构。 经过讨论之后,大体上同意了以下的认识: (一)协商委员会是统一战线的政治协商的组织。一切 参加协商机关(人民政协及其全国委员会,各级人民代表会议 及其协商委员会)的党派、团体或个人,政治上均受共同纲领 和各种协议的约束,不得违反;但对重要决议根本不同意时, 有声请退出协商机关的自由;至在组织上,则各自保持其独立 性。因此,全国委员会和各级协商委员会对各民主党派和人民 团体的关系,不是直接领导的关系;靠协商协议办事,不能以 命令行事。 (二)协商委员会与同级人民政府之间互无领导关系。协 商委员会是人民政府经常进行协商与取得建议的机关,双方关 系甚为密切,双方都应主动地发挥协商建议的作用;但协商委 员会本身不是政权机关或政权性质的机关,不是行政和立法机 关。它与人民代表会议的性质相同,但却不同于代行人民代表 大会职权的人民代表会议。 (三)因此,协商委员会也不是政府机关的隶属部分,政 府机关应尊重协商委员会的地位和职权。 (四)协商委员会代行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地方职权 者,应成为全国委员会的下级机关。除此以外各级协商委员会 之间应建立交换经验和互相建议的关系,但亦只能建立这样的 关系,而不可建立垂直领导的关系。 (五)协商委员会决不是无足轻重的组织,而是统一战线 的中心环节之一。它的内部存在着广泛的统一战线关系,重大 的政治问题和政策性问题一般均应经过它来协商。其他各民主 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共同有关的问题也要依据有关方面的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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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省市协商委员会秘书长会议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305 尽可能经过协商委员会(但不是一切都要经过)的协商。协商 委员会的组织,正是适应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特点的创造, 它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并有长期存在的可能。 依据上述各项认识,会议通过了“关于各地协商委员会 工作的意见” 〔1〕 。此项文件俟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会审核后公布施行。各到会人员反映:这些意见规定得比较 明确,将使各地协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得更全面些从而更经常 些,是一个有益的文件。 各地协商委员会的工作,是有了不同程度的收获,但普遍 的缺点是缺乏经常的全面的工作。不经常,表现在临时的突击 多,平时的计划少;不全面,表现在协助政府的工作较多,而 联系人民群众、协助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和人民团体的统一 战线工作则很少。缺乏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是这些缺点的重 要原因之一,因此对机构和专职人员也拟定了建议。但另一个 重要原因实际是决定性的原因,是有些省、市的党委和政府对 协商委员会缺少应有的重视和支持。建议在各项草案经全委常 委核定后,由党中央发一内部指示。 是否有当,请予核示! 李 维 汉 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三日 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指《关于各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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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毛泽东对贯彻执行 “死缓”政策的批语 (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五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地委及县委: 河北省通县反映的情况 〔1〕 值得注意。缓期二年执行的政 策,决不应解释为对于负有血债或有其他重大罪行人民要求处 死的罪犯而不处死,如果这样做,那就是错误的。我们必须向 区村干部和人民群众解释清楚,对于罪大恶极民愤甚深非杀不 足以平民愤者必须处死,以平民愤。只对那些民愤不深,人民 并不要求处死,但又犯有死罪者,方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强迫劳动以观后效。 毛 泽 东 六月十五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指中共中央华北局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二日向中央报告中反映的河北省通县 传达贯彻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政策的情况。报告说:中央关于“判处死刑,缓期 二年,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新精神下达后,河北省通县区村干部和群众中有不 少反映。有的干部认为缓期执行就是完全宽大,以观后效就是一笔勾销。群众捕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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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对贯彻执行“死缓”政策的批语 307 的积极催案,要求及早杀掉。在反革命分子中也发生了极大影响。已捕的反革命 分子,原先的思想情况是不说,等死,“听天由命”。有的怕说多了,罪上加罪。 听了贯彻新精神的报告后,开始动摇,认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政策,给了 他们立功赎罪,争取活命的一线希望,情绪大为安定,不少人提出要求坦白。目前 在押反革命分子的唯一顾虑是二年之后是否还会杀掉,再三要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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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 《关于土地改革后管制 和改造地主的规定(草案)》 (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华东局并告中南、西南、西北各局: 六月十八日电悉。同意华东关于在土地改革后管制和改 造地主的规定(草案),并发各地参考。我们认为:在法令上 规定所有地主均应服从管制,而在实际执行上为免于疲劳群众 和流于形式主义,对在土地改革后安分守法从事劳动的地主分 子,由人民政府和农民协会决定免予管制,而对那些不安分守 法、不好好劳动的地主分子,则严加管制。这样做是更策略 些。为此,原规定草案第四条中“并较一般地主表现为好的个 别地主”一句,可改为“并表现较好的地主分子”,在同条末 尾“得酌情缩短其管制期限”一句,后加“或免予管制”五 字。可否请你们考虑,并盼将下面执行情况和经验电告。 中 央 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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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土地改革后管制和改造地主的规定(草案)》 309 中共中央华东局对执行 《关于土地改革后管制和改造地主 的规定(草案)》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六月十八日) 分局、各省、区党委并报中央: 土地改革完成后,为了保卫土地改革胜利果实,巩固农村 革命秩序,对地主必须厉行管制和劳动改造的工作。根据各地 经验及华东农村工作会议的讨论,特制订《关于土地改革后管 制和改造地主的规定(草案)》,先送中央审查及发给各地研 究试行,待适当时间再由华东军政委员会通过公布。在试行及 将来执行这一规定时,应注意下列各点: (一)在土地分配已经完成地区,为了防止地主反攻复 辟、窃取农民的斗争果实、继续压迫农民,必须对他们提高警 惕,并严格地进行管制,不能稍有麻痹懈怠。各地可依此规定 的基本精神,制定切合实情而又能持久的办法,认真执行,逐 渐成为经常的秩序。但一切不能持久和疲劳群众的形式主义的 办法,均应切实避免,以免引起群众不满和流于形式。 (二)在对地主管制期间,应强迫他们参加劳动和经常对 他们进行政治教育同时并进。乡人民政府和乡农民协会,应按 期召集地主训话,检查其劳动改造及遵行管制规定的情形。 (三)草案第三、四、五项规定的主要精神,是对地主应 分别对待,给他们以生活出路,继续进行分化工作,以便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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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地主的抵抗,更有效地改造他们。但决不能因此便放松了对地 主的警惕和管制,相反,对那些不安分守法、违反管制和反攻 复辟的地主,应切实依照草案第二项规定,从严管制和依法严 惩。最近在已完成土地分配但群众发动不充分的乡村,不断发 现地主拒绝劳动改造,收买拉拢干部,造谣威胁农民,甚至倒 回土地和斗争果实,组织骚动。也有个别地方,发现地主在填 写土地证时,擅自改变成分。这些现象应引起各地注意,并应 将检查处理这些问题和贯彻试行这一草案密切结合起来。 (四)各地最近对管制和改造地主的情况及经验,以及对 此草案的意见,望电告。并盼中央审查复示。 华 东 局 六月十八日 关于土地改革后管制和改造地主的规定(草案) (一九五一年六月) 在土地改革完成后,为保卫土地改革胜利果实,巩固农村 人民民主专政,根据共同纲领第七条的规定,对地主必须“依 法在必要时期内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强迫他们在劳动中 改造自己,成为新人”,进行管制与改造。为此,特作如下规 定: (一)地主有劳动力,能从事农业劳动,又无其他职业 者,必须强制其劳动。分得的土地不准抛荒、出卖、出典和出 租。地主的日常行动,必须服从人民政府的各项管制规定,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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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土地改革后管制和改造地主的规定(草案)》 311 须做到劳动要积极,来客要报告,出外要经政府批准。其从事 之职业与行动之地点,必须向人民政府报告,并经过人民政府 批准。 (二)地主在被管制和劳动改造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得按其情节轻重从严管制(如不准其会客,不准其远出, 编成劳役队强迫其劳动等)或依法惩办。 (甲)不努力劳动生产者。 (乙)不安分守法者。 (丙)经人民法庭判决管制或缓刑后回乡执行者。 (丁)有反革命嫌疑者。 (戊)土地改革后,尚有反抗行为者。 (三)地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得按下列办法处理: (甲)地主中有其他技能的分子,得允许其教书或从事其 他职业。 (乙)地主中确无劳动力或劳动力不足、能经商及能学习 从事其他职业者,得允许其经商及学习从事其他职业。 (丙)土地改革法规定不予没收的财产,得允许地主用于 农业生产及投资于工商业。劳动生产所得概归其所有。 (丁)地主中确无劳力或劳力不足者,经乡农会讨论, 区、乡人民政府批准,可允其雇工耕种或按减租法令出租土地 一部或全部。但其从事其他职业已可维持一家生活及家中无其 他人从事农业劳动者,其分得的土地可由农会收回一部或全 部,另行分配。 (四)对确实长期安分守法积极劳动并较一般地主表现 为好的个别地主,经乡农民代表会议讨论,县、区人民政府批 准,得酌情缩短其管制期限。 (五)关于地主家属及子、女的若干项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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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甲)地主家庭中十八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及在学校中读书 的青年学生,除在土地改革时已成为家庭的实际支配人,或与 其家庭共同进行非法活动者外,不在管制之列。 (乙)地主家属及其子、女有婚嫁之自由,不得加以限 制。但地主不得以其妻、女采取不正当方法引诱腐蚀人民政府 的干部和工作人员。 (丙)地主家庭的子、女及孤儿,得允许他人自愿收养。 (六)管制和改造地主的工作,由乡人民政府及乡农民协 会经过乡治安委员会与民兵依法执行。 (七)乡人民政府,应通过农民代表会议,依照本规定讨 论与提出对本乡地主管制和改造的意见,呈请县、区人民政府 批准执行。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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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刘少奇对中共山西省委 《把老区的互助组织 提高一步》的批语 (一九五一年七月三日) 在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中,在经济发展中,农民的自发势 力和阶级分化已开始表现出来了。党内已经有一些同志对这种 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图去加以阻止或避免。 他们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的办法去达到阻止或避免 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地动 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 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 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山西省 委的这个文件,就是表现这种思想的一个例子,特印发给各负 责同志一阅。 刘 少 奇 七月三日 根据刘少奇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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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附件一:中共中央华北局复山西省委 《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意见 (一九五一年五月四日) 山西省委并报中央: 《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意见已阅,你们抓紧对互 助组领导,注意研究新发生的问题是对的。但你们提出: 一、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办法来逐渐动摇、削弱私 有基础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是和党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 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 期,革命任务只动摇封建私有,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和官僚资本 主义私有;一般地动摇私有财产是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任务。 目前你省有相当数量地区的互助组需要提高和巩固,但提高与 巩固互助组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充实互助组的生产内容,以满 足农民进一步发展生产的要求,而不是逐渐动摇私有的问题。 这一点必须从原则上彻底搞清楚。 二、农业生产合作社,全省只能试办几个作为研究,展览 和教育农民之用。即便试办,也要出于群众自愿,不能强行试 办,更不宜推广。我们同意长治地委试办七个,但这七个是否 出于群众自愿,请你们加以检查。 三、另据武光汤同志估计,山西全省参加互助的农户达 百分之五十五(不包括临时小型互助),是否过高;即便如 此,亦还有近一半农户未组织起来,因此,以山西全省来说, 仍应把进一步组织起来的任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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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对中共山西省委《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批语 315 详由出席此间互助组会议诸同志面达,你们研究讨论后的意见 望告。 华 北 局 五月四日 根据《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一九四九——一九五七)刊印 附件二: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 (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七日) 中共山西省委 一、问题的提出 山西老区的互助组织,基础较大,历史较长,由于农村 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战争时期的劳、畜力困难,已不再是严重 的问题,一部分农民已达到富裕中农的程度,加以战争转向和 平,就使某些互助组织中发生了涣散的情形。我们去年曾强调 地提出了“组织起来与提高技术相结合”,解决了一些问题, 但这一涣散趋势,并未完全扭转。从实践证明:随着农村经济 的恢复与发展,农民自发力量是发展了的,它不是向着我们所 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的方向发 展。这就是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当然这也不 是说,目前已发展了多少富农,而是说富农方向已经是农民自 发的一个趋势,这一问题,我们是很注意的。如搞不好,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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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二个结果:一个是使互助组涣散解体;一个是使互助组变成为 富农的“庄园”。这是一方面的情况。在另一方面,也有不少 的互助组织,产生了新的因素。老区互助组的发展,已经达到 了一个转折点,使得互助组必须提高,否则就要后退,必须在 互助组织内部,扶植与增强新的因素,以逐步战胜农民自发的 趋势,积极地稳健地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引导它走向更高 级一些的形式,以彻底扭转涣散的趋势,这是十分重要的。 二、那么,我们应如何增强新的因素,战胜农民的自发因 素呢?最根本的问题有二: 第一,征集公积金,增强公共积累。在这一问题上,是有 分歧的。有的同志的意见:互助组织仍是私有基础,同时公积 金也不可能保持互助组内等价的生产关系,所以公积金出组可 以带,按互助组成员享用公积金也不妥当。而我们的认识,却 与之相反,认为:增强公共积累,按成员享用,这一原则在互 助组见诸实施它虽然没有根本改变了私有基础,但对私有基础 是一个否定的因素。对于私有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而 应当是逐步地动摇它、削弱它,直至否定它,所以公积金应当 是出组不带。 因而在公积金问题上,重要的归纳为以下三点:(一)按 土地应产量征集;(二)为全组成员所有(不以征集时土地产 量多少为准),每个成员在公积金的处理上,都有自己的平等 权利,一人一票;(三)出组不带。 至于公积金征集多少?我们认为这不是原则问题,可根据 生产发展的情况和组员的意见确定。 第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分红问题。应采取按劳力、按土 地两个分配标准,按土地分配的比例不能大于按劳力分配的比 例,并要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地加大按劳分配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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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对中共山西省委《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批语 317 总之,我们认为,把“公共积累”和“按劳分配”这两个 进步的因素,在互助组织逐步地增强,它将使老区互助组织大 大地前进一步。 三、尚须注意解决的几个比较具体的问题 第一,公积金如何使用的问题。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比重应 多一些;公益事业数目不要太大。第二,在已有公积金的互助 组,新吸收组员应予优待。但也应带一定的股金。第三,国家 对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应予优待。 上述意见,妥否?望示。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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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中共中央批转李立三 《关于调整工资情况的综合报告》 (一九五一年七月四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大中市委、区党委: 兹将李立三同志关于调整工资情况的综合报告发给你们, 望你们加以研究,并望将你们的意见电告,同时采取适当办法 调整你们那里的工资。工资问题对于工人阶级来说,犹如土地 问题对于农民一样,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基本问题。如果我们党 的一切组织不认真地研究这个问题,就不能正确地处理这个问 题,而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工资问题,我们就不能建立与工人 阶级的密切联系,就不能取得工人阶级对于我们党的全心全意 的支持,就使我们不能依靠工人阶级去搞好生产并搞好其他各 种工作。因此,必须在党内提起对于工资问题的注意,督促一 切党的组织认真地加以研究,总结各地调整工资的经验,并望 将你们的经验报告中央。李立三同志的报告及此电可在党刊上 发表。 中 央 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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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李立三《关于调整工资情况的综合报告》 319 李立三关于调整工资情况的综合报告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最近一年来,伴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国民党官僚资本 遗留下来的工资制度的腐败、混乱和不合理,愈加暴露明显。 首先是同一产业系统,同一地区工资标准高低悬殊,引起职工 经常流动的现象。重要产业和需要发展工业地区的工资低于其 他产业和其他地区,使工人职员不安心工作,劳动力不能巩 固,甚至倒流。企业内部主要工人和辅助工人工资高低倒置, 引起工人不满。多等级的平均主义,严重地障碍工人职员生产 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甚至有些企业到今天还保留几种不同 的工资标准,以致同等技术得不同的工资,造成工人职员内部 不团结与不满。最后如工资计算单位的多种多样,变相工资的 名目繁多等等,大大障碍经济核算制的实施,更是急须解决的 问题。所以改革国民党遗留下来的混乱、不合理的工资制度, 不但是广大工人职员群众的一致的要求,而且是进一步恢复和 发展生产的必要措施,这是各地研究工资问题后,所得出的共 同结论。 解放后各地工厂企业都经过或多或少的调整,起了一定的 积极作用,但不合理的工资制度,基本上没有改变。去年九月 全国工资问题准备会议在提起各地区各产业对工资问题重视方 面起了推动作用。会议上明确了全国工资调整方向,提出了有 关调整工资的几个重要问题的处理办法。但所拟的方案由于对 各个地区的特殊性照顾不够,暂时只能作为内部参考无法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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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实行。会后有不少地区都先后召开了工资会议,对现实工资情 况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有的开办训练班,培养工资工作干 部;有的调干部,建立或加强劳动工资的机构;有的组织工作 组,进行调整工资的研究和测算;有的地区(如广州、南京) 因为生产的需要,根据工资条例草案的精神和原则,进行了试 点工作;这些都为一九五一年的调整工资工作做了思想上和组 织上的准备。 今年年初,山西地区由于生产发展的需要,阎匪所遗留下 来的过于腐败不合理的工资制度影响到工人跳厂、情绪不安, 于一月呈请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后,首先在国营企业中进 行工资调整后扩大到省市较大企业,迄今为止国营企业如电 业、兵工已经调整完毕。其他企业均正在调整中。凡调整工资 的企业,实行了统一工资分,确定了技术标准,实行了八级工 资制,并初步建立了产业之间合理的工资顺序。 去年十二月中央财经委员会根据西北地区生产发展的需 要,批准西北地区调整工资。在西北财委直接领导下组织了工 资委员会,从一月起即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调查情况、制 定方案、重点试行等工作。西北调整的重点是西北石油,经过 相当时间的反复调查测算,研究方案,制定技术标准,目前已 进入评资阶段。甘肃、宁夏、青海三地邮电工资在中央邮电部 工作队帮助下业已调整完毕。西北机器厂正在进行改善劳力组 织,为调整工资准备条件。 山东、察哈尔目前亦正在国营及省营较大企业中调整工 资。中南地区经过一年的酝酿研究,制定了调整工资方案,业 经中央财经委员会批准。目前正在四个重要厂矿试行,待取得 经验后再行推广。其他如北京、天津、河北省等地,或正在调 查研究,准备方案,或正在重点试行,以便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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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李立三《关于调整工资情况的综合报告》 321 产业系统方面,大部分以地区为主进行调整。铁路系统调 资方案已得到中央财经委员会批准,目前正在进行准备工作, 将在关内各路局进行较全面的调整。其他各主要产业部门正在 进行或准备调整华北地区直属企业的工资。 总之,目前各地工资调整的面是比较宽的,基本原因是 生产恢复和发展的需要,国民党官僚资本所遗留下来的混乱、 不合理的工资制度必须改革。但调整的深度,由于现行工资情 况的不同,各地区各产业都不一样,而且也不可能一样。根据 不完全的材料,大致可分三种类型:(1)进行了工资制度上 的改革,如山西国营及省营较大企业,西北石油,南京度量衡 厂,青岛自来水厂等,在增加工资的基础上本按劳付酬的原 则,大部分依据技术标准,实行了八级工资制,提高了劳动生 产率,鼓舞了工人学习技术的热情,并打下了推行计件工资制 和计时奖励工资制的初步基础。(2)在工资总额基本不动的 原则下,内部进行了较合理的调整,如天津自来水公司改一九 ○级为三等二十四级,重要的是统一了过去两种不同的工资标 准,做到初步公平合理,起了促进生产的作用。(3)有些厂 矿主要工人原来就是计件的,但陈旧的工作定额和国民党的计 件方法阻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因此,首先根据技术定额测定 法审查工作定额,然后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进行工资调 整。京西矿务局城子矿仅仅改变日夜三班集体计件为一班计 件,效率提高有百分之三十到五十。有的厂矿因劳动组织不合 理,则先改善劳力组织,而后调整工资。西北机器厂翻砂车间 改善了劳力组织,克服了熟练工人和辅助工人一揽子干活的混 乱现象,产量提高百分之三十以上。 除上述外,也有个别厂矿增加工资总额百分之十五到 二十,内部不进行合理的调整,因此,虽增加工资,生产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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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新的气象。但这是个别的,目前已经或正在调整工资的企业大 多数是属于第一种类型。 很显然,目前各地区所进行的调整工资工作与以前历次调 整工资工作有着重要的原则上的区别。 第一,有了较明确的统一的方针,各地区一般的都掌握 并坚持了全国工资准备会议一致同意的改革全国工资制度的三 个原则,就是第一、要在可能范围内调整得比较合理,打下全 国统一的、合理的工资制度的初步基础。第二、一定要照顾现 实,尽可能做到为大多数工人职员拥护,才能行得通。第三、 要照顾国家财政经济能力,不能过多增加国家负担,中央财经 委员会批示各地调整工资时,更明确提出现行工资比较高的企 业原则上不增也不减,低的逐步加起来,但不是平均主义地普 遍增加工资,而是根据各企业生产需要和工资现状分别对待, 就是说生产发展而工资过低的酌量增加,工资虽低而生产不振 的暂时不动。为了取得大多数工人职员拥护,坚持减工资的人 数不得超过百分之十的原则,绝大多数调整工资的企业都做到 了这一点,因而取得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的拥护。除个别厂矿 外,一般都在增加工资的基础上进行了比较合理的调整,但不 是也不可能一下做到彻底改革。总之,这次调整工资是从搞好 生产的观点出发,改变了单纯从改善工人生活或主要从减轻财 政负担出发的观点。 第二,目前多数企业调整工资是改进工资制度,而不是单 纯调整工资标准的高低,所以这次调整是带有改革性的,首先 是改多等级为八级工资制,这是中国工资制度上一件重大的改 革。虽然在实行八级工资制过程中,在系数上、标准上,仍有 很多照顾、迁就,甚至对部分减资过多的职工给以临时津贴的 照顾,但实行了八级制,就给进一步推行计件工资制和实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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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李立三《关于调整工资情况的综合报告》 323 济核算制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第三,这次调整工资多是在地方党领导下,政府、企业行 政和工会组织统一布置进行的。一般是在地方财委直接领导下 成立了工资委员会负责调整工资的组织和计划,并掌握地区之 间和产业之间的平衡,所以目前各地区调整工资的工作多是有 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加上各地调整工资时基本上是参照去年全 国工资准备会议所草拟的工资条例草案的精神和原则,不但在 方针上一致,而且对处理几个主要工资问题的办法方面也基本 上一致。这就给今后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创造了条件。 目前各地区各产业调整工资情况中有哪些主要经验呢?根 据不完整的材料我们认为有几点值得提出供各地参考: 第一,从山西、西北、山东、南京、中南等地实行八级 工资制的结果再次证明八级工资制是最科学最合理的工资等级 制度,不但在苏联社会主义国家能行得通,也不但在先进的东 北地区能行得通,而且在关内多等级的基础上同样能行得通, 青岛自来水工厂工人说:“以前肉和下货一样卖钱,有技术白 搭。现在有了八级制,就有了方向,有了奔头,有了希望。” 事实证明,改进旧工资制度,实行八级工资制,不但促进了生 产,而且为广大工人群众所热烈拥护和欢迎。 所有实行八级工资制的企业,在很短时间内,生产效率 已有提高。因为八级工资制是按劳动熟练程度支付工资,工人 生产积极性显著提高,因而不少厂矿在调整工资后超额完成任 务,如山西某厂一铁工由于去了“心病”,十天完成任务百分 之三百。普遍提高工作责任心,并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事故 减少,如青岛自来水厂水源地调整工资三四个月以来未发生一 点事故。 实行八级工资制的企业,最突出的表现是普遍掀起了学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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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术、学文化的热潮。山西某厂原有业余学习文化班参加的人很 不积极,调整工资以后,百分之百按时参加学习。普遍要求增 上技术课,买技术书籍,请技术员讲解机器构造。山西某工厂 去年一千元的文化课本,工人拖欠不给,现在一二万元以上的 机械制图,竟有三百多人抢购。青岛白沙河水源地有十多个工 人订阅《技术工人》,有的还买了《电工学》。为什么工人这 样积极学技术学文化呢?就是实行八级工资制后,工人认识到 按本事挣钱,而八级之间差别大,升一级工资多得很多,所以 刺激工人积极学习,力求升到较高的等级。这就是八级工资制 重要的好处之一。 但是实行八级工资制,必须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首先 是改善企业管理制度,对极不合理的工资现象先作个别调整, 改进劳动组织,建立初步的责任制,制定技术操作规程,规定 质量规格等等。经验证明,凡过去对这方面已有改善的,调整 工资的进程就较快,如山西部分工厂,原已有了一些定额管 理基础,只要适当改进劳动组织后,即顺利进行了调整工资。 反之,企业管理混乱未经改进者,就须先从改善企业管理制度 做起。如西北机器厂从今年二月起,开始制定各种管理制度, 规定产品质量规格,规定工资等级,制定技术标准,前后历时 四个多月,要到七月初才能着手调整工资。同时实行八级工资 制必须是在增加工资的基础上,才能做好,否则因过去等级过 多,改为八级,减少工资的人数会大大超过百分之十。目前各 地调整工资经验,如增加工资百分之若干,实行八级工资制, 困难不大。即使在二百多级的厂矿亦可实行。反之,因财政经 济条件的限制或原工资较高工资总额不可能增加的情况下,实 行八级制是有困难的,则可在内部进行调整,缩少等级,逐步 改进,经过相当时期后,再试行八级工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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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李立三《关于调整工资情况的综合报告》 325 第二,在着手调整工资时,还须做好四件工作: 一、制定调整工资方案。根据上述三个原则,制定本企 业调整工资方案,呈报上级批准后,针对实际工资情况对照方 案,依据技术标准,反复测算,使方案与预计评议结果相接 近,然后付诸实行,才不致于犯错误。 二、制订或修订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衡量工人技术熟练 程度的尺度,也是评定工资等级的客观依据。因此调整以前, 必须根据不同的工种,不同的工作,不同的机器设备和劳力组 织情况制定或修正技术标准。技术标准要切合实际情况,文字 通俗,界限分明,多举工作实例,便于工人接受和掌握。 三、反复进行思想教育。宣传八级工资制的好处,进行技 术标准教育,解释工人对调整工资的种种顾虑,用短期业余训 练班,上大课小组讨论,综合解答等各种方式,进行反复的宣 传动员。 四、有领导有标准地评定工资。经验证明:自上而下有领 导有标准地与自下而上通过工会发动群众讨论修正的评定工资 方法,比较“自报公议”、“三榜定案”的评定方法更切合实 际,避免了“人比人”“互相抬高”的现象,真正做到公平合 理,提高了群众的觉悟和对技术的重视,而且不误工时,有利 生产。 凡企业按以上步骤和方法调整工资的,工人觉悟提高,生 产均有起色。反之,准备工作未做好,调整过程中又不依靠工 会发动群众,虽增加了工资,生产便无改进,工人还不满。 工资是关系生产和工人生活的重大政治问题,调整工资必 须采取慎重地稳步前进的方针,调整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调整过程中要通过工会深入发动群众,才能达到提高生产从而 合理地改善职工生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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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最后经验证明,在中央规定统一的方向和原则下,由地区 到全国逐步调整工资的方针是正确的,是可能做到的。这样既 有了一致的方向,又照顾了地区的特殊性,是可以把全国工资 调整得比较合理,给将来实行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打下基础。 改革国民党官僚资本遗留下来的混乱、不合理的工资制度 的工作,还只是开始,经验还不多,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 工作中的缺点也不少,但目前各地所进行的调整工资工作确实 增强了我们对改革旧工资制度的信心,我们相信随着生产的发 展,将逐步改革旧工资制度使工资真正成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 重要杠杆。 这个报告仅限于关内地区,没有包括东北,因为东北工资 制度早已统一,并已在实行八级工资制基础上开始普遍推行计 件工资制,比关内前进得多。东北经验,当另作报告。 李 立 三 五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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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中国共产党今后的历史任务 * (一九五一年七月五日) 刘 少 奇 (一) 在中国大陆上推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 统治,人民民主专政已经建立。应利用这个政权去完成今后各 种革命任务,并在完成各种任务中继续不断地加强与巩固这个 政权。 一、帝国主义——在军事与政治上的控制权已被打倒。经 济和文化上的控制权也被大大削弱,但它们经营的经济与文化 事业依然存在。外交人员、新闻记者还存在。要分别先后缓急 予以解决。 已经有一些解决。以后还有一些要解决。 台湾解放,还是严重任务。 帝国主义的威胁还严重存在:朝鲜、香港、日本、越南及 其他地方。中国有帮助邻国革命反对帝国主义的任务。 中国经济还不能真正独立。还要经过很长时间,经济上 不倚赖外国了,才有全部真正的独立。(对外贸易去年有很大 成绩:数量大,出超,对苏联及新民主国家贸易占百分之六十 *这是刘少奇一九五一年七月五日对马列学院一班学员的报告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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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以上。) 二、封建主义——土地改革明年可在全国基本完成。但少 数民族地区的反封建斗争还是一个艰苦斗争。城市中的封建把 头和流氓组织,还待肃清。国内外反动派在人民中的影响还是 很大的,要在长时期内教育改造人民才能肃清。经济和文化上 的落后不能很快消灭,这就使封建主义还有一部分市场(例如 一贯道、新恶霸可能产生、旧的行会组织)。 反帝反封建的任务还没有最后完成。为了继续完成这些 任务,为了对付帝国主义的威胁,为了使落后的经济和文化提 高一步,应该而且可能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建立四个阶级的 联盟。 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以及其他的工作都是 为了完成上述的任务。 (二) “三年准备,十年建设”。要努力争取。 今年解决朝鲜问题。台湾问题尽可能解决。土地改革、土 匪、镇压反革命、选举人民政府、物资控制、工人组织、工厂 管理、国家开支减少、资本筹集、干部准备、工人训练……都 是准备工作。力争和平。 各项统计,制订经济建设计划。 力求走上计划经济——要资本家服从国家计划,小生产者 受国家控制,是一个长期的斗争。今后必须在国家统一的领导 和计划之下发展经济,不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完全自由地发展 经济,没有国家的控制,或控制不确实不严格,都是错误的。 这样是资本主义的路线,最后要破坏人民民主专政。过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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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今后的历史任务 329 也不妥。 经济建设步骤——首先恢复农业及一切可能恢复的工业; 其次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以及少数必要的重工业;然后发展重 工业;然后倚靠已经建立起来的重工业,进一步发展农业和轻 工业。 因为农业是工业的基础,农村也是工业品的市场。因为 要使人民生活迅速提高一步。因为要倚靠农业和轻工业来积累 资金。重工业的大规模建设只能摆在后一步。筹集资本的办 法——只能依靠人民的节省,再加少数苏联及其他国家的借 款。殖民地掠夺、战争赔偿、大笔借款,我们是不能有的。 在建设时期,除开必要的国防外,一切工作和其他建设均 配合经济建设,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三) 五种社会经济成分及其相互关系,在建设过程中将要逐步 地引起变化。 五种经济都会有发展,也要使它们都有发展,它们的基本 关系不会有大的变化。 但是,国家要集中资金及人力、物力来发展国家企业,因 此它会发展得很快,在社会经济中的比重也会越来越大,它的 领导作用与控制作用也会越来越大。 合作社经济也会迅速地发展,它的比重和作用也会逐步 增大。 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也会要发展,自然发展,不可避免,因 此资产阶级也会要加强一些。但它的发展速度要慢些,比重和 作用反而会减少。这种情形,可能使一部分资本家不满意,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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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至起来反抗,特别是暗中逃避与破坏国家的监督和计划,但另 一部分资本家将更加与国家合作,更多地变成国家资本主义。 国家资本主义的成分会要增加。 个体经济也会发展,并更多地组织起来。在农村中用互助 组和供销合作社组织起来,在手工业中用工业合作社逐步组织 起来。手工业数量很大,可用合作社、联营公司组织起来。 这样发展的结果,就要引起以下的变化: 一、工业比重要逐渐增大,农业比重要相对缩小。 二、社会主义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比重要逐步增 大,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比重、个体经济的比重,要相对缩 小,其作用也要相对缩小。 三、经济上的这种变化,会要引起一切上层建筑也照此变 化,就是说,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都会要加强工人阶级 与共产党及其在各方面的作用,加强国家的作用。 这样的发展,是于全体人民有利,于工人、共产党有利 的,合于我们理想的,我们要力求照此方向发展。但对于资产 阶级(大、中、小)是有有利的一面,又有不利的一面。他们 的态度会是既赞成(不能不赞成),又反对(又不能反对)。 对他们必须实行又联合又斗争的政策。其中商业资产阶级在发 展后期的情形是会要比这甚坏一些。应实行又排挤又收容的 政策。 上述情形是整个新民主主义阶段中的情形。这段时间,估 计至少十年,多则十五年,二十年。 (四) 过了这个时期以后,工业大大发展了,农业也有了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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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今后的历史任务 331 展。国家经济的领导更加强了,变成绝对的了,经济管理工作 的干部成熟了,数量也多了,党的技术干部也有了,工人阶级 和农民的联盟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巩固了,那时,就会要采取进 入社会主义的步骤。 第一步实行工业国有化。但小工业和个体手工业不能国 有化。这是一种严重步骤,不能轻率采取。性质是开始破坏资 本主义的私有制,要影响小资本家和小有产者、富农以至中 农。方式现在不能决定,实行时间和方式也要看当时情况和资 产阶级的态度才能决定。资产阶级的恶劣态度可能逼迫我们要 早一些并采取激烈一些的方式来实行这一步。但是如果我们在 长时期内教育与改造资产阶级的工作做得好,多数资本家采取 更好的态度,也可能更慢一点并采取更和平一些的办法来实行 这一步。所谓和平办法就是:给一部代价,派工作,捐献与接 收…… 在这一步以后,除小工业外,全部工业是国家的和合作社 的了,商业也是一样,这样就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就更 可能加速经济建设,发展工业。 再经过一个时期的巩固与发展以后,就可以进一步地采取 农业集体化的步骤,在农村中普遍地组织集体农场。农业集体 化可能分为几个步骤实现,例如,首先在东北,其次在华北, 再其次在其他地区。 为了取得经验,训练干部,应早在各地组织一些国家农 场和个别的集体农场,在一切条件准备好了以后,再普遍集 体化。 在农业集体化时,雇农、贫农是赞成的,富农是反对的, 中农开始动摇,后来赞成加入。有少数富农(特别是经过教 育的新富农)赞成集体化是会有,但一般说,富农是反对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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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化的。因此那时会有一次严重的反富农斗争。如何进行这种斗 争,现在还不能说。 应有时间给中农去动摇和考虑(完全自由加入),因此, 集体化的时间在一片地区可能延长几年,才能达到绝大部分农 民的集体化,剩下少数个体农民也让他单干。 进入社会主义,主要的是这两个步骤,其他小步骤和准备 步骤当然还很多。这两个步骤的采取,是长时期准备的结果。 由我们来准备当然比资本家“来准备”要快得多,顺利得多。 为什么能准备与“和平地”执行这两个步骤? 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不断加强。人民代表会议、国营 经济与合作社经济的加强。 在人民中证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明显地优于资本主义 经济。党员学会了经济工作。因而无产阶级在思想上的领导也 不断加强,工农联盟的继续加强。 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对中国的经济合作与帮助,要加 快我们的准备和两个步骤的采取。其他国家的革命运动都对我 有帮助。 由于以上一些,使我们能够采取以上的步骤向资本主义进 攻,因为它在政治上、经济上、思想上都已是孤立的。 (五) 工业国有化以后,除小资本家外,城市资产阶级基本上 被废除。农业集体化以后,乡村资产阶级(富农)也被废除, 城市小资本家也最后被废除。中国就变成没有资本家的国家。 中国的经济成分——就只有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 三种成分,前两部分比重很大,后一部分比重小。没有剥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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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今后的历史任务 333 了,只有劳动人民了,只有工人,知识分子,集体农民,还有 一部个体农民,小手工业劳动者。国家即由他们组织。政权性 质是无产阶级专政,新民主主义名称可维持,内容变化。统一 战线的阶级内容当然有了变化,各民主党派当然也有变化。代 表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党派,或者变更它们的阶级内容, 或者随它们所代表的阶级一同被废除。照前者变化可一同进入 社会主义,可能性很大。照后者变化就是解散。 现在就对各民主党派进行教育,可能同他们一道进入社会 主义。要反抗的,此时是一部分资本家,一部分老地主不再反 对了。 工业国有化不是逐步实行的,而是逐步准备好,当作一个 严重步骤来实行的。用零散的收买、挤垮、没收、捐献……等 办法来实行工业国有化的想法是错误的。不要零散搞。 手工业从现在起,即可逐步集体化(不能一次集体化)。 一是组织生产合作社,一是组织联营公司,逐步采用机器。联 营公司最后也收归国有。 消灭资产阶级与富农,不可能设想不经过激烈的阶级斗 争。那时,要倚靠工人阶级、雇农、贫农,建立广泛的反资本 主义统一战线。和平分田是不可能的。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农业集体化,要倚靠城市工人阶级,乡村雇农、贫农,联 合中农,反对富农。离开城市工人阶级、强大国有工业,不能 有农业集体化。单纯依靠农民来实行农业集体化的思想是错误 的,是幻想。 农业集体化要经过一个大运动来达到,而不是零散地、慢 慢地、一个一个地来建立(与手工业集体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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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六) 土地改革后农村的发展,初期会表现为很大的农民小生 产者的自发力量,这种自发力量一方面使生产发展,另一面要 使农村重新发生阶级分化。一部分人贫困下来,变为贫农雇农 (或入城市),少数人变为富农。新区老富农占人口的百分之 三四,老区新富农也可能发展到占人口的百分之二三。这种自 发力量是不能阻止、不能避免的,并且也不是可怕的。有些人 表示对此害怕,并企图去阻止,企图避免,结果会要走上错误 的道路。 山西省委《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文件是表示此种 错误的一个例子。此文件表示下列各点: 一、对农民自发力量表示害怕; 二、要战胜农民自发趋势; 三、用的办法是:“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引导它走 向更高级一些的形式,以彻底扭转涣散趋势。 ”这完全是空 想。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得更高,数量就会更少。它完全不能 阻止,还要增加农民自发趋势。 四、企图在互助组内逐步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制, 走上农业集体化。这是完全的空想。对私有制或私有基础采 取逐步动摇、削弱以至否定的想法,在目前是冒险的,“左” 的,带破坏性的,在将来是右的,改良主义的。 五、目前的互助组或供销合作社都不能逐渐提高到集体农 场。集体农场是另外一回事,另外来组织,而不能“由互助组 发展到”。也不能由供销合作社发展到。 六、现在可以个别组织集体农场给农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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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今后的历史任务 335 七、互助组可与副业技术结合,有一部公产,但一般不能 也不应发展为集体农场。用互助组,供销社,个别的国家农场 与集体农场的显著的成绩,教育农民大众,使他们相信集体经 济是优于个体经济的,使他们有思想准备以便将来他们也来组 织集体农场。合作社、互助组是为目前利益组织起来,但可为 将来作教育。 八、毛主席的“逐步地走向集体化”的观点如何了解? 第二个例子: 完全让农村经济自由发展也是不对的。 用互助组帮助农民组织起来。 国家贸易与供销合作社及其价格政策能够领导农民,限制 富农,使自发有限度。 国家税收政策,能限制富农。 农村工会组织在适当时期要建立。 在一定限度内的自发发展,有好处,没有危险,不要怕, 不能阻止。 一方面,是农村中广大自发势力和资本主义思想、富农 思想的发展,另一方面,是互助组、合作社,国家贸易与对富 农的累进税,并且还可以有工会,党的政治教育和集体主义的 教育。这样两种潮流要同时在农村中发展和斗争。最后,倚靠 国家,倚靠工人阶级,吸引农民到集体经济中来,消灭资本 主义。 这就是说,在农村中既不是去阻止或企图避免农民的自发 趋势,也不是让其自流,而要加以领导,适当的控制和限制, 准备最后的胜利。 根据刘少奇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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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 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 (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三日政务院第九十三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一年八月六日公布) 目前全国各级学校的学生健康不良的状况,颇为严重。 许多学校由于功课过重,社团活动过多,加以伙食管理不尽得 法,卫生工作注意不够,致影响了学生的身体健康。这种情况 必须加以改变。应该指出:增进学生身体健康,乃是保证学生 完成学习任务,并培养出有强健体魄的现代青年的重大任务之 一。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学校教职员必须严肃注 意这一问题,立即纠正忽视学生健康的思想和对学生健康不负 责任的态度,切实改善各级学校的学生健康状况。为此特作如 下决定: 一、调整学生日常学习及生活的时间 (1)学生每日上课、自习(包括高等学校及中等学校的 实验)时间:高等学校及高级中等学校不得超过九小时;初级 中等学校不得超过八小时;小学高年级不得超过六小时(均包 括课间休息时间在内)。 (2)学生每日睡眠时间:规定高等学校八小时;中等学 校九小时;小学十小时。夏季酌量增加午睡时间。 (3)学生每日体育、娱乐活动或生产劳动时间:除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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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 337 课及晨操或课间活动外,以一小时至一小时半为原则。通学生 可酌量减少。学生从事生产劳动时,应避免过重的体力劳动。 二、减轻学生课业学习与社团活动的负担 (1)各级学校应遵照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的规定,删除 重复的、不需要的课程与教材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教师授课 应以课堂教学为主,要讲得明白,使学生了解透彻;要多在 课堂内演习题,不要给学生过多的课外习题及不必要的困难习 题;考试时也不要故意出深僻的试题;要统一合理地分配实 验、自习等课外作业的时间。各科教师应在分配时间内将课程 教完、教好,并纠正和防止发动任何的突击、竞赛、硬赶进度 等偏向。 (2)学生以学习为自己主要的任务。因此,各级学校应 合理地辅导学生的社团活动,切实地减少会议的次数与时间, 并适当地分配各种社团活动的时间。学生参加群众游行时,应 注意他们的体力。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应会同中国新民主主义 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及全国学生联合会,定出切实有效的具体办 法,减少学生校内校外的社团活动,并限制学生参加社团会议 的时间,在高等学校及高级中等学校每人每周不超过三小时; 在初级中等学校每人每周不超过二小时;在小学每人每周不 超过一小时半。社团负责人的开会时间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一 倍。各级学校行政方面及青年团、学生会等有关方面,应遵照 这些规定和办法,按月排定各种会议及社团活动的日程,由校 长召开会议通过,作为一种制度,严格执行,并应由学校行政 方面、青年团、学生会会同定期检查。学生社团的会议应有充 分准备,有些会议可以联合召开。各级学校必须坚决克服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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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社团活动的多头领导和组织重叠的偏向。担任学生社团工作的 学生以一人一职为原则,不得已必须兼职者亦只能以担任两种 职务为限。 三、改进学校卫生工作 各省、市、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卫生行 政部门、教育工会、青年团、学生联合会及当地医疗机关的代 表,组织学校保健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改进及检查当地各 级学校的保健工作。各级学校内设保健委员会或适当人员,负 责积极改善学校卫生及医疗工作,有计划地进行卫生教育,养 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女生的高等学校及中等学校,应设女 教导员或指定适当的女教师负责指导女生的保健工作。小学和 幼稚园尤应与家长取得密切联系,提高他们对子女健康的注 意。学校招考新生时,必须注意体格检查。凡患有重传染病 者,应限制其入学。目前在各大城市的学校应尽可能设法于每 年春夏间举行学生体格的重点检查;发现有严重的慢性传染病 患者,应劝令其休学疗养,轻微患者亦应注意防止传染。各级 学校应指导学生进行缺点矫治,定期举行预防接种及注射。 四、注重体育、娱乐活动 各级学校应切实改进体育教学,尽可能地充实体育娱乐 的设备,加强学生体格的锻炼。除晨操及课间活动外,应组织 学生普遍参加体育运动及娱乐活动;但活动方法应多种多样, 以适应学生不同的年龄、性别和身体状况,并防止“锦标主 义”及运动过度损害健康的偏向。中等以上学校应适当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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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 339 假期组织集体的野外活动。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举行运动会, 提倡个人或团体的健康比赛,以促进各方面对学生体育问题的 重视。 五、改善学生伙食管理办法 各级学校行政方面对学生伙食管理工作应切实负责,不 得完全推给学生自己管理;应注意对管理人员的教育,防止贪 污、浪费的现象及改正不注意卫生的习惯;应根据营养必需的 条件和当地食物状况,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来改善学生的伙食 和饮水;并与学生家庭建立联系,协助家长注意子女的营养。 六、学校经费的支配,应适当地照顾保健工作的需要 各级学校人民助学金的评定,主要应照顾经济困难的学 生。额定的人民助学金的经费,绝对不准挪作别用。各级学校 教学行政费的分配,应注意补充学校体育、娱乐、卫生、医药 设备;并组织学校师生员工自己动手,改善学校卫生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遵照上述各项规定,督 促指导所属各级学校,根据城市或乡村的条件及学校的不同情 况,订出改善学生健康状况的计划及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并 定期进行检查;应将学校保健工作,作为对学校考绩的主要项 目之一,并按成绩优劣,及时予以表扬、奖励或指责。各级学 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于学期终了时,应将学生健 康状况及处理经过向上级作专题报告。 根据一九五一年八月十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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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中共中央关于工人阶级 与半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 问题的解释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日) 一野政治部并转一军政治部并告各中央局、分局,各军区党 委: 一野一军政治部六月三十日致总政治部电悉。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中说: “中国革命在过去是城市工人阶级和乡村半工人阶级领导的, 在今后更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这句话应稍加修改,即改为 “中国革命在过去是城市和乡村的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领 导的。” 〔1〕 因为我们通常把乡村工人和雇农称为乡村无产阶 级(即工人阶级),而把贫农称为半无产阶级(即半工人阶 级);在过去和现在的中国革命中,特别是在乡村的土地改革 及其他革命斗争中,乡村工人、雇农及贫农的领导作用是显得 很重要的,故在这里说到城市工人阶级在革命中的领导作用 时,不能不说到乡村工人阶级和半工人阶级(即乡村工人、雇 农和贫农)的领导作用。城市和乡村的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 经过共产党实现对于革命斗争的领导,这就是整个工人阶级的 领导。同时,在乡村中,不只是有广大的半工人阶级——贫 农,而且有数量并不很少的乡村工人阶级——雇农和乡村工人 成为过去和现在革命斗争中的领导成分,故在这里改为“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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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问题的解释 341 和乡村的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领导的”,较为妥当。如不 改,则有可能使人误解:在过去的革命中只有乡村半工人阶级 的领导,而没有乡村工人阶级的领导,或者把乡村工人和雇农 也错误地看作是半工人阶级,而不看作是乡村工人阶级——整 个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如一军政治部所了解的那样。此外,在 中国,不只是乡村中有广大的半工人阶级群众,城市中也有广 大的半工人阶级群众——即那些部分地依靠出卖劳动力以维持 生活的城市贫民与苦力,这些人在过去的和现在的革命斗争也 是领导成分之一。因此,这样修改的结果,这句话就不只是包 括了乡村的工人阶级和半工人阶级,而且也包括了城市的工人 阶级和半工人阶级。故这样修改是更加适当些。 至于说中国革命在今后更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是否也 包括半工人阶级在内呢?答复说:是包括在内的。因为不论在 现在的民主改革斗争中以及在将来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不论在 乡村和城市中的半工人阶级,都是坚决赞成和拥护的,所以他 们也要成为今后革命斗争中的一种领导成分。但是,我们在这 里必须注意在目前已经发生在将来还要继续发生的一种情况的 变动,即过去和今天的贫雇农在今天和今后已经或将会多数变 为中农,少数还将变为富农。城市中的半工人也将变为完全的 工人或变为小有产者,他们的经济地位变化了,他们的政治作 用即他们在革命斗争中的作用也将随之而起变化。所以将来的 半工人阶级在乡村中还会存在,但一般地说,这已经不是过去 旧的而是新的半工人阶级了,其数量也会比过去的小得多,在 城市中的则会比乡村中的更小,但城市工人阶级则会极大的发 展起来。所以说,将来的半工人阶级在革命中的作用,一般的 说,虽是和过去的半工人阶级相同,但这已经不是过去和今天 的半工人阶级了,它的总的作用也是比过去的要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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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此外,在你们的来电中,还有其他的缺点,例如,你们说 到中国革命新民主主义阶段中“总任务”时,没有指出反帝国 主义的任务,在说到革命动力时,没有指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 的作用。这些都不说了。 中 央 七月二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附: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 一军政治部所提问题的通知 (一九五一年八月三日) 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党委: 兹将第一野战军第一军政治部,六月三十日给中央的电报 转发给你们。对于一军政治部所提问题,七月二十日中央已作 答复(该电已发给你们了)。这两份电报,即一军政治部所提 问题与中央的答复,已经中央批准,可以在党刊上登载。特此 通知。 中央办公厅 八月三日 一军政治部的原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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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问题的解释 343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党的基 层组织的决议中之共产党员的八个标准的第一条,有一句“中 国革命在过去是城市工人阶级和乡村半工人阶级领导的,在今 后更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这个问题我们读了并作了初步的 研究,认为这是个新问题。现在在党内外要进行教育,并于七 月五日召开全军政治工作会议讨论整党、建党工作,必须请示 统一解释。据我们初步研究,认为半工人阶级领导是指农村的 无产阶级。从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中国革命在 现阶段是新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中国革命的动力是工人 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这三方面说明中国革命是反 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土地斗争与武装斗争推翻国 民党是中国革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阶段前的总任务,农民 在这些任务中是主力,农村无产阶级又是在农民中起着领导 作用”。这样理解是否有错误?“在今后更需要工人阶级领 导”是否还是指在目前或今后一时期内还有“半工人阶级的领 导”?即在未到社会主义前的过渡期间半工人阶级还有其领导 作用。以上请速予以解释。 一军政治部 六月三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一九五一年九月四日,中共中央在给各中央局、各分局并转各省、市、 区党委的电报中指出:“此句后仍应加上原决议所有之,‘在今后更需要工人阶级 的领导。’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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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改进与加强基本建设 计划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八月十日) 一九五○年,中央人民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各个 国营经济部门作了大量的投资。各个建设单位,在建设工作中 曾作了很大的努力,并取得了某些成效。但在这一工作中仍然 存在着严重的缺点以至严重的浪费情事。依据一九五○年基本 建设工作几个简单的总结材料来看,全年所完成的工作总量, 仅约占其财务支出的百分之六十至七十。至于生产能力增加了 多少,因各领导部门没有认真负责地进行检查与总结,而无法 估算。一九五一年度,中央人民政府对各个国营经济部门,又 作了大量的投资,截至六月份止,拨款累计总数已达投资总数 的百分之七十二(即以工业、交通各部而论,平均亦达百分之 六十三)。至于工作总量已做了多少?生产能力已使用上了多 少?有些单位还不甚明了。 以上情况,说明我们的基本建设工作还是很不健全的。我 们对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也是极不够的。 基本建设的目的与任务,是为加速人民经济的发展与增加 生产能力(即增加产量),因之基本建设工作是人民经济中最 基本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一件繁重与细致的工作。我们要使 这一工作完成其应有的任务,就必须迅速地克服现有的混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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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改进与加强基本建设计划工作的指示 345 况,并力求改善与加强领导工作。为此,特作如下指示: (一)认真地进行设计,严禁盲目施工。基本建设正确的 工作程序,是对建设对象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必需的经过, 考证正确的资料,再进行设计,然后经过领导上批准,始能施 工。目前基本建设的情况,一般是设计落后于施工的需要。有 的一面设计,一面施工;有的先施工后设计;有的已经施工 了,方感到设计资料的不足或不正确,再去进行调查,完全违 反了基本建设的程序。其结果是大量地造成盲目施工或不断翻 工,严重地浪费了国家的资财,这是不能允许的恶劣现象。为 此,特再重申决定如下:(1)一切新建工程、设计未经主管 机关批准前,除建设所需的准备工作外,其主要建筑安装工 程,一律不得施工。(2)一切新建单位,因设计资料不足或 不正确者,继续收集设计所需要的资料,不得草率进行设计。 (3)设计未经批准已经施工者,一律应依据本委六月十九日 的通知(见六月二十日人民日报)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 果报告本委。 (二)迅速编制一九五○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为取得经 验教训,中央财经各部凡在一九五○年度进行过基本建设工作 者,应无例外地迅速编制年度总结报告(必须包括并分列各建 设单位的投资数、工作总量、开始使用的生产能力与固定资 金,以及年终结存的材料与现金等)。并于八月三十一日前送 达本委。 (三)正确掌握一九五一年计划的工作总量。基本建设 计划的基本环节,是掌握工作量。因此,各个部门一九五一年 的基本建设计划,必须依照政务院颁发的人民经济计划表格编 制工作总量,不得以财务预算当作工作量。这样才能使我们 一九五一年的基本建设计划步入正轨,并为一九五二年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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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工作奠定正确的基础。 (四)检查一九五一年计划的执行情况。一九五一年度 的基本建设计划,一至六月底进行情况如何?各建设单位的工 作到底做了多少?各部须依据本委六月二十八日(51)财经计 (统)字第一八七七号指示所颁发的基本建设定期统计报表, 进行基本建设的检查工作并编制半年的综合报表及文字说明, 于八月三十一日前一次寄送本委。同时经过这次检查,应建立 起经常的系统的检查与监督制度。凡此项报表未依限送达者, 自九月份起即酌情停止拨款。 (五)及时地正确地修正年度计划。中央财经各部凡本 年有基本建设者,应依据一至六月份各建设单位的定期报告材 料,于九月份内召集各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负责人员,开一次 基本建设工作的检查会议。对今年的原定计划,必须正确地进 行一次修正。凡预计今年十二月底不能完成的工作量,应一律 编入一九五二年计划中,其需款也随之改列入下年度预算。计 划修正后,除必需的预购器材费用外,今年的工程用款,只按 今年能完成的工作量拨给。在一九五二年的基本建设控制数字 之外,不准再列上年未完工程项目。 此项修正计划,中央各部须于九月底前送达本委(无须修 正者,亦应同时报告本委)。凡未依限送达者,自十月份起之 工程用款,一律停付,其因此而引起的工程损失,应由各部部 长负责。 主任 陈云 一九五一年八月十日 根据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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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一九五一年八月十日政务院第九十七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一年十月一日公布) 我国原有学制(即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有许多缺点,其 中最重要的,是工人、农民的干部学校和各种补习学校和训练 班,在学校系统中没有应有的地位;初等学校修业六年并分为 初高两级的办法,使广大的劳动人民子女难于受到完全的初等 教育;技术学校没有一定的制度,不能适应培养国家建设人才 的要求。这些缺点亟须改正。在目前,全国学制的完全统一虽 然还有一些困难,但是确定原有的和新创的各类学校的适当地 位,改革各种不合理的年限与制度,并使不同程度的学校互相 衔接,以利于广大劳动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工农干部的深造 和国家建设事业的促进,却是必要的和可能的。兹规定我国目 前时期的学制如下: 一、幼儿教育 实施幼儿教育的组织为幼儿园。幼儿园收三足岁到七足岁 的幼儿,使他们的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的发育。 幼儿园应在有条件的城市中首先设立,然后逐步推广。 二、初等教育 初等教育包括儿童的初等教育和青年、成人的初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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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为小学,应给儿童以全面的基础教 育。对自幼失学的青年和成人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为工农速成 初等学校、业余初等学校和识字学校(冬学、识字班)。 甲、小学: 小学的修业年限为五年,实行一贯制,取消初、高两级的 分段制。入学年龄以七足岁为标准。毕业后,得经过考试升入 中学或其他中等学校。 为使不能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得继续受到适当的教育,小学 得附设各种补习班或专业训练班。受过这种补习班或训练班教 育的学生得经过考试插入中等学校的适当班次。 乙、青年和成人的初等学校: (1)工农速成初等学校,修业年限为二年至三年,招收 工农干部和其他失学劳动者,施以相当于小学程度的教育。毕 业后,得经过考试升入工农速成中学或其他中等学校。 (2)业余初等学校,招收工农劳动者和其他青年与成 人,施以相当于小学程度的业余教育;修业年限暂不规定,以 学完规定的课程为毕业。毕业后,得经过考试升入业余中学或 其他中等学校。 (3)识字学校(冬学、识字班),以扫除文盲为目的, 修业年限不定。 三、中等教育 实施中等教育的学校为各种中等学校,即中学、工农速成 中学、业余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工农速成中学和业余 中学应给学生以全面的普通的文化知识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按 照国家建设需要,实施各类的中等专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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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349 甲、中学: 中学的修业年限为六年,分初、高两级。修业年限各为三 年,均得单独设立。教学内容采取一贯制的精神,同时照顾到 分段的需要。 初级中学,招收小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年龄 以十二足岁为标准;毕业后,得经过考试升入高级中学或其他 同等的中等专业学校。 高级中学,招收初级中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 年龄以十五足岁为标准;毕业后,得经过考试升入各种高等学 校。 初级和高级中学的毕业生之不升学者,应在政府指导之下 就业。 乙、工农速成中学: 工农速成中学,修业年限为三年至四年,招收参加革命斗 争和生产工作达规定年限并具有相当于小学毕业程度的工农干 部和产业工人,施以相当于中学程度的教育;毕业后,得经过 考试升入各种高等学校。 丙、业余中学: 业余中学分初、高两级,修业年限各为三年至四年,均得 单独设立,分别招收业余初等学校或业余初级中学的毕业生, 或具有同等学力者,施以相当于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程度的业 余教育。入学年龄不作统一规定。 业余初级中学的毕业生,得经过考试升入高级中学、业余 高级中学或同等的中等专业学校;业余高级中学的毕业生,得 经过考试升入各种高等学校。 丁、中等专业学校: (1)技术学校(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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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技术学校,修业年限为二年至四年,招收初级中学毕业生 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年龄不作统一规定。 初级技术学校,修业年限为二年至四年,招收小学毕业生 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年龄不作统一规定。 初级技术学校和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应在生产部门服务; 在服务满规定年限后,得经过考试,分别升入技术学校、高级 中学或各种高等学校。 各类技术学校得附设短期技术训练班或技术补习班。 (2)师范学校: 师范学校,修业年限为三年,招收初级中学毕业生或具有 同等学力者。入学年龄不作统一规定。 初级师范学校,修业年限为三年至四年,招收小学毕业生 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年龄不作统一规定。 师范学校和初级师范学校均得附设师范速成班,修业一 年,招收初级中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并得附设小学教 师进修班吸收在职小学教师加以训练。 幼儿师范学校,修业年限和招生条件相当于师范学校。师 范学校和初级师范学校均得附设幼儿师范科。 初级师范学校、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应在 小学或幼儿园服务;在服务满规定年限后,得经过考试,分别 升入师范学校、高级中学、师范学院或其他高等学校。 (3)医药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贸易、银行、合作、艺 术等),其修业年限,招生条件等,参照技术学校之规定。 四、高等教育 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为各种高等学校,即大学、专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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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351 和专科学校。高等学校应在全面的普通的文化知识教育的基础 上给学生以高级的专门教育,为国家培养具有高级专门知识的 建设人才。 大学和专门学院修业年限以三年至五年为原则(师范学院 修业年限为四年),招收高级中学及同等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 等学力者。入学年龄不作统一规定。 专科学校修业年限为二年至三年,招收高级中学及同等学 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年龄不作统一规定。 各种高等学校得附设专修科,修业年限为一年至二年,招 收高级中学及同等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年龄不 作统一规定。 大学和专门学院得设研究部,修业年限为二年以上,招收 大学及专门学院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与中国科学院及其 他研究机构配合,培养高等学校的师资和科学研究人才。 各种高等学校得附设先修班或补习班,以便利工农干部、 少数民族学生及华侨子女等入学。 高等学校毕业生之工作由政府分配。 五、各级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 各级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 子以革命的政治教育。其学校等级、修业年限、招生条件等另 行规定之。 除上述各类学校外,各级人民政府为适应广泛的政治学习 和业务学习之需要,得设立各级各类补习学校和函授学校。各 级人民政府并应设立聋哑、盲目等特种学校,对生理上有缺陷 的儿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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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应根据本决定并参酌各地实际情况, 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制订学制的实施计划及各种学校 的规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施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系统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系统图 年级 研究部 5 4 3 2 专科学校 大学和专门学院 1 18 6 业余高级中 17 5 高级 中等专业学校 16 4 中学 (技术、师范、 工农 速成 学(3–4)年 15 3 中学(3–4 14 2 医药及 年) 业余初级中 13 1 初级中学 其他) 学(3–4)年 12 5 11 4 工农 速成 10 3 业余初等 9 2 小 学 初 等学 校 8 1 (2–3年) 学校 7 6 5 幼 儿 园 4 3 年龄 根据一九五一年十月三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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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后农村 和城市的工作任务及干部配备 问题给华东局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一日) 华东局: 同意你们八月中旬召集华东局扩大会议。对农村工作除 继续完成土改外,对土改后的农村,应以提高农村生产和提高 农民政治觉悟为中心任务去布置一切工作。其中建立健全的各 级人民代表会议(在区乡即农民代表会议)和人民政府机关, 建立以推销土产品为中心任务的各级合作社组织,普遍地组织 劳动互助组,依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决议,建立农村中党的 组织等项,应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去布置。参加土改工作的干 部在土改后,除留一部在农村中继续工作外,应有计划地抽调 一批出来,并有计划地分配他们到城市中工作,以便加强所有 大中小城市中的工作,同时,应准备一批较强的干部送给中央 分配工作,以便中央能够加强各级领导机构和大规模工商企业 中的工作。城市是乡村的领导中心,一般的应以乡村对城市的 要求来规定城市的任务;同时,应以城市内部各阶层人民的要 求来适当地布置市内的工作。发展市内生产,发展城乡物资交 流,是城市一切工作的中心任务。在目前,适当地在城市中进 行民主改革,消灭城市中的封建残余势力,加强对工商业的管 理和领导,加强工会工作等,应成为当前的几项中心工作。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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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外,在老区的农村中应将整党工作当作一项中心工作提出来去 加以布置。以上各项,可作为你们布置工作的一般原则。因为 目前的时局仍然未定,一切工作只能照过去已规定的方针去布 置。你们会议所决定的要点,望电告中央批准。 中 央 八月十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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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周恩来外长关于美英对日和约 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 * (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认为,美英两国政府所提出 的对日和约草案是一件破坏国际协定、基本上不能被接受的草 案,而将于九月四日由美国政府强制召开、公然将中华人民共 和国排斥在外的旧金山会议也是一个背弃国际义务基本上不能 被承认的会议。 美英对日和约草案,不论从它的准备程序上或它的内容 上讲,都是彰明较著地破坏了一九四二年一月一日的联合国宣 言、开罗宣言、雅尔塔协定、波茨坦公告和协定及一九四七年 六月十九日远东委员会所通过的对投降后日本之基本政策等重 要国际协定,而这些协定都是美英两国政府参加签字了的。联 合国宣言规定不得单独媾和,波茨坦协定规定“和约的准备工 作”应由在敌国投降条款上签字之会员国进行。同时,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曾完全同意苏联政府的建议,主张所有 曾以武力参加对日作战的国家都参与制定对日和约的准备工 作。但是,美国政府在长期地拒绝实施波茨坦协定原则以拖延 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二日,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在华盛顿和伦 敦同时公布对日本和平条约草案,美国政府又于同年七月二十日发出召开 旧金山会议的通知,准备签订对日单独和约。本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 人民政府就此事授权周恩来以外交部长名义发表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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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对日和约的准备工作之后,竟由美国一国包办了现在提出的这 一对日和约草案的准备工作,而将大多数对日作战国家尤其是 中苏主要对日作战国家,排斥于和约的准备工作之外,并由美 国一国强制召开排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外的和会,企图签订对 日的单独和约。美国政府这一违背国际协定的行动,在英国政 府支持之下,显然是在破坏日本与所有与它处于战争状态的国 家缔结全面的真正的和约,并正在强制日本与某些对日作战国 家接受只有利于美国政府自己而不利于包含美日两国在内的各 国人民的单独和约,实际上这是一个准备新的战争的条约,并 非真正的和平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这一论断,是从美英对日和 约草案的基本内容上得到无可辩驳的根据的。 首先,由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是美国政府与其附庸国家进 行对日单独媾和的产品,所以这一和约草案不仅无视中苏两国 政府历次声明中关于对日和约主要目标的意见,并且最荒谬地 公然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于对日作战的盟国之列。第一次世界 战争后,日本帝国主义武装侵略中国,是开始于一九三一年, 至一九三七年,更发动了向全中国的侵略战争,至一九四一 年,方发动太平洋战争。中国人民在抵抗和击败日本帝国主义 的战争中,经过了最长期的艰苦奋斗,牺牲最大,贡献最多, 因之,中国人民及其所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 对日和约问题上是最有合法权利的发言者和参加者。可是,美 英对日和约草案竟在它关于处理盟国及其国民于战争时期在日 本的财产和权益的条文中,规定起讫日期,由一九四一年十二 月七日起至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止,而将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 日以前中国人民独力进行抗日战争那一时期完全抹煞。美英两 国政府这种排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敌视中国人民的非法蛮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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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外长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 . 会议的声明 357 为,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并将坚决反对到底的。 第二,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在领土条款上是完全适合美国政 府扩张占领和侵略的要求的。草案一方面保证美国政府除保有 对于前由国际联盟委任日本统治的太平洋岛屿的托管权力外, 并获得对于琉球群岛、小笠原群岛、硫黄列岛、西之岛、冲之 鸟岛及南鸟岛等的托管权力,实际上就是保持继续占领这些岛 屿的权力,而这些岛屿在过去任何国际协定中均未曾被规定脱 离日本的。草案另一方面却破坏了开罗宣言、雅尔塔协定和波 茨坦公告中的协议,只规定日本放弃对于台湾和澎湖列岛及对 于千岛群岛和库页岛南部及其附近一切岛屿的一切权利,而关 于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将千岛群岛和库 页岛南部及其附近一切岛屿交予和交还给苏联的协议却一字不 提。后者的目的是企图造成对苏联的紧张关系以掩盖美国的扩 张占领。前者的目的是为的使美国政府侵占中国的领土台湾得 以长期化,但中国人民却绝对不能容许这种侵占,并在任何时 候都不放弃解放台湾和澎湖列岛的神圣责任的。同时,草案又 故意规定日本放弃对南威岛和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而亦不提归 还主权问题。实际上,西沙群岛和南威岛正如整个南沙群岛及 中沙群岛、东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在日本帝国主义发 动侵略战争时虽曾一度沦陷,但日本投降后已为当时中国政府 全部接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于此声明:中华人民 共和国在南威岛和西沙群岛之不可侵犯的主权,不论美英对日 和约草案有无规定及如何规定,均不受任何影响。 第三,对日和约的最主要目标,如众所知,应该是使日 本成为爱好和平的、民主的、独立的国家,并防止日本军国主 义复活,以保证日本不再度成为威胁亚洲与世界和平安全的侵 略国家。但是,美英对日和约草案不仅对此毫无保证,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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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的,它还破坏了波茨坦公告及远东委员会对投降后日本之基本 政策关于这类问题的规定。草案在安全和政治条款上,对于日 本军队没有任何限制,对于残存的和复活的军国主义团体没有 规定取缔,对于人民民主权利没有任何保障。实际上,美国占 领当局在日本这几年的一切措施,已经竭力在阻止日本的民主 化与恢复日本的军国主义。美国占领当局不是在毁灭日本的制 造战争的力量,而是违反远东委员会的政策,扩大日本的军事 基地,训练日本的秘密武装,复活日本的军国主义团体,释放 日本的战犯,开脱大批被整肃的分子,尤其在干涉朝鲜的战争 中已经开始利用日本的人力,恢复和发展日本的军事工业,来 支援它的军事侵略。为了便利美国长期占领日本、不撤退它的 驻军、并控制日本使之成为美国在东方的侵略前哨起见,草案 更进一步地规定盟国占领军可以经过与日本的协定而在日本长 期地留驻下去。美国政府这一显然违反国际协定义务的计划, 是得到成为美国占领日本的政治支柱的吉田政府支持的。美国 政府和日本吉田政府正在互相勾结,阴谋重新武装日本,奴役 日本人民,将日本再度推上曾经使日本濒于毁灭边缘的侵略道 路,并且是服从于美国侵略计划并为美国政府火中取栗的附属 国和殖民地化的道路。这是阻碍日本人民走向另一条和平、民 主、独立和幸福的道路的阴谋。根据上述草案的规定,美日军 事协定正在秘密计议中。这一计议中的军事协定正像美英对日 和约草案一样,它是敌视中苏两国,威胁着过去曾受日本侵略 的亚洲国家和人民的安全的。由此可见,美英政府之所以急于 签订对日单独和约,决不是为的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推进 日本民主,保卫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安全,而是为的重新武装日 本,为美国政府及其附属国家准备新的世界侵略战争。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此不能不表示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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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外长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 . 会议的声明 359 第四,美国政府为了加紧准备新的世界侵略战争,就必然 会更加紧对于日本经济的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曾一再声明,对于日本和平经济之发展及日本与其他国家的正 常贸易关系,不应加以限制和垄断。然而,由于美英对日和约 草案是敌视中苏和威胁亚洲国家的对日单独和约,所以它的经 济条款也就是排除中苏的,并且是排除不能接受这一和约草案 的许多国家的;同时,美国政府更可利用它经过美国公司在日 本经济中已经取得的特权及它对于日本和平经济的各种限制, 使这些经济条款更适应于它的垄断要求。因此,这一对日单独 和约如被签订,日本经济依赖于美国的殖民地化的地位将更加 深,不仅军事工业将依照美国的世界战争计划生产,就连一般 工业也将为美国的亚洲经济侵略服务,而日本与中国及其他邻 国为着发展和平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正常贸易关系,将受到 更横蛮无理的限制。这将是日本人民和亚洲人民的灾害,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认为应该予以坚决的反对。 第五,关于赔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认为 必须澄清美国政府在美英对日和约草案上故意造成的混乱。草 案承认在原则上日本应对其在战争中所引起之损害及痛苦给予 赔偿,但同时又说如欲维持健全之经济,则日本缺乏赔偿能力 和履行其他义务能力。从形式上看,好像美国政府最关心日本 经济的健全似的,实际上,美国政府在占领和管制日本的六年 当中,已经利用各种特权和限制,窃取了并仍在窃取着日本的 赔偿,损害了并仍在损害着日本的经济。美国政府不让其他曾 受日本侵略损害的国家向日本要求赔偿,其不可告人的隐衷, 就是为保存日本的赔偿能力和履行其他义务能力,继续供给美 国独占资本的榨取。如果说,日本的赔偿能力和履行其他义务 的能力已经感到缺乏,那就是美国占领当局过分窃取和损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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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们的结果。只要美国政府遵守国际协定的义务,在和约签订后 早日撤退占领军,立即停止建筑军事基地,放弃重新武装日本 和恢复日本军事工业的计划,取消美国公司在日本经济中的特 权,取消对日本和平经济及日本对外正常贸易的限制,则日本 经济就会真正健全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愿意看 到日本能够健全地发展和平经济,并恢复和发展中日两国间的 正常贸易关系,使日本人民的生活不再受战争的威胁和损害而 得到真正改善的可能。同时,那些曾被日本占领、遭受损害甚 大而自己又很难恢复的国家应该保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根据上述各项,足以证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是完全破坏国 际协定,损害对日盟国利益,敌视中苏两国,威胁亚洲人民, 破坏世界和平安全,并不利于日本人民的。美国政府及其附庸 国家在这个和约草案中,只追求一个中心目标,即是重新武装 日本,以便继续和扩大在亚洲的侵略战争,并加紧准备新的世 界战争,所以这个和约草案是中国人民及曾被日本侵略的亚洲 人民所绝对不能接受的。 美国政府为了便于迅速签订这一对日单独和约,于是在 召开旧金山会议的通知中,也公开排斥主要对日作战国家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这样,它就彻头彻尾地破坏了一九四二年一月 一日联合国宣言关于不得单独媾和的规定。很显然,美国政府 强制召开旧金山会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斥在外,就是为了 分裂对日盟国,组织新的远东侵略集团。美国、澳大利亚、新 西兰的所谓“三边安全条约”及密议中的美日军事协定都将在 这个会议中或会议后成立,它们将威胁着整个太平洋及亚洲人 民的和平安全。因此,这个旧金山会议在排斥中华人民共和国 参加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签订对日共同和约的,即使美国及其附 庸国家径自签订了对日单独和约,也是中国人民所绝对不能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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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外长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 . 会议的声明 361 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历来主张,应在联合国宣 言、开罗宣言、雅尔塔协定、波茨坦公告和协定及远东委员会 所通过的对投降后日本之基本政策等主要国际文件的基础上, 经过对日作战主要国家的准备和所有对日作战国家的参加,在 尽可能的短期内,缔结共同的而不是单独的、公平合理的而不 是强制独占的、真正和平的而不是准备战争的对日和平条约。 为促进这一目的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曾授权 本人于一九五○年十二月四日就对日和约问题发表声明,并于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二日照会苏联驻华大使罗申先生完全同意 苏联政府关于准备对日和约的具体建议。凡在那个声明和照会 中所提出的关于对日和约的具体主张,中央人民政府认为继续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现在再一次声明:对日和约 的准备、拟制和签订,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 其内容和结果如何,中央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 是无效的。 为了真正有助于恢复亚洲和平及解决远东问题起见,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坚决主张,应该根据苏联政府的提 议,召开曾以军队参加对日战争的一切国家的代表的和会,来 商定共同对日和约问题。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准备以联合国宣言、开罗宣言、雅尔塔协定、波茨坦公告和协 定及远东委员会所通过的对投降后日本之基本政策为基础,与 参加对日作战的一切国家,就共同对日和约问题交换意见。 根据《周恩来外交文选》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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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关于 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 决议》的复电 (一九五一年八月十六日) 东北局: 七月十九日送来的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 议》,中央同意,但在几处地方作了删改。这些删改写在你们 送来的原稿上送回给你们。如果你们同意这些删改,即可将这 个文件发出。如果你们还有不同的意见,可以再次向中央提出。 另外,李富春同志对你们这个文件提出的意见,也附给你们一阅。 中 央 八月十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附件一:中共中央东北局 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议 (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九日) 东北党在老区土地改革完成之后,就根据中央指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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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议》的复电 363 始注意加强城市工作和工矿企业工作,特别是全东北解放后, 党的工作重心就由乡村移到城市和工矿企业内,并抽调了大批 党的干部去工矿内担任经理、厂长与做党群工作,学习管理工 业。一九四九年三月中央二中全会所指出的:“从现在起,开 始了从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党的工作重心由 乡村移到了城市。”东北局及东北全党胜利地实行了这一转 变,并正确地执行了这一指示。经过一九四九年以来的恢复和 发展生产的建设工作,一九五○年八月间的工业会议,东北党 逐步地加强和改善了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在中央和东北局的 领导下,东北工业机关的领导干部及企业中工作的干部,极大 多数开始认真地学习工业管理及党群工作的知识,并取得了不 少的成绩和经验。但是,在他们面前摆着更重大的任务,要求 他们进一步钻研业务,提高政治思想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党 所给予他们的任务。根据东北党五年来在工矿企业中的工作经 验,特别是全东北解放后两年多来的经验,可以得出下列的基 本总结,以进一步改善党对国营企业的领导。 一、依靠工人阶级,进行民主改革,实行新的经营管理制 度,恢复和发展工业 在解放战争取得胜利后,接收的敌伪国民党的企业,是经 过敌伪国民党的破坏、战争的破坏的,为着军需与民用,必须 立即恢复生产。旧的企业、敌伪国民党所统治的企业,是剥削 工人阶级的场所,旧的管理制度是为实现这种剥削而服务的。 东北在接管旧企业的经验中,无论前期或后期(沈阳解放后) 的经验都证明:必须依靠工人阶级,进行民主改革,实行新的 经营管理制度,才能很好地达到恢复和发展生产的任务。 经验证明:首先委派自己的干部以厂长名义去接管旧的企 业,不仅使旧企业的改造能够迅速进行,而且可以使我们的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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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部尽快地学得管理知识,掌握经济业务。在接管旧企业后,必 须立即有步骤地进行对旧企业的民主改革工作,经过工人群众 的各种会议和训练班,进行阶级教育与政治教育,启发工人阶 级的阶级觉悟,提高工人阶级的政治认识,宣布废除不合理的 管理制度(如打骂、侮辱、搜腰包、把头制度等),取缔反动 组织(如国民党、三青团、特务组织等),实行管理民主化, 加强工人阶级主人翁的责任感,对国家财富的爱护,对新的劳 动态度的认识,动员和组织工人保护工厂,献纳器材,进行恢 复生产。 在我们派去的干部对工厂内部情况有了相当的了解,初步 地掌握了行政工作,并与工人相结合的情形之下,就要进一步 地依靠工人阶级,逐步改变旧的管理制度,建立新的经营管理 制度,逐步地拟定生产计划,实行计划管理与经济核算制—— 这是企业经营的基本方法。为此,我们曾采取以下的措施: 清理企业的资产,确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反对浪费,进行 节约运动;发动工人生产竞赛(如新记录运动、爱国主义竞赛 等),提高劳动生产率。在这个基础上有步骤地进行定额;实 行计划管理;建立生产责任制;加强技术管理,建立操作规程 和检修保安制;推行先进生产方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 本,实行成本管理;实行独立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依据 “按劳取酬”的原则,实行八级工资制,并逐步推行计件工资 制与奖励制。经过这些步骤,逐步地建立了新的经营管理制 度。经验证明:依靠工人阶级进行民主改革,实行新的经营管 理制度,是恢复和发展工业必经的步骤。 依靠工人阶级是我党管理工业、办好工厂的基本思想,在 企业中,一切工作都必须贯彻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必须在干 部中明确这一思想,反复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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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议》的复电 365 第一,依靠工人阶级,就是依靠工人阶级的伟大力量来发 展工业,把国家的生产、财务、技术计划向职工报告,动员与 组织全体职工来完成国家的经济计划。相信工人阶级的经验、 智慧、创造力和积极性,吸收职工代表参加工厂管理委员会。 第二,依靠工人阶级,在企业中来说就是依靠全体人员, 而要达到依靠全体人员,首先必须依靠工人阶级中的觉悟分 子、积极分子(这些人就是共产党员,工会会员和青年团员中 的积极分子),并经过这些觉悟分子和积极分子去团结企业中 的全体人员,作为企业领导机关的可靠的支柱。就是说要依靠 党的组织,工会和青年团的组织。 第三,依靠工人阶级,就是说依靠全体工人、技术人员和 职员,不把技术人员和职员看做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不大力加 强工人与技术人员、职员的团结,显然是错误的。必须把工人 的劳动创造与技术人员的科学技术结合起来。 第四,依靠工人阶级,就是说要倾听工人的呼声,了解工 人的需要,关心和逐步地改善工人中的劳动保护和日常的物质 文化生活及福利事业。 第五,依靠工人阶级,就是说要不断提高工人阶级的政治 觉悟与文化技术水平,提拔工人干部到生产行政、工会和党的 工作的领导岗位上来。 二、国营厂矿中党的组织、行政组织、工会组织、青年团 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营厂矿企业是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 济,其财富和生产成果为国家所有,亦即为工人阶级和全体人 民所有。因而在国营厂矿内部没有阶级对抗和剥削存在,只有 公私关系。厂矿管理者和厂矿全体人员的利益在基本上是一致 的。厂矿中的全体人员——工人、工程技术人员、职员,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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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展生产而斗争,就是为加强国家的经济力量和国防力量、为国 家的工业化、为改善工人阶级及全体劳动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而斗争。因此,国营厂矿中党的组织、行政组织、工会组织、 青年团组织,均应以提高厂矿的生产作为自己最高与最基本的 任务,并在这个共同任务下团结一致,互相配合,以便达到不 断提高生产的目的,即经过它们从各个不同方面相互配合的努 力,来达到这样的共同目标:积极提高工人阶级的政治觉悟, 动员和组织工人阶级为增加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改进 技术、加速资金周转而斗争。为实现国家的生产财务技术计 划而斗争,并在增加生产的基础上改善工人阶级的物质文化生 活,改善劳动条件与福利事业。 从上述的基本任务出发,关于国营厂矿中的党、行政、工 会、青年团的工作分工如下: (一)厂矿中的生产行政工作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由国 家的经济机关委派,并由国家取得必要的生产资料和资金,实 施对生产行政工作的专责管理。厂长领导下的管理委员会,是 目前时期实行工人参加生产管理的制度。厂长必须召开管理委 员会,讨论有关经济计划及其实现的步骤、管理制度、生产组 织、人事任免、工资福利等重大问题,并定期向职工代表会报 告自己的工作。 (二)党是工人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是独立的政治组 织,对厂矿中的政治思想领导负有完全的责任,对厂矿中行 政、生产工作负有保证和监督的责任。厂矿党的委员会,根据 国家的法令,上级经济机关的计划与上级党委的指示,用加强 党的思想领导的方法,以实现经济计划为中心来统一思想,保 证党、政、工、团在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 (三)工会是厂矿中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它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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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议》的复电 367 是在党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教育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提高 其阶级觉悟与技术水平,树立新的劳动态度,组织生产竞赛, 从而保证国家计划的完成;同时积极注意改善职工的劳动与生 活条件,保护工人阶级的日常利益。 (四)青年团是厂矿中青年职工的政治的与群众性的组 织,它的主要工作是在党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对团员进行毛 泽东思想的教育,组织团员与青工的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开展体育活动,积极参加生产竞赛,以提高觉悟,提高技术, 健壮身体,搞好生产。 国营企业中党、政、工、团就是从上述基本任务出发, 实行分工负责,从不同的工作岗位,以不同的工作方法进行工 作,实现工矿企业内共同的任务,为完成与超过国家经济计划 而斗争。 经验证明:国营厂矿中实行厂长在生产行政管理工作上的 责任制,是目前我党管理工业的比较适宜的制度。这不仅由于 国营厂矿乃是近代化的高度集中的大规模生产的企业,因之在 生产行政管理工作上必须实行严格的负责制;而且由于国营厂 矿已经进行了民主改革,生产开始走上正轨,国家经济机关的 计划领导加强,新的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同时又有苏联专家的 具体帮助,在此情形之下,是完全可以实行厂长在行政、生产 上的负责制的。但实行厂长负责制,必须同管理民主化结合起 来。那种将厂长负责制和依靠群众对立起来,将厂长负责制与 党和群众的监督对立起来,曲解厂长负责制为个人独断专行, 片面强调行政命令,忽视党的政治思想领导,漠视群众工作的 作用和不关心职工生活的态度,都是错误的,其结果必然脱离 群众,使工作归于失败。 经验证明:厂矿中党组织的政治工作必须服务于经济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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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务,必须与经济工作正确地结合。这就要求厂矿中党的一切组 织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要求党的一切组织钻 研生产业务和经济问题,要求在完成国家生产任务中,不断地 提高工人阶级觉悟,提高厂矿中党员、积极分子的政治业务水 平,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完成与超过生产计划。如果党的工 作者不关心经济工作,不钻研生产中的问题,不认真研究与掌 握国家的生产计划,不根据生产计划布置自己的工作,组织与 调配力量,离开生产孤立地去进行所谓政治工作与党的组织工 作,或者放松政治工作,而去包办代替行政工作,那末,那里 的党的保证监督作用必然会陷于软弱无力的状态,那里的生产 工作也将归于失败。 经验证明: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逐步地增进职 工的生活福利,如果离开了生产单纯追逐福利,或者对职工 的生活及劳动条件漠不关心,而想搞好生产,都是不可能的 和错误的。 因之,为使厂矿党、行政、工会、青年团能够分工负责, 通过他们各自的系统,从各方面更好地为实现国家经济计划而 工作,必须贯彻以下的方针,即坚持厂长负责制与管理民主化 相结合的方针,克服将厂长负责制与管理民主化对立的观点; 坚持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相结合的方针,克服将政治工作与 经济工作对立的观点;坚持在增加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工人 生活的方针,克服将发展生产与改善工人生活对立的观点,必 须继续树立与加强在这些问题上的全面、整体观点;树立与加 强工人阶级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 观点。 为此必须强调国营厂矿中党、行政、工会、青年团立场一 致,思想一致,基本任务一致的共同认识。即不仅要在大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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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议》的复电 369 治问题上,而且要在具体工作问题上,都应取得一致的认识。 对于带有原则性的问题发生意见的不同,是应当争论和讨论 的,其目的是把问题弄清,以便求得意见的一致;对于非原则 性的日常事务,则应互相尊重对方的意见,采取协商,求得解 决。在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与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的基础上, 造成团结工作的环境。经验证明:国营厂矿中厂长、党委书 记、工会主席、青年团书记的“碰头会”是厂矿中各组织密切 联系相互协商的一种好的制度,应继续坚持,以解决工厂日常 具体工作中相互有关的问题。 三、厂矿中党的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对企业经济和行政 活动的保证与监督 党的基层组织,运用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相结合的工作 方法,对企业经济和行政活动实行保证与监督。监督的正确实 现,能更好地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减少与克服工作中 的缺点与错误,并能使领导与广大群众结合,从而巩固厂长负 责制。 (一)基层党组织对行政生产工作保证和监督的范围是多 方面的,根据当前情况,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为实现生产计划而斗争,是党的基层组织实行保证 和监督的中心内容。仔细研究国家规定的生产任务,讨论与制 定厂矿党委保证完成与超过任务的具体计划,研究实现计划的 步骤及生产中的关键问题,动员与组织各方面的力量,统一工 作步调,使各方面为实现一个中心任务而奋斗,并定期检查生 产计划执行情况。 第二,检查及监督本企业对党和上级政府及经济机关所制 定的政策、法令、决议、指示之执行情形,特别关于经济核算 制及劳动保护法令的贯彻情况,批判与纠正执行不力与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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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的偏向。 第三,监督厂长负责制与管理民主化之正确实施(如定期 召开工厂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会,通过工会领导职工群众讨 论厂长向职工提出之生产计划与完成计划的情况的报告,检查 厂长听取群众意见与批评及采纳职工合理化建议的情形等)。 第四,了解与培养企业的干部,帮助行政正确地使用与提 拔干部,正确地贯彻奖惩条例及团结技术人员与职员的政策, 与清查企业中的反革命分子。 第五,坚决地同一切违法乱纪、破坏政策、破坏劳动生产 纪律、贪污浪费、曲解国家政策及官僚主义现象进行斗争。 (二)基层党组织为实现党对行政工作的正确保证和监 督,必须进行下列工作: 第一,不断地提高全体党员与全体职工的政治水平与业务 能力。加强干部和党员的政治教育,结合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 及职工具体思想动态,随时进行宣传鼓动工作,使全体职工懂 得发展生产与改善生活的一致性,将生产任务与政治任务结合 起来,将实现党的决议与完成厂矿的生产计划变为广大群众的 实际行动。组织干部和党员学习经济业务,学习技术,学习管 理生产与组织劳动的科学,使自己成为管理企业的内行。 第二,自上而下地发挥党的组织作用,动员及组织每个支 部、小组、每个党员,不仅自己超额地完成生产任务,创造经 验,克服困难,并团结与带领群众前进,积极发挥模范作用。 党委、支部及每个党员应订出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计划,党的 组织并定期实行检查。 第三,党的组织通过党员,通过工会,组织群众性的监 督。如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会,工厂管理委员会,各种座 谈会及生产会议,检查完成生产计划与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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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议》的复电 371 形,支持合理化建议。 第四,在讨论国家生产计划与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时,可以 责成行政负责的党员在党的会议上作报告,党的会议可对其行 政生产工作进行讨论及批评,在不违背上级决定的原则下并可 做出改进工作的决议。 第五,从党内外开展批评及自我批评,提高群众的责任心 与创造精神,保证党内外思想行动的一致。 四、企业中的群众工作——党如何领导工会及青年团的工作 党在企业中政治工作的基础,就是群众工作。企业中党的 群众工作,基本上就是党如何领导工会和青年团的工作。 (一)公营企业的工会必须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工作,将发 展生产做为自己的根本任务。要积极“提高工人阶级政治觉悟, 使他们认识到劳动群众的利益是完全决定于国家经济建设的成 就”。要积极动员及组织工人阶级参加公营企业的生产管理, 使工会真正成为“管理的学校,经营的学校,共产主义的学校” (列宁论职工会)。同时必须注意保护工人阶级的日常利益,根 据可能情况协同行政积极改善职工的劳动及生活条件,切实监 督政府的法令政策的执行,与一切漠视工人切身利益、曲解国 家法令的官僚主义与破坏工厂的暗害分子进行斗争。 目前要集中力量搞好基层工会的工作,基层工会是工会组 织系统中最基本的环节,工会的全部工作都要通过及依靠基层 工会组织来进行。 做好基层工会工作,必须以发展生产为中心,用教育说服 的方式,搞好生产、生活、教育三件事情。 第一,发动群众搞好生产,是搞好基层工会工作的关键。 其中最主要的是组织与领导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生产竞赛。应 使全体职工明白:生产竞赛的中心目标就是要解决生产中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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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键,超额完成生产财务技术计划。为此,就要使劳动与技术相 结合,通过生产会议,启发职工智慧,改善工具,改善操作方 法,改善劳动组织,推广先进生产经验,发动群众性的合理化 建议,组织群众技术学习,教育工人遵守劳动纪律及技术保安 规程,防止单纯体力比赛与忽视质量的偏向,同时应在竞赛中 建立及改善各种经营管理制度,创造新的技术标准及定额,并 逐步推行计件工资制,使生产竞赛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为了使 先进带动落后并帮助落后者赶上去,使生产能够按照生产计划 经常地平衡地发展,应提倡小组集体公约,工序、班组和车间 之间的联系合同,以及工厂行政与工会之间的集体合同。以这 三种有机联系的形式,从各个方面将全体职工发动及组织起 来,协同行政搞好生产。 第二,关心职工生活及福利,保护工人阶级日常利益。主 要应从以下三方面来解决: (1)国家的劳动法令,工会有监督实现的责任。除协助 企业行政正确地贯彻工资政策和执行各种奖励制度并积极注意 劳动条件的改善外,凡法令规定拨交工会支配的经费,工会要 使用得当,尽可能的举办职工集体福利事业。一方面要同一切 曲解国家法令、侵犯工人利益的官僚主义进行斗争;另一方面 也必须说服职工不应提出离开国家法令范围及当前经济可能条 件的过高要求。(2)发动职工超额完成生产任务,争取扩大 厂长基金,从而改善工厂的福利设施,并教育职工从实际生活 中了解发展生产与改善生活的一致性。(3)组织职工群众自 己动手,互助互利,解决困难,改善劳动生活条件,组织职工 正当休息与文化娱乐。 第三,进行政治、文化及技术教育。首先使工人阶级认识 主人翁的地位及责任,通过每个运动的政治宣传,逐步提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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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议》的复电 373 人阶级觉悟。目前尤应深入抗美援朝爱国主义的教育,以发展 爱国主义竞赛。提高工人阶级文化技术水平,是目前职工迫切 要求之一,也是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应举办技术学校、技 术夜校,推广师徒合同,建立经常的文化学习制度。 为了做好以上工作,工会组织必须发扬民主,除应运用民 主方法,说服动员和组织群众进行工作外,必须强调建立经常 的民主制度,当前应着重实行以下三点:(1)工会要定期向 会员报告工作,听取会员意见及批评。对于职工的意见,工会 必须认真研究,定期处理及解答。(2)工会委员会必须实行 定期选举,工会主席及委员不得委派,不经工会同意,不得随 便调动。(3)工会的一切经费收支均应公开,并接受会员的 监督审查。 为了搞好工会工作,还必须加强地方工会对产业工会的领 导,各地产业工会,除铁路、邮电、海员工会之外,均应组织 在当地的地方工会之下进行工作,并归地方工会领导,地方工 会则应保证上级产业工会指示的执行。 (二)企业中的青年团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 育青年的学校,也是团结与教育青年学习与掌握技术,积极参 加国家工业建设的学校,企业中的青年团应成为党的有力助手 和后备军。 企业中团的组织主要地要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要在党的领导下,协同工会教育团员和青年,提 高其政治觉悟,发挥他们在生产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突击作 用。如积极地参加和推动生产竞赛,组织与帮助团员和青年带 头接受先进生产经验,打破旧的定额,提出合理化建议,模范 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其次,对于广大的青年工人及青年团员,要开展技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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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学习运动,积极提高他们的文化、技术水平,要动员与组织青 工参加各种业余技术学校与文化学校,开展尊师爱徒运动,搞 好师徒合同。对于青年技术人员及职员则应加强政治教育,帮 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积极对他们进行思想改造工作,并 注意领导他们与实际结合,与工人结合。 再次,关心青年职工的健康,开展体育运动和文化娱乐活 动,注意青年特殊福利,指导他们正确地处理生活问题。 (三)党对工会和青年团的具体领导: 第一,一切基层工会都要建立党组,党通过党组来领导工 会的工作。工会中有关政策方针及工作计划(如政策、法令和 上级工会指示的贯彻执行,一定时期的工作计划,奖励模范的 原则,对职工教育的内容,工会组织的改善,干部培养、调动 以及其他有关全厂性的职工活动等),由党组向党的会议上提 出,经过讨论,作出决议,然后在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成为 工会的决议,由工会组织群众实现。 第二,动员党员及团员执行工会的规定,教育每个党员 做群众工作,深入群众生活,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提高群众觉 悟,使其成为工会一切工作与活动的核心。党应经过工会中的 党员、团员来加强工会工作的领导,不是以党的组织来代替工 会的工作。党必须注意培养工会的威信,尊重工会的组织系 统,培养工会干部独立工作能力。 第三,在工会的具体工作中,党应实行具体领导及帮助, 如协助工会总结经验,教育及提高干部,帮助工会进行职工的 政治思想教育,以及通过工会中的党员检查工会工作,改正缺 点等。 党对青年团的领导方法,除与对工会的领导方法基本相 同外,应着重对团的干部和团员的培养与教育,发挥团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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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议》的复电 375 作用和团员的积极性,而不是仅仅使用团的干部和团员个人的 力量。 工厂中一切群众组织,均应以发展生产为中心,统一在 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活动,工厂中业余时间的支配应由工厂党委 (支部)统一规定。 五、企业中党的组织建设工作与宣传教育工作 要加强党在企业中的保证监督作用,必须做好党的组织建 设工作与宣传教育工作。 党的组织建设工作,主要是建党与整党工作。在建党之 前,要进行启蒙教育,进行反动党团登记,进行党史、党章教 育,以提高职工觉悟与对党的认识。同时在生产运动中发现与 培养积极分子,经过个别审查,将那些政治觉悟较高、生产积 极、合乎党章标准的工人吸收入党。而不是静止地从训练班中 发展,或不问觉悟程度如何,将一切生产好的工人都吸收入 党,因而降低党员的条件。发展党的重点,应放在工龄较长的 技术工人中,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党的纯洁性,而且可以使党的 组织掌握生产要害,掌握技术,党员在群众中有更高的信仰, 从而更好地发挥保证和监督的作用。但这不是说,党可以忽视 在那些非技术工人中进行政治教育和发展党的工作,更不是 说,党轻视那些非技术工人。党发展之后,立即抓紧对新党员 的教育,并以车间为单位,建立党的支部,建立正常的组织生 活与工作制度,使支部真正成为生产中的堡垒。目前应根据中 央组织会议的决议,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整党。同时必须以 极大的注意力,有计划地大量地培养党的、行政的、工会的、 青年团的工作干部。至于技术人员与职员中的觉悟较高的积极 分子,亦应注意培养与更加审慎地发展,这是一个长期的不可 忽视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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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加强党的宣传教育工作,这是提高党团员和全体职工的 政治觉悟,保证劳动生产率的不断高涨,以及提高领导的思想 政治水平与改善工作作风的重要工作。一切企业中党的组织, 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体党员经常的工作,要认真建立报 告员制度,要有计划地提高宣传员与加强党的宣传网,要使宣 传教育工作贯彻党的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相结合的方针。一方 面结合党团员与职工的实际思想状况,经常地有系统地进行共 产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另方面又要结合每个时期国内外的形 势,党的政策与本厂矿的生产任务,进行生动活泼的宣传鼓动 工作,加强反帝抗美爱国主义的思想教育,并将生产任务与当 前的政治任务结合起来,以提高职工的生产热情。党在厂矿中 的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将政治、文化、技术的教育全面地领 导起来,以便使三者得到有机地配合,能够经常地有计划地 进行。 六、地方党对国营企业的工作 城市、工矿区的工作必须以生产为中心。城市、工矿区 各项工作必须明确树立为工人阶级服务,为生产服务的观点。 一切城市、工矿区的党委对于当地国家企业生产任务的完成负 有极大的责任。那种将国家企业的生产好坏仅仅看做是上级经 济机关的责任,而当地的党委可以不负责任或少负责任的观点 是错误的。另一方面,各地国家企业的领导人员中,那种强调 垂直领导,不尊重地方领导机关的意见的观点也是错误的。因 之,一切城市、工矿区的党委,必须以最大的关心来改进当地 国营企业的工作;一切国营企业的领导人员,都应该主动地取 得当地党委的领导和帮助,并教育全体职工模范地遵守并执行 当地政府的法令。关于地方党对国营企业的工作规定如下: (一)有计划地经常地讨论及检查当地国营企业对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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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议》的复电 377 生产计划的实施,以及对国家政策、法令、上级经济机关决议 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形。 (二)正确地领导企业中的党群工作,统一制定有关工厂 党群工作的计划,统一党群各系统所布置的工作,并根据上级 党委和国家经济机关的指示,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统一企业中 的工作步调,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和超过。同时要有计划地创 造与培养典型,总结与推广当地的先进经验。 (三)组织城市中各方面的干部,系统地对工人阶级进行 基本的革命知识的教育,组织与领导企业干部的学习,提高企 业干部政策思想水平,纠正某些干部中违法乱纪、贪污腐化行 为,协助上级的企业行政机关正确地选择与配备企业的干部。 (四)统一领导当地国营企业中的保卫工作,加强企业中 的保卫组织,深入进行肃清反革命的教育,清除企业中的反革 命分子,严格检查及建立企业中的保卫、人事及保密制度。 (五)为了加强城市党委对所在地的国营企业的领导,规 定以下制度:(1)国营企业的年、季、月的生产计划及上级 经济机关的重要指示,工作总结,经验通报等,应及时抄发有 关的省市党委。(2)工业部及所属各局召开厂矿长布置总结 工作等重要会议时,应邀请各该厂矿的党群主要干部与所在地 的省、市委派人参加。(3)国营厂矿的行政党员干部,应服 从地方党委在政策思想上的领导与生产业务上的监督指导,并 有责任向地方党委反映情况,报告工作。 (六)为加强省、市党委对当地国营企业的党的工作的领 导,在条件具备与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可在省委、市委内部设 立党的工业部门。 城市政权对当地国营企业应负以下的责任: (一)城市的政府有权监督及检查国营企业中贯彻执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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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家法令的情形,特别是关于劳动政策执行的情形。 (二)在市政建设上,必须贯彻为工人阶级为生产服务的 观点。如在厂房、上下水道、电力、消防、住宅、道路交通、 学校、卫生等方面,城市的政府应首先照顾当地国营企业的 需要。 (三)城市的政府应负责解决当地国营企业进行生产及基 本建设中的困难,如动员工人,购买器材,审查修建合同,组 织和管理修建业者等。 (四)城市的政府应组织国家商业、地方企业与私人工商 业,协助国营工厂进行可能的产品推销、原料采购及加工订货 的工作。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附件二:李富春对中共中央 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 领导的决议》的意见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陈云同志并转少奇同志: (一)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议,经过了六 次修改,送来中央批准,中心思想是实行厂长负责制,加强党 的政治领导与保证监督作用。此一文件,我建议,根据东北情 况,可以施行,中央可予批准。在实行过程中取得经验,必然 要有所补充和修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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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议》的复电 379 (二)我对此问题,根据各方面各地区情况反复考虑了 很久时期,认为从全国范围说,在工厂管理上,建立行政生产 上的厂长负责制是近代化企业必需做到的事。厂长负责制,根 据中国的特点,特别是在我们还未掌握技术,经验还不丰富的 时期,必须依靠二个条件才能巩固与保证行政生产上的厂长负 责制。第一是党的思想政治上的统一领导,把行政、工、团的 思想、行动、步调统一起来,保证与监督生产任务的完成与超 过。第二是行政管理的民主化,使行政管理,不仅有党的政治 领导及保证与监督,而且必须在民主的集中基础上(即经过讨 论,厂长最后决定)。这二条合起来,实际就是贯彻依靠工人 阶级的思想,这对行政生产上的厂长负责制并不妨害,只有好 处。正是保证。在未建立这二个条件以前,可允许各不同情况 的地区,采取不同的过渡形式。东北的文件上虽然许多分工、 任务的条文中说明了这一问题,说明了党应起的作用,这也是 东北实际决定的。但在总的方面却未提,思想上的顾虑似乎是 提了怕妨害厂长负责制,怕党政混淆不清。因此第六页只提出 “用加强党思想领导的方法”,而缺了一句:“与依靠党的组 织力量”,因此第八页最后的“碰头会”就在组织上提得不明 确。另外,又特别在第六页末段到第七页批评了“党委负责 制”。实际上,全国各地还没有明白提出党政不分的“党委负 责制”。因此我提议第七页第三行“在此情况下如实行党政不 分……”改为在此情况下,是完全可以实行厂长在行政生产上 的负责制的,而把“如实行党政不分——同时也妨碍政治工作 的加强”一段删掉。 总之,依靠工人阶级的厂长负责制,东北总结了这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也要求加强党的思想领导(如第七页第二段所 强调的),而且有具体的规定。由于思想上有顾虑,怕党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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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分,因此在总的方面党政有机地结合却还交代得不很清楚。 (三)其他的地方,还有点不周全的地方,如第五页第二 项,强调了党、政、工、团基本立场与基本任务的一致性,这 是对的。但是由于公与私、个人与集体的矛盾,如列宁曾经讲 过的:“产生一方面是工人群众;一方面是国家企业经理,管 理人及其所属机关间利益上的某种对立现象……经常改正经济 机关底错误及其过分谋利的倾向。”这个次要的非阶级对抗的 矛盾与对立,似应指出来,承认之,并注意加以调整。 如对青年团工作任务的提法,如何通过青年团的教育与活 动方式,来提高青年工人的觉悟与积极性,为努力生产,还不 够明确,还不是有机地结合。另外,文件本可还写得短点,但 这只是技术问题。 以上意见是否正确,供参考,并望指示。因为我对工厂管 理问题上关于党、政、工、团关系的基本认识,是如此的。 敬礼 李 富 春 二十二日 根据李富春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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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清理反革命罪犯积案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各大行政区、各省(市、行署)、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反革命罪犯 积案的指示: 自从一九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最 高人民法院发布《镇压反革命指示》,特别是自一九五○年冬 中央人民政府提出纠正镇压反革命工作中的“宽大无边”偏 向,并于一九五一年二月颁布《惩治反革命条例》以来,全国 各地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依靠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和 军事法庭的通力合作,认真地检讨并纠正了对待反革命“宽大 无边”的右的偏向,动员干部,动员群众,检举与逮捕了大批 的反革命分子,处决了大批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地下 军头子、反动会道门头子及其他反革命首恶分子,使镇压反革 命工作成为全国性的群众运动,大大地打击了反革命的气焰, 并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和成绩。全国人民因此欢欣鼓舞,拍手称 快,使人民的胜利和人民的统治得以进一步地巩固起来。 同时,在全国各地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工作中,由于在 押的反革命罪犯大大增加,积案甚多,现在不仅人民群众要求 政府迅速处理,而且监狱拥挤,犯人易生疾病,极大地增加了 管理方面的困难。所以,清理反革命罪犯的积案已成为当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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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压反革命运动中一个亟待解决的中心工作。现各地清理积案工 作已有很大成绩,但因为它是一个极其迫切与繁重的任务,凡 积案尚多的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集中更大的力量限期将积案 处理完毕。现将有关清理积案的应注意事项指示如下,望有关 机关切实执行: 一、处理反革命罪犯积案的量刑标准,应以《中华人民 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为根据,其政策为“镇压与宽大相结 合”。据此,处理反革命罪犯积案的办法有以下七种: 1. 对于有血债或其他严重的罪行非杀不足以平民愤和最严 重地损害国家利益的反革命分子,应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2. 对于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虽然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 但尚未达到最严重的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应判 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 3. 凡介乎可杀与可不杀之间的分子,应一律不杀,如果杀 了就是犯错误,应该按其罪恶严重的程度,判处无期或长期徒 刑。 4. 对于其他确有罪行的反革命分子,应按照其罪行大小, 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5. 对于罪恶较小,确有悔改表现,或判刑在一年以下者, 在多数群众或原告同意的条件下,虽刑期未满亦可交群众管制 或假释;但不得因监狱拥挤或为减少监管麻烦,而滥放不应释 放的罪犯。 6. 凡是捕错了的人,应该立即释放。 7. 犯一般刑事罪的罪犯,应交人民法院按一般刑事案件 处理。 二、为完成清理反革命罪犯积案的工作,各地必须从各方 面动员与调集足够的得力干部,集中军事法庭及政法各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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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反革命罪犯积案的指示 383 力量,于十月底将各地积案基本上处理清楚。 三、在进行清理积案工作中,为继续深入发动与教育群 众,进一步打击与瓦解敌人,必须大张旗鼓,广泛进行宣传。 在宣判时,应将各种不同的判决,即判决死刑、死刑缓刑、无 期徒刑、有期徒刑、交群众管制与教育释放的同时宣判,以便 用具体事实体现“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全面政策。 四、在清理工作中,必须采取严肃谨慎的态度,必须严 防草率从事 ;必须把系统的侦察审讯、号召罪犯坦白和向群众 调查等各方面所得的材料加以综合研究,然后定刑 ;严禁不重 证据轻信口供、刑讯逼供的错误作风。在处理案犯时,必须勿 枉勿纵。为鼓励犯人悔过自新,除民愤极大者应处极刑外,凡 犯人自动坦白其罪行并证明属实或有立功表现者,应酌情从宽 处理。 五、清理积案必须与清理监所紧密地结合起来,对于犯人 在监所的表现,应进行系统地考察和了解,以便作为判案的参 考;并设法将过于拥挤的监犯予以疏散,使一部分犯人一面参 加监外劳动,一面听候判决。 六、为加强对于清理积案工作的领导,各大行政区、省(行 署)与专区应组织检查组或工作组到各地检查与帮助工作。 七、各级人民政府与各有关部门于接到本指示后,应即讨 论执行,并于清理工作结束后,将总结向上层报。 政 务 院 总 理 周 恩 来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沈 钧 儒 一九五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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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 《关于加强林业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 由于我国森林太少,木材供应已发生极大困难。一九五二 年全国公用木材估计约需一千二百万立方公尺,但在木材生产 方面只能有七百四十万立方公尺。一九五四年以后,如果照现 在情况推算,每年所需木材可能突破二千万立方公尺。自己生 产不足,又不能完全依靠入口,这将是我国今后工业建设上的 一个严重问题。 为保障工业建设,特别为长期打算,今后各级党委,必 须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把保护山林和建植苗圃造林植树工 作,列为山区、沙区及其附近地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之 一。华东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林业工作的指示》是初步注意了 这一个问题,是一个很好的文件,兹转发你们参考。此件可在 党内刊物上发表,各区亦应根据自己地区的具体情况,在党内 发布类似的指示和决定。 中 央 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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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加强林业工作的指示》 385 中共中央华东局 关于加强林业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九月十一日) 山东分局、各省、区党委并报中央: 华东军政委员会于九月七日发布了加强林业工作指示,希 各级党委保证贯彻执行,其重点如下: (一)治标办法:应切实保护现有林木,禁止烧山及滥伐 滥垦,切实做到木材合理使用,并力求节约。对于偏僻林区的 开发,应从长远利益打算,大力进行。 (二)治本办法:应大规模开展封山造林运动,华东自然 条件一般尚好,将荒山封起数年之后,即可收水土保持之效, 十年二十年后,即可抚育成林,结合全面性的植树造林运动, 普遍进行封山造林、育材,是消灭荒山荒地,使广大面积同时 成林的最经济办法。 (三)要做到普遍护林封山,全面造林植树,必须依靠群 众。山东经过合理分山,确定山权、林权,解决樵采、放牧及 山林副业问题后,即掀起了群众封山造林热潮。很多人自发的 到政府及林场要求领导及帮助,形成了广大群众性的运动,这 是发展林业的正确道路。 (四)为了有助于全面造林的开展,各有关造林、植树 部门,如交通部门应负责营造铁路、公路两侧的护路林,水利 部门应负责营造河道两旁的护堤林,部队应有计划的营造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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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林,其他业务部门如工矿部门等,应根据需要,自营或公私合 营,或以投资方式委托群众合作经营,以解决本身木材需要。 (五)各级党委必须亲自掌握推动并加强领导,才能普 遍的发动和全面的开展林业工作。必须健全各级政府的林业机 构,首先应加强林业工作重点区的林业机构。如重点造林区、 采伐区、营造特种经济林区,以便迅速完成特定任务,并创 造典型,推动全面工作。各省区对今冬明春造林计划须预作 准备。 (六)造林应以提倡群众自采、自造、自育为主,采伐管 理及抚育更新,如需经费应采取“以林养林”办法,尽可能从 征收育林费解决。但全面发展林业工作仍须大量经费。各地财 委应尽可能从地方经费中拨款支持,以期在数年内使林业建设 工作获得成效。 华 东 局 九月十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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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 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 * (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周 恩 来 北京大学教师学习会和马校长 〔1〕 要我给他们做一个报 告。我想,既然给北京大学讲,也就应该给别的大学讲。因 此,我同教育部商量了一下,这个报告会就以北京大学为主, 把北京、天津其他大学的教师和同学代表也请来了。 我讲什么呢?做一般的政治报告吧,也许不适合大家的要 求,因为大家正在进行思想改造的学习,这样的报告不是最需 要的。既然在学习,就一定要下决心改造自己。因此,我想讲 一讲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 讲到改造问题,我想还是先从自己讲起。我中学毕业后, 名义上进了大学一年级,但是正赶上五四运动,没有好好读 书。我也到过日本、法国、德国,所谓留过学,但是从来没有 进过这些国家的大学之门。所以,我是一个中等知识分子。今 天在你们这些大知识分子、大学同学面前讲话,还有一点恐慌 呢。不过,我总算是知识分子出身的,对知识分子的改造有一 些体会,联系自己来谈这个问题,可能对大家有一点帮助,有 一点参考作用,总不至于成为一种空论吧! 这是周恩来在北京、天津高等学校教师学习会上讲话的前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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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大家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改造自己。我想,凡是要求学习 的人,都应该有这样一个起码的认识。当然,改造需要时间, 一下子要求很高、很快,这是急躁的,不合乎实际的。应该由 浅入深,循序渐进。拿我个人来说,参加五四运动以来,已经 三十多年了,也是不断地进步,不断地改造。也许有的同志会 说:你现在担任了政府的领导,还要学习和改造吗?是的,我 还要学习和改造。因为我不知道的事情还很多,没有明白的道 理也很多,所以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认识,这样才能够进 步。三十年来,我尽管参加了革命,也在某些时候和某些部门 做了一些负责的工作,但也犯过很多错误,栽过筋斗,碰过钉 子。可是,我从不灰心,革命的信心和革命的乐观主义鼓舞了 自己。这个力量是从广大人民中间得到的。我们应该有这样的 态度和决心,即犯了错误,就检讨,认识错误的根源,在行动 中改正错误。有了犯错误的经验,就可以少犯以至避免再犯同 样的错误。当然不可能一次就改得好,犯了一次可能再犯,但 总可以改正吧!犯了错误,不要当作包袱,要把它丢开。丢开 了还不算,还应该公之于众,作自我批评。这不仅可以教育自 己,同时也能帮助别人少犯这样的错误。也就是告诉别人:这 类错误是可以改正的,只要认识了,同时又肯改,仍然是可以 进步的。犯了错误,关起门来检讨是需要的,更需要的是到人 民中去学习。一个人之所以犯错误,一方面是由于对理论、原 则认识得不清楚,所以需要向进步的理论求教;另一方面是由 于自己相信的那一点道理跟实际相矛盾,行不通,所以必须向 广大群众求教,从实践中求得新的认识,发现新的道理。这样 两方面结合起来,就有了力量,就行得通了,也就可以不犯或 者少犯错误了。 我讲这一段话,是为了使同志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建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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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 389 样一个信心:只要决心改造自己,不论你是怎么样从旧社会过 来的,都可以改造好。在座的同志多数在旧社会生活过较长时 间,会带来很多旧的东西,要求一下子把旧的影响肃清,这是 不可能的。只有在不断的斗争中,才能求得进步。 下面讲几个大家在学习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我对这些 问题的认识。 一 立场问题 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总有一个站在什么立场的问题。 我们现在还不能说都已经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来看待一切问 题、处理一切问题了。这不仅是你们诸位,就拿我来说,几十 年以前就参加了共产党,是不是进了共产党之后工人阶级立场 就那么清楚了呢?也许看书学习、写文章的时候是那样,但是 到实践的时候,是不是办每一件事情都合乎工人阶级立场呢? 认真检查起来,还是差得很远的。工人阶级立场不是从空中掉 下来的,也不是自己封的,决定的关键是实践,只有实践才能 证明是否合乎这样一个立场。例如,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 期,我们把广大的中国人民组织起来了,首先是把工人、农 民、学生和一部分军队组织到革命的潮流里,革命的力量推动 他们前进。但是,到了一九二七年武汉时期,有些人在陈独秀 领导下,立场就很不稳了,跟着他犯了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 这就说明他们没有坚定的工人阶级立场,受了当时反动阶级的 影响。类似的例子还有。所以,立场问题不是一下子就能解 决的。 我国的知识分子,大部分是从地主阶级或资产阶级家庭出 身的,不能要求他们一下子就能站到工人阶级立场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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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我的家庭是一个破产的封建家庭。我家原籍是浙江绍兴, 后来祖父到江苏淮安做县知事,家也搬到淮安。我家虽然没有 买土地,只有一幢房子,但仍然是封建官僚家庭,这样的家庭 不能不影响我的思想。一个人幼年所受的影响,往往在他的思 想上、生活作风上长期存在,说话或者写文章,如果不经过很 冷静地思考,旧的东西常常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 既然如此,要求知识分子一下子就有坚定的工人阶级立 场,那是困难的,一定要有一个过程。 一般的人开始最容易有一个民族观念、民族立场。因为 中国是一个百年来受帝国主义侵略的半殖民地国家,所以容易 使我们产生爱国的民族观念。例如,我小的时候读章太炎先生 发表在《国粹学报》上的文章,当时虽然读不大懂,却启发了 我的爱国的民族思想。中华民国成立以后,袁世凯、北洋军阀 的专横卖国,更使我增加了爱国的思想,因而积极参加了反对 “二十一条”、反对中日军事协定等爱国活动。我想很多人都 有这样的过程。这是一个好的起点。知识分子有了爱国的思 想、民族的思想,就可以从这个立场上前进。 当然,这里面可能有危险性。假使从民族立场发展到国 家主义或狭隘的民族主义,对外侵略别的国家,对内压迫小的 民族,那就走到邪路上去了。这种危险性虽然有,但是对于中 国的知识分子来说,不是主要的方面。其原因在于中国是一个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华民族是受外国侵略、欺凌和压迫 的,所以人们首先产生的是一种民族的反抗侵略的爱国主义。 在这样一个具体的环境中,大多数知识分子的思想可以由民族 思想、爱国思想发展到争取民族解放和为人民的思想。所以, 知识分子初步有了这样的思想,应该受到欢迎。当然,我们也 要防止产生国家主义或狭隘的民族主义的危险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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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 391 在中国,国家主义是跟共产主义同时出现的。五四运动时 的同辈们,今天在座的很多。大家知道,当时的少年中国学会 分成两派:以李大钊、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一派,走向了共产 主义;另外,曾琦、李璜、左舜生等人又是一派,他们走向了 国家主义,结果做了国民党的尾巴。这个尾巴做得也很可怜, 因为在中国这个半殖民地的环境里,不可能出现土耳其式的基 马尔主义。狭隘的民族主义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只有极少数人 玩弄那种货色,在大多数的知识分子中是生不了根的。 一百多年来,帝国主义和中国的买办阶级、地主阶级勾 结在一起,压在中国人民头上,形成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 会。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说,一百多年来,多少仁 人志士想替中国人民找出路,如洪秀全和孙中山的革命,严复 和康有为的改良,在当时都是想把中国往前推进,但结果都失 败了。中国既没有像法国大革命那样把封建势力完全摧毁,也 没有像日本那样发生了明治维新。为什么?原因很清楚,各位 教授先生最近参加土改工作时看到了,中国的封建势力太大, 地主和富农在中国农村中约占人口的十分之一。这些人散布在 中国广大的土地上,压在农民头上,帝国主义就凭借着这些人 统治中国。在中国的民族解放运动中,过去有些人企图走改良 主义的道路,走旧的资产阶级革命的道路,但走不通,统统失 败了,不能不找新的办法了。 中国人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更加觉醒了。俄国十月革命 给了我们新的启示,使我们认识到要“走俄国人的路”。孙中 山先生也提过“以俄为师”的口号。这样,中国第一次大革命 就组织和发动起来了。许多知识分子从民族的立场进一步认识 了人民的立场,觉悟到只有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才能救中国,才 最爱民族。因为封建经济束缚着中国广大农村的生产力,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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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势力束缚着中国的民族工商业;国民党反动派集中代表了封建 和买办势力,成为一种反动政治力量,他们依靠帝国主义,压 在中国人民的头上。所以要求得民族解放,一定要有人民的立 场,而不是只有笼统的民族观念。 人民的立场,是不是进了共产党以后一下子就站稳了呢? 不错,当着对敌斗争很激烈的时候,我们是很清楚的,对地主 阶级、买办阶级和国民党反动派是坚决斗争的,这是站在了人 民的立场。但是到抗日战争时期,我们要和国民党讲联合,共 同对外,这时有一部分共产党员的人民立场就不那么明确了。 你们从胡乔木同志著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中可以看到, 在抗日战争初期,毛主席坚决主张对国民党有联合有斗争,推 动全面抗战,反对国民党不要人民的片面抗战,这是坚定的人 民立场。但是有些共产党员,有时只注意联合的一面而忽略 了斗争的一面,迁就了国民党,人民立场就不那么清楚了。 一九三八年在武汉,曾发生过这样的错误。那时联合的工作是 做了,但斗争不够。后来认识了这个错误,纠正了,到重庆、 南京工作时就好一点了。这就是说,人民的立场,在共产党的 领导人当中也不是一下子就完全站稳了的。大家看过毛主席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那时在延安的文艺工作者读 了很多书,又住过延安的学校,但还是有不少人没有站在人民 的立场,所以毛主席在那篇讲话中就首先提出立场问题。 现在,工人阶级有工人阶级的想法,农民阶级有农民阶级 的想法,城市小资产阶级有城市小资产阶级的想法,资产阶级 有资产阶级的想法,只要各个阶级存在,他们的不同立场就会 存在。我们今天要求大家有一个共同的立场,这就是为绝大多 数人民的最高利益着想的人民立场。 由人民的立场再进一步站到工人阶级立场,那是更难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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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 393 件事。为什么要知识分子进一步站在工人阶级立场呢?因为工 人阶级是最先进的,是为人民的,也是为民族的,将来要实现 共产主义,使社会达到无阶级的境地。工人阶级的伟大就在于 此。资产阶级不可能把所有的人都变成资本家。如果人人都当 资本家,谁去做工人呢?如何积累资本呢?我参加共产党,最 先就是这一句话说动了我,我也用这句话写过文章,向别人宣 传过。为什么工人阶级是先进的?因为工人阶级可以使全世界 的人都变成劳动者,使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统一起来。工人阶 级和共产党最本质的东西,是它能使全世界进到没有阶级、谁 也不剥削谁的社会,别的阶级和政党都不能担当这个任务。 对阶级立场问题,在知识分子中有几种认识。一种认识 是:中国没有那么多的工人,产业工人不过三四百万,并且是 从封建社会中生长起来的,或多或少地带有封建的影响,恐怕 不会很强,怎么能领导全国呢?另外一种认识是:中国共产党 里面,农民、知识分子出身的党员占很大的数目,怎么能代表 工人阶级的立场和思想?是不是代表农民和小资产阶级的思 想?还有一种认识是:知识分子加入共产党以后,实行党的口 号、政策,他的一切就都站在工人阶级立场上了,就体现工人 阶级的思想了。这三种想法都是错误的。 我们认为,中国工人阶级尽管人数少,而且其中还有若 干人受过封建的影响,但是只要积极工作,发展生产,跟世界 上的工人运动的经验和先进理论相结合,这个力量就是无穷 的。它是新生的力量,一定会发展壮大。一切新生的力量都是 从小到大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由幼年长大的,幼年的生长力 是最强的。所以工人阶级在中国是有远大前途的。工人阶级能 照顾全局的利益。将来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发展工商业,不仅对 本阶级有好处,对农民有好处,对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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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好处。为了更好地发展工商业,它要把重要的生产资料掌握在 国家手里,逐步走入社会主义社会。也只有在工人阶级的领导 下,根据它的思想,根据国家的物质条件和不断提高的生产能 力,才可以使中国工业化,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所以不 能因为它人数少而忽视这个最可靠、最有希望、最大公无私的 阶级。 共产党内有大量的农民、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党员,他们 能站稳工人阶级的立场吗?我认为,经过锻炼是可以站稳工人 阶级立场的。工人阶级并不把它的立场私有,只要真正愿意接 受它的思想,就可以站到它的立场上来。中国工人阶级也是从 旧社会来的,不过跟知识分子不同,它经过现代化大生产的锻 炼,体现了先进的思想和立场。知识分子的改造也要经过锻 炼,经过学习,经过实践。知识分子到工厂去,到农村去,就 是要学习工人阶级、劳动人民的思想和立场。这不仅是对党外 知识分子说的,也包含党内的知识分子。梁漱溟先生在一封信 上说,过去认为共产党的领导人都是知识分子,党员很多是农 民,大概你们是农民思想、小资产阶级思想吧?他这话有一半 道理,就是一些共产党员如果不经过改造,是会有很多农民思 想、小资产阶级思想的,但经过改造就会逐渐减少,工人阶级 思想就会逐渐加多。毛泽东思想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伟大思 想。即将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就是体现中国工人阶 级思想的伟大著作。 做了共产党员,是不是就一切都合乎工人阶级的立场和思 想了呢?不是的。也许我们主观上觉得是为工人阶级了,但有 时我们的工作犯了错误,实行的政策有了偏差,说明我们还不 是真正站稳了工人阶级立场。这种情况是常有的。我们过去发 生的右的或“左”的错误,就是离开了工人阶级立场对反动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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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 395 级迁就,或者是把自己这个阶级孤立起来。拿我个人来说,就 有过多次这样的经验教训。正是因为有过这样的错误,才使自 己受到更多的教育。工人阶级立场不是那么容易站稳的,需要 长期地摸索、学习、锻炼。毛泽东思想是我们革命的指南针, 但是单靠这个指南针还不行,还要有自己的革命实践。毛主席 常说,任何一个人不经过自己的实践,碰过钉子,摔过跤,别 人的经验对他总是作用甚小。自己实践的经验是最可宝贵的, 最有用处的。所以共产党员也需要经过锻炼,而且是长期的 锻炼。 从民族立场进一步到人民立场,更进一步到工人阶级立 场,大体上会有这么一个发展过程。要促进这个发展过程,推 动知识分子的进步,防止这个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偏差,逐 步地解决立场问题。 二 态度问题 明确地认识了立场的发展过程,态度问题也就容易解决 了。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生活在世界上,对遇到的任何一件 事情总会有一个态度。立场不同,态度也就不同。 今天的世界上还有阶级存在,还有国家的对立。帝国主 义侵略集团要统治全世界,尤其是美帝国主义,要把世界变成 美国的世界。中国人民是深受美帝国主义帮助蒋介石大打内战 之苦的,现在美帝国主义又侵入朝鲜,侵入我国的台湾。世界 人民经过两次世界大战逐步觉醒了,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民主 国家先后建立了,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不断发 展,帝国主义国家的人民也在逐步觉醒。全世界人民都不愿意 再受帝国主义的剥削和侵略,不愿意再遭受战争的痛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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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持久和平。世界分成了两个阵线,这是客观形势发展的必然 结果。 对这样的世界形势,我们中国人民怎么能够不表明自己的 态度呢?必须要有明确的态度。首先要分清敌我友,谁是我们 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没有这样一个区分,那你是什么态 度呢?难道你站到敌人方面去?当然,在中国还有站在敌人方 面的反动分子、反革命残余分子,我们要肃清他们。但是,站 在人民立场上的人,站在爱国的民族立场上的人,能不表明态 度吗?所以,我们在学习时必须有敌我友的观点。全世界人民 包含美国人民、日本人民在内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争取他 们。现在还被帝国主义欺压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政府,我 们应该争取他们反对战争,赞成和平,即使是暂时的朋友,我 们也要争取。一切国家,一切可以争取的政府,都应该争取, 即使是中立,哪怕是暂时的、在一个问题上的中立,对于人民 来说也有好处。我们应该分清敌我友的界限。我们的敌人就是 美帝国主义和它的同盟国家、帮凶国家的反动政府。我们的朋 友遍及全世界,其中包含在某一个问题上一时的朋友。这样, 我们人民的力量就壮大起来了。这是在国际上。在国内呢?这 个问题已经清楚了。我们站在工人阶级立场上,首先应该巩固 工农联盟,还要团结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一切 爱国分子。我们的敌人就是反动阶级,最集中地表现在国民党 反动派残余集团上,还有一些反革命残余分子。在态度问题 上,是不是还有保持中间的可能呢?应该说,基本上没有可 能,尤其在国内更没有可能。因为胜败已经定下来了,人民已 经当政了。难道今天还可能又站在蒋介石方面又站在中国人民 方面吗?也许可以躲到香港去,但那是临时性的,最后态度总 是要判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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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 397 关于态度问题,我们历来主张靠自己觉悟。我举个例子, 大家会清楚的。张伯苓先生,晚年做了国民党政府的考试院 长,重庆解放以后,开始有了觉悟,后悔了。以后他回到北 京,又转到天津。他和我总算是师生关系了,也很接近,但是 我丝毫没有勉强他写一个东西。以后他慢慢地认识了新中国, 认识了人民中国的好处,开始跟我讲了一些他最赞成、最高兴 的事,但是我仍然没有请他写个东西。我觉得一个人的进步要 等他自觉地认识以后才最可靠。这样一耽搁,没想到他就年老 病故了。临终前他写了一个遗嘱,大家可能在报上看到了。也 许这是我的一个缺点,没有及早地帮助他提高觉悟。假使我知 道他身体那样差,早一点提醒他一下,他也可能多一点进步表 现,使人民对他有更多的谅解。这是我抱歉的地方。我再举一 个例子:翁文灏,大家也很熟悉,新华社宣布过他是战犯之 一。但是他在欧洲表示愿意回到新中国来,无论如何也不愿意 到美国去当教授。因为他有这样的表示,我们就欢迎他回来。 他回来以后,有些朋友觉得他应该写一个声明,这样好使人民 谅解他。但是我们仍然觉得不要太勉强,要他慢慢觉悟,自觉 地写。 真正的中间态度,基本上是不存在的,一个时期的动摇、 怀疑是有可能的。有一种人他对新生事物要怀疑一下,观察 一下,我觉得应该允许。怀疑并不等于对立。对立就是敌视新 中国,这不能允许。在学习中,对某一个问题持怀疑的态度是 可以的,因为真理并不是一下子就能被人们接受的。真理愈辩 愈明,我们不怕怀疑。观察一下也是可以的。梁漱溟先生初到 北京的时候跟我说,有些问题他要观察一下。他在这点上很直 爽,我们也很尊重他,所以介绍他到各个地方去观察。他每次 回来的确都有进步,这一点我们应该欢迎。他观察一个时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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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提出一个新的认识,那很好嘛!观察不等于旁观,观察的态度 是积极的,旁观的态度是消极的。 还有一种态度是同情但不参加。这种人只是做到对中国 革命表示同情,但是参加还要考虑考虑。这也是允许的。我们 愿意等待,而且要耐心地等待。香港有许多人跟我们打过招 呼,说他很同情新中国,但是他自己暂时还不能回来。我们绝 不勉强。因为这里面还有客观的原因和主观的原因,我们应该 谅解。 根据《周恩来选集》下卷刊印 注 释 〔1〕指马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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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 中共中央关于清理厂矿交通等 企业中的反革命分子和在这些 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的指示 〔1〕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五日) 全国各地解放后,许多国营工厂、矿山、交通等企业部 门,曾经先后经过若干不同的形式,例如登记反动的党团员、 “挖蒋根”、调整人事、进行民主改革与民主团结等等规模不 一的群众运动和行政手段,或者采用较为渐进的办法,或者采 用较为激进的办法,业已在不同的程度上打击了掩藏在企业内 部的反革命分子,并在不同的程度上改革了帝国主义和官僚资 本原来在企业内部所形成的种种吸血的不合理制度和封建把头 制度,因而使各种企业能够达到迅速恢复和顺利发展的成绩。 特别是自中央一九五○年双十指示以后,各地在工厂、矿山和 交通运输部门中,都进行过镇压反革命运动,残余的反革命势 力,已经遭受了更多更大的打击。有些地方把镇压反革命和企 业内的民主改革作了适当的结合,已把一部分工厂、矿山、交 通等企业作了系统的清理,结果,清出了大批反革命分子,纯 洁了工人阶级的队伍,在政治上和生产上,都出现了一种新气 象,工人群众说:“毛主席的太阳照到工厂里来了。” 虽然如此,但是至今为止,在大部分公营和私营的工厂、 矿山及其他企业中,还没有进行系统的清理。其中还混有大批 的反动党团、反动会道门分子和少数潜伏的逃亡地主、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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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恶霸、特务、间谍分子;有些过去曾与国民党反动统治者狼狈 为奸的封建把头,还未受到应有的惩治或改造;有些反革命分 子,甚至混入了党和青年团内,或者把持了工会。他们从各方 面进行破坏活动,压制着工人的政治积极性和生产积极性。 因此,我们必须用足够的力量,发动与依靠工人群众,有 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争取于一九五二年年底以前对工厂、 矿山和交通等企业部门,首先对国营工矿交通等企业内的残余 反革命势力,加以系统的清理,并对于国营企业内所遗留的旧 制度,进行或者进一步地完成必要的和适当的民主改革。为 此,中央特作如下各项指示: 一、由于工矿企业中的情况,一般地较党政军民等机关 为复杂,党的领导骨干和群众基础较机关为弱,而各种企业, 又各有其特点,各地方的历史条件也不完全一致,所以清理工 作的问题也较机关为复杂,同时,也极易发生偏差。应该指 出:搞好这个运动的第一个关键是搞好领导的问题。凡是领导 骨干较弱的厂矿交通等企业,应该先由当地党委负责,从各方 面指派得力干部,结合企业中原有的干部组成专门的领导机 关,负责进行准备工作,首先是进行有系统的调查研究和训练 工人职员中的积极分子。有了详细的调查研究,又组织了积极 分子,于是再由行政、党、工会、青年团的干部,按照本单位 群众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在工人职员中,作系统的思想动 员,讲明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发动清除反革命分子和忠诚老 实、自觉交代的运动,号召工人群众分清敌我,整顿自己的队 伍,从思想上、组织上提高工人阶级的纯洁性;号召一切有问 题的人,向自己的国家忠诚老实地交清自己的历史,而只要忠 诚坦白,罪重的可以减轻,罪轻的可以免罪,无罪的可以卸掉 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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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清理厂矿交通等企业中的反革命分子和在这些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的指示 401 思想动员和思想酝酿的过程,同时是一个团结多数、组成 强大队伍、促使有问题者坦白和孤立敌人的过程。这是运动中 的第二个关键。 在领导没有加强、工人中还没有培植出一批积极分子之 前,不要冒失地发动大规模的运动。特别是有些矿山混有极大 数量的散兵、游民和逃亡地主等,情况既极复杂,而行政和党 的力量又很薄弱,在这样的企业中,更应该首先加强领导,进 行系统的调查、侦察和艰苦的群众工作,寻找长期劳动、历史 清楚、政治上可靠的工人职员,加以训练,以便建立领导的骨 干和群众的队伍。 二、凡是有残余的反动势力,有为工人群众所痛恨的坚决 的反革命分子,特别是有特务、恶霸分子潜伏的工矿企业,在 已经完成上述各种准备工作之后,应该大张旗鼓地放手发动工 人群众自下而上地控诉反革命分子,斗争那些压制工人的封建 把头和各种坏分子;并由主管机关,适时地将应该和必须判刑 的反革命分子,依法判罪,当众宣布执行。经验证明,这样自 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首先打击首恶分子和铲除残余反 动势力的运动,可以迅速地鼓动起工人群众的斗争热情,迅速 地摧毁国民党在工厂、矿山企业中压迫工人的残余势力,迅速 提高工人当家作主的认识和生产积极性。 但打击的目标,即镇压和控诉的对象,必须严格地以特 务、恶霸、土匪、反动党团和反动会道门等五个方面的坚决反 革命分子为限;特别是群众控诉的对象,更应严格地以那些有 血债和民愤较大的首恶分子为限。在处刑时,对于应该处决的 罪犯,必须坚持只处决其中十分之一二;对于应该逮捕的罪 犯,在多数工人群众不反对的条件下,应该坚持只捕其中的一 部分,以免捕杀过多,发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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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三、工人群众对于过去勾结反动势力,欺压扰害工人的流 氓工人、职员的斗争,我们应该积极加以领导和赞助。但必须 注意把这种斗争对象和镇压对象(坚决的反革命分子)加以区 别。只要他们低头认罪,表示悔改,群众气愤已平,不要求逮 捕时,即不要逮捕。特别是对于 “把头 ”、“拿摩温”等, 尤应详加分析,按其罪恶轻重、劣迹多少、过错大小和解放后 有无悔改表现等具体情况,分别对待,切不可笼统地“打倒 一切”。 四、对于曾经有过压迫工人的行为或其他轻微劣迹,但 并非反革命分子的老的技术工人、技术人员和专家、高级职员 等,必须注意在运动的各个阶段,加以保护,并在对待他们的 态度和方式上加以注意。如果工人群众对于他们的作风不满, 要求斗争或控诉时,我们应该领导并说服工人,把这种问题根 据团结为主的原则,采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当作工人阶 级内部的问题来解决。 镇压反革命与进行民主改革,二者是有联系的,但又是有 区别的。如把两个问题混淆起来会使打击面过大。因此,把反 革命的问题与那工人阶级内部的问题及企业管理制度本身改革 的若干问题,加以严格的区别,保护与教育改造那些有技术的 职工,这点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防止在运动中发生打击面过宽,波动面过大,特别 是乱斗、乱控诉的偏向,所有控诉对象、斗争对象和逮捕的名 单,应一律在事先经当地党的市委或其他相当党委批准。 五、为了防止反革命分子在垂死挣扎时的破坏,在运动开 始之前,必须首先严密掌握工厂、矿山、交通等企业的要害部 门,把一切有嫌疑的分子从这种部门中调开,并选派可靠的干 部、党团员或非党的革命工人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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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清理厂矿交通等企业中的反革命分子和在这些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的指示 403 六、运动应该利用不妨碍生产的间隙的时间去进行,而不 应该停止生产去进行。在思想酝酿成熟和群众发动之后,交代 的时间不要拖得太长,以免不必要地影响生产,并造成僵持追 逼的现象。一次运动决不可能把一切反革命分子都彻底清出, 只能“打一网算一网”,“剥一层算一层”。因此,必须适可 而止,及时转入到深入的调查和处理。 七、在运动中如发现反革命分子作有组织的抵抗,因而 使其他有问题的人有所顾虑,不敢交代时,应于适当时机,一 面对于已经自动交清历史,罪行轻微,无须判罪的分子作出结 论,当众宣布;一面对于罪证确实,必须逮捕法办而又拒不交 代的分子,宣布罪状,加以逮捕。这样可以摧毁反革命分子的 有组织的抵抗,并使运动迅速开展。但切不可乱捕,切不可逮 捕那些罪证不足及可捕可不捕的分子。 八、对于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照其性质和交代 的情况,迅速加以处理。凡是自动坦白的,应该从宽处理。除 其中应该判罪的分子和危险分子以外,一般地不应清洗。但是 在所有要害的工厂、矿山及其他企业中(如兵工、电气、化学 等),在普通的工厂、矿山及其他企业的要害部门中(如锅炉 房、引擎间等),不得留有任何反革命及嫌疑分子。如有此类 分子,应由适当的领导机关,负责调开或作其他处理。 九、忠诚老实运动完结后,应即乘热打铁,展开群众对于 领导及群众相互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改善领导与群众、职 员与工人及工人相互间的关系,加强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从 而建立一些适合于生产需要的可能的新的制度,改选工厂管理 委员会和治安保卫(或保安)委员会及工会委员会,以建立工 厂、矿山及其他企业中的群众领导骨干,并进行劳保登记或加 以复查。然后依靠整顿后的工人队伍及民主管理的基础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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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与开展生产运动。 十、关于私营工厂、矿山及其他企业的清理工作,由于各 种条件的限制,今冬明春,只能在党的基础较好、规模较大的 私营工厂、矿山及其他企业中进行典型试验。在开始清理时, 必须先与资方协商,取得同意,再由党、团、工会、公安部门 和资方代表及非党的职员、工人,共同组成领导机关(必要 时可另成立党组)。在运动中应与资方保持密切的协商,尤其 应该注意集中力量,清除坚决的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残余势力。 如果资方及其亲信过去曾有严重的压迫、克扣工人的行为,工 人迄今仍甚为不满,应推动他们向工人承认错误,以求改善关 系。对于资本家及其厂长、经理,只要不是坚决的反革命分 子,又没有血债或其他严重罪行,在解放后对工人的态度又较 好者,一般地应该不究既往。特别是对于已经和我们合作的资 本家尤应注意。 对于一般小的私营工厂、矿山及其他企业,因其情况更为 复杂,我们又无力兼顾,一般的可以暂不清理,待国营和较大 的私营工厂、矿山及其他企业大体清理完毕后,再根据那时的 情况和经验,另订计划。 十一、总之,在工厂、矿山及其他企业这一切经济部门 中,镇压反革命和进行民主改革,是必须更加稳步前进的。一 般的做法,必须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又必须先由国 营的企业再到私营的企业,先由主要的企业再到次要的企业, 先由大城市的企业再到中小城市及其他地方的企业。但由于各 地方各种企业的情况有差别,解放后的斗争条件及历史发展有 差别,干部和群众的准备条件有差别,所以必须容许各地方各 企业在处理各项问题上的具体方式和具体步骤,有必要的和适 当的灵活性。所谓补课的问题,必须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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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清理厂矿交通等企业中的反革命分子和在这些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的指示 405 地处理,应该是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如果不根据各 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千篇一律地看待这类问题,这是错误 的;但如果需要补课而不去适当地补课,这也是错误的。 十二、望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委、市委于本年十二月 内,将过去在这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执行中央指示的计划报告 中央。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五日,中共中央将此件发给各中央局,并转分局、各 省委、区党委、市委、地委、各同级政府党组及工会党组。同时指出:“望遵照执 行,并可在党内刊物上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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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中共中央关于在文学 艺术界开展整风学习运动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各中央局并转各分局、各省市区党委,各同级政府文化部门的 党组和文艺团体的党组: (一)中央批准中央宣传部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向 中央所作的报告,认为这一报告是正确的。 (二)请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市委、区党委自己和当 地从事文学艺术工作的负责同志都注意研究这个报告,仿照北 京的办法在当地文学艺术界开展一个有准备的有目的的整风学 习运动,发动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文艺干部中的错误 思想,发扬正确思想,整顿文艺工作,使文艺工作向着健全的 方向发展。为使这一整风运动获得良好的结果,各中央局、分 局、省委、市委、区党委的负责同志和宣传部负责同志必须亲 手抓紧对文艺界整风运动的领导,先将你们的计划报告中央和 中央宣传部批准。 (三)中央这一指示和中央宣传部的报告可以在党内刊物 上发表,并可给党外同情分子阅看。 中 共 中 央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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ᇏ共中央关于在文学艺术界开展整风学习运动的指示 407 附: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 文艺干部整风学习的报告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毛主席并中央: 文艺工作在近两年来是有成绩的(电影和群众文艺活动 的成绩较为显著),但是同时也有许多缺点,特别是在文艺工 作的领导方面,存在有一种忽视思想、脱离政治、脱离群众、 迁就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倾向,使文艺战线发生混乱,在党 的文艺干部中也发展着某些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极需加以纠 正和整顿。为此,我们决定在文艺干部中进行一次整风学习, 借以澄清文艺界的各种错误思想,认真建立党对文艺工作的有 效的领导。为了准备这个学习,首先由中央宣传部召集党的主 要文艺干部十余人举行了文艺工作会议,取得了一致意见。然 后,由全国文联常委会召集了两次会,决定在北京发动数百文 艺干部参加整风学习运动。兹将中央宣传部召集会议情况和全 国文联学习计划报告如下: 中央宣传部所召集的文艺工作会议的参加者,有胡乔木、 周扬、丁玲、赵树理、李伯钊、陈沂、艾青、何其芳、周文、 吕骥、江青、阳翰笙、袁牧之、陈波儿、张庚、严文井、林默 涵等。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对文艺领导工作的检查、批评和自我 批评,同时讨论了加强电影工作、整顿戏剧工作、调整和加强 文艺刊物的具体方案。自九月二十四日举行第一次会议迄今, 已开过八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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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根据会议的检讨,文艺工作的领导,在进入城市后的主要 错误是对毛主席文艺方针发生动摇,在某些方面甚至使资产阶 级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篡夺了领导。其主要表现如下: (一)迁就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放弃思想斗争和思想改 造工作,缺少对思想工作的严肃性。 在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文艺家的合作当中,表现无 原则的团结,对他们的各种错误思想没有认真地加以批评,认 真地提出改造思想的任务。不少小资产阶级的文艺家任意曲解 毛主席的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讲话,拒绝改造思想,拒绝以文艺 为政治服务,要求文艺更多地表现小资产阶级的生活和趣味。 他们认为今天文艺(例如电影)的主要群众是小市民,应多迎 合小市民的趣味。他们反对以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去改造和提 高小市民,而要求将工人阶级思想降低到小市民水平。而党的 文艺干部在这种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思想包围下,有许多人 随波逐流,表现自己的立场是和他们一致的或接近的。一九五 ○年上海文艺界代表大会片面地提出“更亲密的团结,更勇敢 的创造”的口号,而不要求文艺工作者参加实际斗争,改造自 己,这个倾向不止是上海一地的,全国文联和中央文化部亦未 向文艺工作者郑重地提出过这种任务。正因为这种政治上的取 消阶级斗争的倾向,才使得许多文艺领导干部过多地并且常常 是无效地忙于行政事务,而很少注意思想工作,才造成他们在 工作上铺张不切实际,形式多而内容少的作风。因为这样,就 降低了党对文艺作品的要求,放任了文艺作品中的错误倾向和 粗制滥造现象,而没有把认真地审查电影剧本及影片,审查文 艺出版物和戏剧音乐节目,当作重大的政治责任。因为这样, 就产生了电影《武训传》的摄制、放映和宣传,就产生了对于 《武训传》的反动宣传的丧失感觉,就产生了在毛主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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ᇏ共中央关于在文学艺术界开展整风学习运动的指示 409 《武训传》的反动性以后对批判《武训传》的怠工。 (二)脱离政治,脱离群众。 由于领导工作上放弃思想斗争,许多作家就脱离政治,脱 离群众,而这正是目前文艺工作缺少生气、创作不旺盛、许多 作品中情绪不饱满的根本原因。有的文艺工作者在和平生活环 境中渐渐滋长了一种安逸情绪,政治兴趣淡薄。他们中间有一 部分人热ᇓ于片面的技术的学习,又错误地以为要学习技术只 有借助于西洋,而轻视自己民族的民间的艺术传统(例如中央 戏剧学院提倡跳芭蕾舞,要“为几十年后老百姓喜欢大腿舞而 斗争”)。他们的作品中,缺少对于新的生活和人物的正确的热 情的描写,即使在处理正确的政治主题时,也往往把政治庸俗 化了,把工农兵的形象歪曲了。文艺工作的领导机关没有采取 有效办法使作家参加政治斗争,接近群众生活成为经常的习惯。 (三)严重的自由主义,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缺乏学习。 由于忽视思想、脱离政治、脱离群众,文艺工作就失去 了战斗目标,就不能形成有组织的队伍和坚强的领导核心,而 自由主义的庸俗习气和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就必然发展。在党 内,关于文艺工作特别是日益重要的电影工作,很少向中央请 示和报告。文艺工作中的党员缺少严格的政治生活,文联党组 和文化部党组很少检讨思想和创作的问题,很少进行批评和自 我批评,也很少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在党外,文联及其所属各 个协会都陷于瘫痪状态。 会议指出周扬同志应对以上现象负主要责任(周扬同志 作了详细的自我批评),同时指出其他同志也都负有一定的责 任,并相互进行了热烈的批评。为了克服文艺界的上述倾向, 会议决定由文联动员北京文艺界各方工作人员约七百人进行一 次整风学习。在学习会议上和报纸刊物上展开公开的批评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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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我批评,并在学习中定出关于整顿文艺队伍(文联系统、文化 部系统、各艺术学校和党内)的具体办法。 会议决定在今后改善文艺工作的主要办法是: 一、纠正文艺脱离党的领导的状态,对文艺工作的重要情 况和问题经常向中央报告请示。认真组成中央宣传部的文学艺 术处和电影处,使成为党领导文艺工作的有力的工作机关。宣 传部这次所召集的文艺工作会议,以后准备经常举行,使形成 文艺领导工作的核心。 二、彻底整顿文联各个协会的工作,使成为组织作家参加 实际斗争、学习、创造和展开批评自我批评的中心。为了把主 力放在创作活动而不放在行政组织活动方面,准备各级文联和 文化部合署办公,并取消没有工作的协会。 三、改善对电影工作的领导,草拟了一个中央关于加强电 影工作的决定草案,日内送上请审。 四、整顿文艺刊物,使成为严肃的战斗的武器。决定将 《人民戏剧》《人民音乐》《新戏曲》《北京文艺》停止出 版,集中力量办好《文艺报》和《人民文学》,使前者成为领 导性的艺术评论和文艺学习的刊物,后者成为领导性的发表创 作指导创作的刊物。同时,加强《说说唱唱》使成为指导全国 通俗文艺的刊物,并定期地选印剧本和歌曲,以供应全国广大 的需要。这个计划已商得各方同意,拟即以文联名义正式做出 决定。 五、对文艺界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思想展开有系统的斗 争。 〔1〕 根据宣传部文艺工作会议的建议,文联常委会已决定发 起北京文艺界的学习,并已组织一个包括各文艺部门负责人 (党的和非党的)的学习委员会,由茅盾、周扬、丁玲、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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ᇏ共中央关于在文学艺术界开展整风学习运动的指示 411 予倩、阳翰笙、蔡楚生、陈沂、田汉、沙可夫、马思聪、李 伯钊、江丰、袁牧之、老舍、林默涵、严文井、朱丹、马少 波、吴雪、李广田等组成,来负责领导这一学习。文联将于 十一月二十四日召集各部门文艺工作干部开一次学习动员大 会,由胡乔木、周扬、丁玲等分别作报告,说明文艺界进行整 风学习的意义和目的,并有若干党内外文艺工作者讲话。学 习人员按工作关系编成小组,阅读指定的文件:(1)毛主席 《实践论》;(2)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3)毛主席《反对自由主义》;(4)斯大林给别德内依的 信(人民日报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二日);(5)联共中央关于 文艺问题的四个决定及日丹诺夫的报告;(6)人民日报社 论《必须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然后结合工作进行 检讨。 以上各节是否适当,请予指示。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此处编者有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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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中共中央批转华北局 关于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 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 华北天津地委前书记刘青山及现书记张子善均是大贪污 犯,已经华北局发现,并着手处理,我们认为华北局的方针是 正确的。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 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蚀行为这 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 理。兹将华北局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给中央的报告发给 你们研究,望你们注意发现所属的同类事件而及时加以惩处。 中 央 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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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华北局关于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413 中共中央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毛主席,并中央: 最近,我们发现了河北省天津地委和专署有严重的贪污浪 费和破坏国家政策法令的行为。据初步检查材料证实,现任地 委书记兼专员张子善和前任地委书记刘青山,先后动用全专区 地方粮折款二十五亿元,宝坻县救济粮四亿元,干部家属补助 粮一亿四千万元;从修潮白河民工供应站中,苛剥获利二十二 亿元;贪污修飞机场节余款和发给群众房地补价合计四十五亿 元;冒充修建名义,向银行骗取贷款四十亿元。总计贪污挪用 公款约二百亿元左右投入地委机关生产,作投机倒把的违法活 动。为贪图暴利,曾利用蜕化干部从东北盗运木材达四千立方 米;勾结私商张文义等,以四十九亿巨款从汉口贩卖大批马口 铁,私商从中贪污中饱,破坏国家政策。张子善、刘青山日常 生活铺张浪费,任意挥霍,只有账可查者,二人私用达四五亿 元;并向上下级及其亲友送礼,有的达一二千万元之巨,据有 账可查者,达一亿三千万元。张子善为消灭证据,曾亲手焚毁 约计一亿五千万元的单据和其他单据一百七十八张。 由于我们最近派人到天津检查和逮捕了与张、刘等勾结、 破坏政策的私商,张子善已十分惶恐不安。根据其所犯错误 和罪状,经华北局讨论,总理批准,决定即将张子善逮捕法办 (张现在保定参加河北省党代表会);刘青山归国后亦予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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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捕,刘出国前,我们对其贪污腐化行为未能发现,以致造成今 天的被动情况,这是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应引为教训。 薄一波 刘澜涛 十一月二十九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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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 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 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 〔1〕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一日) (一)自从中国人民志愿军参加朝鲜战争以来,全国各 项工作,主要是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国防建 设、经济建设、文教建设等项工作,围绕着志愿军援朝战争这 一中心任务在各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些成就表现在财 政状况上的是“既顾到国防开支的急迫需要,又保证财政状况 和市场的继续稳定”;同时,在经济和文化建设上采取了“重 点进行和有计划推迟”两项方针,这些正是中央在一九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执行一九五一年度全国收支总概算给各 地的指示”中所规定的基本方针,而其结果是实现了。执行这 一方针的具体情况是:一九五一年的财政支出将较一九五○年 十二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一九五一年概算数字增加百 分之五十,将较一九五○年度的概算数字增加百分之七十五。 其中军事费为支出数的百分之五十五;经济建设费为支出数的 百分之十八;文化教育及社会救济费为百分之六;行政管理费 为百分之十二;党派、团体补助费为百分之二弱;其他为百分 之七。以上各项支出均较一九五○年增加,以军事费增加最 大,约达一倍以上。一九五一年的财政收入将达支出的百分之 八十八点五,赤字占支出的百分之十一点五,这项赤字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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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一九五○年的赤字为百分之九者仅高百分之二点五。其中农业 税收为收入数的百分之十七点五;一般税收为百分之五十三点 六;国营企业专卖等收入为百分之十六点五;贷款捐献为百 分之五点六;其他收入为百分之六点八。以上各项收入均较 一九五○年增加,以一般税收和企业专卖两类收入增加最大, 各达一倍左右。由于这种情况,收支仍能接近平衡,物价仍能 保持基本稳定,既保证了前线的胜利,又进行了国内的建设, 成绩之大是显然的,这是全国上下,党政军民,尤其是朝鲜前 线志愿军,在毛主席领导下共同努力所获的结果。 (二)抗美援朝和各项工作的胜利是伟大的,但是战争中 的困难和工作中的缺点也是很多的。这主要表现在:(甲)英 勇的中国人民志愿军配合朝鲜人民军,战胜了美国侵略军,并 把他们从鸭绿江附近打回到三八线附近,但由于我们军队的装 备尚处于劣势,还不能在短时间内就将敌人赶走;(乙)由于 一年多朝鲜战争的发展,全国军事人员已较一九五○年规定数 增加了百分之五十强,这在取得朝鲜战争的胜利和加速现代化 兵种的组成上是起了很大作用的,但在财政的供应和人力的消 耗上,却成为国家最大的负担;(丙)两年来国家经济的恢复 及其部分的发展,其重点已逐渐转向于国防经济建设,但为财 力、人力、物力所限,我们还未能迅速进行,因之,对于前线 的补充也就受到了限制;(丁)两年来政权建设工作是有成绩 的,但由于国家任务繁重,经验不足,致在上层方面产生了机 关庞大、层次太多、头绪纷繁、人浮于事的现象,而在下层, 特别是经济建设和文教建设这些方面,却缺乏必需的人员; (戊)自从全国解放,许多方面工作的重点都从乡村转入城 市,各级领导机关也逐渐学会了如何依靠工人,管理城市,但 由于经验不足,许多人缺乏警惕,而反动统治的残余作风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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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 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 417 产阶级的腐化影响却在猛力地侵蚀我们,以致我们的许多工作 干部发生了贪污、盗窃和浪费国家财产的严重现象。以上这一 切,都使我们有急切的必要来克服困难,补正缺点,以改善各 方面的工作,并由此推动国家的建设大步地向前迈进。毛主席 所号召的“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就是实现这一要求的总方 针和全党的中心任务。 (三)预计到今后一年即一九五二年的国内主要情况将 是:援朝战争或者迅速达成停战协议,而志愿军则仍将有相当 兵力留在朝鲜,以防敌人破坏这一协议,并督促双方政治谈 判的进行,或者还要再打一个时期,方能达成停战协议;我 国的整个国防力量一九五一年比一九五○年已经增强,而在 一九五二年则将经过整编和训练而更加增强;美帝和蒋匪的特 务分子将在中国大陆继续进行其反革命的破坏活动,但我们的 镇压反革命工作将在一九五二年内获得更大的成绩;土地改革 在全国范围内将基本完成;经济建设将基本完成恢复时期的工 作,工农业一般生产,如果不发生意外灾荒,可望达到我国历 史上的最高水平,国防经济建设的比重将比一九五一年有所增 加,并为一九五三年开始的大规模国家经济建设计划完成几项 重要的准备工作;全国文化教育改革和文化教育人员的思想改 造将在这一年获得显著的成绩,并有重点地加速培养国家建设 人材的工作;政权建设和民族团结的工作将继续加强;随着反 帝爱国运动的继续发展,将进一步肃清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政 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侵略影响;整党工作将全面展开;党 的干部教育工作将有系统地进行;机关、企业、学校和部队的 清理“中层”工作将继续深入;工矿交通等企业的民主改革工 作将基本上获得完成;党内干部中受资产阶级侵蚀而发生的严 重的贪污现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现象将被广泛揭露和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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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制裁;党内在许多干部中所发生的不问政治和放弃阶级斗争的 右倾的错误思想将受到批判;同时,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亦将较一九五一年更加巩固和发展。所有这些,就是我们所预 计的一九五二年的情况,也就是我们在这一年的工作计划。执 行这一计划的中心环节,就是毛主席所号召的“精兵简政,增 产节约”。因为要使这一计划在今后一年内完全实现,那就必 须在现在的人力、财力、物力分布状况的基础上加以重新部 署,即加以精简、节约和调整。如果我们不这样做,那就不仅 上述计划不可能全部实现,就连过去已得的成就也将受到影 响。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尤其严重的结果是一九五二年度的预 算必将继续膨胀,使收支不能接近平衡,物价必然要发生重大 波动,这就会直接影响朝鲜的战争和国内的建设。这一计划的 重点是用一切方法挤出钱来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一九五二 年是我们三年准备工作的最后一年。从一九五三年起,我们就 要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了,准备以二十年时间完成中国的工业 化。完成工业化当然不只是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一切必要的轻 工业都应建设起来。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必须发展农业, 并逐步完成农业社会化。但是首先重要并能带动轻工业和农业 向前发展的是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为了建设重工业和国 防工业就要付出很多的资金,而资金的来源只有增产节约一条 康庄大道,这是应为全党同志所明白了解的。因此,中央于 一九五一年十月召开了扩大的政治局会议,决定了这一方针; 并于同月至十一月一日经过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通过了这一 方针。务望中央和军委各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各党 组,各中央局、各中央分局、各省委、市委、区党委、各同级 军区党委、各同级政府党组和各同级人民团体党组,领导全党 全军和全国人民展开爱国增产节约运动,使这个运动成为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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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 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 419 的全体人民运动,而为实现上述计划而斗争。必须认识:这一 方针不是消极的,而是具有重大积极意义的。它是既保证朝 鲜战争能够胜利又保证国内物价继续稳定的方针,它是积累资 金、取得经验、加速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它又是整肃党纪, 提高工作效率和转移社会风气的方针,总而言之,它是带动我 们国家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全局都将迅速进 步、并奠定将来伟大建设基础的方针。 (四)现在全国各地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人民政协全 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之后,已开始进行这一运动。中央人民政 府军委和政务院已分别召开了编制会议,具体布置了整编和精 简的工作。 中央要求全党在全国、上下、公私、各个部门和各种工作 上都贯彻这一方针。从全国来说,要由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人 民,依靠人民,主要是依靠工人、农民和革命知识分子,发动 全国各阶层的爱国增产节约运动。从上下来说,要由中央起, 层层带头,一直贯彻到区乡组织,实行上下监督,互派检查。 从公私来说,要先公后私,公家作了表率,私人的企业、团体 和学校,也就难于自外,并且可以经过政治协商机关去进行动 员。从部门来说,整编要以军事部门为重点;增产要以财经部 门和工人农民组织为重点;政府、党派和团体则进行一般的精 简;但对中共以外的各民主党派,不要要求它们精简,因为它 们的组织是很小的,它们的用费是很少的。至于节约运动和反 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则是所有各方面都应该当 作一个中心任务来进行。从各种具体工作来说,中央现就两个 月来的准备情况,规定了如下各项实施办法: (甲)整编部队,加强国防力量 为加强国防力量和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人民解放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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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采取精兵政策,实行整编。整编的原则是规定一定编制一定数 目的部队、机关和学校,保留一定的基干,减少现役的人员, 以加速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的过程;同时,发动大批人员 进行转业建设(口号是转业建设和生产待命,不用复员的口 号),或转入建设部门,或回家生产并参加组训民兵的工作, 以便参加增产节约运动,并便于积蓄力量,准备一九五三年开 始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基础。 整编工作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按规定的编制和数 目整编现有的部队、机关和学校;另一个方面是处理转业的人 员,这是一项需要全国党政军民大家负责的工作。 人民解放军经过整编后将分成两类:一类是国防部队, 其中包括陆、海、空军及其他战略兵种,各级军事指挥、政治 工作和后勤工作的机关,学校,医院等;一类是公安部队,统 一管辖国家的公安、缉私、机关警卫、企业警卫、地方警卫及 部分的边防和海防的部队。国防部队根据现有的和可能的现代 化装备和国家的生产能力整编,并计算到今后三年至五年的发 展,准备必要的干部,实施适合情况的训练,以便培养出一支 比现在更为强大的国防军。公安部队根据肃清土匪和镇压反革 命工作的进展及其本身能力的强化过程,将逐步接受国防军的 内防任务,并确定分年精简的原则。 发动转业的人员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回家生产待命 的,其中包括新动员的战士及部队机关中愿意回家或可以发动 回家的战士和一部分排级干部。这一类人要从一九五一年十二 月起至一九五二年三月止尽可能地离开部队转入生产,其在 一九五二年三月前无法进行整编的,可留待三月后再行处理。 除去军委和政务院对于回乡转业建设人员将规定处理办法外, 各地方党政机关必须对这类回家生产的军队人员负责安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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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 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 421 伤感情,以利将来必要时的动员回队。其中如有部队老战士或 干部,而其能力又能胜任地方工作的,经过军事机关的负责证 明和地方党政机关的考核之后,地方党政机关应尽量吸收他们 参加区乡甚至县级机关的工作,尤其是民兵训练的工作。第二 类是可以或者应该转入建设部门的干部和无家可归、不愿回家 或不必回家的战士。他们转业的方向是企业部门,财政部门, 合作社,工业学校,技术学校,艺徒学校,工程队等。其中最 急需的是青年知识分子,军事方面必须抽出一定数量的青年知 识分子交给政府转学工业技术,好为国防经济建设准备干部。 这一类人的转业处理,将由军委和政务院规定具体办法。第三 类是既无法回家生产又一时无从转业而已成为编余人员的干部 和一部分家属,则必须以非编制人员予以供给,并为其筹划职 业,不得使其流离失所。 不管朝鲜战争结束的快慢,我们现在就着手整编。这不仅 不会削弱在朝鲜的作战力量,相反地,还会节约出更好的人力 和相当的财力、物力去支援人民志愿军。 (乙)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 政府、党派和团体的精简原则是紧缩编制,调整机构,减 少层次和简化手续。 在编制员额上,应该紧缩上层,充实下层,紧缩人多事 少的机构,补充事多人少的方面。中央号召中央各单位、各大 行政区、各省市,都要依照全国编制会议的规定主动地进行精 简。县、区、乡的划小,须先经政务院有一个原则的规定和一 个概数的分配,然后由各大行政区和省作具体的处理。 在机构调整上,应该合并那些重叠的和分工不清而性质相 同的机构,合并那些现在尚不忙于分立而可以合并的机构,成 立那些目前在工作上急需成立的机构,取消那些可有可无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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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构,有些机构和团体在业务的联系上可以归并、兼办或者合署 办公。这一切调整,都应根据具体情况,从政治和业务两方面 考虑,避免轻率决定,影响工作。 各级机关应依照全国编制会议规定,尽量减少层次,实 行分工负责,简化办公手续,裁减可有可无甚至不起作用的人 员,以提高工作效率。凡各级裁减下来的人员,除补充下层 外,均应分别保送到企业和文教部门工作,不得使其失业。 各级领导机关得会同人事部门,在全国编制会议规定的 各级总员额内,作适合于当地情况的调整,但不得未经上级批 准,自行增加各级总员额;同时,上级各机关各部门亦不得未 经主管编制机关批准,直接下达编制。 (丙)增产节约,准备国家的大规模建设 增产节约是积累资金、取得经验、加速经济建设的主 要办法。我们要在一九五二年完成恢复经济的任务,并为 一九五三年开始的大规模国家经济建设计划准备条件,就必须 在一九五二年爱国增产节约运动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地团结、 教育和依靠工人和农民,订立爱国公约,组织竞赛,努力增加 生产,厉行节约,以初步地实现毛主席所号召的“一个普遍高 涨的爱国增产运动”。 在农村方面,必须提倡组织起来,逐步地发展农业生产互 助合作的组织,争取每省和每专区设立一个至几个国营农场, 每县设立一个国营农场,每省和每专区设立一个国营农具工 厂,在农民中普遍推行爱国公约运动,集中力量提高单位面积 产量,增产商品粮食,增产工业原料作物和增产外销物资,并 推动农村副业及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各级党委在一九五一年冬 季几个月内应于政府指定地区加强购粮和购棉的工作,务使国 家于一九五二年获得足够的粮食和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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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 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 423 在国营工厂、矿山和交通企业及其他企业方面,必须在 增产节约的要求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完成清 理资产,实行经济核算制,为国家积累起更多的财富,并做好 几项基本建设的计划和工作。中央财委已决定继东北一九五一 年首创的增产节约的纪录之后,要于一九五二年在完成照常的 生产计划之外,在关内增产节约出价值二百七十五亿斤粮食的 财富,中央号召关内各财经单位要为实现和超过这个计划而努 力。在一九五二年东北要订立自己可行的增产节约计划,关内 各地要在地方管辖的财经范围内订出自己的增产节约计划。 在城市方面,目前还不可能进行新都市的建设,也不可 能进行大量房屋的建筑,而只能因陋就简地进行一些必要的修 建。各大中城市的政府,必须严格地管制地方建筑工程,掌握 地方建筑计划,凡未经批准的或已停止建筑的工程,均应一律 停止进行。各级财委必须统一掌握国家建筑器材和国家建筑计 划,以便能有重点地有计划地进行某些急需举办的基本建设工 程,而取消一切不急需的建筑工程。 (丁)平衡收支,继续稳定物价 预计一九五二年的收入会比一九五一年的收入有所增加, 在全国人民进行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 主义的伟大的斗争中,收入增加的数字必很可观,各级财经机 关必须在这方面继续努力。在农业税收上,应贯彻查实田亩、 确定常年应产量、依率计征的原则,并应为减少公粮的损耗 而斗争。在一般税收上,要随着生产和市场的发展以及工商业 利润的增高,于一九五二年度,在既有利于国家税收又有利于 促进生产的原则下,对于某些税率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国营企 业和专卖事业方面依(丙)项所提的增产节约计划而增加的收 入,可能成为一九五二年收入增加比例的最高方面。清理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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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和结余,各地必须保证按规定继续做好。 各单位自己的家务和物资必须加以清理,只要其家务是正 常生产而非经商投机或非法套取国家资财,应仍归其自管,不 算做国家收入。但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根据中央财委的规定,实 行统一监督,以便于必要时得调配其物资;并对机关生产的资 金利润,规定支配的手续、严格的用途和民主管理的制度,以 免其自由滥用。 在支出方面,一九五二年的预算,应力争赤字低过 一九五一年甚至低过一九五○年。军事经费,即使朝鲜战争继 续下去,也要在前线的精简节约和国内的整编节约条件下,保 证不超过一九五一年的支出数目,并争取减少一部分。如果朝 鲜停战实现,则省出的作战费及一部分经常费,应首先用于与 国防有关的工业建设和工业人材的培养,同时,也要考虑到供 给制和低薪制的中下级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问题作一次可能的 调整和初步的解决。经济建设经费的分配,应采取一般恢复、 重点发展的方针。文化教育经费的分配,应采取一般维持、重 点建设的方针。一般事业经费应尽量节省;但对于优抚、灾 区、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边疆、救济和华侨七个方面,还需 要作必要的和适当的增加。 各级党政军民机关对于预决算的编审,必须实事求是,精 确计算,凡属可办可不办的事即应坚决不办,凡属可批可不批 的款即应坚决不批。一切开支必须根据预算办事,并严格实行 专款专用、一事一结算的制度。 一般建设投资和国外订货的拨款,即使已在预算规定之 内,也必须经过完备的手续,方许支领,并须由专业银行监督 付款。军政企业部门的大宗国内订货,也必须经过同级财经机 关核准介绍,统一进行,务须避免给私商以操纵物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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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 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 425 各级领导机关必须坚决执行上述各项规定,以保证 一九五二年的物价继续稳定。 (戊)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而斗争 为贯彻精兵简政、增产节约的中心任务,必须进行反对贪 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坚决斗争。东北的党已在这方 面走在先头,他们的经验可供全国仿办。 自从我们占领城市两年至三年以来,严重的贪污案件不断 发生,证明一九四九年春季党的二中全会严重地指出资产阶级 对党的侵蚀的必然性和为防止及克服此种巨大危险的必要性, 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是全党动员切实执行这项决议的紧要时机 了。再不切实执行这项决议,我们就会犯大错误。现在必须 向全党提出警告:一切从事国家工作、党务工作和人民团体工 作的党员,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 为。中央人民政府不久将颁布惩治贪污的条例和惩治浪费的条 例,各级领导机关必须仿照实行惩治反革命条例那样,大张旗 鼓地发动一切工作人员和有关的群众进行学习,号召坦白和检 举,并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和检查。一切贪污行为必须揭 发,按其情节轻重,给以程度不等的处理,从警告、调职、撤 职、开除党籍、判处各种徒刑、直至枪决。典型的贪污犯,必 须动员群众进行公审,依法治罪。 浪费和贪污在性质上虽有若干不同,但浪费的损失大于贪 污,其结果又常与侵吞、盗窃和骗取国家财物或收受他人贿赂 的行为相接近。故严惩浪费,必须与严惩贪污同时进行。浪费 的范围极广,项目极多,又是一个普遍的严重现象,故须着重 地进行斗争,并须定出惩治办法。 反贪污斗争和反浪费斗争的开展和深入,必将接触到各 方面存在着的各种程度的官僚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工作作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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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种作风,是贪污和浪费现象所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中央 要求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在此次精兵简政的工作中,在展开全国 规模的爱国增产节约运动中,在进行反对贪污和反对浪费的斗 争中,同时展开一个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凡在其所属机关、 部队、团体、学校、或企业中发生了严重的贪污现象或浪费现 象,而事前毫无觉察、事后又不厉行惩治者,称为严重的官僚 主义分子。这种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虽然没有亲手参加贪污 行为或浪费行为,亦应以失职论处,决不宽恕。 为着有力地彻底地消灭贪污现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现 象,必须奖励那些不贪污、不浪费和毫无官僚主义习气的模范 的单位和人物,从这些单位和人物与那些贪污者、浪费者和官 僚主义者之间划出明显的界线来。 为着有系统地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 为着有系统地进行精兵简政工作和展开增产节约运动,全国从 中央到地方,应在党的领导下分为(甲)党派团体,(乙)政 府,(丙)军队三个系统,成立各级节约检查委员会,由首长 负责,亲自动手,发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按级相互检查。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政府的监察委员会、检察机关和司 法机关,军队的政治工作机关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将这件事做 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党的报纸和宣传员、报告员,应积极参加 这一斗争。工会、青年团和妇女联合会应在自己的任务中,加 上检举和纠察贪污和浪费现象的一项,并派遣自己的积极分子 参加各级各系统的节约检查委员会。在机关、企业、学校、部 队、农村和城市的街道组织中均应发动这一运动,依靠群众进 行检查,并与他们的工作、生产、学习和日常生活联系起来。 (五)本决定一直下达到党的省委、市委、区党委和军队 的省军区党委。在省委召集地委书记开会、在大城市市委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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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 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 427 区委书记开会、在省军区党委召集师级以上主要负责同志开会 的时候,应将本决定发给他们阅读,最好是组织集体阅读;并 向他们解释由他们所提出的疑问。其他干部相当于地委书记、 大城市区委书记和军队师级主要干部一级者均应使其有阅读的 机会(用集体阅读的方法),但不得让不可靠的分子阅读,不 得在任何刊物上登载,并不得遗失。为使本决定的基本方针和 各项办法能充分见之实行,必须不厌求详地向干部进行解释, 使他们明确地认识全局的情况和任务的重要性。 (六)规定中央直属各机关以直属总党委为单位,地方 以中央局、中央分局为单位,政府以政务院及其各委党组为单 位,军队以总政治部及各大军区和各兵种的党委为单位,于 一九五二年内,每两个月向中央做一次关于精简、节约、反贪 污、反浪费和反官僚主义的工作报告。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一日,中共中央将此件发给中央和军委各部门首长,中 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各中央分局转各省、市、区党委;各大军区并转各 省军区党委,志愿军党委,要求遵照执行,并指出:“关于阅读本决定的干部的范 围,依照本决定第五项的规定,请注意组织阅读和传达。志愿军方面应在适当时机 由志司组织集体阅读,而不要将文件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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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军委总政治部关于 部队整编工作的政治指示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一日) 一、为了继续争取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为了保卫祖国的 和平建设和东方与世界的持久和平,我们当前的中心任务,就 是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国防军。为了完成这个任务, 第一,必须建设国防工业和其他工业,而为了发展工业就要发 展农业并训练大批从事工业和农业的干部;第二,建设强大 的空军、海军、装甲、炮兵及各特种技术兵种;第三,整训民 兵,准备实行义务兵役制;第四,统一编制,适应高度集中性 组织性的需要;第五,抽出大批干部,实行轮流入学,提高文 化与军事科学知识,培养大批掌握新的技术人材。这些就是我 们建设强大国防力量的重要条件。 我国国内剿匪已大体结束,镇压反革命已获得显著成效, 国内的和平秩序已有了保证,全国土地改革即将基本完成, 这一切,就创造了更广泛地组训民兵准备过渡到义务兵役制的 有利条件。因此平时继续保留庞大数量的军队,事实上已无必 要。就是抗美援朝战争尚未达成和平解决,我们的力量还是很 雄厚的,还能够继续作战,一直打到朝鲜战争胜利结束。因此 中央与军委近以最大决心实行整编部队、精简机关、厉行增产 节约的政策,以便大量组训民兵,大量训练干部,尤其是转移 国家的财力与人力,去迅速建设军事工业与强大的经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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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总政治部关于部队整编工作的政治指示 429 从根本上解决我军的装备问题;并加强空军、海军与各特种兵 的建设,以加强抗美援朝作战的力量。这个方针是完全正确 的,是完全适合于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是增强国防力量的必需 步骤,是目前不应稍缓的紧急任务,全军同志应当坚决保证其 胜利实施。 二、此次整编工作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按规定的 编制和数目整编现有的部队、机关和学校;另一个方面是动员 大批人员进行转业建设,其中或回家生产,或转入建设部门工 作和学习,还有一部分编余人员则需要作非编制人员待遇,并 为其筹划职业。这些工作的规模空前巨大,影响全军,影响全 国,任务严重而复杂,故必须对部队进行深入的动员与教育。 动员内容应强调说明整编的积极意义及其对于加强国防建设的 极端重要性,决不能理解为消极地削弱军队、裁减人员。今天 减少军队数量,正是为了真正加强军事力量,加速现代化正规 化的过程。每一个转业建设人员对国防的责任并不是减轻,而 是要从不同方面共同加紧努力。当世界上帝国主义制度还未消 灭以前,我们将永远是一支战斗队。这一点是不能有丝毫动摇 的。因此所有人员都应当弄清问题本质,严格服从组织的决 定,转业者要保持我军光荣传统,到农村、工矿事业中积极参 加生产,在组训民兵及各种建设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我们的口 号是“生产待命”,一遇国家紧急需要,再行回队服务。留队 者要安心工作,努力提高自己,学习文化,学习新的军事知识 与技术。 根据一九五○年部队整编复员的经验,在留队与转业人员 的思想上,可能产生两种偏向,在初步动员中即应予以预防: 有些留队人员看到这样大批人员转业,便觉得天下无事、军队 不重要了,于是松懈了战斗意志,不愿继续留队服务。在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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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建设人员中则有些不愿参加生产,怕劳动,怕吃苦,或者害怕 回家后无法维持生活,盲目地感到没有出路,发生悲观失望的 思想。这两种情况在去年整编复员工作中都曾经发生,经过很 大努力方才克服,我们应当好好接受这个教训。 动员的方式应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战士;先讲清 道理,再经群众充分讨论,并由领导上详细解答疑问,消除顾 虑。先把领导干部的思想搞通,再逐级动员,不要要求太急, 否则整个工作便做不好,或者做的马虎草率,以致出乱子。 转业建设人员一经确定后,即应与留队者分开,并继续 进行不同的教育。转业人员应以师或军分区为单位集中进行短 期训练(排以上干部则由省军区或军集训),再组织遣送。首 先讲清楚转业军人的职责和安置转业军人的各种办法,及政府 与部队对转业军人负责到底的态度,务使大批转业军人均能负 起工作队的任务。还要教育大家:在军队中做一个光荣的战 士,在生产中就要争取当一个劳动模范,在地方工作上,就要 争取成为民兵骨干,成为人民政权中的积极分子,要积极宣传 政府的政策法令,并以身作则,坚决执行。反对不务正业、不 劳而食的寄生虫思想,反对轻视政府与群众及居功骄傲的有害 思想。回家后即便有人因土地改革的某些偏差致影响了自己的 家庭,或者婚姻问题上发生了某些纠纷,均应依照法律手续, 请求政府予以合理的解决,概不得蛮不讲理,胡作乱为。每个 转业军人应当永远保持人民解放军为人民为祖国服务的高尚品 质与艰苦勤劳的优良作风。此外,还要教育他们,随时准备在 国家一旦实行新的动员时,热烈响应政府的召唤,重新回队服 务。通过这些教育,启发他们进行讨论,消除其原来不正确的 思想和打算,然后发动各人订立自己参加生产建设与地方工作 的计划,全体订立转业军人爱国公约,举行宣誓,再组织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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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总政治部关于部队整编工作的政治指示 431 的欢送。 教育留队人员,使其稳定情绪,加紧工作与学习,明白 留队责任的重大,也是极其重要的工作,必须结合新的整训任 务,使波动的心情完全安定下来。 三、此次整编部队,转业建设人员非常众多,必将遍布全 国各地,因之各级党委应十分负责地、严肃慎重地对待此事, 如果对转业军人动员不好,处理不当,则不仅影响到留队人员 的战斗意志,也会增加地方政府处理上的困难,而且更要影响 既定计划与将来新的动员工作。 为了加强整编工作的领导,团以上各级党委应立即成立整 编委员会,负责进行各种具体工作。以前各级军区与地方政府 共同组织的地方复员委员会,应即改名为转业建设委员会,并 开始工作,以便立即着手筹划,并准备接收、安置本地区的转 业军人。一九五二年全军的政治工作均应保证整编工作的顺利 完成,文化教育与整党等工作则应与整编工作适当结合。在第 一期转业军人工作尚未大体完结的时候,机关均暂缓整编,应 放在第二期进行,以免分散领导力量。 各级首长必须亲自动手领导部队整编与转业的工作,并慎 重地选派参加整编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可先经过短期训练, 学习有关文件,研究一九五○年整编复员工作的经验,以保证 把整编与转业的工作做好。反对因机关或部队要整编,干部的 职务要调动,因而大家便惶惶不安,机关不管部队,干部不 管战士,对转业人员不关心,或采取简单化的处理办法,不加 以教育与解释,不照顾他们的困难和要求,抱推出门不管的态 度,这样必然造成部队思想上甚至组织上的松懈混乱,并可能 使许多转业人员发生不满与对抗情绪,这样就要产生极为严重 的恶果,所有干部对此必须严加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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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四、批准转业人员的手续:班长及战士由支部提名,团级 整编委员会批准。整个建制单位的裁减则由军或省军区以上党 委统一计划与确定。转业人员的安置办法,大体分为:回家生 产,参加民兵建设与地方政府工作,参加企业部门工作,参加 财政、税收与合作社工作,学习工业技术,学习文化,转入经 济保卫工作(如工厂矿山警卫队),参加各种建设工程队和参 加国家的文化教育工作等。有重病者须继续留养。犯人则转交 公安系统组织劳动改造。 师与军分区整编委员会须先期把本部队将向各地转业的人 数与名单通知接收地区的转业建设委员会,请其早日订出接收 与安置转业军人的具体计划,以便有准备地分配转业人员。在 集训中也可以先征求转业人员自己的意见,并负责介绍给地方 政府或转业建设委员会。但能否按照各人意见分配工作,则必 须由组织根据需要与本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这点必须向转业人 员说清楚。 转业人员在调离本单位时,要将供给制度中应发的物品及 伙食节余、生产分红、合作社股金与红利等,全部发齐。凡立 功者一律发给立功证明,详细登记其功绩。党、团员的组织介 绍信须于离本单位前填写清楚,并交本人带上。在集训期间, 一定要填写详细登记表,颁发转业证,并按《中央人民政府人 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关于人民解放军一九五二年转业建 设人员处理办法的决定》,办妥一切手续。 遣送时,部队应按规定发给到接收地点的足够的路费,并 先期通知接收机关。由集训机关派专人带领护送,直至接收机 关协同处理,适当安置为止。部队送至何级政府接收,可按中 央转业建设委员会规定执行。 由大军区、省军区政治部负责协同地方政府在各交通要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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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总政治部关于部队整编工作的政治指示 433 设立转业人员交接招待站,进行招待,并组织沿途的欢迎欢送 工作。 要充分运用一九五○年整编工作的各种经验,力求把此次 部队整编与转业工作做好,使留队者安心,转业者满意;务使 转业军人回到地方后,都可以安家立业,有利于建设工作,不 使一个人流离失所。 五、经过整编之后,全军可能抽调大量干部及一批青年 知识分子,分配到学校、各特种兵、军事工业、后勤部门及政 府各种建设部门和学校中去,这是带有重大建设意义的使用干 部,绝不是因为干部多余而随便安插。凡是抽出另行分配工作 的干部,一律不要称作编余干部。并要适当地批定他们的等 级,适当地分配他们的工作,克服他们当中某些人因误解而产 生的悲观失望、怨天尤人的偏狭思想。更要强调:整编部队, 精简机关,调整干部,都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和长远的利 益,个人的工作必须服从组织分配。这对我们的组织性纪律性 是一个很大的考验。一切对抗组织,闹个人要求,强调个人特 殊理由或借口思想不通便不服从调动,趁整编机会要求离开军 队或离开机关,居功骄傲,牢骚骂街,闹小宗派、小团体等等 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必须坚决防止与纠正。在尽力说服之 后,个别仍不觉悟或坚持错误者,就要执行纪律,决不容许无 原则的迁就。此次干部变动规模巨大,情况复杂,各级领导机 关必须严肃地慎重地而且是全面去处理干部问题。 为了好好训练与分配这批干部,要求各整编部队将能抽调 出来的干部全部逐级上送,不得“打埋伏”。所有干部不论调 任何职务,一律仍按原级别待遇。 各级军区应立即加强和扩大干部军事、政治、后勤、文 化学校及各种训练班,并极力认真地办好。分配到各特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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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军事工业、后勤部门去的干部,应事先订出计划,然后有步骤 地分批抽调与处理,不要把许多待分配的干部一起堆在招待所 里,致拖延时间,影响情绪。确实不适宜于部队工作的少数干 部,经领导上批准,可以转业到地方政府或财经企业部门去。 确不适于部队工作的老弱残废干部,有家可归,而又自愿转业 者,准予转业。所有排级干部的转业均须经师和军分区、连级 干部经军或省军区、营级干部经大军区整编委员会审查批准, 团级干部经军委批准。因健康条件不能学习与工作又坚不愿至 地方者,可组织休养所休养治疗,或安置在生产单位留养起 来。各级领导机关还要设立几个临时招待所,以便妥善地照顾 调动的干部的生活。 六、第一期整编与转业军人工作大体结束时,各级政治机 关均可按新的编制表进行整编。尽量减少机关层次,能减少的 干部就要减下来。经过整编后,必须严格遵守编制表的规定, 不得再随意扩大编制和招收人员。机关人员减少后,就要提高 干部质量,转变机关的工作作风,研究与改善工作方式,提高 工作效率,以适应工作任务的需要。今后各级机关不要滥发指 示与统计表,不要以多编多印作为工作成绩,不开不必要的会 议,会议要有中心,有准备,严格遵守时间。在工作上要发扬 艰苦朴素、严格准确的作风,克服铺张浪费和官僚主义。只有 这样,才能达到改进工作、提高效率的目的。 七、此次整编中,所有要全部结束的机关部队单位,特 别应注意避免浪费现象,所有营房用具、生产事业与家底资财 等,必须完整地上缴,严禁盗卖破坏、私自瓜分或全部花光, 违者以贪污论。部队整编后剩下的弹药武器与各种装备,须妥 善保存,不得遗失和损坏。 八、全军的整编工作,务须按照中央军委的计划,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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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总政治部关于部队整编工作的政治指示 435 按期完成。各级党委、政治机关接此指示后,应根据自己的情 况,立即布置进行,并将动员与执行情形随时报告我们。 九、本指示同时发给地方党委阅看,以利配合。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一日 根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政治工作文件汇编》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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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市委 开展反贪污斗争的报告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四日) 中央和军委各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并请速 即转发所属分局,各省委,各市委,各区党委,各地委和各县 委;各大军区党委和志愿军党委,并请速即转发所属政治、军 事、后勤各部门,直到团级为止: (一)中央批准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四日晨北京市委关于 北京市工作人员的贪污现象及今后展开反贪污斗争的意见的报 告,认为这个报告是完全正确的。 (二)中央责成你们在接到本指示三星期内,至迟在一个 月内,有计划地初步地检查自己单位和所属下一级各单位工作 人员的贪污现象,仿照北京市委所订各项办法,发动党内外最 广大群众(包括各民主党派及社会民主人士),大张旗鼓地、 雷厉风行地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 (三)中央责成你们大体上仿照北京市委的报告样式, 在收到本指示后一个月内,向中央作第一次关于检查和惩治贪 污人员的报告。所有中央和军委各部门,均分别向中央和军委 作报告;所有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各分局,各省 委,各市委,各区党委,各地委,各县委,均按级向中央及其 上级作报告。县委以上的报告,除发其上级外,均同时直接发 中央。有电报的地方,用电报发来。无电报的地方,从邮局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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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市委开展反贪污斗争的报告的指示 437 来。军事系统二三两级军区的报告,除发其上级外,同时直接 发军委。军区以下的报告,由军区收集转寄军委。志愿军各部 的报告,由志愿军党委收集转寄军委。凡不作报告者,以违纪 论。凡推迟报告时间者,须申明理由。 (四)本指示及北京市委的报告,须组织科长以上的党员 阅读,并在党内刊物上发表。 中 央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四日二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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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北京市工作人员中的贪污现象 及对今后开展反贪污斗争的意见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四日) 中央并华北局: 对于北京市工作人员中的贪污现象,我们曾于一九四九年 和一九五○年进行过两次普遍检查,并分别给予各种贪污分子 以刑事、行政或党纪制裁。但因为没有大张旗鼓地充分发动党 内外群众,当做一个中心工作和群众运动来进行;同时,资产 阶级思想和各种坏分子,又不断向我们的一部分工作人员,进 行侵蚀和引诱;目前,贪污现象仍然相当严重地存在着,必须 更系统地进行大规模的检查和斗争。 (一)据不完全的统计,自解放以来,北京市属各机关 和企业部门工作人员中,已发现贪污分子六百五十人,贪污总 额约十五亿元。其中,一九四九年一百六十六人,一九五○年 二百八十九人,一九五一年一百九十五人。但已发现的,仅仅 是贪污现象的一部分。据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市供销合作 社等单位初步检查和估计,各该部门工作人员贪污现象均极严 重。本市供销合作社重点检查的结果,发现九区联合消费合作 社一百三十二名工作人员中有贪污行为者三十九名,即百分之 三十;六区联合消费合作社一百三十二名工作人员中有贪污行 为者三十四名,即百分之二十六;九区有一个街道消费合作社 二十三名工作人员全部集体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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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市委开展反贪污斗争的报告的指示 439 (二)在已发现的六百五十名贪污分子中: 甲、最多为财经企业部门,计有四百二十名,其次为公安 部门,计有一百一十二名,其他各部门为一百一十八名; 乙、党员一百○八名,团员十九名,非党团员五百二十三名; 丙、留用干部和新干部(新干部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新招收 的旧人员)五百一十四名,老干部七十九名,其他五十七名; 丁、科长以上干部三十四名,科长以下工作人员六百一 十六名。 (三)在六百五十名贪污分子中,已发现的贪污方法: 公安人员主要是赊账不还。税务人员和大宗采买的人员,主要 是接受私商贿赂,串通私商合伙贪污。银行、贸易和合作社工 作人员,有造假账和假单据的,有偷票子的,有大秤入小秤出 的,有受贿的。机关总务人员,主要是买东西、买房、修房要 回扣,或接受“礼物”,冒领和克扣薪资以及盗窃公共财物。 仓库物资管理人员,主要是盗卖公物。此外,并有携款潜逃 的。这些分子贪污的原因,在留用人员中,主要是过去有贪污 的恶习;在老干部中,主要是堕落腐化;有一部分,则是受坏 分子的引诱。 (四)在六百五十名贪污分子中,已处理了五百一十二 名。其中,有一百三十名被撤职或开除。有一○五名被判处徒 刑。有四名被判处死刑。党员贪污者,已处理了九十五名。其 中,有二十七名被开除党籍。 (五)为了普遍深入地展开反贪污斗争,我们决定大张 旗鼓地广泛发动党内外群众自下而上的检举,来配合领导上的 检查,开展全市反贪污运动。具体办法:第一,由各单位负责 人,认真地自上而下进行检查、检举贪污分子。第二,号召贪 污分子自动坦白。第三,号召与发动全市所有的共产党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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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年团员、工会会员及其他各阶层人民,检举贪污分子。第四、 抽调可靠干部,组织检查组,负责在本单位及上下与同级间相 互检查。在步骤上,我们已在党内外干部中作了关于增产节 约、反浪费特别是反贪污的动员报告,召开了市协商委员会和 市人民政府委员会扩大会议作了讨论,并准备在十二月十日前 后,召开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全市党团员、工会会员及各区 人民代表的会议,动员全市人民开展反贪污运动。对贪污案件 的处理,根据中央指示的精神,采取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方 针,对各种贪污分子,按其情节轻重,分别对待。对于重要贪 污分子,严予制裁。对于中小贪污分子,予以较轻之刑事、行 政处罚,或批评教育。此外,并抓紧建立一些必要的制度,依 靠领导的检查教育,依靠群众的监督、检举,铲除贪污现象, 树立巩固的廉洁的风气。 (六)我们已于十二月一日晚,召开了市协商委员会和 市人民政府委员会扩大联席会议,交换了关于展开反贪污运动 的意见。到会者一致热烈拥护我们的意见。市工商联方面的委 员表示,要进一步教育工商界,不要引诱、贿赂干部,并发动 工商界参加检举运动。陈垣(辅仁大学校长)说:北京市的薪 资,较天津、上海等大城市为低,生活较为清苦,建议政府对 有困难者应给予适当照顾。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正确的,正拟 定对于家庭负担重而生活困难的工作人员在房租、子女教育、 医疗、交通等费用上予以适当补助和照顾。 (七)各机关、企业的浪费现象,对于国家财富的损害, 估计较贪污要大得多。因此,还必须开展大规模的反浪费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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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市委开展反贪污斗争的报告的指示 441 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市委开展反贪污斗争的报告的指示 争。目前正由各机关、工厂草拟计划中。 以上意见妥否请示。 北 京 市 委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四日晨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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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中共中央关于“三反” 斗争必须大张旗鼓进行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八日) 华东局、福建省委,并告各中央局,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各 大军区及志愿军党委: 福建省委办公厅十二月七日十五时电询问,可否将中央 十二月四日发来之北京市委反贪污运动报告和中央的批示以绝 密文件印发至县委,以便统一展开反贪污运动和统一执行关于 反贪污问题向中央的报告制度等语,兹答复如下:(一)应当 发至县委,军队则发至团党委,并且应当在党内刊物上登载, 使更多的同志看到,使科长级以上的党员都能看到。这是半公 开的文件,不是“绝密文件”。(二)中央于十二月四日转发 的北京市委报告,十二月五日转发的中央贸易部党组报告, 十二月七日转发的中央财政部,人民银行总行,中央轻工业 部,中央水利部等各党组报告,以及尔后转发的各种反贪污、 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报告,一概照上条办理。(三)所有地 方县委以上均应向中央作报告,军队团级以上均应向军委作报 告,不作报告者以违纪论,这点已在中央十二月四日指示中说 清楚了。(四)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看作 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发动广大群众包括 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去进行,一样的大张旗鼓去进行,一 样的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号召坦白和检举,轻者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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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三反”斗争必须大张旗鼓进行的指示 443 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一大批最 严重的贪污犯,全国可能须要枪毙一万至几万贪污犯才能解决 问题。贪污分子,浪费分子和官僚主义分子当然大多数不是反 革命分子(可能有一部分人即是反革命分子),他们的罪名是 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但这个问题现在已极严重,必须看作如 同镇压反革命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去进 行斗争,一样的用死刑和徒刑等对待他们,并且一样的要查明 情况,心中有数(犯贪污的占全体工作人员的百分之几,轻者 重者最重者又各占百分之几),精密地掌握这一斗争。以上各 点,请加注意。 中 央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八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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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中共中央转发中南局关于 土地改革工作报告的批语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南局并告华东局、西南局、西北局、华北局并请转发各省、 市、区党委: (一)中央批准中南局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日关于中南 区土地改革工作进行状况的分析和一九五二年土地改革工作方 针的报告,认为这个报告是完全正确的。中央认为,在目前这 种时机,在全国各新区的土地改革大约已完成了一半,但尚有 一半必须集中大力去做才能完成(已分配完毕者尚有复查问 题),如果只顾赶急图快,就有流于形式不能切实解决问题的 危险的。这种时机,中南局同志们提出这一分析,是适时的和 完全必要的。请各中央局和各省、区党委不要因为中央提出依 土地改革完成情况适时地转移省级以上的主要领导方向到城市 和工业方面的方针,而放松了对于一九五二年土改工作的领 导,如果这样做,那就会犯错误。中央指出:关于农村和城 市、土改和工业的领导上注意力的分配和领导重点的转移问题 具体解决,请各中央局、各省委、区党委精密地掌握着,不要 分配不适当和转移不适时。 (二)将中南局这个报告发给各中央局和省、市、区党委 仿照办理,并请在党内刊物上发表。 中 央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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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中南局关于土地改革工作报告的批语 445 中共中央中南局关于中南区 一九五一年土地改革工作进行状况的 分析和一九五二年土地改革 工作方针的报告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日) 中央并主席: (加发分局,各省区党委)谨将中南区土地改革工作进行 状况,报告如下: 一、去冬、今春及夏秋两季,先后在八千万人口地区完成 了土改。今冬明春,计划在五千万人口地区继续完成。同时, 在已完成区的六千万人口地区进行复查,发土地证。明冬、后 春可扫清两广千万人口尾数,同时结束复查。整个任务赶的很 紧,而今冬明春,更是个重要关头。 二、就已完成的地区计算,农民共分得土地六千九百万亩 (每人分一亩至三亩不等),耕牛七十八万四千头(估计无牛 少牛农民,可均得四户一头牛),粮食五十二亿斤(连以前每 一缺粮食贫农可得粮百斤)。据十四个县的调查,土地分配后 各阶层每人平均占有土地与当地每人平均数相比:地主占百分 之八十,贫雇农占百分之九十,中农占百分之一百一十,富农 占百分之一百三十(多者一百五十),小土地出租者占百分之 一百五十,与中央总政策要求大体相符合。 从工作深度来考察 :农民团结较好,有了几个核心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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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切实控制了优势的乡村,占百分之二十。组织力量不强,无力 抵挡地主反攻或力量平衡的乡村,占百分之五十。仍为地主公 开或暗行停止的乡村,占百分之三十。不论哪一类乡,在不同 程度上都有以下现象存在 :土地分配不公,错划阶级成分,干 群关系不好,还有漏网地主和漏没收的财产,还不断有地主反 攻倒算、夺取农民收获物、逼租逼债事件。有一部分落后群众 还未发动,民主制度未真正确立 ;更有些地区反革命分子还未 肃清,会门还能活动,还有暴动事件发生(湖南即有二十余起)。 这些都说明农村阵地还是不很巩固的。问题在于土改的时间太 短,干部水平太不整齐,有指挥能力的干部太少(一区平均不 到一个)。而地主统治传统影响很大,使农民摆脱封建影响、 按阶级的民主的组织原则组织起来,本是一件极其艰难的工作。 我们工作要求本来已经超过主客观所允许的限度 ;而工作起来 又容易发生性急倾向,不能有满意结果,是可以理解的。 三、今年任务更大了,干部力量相对减弱了,而阶级情况 变得更复杂了。在三大运动之后,地主用普遍分散财产的办法 (一乡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群众代藏财产),分化、控制农民, 企图以假土改、地主式的和平土改去代替真土改;农民对土改 胜利信心提高,但又被地主圈套所迷惑。在这种情况下,一 有松懈,一不小心,就出现形式主义或斗乱阵营的错误。当前 需要的是更深入、更艰苦地工作,更集中、更具体地指导。但 是,急性松懈空气和精力分散现象,却弥漫于各方。 (一)是领导机关急于完成土改,赶建设; (二)是老干部急于离开农村,赶城市; (三)是新干部急于过关毕业,到机关当领导干部; (四)是政府各部门和人民团体迫不及待地要利用土改基 础,实施一大堆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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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中南局关于土地改革工作报告的批语 447 (五)是去年工作有点成绩,经验成了不少同志的包袱; 而真有经验的干部实际并不甚多。每一地区对土改都是估计 过高,如一般均认为一等乡占百分之三十,落后乡为百分之 二十,实际检查恰巧相反,且大多数乡均表现问题很多; (六)是国内无战争,又有大批武装镇守四方,工作弱点 一时不易暴露,多数人对此并不十分清醒; (七)是农民干部想早退坡,农民想早分田,地主也想早 混关。 这几种因素,就形成不顾成效,不惜偷工减料,以急赶任 务的情形,从而形成今年工作中最大危险。根据以往经验求快 并不难,就看怎样快。偷工减料的快,必然引来许多恶果,最 明显的是 :地主统治打不倒,群众当不了政,阶级斗争受宗派 斗争缠绕,难以充分展开,建立不下可靠的阵地。这些恶果会 给土改工作本身和建设工作一些什么不良影响,是不难预料的。 四、根据以上情况,对于土改工作拟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干部重视在土改中从政治上争取农民的意义, 要经过斗争: 甲、切实在乡村建立起无数可靠的政治阵地。 乙、确定地依靠住贫雇农,团结乡村人口百分之九十。 丙、建立好乡的农民协会,培养出成分纯洁、斗争坚决、 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又为群众所信仰的领导骨干,建立起农 协与农民群众的联系。这种联系是建立在政治信任上,而不只 是建立在简单的组织服从关系之上。 丁、充分利用阶级斗争经验,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爱国觉 悟,衷心接受共产党、毛主席的领导。 (二)为了争取上述目标实现,肯定现定计划不再扩大。 湘、鄂、赣三省明夏前完成。粤、桂今冬明春完成二千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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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人口地区,余一千万人口地区明冬完成。如这个计划完成,足 可以有保证转入建设。一方面不可因怕留尾数,就超条件硬 赶,形成处处动手,处处草率;一方面今冬明春必须坚决地集 中力量于这个主要战役方面,绝不可分散力量,不急之务必须 忍痛放下或放松它。今天想争取时间,一定要会利用时间,否 则,就是浪费时间。 (三)为争取上述目标实现,按三阶段完成土改的计划必 须坚持。土改后必须有一次系统的复查运动。不复查,土改即 不彻底,一部分乡村则很不彻底;或复查遗留下的封建势力, 遗留下的农民内部不团结现象,会带到生产运动中,变而为农 村组织松懈,专政无力,生产政治动力不足,经不起风浪的严 重现象,至时领导上会更被动。但不可因有复查就放松了当前 的分田运动的指导。 (四)不但要复查,在转入生产时还须开展一次民主运 动,实行清除封建复辟活动,建设人民代表大会民主制度,加 强爱国生产的工作。 (五)今年工作必须强调深入,深入群众、深入斗争。深 入群众是要深入到贫雇农,深入到落后群众中去。深入斗争是 经过几个步骤,反复展开对敌人的斗争。政治上彻底打倒恶霸 当权分子,肃清反革命分子,使敌人屈服,不敢乱说乱动。经 济上,没收必须没收的各种封建财产。深入是为了贯彻放手发 动群众打击封建的方针,而不是不斗争的深入和脱离群众要求 的深入。用个别串连,建立或整理农民组织,用群众自我思想 运动方法去提高农民觉悟,过去实行有极良好的效果,今后更 要大大推广。 (六)贯彻执行政策。第一,要重视分田,不要重浮财, 轻土地。一定要分公道,满足广大贫雇农土改需要。第二, 要重视划阶级工作,防止与改正错划。区一级政府、农协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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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中南局关于土地改革工作报告的批语 449 时审查各乡阶级比例。第三,要区别对待地主,即坚决打击恶 霸破坏分子、大地主;对守法低头中等地主,没收限于土地和 四大浮财;已陷于穷困的小地主,可以经过群众同意,只要土 地,少要或不要粮。区别对待是讲斗争的界线和分寸,不是只 讲区别不讲斗争。 (七)镇反不彻底地区,必须首先注意发动群众起来肃清 反革命分子。土改是镇反最有利的时机,绝不可放过。准备土 改后,按情况开展一次反会门斗争。冬季生产必须不误时机地 抓紧做好。 (八)土改中或土改后,要将乡划小。全区划十万个乡, 平均一千五百人一个乡,以便于培养、发挥群众管理政权的能 力。土改后,农民协会不取消,继续加强,以保持群众阶级团 结和对敌斗争的传统,加强人民专政。以农民代表会为基础, 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选举。为了克服历来难克服的乡干 部压制民主的倾向,使将来的选举中能充分发挥民主,必须在 土改和复查中,多次地开展民主批评运动。群众敢批评干部, 是民主的第一个表现,必须在乡村建立这种优良传统。 (九)复查结束区,即开始训练乡积极分子,明春先训练 一百五十万。 (十)每省必须经过土改创造几个模范县,每县必须创造 十分之一左右的模范乡或先进乡,打下生产运动中的支点。模 范县、点干部较长的时期内不调动。 以上请指示。 中 南 局 十二月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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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农业生产 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通知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 (一)兹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一件发给你 们,请印发到县委和区委。请即照此草案在党内外进行解释, 并组织实行。这是在一切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地区都要解释 和实行的,请你们当作一件大事去做。这个决议草案可以在党 内刊物上发表,但不要在党外报刊上发表,因为还是草案。 (二)这个草案比十月间发给一些同志带回去的草案有了一些 修改,请将十月草案收回作废。 中 央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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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通知 451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 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一)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方面是劳动 互助的积极性。农民的这些生产积极性,乃是迅速恢复和发展 国民经济和促进国家工业化的基本因素之一。因此,党对于农 村生产的正确领导,具有极重大的意义。 (二)解放后农民对于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是不可避免的。 党充分地了解了农民这种小私有者的特点,并指出不能忽视 和粗暴地挫折农民这种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在这方面,党是坚 持了巩固地联合中农的政策。对于富农经济,也还是让它发展 的。根据我们国家现在的经济条件,农民个体经济在一个相当 长的时期内,将还是大量存在的。因此,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 领曾经指出:应该“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 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其 中即包括了“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除此之外,共同 纲领还有以下的规定:“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 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 ” (三)但是,党中央从来认为要克服很多农民在分散经营 中所发生的困难,要使广大贫困的农民能够迅速地增加生产而 走上丰衣足食的道路,要使国家得到比现在多得多的商品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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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及其他工业原料,同时也就提高农民的购买力,使国家的工业 品得到广大的销场,就必须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 利的原则,发展农民劳动互助的积极性。这种劳动互助是建立 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农民私有财产的基础上)的集体劳动,其 发展前途就是农业集体化或社会主义化。长时期以来的事实, 证明党中央这个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根 据人民解放区长期的经验和党中央的方针,曾经作出了正确的 规定:“在一切已彻底实现土地改革的地区,人民政府应组织 农民及一切可以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以发展农业生产及其副业为 中心任务,并应引导农民逐步地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组织 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显然,党中央的和共同纲 领上的这个方针在实际上教育着广大农民,使他们逐步地懂得 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比起单纯的孤立的个体经济有极大的优越 性,启发他们由个体经济逐步地过渡到集体经济的道路。 (四)各地农民在农业生产上的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是随 着各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生产的要求,而有各种不同的历史和 复杂的形式,但是大体上有三种主要的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简 单的劳动互助,这是最初级的,主要是临时性的,季节性的。 这种形式在老解放区从开始到现在都是最大量的,在新解放区 也是适合于农民固有的互助习惯,便于大量发展的。但这种形 式一般地都是小型的;除了个别情况的需要以外,一般地也只 能是以小型的为适宜。第二种形式是常年的互助组,这是比第 一种形式较高的形式。它们中有一部分开始实行农业和副业的 互助相结合;有某些简单的生产计划,随后逐步地把劳动互助 和提高技术相结合,有某些技术的分工;有的互助组并逐步地 设置了一部分公有农具和牲畜,积累了小量的公有财产。这类 形式在各地还占少数;但在简单的劳动互助运动已有基础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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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通知 453 区,即广大农民已经由组织起来克服困难、而在生产上已有某 些发展和在生活上已获得某些改善的地区,这种互助的形式为 许多农民所要求,因而逐年在增加中。以上两种形式的互助组 织所包括的农民,在华北已发展到占全体农民的百分之六十, 在东北则达到了百分之七十。第三种形式是以土地入股为特点 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因此或称为土地合作社。这种形式包括了 第二种形式中在有些地方已经存在的若干重要的特点,即如上 述的农业与副业的结合,一定程度上的生产计划性和技术的分 工,有些或多或少的共同使用的改良农具和公有财产,等等, 但带了比较扩大的形式。因为有了某些公共的改良农具和新式 农具,有了某些分工分业,或兴修了水利,或开垦了荒地,就 引起了在生产上统一土地使用的要求。这还是在土地私有或半 私有基础上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用土地入股同样地是根据自愿 和互利的原则,并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退股。但在生产上,一 方面,便于统一计划土地的经营,因地种植,使地尽其用;另 方面,可以更方便地调剂劳动力和半劳动力,发挥劳动分工的 积极性。这两方面,也就可能逐渐在若干点上克服小农经济的 弱点。在这第三种形式下经营的土地和副业,除了有的合作因 为并不是群众的真正自愿,或经营不合理所以不能成功以外, 产量与收入一般地都大大增加。一般说来,这种以土地入股的 合作社通常是在较好的互助运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农业生 产互助运动在现在的高级形式,目前还只是在若干县区存在, 数量还不很多,但在东北华北两区也已经有了三百多个,并正 在发展中。 上述这三种形式,在各地并不一定都是截然划分的,也 并不一定都是整齐划一地循序而进的。也有个别在特殊的情形 下,当农民组织起来后不久,便实行土地合股的。根据各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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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同的条件,群众时常同时存在着许多不同的互相交错的形式, 而且各地发展是很不平衡的。一般说来,互助合作运动是在具 体的曲折的道路上前进着的。不问群众的条件和经验如何,企 图用一种抽象的公式去机械地硬套,当然是错误的,是会损害 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的。 根据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必要性,党 在目前对于发展互助合作运动的方针,应该有下列三个方面: 一、在全国各地,特别在新解放区和互助运动薄弱的地 区,有领导地大量地发展互助合作运动的第一种形式(即临时 性的季节性的简单的劳动互助)。如果看轻这种为目前广大农 民所可能接受的最初级的形式,甚至认为临时性和季节性的变 工换工不叫互助,只有常年互助组才叫做互助,而不肯积极地 去领导推广,这是错误的。 二、在有初步互助运动基础的地区,必须有领导地逐步地 推广第二种形式(即比简单的劳动互助有更多内容的常年互助 组)。如果只满足于临时性的季节性的互助,而不企图进一步 加以巩固和加以提高,使农民可能经过常年的互助获得更多的 利益,这也是错误的。 三、在群众有比较丰富的互助经验,而又有比较坚强的领 导骨干的地区,应当有领导地同时又是有重点地发展第三种形 式(即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如果不顾群众在生产中 的需要、互助运动的基础、领导的骨干、群众的积极性、并有 充分的酝酿等项条件,而只是好高骛远,企图单纯地依靠自上 而下的布置和命令主义的方法去大搞这第三种形式,这是形式 主义和轻举妄动的做法,当然是错误的。 党中央的方针就是根据可能的条件而稳步前进的方针。 党在各种不同地区的农村支部,应该在党中央这种方针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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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通知 455 下,教育自己的党员积极地分别参加这些不同的农业互助和 合作。 (五)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问题,总的说来有两种不同的 错误的倾向:一种倾向是采取消极的态度对待互助合作运动, 看不出这是我党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从小生产的个体经济逐渐走 向大规模的使用机器耕种和收割的集体经济所必经的道路,否 认现在业已出现的各种农业生产合作社是走向农业社会主义 化的过渡的形式,否认它们带有社会主义的因素。这是右倾的 错误的思想。另一种倾向是采取急躁的态度,不顾农民自愿和 经济准备的各种必须的条件,过早地、不适宜地企图在现在就 否定或限制参加合作社的农民的私有财产,或者企图对于互助 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员实行绝对平均主义,或者企图很快 地举办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化的集体农庄,认为现在可以一蹴而 在农村中完全到达社会主义。这些是“左”倾的错误的思想。 党中央批判了这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认为农民劳动群众的互 助组织以及在互助运动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现在各种形式的农 业生产合作社有很重要的积极意义。中央估计了它们的两方面 的性质,即:一方面的性质是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农民有土 地私有权和其他生产手段的私有权,农民得按入股的土地分配 一定的收获量,并得按入股的工具及牲畜取得合理的代价;另 一方面的性质是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实行计工取酬,按劳分 红,并有某些公共的财产,这些就是社会主义的因素。同时, 这两方面的性质也正说明了:现在所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虽然 是互助运动在现在出现的高级形式,但是比起完全的社会主义 的集体农庄(即是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还是较低级 的形式,因此,它还只是走向社会主义农业的过渡的形式。可 是,这种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的形式又正是富有生命的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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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的形式。党的政策的正确性,就是在于恰当地估计它们的上述 两方面的性质,而由此谨慎地又积极地在逐步发展的基础上, 引导它们前进。忽视上述两方面性质的任何一方面,例如右的 倾向,忽视上述后一方面的性质,就必然表现为落在生活后面 的尾巴主义;又例如“左”的倾向,忽视上述前一方面的性 质,就必然表现为超越生活条件可能性的冒险主义。 (六)过去的经验证明:在农业的互助合作运动上,强迫 命令的领导方法是错误的,但放任自流也是错误的。强迫命令 就是违反自愿和互利的原则,而且容易伤害联合中农的政策, 即使运动能够暂时轰轰烈烈一阵,但是不能够巩固的。放任自 流会使互助合作运动陷于消沉和解体,或使互助组和合作社 内部滋长资本主义的倾向,因而增加贫苦农民在生产中的困难 和出卖土地的情况,结果只有利于富农经济的发展而不利于贫 雇农经济地位的上升,这当然是很有害的。在互助运动开始发 展的地区出现的错误,主要的是前一种。在农村生产已经有较 大的发展、中农已经成为多数、而互助运动需要继续前进的地 区出现的错误,主要的是后一种。有些地方的同志开始犯了强 迫命令的错误,例如“强迫编组”、“全面编组 ”、“搞大 变工队”和盲目地追求“高级形式”等等。在碰到困难之后, 就又走入放任自流的另一个极端。因此,必须随时注意纠正和 防止这两种错误的领导方法,而掌握正确的领导方法。这种正 确的领导方法,首先是采取典型示范而逐步推广的方法,一般 地是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低级到高级。第二,在工作过程 中,总是随时随地研究群众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意见,教育群 众,发扬正确的东西,避免重复错误的东西。第三,在处理互 助组和生产合作社内部所存在的任何问题上,有一条原则是必 须绝对遵守的,就是贯彻自愿和互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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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通知 457 (七)示范是在多方面的,但一切事情需要能够真正做 到提高生产率,达到多产粮食或其他作物、增加收入这样的目 的。只有在多产粮食增加收入这样的号召下,才可能动员农民 组织起来。也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 作社才是真正为农民服务,而为群众所欢迎,因而可能巩固下 来,并影响四周围的农民逐步地组织起来。因此,提高生产 率,比单干要多产粮食或多产其他作物,增加一般成员的收 入,这是检查任何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的工作好坏的标准。凡 是出现相反情况的,就必须认真探求原因,克服其中的弱点或 错误。 (八)根据各地方的材料,现在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 合作社内部所存在的问题,对于他们的巩固和发展有重大关键 的,有如下各项必须予以注意: 第一,必须认真做好农业生产,实行精耕细作,兴修水 利,改良土壤,并在可能的地区把旱地变成水地,有计划地种 植各种农作物,改良品种。 第二,在适宜于当地的条件下,发展农业和副业(手工 业、加工工业、运输业、畜牧、造林、培养果树、渔业及其 他)相结合的互助。按照农业和副业的需要和个人的专长,实 行合理的分工分业,并把妇女及其他半劳动力组织起来,使人 尽其力。但在现在农村条件下的分工分业应带有灵活性,太严 密是不可能的。 第三,为了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并根据组员和社员的完全 自愿,可以民主议定的方式,组织资金,增购公有的生产工具 和牲畜。现在有些常年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采取ࠒ累公 积金和公益金的方式,用以准备扩大生产的物质基础和防备天 灾人祸,如果是出于群众的完全自愿,这是可以的。但如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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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众还不愿意,则不宜勉强去做。公积金和公益金所占互助组和 生产合作社岁入的比例,现在决不能太多,一般只可以比较适 宜地定为占岁入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在收成不好时,可以 不收公积金。成员退组退社时有带出所投资金和所纳公积金的 完全自由。但以土地入股的生产合作社成员如要退社,应在一 年的收获完毕之后为适宜。如生产合作社在所退土地上曾经为 改良土壤或水利设备而有颇大耗费的情况,则退社者应向合作 社偿付公平的代价。 第四,在土地合股的生产合作社中,关于收获量的分配, 按土地和按劳动的比例,开始不宜于规定得太死,应根据各种 成员的自愿,照顾当地经济发展的条件,并使劳力较多而土地 较少的社员和土地较多而劳力较少的社员,都能够获得合理的 利益,然后在生产发展以及土地由于加工所引起的变化的过程 中,根据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收入的增益,逐渐变动到更合理的 而又为大家所能够接受的比例。 第五,在等价或互利的问题上,必须:一方面,反对不算 帐、不等价的方法;另方面,反对机械的、烦琐的、形式主义 的计算方法;而注重生活和实际上的多种多样的互利形式,注 重那些为群众所习惯而简明易行的计算办法。 第六,建立一些必要的简明易行的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 纪律。 第七,规定为群众所便于实行的、不一定限在固定形式上 的、定期的又是必要的成员代表会议,小组会议和家庭会议, 以便讨论、检查和改进生产计划的问题,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社员互利的问题,社员在遇到天灾和祸难时互相关照扶助的问 题,实行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等。 第八,提倡新旧生产技术的互教互学运动,普及和提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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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通知 459 技术旧经验中的有用的合理的部分,逐步地与那些可能应用的 新技术相结合,不断地改良农作法。 第九,提倡组和组、社和社、组员和组员、社员和社员之 间的爱国丰产竞赛。必须在农村中提出爱国的口号,使农民的 生产和国家的要求联系起来。片面地提出“发家致富”的口号 是错误的。 第十,培养并有分寸地奖励生产的积极分子和技术能手, 训练生产小组组长。共产党员和青年团员实行互助合作的原 则、积极生产、遵守纪律等,应成为全体农民的模范,不能在 互助组和合作社中贪占任何非分的便宜。 第十一,在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不应允 许进行雇佣劳动的剥削(即富农的剥削)。因此,不应允许组 员或社员雇长工入组入社,也不应允许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 社雇长工耕种土地。如果有此种情况,应由组员和社员会议讨 论,规定出纠正或改组的办法。但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为 生产的需要得雇请短工、牧工和技术人员。 第十二,加强党对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的政治工 作,建立经常的政治教育和文化教育,提高群众的觉悟,以鼓 励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党中央再三指出:在解决上述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 社各种不同问题的具体办法或规定它们的具体制度的时候,不 但应该容许各地方之间有差别,而且应该容许各乡各村之间乃 至一乡一村内各互助组各合作社之间有差别,因此,必须是灵 活的,宜于逐步改进的,决不应该简单地强求划一,做出太过 硬性的决定。 (九)供销合作社应该与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 建立推销、订购和贷款的合同的关系,帮助它们克服生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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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资金不足)和交换方面(市场隔离)的困难,使农业及副业 的生产的可能性和国内外市场的交换的可能性能够充分地而又 可靠地联系起来。 (十)人民政府应该适当地采取下列一些办法援助农业互 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 第一,国营经济机关,或者经过供销合作社,或者直接 和农业互助组及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各种可能的经济上的 合同。 第二,用种子、肥料和农具贷给农民,从而帮助他们能 够有效地组织起来,特别注意在适宜地区,斟酌国家和人民的 需要,帮助农民成立各种特种作物,例如棉花、麻、花生、烟 叶等等的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各种副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合作 社,以及修水利、修滩、造林、经营水产和牧畜等的互助组 和合作社。其中,组织棉农加入互助组和合作社,显得特别 重要。 第三,因为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节约出了 广大的劳动力,除了有许多人陆续到工厂和矿山做工以外,应 由各级人民政府配合国家整个经济建设的计划,逐步地举办一 些可能的和必需的公共事业,例如公营的工场手工业(制造农 具、化学肥料、药品等类),公营的半机器工业(某些加工工 业之类),大规模的造林,兴修水利,建筑道路,等等,使农 村的剩余劳动力在现在条件下有适当的出路。 第四,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党委,都应该设置专 人以及适宜的机构,与各级财政经济机关及供销合作社密切联 系,经常研究和及时地指导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 织、生产计划、供给、运输和销售的事宜,并为它们举办必需 的干部训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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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通知 461 (十一)国营农场应该推广,每县至少有一个至两个国 营农场,一方面用改进农业技术和使用新式农具这种现代化大 农场的优越性的范例,教育全体农民,另方面,按照可能的条 件,给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技术上的援助和指导。 在农民完全同意并有机器条件的地方,亦可试办少数社会主义 性质的集体农庄,例如每省有一个至几个,以便取得经验,并 为农民示范。 (十二)党和人民政府必须照顾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 作社的农民与个体经济的农民之间的团结。如果不去积极地照 顾互助组和合作社的农民,这是不正确的;但如果不去积极地 照顾在目前还占很大数量的个体农民,这也是不正确的。农业 贷款,必须对于这两方面作合理的分配。必须明白:我们在现 在表示关心和适当地照顾个体农民,就有可能使这些个体农民 在将来逐步地加入互助合作组织,也就有可能实现我们在农村 中的最后目的——引导全体农民走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十三)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代表会议,在 区一级和县一级,可于每年春耕之前和秋收之后各召集一次。 在省和全国范围内,则于每年召集一次有适当干部参加的工作 会议。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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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有关民族政策的若干问题 *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李 维 汉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各位同志: 我同意董必武副总理给我们会议作的政治报告;同意刘格 平副主任委员关于两年来民族工作的报告和乌兰夫副主任委员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作的报告。 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周恩来总理在中国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治报告中关于国内 民族关系的估计和指示,即是我们这次会议讨论各项民族事务 的指针。 现在,我对民族政策方面的若干问题提出一些意见,供大 家讨论,有讲得不对的,请大家批评。 一 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 国内各民族,包括汉族和各少数民族在内,用自己辛勤的 劳动发展了生产,创造了各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对我们伟大祖 这是李维汉在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二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报告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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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族政策的若干问题 463 国的缔造都有重要的贡献。 各民族经过长期的接触,发展了经济上的合作和文化上的 交流;并多次共同抵抗外来的侵略。近百年间,帝国主义势力 的侵入中国,使各民族的命运密切不可分离地联系起来了,特 别是近三十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运动,更使各 民族人民逐渐地结合起来了。 在我国各民族的长期发展中,汉族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九十 以上,军事、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都走在其他各兄弟民族 的前面,在全国生活中起着领导的作用;对祖国的形成,尤其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立,起了决定的和先进的作用;对于今 后各兄弟民族的发展,将有重大的帮助。 但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中,因为存在着民族压迫制度,各民 族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自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以来,中国的统治 阶级特别是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同时残酷地 压迫、剥削汉族人民和国内各少数民族的人民,成为各民族人 民的共同敌人。 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下,从汉族人民发展和壮大起 来的、并有许多少数民族人民参加了的人民大革命和人民解放 战争,已在两年前打倒了这个共同的敌人,使大陆上的汉族和 各少数民族都获得解放。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宣告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 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因此成为我国各民族人民友 好合作的大家庭。我们民族关系从此根本地改变了,从民族压 迫时代改变为民族平等时代。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因此发生了 根本的变化,即已不是要帮助各少数民族从民族压迫制度下争 取解放,而是要帮助他们彻底实现民族平等,首先帮助他们提 高到新民主主义的水平,提高他们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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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就要执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指示:保障各少数 民族享受民族平等权利,即在一切权利方面实行民族平等;实 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和民族民主联合政府政策;发展各民族的政 治、经济和文化教育;巩固各民族间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肃 清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影响和国内反革命势力的残余;加强各 民族的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结合的教育,反对大民族主义和 狭隘民族主义,以便团结各民族共同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 两年来各方面的努力,如刘格平副主任委员的报告,为实 现上述各项基本任务作了良好开端。 二 民族的区域自治 民族的区域自治,是毛主席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中国 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已受到了各民族人民的热诚拥护。内蒙 古自治区和其他民族自治区的经验证明,这是解决中国民族问 题的钥匙。 民族的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内的,在中央 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遵循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 领总道路前进的,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区域自治(不应 以少数民族所占当地人口的一定比例为基础;这种看法是错误 的,违反共同纲领的)。这是一个总原则和大前提。对这个总 原则和大前提,不可有任何的动摇。 一切聚居的少数民族,依据这个总原则和大前提,都有权 利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建立自治区和自治机关,按照本民族 大多数人民及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的志愿,管理本民族的 内部事务。这就是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对少数民族 的这种权利,必须帮助其实现,同样不可有任何的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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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族政策的若干问题 465 民族自治区的建立,包含着民族组成,区域界线,行政地 位,自治机关,自治权利,内部关系和上下关系等问题。 已经建立的民族自治区,大体有三种类型,即:由一个 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自治区(例如川北平武藏族自治 区);由一个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和人口很少的其他少数民族 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自治区(例如内蒙古自治区);由几个或 多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联合建立的自治区(例如广西龙胜 地方侗、僮、苗、瑶等各族的联合自治区)。可能还有其他的 类型。这种种不同的类型,是依据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不同的 民族关系、经济条件和历史关系等情况,在民族平等、自愿基 础上产生的。第三种类型在某些少数民族杂居地区可以推行, 它有利于民族间的合作互助,从而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但必 须依据自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不可加以强迫。 有些与汉族聚居区相联接或相交错的少数民族聚居区, 因为经济、政治和历史的原因,在实行区域自治时,包含了一 部分汉族居民区和城镇,个别民族自治区所包含的汉族居民甚 至占自治区人口的多数。这是允许的,因为这既有利于民族团 结,更有利于自治区的建设。在有关的少数民族愿意时,应当 鼓励和说服有关的汉族人民参加自治区。但在自治区范围内, 在汉人特别多的地区,应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 上述民族自治区的民族组成关系,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 题,需要依据当地的各种具体情况,经过各有关民族的上层协 商和人民同意,加以适当处理,切不可轻率从事。 适当地解决了自治区的民族组成问题,即容易处理自治区 的区域界线和行政地位两个问题。对区域界线,应允许先作临 时处理,以免急躁或拖延。对行政地位,原则上可依自治区的 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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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建立民族自治区的步骤和筹备方式,决定于当时当地的具 体情况,不可能一律,也不需一律。是否先建立地方民族民主 联合政府,然后建立民族自治区,也要看当地具体情况决定。 但只要条件相当具备,例如当地革命秩序已初步建立,各阶层 人民愿意实行区域自治时,即应着手筹备,并认真地进行工作。 自治机关,是与自治区行政地位相当的一级地方政权,是 自治区人民的政权机关,其建立和组织应该依据民主集中制和 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原则;但其具体形式,则要依照实行区 域自治的民族大多数人民及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的志愿, 使能适应各少数民族当前发展阶段的面貌,成为实行区域自治 的民族人民容易了解和乐于亲近的形式。 自治机关主要应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员组成,同时必 须使自治区内的其他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人员参加。 聚居在自治区内的汉族人民,是全国汉族的组成部分,因此, 不论他们在某一自治区内所占人口多少,均无需实行区域自治 ; 但他们的政治制度应依照全国一般通行的制度,他们的政治权 利和生活方式,应和自治区内其他民族一样受到应有的尊重。 自治区内,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并用以 发展其文化和教育事业的权利。自治机关得采用一种在其自治 区内通用的文字作为行使职权的主要工具,但对不通用此种文 字的民族行使职权时,须同时采用其本民族的文字。 各民族自治机关,在国家统一的制度和计划之下,都享有 与其行政地位相称的关于经济、财政、文化、教育及地方人民 武装等自治权利,由中央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依据具体情 况分别加以规定,并帮助其实现。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在其自治权限内,得制定单行法 规,层报上两级人民政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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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族政策的若干问题 467 为便于中央人民政府了解和指导全国各民族自治区实行其 自治权利,凡有关上级人民政府对所属自治区自治权利的规定 及单行法规的核准,均须层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备案,至少 在一个相当的时间内,这样做是有利的。 自治权利的行使,自治机关的巩固和自治区建设事业的 发展,有赖于自治区各民族间的友好合作,有赖于各民族人民 觉悟性和组织性的不断提高,有赖于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帮 助。因此就有赖于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能够保障自治区内各 民族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禁止民族间的任何歧视;能够保障 自治区内各民族人民不分性别皆享有人民自由权利及选举、被 选举权,并以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人民;能够尊重上级人 民政府的领导。 各上级人民政府对自治区的领导,则需要尊重其自治权 利;需要帮助其发展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卫生的建设事 业;帮助其训练干部,并依据必要派遣适当干部去参加工作。 在领导方法上,各上级人民政府尤需要足够地估计各少数民族 当前发展阶段的特点和具体情况,使自己的指示和命令既符合 于共同纲领的基本精神,又适合各民族的特点和具体情况,防 止和纠正简单地搬用其他地区的经验和办法。 要解答各种各样的对实行区域自治的怀疑或误解。例如: 民族压迫已经取消,民族平等已经实行,只剩下各民族内部 的民主问题了,还要实行区域自治吗?少数民族干部已在政权 机关担负主要责任,还不是区域自治吗?某些聚居区的少数民 族,其社会经济与汉族相同,或缺乏独立语言文字,也要实行 区域自治吗?不应当拿少数民族在当地人口中所占一定比例为 基础吗?相当于初级行政地位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也要实行 吗?实行区域自治,有利于少数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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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发展吗?强调民族形式,不会助长狭隘民族主义吗?等等。这 是一类,妨碍了区域自治政策的推行。 另一类,例如:区域自治必须受上级人民政府领导,不可 以独立自主吗?戴上一个自治区的帽子,不就可以了,难道非 有民主不成吗?自治区内部也要实行民族平等,不可以任凭实 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去单独安排吗?自治区范围内,汉人特别多 的地方,还要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不是迭床架屋吗?对国 民党反动派残余和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影响,必须彻底加以肃 清吗?非搞好自治区外部的民族关系不成吗?一定要吸取先进 民族的经验,并需要先进民族的帮助吗?这一类,妨碍了区域 自治政策的正确推行。 三 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 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皆为一级地方政权,是保障民 族杂居区各民族在政权机关中享有平等权利,以利于各民族相 互合作和发展的基本政策。经验已证明:这对于满足少数民族 参加政权的要求,使少数民族人民积极起来参加管理国家的事 务,加强民族团结,推行区域自治和推动当地各项工作,都起 了良好的作用。 重要的问题是:人民代表会议的名额,应以人口比例为基 础,对各民族作适当的分配,对人口特别少的民族更要加以适 当的照顾。代表的产生,得由各民族分别选派,亦得由各民族 联合选派。对有关某一少数民族的特殊问题,须与该少数民族 的代表充分协商,取得同意,始作决定。 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政府委员会及民族民主联合政府人民 代表会议的协商委员会,须尽可能有各少数民族的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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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族政策的若干问题 469 其工作方针也要依据上述的原则精神。 甚么地方需要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我们认为:在汉 族人口占绝对多数的地区,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占境内总人 口数量百分之十以上的省(行署)、市、专区、县、区和乡 (村),或少数民族人口虽未达境内总人口数量百分之十,而 民族关系显著,对行政发生多方面影响的省(行署)、市、专 区、县、区和乡(村),都得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此外, 两个以上少数民族杂居而未实行联合自治的地区,或民族自治 区内汉族居民特别多的地区,也得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 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管辖境内,一般包括一个或几个民 族自治区;大的自治区内也可能包含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 其上下关系及上级人民政府实行领导时需要注意之点,大体上 也可适用我们在前一节所说的原则。 有人提议:凡实行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制度的地方人民政府, 应改称民族民主联合政府。我们认为这种改变是不必要的。 四 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 由于各种历史上的原因,有许多少数民族成分长期地零星 地居住在汉族居民(主要在城市居民)之中,长期地受到汉族 人民的影响,同时也长期地忍受过民族的压迫和歧视。因此他 们固有的民族特征多已消失,并有故意遮掩其民族面貌的,但 民族感情,则以不同的程度保持着。 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民族政策的实施,影响了和唤醒了 这些被遗忘了的少数民族成分,他们开始抬起头来要求享受民 族平等权利。但是,他们虽然免除了民族压迫,在许多地方, 却仍然遭遇着民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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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因此,需要在法律上给以保障。保障他们与汉族人民同样 享有人民的自由权及选举、被选举权;享有自由保持或改革其 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权利;享有参加各种职业和 人民团体的权利;其有本民族语言文字者,并得在法庭上以本 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辩等等。 各级人民政府对于当地少数民族成分应当享有的平等权 利,应加积极注意,并在实际上给他们以必要的和适当的帮助。 他们如遭遇到民族的歧视或侮辱,有向人民政府控告的权利。 人民政府对此种控告,则要负责予以处理,不可漠视和敷衍。 这些保障,也适用于散居在各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其他民族 成分或汉族成分。 五 发展各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 当民族区域自治和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已经普遍推行,民族 平等权利已在各方面实现,还不等于根本地解决了民族问题。 民族问题的根本解决,有待于改变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少数民 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文化上的落后状态。这种落后状态,使 各少数民族在享受民族平等权利时,不能不在事实上受到很大 的限制。斯大林同志把这种情况叫做“事实上的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政策,不仅在于保障各民族在政 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平等权利,而且在于帮 助各少数民族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使能 逐步地改变其落后状态,逐步地达到事实上的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那一天起,中央人民政府及有关地 方人民政府即关心各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生活。两 年来,国家经济还在恢复过程中,国防建设还不能不成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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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族政策的若干问题 471 事务的重点,但已在政治教育和政权建设,干部训练和干部派 遣,贸易、卫生和其他经济、文化教育诸方面,对少数民族做 了不少的工作。预计一九五二年还会有更多的进展。 关于改变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状态,即改变各少数 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落后状态,我们认为: 第一,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只能逐步 地前进,不可要求过高过速,因为那是做不到的。 第二,必须尽力解决各民族人民当前迫切需要又可能解 决的问题,一般地说,如政权建设,干部培养,贸易和卫生问 题,发展生产的问题。具体地说,每一个民族自治区或民族聚 居区又各有其不同的迫切需要。对于少数民族的物质生活和文 化生活的迫切需要,必须依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认真地尽 可能地加以解决。 第三,也需要从保卫国防和各民族的发展前途着眼,依据 国家财力情况,有重点地着手某些基本建设。 第四,这是一个需要各民族团结互助,首先需要汉族人民 和人民解放军的帮助才能逐步解决的问题,汉族人民和人民解 放军有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义务,各少数民族则应当重视汉族人 民和人民解放军的帮助。 第五,这是一个需要把各少数民族人民的能力和智慧发挥 起来才能逐步解决的问题,因此,各民族自治区内部各种固有 制度的改革,是必要的和不可避免的。但是,这种改革需要依 据各民族人民以及同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的志愿,并主要地 经过他们自己去进行。 有一个迫切的问题,即帮助尚无文字而有独立语言的民族 创造文字的问题,希望同志们提出意见,供中央考虑此项问题 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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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六 培养民族干部 普遍大量地培养同人民有联系的民族干部,是圆满地实 行民族区域自治和民族民主联合政府政策,以及发展各民族政 治、经济和文化教育建设事业的关键。 各级人民政府已经注意掌握这个关键,做了许多工作,获 得相当成绩。但这还是一个严重的任务,还得我们有系统地去 执行。下面这些建议是否适当,请加讨论: 1. 注意团结各民族中一切爱国知识分子,群众中的积极分 子及其他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使这三种干部结合起来, 一致为人民服务,发挥他们的能力,并帮助他们进步。 2. 实行有计划的学校训练,以提高民族干部的文化和政治 水平。 3. 使地方训练班、各地民族学院、中等学校、高等学校 以及技术训练班之间,有适当的分工。地方训练班担任大量普 遍的初级训练任务;民族学院担任培养较高级政治干部和翻译 人才的任务;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担任培养知识分子、师资和 专门人才的任务;技术训练班训练初级的技术人员。分别由各 级人民政府(包括各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民族事务委员 会、教育部门、业务部门分别主办。对于各类各级民族干部学 校的政治和历史等科目的内容,应有适当的规定,并逐步加以 具体解决。 4. 争取汉族干部参加工作。经验已经证明,汉族干部与当 地民族干部的合作互助,是发展少数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教 育建设事业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汉族干部必须以帮助培养各种 民族干部为其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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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族政策的若干问题 473 七 巩固民族团结 由于驱逐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打倒了国民党反动统治, 结束了民族压迫制度,我国各民族不团结的时代已经永远地过 去了。前面已经说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我国各 民族即根据平等、自愿原则开始建立新的友好合作的大家庭。 两年来,各兄弟民族在此大家庭之内,已日益结成了血肉不可 分离的关系,这是很值得我们大家庆贺的。 巩固民族团结,即是巩固伟大祖国的团结,巩固祖国各族 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所已取得的历史性的伟大胜利。巩固 民族团结,既能加强民族间的互助,发展祖国的建设事业,同时 也利于发展各少数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 巩固民族团结,仍然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因为妨碍团结的 因素并没有根除。 首先,是从敌人方面来的破坏,即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在各 民族间的挑拨、离间。处在祖国西北和西南边疆的兄弟民族, 特别容易甚至经常地遭到这种威胁。对付这种破坏的主要方 法,就是揭露敌人,惩办反革命,加强人民中的爱国主义教育 (特别是抗美援朝教育)。 其次,是各民族间的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的残余。 大民族主义残余,首先是大汉族主义残余(此外还有在一个 地区内占有多数民族地位的某些少数民族中的大民族主义残 余)的特点是:歧视或轻视少数民族,忽视或蔑视少数民族的 民族特点和民族形式。由此产生政策上的急性病,冒险主义; 作风上的强迫命令,包办代替。狭隘民族主义残余,也或多或 少地存在于各少数民族中。其特点是:保守与排外,看不见祖 国的伟大和进步事业,看不见本民族的前途,安于现状,固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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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自封,阻碍自己民族的前进。大民族主义与狭隘民族主义的关 系,常常是互相影响,不可分离的。何者为主要倾向,要依当 时当地具体情况加以区别。 在一切民族中加强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结合的教育, 是克服大民族主义残余和狭隘民族主义残余极重要的办法。同 时要求大民族中首先是汉族中的先进分子负责批判本民族中的 大民族主义倾向,特别要求汉族干部以身作则。一切在少数民 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除了诚心诚意为少数民族服务的决心 外,还必须有遇事与少数民族干部商量、取得同意、并依靠他 们去执行的作风,去掉独断专行或包办代替的作风,这是一方 面。另一方面,要求少数民族中的先进分子负责批判本民族中 各种各式的狭隘民族主义倾向,教育本民族人员扩大眼界,欢 迎进步,努力向前。双方都能依靠和发扬这种自我教育和自我 改造的方法,即可随时随地防止和纠正两种民族主义倾向的发 生或滋长。 再次,某些少数民族的内部仍然存在着不团结的现象,其 原因有种种:如历史的仇隙;反革命分子的挑拨;某些上层、 野心分子的利用;某些具体利益的矛盾等等。上级人民政府需 要分别情况,加以调解,劝说双方以自我检讨和互相让步的方 法结束这类纠纷。 因此,巩固民族团结,仍然是各民族人民特别是民族干部 当前十分重要的任务。 团结在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周围! 伟大祖国——各民族人民友好合作的大家庭万岁! 各民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岁! 根据《李维汉选集》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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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 中共中央关于中国革命 领导阶级问题的修正指示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军委总政治部及各级政治 部: 一九五一年四月间,在党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 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中,曾提出:“中国革命在过去 是城市工人阶级和乡村半工人阶级领导的。”七月间,在《中 央关于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问题的解释》中,又 将上述提法改为:“中国革命在过去是城市和乡村的工人阶 级与半工人阶级领导的。”并指出:“中国革命今后更需要工 人阶级的领导”,半工人阶级也“是包括在内的”。过去的这 种提法,中央现在认为是不适当的,而河北省党校阴一刚、罗 云路两同志的意见则是正确的。因此,现在决定将“中国革命 在过去是城市和乡村的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领导的”这种提 法,及“中国革命在今后更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半工人阶 级也“是包括在内的”这种解释,予以修正。即将党员标准第 一项第二句改为“中国革命是中国工人阶级领导的”,并将中 央《关于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问题的解释》撤 销。关于中国革命的领导问题,无论过去或今后,均应只提是 工人阶级(通过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应再把半工 人阶级包括在内。随电并将安子文同志为此问题向毛主席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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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报告一件,河北省委党校阴一刚、罗云路两同志向中央来信一 件发给你们,可在党内刊物上发表。 中 共 中 央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附件一:安子文给毛泽东主席的报告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席: 河北省委党校干部阴一刚、罗云路两同志对《中央关于工 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领导作用问题的解释》所提的意见,一般 是对的。今年四月间,在党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 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中,曾提出:“中国革命在过去是 城市工人阶级和乡村半工人阶级领导的。”七月间,在复第一 野战军第一军政治部的电报,即《中央关于工人阶级与半工人 阶级的领导作用问题的解释》中,又将上述提法改为:“中国 革命在过去是城市和乡村的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领导的”, 并指出:“中国革命在今后更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半工人 阶级也“是包括在内的”。经我们研究考虑,觉得这样提法, 容易使人在对中国的革命领导问题以及我们党的性质问题的认 识上发生误解。作为半工人阶级的乡村贫农以及城市的贫民和 苦力,在中国人民民主革命阶段中,确曾表现过积极作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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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中国革命领导阶级问题的修正指示 477 别是乡村贫农,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第三次国 内革命战争中,都曾起了极大的积极作用;但是,乡村贫农及 城市贫民与苦力在革命中的积极作用,和工人阶级在革命中的 领导作用,仍应有所区别。因此,对于“中国革命在过去是城 市和乡村的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领导的”这种提法,应予修 正。关于中国革命的领导问题,无论过去或是今后,只应说是 工人阶级(通过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必再把“半 工人阶级”包括在内。关于处理办法,拟发一个简单的电报, 以修改上述提法,不知可否?电稿附上,请审查修改。 敬礼! 安 子 文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附件二:阴一刚、罗云路给中央的信 (一九五一年十月十七日) 《建设》编委会请转中央: 关于半工人阶级是否算作中国革命的领导阶级问题,我们 有几点疑问,希望中央再给以解释。 《建设》一一八期专载《中央关于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 的领导作用问题的解释》中,提到“中国革命在过去是城市和 乡村的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领导的”,并解释“中国革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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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今后更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是包括半工人阶级在内的。 我们觉得这一解释和毛主席著作中所讲的精神有出入, 在毛主席的各种著作中从没有把半工人阶级当作革命的领导力 量底提法。毛主席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曾明确地指 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 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毛泽东选集》 第一卷第九页)可见半工人阶级乃是工人阶级在中国革命中最 可靠的同盟军,不是革命的领导力量。“工业无产阶级”才是 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 乡村的半工人阶级主要指的是贫农。贫农是农民阶级的一 个阶层,而且占农民人口的大多数。毛主席说过:“中国的贫 农连同雇农在内,约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七十。 ”(《中国革 命与中国共产党》)如说贫农是中国革命的一种领导成分,则 很容易被误解为中国革命是工农联盟领导的。中央解释内说: “城市和乡村的工人阶级和半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实现对于革 命斗争的领导,这就是整个工人阶级的领导。”这也涉及到我 们党的性质问题,党校学员在学习中,有些人就以此为根据, 说我们党是工农联盟的党。 中央解释中国革命的领导阶级为什么也包括半工人阶级 在内的理由是:“因为不论在现在的民主改革斗争中以及在将 来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不论在乡村和城市中的半工人阶级,都 是坚决赞成和拥护的,所以他们也要成为革命斗争中的一种领 导成分。”用他们对革命“坚决赞成和拥护”来说明他们也是 一种领导成分,我们觉得也有问题。比如在乡村中进行土地改 革斗争,乡村的工人阶级和半工人阶级的雇农和贫农是坚决拥 护的,他们在革命斗争中所起的作用是显得很重要的。我们党 也只有依靠雇贫农为骨干团结中农组成强有力的农会,才能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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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中国革命领导阶级问题的修正指示 479 乡村的土地改革工作做好,但并不能因此即把贫农算作是“一 种领导成分”。因为乡村的土地改革是在工人阶级政党——共 产党领导之下进行的,土地改革的纲领是我们党提出的,实现 这一纲领还必须有两个最重要的前提条件:第一,必须有巩固 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第二,必须有党的坚 强领导。“贫农”对土地改革运动虽然是“坚决赞成和拥护” 的,但由于它的阶级狭隘性的限制,缺乏政治远见,不仅要平 分封建的土地财产,而且要平分富农、平分富裕中农的土地财 产,平分工商业,这样做就要破坏社会生产力,影响社会经济 的发展。所以我们党在一九四八年进行土地改革时,曾严格地 批判过不要党的领导的贫雇农路线的错误。苏联从十月革命到 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五年计划整个革命过程中,贫农对革命的 态度也是“坚决赞成和拥护”的,但列宁和斯大林同志并没有 说贫农是革命的一种领导成分,而把贫农看做是工人阶级革命 中最可靠的同盟军。对革命“坚决赞成和拥护”这正是最可靠 同盟军的条件,不能成为领导阶级的条件。我们认为不应该把 革命最可靠的同盟军和革命的领导阶级相混淆。 据我们理解,工人阶级之所以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阶级, 最主要的条件在于工人阶级是与最先进的经济形式即与大生 产相联结的一无所有的劳动阶级。因为它是最先进生产力的代 表,所以它具有远大的前途,能够引导全社会走向彻底的解 放。因此,工人阶级还具有许多优点,如:革命的坚决性和彻 底性,团结性和大公无私性,组织性和纪律性等。因此,工人 阶级也就能够有一个最先进的政党——共产党作为自己的政治 代表,党有马列主义理论的武装,就能够根据社会发展的规律 提出正确的纲领政策,善于掌握革命斗争中的战略策略,因而 成为革命的领导者。中国城市和乡村的半工人阶级,虽然受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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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迫很重,革命要求也很迫切,革命性也较强(和小资产阶级比 较);但它们和工人阶级比较起来,它们还具有一些弱点,最 主要的弱点是,它们是与落后的经济形式相联结的劳动阶级, 特别重要的是它们差不多都有少量的生产资料(如城市小手工 业者、小贩、乡村贫农),是私有小生产者的一部分。所以它 们虽然能够积极参加革命,但却不能提出正确的政治纲领来为 革命指出明确的方向。因而它们也就不能在中国革命中起领 导的作用。中国的贫农及城市的半无产阶级在很早以前就已存 在,但在中国共产党产生以前的历次革命运动都失败了。自从 有了近代工业无产阶级,有了共产党之后,才使中国革命面貌 一新,取得了伟大的胜利。所以中国革命在现在新民主主义革 命阶段,需要由工人阶级来领导(产业工人是其中的骨干), 在将来社会主义革命阶段,更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并且需要 工人阶级对一切劳动人民(包括城市和乡村的半工人阶级)进 行教育改造,决不能够因为半工人阶级对社会主义革命“坚决 赞成和拥护”即认为它们是一种领导成分。 以上是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可能有错误,希望中央指 正。因今冬整党就要向广大基层党员讲解这一问题,所以还希 望中央早做复示。 此致 布礼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 阴 一 刚 罗 云 路 十月十七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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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中共中央关于制止动员群众 向中央写致敬信、发贺电 和送礼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中央邮电部党组: 兹将中央办公厅秘书室一九五一年十月下旬向毛主席所 作的报告,发给你们阅看。在这个报告中所说关于某些党、政 机关动员群众写致敬信、发祝贺电,以及机关团体和群众给中 央送锦旗、送礼品的事情,不但是一种浪费,而且是一种政治 错误。报告上所举的件数,仅是寄给毛主席的,若加上中央人 民政府及中央其他同志所收到的,数字尚不止此。在秘书室作 这个报告以后,又收到湖南的长沙、常德、会同、沅江、耒 阳、宁乡和川东的忠县、辽西的阜新寄来一字不写的白纸信共 九十四件。有的群众来信说:写信是“接奉上令”,是“奉农 会指示”。各地的邮电部门在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的统一布置 下,从今年“五一”以来,采取发广告、作讲演、挨户劝说、 下乡宣传等方式动员群众拍庆贺电报。有的群众反映说:“经 费困难,请免了吧!”有的群众认为“这是变相的敛节礼”。 这样动员群众来写信拍电,不仅非常勉强,而且已经发生了一 些强迫命令的情形。送礼物是不必要也不应该的,动不动制送 锦旗,更是铺张浪费。各地党委对于这些现象应当认真纠正, 必须养成朴素节省的风气,必须制止任何一种浪费民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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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的事情。今后任何党、政机关及群众团体均不许动员群众写信 发电。这种事情一定要出于群众的自动与自愿。机关团体一概 不许送礼。非有隆重大事,不得送锦旗。过节不许送食品。对 于要送礼物的群众,应作适当解释,劝其不这样做。鉴于这一 问题虽然中央曾经提出过,但未引起各级党委注意,特再电 达,望即经过党组用适当方法通知当地机关团体,切实遵行。 此报应在党内刊物上登载。 中 共 中 央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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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止动员群众向中央写致敬信、发贺电和送礼的指示 483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 向毛泽东主席的报告 (一九五一年十月) 关于致敬信的问题。致敬信是代表着群众对党和主席的 爱戴。从入城以来,收到许多这类信件,极其动人地反映出了 群众的这种热情。但是从今年以来,我们发现有一部分致敬信 是由地方党、政机关动员群众写的,其中数量最大几乎遍及全 省的是湖南。这种信,都是内容相同,信封信纸统一,许多信 由一人执笔。湖南的乾城、浙江的富阳和云南的昆明,甚至特 制一种信封、信笺和明信片,把文字印好,发信人只在上面签 名。从七月开始,又有大批群众拍发的致敬电报。十月初旬, 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曾给中共中央政府办公厅来信,要求把发 电人的姓名在报上发表。那信上说:“我部曾通知各级邮电机 构,抓紧纪念日或集会,展开业务与政治相结合的宣传”, “已获得相当大的成绩”,如“七一”纪念日“宣传招揽庆贺 电报,仅湖南、川东、福建三地,共揽到电报三千三百二十一 次,增加收入一亿余元”等语。我们估计,昆明等地印就的信 上文字,很可能是这种所谓“招揽”弄出来的。 群众对党与革命的热情,应由群众自然而然地表露出来, 决不应由党、政机关普遍动员去写信发电,表示庆祝。这样 做,必然引起群众不满。今年三月以来,我们收到常德、汉 寿、衡阳三地寄来的一字不写的白纸信,已有七十余件,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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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信中有一部分可能就是这种情绪的表现。如此之多的致敬信, 在物力上是一项浪费。十月份的致敬信,现在还在大量寄来, 已收到的尚未处理完毕,估计在十万件左右。这十万件信纸张 所费不计,单邮费一项估计在五千万元以上。国庆节收到的群 众的贺电有两万四千多封,电报费达十亿三千余万元。对于邮 电部的这种做法,我们已取得杨主任的同意,经过中央政府 去信制止。今年四月主席在批发我们的工作报告中,曾经指 示说:“组织群众成批地写致敬信是不好的,以后不要这样 做。”但这一指示至今尚未引起地方上的注意,而且情形更为 发展。 关于赠送礼品,从七月到十月十五日,共收到锦旗 二千一百八十五面,文物书籍九百九十一件,食品二百三十三 宗,用品一百四十三件,特产(人参、鹿茸、灵芝草等) 三十七宗,其他如慰问袋、矿产一百八十一件,共计三千五百 件又二百七十宗。这些礼品的来源,大体有四个方面: (一)土地改革后农民自种的果实,工人自制的工艺品, 老根据地人民保存下的革命文物。 (二)民主人士、学者送的书画著作。 (三)机关团体遇开会送锦旗及当地名产。 (四)一些商人、资本家爱送日用品。对于最后一种, 我们历来都是婉言谢绝或原物退回。但其余各种愈来愈多,如 锦旗开头只用于开隆重大会,现在有的地方,每逢节日都送一 次。质料亦渐讲究,有丝绒金绣的,有高达数丈上书长诗的。 只此时期所收到的锦旗,即以最低布价估计,所费亦在一亿以 上。赠送食品、用品的数量也愈来愈大。如山东寿光县羊角沟 渔民协会,一次送小虾米二百斤,天津恒大烟厂送纸烟二百 听,山西省委、省府最近送来麝香三十个,猴头三十五个,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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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止动员群众向中央写致敬信、发贺电和送礼的指示 485 合一百五十斤,汾酒、葡萄汁各二百斤。有些路途遥远地区送 来的食品,往往运到时已经腐烂(如甘肃送来的瓜),有的用 大箱装盛,标名署缄,沿途甚为注目,不仅耗费巨大,影响也 不好。这种情形如不制止,还会继续发展。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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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中共中央关于停止整党学习 全力转入“三反”运动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各中央局: 据新华社西南总分社十二月二十二日内部情况报道说: “西南区已停止了原订计划的整党学习,全力转入反贪污、反 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整风运动。西南局、西南军政委员会和西 南军区均已开过党代表会议。川东、川西、川北、川南、西康 及重庆市已作了一般号召。其他各地也将进入动员阶段。西南 贪污浪费现象相当严重,据近来初步发现的材料:工业部约 八百亿元,其中肖子言和陈松柏两大贪污案即达二百亿元。财 政部初步检查为三百亿元,其中以粮食局系统最严重。川西粮 食局贪污分子勾结奸商,将粮食支付书偷去给奸商到各库取 粮,损失公粮十万斤。川北财政厅金库被贪污分子盗走一箱人 民币,贪污分子还留一字条说:‘我生活困难,暂先支借一 下。’建筑中的贪污浪费最普遍,据初步了解已达数百亿元。 交通系统贪污浪费约五百亿元”等语。中央认为西南局停止原 订整党学习计划,全力转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整 风运动,是完全正确的,请各中央局也照这样做。 中 央 十二月二十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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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抽调军事干部 入文化学校或军事学校学习的决定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各大军区并告军事学院: (一)为了提高军事干部的文化水准和准备一九五三年 练兵的军事教育的领导,决利用一九五二年部队主要是学文化 的时机,抽出大部军事干部分别入文化学校或军事学校进行 学习。 (二)决从步兵军师团营四级的正副指挥员和参谋长中, 留下一人,在部队担任领导一九五二年的军事训练(选留军事 教育能力较强者,具体名单由各大军区选定和审定),其余干 部则抽出入文化学校或军事学校。 (三)凡文化程度不能作记录和阅读的,概入文化学校, 凡已具备此项程度的概入军事学校。 (四)一九五二年部队的日常领导主要由政治委员、政治 部主任及一个军事干部共同负责。 (五)各大军区应即筹备收容学文化及学军事的干部机构 和预定教育计划。各部准备在第一期整编完成后,即应将应调 出的干部调出受训,并准备于一九五二年年底结束此项训练。 结束后学员各回原部任原职。 (六)暂概略规定,今后凡文化程度不能做笔记和不能直 接阅读文件的军事干部,概留各大军区进文化学校补习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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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准备第二步再按条件送军事学院。 (七)步兵干部以外的军队干部,一九五二年的文化学习 或军事学习,由各大军区酌量情形自定之。 军 委 十二月二十八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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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 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 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 * (一九五一年) 刘 少 奇 所有的工厂和矿山,都是人类向自然界进行斗争,即进行 生产的机关或工具。所以工厂和矿山的唯一作用与任务,就是 人们使用它们来进行生产。这就构成了人类以及工厂和矿山与 自然界的矛盾和对立。 当着工厂及其生产品被资本家所占有,资本家从而剥削并 压迫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的时候,在工厂内部人与人的生产关 系上又存在着劳资之间的阶级矛盾。这是一种在根本上敌对的 不能和解的矛盾。由于在工厂内部存在着这种矛盾,就压制着 工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使工厂的生产力不能充分发挥,有的时 候,还要废置或破坏生产力。 当着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已经建立,并把工厂收归国有, 又进行了民主改革以后,即在目前,我们的国营工厂内部就再 没有阶级对抗和剥削关系存在了,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们的关 这是刘少奇读邓子恢《在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上的报告》和高岗《论公 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场的一致性》两篇文章的笔记,写作时间约在五六 月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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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系就从根本上变为一种同志的关系了。因而他们就能够而且应 该团结一致,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去向自然界进行斗争,发 展生产。随着这种生产的不断发展,就能够不断地改善与提高 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生活。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国营工厂优于 资本主义工厂的基本原因。 在国营工厂内部是没有阶级矛盾了,但是不是还有其他的 矛盾呢?一切事物的构成都是矛盾的构成,国营工厂的内部结 构当然也是矛盾的结构。什么是构成国营工厂的内部基本矛盾 呢?这就是国营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就是国 营工厂内部的公私矛盾。这种矛盾与资本家工厂中的阶级对抗 完全不同,它是一种在根本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也应该调和 的矛盾。但它是一种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的、真正的矛盾, 是在长时期内要我们来认真地加以调整和处理的矛盾。由这种 矛盾所构成的国营工厂内部的各种关系,就是国营工厂中完全 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在这种新的生产关系不断发展的基 础上,将一步一步地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一切新的上层建筑。 因此,现在国营工厂中所要处理的,已经不是阶级矛盾 和剥削关系以及由这种矛盾和关系所发生的问题,因为这种矛 盾和这种关系已经被消灭了,不再存在了。现在,我们在国营 工厂中必须来处理另外一种新的矛盾和新的关系,这就是国营 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和关系,以及由这种矛盾 和关系所发生出来的各种问题,因为这种关系已经在中国开始 建立起来,在今后还会长期大量地发展。目前在国营工厂中所 发生的一切问题,差不多都是从这个基本问题上发生出来的, 或与这个基本问题有关系的。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这个问题, 就不能正确地处理国营工厂中的一切问题。但是,这种矛盾和 关系是工人阶级和人民内部的矛盾和关系,因此,应该用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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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 491 的、和解的、团结的办法来处理这种矛盾和关系。 由此可见,矛盾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根本上敌 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另一类是在根本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 矛盾。我们在观察问题的时候,必须分清这两类矛盾的不同性 质,既不可以把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看作是非敌对的可以和 解的矛盾,也不可以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看作是敌对的 不能和解的矛盾。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例如,国营工厂管理 机关与工人群众个别部分之间的矛盾,就是属于后一类矛盾。 如果把这种矛盾看成是一种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因而采取 一种敌对的不妥协的态度去对待,那就在根本上犯了错误。 应该采用怎样的方针和政策来处理国营工厂中管理机关与 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呢?有两种不同的人,站在两种相反的立 场上,采取两种根本相反的处理方针和政策。 一种是工人阶级和人民的敌人,反革命分子,他们站在反 对工人阶级和人民的立场上,利用矛盾的斗争性及双方的一切 弱点,进行挑拨,来推动与促进这个矛盾的斗争和破裂,以达 到他们反革命的破坏的目的。另一种是工人阶级和人民中的觉 悟分子,共产党人,他们站在工人阶级和人民的立场上,利用 矛盾的统一性及双方的一切优点,来推动和促进这个矛盾的和 解和妥协(经过适当的斗争),以达到双方团结一致,共同努 力进行生产的目的。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在国营工厂中实行公私 兼顾的方针,正是这种方针。 国营工厂中的管理人员、工会工作者和工人群众,当着 他们的觉悟程度还不够高,还没有认识清楚这个问题的一切方 面,那里的先进分子也还没有能够说服工厂中的多数人员,因 而他们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方法上发生错误的时候,在他们之间 是可能发生磨擦、冲突的,甚至可能发生工人罢工、怠工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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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件。如果其中还有人接受了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挑拨,这种 情形就可能发展到严重的程度。因为矛盾的斗争是绝对的无条 件的,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如果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当, 也可以发生一时的敌对现象。如果发生了这些冲突,工会与管 理机关的任务就是要最迅速地去加以解决,一方面满足群众合 理的可以满足的要求,另一方面在政治上说服工人群众,而最 重要的,就是要在根源上预防这些事件的发生。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在国营工厂中由工人群众组织工会, 并由工会代表工人群众和工厂管理机关协议并调处各种有关双 方的问题,以至签订集体合同及其他协定等,就是必要的。只 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这个矛盾才能最后解决。在那时,工厂 厂长的职务也就如工厂中其他工人的职务一样,只是一种简单 的分工,而不需要担负其他特殊的任务了。在那时,工会的特 殊作用也就消失了,不必要工会了。 因此,在目前的国营工厂中以及在将来社会主义的长时期 内,工会还是必要的。工会工作者与国营工厂管理人员,在保 护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整个利益的问题上,他们的出发点,他 们所站立的地位与立场,是或者应该是相同的,一致的。在这 些关涉工人阶级基本利益的问题上,他们有共同的、一致的立 场和出发点。但是,在处理有关双方的各种个别的日常的问题 时,他们又各自有自己的出发点,各自站在自己的同对方相矛 盾的地位与立场上来协议和调处这些问题,以至各自代表自己 的一方面来签订合同等。这就是说,在关涉工人阶级整个利益 的问题上,他们的利益和立场是共同的、一致的;但是在关涉 双方的各种个别问题上,他们彼此之间又有某些利害矛盾,需 要认真地来加以调整。这就是说,在整个的或基本的利益相同 的前提之下,又有个别的或部分的利益矛盾,而后一种利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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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 493 要服从前一种利益的。 人们对于任何一个问题的立场,是由人们在牵涉到这个问 题的矛盾中所站立的地位来决定的。他们或者站在矛盾之外、 矛盾之上,或者站在矛盾之中的某一个方面,各自从自己站立 的地位即立场出发来决定对这个问题所应采取的方针、态度和 办法,或者利用矛盾的统一性促进矛盾的和解,或者利用矛盾 的斗争性促进矛盾的冲突和破裂。人们在矛盾中所站立的地位 相同,他们也就会有共同的立场;在矛盾中所站立的地位如果 不同,他们也就会有不同的立场。他们虽是站在不同的立场, 但是如果双方都采取使矛盾和解的方针,那对于促进矛盾的和 解是更有利的,可以得到相反相成的效果。因为任何矛盾的合 作和和解都是相互的、有条件的,而促进矛盾的斗争则是只要 一方面就可以的,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宇宙间的各种矛盾又 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其中有主要的和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又有次要的和从属的矛盾。所以人们在处理任何一个问题时, 不只是孤立地考虑他们在这个问题的矛盾中所站立的地位,必 须同时并首先考虑他们在主要的和起决定作用的矛盾中所站立 的地位,并由这后一个地位去决定他们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的 基本方针,又由前一个地位去决定他们处理的方式和态度等。 因此,人们在处理任何一个问题的时候,都必须同时考虑许多 有关的其他问题,以及他们在这许多问题中所站立的地位,并 确定它们中间的主从关系。 此外,在工会工作中还有一个基本问题是应该说清楚的, 这就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与工人群众之间对于工会的 看法上的差别。 我们常常说,工会是党与工人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是 工人群众的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人民政权的主要的社会支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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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一;工会在经济建设中,在加强国家政权的工人阶级领导中, 有着重大作用。对于工会作用的这些看法,是正确的。这也是 我们重视工会工作、积极地去帮助工人群众组织工会的出发点 和力求达到的目的。一切在工会中工作的共产党员,一时也不 要离开这些目的和出发点。否则,就是错误的。 但是,应该了解,这些是先锋队的出发点,是先锋队对于 工会的要求和所要实现的目的。这些要求和目的是只有共产党 人和群众中的觉悟分子才能具有的,普通的工人,特别是工人 中的落后部分,是还没有这些要求和目的的,我们也不能这样 去要求普通的工人。工会不是工人先锋队的组织,它必须使自 己成为先进的、普通的以至落后的工人都能加入的组织,然后 工会才能具有自己应有的群众性,并具有上述各种重要的政治 作用。没有群众参加的工会,或群众对工会表示冷淡,没有热 情和积极性,那也就要失去工会应有的基本的作用。 普通的特别是政治上落后的工人,他们来加入工会,并 积极参加工会中的各种工作,出发点和目的是什么呢?他们既 不是要来建立共产党与工人群众之间的桥梁,也不是来参加共 产主义的学校和建立人民政权的社会支柱,他们通常的出发点 和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使工会成为保护他们日常切身利益的组 织。他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和一般劳动者的利益而团结起 来、组织起来的。如果工会不能实现他们这个目的,如果工会 脱离了保护工人利益这个基本任务,那末,他们就会脱离工 会,甚至还会另找办法来保护他们的利益,工会就会脱离工人 群众。 由此可见,由于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与工人群众之间的觉悟 水平不同,他们对于工会的看法,对于工会的要求和组织工会 的目的也是有差别的。我们应该了解这种差别。但是这并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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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 495 紧,我们可以使这两种要求和目的结合起来,统一起来。结合 这两种要求和目的,就是一切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人在工会工作 中最基本的和经常的任务。 保护与增进工人群众和一切劳动群众的利益,包括日常 切身的与根本的,个别的、部分的、暂时的与整个的、长远的 利益在内,不独是一切共产党员的责任,而且是共产党一切斗 争、一切工作的最终目的。因此,共产党赞成工人们团结在工 会之内,保护自己一切正当的不容侵犯的利益。而在工会中工 作的一切共产党员,务必最周密地关心工人群众一切经济的、 政治的和文化的福利,即使是最微小的事情,也必须予以关 心。只要工人群众的这些要求无损于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及其 经济发展,无损于劳动人民的其他部分,亦即无损于工人阶级 根本的、整个的和长远的利益,就应该力求满足工人群众的这 些要求。共产党员和工人中的先进分子只有这样坚持不懈地周 密地关心和保护工人群众一切正当的不容侵犯的利益,才能把 最广大的工人包括政治上落后的工人都团结在工会之内和自己 的周围,并取得工人们对工会对自己的信仰。只有使工会和工 会中的共产党员与先进分子取得了工人群众的日益高涨的信 仰,并团结了日益广大的工人在自己的周围和领导之下,工会 才能成为共产党先锋队与工人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才能吸引 广大的工人群众来热情地参加国家政权的与经济的建设,使工 会成为人民政权的主要的社会支柱之一,并使先锋队能够用共 产主义的原则和精神,利用工人中一切实际斗争的经验,去教 育工人群众,使工会成为共产主义的学校。这样,就使工人群 众的要求和目的与共产党的要求和目的结合起来、统一起来 了。这就是说,工会工作必须从普通工人的要求出发,力求实 现他们一切合理的能够实现的要求,然后逐步地提高工人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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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觉悟,来实现我们党的要求和目的。实现我们党的这些先进的 要求和目的,是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人在工会中长期正确工作的 结果。而所谓正确的工作,就是他们一时也不能离开普通工人 对于工会的要求,即经常保护工人们正当的不容侵犯的各方面 利益;同时,又不能将就落后工人的不正当的有损于工人阶级 整个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要求,而要不断地说服工人,教育工 人,提高工人的觉悟,以至达到共产党所要求的那种水平。这 样说来,共产党员在工会中的工作,是一种很重要也很艰苦的 工作。 根据《刘少奇选集》下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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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 关于合作社的若干问题 * (一九五一年) 刘 少 奇 为了说明合作社工作中的若干问题,我想以农村中的供销 合作社为对象来加以说明,而不涉及其他合作社工作中的特殊 问题。因为农村供销合作社,一方面,或者首先是,把农民当 作生产者组织起来,为农民推销除自己消费以外的多余的生产 品,供应农民所需要的生产工具和其他生产资料;另一方面, 又把农民当作消费者组织起来,供应农民所需要的生活资料。 它的这些任务是较为复杂的。因此,只要能说明供销合作社中 的问题,其他合作社的特殊问题也就容易说明了。 在农村中,农民要求合作社或国营经济机关办理的,大 概主要有以下四件事情:第一,是把他们多余的生产品推销出 去,并且在价格上不使他们吃亏;第二,供应他们所需要的生 产资料,并且在价格、质量和供应的时间上都不使他们吃亏; 第三,供应他们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同样在价格、质量、时间 上都不使他们吃亏,能较市价便宜一点;第四,办理信贷事 业,使他们能存款和借款,利息不过高。在这四件事情中,经 验证明,供销合作社不能兼办信贷业务,须由银行单独办理。 这是刘少奇的一份手稿,成稿时间约在七八月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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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因为放款一时收不回,就会影响合作社的资金周转,破坏合作 社的计划、信用与合同。除开第四件事不办外,其他三件事, 供销合作社都是应该办而且必须办的。如果合作社目前的力量 不能全办,那就首先办推销,然后办供应。办供应时,应特别 注意供应生产资料。因为生产资料的供应难办,资金需要多, 利润少甚至没有利润;农民一个时候大量要,一年只要一两 次,但生产这些生产资料则要几个月甚至一年,要积压很多资 金。因此,合作社如不对此特别加以注意,有些人就不想办或 容易疏忽。而且,我想在这一点上国家应给合作社以更多的帮 助,甚至要给若干津贴使合作社来办这件事。否则,单靠合作 社是难于办好的。如果合作社能把这三件事全办好,还有多余 的力量,那就还可兼办一些医药、卫生、文化及其他社员福利 事业。 我认为办好前面三件事情,是农村供销合作社最基本的 任务,是组织供销合作社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农民加入合作社 的基本出发点和要求,是合作社在全部工作中一时也不能离开 的基本目的。合作社从农民(包括先进的、一般的和落后的农 民)的这种要求的基点出发,在国营经济的帮助、配合和领导 之下去办好这三件事情,就会产生如下的结果:合作社和国营 经济机关就能把大量的农产品控制在自己的手中,大量供给工 厂原料和城市的需要,又能为国家推销大量的工业品;就能使 合作社成为国营经济机关与广大农民小生产者密切结合的纽 带,使合作社和农民成为国营经济的同盟军,使农民和国营经 济都避免商人的中间剥削;最后,还能使合作社中的共产党员 和先进分子用集体主义的精神去教育广大的农民群众,使他们 了解并接受社会主义的原则。必须说明,合作社之所以能够在 国家的经济上和政治上起这些重大的作用,是由于正确地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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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社的若干问题 499 了前面三件事情的结果,如果离开这三件事情,或者采用不正 确的办法去办这三件事情,因而使这三件事办不好,那合作社 就决不能在经济上和政治上产生这些结果,相反,还要产生许 多其他不好的结果。还必须说明,使合作社能够在经济和政治 上起这些好的重大的作用,正是我们共产党和先进分子认真去 组织合作社的目的,这些目的代表人民群众长远的根本的利 益,因此,又是指导合作社工作的基本政治原则。这就是说, 由共产党来创办和领导合作社,就要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之下, 使合作社发生这些重大的作用。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普通群 众与先锋队共产党之间的差别。一般的群众特别是群众中落后 的部分,他们加入合作社并积极地来关心合作社,是为了满足 前面三个要求,至于合作社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这些重大作 用,即由合作社控制物资,推销工业品,及成为纽带、同盟 军,灌输集体主义思想,甚至免除中间剥削等等,他们还不能 看到或不能完全看到,因而也不能成为他们加入合作社及在合 作社中积极努力的要求和目的。但是,先锋队,共产党员和先 进分子,是看到了或应该看到合作社这些作用的,并经过办好 群众要求的前面三件事情,来达到后面这些经济与政治目的。 这就是说,一般群众组织合作社的目的与先锋队的目的是有差 别的,不是完全一样的,先锋队除开满足群众初步的切身的要 求而外,还有他们更高的代表全体和长期利益的目的。先锋队 有责任把这两种目的两种要求经常地适当地结合起来,在工作 过程中既满足群众正当的要求,又能实现自己先进的经济和政 治目的,二者不能偏废,必须兼顾,这也可以说是公私兼顾。 有不少同志对于先锋队与群众之间的这种差别是不清楚不明确 的,因此,他们在工作中或者离开群众的切身要求,离开群众 组织合作社的直接目的而脱离群众;或者离开先锋队应有的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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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高的目的和责任,而使工作失去正确的前进方向,并在群众的 根本和长远利益上脱离群众。 合作社应该怎样来办好农民要求的三件事情呢? 应该回顾一下,在没有合作社和我们的国营贸易以前, 农民的这三件事是由商人来办理的。但是,商人是办理得如此 地不得人心,以致使农民受了无法解脱的极大的痛苦。因为商 人并不以办好农民这三件事为自己的目的,而是以赚取利润和 更高的利润为自己的唯一的目的。有利的事他就办,无利的事 就不办,什么事对他更有利,他就去办什么事,而无利或利少 的事,即使农民怎样要求,他也不办。相反,商人还扼紧农民 的咽喉使农民出不过气来,农民有东西急求出卖的时候,他不 买,农民急求买东西的时候,他不卖,他必须等候能赚取更高 的利润。这样,就使农民吃大亏以至破产,但商人的腰包却因 此装满了。这就是商人办理这三件事的基本法则。这就叫做资 本主义的办法。然而,商人在主观上虽是完全没有办好这三件 事的目的,但在客观上却为农民办了这些事,虽然商人办得如 此不得人心,但是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时候,农民还是需要和 “欢迎”商人去办这些事的。因为既然要有买卖,农民就脱离 不了商人。因此,结论应该这样作:商人过去在客观上是为农 民办了这三件事,但是办得不好,使农民吃亏太大,他们不忠 实于农民,在农民中完全失去了自己的信誉。 为什么农民要组织合作社来办这三件事,而不任由商人继 续去办呢?目的就是要把三件事办好,办得不使农民吃亏。这 就是农民要办合作社的目的,也是共产党为农民办合作社所要 达到的最初目的(但是共产党还要由满足农民这个最初目的引 导农民走上计划经济的更高目的)。这就是由共产党领导的合 作社办理这三件事与商人的基本区别。如果没有这个区别,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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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社的若干问题 501 民就不需要合作社,合作社就办不起来,即使办起来,在农民 看来,也就与商人没有多大的区别。 现在商人继续在农村中办这三件事,农民也在共产党领 导下组织合作社办这三件事,谁个办得更好,办得使农民更满 意,农民就会拥护谁,向谁靠拢。因此,这是一个决定农民趋 向谁的重大的政治问题。不待说,农民的趋向又是决定谁胜谁 的关键之所在。 合作社应该怎样才能把这三件事情办得比商人好,办得使 农民满意,使农民不吃亏,至少不吃大亏,同时又对国家对工 人阶级的领导有好处呢?我认为合作社必须采取一系列区别于 商人资本主义的办法,才能把这三件事办好。 第一,合作社必须忠实于农民,诚心诚意地为农民办好 这三件事,以此作为自己一切业务经营和一切工作的、一时 一刻也不能忘记的直接目的。这是合作社区别于商人的一个 基本点。 第二,合作社的目的既然是诚心诚意地为社员推销产品, 供应社员生产和生活资料,并在价格、质量等等方面不使农民 吃亏,还尽可能便宜一些,那末,赚取利润就不能作为合作社 唯一的或主要的目的,而只能作为一个附带的目的,或者只是 作为办好合作社的若干必要条件之一。甚至把后一个赚取利润 的目的和前一个办好供销的目的平列起来,同时加以强调,也 是不对的,而必须使后一个目的服从前一个目的。 第三,合作社在自己的业务经营中,应该而且必须取得 适当的而不是过高或过低的、平均的而不是每一次交换都一 样的利润,但赚取利润不是它唯一的或主要的目的。这就是 说:(一)凡为社员所急切要求的产品推销和物资供应,不 管利多、利少,甚至是无利的事情,它也应该尽力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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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二)凡是与推销社员产品和供应社员物资无关的事情,即 使能赚取高额利润,在合作社办理社员所要求的事业还感到 人力财力物力不足时,就不要分出人力财力物力去经营; (三)在上下级合作社之间实行对于利润的适当管理,限制 过高的利润,实行利润的分配,对于某些推销物资实行超额 利润的返还。(这是苏联专家告诉我们的,说是苏联的合作 社实行这样的制度。我们有些合作社已个别地实行过,证明 能办。我以前担心超额利润返还太麻烦,但经验证明并不麻 烦,在上下级合作社之间超额利润返还是很简单的。对于社 员的返还没有实行过,但合作社代社员推销的货物,有些还 规定看涨不看跌,常是先付社员一部分货价,待推销之后再 按销售价格结账补钱,合作社只抽手续费。这就证明,基层 社对社员实行推销物资超额利润的返还,也是能实行的。) 第四,实现前面三条是保障合作社办好社员要求的三件事 的几个基本条件,也是合作社区别于商人资本主义的几个基本 特点。除此以外,社员还欢迎合作社多分一些红利,但这已经 不是社员的主要要求和主要目的。因为社员已在前面三件事上 并在价格上几乎每天每月都得了好处,所以,合作社少分红甚 至不分红,并不减弱社员对于合作社的拥护和关心,合作社并 不因此脱离群众。据合作总社的同志说,华北合作社大多数不 分红,有些合作社分红但也分得很少,而合作社社员却仍然迅 速大量地发展,社员与合作社的联系很密切,原因就是合作社 已集中全力去办好前面三件事并著有一些成效。合作社既然不 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自然就不能把分红当作主要的事情来办。 但我还是赞成按股金分一部分红利给社员,因为这样可以引导 社员来关心合作社的盈亏,对合作社有好处,又是社员所喜欢 的(最近河北顺义县开了一次合作社代表大会,社员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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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社的若干问题 503 社很积极,提出了几百个提案,但没有一个提案是关于合作社 盈亏的)。但分红比例过大,就要影响合作社的公积金,所以 比例应该小。同时,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暂时可以不留(不是一 定不留)社员福利基金、公益金、文化教育费等项,如此,就 可以扩大公积金和分红的比例。但股金分红最高也应在盈余额 的百分之三十或四十以下,而公积金则应保证在百分之五十以 上,其余应给工作人员一些奖金等。在以上这些条件下,分红 不分红,分红多少,我认为都不至于变更合作社的根本性质。 第五,合作社的股金,我认为原则上应该按照社员需要 推销的产品和供应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多少,来决定应交 股金的多少。并可把股金分为两类:一是生产合作股金,以户 为单位入社和交纳股金,种地多要合作社推销的产品又多,就 应多交,次多的比较少交,更少的再少交,可分为三等至五 等。一是消费合作股金,不按户而按个人为单位交纳,每人至 少一股,每股股金一律。这样,就使人口多消费需要多的人家 多入几股,而人口少消费也少的人家则少入几股。以户为单位 来算,并不是平均入股。从原则上说,这样入股是合理的,因 为多享受权利就应该多尽义务,不尽义务就不应该享受权利, 少尽义务就应该少享受权利。但这种办法还没有实行过,没有 经验,不知是否行得通。我想提交农民去讨论,农民是会想出 行得通而又合理的办法的。据合作总社的同志说,现在有少数 贫苦而人口又多的人家,不能全家每人都入股,只能少入几 股,因此,这家就只能较少地享受权利,合作社供应他们的物 资也少。这是应该注意的问题。如果再加生产股金分等入股, 这种情形就可能更多。因此,必须和农民讨论出适当可行的办 法,照顾贫苦人家,用分期交纳、劳力入股、土产入股及其他 办法来解决他们的问题。合作总社准备规定十六岁以下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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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在他们的父母兄长入股后免除入股,但照儿童分量供应物资。 我认为这个规定是好的。有人说,农村中有些人愿向合作社多 入股。据我得到的反映,这种人是很少的。如果照前面分等和 按人入股以后,这种人就可能更少。因此,这不是一个重要问 题。让他们多入几股,没有什么害处,但由此来增加合作社的 资金,也不可能。因此,在坚持合作社其他各项基本原则的条 件下,接收自愿多入股者的股金,并按股多分点红利给他们, 是可以办的。但合作社不要把增加资金的希望寄托在这一点 上,也不要向他们和群众宣传说:合作社就是为你们赚取红利 的,多入股多分红是有很大希望的。 第六,合作社对于社员与非社员的待遇,必须有显著的 差别。否则,社员不满,非社员不入社,群众不关心合作社, 合作社就不能发展,合作社在国家经济和政治上的重大作用当 然也无从期待。合作社对社员与非社员的差别待遇,是主要的 应该表现在推销与供应物资的优先和价格上呢,还是主要的应 该表现在分取股金红利上呢,或者是把二者平列看待同时着重 呢?这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我的意见是赞成第一种办法,而 不赞成第二种第三种办法。在这个问题上,也有充分的实际经 验来判断哪一种办法最好。以前,合作社还是作为一种分散的 经济形态而存在,据我所了解,华北的合作社绝大多数是实行 第二种办法的,实行第三种办法的很少,实行第一种办法的更 少。那时,合作社就很少有起色,很难发展,失败的也多。后 来,他们改取了第一种办法。现在华北以及其他许多地方的绝 大多数的合作社都已大体上采取了第一种办法,凡采取这种办 法有成效者,合作社就迅速发展,业务扩大,资金增多,社员 比较满意,甚至大为满意,而失败的也少了。现在多数合作社 实行的办法是这样的:除开国家委托代办的收购与贷放等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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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社的若干问题 505 社员与非社员一律平等待遇外,凡是由合作社自办的事业,社 员都有优先权。由于合作社的资金和人力都不够,社员要办的 事业还办不完,所以合作社就只能全力为社员服务,就是说, 它只能或优先推销社员的产品,非社员的产品就不能销,或要 压很久才能销,只有合作社特别需要而又缺少的物资,才和社 员一样收购非社员产品。在供应物资方面,它也只能供应或优 先供应社员所需要的,非社员所需要的就不供应,只有合作社 的滞销货物,才卖给非社员以至商人。此外,多数合作社供应 社员的物资,都较市价便宜,有些货物便宜百分之二十以上, 有些合作社办到了廉价的货物,就常常廉价限额卖给社员。因 此,社员每天每月都看到合作社对他们的好处,他们满意,而 非社员不能到合作社买货,卖货也为难,他们就积极要求入 社。在合作社迅速发展以后,业务也迅速扩大,合作社就更加 只能办社员的事,而不能办非社员的事,因此,对非社员实行 两种价格的买卖,在今天也不能实行。这是今天多数合作社的 情况。至于合作社的资金,则仍然是不足的,这只有在群众满 意以后,由群众想办法,再加以国家的帮助来逐步解决,此 外,是没有别的办法解决的。第二种办法不如第一种办法优 越,就在于分红每年只能有一两次,社员很难感到合作社的好 处。而且办事人更容易贪污,群众更难监督,对群众的教育作 用也不很好。至于第三种办法,则一般是不能实行的,因为二 者不能兼顾,必须以一方面为主要的努力方向。 第七,由于合作社已逐渐成为全国范围的、包括广大群 众的、在有些地方已经差不多是包括全体群众的经济组织,如 何来确定上下级之间以及彼此之间在组织上和业务上的关系, 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以前,上级合作社自开不少零售店, 因而与下级社关系不好,或者根本不经营业务,只负指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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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责,因而不能从业务上领导与帮助下级社。后来决定上级社为 下级社服务,上级社只办批发和帮助下级社推销土产,不办零 售,而让基层社办零售。这样,关系是好了一些,业务也经营 得好一些。但是如何使上下级合作社之间有组织、有计划、统 一地经营业务,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个别地方的经验已经有 了,有些合作社也试作了计划并按计划经营,但就全般来讲, 还没有组织好。因此,有些利高而行销的货,各合作社就去争 购争销,而利低和不大行销的货,就不大想购销,关系还是不 大好。我想应该使合作社的贸易逐步地成为有组织有计划的贸 易,但这件事必须在国家统一的贸易计划之下,与国营贸易机 关分工合作,才能办好。现在国营贸易机关与合作社配合大致 是好的,双方都得到很大的帮助。在将来恐怕要向这样的方向 发展:在乡村和小城市多让合作社经营,在大中城市多让国家 商店经营。但现在双方力量都还不够,还只能在一些个别业务 上分工。 第八,贯彻合作社在组织上的制度也是保障合作社工作正 确进行的必要条件。合作社业务应向社员完全公开,货物的进 价、售价、用费、利润等都向社员作报告,并由社员及监察委 员会随时审查,按期实行选举,自由提出批评建议。贯彻这些 办法,就能使合作社不致失去群众的监督和控制。此外,各地 方的共产党员应一律参加各地方的合作社,并成为合作社中的 积极社员。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应该使合作社成为用集体主义 精神教育群众的学校,应该经常利用合作社工作中每一个显著 的成绩向群众说明,集体经济是优于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 经济的。 以上这些办法,我认为是目前多数供销合作社应该采取也 可以采取的。而这些办法又是区别于商人的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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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社的若干问题 507 除开上面所说的以外,在合作社业务的经济核算上还有 一系列的问题要认真地很好地解决。例如,资金如何清理,资 金如何运用(有些合作社固定资金占用太大,甚至有收齐股金 买一栋房子或工厂就无钱做生意的),各种费用和损耗如何减 少,工作人员的效能如何提高,人员如何减少,以及如何利用 社员和社员家属为合作社服务。这些事合作社已在认真整顿并 已见成效,有些已大见成效。此外,各地区合作社进行物资相 互交流,实行远地采购与直接向工厂定货,派出推销人员和小 组远地推销等,都大见成效。由于采取了这些办法,再加之以 国家对合作社在税收、价格、运输、贷款等方面的优待,就能 使多数经营得好的合作社能够以比较优于市场的价格优待社 员,有些货物并且能在价格上有相当多的优待,合作社还获得 了相当的利润,亏损的只是少数。以后,在这些方面还要长期 继续加紧努力。 有人要求迅速大量发展合作社,使合作社贸易成为有组 织的贸易,以便协助国家经济的统计和计划。这个要求谁也不 反对,问题只在怎样迅速大量发展。我认为以上提出的办法是 最能迅速大量发展合作社的办法,这样发展起来的也才是巩固 的。在新区发展合作社也大体要依照这些办法。用空口动员摊 派股金的办法去发展合作社,过去是有过的,但这种办法不能 再采取。据程子华同志说,现在合作社发展得很快,去年七月 全国合作社工作者代表会议召开时,全国有两千万社员,但不 完全确实,有些甚至是摊派股金的,今年六月统计已有五千万 社员,估计年底可到八千万,这个数字比以前确实,也牢靠得 多。以前合作社干部事情不多,有些不安心工作,现在工作忙 得很。合作社分为组导部与业务部,组导部的工作赶不上群众 组社和入社的要求,业务部的工作又赶不上合作社组织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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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二册 展,没有足够的货品卖给他们,生意多得做不完。这是因为实 行了前面我所说的一部分办法的结果。至于如何使合作社的贸 易成为有计划的贸易,这件事还没有做好,要在以后才能逐步 做好。 当合作社的许多办法还没有系统地加以规定与说明时, 在已经组织起来的许多合作社的工作中有某些混乱、不一致与 界限不明的现象,那是自然的。即使如此,过去许多合作社在 群众中组织物资的推销与供应上还是做了不少的工作,并有不 少好的经验。但是也有些不好的合作社,其中最坏的如进行违 法投机和贪污者不去说它们以外,还有这样一种几乎完全脱离 社员的合作社,它们不大关心或完全不关心社员的物质需要, 它们的营业额百分之七十、八十、九十以至百分之百都是和非 社员进行交易,它们对社员的责任就是赚一些钱来分红利给社 员。因此,只要是有利和利多的事情,它们就去办,即使这对 于社员的物资推销与供应是无关系的。它们虽也能赚来一些正 当的利润,并也分了一些红利给社员,但是应该说,这类合作 社的这些做法与正当商人的做法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它们在社 会经济上所发生的影响也与商人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 是它们的资金是由很多劳动者集股来的。但有些合作社中也有 大股东,少数几个社员的股金占全社股金一半以上。社员是不 满意这类合作社的。这类合作社中的办事人发生的毛病也较 多。如果把这类合作社当作普通商业来说,也不是一种坏的商 业,因为它们也为人民进行了物资交流。但是如果把它们当作 合作社的商业来说,那就是一种不好的合作社。我认为这类合 作社的经验是不应该采用的。 在过去和现在,一切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商业也能在 客观上为人民服务,合作社商业也为人民服务,这两种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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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社的若干问题 509 区别,是应该有的,并且是应该划分清楚的。那末,区别在哪 里?又如何划分?我所想到的就是以上提出的一些办法。就是 说,这两种服务的目的、方针和办法都不同。 据说在华北和东北还曾个别地发生过这种情形,就是合作 社几乎完全成为国家贸易公司的代办机关、附属机关或分支机 构,它们主要的或全部的是办了贸易公司的事情,而社员群众 要求的事情则办得很少或没有办。合作社是应该接受国家委托 办理的各种事务的,但这要与合作社自己的任务和活动相适应 或大体相适应,如果因此而破坏了合作社对社员群众的基本义 务和合作社章程,就要脱离群众。这是另一种偏向。但这种偏 向发生不多,也不是主要的。 供销合作社应该一方面与私人资本主义商业分清界限(这 是主要的),另一方面又应该与国营经济机关有区别(虽然它 与国营经济机关密切同盟),这样,就规定了合作社的根本性 质,它是劳动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它积极而有效地活动的结 果,会加强农民小有产者的地位(在他们中间是每日每时都要 产生资本主义与资产阶级的),但是同时又更多地加强国营经 济和国家的地位,所以这类合作社经济是具有很大社会主义成 分的半社会主义的经济。 这就是我对于供销合作社的了解。 根据《刘少奇选集》下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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