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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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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国 以 来 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编 中央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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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 版 说 明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 把一九九二年五月至一九九八年五月间陆续编辑出版的《建国 以来重要文献选编》重新出版。这次再版,内容上除对个别文 字、标点、错漏进行订正外,均保持原貌。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共二十册,收入一九四九年 九月至一九六五年十二月期间的重要文献,共一千二百三十 二篇。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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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说明 新中国成立以后,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和开始全 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新中国建立和发展 的重要时期。为了便于各级干部和有关专业人员深入地了解和 研究这十七年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系统地学习和总结建国以 来的历史经验,更好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中共中 央批准,我们编辑了《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这部多卷本的 文献集。 本书收入的是从建国开始至“文化大革命”前夕的重要文 献,以《共同纲领》开卷。书中包括中共中央、全国人大、政 务院或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的最基本的文件及批转的所属部 门的一些重要文件,中央主要领导人、一些部门负责人发表的 重要讲话和文章,以及通过报刊传达中央精神的重要社论等 ; 还收入一部分在历史上曾产生过较大影响的或具有重要理论意 义的非正式文件和讲话记录。 本书中的文献,大部分依据当时公开发表的或内部公布 的版本刊印 ;一部分后来被收入领导人选集、文集的,依据选 集、文集版本刊印。编辑中保持文献原貌,只对个别明显有误 的文字、标点进行订正,对讲话记录稿则进行必要的文字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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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书中还做了少量题解和注释,题解排在各篇正文 首页的下方,注释排在各篇正文之后。全书文献按时间顺序编 排,分册出版。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一九九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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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 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草案的特点………………………周恩来( )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 ( 7)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 ( 9)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少数民族“自决权”问题给二野 前委的指示………………………………………………… ( 0) (一九四九年十月五日) 新华总社关于土改后农村阶级划分问题给东北 总分社的复电……………………………………………… ( )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学习松江县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经验的 指示………………………………………………毛泽东( 3)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三日) 毛泽东批转薄一波《关于华北各城市召开各界 代表会议的情形和经验的报告》………………………… ( 5) (一九四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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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制止物价猛涨…………………………………………陈 云( 9)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大量吸收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指示…………毛泽东(3 )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 (33)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中共中央批准华中局《关于纠正乡村工作干部 不良作风的决定》的指示………………………………… (39)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发行公债弥补财政赤字………………………………陈 云(44)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一九五○年度全国财政收支概算草案的 报告…………………………………………………薄一波(48)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 公债的决定………………………………………………… (5 )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中央人民政府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一九四九年 十二月三日发布) 中共中央关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党的文化 教育工作问题的指示……………………………………… (54)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五日)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一九五○年 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 (56)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五日) 当前财经形势和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周恩来(60)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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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3 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要点………………………………………………… 钱俊瑞(73)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毛泽东关于周恩来去苏联参加谈判问题给 中共中央的电报…………………………………………… (80) (一九五○年一月二日、三日) 关于中苏两国在新疆设立金属和石油公司的 问题给毛泽东的报告……………………………… 刘少奇(83) (一九五○年一月二日) 政务院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 (85) (一九五○年一月二十七日政务院第十七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三月七日发布)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 就是工农民主专政”给三野政治部的指示……………… (89) (一九五○年一月) 中共中央关于讨论和执行人民日报《学会管理 企业》的社论的指示……………………………………… (9 ) (一九五○年二月十二日) 附:学会管理企业 ……………………………………… (9 ) (一九五○年二月六日《人民日报》社论) 中苏两国关于缔结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协定的 公告………………………………………………………… ( 00)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于莫斯科) 毛泽东、周恩来关于发表新区土改征粮指示 给刘少奇的电报…………………………………………… ( 07) (一九五○年二月十七日) 政务院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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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一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政务院 第二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同日发布) 统一财政经济工作……………………………………陈 云( 0) (一九五○年三月三日) 毛泽东关于征询对待富农策略问题的意见 给邓子恢的电报…………………………………………… ( 6) (一九五○年三月十二日) 中共中央关于禁演旧剧问题给东北局的指示……………… ( 8) (一九五○年三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 ( 0) (一九五○年三月十八日) 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李维汉( 3) (一九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政务院关于统一管理一九五○年度财政收支的 决定………………………………………………………… ( 37) (一九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政务院 第二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 四月一日发布) 中共中央为公布新的土地法征求各地对若干 问题意见的电报…………………………………………… ( 43) (一九五○年三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民族杂居地区成立民族民主 联合政府的指示…………………………………………… ( 46) (一九五○年四月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48) (一九五○年四月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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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5 三十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 自一九五○年五月一日起公布施行) 发挥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积极作用的几个问题………周恩来( 53) (一九五○年四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 批评的决定………………………………………………… ( 63) (一九五○年四月十九日) 长期合作,共同建设新中国……………………… 周恩来( 66) (一九五○年四月十九日) 劳动部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 指示………………………………………………………… ( 68) (一九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政务院第二十九次 政务会议批准,一九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发布)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严禁机关部队从事 商业经营的指示…………………………………………… ( 7 ) (一九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新闻总署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定………………………… ( 74) (一九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政务院第 二十九次政务会议批准,一九五○年 四月二十二日发布) 关于对富农出租地的方针问题致毛泽东电…………邓子恢( 76) (一九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庆祝“五一”劳动节的口号………………… ( 80) (一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对待民族资产阶级和私营工商业政策问题的 批语…………………………………………………毛泽东( 84) (一九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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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 ( 87) (一九五○年五月一日) 毛泽东关于暂时不动富农出租地问题给邓子恢的 电报………………………………………………………… ( 89) (一九五○年五月一日) 关于基督教问题的四次谈话………………………… 周恩来( 90) (一九五○年五月二日——二十日) 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朱 德( 97) (一九五○年五月六日) 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 ( 09) (一九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指示…………………… ( ) (一九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批准西南局关于与西藏地方 政府谈判的条件…………………………………………… ( 4) (一九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 毛泽东( 7) (一九五○年六月六日) 不要四面出击………………………………………… 毛泽东( 3) (一九五○年六月六日) 调整公私关系和整顿税收…………………………… 陈 云( 7) (一九五○年六月六日) 在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周恩来( 34) (一九五○年六月八日) 中共中央转发乌兰夫刘格平《对新疆少数 民族宗教问题的意见》…………………………………… ( 40) (一九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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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7 为物价完全稳定而努力……………………………………… ( 43) (一九五○年六月十一日《人民日报》社论) 中共中央关于手工业政策的指示…………………………… ( 47) (一九五○年六月十二日)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国科学院基本 任务的指示………………………………………………… ( 49) (一九五○年六月十四日) 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刘少奇( 5 ) (一九五○年六月十四日) 目前经济形势和调整工商业、调整税收的 措施…………………………………………………陈 云( 69) (一九五○年六月十五日) 做一个完全的革命派…………………………………毛泽东( 80) (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声明……………周恩来( 84) (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86) (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央人民政府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六月 二十九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命 令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 9 ) (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央人民政府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六月三十日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施行) 农民协会组织通则…………………………………………… (300) (一九五○年七月十四日政务院第四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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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七月十五日公布) 人民法庭组织通则…………………………………………… (304) (一九五○年七月十四日政务院第四十一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七月十九日中央 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批准,一九五○年七月 二十日公布) 毛泽东关于根治淮河的四次批语…………………………… (307) (一九五○年七月——九月) 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 指示………………………………………………………… (3 0) (一九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政务院第四十二次 政务会议通过,经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 批准,一九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发布) 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 邓小平(3 3) (一九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克服 目前新区学生工作中几个偏向的通报…………………… (3 3) (一九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在军队中 实施文化教育的指示……………………………………… (3 8) (一九五○年八月一日) 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33 ) (一九五○年八月四日政务院第四十四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布) 中共中央关于天主教、基督教问题的指示………………… (354) (一九五○年八月十九日) 中财委关于全国金融会议情况向毛泽东主席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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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9 中央的综合报告…………………………………………… (358) (一九五○年九月六日) 军委主席毛泽东关于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的 命令………………………………………………………… (36 ) (一九五○年十月八日) 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 (364) (一九五○年十月十日)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加强对学校政治思想 教育的领导的指示………………………………………… (367) (一九五○年十月十三日) 政务院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 (369) (一九五○年十月十四日) 中共中央转发《关于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 议的报告》的批示………………………………………… (37 ) (一九五○年十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进行时事宣传的指示………………… (378) (一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 会议的报告》……………………………………………… (383) (一九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政务院关于改进和发展全国出版事业的指示……………… (389) (一九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政务院关于加强人民司法工作的指示……………………… (393) (一九五○年十一月三日) 各民主党派联合宣言………………………………………… (396) (一九五○年十一月四日) 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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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一九五○年十一月十日政务院第五十八次政务 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公布) 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四点经验……………………薄一波(403) (一九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关于取缔投机商业的几项 指示………………………………………………………… (405) (一九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发布) 抗美援朝开始后财经工作的方针……………………陈 云(407) (一九五○年十一月十五日、二十七日) 伍修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控诉美国武装 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发言………………………………… (4 6) (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实行棉纱棉布的统购…………………………………陈 云(440) (一九五○年十二月七日) 毛泽东关于镇压反革命分子的策略问题的电报…………… (44 ) (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 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 (443) (一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政务院 第六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 附: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 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报告 …………… 郭沫若(444) (一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448) (一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政务院第六十五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 国家的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刘少奇(455) (一九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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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共同纲领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 序 言 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已使帝国主 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时代宣告结束。中 国人民由被压迫的地位变成为新社会新国家的主人,而以人民 民主专政的共和国代替那封建买办法西斯专政的国民党反动统 治。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 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 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由中国共产 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 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 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中国人 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成立,组织人民自己的中央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致 同意以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 治基础,并制定以下的共同纲领,凡参加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 各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均应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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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 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 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 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 而奋斗。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必须负责将人民解 放战争进行到底,解放中国全部领土,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 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 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 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 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 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依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思想、言论、出版、集 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 自由权。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 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的生活各方面,均有与 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严厉 惩罚一切勾结帝国主义、背叛祖国、反对人民民主事业的国民 党反革命战争罪犯和其他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要分子。对于一 般的反动分子、封建地主、官僚资本家,在解除其武装、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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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其特殊势力后,仍须依法在必要时期内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 但同时给以生活出路,并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 人。假如他们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必须予以严厉的制裁。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均有保卫祖国、遵守法律、 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应征公役兵役和缴纳赋税的 义务。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 义务。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即人民解放军、人 民公安部队和人民警察,是属于人民的武力。其任务为保卫中 国的独立和领土主权的完整,保卫中国人民的革命成果和一切 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努力巩固和加强人 民武装力量,使其能够有效地执行自己的任务。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 自由的国家和人民,首先是联合苏联、各人民民主国家和各被 压迫民族,站在国际和平民主阵营方面,共同反对帝国主义侵 略,以保障世界的持久和平。 第二章 政权机关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 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 举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民政府 为行使各级政权的机关。 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闭会时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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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的组织形式。其组织成分,应包含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革 命军人、知识分子、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少数民族、 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 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 政府委员会,并付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 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得就有关国家建设事业的根本大计及其他重要措施,向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中央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案。 第十四条 凡人民解放军初解放的地方,应一律实施军事 管制,取消国民党反动政权机关,由中央人民政府或前线军政 机关委任人员组织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人民 建立革命秩序,镇压反革命活动,并在条件许可时召集各界人 民代表会议。 在普选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 表会议逐步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军事管制时间的长短,由中央人民政府依据各地的军事政 治情况决定之。 凡在军事行动已经完全结束、土地改革已经彻底实现、各 界人民已有充分组织的地方,即应实行普选,召开地方的人民 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 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其主要 原则为: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政府委员 会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 府委员会内,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制度。各下级人民政府均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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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上级人民政府加委并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全国各地方人民政府 均服从中央人民政府。 第十六条 中央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政府间职权的划 分,应按照各项事务的性质,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以法令加 以规定,使之既利于国家统一,又利于因地制宜。 第十七条 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 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厉行 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严惩贪污,禁 止浪费,反对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 第十九条 在县市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内,设人民监察 机关,以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和各种公务人员是否履行其职责, 并纠举其中之违法失职的机关和人员。 人民和人民团体有权向人民监察机关或人民司法机关控告 任何国家机关和任何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第三章 军事制度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 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 率,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 第二十一条 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根据官兵一致、 军民一致的原则,建立政治工作制度,以革命精神和爱国精神 教育部队的指挥员和战斗员。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加强现代化的陆军,并建 设空军和海军,以巩固国防。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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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序,建立国家动员基础,并准备在适当时机实行义务兵役制。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队在和平时期,在不妨 碍军事任务的条件下,应有计划地参加农业和工业的生产,帮 助国家的建设工作。 第二十五条 革命烈士和革命军人的家属,其生活困难 者应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参加革命战争的残废军人和退伍军 人,应由人民政府给以适当安置,使能谋生立业。 第四章 经济政策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 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 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 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 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 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 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 的发展。 第二十七条 土地改革为发展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的必 要条件。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 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 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 骤,实现耕者有其田。 第二十八条 国营经济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凡属有关 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民生计的事业,均应由国家统一经 营。凡属国有的资源和企业,均为全体人民的公共财产,为人 民共和国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主要物质基础和整个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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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的领导力量。 第二十九条 合作社经济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为整 个人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府应扶助其发展,并 给以优待。 第三十条 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 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 第三十一条 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 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 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例如为国家企业加工,或与国家合 营,或用租借形式经营国家的企业,开发国家的富源等。 第三十二条 在国家经营的企业中,目前时期应实行工人 参加生产管理的制度,即建立在厂长领导之下的工厂管理委员 会。私人经营的企业,为实现劳资两利的原则,应由工会代表 工人职员与资方订立集体合同。公私企业目前一般应实行八小 时至十小时的工作制,特殊情况得斟酌办理。人民政府应按照 各地各业情况规定最低工资。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保护青 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 卫生设备。 第三十三条 中央人民政府应争取早日制定恢复和发展全 国公私经济各主要部门的总计划,规定中央和地方在经济建设 上分工合作的范围,统一调剂中央各经济部门和地方各经济部 门的相互联系。中央各经济部门和地方各经济部门在中央人民 政府统一领导之下各自发挥其创造性和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 关于农林渔牧业:在一切已彻底实现土地改 革的地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农民及一切可以从事农业的劳动力 以发展农业生产及其副业为中心任务,并应引导农民逐步地按 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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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在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工作的每一步骤均应与恢复和发展农业 生产相结合。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家计划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争 取于短时期内恢复并超过战前粮食、工业原料和外销物资的生 产水平,应注意兴修水利、防洪防旱,恢复和发展畜力,增加 肥料,改良农具和种子,防止病虫害,救济灾荒,并有计划地 移民开垦。 保护森林,并有计划地发展林业。 保护沿海渔场,发展水产业。 保护和发展畜牧业,防止兽疫。 第三十五条 关于工业:应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 重工业为重点,例如矿业、钢铁业、动力工业、机器制造业、 电器工业和主要化学工业等,以创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同 时,应恢复和增加纺织业及其他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轻工业的生 产,以供应人民日常消费的需要。 第三十六条 关于交通:必须迅速恢复并逐步增建铁路和 公路,疏浚河流,推广水运,改善并发展邮政和电信事业,有 计划有步骤地建造各种交通工具和创办民用航空。 第三十七条 关于商业:保护一切合法的公私贸易。实行 对外贸易的管制,并采用保护贸易政策。在国家统一的经济计 划内实行国内贸易的自由,但对于扰乱市场的投机商业必须严 格取缔。国营贸易机关应负调剂供求、稳定物价和扶助人民合 作事业的责任。人民政府应采取必要的办法,鼓励人民储蓄, 便利侨汇,引导社会游资及无益于国计民生的商业资本投入工 业及其他生产事业。 第三十八条 关于合作社:鼓励和扶助广大劳动人民根 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在城镇中和乡村中组织供销合作 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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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工厂、机关和学校中应尽先组织消费合作社。 第三十九条 关于金融:金融事业应受国家严格管理。货 币发行权属于国家。禁止外币在国内流通。外汇、外币和金银 的买卖,应由国家银行经理。依法营业的私人金融事业,应受 国家的监督和指导。凡进行金融投机、破坏国家金融事业者, 应受严厉制裁。 第四十条 关于财政:建立国家预算决算制度,划分中央 和地方的财政范围,厉行精简节约,逐步平衡财政收支,积累 国家生产资金。 国家的税收政策,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照顾生产的 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 第五章 文化教育政策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 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 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 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 主要任务。 第四十二条 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 护公共财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 第四十三条 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 防的建设。奖励科学的发现和发明,普及科学知识。 第四十四条 提倡用科学的历史观点,研究和解释历史、 经济、政治、文化及国际事务。奖励优秀的社会科学著作。 第四十五条 提倡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启发人民的政治 觉悟,鼓励人民的劳动热情。奖励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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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人民的戏剧电影事业。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方法为理论与实际一 致。人民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 和教学法。 第四十七条 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加强中等教 育和高等教育,注重技术教育,加强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 干部教育,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以革命的政治教育, 以应革命工作和国家建设工作的广泛需要。 第四十八条 提倡国民体育。推广卫生医药事业,并注意 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 第四十九条 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禁止利用新闻 以进行诽谤,破坏国家人民的利益和煽动世界战争。发展人民 广播事业。发展人民出版事业,并注重出版有益于人民的通俗 书报。 第六章 民族政策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 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 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 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 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 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 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均有按照 统一的国家军事制度,参加人民解放军及组织地方人民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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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队的权利。 第五十三条 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 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 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 第七章 外交政策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政策的原则,为保障本 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 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 第五十五条 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 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 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第五十六条 凡与国民党反动派断绝关系、并对中华人民 共和国采取友好态度的外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 府可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之谈判, 建立外交关系。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 与各外国的政府和人民恢复并发展通商贸易关系。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尽力保护国 外华侨的正当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保护守法的外国侨民。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外国人民因拥护人民利益 参加和平民主斗争受其本国政府压迫而避难于中国境内者,应 予以居留权。 根据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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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草案的特点 *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周 恩 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是新政治协 商会议筹备会第三小组决定由中国共产党负责起草的。草案初 稿写出以后,经过七次的反复讨论和修改,计由先后到达北平 的政协代表五六百人分组讨论两次,第三组本身讨论了三次, 筹备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两次,广泛地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 然后将草案提交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作了基本通过,现在提 交政协全体会议讨论。协商过程中着重讨论到的有如下几个问 题,现在加以说明。 第一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问题。这种统一战线的发 起远在第一次大革命时期。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提议和努力,获 得了孙中山先生的同意,改组了国民党,促成了国共合作,胜 利地举行了北伐。后来这个统一战线被蒋介石破坏了。但是中 国共产党仍然努力组织人民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尤其是 毛泽东同志更使这个政策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成功。可是国 民党反动派是始终反对统一战线的,它在抗日战争时期发动三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至三十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一届全体会议。周恩来受党中央委派主持起草了人民政协的共同纲领, 并在全体会议上作了题为《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 的起草经过和特点》的报告,这是报告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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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草案的特点 次反共高潮,而在抗日战争结束以后,又推翻双十协议和政协 决议,最后终于发动了大规模的内战。这次内战教育了人民, 使广大人民逐渐地走到一致拥护人民解放军进行解放战争,消 灭反动派,把革命进行到底。去年中国共产党根据历来统一 战线的主张,号召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得到了全国人民及 各民主党派热烈的响应。发展到今天,这个号召已经实现了。 大家的目的很明确,正如共同纲领草案和人民政协组织法所规 定的那样,是实行新民主主义,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 僚资本主义,建设一个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的新中 国。为着这个任务,我们团结国内各民主阶级、各民族和国外 华侨,结成这样一个伟大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这不仅是中国 共产党为之奋斗了二十八年的主张,也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 团体、各区域、军队、国内少数民族、国外华侨,以及一切爱 国民主人士所拥护和赞助的。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 政》的论文中,明确地指出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 民民主统一战线保证了人民民主革命取得今天的胜利。所以在 筹备会讨论中,大家认为在整个新民主主义时期,这样一个统 一战线应当继续下去,而且需要在组织上形成起来,以推动它 的发展。大家同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它的最好的 组织形式。 在讨论中曾经出现过两种其他的想法:第一种以为等到人 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就再不需要人民政协这样的组织了;第 二种以为由于各党派这样团结一致,推动新民主主义很快地发 展,党派的存在就不会很久了。后来大家在讨论中认为这两种 想法是不恰当的,因为他们不合于中国革命的发展和建设的需 要。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固然还需要一个相当时 间,就是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政协会议还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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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对中央政府的工作起协商、参谋和推动的作用。其次,新民主 主义时代既有各阶级的存在,就会有各党派的存在。旧民主国 家的统治者是资产阶级,其所属各派必然是互相排挤,争权夺 利。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各阶级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虽然各阶 级的利益和意见仍有不同之处,但是在共同要求上、在主要政 策上是能够求得一致的,筹备会通过的共同纲领草案就是一个 最明显的证明。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部的不同要求和矛盾, 在反帝反封建残余的斗争前面,是可以而且应该得到调节的。 第二是新民主主义的总纲问题。在讨论中,曾有一种意 见,以为我们既然承认新民主主义是一个过渡性质的阶段,一 定要向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阶段发展,因此总纲中就 应该明确地把这个前途规定出来。筹备会讨论中,大家认为这 个前途是肯定的,毫无疑问的,但应该经过解释、宣传特别是 实践来证明给全国人民看。只有全国人民在自己的实践中认识 到这是唯一的最好的前途,才会真正承认它,并愿意全心全意 为它而奋斗。所以现在暂时不写出来,不是否定它,而是更加 郑重地看待它。而且这个纲领中经济的部分里面,已经规定要 在实际上保证向这个前途走去。 总纲中关于人民对国家的权利与义务有很明显的规定。 有一个定义须要说明,就是“人民”与“国民”是有分别的。 “人民”是指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 级,以及从反动阶级觉悟过来的某些爱国民主分子。而对官僚 资产阶级在其财产被没收和地主阶级在其土地被分配以后,消 极的是要严厉镇压他们中间的反动活动,积极的是更多地要强 迫他们劳动,使他们改造成为新人。在改变以前,他们不属人 民范围,但仍然是中国的一个国民,暂时不给他们享受人民的 权利,却需要使他们遵守国民的义务。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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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草案的特点 这是对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团结和生产有利的。 这些反动阶级中的重要反动分子们,决不会甘心失去他们 过去的特权,一定要进行阴谋破坏的。最近杨杰将军的遇害, 便是一个例证。人民的军队和警察将加强工作以防止他们的阴 谋破坏。我们大家则须加强团结,提高警惕,以打击反动分子 的各种阴谋。 第三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制度问题。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制 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它完全不同于旧民主 的议会制度,而是属于以社会主义苏联为代表的代表大会制度 的范畴之内的。但是也不完全同于苏联制度,苏联已经消灭了 阶级,而我们则是各革命阶级的联盟。我们的这个特点,就表 现在中国人民政协会议的形式上。政府各部门和现在各地的人 民代表会议以及将来的人民代表大会都将同样表现这个特点。 从人民选举代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民政府直到由人 民政府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政权的这一整个过 程,都是行使国家政权的民主集中的过程,而行使国家政权的 机关就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第四是军事制度问题。人民解放军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胜 利和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决不是偶然的。它的特点是不仅勇 敢机智善于作战,而且能正确地执行政策,并帮助人民劳动。 政治工作制度是它的灵魂。这种军事制度,不仅不同于封建军 阀,也不同于资产阶级的军事制度。纲领上规定将以这种新民 主主义的军事制度来统一全国的军队,这里边包括一切从国民 党反动统治方面起义过来的军队。这种做法显然不同于军阀制 度的吞并排挤,而是不分彼此帮助他们改造为人民的军队。 第五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问题。基本精神是照顾四 面八方,就是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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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的政策,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新民主主义五种经 济的构成中,国营经济是领导的成分。在逐步地实现计划经济 的要求下,使全社会都能各得其所,以收分工合作之效,这是 一个艰巨而必须实现的任务。筹备期中关于经济的部分讨论最 多,各方面好的意见都已经集中在草案的条文里面。经济建设 是百端待举,但须有缓急轻重之分,草案中已根据哪些是应该 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哪些是现在可以做的、哪些是现在 不能做的 ;哪些是已经做了的、哪些是尚未做的等分析规定 出具体条文。 第六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政策问题。这个问题讨论不多, 简单地说来,就是民族的形式,科学的内容,大众的方向。草 案中规定了必须强调的几项,其他没有规定的并非不作,因为 在草案第五章中已经都概括地提到了。 第七是新民主主义的民族政策问题。其基本精神是使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必须反对各民族的 内部的公敌和外部的帝国主义。而在各民族的大家庭中,又必 须经常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的倾向。各少数民族的 区域自治、武装权利及其宗教信仰之被尊重,均在条文中加以 明确的规定。 第八是新民主主义的外交政策问题。草案第七章中明确地 规定了保障什么,拥护什么,反对什么,即保障本国独立、自 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 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在总纲上已明 白地接受了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论述的同苏联 及各新民主国家站在一起的方针。这就是我们在外交政策上的 基本态度。 根据《周恩来选集》上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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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 自蒋介石国民党反动派政府背叛祖国,勾结帝国主义, 发动反革命战争以来,全国人民处于水深火热的情况之中。幸 赖我人民解放军在全国人民援助之下,为保卫祖国的领土主 权,为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为解除人民的痛苦和争取人民的 权利,奋不顾身,英勇作战,得以消灭反动军队,推翻国民政 府的反动统治。现在人民解放战争业已取得基本的胜利,全国 大多数人民业已获得解放。在此基础之上,由全国各民主党 派、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国外华侨及 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 一届全体会议业已集会,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制定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了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 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 席,陈毅、贺龙、李立三、林伯渠、叶剑英、何香凝、林彪、 彭德怀、刘伯承、吴玉章、徐向前、彭真、薄一波、聂荣臻、 周恩来、董必武、赛福鼎、饶漱石、陈嘉庚、罗荣桓、邓子 恢、乌兰夫、徐特立、蔡畅、刘格平、马寅初、陈云、康生、 林枫、马叙伦、郭沫若、张云逸、邓小平、高崇民、沈钧儒、 沈雁冰、陈叔通、司徒美堂、李锡九、黄炎培、蔡廷锴、习仲 勋、彭泽民、张治中、傅作义、李烛尘、李章达、章伯钧、程 潜、张奚若、陈铭枢、谭平山、张难先、柳亚子、张东荪、龙 云为委员,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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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成立,并决定北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本日在首都就职,一致决议:宣告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方针,互选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 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 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 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 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并责成他 们从速组成各项政府机关,推行各项政府工作。同时决议:向 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 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 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特此公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毛泽东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根据一九四九年十月二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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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 全体战斗员、指挥员、政治工作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部队,今天和全体人民在一起,共 同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部队,在反对美国帝国主义 所援助的蒋介石反动政府的革命战争中,已经取得了伟大的胜 利。敌人的大部分已经被歼灭,全国的大部分国土已经解放。 这是我们全体战斗员、指挥员、政治工作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 一致努力英勇奋斗的结果。我向你们表示热烈的庆祝和感谢。 但是现在我们的战斗任务还没有最后完成。残余的敌人还 在继续勾引外国侵略者,进行反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革命活 动。我们必须继续努力,实现人民解放战争的最后目的。 我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工作员,坚决执行中 央人民政府和伟大的人民领袖毛主席的一切命令,迅速肃清国 民党反动军队的残余,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国土,同时肃清土 匪和其他一切反革命匪徒,镇压他们的一切反抗和捣乱行为。 在人民解放战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中国人民大团结万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中央人民政府万岁! 毛主席万岁!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 朱德 根据《朱德选集》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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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中共中央关于少数民族 “自决权”问题给二野前委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十月五日) 二野前委,并告各中央局、分局及各前委: 申哿 〔 〕 电悉。大体上同意你们所拟“关于少数民族工作 的指示草案”,惟壹项关于党的民族政策的申述,应根据人民 政协共同纲领中民族政策的规定。又关于各少数民族的“自决 权”问题,今天不应再去强调,过去在内战时期,我党为了争 取少数民族,以反对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它对各少数民族特别 表现为大汉族主义)曾强调过这一口号,这在当时是完全正确 的。但今天的情况,已有了根本的变化,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基 本上已被打倒,我党领导的新中国业经诞生,为了完成我们国 家的统一大业,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分裂中国民族团结 的阴谋,在国内民族问题上,就不应再强调这一口号,以免为 帝国主义及国内各少数民族中的反动分子所利用,而使我们陷 于被动的地位。在今天应强调,中华各民族的友爱合作和互助 团结,此点望你们加以注意。 中 央 酉微 〔 〕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 〕申哿,即九月二十日。 〔 〕酉微,即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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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总社关于土改后农村 阶级划分问题给东北总分社的复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一日) 东北总分社并告各总分社及党委: 八月十六日电 〔 〕 悉,关于土改后农村阶级划分问题,我 们的意见如下: 中农和贫农都是劳动者,在确定中农贫农成分的问题上, 时间标准没有特殊意义,在必须规定一个时间作为界限时, 可以定为一年,即贫农升为中农一年后,或中农降为贫农一年 后,即可确定为中农或贫农。但在彻底完成土地改革的农村 中,封建剥削关系已被消灭,土地业已大体平分,这时候在农 村中的动员口号是生产发家,而不要强调阶级划分,特别是不 要强调中贫农的界限,否则对于发展生产是不利的。因此除了 对于旧富农和地主,根据已有的三年、五年的规定改变其成分 外,对于确已具备富农条件且确已连续富农生活满三年以上的 翻身农民,始得订为新富农成分,其余在通常情形下可一般称 之为农民,而不应不必要的强调中贫农的界限。在发展党员 时,对于原属贫农的中农,目前亦可按贫农待遇。 新华总社 十月十一日 根据新华通讯社提供的《内部电报》第一三三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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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注 释 〔 〕指中共中央东北局办公厅一九四九年八月十六日给新华总社的电报。电 文中说:“读者来信问:土地改革后,农村有了新的阶级分化后,应按什么时间标 准(即经过多少年改变成分)来给农民划分阶级成分的问题。关于土地改革后的地 主、富农成分的改变,有文件可查,但对贫雇农上升为中农或新式富农等的时间标 准不了解,请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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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松江县召开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经验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三日) 毛 泽 东 德怀仲勋,林彪子恢,剑英方方,小平伯承贺龙,一波澜涛, 高岗富春林枫,康生: 据饶漱石同志十月十一日电称,“我们选择上海附近松江 县,创造召开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经验。此种会议,已于 九月三十日举行。我曾赶往参加,并作报告。会议结果良好。 经过各界代表的热烈讨论和辩论后,成立了减租减息,合理负 担,处理劳资纠纷等实施办法。对党内党外,教育意义均甚 大。证明,在各县召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不但有迫切需要, 而且有充分可能。会议经过和经验,拟全部在《解放日报》上 发表。计:(一)我在会议上的报告,关于减租减息,合理负 担及工商业政策问题。(已在十月六日《解放日报》上发表) (二)松江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报道。(三)县委书记关于松 江工作与任务的报告摘要。(四)介绍松江全县各界人民代表 会议的经验(拟用《解放日报》社论发表)。上述各件,已于 今日由新华社发给中央。如仍需由内部专门总结报告,请电示 办理”等语。上述文件俟收到后即由新华总社广播,你们可以 在报纸上看到。你们看了松江县的经验后,请即通令所属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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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仿照办理。这是一件大事。如果一千几百个县都能开起全县代 表大会来,并能开得好,那就会对于我党联系数万万人民的工 作,对于使党内外广大干部获得教育,都是极重要的。务望仿 照办理,抓紧去做。并请你们选择一个县,亲自出席,取得经 验,指导所属。 毛 泽 东 十月十三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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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批转薄一波 《关于华北各城市召开各界 代表会议的情形和经验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月三十日) 各中央局,分局,前委负责同志们: 现将华北局书记薄一波同志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九日给我 的一个报告转发给你们。这个报告总结了华北各城市所开各界 代表会议的主要经验,写得清楚明确,可为一切各界代表会议 或人民代表会议所取法。因此,请你们认真研究一下,并且印 发给全党干部研究(中央已印二千余份发给中央直属各部委社 院校的同志们);同时请你们用电报发给你们所属各市委省委 区党委并转发到地委县委及一切中小城市的党委,引起全党干 部的注意。同时,希望你们注意总结你们自己在这一重大问题 上的经验教训,报告中央,是为至盼。 毛 泽 东 一九四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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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薄一波关于华北各城市 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 情形和经验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毛主席: 兹将华北各城市各界代表会议的情形和经验简报如下: (一) 北京、天津、唐山,各开一次代表会议。保定各 界代表会议的常务会议(类似小政协),开过例会八次,太原 六次,张家口六次,大同五次。石家庄则召开了第一次人民代 表大会,并选出市人民政府。其他三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和有若 干工商业而人口在两万左右的城市,如河北的秦皇岛、通州、 邯郸、沧州、泊头、辛集、定县、安国、昌黎、汉沽、邢台、 正定、杨柳青,绥远的丰镇、集宁、陶林、兴和,察哈尔的宣 化、张北、阳高,山西的阳泉、长治、榆次、平遥,平原的安 阳、新乡、焦作等,也都开过一次代表会议。华北局根据以上 各地经验,规定普遍召开县、区、村三级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 代表大会。决定已经发出,各区正在布置进行中。 (二)各城市各界代表会议,一般都以当前生产上的重 要问题为课题。都解决了一些问题,如原料如何供给,产品如 何推销,劳资关系如何调整,城市粮食如何供应等。往往一次 会议,如太原各界代表会议,就可以把敌人过去多年来的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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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批转薄一波 《关于华北各城市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情形和经验的报告》 宣传一扫而光。认为“共产党真民主,说到做到,做不到就不 说”。增强了共同克服困难的力量。领导机关也受到教育, 感觉到党的决定,群众不一定执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群众则勇于执行。太原各界代表会议总结说:“各界代表会 议,只要保证各阶层代表的一定比例,就会成为新民主主义的 测量器,一切决定,不准‘左’,也不准右。因此,都能执 行通。” (三)许多地方,各界代表会议召开前,都进行了充分 的筹备工作,成立筹备机构,利用座谈会、报纸、黑板报、讲 演会、画报、漫画和秧歌等方式,宣传解释各界代表会议的任 务和代表的标准、职权等,先行广泛搜集群众意见,给会议作 准备。推选代表,既有严肃性,又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产生 方法,一般是由各人民团体推选,加政府聘请。代表中往往会 有些中间偏右,而为群众所不满的分子,但他们确具有代表 性,代表他们那一小部分人。只要是有领导的,只要是共产党 加左派占优势的,有些偏右分子,不但不会坏事,运用得法, 且大有好处。许多问题,经过他们从反面提出,在反复辩论解 释后,反更容易解决。对群众教育的意义,也就更大。在第二 次第三次代表会议时,群众自然而然地就会学会会议斗争的 方法。 (四)每次会议,应抓紧解决为广大群众所迫切要求要解 决的一两个问题,决议后一定要贯彻执行。不能执行的,不要 决定。决定了但行不通的,应向代表和群众说明道理,加以解 释,以示信于人民。执行决议,是一个关键。太原各界代表会 议决定要清除街道,后来执行的很好,代表们和群众对会议信 心大大提高,认为会议既轻松,又解决问题,这样会议最好多 开几次。有些地方不会开会,政治报告很长,决议很多,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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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解决问题,代表们则感到疲倦,甚至有的说:“好话说三遍, 狗也不喜见。”其意思是说每次都可听到“好”的政治报告, 作出同样“好”的决议,但均不执行。 (五)谦虚征询各方意见,解答问题,使每个代表都有充 分发言的机会,是开好代表会的关键。认真报告人民政府的工 作,尤其把财政公开出来,代表们甚受感动,认为“这才是真 民主,是对人民负责的”。在讨论问题时,对偏右分子所提出 的显而易见是错误的议论和意见,表示愿意充分考虑,不表示 不耐烦,更不立即给以打击,直至大家都反对他时再做结论。 这样的方式,在几个代表会议中是成功的。但很多地方,并未 学会这一条,错误意见一经露出,就给以迎头痛击,结果使代 表们不敢多说话,会议开不好。 (六)会议后,各个代表向其所代表的机关、团体、学 校、工厂、部队和行业,分头报告和解释会议的决议很重要。 北京、天津、太原、张家口、保定、石家庄这样做了,效果都 很好。这解决了一个大问题,即完全可以补偿干部的不足。一 个各界代表会议,可以当几百几千干部用。 (七)各界代表会议一定要和当前实际工作密切结合。河 北省安国县,有几个实验模范村,就是把各界代表会议和麦征 与防汛工作结合起来所建立起来的。每次会议很活跃,群众很 拥护。 薄 一 波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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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物价猛涨 *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陈 云 一、自十月十五日以来,沪津先导,华中、西北跟进, 全国币值大跌,物价猛涨。到今天止,以七月底为基期,物价 平均指数:京津已涨达一点八倍,上海涨达一倍半,华中、西 北亦与此相近。此次物价上涨,除部分地区有特殊原因(如上 海棉花贵、棉纱销售快,华北灾区及棉产区粮贵等)外,根本 原因则在纸币发行的大量增加。七月底为二千八百亿元 〔 〕 , 九月底为八千一百亿元,十月底为一万一千亿元,到今天止为 一万六千亿元,发行增加近五倍,致使币值大跌,物价猛涨。 二、自七月底以后,由于我地区扩大,钞票下乡,农产 旺季,工商恢复等等因素,货币流通量是扩大了。七月底发行 总数二千八百亿元,按当时的价格折算,等于布一千万匹或粮 食二十亿斤(大、小米平均)。目前发行总数一万六千亿元, 按现价折算,等于布二千万匹或粮食四十亿斤。七月底与目前 的货币流通速度大体相同,都是很快的。估计我货币所占领地 区已扩大了一倍。依此推算,全国平均物价比七月底上涨近两 倍,按这一物价水平,则关内货币的全部需要量为一万六千亿 元。因此,目前稳住物价已有可能,半月前希望把物价稳定在 这是陈云为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起草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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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九月底的水平则是不可能的。因为十月初至今天止,共发行将 近八千亿元,我们手内绝无回笼或抵消此巨大数量货币的物 资。不估计到这一情况,想以少量物资,稳住物价,必然消耗 了实力,物价仍不能稳住。在目前物价已经涨了两倍的情况 下,稳住的可能已经存在,各地均应以全力稳住。为此决定 如下: (一)以沪津两地七月底物价平均指数为标准,力求只涨 二倍或二点二倍。 (二) 东北自十一月十五日至三十日,须每日运粮 一千万至一千二百万斤入关,以应付京津需要。东北及京津贸 易公司须全力保证装卸车,铁道部则应保证空车回拨。 (三)为保证汉口及湘粤纱布供应,派钱之光先到上海, 后去汉口,适当调整两地纱布存量,以便行动。同时催促华中 棉花东运。 (四)由西北财委派员将陇海路沿线积存之纱布,尽速运 到西安。 (五)财政部须自十一月十六日至三十日于德石路北及 平原省,拨交贸易部二亿一千万斤公粮,以应付棉产区粮食销 售。 (六)人民银行总行及各主要分行自电到日起,除中财 委及各大区财委认为特殊需要而批准者外,其他贷款,一律暂 停。在此期内,应按约收回贷款。何时解禁,听候命令。 (七)各大城市应将几种能起收缩银根作用之税收,于 十一月二十五日左右开征。 (八)工矿投资及收购资金,除中财委认可者外,由各大 区财委负责,自此电到达日起一律暂停支付。 (九)中财委及各大区财委对各地军费(除去仓库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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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物价猛涨 等)应全部拨付,不得扣压。但请当地党政军当局叮嘱部队后 勤负责同志,不得投入商业活动。 (十)地方经费中,凡属可以迟发半月或二十天者,均应 延缓半月或二十天。 (十一)目前各地贸易公司,除必须应付门售者外,暂 时不宜将主要物资大量抛售,应从各方调集主要物资于主要地 点,并力争于十一月二十五日(至迟三十日)完成;预定十一 月底十二月初于全国各主要城市一齐抛售。为了解各地准备情 况及避免抛售中此起彼落,各地需将准备情况报告中财委,以 便大体上统一行动日期。 (十二)对于投机商人,应在此次行动中给以适当教训。 为此: (甲)目前抢购风盛时,我应乘机将冷货呆货抛给投机 商,但不要给其主要物资。 (乙)等到收缩银根、物价平稳,商人吐出主要物资时, 我应乘机买进。 以上措施,请各地讨论并作准备。如有意见,请即电告。 在准备中,所有布置,切勿登报外传。 根据《陈云文选》(一九四九—— 一九五六年)刊印 注 释 〔 〕这里指当时流通的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自一九五五年三月一日起发行 新的人民币,代替原来流通的人民币。新币一元等于旧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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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量吸收和培养 少数民族干部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毛 泽 东 德怀同志,西北局: (一)据青海省委迭次反映,马匪余党,在许多地方煽动 群众,组织反抗。此次兰州会议上请予以严重注视。除大力剿 匪,省委地委县委集中注意做艰苦的群众工作,在一切工作中 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外,各级政权机关均应按各民族 人口多少,分配名额,大量吸收回族及其他少数民族能够和我 们合作的人参加政府工作。在目前时期应一律组织联合政府, 即统一战线政府。在这种合作中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此 外,青海、甘肃、新疆、宁夏、陕西各省省委及一切有少数民 族存在地方的地委,都应开办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或干部训 练学校。请你们注意这一点,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 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 可能的。(二)西北局诸同志是否已到兰州,你们的会议何日 开始。此次会议议程甚多,恐须开会一星期左右。今后西北政 治中心定于何处,西安还是兰州,亦须有所决定。望以主要议 程见告。(三)请令王震台和我们通报。 毛 泽 东 十一月十四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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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 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 *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 为了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 劳资两利”的经济政策与劳动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一切私营工商企业。 第三条 私营企业主(以下简称资方)与被雇用之工人职 员店员学徒及杂务人员(以下简称劳方)之间的关系,凡属本 办法未规定者,得由劳资双方协议,签定集体合同或劳动契约 规定之。但集体合同或劳动契约不得与本办法之内容相抵触。 附注:集体合同系为规定劳资双方之权利义务的一定时间 的书面合同,在同一行业之劳资双方,可订立同行业或产业之 总的集体合同,在一个工厂企业中的劳资双方亦可订立单独的 集体合同。劳动契约为规定某一工厂企业中之一部劳动者或某 一个劳动者与资方之具体劳动条件的契约。 第四条 劳方有参加工会及一切政治及社会活动之自由与 权利,资方不得限制。劳方有受雇解约之自由,资方不得强迫 劳方受雇。劳方如中途辞职,在集体合同与劳动契约上有规定 这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一九四九年七月召开的全国工会工作会议所通过的关 于处理劳资关系问题的三个文件之一。另两个文件是:《关于私营工商 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暂行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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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者,依规定办理,无规定者,须于辞职前五天通知资方。 第五条 各工商企业之管理规则及工作场所之工作规则, 由资方拟定经工会同意送请人民政府劳动局备案后,劳方须 切实遵行。如有违犯上述规则者,资方有按规则中之规定给以 处分或解雇之权。各工商企业之管理规则及工作场所之工作规 则,不得与人民政府颁布之法令及劳资双方签定之集体合同相 抵触。 第六条 资方为了生产或工作上的需要,有雇用与解雇工 人及职员之权。资方解雇工人及职员,在集体合同及劳动契约 上有规定者按规定办理;无规定者须于解雇前十日通知劳方并 酌给劳方若干遣散费。遣散费之数额应按工厂企业之营业情况 与职工在本企业工作时间之长短而定,最低不得少于半个月的 实际工资,最高不得超过三个月的实际工资,但季节性工人、 临时工人及因工人职员的过失而解雇者不在此例。 第七条 工会认为资方对工人职员之处分与解雇不合理 时,有向资方提出抗议之权。如资方不接受抗议,得依本办法 第二十七条解决劳资争议手续处理之。 第八条 所有工厂商店已开工复业者,须努力经营;未 开工复业或未完全开工复业者,须力求开工复业;如因不可克 服的困难而不能开工复业或须歇业转业者,须向人民政府申请 批准。 第九条 凡在解放后,资方复业招雇职工时,曾因参加革 命政治活动而被解雇之职工应首先复工;其他在解放前六个月 内被辞退之原有职工,应尽先录用或逐渐补用;但因过失被解 雇者不在此例。 第十条 资方招用原有职工时,须采用书面通知和登报通 知的办法。原有职工须于接到书面通知十日内(未接到书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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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 知者,自登报之日起半个月内)报到并按期到厂工作,否则作 弃权论。资方在原有职工不足复工之需要时,得另招新职工; 但在资方并未添用新职工时,原有职工一般不得提出强行复工 的要求。 第十一条 资方已得政府批准而停工歇业时,如无力偿还 所欠职工之工资与解雇费或其他债务者,须报告劳动局,由劳 动局召集劳资双方协商合理办法处理之。资方所有之房屋、机 器、原料、家具等,均不得径交劳方或工会处理,劳方及工会 亦不得自行接收和分配上述财产。 第十二条 职工每日劳动时间以八小时至十小时为原则。 如因生产需要或有害职工身体健康之生产部门,得由劳资双方 协议增加或缩短。但职工工作时间之延长,每日最高不得超过 十二小时。手艺工人、店员、学徒及一般杂务人员的劳动时间 及休假,原则上均照旧例。但工作时间过长,影响职工身体健 康者,应酌予缩短。 第十三条 年节及纪念日假期,人民政府已有规定者依规 定,无规定者依习惯。休息日及事假,暂时均照各个企业的旧 例办理。如有不合理者,在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时,由双方 协议在合同中规定之。 第十四条 劳方参加工会开会及其他娱乐教育活动,均不 得占用生产时间。工厂中的工会组织负责干部如有必要占用生 产时间,须取得资方同意,但平均每月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工资照发。如职工根据市政府、军管会、市总工会之指示,被 选为人民代表或团体代表参加会议者,在参加会议期间之工 资,由召集会议之机关或团体发给。 第十五条 在新解放的城市,资方须保持职工在解放前三 个月之实际工资平均水准,不得降低,同时在目前凡属生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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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营业不发达及利润低微之企业,一般亦不应增加实际工资。如 解放前工资过低或过高者,得由劳资双方在订立集体合同时协 商酌量增加或减少之,但须经当地人民政府劳动局之批准,方 为有效。 附注:本办法所称之实际工资,系包括资方所给与之伙 食、补贴及其他待遇在内,用实物计算出来之职工总收入。 第十六条 工资发给以每月两次为宜。 第十七条 为保障职工实际工资免受物价变动影响起见, 须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公布以物价指数、或以数种实物价格为 计算工资的标准。 第十八条 在规定之工作时间以外的加工工资,应高于平 时每小时之工资额。 第十九条 凡男女职工有同等技术、作同等工作、效力相 同者,应得同等之报酬。 第二十条 各企业原有供给职工膳宿及分红馈送与其他奖 励等习惯者,均得维持旧例,如有不合理者,由劳资双方协商 在集体合同中修改之。 第二十一条 学徒与养成工之津贴及其他待遇,一般按旧 有规定,其过于恶劣者,应有适当之改善,由劳资双方在集体 合同中规定之。 第二十二条 学徒及养成工与技术或业务知识传授人(即 师傅)间,应严守尊师爱徒原则,学艺者须尽心学习,努力生 产,传授者须尽心传授,禁止打骂虐待。 第二十三条 女工及女职员生育前后休息时期及对乳儿的 哺乳时间,旧有规定者,照原规定办理,如尚无规定或规定过 少者,应规定生育前后休息共四十五天;小产:怀孕在三个月 以内者,休息十五天,怀孕在三个月以上者,休息三十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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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 资照给。乳儿哺乳每四小时哺乳一次,每次十五分钟至二十五 分钟。 第二十四条 各企业已有之职工福利设施,一般照旧,未 举办者得由资方斟酌经济力量逐渐举办。凡职工因进行工作而 致受伤或死亡者,在医疗期间,应由资方照发工资并担负其医 药费,凡职工因工受伤而致残废或死亡者,资方应给以一定之 恤金,其数额由劳资双方协议在集体合同中规定之。职工病假 期中的待遇及职工因病死亡之抚恤费,照各企业旧有之规定办 理,如原来没有此项规定或规定过低者,得由劳资双方协议在 集体合同中规定之。 第二十五条 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时,应由各行各业订 立总的集体合同,各个企业工厂可根据总集体合同订立单独之 集体合同。总集体合同应由各业劳方之工会代表(在工会未成 立时由该业职工代表会议选出之代表)与由资方之同业公会会 员所选出之代表在自愿平等之基础上协议签定之。此项总集体 合同须经人民政府劳动局批准。所有该业参加签订集体合同之 劳资双方,均应遵照执行。在总合同签订之后,该行业中之各 个企业劳资之间可根据总合同订立单独的集体合同,如有特殊 问题在总集体合同中未包括者,可在该企业之单独集体合同中 作补充之规定,但此项补充规定不得与总集体合同之内容相抵 触,并须经该行业的工会组织及同业公会之同意。订立集体合 同之详细办法由劳动局另行规定之。 第二十六条 各企业职工如未订立集体合同或在集体合 同之外向资方提出要求者,应事先经由该业工会与市总工会审 查,并由该业工会与市总工会派人会同该业之职工代表向资方 或资方之同业公会交涉,以平等协商方法,订立协定,由劳资 双方共同遵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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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第二十七条 在某一企业之劳资双方发生争议无法取得一 致意见时,应由劳资双方请求该业工会与同业公会派出之代表 会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之,如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 任何一方得请求当地人民政府劳动局调解之。调解无效得由劳 动局组织仲裁委员会仲裁之。在协商调解仲裁未成立前,双 方均应维持生产原状,资方不得有关厂、停资、停伙及其他减 低待遇之处置;劳方也应照常生产与遵守劳动纪律。劳资双方 之任何一方对劳动局仲裁不服时,得依司法程序向法院提出控 诉,由法院判处之。在法院未判决之前,双方均应遵照劳动局 仲裁之决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劳资争议均应按上条规定之手续解决,任何 一方均不得向对方采取人身侮辱等之强迫行为。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之解释权与修改权,在军管时期属军 事管制委员会,军管时期结束,属人民政府。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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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华中局《关于 纠正乡村工作干部不良作风 的决定》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华中局并告各中央局、中央分局: 十一月二十九日电 〔 〕 悉。关于纠正乡村工作干部不良作 风决定经中央审查,认为可行,拟即由新华社公布。除在华中 各省实行外,华东、西北、西南及其他有类似情形的地方均 须注重纠正同类错误。尤其是乱打、乱杀、乱捉必须防止及禁 止,决不能放任。 中 央 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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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华中局关于纠正乡村 工作干部不良作风的决定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五日公布) (一)半年来,华中解放区广大的乡村工作干部,在军 事胜利影响与部队指战员有效的帮助下,进行了极其艰苦的斗 争,正在顺利地完成剿匪反霸、支前征粮的任务,走向清匪反 霸、减租减息运动。现时千万群众正在行动起来,组织起来, 正需要党与非党的一切优秀干部坚定地正确地领导他们,进行 一个更大规模的更有组织的斗争,有效地团结自己,战胜敌 人,取得进一步的胜利。但在胜利前进中,许多地方却发生了 无政府无纪律的错误,特别突出的是打人骂人和个别乱杀人的 严重现象。有不少干部不但不反对群众这种自发的行动,反而 采取了尾巴主义态度,而且更有自己动手打人、示意打人和组 织打人的情形。这种现象不论其动机如何,根据与借口如何, 均是一种绝不能允许的和重大原则性的错误。如任其自由发展 下去,将会严重地脱离群众,妨害群众运动的发展,而难以完 成组织广大群众实现社会改革的任务。 (二)鉴于在乡村剿匪反霸斗争中,土匪恶霸作恶多端, 群情愤激,而我干部思想成分不纯状态又相当严重,极易发生 乱打乱杀的错误。在这一重要关键上,各级领导机关必须采取 必要的办法,严格检查这种错误作风,动员广大干部起来自觉 地及时加以纠正和制止。对于个别坚持错误不知改悔的分子, 应给以纪律处分。对采取混水摸鱼的手段借以破坏我党与群众 的联系,破坏群众运动,犯有严重罪恶的分子,应送请人民法 庭给以法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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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华中局 《关于纠正乡村工作干部不良作风的决定》的指示 (三)在群众运动中,群众开会斗争土匪恶霸及其他破坏 分子时,必须提倡充分地讲理斗争方式而不应允许打人与施用 肉刑。对于某些顽抗不悟的土匪恶霸及其他犯罪分子必须送交 人民法庭审判处理,而不应当自行当场处理。要教育群众学会 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人民法庭,去镇压反革命活动, 抒伸群众的正义要求。人民法庭既应允许与动员群众进行检 举、控告和驳斥,亦应允许被告人自行辩解或他人代行辩解, 以便教育广大群众,辨明是非轻重,恰当地处理。今后还须特 别注意教育群众及干部尊重自己的人民政府,遵守自己政府的 法律,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战胜敌人。 (四)对于必须处决的罪犯,必须公布罪状,而不许秘 密处死。对罪恶严重法不容宽必须判处死刑者,应经人民法庭 进行周密地实事求是地调查,获得有力证据,取得广大群众的 了解与同情,依照法律程序,完成审讯与判决,并按中原人民 政府规定,呈报特定的上级政府批准,然后在当地执行处理。 所以如此,是因为过多杀人和乱杀人,对人民革命事业是极其 不利的,错杀一人都会脱离群众,丧失社会同情。只附和部分 群众要求,而不顾广大群众的不同意见,或只凭群众的一时激 愤,而不组织群众进行反恶霸的控诉和讨论,获得绝大多数群 众的同意,即急于杀人泄愤,势必引起群众不满或过后反悔, 甚至有引起群众内部分裂的危险。对此,必须严加警戒。 (五)贯彻纠正乱打乱杀的错误必须认真召开县各界代表 会议与区乡农民代表会议,将党所制定的一切决定作成建议, 交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有组织地向下传达,使党的方针变为 群众的方针,并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与支持下使之实现。一切党 与非党的干部均应认真实行代表会议的决定,纠正过去只在党 内的干部会内来决定问题及只经过少数干部推动执行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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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凡是群众中所发生的错误,皆应经过群众自己的组织与会议, 由群众多数决定纠正,而所有群众工作干部均应接受群众的监 督,由群众分别批评或赞同拥护,这样才能把对上级负责,对 党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群众工作干部凡符合条件者, 均应依一定手续加入农会、工会等群众团体,同样享受一个会 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完全平等的地位,用民主的作风,去进行 活动。绝不能有任何特权,去强制多数群众服从自己。与此同 时,必须注意坚持党与政府的政策,对群众中的错误倾向,应 耐心地进行说服教育,提高群众的觉悟程度,加以纠正;而不 能采取“群众要怎样,就让他怎样”的尾巴主义态度。 (六)应利用今年秋冬有计划地召开整顿干部作风的会 议。分别使用整党会议、工作会议和训练班等方式,将打人骂 人乱杀人和无纪律无政府的错误加以检查讨论,发动广大干部 起来克服这一错误,严格批评与纠正一切命令主义、官僚主义 和尾巴主义的作风,研究与表扬实际工作中的民主方法与作 风。对于流行于干部中的错误看法与说法,如“只要打敌人, 不打自己人,就不算错误!”“打人杀人是群众要求!”“要 放手,就必须打人骂人!”等借口,应用实际对比与理论说明 的方法,分清利害好坏,加以清算。只有从思想上、政策规定 上和工作方式上划清是非界线,才能使上述各项规定为干部所 了解并认真实施,才能真正有效地克服打人骂人等错误的官僚 主义、尾巴主义作风;才能更好地动员起广大干部加强与群众 的联系,领导规模日益广大的群众运动。 (七)对于必须给予纪律处分的个别干部,也应先经过耐 心的说服教育,促其自觉转变,并要使所有干部都了解进行纪 律处分的必要性,借以提高广大干部的觉悟水平。 (八)凡干部作风及阶级成分不纯程度比较严重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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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华中局 《关于纠正乡村工作干部不良作风的决定》的指示 皆须先整顿干部,再发起群众运动,宁缓勿急。目前只宜依据 干部与群众条件,划定地区,局部地开始重点试验。鉴于老干 部作风的好坏,对于大批新干部的作风有决定的影响作用,因 而在整顿干部作风时,应特别注意首先整顿老干部,使他们能 以自己的高度觉悟,担负起教育新干部的光荣任务来。 (九)必须重申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建立请示报告 制度,加强纪律性的决定。一方面,领导机关必须对群众运动 中极易引起乱逼乱打乱杀混乱状态的若干政策问题,例如在剿 匪斗争中民枪不应收缴,须待以后建立人民武装时转用,现时 应收匪枪不收民枪;在反霸清算中,挖底财不应提倡;以及对 恶霸分子、通匪分子的界限等,皆应根据实际经验与党的政策 原则及时加以明确规定,以资下级有所遵循,少犯错误。另一 方面,所有工作同志必须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一切超越规 定以外的重要政策问题,皆不许先斩后奏;对上级指定检查之 事,必须认真检查报告,不许敷衍应付;上级自己指示错了 的,必须进行自我检讨。对经验证明必须改正的政策问题,必 须及时报告请示。全党须知政策是我们行动的出发点,不执行 正确的政策,就必然执行一种错误的政策,而错误的政策又必 然会引导群众走向失败的道路。经验主义、地方主义和闹独立 性的倾向,在今天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十)对以上决定,各省委、地委和县委皆应召开专门会 议,加以讨论检查,做出决定,逐级向上报告。执行中的经验 也应随时报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中共中央华中局将《关于纠正乡村工作干部不 良作风的决定》报送中央审批。十一月二十九日电是请求中央早日批复的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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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债弥补财政赤字 *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陈 云 从十月中旬开始的币值下跌和物价上涨,对全国人民,尤 其是对几百万军队和依靠工资生活的劳动人民所造成的损失, 是很大的。 这次币值下跌、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的财政赤字 庞大,因而钞票发行过多。 在大陆上,人民解放军把国民党残匪打得鸡飞狗散,广大 地区已经获得解放。这是令人非常兴奋的。但是,随着这个胜 利而来的,是政府财政支出大大增加。军政公教人员已经超过 了七百万,明年还会更多。今年的财政收入,远赶不上支出的 需要。经过长期战争的老解放区,直到今天还在以很大数量的 粮食和其他物资支援前线和新解放城市。在新解放区,仅仅有 一部分地方开始征收公粮。新解放区因为战争结束不久,土匪 尚待肃清,铁路修复不易,城乡交流需要有一个恢复过程,所 以城市的税收也是很少的。这样,就使政府的财政支出与收入 之间,大不相符。为了弥补赤字,暂时不能不依靠发行钞票。 这就造成了币值下跌,物价大涨。 这是陈云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物价问题和发行公债的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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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债弥补财政赤字 应该说,财经主管人员,因为经验不足,工作中也是有缺 点的。举例来说,即使物价上涨难于避免,也应该尽力防止在 几天之内飞涨。京津一带的粮食储运如果比原来多增加一些, 投机奸商就无从捣乱,就可以免得市民在那几天中对粮食供应 不足的恐惶不安。 一九五○年快要到来,今年只有一个月了。明年度政府的 财政收支情况如何?能否比今年好些?这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中财委已提出了一九五○年度财政收支概算草案,薄一波同志 对此将有说明。因为许多地方解放不久,许多地方尚待解放, 我们还处在战争中,因此,概算所列的支出与收入,将来定 有若干变动。大体说来,明年度政府的财政情况将是这样:一 定比今年好得多,但赤字仍旧很大。放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 继续单一地依靠增发钞票来弥补赤字,还是寻找别的较好的 出路? 现在,全国人民对于解放军的胜利,欢欣鼓舞,也理解 到人民政府在解放战争中财政方面的困难。但是他们又希望, 政府即使在困难中,也要设法使金融物价比较地稳定一些。这 种希望是很可理解的,因为人民在日寇、汉奸、国民党反动统 治之下,遭受了十多年恶性通货膨胀的痛苦。考虑到人民的这 种希望,在政府的财政措施上,不能单一依靠增发通货,应该 在别的方面寻找出路。现在,政府正努力整理税收,增加收 入,并且决定在政府机关和部队中厉行节约,增加生产。在增 产节约的方针下,已经很苦的军政公教人员的待遇,还不能提 高。后方的部队、机关、学校人员,应该尽可能进行生产,以 自给一部分粮食和蔬菜。没有直接战斗任务的部队,在可能条 件下,要进行农工业生产。一切可能节省的支出,要统统加以 节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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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但是,所有上述这些,还不能大量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而且生产自给也不能立即生效。为此,政务院向中央人民政 府委员会提出了一个提案,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发行一次公债。 这种公债的购买与付还,都以折实计算。五年之内,保证承购 人分期得到可靠的本息。考虑到目前全国经济情况和人民的困 难,公债的数量只定二万万分。这种公债的作用,在于弥补一 部分财政赤字。人民购买公债,在全国经济困难情况下,也是 一种负担。但是这种负担,比起因增发钞票、币值下跌所受的 损失来说,是比较小的。因为币值下跌的结果,其下跌部分是 全部损失了的,而购买公债,在一时算来是负担,但是终究可 以得到本息,不是损失。如果发行公债缩小赤字的结果,使明 年的币值与物价情况比今年改善,则不但对全国靠工资生活的 劳动人民和军政公教人员有好处,而且对于工商业的正常经营 也是有益的。所以从全体人民的利益说来,发行公债比之多发 钞票要好些。 还要向政府委员会报告:即使发行了公债,明年缩小了财 政赤字,财政情况仍然是困难的。因为发了公债之后,并不能 消灭赤字,而且赤字的数目仍旧不小。尤其因为解放战争进展 很快,新解放地区的军政人员增加,支出会迅速大量增加,而 财政收入的增加则是缓慢的,不多的。一般地说,新解放区各 项工作走上正常的轨道,需要一个不短的过程。财政工作也是 这样。许多财经主管人员还缺乏经验,要使财政收入达到预期 的目标,是有许多困难的。 所有今年的和明年的政府财政困难,都必然成为人民的困 难和负担。但是,这个困难是胜利中的困难,这个负担是有报 偿的负担。只有解放了全国,全部肃清国民党反动军队,结束 战争之后,这个负担才能开始解除,并且使全国人民的生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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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债弥补财政赤字 天天地好起来。全国的解放,已经为时不远了。解放之后,虽 然仍会有很多困难,还需要经过一个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艰难过 程,但那是属于另一种性质的困难。那时,我们国家的经济和 财政情况,将必然一年胜过一年。 根据《陈云文选》(一九四九—— 一九五六年)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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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九五○年度全国 财政收支概算草案的报告 *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薄 一 波 首先应该声明,这个概算草案是根据不完全的材料加上 经验推算估计所编成的。因此,它只能画出一个轮廓、一个基 本方向出来。许多数目字都是估计的,但是有根据的,是接近 实际的,比较可靠的。这个概算的支出项下,各种科目所占的 百分比如下:军事费百分之三十八点八,行政费百分之二十一 点四,国营企业投资百分之二十三点九,文化教育卫生费百分 之四点一,地方补助费百分之二点三,东北公债还本付息百分 之零点一,总预备费百分之九点四。这个概算的收入项下,各 种科目所占百分比如下:公粮收入百分之四十一点四,各项税 收百分之三十八点九,企业收入百分之十七点一,清理仓库收 入百分之二点四,其他收入百分之零点二。这个收入总额,仅 合支出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一点三,其余的百分之十八点七则是 赤字即亏欠。我们解决赤字的办法是两个:一个是依靠发行公 债,解决赤字的百分之三十八点四;另一个是依靠银行透支, 即发行货币,解决赤字的百分之六十一点六。我现在谨将本概 这是薄一波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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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九五○年度全国财政收支概算草案的报告 算草案的基本精神和实现的保证加以简单说明如下: (甲)保证战争胜利,逐步恢复生产。 一、军费占支出概算的百分之三十八点八,是草案中所 占百分比最大的一项。此外,行政费中的地方支前费,新解放 城市军管初期经费,财务费中的运输费等,实际上也是为战争 支出的。所以这个概算草案基本上仍然是以保证战争胜利为主 要任务。应当说明,我们还在战争时期,军费所占比例并不 算大。 二、行政费占百分之二十一点四,其中主要的项目是公 教人员的生活费和公杂费。这个数目所以有这样大,是因为我 们不但要供给人民政府的公教人员,而且要供给旧公教人员。 连军事的人员在一起,一九五○年度全国估计需养活军政公教 脱离生产人员九百万人,约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二。即每一百 人需养活两个“公家人”。这对人民政府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但这又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负担。把所有旧军队旧公教人员一齐 包下来,给以生活的出路,逐渐加以改造,并准备在一二年内 转入经济建设,慢慢地再减少下来,是人民政府的责任。这一 条政策是已经定下来的。但因此也就使军事费与行政费所占全 部支出概算的百分比占百分之六十以上,其中军政人员直接间 接的开支又占主要部分。但个人生活所得,还是很低的。人民 解放军多年来的生活标准就是很低的,它有艰苦奋斗的传统作 风。现在全国已经基本胜利,军政人员生活,论理可以改善 些,但我们还要求他们继续再吃几年苦,这对巩固胜利是有好 处的,其目的在于挤出一点钱来,做恢复与发展生产之用。 三、经济建设的投资占支出概算的百分之二十三点九,百 分比不算很大,但在战争时期能有这样百分比,也算不错了。 为要保证这一百分比,需要九百万人节衣缩食,精打细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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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文一文地挤出来。长期战争对于工业、农业、铁路等的破坏极 严重,估计中国经济破坏的程度与抗战前比较,有些地区达到 百分之五十以上,加上连年水旱等灾荒,不努一把力,国民经 济是不易加以恢复的。因此,无论我们国家怎样困难,也得有 计划有步骤地挤出一些钱来,用在恢复生产上。 四、文教卫生费用,占支出概算的百分之四点一。如果把 文教卫生人员的开支加进去,就会超过这一百分比,达到支出 概算的百分之六。虽然这样,文教卫生费还是很小的,但这在 战争继续进行和经济破坏极大的情况下,也算是不错的。 (乙)量出为入与量入为出兼顾,取之合理,用之得当。 一、继续要求农民担负。十二年以来,农民为抗日战争 和解放战争,出人出钱,贡献了最大力量,这是最值得感谢的 事。一九五○年的收入概算中,公粮收入仍占第一位,占全部 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一点四。全国农民平均负担占其农业总收 入的百分之十九强,而老解放区则占其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 二十一。为了胜利与恢复经济,农民负担一时是无法减轻的。 二、要求工商业者担负。各项税收占收入概算的百分之 三十八点九,是收入的第二位。按抗战前各种材料统计,税收 的比例数还应该增大,但一因各大城市解放不久经济尚未完全 恢复,二因我们工作人员数量少、经验差,一时还做不到。税 收中有不少一部分如盐税、关税、货物税、交易税、屠宰税 等,基本上是由消费者负担的,其中主要还是农民。为了使负 担有合理的分配,公债的发行,主要放在城市放在工商业者 身上。 三、也要向军政公教人员要求保证。要求保证公粮收入, 减少损耗;要求保证税收,减少偷漏;要求把推行公债的工 作做好,保证完成任务;要求所有公营企业经营人员,精打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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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九五○年度全国财政收支概算草案的报告 算,实行成本会计,经济核算制,把企业办好,减少浪费,保 证收入;要求军政公教人员认识胜利中的困难,生活过苦一点 不要叫,事情应该分别轻重缓急来办,不要百废俱兴,保证不 突破支出概算。 (丙)实现一九五○年度全国财政收支概算是一个严重的 斗争任务。保证每一项收入不落空,就必需经过各级人民政府 很大的努力,要做一系列的工作,才能完成。保证支出不超过 概算,这就必需要求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约束自己,对自 己所经管的每一件事所经管的每一企业,都要作严格的计算, 经过对各方面的斗争和很周密仔细的计算才能做到。在中央人 民政府通过这一概算草案以后,要求所有军政公教人员和各民 主党派民主人士向违背、不执行或破坏全国财政收支概算的行 为作斗争。 (丁)实现一九五○年度财政收支概算是一个很大的斗 争,如上所述。但,如果照这个概算草案完满地实现了,情况 是否会好些呢?这是不待言的。对安定民生发展生产是有利 的,物价状况也会比一九四九年好得多。但这并不是说,完全 可以高枕无忧。困难还很多,有预期以内的困难,还会有预期 以外的困难,需要我们努力去克服。 根据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四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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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 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日发布) 一、为支援人民解放战争,迅速统一全国,以利安定民 生,走上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轨道,决定于一九五零年度发行人 民胜利折实公债。 二、本公债之募集及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其 单位定名为“分”。每分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 重庆六大城市之大米(天津为小米)六斤、面粉一斤半、白细 布四尺、煤炭十六斤之平均批发价的总和计算之。此项平均市 价,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每十日公布一次。 三、本公债总额为二万万分,于一九五零年内分期发行。 第一期在一九五零年一月至三月间定期发行。继续发行时间, 由政务院决定之 〔 〕 。 四、本公债分五年偿还,第一年抽还总额百分之十,以后 每年递增百分之五。每期自发行截止时起,每满一年抽签还本 一次。 五、本公债定为年息五厘,亦照实物计算。每期于发行截 止时起,每满一年付息一次。 六、责成政务院根据本决定制定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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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 公布实行。 根据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四日《人民日报》刊印 注 释 〔 〕第一期公债于一九五○年一月至三月间发行了一万万分。第二期公债因 国家财经状况已基本好转,没有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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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党的 文化教育工作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五日) 在中央政府未成立以前,党的中央宣传部不得不实际上暂 时代替中央政府的文教机关,管理国家的文化教育工作。为了 便利工作的进行,在中央宣传部领导下,近一年来,还组织了 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中央出版委员会、中央电影管理局等机 构。在过去中央政府还未成立的情况下,这是完全必要的。 现在,中央政府已经成立,管理全国文化教育事务的中央 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及其所属之各部、院、署亦已 先后成立。原本部所属之新华通讯社已改为国家通讯社,广播 事业管理处已改为广播事业局,均隶属于新闻总署。本部所属 之电影管理局,已改为电影局,隶属于文化部。在出版总署下 成立了出版局,原本部所属之出版委员会及其地方组织,应即 取消。新华书店改为国家书店,受出版总署的领导。除了上述 组织已改属政府以外,全国的文化教育的行政工作,此后均应 经由中央政府文教部门来管理。各地区有关文化教育行政的工 作,此后均应经由各地政府及军管会之文教机关(其组织办法 最近即将由政务院通过)向中央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或适当部 门报告和请示。所以需要这样做,目的在于使中央政府文化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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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党的文化教育工作问题的指示 育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门,在党(通过政府党组)的领导和党 外民主人士的参与下负起管理全国文化教育行政的任务,以便 党的中央宣传部和各级宣传部能够摆脱行政事务,集中注意于 党内外的思想斗争,党的宣传鼓动工作的领导和党的文化教育 政策的制定。而这些方面的工作,中央宣传部和各级宣传部长 期间是作得非常薄弱,必须坚决加强的。 至于文化教育方面之重大问题,各地区仍须依照一九四八 年一月七日中央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一九四八年三月 二十五日中央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补充指示,一九四八年六 月五日中央关于宣传工作中请示与报告制度的决定,以及 一九四八年九月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 区、军委分委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等文件的规 定,经过党的系统,向中央报告和请示。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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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 委员会关于一九五○年军队 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五日) 人民解放战争已在全国范围内取得基本的胜利。人民解 放军除在几个战线上必须专心致志追歼残敌以竟全功外,已有 大量军队进入整训,或不久即将进入整训。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共同纲领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队在和平时期,在不 妨碍军事任务的条件下,应有计划地参加农业和工业的生产, 帮助国家的建设工作。”这里给了我人民军队除了保卫国防、 巩固治安和加强整训这些伟大任务以外的一个光荣而巨大的任 务。因此,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号召全军,除继续作战和服勤 务者而外,应当负担一部分生产任务,使我人民解放军不仅是 一支国防军,而且是一支生产军,借以协同全国人民克服长期 战争所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 这一生产任务是必须而且可能实现的。 这一生产任务之所以必须实现,是由于国内外反动派所发 动的长期的反对中国人民的战争,给了人民以严重的灾害,给 了经济以严重的破坏。我们今天要将革命战争进行到底,要医 治长期战争遗留下来的创伤,要从事经济的文化的国防的各种 建设工作,国家的收入不足,开支浩大,这就是我们今天所遇 到的一项巨大困难。克服此种困难的方法,首先是全国人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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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一九五○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 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之下逐步地恢复与发展生产。而人民解放军 则必须担负一部分生产任务,方能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克服此 种困难。 这一生产任务之所以可能实现,是因为人民解放军绝大多 数来自劳动人民中间,有着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各种生产技能, 并曾在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年月,担负过生产任务,具有生产的 经验与劳动的传统。人民解放军的广大的干部们和老战士们都 懂得,军队在参加生产之后,不仅战胜了困难,减少了政府的 开支,改善了军队的生活,并且经过劳动锻炼,还提高了军队 的政治质量,改善了官兵关系和军民关系。这一生产任务之所 以可能实现,还因为在战争结束了的地区,人民解放军除了担 负保卫国防,肃清土匪,巩固治安,加强训练等项任务之外, 已有余裕时间参加生产建设工作。所有这些,都是人民解放军 能够实现生产任务的条件。 人民解放军参加生产,不是临时的,应从长期建设的观 点出发。而其重点,则在于以劳动增加社会和国家的财富。因 此,各军区首长,必须指导所属,从一九五○年春季起,实行 参加生产建设工作,借以改善自己的生活,并节省一部分国家 的开支。此种生产建设工作,应形成一种运动,以利推广。此 种生产运动应订出较长时期的计划和具体的步骤。生产项目应 在人民政府允许之下,以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事业、手 工业、各项建筑工程、各项可能从事的工业和运输事业为范 围,禁止从事商业。军队领导机关应根据驻地情况,调查研 究,今冬做好准备。 根据过去的经验,军队的生产运动,必须严格禁止开商店 从事商业行为。干部中如有企图以走私、囤积、投机希图暴利 的思想,或发现此种行为,必须迅速予以纠正和制止。因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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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些不仅违背正确的生产方针,搅乱经济秩序,而且势必发生贪 污腐化,毁坏自己同志,为法令所不容许。此外,在进行农业 生产时,必须注意不要因开荒引起水患,不要因争地引起人民 不满。 为了使军队正确执行生产任务,开展生产运动,兹 规定: (一)在师、军及军分区以上各级,成立有司令部政治部 后勤部的代表参加的生产委员会,其任务为掌握生产方向,审 定生产计划,监督生产计划的实施,检查违法行为。 (二)建立军队的生产合作社,建立合作社的各级领导 机关,在军队生产委员会的监督和领导之下,掌管全部生产资 金、生产活动和生产结果的处理。合作社系统和军队指挥系统 平行,相互密切联系,但不相混淆。 (三)实行公私兼顾原则,公平合理地分配生产红利,其 中应有百分之四十为生产者个人所有,其余为该生产单位及国 家所有,借以建立公私革命家务,一方面做到军队部分自给, 一方面使生产者个人有所收获。此项个人收获,或自己留用, 或寄回家用,或存储于合作社备用,由个人自己决定。 (四)在土地缺少地区,除参加各种可能的手工业、工 业、水利事业、运输事业和建筑工程之外,军队首长可和当地 人民政府商量并在农民自愿原则下,参加劳力、资金、肥料、 农具,与农民伙种,使之增加产量,公平分配成果。但必须注 意不得强制执行,不得与民争利。 (五)各军区部队的生产计划,须与各大行政区和各省人 民政府的生产计划相结合,统筹生产资金。所有军队生产资金 均作为投资,必须计算利息和订定还期。所有军队生产事业均 须照章纳税,并遵守人民政府一切法令,不得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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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一九五○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 上述各项,望各军区首长严格注意,务使我人民解放军 一九五○年的生产建设工作获得显著的成绩,并随时检查,纠 正可能发生的错误和缺点。各地人民政府对当地军队的生产工 作则有予以指导和协助的任务。 主席 毛泽东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五日 根据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六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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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当前财经形势和 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 *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 周 恩 来 诸位同志: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后,各部委分别召开了全国性的会 议,一方面了解情况,一方面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方针和 计划,这是必要的。各部委工作的总的方针在《共同纲领》中 都已经规定了,可是怎样使这些方针具体化,怎样贯彻下去, 就需要召开一些业务会议来解决。各部委都是草创,不可能立 刻掌握全面情况,也需要通过开会或者去各地调查来了解。 诸位这次来北京开会,除了讨论本部门的业务以外,有权 要求了解全面的政策,了解全国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等方 面总的方针。只有这样,你们才能知道本部门的业务同总的方 针怎样配合,才能有整体的观念。不然,你们业务的进行就会 是孤立的、迷失方向的,成为盲目的工作。盲目不是科学的态 度,不能建设新国家。我今天对同志们谈话,目的就在于使大 家有个整体观念。今天要谈的是总的方面的问题。我想,你们 不仅对中央,就是在地方上,也有权要求负责同志在一定时期 向你们做这样的报告。有人说,这是国家大事,要保守秘密, 这是周恩来对参加全国农业会议、钢铁会议、航务会议人员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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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财经形势和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 不能随便告诉别人。国家大事中有秘密的,也有不秘密的, 在秘密的范围内也还要区别对待。我认为国家大事必须与闻, 应该使每个人有与闻国家大事的习惯。也有人说,工作忙,完 成工作任务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去与闻国家大事。这是旧社会 里公务员办公事的态度。新中国的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国家应有 责任感,这样才能涌现出成千成万具有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 人员。 按照刚才所说的要求,我下面讲两个问题。第一,国家财 经计划问题。讲财经计划的目的在于给大家一个整体观念。现 在,全国的工作已经开始从军事方面转向建设方面,财经计划 就体现了在这种形势下政府采取的一些政策。比如,从国家财 经计划中可以看出在总的安排上是军事为主还是建设为主,在 生产上是工业为主还是农业为主,也可以看出政府在文教、外 交等各方面的政策。第二,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问题。处理 各方面的关系问题也是工作问题。做好工作决定于处理好各种 关系,看出工作的重点所在。 国家财经计划问题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的一九五○年度全国财政收支概 算,是个一年的计划。为什么只订一年的计划呢?因为现在还 处在战争状态中,成都附近、西藏、台湾、海南岛等地还没有 解放。在这种情况下还不能制定出一个几年的计划。就是这一 年的计划也只是个大体的、不很准确的,还要在执行的过程中 不断地修正,才能准确。要求一下子订出一个准确的计划是不 可能的,不实际的。在中国此时此地,只能做到有个这样大体 的计划,这倒是科学的,合理的。就是你们的业务计划现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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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只能如此。 全国财经计划是根据什么观点、什么理由制定的呢?我提 出四点来讲。 (一)承受负担。为了全国的胜利,要求人民承受必要 的负担。我把这种负担叫做胜利负担。解放战争已经取得基本 的胜利,只剩下成都附近以及西藏、台湾、海南岛等地尚待解 放。只有这些地方解放了,才能得到完全的胜利。因此,还要 有军事上的准备,不仅要有陆军的而且要有海军、空军的准 备。这样,军费在财政支出上仍要占很大的比重。军队的人数 也要增加。现在是四百七十万人,因为要把被我们俘虏或者改 编的国民党军队包下来,估计明年最高峰会达到五百五十万 人。大家知道,去年以来,特别是今年一年,被我们俘虏或者 改编的国民党军队大部分都被我们包下来了。北京解放后,我 们曾把几百个国民党军官遣送回家,但是绥远解放以后,又碰 到了他们。现在对国民党的官兵已经再没有地方送了。假如不 管他们,就会影响社会治安,所以非把他们包下来不可。武的 包下来,文的也要包下来。前些时候上海实行精兵简政,裁减 人员,闹得上海、南京都不安,引起了政府的注意。解决他们 的吃饭问题是个重要的问题。根据他们的要求,三个人的饭五 个人吃,把他们全部包下来了。这样,全国公教人员要从现在 的二百万增加到三百五十万。文武加起来,就是九百万。 靠公家吃饭的人增加到这样多,是要由人民来负担的,这 是件大事。但这九百万人的吃饭问题解决了,对国家的生产建 设是有利的。要告诉人民,这是胜利的负担,是推不开的。包 下来的几百万人并不是没有用处的,要下决心使他们变成生产 的力量。我们这样说是有把握的,在抗日的时候就实行过这种 方针,现在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这样做了。毛泽东同志对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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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财经形势和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 生产有个意见:首先进行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还可以搞工 业生产、兵工生产等。我们相信,这样做,两三年后就会有很 大的成绩。目前,公教人员是不需要三百五十万人的。我们要 进行准备,使他们除做好业务工作外还参加生产和学习,成为 既适应工作需要又有劳动观点和科学知识的人,成为新中国所 需要的革命的工作人员。各级政府都要做好这项工作。现在的 政府工作人员太多,这些人将来不一定都在机关工作,一部分 人可以转到企业中去。 (二)恢复生产。国家明年的负担很大,不抓生产是不 行的。毛泽东同志说,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现在不抓生 产靠什么来支援战争和巩固胜利?生产是我们新中国的基本任 务。当前生产任务的重心是恢复而不是发展,当然也不排斥可 能而且必要的发展。抗日战争以前全国粮食的最高年产量是 二千八百亿斤,今年的产量比那时大概减少了百分之二十。明 年计划增产一百亿斤,但距二千八百亿斤还很远。棉花生产的 情况也是这样。整个说来,当前各方面首先是需要恢复,然后 再在这个基础上发展。毛泽东同志说过,三年五年来恢复,十 年八年便发展。如果我们能在三五年内达到或超过战前水平, 那就很好了。农业的恢复是一切部门恢复的基础,没有饭吃, 其他一切就都没有办法。轻工业的原料,输出的产品,现在绝 大部分都要依靠农业。国家计划中的经费,除去军事开支和行 政开支,主要的是用于恢复生产。只有生产恢复以后,才能使 几百万人转到企业中去。 (三)开源节流。这虽是老生常谈,但还是有道理的。财 政收入增加了,开支才有可能增加,赤字也才能减少。我们开 源主要是依靠人民:一是来自农村的负担;二是来自城市的负 担;三是国家企业的收入;四是预支,即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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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先谈农村负担。过去我们的老解放区负担相当重,负担的 时间也相当长,从抗日战争开始到现在,十二年来没有得到喘 息的机会。目前,全国性的胜利很快就要到来了,那么是不是 可以减少老解放区的负担呢?提出这个要求是合理的,但一时 还不能实现。因为战争还在进行,新解放区的一切还没有组织 好,土改尚未进行,税收工作也没有就绪,所以还是老解放区 要负担得多一些,不能减少。我们从抗战以来的经验中研究出 一个比例:农民的负担是东北高、西北低、华北适中,农村平 均每人每年的收入约四百斤粮食,交给公家八十斤,按军队每 人每年开支合四千斤粮食计算,每一百个农民可以负担两个公 家人。如果合乎这个比例就正好,超过就困难些。按照这个比 例,我们支持了十二年。将来在一个相当的时期内,农民大概 还要拿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左右作为负担。这个事实也可以说 明中国农民的伟大。 城市中的负担是税收。从前几乎全部负担靠农村,现在形 势变了,也要靠城市,也要由工商业来负担。但开始的时候不 能把城市的负担提得很高,要比农村少一点。现在农村负担占 国家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一点四,城市负担占百分之三十八 点九,而实际上许多税收如盐税、货物税、屠宰税等,很多还 是要转嫁到农民身上的。要求城市在目前负担很大是不对的, 但城市工作人员要说服工商业家缴纳应该缴纳的负担。 国家企业收入占财政收入百分之十七点一。 以上三种收入还不够,还会有赤赤字,这就要发公债。 一九五○年整个预算支出的百分之八十二是靠各种收入,百分 之七靠公债,其他靠发行货币。这样就可以度过明年在胜利中 出现的困难。是不是可以借外债呢?我们需要外援。友邦的援 助我们是欢迎的,因为它是真诚的。但中国的建设主要应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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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财经形势和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 力更生。 开支方面,国家财经计划的安排是节约的。 第一,在整个预算中,军事费占百分之三十八点八。陆 军开支每人每年仅合四千斤粮食,总共二百一十亿斤。建设海 军、空军的费用除外。 第二,行政费占百分之二十一点四。我们的行政开支是不 大的,实行供给制的每人每年平均一千八百斤至二千斤粮食, 实行薪金制的每人每年平均四千二百斤粮食。现在还不能把供 给制改为薪金制,原来是薪金制的也不能改为供给制。两者比 较,收入是不平等的,但我们不能不要求实行供给制的同志多 忍耐些,政府知道他们的家庭困难,也正在设法解决一些必须 解决的困难。 第三,经济建设和文教费用约占百分之三十。一是国营企 业投资,二是文教建设,三是地方建设。其中第一项占百分之 二十三点九。 第四,总预备费约占百分之十,用于临时遇到的事项,如 救灾等。 从预算的分配来看,开支主要的还是用于支援战争,解放 全中国,其次是用于建设,恢复生产。财政支出总共不到六百 亿斤粮食,这说明我们的开支是节约的,生活水平是低的。中 华民族有勤劳勇敢的传统,我们党又有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 在开始建设新中国的时候,我们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保持和发扬 这种传统。 (四)掌握政策。我们一定要在上面说的总的方向下掌握 政策,进行工作,这样才能避免各部门闹独立性。我们要重视 重工业,但决不能把它当作唯一的工业。重工业中,钢铁业是 占第一位的,但它也不是重工业的全部。农业方面,要水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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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农业生产并重,水利要配合农业。交通方面,铁路的恢复最重 要,恢复得也最快,预定今年恢复到一万八千公里,现已超额 两千公里,明年可以全部恢复,并可新建一些。公路、航运等 的恢复放在其次。 每个单位必须有整体观念,要在总的财经计划中找到自己 的位置,认识自己的方向,有重点有计划地恢复生产和发展生 产。这样才能不犯本位主义,不单纯依赖国家,并在各自的范 围内做出最大的成绩。 几种关系问题 现在讲六种关系,即城乡关系、内外关系、工商关系、公 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上下关系。 (一)城乡关系。 在中国,城乡关系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关系。一方面,中 国革命要由工人阶级领导;另一方面,要使革命取得胜利,又 必须依靠农民阶级和广大乡村。要彻底解放城市,必须依靠广 大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组织力量,积蓄力量,发动武装斗 争,以乡村包围城市,一块一块地夺取敌人的阵地,最后解放 城市;回过来,再以城市领导乡村,恢复和发展生产,进行建 设。对我国城乡关系的这种辩证的处理,是毛泽东同志运用马 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革命问题的一个最成功的范例。 在谁领导谁的问题上,今天我们确定了城市领导乡村、工 业领导农业的方针。城市领导乡村、工业领导农业,资本主义 社会就是如此,社会主义社会更是如此。从我国国民经济的构 成来说,农业和手工业占百分之九十左右,现代工业占百分之 十左右,乡村比重大,城市比重小,但并不能认为因此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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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财经形势和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 取消或减弱城市领导乡村、工业领导农业的作用。城市对粮食 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刺激乡村的农业生产,城市以消费品和生产 资料的供应保证和促进乡村的农业生产。 既然是集中的城市领导分散的乡村、工业领导农业,那 么,是不是就可以不要依靠农业这个基础并从而忽视乡村呢? 不能。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取消或忽视乡村这个广大的农业基 础。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都是辩证的两方面,决不能取消 或忽视任何一方面。我们强调城市领导乡村、工业领导农业, 决不是忽视广大的农业生产对发展工业的作用。如果没有广大 农业的发展,工业发展是不可能的。目前的任务首先要恢复农 业生产,然后再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明年计划增产一百亿斤 粮食,经过三五年的努力就可以恢复到年产二千八百亿斤的战 前最高水平。这样就可以提高四亿农民的购买力,增加他们对 工业品的需要和对工业原料的供应,也就可以在恢复和发展农 业的基础上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今年全国棉花产量为八百多 万担,明年计划增加到一千三百万担。如果没有这一千三百万 担棉花,一百万纱锭就得停转。如果没有粮食,城市人民就不 能生活下去。京、津、沪三地一千万人口的吃穿都要靠乡村来 供应。城市离不开乡村而且要依靠乡村,工业离不开农业而且 要以农业为基础。 在城乡关系问题上,必须防止两种偏向。从老解放区乡村 来的干部,有一套很好的农村生产经验,懂得如何组织农业劳 动,但不能因此就说农业是重心而忽视工业,否认或者忽视城 市领导乡村、工业领导农业的作用。不防止与纠正这种偏向, 就会发生错误。农业不能作为重心,它必须在工业的领导下才 能发展。必须把城市工业组织起来发挥领导作用,才能使农业 现代化、机械化。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定,今后党的工作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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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心应该转向城市,应该把主要力量放在城市,恢复与发展工业 以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同时,也要防止另一种偏向,就是 在城市中工作的同志,不能因工业领导农业、城市领导乡村而 忽视农业和乡村。中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农业 和手工业在国民经济构成中占百分之九十左右,工业生产要顾 到农村的需要。如修铁路,首先要想到这条铁路在城乡交流、 工业品与农产品的交换中所能起的作用。谁忽视了农民和农 业,谁就要犯错误。 我们必须在发展农业的基础上发展工业,在工业的领导下 提高农业生产的水平。没有农业基础,工业不能前进;没有工 业领导,农业就无法发展。这个辩证的正确的方针是毛泽东思 想在工农业关系、城乡关系上的运用。 (二)内外关系。 国家建设是以国内力量为主还是以国外援助为主?我们的 回答是以国内力量为主,即自力更生为主。小国应该这样,有 四亿五千万人口的大国更应该这样。毫无疑问,生产建设上要 自力更生,政治上要独立自主。美帝国主义封锁我们,给我们 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我们决不能因此就向美帝国主义屈服。 我们不但要经受这些困难,并且,正因为封锁和轰炸,逼迫着 我们多想些办法,建设好我们的国家。一百零九年的斗争,牺 牲了多少仁人志士,经过了多少挫折和失败,中国人民终于胜 利了。现在这样的局面,我们是有办法对付的,要迎接困难, “多难兴邦”。 帝国主义不同我们做买卖并不可怕。过去他们侵略我们, 使我国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生活过不下去了,这才闹 革命。现在我们当然不能依靠他们。再说中国过去同他们做买 卖并不多,抗日战争以前每年只有几亿元,抗战时期每年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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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财经形势和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 过几千万元。现在同帝国主义国家也可以在有利的条件下做买 卖,对此我们不拒绝,也不强求。要打破依赖帝国主义的观 念。这种观念是一百多年来形成的,在一些人中间是根深蒂固 的。旧中国不但在经济方面,而且在文化教育方面也是依赖帝 国主义的;不但经济上受剥削,思想上也受毒化,这是很危险 的。现在要清算、消除这些毒素。不要依靠他们,也不要怕他 们,这样,自力更生的基础才会巩固。我们需要的物资大部分 可以自己解决,一部分可以从朋友那里解决,决不要依靠敌 人。此外,我们的物资是可以找到有利的市场的。我们明年增 产一百亿斤粮食,四百多万担棉花。粮食增产了,可以增加出 口,换取外汇;棉花增产了,可以减少进口,少花外汇。我们 欢迎友邦在平等互助基础上的帮助。这种真正的帮助,有助于 我们自力更生。 (三)工商关系。 工业和商业比较,当然是以工业为主。那么,商业占多数 的城市是不是要以商业为主呢?不,也要以发展工业为主。国 家方面主要是经营重工业。我们的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是以 服务于工农业品的流通、服务于人民为主的,必须防止投机现 象。对私人资本方面,要提倡、鼓励和帮助它发展工业生产。 对私营商业,在十分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给予帮助。解放前 夕,城市的生产几乎都破坏了,只剩下商业投机,这种情况要 改变过来。 (四)公私关系。 新民主主义的中国,为了恢复和发展国家的经济,需要私 人资本的帮助和合作。除了国营企业外,还允许私营企业的存 在和发展。在《共同纲领》中写上了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公私 兼顾”的方针。私人资本的问题,在我们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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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的过程中是必须解决的。 在公私关系上应该确定以公为主。国营经济应该是领导的 成分。虽然它在国家的经济构成中现在只占百分之五,但它是 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它的领导能够保证中国走向社会主义。 凡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而不应该由私人操纵的企业都要归国 家经营。国民党政府曾利用官僚资本垄断国家的经济。这种官 僚资本不但奴役人民而且也窒息私营经济的发展,应该将它没 收。但是另一方面,官僚资本垄断使得许多大的企业不断地集 中,给我们的国家准备了集中的生产组织。这样,旧社会中的 某些事物一旦到了人民的手中,便立刻变成了积极的力量。为 了使国营经济的比重不断地增加和保证它的领导,政府把百分 之二十三点九的预算支出用在国营经济上。 既然以公为主,是不是就不管私人企业了呢?不,当然要 管的。现在整个工业中有一半是属于私人经营的,它对国家的 经济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在那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企业 遇到困难的时候,政府是会帮助它的。国营企业应该起带头作 用,使私人企业对我国的生产发展有利。我们允许私人资本主 义企业存在,但是要引导它不走旧资本主义的道路,而走新民 主主义的道路。我们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使我们的国家 健全地、有步骤地、不急躁地走向社会主义。 (五)劳资关系。 这个问题在国营企业中不存在,在私人企业中则是存在 的。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同志确定了“劳资两利”的方针。 但这并不是把劳资两个方面平列起来。人民的国家是以工人阶 级为领导的,在劳资关系上,我们要采取保护劳动的政策,对 于资方也要给予适当的利润。我们对于私人资本采取限制政 策,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企业要鼓励它经营,对有害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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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财经形势和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 要禁止。我们对于私人资本取得利润也有两个条件:第一,不 允许有非法的利润,只许可有合法的利润;第二,不能有过分 的利润,只能有合理的利润。工人不应该为了眼前的利益要求 过高的工资,那样会使资方无法经营而企业倒闭,结果会弄得 自己失业。我们不要为一时的利益而损害长远的利益。工人的 劳动是应该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的,但现在一般还得工作八个多 小时到十个小时。工人的生活水准应该同中国的现有情况相适 应。今天的主要问题,是先做到不失业、不饥饿。劳动条件不 可能一下子变得很好,只能逐步改善。工人阶级应该用自我牺 牲的精神来努力生产。我们必须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保护劳动 和限制资本。 (六)上下关系。 这里说的上下关系是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今天的情况 下,我们还不能完全做到集中和统一,但也不允许各自为政。 我们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不是封建割据。要既利于国家统 一,又利于因地制宜,这是《共同纲领》中确定了的。比如钢 铁生产,就要在工业投资、矿石生产和销路等方面对各产钢地 区进行统一安排。棉花生产计划的制定,也得看各地的条件。 航务计划也得照顾到各个方面,不要犯本位主义,不要妨害地 方的积极性。毛泽东同志领导中国革命战争,在战略领导上抓 得很紧,在战役的组织和战术的运用上就交给下面去办,因为 他们最了解具体情况,只有充分发挥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才能打胜仗。打仗是这样,建设也是这样。人民的创造力 是无穷的。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才能使各 方面的工作生气勃勃,否则就死气沉沉。只有广大人民在生产 中发挥了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提高他们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 活水平,也才能更有效地克服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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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上述六种关系,各个部门都会遇到,尤其是生产部门。 必须正确解决这六种关系,才不会犯本位主义,才能有全局观 念,才能使本部门的生产在统一计划中占有适当的地位,才能 使各方面的计划掌握重心,准确地加以实施。 根据《周恩来选集》下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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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 会议上的总结报告要点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钱 俊 瑞 一 这次会议是有成绩的。大家在会议上反映了各地区教育工 作的情况和目前所存在着的问题,交换了关于老区与新区的教 育工作中若干重要的经验,讨论了中央教育部一九五○年上半 年的工作计划,并在创办中国人民大学和工农速成中学,改进 北京师范大学,编审中、小学教材,争取团结改造知识分子等 项问题上达到了一致的意见。 二 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 助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 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教育是一个长期的奋斗过程。 中国的新教育,正和中国的新政治、新经济一样,开始于二十 多年前的老解放区(即当时的土地革命根据地),经过八年抗 日战争与三年多解放战争,在毛主席的文教政策领导下,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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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重要的发展,并积蓄了不少的经验,尤其在民众教育、知识分 子的思想改造教育、农村小学教育等方面。这种新教育是民族 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其方法是理论与实际一致,其目的 是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与建设 服务。 但这些老解放区的经验是长期农村环境与战争环境中的 产物。现在全国的绝大部分都已解放,今后主要的任务将由战 争转入全面的建设。在全国范围的建设任务前面,我们的教育 必须根据共同纲领,以原有的新教育的良好经验为基础,吸收 旧教育的某些有用的经验,特别要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 验,建设我们的“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 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 思想为主要任务”的新民主主义教育。 创办人民大学,培养建设人才,这是完全新式的高等教育 的起点。同时普遍举办工农速成中学,把工农干部培养成知识 分子。 为此目的,我们应当进行一系列的具体工作。在这些工 作当中,包括我们在这次会上所讨论的、政务院所决定的创办 人民大学的计划。创办人民大学的任务,是接受苏联的先进经 验,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新中国的各种建设干部。参加这个 大学学习的,不仅有青年知识分子,还要吸收工农青年和干 部。这将是新中国的完全新式的高等教育的起点。 我们在这次会议上讨论了另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就是普 遍举办工农速成中学。我们要求全国的部队、机关、团体和学 校都尽可能地为青年工农,首先是为多年参加革命斗争的青年 和成年工农干部,办这样的速成中学。这批工农干部乃是我们 祖国最宝贵的财产,我们必须负责将他们培养成为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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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要点 培养他们负担建设任务。为着同样的理由,我们应该大量办理 工人业余补习教育。 争取明年开始,进行全国规模的识字教育。 此外,我们还要作必要的准备,以便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识 字教育,扫除文盲的伟大工作。毛主席说过:“从百分之八十 的人口中扫除文盲,是新中国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必须努 力创设这个条件,以便工农大众易于掌握文化科学,作为斗争 与建设的武器,作为巩固与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武器。在全 国各个地区,应该着手准备识字教育的教材和组织群众中的师 资,争取从一九五一年开始,进行全国规模的识字运动。 新中国教育的发展方针是普及与提高的正确结合,即在普 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普及当然以工农兵为 主要对象,但是也不放松一般儿童教育的推广。在这样普及的 基础上,从识字教育和基本政治文化科学教育,提高到较高级 的科学技术和政治教育。 三 老区教育,现在以巩固与提高为主,解决师资、教材问 题。 老解放区的教育,首先是中小教育,在土地改革后有了大 的发展。由于人力财力的限制,现在应以巩固与提高为主。在 条件许可时,可顺应群众需要作某些发展。应该认识:这是新 的大发展的前夜,这个新的大发展,将构成必然会到来的文化 高潮的重要部分。不作这个巩固与提高是不对的;在这一阶段 不为明天准备大发展的条件也是不对的。 巩固与提高的关键是师资和教材问题的适当解决。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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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师资的问题是数量不足,质量不足。由此提出了改进北京师范 大学和各地区大学中的师范学院或教育学院的任务,提出了改 进各地师范教育的任务,提出了加强教员轮训和在职学习的任 务,借以培养众多的称职的师资。 为了解决教材问题,这次会议决定了加强教科书编审工作 的具体计划,我们一定要努力促其实现。 为了培养大批中级建设干部,中等学校在今后若干年内应 该着重地向中等技术学校发展。 四 新区教育工作的关键,是争取团结改造知识分子。此外, 必须维持原有学校,逐步改善。 争取团结和改造知识分子是新区教育工作的关键。毛主席 告诉我们:“对于旧文化工作者、旧教育工作者和旧医生们的 态度,是采取适当的方法教育他们,使他们获得新观点、新方 法,为人民服务。”任弼时同志在《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的演说中说,对于一般知识分子,“民主政权应采取保护他们 的政策,并且应当尽量争取他们为人民共和国服务。”“只要 他们表示愿意服从民主政府法令,特别是土地法,不反对共产 党的政策,愿为人民服务,不进行破坏活动,如有违法行为, 甘受政府法律制裁,我们就可以让他们出来工作。可办各种训 练班,训练技术和政治,慢慢改造他们,然后分配他们以适当 工作。”我们必须坚决地正确地执行这个团结和改造知识分子 的政策。我们应该防止减租和土地改革中对知识分子的曾经发 生过的“左”的偏向,即排斥一切知识分子,停办大批学校。 中国的知识分子大多数与土地有联系,他们在土地革命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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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要点 中是动摇的,但是他们的立场是可以经过教育而改变的,我们 必须事先向他们进行土地改革的教育,争取他们积极参加或支 持土地改革的工作。 我们在新区应坚决执行维持原有学校,逐步作可能与必要 的改善的方针。所谓维持就是每到一处,不许破坏损毁这些学 校的设备房屋,让一般的原有教员安心教下去,然后有计划有 步骤地加以改善,决不要采取急进的冒险的政策。 对于失业的知识分子要设法安置。各地应该设法防止青年 学生的大批失学;如有失学现象,应妥善解决。这是新区的一 个重要问题,我们应该十分郑重地对待和处理这个问题。 五 新区学校安顿后的主要工作,是进行政治与思想教育。 对新区学校安顿以后的主要工作,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在 教师和青年学生中进行政治与思想教育,其主要目的乃是逐步 地建立革命的人生观。 这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一部分,其基本性质是新民主主 义的,还不是社会主义的。这种教育首先要反对买办的、封建 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建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但是为了建 立和巩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应当提倡和鼓励马克思列宁主义 世界观和毛泽东思想的学习。这种提倡和学习,目的是在保证 和贯彻目前历史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并不是要求立即实现 社会主义。毛主席说:“我们既应把对于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 和社会制度的宣传,同对于新民主主义的行动纲领的实践区别 开来;又应把作为观察问题、研究学问、处理工作、训练干部 的共产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同作为整个国民文化的新民主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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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的方针区别开来。把二者混为一谈,无疑是很不适当的。” 根据各地经验,为了有效地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第一,理 论学习必须密切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即把理论学习作为改造 思想的武器,改造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直接目的。第二,必需 抓住重点,解决主要的思想问题。课程以少而精为原则,思想 改造的基本点,在确立革命的人生观。第三,发扬自由思考, 善于民主启发,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第四,对不同的具 体对象,发扬其本身思想中的正确或比较正确的成分,通过其 自己的力量,里应外合地和逐步提高地克服其不正确思想,巩 固与提高其比较正确的思想。第五,这种学习应当与自己参加 劳动生产,参加群众斗争,参观解放军或工厂等活动结合起 来,才能收到大的成效。 六 积累经验,逐步改革旧教育制度。 共同纲领规定:“人民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 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法。”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改造旧 教育和建设新教育是两个密切联系和不可分开的过程。前者要 在后者的指导下进行;而新教育的建设也必须从旧教育吸取合 理的成分。 旧的学制的改革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必须经过各级教 育的不断改革,积累比较成熟的经验之后,才能有比较全盘的 改革。我们不能性急。大学中学的课程必须继续改革。改革的 重点是加强革命的政治学习,合理地精简现有课程。关键是打 通教员思想。教学方法的改革,重点在于反对书本与实际分离 的教条主义,同时防止轻视基本理论学习的狭隘实用主义。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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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要点 须坚决走向理论与实际一致。必须改善考试制度。学校的管理 必须正确实行民主集中制。 七 对中国人办的私立学校,一般采保护维持,加强领导,逐 步改造的方针。 在目前条件下,我们对中国人办的私立学校除极坏者应予 取缔或接管外,一般的应采保护维持,加强领导,逐步改造的 方针。没有必要而随便命令停办或接管,是不妥当的。我们对 成绩优良的私立学校应予以奖励或补助;对纯粹为谋利而设的 私立学校,要予以整顿和改造,使之逐渐地能够实行新民主主 义教育,实行民主管理与经济公开;对经费困难而办理成绩不 坏的私立学校应给以补助。 八 目前国家财政还很困难,但是我们是有办法、有希望的。 各级教育工作者的生活是艰苦的,我们在可能条件下,应设法 改善他们的物质和政治待遇。对女教师应照顾其特殊困难。但 我们教育工作者本身,在这伟大的时代,应该发扬艰苦奋斗的 作风,具备全局观点和历史观点,充分认识自己任务的重大, 百倍提高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和巩固从事教育工作的 事业精神,克服一切困难,完成自己的光荣的历史使命。 根据一九五○年一月六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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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毛泽东关于周恩来去苏联 参加谈判问题给中共中央的电报 (一九五○年一月二日、三日) 一 中央: (一)最近两日这里的工作有一个重要发展。斯大林同 志已同意周恩来同志来莫斯科,并签订新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及贷款、通商、民航等项协定。昨一月一日决定发表我和塔斯 社记者谈话,已见今日(二日)各报,你们谅已收到。今日下 午八时,莫洛托夫米高扬二同志到我处谈话,问我对中苏条约 等事的意见。我即详述三种办法:(甲)签订新的中苏友好同 盟条约。这样做有极大利益。中苏关系在新的条约上固定下 来,中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民族资产阶级左翼都将感觉 兴奋,可以孤立民族资产阶级右翼;在国际上我们可以有更大 的政治资本去对付帝国主义国家,去审查过去中国和各帝国主 义国家所订的条约。(乙)由两国通讯社发一简单公报,仅说 到两国当局对于旧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他问题交换了意见, 取得了在重要问题上的一致意见,而不涉及详细内容,实际上 把这个问题拖几年再说。这样做,中国外长周恩来当然不要 来。(丙)签订一个声明,内容说到两国关系的要点,但不是 条约。这样做,周恩来也可以不来。当我详细分析上述三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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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周恩来去苏联参加谈判问题给中共中央的电报 法的利害之后,莫洛托夫同志即说,(甲)项办法好,周可以 来。我仍问,是否以新条约代替旧条约?莫洛托夫同志说,是 的。随即计算周来及签订条约的时间。我说,我的电报一月三 日到北京,恩来准备五天,一月九日从北京动身,坐火车十一 天,一月十九日到莫斯科,一月二十日至月底约十天时间谈判 及签订各项条约,二月初我和周一道回国。同时又谈到我出外 游览的问题,商定晋谒列宁墓,去列宁格勒、高尔基城等处看 一看,并看一看兵工厂、地下电车(这二项是莫米二同志提 的)、集体农场等处。又谈到和苏联各负责同志谈话的问题 (到现在我还没有出门去单独看过他们任何一人)。(二)你 们收到此电后,请于五天内准备完毕。希望恩来偕同贸易部长 及其他必要助手和必要文件材料,于一月九日从北京动身,坐 火车(不是坐飞机)来莫斯科,由董必武同志代理政务院总 理。对外不要发表,待周到莫后才发表。(三)以上是否可 行,五天准备时间是否足够,是否还需多一二天准备时间,有 无叫李富春或其他同志同来协助之必要,均请考虑电复。 毛 泽 东 一月二日下午十一时 二 中央: 昨日下午十一时电谅达。恩来同志出国来苏须在政务院会 议正式通过,并报告此行系为谈判及签订新的中苏友好同盟条 约(和旧条约比较在旅大问题上可能有部分的变更,但具体内 容尚待谈判。为防御日本及其同盟者的可能的侵略这一目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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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承认外蒙独立则仍为新约的基本精神),贷款协定(我们提出 的要求是三万万美元,分几年付支,我们所以不提较多的要求 是因为在目前数年内多借不如少借为有利),民航协定(有利 于建立自己的航空工业)及贸易协定(和苏联确定易货范围对 于我们确定发展生产的方向是有利的,同时亦有利于和其他外 国订立通商协定)。此外还应约集政府委员之在京者开一座谈 会作同样报告。在两次会议上,应指出这一行动将使人民共和 国处于更有利的地位,使资本主义各国不能不就我范围,有利 于迫使各国无条件承认中国,废除旧约,重订新约,使各资本 主义国家不敢妄动。 毛 泽 东 一月三日上午四时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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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苏两国在新疆 设立金属和石油公司的 问题给毛泽东的报告 (一九五○年一月二日) 刘 少 奇 毛主席: (甲)此次由彭德怀同志带来苏联与国民党政府议定在新 疆设立金属与石油两股份公司协定草案,要求中央人民政府与 苏联政府亦议定大体同样的协定草案,以便利用苏联资本,开 发新疆富源,发展新疆生产。这两个协定大概内容如下: (一)公司业务为在新疆境内寻觅、探测、开采、冶炼有 色的及稀有的金属并在中国境内及境外销售产品,或寻觅、探 测、开采石油煤气并提炼油料销售产品。 (二)资本双方各半,净利平分。但中国之资本以地段及 为建筑工场与房屋所需之建设材料估价交付,苏联之资本则为 公司营业所必须之设备材料及运输工具估价交付。 (三)公司负责人及职员中苏各半,如中长铁路一样。 (四)公司产品向中国政府交纳一定的捐税,双方均得向 公司收买产品的一半,其价格照成本加百分之六的纯利。 (五)公司经营期间为四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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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乙)这就是一种租让的或中苏合办的企业,而中国从中 得一半的利益。但期限似乎定得太长,以定为二十年或二十五 年为宜。请你考虑是否即由你向苏联负责方面提出这个问题谈 一谈,在原则确定后,具体条文则交外交部与大使馆谈判。 又,这种事业可能不只在新疆,不只和苏联和各新民主国家, 在中国其他地方,也可能合办这种工厂和企业。甚至帝国主义 国家内的团体和资本家也可能要求来办这种工厂和企业。但我 们如果不主动表示要苏联来办,苏联是不会要求我们办这种事 业的。现新疆同志则要求苏联来办,我们是否向苏联作这种要 求,请你考虑决定。此间同志认为是可以作这种要求的。 刘 少 奇 一月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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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关税 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 (一九五○年一月二十七日政务院第十七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三月七日发布)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认为:在过去一百多年当中,帝国主 义者侵犯了我国的海关自主权,他们用武装力量及奴役式的条 约,强迫我国开辟商埠,进行对外贸易,规定以极低的关税甚 至免除关税输入商品。各帝国主义国家,曾充分利用了这些特 权,大量地向我国输入生产品,吸收廉价原料,并借此绞杀和 阻碍了我国民族工业的自由发展,使我国长期变为落后的从属 外国的半殖民地。 帝国主义者为了保护其在对外贸易方面的特权,为了对 其奴役性的条约和掠夺性的借款取得赔款与债息的担保,曾长 期地掌握了我国海关管理和关税收支的大权,海关主要负责人 员,全部由英美人担任,在各海关用英语办事行文,外国职员 的薪金比中国职员高得多,并且享受一切中国职员所得不到的 特殊优待条件。一九四三年的所谓“取消不平等条约”,并没 有真正实现海关的自主,只不过是把海关的管理权从一个帝国 主义者转到另一个帝国主义者手里,海关的最高官员由美国人 代替了英国人。 帝国主义者掌握我国海关大权后,继续扩大损害我国主 权,如将与海关无关的职务,如保证航运的安全和巡卫国境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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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岸等,也揽入海关管理范围之内,用我国海关的和其他的收 入,建筑港口、灯塔及其他助航设备,这些设备,对我国固有 一定用处,但首先是利用来保证外国运输的安全和方便,而不 是用来便利我国脆弱的不能与外国资本主义公司进行竞争的航 运。再,海关缉私和国防保卫工作,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任 务,但他们利用缉私的名义,在有些地方竟将警卫国境海岸的 国防保卫工作也由海关掌握起来。 由于中国人民大革命的伟大胜利,结束了以上各种不平等 与不自主的状态,收回了中国在关税政策方面的独立主权及管 理海关事业的自主权。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认为:在目前条件下,国家海关工作 与国家对外贸易工作上所进行的监督与某种管制,在恢复与发 展我国人民经济中,应起重要的作用。海关税则,必需保护国 家生产,必需保护国内生产品与外国商品的竞争。 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必须是统一集中的和独立自主的 国家机关,海关总署负责对各种货物及货币的输入输出执行实 际的监督管理,征收关税,与走私进行斗争,以此来保护我国 不受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侵略。 所有和海关无直接关系的职务,如:管理港口、疏浚河 道、建筑助航设备、巡卫国境海岸等工作,均应由海关移交给 其他有关机关。 为了实现上述关税政策及组织海关工作的任务,政务院特 作如下决定: 一、批准《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试行组织条例》。 二、解除下列各项与海关无关的职务: ( )关于管理海港河道、灯塔浮标、气象报道等助航设 备的职务,连同其工作人员、物资、器材全部移交中央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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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 府交通部或市的港务局。 ( )巡卫国境海岸的职务及武装舰艇,全部移交中央人 民政府公安部,但为了便于海关执行职务及在口岸上进行缉私 工作所必需的一些小型船艇在外。 责成海关总署与交通部、公安部共同商讨移交上述工作及 其人员、物资的办法和日期。 三、准许海关总署在新海关税则未规定施行前,在输入 货物方面暂用一九四八年的进口税则,在输出货物方面暂用 一九三四年的出口税则(一九四五年修正本),但某些方面须 经过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订正。 四、必须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输入输出货物的新海关税 则,为了制定新的海关税则,决定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 经济委员会下组织一个专门委员会,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派代表一人任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财政部、重 工业部、燃料工业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铁道部、农业 部、交通部、食品工业部、邮电部及海关总署各派代表一人 组成之,并委托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该委员会的人员 编制。 为了工作进行顺利起见,给该委员会主任以权力,得 由参加委员会其他各部抽调专家,参加制定海关税则的工 作。规定该委员会必需在一九五○年八月一日以前完成上述 工作。 五、于制定海关税则时,专门委员会得按下列各项基本原 则,进行工作。 ( )在国内能大量生产的或者暂时还不能大量生产但将 来有发展可能的工业品及半制品,于进口同样的这些商品时, 海关税率应规定高于该项商品的成本与我国同样货品的成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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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之差额,以保护国家民族生产。 ( )对于一切奢侈品和非必需品,订征更高的税率。 ( )在国内生产很少或者不能生产的生产设备器材、工 业原料、农业机械、粮食种籽及肥料等,其税率要低或免征 关税。 ( )凡一切必需的科学图书与防治农业病虫害等书籍, 以及若干国内不能生产的或国内药品所不能代替的药品的输 入,免征或减征关税。 ( )海关税则对进口货物有两种税率:对于凡与中华人 民共和国有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应该规定一般的正常的税 率;对于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贸易条约或协定关系的国 家,要规定比一般较高的税率。 ( )为了发展我国的出口货物的生产,对于经由中央人 民政府所奖励的一切半制品及加工原料的输出,只订很低的税 率或免税输出。 六、必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关法规,确定海关的组 织、权限与职责等,特决定由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于一九五 ○年七月一日以前将海关法规草案,提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审核。 根据一九五○年三月八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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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工农民主 专政”给三野政治部的指示 (一九五○年一月)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工农民主专政”,这种说法 是正确的,不错的。所谓实质上是工农民主专政,应该理解为 基本上是工农民主专政,即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 政,而又并不等于工农民主专政,即不完全是工农民主专政的 意思。 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 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四个阶级参加,范围比工农民主专政 为广;但它的确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它所执行的政策完全符 合于工人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也可以说实质上是工农民主 专政。所谓实质上是什么,就是基本上是什么,或者主要地是 什么,而并不完全是什么的意思。斯大林在《论列宁主义的几 个问题》中说:“说‘在实质上’,这还不是说‘完全’。我 们往往说民族问题在实质上是农民问题,这是完全正确的。但 这还不是说,农民问题可以概括民族问题,农民问题按范围来 说是和民族问题相等,农民问题和民族问题是一个东西。不 必证明:民族问题按范围来说,是比农民问题更广泛,更丰 富的。” 我们对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工农民主专政”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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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话,也应当作同样的了解。但是这种论点,在目前加以宣传是 会引起一知半解的人们的误解和曲解的,因而对于人民民主统 一战线的工作将有不利的影响,所以目前不必去宣传,更不要 在报纸刊物上发表或讨论。 我们在报纸刊物上发表和公开对外宣传时,仍须按照共同 纲领来作解说,即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 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 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这个问题的争论暂时应该就此结束。 根据中共中央华北局《建设》第五十七期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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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讨论和执行 人民日报《学会管理企业》 的社论的指示 (一九五○年二月十二日) 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市委并中央各企业管理部门、军委后 勤部、中央劳动部并全国总工会各产业总工会: 人民日报在“二七”纪念日发表的学会管理企业的社论, 应成为目前管理企业,提高生产的指导方针,各地党委应指令 和督促企业管理部门及各企业中的行政、党与工会组织负责同 志召集共同的会议,切实检讨,根据企业情况,定出具体执行 办法,并督促其切实执行。各地党委应在三月底以前将当地各 公营企业的状况及执行这次指示的情形,作一总结报告中央, 不得有误。中央各企业管理部门及各全国性工会组织,由陈 云、李立三同志督促。 中 央 二月十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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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附:学会管理企业 (一九五○年二月六日《人民日报》社论) 中国工人阶级“二七”流血斗争的纪念日已经二十七周 年了。在二十七年前,京汉铁路工人为争取组织工会的自由, 惨遭北洋军阀刽子手的大屠杀。当时工人们的斗争旗帜上写着 “为自由而战!”“为人权而战!”这些口号。这一方面是显 示了初次走上政治舞台的年青的中国工人阶级的英勇气概与革 命先锋队的作用;同时亦说明了那时我们中国工人阶级是帝国 主义、封建军阀所任意宰割蹂躏的奴隶,无丝毫自由权利。 在“二七”大罢工遭受失败之后,中国工人阶级在自己的政 党——中国共产党与自己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的英明领 导下,团结全国人民,经过二十七年艰苦卓绝的英勇奋斗,已 经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 主义的伟大胜利。于是我们中国工人阶级的社会政治地位就起 了根本的变化。中国工人不仅获得了“二七”时代牺牲流血所 争取的一切自由权利,而且根本推翻了长期压迫我们的帝国主 义和封建买办势力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以我们工人阶级为领导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去是被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 主义所任意压迫、剥削、屠杀的奴隶,今天变成了国家社会的 主人——这就是二十七年斗争的总结。 国家主人的地位,是最光荣的地位,也是最负责任的地 位。过去反动统治阶级霸占“国家主人”地位的时候,只图自 私自利,使国家陷于贫穷破产与灭亡的危机中,使人民生活陷 于饥寒交迫的苦海。现在我们工人阶级站上了国家主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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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讨论和执行人民日报 《学会管理企业》 的社论的指示 了。我们应该使国家面目一新。我们应该首先替国家打算,替 全国人民打算。我们要负起责任来,有计划、有步骤地克服当 前的困难,逐渐把贫穷破产的国家变成富强,把人民的饥寒交 迫的生活变成丰衣足食,领导人民一直走向我们理想的幸福的 社会,社会主义的社会。这是我们必须做到而且一定能够做 到的。 但是我们目前的困难还很多。一九五○年会是我们最后 的一个困难的年头。一方面,革命战争尚未完结,我们还要花 费很大的人力物力去把革命战争进行到底,解放海南岛、台湾 和西藏,彻底歼灭残余的反动势力,巩固我们的已得胜利。另 一方面,我们又要耗费很大的资金去恢复被敌人破坏的生产事 业和交通运输事业。这种情况,加上去年的水旱虫灾,农业生 产减少,人民负担很重,使今年的国家财政遭遇很大的困难。 克服财政困难的主要办法,就是节约和生产。节约是要全国人 民节衣缩食来帮助国家克服困难。在这里,我们工人应当起模 范和带头的作用。在工厂企业中,我们要努力设法节省原料材 料,爱护机器,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减低产品成本费。生产就 是说要增加农业和工业的生产。增加农业生产,主要是依靠广 大农民的努力;增加工业生产,首先要管好企业,这就需要我 们工人负起全部责任。 过去在管理企业提高生产方面,我们已经有了一些成绩。 拿铁路说,现在我们的火车,可以从东北的满洲里直达华南的 广州,这是从中国有铁路以来所没有的事。修复之快,确属惊 人!有些工厂企业,在产品的数量与质量方面也都已超过敌伪 统治时代的水平。在东北,由于开展了创造新纪录运动,推行 了合理化建议运动,工业建设获得了更多的成绩。在生产运动 中,我们已产生了成百上千的赵国有、李永、张德容、宋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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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等模范英雄人物。但是一般说来,我们仍然应当清醒地承认, 我们还没有把企业完全管理好,有些并且是管理得很坏。 过去,在解放城市接收企业的时期,我们曾正确地提出 “不要打烂旧机构”和“保存原职原薪原制度”的口号,加上 工人群众热烈保护器材,参加清点工作,这就保证了接收得 好,接收得完整,没有发生混乱现象和资材的损失。但这样, 我们也就不能不把过去国民党反动统治时代在企业内所造成的 许多不统一、不合理、无政府、无组织的混乱现象和某些腐败 制度暂时地继承下来了。后来各地区各城市都多少进行了一些 调整和改革,某些腐败恶劣制度是去掉了,但是这些改革多半 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并且由于我们的干部缺乏管理生产的 经验和知识,所以制定出来的新制度也不是很合理很科学的。 特别是由于各地区各行其是,缺乏一致的步骤和办法,在各产 业部门中原来不统一的混乱现象,不但没有改变,而且有些地 方甚至弄得更加不统一了。譬如铁路系统,在管理上是统一得 最早的,在业务上现在也逐渐统一起来了。但在职工工资与待 遇方面还是很混乱;不但关外与关内不统一,而且在短短的一 条正太铁路,太原和石家庄就不一致。在郑州管理局管理的铁 路上,就有七种不同的工资和待遇办法。在纺织部门,连业务 和生产管理制度,都还没有统一起来。不仅上海、天津、青岛 纺织局各有一套办法,甚至在同一城市的工厂也常常有各不相 同的制度。煤矿部门的情形,更加严重。在有些煤矿里,连过 去对工人进行残酷封建剥削的把头制度还继续保存。不重视矿 山保安条例,不关心工人生命安全的官僚主义现象,还严重地 存在着。因此还有个别地方,由于不听信工人的意见,不采取 预防办法,而发生起火发水烧死人淹死人的事件(灵山煤矿和 洪山煤矿)。在许多工厂企业内部因人设事不事生产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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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讨论和执行人民日报 《学会管理企业》 的社论的指示 至今仍未进行合理的改造。过去国民党统治时期那些靠私人关 系贿赂方法而占据重要位置的所谓职员,至今仍然原封不动; 而同时又有许多在接收与恢复生产当中,对国家政府表示忠心 耿耿有能力,有办法,有经验的工人职员,仍然被压制而未提 拔。许多工厂内材料物资的浪费现象,仍然非常严重。有许多 必要的和可能的安全卫生设备,很多工厂都没有举办。这些都 说明,我们在管理企业方面的工作还做得很差。 因此,学会管理企业,把官僚资本主义企业改造成为新民 主主义企业,就应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目前的中心口号。 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与官僚资本主义和一般资本主义经济 的根本区别之一,就是新民主主义经济应当实行一定的计划 性。这就首先要求国营经济各部门有统一的管理以及生产组 织,有经济核算、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工资待遇等各方面的 统一的制度。现在中央人民政府已建立起各产业部门的统一管 理机关。各管理机关的首要任务,不仅要根据需要和客观的可 能,将工厂企业的管理逐渐统一起来,而且要赶紧制定可能实 行的各方面的统一的制度,以便制定全国统一的经济计划。在 这里,制定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更加必要。目前这种在同一 产业部门在同一地区,职工工资都极不统一,而在全国说来, 一个摇纱工人比一个井下矿工和钢铁厂技术工人的工资还高, 一个看工人宿舍的职员比一个工程师的工资还高的不合理的现 象,不仅不合于按劳付酬的新民主主义的工资原则,而且大大 妨碍着其他各种制度的统一。甚至产业管理部门要调动一个工 人和职员到其他工厂或其他地区工作,也受到严重的阻碍。因 此,经济管理部门与全国总工会,应当互相协商,从速制定统 一全国工资制度的标准。在制定这个标准的时候,要坚决否定 国民党遗留下来的混乱的、腐败的、不合理的工资制度,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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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之以统一的、合理的、科学的工资制度。估计到现在解放战争 尚未完全结束,国家财政十分困难,农民负担不可能也不应该 再行加重,估计到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中出力最多、功劳最大 的人民解放军还在实行供给制的情形,我们不可能也不应当实 行高工资制。相反的,我们暂时还只能实行低工资制。但是我 们必须将各产业部门的工资,加以合理的调整,使不合理的过 低的工资,可以适当地提高,而不合理的或者虽是合理但目前 不能实行的过高的工资,可以适当地降低。只有这样,才会 对发展生产有利,才符合于整个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的远大 利益。 以统一的、合理的、科学的制度,逐渐代替国民党遗留下 来的混乱的、腐败的、不合理的制度,是目前管好企业所必须 采取的一个重要步骤。 其次,新民主主义企业与官僚资本企业和一般资本主义 企业的另一个根本区别,就在于一切旧的资本主义企业是依靠 压迫方法来强制工人劳动生产,是使“工人成了机器的单纯的 附属品”,“他们每天每时都被机器、被监工,首先被各个有 产者——工厂主本人奴役着”(《共产党宣言》)。这样必然 造成工人对于劳动的日益增加的厌恶。新民主主义的人民企业 的管理,则必须启发和依靠工人群众主人翁的感觉,发挥工人 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便工人群众能够自觉地进行劳 动。把原来被机器支配的奴隶,变成管理机器的自觉的劳动 者,这是一个真正的革命。机器和技术在被自觉的人所掌握的 时候,才能进一步发挥效能。这就是为什么新民主主义社会和 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生产率会比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生产率高 得多的原故。这就是为什么原来比英国德国落后五十年到一百 年的俄国,在十月革命后能在短短的二十年(实际上是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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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讨论和执行人民日报 《学会管理企业》 的社论的指示 年)的时间内赶上并超过英国和德国的生产水平的原故。这也 就是为什么我们有些初步实行了管理民主化的企业在解放后不 到一年的时间,就超过了敌伪和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生产水平 的原故。因此,在一切国营公营的工厂企业中,必须坚决地改 变旧的官僚主义的管理制度,实行管理民主化,建立工厂管理 委员会,吸收工人参加生产管理,以启发工人的主人翁的觉 悟,发扬工人的自觉的劳动热情。这是改造旧企业、管好人民 企业的基本环节。 必须指出:目前还有不少企业行政管理干部,对于依靠 工人群众的帮助来管好工厂企业的基本思想还没有搞通。他们 对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在一九四八年第六次劳动大会以来所屡次 说明的实行企业管理民主化,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 会议的指示,不愿很好地执行,甚至不执行。因此,有些公营 企业中,就还保留旧的一套依靠强制压迫的管理制度,在个别 的工厂企业中甚至还保留着把头制度和侮辱工人人格的抄身制 度。这种现象,必须坚决消灭。此外,有些国营公营企业虽然 建立了工厂管理委员会的组织,但是只有形式,不起作用。这 种现象,一方面是由于旧的一套管理组织依然保存,工厂管理 委员会成了附属于旧的管理组织的装饰品,另一方面是由于工 会工作薄弱,工会还不善于教育工人,启发工人的觉悟和积极 性,以至工人代表参加工厂管理委员会还不能起应有的作用。 一切国营公营工厂企业中的行政管理者、党的工作者和 工会工作者,必须明白:工厂管理委员会是工厂企业中以厂长 为首的统一领导机关。必须以这种新的管理组织与管理制度去 代替旧的管理组织与管理制度,把厂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提 到工厂管理委员会上去讨论,真正吸收工人参加生产管理,才 能使工人亲身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而发挥对生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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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与创造性。工厂中的职工代表会议,应当与工厂管理委员会相 辅而行,成为在工会领导下组织和领导群众生产运动,传达领 导者意图和吸收群众意见的组织形式。职工代表会议每次开会 时,厂长与其他行政负责人应出席作报告,听取群众的意见和 批评,并把群众中各种好的建议迅速地实现起来。有了工厂管 理委员会和工厂职工代表会议,就可依靠群众逐渐地改造原来 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中其他一切不合理的旧制度,实行科学的管 理生产制度,如经济核算,规定各种标准定额,计件工资等 等,以达到经营企业化的目的。因此,要再一次地着重指出: 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和工厂职工代表会议的制度,乃是目前改 造旧的官僚资本企业为新民主主义人民企业的中心环节。 为了实现上面指出的任务,目前工会工作应特别注意加 强与经济管理机关的配合和联系。在全国范围内,应当以建立 全国统一的产业工会,协同经济管理机关制定各方面的统一制 度,特别是对职工的统一的工资待遇等制度,指导各级工会组 织加强对生产工作的注意,为目前的主要任务。在每一个工厂 企业中的工会组织应当配合行政机构,逐渐改革各种旧制度, 首先是帮助行政实现管理民主化,以便更进一步提高工人的劳 动热情,组织生产竞赛与合理化建议等来提高生产。同时要特 别关怀工人的需要,一方面督促行政领导机关实行一切必要而 可能的设施,另一方面根据团结互助的原则,举办各种福利事 业,以减轻工人的生活困难。工会应当加紧进行工人群众的教 育工作,提高工人的政治文化技术水平,培养工人干部,并且 把他们输送到各级政权机关和经济管理机关中去。这样成为真 正广大工人群众组织的工会,便能实现其为新民主主义政权主 要支柱的作用。 在纪念今年的“二七”的时候,中国工人正在召开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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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讨论和执行人民日报 《学会管理企业》 的社论的指示 重要的代表大会——全国铁路工会代表大会,北京市总工会代 表大会和上海市总工会代表大会。这是中国工人运动在解放以 后猛烈发展的标志。我们深信:有着“二七”以来光荣斗争传 统的中国工人阶级,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之 下,像过去学会了战胜各种困难推翻反动统治一样,在不远的 将来,一定能够学会管理企业,担负起它在新中国伟大建设事 业中领导阶级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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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中苏两国关于 缔结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及协定的公告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于莫斯科) 最近时期内,在莫斯科,一方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 民政府毛泽东主席与政务院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另一方 面由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大元帅与苏联外交部维辛斯基部 长举行了谈判,在谈判期间,曾经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 联双方有关的重要的政治与经济问题。 谈判是在恳切与友好的互相谅解的气氛之中进行的,并 确定了双方愿意多方巩固和发展他们之间的友好与合作关系, 同样确定了他们为保证普遍和平与各国人民的安全而合作的 愿望。 谈判业经于二月十四日在克里姆林宫签订下列文件而告 结束:(一)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二)关于中国长春铁 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根据此协定,在对日和约缔结后, 中国长春铁路将移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所有,而苏联军队 则将自旅顺口撤退;(三)关于苏联政府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以长期经济贷款作为偿付自苏联购买工业与铁路的机器设 备的协定。 上述条约与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由周恩来总理兼外 长签字,苏联方面由维辛斯基外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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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两国关于缔结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协定的公告 0 由于签订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 口及大连的协定,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与维辛斯基外长互换照 会,声明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中苏间所缔结之相当的条约与 协定,均失去其效力,同样,双方政府确认蒙古人民共和国之 独立地位,已因其一九四五年的公民投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业 已与其建立外交关系而获得了充分保证,同时,维辛斯基外长 与周恩来总理兼外长对苏联政府将苏联经济机关在东北自日本 所有者手中所获得之财产无偿地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决 定,以及苏联政府将过去北京兵营的全部房产无偿地移交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决定,亦互换了照会。 上述条约与协定的全文公布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 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具有决心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 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的友好与合作,共同防止日本帝国主 义之再起及日本或其他用任何形式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 的国家之重新侵略;亟愿依据联合国组织的目标和原则,巩固 远东和世界的持久和平与普遍安全;并深信中华人民共和国与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的亲善邦交与友谊的巩固是与 中苏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相符合的;为此目的,决定缔结本条 约,并各派全权代表如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特派中国政务院总理兼外交 部部长周恩来;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特派苏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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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交部部长安得列·扬努阿勒耶维赤·维辛斯基。 两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同意下述各条: 第一条 缔约国双方保证共同尽力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以期制止日本或其他直接间接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任 何国家之重新侵略与破坏和平。一旦缔约国任何一方受到日本 或与日本同盟的国家之侵袭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国另一 方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双方并宣布愿以忠诚的合作精神,参加所有以确保世界和 平与安全为目的之国际活动,并为此目的之迅速实现充分贡献 其力量。 第二条 缔约国双方保证经过彼此同意与第二次世界战争 时期其他同盟国于尽可能的短期内共同取得对日和约的缔结。 第三条 缔约国双方均不缔结反对对方的任何同盟,并不 参加反对对方的任何集团及任何行动或措施。 第四条 缔约国双方根据巩固和平与普遍安全的利益, 对有关中苏两国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均将进行彼此 协商。 第五条 缔约国双方保证以友好合作的精神,并遵照平 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 原则,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与文化关系,彼此给予 一切可能的经济援助,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合作。 第六条 本条约经双方批准后立即生效,批准书在北京互换。 本条约有效期间为三十年,如在期满前一年未有缔约国任 何一方表示愿予废除时则将延长五年,并依此法顺延之。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订于莫斯科,共两份,每份均以中 文与俄文书就。两种文字的条文均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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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两国关于缔结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协定的公告 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周恩来(签字)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 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 安・扬·维辛斯基(签字) 全权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 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确认自一九四五年以来远东形势起了根 本的变化,即:帝国主义的日本遭受了失败,反动的国民党政 府已被推翻,中国成为人民民主的共和国,成立了新的人民政 府;这新的人民政府统一了全中国,推行了与苏联友好合作的 政策,并证明了自己能够坚持中国国家的独立自主与领土完 整,民族的荣誉及人民的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 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认为这种新的情况提供了从新处理中国长 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诸问题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 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根据这些新的情况,决定缔结关于中国长 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本协定: 第一条 缔约国双方同意苏联政府将共同管理中国长春铁 路的一切权利以及属于该路的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此项移交一俟对日和约缔结后立即实现,但不迟于 一九五二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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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在移交前,中苏共同管理中国长春铁路的现状不变。唯中 苏双方代表所担任的职务(如铁路局长、理事会主席等职), 自本协定生效后改为按期轮换制。 关于实行移交的具体办法,将由缔约国双方政府协议定之。 第二条 缔约国双方同意一俟对日和约缔结后,但不迟于 一九五二年末,苏联军队即自共同使用的旅顺口海军根据地撤 退,并将该地区的设备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而由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偿付苏联自一九四五年起对上述设备之恢复与建设的费用。 在苏军撤退及移交上述设备前的时期,中苏两国政府派出 同等数目的军事代表组织中苏联合的军事委员会,双方按期轮 流担任主席,管理旅顺口地区的军事事宜;其具体办法由中苏 联合的军事委员会于本协定生效后三个月内议定,并于双方政 府批准后实施之。 该地区的民事行政,应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管辖。在 苏军撤退前,旅顺口地区的苏军驻扎范围,照现存的界线不变。 一旦缔约国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其他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 国家之侵略因而被卷入军事行动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 议及苏联政府同意,中苏两国可共同使用旅顺口海军根据地, 以利共同对侵略者作战。 第三条 缔约国双方同意在对日和约缔结后,必须处理大 连港问题。 至于大连的行政,则完全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管辖。 现时大连所有财产凡为苏联方面临时代管或苏联方面租 用者,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接收。为进行上述财产接收事 宜,中苏两国政府各派代表三人组织联合委员会,于本协定生 效后三个月内议定财产移交之具体办法,此项办法俟联合委员 会建议经双方政府批准后于一九五○年内完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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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两国关于缔结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协定的公告 0 第四条 本协定自批准之日生效,批准书在北京互换。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订于莫斯科,共两份,每份以中文 与俄文书就,两种文字的条文均有同等效力。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周恩来(签字)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 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 安・扬·维辛斯基(签字) 全权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 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同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央人民政府的请求,给予中国以贷款作为偿付苏联所同意交 付给中国的机器设备及其他器材之用;据此,双方政府议定本 协定,其条文如左: 第一条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给予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贷款,以美元计算,总数共为三万万美 元;其计算法,系以三十五美元作为一盎斯纯金。 苏联政府鉴于中国因其境内长期军事行动而遭受的非常破 坏,同意以年利百分之一的优惠条件给予贷款。 第二条 第一条中所指的贷款,自一九五○年一月一日 起,在五年期间,每年以同等数目即贷款总数的五分之一交付 之,用以偿付为恢复和发展中国人民经济而由苏联交付的机器 设备与器材,包括电力站、金属与机器制造工场等设备,采 煤、采矿等矿坑设备,铁道及其他运输设备,钢轨及其他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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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机器设备与器材的品类、数量、价格及交付期限,由双方 以特别协定规定之,其价格将根据世界商场的价格来决定。 在一年期限中所未使用而剩余的款额,可移用于下一年期 限内。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将以原料、茶、 现金、美元等付还第一条所指的贷款及其利息。原料与茶的价 格、数量及交付期限将以特别协定规定之,其价格将根据世界 商场的价格来决定。贷款的付还以十年为期,每年付还同等数 目即所收贷款总数的十分之一,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实施 之。第一期的付还于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实施之,而 最后一次的付还,于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实施之。贷 款的利息系以使用贷款的实数并自其使用之日起实行计算,每 半年交付一次。 第四条 为了对本协定所规定之贷款进行结算起见,苏联 国家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各建立特别账目,并共同规定对本协 定的结算与计算的手续。 第五条 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应经批准并在北京互 换批准书。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订于莫斯科,共两份,每份均以中 文与俄文书就,两种文字的条文均有同等效力。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周恩来(签字)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 联盟政府 安・扬·维辛斯基(签字) 全权代表 根据一九五○年二月十五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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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毛泽东、周恩来关于发表新区 土改征粮指示给刘少奇的电报 (一九五○年二月十七日) 少奇同志: 关于新区土改征粮指示草案电收到。一般甚好,而且亟 须适时发出。唯第四部分因涉及分配土地问题本身,可否暂缓 发表。因斯大林同志曾在我向其报告土改政策时,提议将分配 地主土地与分配富农土地分成两个较长的阶段来做,即使目前 农民要求分配富农多余的土地,我们固不禁止,但也不要在法 令上预作肯定。我们虽对中国半封建富农作了解释,并说明对 资本主义富农并不没收,他仍举十月革命后的苏联为例,要我 们把反富农看成是严重斗争。他的中心思想是在打倒地主阶级 时,中立富农并使生产不受影响。去年十一月政治局会议时关 于江南土改应慎重对待富农的问题亦曾提到过,因此事不但关 系富农而且关系民族资产阶级,江南土改的法令必须和北方土 改有些不同,对于一九三三年文件及一九四七年土地法等,亦 必须有所修改。故我们主张目前政务院只发表新区土改征粮指 示的前三部分,而将第四部分留待我们归后讨论。如须修改, 则可推迟至四月再行发表另一关于土改本身的文件。如同意, 可向党外民主人士解释第四部分为今年秋后方始实行的政策, 不妨从长计议,待毛主席归后再行决定及发表。 毛泽东 周恩来 二月十七日七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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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政务院关于严禁 鸦片烟毒的通令 (一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政务院 第二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同日发布) 自帝国主义侵略我国,强迫输入鸦片,为害我国已百有余 年。由于封建买办的官僚军阀底反动统治,与其荒淫无耻的腐 烂生活,对于烟毒,不但不禁止,反而强迫种植,尤其在日本 帝国主义侵略下,曾有计划的实行毒化中国,因此戕杀人民生 命,损耗人民财产,不可胜数。现在全国人民已得解放,为了 保护人民健康,恢复与发展生产,特规定严禁鸦片烟毒及其他 毒品的办法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协同人民团体,作广泛的禁烟禁毒宣 传,动员人民起来一致行动。在烟毒较盛地区,各级人民代表 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应把禁烟禁毒工作作为专题讨论,定出 限期禁绝办法。 二、各级人民政府为使禁烟禁毒工作进行顺利,得设禁烟 禁毒委员会。该会由政府民政、公安部门及各人民团体派员组 织,民政部门负组织之责。 三、在军事已完全结束地区,从一九五○年春起应禁绝 种烟;在军事尚未完全结束地区,军事一经结束,立即禁绝种 烟,尤应注意在播种之前认真执行。在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如有 种烟者,应斟酌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慎重措施,有步骤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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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 0 禁种。 四、从本禁令颁布之日起,全国各地不许再有贩运制造及 售卖烟土毒品情事,犯者不论何人,除没收其烟土毒品外,还 须从严治罪。 五、散存于民间之烟土毒品,应限期令其缴出,我人民政 府为照顾其生活,得分别酌予补偿。如逾期不缴出者,除查出 没收外,并应按其情节轻重分别治罪。 六、吸食烟毒的人民限期登记(城市向公安局,乡村向 人民政府登记),并定期戒除。隐不登记者,逾期而犹未戒除 者,查出后予以处罚。 七、各级人民政府卫生机关,应配制戒烟药品,及宣传 戒烟戒毒药方,对贫苦瘾民得免费或减价医治。烟毒较盛的城 市,得设戒烟所。戒烟戒毒药品的供应,应由卫生机关统一掌 握,严防隐蔽形式的烟毒代用品。 八、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中央直辖 省、市人民政府,各按本地区情况,依据本禁令方针,制定查 禁办法及禁绝种吸日期,呈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施行。 并于批准后,印发布告,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 希即依照执行,并转令所属遵照。 此令。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根据一九五○年二月二十五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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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统一财政经济工作 * (一九五○年三月三日) 陈 云 目前我们的财政经济情况,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根 据各大区报告,全国军政公教人员实有近九百万人。(二)去 年秋季规定征收的公粮,虽已大部征齐,但在若干地区尚未征 齐,且在征收工作中发生某些偏向;税款的实收数字与预定计 划亦有距离。(三)过去国家支出的大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 和依靠增发通货,现在则公粮和税收大多尚由各区、省、市、 县人民政府管理。此种财政上的不统一和收支机关之间的脱 节现象,如果任其继续下去,则势必额外增加通货的发行。 (四)除西藏外,中国大陆已全部解放,由通货膨胀而来的金 融物价波动,已不能限于一地,而势必影响全国。但是全国人 民经过了十二年战争和通货膨胀之后,生活已极困难,需要我 们努力制止通货膨胀。 上述的财政收支不平衡和收支机关脱节的现象,如不速求 克服,则不但一九五○年的财政概算有被冲破的危险,而且由 此而来的金融物价波动,将大大增加全国人民的困难。但是必 须指出,目前财政情况比之去年已有改善,进一步缩小财政收 这是陈云为政务院起草的《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经政务 院第二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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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财政经济工作 支之间不平衡和防止金融物价大波动的可能性已经存在。其关 键在于节约支出,整顿收入,统一财政收支的管理。为了达到 这个目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作如下各项决定: (一)成立全国编制委员会。以薄一波为主任,由人民革 命军事委员会派聂荣臻为副主任。各大行政区、省、大市均分 设编制委员会,制订并颁布各级军政机关人员、马匹、车辆等 编制。各部队各机关的首长必须亲自负责,核实现有人员、马 匹,消灭虚报数字。立即制止各机关不经批准自行添招人员及 招人开训练班的现象。政府及企业部门编外及多余的人员,不 得擅自遣散,均由全国和各地编制委员会统一调配使用。各部 门各企业如需增添人员,在经过一定机关批准之后,必先向全 国编制委员会请求调配,只有调配不足又经一定机关批准时, 才能另外招收。把所有旧军队旧人员包下来的政策不变,但在 我军解放前已跑散的人员,不必继续召回。自己要求回家的人 员,不必强留。包下来的人员,亦不应采取消极的包饭态度, 应该有步骤地加以改造和合理使用。 (二)成立全国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以陈云为主 任,杨立三为副主任。各大行政区、省、市、县,各后勤部, 各工商企业,均分设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各级首长应亲 自负责,指导清查仓库,在本年六月底前查明所有仓库存货, 无隐瞒地逐级转报全国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不得打埋 伏,不得擅自转移。所有库存物资,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 会统一调度,合理使用,以便减少今年的财政支出及向国外 订货。 (三)厉行节约。所有机关和公立学校,必须规定工作 人员的数量及每个人员的工作任务。所有国家工厂和企业,除 规定职工人数及生产的质与量外,必须实行原料消耗的定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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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度,铲除囤积材料的浪费行为。一切国营经济部门,均须提高 资金的周转率,保护机器资材,建立保管制度,严惩贪污浪费 人员。全国均应节省一切可能节省的开支,缓办应该缓办的事 项,以便集中财力于军事上消灭残敌,经济上重点恢复。 (四)全国各地所收公粮,除地方附加粮外,全部归中央 人民政府财政部统一调度使用。各省、市、县、区人民政府, 非依粮食局支付命令,不得支取公粮。同时,省、市、县、区 人民政府负有保管公粮不使损失腐烂以及协助运输的责任。由 于若干地区去年歉收和大城市需粮数目浩大,必须由政务院财 政经济委员会拟定全国范围的公粮调拨计划,以便达到合理使 用的目的。除人马口粮和集中起来的残废军人优待、救济、婴 儿保育粮外,不经批准,各地不得以公粮拨作经费。在中央人 民政府财政部审慎计算其可能,发出调拨命令之后,各省不得 拒绝以本省公粮运济外省或其他地区。凡属拨给外地的粮食, 均应拨给近地的好粮。责成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制定关于公粮 支付、保管、运输的各项规定。 (五)除批准征收的地方税外,所有关税、盐税、货物 税、工商税的一切收入,均归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统一调度使 用。全国各大城市及各县如在二月底尚未建立国库者,统限于 三月中建立好,并代理地方库业务。三月份起所有税款逐日入 库。离库较远之镇市,则由各地财政经济委员会规定时间按期 入库,禁止延期缴库及挪借行为。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 之一,是全国财政开支、经济恢复所需现金的最大来源。为了 完成征税工作,全国各大城市及各县的人民政府必须委任最好 的干部担任税务局长。 前述四、五两项的公粮征收额,包括地方附加公粮征收额 在内,以及税则、税目、税率,统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报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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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财政经济工作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施行,不经批准,各地人民政府不得 增减和变动。 (六)为了调节国内供求,组织对外贸易,有计划地供售 物资和回笼货币,各地国营贸易机构业务范围的规定和物资的 调动,均由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统一负责。各地人民政府及其 财政经济委员会,负有监督和协助本地贸易机构执行中央人民 政府贸易部统一计划的任务。非经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批准, 各地贸易机构不得改变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规定的业务计划。 贸易机构与各工商企业、各合作社的营业往来,均须依照经营 业务的正常经济核算制度,不得以财政经费不足为理由,拖欠 贸易机构的货款。一切经济单位之间的营业往来,必须严守信 用,凡遇对方失信时,得向法庭控告。凡属中央人民政府贸 易部所属国营贸易机构每日售得的现金,必须逐日解缴国库, 不得挪用延缴。各地贸易机构除经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批准者 外,不得向国库支取贸易金款。一切部队机关,必须严遵毛主 席命令,不得经营商业。 (七)国家所有的企业,分为三种:一是属于中央人民 政府各部直接管理者;二是属于中央人民政府所有,暂时委托 地方人民政府或军事机关管理者;三是划归地方人民政府或军 事机关管理者。依此标准,责成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划清现 有各类国有企业的管理责任,并制定对这些企业投资贷款的条 例。一切公营企业及合作社,均须依照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的 规定,按时纳税。所有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经管的企业,均须 将折旧金和利润的一部分,按期解缴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或地 方政府,其解缴总数及按期缴出的数量,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 员会及地方政府根据情况分别规定之。 (八)指定人民银行为国家现金调度的总机构。国家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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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行应增设分支机构,代理国库。外汇牌价和外汇调度由人民银 行统一管理。各公营经济部门及各机关请求外汇,统由政务院 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核。私人请求外汇办法仍旧。一切军政机关 和公营企业的现金,除留若干近期使用者外,一律存入国家银 行,不得对私人放贷,不得存入私人行庄,违者处罚。国家银 行应尽量吸收公私存款,但国家银行本身业务上使用这些存款 的限度,亦不能超过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规定。 (九)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必须保证军队与地方人民政 府的开支及恢复人民经济所必需的投资。对军队及地方经费的 现金支付办法,应按照编制的确有人数,根据供给标准和全国 概算所列的现金部分,按月按季地批准各部队各部门的预算, 按期支付现金。其原则是先前方、后后方,先军队、后地方。 对地方经费的支付,照供给标准应发经费数额,扣除其地方税 收及企业收入中归地方的部分。国营企业的投资,文教社会事 业费的支付,依照全国概算及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的各 期支付数量支付之。国营企业请领投资款项前,必先有经过批 准的工程预算。为确保军政费、事业费及企业投资的币值,国 家银行对一切军政部门及公营企业举办短期无息的或一定数量 低息的折实存款。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为保证上述各项经费的 支出,必须严格管理税款、公粮支拨、公粮实物变款、公债收 入、国营企业上缴利润、折旧金等等,以保证这些收入按时 入库。 (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认为,严格地实行上述九项规 定,国家的财政经济困难就可能克服,军政费用的开支就可以 保证,金融物价的大波动就可能防止,因此,必须严格地完全 地予以执行。凡不实行、不遵守上述各项规定者,即属破坏人 民利益,违犯国家法纪,中央人民政府将制订适当的法律,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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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财政经济工作 予这些分子以必要的制裁,来保障上述各项规定的严格实行。 由于全国财政经济困难,收支机关脱节,金融物价不稳, 要求我们必须有进一步的统一管理。但是,因为许多地方是新 解放区,实行统一管理会有若干困难。同时,在公粮、税收划 归中央人民政府统一支配以后,地方经费开支,比以前更困难 的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这种困难,比之全国财政经济的管理继 续不统一和金融物价大乱而来的困难,其范围、程度和后果都 要小得多。因此,必须强调部分服从全体,地方服从中央,宁 愿忍受若干较小的困难,以避免发生更大的困难。在粮、税归 中央人民政府统一支配之后,一切地方工作同志不但不应有消 极的不负责任的态度,而且对今后财政经济工作,应更加积极 负责。这是我们的要求,也是地方工作同志的责任。 根据《陈云文选》(一九四九—— 一九五六年)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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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征询 对待富农策略问题的意见 给邓子恢的电报 (一九五○年三月十二日) 邓子恢同志并告林彪饶漱石叶剑英彭德怀邓小平同志: (一)子恢寅真 〔 〕 电悉,同意你不随林来北京开会而派 李雪峰来。(二)请就你们现正召开的各省负责同志会议中征 询关于对待富农策略问题的意见电告我们,即是说在今冬开始 的南方几省及西北某些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中,不但不动资本 主义富农,而且不动半封建富农,待到几年之后再去解决半封 建富农问题。请你们考虑这样做是否有利些。这样做的理由: 第一是土改规模空前伟大,容易发生过左偏向,如果我们只动 地主不动富农,则更能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并防止乱打乱 杀,否则很难防止;第二是过去北方土改是在战争中进行的, 战争空气掩盖了土改空气,现在基本上已无战争,土改就显得 特别突出,给予社会的震动特别显得重大,地主叫唤的声音将 特别显得尖锐,如果我们暂时不动半封建富农,待到几年之后 再去动他们,则将显得我们更加有理由,即是说更加有政治上 的主动权;第三是我们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现在已经 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组织上都形成了,而民族资产阶级是与土 地问题密切联系的,为了稳定民族资产阶级起见,暂时不动半 封建富农似较妥当的。关于暂时不动富农的问题,去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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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征询对待富农策略问题的意见给邓子恢的电报 有饶漱石、邓子恢、李富春三同志参加的政治局会议中,我曾 提出过,唯未作详细的分析和未作出决定,现在已到需要作决 定的时机了,决定之后需要修改土地法及其他有关土改的文 件,并颁布出去,以利新区各省土改干部的学习,方有利于今 年秋后开始土改,否则将错过时机,陷于被动。因此,不但请 中南局,而且请华东局,华南分局,西南局,西北局的同志们 对此问题加以讨论,并请将此电转发所属各省省委各市市委加 以讨论,将赞成和反对的意见收集起来迅速电告中央,以凭考 虑决策,是为至要。 毛 泽 东 三月十二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 〕寅真,即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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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禁演 旧剧问题给东北局的指示 (一九五○年三月十三日) 东北局并转宣传部: 东北戏曲改革工作,由于在编写修改剧本上采取了与旧 艺人合作的群众路线,获得了成绩,这是好的。但你们提出号 召,要在一九五一年底前在全东北肃清含有封建、迷信、淫荡 等毒素的旧戏曲,则是一种急性病,机械执行起来将发生很不 好的结果。不知实现这一号召的根据及执行计划如何?如果你 们依靠行政命令的办法来达到这个目的,则是错误的。近据东 北来京艺人所谈及沈市报上消息,因你处禁演旧戏太多,能唱 的戏太少,以致有些地方(如沈阳)的旧剧班无法维持下去, 艺人生活很成问题,有些戏院,就“贴新戏,演旧戏”应付政 府。如根据你们这一号召,并以行政命令的办法来实行这个号 召,今后将会禁演更多旧剧。戏曲新报载李纶的《应禁演的和 可上演的旧剧剧目及说明》,其中“应禁演的旧剧”,到该报 第七期止,已列有一百四十二出之多。该报第三十六期载锦州 市文联从现在可演的二二五出中,除立即禁演一部分旧剧外, 并计划在今年十月底以前分三期禁演九十二出,同时又规定各 戏院、茶社上演新节目的比例,本年内要达到百分之三十。这 种限期消灭旧戏的办法是不妥当的。因为新旧戏的斗争,是属 于群众思想的问题,同时也是关系旧艺人职业的社会问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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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禁演旧剧问题给东北局的指示 多的禁演旧戏,一方面使旧艺人无戏可演,势必大批失业;另 一方面又因新戏在数量与质量上都还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致使 群众无戏可看,引起群众不满,同时新戏如不讲求改进,粗制 滥造,亦将反而影响其在群众中的威信与推广的前途。 现在人民已经取得政权,旧艺人亦归向我们。对于一般 旧戏,原则上不应采取禁的政策,而应采取与演这些戏的旧艺 人共同商量修改的政策。对于演新戏,也不应用法令来强制执 行,而应采取自愿和鼓励帮助的原则。只有这样做,才能既团 结旧艺人,又改革了旧戏。 对于东北文艺工作者及政府文化机关工作人员中的某些 “左”倾幼稚病的观点和做法,望东北局加以纠正。并将东北 戏剧改革实际情况与经验告知。 中 央 三月十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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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中共中央关于 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 (一九五○年三月十八日) 中南局,华东局,西南局,西北局,华南分局,陈宋 〔 〕 贺李 〔 〕 , 新疆分局,山东分局,并告华北局,东北局,内蒙分局,并转 各省委、区党委、市委、地委: 最近各新解放区的股匪有许多地区业已肃清,另有许多 地区的股匪则正在清剿中。但在股匪业已肃清地区,又发生多 次反革命的武装暴动,杀害我们干部多人,抢劫甚多公粮和物 资,并在各地工厂、仓库、铁路和轮船上进行了多次的破坏。 这证明在这些地区反革命分子的活动仍然是十分猖獗的;而我 们工作中的缺点亦给了反革命分子以造谣和鼓动群众的机会。 对于这些反革命活动,各地必须给以严厉的及时的镇压,决不 能过分宽容,让其猖獗。为此,中央特作如下各项指示: (一)对于一切手持武器,聚众暴动,向我公共机关和干 部进攻,抢劫仓库物资之匪众,必须给以坚决的镇压和剿灭, 不得稍有犹豫。在捕获这些匪众后,必须严加追问,以便捕获 其首要和组织者处以极刑。如果我们部队来不及镇压,匪众早 已星散者,亦须派部队和得力干部前去出事地区严加清查,力 求清出匪首和组织者,加以处罚,不得敷衍了事。 (二)在我们统治地区进行反革命的活动和组织,有确实 证据者,须处以极刑或长期徒刑。为了反革命的目的而杀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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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 们干部,破坏工厂、仓库、铁路、轮船及其他公共财产者,一 般应处以死刑。不是为了反革命的目的,而是为了其他目的, 例如私人仇杀及偷窃公共物资等,亦须处刑,但应与反革命行 为加以区别。 (三)在剿匪地区,对于土匪过去的犯罪行为,只要他们 投降,改邪归正,一般是可以既往不咎的。但对于继续抵抗我 军的土匪首领,有政治背景的土匪分子,窝藏与勾结土匪的豪 绅地主,继续抵抗、不愿改邪归正的惯匪,应加以严厉处罚, 处以长期徒刑或死刑。对于参加土匪部队的一般群众,则令其 改过生产。 (四)在实行上述各项镇压反革命活动和土匪的行动中, 决不应发生乱打乱杀、错打错杀的现象。此事应由各省委、省 政府的负责同志亲自掌握。死刑及长期徒刑应经法院审讯和判 决,在判决后,应经省政府主席或省政府委托之专员或其他负 责人批准后,方得执行。但这种审判和批准的手续应该简便迅 速,以便在情况紧急时能及时地加以镇压。如果在某地发生乱 打乱杀、错打错杀现象,则必须立即坚决地令其停止,然后加 以审查。 (五)为了有效地镇压反革命活动,在我们工作有缺点的 地方,必须迅速认真地纠正缺点,以便安定民心,孤立反革命 分子。某些地方有灾荒或有一部分贫苦人民缺乏食粮的现象, 必须认真地组织群众生产救灾,并以一部分公粮出卖,到实在 困难的时候,对实在无法渡过灾荒的某一部分人,还须给以 救济,或借给一部分粮食,在收获后归还。只有一方面认真地 安抚人民,纠正自己在工作中及作风上的缺点;另一方面,给 反革命分子的暴动捣乱破坏行为以严厉的镇压,又对其胁从分 子、罪恶不大的分子给以宽大处理,令其改过自新,才能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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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地建立人民的革命秩序。 中共中央 一九五○年三月十八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 〕陈,指陈赓;宋,指宋任穷。 〔 〕贺,指贺龙;李,指李井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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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 新形势与新任务 * (一九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李 维 汉 一 一九四九年以来,由于人民解放军在全国范围内的决定 性胜利,工、农、知识分子广大群众的拥护共产党与迅速地组 织起来,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规模和内容都发生了历史性 的变化。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广 大华侨,各界民主人士及其他爱国分子,都进到统一战线中来 了,国民党统治集团中的一部分地方实力派也过来了。各民主 党派公开宣言抛弃中间路线,拥护新民主主义和人民民主专 政,拥护以中共为首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拥护以苏联为首的 国际和平民主阵营,在国内和国际关系上都形成了一面倒的形 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及其所产生的共 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最集中并最完备地表现了统一战线的 这种历史性的变化。人民大革命和人民解放战争的决定性的胜 利,促进了统一战线的这种变化,反过来,这种变化又加速了 这是李维汉在一九五○年三月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此报告 于一九五○年九月十四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在党内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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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人民大革命和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领土上的胜利。现在,人民 民主统一战线已经开始转到一个新的时期,从为争取人民革命 与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时期,转到为巩 固人民民主专政,巩固国防力量,肃清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侵略 势力及封建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恢复和发展新民主主 义的经济与文化,为进入社会主义准备条件的时期。党的统一 战线工作的总任务,是要在实行共同纲领、巩固工农联盟的基 础上,密切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 民团体,广大华侨,各界民主人士及其他爱国分子,争取尽可 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人,为着稳步地实现新时期的历史任 务而奋斗。 二 目前统一战线中的内部关系是这样:一方面为工人、农 民和革命知识分子的联盟,亦即彻底革命民主派或进步力量的 联盟,这是统一战线的基础;另方面为包括中小资产阶级及其 他爱国分子在内的中间阶级或中间力量,这是统一战线中不可 缺少的组成部分。从对共同纲领的态度来说,中间力量一般地 又包括有中左、中间、中右三个部分。大体上说,一般小资产 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属于中左,他们对共同纲领比较坚定;一般 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属于中间,他们对共同纲领常有摇 摆;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中带着较多封建性和买办 性的分子属于中右,他们对共同纲领多少有些保留。其他爱国 分子,主要是某些从国民党统治集团(地方的和中央的)中分 化出来的上层分子和某些从地主阶级中分化出来的开明士绅。 我们的基本政策是在为实现共同纲领而奋斗的基础之上,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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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 结又斗争,团结为主,斗争为了团结,以壮大进步力量,团结 中左分子,稳定中间分子,改造中右分子。在逐步实现土地制 度的改革和经济文化制度的改革之后,将使我们在全国范围内 进一步壮大和巩固进步力量,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巩固我们同 中间阶级或中间力量的合作。为了更好地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争取团结中间阶级或中间力量,目前迫切需要有计划地培养更 多数量的,政治上比较成熟的,社会上有相当地位的,在言论 行动上都坚决拥护共同纲领的非党革命知识分子(即进步分 子),帮助他们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革命政策,使能成为党的 统一战线工作的得力助手。 统一战线中的重要政策问题之一,是怎样同民族资产阶级 实行既团结又斗争的问题。应该肯定,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 期内,团结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是重要的和必要的。政治上必 须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因为国内封建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残余 尚未肃清,帝国主义的威胁依然存在,必须团结他们反对共同 敌人。经济上必须联合民族资产阶级,因为中国的经济十分落 后,要把中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家改变成为现代化的工业国家, 必须尽量利用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认为可以不要团结民族 资产阶级或提前消灭私人资本主义的想法,显然是错误的,应 该加以批判和纠正。这是一方面。另方面,我们又必须认识, 民族资产阶级既然是一种中间力量,就必然要保持其政治上 和经济上的两重性,即既有其积极性的一面,又有其消极性的 一面。因此既要争取民族资产阶级同我们合作,又要同时准备 民族资产阶级特别是其中的右翼分子(亦即统一战线中的中右 分子)在政策上和实际上同我们发生矛盾和争执。目前这种矛 盾和争执主要表现在公私关系,劳资关系,税收政策,外交政 策,土地政策,政权制度和干部政策等问题上。对待民族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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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阶级的这种两重性,必须在政治上,一方面要允许民族资产阶 级有相当的发言权,并有一定的代表参加政府工作,另方面要 缩小其在人民中发生消极作用的影响,尤要揭露其右翼分子的 反动性。在经济上,一方面要严格地实行共同纲领第二十六条 的规定,主动的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城乡关系以及内外 关系,另方面要领导和督促私营工商业进行各种必要的改组, 以保存和发展其积极作用,限制和消除其消极作用。这就说 明,无论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我们对民族资产阶级都必须执行 既团结又斗争,斗争为了团结的方针。在目前,要特别注意同 民族资产阶级搞好经济上的合作,以巩固政治上的合作。但民 族资产阶级中有若干封建性和买办性很浓厚的反动分子,他们 在经济上进行怠工和破坏行为,在政治上同国内外反革命集团 暗中勾搭。对这一部分人,我们应当特别提高警惕,并在适当 时机给以必要的打击。 统一战线中的中右分子,特别是某些被迫反正过来的大 地主大资产阶级分子,他们只有在经过土地改革的严重考验之 后,才能比较稳定地站到人民方面来。但统一战线中处理中右 分子的问题,归根结蒂也是处理我们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首先是 同中间群众的关系的问题,因此对他们不可以采取简单排斥或 简单打击的态度。中右分子的右的程度或反动性的程度,也是 不一律的,因此对他们又不可以采取不加区别的策略。我们的 策略应该是既有团结,又有斗争,团结他们,加以改造,做到 仁至义尽,并应该是争取多数,孤立少数,尽可能多地改造能 够改造的人。这样做,便能够更有效地缩小敌人,稳定中间, 教育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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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 三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历史上充满着民族间的敌对 和仇杀,其中主要是大汉族主义对其他民族的压迫及后者对前 者的反抗。但在存在着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历史条件下,民 族对抗实质上是阶级对抗的反映,大汉族主义的压迫实质上是 汉民族中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汉民族中的反动统治阶级,历 史上曾经只是封建阶级,百年以来加上了买办阶级,二者同受 帝国主义支持;近二十多年来,则是帝国主义走狗国民党反动 派为首的封建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它们不仅是汉民族人民的 敌人,而且是国内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敌人。现在由于这个共同 敌人基本上已被打倒,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央人民政府业已成 立,国内的民族关系就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从压迫与被压迫 的关系,转变为平等互助的关系。但民族间的敌对关系虽已改 变,民族间的矛盾却没有完全消除,这是因为历史上造成的民 族间的仇恨、隔阂、猜忌,特别是汉民族对各少数民族的歧视 和各少数民族对汉民族的不信任,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 加以消除。历史上造成的汉民族与其他少数民族间的政治、经 济、文化的事实上的不平等,更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加 以改变。而帝国主义侵略势力与汉民族中反动势力的残余,则 还在继续挑拨民族间的仇恨,并利用某些少数民族中的反动势 力以进行挑拨。为了解决我们国家内部的这些民族矛盾,使各 民族人民确能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之上互相团结起来,为各民族 共同的幸福和发展而奋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成为各民族 人民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就必须采取有效办法去逐步地消除民 族间的仇恨、隔阂、猜忌、歧视和不信任的心理。这里要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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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民族中反对大民族主义倾向,在少数民族中反对狭隘民族主义 倾向,各自检讨,分工进行,目前尤应着重反对汉民族中的大 民族主义倾向。又必须彻底消灭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和汉民族中 的反动残余势力,然后逐步地有分别地削弱以至消灭其他各民 族中的反动势力。又必须有计划地、长期地、尽国家能力所及 地去帮助各少数民族提高和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水平, 在目前尤须帮助他们解决某些迫切的物质需要。 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实行共同纲领中民族的区域自治政 策,这就是说在共同纲领的基本精神和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之下,让各少数民族人民按照他们大多数人的意志和经过他们 自己乐意的形式,去管理各民族的内部事务。这样就使民族间 的平等和自愿联合有了可靠的基础。为了圆满而正确地实现民 族的区域自治政策,必须大量地培养民族干部,在各民族中建 立和发展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和共产党的组织,以及各种必要的 群众组织。只有这些工作有了相当基础,民族自治机关才能巩 固,民族形式与新民主主义内容才能获得适当的结合,民族内 部制度的改革才能稳步地实行。 各民族内部制度的改革,是各民族人民自身解放所必需, 但任何少数民族的内部改革,必须是该民族内部广大人民群 众自己的运动。必须在他们之中的干部与群众的觉悟程度、组 织程度以及其他条件成熟了的时候,这种改革才可以进行,才 能实现。一般地说,各少数民族的情况极其复杂,群众觉悟和 革命力量的增长较为缓慢,因此对他们内部制度的改革,必须 采取谨慎缓进方针,切忌主观急躁,或机械地搬用汉民族中的 经验。在开始进入少数民族区域的时候,要用一切办法去争取 当地民族的谅解和信任,消除他们的疑虑和顾忌。在工作进行 上,一般要注意首先搞好上层关系,联合各民族中愿意接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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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 们的人,甚至是反动阶级中的人,以便于破除过去的民族对 立,接近广大群众,发现和教育他们中的积极分子,从而建立 初步的工作基础。这乃是我们目前在各少数民族中需要进行的 统一战线工作。 四 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人民民主政权机关和政治协商机 关,都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环节。 人民团体方面,它们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形式虽各有不 同,但都负有统一战线工作的任务,其中为我党直接领导的 工、农、妇、青等基本人民团体和革命文教团体,在统一战线 中的地位和责任尤为重要。工会要加强一般会员中政治教育, 提高他们的全局观点和政策观点,使能在政治生活和经济建设 中,目前特别在调整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中,自觉地实现工人 阶级的领导作用。对机关和学校的工会组织中其他阶层和党派 出身的脑力劳动者,则要进行适合于他们具体情况的团结、教 育的工作。在土地改革过程中,工会应联合城市各民主阶层的 人民去给农民以积极的支持。农会也要善于进行统一战线工 作,在内部要善于巩固贫、雇农与中农、手工业工人和贫苦知 识分子的联合;在外部要善于联合和中立一切可以联合和中立 的人,尤要善于中立富农,以达彻底孤立地主阶级,顺利消灭 封建残余之目的。至于青联会,妇联会和革命文教团体,因涉 及到社会的各个民主阶级和民主党派,更应注意进行各方面的 统一战线工作。 工商联合会是重要的人民团体,并且是我们在私营工商业 者中进行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党和政府要经过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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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团结教育工商业者执行共同纲领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尤 其参加工商联合会的公营企业的干部,应当积极地进行这方面 的工作。但同时必须承认工商联合会是工商界自己的组织,有 权代表工商界的合法权益,把它当作简单的办差机关是不对的。 此外,对那些拥有一定群众,在人民政权下还享有一定合 法地位,政治上还发生一定影响的各种旧的社会团体,也要到 里面去进行工作,逐步地改变其政治面貌。如对基督教和天主 教团体,即应通过其中的进步分子和爱国民主人士,积极争取 团结其中的中间分子和落后群众,孤立少数为帝国主义及其走 狗服务的分子,从其内部展开民族民主觉醒运动,使在政治上 和经济上真正与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和国内反动势力割断联系, 成为“自治”、“自给”、“自传”的宗教团体。 五 各民主党派均对一定的社会阶级或阶层,主要对民族资 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有不同程度的联 系和代表性;但都是阶级联盟的性质,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 过去它们有过不同程度的参加民族民主运动及同我党合作的历 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后,它们都参加了民主联合政 府,都宣告以共同纲领为自己的纲领,并接受中共领导。这就 说明了它们基本上都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 因此,巩固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经过它们把上述民主 阶级的政治活动分子适当地组织起来,便有利于我们党和人民 政府去了解这些民主阶级的思想和要求,从而适当地处理它们 的要求,并向它们进行必要的团结和教育工作。过去,由于争 取了各民主党派同我们合作,曾经对争取中间力量,壮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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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 阵营,孤立革命敌人,起了重要作用。今后,继续巩固这种合 作,在肃清国内残敌,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巩固人民民主专 政,建设新中国的革命事业上,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认为民主党派可有可无,或者忽视民主党派的历史作用,都是 错误的。 民主党派的政治任务,是以共同纲领去影响和教育它们所 联系和活动的对象,团结他们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周围。由于各 民主党派阶级性的限制,更由于我党在广大人民中有最高的政 治信仰,它们不可能发展成为群众性政党,而只能成为干部性 集团。为使各民主党派能够适当地尽其历史作用和政治任务, 必须一方面帮助它们在政治上不断前进,又一方面帮助它们在 组织上有相应的发展。至于新解放地区,某些民主党派的组织 存在着成分不纯、组织混乱的情况时,我地方党委须帮助它们 在短时间内加以整理(包含清理、团结、教育),然后发展。 各民主党派的队伍里,都包括一批进步分子和中左分子, 这是它们的骨干。另一方面也包括一批中右分子。但他们都是 少数。为数较多的是中间分子。这种情况,对民主党派来说, 是一种自然的趋势。今后的发展仍将适应这种趋势,即更多地 吸收中间分子,也吸收一些在社会上有影响的中右分子,同时 保持一定数量的进步分子和中左分子。进步分子的责任在于团 结中左分子,和他们一道成为争取中间分子、改造中右分子的 骨干。 民主党派的进步分子多倾向于将各党派的基层组织生活搞 得很严格,这是不可能也是不必要的,应说服他们更多地采用 适合于教育和学习的宽广而灵活的方式,如研究会,座谈会, 报告会等。民主党派里面有些进步分子孤立行动,或只与中左 分子合作,而对为数众多的中间分子不进行争取工作,对中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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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分子则采取简单排斥态度,这显然是错误的,应帮助他们加以 改正。有些进步分子存在着骄傲自满的情绪和个人主义作风, 同样须帮助他们加以改正。 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既要在政治上和思 想上,以共同纲领为准则,团结它们共同奋斗,帮助它们提高 到为彻底实现共同纲领而奋斗的水平,同时又必须在组织上适 当地尊重他们的独立性,善于根据它们的具体情况,推动和帮 助它们逐步前进。我们的态度是热情地帮助它们,唯愿它们团 结和进步,我们的方法是诚恳地协商、建议和说理,必要时进 行适当批评,而不是从组织上去控制它们。民主党派内的共产 党员,在为实现党的政治主张而努力的时候,应当遵照民主党 派的组织程序,并必须采取上述的态度和方法。 六 人民政权机关与人民政治协商机关,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中 心环节,经过它们就能够从国家政策法令的制定和执行的全部 过程中,最多方面和最集中地同各方面党外人士的各级代表人 物进行统一战线工作。 政权机关中,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党与非党 人士合作的正确关系。这里有两个中心问题,一是同党外人士 沟通政策观点,二是使他们有职有权。人民政府虽有共同纲领 为基础,但在实际政策上,党外人士中会不可避免地有同我们 发生原则分歧或发生不同意见的。我们应该正视这种分歧和意 见,加以适当处理。处理的办法是积极同他们协商,耐心倾听 他们的意见,然后加以认真的分析,正确的,接受过来,不妥 当的,加以解释,错误的,加以批驳。既不先怀成见,也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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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 人废言。我们坚持了这种原则的态度,就能集思广益,丰富政 策领导,又能影响党外人士,帮助他们提高政策观点。其次, 党外人士既然担任了一定的职务,即应享有与其职务相当的权 力,履行与其职权相当的责任。这不仅要在工作中同党外人士 商量一切应该同他们商量的问题,取得大多数人的协议,然后 付诸执行,而且要在共产党员和党外人士之间进行必要而适当 的分工,并主动地帮助党外人士做出成绩来。党外人士如有错 误和缺点,则从团结出发,给以诚恳的和适当的批评,并帮助 他们改正。我们坚持了这种原则的态度,就能既搞好团结,又 搞好工作。现在有许多党外人士要求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毛泽 东思想,这是好现象。应积极帮助他们进行这种学习,并有一 部分干部同他们一起学习,为政治协商建立良好条件,为长期 合作建立思想基础。党在现时比以往任何时候要加强自己对政 权工作的领导,但这种领导,是以党的政策,党员的模范工作 以及党组的活动来实现,而不是由党直接管理或代替政权工 作。党组的任务在于保证政策执行和解释的一致,建立党与党 外人士合作的正确关系,以及重要的人事安排。 人民政协会议之后,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已在各地普遍召 开。各地经验证明,凡是充分注意民主内容的地方,就取得很 大成绩,使会议成为加强人民政府与群众联系,提高党与政府 威信,团结与动员各阶层人民为实现当前任务而斗争的武器。 要使会议具备充分的民主内容,在代表遴选上应照顾党与非党 的适当比例,尤应注意各方面代表的真实代表性,因此,凡从 群众中产生的代表,必须经过充分酝酿和大家推举(不要追求 选举的形式),而聘请的代表,则要照顾各方面民主人士,其 中并要吸收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中右分子参加。会议进行要采用 充分的协商方法,使代表们有充分发言的权利,能够毫无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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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地提出任何意见和批评。会议内容则应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 就大多数人民当前的迫切需要提出议案,作出切实可行的决 议。会议之后,更须经过与会代表传达决议,动员人民协助政 府切实执行各项决议。人民政府要经常指导和检查决议执行的 程度,并在下次会议上提出报告,做到言行一致,取信于民。 人民代表会议闭会后,协商委员会继续协助政府推行政 策法令,协商并提出对政府工作的建议,这是一方面。这方 面,各地多做得有成绩;另一方面,协商委员会又是各民主党 派,各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民主阶级以及各界民主人士共同 的统一战线组织,可以而且需要经过它去进行一般的统一战线 工作,但截至目前为止,尚未这样做。全国委员会已开始这样 做,希望各地协商委员会也开始这样做。 七 统一战线是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的重要一部分,它贯彻到 党所领导的工作的各个方面,必须全党上下一致努力,才能做 好这一工作。但目前在党内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同志,这里也包 括一部分负责干部在内,还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关门主义倾向。 有人甚至这样发问:“革命胜利了,为什么还要统一战线?” 也有人口头上承认统一战线的必要性,也承认与党外人士合作 的原则,但在实际上却怕麻烦和不放心,不愿与党外人士合 作,或者只要进步分子,不要中间分子,更不要中右分子。有 不少同志这样想:统一战线工作只是少数负责人或统一战线工 作部门的工作,事不关己,尽可高高挂起。这些表现,口头 要,实际不要,别人要,自己不要,归根到底仍然是把门关起 来。与此相反,迁就主义倾向也是存在着的,主要表现为对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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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 则问题采取模棱态度,对错误的意见或批评不加辩解,甚至无 原则地接受,不是帮助党外人士提高政策水平,而是降低党的 政治原则去迁就他们。此外,也存在着敷衍主义倾向,认为统 一战线只是一种手段,拉拢拉拢,做做样子而已,因而不认真 地有系统地去进行统一战线工作,事到临头,便仓惶失措,不 “左”则右。无论上述那一种倾向,都不是工人阶级的和党的 立场,都使我们在统一战线中丧失主动权,而掌握主动权却是 统一战线工作中一条很重要的规律。主动权的实质,便是道理 握在我们手里,所谓理直则气壮。道理输了,固然陷于被动; 道理不充分而勉强坚持,也会陷于被动;道理虽有差误,但能 即时纠正,仍然能够取得主动。所以应该确守“坚持真理,时 刻准备修正错误”的立场,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统一战线工 作,以诚恳坦白的态度对待党外人士,时刻掌握着政治上的主 动地位。 因此,把统一战线政策及其正确执行的原则,在党内进 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克服关门主义、迁就主义和敷衍主义 倾向,使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思想从上而下切实贯彻到全党组织 特别是全党干部中去,仍是当前重要的步骤。但这要依靠各级 党委来做,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同时,各级党委还要尽可能 抽调一批政治上比较强的干部,去加强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的工 作,并使之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主动地同党与非党的各个有关 方面取得经常的密切联系与配合,以完成自己的职务。统一战 线工作部门的主要职务,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安排人事, 调整关系。统一战线工作是一种极其复杂的政治斗争,各级统 一战线工作部的同志必须注意学习党的理论和党的政策,必须 严格遵守党的指示和纪律,尤其领导人员更要经常处在主动地 位,深思熟虑地去应付各种复杂的政治斗争,切忌昏头昏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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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手忙脚乱,迷失方向。迄今为止,党的这一工作部门的组织和 工作均较薄弱,这里有干部配备和干部思想问题,有工作制 度、工作关系和工作经验问题,均需在各级党委领导之下适当 地加以解决。 根据《李维汉选集》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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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统一管理 一九五○年度财政收支的决定 (一九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政务院第二十五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四月一日发布) 为了克服国家财政收支不平衡与收支机关脱节的现象,为 了节约支出,整顿收入,统一国家财政收支的管理,中央人民 政府政务院特作如下各项决定: 一、国家财政统一于中央人民政府:税收制度、财政收支 程序、供给工资标准、行政人员编制及全国总预决算,均由中 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的全国财政收 支总概算会商有关部门统一制定或编制,分别呈经中央人民政 府政务院批准或转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后实行。各大行 政区、各中央直辖省(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会批准之全国财政收支总概算并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编制本大 行政区(包括所属省市在内)、本省(市)人民政府之全年财 政收支预算及分月分季的财政收支计划,报中央人民政府财政 部核定后执行。各大行政区、各中央直辖省(市)人民政府须 向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按照统一规定的科目,于每月月终报告 本月的收支情况,于每季终了,报送本季度收支计算;年度终 了,并须编制本年度决算报请审查。上述季度收支计算,须在 下一季度开始后两个月以内送达;年度决算须于下一年度三月 底以前送达。各大行政区、各中央直辖省(市)人民政府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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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决算,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审查后,连同中央级年度决算, 汇编全国年度总决算,送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转呈中央人民 政府委员会批准。 各大行政区所属省(市)人民政府,须分别根据各该大行 政区之全年财政收支概算,编制本省(市)人民政府之全年财 政收支预算及分月分季收支计划,报告大行政区人民政府财政 部核定后实行。并须向大行政区人民政府财政部按照规定的科 目,每月报告收支情况,每季季度及年度终了,造报季度计算 及年度决算;并另以一份报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备查。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均必须负责保证收入不得减 少,支出不得超过。 二、各地所收之国家公粮及其折征之代金或其他实物、关 税、盐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均归中央人民政府所有。税款 一律解缴中央人民政府金库。国家公粮统限于征收后半月内全 部归入中央公粮库。其他实物则由地方暂行代管,听候中央人 民政府财政部指拨。税款在已设金库之城镇,统限当日入库, 其距金库较远收入较少之市镇,限于三日至五日内入库,严禁 稽延入库或挪用。在有电报电话设备之地区,征收机关及金 库,须各按系统每日以电报或电话逐级向上报告收入情况。各 级金库,有权向征收机关督催收入,征收机关解款入库时,各 级金库亦须随到随收,不得借故推延或拒收,如在税收旺季, 收入较多,点收不及者,可经上级金库批准,得临时雇用点票 员若干人参加工作,各大行政区、省(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并须按期检查,负责监督执行。 除上述税收外,其他薪给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 印花税、遗产税、交易税、屠宰税、特种消费行为税、房产 税、地产税、使用牌照税、牧税、码头使用费以及其他地方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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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统一管理一九五○年度财政收支的决定 税,统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根据各大行政区、各中央直辖省 (市)人民政府之全年财政预算,划归地方留用;各大行政区 所属省(市)人民政府应留用部分,则由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 财政部根据各省(市)人民政府之全年财政预算予以划分。划 归地方留用之税收,其税款亦须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由银行代 理地方金库,严禁税款向私人银行银号存放。 税收划分后,中央税收,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指拨。地 方留用税收,依其划归地方政府范围,分别由各级地方政府财 政部门指拨。 中央人民政府给各大行政区、省(市)规定的国家公粮及 税收任务,各大行政区、省(市)人民政府必须遵照中央人民 政府所规定的政策和税种、税则、税率努力征收;超过其规定 任务者,超过部分,公粮按八成留归地方,二成上解中央;税 收按七成留归地方,三成上解中央,以资奖励。各大行政区并 得根据各省(市)人民政府开支情况,在留归地方之部分内, 斟酌分配留归大行政区若干,各省(市)若干。 乡村各项经费包括乡村小学、文娱活动、修建、县简师、 教育馆、医院设备、农场、苗圃、修路、优待革命军人家属、 民兵训练等经费在内,可由县人民政府随国家公粮征收地方附 加公粮解决,但地方附加公粮,不得超过国家公粮的百分之 十五,即国家征收公粮一百石,地方附加公粮不得超过十五 石。各城市的市政建设费、小学教育文化卫生费、郊区行政教 育费等开支,可征收城市附加政教事业费解决,此项地方附加 公粮和城市附加政教事业费之征收办法及税则、税率,统须逐 级呈报审查,由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始得征收,并须转 报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备案。中央直辖省(市)则须报经中央 人民政府财政部批准后,始得征收。各省(市)及专员公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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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根据所辖各县具体情况,对地方附加公粮,加以必要的和合理 的调度和调剂。 国营企业的收入和折旧准备金提存,均归中央人民政府 所有。其中贸易、银行、航运、工厂、矿山、铁路及邮电等企 业收入,统由各该主管部门按期径交总金库转报中央人民政府 财政部;其他国营企业,属中央人民政府各部直接管理者,由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催收;中央委托或分配给各大行政区、省 (市)人民政府管理者,由各大行政区、省(市)人民政府财 政经济委员会与财政部、厅、局催收。 清理仓库物资、战争缴获物资、没收汉奸战犯敌逆产、新 解放城市接管之金银外钞及其他实物收入、公债收入、中央级 的公产收入、中央级的司法公安机关没收之现金外钞及其他物 资收入与各种中央级的规费收入等,均归中央人民政府所有, 一律解缴金库。其不能入库物资,由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代为 保管,报请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处理;现已接管者,由中央人 民政府政务院组织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清理调配之。 中央人民政府以下各级人民政府之公安司法机关没收之现 金外钞及其他物资收入、地方之各种规费收入与公产收入,均 按各级人民政府预算划归地方。 所有以上各项收入,不论属于各大行政区、省(市)上解 任务或由中央委托经办者,各大行政区、省(市)人民政府, 均须认真监督执行,定期检查,如发现任何机关任何部门有擅 行提用、逾期抗缴、隐匿不缴或贪污中饱者,均应分别由中央 人民政府财政部或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缓拨、少拨、停拨其 预算经费、扣留其资金存款或执行纪律制裁。 三、军费开支,包括国防建设、海陆空军费、生活费、粮 食、服装、装具、兵工、药品、军需器材、运输作战等项,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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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统一管理一九五○年度财政收支的决定 由军事系统按月按季编造预算,逐级审查,由中央人民政府人 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后勤部在全国财政收支概算军事部分范围 内批准后,转请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按全国财政收支概算军事 应支部分,加以核实后支拨之。 军事费之支拨除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直接支拨者外,为 便利部队供给,所有部队在各地区驻扎者,得由中央人民政府 财政部按照批准的军事预算,授权各大行政区、各中央直辖省 (市)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厅、局根据中央人 民政府财政部之指拨令,径向区及分金库与区及省(市)中央 公粮库,依军事需要,分期提取,代为支付,其具体办法,由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另定之。 中央人民政府的行政费、外交费、财务费、公安费、政 治事业费、中央直接管理之大中小学文教机关团体学校费、中 央直属卫生事业费、社会事业费(包括优军、抚恤、救济等 费)、经济建设费和国营企业投资(包括工业、贸易、银行、 铁路、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建设投资等)等费用,均 列入中央人民政府预算,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掌管,按全国 收支概算逐项审核开支。各大行政区、省(市)的公安队包括 县区公安队在内的费用,区以上之行政经费,大行政区、省 (市)之国营企业投资、经济建设费包括农林、水利、交通、 治河等在内的费用,文化卫生事业及县立中学以上之教育事业 费,大行政区、省(市)之社会事业包括优抚救济等在内的费 用,均分别列入大行政区及省(市)预算内开支。专科以上的 国立学校、全国性的文教机关,由中央人民政府委托各大行政 区代行开支者,暂列入各大行政区预算内开支。 各大行政区各直辖省(市)的经费事业费粮款开支,均 由划归地方财政税收中解决。划归地方之税收,如不敷各该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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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人民政府开支者,得另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依据各该区及省 (市)财政收支预算,就中央税收款中拨补之。 中央人民政府金库,及各级中央公粮库物资仓库,如无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之指拨令,一律拒绝支付粮款或其他实 物,如不按规定动支中央公粮物资或中央税收者,以非法支用 论处;持有指拨令的机关,得于规定时期内,向指定的金库、 粮库或实物库支领。在支拨粮款时,各大行政区、省(市), 必须严格遵守先中央后地方、先军费后政费、先前方后后方诸 原则。为保证各地经费开支,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各地在支 领现金后,得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无利折实存储,按旬 提取。 四、统一财政必须严格执行预决算、审会计制度及严格的 财政监察制度:核实人数,核实开支,节余缴公;无预算不拨 款,无计算不审核预算,纠正以临时批拨代替审核的做法;并 随时检查各收支部门,是否按照财政计划执行,及执行中有无 错误。建立严格的支领手续及表报制度,定期结报,所有无机 关负责人及会计签名之单据领条,应一律视为无效。 五、为了统一管理财政收支以克服国家财政困难,以上各 项必须切实地予以实施。在实施以上各项办法后,各地可能发 生一些困难,必须坚决地予以克服。但有某些困难在地方上不 能克服者,则应据实报告中央人民政府,说明理由,以便中央 人民政府加以必要与可能的补救。 根据一九五○年四月二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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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为公布新的 土地法征求各地对若干 问题意见的电报 (一九五○年三月三十日) 华东局,中南局,西南局,华南分局,西北局,陈、宋 〔 〕 并 转各省委,并告东北局,华北局: 为准备秋收后在一些省区实行土地改革,拟以中央人民 政府名义公布新的土地法及划分阶级的决定。在新的情况下, 过去公布之土地法大纲及一九三三年文件,经我们研究后,有 些地方已可做肯定的修改,有些问题则仍须征求各地意见。兹 将拟征求各地意见的诸问题开列于后,望于研究后在二十天内 答复。 一、土地改革可否分为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的间隔不是 几个月,而许是几年。在第一阶段内,采取中立富农集中力量 消灭地主阶级的政策。即是说只没收分配地主阶级的土地、牲 畜、农具、粮食、房屋,而对富农的土地财产一律不动。照此 办法,无地少地的农民能分到多少土地,相当于全村平均数的 百分之几十? 二、对富农的政策,如只没收分配其出租的土地,其余的 土地财产一概不动,这是否仍能达到中立富农之目的?照此办 法,连同没收地主之土地,加以分配后,无地少地的农民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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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分到多少土地,相当于全村平均数的百分之几十? 三、在这种“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规定: (一)对向来不依靠农业为生的人,原则上一律不分给土地。 (二)不动富农时,雇工可否不分地,而只适当地改善其工资 待遇? 四、假如富农的财产全部不动,而地主一般又没有多少耕 畜、农具和存粮,农民分得土地后,生产资金的困难有无办法 解决,又如何解决? 五、高利贷问题究应如何处理?能否规定出一个一般性的 标准作为高利和普通利息之间的界限,并规定出适当的处理办 法,以便使农民既能免除过去高利贷的盘剥,而今后农村借贷 关系又不致搞死;还是在新的土地法中不提高利贷问题,还是 只废除地主的债权,而其他一律不废? 六、对南方的鱼塘、桑田、竹园、茶山等特殊土地应注意 哪些具体问题,你们的处理意见如何?此外,还有哪些特殊土 地问题应该在新的土地法中加以规定? 七、江浙部分地区有所谓田底权与田面权(即永久使用 权,但与永佃权又有不同,因为田面权还可出租和买卖)问 题,在分配土地时,对田面权特别是中贫农的田面权应如何处 理?其他地方是否也有此问题? 八、在分配土地时对典当地应如何处理? 九、分配土地的方法应如何规定?以乡(行政村)为单位 分配土地有无困难,分配土地的单位以如何规定为宜? 十、县政府内可否成立吸收开明绅士参加的土地委员会负 责处理土地改革事宜,还是即由农协办理? 十一、南方富农的收入与剥削的情况比北方均较为复杂, 在划分阶级计算总收入与剥削收入时,是只按其在农业上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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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为公布新的土地法征求各地对若干问题意见的电报 收入与剥削收入计算为好,还是连同其在副业及其他方面的收 入与剥削收入一起计算为好?这两种不同计算方法在实际上会 产生何种不同的结果? 十二、佃富农是否可以参加农会? 十三、在分配土地时,有无留出一部“公共事业田”之必 要? 十四、东北华北虽已完全实行或大部实行了分配土地,但 对以上各项问题,仍望就你们的经验及所见电告。 中 央 三月三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 〕陈,指陈赓;宋,指宋任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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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 在民族杂居地区成立民族民主 联合政府的指示 (一九五○年四月三日) 西南局并西北局、中南局、华南分局、华东局、山东分局、华 北局、东北局: 三月二十七日电悉。西南汉族与藏、苗、彝等族杂居的专 区和县的各级政府,若当地少数民族占多数时,原则上应按各 民族人口比例,分配当地政府委员会及人民代表会议的名额, 大量吸收少数民族中能够和我们合作的人参加政府工作。若当 地少数民族占少数时,各少数民族在当地政府机关中均应有相 当名额的代表。这样组成民族民主联合的政府,在取得少数民 族信任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方面,作用很大,应该特别注意。 这样的各级联合政府中,少数民族的委员就可以反映他们民族 的要求和意见。政府凡在处理关涉到少数民族的工作问题时, 必须和少数民族的委员充分协商,力求取得他们的同意,然 后做出决定。在初解放的地区一时不可能依上项原则组成政府 委员会,则可先成立民族协商委员会,遇有关系民族的重要问 题,先经协商委员会协商,取得大多数同意,然后提交政府决 定执行。但此系过渡方式,必须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早日成立 依据上项原则组成的政府委员会。同时民族杂居地区政府的各 种工作,无不与当地各个民族相关联,因此当地的整个政府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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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在民族杂居地区成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指示 要作少数民族的工作,即不需要再设立民族事务委员会,以免 减轻政府委员会及所属各部门对少数民族工作的责任,以致有 关少数民族的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省级政府如贵州、云南, 需要设立民族事务委员会,如青海、新疆,即是包括两个以上 具有相当数量人口的多民族省份,其政府组织也应依据上述民 族杂居的专县政府组织原则,不必另设民族事务委员会。已设 立者可使之成为研究和联络性质的机构。你们如有不同意见或 其他意见,望告。 中 央 四月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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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一九五○年四月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通过,一九五○年四月三十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 发布命令,自一九五○年五月一日起公布施行) 第一章 原 则 第一条 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 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 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第二条 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 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第二章 结 婚 第三条 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 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四条 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第五条 男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结婚: 一、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 异父的兄弟姊妹者; 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 二、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 三、患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经治愈,患麻风或其他在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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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上认为不应结婚之疾病者。 第六条 结婚应男女双方亲到所在地(区、乡)人民政府 登记。凡合于本法规定的结婚,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即发给结婚 证。凡不合于本法规定的结婚,不予登记。 第三章 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夫妻为共同生活的伴侣,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八条 夫妻有互爱互敬、互相帮助、互相扶养、和睦团 结、劳动生产、抚育子女,为家庭幸福和新社会建设而共同奋 斗的义务。 第九条 夫妻双方均有选择职业、参加工作和参加社会活 动的自由。 第十条 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 权。 第十一条 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二条 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四章 父母子女间的关系 第十三条 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于父 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均不得虐待或遗弃。 养父母与养子女相互间的关系,适用前项规定。 溺婴或其他类似的犯罪行为,严加禁止。 第十四条 父母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 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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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非婚生子女经生母或其他人证物证证明其生父者,其生父 应负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直至子女十八 岁为止。如经生母同意,生父可将子女领回抚养。 生母和他人结婚,原生子女的抚养,适用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 夫对于其妻所抚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或妻对于 其夫所抚养与前妻所生的子女,不得虐待或歧视。 第五章 离 婚 第十七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坚 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 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向区人民政府登记,领取 离婚证;区人民政府查明确系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确 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 得由区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应即转报县或市人 民法院处理;区人民政府并不得阻止或妨碍男女任何一方向县 或市人民法院申诉。县或市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也应首先进 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即行判决。 离婚后,如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应向区人民政府 进行恢复结婚的登记;区人民政府应予以登记,并发给恢复结 婚证。 第十八条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要求 离婚,须于女方分娩一年后,始得提出。但女方提出离婚的, 不在此限。 第十九条 现役革命军人与家庭有通讯关系的,其配偶提 出离婚,须得革命军人的同意。 自本法公布之日起,如革命军人与家庭两年无通讯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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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其配偶要求离婚,得准予离婚。在本法公布前,如革命军人与 家庭已有两年以上无通讯关系,而在本法公布后,又与家庭有 一年无通讯关系,其配偶要求离婚,也得准予离婚。 第六章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第二十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 消灭。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 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所生的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 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均愿抚养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 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判决。 第二十一条 离婚后,女方抚养的子女,男方应负担必 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负担费用的多寡及期限的长 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费用支付的 办法,为付现金或实物或代小孩耕种分得的田地等。 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 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请求。 第二十二条 女方再行结婚后,新夫如愿负担女方原生子 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则子女的生父的负担可酌情 减少或免除。 第七章 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 第二十三条 离婚时,除女方婚前财产归女方所有外,其 他家庭财产如何处理,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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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根据家庭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及子女利益和有利发展生产 的原则判决。 如女方及子女分得的财产足以维持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时,则男方可不再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第二十四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 以共同生活时所得财产偿还;如无共同生活时所得财产或共同 生活时所得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男方清偿。男女一方单独所负 的债务,由本人偿还。 第二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如未再行结婚而生活困难,他 方应帮助维持其生活;帮助的办法及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 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者,依法制裁。 凡因干涉婚姻自由而引起被干涉者的死亡或伤害者,干涉 者一律应并负刑事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 会)或省人民政府得依据当地少数民族婚姻问题的具体情况, 对本法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提请政务院批准施行。 根据一九五○年四月十六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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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民民主统一 战线积极作用的几个问题 * (一九五○年四月十三日) 周 恩 来 全国统战会议开了很长时间,开得很好。各地同志提了许 多问题,有些是过去不曾想到的。会议期间还发生一些争论, 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民族资产阶级问题。下面,我就来谈谈这些 问题。 一 关于民族资产阶级问题 现在到处都有人问:“到底什么时候实现社会主义?”可 见如何对待民族资产阶级已经是一个相当普遍性的问题了。最 近中央政治局会议也谈到这个问题。 我们与资产阶级是继续合作下去,还是同它搞翻?四个阶 级搞垮它一个,今天没有哪一个同志这样说,大家都还是说搞 社会主义要十五年左右。那么在这期间,总还要跟资产阶级搞 团结合作吧!因此不是搞垮它的问题。假若今天的方针是搞垮 资产阶级,那么,就必须修改《共同纲领》了,既不修改,那 这是周恩来在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上的第二次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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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就是要团结它。当然,同资产阶级有团结还要有斗争,但以团 结为主,斗争是为了团结。而今天的团结,又是为了明天实现 社会主义。因此,我们就要想想,在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 问题上,今天如何为明天准备条件。 关于私营经济,《共同纲领》写得很明白,它是我们国家 五种经济成分之一。 我国的私营经济是很复杂的,我们要分别情况,区别对 待。我们应该承认,今天国营经济力量还很小,有利于国计民 生的私营经济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应该予以扶助使其发 展。也有些企业带有买办性、封建性或军事性,应予取缔。有 些企业投机倒把,现在要垮了,可以让它垮。凡与人民生活不 相适应的,如生产化妆品、消耗品等等的企业,则任其自生自 灭。应该看到,要将私营经济改组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是不容 易的。经济改组对民族资产阶级来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这 是由于它过去的投机倒把的旧的经营方式,在今天完全不能适 用了的缘故。私营经济,今天看起来有些萧条,但以后会发 展。等土地改革完成了,生产恢复和发展了,人民生活改善 了,企业的旧的经营方式也改变了,那时私营企业就可以进一 步得到发展,帮助国营经济满足人民多方面的需要。 那么,私营经济这样发展是不是会妨碍我们创造实现社会 主义的条件呢?不会的。《共同纲领》第二十八条规定:“凡 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计民生的事业,均应由国家 统一经营。”这就是说,如交通、银行、大森林、矿山等都必 须国营。在东北,由于日本十四年的统治,这些大的企业被集 中起来,解放后已转为国营。在关内,官僚资本也替我们准备 了条件。四大家族利用国家特权,进行吞并,形成了许多大的 垄断企业,我们把它接收过来,也成了国营的。因此,现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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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民民主统一 战线积极作用的几个问题 如何发展和壮大国营经济的问题,我们已经取得了这种发展的 阵地。 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经济是要受到限 制的,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发挥它的积极作用。现在资本家对政 策有疑虑,有些人把资金弄到外面去,采取观望态度。你们分 析资本家有三种态度,观望的最多,恐怕是对的。有些资本家 不愿把黄金、美钞拿出来,他们把一大笔美金转移到了香港, 使我们不能利用这些资金发展生产。因此,我们应该想办法把 私人资金吸引出来。那么方针自然不是逼了。用逼的办法,也 逼不出社会主义来。资金转移了,生产发展不起来,发展的尽 是一些小的,怎么行呢?勉强是无论如何不行的。社会主义是 依社会发展必然的规律实现的。 商业方面,国家要控制有关国计民生的生活必需品,如粮 食、煤、花纱布、油、盐等。这些控制住了,物价就能平稳。 因此,我们要办许多零售店。但不是说,所有的商品我们都要 经营,把一切私营百货商店都挤垮。这算什么繁荣经济呢?小 的都垮了,造成了大批的失业者,不反给我们找下了麻烦? 就从税收观点出发,也是不应该挤垮的,挤垮了,税收也没有 了。杀鸡取蛋总不是办法。这个道理很简单,而我们有的同志 却忘记了。 实现社会主义是要有一定条件的。今天条件不成熟,就要 急于转变到社会主义,这说明一些同志对新民主主义缺乏切实 的认识,不相信按照《共同纲领》不折不扣地做下去,社会主 义的条件就会逐步具备和成熟。口头上天天喊社会主义并不能 实现社会主义。过去立三路线就是这样,说打下武汉,就是社 会主义的开始,结果不但社会主义没有到来,还给党的事业造 成很大损失。今天我们中心的问题,不是什么推翻资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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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而是如何同他们合作。这个问题《共同纲领》规定得清清楚 楚。但我们一些同志却产生了一些思想混乱。对于公私兼顾, 有人提出先公后私,这就容易出毛病。当然,先私后公是决不 允许的,但我们是领导党,强调先公就容易把私放在后面不管 了,或者发展下去就变为排挤政策了。还有人说,要把私营经 济由大化小,这也有毛病,也不符合我们的政策。大的企业, 你一挤,会跑到香港,小的,你一挤,就变成了一大批失业 军。所以挤是不对的。不论大的或小的企业,今天社会都需要 它。比如北京,现在把小摊贩管理好了,他们积极经营,给居 民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如果把他们挤垮了,人民群众也会有 意见。因此,对这种社会性的、关系到广大人民利益的问题, 我们必须慎重。当然,公私兼顾不等于平均,你半斤我八两。 劳资两利,最近算是照顾了一下,劳动局长会议也规定了一些 办法。如果公私不能兼顾,劳资两利也很难实现。还有城乡互 助、内外交流,也必须切实贯彻。以上四项政策是不能取消 的,否则,就不能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经营范围,要不要划分一下呢?要。过去的生产是无政 府、无指导的,如火柴生产,华北的产品每人每日平均八根。 但实际只用两根半,结果公私企业的产品都积压了。资本家办 企业就是要赚钱,他得不到利润,还愿意干吗?当然只好观望 了。现在,财经委员会下面的一些工业部门,在处理国营与私 营企业的关系上,也出现了一种先公后私的倾向。私营企业要 求我们管并没有错,有事同我们商量是好的。如果人家找我 们,而我们不理,那还不是逼人家走!新民主主义经济是有领 导有计划的经济。要领导和计划,就得全盘规划,适当划分经 营范围。虽然今天就实行全国性计划经济还不可能,但应该一 步步地走。这次调李富春同志任中财委副主任兼重工业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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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民民主统一 战线积极作用的几个问题 长,就是为了从工业的全盘上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而采取的措 施。今后财经部门不仅要管国营企业,也要管私营企业。至于 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何划分,要从各方面进行具 体研究。 现在鼓励私人企业发展的问题,已摆在我们议事日程上 了。今年夏天,打算召开全国性的工商工作会议,由财经部门 与统战部共同筹办。这个会要有私营工商业者参加。我一向主 张国营、私营两方面的人在一起开会,这样才能知道私营的情 况,有利于我们做好工作。 公私合营是以国家为领导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可以为 社会主义创造条件。资本家也很希望合营,因为合营了,企业 的原料供应等方面的问题就有保障了,并且还能得到贷款。但 是,我们不得不有所选择,对那些与国计民生关系较重要而又 对双方有利可图的企业,就可以先合营。总之,要分清轻重缓 急,逐步发展。 以上这些,在《共同纲领》中都做了规定,只是没有写 “为社会主义创造条件”这句话。政协开会时,有人提出把这 句话写进去,我们考虑还是不写好。但不写进去,并不等于不 包含这个意思。当前我们的整个方针和各方面的工作,都是为 着实现这一目标的。必须明确,资本家与我们合作的这一历史 阶段,时间虽然短,但他们是有一份功劳的,即使到了将来也 不会抹煞他们的这段历史。 二 关于民主党派问题 首先,谈谈民主党派的性质。各个民主党派,不论名称叫 什么,仍然是政党,都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能用英、美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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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他们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民建 主要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当然里面还有进步知识分子和小资 产阶级分子。民盟是一部分知识分子的集团,在阶级关系上有 阶级联盟性质,包括小资产阶级分子,一部分资产阶级分子, 还有极少数劳动阶级分子和一部分封建分子,而以小资产阶级 分子为主。民革主要是从国民党中分化出来的中上层分子,还 有许多开明士绅和其他爱国人士,他们反蒋、要民主,但封建 性较浓。各民主党派中都有而且必须有进步分子,这样才能与 我们很好合作。但不能把民主党派搞成纯粹进步分子的组织。 若都是进步分子,还有什么意义呢?里面必须包括广大中间分 子及一部分右翼分子。 其次,谈谈民主党派的作用。民主党派在人民民主统一战 线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有一种看法,认为没有他们,岂不 少些麻烦?这是不对的。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现阶段是 四个民主阶级的联盟,工人阶级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碰到其他阶 级的人,问题只是有组织与无组织罢了。事实说明,有组织比 没有组织更好。我们已经把工、农、妇、青组织起来。同样, 把上层政治活动分子组织起来也有必要。组织起来好处很多, 便于他们学习,便于他们把各个阶级的意见反映给我们,在政 治上他们也能够更好地同我们合作和配合,有些工作他们去做 有时比我们更有效,在国际上也有影响。民主党派的成员在我 们的帮助和教育下,愿意同我们一道进入社会主义,我们多了 一批帮手,这不是很好嘛! 再次,谈谈民主党派的发展。民主党派可以发展,也有发 展前途,但不可能发展得很大。这是由他们的历史和中国的社 会条件所决定的。如民革,虽说有几十万国民党中上层党员可 以由他们去发展,但实际上能发展到几万人就算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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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民民主统一 战线积极作用的几个问题 我们承认,民主党派有些问题还未解决得很好。我们在政 协、各级代表会议和各级政府中一般地已经对他们做了安排, 但是否已经安排得很好,合作得很好,既帮助了他们,又教育 了他们呢?对民主党派的经费、失业干部的安排、人员改造等 等问题,是否都很好地解决了呢?统战部门要在这方面多做 工作。 三 关于人民团体问题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但有没有统一战线性质 呢?应该说有。季米特洛夫同志在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上 就讲过这个问题。欧洲有很多工会其本身也就是统一战线的组 织,它把很多不同政治主张的党派及其分子组织在一起,使他 们统一行动。中国情况较为复杂,早期的工会甚至有宗教性和 落后性的派系组织。全国解放后,中国工会强调阶级教育,不 同政治主张的差别并不大,但这里仍有统一战线性质。如劳协 也包括在工会之内,同时工会中也有不同政治主张的分子,现 在还把知识分子组织进来,民主党派分子也会参加进去,虽然 这是少数,但也就包含有不同的阶级成分。因此,中国工会既 是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同时也带有统一战线的性质。 青联中有各民主党派的青年,也有资产阶级的青年,也有 劳动青年,这势必是统一战线的组织。学联也有类似的情况。 妇联包括的更广泛。这些团体都带有统一战线性质,其他学术 团体也是一样。 宗教团体。我们对宗教界民主人士是以他们的民主人士 身份去联合的。允许宗教信仰自由是一件事,邀请宗教界民主 人士参加政协或各界代表会是另一件事,后者是以政治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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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的,不管他是牧师还是和尚。我们的政策,是要保护宗教信仰 自由。但各地基督教、天主教中发现混进有帝国主义的间谍, 他们有帝国主义的国际背景。对这个问题,我们只反对帝国主 义,不牵连宗教信仰问题。我们主张宗教要同帝国主义割断联 系。如中国天主教还受梵蒂冈的指挥就不行。中国的宗教应该 由中国人来办。 四 关于政权中的统一战线问题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的政权,应该更重视统一战线问题。各界人民代表会包括各阶 级、阶层的代表,协商机构也把各阶级、阶层的人容纳进来。 区级以上的国家机关行政人员有二百四十万人,估计至少有半 数是非党员,其中很多是知识分子,他们是从各阶级、阶层来 的,里面还有各民主党派的分子。因此,我们要很好地处理各 方面的关系。 党政关系。我们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国家政权,而 我们党在政权中又居于领导地位。所以一切号令应该经政权机 构发出。这点中央已经注意到,各地也应该注意。由于过去长 期战争条件,使我们形成了一种习惯,常常以党的名义下达命 令,尤其在军队中更是这样。现在进入和平时期,又建立了全 国政权,就应当改变这种习惯。例如发行公债、增减税收都应 由政府颁布法令。当然,党员要起骨干作用,但必须团结非党 群众才能把工作做好。党政有联系也有区别。党的方针、政策 要组织实施,必须通过政府,党组织保证贯彻。党不能向群众 发命令。就是在军队中,一切命令也还是由各级司令员下达, 政委副署。关于党政关系,愈是下级机关愈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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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民民主统一 战线积极作用的几个问题 非党人士要有职有权。陈云同志主持中财委的工作,都 是要各部部长对本部工作做报告。非党人士担任部长的就要非 党人士做报告,如轻工业部就要黄炎培报告,水利部就要傅作 义报告。开始他们情况不熟,报告后可由副部长补充,久了情 况熟了,连补充也不需要。同时有任务也责成他们负责完成, 比如说河水决口,要水利部负责,傅作义自然会下去布置。有 职、有权、有责,自然会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这方式很好。政 务院的政务会议每星期召开一次,有关文件等也交非党人士审 查,一切指示、法令也要他们修改。这样,不仅不会动摇我们 的政策,而且还会完善我们的政策。这些政策法令是经过他们 讨论同意的,事后他们也会更好地进行宣传解释。这一点,大 家都要注意起来,各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也要注意起来。非 党人士也可能把事做错,这是没有什么奇怪的,就是我们党内 同志也会做错事。对党外人士要从旁帮助,好好与他们商量, 逐步提高他们的水平。 县以下政权中,这些问题同样存在。农村除了贫雇农外, 还有新富农、富裕中农、手工业者、知识分子,也要吸收一些 他们的代表人物参加代表会议。县里还有开明士绅,要注意对 他们的统战工作。 五 关于统战部的工作问题 有的同志问,统战部是党委的什么部门?我说它既是党委 的参谋部,又是政治部,又是组织部,又是办事机关。 统战部的主要工作:一是掌握政策。统战部要当好党委的 参谋,重要的问题要拿出意见提请党委讨论。统战部的同志要 参加各级党委会会议,特别是要参加党组会议,参加讨论统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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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工作,讨论各项政策法令。同时,要协同宣传部进行党内外的 教育工作。二是协调关系。由于阶级的存在,各阶级的利益不 同,反映到统一战线内部,各方面人士的思想、观点就不同, 就会有矛盾,有斗争。要通过适当的工作,去掉错误的、消极 的东西,保存和发扬正确的、积极的东西。同时,各有关部门 应该经常保持联系,在工作上互相配合。三是配备干部。对非 党干部的安排,应听统战部的意见。在安排的非党干部中, 包括资产阶级的人是必要的。资产阶级人们的立场当然是资产 阶级的,否则,就不成其为资产阶级了。但在,今天我们同资 产阶级也有共同的立场,即《共同纲领》的立场。我们安排他 们,同他们一道共事,就可以更好地了解他们,更便于向他们 做工作。 统战工作是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个问题抽象地说起来 比较容易接受,如说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三大法宝之一,大家 都同意。但一遇到具体问题,很多同志就认为统战工作只是统 战部的事了,就把统战工作缩小到上层人物及有组织的党派范 围内了。不错,统战工作是以有代表性的人物为对象的,但应 该知道,我们所以承认这些人物,是因为他们有群众。我们所 以要做他们的工作,也是要经过这些人物去教育其群众。统战 政策是要全党贯彻的,尤其是党组更应注意。首先是政府中党 组,其次是人民团体中党组。希望同志们正确认识这个问题, 要使全党同志了解,团结、带动非党群众同我们党一起前进, 是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任何部门的工作都不能与统战工作相 脱离。 根据《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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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 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 自我批评的决定 (一九五○年四月十九日) (一)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地批评我们工作中 的缺点和错误,并教育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报纸刊物上作 关于这些缺点和错误的自我批评,在今天是更加突出地重要起 来了。因为今天大陆上的战争已经结束,我们的党已经领导着 全国的政权,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很容易危害广大人民的 利益,而由于政权领导者的地位,领导者威信的提高,就容易 产生骄傲情绪,在党内党外拒绝批评,压制批评。由于这些新 的情况的产生,如果我们对于我们党的人民政府的及所有经济 机关和群众一团体的缺点和错误,不能公开地及时地在全党和 广大人民中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我们就要被严重的官僚主义 所毒害,不能完成新中国的建设任务。由于这样的原因,中共 中央特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 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为了公开地并且在报纸刊物上正确地展开批评与自 我批评,应当在党内和人民中进行两方面的教育。第一,要教 育党员特别是干部认识:在报纸刊物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是为了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党和国家的民主化、加 速社会进步的必要方法。使得人民群众能够自由地在报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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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物上发表他们对于党和人民政府的批评和建议,纵然这些批评 和建议并非完全成熟与完全正确,而他们也不会因此受到打击 与嘲笑,乃是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性和积极性,吸引人民群众 踊跃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严重步骤。因此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 干部必须对于反映群众意见的批评采取热烈欢迎和坚决保护的 革命态度,而反对对群众批评置之不理、限制发表和对批评者 实行打击、报复与嘲笑的官僚主义态度。这在今天是主要的方 面。第二,要同时教育报纸刊物的编辑人员、记者、通讯员和 人民群众去区别正确的批评和破坏性的批评。我们所提倡的批 评,乃是人民群众(首先是工人农民)以促进和巩固国家建设 事业为目的的、有原则性有建设性的、与人为善的批评,而不 是为着反对人民民主制度和共同纲领、为着破坏纪律和领导、 为着打击人民群众前进的信心和热情,造成悲观失望情绪和散 漫分裂状态的那种破坏性的批评。报纸刊物的编辑人员、记 者、通讯员和读报组,应当欢迎和领导正确的批评而反对破坏 性的批评。对于这种破坏性的批评,特别是反革命分子破坏人 民民主专政的言论,则是应该而且必须加以拒绝的。 (三)为了保障在报纸刊物上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得以顺利 而有效地进行,中共中央特规定下列各项办法,望各级党委与 党报工作者切实地加以执行: 甲、凡在报纸刊物上公布的批评,都由报纸刊物的记者和 编辑负独立的责任。过去在许多地方曾经实行一种办法,就是 把批评党和政府的组织与人员的稿件送给被批评的组织和人员 阅看,在征得他们的同意后,才加以发表。这种办法,在战争 期间调查不便的条件下,曾经避免了许多不完全符合实际的和 不周到的批评,但是在现时的条件下继续采取这种办法却是害 多利少的,不对的。在今后,报纸刊物的人员对于自己不能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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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 定真伪的批评仍然可以而且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但是只 要报纸刊物确认这种批评在基本上是正确的,即令并未征求或 并未征得被批评者的同意,仍然应当负责加以发表。 乙、对于工农通讯员的稿件,同样适用上述办法。工农通 讯员的工作,除由报纸领导外,并应由所属生产单位的党的组 织加以协助。工农通讯员的活动状况,应列为检查报纸工作和 各生产单位党的工作的项目之一。任何人不得滥用权力压制工 农通讯员在报纸刊物上的批评,或加以报复。 丙、读者来信中的有益的批评,凡报纸刊物能判断其为真 实者,应当加以发表。投书者应将真实姓名住址告知报社,但 报社得依投书者的要求代守秘密。 丁、批评在报纸刊物上发表后,如完全属实,被批评者 应即在同一报纸刊物上声明接受并公布改正错误的结果。如有 部分失实,被批评者应即在同一报纸刊物上作出实事求是的更 正,而接受批评的正确部分。如被批评者拒绝表示态度,或对 批评者加以打击,即应由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处理。上述 情事触犯行政纪律和法律的部分,应由国家监察机关司法机关 予以处理。 (四)规定列宁《论我们报纸底性质》,斯大林《论自我 批评》、《反对把自我批评口号庸俗化》,毛泽东同志《论自 我批评》,和《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关于党的和苏维埃 的报刊的决议》作为各级党委和党报党刊在讨论和执行本决定 时的学习资料。 (五)本决定适用于党所领导的报纸和刊物,但党外报纸 和刊物在同样精神上采取同样正确的态度批评党的组织和人员 时,党也应当按照同样的办法给予应有的合作和支持。 根据《中央宣传工作文件汇编》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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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合作,共同建设新中国 * (一九五○年四月十九日) 周 恩 来 关于党派问题,包括资产阶级前途问题,我想讲几句话。 现在大家有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时候进入社会主义?这个问 题在《共同纲领》中没有写明,因为当时条件还不成熟,过早 提出来反而会乱了脚步。当然,社会主义的前途并不因此而消 失。一个阶级,一个政党都有自己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共产党到共产主义社会也是要消亡的,但我们党并不因此而不 努力工作。我今年已经五十二岁,既然还活着,就要努力工 作。这不是很好理解的事嘛。社会主义社会,当然是没有资产 阶级了。但在今天,民族资产阶级还有它的历史任务。民族资 产阶级过去是起过进步作用的,我们不能主观地抹煞历史。一 个人也好,一个阶级也好,只要尽了历史责任,历史就会写上 一笔,自己也会从中得到安慰的。因此,虽然资产阶级迟早要 被消灭,但这并不可怕。 今天我们的任务是共同努力建设新中国,不经过新民主主 义就不能达到社会主义,着急是不行的。有些人天天喊共产主 义,这当然使资产阶级受到精神威胁。如果有人天天在我面前 这是周恩来在中共中央统战部邀请民主建国会、民主促进会、中华职业教 育社部分领导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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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合作,共同建设新中国 说,你老了,快要死了,我也不高兴,非躲开他不可。我们要 告诉资产阶级的人们要自信,他们不但有历史任务,而且有光 明的前途。 现在,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单一阶级的政 党?这不是应不应该有的问题,而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很难 产生。旧中国外有帝国主义的侵略,内有封建主义的压迫,民 族资产阶级软弱性和动摇性这个“肺病”是先天不足遗传下来 的,一开始就没有力量,没有形成强大的政党。中国革命的领 导责任不得不落在无产阶级的肩上。共产党在农村搞了二十二 年的武装斗争,形成了今天的局面。 在今天,如果搞单一阶级的资产阶级政党,势必走欧美资 产阶级的道路:垄断市场,向外侵略,反对共产党。但是这条 路在中国是行不通的,是不被许可的。因此,中国的民主党派 只能是承认《共同纲领》,接受共产党领导,如现在的民主建 国会那样。但民主建国会并不是单一的资产阶级政党,它里面 有进步分子,有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民族 资产阶级必须走今天这样的路,民主党派也必定是今天这样的 类型,这是历史的必然。 各民主党派活动要有所分工。民进在自由职业者方面开 展活动较为适合。职教社提出为劳苦大众服务,这是好的,但 光提为劳苦大众服务还不够,照顾的方面要多些。民主党派的 组织也不能太严,要照顾大多数,团结大家一道前进。总之, 我们要长期合作,共同努力,建设新中国,完成历史所赋予的 任务。 根据《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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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在私营企业中 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 (一九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政务院第二十九次 政务会议批准,一九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发布) 一、根据人民政府“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 资两利”的方针,在私营工商企业中,为了便于劳资双方进行 有关改进生产、业务与职工待遇各项具体问题的协商起见,在 劳资双方同意之下,得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组织。 二、劳资协商会议的组织,一般适用于雇用五十人以上 的私人工厂、商店;凡雇用五十人以下者,得根据本指示的精 神与具体情况斟酌办理之。同时在同一城市的同一产业或行业 中劳资双方均认为必要时,亦得设立该产业或行业的劳资协商 会议。 三、劳资协商会议为劳资双方平等协商的机关,不负企业 经营与行政管理的责任。 四、劳资协商会议之组成以由劳资双方代表机关分别选派 同等数量之代表为原则(在企业单位中的协商会议,企业主或 所委任之经理、本企业单位厂长与工会组织的主席应为当然代 表),双方代表名额由双方协商规定之,一般以每方二人至六 人为宜。 五、参加劳资协商会议之代表,应比较固定,双方各自选 定代表后,应将代表姓名通知对方。但遇必要时,双方均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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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 行更换其代表之权。 六、在工商企业中的劳资协商会议应有经常会议,每月开 会次数由双方协商规定之。除经常会议外,必要时,有一方提 议,取得对方同意后,即可随时召集。开会时间一般以不占用 生产时间为原则。在同一产业或行业的劳资协商会议,不必规 定固定会期,在双方同意时即可召集会议。 七、劳资协商会议之主席,由出席会议之劳资双方代表 轮流担任之(如一次为劳方代表担任,下一次即为资方代表担 任),每次会议由轮值主席负责召集之。 八、劳资协商会议在劳资双方同意之下,得协商下列各项 问题: 甲、有关订立集体合同及如何履行集体合同中各项规定之 事项; 乙、有关生产计划之研讨与生产任务之完成及提高产量、 质量,节约材料、工具等事项; 丙、有关改进生产组织,如劳动力配备,机器工具的调 整,原料调配等事项; 丁、有关改良技术,改善操作法,提高生产效率与工人技 术水平等事项; 戊、有关业务、管理之改进及工厂规则、奖惩制度之拟定 与修改等事项; 己、有关职工之雇用与解雇、职级升降及其他人事问题等 事项; 庚、有关工资、工时、生活待遇及其他职工福利设施等事 项; 辛、有关工商企业安全卫生及职工疾病、伤亡、残废、女 工生育待遇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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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九、劳资协商会议中协商的各项问题,劳资双方都有通过 各自之代表提出议案之权利。协商会议开会时,如有必要,可 由主席通知原提案人或有关负责人到会报告。 十、劳资协商会议协商程序如下: 甲、由劳资双方代表分别将准备协商之问题,于会议前 通知对方,使双方代表能事先研究,征求有关方面和职工的意 见; 乙、举行会议时,由轮值主席将问题按双方同意的次序, 逐一提交会议研究计划,以取得协议; 丙、有关一般问题的协议,经劳资双方代表一致同意后, 即可成立。比较重大问题的协议,须由双方代表报告有关人员 和全体职工,取得同意后,方得成立; 丁、会议中如有临时提议,须俟各项议程讨论完毕后提 出,并取得双方同意,始得讨论; 戊、凡已取得协议之比较重大事项,须写成双方代表同意 并经双方代表签字之会议纪录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 当地劳动局备案。 十一、凡已取得协议之事项,由劳资双方代表分别在有关 人员和职工中传达或共同召集会议传达并负责执行;其未取得 协议之事项,由双方于会后分别研讨磋商,以便在下次会议中 再行协商。 十二、如在会议中发生争议,无法解决时,应按劳动争议 解决程序之规定处理之。 十三、劳资双方成立之协议,不得与政府法令及集体合同 之规定相抵触。集体合同如有修改必要时,必须根据原签订集 体合同之程序处理之。 十四、各地劳动局接到本指示后,应召集当地工会组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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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 工商业者团体之代表共同商议执行本指示之办法,以期在劳资 双方同意和自愿的条件下,有准备、有步骤地逐渐推行,并将 执行的情况和经验随时报告本部。 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部长 李立三 根据一九五○年四月三十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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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 严禁机关部队从事商业经营的指示 (一九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第六条曾规 定一切部队机关不得经营商业。迭据各地报告,某些机关、部 队、学校,仍有借口生产,从事商业经营者;亦有不经当地国 营贸易机关,而直接在市场抢购大宗物资者;更有不顾政府法 令,进行投机活动者。此种行为,往往助长物价波动,使国营 贸易机关掌握市场物价更感困难。兹为加强市场管理,杜绝不 良现象,特再重申下列规定: (一)国营贸易机关是负责调节供求的统一的领导机构, 任何机关、部队、学校不得从事商业经营。过去机关、部队、 学校所设商店,应移交给国营贸易机关,收回资金,或自行结 束。机关、部队、学校的消费合作社,只能在各该机关、部 队、学校内部经营消费业务,并须遵守合作法规。 (二)群众的合作社,在收购与抛售物资时,必须接受当 地工商管理机关或贸易机关之指导与监督。 (三)凡机关、部队、学校因供给需要,在本地或外地采 购大宗物资时,必须经过当地国营贸易机关,不得直接或委托 私商在市场进行收购。 (四)各地财经机关在外区设立采购或销售物资之代表 机关时,必须经上级财委批准(各大行政区之间互设此类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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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严禁机关部队从事商业经营的指示 时,以统一设一个机关为宜),并在当地进行登记,接受当地 国营贸易机关之指导与监督。如不设机关,只派代表时,亦须 到当地国营贸易机关登记,并服从其指导与监督。这些代表应 尽可能住在公家机关,勿住旅馆,勿受私商招待。所带款项, 必须存入国家银行。 (五)对于违犯以上各条规定之任何单位,当地政府均有 权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征购、没收等应得之处分。其关系 重大者,可冻结其物资或现金,报请上级处理。 (六)为积极防止上述不良现象,并适当解决本地或外地 各机关、部队、学校、合作社采购任务,各地国营贸易机关必 须主动地负责定期召集会议,了解情况,进行有准备、有计划 的供应物资,以满足各单位需要,并保障军需物资的采购。 各地收到本办法后,希即通知所属遵照施行,并将施行情 况及你们意见随时电告。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一九四九—— 一九五○)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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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总署关于 改进报纸工作的决定 (一九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政务院第二十九次 政务会议批准,一九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发布) (一)适应全国逐步转入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任务的情况, 全国报纸应当用首要的篇幅来报道人民生产劳动的状况,宣传 生产工作和经济财政管理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错误的教训,讨 论解决这些工作中所遇到的各项困难的办法。报纸的新闻、通 讯、评论、信箱、专门性的或一般性的副刊,都应当尽可能地 服从于这个任务。在进行土地改革工作的地方,关于土地改革 的报道和讨论也应当占据首要的地位。 地方的报纸应当力求适应本地人民群众的需要。除了最重 要的国内外大事,一般电讯在省级或省级以下地方报纸上可以 采取摘要和加以通俗解释的方法。 无论是中央的、大行政区的或省以下的报纸,都应当减少 关于会议、机关活动,负责人员的不重要的言论行动,没有广 泛重要性的文告文电的篇幅。对于重要的会议和文告应当力求 用适当的新闻通信和评论加以生动而通俗的解释,以便为人民 群众所了解。 (二)为了加强报纸在国家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报纸的编 辑、采访、评论人员必须通晓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通晓国家 和地方建设事业的政策、情况和问题,养成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的作风,并力求与人民群众、机关和干部保持亲密的联系。应 当改革报社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改变现有的妨碍联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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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总署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定 的编辑采访通讯联络等项工作各自为政的状态,建立编辑部门 统一集中的领导,并应按照社会生活的不同方面(例如公私营 工商业与工人问题、农业与农民问题、军事与军队、思想文化 与教育出版等)实行适当的分组,以便各组的编辑采访人员可 以获得关于各该方面的专门知识,并将编辑采访的工作联合在一起。 (三)报纸应当把建立和领导通讯员网和读报组的工作当 作重要的政治任务。 报纸的通讯员网应当以人民群众中的积极分子为主体,除 工人农民中的积极分子外,也要吸收政府机关中的积极的工作 人员和进步的知识分子参加。报纸编辑部应当经常地用通信和 开会等方法去指导和鼓励通讯员的工作,帮助他们学习写出重 要的、公正的和迅速的报道,并写出群众中的和他们自己的对 于政府工作、生产建设事业和其他社会生活的意见。 读报组应当是报纸内容的经常的和有组织的学习者和宣传 者。读报组同时应当向报纸报告地方情况和群众意见。报纸为 了鼓励读报组的活动,应当在订阅条件或其他方面给以适当的优待。 (四)报纸对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经济组织及其工 作人员的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应负批评的责任。这种批评应 当是积极的,富于建设性的,实事求是的,和与人为善的。报 纸所发表的批评应当要求被批评者作适当的声明,以便向人民 群众报告批评的结果。 报纸应当用很大的注意来发表和答复读者的来信,特别是 关于政府工作、经济建设事业和其他社会生活的批评、建议和 询问的信件。这些信件中最重要的可以编入新闻版,其他的可 以编入副刊,作为一般报纸副刊的主要内容。 根据一九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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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富农出租地 的方针问题致毛泽东电 〔1〕 (一九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邓 子 恢 关于起草土改条例,我们已定五一召开会议研究。在会议 以前,关于对富农出租地采何方针,须先行请示,经我们多方 研究,有如下实际情况: (一)江南各省土地集中情形,经过土地革命之震动,八 年抗战之破坏,及国民党长期压榨结果,已不像大革命以前那 样集中。如湘、鄂、赣三省地主富农及公堂土地,不及总土地 百分之五十。地主富农出租地不及百分之四十。特别是老苏区 及其周围,更加分散,地主富农土地只占三分之一左右。自己 不劳动,单靠收租吃饭的地主很少。这种情况如湖北之黄麻, 湖南之平江,江西之赣东北、瑞金、兴国、遂川、吉水等。我 们经过地方党委调查,及许多老干部回家,从亲友无意闲谈中 调查都是如此。虽然苏维埃失败后,地主复辟向农民倒算,但 地主对反革命无信心,对革命畏惧,许多地主抓一把钱后,多 转到城市作投机资本;有许多地主则被杀或屈服,不敢再向农 民进攻。因此,土地分散是很自然的,地主家属在破产后,多 参加劳动,也是事理之常。 (二)根据上述情况,在土改中如连富农的出租地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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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富农出租地的方针问题致毛泽东电 动,则雇贫农所得,比之按人口平分标准,要少百分之二十以 上。据湖北调查要少百分之三十。同时,由于划阶级界限难 明,估计许多中小地主会混到富农中农中来,更缩小了没收范 围。而佃富农、佃中农又需要多少照顾一点(即多分一点), 如此,则雇贫农实际所得会更少。中央征求雇农不分地或少分 地,其余阶层不分地的意见,我们认为不好。目前城市贫民及 失业工人尚无法安置,如农村中再不吸收一批人,反把雇农挤 出来,更要增加社会混乱与不安。因此,在土改时,雇农、半 手工业工人及城市失业工人回家者,一般应与贫农平分土地; 裁减返乡之战士、勤务人员,亦须同样分得一份地;其他阶层 如流氓、自由职业者、小商贩,也应酌量分配土地。 (三)因此,如不征收富农出租土地,势必减少提供分 配之土地。当然,让一些中小地主混入富农阶层,缩小打击 面,减少敌人,减少阻力,是好的。但应估计到,如可分土地 太少,不能解决雇农土地要求,其结果会使贫、雇农积极性减 低。有些地方甚至土改运动搞不起来,如五四指示初期在华中 (山东也是如此)许多地方都是如此。当时农民对土改冷冷淡 淡,大不如反奸清算的劲头,后来才知道下面过分强调照顾。 一般贫农说,这样分我们所得太少(只加几分地),因这点小 利益来使人倾家荡产,结下死冤仇人?不过后来我们定出中间 不动两头平方针,很快就动起来。当时照顾还只是不动富农自 耕地,如今天连富农出租地也不动,是否会重复五四指示初期 那种沉寂状态,很难确定。平、津近郊土改,民主人士叫好, 农村不乱是好的,但农民是否真正发动起来,也应检查。如果 经过土改而农民没有发动,则土改成为形式,这不仅政治上不 利,在将来生产上也有极大不利。因为在中国这样靠人工经 营、人工肥料、人工灌溉的具体条件下,如果占人口大多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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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富有劳动力的雇贫农,耕地不多,积极性不高,则农业生产的 发展是要受到很大限制的。 (四)关于中立富农方针,是完全正确的。但我们认为 要使富农中立及保持富农生产情绪,单从经济上很难达到。因 为我们在经济上,不能完全不侵犯富农利益,就使出租地及其 他财产不动,但减租减息总不能不减,负担不能不重一些。此 外,对雇工关系等等,总有许多纠纷。因此,要使富农中立并 保持其生产情绪,除经济上适当照顾外,还应加上政治条件, 如雇、贫农之充分发动与中农之紧密团结,对恶霸地主之适当 惩办等。如真正有了这个政治条件,再加上对富农财产与自耕 地不动,则动其出租部分,对富农中立仍可做到,因为出租地 并不是富农财产构成的主要部分,相反地,如果连出租地都不 动,一方面雇贫农议论纷纷,另一方面富农也不会相信我们会 始终保持其这种非分之财(因为地主与公堂出租地都分了), 从而怀着不安情绪。这对中立富农反而有害。我记得一九二九 年闽西按人口平均分地后(当时只分地不动浮财),社会上绝 大多数人民,包括旧式富农、新式富农在内,都很满意。后来 经过一九三○年反富农,社会上便引起纷乱。当时,最引起富 农反对的倒不是因为没收富农出租地(这在一九二九年已经没 收了),而是抽其自耕的好地,同时又动其耕牛,规定牛租, 雇工加资,并派他的款子。这是我们应引为教训的。今天不动 富农自耕地及其全部财产,是非常英明的,但出租地则可以 动,动了并不妨碍中立富农。这点过去经验也已经证明过了。 (五)对富农出租地是否现在不动,一二年后再动;或者 法令上不动,而让农民起来后再经调解来动。我认为这样亦不 好,法令上不规定而让农民起来动,就容易乱。现在不动致农 民分地不多,过一二年后再动必须重分(不是个别调整,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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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富农出租地的方针问题致毛泽东电 量很多),则将影响生产(中农也发生“割韭菜”的疑虑)。 同时,法令上规定不动出租地,也要影响划阶级,容易因阶级 划不清,而引起错误。如所有出租地都动,就使有些阶级划不 清亦无妨碍,因为出租地都动,这对雇贫农已有保证,而所有 农民自耕地都不动,则对中农绝无侵犯之虞。这是土改中的天 然界限。上述各点,是根据江南实际情况,经过大家研究的一 致意见,用敢直陈,是否有当?尚望明示。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 〕毛泽东于一九五○年四月三十日将此电转发华东局饶漱石,作为他们起 草土改法令的参考,并征询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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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中共中央关于庆祝 “五一”劳动节的口号 (一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五一”劳动节! 二、庆祝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庆祝全国劳动人 民的解放! 三、向全国人民解放军的指挥员战斗员致敬! 四、向全国男女工人致敬! 五、向全国男女农民致敬! 六、向全国为人民服务的知识界致敬! 七、向全国一切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 义,为消灭国民党残匪、建设新中国而奋斗的爱国人民致敬! 八、全国军民一致努力,战胜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残匪的 封锁、轰炸和破坏! 九、担任前线任务的人民解放军部队,努力准备一切,打 到台湾去,拔除美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最后据点,彻底消灭国 民党匪帮! 十、担任后方任务的人民解放军部队,努力清剿土匪,保 卫社会治安,参加生产建设,学习文化,提高军事技术,巩固 国防! 十一、全国公私企业中的工人们,发展生产是我们最高的 利益和任务,努力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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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庆祝“五一”劳动节的口号 十二、发扬正确的劳动态度,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效 率,奖励生产模范! 十三、爱护生产资料,为实行严格的节约、为消灭浪费现 象、为防止特务破坏而斗争! 十四、全国工人阶级组织到工会中来,巩固扩大工会组 织! 十五、坚决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欢迎民族资 产阶级投资发展有利国计民生的生产事业! 十六、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平衡收支、稳定物价、调整工商 业、逐步克服财政经济困难的正确政策! 十七、全国工人阶级团结一致,联合民族资产阶级,协力 渡过暂时困难,争取经济状况逐步好转! 十八、全国在业工人和各界人民共同努力,协助人民政府 救济失业工人! 十九、全国各界人民共同努力,协助人民政府救济灾荒! 二十、拥护中央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有准备、有步骤、有秩 序的土地改革,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解决工业的原料和市场 问题! 二一、在今年秋冬实行土地改革的地方,将地主土地分配 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并同样分给地主一份;在土地改革中坚决 联合中农,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 二二、在土地改革已经完成的地区,迅速发给土地证,巩 固人民的土地所有权,努力进行春耕! 二三、全国农民努力发展农业生产,改良农具种子,多施 肥料,兴修水利,消除病虫害,组织劳动互助,发展副业,为 提高粮食棉花和其他农产品的产量而奋斗,奖励农业生产中的 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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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二四、全国科学家、艺术家、工程师、技术人员、教师、 学生和一切在文化领域内工作的知识分子和青年们,努力学习 新知识、新技能,努力为发展工农业生产、提高人民文化水平 而奋斗! 二五、全国妇女积极参加工业和农业生产,在生产中争取 妇女权利!实行新的婚姻法,解除对妇女的封建束缚! 二六、全国各民主阶级和各民主党派团结一致,努力建设 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中国! 二七、全国各民族团结一致,努力建设平等友爱的新中 国! 二八、台湾、西藏和其他待解放区的人民,准备一切可能 条件,配合人民解放军的适时进军,解放自己,完成统一! 二九、各地华侨团结起来,保卫自己的正当利益,协助祖 国的建设工作! 三十、全世界工人阶级联合起来,为持久和平与人民民主 而斗争!反对新战争的挑拨者! 三一、拥护以苏联为首的世界和平民主阵营!中苏友好同 盟互助万岁!中国与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团结万岁! 三二、中日人民联合起来,反对美帝国主义长期占领日本 及变日本为殖民地或附属国,要求完全实行波茨坦宣言,早日 缔结对日和约! 三三、亚洲人民联合起来,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争取民族 独立和民主自由!反对帝国主义的太平洋联盟计划! 三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三五、中国人民的解放者中国人民解放军万岁! 三六、伟大的中国劳动人民万岁! 三七、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胜利的领导者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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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庆祝“五一”劳动节的口号 织者万岁! 三八、伟大的中国人民领袖毛泽东同志万岁!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一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根据一九五○年四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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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待民族资产阶级和 私营工商业政策问题的批语 * (一九五○年四月) 毛 泽 东 一 在发言记录稿谈到“今天斗争对象,主要是资产阶级” 处,毛泽东批:今天的斗争对象主要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其 走狗国民党反动派残余。而不是民族资产阶级。对于民族资产 阶级是有斗争的,但必须团结它,是采用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 以达团结它共同发展国民经济之目的。 二 在发言记录稿谈到对私营工商业的限制和排挤处,毛泽东 批:应限制和排挤的是那些不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即投机 商业,奢侈品和迷信品工商业,而不是正当的有利于国计民生 的工商业,对这些工商业当它们困难时应给以扶助使之发展。 这是毛泽东在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工商组讨论会的一份发言记录稿上的 批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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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待民族资产阶级和私营工商业政策问题的批语 三 在发言记录稿谈到私营工商业“要求划分阵地,要河水不 犯井水,我们不允许”处,毛泽东批:应当划分阵地,即划分 经营范围。讲得很幼稚。 四 在发言记录稿谈到“国营经济是无限制地发展”处,毛泽 东批:这是长远的事,在目前阶段不可能无限制地发展,必须 同时利用私人资本。 五 在发言记录稿谈到“我们的政策,是要‘与民争利’。但 他们所谓的‘民’,是资产阶级。我们则要争于人民有利的事 情。我们说,我们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老百姓点灯’。 但这里的‘州官’是人民,我们放火可以,你们点灯就违反群 众利益”处,毛泽东批:完全错误的说法。 六 在发言记录稿谈到“‘与民争利’,表现在粮食、花纱 布、火柴、百货、盐的控制”处,毛泽东批:除盐外,应当划 定范围,不要垄断一切。只能控制几种主要商品(粮布油煤) 的一定数量,例如粮食的三分之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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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七 在发言记录稿谈到“百货公司必须建立,不然即不能稳定 物价”处,毛泽东批:建立百货公司,并不是代替全部商业。 八 在发言记录稿谈到“大资本家要停工,我们就让他停工。 我们有钱,就接收过来”处,毛泽东批:这是不对的。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编者加了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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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全军 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 (一九五○年五月一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所属各省委,大市委,区党委及地委同 志们; 各军区党委,并转所属各兵团军师党委同志们: 由于我党已取得全国胜利,由于两年多以来党的发展已增 加了党员约二百万人,其中很多人的思想作风极为不纯,还没 有来得及给以有计划的教育训练;由于老党员老干部中亦有很 多人骄傲自满,发展了严重的命令主义作风,任意违反党与人 民政府的政策,采取蛮横态度去完成工作任务,破坏党与人民 政府的威信,引起人民不满,甚且有贪污腐化、政治上堕落颓 废、犯法乱纪等极端严重现象发生,这些情况,迫切地要求各 中央局、省委、大市委、区党委、地委及各大军区党委,在中 央的总领导下,领导全党全军,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 严格地整顿全党作风,首先是整顿干部作风。此项整风运动的 主要方式,是阅读某些指定的文件,总结工作,分析情况,展 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此项全党整风任务,要求在今年夏秋冬三 季内完成。而在各个现正准备进行土改的新区,则要求在今年 夏秋两季首先完成整干任务,以便秋后开始的土改工作能够顺 利进行,避免发生严重错误。为了有领导有组织有准备地进行 整党整干工作,并避免过去整党时所犯的错误起见,中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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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各中央局、分局及所属各省委、大市委、区党委及各大军区党 委,根据自己具体情况,做出整党整干计划,电告中央审查批 准,然后按此进行。此项计划,请于最短期内电告为盼。 中 央 五月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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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暂时不动富农 出租地问题给邓子恢的电报 (一九五○年五月一日) 子恢同志并告漱石: 四月廿五日电悉。(一)鉴于富农出租地数量不大,暂时 不动这点土地影响贫雇农所得土地的数量也不会大,现在我的 意见仍以为暂时不动较为适宜。(二)但你们可根据你们自己 的各项意见起草一个土改法令草案,由子恢同志于五月十五日 以后中央开会时带来(子恢同志动身日期另外通知),在中央 会议上作最后的讨论和决定。(三)如华东局是赞成暂时不动 富农出租土地的,则请华东局起草一个和华中不相同的土改法 令草案,以便在中央会议上对照讨论。 毛 泽 东 五月一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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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关于基督教问题的四次谈话 * (一九五○年五月二日——二十日) 周 恩 来 五月二日的谈话 一、中国不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在中国,宗教同政治一向 是分开的,所以宗教问题不像欧洲政教合一的国家那样严重。 二、基督教是十六世纪马丁·路德反抗罗马教皇的专制、 实行宗教改革而建立的一个新教会,它在当时的社会上曾起了 积极的作用。但是,近百年来基督教传入中国和它对中国文化 的影响,却是同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联系着的。基督教是靠 着帝国主义枪炮的威力,强迫中国清朝政府所签订的不平等条 约而获得传教和其他特权的。因此,中国人民对基督教曾产生 一个很坏的印象,把基督教叫作“洋教”,认为基督教是同帝 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分不开的,因而也就反对基督教。 三、在二十年代,曾有过一个规模很大的非基督教运动。 一九二二年至一九二七年,非宗教大同盟对帝国主义利用基督 教所做的许多坏事以及所发生的许多坏影响,清算了一下。这 这是周恩来在基督教问题座谈会上的谈话要点。出席会议的有京、津、沪 宗教界民主人士和中共中央、政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五月二十日 座谈的是中共中央、政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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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督教问题的四次谈话 个清算是针对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但是应该指出,自五四运 动以来,基督教里面有进步分子,在中国革命的过程中,他们 是同情中国革命的。比如大革命时期,基督教青年会以及其他 宗教团体中的进步民主人士,曾掩护过一些从事职工运动的革 命分子和共产党员。在抗日战争时期,基督教青年会等宗教团 体也起了很好的作用。在解放战争时期,也有很多基督教进步 人士同情并参加了反蒋、反美斗争,反对独裁,反对内战,因 而受到国民党反动政权的迫害。解放战争获得基本胜利以后, 在北京召开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宗教界的进步民主人士也有 代表出席。 四、今天,美帝国主义仍企图利用中国的宗教团体来进行 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活动。 中国的宗教团体应该怎么办? 第一,要把民族反帝的决心坚持下去,割断同帝国主义的 联系,让宗教还它个宗教的本来面目。今天宗教界自己发起了 一个民族自觉运动,把近百年来同帝国主义的关系清算一下。 当然,这种关系有自觉的,有不自觉的。基督教里面有没有甘 心情愿做帝国主义走狗的呢?自然是有的。 第二,宗教思想是唯心主义的。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不 同就是不同,不必隐瞒。我们只要求宗教团体摆脱帝国主义的 控制,肃清帝国主义的影响。我们不搞反宗教运动。我们所遵 守的约束是不到教堂里去作马列主义的宣传,而宗教界的朋友 们也应该遵守约束,不到街上去传教。这可以说是政府同宗教 界之间的一个协议,一种默契。 第三,宗教团体本身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要建立自 治、自养、自传的教会。这样,基督教会就变成中国的基督教 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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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五月六日的谈话 一、基督教最大的问题,是它同帝国主义的关系问题。 中国基督教会要成为中国自己的基督教会,必须肃清其内部的 帝国主义的影响与力量,依照三自(自治、自养、自传)的精 神,提高民族自觉,恢复宗教团体的本来面目,使自己健全 起来。 二、宗教界(包括基督教青年会在内)要完成自己的历史 任务,各宗教之间和各教派之间就应该加强团结,联合起来, 研究怎样服务于中国人民;就应该在民主与爱国的立场上,健 全自己,使宗教活动有益于新民主主义社会。一个宗教团体, 对新中国有无益处,要以爱国与民主两个条件来鉴别。如果 这个宗教团体在政治上是拥护《共同纲领》的,是爱国与民主 的,那么这个宗教团体便是对新中国有益的。 三、宗教的存在是长期的。中国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但是,今天的中国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并不是一个基督 教国家。所以,传教是要受到若干限制的。在土改新区,在乡 村,最好慢一点。东北是我国的一个新国防区,在教会同帝国 主义的关系没有搞清楚的时候,在基督教还没有成为完全是中 国的教会的时候,不要去增加复杂性。 四、关于基督教团体中的外籍人员和外国捐款问题。 我们不再请外国传教士到中国来,因为外国传教士很容 易自觉不自觉地做帝国主义的工具,而我们中国人很难看清他 们。不请外籍传教士,对基督教本身有好处。至于已经在中国 的外国传教士,除了他们自愿要求马上离开中国或者已发现他 们有反动行为证据的以外,我们并不马上要他们走,他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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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督教问题的四次谈话 等到双方合同期满再走。 基督教既然要清算同帝国主义的关系,自力更生办教会, 那就不应该再向外国募捐。我们要有自己办教的准备。 现在中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我们不向别人低头,不 依赖别人。但是,我们也不盲目排外。这个原则也适用于其他 教育团体。因此,对每一笔外款,要加以辨别,如果是有附带 条件的援助,就不能接受。 五、基督教团体在拥护《共同纲领》的基础上,怎样辅 助社会进步,应该研究一些具体的工作。你们对政府有什么要 求,可以提出来。 五月十三日的谈话 两星期来,我们是以诚相见,彻底地交谈。这不是清谈, 而是为了合作。政府有什么意见,中国共产党有什么意见,我 们拿出来;你们也把自己的意见拿出来,目的是求得政府同宗 教界实行更好的合作。 你们是有神论者,我们是无神论者,我们无意在这里同诸 位展开有神无神的争论。我们认为,唯物论者同唯心论者,在 政治上可以合作,可以共存,应该相互尊重。我们之间有合作 之道。这是我们衷心的希望。 我们同宗教界朋友的长期合作是有基础的,这一点我们 毫不怀疑。我们希望宗教界朋友也有这个信心。这便是所谓 “共信不立,互信不生”。当然,我们也不隐讳我们之间的不 同点。但是,我们可以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实行合作,这 是我们一致同意的。《共同纲领》是四个阶级合作的基础。从 各界来说,宗教界也是合作者之一。我们要彻底实行《共同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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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领》,使四个阶级各得其所。此外,还要照顾到从地主阶级中 间,从国民党反动派中间,以及从其他受帝国主义影响的人中 间分化出来的要求进步的分子。 中国一向是政教分开的。今天,政府同宗教界人士是根据 《共同纲领》所确定的政治方针来合作的。 根据《共同纲领》的要求,我们必须在宗教界肃清帝国主 义的影响。这不是谁来约束谁,我们大家都有这个责任。在宗 教界肃清帝国主义影响,并不是说宗教界的每一个人都做了帝 国主义的工具。在个人来说自己感觉没有被利用,但是帝国主 义主观上有所要求,它们利用宗教团体,乃是事实。广大教徒 有时不免也被利用。这一点,我们非说清楚不可。这个问题说 清楚了,对教会只有好处。 我们的统一战线要扩大,其界限要看是否同帝国主义、封 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割断了联系。 宗教界是有一部分反动分子的。但是,反动分子是少数。 宗教界本身要团结,这就是上次我说的宗教界要开展一个民族 自觉运动,以增强我们的合作。也就是说,我们要通过反对帝 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清算并且断绝同它们的旧 关系,以巩固我们的统一战线。 宗教界人士参加这个反帝爱国运动是有好处的。中国是 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宗教团体割断同帝国主义的联系是理所 当然的事。中国基督教徒有将近一百万人,不会因为出了少数 坏人,我们就抛掉了诸位,那决不符合《共同纲领》的精神。 诸位在政治上站稳了脚跟,便毫不会受到歧视,只有这样才是 出路。 谁要企图人为地把宗教消灭,那是不可能的。苏联是社会 主义国家,它还是有宗教的。我们决不打算这样做。如果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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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督教问题的四次谈话 不想要的东西就认为它不会存在,那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反 过来说,我们是专爱基督教吗?也不是的。我们主张,在《共 同纲领》的基础上,信教的、不信教的可以共存。我们要团结 和照顾到各种社会力量,使大家各得其所,同心协力,建设新 中国。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安定,稳步前进。 帝国主义者对中国人民获得解放是仇视的。凡是有良心的 人,都看到了美帝国主义的残暴。宗教界刘良模先生写的《我 所看到的美国》一书里,对这一点说得很清楚。一百多年来, 我们流了那么多的血,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才取得今天的胜 利。我们决不忍心让人民的事业再受破坏。这次诸位所拟文件 的基本方针是很好的。我们要把宗教界的害群之马、极少数的 走狗、犹大,清除出去,使广大宗教界人士在《共同纲领》的 基础上团结起来,引导广大教徒一道前进。这是一个长时期的工作。 我再重复一次,帝国主义利用宗教团体的问题,我们要做 这样的解释:分清主观与客观,客观上是存在了的;分清少数 与多数,事实上反动分子是极少数。宗教界内部要通过自我批 评,把自己的工作与组织进行检讨和整理。这是个原则性的工 作。我们搞清楚这些原则,把这件工作做好了,帝国主义就不 能再利用宗教团体了。这也就是宗教界的自卫。 我们认为,宗教界开展加强团结运动是去腐创新。对于 帝国主义的骂,我们不怕。至于宗教界本身的反响,我们要注 意,要逐步地提高他们的觉悟。我们希望,大家团结起来,争 取主动,解决问题,使基督教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观感一新。 五月二十日的谈话 吴耀宗所拟定的第五次修正的宣言,比过去多了一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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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言,把基督教同帝国主义的关系说得很偶然,就让他那样吧。 一个字不改,照样发表。宣言里说的话和我们说的话不一样, 我们也不需要宣言和我们说的一样。这样便于团结群众。 对基督教,一方面不能无原则地团结,另一方面不要脱离 广大群众。这是政策问题,不是策略问题。 大家认识要一致,要团结多数,争取中间分子,打击极少 数反动分子,但也不能过急。要不疲倦地工作下去。只有懒惰 的人才感到束手无策或推卸责任。基督教客观上是被帝国主义 利用的,也有不少天真的人曾被利用过。这就要我们有意识地 做好工作,具体地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分清是非,解决问题, 共同前进。 根据《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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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 (一九五○年五月六日) 朱 德 同志们: 自从去年十一月中央颁布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 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以来,各地方各部队党的纪律检查委员 会的组织,都已陆续建立起来,并开始做了一些工作。我们中 央一级党、政、军机关和群众团体及其所属各级党的纪律检查 委员会,也已相继建立,并同样地开始做了一些工作。为了把 工作做得更好一些,今天特召开中央直属系统党、政、军、群 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的联席会议。我想趁这个机会来和大家 谈谈下面几个问题: 一、纪律的重要和纪律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我们的党已经有了二十八年的历史,二十八年来党的斗争 经验,证明了在党内坚持铁的纪律是十分必要的。大家知道, 在我党二十八年来奋斗的过程中,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曾 经纠正了若干较为重大的错误,因而克服了种种困难,保证了 党的正确路线的执行,保证了党的政策和决议的顺利实施,使 中国革命取得了今天的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胜利。如果党内没有 这是朱德在中央直属系统党、政、军、群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联席会议 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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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纪律,或者不坚持执行党内纪律,那我们的党就会成为一盘散 沙,也就无法率领千百万群众去进行胜利的斗争,取得像今天 这样巨大规模的胜利。列宁曾说过:“无产阶级的无条件的集 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毛 泽东同志也说过:“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这些话都是至 理名言,是从长期的革命斗争经验中所得出的结论。目前在全 党范围来说,因为有了毛泽东同志和党中央的坚强而正确的领 导,在党的路线、党的政策等重大问题上,大家是不会有什么 怀疑的。问题在于怎样保证党的路线、政策能够顺利执行,怎 样更好地克服一切破坏党的路线、政策的行为或倾向,不管这 种行为和倾向是出于有意或无意、自觉或不自觉。因此,继续 在党内坚持铁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性,以保证全党的 统一与集中,就成为十分必要的事情。 不仅如此,由于我党领导中国人民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并成为这一政权的领导政党, 因此,党在非党群众中的威望是很高的;同时,党和党外人士 合作的范围一天天广泛起来,合作的事务一天天增多起来。正 因为这样,所以党的一言一行,对于全国人民的影响就很大。 如果有一部分甚至即使是很少数的党员有不好的言行,那就会 破坏党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因此,坚持铁的纪 律,加强党的纪律性,在今天就更有特殊重大的意义。 我们每个参加纪律检查工作的同志,要经常地检查了解: 在党的组织中、党员中有没有违反党的政治路线和政策,违反 党章、党纪和党的决议,有无违犯国家法律和法令,有无损害 群众利益及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等行为和倾向?如果有,就应 很好地制止,使之不能继续存在下去;如果没有,就应很好地 预防,使这些坏的东西不能产生出来。这一工作做好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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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就能起保证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政策、决议等等都能正确执 行,就能成为党委在贯彻政策、实行决议方面的有力助手。因 此,大家应认识到纪律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地担负起党 所给予自己的光荣任务,并努力地去完成它。 二、目前党内违反党的政策和党的纪律的情况。 二中全会以后,我党所领导的革命事业有了迅速而巨大 的发展。一年以来,我们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解放了除台 湾、西藏以外的全部国土,党员也由三百多万发展到今天的 四百五十万以上。一般说来,我们的党员干部,在中央正确政 策的领导下,工作是努力的,有成绩的。如果没有全体党员干 部的努力奋斗,则我们的成绩不会有这样大。但是另一方面, 我们也有不少的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政策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过 程中,产生了不少违反党的政策和党的纪律的行为。这些行为 已引起群众对我党不满的情绪,如果不很好地加以克服,将使 我党严重地脱离群众。下面几种是表现得比较突出的: 第一,强迫命令、脱离群众,已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 很多党员干部,特别是下级党员干部,他们在进行征粮、收 税、劝购公债、减租、土改等各项工作中,往往为了单纯地完 成任务而不择手段,采取了蛮横的不讲理的方法,随便捕人、 吊打,或者纵容坏分子随便捕人、吊打而不闻不问,这已经成 为相当多的事情。这些同志不了解:国家为了完成革命战争和 稳定金融物价而进行的征粮、收税、推销公债等工作所不得不 加于人民的负担已经不轻,为了使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就要 很好地向群众做宣传解释的工作,很好地研究怎样才能更好地 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否则群众就会埋怨甚至反对我们。可是 我们这些同志却没有很好地去考虑这些问题,虽然党曾再三地 告诫过他们:必须密切地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凡事要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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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说清道理,商量着办。毛泽东同志也再三地告诫过我们:做事 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要善于与非党群众团结合作,要站在 群众之中,不要站在群众之上。而我们这些有特权思想、习惯 于简单强迫命令作风的同志,不但不很好地学习和重视党的指 示,反而自以为是,一意孤行,因此就发生了很多违反党的政 策和纪律的行为,使党在政治上遭受到相当重大的损失。 第二,官僚主义的作风进一步滋长起来。有些党员干部, 不注意国家大事,不关心群众痛苦,不了解共产党员的重大 任务是要随时随地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这些同志对工作疲 塌松懈,得过且过,逐渐失去了作为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如 拿生产救灾来说,有些地区不少的党员干部,就没有把这个关 系千百万人民生命的重大问题很好地重视起来,所以在反映情 况、布置工作上都产生过一些严重的缺点和错误,结果使人民 的痛苦加深,使党和国家的损失加重。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对 这个问题注意得早一点,情况反映得确实一点,布置工作比较 切合实际一点,那末生产和救灾工作是可以做得比现在好一点 的,人民的痛苦和损失也就可以减少一些或避免一些。这就不 能不引起我们严重的注意。这是官僚主义作风所表现出来的一 个方面。 另一方面,我们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对革命工作和国家财 产采取了一种漠不关心、不负责任或不大负责任的态度。这种 工作态度,已产生了极端严重的恶果。如铁路、矿山曾连续发 生了重大的命案;工厂器材不断地遭受破坏或损坏;许多仓库 被毁,物资被盗、霉烂,等等。这些损失,计算起来是十分惊 人的。如果再加上浪费方面的损失,则其数字之更加惊人,就 可以想见。在目前国家财政仍是十分困难的情形之下,我们某 些党员干部的这种官僚主义作风,这种对革命工作和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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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0 的漠不关心和不负责任的态度,应该视为是对党、对国家、对 人民的犯罪行为。凡是有这种态度有这种作风的同志,如果不 痛加改正,将不能取得党、国家和人民的原谅。为了有效地纠 正这一部分同志的错误思想、行为和作风,除了经常地加强思 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之外,还要加强党的组织性和纪 律性。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地把群众发动起来,才能做到使 党员干部提高自觉,并在群众的监督之下逐渐地把官僚主义这 个坏毛病克服。 第三,摆老资格、恃功挟赏的落后思想,在我们某些党员 干部中表现得特别突出。他们以功臣自居,认为天下是他们打 出来的,党和人民就必须给他们以很高的地位和待遇。他们看 不起党外人士,看不起群众,轻视党的组织和纪律,轻视政府 和法律。可惜得很,这些同志的落后思想和行为,恰恰表示他 们已经开始失掉了共产党员应有的品质。 不错,目前中国革命已经取得了基本的胜利。同志们! 如果我们要问天下是谁打下来的?这份功劳应该归在谁身上? 那我就要说:这个天下是全党同志和群众一起打下来的,这份 功劳应该首先归在人民大众身上,而在我们党方面则应首先归 在毛泽东同志身上。试想想,在将近三十年与反革命敌人残酷 的斗争中,不知有多少先烈付出了他们的鲜血和头颅,如果没 有他们的英勇牺牲、前仆后继的英雄行为,那我们要取得胜利 是很难想象的。在我们党方面,如果没有毛泽东同志的正确领 导,如果没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而不断地纠正了各方面的缺点 和错误,就不能使党和人民革命事业得到如此迅速而巨大的发 展,则胜利的获得也同样地是很难想象的。如果哪一个同志以 为自己有了不起的功劳,要党和人民给予他以很高的地位和待 遇,这是完全不应该的。我们共产党人是改造社会、改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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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的人物,即使你做得最好、贡献最大,也不过只是做了你应该 做的事情,有什么可以骄傲的呢?我们共产党人胸襟要广阔, 气量要宏大,要求自己比要求别人要严格一些,有功先归群 众,有过勇于担当,所谓“善则归诸人,过则归诸己”。这点 我们过去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所以,我想那些以功臣自居 的同志,还是要谦虚一点,老实一点,把精力集中在革命事业 上,不要为个人的地位、待遇等问题去苦恼,不然党和人民就 会丢弃你们,你们就会在革命队伍中掉下队来,失去了和革命 同伴共同前进的机会。 看不起党外人士,看不起群众,这也是一种极端幼稚、落 后和错误的思想。这些同志不但不了解党外人士在广大群众中 的作用,也不了解只有群众才是创造历史的英雄。要知道,天 下是不能由少数人去包打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过一个脱离了群 众而能把天下包打下来的人物。如果你认为自己很了不起,本 事很大,大到可以不要群众就能把天下打下来,那你不妨试试 看,看你能弄个什么结果出来?我看结果不会有旁的,只能有 一个:群众必然会把你抛弃掉。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地团结党 外人士,一定要密切联系并依靠群众,相信群众的力量。只有 这样,我们才能把事情办好,把国家建设好;不然我们就会一 事无成,就会犯错误,就会使党和国家受到严重的损失。 轻视党的组织和纪律,轻视政府和法律,也是不对的。如 果你有意见,可以在党内提出来,提得对,组织就会采纳。有 些人不相信组织,说:“某某人比较差”,“某某人我根本看 不起他”。他们把个人问题和组织问题混淆起来。有些人没有 认识到纪律的重要,认为党的纪律只是给一般党员遵守的,自 己可以例外。更有些人轻视政府和法律,认为政府算什么,管 不着我这个老党员;法律也只是给老百姓遵守的,我可以不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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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0 守。所有这些,都是剥削阶级的思想和行为,对于我们共产党 人来说,是一种耻辱。我们要做一个好的共产党员,就要服从 组织,遵守纪律,尊重和爱护政府,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令。 总之,我们这样不厌其详地谆谆告诫那些以功臣自居的同 志,目的无他,只是为了帮助他们,挽救他们,使他们不致因 此就掉下队来,仍能继续和我们一道走向更高级、更美满的社 会里去。 第四,贪污腐化的行为比过去增多了。据北京市委报告: 一年来党员干部违反政策、违犯政府法律者共一百八十二人。 济南市自一九四八年一月至一九四九年一月的一年中,党员干 部因犯党纪而受处分者五十八人,其中属于右倾、享乐、贪污 腐化等原因者占四分之三。只从北京、济南二市的情况就可 以看出,我党自进入城市以来,确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党员干部 是发展了享乐思想的,因此贪污腐化的行为就增多起来。这就 不能不引起我们严重的警惕!为了更有效地制止贪污腐化的行 为,我们将请政府制订并颁布一个《惩治贪污条例》,使任何 一个贪污国家财产的人,都逃不脱应有的惩处。 以上就是党员干部违反政策和纪律的主要情况。 为什么上述违反政策和纪律的事件在今天增多起来,而且 显得特别严重呢?这个原因可以从客观、主观两方面去找。 在客观上,一方面是由于革命的胜利,容易使我们产生政 治麻痹、思想松懈、骄傲自大等等许多坏东西;另一方面,则 是由于周围环境的包围与影响,如与其他阶级合作,与留用人 员共事,城市的花花绿绿,等等。虽然帝国主义、封建主义、 官僚资本主义这几个曾经是强大的敌人,已基本上被我们打倒 或即将完全被我们打倒,但是它们所遗留下来的恶劣的思想、 作风和风俗习惯等等,还必须经过十分艰巨的、长期而坚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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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斗争才能逐渐消灭。因此,这些根深蒂固的坏东西,不但在目 前,而且在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可以通过各个方面来不断 地影响、侵袭和腐蚀我们。这就是我们在胜利局面下所处的客 观环境。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战胜它、克服它,那它反过来就 会影响我们。比如说,我们有一部分同志在进入城市之后,看 到那个花花绿绿的世界,便眼花缭乱,学起样来,把衣、食、 住、行样样都弄得很阔绰。就以住房子来说吧:有些同志总说 房子挤、房子不好,其实我们过去在山沟里的时候,成千成百 人住在一个小村子里,也还觉得不算挤,可是到了北京这样大 的城市,却说房子不够住了。这看来好像是个小问题,其实却 反映了一种严重的思想状况,应引起我们的严重注意,否则, 发展下去就有蜕化的危险! 党员干部违反政策纪律的行为在今天之所以特别严重, 除了上面分析过的客观原因之外,在主观上则是由于我们党内 的教育、党内的生活、党内的制度,特别是党内纪律的执行等 等方面,都还存在着许多严重的缺点。这些缺点具体表现在: 党内的教育往往不够认真经常,不完全切合实际;党内的生活 也不够正常和健全,特别在政府部门,在下级组织中,表现得 较为显著;党内的制度有些组织和单位执行得不够严格,如请 示报告制度就不按时认真执行,有个别的单位到现在还存在着 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严重现象;特别是党内纪律,一般 都执行得很差,因此党员干部的违犯党纪和违法事件就相当普 遍。今后,我们必须克服这些缺点,把党和人民的事业大大地 推进一步。 三、如何克服党内违反政策和纪律的错误? 上面讲到的那些党员干部严重地违反党的政策和纪律的现 象,中央正在注意纠正。最近中央已提出了整党的任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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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0 了整党的指示,其目的,就是要把我们党员干部中的那些强迫 命令、脱离群众的作风以及享乐腐化的思想和行为加以克服。 各级党委必须根据中央最近关于整党指示的精神去进行整训干 部的工作。这是一个长时期的、艰巨的教育工作,必须从检查 工作、总结经验中来反复教育党员干部,不断地提高他们的政 策水平和思想水平,使之克服缺点,改正错误。为此,就要接 受过去整风时期和土改整党时期的经验。过去整风时期,主要 是靠教育,主要是改造思想。在毛泽东同志“惩前毖后、治病 救人”的正确方针下,在改造党员干部思想上,特别是在改造 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出身的党员干部的思想上,曾经收到了巨 大的效果,其成绩之大,影响之深,可以说是空前的。但其缺 点是很多地方对于改造思想作片面的理解,对于必须执行的纪 律也不执行了。因此,有些思想不好的同志,动辄以思想未搞 通为借口,掩盖其不服从组织和违犯党的纪律的错误行为。这 不能不说是经验教训之一。在土改整党时期,同样也收到了很 大效果,这表现在:大大地打击了某些党员干部的强迫命令作 风,纯洁和巩固了农村党的组织,并很好地教育了党员、干部 和群众。可是在进行过程中,有些地方简单地、片面地用组织 手段来解决问题,因此处分党员干部过多,使一部分错误不很 严重的同志也受到了不应有的惩处。这也不能不说是经验教训 之一。这次我们在执行整训干部任务的时候,就要吸收过去整 风时期以及土改整党时期的成功经验,避免曾经发生过的错误 缺点。要以思想教育为主,同时以执行纪律为辅。对于那些党 曾告诫在先而仍违反政策和纪律以及违犯了纪律仍拒不改正的 党员干部,必须给以应有的纪律处分。 在我们中央一级的党、政、军机关和群众团体里,虽然 像上述那种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的严重错误的事件并不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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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是不是就没有违反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呢?不能这样说。官僚主 义、自由主义、不愿与党外人士团结合作的情绪,对革命工作 和国家财产的不负责态度,以及摆老资格、闹地位、闹享受的 个人主义等等,依然很多。因此,在我们中央机关里,也必须 执行中央关于整党的指示,认真地检查一下我们的党员干部有 没有坏思想和坏作风?有没有违反党的政策和党的纪律的行 为?每个同志,都要自觉地检查和反省自己。一定要把官僚主 义、自由主义、不愿与党外人士团结合作的情绪,对革命工作 和国家财产的不负责态度,以及摆老资格、闹地位、闹享受的 个人主义等等坏东西加以克服。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今 天到会的同志,都要认真地把这个任务担负起来,并以高度负 责的精神和最大的努力协助同级党委去完成这个任务。 用什么方法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我想,主要的方法有三 个:第一,领导上自上而下逐级地、经常地抓紧纪律检查工 作,同发扬党内外的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这两 个方面同时夹攻,错误的思想行为就能暴露出来,犯错误的同 志就能得到大家的帮助教育。第二,党内的教育工作同执行纪 律相结合。党内的教育工作是主要的,必须不断地提高每个党 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才能使他们克服和避免错误。但对 那些犯了错误仍不肯改正的同志,却必须执行纪律。因此,党 内的教育工作必须同执行纪律相结合。但又必须以党内教育为 主,以执行纪律为辅,不要一结合就分不清主辅,随意去处分 党员干部。第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随时总结经验,在党刊 或报纸上公布,以教育全党和人民。这一条是很重要的。发现 了问题,一定要即时处理,即时纠正,不要积累起来算总账, 以免党员干部的错误愈弄愈大,积重难返,最后把政治生命也 葬送了。处理以后,要随时总结经验,在党刊或报纸上公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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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0 来。这点很有作用,值得提倡。因为这样不但教育了全党和人 民,而且真正有效地教育了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有些人受了处 分,只要不公布出来,那他还是满不在乎的,还是不容易改正 错误的。如果我们把它公开出来,在报上一登,到处都传遍 了,他的错误行为再也隐蔽不起来了。但也要注意:一定要选 择有重大教育意义的事件才能登报,不要小题大作,事事乱 登。否则,不但伤害了党员干部,而且会收到相反的效果。 为了把我们的工作做好,要求每个担任纪律检查工作的同 志,都能做到下面几点:首先,要认识这个工作的重要,按照 中央所规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与职权,参照中央纪 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并根据自己机关的具体情况,去建 立起自己经常的工作。其次,自己要正派,要奉公守法,以身 作则,使自己成为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团结群众的模范。如 果你自己做不到这些,人家就不大信服你,你就很不容易去进 行工作。第三,要认清是非,坚持原则。所谓认清是非,就是 看别人是否违反了政策和纪律?违反的是哪一类?性质怎样? 程度如何?所谓坚持原则,就是不怕得罪人,不犯自由主义。 不管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要违反了政策,违犯了纪律,我们就 去检举、纠正。但不怕得罪人并不等于轻易提出和处理别人的 问题。提出和处理别人的问题时,一定要有根据,要慎重。要 遵照毛泽东同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反对惩办主 义。要从政治上着眼,多注意政策性、原则性的问题,不要存 心找人家的岔子,把生活小事也提高到原则上去。第四,在党 委、总支或支部的领导下,依靠党员中的积极分子,并注意取 得广大群众的帮助,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自然,我们的工作不是没有困难的。比如这个工作是个新 的工作,大家经验不多,需要边做边学,细心摸索;又比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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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们的人员和机构还不大充实,大家都是兼职的多,干部少,工 作忙,加以有些领导机关对这个工作重视不够,就使这个工作 进展得比较缓慢。这都是我们工作中的困难。今天开过这个会 以后,大家要好好讨论研究,认清这个工作的重要性,很好地 把自己的工作担负起来。既然党和人民要我们做这个工作,我 们就不能推诿卸责,否则我们自己也犯了无组织、无纪律的错 误。今后,我们将视条件、需要和可能,逐步地把机构和人员 充实起来。希望每个担负纪律检查工作的同志,不要因为工作 中暂时可能存在的困难而放松自己的工作,要有勇往直前的精 神,不屈不挠地克服一切困难,努力把工作做好,完成党和人 民所托付给我们的重大任务。 根据《朱德选集》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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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中共中央关于 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 (一九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各中央局、分局、各军区党委并转各级党委: (一)随着革命战争的胜利发展,一年来党的组织也有 很大的发展。据一九四九年年终的统计,全国党员总数已达 四百五十万人以上,去年一年内即发展新党员一百四十万人左 右。在党的发展中,一般都注意了工人成分,注意了公开地发 展,有的并且注意了在各种斗争中吸收优秀的分子,所以获得 了一定的成绩。 (二)但一年来党的发展工作是有严重缺点的。一般地 说,当条件不成熟或不完全成熟时,即开始了实际上是大量发 展的行动,因而没有保证新发展党员一定的质量。有的则不适 当的实行“自报公议党批准”的建党方法,放弃了党的领导。 有的则因为党与群众的关系上存在着关门主义,而错误地认为 在党员的发展工作上也存在着关门主义,并强调提出反对关门 主义,其结果是将一些不够党员起码条件或不完全具备党员条 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把党员降低到一般群众的水平。 (三)由于中国革命已经在基本上获得了胜利,我党已成 为全国人民所公认的领导政党,由于五年来党的发展已增加了 党员三百三十万人,其中很多人的思想作风极为不纯,还没有 来得及给以有计划的教育训练,这就使目前党的发展工作,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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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须采取严格审查的方针和稳步前进的办法。 (四)今后发展党的重点,应放在城市中,首先是工人 阶级上,在三年到五年内要从产业工人中接收三分之一的人入 党。这一任务,在今天全国胜利的条件下,是可能与必要完成 的。但必须有一定的步骤,而且要做许多工作。首先要加强职 工会及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组织与教育工作,待工人群众的政 治觉悟提高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大量地、但同时又是经过个别 审查地进行发展党的工作。在这以前,应该是也只能是审慎 地、负责地个别接收。 (五)为了保证无产阶级成分在党内有一定的比例,今 后对农民党员的发展,应加以限制。在老区,党的发展一般地 已达到了人口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还有若干县份甚至到百 分之七至百分之十,因此,今后的任务不是继续发展,而是如 何加强党的教育和调整党的组织问题。即是说,在长期的教育 工作中逐渐地把目前觉悟程度不够的党员提高到共产党员的水 平,而对于那些毛病很大、经过教育又不愿改正的党员,应逐 渐地采取一种适当的方法,劝告其退党或开除其党籍。然后, 对于群众中真正的优秀分子,并经长期工作考验证明其确已具 备了党员的条件时,应个别地、慎重地吸收入党。在新区农村 中,目前暂不发展党的组织,应集中力量在各种斗争中组织和 教育广大的农民,发现与培养真正的积极分子,俟土改完成 后,再来进行发展党的工作。在今后三五年之内,农民党员以 不超过人口的百分之一为标准。 (六)关于“自报公议党批准”的建党方法,是有缺点 的,这很容易被误解为尾巴主义,也很容易在实际工作上使党 陷于被动。这种方法以后不应继续提倡和采用,而以公开建党 的口号来代替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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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 所谓公开建党,是指党在劳动人民中间应公开地进行关于 党纲和党章的宣传教育,普遍提高他们的觉悟;在考察一切要 求入党的人时,不仅听取介绍人的报告、本人的意见及党内的 反映,而且还要采取各种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使党的领导与 群众的意见相结合,才能对被考察者有较全面的认识。因此, 公开建党就必须防止不重视群众意见(或形式地征求群众意 见)和放弃党的领导这两种偏向的发生。公开建党的目的,是 为了更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把党放在群众的切实帮助与监督 之下,建设一个有战斗力的纯洁的布尔什维克式的党。 中 央 一九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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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 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指示 (一九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委,各野战军军区党委: 一、世界拥护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决在全世界发动签名, 要求禁用原子武器,此项运动已在欧洲各国及中国若干大城市 展开。我们应当支持这一运动,利用这个方法来广泛进行反对 帝国主义和团结国际友人的宣传,争取有几千万人在和大宣言 上签名。 二、反对侵略战争,拥护世界和平,这是全世界当前的主 要斗争任务。但由于中国现仍处于解放战争中,由于中国人民 对于国际事情不熟悉,而蒋匪特务关于世界三次大战的欺骗宣 传亦因此尚有若干市场,所以我们在进行反对新战争、反对原 子武器的宣传运动时,必须注意以下各点: (一)不要简单地讲反对战争拥护和平,要讲反对侵略战 争拥护世界和平。中国人民解放战争是反对侵略战争拥护世界 和平的伟大贡献。 (二)战争的危险是存在的,但是战争是可以避免的。 全世界人民反对战争,但是并不害怕战争。帝国主义以战争吓 人,但是战争真的打起来,帝国主义必然灭亡。这是我们关于 战争和平问题的全部观点,必须完全说明。以苏联、中国为中 坚的世界和平势力,已经超过帝国主义侵略势力,但帝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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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指示 冒险家是不自量力的,各国人民必须团结奋斗,保持警惕,揭 露阴谋,方能破坏敌人的计划。 (三)原子弹是一种大规模杀人的武器,因此必须禁用。 但原子弹并不能决定战争胜负,且苏联亦已有原子弹,因此并 不可怕。 (四)签名运动是有用的,表示全世界的和平势力大,造 成侵略分子孤立,长自己志气,灭敌人威风。 三、签名运动的领导,在已设和大分会地方由分会负责, 应设而未设者迅速设立,无分会地方即由工农青妇团体与中 苏友协负责。签名运动的时间暂定六、七、八三个月,人数暂 以三千万为目标,步骤是由大城市而中小城市而乡村,由有组 织群众(工厂、部队、学校、农协)而无组织群众。方式由各 地按具体情况自行选择,但必须在事前事后研究群众的思想动 向,决定宣传内容,防止特务造谣,严禁强迫命令。 四、北京和大委员会决派萧三、艾青、赵仲池等同志日内 去沪、杭、宁、汉、长沙、广州、西安各地作旅行讲演,并巡 视工作(除保卫世界和平的工作外兼及各地中苏友协工作与文 艺工作),望予协助。 中 央 五月二十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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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西南局 关于与西藏地方政府谈判的条件 (一九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西南局并告西北局: 西南局五月二十七日发来的与西藏地方政府的谈判条件, 除第八条末句“由西藏人民采取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应改为 “由西藏人民及西藏领导人员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外,余均同 意。所提此项条件暂不公开发表,但可将其内容分别地在广播 中作适当解释的办法,亦可同意。 中 央 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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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西南局关于与西藏地方政府谈判的条件 西南局关于与 西藏地方政府谈判的条件 (一九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中央: 接中央十七日电后,我们即着手研究,现提谈判条件如下: (一)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英美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 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的大家庭来。 (二)实行西藏民族区域自治。 (三)西藏现行各种政治制度,维持原状,概不变更。达 赖活佛之地位及职权,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 (四)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 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五)维持西藏现行军事制度,不予变更。西藏现有军 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之一部分。 (六)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 (七)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 (八)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完全根据西藏人民的意 志,由西藏人民采取协商方式加以解决。 (九)对于过去亲英美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他们脱离 与英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一律继 续任职,不究既往。 (十)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人民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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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遵守上列各项政策。人民解放军的经费,完全由中央人民政府 供给。人民解放军买卖公平。 以上十条请审查。我们意见,这十条全文作为秘密谈判, 不宜全文公布,以免帝国主义捣鬼。但可将这些内容分别地在 广播中解释。如果谈判不成,需要战斗进军,只要在三、五两 条文字上略加修改(精神不变),就可作为公开宣布的约法十 条。 西 南 局 五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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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取国家财政 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 * (一九五○年六月六日) 毛 泽 东 目前的国际情况对于我们是有利的。以苏联为首的世界 和平民主阵线比去年更为壮大。世界各国争取和平反对战争的 人民运动有了发展。欲挣脱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解放运动有了 广大的发展,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日本人民和德国人民反对 美国占领的群众运动已经起来,东方各被压迫民族的人民解放 斗争有了发展。同时,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主要的是美 国和英国之间的矛盾也发展了。美国资产阶级内部各派之间的 争吵和英国资产阶级内部各派之间的争吵也增多了。与此相 反,苏联及各人民民主国家相互之间的关系则是很团结的。具 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新的中苏条约,巩固了两国的友好关系,一 方面使我们能够放手地和较快地进行国内的建设工作,一方面 又正在推动着全世界人民争取和平和民主反对战争和压迫的伟 大斗争。帝国主义阵营的战争威胁依然存在,第三次世界大战 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但是,制止战争危险,使第三次世界大战 避免爆发的斗争力量发展得很快,全世界大多数人民的觉悟程 这是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书面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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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度正在提高。只要全世界共产党能够继续团结一切可能的和平 民主力量,并使之获得更大的发展,新的世界战争是能够制止 的。国民党反动派所散布的战争谣言是欺骗人民的,是没有根 据的。 目前我们国家的情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已经成立。苏联、各人民民主国家及若干 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先后和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战争已在大陆 上基本结束,只有台湾和西藏还待解放,还是一个严重的斗争 任务。国民党反动派在大陆若干地区内采取了土匪游击战争的 方式,煽动了一部分落后分子,和人民政府作斗争。国民党反 动派又组织许多秘密的特务分子和间谍分子反对人民政府,在 人民中散布谣言,企图破坏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威信,企图离 间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团结和合 作。特务和间谍们又进行了破坏人民经济事业的活动,对于共 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采取暗杀手段,为帝国主义和国 民党反动派收集情报。所有这些反革命活动,都有帝国主义 特别是美帝国主义在背后策动。这些土匪、特务和间谍,都 是帝国主义的走狗。人民解放军自从一九四八年冬季取得辽 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的决定性胜利以后,从一九四九年四 月二十一日开始渡江作战起至现在为止的十三个半月内,占 领了除西藏、台湾及若干其他海岛以外的一切国土,消灭了 一百八十三万国民党反动派的军队和九十八万土匪游击队,人 民公安机关则破获了大批的反动特务组织和特务分子。现在人 民解放军在新解放区仍有继续剿灭残余土匪的任务,人民公安 机关则有继续打击敌人特务组织的任务。全国大多数人民热烈 地拥护共产党、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人民政府在最近几个 月内实现了全国范围的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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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 争取了财政的收支平衡,制止了通货膨胀,稳定了物价。全国 人民用交粮、纳税、买公债的行动支持了人民政府。我们国家 去年有广大的灾荒,约有一亿二千万亩耕地和四千万人民受到 轻重不同的水灾和旱灾。人民政府组织了对灾民的大规模的救 济工作,在许多地方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筑工作。今年年成 比去年好,夏收看来一般是好的。如果秋收也是好的,那就可 以想象,明年的光景会比今年要好些。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 派的长期统治,造成了社会经济的不正常状态,造成了广大的 失业群。革命胜利以后,整个旧的社会经济结构在各种不同的 程度上正在重新改组,失业人员又有增多。这是一件大事, 人民政府业已开始着手采取救济和安置失业人员的办法,以期 有步骤地解决这个问题。人民政府进行了广大的文化教育工 作,有广大的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参加了新知识的学习,或者 参加了革命工作。人民政府对于合理地调整工商业,改善公私 关系和劳资关系,已经做了一些工作,现正用大力继续做此项 工作。 中国是一个大国,情况极为复杂,革命是在部分地区首 先取得胜利,然后取得全国的胜利。符合于此种情况,凡在老 解放区(约有一亿六千万人口),土地改革已经完成,社会秩 序已经安定,经济建设工作已经开始走上轨道,大多数劳动人 民的生活已经有所改善,失业工人和失业知识分子的问题已经 解决(东北),或者接近于解决(华北及山东)。特别是在东 北,已经开始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在新解放区(约有三亿 一千万人口),则因为解放的时间还只有几个月,半年,或者 一年,还有四十余万分散在各个偏僻地方的土匪待我们去剿 灭,土地问题还没有解决,工商业还没有获得合理的调整,失 业现象还是严重地存在,社会秩序还没有安定。一句话,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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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有获得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的条件。因此,我曾说过:我们 现在在经济战线上已经取得的一批胜利,例如财政收支接近平 衡,通货停止膨胀和物价趋向稳定等等,表现了财政经济情况 的开始好转,但这还不是根本的好转。要获得财政经济情况 的根本好转,需要三个条件,即:(一)土地改革的完成; (二)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三)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 量节减。要争取这三个条件,需要相当的时间,大约需要三年 时间,或者还要多一点。全党和全国人民均应为创造这三个条 件而努力奋斗。我和大家都相信,这些条件是完全有把握地能 够在三年左右的时间内争取其实现的。到了那时,我们就可以 看见我们国家整个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了。 为此目的,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一致团结起来,做好下列 各项工作: (一)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土地改革工作。因为战争已经 在大陆上基本结束,和一九四六年至一九四八年的情况(人民 解放军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着生死斗争,胜负未分)完全不同 了,国家可以用贷款方法去帮助贫农解决困难,以补贫农少得 一部分土地的缺陷。因此,我们对待富农的政策应有所改变, 即由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 策,以利于早日恢复农村生产,又利于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 保护小土地出租者。 (二)巩固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巩固财 政收支的平衡和物价的稳定。在此方针下,调整税收,酌量减 轻民负。在统筹兼顾的方针下,逐步地消灭经济中的盲目性和 无政府状态,合理地调整现有工商业,切实而妥善地改善公私 关系和劳资关系,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 的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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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 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 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 (三)在保障有足够力量用于解放台湾、西藏,巩固国防 和镇压反革命的条件之下,人民解放军应在一九五○年复员一 部分,保存主力。必须谨慎地进行此项复员工作,使复员军人 回到家乡安心生产。行政系统的整编工作是必要的,亦须适当 地处理编余人员,使他们获得工作和学习的机会。 (四)有步骤地谨慎地进行旧有学校教育事业和旧有社会 文化事业的改革工作,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 在这个问题上,拖延时间不愿改革的思想是不对的,过于性 急、企图用粗暴方法进行改革的思想也是不对的。 (五)必须认真地进行对于失业工人和失业知识分子的救 济工作,有步骤地帮助失业者就业。必须继续认真地进行对于 灾民的救济工作。 (六)必须认真地团结各界民主人士,帮助他们解决工作 问题和学习问题,克服统一战线工作中的关门主义倾向和迁就 主义倾向。必须认真地开好足以团结各界人民共同进行工作的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政府的一切重要工作都应交人民代表 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必须使出席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们有 充分的发言权,任何压制人民代表发言的行动都是错误的。 (七)必须坚决地肃清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特务、恶霸 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 合的政策,即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 不可偏废。全党和全国人民对于反革命分子的阴谋活动,必须 提高警惕性。 (八)坚决地执行中央关于巩固和发展党的组织的指示, 关于加强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指示,关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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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评的指示,关于全党整风的指示。鉴于我们的党已经发展到 四百五十万人,今后必须采取谨慎地发展党的组织的方针,必 须坚决地阻止投机分子入党,妥善地洗刷投机分子出党。必须 注意有步骤地吸收觉悟工人入党,扩大党的组织的工人成分。 在老解放区,一般地应停止在农村中吸收党员。在新解放区, 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前,一般地不应在农村中发展党的组织, 以免投机分子乘机混入党内。全党应在一九五○年的夏秋冬 三季,在和各项工作任务密切地相结合而不是相分离的条件之 下,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用阅读若干指定文件,总结 工作,分析情况,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等项方法,提高干部和 一般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克服工作中所犯的错误,克 服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克服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改 善党和人民的关系。 根据一九五○年六月十三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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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四面出击 * (一九五○年六月六日) 毛 泽 东 七届二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 范围内取得了胜利,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一个伟大的 胜利,是中国从古未有的大胜利,也是十月革命以后一个带世 界性的大胜利。斯大林同志和许多外国同志,都感觉中国革命 的胜利是极其伟大的。我们有许多同志,因为在这个斗争中搞 惯了,反而不那样感觉。关于中国革命胜利的伟大意义,我们 还要在党内和群众中间,做广泛的宣传。 在伟大胜利的形势下,我们面前还有很复杂的斗争,还有 许多困难。 我们已经在北方约有一亿六千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 改革,要肯定这个伟大的成绩。我们的解放战争,主要就是靠 这一亿六千万人民打胜的。有了土地改革这个胜利,才有了打 倒蒋介石的胜利。今年秋季,我们就要在约有三亿一千万人口 这样广大的地区开始土地改革,推翻整个地主阶级。在土地改 革中,我们的敌人是够大够多的。第一,帝国主义反对我们。 这是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的一 部分。这部分讲话对他的书面报告《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 而斗争》作了说明,解释了报告的战略策略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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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第二,台湾、西藏的反动派反对我们。第三,国民党残余、特 务、土匪反对我们。第四,地主阶级反对我们。第五,帝国主 义在我国设立的教会学校和宗教界中的反动势力,以及我们接 收的国民党的文化教育机构中的反动势力,反对我们。这些都 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要同这些敌人作斗争,在比过去广大得多 的地区完成土地改革,这场斗争是很激烈的,是历史上没有 过的。 同时,革命胜利引起了社会经济改组。这种改组是必要 的,但暂时也给我们带来很重的负担。由于社会经济改组和战 争带来的工商业的某些破坏,许多人对我们不满。现在我们跟 民族资产阶级的关系搞得很紧张,他们皇皇不可终日,很不 满。失业的知识分子和失业的工人不满意我们,还有一批小手 工业者也不满意我们。在大部分农村,由于还没有实行土地改 革,又要收公粮,农民也有意见。 我们当前总的方针是什么呢?就是肃清国民党残余、特 务、土匪,推翻地主阶级,解放台湾、西藏,跟帝国主义斗争 到底。为了孤立和打击当前的敌人,就要把人民中间不满意我 们的人变成拥护我们。这件事虽然现在有困难,但是我们总要 想各种办法来解决。 我们要合理地调整工商业,使工厂开工,解决失业问题, 并且拿出二十亿斤粮食解决失业工人的吃饭问题,使失业工人 拥护我们。我们实行减租减息、剿匪反霸、土地改革,广大农 民就会拥护我们。我们也要给小手工业者找出路,维持他们的 生活。对民族资产阶级,我们要通过合理调整工商业,调整税 收,改善同他们的关系,不要搞得太紧张了。对知识分子,要 办各种训练班,办军政大学、革命大学,要使用他们,同时对 他们进行教育和改造。要让他们学社会发展史、历史唯物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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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四面出击 几门课程。就是那些唯心论者,我们也有办法使他们不反对我 们。他们讲上帝造人,我们讲从猿到人。有些知识分子老了, 七十几岁了,只要他们拥护党和人民政府,就把他们养起来。 全党都要认真地、谨慎地做好统一战线工作。要在工人阶 级领导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把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 团结起来。民族资产阶级将来是要消灭的,但是现在要把他们 团结在我们身边,不要把他们推开。我们一方面要同他们作斗 争,另一方面要团结他们。要向干部讲明这个道理,并且拿事 实证明,团结民族资产阶级、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和知识分子 是对的,是必要的。这些人中间有许多人过去是我们的敌人, 现在他们从敌人方面分化出来,到我们这边来了,对这种多少 有点可能团结的人,我们也要团结。团结他们,有利于劳动人 民。现在我们需要采取这个策略。 团结少数民族很重要。全国少数民族大约有三千万人。少 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 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 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要进行重大 的改革。当然,这并不是说不要改革。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 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是可以改革的。但是,这种改革必须 由少数民族自己来解决。没有群众条件,没有人民武装,没有 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就不要进行任何带群众性的改革工作。 我们一定要帮助少数民族训练他们自己的干部,团结少数民族 的广大群众。 总之,我们不要四面出击。四面出击,全国紧张,很不 好。我们绝不可树敌太多,必须在一个方面有所让步,有所缓 和,集中力量向另一方面进攻。我们一定要做好工作,使工 人、农民、小手工业者都拥护我们,使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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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子中的绝大多数人不反对我们。这样一来,国民党残余、特 务、土匪就孤立了,地主阶级就孤立了,台湾、西藏的反动派 就孤立了,帝国主义在我国人民中间就孤立了。我们的政策就 是这样,我们的战略策略方针就是这样,三中全会的路线就是 这样。 根据《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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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私关系和整顿税收 * (一九五○年六月六日) 陈 云 首先讲调整公私关系。 这个问题,就是毛泽东同志讲的五种经济成分统筹兼顾。 也就是说,要按照《共同纲领》第二十六条办事。这一条是 我们全体干部都必须注意的。现在党外人士把这一条都背得很 熟,但是我们党内的一些同志却把它忘记了。现在财经机关 里,每个干部都发了一本《共同纲领》,不但要读熟,还要照 着做。 五种经济成分是兼顾好,还是不兼顾好?当然是兼顾好。 因为私营工厂可以帮助增加生产,私营商业可以帮助商品流 通,同时可以帮助解决失业问题,对人民有好处。国家政权、 骨干厂矿、铁路运输、金融贸易机关都掌握在我们手里,我们 力量强大,资本家碰不起我们。当然“磨擦”是很厉害的,尤 其今年特别多。去年上海解放时,我们手里没有多少东西,只 有两千万斤粮食。现在上海由国家掌握的粮食有多少呢?最高 的数目为十七亿斤,够一年半周转。现在不怕没有粮食了。棉 花去年我们只有一万担,现在手里掌握的也多了。在这种情况 这是陈云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言的一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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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下,我们更应该注意统筹兼顾,既照顾到我们这一边,也要照 顾到他们那一边。否则资本家的企业就会垮台,职工失了业就 会埋怨我们。我们要搞经济计划,如果只计划公营,而不把许 多私营的生产计划在里头,全国的经济计划也无法进行。只有 在五种经济成分统筹兼顾、各得其所的办法下面,才可以大家 夹着走,搞新民主主义,将来进到社会主义。但五种经济成分 的地位有所不同,是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统筹兼顾。对于资本 家,凡是妨害国计民生、投机操纵、偷税破坏等行为,都要反 对,不能含糊,公开也这样讲。应该警告我们自己,要防止吃 亏。他们总是要贪一点便宜,搞一点乱子的,因为我们现在还 是外行,只好让他贪去。但是我们应该从中学会本领。如去年 上海资本家听说要造船,就大批收买原料,结果公家吃了亏。 他们只讲个人利益,开会提什么提案,都与他们的私利有关 系。这一条要特别注意。 对待私营工厂的办法是什么呢?就是通过加工订货,有 步骤地组织私营工厂的生产和销售。现在我们想一年分两次, 把全国军队、政府等方面的订货单子集中起来,然后分配到各 地。过去社会上的生产是无计划的,我们来一个有计划,能集 中的东西统统集中,以便于组织订货。这是逐步消灭无政府状 态的手段。通过这种办法,把他们夹到社会主义。这一件工作 很麻烦,但是必须做。我们对公私工厂分配订货,要有一个适 当的比例,大体照顾到公私双方。这是工业方面。 商业方面的公私关系包括:第一,价格政策。我们和私 人商业关系搞好搞不好,能不能协调,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 价格政策问题。批发和零售的差价要适当,使私商有利可图。 如果零售和批发价格一样,比如批发价是十万元,零售价也是 十万元,私人生意就没有办法做了。我们百货公司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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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私关系和整顿税收 是稳定市场物价,而不是回笼货币。第二,农产品和农业副产 品的收购要有分工。都由我们收行不行?不行。这样会拖长收 购时间,仓库也没有那么多。同时,农村是很分散的,我们的 国家又这样大,生产方式是零零碎碎的小生产,东西是在一家 一户的,城乡的物资交流都靠我们的贸易公司不行,这样做会 害了农民。(毛泽东同志插话:也害了共产党,害了人民政 府。)农民要求农产品的价格高一点,这一条很难。卖价必须 照顾到消费者的接受能力。如广东的香蕉很好,但太贵人家就 不买,就会烂掉。此外,还必须照顾到商人有利可图。只要做 到这两条,就有了销路。许多农业副产品是花费劳动的。农民 用毛驴子运输,如果算动费,就不得了。农民自己养牲畜,不 搞副业也得喂,自己运东西,可以多得一部分收入,就能得到 便宜。第三,进口什么东西,要严加管制;出口的东西要放宽 尺度,凡是能够出去的东西,不管鸡毛蒜皮都可以出。这样我 们就主动了。 国家银行要领导私人银行和钱庄。私人银行吸收的存款 很少,我们要想办法把它利用起来,使其能够转动。黄金和白 洋,现在是处于相当的冻结中,要加以使用。什么时候使用, 这要看人民币稳定的程度。我看今年大概还不行,要等力量大 的时候,再有步骤地收美钞、黄金和白洋。先收美钞,再收 黄金,最后才是白洋。黄金的数目不会太少,据说社会上有 五百万两,就算一百五十万两,也可折合一亿多美元。今年我 们如果又收美钞,又收黄金,又收白洋,没有这个力量。 其次,讲税收以及粮食、公债等问题。 这些方面工作中的毛病很多。(毛泽东同志插话:第一 条是功劳很大。)从各级财经领导机关的同志来说,毛病在什 么地方呢?一个是政治不强,一个是业务不通。过去在税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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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作中,对税率的大小是否超过人民的负担能力,也就是说轻重 是否适度,没有过细考虑。大宗的货物,如纱布、烟草等要收 税,鸡毛蒜皮就不一定要收,由于没有注意这一点,就闹出了 鸡蛋要贴印花税票的笑话。收税要有税率和税目,税率发表 了,但税目没有发表。收税时,人家问这个东西收不收税,那 个东西收不收税,下边同志没有把握回答,去看条例,条例上 写的是什么什么“等均属之”,所以只好这个也收,那个也 收。收税不但要有税率和税目,还要有细则和办法。可是我们 连计税和征税的办法都没有,只是喊“要收税啊”,完全是外 行办事。 财经干部经常注意政治是必要的。做财经工作的人,一天 脑子里就是数目字,经常转财经工作本身的问题,其他方面考 虑的就很少。要经常在政治上提醒他们,如果没有群众观点, 没有政治观点,就很容易出毛病。 毛泽东同志提出,今年夏征要减少,秋征也要减少一点。 至于税率,我看在三五年内,一般的不提高,一部分还可能略 为降低一点。这样的方针是对的,是应该采取的。因为中国经 过了十二年的战争,人民很苦,这是第一。第二,照老规矩, 开国的时候,对老百姓总应该好一点。(笑声)我们现在是开 特别的国,这一个国不同于大清帝国,也不同于北洋军阀、蒋 介石那个国,对人民当然更应该好一些。第三,在全国进行经 济调整,要解决很多问题,如工人失业、商店关门等。调整就 需要时间,因此在几年内,一部分商品的税率可以减低一些。 估计明年的税收额,不会比今年少,因为生产恢复了,收税面 宽了,又减少了偷漏。生产逐步恢复,岁入就可慢慢增长。中 国这样的农业国家,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有几年的稳定,大家必 定好好生产,国家收入肯定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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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私关系和整顿税收 但是,在目前的财政收支情况下,有两点是不可避免的。 第一,要大量裁减国家机构的经费。现在军费占百分之四十 多,政费占百分之二十三。百分之十的预备费,大部分也是用 在军政费上的。这三项合计达到四分之三左右。第二,今后几 年的工业投资规模,不能希望太大,因为无法支出那么多钱。 将来收入增多了,机构也减少了,才能多投资。现在工业投资 只能有重点地进行。 公粮今年度计划是二百五十亿斤,实收二百二十亿斤。 明年度大体上只能收二百亿斤。因为今年年景不好,压得厉害 了,群众会不满意。我们在农村要实行单一的定额农业税,棉 花、黄豆、小米等合起来按年计算税额,增产不再增税。养 鸡、养羊,卖几个鸡蛋,都不收税。这样就可以鼓励农民从事 多种生产。 最复杂的是工商税。其中,营业税是征百分之一到百分 之三,所得税是征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三十。另外,交易税是征 百分之一点五到百分之六。昨天印度大使问我,你们的税率最 高是多少?我说是百分之三十。他说他们的最高税率是百分之 八十。我们的税收工作手册,请同志们放在口袋里,因为人家 要问你哪一条怎样讲的。当然这个东西还要修改、调整、补 充。困难最多最麻烦的是营业税,这种税带间接税的性质,账 是很难算的。收税一定要按照税率办事,税额要符合于税率。 现在我们的任务巨大,税收也要有一定的计划。过去是无计 划,像大海里边捞针。根据税率收税,哪里能收多少,大体的 数目字要不要呢?也是要的。但必须估计出两点:一是营业 额,一是目前的平均利润。这就需要调查研究,使估计有根 据。税目不宜太多,手续不宜太繁。税目多、手续繁,有一种 危险,就是抓住小的放了大的。在税工人员中,也要整风,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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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正偏向。现在新人员很多,占百分之九十到九十五。贪污的人 是有的,但是比例不大。原因就是现在吃穿难,穿上政府的衣 服,挂上那么个牌牌,名誉、前途是要紧的,如果贪污被赶 走,就不能在政府里边工作了。在整风中首先要向他们说明: 你们收税是对的,是有功劳的,但错误一定要改正。总之,要 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心。 今年发了一万万分公债,对回笼货币、稳定物价,起了 很好的作用。但是,这一次搞得太多了,如果分几次搞,可能 好一点。一下发这么多,而且和税收等挤在一起,这种办法不 妥。根据现在的通货情况,这样集中的大量的回笼货币也不适 宜。对于尾欠,能交者就收,不能交者就停。二期公债,今年 不发。 中国是个农业国,工业化的投资不能不从农业上打主意。 搞工业要投资,必须拿出一批资金来,不从农业打主意,这批 资金转不过来。但是,也决不能不照顾农业,把占国民经济将 近百分之九十的农业放下来不管,专门去搞工业。 将来是粮食出口,还是棉花出口?这要看国际市场需要 什么。如果不需要粮食,粮食出不了口,棉花能出口,那末华 北地区就多种棉花,其他地区多种粮食。这也要统筹兼顾,好 好计算一下。否则不摸底,种了棉花就卖不了。搞经济工作, 一定要多方考虑,统筹兼顾。现在我们是在粮食、棉花上打算 盘。中国从大清帝国开始,就从外国买棉花、粮食、石油,现 在我们如果还把外汇都用来买这些东西,哪里有钱买机器搞工 业建设?所以,要先解决棉花、粮食的问题。 在目前情况下,只能有重点地进行工业投资,先解决石油 的问题,将来还要解决发电的问题,铁路的问题,等等。搞工 业要有战略眼光。选择地点要注意资源条件,摆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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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私关系和整顿税收 不能不慎重。搞工业也不可能今年搞今年的,明年搞明年的, 或者是今年搞工业,明年把工业停下来去搞农业。东北跟关内 有很大不同。东北工厂有了,机器有了,工人有了,再加上资 金,生产就恢复了。关内就不是这样,开一个工厂需要相当时 间,一般说,从开始订机器到安装好机器,没有三年五年的时 间是不行的。如果希望一年就办好,那能办一个什么样的工厂 呢?像延安挖个窑洞还差不多。搞工业要求当年投资,当年见 效,一般是不可能的。经济建设要今年就做明年的准备工作, 今年投资数量多少,明年投资数量多少,要有个计划,同时还 要照顾到将来的投资计划。现在正在召开各种会议,讨论这件 事。但是,中国的统计数字很缺乏,去年十二月编造概算的时 候就讲,只能估一估。除此以外,有什么办法?今后编预算, 可能会比较确实些。 根据《陈云文选》(一九四九—— 一九五六年)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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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五○年六月八日) 周 恩 来 听说全国高等教育会议开得很好。全国的教育专家会聚 一堂,经过充分讨论做出的决定,我想一定会是合乎实际情况 的。现在,我只想根据政协《共同纲领》的文教政策,对教育 方面提出三个问题和大家商讨。 一 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 《共同纲领》第一条指明了我们反对什么,主张什么。我 们的新民主主义教育同整个新民主主义的纲领是一致的,都是 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因此,我们在教育 上就要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这项任务不 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欲速则不达”,如果急于求成,形 式上好像肃清了,而实质上仍然存在。所以,我们在原则上一 定要坚持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在具体步骤上则必须一步一 步地求其实现。 我们主张什么呢?《共同纲领》说得很清楚,新民主主义 的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 我们的教育是大众的,是为人民服务的,这是我们教育的 方向。现在是人民的时代,我们的教育应该是有利于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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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人民是什么?在现阶段,人民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 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就是我们服务的对象。我们的国家 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 家。所以,我们的高等教育首先就要向工农开门,培养工农出 身的新型知识分子。大家知道,过去如果不是封建地主或资产 阶级的子弟,是很少有机会受大学教育的。即使在今天,大学 学生的成分也还是没有什么变化。这种情况不符合我们新民主 主义教育方针的要求。但是,培养工农知识分子不是一下子就 能办到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需要不断地努力。特别 是在工农大众过去长期受剥削压迫、文盲较多的情况下,更是 一件困难的事。惟其困难,更要唤起大学教育工作者的注意。 我们一定要在若干年内从劳动人民中培养出大批新型的知识分 子。培养这些新型知识分子,并不是为排斥原有的知识分子, 而是在团结改造原有知识分子的同时,增加新的血液。 我们的教育是科学的,要有科学的内容。科学是从实际 中总结出来的系统知识,是客观真理。有一种说法,中国过去 没有科学。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不论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任何 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必然有它自己的客观规律。问题在于人们 能不能科学地说明它。近代自然科学是从西方开始的。科学地 说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是从马克思开始的。但是,并不能 说在这以前就完全没有科学。拿中国来说,我们的国家存在了 几千年,人口发展到四亿七千五百万,能够抵抗敌人的侵略, 战胜各种自然灾害,这表明我们民族过去是掌握了一些客观事 物的规律的,因而是有科学的。问题是我们没有很好地去发掘 它,研究它。科学理论是将实践的经验提高到理性的高度,反 过来又指导实践的。劳动创造世界,科学也是体力劳动和脑力 劳动的产物。我们应该以科学理论作为教育的内容。这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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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一下就可以实现的,需要有步骤有计划地去做。 我们的教育是民族的,要有民族的形式。普遍真理是各 民族都适用的,但在不同的民族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中国民 族有自己的传统习惯,这些传统习惯总是以民族的形式表现出 来。具有民族形式的教育,才易于被人民所接受,为人民所热 爱。教育如果不注意民族的特点和形式,就行不通。我国是个 多民族的国家,要注意各兄弟民族的特点和形式,兄弟民族之 间也要互相学习彼此的长处,这样才能将科学的内容输送到各 族人民中去,把教育办好。 二 理论与实际一致 《共同纲领》规定我们的教育要采取理论与实际一致的 方法。我想把这个问题展开讲一讲。理论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 的,又对实践加以指导。我们不能把理论当作教条,如果不顾 实际情况,把理论拿来乱套一阵,总是要失败的。同时,实际 工作要有理论的指导,才不会盲目乱撞。没有理论指导而盲目 乱撞,虽然也会在失败中摸索出一些道理,但是太痛苦了。我 们的教育不应该犯脱离实际的教条主义错误,也不应该陷入没 有理论指导的经验主义错误中去,这样才能使青年少走弯路, 少碰钉子。这是教育者的责任。 理论有深有浅。深和浅二者不是对立的,是有联系的。 理论要由浅入深地不断发展。一个没有文化的人,也会有些知 识,也会有些粗浅的理论。比如农民,虽然缺乏系统的科学知 识,却懂得生产,有些抵抗天灾的办法,可见他们也掌握一些 粗浅的原理原则。不过,还需要深造。我们不能否认深造的必 要,否认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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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对学校教育中实践应该多些或者少些的问题,看法不尽 一致,有的人主张多一些,有的人主张少一些。为了速成,实 践少一些是可以的,但是为了更好地掌握理论,还是要多去实 践。学习理论需要反复实践,才能掌握得更准确,领会得更深 刻。所以,忽视实践的一面,或者把实践和理论对立起来,都 是不对的。 我们的大学是要学习理论的,但是我们所要学习的是经过 实践检验了的理论,目的是要用它进一步指导实践,更好地为 人民服务。这样才能合乎实际工作的需要。那些认为大学不需 要学比较高深理论的看法是不对的。全国高等学校都要重视实 践,都要提高理论水平。 旧中国的高等教育大多是理论与实际脱节的。今天,如果 说我们的大学理论与实际已经完全一致了,那也不符合事实。 在座的专家都知道,我们高等学校的教学方法,就有很多是理 论与实际脱节的,有许多地方需要改革。怎样使理论与实际联 系起来?这就需要从教材、课堂教学到实验实习,反复研讨, 总结经验。 会上有人提到通才与专才的问题。通才也好,专才也好, 都需要理论与实际联系。通才和专才不是对立的,只是在学 识的范围与程度上有一定差别,而不是在理论与实际联系这一 原则上有什么不同。因此,在大学里反对理论与实际联系,或 者主张少联系,都是不对的。另一方面,不适当地强调实践, 忽视理论,把大学降低到专科学校的水平,也是不对的。大学 和专科有差别。大学总是要学得广一点,深一点,理论更多 一点。 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正处在恢复阶段,需要人“急”, 需要才“专”,这是事实。为了便于联系实际,适应建设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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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要,由企业部门举办短期训练班或专科学校是必要的合理的。 但这绝不是说要将现有各大学分归各企业部门领导,教育部就 不管了。为了适应需要,可以创办中等技术学校,也可以考虑 在大学中缩短一部分专业的修业年限,但不能取消大学教育培 养高级建设人才的方针。为了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能更好 地解决实际问题、符合长远需要的专门人才,有必要将现有的 大学整顿得更好一点。目前,大学还不能大量地扩充与发展, 高等教育只能根据我们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三 团结与改革 去年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现在又开全国高等教育会 议,以后还要召开中小学教育会议,还要成立全国教育工会, 目的都是为了使全国教育工作者更好地团结起来,实现《共同 纲领》所规定的教育改革的任务。除了极少数反动分子,我们 应该团结所有的教育工作者。凡是在政治上反对三大敌人、在 教育上赞成新民主主义教育的人,我们都要团结。这是肯定和 不可更易的方针。 这次高等教育会议作出了若干决定,有的要马上实施, 有的要在一些学校试行,有的只供各学校参考,这样的办法很 好。我们对于文化教育的改革,应该根据《共同纲领》有计划 有步骤地进行。毛主席告诉我们要谨慎。教育改革不能漫无计 划,兴之所至乱搞一气,要区别轻重缓急,分阶段有步骤地进 行,在有些问题上要善于等待。文化教育一方面是政治的先 导,另一方面它的改造又要在经济、政治变革之后才能完成。 所以文化教育既是“先锋”,又是“殿军”。 教育改革是比较长期的事,要有步骤地进行,但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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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止不动。有改革条件而拖延着不改革是不对的,口头上同意改 革而实际上不改革也是不对的。只有在客观情况确有困难或者 主观上对情况了解不够时才可以等待,但是等待并不等于拖 延。另一方面,鲁莽从事,过于性急,企图用粗暴的方法进行 改革,也是不对的。比如说,在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 神论以及教学方法等问题上,不能急性地强迫人家同意你的意 见。不然的话,表面上好像同意了,实际上并没有解决问题。 总之,我们对教育工作者要循循善诱,使人心悦诚服,要用这 种精神来团结全国教育工作者。 在教育方面,也要“公私兼顾”。这次高等教育会议就 有许多私立学校的代表参加,这是很好的。今天私立学校处于 困难的境地,以前它们的经济来源大都依靠军阀、官僚资产阶 级,现在没有了,学田,土改时也分了。这些困难,政府应该 照顾。教会学校在与外国断绝关系后,经费上有很大困难,政 府也应该照顾。私立学校问题怎样解决,教育部要考虑。这也 是学校自身的事。现在,国家经济处在恢复过程中,大家要多 想办法,度过这一二年。 根据《周恩来选集》下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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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中共中央转发乌兰夫刘格平 《对新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意见》 (一九五○年六月十日) 新疆分局,并西北局,并告各中央局: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乌兰夫、刘格平对新疆分局 关于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所提出的意见,中央认为是正确的,特 发给你们,望你们注意。 中 央 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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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乌兰夫刘格平 《对新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意见》 乌兰夫刘格平对 新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意见 (一九五○年四月十四日) 我国少数民族大都信仰宗教,新疆的大多数少数民族俱 信仰伊斯兰教(即回教)。宗教对少数民族束缚、毒害很大, 相当的阻碍其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的发展。新疆回教中的 阿訇、满拉等借宗教权势干涉政治,剥削人民,亦很严重。但 少数民族的宗教问题,是一个历史性、民族性的群众思想信仰 问题,它与少数民族落后的经济、文化及社会状况有密切的关 联。在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未得到相当的发展、人民的觉悟 未大大提高以前,宗教在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中还会保有深刻 的影响,因此对于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态度应该十分慎审,切 忌急躁。必须毫不动摇的坚持信教自由政策。在少数民族广大 群众的觉悟未提高前,不要轻言改革。少数民族中的一些进步 的知识分子在有了初步的觉悟后,往往产生一种盲目的反宗教 情绪,必须加以教育或制止,绝不要把他们的这种情绪当做少 数民族广大群众觉悟的表现。回教中的阿訇、满拉等在群众中 都有一定的影响,有的甚至被视为“神圣”,因此,对于他们 的态度亦应十分慎审,目前不要去反对他们一般的宗教剥削和 宗教权利,而只采取慎重稳妥的步骤,使他们不要干涉政治、 司法和国家的学校教育,以便逐渐做到政教分开。至于勾结匪 特及帝国主义的阿訇、满拉,在弄清问题取得证据之后,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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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依法惩处,并在群众中揭露他们的罪恶。但这样的阿訇、满拉 还是极少数,并应区别首恶、胁从,分别处理,不要一律逮 捕。在处理时除揭露他们的罪恶外,必须向群众说明,系治他 们的叛国罪、破坏治安罪,而不要提及他们的宗教身份,以免 影响多数守法的阿訇、满拉及广大的少数民族群众。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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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物价完全稳定而努力 (一九五○年六月十一日《人民日报》社论) 物价稳定,是发展生产与保障广大人民生活的先决条件。 今年三月开始的物价稳定的局面,必须坚决的加以保持。 物价高涨对于广大人民,尤其是劳动人民的生活,是残酷 的掠夺,是众所周知的。但是物价高涨的毒害还不止此。在物 价不断波动的情况下,一般企业就争着从商品的流通过程中追 求超额利润,因而使社会资金不流入工业而流入商业,并且集 中于几个中心都市作投机活动。 在长期的物价高涨过程中,工业资本不断地萎缩,中小城 市的正当工商业也不断地萎缩,社会的生产力和购买力不断地 削弱,而少数大城市却因商业投机的活跃,造成了暂时的虚假 的繁荣。这种现象如不从根本上加以救治,经济的发展是不可 能的。只有物价稳定了,生产者才能放手进行扩大再生产,社 会的资金才能逐渐转移到生产部门来。 中国人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从来是主张物价平稳的。但 是去年全国物价仍然发生了四次大波动。这是因为去年解放战 争的空前规模的迅速发展,需要空前庞大的战费,而当时人民 政府的收入却远不足以支付,因而不能不较多地增发通货来应 付迫切的需要。但是,是不是广大人民因币值跌落而遭受的损 失,都是支援了战争呢?不是的!人民在币值跌落过程中所受 的损失,只有一部分是转变为战费,而另外的不小的一部分, 却变成投机家的投机利润了,变成都市虚假繁荣中酒绿灯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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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牺牲品了。 当一九五○年初大陆战争已基本上结束,财政收支已有条 件可以接近平衡的时候,中央人民政府就及时地采取了坚决的 步骤来稳定物价。十多年来贻害全国,国民党政府多次宣布要 加以解决而多次失败了的通货膨胀问题,人民政府在最短期间 就有效地解决了。对于这个伟大的胜利,全国人民是热烈拥护 的。虽然在物价稳定以后,长期适应于通货膨胀的社会经济不 能不进行一个大规模的改组,而在这个改组过程中间又不能不 发生一系列的困难,但是人民是宁愿忍受这些暂时的困难,并 且努力寻求一切方法来减轻和克服这些困难,而决不愿意因此 而走回头路,重行去忍受通货膨胀的无穷的困难的。 这是中国人民在今天的财政金融物价问题上所必须坚持的 基本立场。 这个观点之所以需要反复宣传,是因为在目前的经济困难 中,有极少数工商业家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一种动摇。他们一 方面承认物价上涨不利于国民经济,另一方面又主张物价缓慢 上升,说是可以借此“刺激生产”。这种意见是错误的,是必 须拒绝的。所谓物价缓慢上升,不外是逐步实施通货膨胀,扩 展信用,使借款的企业家由于无形地掠夺人民财富而坐得涨价 的利益。即令如此,中国的工业家是不是就有了出路呢?社会 购买力不断地削弱,工业家从那里去取得和扩大他们的可靠的 而不是虚伪的市场呢? 所以需要宣传物价必须稳定的观点,还因为当人民政府 正在设法减轻人民的负担,向工业家和农民实行订货和收购产 品,并救济失业者和灾民的时候,有些投机家又在恶意地散布 物价将从新高涨的幻想。但是这些幻想是要落空的,因为人民 政府的这一切措施,仍然是以保持物价稳定为界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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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物价完全稳定而努力 当然,物价不断下跌,对于生产事业也是不利的。物价 不断下跌也会使生产者不敢进行扩大再生产,因为消费者将要 徘徊观望,不愿购买,商人将不愿进货或不敢进货,生产者的 生产品将不易脱售,而售价也不易维持成本。这样造成的生产 事业停滞,对于全体人民当然也是不利的。从今年四月开始, 全国各大都市的物价开始下跌,至五月底止,全国七大都市物 价平均(以三月为一百)下跌百分之二十二,这种下跌一方面 固然提高了广大人民所存货币的购买力,打击了应该打击的投 机商人,但同时也带给一般工商业家很多的困难。人民政府站 在人民利益的立场上,是力求物价平稳而避免物价大跌的,因 此,在物价下跌期间,国家贸易公司曾竭力拉住牌价,以求稳 定市场。但由于囤户大量地贬价抛售物资,国家贸易公司的力 量,就只能减少物价下落的程度和速度,而不能使物价完全不 下跌罢了。 保证物价长期稳定,是人民政府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总 政策的一个必要部分。现在物价只是接近稳定,并不是已经再 不会波动了。为了达到物价最后稳定的目的,现在还需要作严 重的努力。应当指出,目前全国的投机资本还没有彻底改造, 投机的力量仍然潜伏,如果政府稍有疏忽,或者某些物资发 生局部的供求失调,物价的波动还是有可能的。尤其是在新解 放的乡村,那里人民币虽开始下乡,但是还没有有力的国营经 济机构和合作社来掌握市场物价,因此人民币仍有被挤回城市 的可能,物价波动的可能性就更大。因此,必须继续努力,才 能完全控制全国各地的各种物价。但是,无论如何,全国人民 生活的主要日用必需品已经不操于投机家之手,而操于政府之 手了,某些主要工业原料,也已为政府所掌握了。在这种情况 下,如果有投机家敢于冒险,与人民为敌,他就只有等着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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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的命运。 各级财政机关、国家贸易机关和合作社的工作人员们,爱 国的工商业家们,以及全体人民,都应当认识现在的物价稳定 的局面,是经过艰巨努力才得来的,我们应当用一切方法来共 同巩固这个胜利,为达到物价最后稳定的目的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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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手工业政策的指示 * (一九五○年六月十二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级党委: 兹将华东局辰世 〔 〕 致浙江省委并各省、区党委并中央电 转发你们。中央除同意华东局的处理意见外,并认为:萧山县 此种破坏手工业的行为,是严重地破坏了我党恢复和发展生 产的根本方针,是一种自杀政策,是绝不能允许的。对负有造 成此种错误之主要责任的党员干部,应给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为了防止今后继续发生此类错误行为,各级党委,特别是新区 准备实行土地改革地区的党委,应即认真地教育其所属党员干 部,坚决执行保护手工业的政策。对地主经营之手工业,亦应 同样保护,不得侵犯。应将消灭地主之封建剥削与保护地主经 营的手工业严格区别开来,绝不能把反对封建地主的斗争,用 之于反对手工业主的身上。须知目前广大农村的日用品甚至重 要的出口品(如茶叶、桐油等),仍须仰赖手工业生产来供 给,手工业生产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仍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因 此,我们对手工业的政策,是扶助、改进、推广的保护政策, 而不是乱划阶级、乱斗争、乱征税的破坏政策。对农村、墟镇 等地的各种手工业,如造纸、榨油、纺织、轧花、缫丝等等, 必须严格保护,不得侵犯;否则就会严重地脱离群众并大大地 这是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浙江萧山县破坏手工业行为的通报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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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阻碍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税收政策上,亦应严格地执行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所已规定之税率,分别视各种手工业的规 模大小、经营状况等不同情况作合理的征收,其应免征者并须 免征;不得以单纯地完成任务的观点而乱征乱派,使手工业窒 死。望通告各地党政机关依照上述精神认真执行。凡各地遇有 此种情况本身无把握解决者,必须向上级请示。即使本身认为 系按政策解决者,亦须向上级报告,以便遇有错误,上级得及 时纠正。 中 央 一九五○年六月十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 〕辰世,即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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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 关于中国科学院基本任务的指示 (一九五○年六月十四日) 中国科学院的成立,标示了中国科学工作的新的历史阶段 的开始。 过去我国科学研究机构在学术研究上虽然也有若干的贡 献,但是由于反动政权和反动思想所加于科学的束缚,由于种 种物质条件的限制以及科学工作者主观上的弱点,我国科学始 终没有发挥其为人民服务的积极功能。 现在新的中国已经诞生了。这给我国的科学工作提供了新 的有利的条件,同时也对我国的科学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人民政协共同纲领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特别是其中有关 科学工作的各条规定,就是今后我国科学工作的总方针。概括 说来,就是要发展科学的思想以肃清落后的和反动的思想,培 养健全的科学人才和国家建设人才,力求学术研究与实际需要 的密切配合,使科学能够真正服务于国家的工业、农业、国防 建设、保健和人民的文化生活。 根据这个总方针,目前科学院的基本任务是: (一)确立科学研究的方向: ( )确定科学研究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力求科学研究与 实际密切配合,纠正过去脱离现实、自流散漫的作风。 ( )根据近代科学研究发展的趋势,吸收国际进步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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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的经验,从事有计划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以期赶上国际学 术的水平。 ( )强调科学研究的计划性和集体性,建立并加强各学 科研究之间的有机联系。 (二)培养与合理的分配科学研究人才: ( )加强研究人员的政治学习,俾能把握马列主义的观 点和方法。 ( )与各大学及其他专门人才训练机构保持经常的联 系,互相协助,统筹专才的训练。 ( )调查全国科学人才,予以有计划的分配和补充。 ( )号召并协助留学国外的科学研究人才返回祖国,为 祖国服务。 (三)调整与充实科学研究机构: ( )暂以自然科学为重点,先就原有的基础,把过去彼 此独立的性质相同的研究机构合并起来,并逐步加以充实。 ( )广泛征求财经工作部门的意见,并与其建立密切的 联系,以便按照国家当前建设的需要,选定研究重点,建立地 方工作站,集中力量,解决实际问题。 ( )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并发展目前尚无基础而为国家 建设所急切需要的各学科的研究工作。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一九四九—— 一九五○)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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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 (一九五○年六月十四日) 刘 少 奇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要“有步骤地将封 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在去年冬 季,人民政府在华北的城市近郊和若干地区,在河南的一半地 区,总共约有二千六百万农业人口的地区实行并且完成了或在 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一般地说来,去年冬季所实行的土地 改革,已经没有出大的偏差,进行得比较顺利,很少有破坏的 事件发生。人民,特别是分得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农民,对 于这种土地改革是满意的。 除此以外,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又在广大的新解放区 进行了肃清土匪、反对恶霸和减租运动,并在许多地区建立了 农民协会。据华东和中南两区同志报告:两区农民协会已有约 二千四百万会员,并有民兵约一百万。在运动开展的地区,普 遍地召集了县、区、乡三级的人民代表会议和农民代表会议, 农民积极分子已大批产生,已有三万八千多个乡政权实行了改 造,农民群众的觉悟水平已经很快地提高。华东和中南两区并 这是刘少奇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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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准备在今年冬季以前训练约十八万干部去进行土地改革。因 此,我们认为在这些农民运动业已开展并有准备的地区,在今 年冬季可以开始实行土地改革。 现在全中国业已完成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地区约 有农业人口一亿四千五百万(总人口约一亿六千万),尚有约 二亿六千四百万农业人口的地区(总人口约三亿一千万)没有 进行土地改革。各地请求在今年冬季实行土地改革的,约有 一亿农业人口的地区:华北三百五十万,西北八百万,华东 三千五百万到四千万,中南四千七百万到五千六百万。总共约 有三百多个县。这是要请求政协全国委员会讨论并请求中央人 民政府决定施行的。除此以外,全国还有约一亿六千四百万农 业人口的地区不准备在今冬进行土地改革。其中大部分可在 一九五一年秋后进行,一部分可在一九五二年秋后进行。最后 剩下一小部分地区,其中主要是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则留 待以后再说。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除东北朝鲜族地区和蒙 古族地区已经实行土地改革,以及其他若干地区少数民族中已 有多数群众要求实行土地改革得予进行外,其余二千万左右人 口的少数民族地区在什么时候能够实行土地改革,今天还不能 决定。这要看各少数民族内部的工作情况与群众的觉悟程度如 何,才能决定。我们应该给予各少数民族以更多的时间去考虑 和准备他们内部的改革问题,而决不可性急。我们提出的土地 改革法草案亦规定不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这就是说,我们准 备从今年冬季起,在两年半到三年内,只是在基本上完成全国 的土地改革,而不是全部地完成全国的土地改革。这是我们的 一个大体的计划。这个计划如果能够实现,那就是中国人民一 个极为伟大的历史性的胜利。那就不能算是很慢而算是很快地 完成了中国革命中一个最基本的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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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确定这样一个大体的计划,是有必要的,可使各新解放 区的人民政府与人民团体按照这样的计划去准备和进行工作。 我们要求:在决定今年不进行土地改革的那些地区,就不要去 进行土地改革,如有农民自发地起来进行土地改革,亦应说服 农民停止进行;而在那些决定今冬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则应 集中力量在夏秋两季进行准备,以便在秋收以后,在迅速完成 征收公粮的任务之后,即行开始土地改革,并力求在今年一个 冬季在基本上正确地完成一亿农业人口地区的土地改革。如果 在某些地区开始土地改革后,发生了某些偏向,并引起了某种 混乱状态,而不能迅速纠正时,则应该停止这些地区的土地改 革,以便在纠正偏向并进行更多的准备工作之后,到明年再去 进行。 总而言之,我们在今后的土地改革中,不能容许混乱现象 的发生,不能容许在偏向和混乱现象发生之后很久不加纠正, 而必须完全依照中央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所颁布的法令及 其所决定的方针、政策和步骤,有领导地、有计划地、有秩序 地去进行。因为我们今后的土地改革是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土地 改革,只有这样,才能符合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 为了有领导有秩序地去进行今后的土地改革,中央人民政 府必须颁布一个土地改革法及其他若干文件。中共中央已经起 草了一个土地改革法草案提交政协全国委员会,请全国委员会 审查和讨论,以便取得共同一致的意见,然后向中央人民政府 委员会建议,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施行。我想就这个草 案和今后土地改革中若干应该注意的事项,提出以下一些问题 来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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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一 为什么要进行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就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 无地少地的农民。这样,当作一个阶级来说,就在社会上废除 了地主这一个阶级,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 地所有制。这样一种改革,诚然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一次最 大最彻底的改革。 为什么要进行这种改革呢?简单地说,就是因为中国原 来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就旧中国一般的土地情况来说,大体 是这样:占乡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百分 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他们借此残酷地剥削农民。而占乡村人 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贫农、雇农、中农及其他人民,却总共只 占有约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他们终年劳动,不得温饱。 这种情形,经过了最近十余年来的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之 后,是有了一些变动,除开已经实行了土地改革的地区不说 外,有一些地区的土地是更加集中在地主的手中,例如四川等 地区,地主占有土地约占百分之七十至八十。而在另外一些地 区,例如长江中游和下游地区,土地占有情况则是有一些分散 的。根据我们最近在华东及中南一些乡村的调查材料来看,一 般的情况大体是这样:地主占有土地及公地约占百分之三十至 五十,富农占有土地约占百分之十至十五,中农、贫农、雇农 占有土地约占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小土地出租者占有土地约占 百分之三至五。乡村中全部出租土地约占百分之六十至七十。 富农出租土地约占百分之三至五,富农自耕土地约占百分之 十。这就是说,乡村中百分之九十的土地是中农、贫农及一部 分雇农耕种的,但他们只对一部分土地有所有权,对大部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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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地则没有所有权。这种情况,仍然是很严重的。这就是我们民 族被侵略、被压迫、穷困及落后的根源,是我们国家民主化、 工业化、独立、统一及富强的基本障碍。这种情况如果不加改 变,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就不能巩固,农村生产力就不能解 放,新中国的工业化就没有实现的可能,人民就不能得到革命 胜利的基本的果实。而要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按照土地改革 法草案第一条的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 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 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这就是我们要实行土地改革 的基本理由和基本目的。 孙中山先生很早就提出了“平均地权”的口号,后来又提 出了“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中国的工业化必须依靠国内广大 的农村市场,没有一个彻底的土地改革,就不能实现新中国的 工业化,这个道理是很明显的,无须多加解释。 明确地说明土地改革的这一个基本理由和基本目的,现在 仍然是必要的。因为这个基本理由与基本目的可以驳倒一切反 对土地改革、对土地改革怀疑以及为地主阶级辩护等所根据的 各种理由。而现在各种反对与怀疑土地改革的意见,实际上仍 然是有的。 土地改革的这一个基本理由和基本目的,说明了过去地主 阶级所造成的历史罪恶,是根源于过去的社会制度。因此,除 对极少数犯了重大罪行的地主,即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及坚决 反抗土地改革的犯罪分子,应由法庭判处死刑或徒刑而外,对 于一般地主只是废除他们的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废除他们这一 个社会阶级,而不是要消灭他们的肉体。所以在土地改革法草 案上规定,在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之后,仍分 给地主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使地主也能依靠自己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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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维持生活,并在劳动中改造自己。地主在经过长时期的劳动改 造之后,是可以成为新人的。 土地改革的这一个基本理由和基本目的,是区别于那些认 为土地改革仅仅是救济穷人的观点的。共产党从来就为穷苦的 劳动人民的利益而奋斗,但共产党的观点从来就区别于那些慈 善家的观点。土地改革的结果,是有利于穷苦的劳动农民,能 够帮助农民解决一些穷困问题。但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不是 单纯地为了救济穷苦农民,而是为了要使农村生产力从地主阶 级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之下获得解放,以便发展农业生产, 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只有农业生产能够大大发展,新 中国的工业化能够实现,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能够提高,并在 最后走上社会主义的发展,农民的穷困问题才能最后解决。仅 仅实行土地改革,只能部分地解决农民的穷困问题,而不能解 决农民的一切穷困问题。 土地改革的这一个基本理由和基本目的,是着眼于生产 的。因此,土地改革的每一个步骤,必须切实照顾并密切结合 于农村生产的发展。正由于这个基本理由和基本目的,所以中 共中央提议在今后的土地改革中保存富农经济不受破坏。因为 富农经济的存在及其在某种限度内的发展,对于我们国家的人 民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因而对于广大的农民也是有利的。 这就是我对于为什么要进行土地改革这个问题的简单的 解释。 二 土地的没收和征收 土地改革法草案上规定应该没收和征收的土地是:(一) 地主的土地;(二)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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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三)工商业家在农村中的土地; (四)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的超过当地每人 平均土地数百分之二百以上的土地和半地主式的富农出租的 土地。除此以外,富农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一般不动,中农、贫 农、雇农及其他农村人民自有的土地及其他财产均不动。 在这里,我们是容忍了小块的出租土地不加征收。这对 于农村生产是有一些不利影响的,但没有大的不利。因为我们 估计这种小块的出租土地总数,不超过耕地总数的百分之三至 五。而照顾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以 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少量土地者,乃是必 要的。因为在中国对于失业及丧失劳动力的人员还没有社会保 险,而这些土地很多又是各人劳动所得购置者,故保留这一部 分土地,并由其继续出租或自耕,是有一些好处的。 对于富农所有的土地及其他财产,在土地改革法草案第六 条上是规定得很明白的。 第一,富农所有的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加 以保护,不得侵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存富农经济。 第二,富农所有的出租的小量土地,亦予保留不动;但 在某些特殊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得征收其出租土 地的一部或全部。因为富农出租的小量土地一般不多,为了确 实地中立富农,并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保留富农这一部 分出租土地,也是有必要的。但在某些特殊地区,则有不同的 情况,富农出租的土地相当的多,如不征收富农这一部分出租 土地,贫苦农民就不能分得适当数量的土地。因此,在这些地 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得征收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 全部,以解决这样的问题。 第三,是有少数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者,对其出租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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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则是应予征收其一部或全部的。例如富农出租土地超过其自耕 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时,这就已经不是一种单纯的富农,而 是一种半地主式的富农了,所以土地改革法草案规定:半地主 式的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的数量 者,应征收其出租的土地。 此外,在地主家庭中,也有人自己常年参加主要农业劳 动,耕种一部分土地,而以主要部分土地出租者。对于地主家 庭中的这种人亦应给以照顾,其自耕部分的土地在适当地加以 抽补后,应在基本上予以保留,其余部分土地则应没收。 没收地主土地的同时,应没收地主的耕畜、农具、多余的 粮食及其在乡村中多余的房屋。房屋中的家具应随房屋没收分 配,但为了使用方便,可加以调整。所谓多余的粮食是指地主 在减租、交纳公粮并留下地主自己足够食用之外的粮食。所谓 多余的房屋是指地主及其家属足够住用之外的房屋。这种多余 的粮食及多余的房屋家具和耕畜、农具,连同土地一起没收, 并加以分配,同样也留给或分给地主一份,是必要的。因为这 些都是进行农业生产必要的生产资料,农民在分得土地后,必 须有这些生产资料,才能进行生产。当然,农民仅仅分得地主 的这些生产资料还是很不够的,这须要农民自己努力并实行互 助,再加政府的帮助才能加以解决。 除开这些以外,地主的其他财产,包括地主所经营的工 商业在内,不予没收。自然,由于地主的多年剥削,多数地主 是还有许多其他财产的。根据过去的经验,如果没收和分配地 主这些财产,就要引起地主对于这些财产的隐藏分散和农民对 于这些财产的追索。这就容易引起混乱现象,并引起很大的社 会财富的浪费和破坏。这样,就不如把这些财产保留给地主, 一方面,地主可以用这些财产维持生活,同时,也可以把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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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财产投入生产。这对于社会也是有好处的。在今后的土地改革 中,对于地主这样处理,和过去比较,是要宽大得多了。但地 主中的许多人还是可能要坚决反对与破坏土地改革的,还是可 能要坚决反对与破坏人民政府的。对于这些坚决的反动的地主 分子,就应该坚决地加以惩办,而不应该宽容和放纵。 地主阶级中的某些人,在土地改革中并在土地改革以前, 是会要进行许多破坏工作的,例如宰杀或弄死耕畜,砍伐树 木,破坏农具、水利、建筑物、农作物和家具等。各地方的人 民政府应即拟定详细办法加以严禁。对仍在地主手中的这些财 产,应责令地主妥善地加以保护,不得破坏、隐藏、分散和出 卖。如有违犯,应即责令其赔偿或予以处分。除地主阶级外, 其他的人如有破坏这些财产者,亦须予以处分。 三 保存富农经济 土地改革法草案对于富农的土地及其他财产的各项规定, 其目的就是要保存富农经济,并在土地改革中,在政治上, 中立富农,更好地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以便孤立地主阶 级,团结全体人民有秩序地实现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制度。 为什么在过去的土地改革中我们曾经允许农民征收富农多 余的土地财产,而我们现在又主张在今后的土地改革中保存富 农经济呢?这主要的是因为现在中国的政治和军事形势已经根 本不同。 在过去,在两年以前,人民革命力量与反革命力量还处 在残酷的战争中,人民力量还处于相对的劣势,战争的胜负谁 属还没有确定。一方面,富农还不相信人民能够胜利,他们还 是倾向于地主阶级和蒋介石一边,反对土地改革和人民革命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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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争;另一方面,人民革命战争又要求农民付出极大的代价(出 兵、出公粮、出义务劳动)来支援战争,争取战争的胜利。而 争取战争的胜利,则是全国人民最高的利益,一切都是应该服 从于它的。正是在这种时候,我们允许了农民征收富农多余的 土地财产,并对地主的一切财产也加以没收,以便更多一些地 满足贫苦农民的要求,发动农民的高度革命热情,来参加和支 援人民革命战争,打倒美帝国主义所支持的蒋介石政权。这在 当时,是必要的和正确的。在当时,如果在解放区没有一个最 彻底的土地改革,不能充分满足贫苦农民的要求,就很难克服 当时所遇到的困难。 现在的形势已经与过去根本不同。人民革命战争在大陆上 已基本结束,蒋介石匪帮的最后灭亡已经毫无疑问,要求农民 出兵役、出义务劳动这两项巨大任务已经没有了,出公粮一项 任务也比过去减少一些了。现在全国人民的基本任务,是在全 国范围内进行经济建设,恢复与发展社会经济。打台湾还是一 项重大任务,但人民解放军已有足够力量去担负。现在我们所 遇到的困难的性质,已经不同于我们在过去战争中所遇到的困 难,现在的困难主要是在财政经济方面的困难,是恢复、改造 与发展社会经济上的困难。同时,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 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革命大团结,已经在政治上和组织 上形成,富农的政治态度,一般地也比以前有了改变,如果人 民政府实行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一般地是能够争取富农中立 的,并且能够更好地保护中农,去除农民在发展生产中某些不 必要的顾虑。因此,在目前的形势下,在今后的土地改革中, 采取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不论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就都是必要 的,是比较地对于克服当前财政经济方面的困难,对于我们的 国家和人民为有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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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在一九四六年七月至一九四七年十月这一时期内,华北、 山东及东北许多地区的农民群众和我们的农村工作人员,在 实施土地改革中,没有能够按照中共中央在一九四六年五月四 日颁发的基本上不动富农土地财产的指示,而按照他们自己的 意志行动,将富农的土地财产和地主一样地没收了。这是可以 理解的。因为这一时期,是中国人民和国民党反动派双方斗争 最紧张最残酷的时期。土地改革中发生偏差,也以这一时期为 最多,侵犯了一部分中农的利益,破坏了一部分农村中的工商 业,并在一些地方发生了乱打乱杀的现象。发生这些现象的原 因,主要是由于当时紧张的政治形势和军事形势,同时,也由 于我们的大多数农村工作人员没有土地改革的经验,他们不知 道正确地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方法,划错了一部分人的阶级成 分,将某些富农当成了地主,将某些中农当成了富农。鉴于此 种情况,中共中央乃于一九四七年十月十日颁发了土地法大 纲,将富农和地主加以区别,但允许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 产。同年冬季,中共中央颁发了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文件,毛 主席发表了《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文告,任弼时同志也发 表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演说。从这时起,农村中发生的某些 混乱现象就停止了,土地改革走上了正轨。为了使我们的同志 今后在各新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中不要重复过去的错误, 指出过去的经验是有必要的。我们现在是处在完全新的情况 下,我们建议的土地改革法,采取了消灭封建制度保存富农经 济的方针,也是完全必要的。 我们所采取的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当然不是一种暂时 的政策,而是一种长期的政策。这就是说,在整个新民主主义 的阶段中,都是要保存富农经济的。只有到了这样一种条件成 熟,以至在农村中可以大量地采用机器耕种,组织集体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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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实行农村中的社会主义改造之时,富农经济的存在,才成为没 有必要了,而这是要在相当长远的将来才能做到的。 这就是我们现在为什么主张保存富农经济的理由。 自然,在那些土地改革业已完成的地区,是不能容许富农 借此向农民收回土地的,如有此种事件发生,必须坚决地加以 禁止。 四 关于分配土地中的若干问题 在如何分配土地的问题中,首先需要加以说明的,是在原 耕基础上用抽补调整方法来分配土地,以及适当地照顾原耕农 民的问题。 因为在原耕基础上用抽补调整方法来分配土地,可以避 免过多的不必要的土地变动,而这是对于生产有利的。在抽出 原耕农民租入的土地分配给别人时,应给原耕农民以适当的照 顾。应使原耕农民分得的土地(自有土地者连同其自己的土地 在内),适当地稍多于当地无地少地农民在分得土地后所有的 土地,以使原耕农民保持相当于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土地为 原则。因为过多地抽出原耕农民租入的土地,可能使原耕农民 受一些损失,给原耕农民以上述规定的照顾,可以使原耕农民 不受或少受损失,而这是必要的。此外,在土地改革后,仍有 一部分土地是要出租的,这些土地可以租给那些抽出土地过多 的原耕农民,作为调整和补偿。对于原耕农民最好的那一部分 土地应该不抽或少抽。根据经验,在这样适当地照顾了原耕农 民之后,他们是满意的。因为他们原来租入的土地,现在已变 成自己的土地了,不要交租了,不要去奉承地主了,他们在社 会上的地位提高了,他们所分得的土地又比别人要多一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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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们还是比别人要好一些,所以他们是高兴的。 在分配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时,对于乡村中无地少地人 口中若干特殊问题应当加以妥善处理。有一些人在土地情况许 可的条件下应多给他们一些土地,例如只有一口人或两口人而 有劳动力的贫苦农民。有一些人是可以少分甚至可以不分土地 的,例如乡村中的手工业工人、小贩、自由职业者及其家属, 家住乡村的人民政府与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而有薪资收入者, 家住乡村而本人在外从事其他职业者等。这些人凡有收入足以 维持生活者,不应分土地。有些人收入不能经常维持生活或不 够维持生活,应当分给他们若干土地,但可以少于农民所分得 的土地。这些问题的适当处理,是要根据乡村中的和各人的具 体情况,经过农民和这些人的协商与讨论来具体决定。 在土地改革法草案中所说的烈士家属,应包括辛亥革命以 来历次为革命阵亡和死难烈士的直系亲属及抗日阵亡将士和人 民解放战争中阵亡将士的直系亲属在内。烈士本人计算在家庭 人口之内分得一份土地,作为对于烈士家属的一种抚恤,是有 必要的。 取有城市人民政府或工会的证明文件回到乡村的失业工 人及其家属,要求分地而又能从事农业生产者,在当地土地情 况允许的条件下,应分给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 料。这样可以安插一部分失业工人,对社会是有利的。 乡村中的僧、尼、道士、教士及阿訇,乡村中的逃亡地主 及曾经在敌方工作现已还乡的人员及其家属,有劳动力,愿意 从事农业生产,而无其他职业维持生活者,应分给与农民同样 的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因为如果不这样做,他们就要成 为无业游民,扰乱社会治安,对人民极为不利。 家居乡村业经人民政府确定的汉奸、卖国贼、战争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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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及坚决破坏土地改革的犯罪分子,本人 不得分给土地,以示惩罚。这些人,有些已经确定,有些尚待 在土地改革中加以确定,应由地方人民政府加以审查,慎重处 理。 依照土地改革法草案,所有规定收归国有的土地及其他 财产,如系无人经营管理者,当地人民政府应即派人管理经营 之,不使其遭受破坏或荒废。如有人经营管理,在国家不需用 这些土地时,可由原经营者继续经营之,但原经营者不得以之 出租、出卖或荒废,如不需用这些土地时,必须交还给国家。 各地名胜古迹,历史文物,如无人管理而又需要派人管理 者,当地人民政府必须注意派人管理,不使破坏。 这些就是对于分配土地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五 在进行土地改革时若干应该注意的事项 土地改革是一场系统的激烈的斗争。我们在今后土地改革 中的总路线,应该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 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农民协 会应该成为土地改革队伍的主要组织形式和执行机关。各级农 民代表大会、农民协会委员会和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应该成为 土地改革中活动的中心。正派的农民中的积极分子和上面派到 乡村中的土地改革工作干部,应该成为土地改革中的骨干。进 行土地改革的各省的高级领导机关应该与乡村架通电话,与下 级密切联系,并逐级派负责人或巡视团下去,切实地掌握运动 的领导。从乡起,均应事先作成土地改革的步骤和计划,并呈 报上级批准之后再执行。下级如有问题发生不能解决者,应报 告上级请示,上级机关应即派人下去帮助解决。应该首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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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那些完全成熟、情况完全明了、关系最大多数人的主要问题, 而把那些情况尚不明了、尚有争执的少数人的问题推到以后去 解决,以免被少数人的疑难问题牵制多数人的问题不能解决。 这些都是各级指导土地改革工作的干部所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普遍进行土地改革之前,县以上的领导机关应在少数区 乡进行典型试验,以便取得成熟的经验,作为训练干部和指导 土地改革之用。 各级农民协会的领导成分应该是纯洁的,不纯洁的地方 应该发动群众加以改选。这里所谓纯洁,不是说对雇农、贫 农、中农中之犯有某些错误者采取关门态度,拒绝他们入会。 相反,应当欢迎他们入会,加以教育,团结他们。这里所谓纯 洁,是指不要让地主富农及其代理人加入农会,更不要让他们 充当农民协会的领导人员。农民协会中的主要领导成分应该由 贫农雇农中挑选,但必须切实地联合中农,首先必须切实地保 护中农(包括富裕中农在内)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受侵犯,同 时必须吸收中农积极分子参加农民协会的领导,规定各级农民 协会领导成分中有三分之一的数目由中农中挑选,是完全必要 的。除开农民协会外,不要再组织贫农团,在农村中也不要组 织工会。为讨论贫农、雇农及手工工人的问题,在农民协会中 可以召集贫农、雇农或手工工人的会议或代表会议,但这种会 议应该允许中农的代表参加。 农民协会应切实注意吸收农民家庭中的妇女来参加,并 吸收妇女中的积极分子来参加领导工作。为了保障妇女在土地 改革中应得的利益和妇女在社会上应有的权利,并讨论有关妇 女的各种问题,在农民协会中召集妇女会议或代表会议是必 要的。 农民协会应该吸收乡村中贫苦的革命的知识分子及其他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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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动人民来参加。同时,还必须在会外团结乡村中一切反封建的 分子,包括那些赞成土地改革的开明士绅在内,组成农村中反 封建的统一战线,共同地来反对封建剥削制度。人民政府并应 召集富农开会,向富农宣布政策和解释农民协会的行动,以安 定富农的情绪。人民政府还应该召集地主讲话,向地主宣布政 策法令,使地主也能了解土地改革的内容和办法,并警告他们 不要反抗和进行破坏活动,而应该老实地服从人民政府的法令 和农民协会的决定。对守法的地主,人民政府依法宽待他们。 只有对于那些企图组织反抗并进行阴谋破坏活动的地主和特务 反革命分子,才应该不留情地给他们以镇压,及时地粉碎他们 的一切反抗。 在土地改革时期,除开在农村中进行广泛的宣传解释外, 还应该在城市的各界人民中,在人民解放军的部队中,进行 广泛的宣传解释。应该在工人中,学生中,职员中,工商业者 中,在部队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中,解释人民政府的土地改革政 策和法令,使他们了解,并同情农民,帮助农民,而不要去同 情地主,帮助地主,更不要去庇护地主,庇护自己亲朋戚友中 的地主分子,应该告诉这些地主分子,要他们老老实实地服从 人民政府的法令和农民协会的决定,而不要去进行反抗和破坏 活动,以免遭受可以避免的打击。这也是组成反封建统一战线 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在土地改革中,各民主党派的干部、城市中的教职员及其 他民主分子愿意参加土地改革工作者,应吸收他们参加,并且 不必要他们回避本地,这可使他们和农民群众都能获得有益的 考验和教育。 为了在土地改革中及时地镇压恶霸分子、特务反革命分子 及地主阶级中的反抗与破坏活动,并处理农民对于这些分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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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控诉,应该组织人民法庭来担负这种任务。人民法庭对于普通 的刑事和民事案件,以及特别复杂需要长期侦察才能决定的案 件,应交普通法庭和公安机关去处理,以便使自己能够集中注 意力去处理当前土地改革中各种违法的现行案件,保持农村的 革命秩序。人民法庭应依照政府颁布的条例来进行工作,不得 任意处理罪犯。除开人民法庭和治安机关外,其他的人民团体 和机关不得拘留、审判和处理罪犯。各级人民政府应用大的注 意力去帮助人民法庭,并加强与训练人民法庭的干部,使人民 法庭能够担负起自己的任务,否则,土地改革的秩序就有不能 很好保持的危险。 在土地改革中划分农村中的阶级成分,是一件复杂的而又 极其重要的工作,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 决定认真地加以处理。由于地主阶级成分关涉到他们的土地和 其他生产资料的没收,必须更加慎重地划分。但在农村中绝大 部分人口的阶级成分是明朗的,容易划分的,也不会有多的争 论的,应将这些人的阶级成分首先确定。另有一小部分人的阶 级成分是不明朗的,难于划分的,有争论的,应该摆在后面, 多加研究,并请示上级,然后去划分,不要急于去划分这些人 的阶级,以至划错,引起他们不满。总之,各人的阶级成分不 应该划错,划错了的,必须改正。 为了正确地执行以上各项以及土地改革中的其他工作,整 顿我们干部中的作风,特别是纠正命令主义的作风,是一个带 有决定性的关键。现在各地整风运动已在开始进行。这项工作 如能进行得好,再加之以关于土地改革的学习也能进行得好, 我想,今后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是能够有保障地按照中央人 民政府的法令有秩序地有步骤地有分别地去完成的。而这项工 作的完成,就为我们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创造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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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最根本的条件,就在政治上将广大的农民群众组织起来了,我 们的国家和人民政府就能达到从来未有的强大和巩固了。 这就是我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请各位加以审议。 根据《刘少奇选集》下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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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经济形势和调整 工商业、调整税收的措施 * (一九五○年六月十五日) 陈 云 自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到现在,时间过了八个月。在这 个时期中,政务院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财政经济方面做了一些 工作。其中,有几项是有关整个国家和广大人民的。这就是: 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征收公粮、税款,发行 公债,以平衡国家财政收支、稳定通货和物价;接管、建立和 着手恢复各项国营工商企业和金融业;投资运输事业、水利事 业、农业和若干工业;调整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调运粮食供 应大城市需要;拨出粮款救济灾民和失业工人,等等。这些工 作,有些有了显著的成绩,有些才开始看见成绩。各项工作成 绩,都是有赖于全国广大人民群众、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和各界 民主人士的支持、协助和努力工作,方才取得的。各项工作中 都有缺点,有些则犯了若干错误,大都由于不明情况和缺乏经 验而来,正在加以改进。今后任务是坚持和发扬已经取得的胜 利和成绩,巩固这些胜利和成绩,总结经验,分析情况,教育 干部,谨慎从事,努力以赴,逐步实现《共同纲领》上所规定 这是陈云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经 济形势、调整工商业和调整税收诸问题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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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的各项财经任务,以副全国人民的期望,为争取整个财政经济 状况的根本好转而斗争。现在我要向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报告的,是关于目前经济战线上的一般形势、关于调整工 商业和关于调整税收这三个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是大家所关 心的。 关于目前经济战线上的一般形势 我们国家的经济,目前正处在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点。这 就是在全国范围内改造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而为独立自主的新 民主主义经济的历史转折点,由落后到进步的历史转折点,由 坏情况到好情况的历史转折点。 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所造成的长期的通货膨胀 和商业投机,这是落后的,是坏情况。不改变这种坏情况,我 们就不可能稳定经济和市场秩序,并使社会的生产和流通沿着 正当的轨道前进。这是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经 济秩序和改造国民经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开端。现在可以说, 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开始取得了胜利。当然,我们丝毫不能自 满,因为我们的伟大事业还在将来,我们在经济战线上的任务 是很多、很重大的。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留给人民 的许多灾难,还待我们一步一步地消除,战争的创伤还待我们 去医治,人民生活还有很多的困难。而且,我们在经济工作方 面还缺乏经验,只能在工作中逐步积累。但是,应该承认:我 们已经取得了一批胜利,即财经工作业已实行统一,财政收支 业已接近平衡,通货和物价业已趋于稳定。这些工作无疑是做 得对的,是我们国家经济状况开始好转的表现。最广大的人民 已经看到并开始得到通货稳定和物价稳定的利益。不少有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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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经济形势和调整工商业、调整税收的措施 的爱国的民族资本家,也已经开始领会到这种稳定对于他们将 来的营业是会有好处的。 目前工商业界发生了许多困难,这是由于以下几种情况而 来的。第一是通货和物价的稳定,暴露了同时又停止了过去社 会上的虚假购买力。这就是说,人们在过去十余年的通货膨胀 时期,为了避免钞票跌价的损失,不愿存放钞票,宁愿竞购和 囤积并不是为了消费的货物。现在这种情况已经起了变化,他 们不但不再囤积货物,而且将过去囤积的货物吐到市场上来。 这样就使市场上若干物资一时供过于求,生意不好,许多工商 业者发生困难。这种情况是暂时的,原来囤积的货物一经销 完,供求关系即将走向正常状态。第二是过去适合于殖民地半 殖民地经济发展起来的若干工商业,由于帝国主义的统治以及 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消灭,许多货物失去市场, 另有许多货品也不合人民需求的规格。这种情况引起了一部分 工商业的倒闭,从而发生一部分工人失业的现象,需要救济及 转业。第三是许多私营企业机构臃肿,企业经营方法不合理, 成本高,利润少,甚至还要亏本。这也引起许多工商业发生缩 小营业,甚或停工歇店的现象。必须重新调整,才有出路。第 四是经济中的盲目性,同一行业内部盲目竞争,地方与地方之 间供求不协调,这也引起许多企业减产、停工和倒闭。至于因 为长期战争,人民购买力大为降低,使得工商业不景气,则是 人人共知的现象。 所有这些,都是历史遗留给我们的。这些问题现在之所以 突出,是因为长期间存在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情况现在发 生了根本的变化。变化虽然有痛苦,但这种变化的性质,却并 不是坏的,它将走向新生,走向重建,走向繁荣,走向健全的 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建立。这种变化是伟大的人民革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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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革命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破坏 了这个反动统治的经济秩序。正如毛主席所说:“整个旧的社 会经济结构在各种不同的程度上正在重新改组。”这就是现在 所发生的变化。这个变化在暂时说来确是一种痛苦,一种困 难,但这是走向新生,走向重建,走向繁荣过程中的痛苦和困 难。整个地说来,它是带暂时性的。毛主席分析了老解放区和 新解放区两种情况,指出上述的痛苦和困难,现在只是新解放 区的现象;在老解放区,则这种痛苦和困难的问题或者已经解 决,或者接近于解决了。毛主席举出解决这种痛苦和困难的三 个条件,即:(一)土地改革的完成;(二)现有工商业的合 理调整;(三)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这些条件,用 三年左右的时间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争取实现的。在经济问题 上的一切悲观论点都是毫无根据的。这就是我们对中国目前经 济战线上的一般形势的简单分析。 关于调整工商业 在调整工商业这个题目中,问题很多。它包括调整公营与 私营之间的关系问题,调整公营与公营之间的关系问题,调整 私营与私营之间的关系问题;还包括调整工业与商业之间的关 系问题,调整金融业与工商业之间的关系问题,调整城乡之间 的关系问题,调整国内各区域之间的关系问题,调整各企业内 部关系问题,调整出入口关系问题,等等。在这里,我主要地 说人民政府对于调整公私关系这个问题上的一些政策和办法。 人民政府是保护民族工商业的,这点大家早已知道。《共 同纲领》承认了有益于国计民生而不是操纵国计民生的私人 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在工业落后的中国,在一个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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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经济形势和调整工商业、调整税收的措施 内,民族资本家发展工业,向工业投资,是带进步性的,是对 国家和人民都有利的。虽然中国商业资本在大城市中过于膨 胀,但是,中国是散漫的小生产占优势的大国,私商的存在是 不可免的。为着发展商品的交流,国家允许私人资本经营商 业,这也是对于国家和人民都有利的。人民政府保护一切有利 于国计民生的资本家的利益,但同时反对一切有害于国计民生 而从事投机捣乱的人们的行为。国营经济是一切社会经济成分 的领导力量。以上这些,是我们今天进行调整公私经济关系的 诸项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关于人民政府对公私经济关系的基本政策,《共同纲领》 第二十六条写得很明白,很妥切。即:“国家应在经营范围、 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 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 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 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 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所谓公私关系是包括五 种社会经济成分之间的关系而言的。今天我不准备详细说明这 些关系的一切问题,只说明现在必须而且可能解决的一些问题。 我们认为,为使公私关系取得一定的协调,减轻目前在我 国经济的历史转折点所发生的困难,人民政府应该采取如下的 各项措施。 (甲)在工业方面 一、只要有可能,即由政府和国营企业委托私营工厂加工 及向私营工厂订货。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将统一组织各国营 企业和机关部队所需要的加工订货的定单,希望做到一年分两 次把这些定单分配给公私工厂,订立合同,以便公私工厂能够 有计划地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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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二、政府收购一部分农产品,并给目前还难出口但是可 能争取出口的工业品以便利条件,借以扩大工业品在国内外的 市场。 三、联合公私力量,组织工业资金的周转。 四、号召私营企业改善经营方法,改善劳资关系,共同克 服企业中的困难。 五、为了调整公私企业的关系,政府准备有步骤地把国营 企业以外各机关、各部队、各团体分散经营的生产事业统一起 来,并加以调整,使之与私人企业、手工业和农民副业相协调 而不相冲突。 六、随时公告全国,哪些产业部门的生产暂时已经过剩, 或已达饱和点,使人们知所趋避,减少盲目从事的弊害。 七、有重点地举办失业救济,尽量把失业者组织起来参加 国家公共工程,例如兴修水利、修建市政工程等。 (乙)在商业方面 一、《共同纲领》第三十七条规定:“国营贸易机关应负调 剂供求、稳定物价和扶助人民合作事业的责任。”这里要求政 府依照经济情况,随时规定一个适当的价格政策,即是要把批 发价与零售价、地区与地区间的差价,保持一种适当距离。这 种距离的限度,要使零售商人和远地商人有适当的利益可图, 促使商业畅通,便利于恢复和发展生产。 二、国营贸易机关所设的零售店和百货公司,其数量以能 够稳定零售市场价格、制止投机商人扰乱市场为限度。零售店 只卖粮食、煤炭、纱布、食油、食盐、石油六种人民日用必需 品。国营批发公司的责任在于回笼货币,稳定批发价格。 三、农产品有无销路和销得快慢,是一件有关民生的大 事。目前国营贸易机关的收购范围,还只能是主要农产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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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经济形势和调整工商业、调整税收的措施 销物资及主要农业副产品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必须鼓励合作 社和私商收购。 四、必须维持农产品的适当价格,保护农民正当的生产利 益,但又必须照顾销路和运销利润,以使农产品畅销,方于农 民有利。 五、为了加速城乡物资交流,使农民与城市人民都受其 益,地方人民政府对于私商的运销手续及运输条件,应给以充 分的便利,并在税收政策和税收手续上给以适当的照顾。 (丙)在金融业方面 目前可以说的是这样一点,即国家银行继续赞助公私行庄 联合贷款,并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扩大其业务。 (丁)在工商界组织方面 为了调整公私企业关系,随时协商有关问题,公营和私营 工商业以合组同业公会和工商业联合会为适宜。 上述各方面措施,有些已开始实行,有些正准备实行。其 中,关于工业方面的第一个措施,即由政府和国营企业委托私 营工厂加工及向私营工厂订货,不论是对于整个国民经济或对 于私营工业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关于此项措施,我们认为 应该采取以下两项办法。 第一,委托私营工厂加工或向私营工厂订货时,加工费 或货价的成本计算,不应该依照各个工厂生产技术的高低来计 算,而应该依照同一地区一般工厂在合理经营条件之下的中等 标准来计算。这种加工费或货价的标准,同样适用于公私工 厂。对于某些产品的加工或订货,如果政府和国营企业方面并 非为了自己的需要,只是为了维持私营工厂的生产不使停顿,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轻政府和国营企业的负担,私营工厂的 加工费和货价的计算,应该低于一般正常的加工费和货价。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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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是,所有加工订货的价格和交货条件,均需双方同意,成交与 否,悉听自愿。 第二,为使加工订货的订单适当分配于各公私工厂,凡属 政府和各国营企业的加工订货单,均需经过当地人民政府工商 局的经管分配,并需由当地的工商联、总工会、同业公会、产 业工会协助进行,保证履行合同,按时、按量、按质实行货款 两清。 我们相信,上述各方面的措施如能顺利执行,对于全国工 商业渡过目前的困难,是能有所帮助的。 此外,有些人提议由政府制订投资条例或公司法,我们认 为有此必要,现正在起草中。 关于调整公私经济关系的问题,现在我要说的就是这些。 关于调整税收 从今年三月统一全国财经工作以来,国家财政出现了收 支接近平衡的新局面。由于三、四、五这三个月的财政收支接 近平衡,财政赤字不大,增发的钞票很少,也就取得了金融物 价的稳定。但是,我们的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在征收农业 税、征收工商业税和发行公债等项工作方面,都出现了一些偏 差,发生了一些毛病。人民对于这些偏差和毛病,已经表示了 他们的不满意。我们必须改正这些偏差和毛病,例如征收公粮 的工作,在地区上和在负担面上有畸轻畸重的现象,负担面太 窄,使得一部分人负担过重。城市税收方面,同样有畸轻畸重 的情况,也有逃税漏税的情况。税目太多,有的重复,有的不 明确。计税方法和估价不统一,许多手续繁杂。这些偏差,主 要应由上面负责,即应由财经主管机关负责,而不应责备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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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经济形势和调整工商业、调整税收的措施 工作人员。 人民政府的税务人员一般地是尽了职的,他们受命要把应 征税额全部征起以保证国家财政的需要,没有他们的努力,是 不能完成这个艰巨任务的。这不应该叫他们为“贪功”,而应 该说他们是尽职。但是偏差是存在的。由老区派往新区去的干 部,人地生疏,一时不甚了解情况,经验又感不足,有些人作 风生硬。原在旧政府工作由我们留用下来的人员占了税务人员 的大多数,他们中许多人是好的,是尽职的,但有些人则还是 沿袭过去的不良作风,同时也发现了少数贪污腐化分子。所有 这些不良现象,主要地是由于我们对他们教育不足而来。一经 实施充分的教育工作,整顿作风,这些不良现象便可以消除。 根据过去时期的工作,我们已取得了相当丰富的经验,有 把握使我们的税收工作做好。为使我们的税收工作完全符合于 《共同纲领》关于税收政策的规定,即“国家的税收政策,应 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 需要为原则,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人民政府应该有步 骤地采取以下各项措施。 (甲)在农业税方面 一、只向主要农产品征税,凡有碍发展农业、农村副业和 牲畜的杂税,概不征收。 二、为着照顾目前农村经济的情况,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 性,适当地减轻农业税。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征收,不许提高, 也不许降低。 三、农业税应以通常产量为固定标准。对于农民群众由努 力耕作而超过通常产量的部分不应加税,借以鼓励农民的生产 积极性。 四、农村中的交易税,应该规定一个恰当的起征点,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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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对于比较大量的货物交易才征税,对于农民很小数量的交易则 不应征税。 (乙)在工商税方面 一、继续执行工轻于商和日用必需品轻于奢侈品的征税政 策。 二、征收不得超过应征的税率。 三、简化税目。准备减少的税目有二百余种,简化合并的 有二百余种(例如各种棉织品统一于棉纱作一次征税,各种毛 织品统一于毛纱作一次征税),两项共减去五百余种。 四、减轻盐税,以便利广大的消费者。 五、统一计税方法和估价方法,并按照实际情况作统一的 解释。 六、根据各地工商业发展及会计制度的差别状况,工商税 分为三种方法依照税率征收。即:(一)工商企业有健全的会 计制度可作为征收确据的,采用自报实征、配合查账的办法征 税;(二)不合前项标准的,采用民主评议,但仍须根据税率 去征税;(三)小工商业及小城镇,用查账和民主评议两项办 法都有困难的,采用定期定额的征税办法。 七、各大城市设立税务复议委员会,由税务局、工商局、 工商业联合会三方面派员组成,复议有关税额及处罚事项。 (丙)在税务工作人员方面 为使税务工作人员具有必需的政策头脑,必需的税收知识 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全体一致地做到严守政策,与人民合作而 不要引起人民不满,不要有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堵塞偷漏, 廉洁奉公,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于税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并在今 年的夏、秋、冬三季确实收到成效。 以上是我对于经济形势、调整工商业、调整税收这三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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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经济形势和调整工商业、调整税收的措施 题的意见,是否有当,请予审议。 最近三个月来,中央劳动部召集了一次各省、市的劳动局 长会议,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召集了一次各大城市的工商局长会 议,中央财政部召集了一次各大城市的税务局长会议,详尽地 讨论了有关劳资关系、调整工商业和调整税收诸问题。这三次 会议均有私人工商业代表参加。我现在报告的,大都是这些会 议的共同意见和结论。 我们国家和人民目前还有许多困难。为了顺利地完成经济 和财政方面的任务,我们希望全国军政公教职工,人人负责, 厉行节约,节省一切可能节省的开支;妥善地整理军政机构的 编制,一切受命调动工作地区的军政公教职工,踊跃赴调,减 少国家在人力和资金上的浪费;彻底清理仓库;全力整理国营 企业的经营,完成上缴国库的任务。同时,希望全国工商界, 遵照税章踊跃纳税,消灭逃漏。希望各地工会、工商业联合会 和同业公会及全体职工协助税务人员完成国家征税任务。我们 的目的,是要达到恢复和发展人民经济,同时又要减少和消灭 国家的财政赤字。我们相信,只要政府与人民共同努力,这个 目的是可以达到的,我们的国家是有无限前途的。 根据《陈云文选》(一九四九—— 一九五六年)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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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做一个完全的革命派 * (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毛 泽 东 此次会议总结了过去时期的经验,决定了各项方针。 这种总结经验和决定方针的工作,是我们大家一起来做 的,是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 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集合在一起来做的。这里,不但有人民政 协全国委员会的委员们,而且有中央人民政府、各大行政区人 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及各省市人民政府的许多工作人员列席 参加讨论,而且有各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的代表 们列席参加讨论,而且有许多特邀的爱国人士列席参加讨论。 这样,我们就能集中广泛的意见,检查过去的工作,决定今后 的方针。这种方法,我希望我们以后继续采用,并且希望各大 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和各省市人民政府也采用这种 方法。我们的会议在暂时还是建议性质的会议。但是在实际 上,我们在这种会议上所做的决定,中央人民政府是当然会采 纳并见之实行的,是应当采纳并见之实行的。 我们一致同意了全国委员会的会务报告和中央人民政府的 各项工作报告。这里有土地改革工作,政治工作,军事工作, 这是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闭 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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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完全的革命派 经济和财政工作,税收工作,文化和教育工作,法院工作等项 报告,这些报告都是好的。在这些报告中,适当地总结了过去 时期的工作经验,规定了今后的工作方针。我们这次会议所 以有这样多的议题,是因为我们的新国家成立以后,各方面工 作都在开创,都在发展,全国人民正在蓬蓬勃勃地在各个战线 上开展真正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在军事战线上,在经济战线 上,在思想战线上,在土地改革的战线上都是从古未有的极其 伟大的斗争,各项工作都待总结,都待指示方针,所以我们有 了这样多的议题。我们的会议按法律规定是每年开会两次,其 中将有一次为议题众多的会议,一次为议题较少的会议。中国 是一个大国,实际的人口超过四亿七千五百万,又处在人民革 命的伟大历史时期,这种情况要求我们这样做,我们也就这样 做了,我想我们是做得对的。 我们这次会议议题众多,中心的议题是将旧有土地制度 加以改革的问题。大家同意刘少奇副主席的报告及中共中央建 议的土地改革法草案,并对土地改革法草案作了若干有益的修 改和补充。这是很好的,我为新中国数万万农村人民获得翻身 机会和国家获得工业化的基本条件而表示高兴,表示庆贺。中 国的主要人口是农民,革命靠了农民的援助才取得了胜利,国 家工业化又要靠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所以工人阶级应当积极 地帮助农民进行土地改革,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也 应当赞助这种改革,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更应当采取这种态 度。战争和土改是在新民主主义的历史时期内考验全中国一切 人们、一切党派的两个“关”。什么人站在革命人民方面,他 就是革命派,什么人站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方 面,他就是反革命派。什么人只是口头上站在革命人民方面而 在行动上则另是一样,他就是一个口头革命派,如果不但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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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头上而且在行动上也站在革命人民方面,他就是一个完全的革 命派。战争一关,已经基本上过去了,这一关我们大家都过得 很好,全国人民是满意的。现在是要过土改一关,我希望我们 大家都和过战争关一样也过得很好。大家多研究,多商量,打 通思想,整齐步伐,组成一条伟大的反封建统一战线,就可以 领导人民和帮助人民顺利地通过这一关。只要战争关、土改关 都过去了,剩下的一关就将容易过去的,那就是社会主义的一 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那一关。只要人们在革 命战争中,在革命的土地制度改革中有了贡献,又在今后多年 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中有所贡献,等到将来实行私营工业国 有化和农业社会化的时候(这种时候还在很远的将来),人民 是不会把他们忘记的,他们的前途是光明的。我们的国家就是 这样地稳步前进,经过战争,经过新民主主义的改革,而在将 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 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 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我认为讲明这一点 是有必要的,这样可以使人们有信心,不致彷徨顾虑,不知道 什么时候你们不要我了,我虽想为人民效力也没有机会了。 不,不会这样的,只要谁肯真正为人民效力,在人民还有困难 的时期内确实帮了忙,做了好事,并且是一贯地做下去,并不 半途而废,那末,人民和人民的政府是没有理由不要他的,是 没有理由不给他以生活的机会和效力的机会的。 在这个远大目标上,在国外,我们必须坚固地团结苏联、 各人民民主国家及全世界一切和平民主力量,对此不可有丝毫 的游移和动摇。在国内,我们必须团结各民族、各民主阶级、 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一切爱国民主人士,必须巩固我们 这个已经建立的伟大的有威信的革命统一战线。不论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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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完全的革命派 凡对于这个革命统一战线的巩固工作有所贡献者,我们就欢迎 他,他就是正确的;凡对于这个革命统一战线的巩固工作有所 损害者,我们就反对他,他就是错误的。要达到巩固革命统一 战线的目的,必须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采取这种方法 时所用的标准,主要是我们现时的根本大法即共同纲领。我们 在这次会议中,即根据共同纲领,采取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 法。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是推动大家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 很好的方法,是人民国家内全体革命人民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 改造的唯一正确的方法。人民民主专政有两个方法。对敌人说 来是用专政的方法,就是说在必要的时期内,不让他们参与政 治活动,强迫他们服从人民政府的法律,强迫他们从事劳动并 在劳动中改造他们成为新人。对人民说来则与此相反,不是用 强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就是说必须让他们参与政治 活动,不是强迫他们做这样做那样,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向他们 进行教育和说服的工作。这种教育工作是人民内部的自我教育 工作,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就是自我教育的基本方法。我希 望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一切 爱国民主人士,都采用这种方法。 根据《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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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武装侵略 中国领土台湾的声明 * (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周 恩 来 美国总统杜鲁门在指使南朝鲜李承晚傀儡政府挑起朝鲜内 战之后,于六月二十七日发表声明,宣布美国政府决定以武力 阻止我台湾的解放。美国第七舰队并已奉杜鲁门之命向台湾沿 海出动。 我现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声明:杜鲁门 二十七日的声明和美国海军的行动,乃是对于中国领土的武装 侵略,对于联合国宪章的彻底破坏。美国政府这种暴力掠夺的 行为,并未出乎中国人民的意料,只更增加了中国人民的愤 慨,因为中国人民许久以来即不断地揭穿美国帝国主义侵略中 国、霸占亚洲的全部阴谋计划,而杜鲁门这次声明不过将其预 定计划公开暴露并付之实施而已。事实上,美国政府指使南朝 鲜李承晚傀儡军队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进攻,乃是美 国的一个预定步骤,其目的是为美国侵略台湾、朝鲜、越南和 菲律宾制造借口,也正是美帝国主义干涉亚洲事务的进一步 行动。 这是周恩来以外交部长名义就六月二十七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武装侵略 中国领土台湾的声明而发表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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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声明 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布:不管美国帝国 主义者采取任何阻挠行动,台湾属于中国的事实,永远不能改 变;这不仅是历史的事实,且已为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及日 本投降后的现状所肯定。我国全体人民,必将万众一心,为从 美国侵略者手中解放台湾而奋斗到底。战胜了日本帝国主义和 美国帝国主义走狗蒋介石的中国人民,必能胜利地驱逐美国侵 略者,收复台湾和一切属于中国的领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号召全世界一切爱好和平 正义和自由的人类,尤其是东方各被压迫民族和人民,一致奋 起,制止美国帝国主义在东方的新侵略。只要我们不受恫吓, 坚决地动员广大人民参加反对战争制造者的斗争,这种侵略是 完全可以击败的。中国人民对于同受美国侵略并同样进行反抗 斗争的朝鲜、越南、菲律宾和日本人民表示同情和敬意,并坚 信全东方被压迫民族和人民,必能把穷凶极恶的美国帝国主义 的战争制造者,最后埋葬在伟大的民族独立斗争的怒火中。 根据《周恩来外交文选》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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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央人民政府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六月 二十九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施行) 为了明确规定工会组织在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下的法律地 位与职责,使全国工人阶级更好地组织起来,发挥其在新民主 主义建设中应有的作用,特颁布工会法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凡在中国 境内一切企业、机关和学校中以工资收入为其生活资料之全部 或主要来源之体力与脑力的雇佣劳动者及无固定雇主的雇佣劳 动者,均有组织工会之权。 第二条 工会组织原则,根据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之中华全 国总工会章程之规定,应为民主集中制。各级工会委员会,均 应由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会员有根据工会章程 之规定随时撤换其所选举之代表或委员之权利。各级工会委员 会,应向所代表之会员群众或其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服从上 级工会组织之决议或指示。 第三条 工会为根据全国劳动大会及各产业工会(包括 文化教育工作者工会、公务人员工会等)之代表大会通过的章 程与决议所组成之群众团体,有其全国独立的、统一的组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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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统,以中华全国总工会为最高领导机关。凡工会组织成立时, 均须报告中华全国总工会或其所属之产业工会、地方工会,经 审查批准后,转请当地人民政府登记备案。 第四条 凡不是根据本法第三条之规定所组织的任何其他 团体,不得称为工会,不得享受本法所规定之权利。 第二章 工会的权利与责任 第五条 在国营及合作社经营的企业中,工会有代表受雇 工人、职员群众参加生产管理及与行政方面缔结集体合同之权。 第六条 在私营企业中,工会有代表受雇工人、职员群众 与资方进行交涉、谈判、参加劳资协商会议并与资方缔结集体 合同之权。 第七条 工会有保护工人、职员群众利益,监督行政方面 或资方切实执行政府法令所规定之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工资 支付标准、工厂卫生与技术安全规则及其他有关之条例、指令 等,并进行改善工人、职员群众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的各种 设施之责任。 第八条 在国营及合作社经营的企业中,各级的工会组织 有要求其同级企业行政当局在工会委员会全体会员大会或代表 会议上报告工作之权,并有代表受雇工人、职员群众参加同级 企业管理委员会或企业行政会议之权。 第九条 工会为保护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根据其章程及 决议进行下列工作: 一、教育并组织工人、职员群众,维护人民政府法令,推 行人民政府政策,以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政权; 二、教育并组织工人、职员群众,树立新的劳动态度,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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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守劳动纪律,组织生产竞赛及其他生产运动,以保证生产计划 之完成; 三、在国营及合作社经营的企业中,在机关、学校中, 保护公共财产,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并与破坏分子作 斗争; 四、在私营企业中,推行发展生产、劳资两利政策,反对 违背政府法令及妨害生产的行为。 第十条 各级政府应拨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产业工会与地 方工会以必要的房屋与设备,作为工会办公、会议、教育、娱 乐及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等之用;并在利用邮政、电报、电话、 铁路、公路、航运等方面,予以同级政府机关所享受之同等待遇。 第十一条 行政方面或资方,如调动或解雇由群众所选出 之工会委员会的委员时,须事先取得各该工会委员会之同意, 并由该委员会转请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后,方得实行之。 第十二条 各级工会组织的委员或所派遣的代表,持有各 该工会组织的证明文件者,得视察各该工会组织所属范围内的 企业、机关和学校的工作场所、宿舍等,行政方面或资方不得 拒绝。但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第三章 工会基层组织 第十三条 凡工厂、矿场、商店、农场、机关、学校等生 产单位或行政单位有工人、职员二十五人以上者,得建立工会 基层委员会(如工厂委员会、矿场委员会、机关委员会等); 不足二十五人者,选举组织员一人,得享受工会基层委员会同 等之权利。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组织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或 各该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制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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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四条 在工厂、矿场、商店、农场、机关、学校等生 产单位或行政单位中,除依本法第三条与第十三条之规定,经 产业工会或地方工会批准之工会基层组织外,其他任何组织, 不得享受工会基层组织应享受之权利。 第十五条 工会基层组织脱离生产、专门进行工会工作的 委员人数,应按各该工厂、矿场、商店、农场、机关和学校等 生产单位或行政单位雇用之工人、职员人数多寡决定之,其标 准如下: 有工人和职员 二百——五百人者,一人; 五百零一 —— 一千人者,二人; 一千零一 —— 一千五百人者,三人; 一千五百零一 —— 二千五百人者,四人; 二千五百零一 —— 四千人者,五人。 有工人职员四千人以上者,每增加二千人,得增加脱离生 产的委员一人。不足二百人之工会基层委员会,需要有脱离生 产的委员时,须经上级工会委员会之批准。 第十六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选出后,应将委员之名单通知 行政方面或资方。行政方面或资方应根据工会基层委员会之决 议,而解除需要脱离生产之委员的工作。 第十七条 脱离生产的委员之工资,由工会支付之,其数 额不得低于其原有工资,并继续享受由行政方面或资方支付的 劳动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任期完毕后,行政方面或资方应保 证恢复其原有工作或给以相当于原有工资之工作岗位。 第十八条 工厂、矿场、商店、农场、机关、学校等生产 单位或行政单位的行政方面或资方,不得妨碍工会基层委员会 及所召集之全体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之活动。但工会组织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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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的各种会议,应在生产时间以外举行,如有特殊情况须在生产 时间内举行时,必须取得行政方面或资方之同意。不脱离生产 之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的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时间时, 必须由工会通知行政方面或资方;但每人每月占用生产时间, 总共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工资由行政方面或资方照发。 第十九条 工会根据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之指示, 选举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时,或根据省、市级 以上工会委员会的指示,选举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时,如有必 要,可于生产时间以内举行。出席上述会议或其他会议之私营 企业中的工人职员代表,在开会期间的工资,由召集会议之机 关发给之。 第二十条 凡雇用一百人以上之工厂、矿场、商店、农 场、机关、学校等生产单位或行政单位的行政方面或资方,应 免费供给工会基层委员会以必要的房屋及设备(如水、电、家 具等),作为工会基层委员会办公处所,并供给或临时借给适 当场所,作为举行全体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之用。雇用一百人 以下者,如无法供给工会办公房屋时,工会组织得在公用房屋 中设立工会办公桌,并举行各种会议。 第二十一条 工厂、矿场、商店、农场、机关、学校等生 产单位或行政单位的行政方面或资方,雇用工人或职员时,应 通知工会基层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如发现此种雇用有违反 人民政府法令或集体合同情事时,有权于三日内提出抗议。如 行政方面或资方不同意工会基层委员会之抗议而形成争议时, 应按照劳动争议解决程序处理之。 第二十二条 工厂、矿场、商店、农场、机关、学校等生 产单位或行政单位的行政方面或资方,解雇工人或职员时,应 将拟解雇人员之名单与理由,于十日前通知工会基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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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如工会基层委员会发现此种解雇有违反人民政府法令或集体合 同情事时,有权于七日内提出抗议。如行政方面或资方不同意 工会基层委员会之抗议而形成争议时,应按照劳动争议解决程 序处理之。 前条及本条之规定,不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任命之人员。 第四章 工会经费 第二十三条 工会应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自己的预 算、决算、会计、审核等制度。 第二十四条 工会经费之来源如下: 一、工会会员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之规定所缴之会费; 二、工厂、矿场、商店、农场、机关、学校等生产单位或 行政单位的行政方面或资方,应按所雇全部职工(私营企业中 资方代理人不在内)实际工资(包括货币部分、实物部分与伙 食)总额的百分之二,按月拨交工会组织作为工会经费(其中 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为职工文化教育费); 三、工会举办文化、体育等事业的收入; 四、各级人民政府的补助。 第二十五条 各级工会委员会经费开支办法由中华全国总 工会制定之。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法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后公布施行。 根据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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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六月三十日中央人民政府 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 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 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第二章 土地的没收和征收 第二条 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 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 第三条 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 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但对依靠上述土地收入以为维持费用 的学校、孤儿院、养老院、医院等事业,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另 筹解决经费的妥善办法。 清真寺所有的土地,在当地回民同意下,得酌予保留。 第四条 保护工商业,不得侵犯。 地主兼营的工商业及其直接用于经营工商业的土地和财 产,不得没收。不得因没收封建的土地财产而侵犯工商业。 工商业家在农村中的土地和原由农民居住的房屋,应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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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征收。但其在农村中的其他财产和合法经营,应加保护,不得 侵犯。 第五条 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 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 者,均不得以地主论。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不超过当地每 人平均土地数百分之二百者(例如当地每人平均土地为二亩, 本户每人平均土地不超过四亩者),均保留不动。超过此标准 者,得征收其超过部分的土地。如该项土地确系以其本人劳动 所得购买者,或系鳏、寡、孤、独、残废人等依靠该项土地为 生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虽超过百分之二百,亦得酌情 予以照顾。 第六条 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 产,不得侵犯。 富农所有之出租的小量土地,亦予保留不动;但在某些特 殊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得征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 或全部。 半地主式的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 土地数量者,应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富农租入的土地应与其出 租的土地相抵计算。 第七条 保护中农(包括富裕中农在内)的土地及其他财 产,不得侵犯。 第八条 本法规定所有应加没收和征收的土地,在当地解 放以后,如以出卖、出典、赠送或其他方式转移分散者,一律 无效。此项土地,应计入分配土地的数目之内。但农民如因买 地典地而蒙受较大损失时,应设法给以适当补偿。 第九条 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及其他农村社会 阶级成分的合法定义,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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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第三章 土地的分配 第十条 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除 本法规定收归国家所有者外,均由乡农民协会接收,统一地、 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 有。对地主亦分给同样的一份,使地主也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 持生活,并在劳动中改造自己。 第十一条 分配土地,以乡或等于乡的行政村为单位,在 原耕基础上,按土地数量、质量及其位置远近,用抽补调整方 法按人口统一分配之。但区或县农民协会得在各乡或等于乡的 各行政村之间,作某些必要的调剂。在地广人稀的地区,为便 于耕种,亦得以乡以下的较小单位分配土地。乡与乡之间的交 错土地,原属何乡农民耕种者,即划归该乡分配。 第十二条 在原耕基础上分配土地时,原耕农民自有的土 地不得抽出分配。原耕农民租入的土地抽出分配时,应给原耕 农民以适当的照顾。应使原耕农民分得的土地(自有土地者连 同其自有土地在内),适当地稍多于当地无地少地农民在分得 土地后所有的土地,以使原耕农民保持相当于当地每人平均土 地数的土地为原则。 原耕农民租入土地之有田面权者,在抽动时,应给原耕者 保留相当于当地田面权价格之土地。 第十三条 在分配土地时,对于无地少地人口中若干特殊 问题的处理,如下: 一、只有一口人或两口人而有劳动力的贫苦农民,在本乡 土地条件允许时,得分给多于一口人或两口人的土地。 二、农村中的手工业工人、小贩、自由职业者及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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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应酌情分给部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但其职业收入足以经常 维持其家庭生活者,得不分给。 三、家居农村的烈士家属(烈士本人得计算在家庭人口之 内)、人民解放军的指挥员、战斗员、荣誉军人、复员军人、 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包括随军家属在 内),均应分给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但人 民政府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得视其薪资所得及其他收入的 多少与其对于家庭生活所能维持的程度,而酌情少分或不分。 四、本人在外从事其他职业而家属居住农村者,其家属应 酌情分给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其职业收入足以经常维持其家 属生活者,得不分给。 五、农村中的僧、尼、道士、教士及阿訇,有劳动力,愿 意从事农业生产而无其他职业维持生活者,应分给与农民同样 的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六、经城市人民政府或工会证明其失业的工人及其家属, 回乡后要求分地而又能从事农业生产者,在当地土地情况允许 的条件下,应分给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七、还乡的逃亡地主及曾经在敌方工作现已还乡的人员及 其家属,有劳动力,愿意从事农业生产以维持生活者,应分给 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八、家居乡村业经人民政府确定的汉奸、卖国贼、战争罪 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及坚决破坏土地改革的犯罪分子, 不得分给土地。其家属未参加犯罪行为,无其他职业维持生 活,有劳动力并愿意从事农业生产者,应分给与农民同样的一 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第十四条 分配土地时,得以乡为单位,根据本乡的土地 情况,酌量留出小量土地,以备本乡情况不明的外出户和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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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户回乡耕种,或作本乡土地调剂之用。此项土地,暂由乡人民 政府管理,租给农民耕种。但所留土地最多不得超过全乡土地 的百分之一。 第十五条 分配土地时,县以上人民政府得根据当地土地 情况,酌量划出一部分土地收归国有,作为一县或数县范围内 的农事试验场或国营示范农场之用。此项土地,在未举办农场 以前,可租给农民耕种。 第四章 特殊土地问题的处理 第十六条 没收和征收的山林、鱼塘、茶山、桐山、桑 田、竹林、果园、芦苇地、荒地及其他可分土地,应按适当比 例,折合普通土地统一分配之。为利于生产,应尽先分给原来 从事此项生产的农民。分得此项土地者,可少分或不分普通耕 地。其分配不利于经营者,得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原有习惯, 予以民主管理,并合理经营之。 第十七条 没收和征收之堰、塘等水利,可分配者应随田 分配。其不宜于分配者,得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原有习惯予以 民主管理。 第十八条 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荒地、大荒山、大盐 田和矿山及湖、沼、河、港等,均归国家所有,由人民政府管 理经营之。其原由私人投资经营者,仍由原经营者按照人民政 府颁布之法令继续经营之。 第十九条 使用机器耕种或有其他进步设备的农田、苗 圃、农事试验场及有技术性的大竹园、大果园、大茶山、大桐 山、大桑田、大牧场等,由原经营者继续经营,不得分散。但土 地所有权原属于地主者,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得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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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第二十条 没收和征收土地时,坟墓及坟场上的树木,一 律不动。 第二十一条 名胜古迹,历史文物,应妥为保护。祠堂、 庙宇、寺院、教堂及其他公共建筑和地主的房屋,均不得破 坏。地主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不合农民使用者,得由当地人民 政府管理,充作公用。 第二十二条 解放后开垦的荒地,在分配土地时不得没 收,仍归原垦者耕种,不计入应分土地数目之内。 第二十三条 为维持农村中的修桥、补路、茶亭、义渡等 公益事业所必需的小量土地,得按原有习惯予以保留,不加分配。 第二十四条 华侨所有的土地和房屋,应本照顾侨胞利益 的原则,由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或省人民政府依 照本法的一般原则,另定适当办法处理之。 第二十五条 沙田、湖田之属于地主所有或为公共团体 所有者,均收归国家所有,由省以上人民政府另定适当办法处 理之。 第二十六条 铁路、公路、河道两旁的护路、护堤土地及 飞机场、海港、要塞等占用的土地,不得分配。已划定线路并 指定日期开辟的铁路、公路、河道及飞机场等应保留土地者, 须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七条 国家所有的土地,由私人经营者,经营人不 得以之出租、出卖或荒废。原经营人如不需用该项土地时,必 须交还国家。 第五章 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和执行方法 第二十八条 为加强人民政府对土地改革工作的领导,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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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土地改革期间,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经人民代表会议推选或 上级人民政府委派适当数量的人员,组织土地改革委员会,负 责指导和处理有关土地改革的各项事宜。 第二十九条 乡村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及其选出的农民 协会委员会,区、县、省各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 会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 第三十条 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 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 利。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一律作废。 第三十一条 划定阶级成分时,应依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 的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按自报公议方法,由乡村农民大 会,农民代表会,在乡村人民政府领导下民主评定之。其本人 未参加农民协会者,亦应邀集到会参加评定,并允许其申辩。 评定后,由乡村人民政府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本人或其他人 如有不同意见,得于批准后十五日内向县人民法庭提出申诉, 经县人民法庭判决执行。 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土地改革的实行,在土地改革期间, 各县应组织人民法庭,用巡回审判方法,对于罪大恶极为广大 人民群众所痛恨并要求惩办的恶霸分子及一切违抗或破坏土地 改革法令的罪犯,依法予以审判及处分。严禁乱捕、乱打、乱 杀及各种肉刑和变相肉刑。 人民法庭的组织条例,另定之。 第三十三条 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前,为保证土地改革的秩 序及保护人民的财富,严禁一切非法的宰杀耕畜、斫伐树木, 并严禁荒废土地,破坏农具、水利、建筑物、农作物或其他物 品,违者应受人民法庭的审判及处分。 第三十四条 为保障土地改革一切措施符合于绝大多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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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民的利益及意志,各级人民政府应负责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 利,农民及其代表有在各种会议上自由批评及弹劾各方各级的 一切工作人员的权利。侵犯上述人民权利者,应受法律制裁。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法适用于一般农村,不适用于大城市的郊 区。大城市郊区的土地改革办法,另定之。 本条所称的大城市,由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 会)按城市情况决定之。 第三十六条 本法不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但在汉人占多 数地区零散居住的少数民族住户,在当地土地改革时,应依本 法与汉人同等待遇。 第三十七条 本法不适用于土地改革业已基本上完成的地 区。 第三十八条 凡在本法公布后开始施行土地改革的地区, 除本法第三十五、第三十六及第三十七条所规定之地区外,均 须按照本法施行。各地何时施行土地改革,由各大行政区人民 政府(军政委员会)及省人民政府以命令规定并公布之。 第三十九条 本法公布后,各省人民政府应依本法所定原 则及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当地土地改革实施办法,提请大行政区 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批准施行,并呈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 院备案。 第四十条 本法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后公布施行。 根据一九五○年六月三十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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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农民协会组织通则 (一九五○年七月十四日政务院第四十一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七月十五日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民协会是农民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农民协会的任务是: (甲)团结雇农、贫农、中农及农村中一切反封建的分 子,遵照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有步骤地实行反封建的社会改 革,保护农民利益。 (乙)组织农民生产,举办农村合作社,发展农业和副 业,改善农民生活。 (丙)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提高农民的政治和文化水 平,参加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工作。 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农民协会是农 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雇农、贫农、中农、农村手工业工人及农村中 贫苦的革命知识分子,自愿入会者,得乡农民协会委员会批准 后,即可成为农民协会会员。凡被派到农村中从事农民运动的 工作人员均得加入农民协会,加入时,须取得当地农民大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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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协会组织通则 0 农民代表大会通过。 在土地改革完成后,富农要求入会者,经乡农民大会或乡 农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亦得成为农民协会会员。 第五条 农民协会会员的权利如下: (甲)在农民协会内,有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被选 举权;并有建议撤换农民协会工作人员的权利。 (乙)有取得农民协会各项合法利益并取得农民协会合法 保护的权利。 (丙)有享受农民协会所举办的文化、教育及经济事业的 优先权。 第六条 农民协会会员的义务如下: (甲)遵守会章。 (乙)服从组织。 (丙)执行决议。 (丁)缴纳会费。 第三章 组 织 第七条 农民协会的基层组织是乡(或相当于乡的行政 村)农民协会。乡以上,组织区农民协会,县农民协会,专区 农民协会及省(行署区)农民协会。 市得设市郊农民协会,统一领导该市所辖郊区的区、乡农 民协会。 大行政区得视情况需要,由有关各省农民协会会同商定, 召开大行政区农民代表大会,成立大行政区农民协会。 第八条 农民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 数,下级服从上级,会员服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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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第九条 各级农民协会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各级农民代表大 会,其职权是根据政府法令和上级农民协会指示及当地农民要 求,决定农民运动的方针和计划,审查农民协会委员会的工作 报告,选举农民协会委员会。 第十条 各级农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法如下: 乡农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全乡农民直接选举之。没有加 入农民协会的农民,经乡农民协会委员会之批准,亦得参加选 举。县和区农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乡农民大会或乡农民代表 大会选举之。省和专区农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县农民代表大 会选举之。 各级农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各级农民协会委员会根 据具体情况拟定,提请上级农民协会批准之。 第十一条 各级农民代表大会的会期由各省农民协会章程 规定之。 第十二条 在农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农民协会委员会 是农民协会行使权力的机关。各级农民协会委员会由各级农民 代表大会选举委员及候补委员若干人组成之,由委员互推主席 一人,副主席一人至数人,主持会务。在委员会下得设若干部 门,分工办事。 第十三条 各级农民协会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由各省农民协 会章程规定之。 第十四条 在农民协会尚未成立的地区,得由当地人民 政府召开临时农民代表会议,选举委员若干人,组成农民协会 筹备会,执行农民协会委员会的任务,并具有与农民协会委员 会同等的职权。在正式召开农民代表大会选出农民协会委员会 后,筹备会的任务即告结束。 第十五条 各级农民代表大会和农民协会委员会对于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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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协会组织通则 0 农民协会章程和纪律者,得按照具体情况给以处分。对会员个 人的处分是劝告,警告,撤销工作以至开除会籍。对整个组织 的处分是指责,部分改组其领导机关,撤销其领导机关并指定 临时的领导机关,以至解散整个组织并派人重新组织之。 第十六条 各级农民协会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得召集农民协 会代表会议。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七条 农民协会经费的来源,是会员的会费和人民政 府的补助。 农民协会会员每人每年缴纳会费一斤米。 农民协会需用的房屋和设备由人民政府拨给之。在利用邮 政、电报、电话、铁路、公路、航运等方面,农民协会享有与 同级人民政府机关所享受的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 农民协会的经费收支,应定期向农民代表大会 报告,经代表大会审核批准后,向农民公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省农民协会应根据本通则制定各该省农民协 会统一的章程,经省农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布施行。在本通 则公布前已制定农民协会章程者,如有与本通则抵触之处,应 根据本通则加以修正。 第二十条 本通则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会议通过后 公布施行。 根据一九五○年七月十六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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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人民法庭组织通则 (一九五○年七月十四日政务院第四十一次政务 会议通过,一九五○年七月十九日中央人民政府 主席毛泽东批准,一九五○年七月二十日公布) 一、为保障革命秩序与人民政府的土地改革政策法令的 实施,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得视情况的需要,以命令成立或批 准成立县(市)人民法庭。其任务是运用司法程序,惩治危害 人民与国家利益、阴谋暴乱、破坏社会治安的恶霸、土匪、特 务、反革命分子及违抗土地改革法令的罪犯,以巩固人民民主 专政,顺利地完成土地改革。此外,关于土地改革中划分阶级 成分的争执及其他有关土地改革的案件,亦均由人民法庭受理 之。人民法庭任务完毕已无存在必要时,由省及省以上人民政 府以命令撤销之。 二、人民法庭以县(市)为单位成立之。必要时得以区为 单位或联合两个区以上设立分庭,县(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 均得实行巡回审判。 三、县(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直接受县(市)人民政府 的领导,同时又是县(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之一,其性质 是县(市)人民法院之民事庭、刑事庭以外的特别法庭,普通 民事刑事案件仍由民事庭、刑事庭受理。 四、县(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均设审判委员会,由审判 长一人,副审判长一人,审判员若干人组成之。县(市)人民 法庭的正副审判长及半数审判员由县(市)人民政府遴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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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组织通则 0 余半数审判员由县(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团体选举。 分庭的正副审判长及半数审判员由县(市)人民政府遴选,其 余半数审判员由设立地区的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团体(在农村 中主要是农民代表会议或农民协会)选举。正副审判长和审判 员均由县(市)人民政府报请直属上级人民政府审核加委。 五、县(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受理案件后,应认真地进 行调查证据,研究案情,严禁刑讯。在审判时,旁听的人经允 许后可以发言,但必须保持法庭的秩序。 六、县(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审判时,应保障被告有 辩护及请人辩护的权利,但被告所请之辩护人,须经法庭认可 后,方得出庭辩护。 七、县(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有权逮捕、拘禁并判决被 告死刑、徒刑、没收财产、劳役、当众悔过或宣告无罪。 县人民法庭及其分庭所判决之死刑、没收财产及五年以上 徒刑的批准权,属于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特令指定之专 员公署),死刑由省人民政府主席(或省人民政府特令指定之 专员)以命令执行之。不足五年的徒刑及宣告无罪之判决的批 准权,属于县人民政府。 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之判决的批准权:属于大行政区直辖 市者,前项规定的属于省人民政府的批准权,由大行政区人民 政府(军政委员会)行使之,死刑由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 委员会)主席以命令执行之;属于省辖市者,适用县之规定。 八、县(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对匪特反革命分子之死刑 的判决,按本通则第七条规定批准执行,不得上诉。 县(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关于土地改革中划分阶级成分 的争执案件,依土地改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之手续,判决后即 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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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县(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之其他的判决,被告或原告 如有不服时,得于判决后十日内,要求县(市)人民政府指令 县(市)人民法庭复审;对复审之判决如仍不服时,得提出 上诉。 九、县(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的人员,如有违法渎职情 事,人民得举出证据检举之,经查明属实后,由县(市)人民 政府或报请直属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严惩。 十、县(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之正副审判长、审判员, 遇到与其本身有利害关系之案件,应行回避。 十一、县(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的其他工作人员由县 (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及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中调用之。 十二、县(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的经费由政务院另行 规定。 十三、为适应地方具体情况,各大行政区或省,得根据本 通则制定人民法庭条例,公布施行,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 院备案。在本通则颁布前已制定人民法庭条例者,如有与本通 则抵触之处,须根据本通则加以修正。 十四、本通则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会议通过呈请中 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后公布施行。 根据一九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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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毛泽东关于根治淮河的四次批语 (一九五○年七月——九月) 关于根治淮河的批语 (一九五○年七月二十日) 周 〔 〕 : 除目前防救外,须考虑根治办法,现在开始准备,秋起即 组织大规模导淮工程,期以一年完成导淮,免去明年水患。请 邀集有关人员讨论(一)目前防救、(二)根本导淮两问题。 如何,请酌办。 毛 泽 东 七月廿日 关于限期作出导淮计划的批语 (一九五○年八月五日) 周: 请令水利部限日作作导淮计划,送我一阅。此计划八月份 务须作好,由政务院通过,秋初即开始动工。如何,望酌办。 毛 泽 东 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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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关于导淮问题的批语 (一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周: 此电 〔 〕 第三项有关改变苏北工作计划问题,请加注意。 导淮必苏、皖、豫三省同时动手,三省党委的工作计划,均须 以此为中心,并早日告诉他们。 毛 泽 东 八月卅一日 关于督促治淮工程早日开工的批语 (一九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周: 现已九月底,治淮开工期不宜久延,请督促早日勘测,早 日做好计划,早日开工。 毛 泽 东 九月廿一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 〕周,指周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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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根治淮河的四次批语 0 〔 〕指华东军政委员会一九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向周恩来转报中共苏北区委 对治淮的意见的电报。转报的意见的第三项是:“如今年即行导淮,则势必要动员 苏北党政军民全部力量,苏北今年整个工作方针要重新考虑,既定的土改、复员等 工作部署必须改变,这在我们今年工作上转弯是有困难的;且治淮技术上、人力组 织上、思想动员上及河床搬家,及其他物资条件准备等等,均感仓促,对下年农业 生产及治沂均受很大影响。如果中央为挽救皖北水灾,要苏北改变整个工作方针, 服从整个导淮计划,我们亦当竭力克服困难,完成治淮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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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 (一九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政务院第四十二次政务 会议通过,经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批准, 一九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发布) 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已在大陆上基本结束,各级地方人民政 府已先后成立。但在某些地区,特别是有些新解放地区,国民 党反动派残余在帝国主义指使之下,仍在采取武装暴乱和潜伏 暗害等活动方式,组织特务土匪,勾结地主恶霸,或煽动一部 分落后分子,不断地从事反对人民政府及各种反革命活动,以 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与国家利益。因此,积极领导人民坚 决地肃清一切公开的与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迅速地建立与巩固 革命秩序,以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并顺利地进行生产建设及各项 必要的社会改革,成为各级人民政府当前重要任务之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七条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严厉惩罚一切勾结帝国主 义、背叛祖国、反对人民民主事业的国民党反革命战争罪犯和 其他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要分子。对于一般的反动分子、封建 地主、官僚资本家,在解除其武装、消灭其特殊势力后,仍须 依法在必要时期内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但同时给以生活出 路,并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假如他们继续 进行反革命活动,必须予以严厉的制裁。”各级人民政府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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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 遵照共同纲领的规定,对一切反革命活动采取严厉的及时的镇 压,而在实行镇压和处理一切反革命案件中,又必须贯彻实行 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即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 者受奖的政策,不可偏废,以期团结人民、孤立反革命分子而 达到逐步肃清反革命分子的目的。为此,特对重要反革命分子 的处理,呈经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作如下的原则指示: 一、对一切手持武器、聚众叛乱的匪众,必须坚决镇压剿 灭,并将其主谋者、指挥者及罪恶重大者,依法处以死刑。 二、对以反革命为目的而杀害公职人员和人民、破坏工矿 仓库交通及其他公共财物、抢劫国家和人民的物资、偷窃国家 机密及煽动落后分子反对人民政府的一切活动、组织或谍报、 暗杀机关,应彻底破获并逮捕其组织者及罪恶重大者,依法处 以死刑或长期徒刑。 三、对怙恶不悛的匪特分子和惯匪,依法处以长期徒刑或 死刑。 四、凡勾结、窝藏上述三项重要反革命分子而情节重大 者,依法处以长期徒刑或死刑。 所有上述各项反革命案件,经当地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判 决死刑者,其批准手续,在新解放地区,由省人民政府主席或 省人民政府授权之当地专署以上首长批准后执行,在东北、华 北及西北老解放地区,由省人民政府或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席 批准后执行,在中央及大行政区直属市,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及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主席批准后执行。上 述各项重要反革命分子之判决死刑者均不得上诉。 所有上述各项反革命案犯的处理,均应切实调查证据,认 真研究案情,并禁止刑讯逼供。在实行镇压反革命活动中,应 防止乱打乱杀,如发生此种情形时,应予迅速有效制止,并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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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究责任,依法处理。 各少数民族聚居或杂居地区,关于反革命分子挑拨的民族 冲突事件的处理,应按具体情况妥慎决定,并及时请示上级人 民政府批准。 政 务 院 总 理 周恩来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沈钧儒 一九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根据一九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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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 * (一九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邓 小 平 在少数民族问题上,我还是一个小学生。同志们对这个问 题的研究比我要多,又是专门做这方面工作的。我今天主要是 把西南的情况,同少数民族的问题联系起来讲一讲。 少数民族问题,在西南来说是很重要的。我们中国的少数 民族最多的地区,一个是西北,一个是西南。恐怕西南比西北 还多,而且情况也比较复杂。西南的国境线从西藏到云南、广 西,有几千公里,在这么长的边境上,居住的绝大多数是少数 民族。少数民族问题解决得不好,国防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 因此从西南的情况来说,单就国防问题考虑,也应该把少数民 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 西南的少数民族究竟有多少,现在还不清楚。据云南近 来的报告,全省上报的民族名称有七十多种。贵州的苗族,据 说有一百多种,实际上有些不是苗族。例如侗族,过去一般都 认为是苗族,实际上语言、历史都不同,他们自己也反对这么 说。从这一情况就可看出,我们对少数民族问题不仅没有入 门,连皮毛还没有摸着。当然经过三两年工作之后,对各个民 族有可能摸清楚。历史上弄不清楚的问题,我们可能弄清楚。 * 这是邓小平在欢迎赴西南地区的中央民族访问团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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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在中国的历史上,少数民族与汉族的隔阂是很深的。由 于我们过去的以及这半年的工作,使这种情况逐渐地在改变, 但不是说我们今天已经消除了隔阂。少数民族要经过一个长时 间,通过事实,才能解除历史上大汉族主义造成的他们同汉族 的隔阂。我们要做长期的工作,达到消除这种隔阂的目的。要 使他们相信,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在经 济上,他们的生活会得到改善;在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所 谓文化,主要是指他们本民族的文化。如果我们不在这三方面 取得成效,这种历史的隔阂、历史的裂痕就不可能消除。我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只有在消除民族隔阂的 基础上,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 好的大家庭。我们是有条件消除民族隔阂的。历史上的反动统 治实行的是大民族主义的政策,只能加深民族隔阂,而今天我 们政协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民族政策,一定能够消除这种隔阂, 实现各民族的大团结。 我想讲点西康藏族的情况。过去藏族与汉族的隔阂很深, 但是我们进军西南,特别是宣布了解放西藏的方针,提出十 项条件以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他们的情况怎样呢?过 去西康的反动统治把他们搞苦了。我们进去以后,首先宣布了 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同时我们军队的优良作风也在一些具体 问题上体现出来,例如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尊重藏民的风 俗习惯、宗教信仰,不住喇嘛寺等,这样就赢得了藏族同胞的 信任。他们说,我们的军队太好了,老百姓的房子,就是下大 雨,不让进就不进,不让住就不住,这是实行正确政策的结 果。历史上的统治者,何尝没有宣布过好的政策,可是他们只 说不做。我们的政策只要确定了,是真正要实行的。对于我们 提出的十条,有的西藏的代表人士觉得太宽了点。就是要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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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 点,这是真的,不是假的,不是骗他们的。所以这个政策的影 响很大,其力量不可低估。因为这个政策符合他们的要求,符 合民族团结的要求。 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历史上我们党曾经做过一些工作, 产生过好的影响。长征时,红军经过的地方,如云南、贵州, 散布了一些革命的种子,就是在西康,也有一些革命影响。红 军北上时,为了自己的生存,做了一些犯纪律的事,那时饿慌 了,没有办法。现在我们应该跟他们说,当时全国革命的负担 放在你们的身上,你们对保存红军尽了最大的责任。对那时办 得不对的事,应当向他们赔礼。这次我们到那里,一些藏族人 士也很坦白地说,那时把粮食吃光了,心里不愿意,现在了解 了。他们为自己的解放感到高兴。 经过这些历史上的工作,加上今天的工作,我们完全可 以解决几千年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把各民族团结好。在世界 上,马列主义是能够解决民族问题的。在中国,马列主义与中 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也是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 只要我们真正按照共同纲领去做,只要我们从政治上、经济 上、文化上诚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就会把事情办好。只要一抛 弃大民族主义,就可以换得少数民族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我 们不能首先要求少数民族取消狭隘民族主义,而是应当首先老 老实实取消大民族主义。两个主义一取消,团结就出现了。 我们进军西南以来,有这么一个概括的认识:西南的民 族问题复杂,西南民族问题必须解决好。这牵涉到各方面的工 作,但我们对情况又了解得很少,因此强调要采取非常稳当的 态度,从一开始就把民族关系搞好。强调解除各民族对人民解 放军的顾虑,解除民族之间的隔阂。对少数民族的许多事宜, 不盲动,不要轻率地跑去进行改革,不要轻率地提出主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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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传民族政策也不要轻率。在实际行动中严格执行纪律,不侵犯 他们一丝一毫的利益,包括征集公粮也要照顾他们的实际困 难,首先保证决不能超过历史上的负担,只能少于历史上的负 担。我们确定:在少数民族里面,正是由于过去与汉族的隔阂 很深,情况复杂,所以不能由外面的力量去发动少数民族内部 的所谓阶级斗争,不应由外部的力量去制造阶级斗争,不能由 外力去搞什么改革。所有少数民族内部的改革,都要由少数民 族内部的力量来进行。改革是需要的,不搞改革,少数民族的 贫困就不能消灭,不消灭贫困,就不能消灭落后,但是这个改 革必须等到少数民族内部的条件具备了以后才能进行。 现在我们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搞好团结,消除隔阂。 只要不出乱子,能够开始消除隔阂,搞好团结,就是工作做得 好,就是成绩。如果我们患急性病,像在汉族区域一样,总想 很快地拿到粮食,很快地把群众组织起来,使工作见效,那就 非出乱子不可。过去其他地区出了些乱子,其中极重要的原因 就是患急性病。这教育了我们的许多同志,不能患急性病,来 一点“慢性病”没有关系。“慢性病”不会犯错误,急性病就 要犯错误,别的事情既不能患急性病又不能患慢性病,这件事 情不要怕患“慢性病”。当然我们还是要做工作,不能因为怕 患急性病就睡起觉来,要稳步地做,摸准情况前进。团结的基 础巩固一步,工作也就前进一步。我们有些同志主观愿望是好 的,但是患急性病,因此领导上要经常防止急性病。当前在少 数民族地区做工作,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不准出乱子,不能把事 情搞坏。一百个干部有九十九个做得好,有一个干部出乱子, 也可以把事情搞坏。基于这样的想法,我们派往少数民族地区 的干部要少而精,不在数量而在质量。他们要懂得民族政策, 真正想把少数民族工作做好,不准一个人出乱子。必须保证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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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 一点。这个时期西南在民族问题上还没有出什么乱子,原因就 是工作稳当,这就叫成绩。 那末,到现在工作做得够不够呢?现在已经出现了一系 列的新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做工作,否则就要出乱子。举例 来说,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 区域自治。纲领宣布了,少数民族很高兴,在高兴的同时,就 要问什么时候实行,如何实行。他们要求兑现。如果半年不兑 现,一年还不兑现,他们就会不相信我们的政策。这个政治上 的问题,不解决不行。我们党在历史上曾经遇到过这个问题, 比如在内蒙古,这方面是有经验的,在陕甘宁边区的北面,也 有些经验。而在广大的新区,还没有经验,对许多干部来说还 是个新问题。但是现在必须开步走,因为少数民族的要求是迫 切的。在西康,有的代表人士甚至还想在实行区域自治时用 “波巴政府”这个名字。现在这件事还没有谈好,不过一定要 有一个他们满意的名字才行。西康有许多地名是汉人取的,我 们叫惯了,不等于他们习惯。这还是一个名称问题,其他问题 就更复杂了。比如康东过去划有县,有一二十年的历史了,现 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还保存不保存县呢?从发展前途看,保 存县有好处,而且已经是习惯了的,但是他们赞成不赞成呢? 有一个原则,他们不赞成就得取消,另外划。还有,在实行民 族区域自治的时候,少数民族内部问题如何解决?有的过去打 冤家,你打过来,我打过去。这主要是过去推行大汉族主义的 反动统治阶级挑起来的,是大民族主义统治弱小民族的手段, 但是他们内部也有很多利害关系。我们应该冷静地考虑这些问 题,使他们团结起来,不要再打冤家。又比如实行民族区域自 治,我们派不派干部?派是必要的,但一定要少而精,要派真 正能帮助他们的干部,至于用什么名义,这要跟他们商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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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们的同志去工作,是一件苦差事,思想要搞通,要有一些愿意 做这个工作的同志去那里工作。这一系列问题,牵涉到实行民 族区域自治的政策。 今天我们在西南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首先开步走的应是 康东,因为各种条件比较具备。第一,藏族同胞集中;第二, 历史上有工作基础;第三,我们进军到那个地方后,同藏族同 胞建立了良好关系;第四,那里还有个进步组织叫东藏民主青 年同盟,有一百多人。有这些条件,就能马上去做工作。这是 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解决得好,可以直接影响西藏。其他地 方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去做,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有些地方也 可以先成立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比如大小凉山是彝族聚居 区,应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但现在条件不够,这样的地区暂 时只适宜于成立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这对他们更有好处。 云南、贵州也是适合于成立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还可以 在联合政府下面,实行小区域自治,比如一个民族聚居乡。少 数民族的事应该由他们自己当家,这是他们的政治权利。 从经济上看,现在不开步走也不行了。比如西康,这方 面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是粮食问题,现在我们只进去 三四千人,一下就借了七十万斤粮。一些进步的上层人士帮忙 很大,不但把粮食借给我们,而且价钱公道。但是老是这样不 行,少数民族群众负担不起。再如市场问题,贸易问题,金融 问题等,这些经济问题也遇到了,如果不解决,就会动摇政治 的基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 的。少数民族是想在区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处,一系列的经济 问题不解决,就会出乱子。毛主席对西藏问题就确定了两条, 第一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第二是进军西藏“不吃地方”。这 两条搞好了,才能解决西藏问题,才能团结起来巩固国防。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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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 两条对所有少数民族地区都是适用的。政治要以经济做基础, 基础不坚固还行吗?如果我们只给人家一个民族区域自治的空 头支票,而把人家的粮食吃光,这是不行的。我们对少数民族 地区确定了一个原则,就是在汉族地区实行的各方面的政策, 包括经济政策,不能照搬到少数民族地区去,要区分哪些能 用,哪些修改了才能用,哪些不能用。要在少数民族地区研究 出另外一套政策,诚心诚意地为少数民族服务。比如贵州的少 数民族,大多住在山上,如果我们能够给他们解决吃盐的问 题,那就一定能够得到他们的拥护。又如西康现在还不通汽 车,怎样在经济上同内地沟通,从内地进什么货,他们的东西 怎么运出来,价格如何,怎样使他们有利可得,这些都要妥善 处置。我们在贸易上实行等价交换,但是有时还要有意识地准 备赔钱。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很重要的一环是贸易, 经济工作应当以贸易工作为中心。要帮助少数民族把自己的贸 易活动组织起来,这不是我们能够包办的。贸易中要免除层层 中间剥削,使他们少吃亏。这样经济就活了,他们的生活也就 会好起来。目前的关键就是首先要使他们在贸易中获得利益, 然后在这样的基础上,帮助他们逐步地从农、工、牧、商等方 面发展。 在文化方面,也有许多工作要做。要尽快提高少数民族 的文化水平。应在少数民族地区举办一些教育事业,动员一些 人到那里去办学校。现在最好先办一些训练班,着重宣传民族 政策。办学校最困难的是没有教员。我们不是没有经费,不是 其他问题,就是没有人教课。西南人才缺乏,我们要解决这个 问题,就必须迅速创办民族学院,吸收一些青年进民族学院深 造。同文化教育相联系的还有卫生问题。少数民族地区卫生工 作也很重要,那里迫切需要医药。在当前来说,文化工作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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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要以卫生工作为中心,卫生工作作用很大。 所有这些事情,政治的也好,经济的也好,文化的也好, 现在都要开始去做。所有这一切工作,都要掌握一个原则, 就是要同少数民族商量。他们赞成就做,赞成一部分就做一部 分,赞成大部分就做大部分,全部赞成就全部做。一定要他们 赞成,要大多数人赞成,特别是上层分子赞成,上层分子不赞 成就不做,上层分子赞成才算数。为什么?因为在少数民族地 区,由于历史的、政治的、经济的特点,上层分子作用特别 大。进步力量在那里面很少,影响很小。将来这个力量发展起 来,会起很大的影响,现在不起决定影响。现在一切事情都要 经过他们上层,要对上层分子多做工作,多商量问题,搞好团 结,一步一步引导和帮助他们前进。如果上层这一关过不好, 一切都要落空。我们有些同志往往采取激进的办法,以为不通 过上层分子能搞得更好。事实上不是搞得更好,而是搞得更 坏,不是搞得更快,而是搞得更慢,因为阻力大。对上层分子 的工作做好了,推动他们进步了,同我们的合作搞好了,这 样,在他们的帮助下来推进工作,就要顺当得多。有的同志思 想有顾虑,以为这样做会丧失阶级立场,不懂得在那里阶级立 场表现得不同。什么叫正确的阶级立场?就是现在不要发动阶 级斗争,做到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团结,这就叫正确的阶级立 场。当然我们也不是完全依靠上层,而是通过他们慢慢影响各 方面的工作。 附带说一说,有一些特殊问题,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解决。 比如我们在少数民族地区确定不搞减租,不搞土改,但是贵州 苗族人要求减租,要求土改,而且比汉人还迫切。究其原因, 这是很自然的,因为贵州苗族中地主很少,他们绝大部分种汉 人的地,而且是山坡地。他们的要求很合理。如果不允许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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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 实行减租、土改,那就是大汉族主义,就是不直接照顾他们的 利益。但是这样的要求,可能苗族上层少数地主分子不赞成。 所以我们特别作了规定,凡是种的土地是汉人地主的,就实行 减租、土改,而种的土地是苗族地主的,就不实行减租、土 改,由他们本民族慢慢地采取协商的办法去解决。这就是说, 减租、土改在少数民族地区不是完全不提,有些地区还应该进 行,但必须有一个条件,就是他们有这个要求,而且不是少数 人要求,而是大多数人要求,不是我们从外面给他们做决定, 而是由他们自己做决定。又如,在少数民族地区,怎样实行民 族区域自治,怎样成立联合政府,要考虑方式方法问题。可以 采用召开各类代表会议的形式,这种形式在内地收效很大。通 过代表会议征求意见,商量研究,可以避免主观地决定问题。 有时我们是一番好意,就是做出的决定不正确。但即使决定正 确,如果没有通过他们,也会遭到反对。只要通过他们,即使 有的决定还有缺点,他们也是会拥护的。 最后谈谈工作态度问题。我们的工作方法就是刚才谈的, 一切事情和他们商量,用开代表会议的方式解决问题。我们的 工作态度是实事求是,老老实实。最近我们有这样的体会,就 是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方面,也要老老实实。我们要主动 向他们说清楚,正是因为风俗习惯不同,容易引起误会,容易 犯忌讳,可能得罪了人还不知道。有些生活习惯我们很想学, 但是一下学不会,也勉强不得,请他们原谅。这就叫老老实 实。这样容易得到同情。我们做政治工作,经济工作,文化工 作,都应该采取这种态度。 中央民族访问团这次到西南来,必定对我们帮助很大。你 们在少数民族方面研究、了解的东西比我们多得多。特别是你 们下去以后,亲身接触具体情况,会发现许多问题。我们很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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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望同志们研究各种问题,多提意见,哪怕是一个片面的意见, 也比没有意见好。现在我们就是苦于没有意见。同志们在这 方面不要客气,有什么感觉就跟当地同志说。下面有些同志可 能主观性强些,你们可能碰一鼻子灰,或者对你们提出的问题 不重视,或者对问题见解不同,而且很可能他们的见解是错误 的。遇到这样的事,你们不要生气,可以给我们写信,或者给 省里的同志写信,总会得到合理的解决。假如你们有些意见不 对,我们也告诉你们。这样,依靠同志们的工作,我相信可以 解决西南最复杂的又是最重大的问题——民族团结问题,至少 可以打下一个很好的基础。 根据《邓小平文选》(一九三八—— 一九六五年)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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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中央委员会关于克服目前新区 学生工作中几个偏向的通报 (一九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最近新区学生工作中发生了不少的偏向,这些偏向如果发 展下去,将产生极其不良的后果。为使各地普遍重视,特将几 个比较普遍而严重的问题,通报各地: (一)“五四”前后,西安市市立师范、市立一中、省 立三中等校,为解决“学生思想上存在着的很多问题”,先后 开展过一次全校性的“思想检查”“三评”及“学习总结”运 动。运动的内容是很广泛的,如西安师范,“思想检查”的重 点计有:一、学习态度;二、生活作风;三、服务方面;四、 思想方面;五、党派关系;六、团员入团动机等六项。只思想 方面一项内,即包括了骄傲自大、自以为是、个人英雄主义、 浪漫主义、超阶级观点、享乐主义、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优越 感、轻视劳动、看不起群众、温情主义等十余种表现;甚至在 党派关系一项内,还有“你是否愿意靠拢共产党和青年团或加 入组织”的问题。运动过程中,据说省三中“学生互相提问题 很活跃”,每人都得到五十条以上,最多达一百条的问题,但 “多在现象上纠缠”,“一问一答”,追问为什么“不参加 秧歌队”,为什么“要求高深学问”,为什么“讲话引经据 典”,甚至追问“你为什么在团员面前不讲话?不入团?自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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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自弃?”等问题;西师五○甲班曾有刘某等两个学生负担极 重,神色恍惚,打算自杀,幸亏发现较早而未发生意外;省三 中学生一般在思想上有很大顾虑,有一位学生说:“如把我放 在堂上评,不如把我杀了”;初三一位女生因怕批评,借故休 学,其父曾问学校“搞什么三评,把我女儿评病了”;市一中 在“学习总结”运动中,批评了两个所谓“典型”学生,一个 是十五岁,一个仅只十四岁,并且夸张地追究他们的男女关系 问题。运动的结果怎样呢?不但“没有显著的收获”,反而 “小圈子比以前更紧密了一些”。在“部分班上”,学习比从 前“更松懈了一些”。 以上作法,显然是完全错误的,青年团西安市工委对于这 种错误未能及早发现和纠正,现在已经作了认真的检讨。这种 自我批评的精神是必要的,希望其他各地团委也接受此种经验 教训,防止重犯此类错误。 (二)广西省梧州市,在开展新民主主义学习的号召下, 全市各校开展了暴露旧思想(学习动机)运动,普遍的召开了 思想暴露大会或哭诉反省大会。运动的目的是:要“把一些对 于开展新民主主义学习有妨碍的东西除去,建立一些对其有利 的东西”,“才能希望顺利地开展新民主主义学习并迅速获得 良好的结果。”运动是这样发展的:五月十五日从市立师范开 始,在学联的号召下,十九日就已扩及全市。梧州青年报(第 六号)并作了学生学习思想的统计:在市立女中与省立护士学 校三百十四个学生中,除护士学校有一人入学动机是一半为自 己、一半为人民服务以外,其余不是为饭碗、混文凭,就是为 婚姻、做英雄等等。我们认为这种追求入学动机的作法,根本 是错误的。要求所有年轻的中学生(他们大都来自旧社会中的 中上家庭)的入学动机,完全具有高度的为人民服务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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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克服目前新区学生工作中几个偏向的通报 这是一种不现实的空想。其实,他们的入学动机不用暴露,我 们也大致可以知道。我们既定的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就是要 提高所有学生的认识,使他们都能为新中国的建设作有益的服 务,不问他们的入学动机如何,也不问他们的思想是否暴露, 我们要教育和提高全校学生的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是不会也 不应有所改变的。所以我们认为进行这种思想暴露运动是多余 的,没有实际意义的,相反还可能造成学生惧怕新民主主义学 习与发生说假话等现象。 (三)湖南省工委为了配合农村的社会改革运动,针对青 年知识分子因受“农村社会改革”的影响而产生的波动,首先 在长沙学生中进行了“反封建思想教育”的工作,并将长沙的 经验推广全省。我们认为,进行这一工作基本上是对的,但在 工作方法中这样提出:“根据进步程度,进行启发与说理和适 当的斗争”(《怎样把反封建教育深入一步》——《湖南青年 报》第十七期),或“以启发说理为主,必要时结合进行适当 的批评和斗争”(《迅速开展反封建教育》——同上),则是 不妥当的(不知实际执行的情况如何)。我们认为,配合农村 社会改革,对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教育,应该是在理论与具体事 实的教育中,展开讨论研究,逐步启发诱导,提高其自觉性, 目的是教育大多数。只要多数进步了,少数落后者必然孤立, 其落后活动也就不会再有地盘。我们如继续教育,落后者是会 慢慢进步的。如果说“必要时”可以运用斗争的方法,这个 “必要时”的标准就不会一致,而且容易发生搬运农村斗争会 的一套办法,形成一种压力,使错误的思想不敢暴露,造成有 些人公开说好话,而暗中与人民政府、共产党、青年团对立, 甚至会产生打骂行为等严重偏差。所以在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中,运用斗争的方法是很容易出毛病的(如有特务活动,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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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政府依法处理,另作别论),因而不应加以采取。 (四)福州市工委在教会学校中,曾展开了减费斗争。据 说教会学校存有很多问题,如:保持旧的教学制度与教学内容 不愿改革;对同学仍然采取强制的不民主的管理方法;经济不 公开,浪费现象严重;完全不照顾同学目前的困难;奖学金制 度不合理,多为牧师、教师子弟所享受;校长独揽大权,排除 异己,任用私人等。该市工委便以减费为号召,开展了学生与 学校当局的斗争,甚至有的还鼓励学生转学,发动三千余师生 工友支援“华中”学校的斗争,以致引起社会舆论的不同情。 我们认为对旧的学校的改造,尤其是对教会学校的改造, 是要经过一个比较长期的复杂的过程,轻率的采取粗暴的斗 争方式是错误的。因为现在是在革命政权而不是在反动统治之 下,学生是具有充分的正当的发言权的。如果学费太重,需要 减轻,也不宜用斗争方式解决,应在照顾学校、教员、学生三 方利益量出为入的原则下,采取协商或其他法律手续解决。因 为采取这种比较稳健的步骤,是更能解决实际问题,并取得多 数人的同情。 以上几个问题,都有一个通病,就是犯了急性病。不论对 学生的思想改造与学校的改革工作,都不是一个运动、一个斗 争所能解决的,因而必须采取稳步前进的方针。任何操之过急 的做法,都不会达到改造与改革的目的,所以是错误的。 毛主席在最近三中全会的报告中特别提出这样的指示: “有步骤地谨慎地进行旧有学校教育事业和旧有社会文化事业 的改革工作……在这个问题上,拖延时间不愿改革的思想是不 对的,过于性急、企图用粗暴方法进行改革的思想也是不对 的。”我们应当很好地来体会毛主席这一指示的精神,并按照 他的指示来改善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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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克服目前新区学生工作中几个偏向的通报 此通报所举事实都是根据各地材料而写出的,虽然对于情 况的了解可能还不够完全,但这些材料中所暴露的一些偏向, 都是值得大家注意的带有一般性的问题。因此希各地接此通报 后,根据通报精神,具体检查本地区的工作,如有类似的问 题,应迅速予以克服,并注意加强干部的思想、政策和业务的 教育,使团的干部从思想上、政策上、业务上都提高一步。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七月二十七日 根据共青团中央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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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关于在军队中实施文化教育的指示 (一九五○年八月一日) 中国人民解放战争,除西藏、台湾等处尚待解放,各地残 余土匪尚待剿灭之外,已经基本上结束。国家的伟大的经济建 设工作和文化建设工作,已经开始。今后人民解放军的任务, 除必须解放西藏、台湾及剿灭残余土匪外,主要的就是要进行 国防建设,准备对付帝国主义的可能侵略,维持国内治安,巩 固人民民主专政。同时,也要尽可能地参加国家的经济建设工 作和其他工作。我全体人民解放军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国内革命 战争的伟大任务,受到了全国人民的爱戴和拥护,今后必须为 完成新的任务而奋斗。鉴于人民解放军的指挥员战斗员一般的 文化水平太低的情况,为了要完成伟大的新任务,就必须提高 全体指挥员战斗员的文化科学与技术水平,并从军队中培养大 批的从工农出身的知识分子。因此,中央决定,全军除执行规 定的作战任务和生产任务外,必须在今后一个相当时期内着重 学习文化,以提高文化为首要任务,使军队形成为一个巨大的 学校,组织广大指挥员和战斗员,尤其是文化水平低的干部, 参加文化学习。为此,特规定下列各项: (一)全军规模的文化教育,自一九五一年一月正式开 始。务求在三年之内,使一般战士及初级小学程度以下的干部 达到高级小学的水平,使一般相当于高级小学程度的干部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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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在军队中实施文化教育的指示 初级中学的水平,然后再继续提高。 (二)在连队的教育时间内,暂规定以百分之六十的时间 进行文化教育,以百分之三十的时间进行军事教育,以百分之 十的时间进行政治教育。但某些起义部队在一九五一年内其文 化教育时间应酌量减少,而增加政治教育时间。全军连队教育 的时间分配,如因情况变化而需要改变时,当以命令改变之。 (三)各部队应按在职教育与离职教育衔接并进的方法, 而以在职教育为重点,举办下列各种文化学校: ( )在职的半日文化学校,由团以上各级普遍举办。这 种半日学校,应按情况设立初小、高小、中学或专修等班级。 在工作繁重、入学干部众多的机关部队,分为上午与下午两部 上课。 ( )为离职干部办的速成小学和速成中学,暂由军及省 军区以上各级举办。速成中学可分为普通初级中学与完全中学 两种。一级军区可举办离职高级干部的文化补习班。 ( )连队采取学校的形式,进行基本上完备的初小教育 与高小教育。 ( )各军政大学,在一年或一年半内,以文化教育为 主。部队其他学校,除军委规定或批准者外,暂时不办,或改 组为文化学校。 (四)一切在职干部与战士,凡需要学习与补习文化者, 不论职别,均应无例外地依照文化课程的考试甄别,参加在职 文化教育的适当班次,并认真地进行学习。 各级干部,首先是经历多年斗争而文化水平甚低的工农出 身的干部,凡能离职学习者,均应由各级领导机关有计划地分 批或轮流抽调,经过考试,送入速成小学,或速成中学,或高 级干部的文化补习班去学习。一部分优秀的青年战士,也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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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调入学。 (五)在职与离职文化学校的教育,应一律采取速成的、 联系实际的但又是正规的教育方针。 学校课程,应参照普通小学中学的课程予以精简、重编, 保持其科学的系统,减去不必要的课程,增加必要课程的内 容。小学以国文、算术为基本课,兼有少量的自然、历史与地 理常识课。中学亦须着重国文、数学,但应辅之以自然、物 理、化学、历史及地理诸课。此外,各种学校均须有一定的军 事课及政治课。各种基本课程均应采用中央审定的课本。在中 央未发审定的课本之前,可选用既有的课本。 一切文化学校均应建立正规与合理的考试、分级、编班、 升级、留级、毕业及发文凭等项制度,制定各种必需的条例及 规则,确立学生的自觉纪律,规定教员的责任。 各种文化学校的教育,以上课为主要方法,同时重视自修 与辅导等活动,以利切实与迅速地进行教育与学习。 (六)各级在职与离职文化学校的领导人员和教员,由 各一级军区统一调配。首先应从各部队的知识分子干部中调用 教员。不足之数,由一级军区筹划,从军政大学、人民革命大 学、各地普通的大学、中学编余人员及失业知识分子中抽调或 招聘之。干部学校的教员应力求优良称职。 (七)军队文化教育所必需的经费,应由一级军区政治部 造出预算,经上级批准,由各级供给部门负责及时供应。 (八)部队文化教育工作,应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进 行。为了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得在团以上各级党委领导下, 设立包括司、政、后勤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与学校负责人在内 的文化教育委员会,负责计划文化教育的课程、时间、经费、 设备及调配教员、学生等事宜。教育工作的实施,则由各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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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在军队中实施文化教育的指示 治机关及学校负责人领导进行之。 (九)全军文化教育工作的管理机关为军委总政治部。全 军文化教育的实施方案及其他必须统一处理的重大事项,军委 总政治部必须按时予以解决。 (十)今年尚有五个月,凡没有担负作战任务及巨大工 程任务的部队,除进行整风、生产、整编复员、军事训练及政 治训练等项工作外,应对调动、招聘和训练教员,调收学生, 筹办校舍、课本及其他教育用具等事,完成准备工作,务期明 年一月能一律开学。同时,可立即开始进行重点试办,取得 经验。 主席 毛泽东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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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划分 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一九五○年八月四日政务院第四十四次政务 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布) 一、为了正确地实施一九五○年六月三十日中央人民政府 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特公布本决定。 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认为一九三三年瑞金民主中央政 府为着正确地解决土地问题而公布的两个文件,即“怎样分析 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改革中一些问题的决定”,除开一小 部分现时已不适用外,其余全部在现时的土地改革中是基本上 适用的。这两个文件在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五日曾经中共中央 重新公布,并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加以应用,已证明其在现时的 土地改革中是适用的。因此,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将这两个 文件稍加删改并加以补充后,再行公布,作为今后正确解决土 地问题的文件。在这两个文件中,凡系本院所补充决定者,均 加上“政务院补充决定”字样,并于这两个文件外,增补“政 务院的若干新决定”。 三、由本决定所公布之文件,其文字解释如有与土地改革 法相抵触者,均按土地改革法执行。 四、各省人民政府得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和本决定公布 之文件所规定的原则,颁布划分阶级的补充文件。但这些文件 应呈报本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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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甲、怎样分析农村阶级 一、地主 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 为生的,叫做地主。地主剥削的方式,主要是以地租方式剥削 农民,此外或兼放债、或兼雇工、或兼营工商业,但对农民剥 削地租是地主剥削的主要方式。管公堂及收学租也是地租剥削 一类。 有些地主虽已破产了,但破产之后有劳动力仍不劳动,而 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中农者,仍然算是地主。 军阀、官僚、土豪、劣绅是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是地主 中特别凶恶者(富农中亦常有小的土豪、劣绅)。 帮助地主收租管家,依靠地主剥削农民为主要生活来源, 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中农的一些人,应与地主一例看待。 政务院补充决定: (一)向地主租入大量土地,自己不劳动,转租于他人, 收取地租,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中农的人,称为二地主。二地 主应与地主一例看待。其自己劳动耕种一部分土地者,应与富 农一例看待。 (二)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 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 应依其职业决定其成分,或称为小土地出租者,不得以地主 论。其土地应按土地改革法第五条处理。 (三)有其他职业收入,但同时占有并出租大量农业土 地,达到当地地主每户所有土地平均数以上者,应依其主要收 入决定其成分,称为其他成分兼地主,或地主兼其他成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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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直接用于其他职业的土地和财产,不得没收。 (四)各地地主每户所有土地平均数,以一个或几个县 为单位计算,由各专区或县人民政府提出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后,决定之。 二、富农 富农一般占有土地。但也有自己占有一部分土地,另租入 一部分土地的。也有自己全无土地,全部土地都是租入的。一 般都占有比较优良的生产工具及活动资本,自己参加劳动,但 经常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之一部或大部。富农剥削的方式, 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请长工)。此外或兼以一部土地出租剥 削地租、或兼放债、或兼营工商业。富农多半还管公堂。有的 占有相当多的优良土地,除自己劳动之外,并不雇工,而另以 地租、债利等方式剥削农民,此种情况亦应以富农看待。富农 的剥削是经常的,许多并且是主要的。 政务院补充决定: (一)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 量者,称为半地主式的富农。对富农及半地主式的富农的土地 和其他财产,按土地改革法第六条处理。 (二)地主家庭中,有人自己常年参加主要农业劳动, 或同时雇人耕种一部分土地,而以主要部分土地出租,其出租 土地数量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三倍以上(例如出 租一百五十亩,自耕和雇人耕种不到五十亩),在占有土地更 多的情形下,其出租土地数量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 量二倍以上(例如出租二百亩,自耕和雇人耕种不到一百亩) 者,不得称为富农,而应称为地主。其土地及其他财产,应按 土地改革法第二条处理。但其自己劳动耕种部分的土地,在适 当地加以抽补后,应在基本上予以保留。其参加劳动的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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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果在家庭中不是居于支配的而是居于被支配的地位,则其参加 劳动的人应定为适当的劳动者成分,以别于家庭中其他不参加 劳动的人的成分。 三、中农 中农许多都占有土地。有些中农只占有一部分土地,另 租入一部分土地。有些中农并无土地,全部土地都是租入的。 中农自己都有相当的工具。中农的生活来源全靠自己劳动,或 主要靠自己劳动。中农一般不剥削人,许多中农还要受别人小 部分地租、债利等剥削。但中农一般不出卖劳动力。另一部分 中农(富裕中农)则对别人有轻微的剥削,但非经常的与主要 的。这些都是中农。 四、贫农 贫农有些占有一部分土地与不完全的工具。有些全无土 地,只有一些不完全的工具。一般都须租入土地来耕,受人地 租、债利与小部分雇佣劳动的剥削。这些都是贫农。 中农一般不要出卖劳动力,贫农一般要出卖小部分劳动 力,这是分别中农与贫农的主要标准。 五、工人 工人(雇农在内)一般全无土地与工具,有些工人有极小 部分的土地与工具,完全地或主要地以出卖劳动力为生。这是 工人。 乙、关于土地改革中一些问题的决定 在分田与查田的斗争中,发生了许多实际问题。这些问 题,或者是以前的文件没有规定,或者是规定不明悉,或者是 政府工作人员解释不正确,以致执行上发生错误。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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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为了正确地发展土地斗争,纠正及防止在这些问题上的错误起 见,除了批准“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关于分析地主、富农、 中农、贫农、工人的各项原则)的文件外,特作下面的决定。 一、劳动与附带劳动 在普通情形下,全家有一人每年有三分之一时间从事主 要劳动,叫做有劳动。全家有一人每年从事主要劳动的时间不 满三分之一,或每年虽有三分之一时间从事劳动,但非主要劳 动,均叫做附带劳动。 (说明)这里应注意: ( )富农自己劳动;地主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劳 动。故劳动是区别富农与地主的主要标准。 ( )规定全家中劳动的标准人数为一人。如全家有数 人,其中有一人劳动,这家即算有劳动。有些人以为要有二人 甚至全家参加劳动,才算这家有劳动,这是不对的。 ( )规定劳动的标准时间为一年的三分之一,即四个 月。以从事主要劳动满四个月与不满四个月作为劳动与附带劳 动的分界(即富农与地主的分界)。有些人把有半年时间从事 主要劳动的还算作附带劳动,这是不对的。 ( )所谓从事主要劳动,是指从事农业生产上主要工作 部门的劳动,如犁田、莳田、割禾及其他生产上之重要劳动 事项。 ( )所谓非主要劳动,是指各种辅助劳动,在生产中仅 占次要地位者,如帮助耘草,帮助种菜,照顾耕牛等。 ( )劳动既是区别富农与地主的主要标准,因此对于那 种只雇长工耕种,没有其他地租债利等剥削,自己负指挥生产 之责,但不亲身从事主要劳动者,仍照地主待遇。 ( )构成地主成分的时间标准,以当地解放时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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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向上推算,连续过地主生活满三年者,即构成地主成分。 分田与查田运动中对于劳动与附带劳动的问题,发生许多 错误,或以有劳动当做只有附带劳动,把他判为地主,或以只 有附带劳动当做有劳动,把他判为富农,都是因为过去对地主 与富农的分界没有明确标准的原故。依照上述规定,可以免去 这种错误。 但上面的规定,是指“普通情形”而言。在特别情形下, 须有不同的处置。这里有两方面的情形:第一方面,是大地主 而家中有人参加生产者。例如有人剥削地租债利的数量很大, 如收租百担以上,或放债大洋千元以上,而家中人口不多,消 费不大,则虽这家有人每年从事四个月以上的主要劳动,仍 是地主,不是富农。但如人口甚多,消费甚大,则虽有百担租 或千元债,只要有人从事主要劳动,则应照富农待遇。第二方 面,是拿剥削情形说是地主,但拿生活情形说则不能照地主待 遇者。例如有人过去是富农或中农,但到解放前数年,因家中 主要劳动者死亡或疾病等原因,不得不把土地全部出租或雇人 耕种,因此全家过不劳动的生活。如果把这种人当地主待遇, 是不妥当的,应照本人原来成分待遇。又如有人名义上还是地 主,但土地所有权实际已属别人,剥削收入极少,甚至生活比 农民不如,而本人已有附带劳动者,此种人可照农民待遇。 上述这些特别情形,分田及查田运动中有些地方把它忽视 了,这也是不对的。 政务院补充决定: (一)在有些大家庭中,人口超过十五口者,则全家有劳 动力的人员中,应有三分之一的人员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从 事主要的劳动,才算这家有劳动。 (二)上述所谓从事主要劳动,应该是指从事农业生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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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的主要劳动。这是在普通情形下区别地主与富农的主要标准。 至于地主家庭中有人从事其他职业的劳动者,也算有主要劳 动,但应根据其他职业劳动的性质和情况来决定其本人的阶级 成分,并按照其本人的阶级成分来决定其待遇。例如地主家庭 中有人经常从事行医或教书的劳动者,此人即应照医生或教员 待遇。 二、富裕中农 富裕中农是中农的一部分,生活状况在普通中农以上,一 般对别人有轻微的剥削。其剥削收入的分量,以不超过其全家 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五为限度。 在某些情形下,剥削收入虽超过全家一年总收入百分之 十五,但不超过百分之三十,而群众不加反对者,仍以富裕中 农论。 在民主政权下,富裕中农的利益应与一般中农得到同等 保护。 (说明)这里应注意: ( )富裕中农是中农的一部分。富裕中农与其他中农不 同的地方,在于富裕中农的生活状况在普通中农以上,一般对 于别人有轻微剥削,其他中农则一般无剥削。 ( )富裕中农与富农不同的地方,在于富裕中农一年剥 削收入的分量,不超过其全家一年总收入百分之十五,富农则 超过百分之十五。这种界限的设置是实际区分阶级成分时所需 要的。 ( )所谓富裕中农的轻微剥削,是指雇牧童,或请零 工,或请月工,或有少数钱放债,或放少数典租,或收少数学 租,或有少数土地出租等。但所有这些剥削,在其全家生活来 源上,不占着重要的成分,即不超过其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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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而其全家主要生活来源,是依靠自己的劳动。 ( )在接近当地解放的时期内,虽曾有过与富农在同等 时间内的剥削分量相同的剥削,但不超过二年者,仍以富裕中 农论。 ( )在某些情形下,剥削收入虽超过全家总收入百分 之十五,但不超过百分之三十,群众不加反对者,仍为富裕 中农。这里所谓“某些情形”,是指剥削分量虽超过百分之 十五,但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生活并不丰富,更有遭遇水 旱灾荒,或逢疾病死丧,反而转向困难者。在这些情形下,剥 削分量不超过百分之三十者,不能认为富农,而应认为中农。 如没有这些情形,则剥削收入超过总收入百分之十五者即为富 农,不应认为富裕中农。这些情形的正确判断,依靠于当地群 众的公意。 富裕中农在农村中占着相当的数量。分田及查田运动中, 许多地方把他们当做富农处置,这是不正确的。各地发生的侵 犯中农事件,多半是侵犯了这种富裕中农,应该即刻改正。 举例 ( )全家六人吃饭,二人劳动。有田五十担(收实谷 三十五担),时价每担四元,共值百四十元,完全自耕。有 房五间,牛一只。有塘一口,出息大洋十二元。杂粮生产及 养猪年收约一百元。放生谷三担,利加五(年收一担半),值 六元,收了四年。放债大洋一百元,利加二五,年收二十五 元,放了五年。判断:此家靠自己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自己 生产占二百五十元以上。对别人有债利剥削,但年收利息只有 三十一元,在总收入百分之十五以下,全家开销后有剩余,生 活颇好,但因剥削分量不大,故算富裕中农,不是富农。 ( )全家五人吃饭,一个半人劳动。有田二十五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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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实谷十七担。借来田七十五担,收实谷四十二担,交租二十五 担,交了十年。杂粮生产及养猪年收五十元,雇牧童一个, 雇了三年。放外债大洋六十元,利加三,年收十八元,放了四 年。有房五间,牛一只。有木梓山一块,年摘木桃三十担。判 断:此家生活主要靠自己劳动,每年剥削人家极少,不过二十 余元(雇牧童与放债合计),而受人剥削地租二十五担之多, 全家开销所余无几,只能算普通的中农,还不是富裕中农。 三、富农的剥削时间与剥削分量 从当地解放时间向上推算,在连续三年之内,除自己参 加生产以外,还依靠剥削为其全家生活来源之一部或大部,其 剥削分量超过其全家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五者,叫做富农。 在某些情形之下,剥削分量虽超过总收入百分之十五,但不超 过百分之三十,而群众不加反对者,仍不是富农,而是富裕 中农。 (说明)这里应该注意的是: ( )以当地解放时为计算剥削时间的起点,而不应把其 他任何时间作为计算剥削时间的起点。有些人算陈账,拿了中 间空隔了的很早年代的剥削作为决定阶级成分的根据,这是不 对的。 ( )以连续三年的剥削作为构成富农成分的标准时间。 如果剥削时间不满三年或虽有三年而是中间空隔了的(不相连 续的),虽其剥削分量与富农在同等时间的剥削分量相同,仍 以富裕中农论。 ( )剥削的分量必须是超过了全家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 十五,才能构成富农成分,如果剥削分量在总收入百分之十五 以下,虽有三年或三年以上的连续性,也不能构成富农成分, 而仍是富裕中农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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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 )所谓全家一年总收入,是指自己生产部分与剥削他 人部分的合计,例如某家全家一年自己生产部分四百元,剥削 他人部分一百元,合计五百元,即是总收入。因为剥削部分占 总收入百分之二十,故是富农。 举例 ( )全家十一人吃饭,二人劳动,自己有田百六十担, 收实谷百二十担(值四百八十元)。有茶山二块,每年出息大 洋三十元。有塘一口,每年出息大洋十五元。杂粮生产及养猪 等每年约值百五十元。经常雇长工一个,雇了七年,到解放时 止,每年剥削剩余劳动约值六十元。放债大洋二百五十元,利 加三,年收七十五元,放了五年,到解放时止。判断:此家自 己劳动,但雇长工,放债不少,剥削收入超过全家总收入百分 之十五,人口虽多,但开销后余钱不少,故是富农。 ( )全家三人吃饭,一人从事主要劳动四个月。有田 六十担,自耕三十担,收实谷十八担。出租田三十担,收租谷 十二担,收了五年。经常每年请短工二十天。有牛一只,每年 可收牛租谷二担。放债大洋一百二十元,利加三,年收三十六 元,放了三年。判断:此家剥削收入超过自己生产,但因有一 人从事四个月主要劳动,故是富农。 政务院补充决定: (一)前面二、三两章所规定的富农与富裕中农的分界, 以剥削收入是否超过其全家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五为准,现 改为以剥削收入是否超过其全家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为 准。其剥削收入不超过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者,为中农或 富裕中农。 (二)为了计算方便起见,规定以下几项计算标准,是 有必要的:(一)凡经常雇请一个长工者,或有其他剥削,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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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其剥削分量相当于雇请一个长工以下者,均不得认为富农。 (二)凡经常雇请两个长工,或有其他剥削,其剥削分量的总 和相当于雇请两个长工以上者,一般可以算为富农。但家庭消 费人口多,生活并不富裕者,仍不应算为富农。(三)凡经 常剥削分量在相当于雇请一个长工以上,但不到雇请两个长 工者,则应仔细计算其剥削收入是否超过其总收入的百分之 二十五,超过者为富农,不超过者为中农或富裕中农。(四) 每年雇请零工或月工一百二十工者,作为雇请一个长工计算。 (五)在计算剥削分量时,其直接受别人剥削部分应与剥削别 人部分相抵计算。 四、反动富农 在解放前,尤其在解放后,有重大反革命行为的富农,叫 做反动富农。对于反动富农应该没收他本人及其家属中参加了 这种反革命行为的人的土地财产。 对于反动资本家,适用上述的原则。 (说明)这里应该注意: ( )必须是“有重大反革命行为”的富农,才叫做反动 富农。例如当革命时,领导民团屠杀工农,对民主政府顽强抵 抗,特别是解放后还在领导别人组织反革命团体机关,或个 别进行重大反革命活动,如暗杀,当敌人侦探,自动替敌军带 路,逃往敌方帮助国民党,积极地坚决地破坏分田或查田运动 与经济建设等。其他富农中,虽有反革命行为,但不是领导的 或重要行为者,均不得没收其土地财产。 ( )反动富农家属之中,只没收参加了这种重大反革命 行为的分子的土地财产,其他分子的土地财产则不没收。 ( )以找生活为目的而暂时跑去敌方的,不是反动富 农,不应按反动富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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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 )对于反动资本家之定义与处置,完全适用以上之规 定。 过去许多地方,把没有重大反革命行为的富农分子的土 地财产没收了,并且一家中把没有参加反革命行为的富农分子 的土地财产也没收了,这是错误的。这种错误的一个来源,是 在江西没收分配土地条例的第三条:“凡加入反革命组织的富 农,全家没收。”这里不分首领与附从,不分参加者与未参加 者。关于家属问题,虽在这一条的后半指出了:“其家属未加 入反革命组织,又无反革命行为,并与其家中反革命分子脱离 关系,当地群众不反对者,得发还其土地”,但前既全家没 收,后才发还一部,仍非正当办法。因此这一条应照现在规定 改正。又过去有些地方扩大反动资本家的范围,没收了一些不 应没收的商店,这也是不对的。 举例 一家九人吃饭,一人劳动,又一人附带劳动。有田 一百六十担,自耕八十担,收实谷五十六担。出租田八十担, 收租三十担,收了十年。有山五块,每年出息大洋七十元。经 常雇长工一人。欠债大洋四百二十五元,利加二五,欠了三 年。放债大洋三百八十元,利加三,放了五年。有一人当靖 卫团连长,当了两年,与赤卫军作战五回。又有人加入“AB 团”(反共团)一年,但不是重要分子,无积极活动。家里其 他各人无明显反动行为。判断:此家成分是富农。有一人做了 重大反革命工作,此人是反动富农,应没收家产。其他各人不 应没收。另一人虽加入“AB团”,不是重要分子,又无积极 活动,也不应没收。 政务院补充决定: 本章规定同样适用于地主及其他阶级中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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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五、富农应有的土地、房屋、耕牛、农具 凡在土地改革中确定为富农应有的土地、房屋、耕牛、农具 等,在遵守政府法令下,富农自己有处置之权,他人不得妨碍。 (说明) ( )近来有些地方发生工农贫民拿自己的土地、房屋、 耕牛、农具,调换富农应有的土地、房屋、耕牛、农具,甚至 有调换衣服、肥料的事情,这是不对的。 ( )土地问题正确解决以后,富农分得之田,已经改 良,变成好田,他人不得再去调换。富农添置之耕牛、农具、 房屋,虽有多余,亦不得再行没收,或调换。 政务院补充决定: 本章规定,现在同样适用于地主。 六、破产地主 在解放前,地主已经全部或最大部分失掉了他在土地财产 上的剥削,有劳动力但仍不从事劳动,而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 中农者,叫做破产地主。破产地主仍然是地主阶级的一部分。 但地主破产后,依靠自己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已满一年 者,应予改变成分。 地主破产后,依靠自己劳动为生活来源之一部分,此部分 达到其一年生活费用三分之一者,得照富农成分待遇。 (说明) ( )有些人把部分破产的地主叫做破产地主,这是不对 的。因为这种地主,还有一部分产业,依以剥削,这不过是剥 削收入的分量有改变罢了。 ( )有些人把破产后已经从事主要劳动满一年的,叫做破 产地主,这更是不对的。因为地主破产后,从事主要劳动已满 一年(指解放前),他已经由地主变为工人或贫民或农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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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 )有些人把地主破产后,已经从事一部分劳动者,仍 照地主待遇,这是不对的。因为若其劳动已达到维持全家一年 生活三分之一者,这种人已经应该给予以富农待遇了。 七、贫民 工人农民外,一切依靠自己劳动为生活,或大部分依靠自 己劳动为生活,或依靠少数生产资料自己经营以取得生活费, 上面这些人凡没有固定职业而生活贫苦者,均叫做贫民。乡村 及小市镇贫民分子失业者,应分配土地。 (说明) ( )贫民在城市中占着相当的大数量,在乡村及小市镇 上亦有一部分。贫民的职业是很复杂的,有些贫民的职业,常 依季时更换而不能固定。贫民的生活是很困难的,其收入常不 够支出。 ( )工人农民外,如独立生产者、自由职业者、小贩、 不雇用店员的小本经商者及其他一切劳动分子,只要是不能有 固定的职业而生活贫苦的,均属于贫民范围之内。 八、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不应该看做一种阶级成分。知识分子的阶级出 身,依其家庭成分决定,其本人的阶级成分,依本人取得主要 生活来源的方法决定。 一切地主资产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在服从民主政府法令 的条件下,应该充分使用他们为民主政府服务,同时教育他们 克服其轻视劳动人民的错误思想。 知识分子在他们从事非剥削别人的工作,如当教员、当编 辑员、当新闻记者、当事务员、当著作家、艺术家等的时候, 是一种使用脑力的劳动者。此种脑力劳动者,应受到民主政府 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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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说明) ( )近来有些地方,排除知识分子,这是不对的。吸收 地主、资产阶级出身而愿为民主政府服务的知识分子参加工 作,是有利于人民革命事业的政策。在他们为民主政府服务的 期间,应设法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 ( )知识分子的阶级出身,依其家庭成分决定。例如家 庭属于地主的是地主出身,家庭属于富农的是富农出身,家庭 属于中农的是中农出身等。知识分子本人的阶级成分,依本人 取得主要生活来源的方法决定,例如本人当地主的是地主,本 人当资本家的是资本家,本人当自由职业者的是自由职业者, 本人当职员的是职员,本人当军人的是军人等。知识分子依靠 家庭供给主要生活来源者,其本人成分亦依其家庭成分决定。 把知识分子看做一种单独的成分是不对的,把劳动人民子弟在 学校读过书的分子(所谓“毕业生”)当做一种坏的成分更是 不对的。 ( )把当教员、当医生等工作看做不是劳动,这也是不 对的。 政务院补充决定: (一)凡受雇于国家的、合作社的或私人的机关、企业、 学校等,为其中办事人员,取得工资以为生活之全部或主要来 源的人,称为职员。职员为工人阶级中的一部分。 (二)凡有专门技能或专门知识的知识分子,受雇于国家 的、合作社的或私人的机关、企业、学校等,从事脑力劳动, 取得高额工资以为生活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人,例如工程师、 教授、专家等,称为高级职员,其阶级成分与一般职员同。但 私人经济机关和企业中的资方代理人不得称为职员。 (三)国民党政府的各级负责官吏,不得定为职员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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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这些人在解放以后有其他职业收入以为生活之主要来源者,应 根据其职业来决定其成分。 九、游民 在紧靠解放前,工人、农民及其他人民,被反动政府及地 主买办资产阶级压迫剥削,因而失去其职业和土地,连续依靠 不正当方法为主要生活来源满三年者,叫做游民(习惯上叫做 流氓)。 民主政府对于游民的政策,是争取其群众,反对其中依附 反动势力而积极参加反革命的分子。关于争取一般游民群众的 主要办法,是使他们回到生产上来,分配土地和工作。但分配 土地,须在乡村居住,并须自己能耕种者。 (说明) ( )所谓依靠不正当方法为主要生活来源,是指依靠偷 盗、抢劫、欺骗、乞食、赌博、或卖淫等项不正当收入为生 而言。 有些人对于在业或半失业而兼有一部分不正当收入(非主 要生活来源)的分子,概叫做流氓,这是不对的。甚至把工农 贫民中过去染有不良习惯,如嫖、赌、吸鸦片的人,都叫做流 氓,这更是不对的。 ( )有些地方,对于积极参加反革命的游民领袖分子 (所谓流氓头),不加惩办,反而分田给他,这是不对的。有 些地方,对于一般游民分子,又拒绝其分田的要求,这也是不 对的。 十、宗教职业者 凡在紧靠解放前,以牧师、神父、和尚、道士、斋公、 看地、算命、占卦等宗教迷信的职业,为主要生活来源满三年 者,叫做宗教职业者,或迷信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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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十一、红军战士中地主富农出身的分子与土地 红军战士中地主富农出身的分子,在他们坚决为工农利益 作战的条件下,不论指挥员、战斗员,本人及家属都有分配土 地之权。 (说明) ( )优待红军条例第一条,“凡红军战士家在民主政府区 域内的,本人及家属,均应与当地贫苦农民一样的平分土地、 房屋、山林、水池”。这里本已包括一切红军战士在内。但近 来有些地方,只问社会出身,不问政治表现,把地主富农出身 而坚决为工农利益作战的红军战士已经分得的土地,重新没收, 这是错误的。 ( )所谓“红军战士家属”,是指父、母、妻、子、女 及十六岁以下的弟妹,其他的人不得享此权利。 政务院补充决定: 所有人民解放军的指挥员、战斗员,所有起义军队的指挥 员、战斗员从起义改编为人民解放军之日起,均适用本章各项 规定,并称为革命军人。 十二、工人的家庭是富农或地主者 工人的家庭是富农或地主者,工人本人及其妻、子、女, 依工人成分不变更。家中其他的人,照地主或富农成分待遇。 (说明) ( )地主或富农家中,在紧靠解放前,有人出卖劳动力 已满一年者,应承认其为工人成分。本人及其妻、子、女照工 人成分待遇。家中其他的人,照地主富农成分待遇,不得享受 工人权利。家中如尚有其他成分,依其成分待遇。例如,一家 有人在乡村,靠收租放债为主要生活来源已满三年,此人是地 主;有人依靠出卖劳动力为主要生活来源已满一年,此人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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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人;又有人在市镇开自做自卖的小工业,为主要生活来源已满 一年,此人是独立生产者;各依其在一定时间内生活来源的性 质,而决定其成分,又各依其成分,而决定其在民主政府法律 下的待遇。 ( )农村工人、独立生产者、教员、医生等人中,兼有 小块土地,因乡村不够维持生活,出外谋生,而将其小块土地 出租,并非依为主要生活来源者,不能当地主看待。 十三、地主、富农、资本家与工人、农民、贫民相互结婚 后的阶级成分 一、地主、富农、资本家与工人、农民、贫民相互结婚后 的阶级成分,依照结婚在解放前后的分别,依照原来阶级成分 的分别,并依照结婚后生活情形的分别,而决定其成分。 二、凡在解放前结婚的:地主、富农、资本家女子嫁与 工、农、贫民,从事劳动,依为主要生活来源满一年者,承认 其为工人、农民或贫民成分。不从事劳动,及从事劳动不满一 年者,依原来成分不变更。工、农、贫民女子嫁与地主、或富 农、或资本家,过同等生活满三年者,才能承认其为地主或富 农或资本家成分,如生活不与地主、富农、资本家同等,而与 工、农、贫民同等(即靠自己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过同 等生活不满三年者,依原来成分不变更。 三、凡在解放后结婚的:工、农、贫民女子嫁与地主、富 农、资本家,其原来成分不变更。地主、富农、资本家女子, 嫁与工人、农民、贫民,须从事劳动,依为主要生活来源满一 年者,承认其为工人、或农民、或贫民成分。如不从事劳动, 及从事劳动不满一年者,依原来成分不变更。 四、解放前,工、农、贫民以子女卖与地主、富农、资 本家者,及工、农、贫民与地主、富农、资本家相互以女招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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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者,其出卖子女,及招来郎婿的成分待遇,适用上述一至三条 之规定。 五、解放前,工、农、贫民与地主、富农、资本家,相互 以子过继者,工、农、贫民之子过继与地主、富农、资本家, 与其过继父母过同等生活,满五年者,其成分同于过继父母。 如生活不与过继父母同等,而与生身父母同等者,依原来成分 不变更。地主、富农、资本家之子,过继与工、农、贫民,与 过继父母过同等生活并从事劳动满一年者,其成分同于过继父 母。如不从事劳动,其生活不与过继父母同等,而与生身父母 同等者,依原来成分不变更。 (说明) 这里所谓劳动,包括家务劳动在内。 政务院补充决定: 本章二条关于在解放前工、农、贫民女子嫁与地主、富 农、资本家过同等生活不满三年者依原来成分不变更的规定, 到解放后,对嫁与地主者,其成分应仍不变,对嫁与富农或资 本家者当其继续过同等生活满一年后,应承认其为富农或资本 家成分。 本章三条关于在解放后工、农、贫民女子嫁与地主、富 农、资本家依原来成分不变更的规定,在现在适用时,对于嫁 与地主者,其成分应不变;对于嫁与资本家或富农过同等生活 满一年者,应承认其为资本家或富农成分。 十四、地主富农兼工商业者 一、地主兼工商业者,其土地及其与土地相连的房屋、财 产没收。其工商业及与工商业相连的厂屋、店铺、住房、财产 等不没收。 二、富农兼工商业者,其土地及与土地相连的房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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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产,照富农成分处理。其工商业及与工商业相连的厂屋、店 铺、住房、财产,照工商业者处理。 十五、管公堂 管公堂是一种剥削行为,但应分别地主、富农、资本家管 公堂与工、农、贫民管公堂的不同。 (说明) 管理各种祠、庙、会、社的土地财产,叫做管公堂。在 农村中管公堂无疑是封建剥削的一种,特别是地主阶级及富 农,借着公堂集中大量土地、财产,成为封建剥削的主要方式 之一。凡属这种为少数人把持操纵,有大量封建剥削收入的公 堂,管理公堂的行为,应该是构成管理者阶级成分的一个因 素。但有些公堂不是被少数人把持操纵,管理者并不能从管公 堂的行为中获得收入,另有些小公堂,为工、农、贫民群众轮 流管理,剥削数量极小,则不能作为构成管理者阶级成分的一 个因素。有些人以为只要管过公堂的,都是地主、富农或资本 家,这是不对的。 丙、政务院的若干新决定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为了正确地进行今后的土地改革, 除开“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改革中一些问题的决 定”两个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外,特作下列各项决定: 一、小手工业者。占有少量手工工具、作坊、原料等生产 资料,自己从事独立的手工业生产,以其成品出卖,作为全部 或主要生活来源的人,称为小手工业者,或独立生产者。小手 工业者一般不雇用工人,有时雇用辅助性质的助手和学徒,但 仍以本人的手工业劳动为其主要生活来源。这种小手工业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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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社会地位,和中农类似。 二、手工业资本家。占有多量手工工具、作坊、原料等资 本,雇用工人和学徒以进行手工业生产,取得利润,作为收入 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人,称为手工业资本家。小手工业者只雇 用辅助自己劳动的助手和学徒,而手工业资本家雇用工人和学 徒则不是为了辅助他自己劳动,而是为了获取利润。这是小手 工业者与手工业资本家的主要区分。 三、手工工人。完全没有生产资料,或者只有很少的手工 工具,向消费者,或向手工业资本家,或向小手工业者出卖劳 动力,为雇主从事手工业生产,领取工资,作为全部或主要生 活来源的人,称为手工工人。手工工人的社会地位,与工人、 雇农同。 四、自由职业者。一切依靠独立营业为生,但不剥削他人 的医生、教师、律师、新闻记者、著作家、艺术家等,称为自 由职业者。这种自由职业者为了执行自己的业务,有时雇用助 手或雇工助理家务劳动,有这种雇工行为的人,不算入剥削者 范围之内。这些人如不进行独立营业而受雇于国家的或私人的 机关中服务,则称为职员。 五、小商和小贩。没有或只有少量资本,向商人或小生产 者购入商品,向消费者出卖,不雇请工人或店员,自己从事商 品流通过程中的劳动以为生活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人,称为小 商。经常流动行走的小商,称为小贩。 六、商业资本家或商人。占有商业资本,雇用工人或店 员,以进行商品流通,取得利润,作为收入之全部或主要来源 的人,称为商业资本家或商人。 七、开明士绅。凡称开明士绅,是指地主阶级中某些个别 的人,曾经反对蒋介石反动统治和帝国主义侵略,以积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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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赞助人民民主事业,并拥护人民民主专政和赞助土地改革者。 对于开明士绅,除依照土地改革法及其他有关法令处理其土地 及其他财产外,应在政治上和生活上给他们以照顾,并应吸收 他们参加土地改革或人民政府、人民团体的工作。 八、革命烈士家属。凡称革命烈士家属,是指辛亥革命以 来历次为革命阵亡和死难的烈士、抗日阵亡将士和人民解放战 争中阵亡将士的父、母、妻(或夫)、子、女及十六岁以下的 弟妹。土地改革法中所称其他人员的家属,亦同此。 九、少年儿童和青年学生的家庭出身。凡年在十八岁以下 的少年儿童及在学校中读书的青年学生,除在土地改革时已成 为一个家庭的实际支配人得划分其阶级成分外,一般不应划分 其阶级成分,只划分其家庭出身。 十、恶霸。凡称恶霸,是指依靠或组成一种反动势力,称 霸一方,为了私人的利益,经常用暴力和权势去欺压与掠夺人 民,造成人民生命财产之重大损失,查有实据者。凡恶霸分子 经人民告发后,由人民法庭判决处理。 十一、地主成分的改变。凡地主成分,在土地改革完成 后,完全服从政府法令,努力从事劳动生产,或作其他经营, 没有任何反动行为,连续五年以上者,经乡人民代表大会通 过,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得按照其所从事之劳动或经营的性 质,改变其地主成分为劳动者的成分或其他成分。其不努力从 事劳动生产或作其他经营,或有任何反动行为,或有违抗人民 政府法令行为者,则不在此例。老解放区的富农在土地改革完 成后合于上述条件满三年者,亦得以同样的方式改变其成分。 不合于上述条件者,则不得改变。 其他成分兼地主者,在土地改革完成后,即照其他成分待遇。 根据一九五○年八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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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 天主教、基督教问题的指示 (一九五○年八月十九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各军区党委: 一、我国的天主教、基督教一方面是宗教问题,另一方面 在长时期中又被帝国主义用为对我国进行文化侵略的工具,其 一部分组织又被帝国主义用为进行间谍活动的机关。两个宗教 在我国都办有教堂、学校、医院及其他文化事业及救济事业机 关,都受外国津贴,都有大量外国教士占据领导地位。全国天 主教教士(依靠宗教为生的神父、修女、修士等)中,外国人 几占半数(一万二千人中占五千五百人),基督教教士中外国 人占百分之十七(一万人中占一千七百人)。天主教在组织上 是统一的,属罗马梵蒂冈教皇所管,基督教则组织上不统一, 分成许多派系;天主教的活动比较注重乡村,并有大量土地, 基督教则比较注重城市,并有青年会、女青年会为其外围团体。 二、马克思主义者是彻底的无神论者,认为宗教有害于 人民的觉悟,但是马克思主义者对待群众性的宗教问题,从来 是当作一种有历史必然性的社会问题和群众问题来处理的,从 来是反对单纯地依靠行政命令简单急躁的办法来处理宗教问题 的。根据解放前的统计,中国天主教徒约三百万人,百分之 八十左右在农村。基督教徒七十万人,百分之七十左右在农 村。农村中的教徒,绝大多数是贫苦农民。城市中的教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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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天主教、基督教问题的指示 大多数是贫苦市民、工人、小贩等。教徒中妇女几及一半。其 中很多人信教很深。如果不采取谨慎步骤,不但不能使广大教 徒从帝国主义影响下解放出来,而且还会使他们对我们发生极 大反感和敌意,适中帝国主义之计。此外,这两个宗教在世界 多数国家都有很多信徒,如果我们所采步骤不适当,还会被帝 国主义用来造成外国教徒群众的恶感。因此,我们对待目前中 国的天主教、基督教,应当不帮助他们的发展,并反对其中的 帝国主义影响;同时坚持保护信教自由,并在其中扩大爱国主 义的影响,使天主教、基督教由帝国主义的工具变为中国人自 己的宗教事业。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使我国基督教、天主教中的 帝国主义影响受到严重的打击,在土改已经完成的地区,广大 人民反对作为帝国主义侵略工具的基督教、天主教,一部分教 徒也已不再信教。但帝国主义者,由于政治的经济的侵略已告 失败,正在力图保持他们在教会中的影响,经过教会来保持在 我国的帝国主义影响和加紧进行间谍活动。帝国主义的这种阴 谋,是完全违反我们民族与人民的利益的,是我们所必须反对的。 四、为了把作为帝国主义侵略工具的教会,变为中国人自 己办的宗教事业,需要进行一系列艰苦的复杂的工作。我们现 在的任务,不是进行群众的反宗教运动,而是领导人民大众, 坚决实现共同纲领,实现土地改革,争取财政经济的根本好 转,广泛进行唯物主义与科学知识的宣传,来逐渐缩小宗教的 市场;同时,在基督教、天主教内部,利用各种机会和经过有 爱国心的教徒,向教徒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的宣传,揭露帝国主 义文化侵略与间谍活动的阴谋,领导和支持其中的爱国分子, 团结虔信的教徒的大多数,反对仍与帝国主义勾结的少数反动 分子,有步骤地使教会摆脱帝国主义的影响及其经济关系,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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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教会变为由中国人自治、自传、自养的宗教事业。对于教会中 进行破坏活动与间谍活动的特务分子,不论是外国人或中国 人,均须依照共同纲领第七条坚决惩处,但在惩处这些特务分 子时,不要牵连整个教会、教堂或教会学校等,而要把那里的 教徒的大多数也团结到爱国主义的旗帜之下,一同反对帝国主 义和特务分子。 五、在上述基本方针之下,我们正鼓励基督教中有爱国心 的分子吴耀宗等,签名发表宣言,号召以逐渐脱离帝国主义的 影响与经济关系,实行自治、自传、自养为教会今后的目标。 对于这个签名运动,各地的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应从旁予以适 当的赞助,经过适当关系,组织有爱国心的教徒,签名响应, 并在教徒中进行宣传。但在势力更大的天主教中,现在尚未发 起此种运动,望各地注意团结天主教徒中有爱国心的分子,以 求在适当时机发起同一运动。所有这些宣传运动,一概不得采 取强迫命令办法,尤其不可由教外的人包办代替。 六、关于教会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望依照下列原则处 理。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如有必要,可由各大行政区省、市协 商委员会出面,召集当地教会的中国负责人座谈。 (一)关于传教问题:共同纲领第五条规定人民有宗教信 仰自由,即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也有反对宗教之自由。人民政 府忠实遵守共同纲领,保证此种自由。但宗教的与反宗教的宣 传,则涉及社会秩序之安定问题。为了社会秩序之安定,教会 不在教堂以外传教,同时其他团体也不到教堂内及其周围进行 反宗教宣传。为了同样理由,教会在正在进行土改的地区应暂 停活动。教会方面,可以出版宣传一般教义的书刊,但其内容 不得违反共同纲领。以前教会方面曾有借宣传宗教为名出版污 蔑人民民主之书刊(例如天主教上海教区在解放前以“现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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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天主教、基督教问题的指示 题研究社”名义所出版的《国家与世界大同》等),教会方面 应自动销毁。如再有发现,政府将予以查禁并处分其出版者, 决不宽贷。 (二)关于教会学校、医院及救济机关:这些机关,在遵 守共同纲领及政府法令条件之下,应视为私营事业,政府本公 私兼顾原则,一视同仁。教会学校应遵守政府法令设政治课为 必修课,同时在教会办的高等学校中亦得设宗教课为选修课。 教会学校内不举行宣传宗教的或反对宗教的展览会、群众集会 等。教徒学生与非教徒学生在信仰问题上不应互相攻讦,甚至 有侵犯人格之行为,应当团结起来,一致反对帝国主义和特务 分子。 (三)关于房屋等纠纷问题:在军事期间,政府所征用或 借用的教会房屋,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今年一月指示,在 地方上以协商方法处理,一般地应归还教会,特殊地应仍许借 用,必要时得订立合同,一方面不得强迫占用,另方面不应空 着宽裕房子不许借用。 七、 〔 〕 八、关于各地基督教、天主教的情况、动态及发生的问题 与我方所采取的处理办法,须经常报告中央。对天主教、基督 教采取的重要措施,须得中央批准。 中 央 八月十九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 〕此处编者有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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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委关于全国金融会议情况 向毛泽东主席并中央的综合报告 (一九五○年九月六日) 毛主席并中央、各中央局、分局、各财委、各军区、各野战军 并后勤: 全国金融会议,已于八月十日结束。现将会议情况和解决 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目前私营行庄困难很大,半年来,全国倒闭了一 半。因此,私营行庄的代表,对这次会议希望甚为殷切。其中 中小行庄,因为资力小,业务少,希望国家银行在业务上给予 支持与帮助。大银行要求最多,除要求调整公私关系外,还希 望政府帮助解决呆账和赤字,要求公私合营,要求公布银行的 编制和待遇标准,以便裁员减薪。 由于物价趋于稳定,私营行庄投机的可能亦日渐缩小,再 加以私营工商业的好转,需要它们协助其资金周转。同时,金 融业中公私力量的对比,已发生了变化,国家银行控制存款占 总额百分之九十,放款占百分之九十七点七,已取得了巩固的 领导地位。因之,私营行庄自觉地要求我们领导。所以改造和 运用它们的条件,可以说已经成熟。 我们对私营行庄的方针应该是:鼓励他们积极扶植工商 业。其任务是扶植生产,沟通城乡,内外交流,吸收侨汇,促 进资金回流。目前,私营行庄与工商业的联系,尚有扩大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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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委关于全国金融会议情况向毛泽东主席并中央的综合报告 能,通货稳定后存款还会增加,故私营行庄还会有一定程度的 发展。 (二)调整公私关系:私营行庄和一部分职工代表的提案 中,都有“一碗饭该谁吃”“国家银行的发展挤了行庄”的思 想,要求按共同纲领第二十六条办事。私营行庄代表,开始强 调业务上和国家银行应“分疆而治”,即有私营行庄的地方, 不设国家银行机构,国家银行不做私人及私人企业的存放款。 会议过程中,逐渐澄清了这种思想,认识到应该共同发展,互 相照顾,凡是私营行庄可以办理的业务,一般应准许办理。国 家银行有政府所赋与的稳定金融和发展生产的特殊任务,并有 管理和领导行庄的责任。国家银行为了支持私营行庄,扶助工 商业,决定建立下列业务联系:( )行庄为扶助城乡交流, 开展汇兑,人民银行可以代为调拨资金,汇率七折优待,并可 代理人民银行汇兑。( )放款发生周转不灵时,可向人民银 行申请转抵押、转贴现,以鼓励放款于工商业。( )行庄得 申请办理人民银行的委托业务,如代收税款,代理储蓄、保险 等。( )行庄为开展中小城市的业务,可以考虑准予增设机 构。( )行庄资金因信用阻滞一时不易放出时,准予转存人 民银行。 (三)调整金融业与工商业的关系,明确金融业为工商 业服务的方针,具体规定:( )利率应该下降,利差应该缩 小。目前物价尚有局部需要调整,资金一般供不应求。因此, 拟采取缓和的步骤,逐步地、机动地、有幅度地调整利率,接 近于战前水平。利率应力求一致,目前先要向利率较低的上海 看齐。京、津两地,应于九月底调整下降。今后利率由人民银 行总行规定全国放款利率最高额,交由各地利率委员会根据当 地具体情况拟定利率。利率委员会应由金融业、工商联及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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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局代表组成。( )联合放款应即增资扩大。除固定资金外, 行庄可临时搭放,重点应注重时期较长数额较巨的放款,对中 小型工商业亦应照顾。( )公私金融业倡导组织投资公司, 以便投资或长期贷款于工商业。如北京兴业投资公司认股一百 亿迅速完成,就证明目前工商业转业资金及富户休闲资金正急 切寻找出路。( )对工商业不通过行庄自行吸收股东及职工 资金问题(上海工厂自行吸收资金约达千亿元),为照顾开展 自由借贷和工商业的困难以及行庄存款利差较高等情况,可以 暂准办理。 (四)全国性银钱业管理办法草案的制定,现在已迫切 需要。其精神应为充实银钱业资力,鼓励充分运用资金扶助工 商业,积极性的规定应多于消极性的限制。会议中对草案讨论 较多的为下面三点:( )资本额的规定,同意分为二百亿、 一百亿、五十亿、二十亿、十亿、五亿六等。( )资本额中 现金部分的规定。目前一般行庄的资本多为房地产,缺少现 金,不利于资金周转及增加放款,大银行更缺乏现金。规定今 后资本额中,现金应占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四十;资本愈小,其 现金比例应愈大。( )存款准备金,过去规定为现金缴存国 家银行,以限制其扩张信用。现拟将额数扩大为存款的百分之 十五至百分之三十,现金准备部分缩小为百分之五,其余为保 证准备以公债、投资公司投资额、联合放款债权充之,以达到 巩固信用、保证存户利益及促使资金集中使用的目的。该草 案经过核定呈请批准,并俟行庄渡过困难情况好转后,即可 实施。 (五)劳资关系的中心是裁员减薪问题:最近中小行庄 劳资已开始协议,但劳方仅允减薪,不允裁员,资方财要求在 减薪之外,还准许裁员。大银行职工对减薪裁员均采取拖的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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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委关于全国金融会议情况向毛泽东主席并中央的综合报告 度,因而影响亏损继续增加。此次会议中,曾举行座谈,讨论 私营行庄的精简节约,认为存款还需增加四倍,收支才能平 衡,但目前无此可能,因此必须精简,裁去闲散人员,工作不 力、能力薄弱及年老应退休者,可一次发给解雇费,时间以一 年为限,要求劳资协商时间最长不超过二星期,逾期请劳动局 调解。银行职工多为小资产阶级,缺乏工人阶级为长远利益牺 牲暂时利益的决心。资本家对此要求很坚决,但又畏首畏尾, 表现软弱。会议对此问题尚未解决,现正由劳动部研究具体解 决办法。 经过这次会议,私营行庄感到政府不但指出了出路,而且 调整了公私关系,给行庄以转抵押、委托业务、汇兑折扣等支 持,信用会逐渐恢复。中小行庄将来合并时,希望国家银行帮 助解决过剩的人员。大银行呆账的清理,已决定各地组织呆账 清理委员会。上海呆账仅四百亿,其中大半是过些时即可收回 的,我们拟以转抵押方式接受一部分。 另外,国家银行管理国家股份已经指派董事的(实即公私 合营的),有上海、浙兴、金城、大陆、中南、国华、和成七 家。正要求,我们尚未允许的,有聚兴诚银行。 以上,是我们对全国金融会议的综合报告。 中 财 委 九月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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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主席毛泽东关于 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命令 (一九五○年十月八日) 彭高贺 〔 〕 ,邓洪解 〔 〕 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各级领导同志们: (一)为了援助朝鲜人民解放战争,反对美帝国主义及其 走狗们的进攻,借以保卫朝鲜人民、中国人民及东方各国人民 的利益,着将东北边防军改为中国人民志愿军,迅即向朝鲜境 内出动,协同朝鲜同志向侵略者作战并争取光荣的胜利。 (二)中国人民志愿军辖十三兵团及所属之三十八军 三十九军四十军四十二军,及边防炮兵司令部与所属之炮兵一 师二师八师。上述各部须立即准备完毕,待令出动。 (三)任命彭德怀同志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 委员。 (四)中国人民志愿军以东北行政区为总后方基地,所有 一切后方工作供应事宜,以及有关援助朝鲜同志的事务,统由 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高岗同志调度指挥并负责保证之。 (五)我中国人民志愿军进入朝鲜境内,必须对朝鲜人 民、朝鲜人民军、朝鲜民主政府、朝鲜劳动党(即共产党)、 其他民主党派及朝鲜人民的领袖金日成同志表示友爱和尊重, 严格地遵守军事纪律和政治纪律,这是保证完成军事任务的一 个极重要的政治基础。 (六)必须深刻地估计到各种可能遇到和必然会遇到的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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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主席毛泽东关于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命令 难情况,并准备用高度的热情,勇气,细心和刻苦耐劳的精神 去克服这些困难。目前总的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于我们有利, 于侵略者不利,只要同志们坚决勇敢,善于团结当地人民,善 于和侵略者作战,最后胜利就是我们的。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 一九五○年十月八日于北京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 〕彭,指彭德怀;高,指高岗;贺,指贺晋年。 〔 〕邓,指邓华;洪,指洪学智;解,指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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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 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 (一九五○年十月十日) 为了打击帝国主义的阴谋破坏和彻底消灭蒋介石残余匪 帮,为了保证土地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了巩固与发 展中国人民的胜利,“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严厉惩罚一 切勾结帝国主义,背叛祖国,反对人民民主事业的国民党反革 命战争罪犯和其他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要分子”;必须对于一 切“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予以严厉制裁”;“必 须坚决地肃清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 分子”。“全党和全国人民对于反革命分子的阴谋活动,必须 提高警惕性”。这是党中央、毛主席和人民政协共同纲领,关 于镇压反革命活动和肃清反革命残余问题,所给予全党和全国 人民的明确指示,也是全国人民目前迫切的要求。 但是,有不少干部和党委,或者由于在胜利后发生了骄傲 轻敌思想,或者由于在新的环境中受了腐朽的自由主义思想的 影响,以致把统一战线中的反对关门主义问题与在对敌斗争中 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问题相混淆,把正确的严厉镇压反革命活 动与乱打乱杀相混淆,把“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误解为 片面的宽大。因此,在镇压反革命问题上,发生了严重的右的 偏向,以致有大批的首要的、怙恶不悛的、在解放后甚至在经 过宽大处理后仍然继续为恶的反革命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制 裁。这不仅助长了反革命的气焰,而且引起了群众的抱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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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 我们“宽大无边”、“有天无法”。这种右的偏向,必须采取 步骤,加以克服。 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级党委,对于已被逮捕及尚未逮捕的反革命分 子,应即领导与督促主管部门,根据已有的材料,按照“镇压 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经过审慎的研究,分别地加以处理。 对于首要的、怙恶不悛的、在解放后特别是经过宽大处 理后仍然继续作恶的反革命分子,应依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公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加以镇压。当杀者,应即判处死刑。当 监禁和改造者,应即逮捕监禁,加以改造。对于这些案件的执 行,必须公布判决,在报纸上发布消息(登在显著地位),并 采取其他方法,在群众中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 对于罪恶较轻而又表示愿意悔改的一般特务分子和反动党 团的下级党务人员,应即实行管制,加以考察。这些分子如继 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则应予以严厉制裁。 对于真正的胁从分子、自动坦白的分子和在反对反革命的 斗争中有所贡献的分子,应分别予以宽大的待遇,或给以适当 的奖励。 (二)对于帝国主义的特务间谍组织和特务间谍分子,必 须予以严厉的打击。已逮捕者,应分别情况,依法惩处。未逮 捕而有证据或有重大嫌疑者,应依上级指示,予以逮捕。 (三)关于反革命案件的检查,应由检察、公安部门负 责。其审判,仍由人民法院或军管会军法处负责。目前法院工 作,应以处理反革命案件为重点。 为了防止在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中发生“左”的偏向,各 级党委必须坚持反对逼供信和禁止肉刑,必须注意重证据而不 轻信口供。在判处死刑时,党内必须经过省委、大市委、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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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委及受委托的地委批准。其中如有特别重要分子,则须报告中 央批准。关于外国人的处理必须经过政务院批准。 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情形,公安和司法部门应按级向上 级作定期报告。 (四)法院、检察、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武 器,各级党委应加强自己对于它们的领导,并适当地充实其干 部。监狱管理必须严密,必须有可靠干部负责。 (五)关于执行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工作情形,各中央局 必须于本指示发出一个月内即十一月十日以前,作出第一次报 告,并订出今后执行中央方针的计划,电告中央批准,然后照 此实行。 各中央局所属的分局、省委、大市委、区党委,关于在自 己区域执行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工作情形及自己的工作计划,必 须于本指示发出四十天内即十一月二十日以前,向各中央局作 第一次报告,此项报告同时发给中央一份。嗣后各中央局及分 局、省委、大市委、区党委,均须每四个月由党委书记负责, 向中央及中央局作关于镇压反革命问题的专题报告一次。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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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关于加强对学校政治思想教育 的领导的指示 (一九五○年十月十三日) (一)全国各地自解放以来,对教育普遍地进行了改造 整顿工作,在课程的改革上、政治思想的进行上,均获得了一 定的成绩。但最近在新区土改政策的学习中,部分地区发生了 严重的偏向和缺点。如湖南省部分中等学校搬用农村斗争的方 式,斗争教员,斗争学生,甚至有因校长是地主,学校里发动 斗争会罚他跪六小时的,严重地违反争取、团结、改造知识分 子的政策,使得人心惶惶,多数教职员不敢暴露思想,达不到 改造提高的目的。有的地区并在整顿旧教育过程中,对原有教 职员,采取打击和清洗的办法,任意撤换校长和教员,以致人 人自危不能安心工作。湖北省部分地区大量动员教职学员去搞 中心工作,妨碍了系统教学的正常进行;而该省教育厅在其布 置土改学习的通知中,竟错误地规定要在学校中“严格检查教 职员中过去和现在,有无瞒田夺佃、私卖倒算、欺压农民等行 为”,“若不坦白承认错误而发现上列情事时,就必须送交当 地政府依法惩办。”如按此种精神执行,势必促成在学校中对 地富家庭出身的教职员进行清算斗争,而杜绝他们进步的机 会,结果将会影响文化科学的正常开展,使学校陷于混乱,影 响教育前途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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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二)各地文教机关和学校,必须彻底认识:对旧教育的 改革,是一个长期而细腻的工作,拖延改革固然是不对的,性 急粗暴草率从事也是不对的,应该是有计划有步骤而且谨慎地 进行;对教职员和学生,不管其家庭出身怎样,均应本争取、 团结、改造的政策,通过教育说服的方式,积极鼓励其前进, 切勿以斗争、孤立、强迫反省,或单纯清洗的办法来处理。 (三)前述各地区之偏向,虽已由有关领导机关及时纠 正,但各地文教机关应该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各级学校之领 导,提高警惕深入检查,防止性急粗暴的偏向发生;另一方面 应认清团结知识分子是为得要改造、求进步,而不是姑息妥 协;因而必须注意坏分子借口团结知识分子的政策,在土改中 钻政策空子的不法行为,以免人民的学校脱离人民,并影响人 民政府的威信。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法令汇编》 (一九四九—— 一九五二)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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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 (一九五○年十月十四日) 今年淮河流域,因洪水特大,造成严重水灾,豫皖境内受 灾面积,约略估计达四千余万亩,灾民一千三百万人。遵照毛 主席根治淮河的指示,由水利部召集华东区与中南区水利部, 淮河水利工程总局,及河南、皖北、苏北三省区负责干部,分 析水情,反复研讨,拟定治理淮河方针及一九五一年应办的工 程,经向本院汇报后,决定如下: (一)关于治理淮河的方针,应蓄泄兼筹,以达根治之 目的。上游应筹建水库,普遍推行水土保持,以拦蓄洪水发展 水利为长远目标,目前则应一方面尽量利用山谷及洼地拦蓄洪 水,一方面在照顾中下游的原则下,进行适当的防洪与疏浚。 中游蓄泄并重,按照最大洪水来量,一方面利用湖泊洼地,拦 蓄干支洪水,一方面整理河槽,承泄拦蓄以外的全部洪水。下 游开辟入海水道,以利宣泄,同时巩固运河堤防,以策安全。 洪泽湖仍作为中下游调节水量之用。淮河流域,内涝成灾,亦 至严重,应同时注意防止,并列为今冬明春施工重点之一,首 先保障明年的麦收。 (二)根据上述的方针,一九五一年应先行举办下列的工 程: 上游,低洼地区临时蓄洪工程,蓄洪量应超过二十亿公 方。整理淮、洪、汝、颍、双洎各河河道,包括堵口复堤,放 宽堤距及疏浚,以防泛滥。低洼地区配合麦作期排水需要,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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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要举办沟洫涵闸工程。塘坝谷坊,先行试办,筹划推广。山谷 水库尽速进行测勘研究,争取早日兴工。 中游,湖泊洼地蓄洪工程,蓄洪量应争取五十亿公方。 正阳关以上,淮河干堤,按最大洪水设计,堵口复堤,部分退 建。正阳关以下,北堤高度应按最大洪水设计,在必要修筑遥 堤地段,其原堤堤顶高度平于一九五○年洪水位。南堤堤顶高 度,除正阳关、蚌埠、淮南煤矿三地区,应按最大洪水设计 外,其余暂以平于一九三一年洪水位为原则。干支流低水河槽 的淤塞部分,在照顾下游原则下,进行疏浚。阜阳宿县两专区 配合麦作期排水需要,择要开辟沟洫,修建涵闸。濉河上游蓄 洪及整理河道,应配合同时举办。 下游应即进行开辟入海水道,加强运河堤防,及建筑三河 活动坝等工程。入海水道工程浩大,一九五一年先完成第一期 工程,一九五二年汛期放水。在入海水道辟成放水前,仍暂以 入江水道为泄水尾闾,洪泽湖入江最高泄量暂以八千五百秒公 方为度。万一如遇江淮并涨,水位过高,仍开归海坝,以保运 堤安全。运河入江水道及里下河入海港道部分疏浚工程,亦应 配合举办。 (三)为确保豫皖苏三省的安全,上述各项工程的设计施 工,与先后缓急,均须做到互相配合,互相照顾。因此上中游 蓄洪工程,应就技术与准备的可能,尽速举办,并争取增加蓄 洪容量。下游入海水道,应早日完成选线设计,并根据长远利 益,研究确定入江入海流量之分配,以避免临时性工程中发生 不必要的浪费。关于干支各河洪水流量之估计,亦应继续搜集 资料,进行更为精确的推算,以求各项工程的经济与安全。 (四)为加强统一领导,贯彻治淮方针,应加强治淮机 构,以现有淮河水利工程总局为基础,成立治淮委员会,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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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 东、中南两军政委员会及有关省、区人民政府指派代表参加, 统一领导治淮工作,主任、副主任及委员人选由政务院任命, 下分设河南、皖北、苏北三省、区治淮指挥部。另设上、中、 下游三工程局,分别参加各指挥部为其组成部分。 (五)关于工程经费,目前暂时不作决定,应由治淮委员 会会同各地区,尽速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勘测,负责提出切实 可靠之工程计划与财务计划,并由地方行政机关及水利机关负 责人共同签字,经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转请政务院财政经济委 员会核定。土方单价尤须作合理规定,以求提高效率,避免浪 费。 (六)全部治淮计划与工程的实施,皆以根治淮河水灾为 目的,今冬明春的工程,应在保证工程标准与完成工程任务的 条件下,以工代赈,与救灾工作相结合。凡属重要的,上、下 游密切相关的,或技术性较高的工程,均须依照前项规定,经 过查勘设计于批准后再行动工。至于局部性的工程,在根治计 划范围以内者,可以责成治淮委员会及各地区人民政府商定后 先行施工。为配合当前以工代赈需要,并可先拨一部粮款。 根据一九五○年十月十五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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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关于 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 的报告》的批示 (一九五○年十月十五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地委、县委: 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的报告及各项决定,中央认为是 正确的,望你们加以注意并督促实行。 中 央 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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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 《关于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的报告》的批示 关于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的报告 (一九五○年十月十四日) 毛主席并 中央书记处: 一、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由中央教育部和全国总工会 联合召开,到省、市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工会文教部负责人及 有关机关、团体、学校的代表共四百余人,并邀请了若干大企 业的负责人参加,会议自九月十八日开始,二十九日闭会。 二、一年来,工农群众教育与工农干部教育有显著发展。 去冬老区农民入冬学的达一千二百余万人,今年转为民校坚 持常年学习的三百万人。全国工人入业余学校学习的七十万余 人。今年起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十八所,学生二千五百余人。山 西举办工农速成小学,入学一千二百五十余人。在职工农干 部补习文化的,河北省已组织起四万余人,太原市已组织起 一千五百余人。但上述工作仍缺乏明确的方针和统一健全的领导。 此次会议的目的就是为了:统一领导思想,明确方针任 务,规定具体办法,改进领导关系,并适当地解决经费及学习 时间等具体问题,将工作推进一步。 三、会议经过反复讨论,首先对下列方针原则问题,达到 了一致的认识: (一)明确了加强工农文化教育的重大政治意义,它是巩 固与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建立强大国防军、建立强大经济力量 的必要条件。工农群众尤其工农干部迫切要求提高文化,国家 必须逐步满足此种要求,首先必须提高工农干部的文化水平, 并着手培养工农出身的高级知识分子,作为国家建设的新的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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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强骨干。 (二)当前工农教育的实施方针:教育对象,应首先着重 对工农干部和积极分子的教育,并逐步地推广到有组织的青年 男女和迫切要求学习的工农群众中去。教育内容,工农干部和 积极分子及老区的工农群众,一般地应以识字、学文化为主要 内容,并适当地结合政治教育、生产技术教育和卫生教育。在 半老区、新区,则一般地应与当时当地的中心任务和群众斗争 相结合,以政策时事教育为主,并通过这种学习,进行一定程 度的识字教育。实施的步骤,应因地因时制宜,有重点地稳步 前进,在巩固的基础上要求发展,目前只提“推行识字教育, 逐步减少文盲”,还不提“扫除文盲”的口号,以免使工作陷 于被动。反对急于求成及只追求数字、不讲求效果的形式主义 作风。 (三)工农教育本身是一个巨大的群众运动,必须贯彻群众 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依靠群众自己的力量 来进行工作。工农群众教育经费,主要靠群众自己解决,政府 予以补助;师资问题,实行以民教民为主的方针,可能时设一 定的专任教师作为骨干;学习组织,应适合当地具体条件与群 众需要,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不能强求一律,不能强求正规化。 (四)领导关系方面,必须实现“政府领导、依靠群众组织、 各方面配合”的原则,以达到统一领导、分工合作,将工作做 好的目的。克服本位主义、包办作风或相互推卸责任的偏向。 四、根据上述方针原则,会议修正通过了:举办工农速成 中学和工农文化补习学校的指示,开展农民业余教育的指示, 职工业余教育、工农速成中学、工农文化补习学校三个暂行实 施办法,及各级职工业余教育委员会组织条例等六项草案,将 各种工农教育组织的任务、方针、制度、教学计划、经费、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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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 《关于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的报告》的批示 导关系等问题,明文规定下来。各地区代表并按当地情况与主 客观条件分别初步拟定了实施步骤和计划,确定了一九五一年 开展工农教育的具体任务和各项补助经费的分配比例。 (一)工农速成中学:吸收十八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 具有相当高小毕业程度,志愿长期学习、参加革命工作或产 业劳动三年以上的工农干部或工人入学,施以中等程度的文 化科学基本知识的教育,三年(必要时延长到四年)毕业, 使能升入高等学校深造,培养成为各种高级建设人才。计划 明年增加到一万四千七百七十四人(中央直属八百人,东北 四千三百七十四人,华北四千零四十人,华东二千二百人, 中南一千人,西北一千八百人,西南四百人,内蒙一百六十 人)。 (二)工农文化补习学校:暂设初级班与中级班。初级 班招收初小程度的工农干部,两年毕业,提高到相当于高小毕 业程度。中级班招收高小程度的工农干部,两年毕业,提高到 相当于初中毕业程度。中级班分甲乙两类,甲类以文史课为重 点,毕业后可升入政法、文教部门的干部学校或干训班;乙类 以数理课为重点,毕业后可升入财经部门的干部学校或干训 班,学习政策、业务后分配工作。计划明年招收学生两万人 (华北九千人,华东五千人,中南三千人,西北二千人,西南 一千人,东北、内蒙未计入)。 (三)机关干部业余学习:凡不及初中程度的在职工农 干部拟均以学习文化为主。计划明年组织起二十五万工农干部 补习文化(华北八万人,东北四万五千人,内蒙五千人,华东 五万人,中南三万五千人,西南二万五千人,西北一万五千 人)。 (四)职工业余教育:一般应以识字、学文化为主,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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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取三五年内扫除现有职工中的文盲。由厂、矿、企业的行政、 工会及有关方面,统一分配职工业余时间。学习文化时间以每 周不少于六小时、全年不少于二百四十小时为原则。经常的政 治教育和技术教育,不占文化学习时间。有相当文化程度的可 单成立政治班或技术班。经费主要从工会的百分之一点五文教 费中解决,企业行政方面予以协助,政府作重点补助。职工业 余学校学员人数计划明年发展到一百五十万零五千人(东北 五十万人,内蒙五千人,华北三十万人,华东四十万人,中南 二十万人,西南十万人,西北五万人)。 (五)农民业余教育:凡经过土改,农民生活已初步改 善的地区,农民业余教育应以识字学文化为主。除冬学、识字 班、学习小组等组织形式外,在基础较好的村庄,可成立农民 业余学校,坚持常年学习,农忙时放假,全年上课一百五十 次到二百次,每次一至二小时。经费主要由群众自己解决, 县教育粮划出百分之十至二十作为补助费,另由中央作重点 补助。民校学员人数,计划明年发展到五百零一万人(东北 一百九十万人,内蒙五万人,华北一百六十五万人,华东 九十五万人,中南三十万人,西南十万人,西北六万人)。 五、加强领导问题:为加强工农业余教育的领导,拟在各 级政府教育部门设专管机构或人员。另由政府与工会或农会及 有关团体代表组织职工业余教育委员会(全国、市),或工农 业余教育委员会(省、市),或农民业余教育委员会(县), 以便统一计划,分工合作。 六、此外有两个问题,因牵涉范围较广,只一般交换了意 见,未作具体规定:一是工农干部在职学习问题;另一是举办 工农干部学习业务的各种干部学校问题。拟请中央召集各有关 部门会商解决。为了有计划、有系统地解决培养和提高干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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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 《关于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的报告》的批示 问题,我们建议在政务院设干部教育委员会,由人事部、教育 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统一领导和规划这一工作(此事即由 中宣部、中组部于本周内邀集各部门开会讨论——乔木注)。 七、据各地代表反映:有的地区对工农干部教育及工农 群众教育重视不够,只顾眼前工作,缺乏长期打算,工农速成 中学招生时,将编余人员及不好处理的干部介绍入学,而不肯 派好干部学习;有的地区,政府教育部门与工会之间、企业行 政当局与工会之间、地方工会与产业工会之间的意见不一致, 关系不够协调,工人学习文化的时间没有保证,影响工作的开 展。拟请中央通报各级党委予以注意(此事即由中宣部另电通 报——乔木注) 。 上述各节,是否妥当,请指示。 钱 俊 瑞 刘 子 久 一九五○年十月十四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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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 进行时事宣传的指示 (一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各中央局、各分局、各军区、各省市委: 美军扩大侵朝并直接侵略台湾,严重威胁我国安全,我国 不能置之不理。为了使全体人民正确地认识当前形势,确立胜 利信心,消灭恐美心理,各地应即展开关于目前时事的宣传运 动。宣传中应注意之点如下: 一、宣传的基本内容有二:(一)我国对美军扩大侵朝, 不能置之不理;(二)我全国人民对美帝国主义应有一致的认 识和立场,坚决消灭亲美的反动思想和恐美的错误心理,普遍 养成对美帝国主义的仇视、鄙视、蔑视的态度。 二、为了正确认识朝鲜形势对中国的关系,应说明: (一)从中国方面说,中朝唇齿相依,美国侵朝与侵华是分不 开的。( )美在发动侵朝的同时公开侵略台湾,并连续轰炸 扫射我东北边境。( )美国不顾我国警告和苏联建议,悍然 侵越三八线而直趋中朝边境。( )从北朝鲜缴获文件及其他 方面证明,美国确有侵占朝鲜后进一步侵占我国东北的阴谋计 划。( )美国此种计划与以前日本对华侵略历史如出一辙, 日本是第一步侵略朝鲜、台湾,第二步侵略东北,第三步侵略 全中国。由于这一切,为了我国的安全,不能对美军侵朝置之 不理。(二)从朝鲜方面说,朝鲜人民军在强大美军登陆仁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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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进行时事宣传的指示 后的退却是必然的和必要的,但朝鲜人民反对美国的斗争仍然 在继续着,经过持久的正确的努力,仍将转入反攻。在此种形 势下,我国的支援对朝鲜人民的继续斗争有重大意义,而朝鲜 人民的继续斗争,对我国安全亦有重大意义。(三)美国如果 竟敢在此时爆发世界战争,则其失败将更彻底,因为现在美国 的军事准备尚未完成,而和平阵营势力则大于美英势力。我 们要和平,不要战争,但不能听任美国侵入中朝边界而置之 不理。 三、为了正确地认识美国,应说明: (一)美国是中国的敌人。就目前说:( )美国公然侵 略我国的台湾省。( )美国公然轰炸扫射我东北同胞。( ) 美国不顾我国警告,公然扩大侵略朝鲜,向中朝边境进攻。 ( )美国公然继续援助蒋介石匪帮。( )美国不让我国参加 联合国和安理会及盟国对日委员会等。( )美国扶植并武装 日本反动派,积极准备对日单独媾和。( )美国领导帝国主 义各国,在外交上与军事上共同压迫和包围我国。( )美国 在我国内部进行各种特务破坏活动。就历史说,美国亦一贯 侵略我国,例如:( )一八四四年与满清订立望厦条约,首 创治外法权与利益均沾条款,其后又陆续订立许多不平等条 约。这证明美国早已对中国从事政治侵略。( )一八六二年 帮助满清镇压太平天国,一八七二年进攻朝鲜(当时为中国藩 属),一八七三年进攻台湾,一九○○年参加八国联军进攻 中国。这证明美国早已对中国从事武装侵略。( )一九一七 年蓝辛石井协定承认日本在华特权,一九一八年巴黎和会承 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特权,五四运动即由此而起。( ) 一九二五年五卅惨案与一九二七年下关惨案中参加屠杀中国人 民。( )在蒋介石叛变后的十年内战期间,积极援助蒋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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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屠杀压迫中国人民,并控制中国政治经济。( )在日本侵华 期间大量供给日本以军事物资。( )日本投降后积极侵略中 国,订立中美商约,企图变中国为美国殖民地。( )日本投 降后积极援助蒋介石发动进攻人民的反革命大内战,杀死了数 百万中国人。 (二)美国是全世界的敌人。( )美国是和平的敌人和 国际侵略战争的大本营。美国的大资本家以发杀人财为职业, 其侵略及于五大洲,积极准备和鼓吹世界第三次大战,压迫和 平运动,拒绝禁止原子武器。( )美国是民主的敌人和法西 斯反动的大本营。美国国内已成法西斯恐怖世界,特务横行, 除大资本家及其走狗外,美国人民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结 社自由。在一切为美国所控制的殖民地,美国均竭力扶植蒋介 石李承晚一类血腥独裁者。在一切为美国所操纵的资本主义国 家,美国均竭力促使其政治法西斯化。( )美国是文化的敌 人和人类精神堕落的大本营。美国统治者迫使科学、艺术、宗 教为帝国主义侵略服务,科学不用于建设而用于战争,艺术不 提倡进步而提倡堕落,宗教不参加和平活动而参加间谍活动。 美国统治阶级以威胁利诱摧残人民的道德观念,美国侵略者在 朝鲜等地的野蛮与希特勒、东条无异。 (三)美国是纸老虎。美国虽竭尽全力对年轻的小国朝 鲜取得暂时胜利,但这也只等于蒋介石占领延安,最后仍然要 失败,仍然是纸老虎。美国不但在政治上是孤立的,在军事上 亦有严重弱点:( )战线太长,腹背受敌,战线由西欧至东 亚,超过希特勒与日本。( )后方太远,必须横渡大西洋太 平洋,不如希特勒与日本。( )士气不高,实战经验不多, 战斗力弱。( )同盟者不强,西德日本尚未武装起来,英法 意等国现已非军事强国。( )在此种形势下,美国资源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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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进行时事宣传的指示 势不能不受到限制和抵消,且在西欧失败后即将丧失此种优 势。( )原子武器已非美国独有,且不能决定战争胜负。国 土愈广,人口愈不集中,原子武器的作用愈小。 四、宣传的方法,以各机关、团体、学校、工厂和部队 内部讨论为主。讨论开始前,应由负责同志召集党内外干部会 议作有系统的报告,然后由干部分别在所属部门内作报告,然 后举行讨论。对于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和民族资产阶级中的爱 国分子,应在事先与他们谈通,使他们在社会舆论上起积极作 用。在讨论中大体可由朝鲜问题入手,然后转入反对亲美恐美 问题。应鼓励各人自由争辩检讨,以求尽量在思想上彻底解 决,使人人对援朝表示积极有信心不怕困难,对美帝国主义表 示不共戴天,使亲美恐美情绪与抗日运动中的亲日恐日情绪同 样不能容身。为帮助讨论的进行,各机关、团体、学校、工 厂、部队均应多出大幅墙报,多作专题讲演,多置有关书报, 并可利用适当的实际问题(例如反对奸商投机、奸人造谣、特 务活动等),组织街头宣传,及发起自愿的向人民解放军和朝 鲜人民写信表示敬意和决心等。在农村中,则应结合当前工作 (例如加强地方武装、镇压反革命活动等)来进行简要通俗的 宣传。各地文艺界和出版界应大量生产各种艺术作品和小册 子,以应宣传的需要。 五、在一切宣传中均应注意保守国家机密,并应注意防 止特务分子故意提出激烈口号造成群众的惊慌和我们的被动。 一切负责人不要谈到援助朝鲜的具体方法问题,在被询问时可 说我们相信中央人民政府必能决定正确的对策,我们虽不知道 中央决策的内容,但人民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在中央未有新 的指示前,在报纸上应多发表反对美国扩大战争侵略朝鲜、台 湾,反对亲美恐美以及加强国防和治安的评论、消息和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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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对援朝则限于发表同情鼓励朝鲜人民坚持斗争,相信必获最后 胜利的文字。 六、本件应在干部和宣传工作人员中迅速详细传达。各地 群众讨论中的重要情况望告。 中 央 十月二十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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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公安部 《关于全国公安会议的报告》 (一九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各军区、各兵团、 军、师党委: 中央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会议向中央的报告,中央认为是 正确的,特发给你们,望督促有关各方切实地加以实行。 中 央 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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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中央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会议的报告 (一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席并中央,并请转各中央局、分局、大市委、省委、区党 委: 十月十六日公安部召开了全国高级干部会议,传达和布 置执行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到会的有各大行政区 的公安部长(缺汪金祥由秘书长代),京、津、沪公安局长, 三、四野、华北军区的保卫部长,内蒙、华北五省和公安部的 主要负责干部等三十九人。会议中少奇、恩来、彭真同志都给 了详细具体的指示,二十一日会议结束。兹将主要问题综合报 告于下: (一)朝鲜战争发生以后,反革命分子向我们发动了各 种各色的谣言攻势,加紧破坏经济建设,特别是破坏军运,积 极策划暗害活动,组织武装暴乱。其原因:第一,反革命确实 很多,除有大批的职业特务之外,无形的反革命力量还到处大 量存在。反动党团员、地主、会道门、流散军官、教会和大批 的旧公务人员中的落后分子等,或是他们的社会基础,或是他 们的活动对象,特别是地主阶级则是反革命可靠的社会基础。 第二,帝国主义的侵略战火已经燃烧到我国门口,给反革命分 子很大鼓励,他们竟认为:“黑暗将过,黎明即来”,而加紧 活动。第三,最主要的原因则是我们在最近一时期内对反革命 的活动镇压不够。对反革命“宽大无边”的右的偏向,在党与 政府的组织中是严重存在着的。这种右的偏向,既损害了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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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公安部 《关于全国公安会议的报告》 群众对敌斗争的积极性和勇气,也助长了反革命分子的气焰。 这表现在:第一,破案多,但对罪大恶极、怙恶不悛的分子镇 压不够。 〔 〕 检查去年十月至今年九月所破获的一百三十五起 要案中,有处理报告者仅十余起。南京解放以来至今年九月, 只杀过四个人。青岛解放以来至今年七月只杀过两个反革命分 子。福建匪患严重的建瓯县解放以来至今年八月未杀过一人, 已足说明镇压不够的严重情况。第二,重罪轻判、迟判,镇压 不及时。如石家庄对“十九号”特务机关作恶多端的匪特首要 王钧,拖延至三年之久,最近始判死刑。该犯临刑前还在公审 大会上喊“国民党万岁”。西安土匪拒捕打死我邮差,西安法 院认为系“自卫”,不判死罪。南京土匪拒捕枪杀我公安员, 竟按“初犯”理由改死刑为徒刑。张轸部被我破获的反革命叛 变案犯,有人认为是“未遂犯”。反革命俘虏搞叛变说是我们 教育不够,以及不管罪恶大小强调既往不咎等。判决批准,手 续繁多,华东说最快两三个月,慢的两年三年。法院不健全, 旧司法人员中有浓厚的旧法律观点。不少的公安干部则有送法 院即了事的错误想法,对于结案与判决,缺乏坚持与负责到底 的态度。我们亦有督促检查不严之责。第三,由于镇压不够和 不及时的结果,形成此地释放,彼处作案;今日释放,明日作 案。形成大批人犯积压,加上干部产生轻敌麻痹思想,看管不 严,今年一月至今发生犯人越狱、暴动事件六十六起,参加犯 人一千三百七十名,以西北最为严重。 (二)根据这些检查,我们一致认为中央的指示是十分正 确的适时的,必须坚决准确的执行。只有准确,才能打中敌人 要害,才能狠;只有准确,才能避免执行政策中的左右摇摆, 才能稳。我们的工作布置:第一,对于已被逮捕及尚未逮捕的 反革命分子的处理仍按杀一批、关一批、管一批的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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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必须处决一批罪大恶极怙恶不悛的、在解放后甚至在经过宽大 处理后仍然继续为恶的反革命分子。这是消灭反革命所必需, 对于这些分子不严厉镇压就会犯错误。只要掌握不冤枉好人, 分别轻重两个原则,我们即可少犯或不犯错误。对于可以不杀 的特务分子,及反动党团的中上层分子,要关一批,即判处 徒刑,强迫劳动,加以改造。正与西北商订集中一批有劳动力 的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计划。此外,一般特务分子和反动党团 的下级党务人员,虽不逮捕惩罚,但亦须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 并进行一定时期的管制。有些地区,要纠正放松管制的偏向。 对反革命分子不杀、不关,反革命分子即无所畏惧;不管,即 可能造成以后要多关、多杀;杀、关、管乃是对反革命实行专 政的必要手段,三者不可缺一。此项工作,应由各地做出计划 交中央局批准并报中央。同时应使这一工作有领导有秩序的进 行,以免因强调镇压而又发生“左”的扩大化的偏向。第二, 对于帝国主义特别美帝国主义的特务间谍组织和特务间谍分子 要关一批,赶一批。有证据者,即应予以逮捕。有嫌疑者取得 证据后予以逮捕。关与赶按照情况的必需和主观力量的可能来 决定。各地已经发现了多少外国特务?需要逮捕多少?如何处 理?证据不足者如何继续搜集证据?均由各地按照自己的情况 订出计划,报告中央批准后执行。总之,每一具体案件的处 理,都应事先请示中央或政务院批准,各地不得擅自处理。各 大行政区、各大城市应集中力量先搞几个重大的帝国主义特务 案件,领导同志要亲自动手,要重视反对外国特务的斗争,以 便取得经验,教育干部,以改变目前了解情况少,经验少,办 法不多的状态。第三,会门特别一贯道是目前和我们作斗争的 最大的反革命组织,东北已从组织上打垮,华北已进行过若干 重点取缔,但潜伏势力依然存在。今后在老区应对会门实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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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公安部 《关于全国公安会议的报告》 开的正面的进攻方针,结合侦察工作,党政军民一齐动手,求 得彻底摧毁这一反革命组织。当然,在处置的政策上,应该谨 慎,因为它与广大群众性的迷信行为纠缠在一起。在新区,步 骤更应稳些,先搞反动头子并为公开的正面的进攻准备必要的 条件。第四,对付反革命谣言,必须实行讲、驳、追三个字的 政策,即加强宣传,对谣言正面加以驳斥,以及追究谣言的来 源等。除配合宣传、驳谣外,追谣主要是各级公安部门的责 任。第五,清理积案与侦捕新案相结合。要纠正久押不问的现 象,但为了镇压及时并打击反革命气焰,必须以镇压现行犯为 主。即对于现在正进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逮捕起来,必须先 办,必须严办。第六,公安部门内部不纯,在下层特别是新区 甚为严重。侦察、保卫机构和各部门的负责岗位,必须掌握在 政治上有保证的同志手里,这些心脏地带,宁缺毋滥,新区和 大城市更要注意。第七,为使处理反革命案件手续简化,镇压 及时,又不出乱子,拟与最高法院商定一个改进办法,发一 指示。 (三)在讨论中,对于执行中央指示如何与地区情况相 结合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第一,少数民族众多的 地区,一般的不实行中央这一指示。而仍采取培养民族干部、 调查研究、稳步前进的方针。混在少数民族中的反革命,取得 证据后也要惩办,但须谨慎,避免牵涉民族纠纷,方式上注意 通过少数民族群众自己的自觉和自愿。第二,对于过去镇压已 经不少、反革命气焰已不很高的某些少数地区,领导上不应盲 目地继续强调镇压,以严防发生盲目杀人或以为杀人愈多愈好 的错误,已经发生了乱打乱杀现象的个别地区,则必须坚决 制止。 (四)在公安部门中各地存在着干部、武装、经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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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的困难。干部缺额大,特别是中南、西南新区县以上干部缺 三千一百余人,解决办法除本身培养、自力更生外,提请各地 党委注意拨调补充。地方公安武装编制小,东北增加了一些, 其他地区如必须适当增加一些的,请由各中央局斟酌实际需要 提出要求报请中央批准。事业经费各地均感不足,请各地财委 在核算明年公安经费预算时,适当加以注意。 镇压反革命活动,肃清反革命残余,是当前对敌斗争的严 重任务,亦是全党的长时期的战略任务,公安部门是政府的一 个部门,又是党的执行这一任务的工作部门,必须按照主席指 示强调各级党委的实际领导和取得全党的支持。公安部门的同 志必须积极主动地善于取得党委的领导,并随时向党委报告工 作,取得指示。只有如此,才能贯彻和完成这一艰巨任务。 谨此报告,请中央批准并指示。 罗 瑞 卿 十月二十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 〕此处编者有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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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改进 和发展全国出版事业的指示 (一九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籍杂志的出版、发行、印刷,是与国家建设事业、人 民文化生活极关重要的政治工作。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决定本 “统筹兼顾,分工合作”的原则调整公私出版业之间的关系, 并逐渐消除出版发行工作的无组织、无计划的现象,以求有计 划地充分供给为人民所需要的各种出版物,这个方针是正确 的。为了在这个方针下改进和发展全国出版事业,特作如下 指示: 一、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是中央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和管 理全国出版事业的总机关。过去出版总署集中力量于直接进行 出版、发行和印刷工作,以致没有着重实行对于全国公私营出 版事业的领导,这个缺点今后应当改正。在一方面,出版总署 应当按时提出全国出版事业的总方针,以利于各公私营书刊出 版、发行、印刷机构在统一的方针下分工合作;在另一方面, 全国公私营的书刊出版机构应当按时向出版总署提出其工作计 划和工作报告,以便得到及时的调整和改善。 二、书籍杂志的出版、发行、印刷是三种性质不同的工 作,原则上应当逐步实现科学的分工。为了便于提高出版物的 质量,专营出版工作的出版社,首先是公营出版社,应当按出 版物的性质逐步实行大致的分工。出版总署也应当尽可能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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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私营的大出版社确定专业的出版方向,并协助小出版社在自愿 原则下合作经营,以克服出版工作中的盲目竞争和重复浪费和 质量低劣现象。 三、目前出版工作的主要缺点是出版物种类的分布不尽 合理,和出版物的质量低劣。为了克服这种缺点,出版总署应 当充分地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著作和编译的力量,使为人民所 迫切需要的出版物(尤其是通俗书刊)能有丰富的供应,同时 要用各种有效的方法使出版物在质量上逐渐提高。出版总署应 当推动和组织报纸、杂志、广播中关于出版物的介绍批评的工 作,对于优良的、切合需要的出版物应予奖励,对于粗制滥 造、不负责任的出版物应使之渐次淘汰。 四、公私营的专业性的出版社应尽可能在出版总署的协助 下与有关的政府部门或人民团体建立固定的联系,使出版物的 内容更能合于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凡有可能与必要自己建立编 辑或出版机构的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应逐步建立之,但应注 意精简。少数已经建立出版或编辑机构的部门与团体,应认真 改善对于出版机关的领导,克服现时存在着的自流状态。在军 事、财经、工矿、交通、农业、卫生、公安等方面,目前出版 物还比较少,出版总署应与有关部门共同设法增加这些方面的 出版物。 五、现时的出版力量多集中北京上海两处,大行政区或省 很少或几乎没有自己的出版力量。这种状况应予改变。为了适 应各地方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具体需要,为了使地方上 的著译力量也充分动员起来,并为了使出版事业在全国普遍发 展,出版总署应协助各大行政区分别筹建、改进或扶植地方的 出版工作。地方的出版工作应特别照顾到农民、工人、县以下 的工作干部以及少数民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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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改进和发展全国出版事业的指示 六、出版期刊是出版工作中最重要方法之一,应予重视。 现在出版的多数期刊没有计划、没有领导,没有比较健全的编 辑部,因而其质量不能令人满意,甚至徒然浪费人力物力。政 务院责成出版总署会同各有关方面将现有期刊逐渐调整,并改 善他们的编辑状况。与这些期刊有关的机关团体也应重视期刊 的工作,把出版期刊当作指导工作的经常性的和锐利的武器, 按时给以具体的指导。 七、书刊的发行工作应当充分改善,以改变目前广大人 民得不到读物的现象。国营的新华书店应从速完成其全国分支 店的统一经营。国营书店应团结与组织一切私营的书店(包括 代售书刊的摊贩小贩),共同把书刊发行工作做好,并逐渐在 工厂、矿山、农村、部队、学校、机关中设立各种书刊代售代 订处、书亭、书摊、图书室和流动的书刊供应组织等。全国各 机关团体均有责任协助推广书刊发行的工作。为了利用邮局、 火车和合作社来推广书刊发行工作,邮电部铁道部和中央合作 事业管理局应当作出专门的决定,并与出版总署订立专门的合 同。 八、书籍期刊的出版与发行工作,不论公私营,均不应单 纯以营利为目的。为了使出版事业能够扩大发展,应允许公私 营出版业取得合法的利润,但决不应攫取过分的非法利润。公 私营出版业均应努力使经营合理化,以便书价适当地降低。出 版总署对于公私营出版业的经营状况应予以检查和指导。 九、全国文化用纸管理委员会应积极研究和解决文化用纸 的供应问题,工业部门并力求发展和改进我国造纸工业,使出 版事业能够获得足够的和比较廉价的国产纸张。 十、由于目前全国书刊印刷业的生产力暂时有过剩的现 象,中央及各地方的政府机关及人民团体应暂时停止建立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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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印刷工厂,所有印件应交予现有的公私营印厂承印,以避免重 复浪费。其有特殊的理由必须建立新的工厂者,应经同级的财 政机关与出版行政机关的共同核准。在沿海城市过分集中的印 刷工厂,应即由有关政府部门协助,搬迁一部分至缺乏印刷设 备的内地。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根据一九五○年十一月一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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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加强 人民司法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年十一月三日) 七八月间第一次全国司法工作会议,曾经讨论了目前各地 有关人民司法工作的一些主要问题,对人民司法的政策观点、 工作方针与工作任务,已获得了初步的统一的结论。现在为了 加强人民司法工作的建设,特作如下指示: 一、为着保卫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镇压反革命活动, 巩固新社会秩序及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人民的司法工作如同人 民军队和人民警察一样,是人民政权底重要工具之一。因此,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切实地领导和加强这一工作,并采取必要办 法,使人民司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有系统地逐步地建立和健全 起来,对这一工作采取轻视态度是错误的。 二、为了正确地从事人民司法工作的建设,首先必须划 清新旧法律的原则界限。法律是一定统治阶级用来统治被统治 阶级和保护自己阶级的工具。一切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法律,都 是为少数人的反动集团用来压迫中国广大人民的工具。人民法 律则是代表广大人民底意旨的法律,教育人民尊重新民主主义 的社会秩序,并为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而与少数反动分子的破 坏作斗争。两种根本不同的法律原则绝不容混淆在一个观念 里,有这种混淆观念的人就不能正确地从事人民司法工作的建 设。因此,一切政府工作人员在新旧法律界限划分上保存着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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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何模糊的观点,都是不应该的。目前,我们国家新的法律还不 能立求完备,但如基本大法中国人民政协共同纲领及中央人民 政府委员会、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他机关所发布的许多 法律、法令、指示、决定,都是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依据。这 是根据马列主义的国家学说和对中国实际情况(阶级关系、社 会经济关系等)的具体分析而逐渐产生出来的。人民司法建设 工作者必须在实践中一面澄清那些旧的反动法律的观点及其影 响,一面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判例,以便中央人民政府能够逐 渐制订完备的新的法律。 三、人民司法工作的当前主要任务,是镇压反动,保护 人民。对反革命分子来说,首先是镇压,只有镇压才能使他们 服罪,只有在他们服罪之后,才能谈到宽大。宽大只能结合着 镇压来进行,有些地区发生“宽大无边”的偏向,是必须纠正 的。在镇压时,分别轻重,分别首要与胁从,是必要的,但在 解放以后一切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均必须予以惩办。人民司 法工作的任务,是惩罚犯罪,保护善良。对破坏国家的建设和 财产及破坏社会秩序和侵害人民正当权益的犯罪者,必须给以 惩罚,只有惩罚才能使他们认罪,只有在他们认罪之后,才能 谈到教育改造。教育只能结合着惩罚来进行,片面地强调“教 育改造”是不对的;在惩罚认罪之后,忽视教育改造工作,也 是必须纠正的。人民司法工作还须处理人民间的纠纷,对这类 民事案件,亦须予以足够的重视,一方面应尽量采取群众调解 的办法以减少人民讼争,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在工作中应力求贯 彻群众路线,推行便利人民、联系人民和依靠人民的诉讼程序 与各种审判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定期听取司法机关的工作报 告,各级人民司法机关在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帮助及和有关部门 工作的密切配合之下,应组织力量,加速案件审理的期限,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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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加强人民司法工作的指示 决革除国民党法院所遗留的形式主义和因循拖延的作风。积极 提高审案的质量,同时并应广泛进行法治的宣传教育工作,严 格纠正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不论政府机关、公务人员和人 民,如有违法之事,均应受检察机关的检举。 四、为加强人民司法工作,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坚强干部 作为骨干,并须教育他们重视司法工作,帮助他们提高政策水 平。在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更应注意人民法庭干部的配备。 今后各地调用司法工作主要干部时,应事前经上级司法部门的 同意。目前司法干部缺乏,要从几方面逐渐求其充实,除力求 改进各大学法律学系的教学内容和方法使其切合实际需要外, 省以上人民政府应立即着手帮助司法部门训练干部。吸收旧司 法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必须先加教育改造,而后量才录用。 吸收青年男女知识分子参加工作时,则须加强对他们的锻炼。 此外,如法医、检验员等,均可采取抽调干部讲习或会同卫生 部门办训练班等方式,逐步求得解决。 五、今后司法经费,由国库开支;所有司法罚款、没收财 产等收入,均应统一缴归国库。 关于监所管理,目前一般宜归公安部门负责,兼受司法部 门指导,由省以上人民政府依各地具体情况适当决定之。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年十一月三日 根据一九五○年十一月五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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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主党派联合宣言 (一九五○年十一月四日) 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者侵略朝鲜的行动正在严重地威胁 着中国的安全。全中国人民早已集中注视美国侵略者在朝鲜的 行动以及在中国领土领空领海上的行动。 帝国主义者的侵略野心是无止境的。美帝国主义者在今年 六月二十五日发动侵朝战争,他们的阴谋绝对不止于摧毁朝鲜 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他们要并吞朝鲜,他们要侵略中国,他 们要统治亚洲,他们要征服全世界。 四个月来的事实,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在美国指使 朝鲜傀儡李承晚发动向朝鲜人民的进攻以后,美国总统杜鲁门 随即命令美国海空军到朝鲜进行战争,他同时命令美国第七舰 队侵入我国台湾领海,武力干涉我国解放台湾;他同时命令增 强对越南、菲律宾等地的侵略。这些事实,证明了美帝国主义 发动侵朝战争的目的是要侵略中国,侵略整个亚洲。 从美帝国主义者在六月发动侵朝战争以后,其侵朝空军 曾多次侵入我国东北的领空,屠杀我国的人民,炸毁我国的财 产。其侵朝海军竟在公海之内炮击我国的商船,破坏我国的航 权。到了最近,美帝国主义者的狰狞面目更加暴露出来了。美 帝国主义者及其帮凶们的武力侵占汉城以后,一意孤行,不顾 我国的警告,侵越朝鲜“三八”线,并以大量陆军向鸭绿江、 图们江汹涌逼进,直接威胁我国东北国境。 今天的情势已经十分明显了。美帝国主义者正袭用着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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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主党派联合宣言 日寇先侵略朝鲜随后侵略中国的故技。谁也知道,朝鲜是一个 较小的国家,但其战略地位则极重要。美帝国主义者侵略朝鲜 的目的,主要地不是为了朝鲜本身,而是为了要侵略中国,如 像日本帝国主义者过去所做过的那样。历史的事实早已告诉我 们,朝鲜的存亡与中国的安危是密切关联的。唇亡则齿寒,户 破则堂危。中国人民支援朝鲜人民的抗美战争不止是道义上的 责任,而且和我国全体人民的切身利害密切地关联着,是为自 卫的必要性所决定的。救邻即是自救,保卫祖国必须支援朝鲜 人民。 全国人民现已广泛地热烈地要求用志愿的行动为着抗美援 朝保家卫国的神圣任务而奋斗。这种要求是完全合理的,完全 合乎正义的。诚如周恩来总理所说:“中国人民决不能容忍外 国的侵略,也不能听任帝国主义者对自己的邻人肆行侵略而置 之不理。”这两句话是代表中国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人民说的, 它反映了人民的意志,体现了人民的要求。中国全体人民团结 一致,保卫家乡,保卫祖国,保卫和平的坚强意志,是无论如 何也不能摧毁的。 中国人民是酷爱和平的。我们以前一向要和平,我们今后 永远要和平。我们要中国的和平,我们要亚洲的和平,我们要 全世界全人类的持久和平。我们主张朝鲜问题应当以和平方式 来解决,帝国主义者的侵略军应当从朝鲜撤回去。然而美帝国 主义者及其帮凶们不但不愿意撤退侵略军,停止侵略战争与以 和平方式解决朝鲜问题,反而向“三八”线以北,向中国的边 境鸭绿江、图们江疯狂地发展这种侵略战争。这样就迫使我们 认识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世界上爱好和平的人民如果想 要得到和平,就必须用积极行动来抵抗暴行,制止侵略。只有 抵抗,才有可能使帝国主义者获得教训,才有可能按照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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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意志公正地解决朝鲜及其他地区的独立和解放的问题。正义是 在我们方面,是在中国、朝鲜、越南、菲律宾的人民方面,是 在全亚洲的人民方面,是在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方面。帝国 主义侵略者是违反正义的,是丧失同情的,是自陷于孤立的。 侵略者必定要走向最后失败,而最后胜利必归于正义的人民。 中国各民主党派誓以全力拥护全国人民的正义要求,拥 护全国人民在志愿基础上为着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神圣任务而 奋斗。 中 国 共 产 党 中 国 国 民 党 革 命 委 员 会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民 主 建 国 会 中国人民政协无党派民主人士 中 国 民 主 促 进 会 中 国 农 工 民 主 会 中 国 致 公 党 九 三 学 社 台 湾 民 主 自 治 同 盟 中 国 新 民 主 主 义 青 年 团 一九五○年十一月四日 根据一九五○年十一月五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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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 (一九五○年十一月十日政务院第五十八次政务 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公布) 第一条 为适应城市建设与工商业发展的需要及城市郊 区农业生产的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 三十五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适用本条例以进行郊区土地改革的大城市及决 定建设的大工业区,由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决 定后公布之。华北五省所属者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后公布之。 凡适用本条例以进行土地改革的城市郊区范围,由市人民 政府根据情况划定,呈报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批 准后决定之。华北五省所属者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决定之。 第三条 地主在城市郊区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 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照土地改革法第二条规定予以没 收。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 第四条 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城市郊 区的农业土地和荒地,照土地改革法第三条规定予以征收。 第五条 工商业家在城市郊区的农业土地和荒地及原由农 民居住的房屋,照土地改革法第四条规定予以征收。但其在郊 区的其他财产和合法经营,如私人住宅、厂房、仓库以及在农 村中有利于生产的投资等,应加保护,不得侵犯。 第六条 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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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在城市郊区出 租的小量农业土地,照土地改革法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七条 富农在城市郊区的农业土地,照土地改革法第六 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 中农(包括富裕中农在内)、贫农、雇农在城市 郊区的土地及其他财产,均予保护不动。 第九条 城市郊区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农业土地,一律 归国家所有,由市人民政府管理,连同国家在郊区所有的其他 可分的农业土地,交由乡农民协会按照土地改革法第十一条及 十二条规定的原则,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 民耕种使用。所有没收得来的农具、耕畜、粮食等生产资料, 由乡农民协会接收,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缺乏这些生产 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以解决农民生产资金的困难。所有没收 得来的房屋,除大建筑及风景区的别墅等不适合于农民居住的 房屋应留作公用外,其余均应分配给农民所有,以解决贫苦农 民住房缺乏的困难。 对别无其他收入或其他收入甚少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地主, 也以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分配给他们耕种使用,并配以必要 的生产资料。 第十条 在分配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时,对于无地少地人 口中若干特殊问题的处理,应根据土地改革法第十三条所规定 的原则和当地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情 况决定之。 第十一条 凡在城市郊区使用机器耕种或有其他进步设备 的农田以及农事试验场、菜园、果园等,无论其为地主或农民 所经营,无论其土地所有权有无变更,均由原经营者继续经营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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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 0 第十二条 凡使用城市郊区国有土地从事耕种者,除依法 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外,一律不再交地租。但经营人不得以国有 土地出租、出卖或荒废。原经营人如不需用该项土地时,必须 交还国家。 第十三条 国家为市政建设及其他需要收回由农民耕种的 国有土地时,应给耕种该项土地的农民以适当的安置,并对其 在该项土地上的生产投资(如凿井、植树等)及其他损失,予 以公平合理的补偿。 凡需用城市郊区国有土地以从事房屋、工厂及其他建筑 者,应依据人民政府规定的办法向市人民政府请求领用。该项 办法另订之。 第十四条 国家为市政建设及其他需要征用私人所有的农 业土地时,须给以适当代价,或以相等之国有土地调换之。对 耕种该项土地的农民亦应给以适当的安置,并对其在该项土地 上的生产投资(如凿井、植树等)及其他损失,予以公平合理 的补偿。 第十五条 城市郊区一切可耕荒地,在不妨碍城市建设 及名胜古迹风景的条件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统一分配 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耕种使用。垦种荒地者,免征农业税一年至 三年。 第十六条 为加强人民政府对城市郊区土地改革工作的领 导,在土地改革期间,依照土地改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得成立 市的郊区土地改革委员会,并得以区为单位,成立区的土地改 革委员会。 第十七条 城市郊区土地改革完成后,对分得国有土地的 农民,由市人民政府发给国有土地使用证,保障农民对该项土 地的使用权。对私有农业土地者发给土地所有证,保障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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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所有权。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一律作废。 第十八条 各城市郊区何时实行土地改革,由市人民政府 呈请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 布之。 第十九条 本条例公布后,各市人民政府得依土地改革法 及本条例所定原则和当地具体情况制订实施办法,提请大行政 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之。 第二十条 城市郊区土地改革除本条例已有规定应按本条 例实施外,其他事项均应依照土地改革法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会议通过 后公布施行。 根据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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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四点经验 * (一九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薄 一 波 根据交通部经验,与民主人士和其他党外人士要合作好, 必须做到: (一)要使党外人士有职有权。这不是句空话,共产党员 应保证这句话不折不扣的实现。不论上级、同级、下级,都应 尽到自己职份内的责任,不能因为党内已有决定而就不去就商 党外人士。该商量的必须商量,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经过的 必须经过。而在工作中遇到党外人士不同意见时,不应作硬性 决定,除检讨自己意见有无不妥外,还应帮助说服党外人士, 始能作决定。 (二)一切重要决定应有应该参加的党外人士(如部长、 副部长等)参加决定。这决不只是形式的,而应该取得他们的 实际同意,使他们真正感觉到有参加决定大事之权。许多事情 需要党组事先商量,须要有党的明确领导。但这并不是说,一 切事先商酌好了,然后拿出去通过了事。相反,有些事可以不 这是薄一波起草的中财委分党组发给所属各部、署、行、局党组的关于交 通部党组团结民主人士问题检讨的通报的一部分。同年十一月十七日,毛 泽东批示,将该通报转发给中财委系统以外的各部门党组研究,并要那些 问题严重的部照交通部党组的办法写出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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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事先讨论,如同中财委的委务会议一样,大事亦可讨论,党内 意见亦不必尽同,只要领导上掌握得好,这并不坏事,反而更 活泼些。 (三)有些日常处理的重要事情(如电报、公文)和上级 来的指示,下级来的报告,均应使应该看到的党外人士看到, 每天在做什么事情他都知道。 (四)用人也应与党外人士商酌。党外人士所举荐的人, 更应慎重考虑,能用者尽量予以录用。 以上四点是一年来我们与党外人士合作得来的初步经验。 此件是手稿,收入本书时经作者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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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关于 取缔投机商业的几项指示 (一九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发布) 为贯彻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保护一切正当合法商业严格取 缔扰乱市场的投机商业之规定达到稳定物价安定民生的目的起 见,特作如下指示希各地研究贯彻执行: 一、下列行为得视之为扰乱市场的投机商业应严格加以 取缔: (一)超出人民政府批准之业务经营范围,从事其他物资 之经营者。 (二)不在各该当地人民政府规定之交易市场内交易者。 (三)囤积、拒售有关人民生产或生活必需物资,以图窃 取暴利,以招致物价波动,影响各该当地当时的人民生产或生 活者。 工厂为图取厚利,囤积成品拒售及囤积原料转售,以招致 物价波动,影响各该当地当时的人民生产或生活者同前款。 (四)买空卖空、投机捣把企图暴利者。 (五)故意抬高价格抢购物资或出售物资及散布谣言,刺 激人心,致引起物价波动者。 (六)不遵守各该当地人民政府所规定的商业行政管理办 法,扰乱市场者。 (七)使用假冒伪造,使潮掺杂或违反商品规格及使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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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他一切欺骗行为,以谋取非法利润者。 (八)一切从事投机活动者。 二、本教育改造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有上述行为之一 者,经查明属实者,应根据其情节轻重及各该当地具体情况处 理之。 各省市贸易部门应根据各自之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经 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批准公布施行。 三、必须深入教育干部,明确管理的目的与范围,只有 对影响人民生产及生活捣乱市场的投机商业,予以严格的处分 及取缔,而对正当合法的经营,应贯彻在国家统一的经济计划 内实行贸易自由的政策,保障并积极组织鼓励私营厂商奉公守 法,向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向发展。 根据《中央财经政策法令汇编》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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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抗美援朝开始后财经工作的方针 * (一九五○年十一月十五日、二十七日) 陈 云 一 现在放在财政会议面前的有三个问题:第一,明年的财经 工作方针;第二,明年度的财政概算;第三,财经工作中的若 干具体问题,如纱布的供销,农产品及土产的收购,工农业产 品价格剪刀差的调整,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建立,以及贸易 工作计划的制定,等等。 今天只讲第一个问题,即明年财经工作的方针。这个问题 的性质,是属于财经工作中的政治,需要首先弄清楚。现在分 下面几点来说明。 明年财经工作的方针应该放在什么基础上 现在美帝侵朝战争扩大,估计时局的发展可能有三种不同 的情况:(一)邻境战争,国内平安;(二)邻境战争,国内 被炸;(三)邻境战争,敌人在我海口登陆,全国卷入战争。 我们的对策,暂以第二种局势为基点。虽然炸有先后,有大 小,其基本情况是一样的。如果时局只变到第一种情况,则我 本文第一部分是陈云在第二次全国财政会议上的报告;第二部分是他在这 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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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可应付裕如;如果时局变到第三种情况,则财经对策需要另行 讨论。但目前先把基点放在第二种局势上,对将来另制第三种 局势的对策,也不矛盾。简单地说,就是把明年的财经工作方 针放在抗美援朝战争的基础之上,与今年放在和平的恢复经济 的基础上完全不同,表现在财政上就是要增加军费及与军事有 关的支出,同时各种收入也必然要减少。这就是应付第二种局 势对策的主要点。 财政工作的部署应该分别先后 战争第一,这是无疑问的。一切服从战争,一切为了战争 的胜利。没有战争的胜利,其他就无从说起。现在争执之点, 在于何者是第二,何者是第三。这种争执,在过去各个时期未 曾发生过,也不会发生。我以为第二应该是维持市场,求得金 融物价不要大乱;第三才是其他各种带投资性的经济和文化的 支出。 为什么要把市场列在第二,而且宁可削减经济和文化的 支出以就市场呢?从政治上经济上来说,我们现在已非过去的 时代,既非延安、太行山、阜平时代,也非哈尔滨、张家口时 代。延安时代我们绝大部分是在农村中,只占有一部分小城 市,财政来源主要是依靠公粮,支出主要是军队及供给制干部 的生活。当时的经济,主要是分散的小农业和小手工业经济, 大部分系自给自足,所以市场物价问题对生产和人民生活影响 不大。即使城市物价波动,对农村也无大关系。在哈尔滨时 代,虽占有大城市了,但当时还谈不上恢复经济,全部财政收 入,支持战争还不足,也就无力支持市场,稳定物价。而且, 城市工资劳动者数目不多,市场物价不稳,关系并不很大。在 财政支出中最多能保证铁路通车,维持交通,还无法做其他的 事。现在不同了,我们已占有全国大、中、小城市,全国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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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美援朝开始后财经工作的方针 0 已经恢复,财经已经基本上统一,而且城市经济已有了一些 基础。半年来物价稳定,在政治上经济上都起了好的作用。 因此,凡是对于市场物价稳定有影响的,我们应该慎重地来 考虑。 其次,我们的经济还无巩固的基础,还很脆弱,物资储 存也很少。如果敌机来轰炸,可以随时引起物价风潮。我们手 中无物资,平抑不了涨风,政治上很不利,而且会影响军事。 这个弱点,如果被敌人看到、抓住,就会用此法欺侮我们。物 价波动以后,税收便要减少,公营企业收入也要降低,逼着财 政增加发行。发行一千亿元抵不上一亿斤小米,结果还要不断 追加。去年的物价波动,使城市居民受到损失,城乡交流受到 阻碍,财政、金融、贸易的周转失去正常,为害很大。今年三 月,统一财政,收支接近平衡,金融稳定,工商业得到调整, 加以秋后农业丰收,农民购买力提高,到今年九十月,各城市 都热闹起来,工商业开始活跃,税收增加,一个钱顶一个钱 用,市场物价稳定,工人不需要救济了,工商业家又喊“毛主 席万岁”了。这说明,广大人民,大多数的工商业者,愿意市 场物价稳定下来。从今年初财经统一到调整工商业,由调整到 现在的初步好转,证明了在一个统一的国家之内,力争市场物 价稳定,非常重要。这是财政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我们所用 的方法是求得收支平衡,削减以至消灭赤字,而不是用多发钞 票弥补赤字。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市场物价的稳定。 在战争中是否能够保持市场物价平稳呢?我们还没有把 握。因为即使财政上求得平衡,金融稳定了,而物资的供应发 生问题,运输发生问题,市场物价还要波动。这是生产与需要 之间的矛盾,时间迟早之间的矛盾,在战争时期是很容易发生 的。但是,财政金融平稳了,市场物价的平稳便有了基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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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果金融和物资都发生问题,物价波动程度将更大,更难以控 制。所以我们应该尽力避免物价波动中的金融因素,也就是力 求在财政概算上,尽量多收,尽量少用,使其没有赤字。如果 赤字削减不了,也只能是因为军事上的紧急需要。除了万不得 已的情况,不应该允许有赤字。没有钱可以不办,可以缓办。 在财政收支不平衡时,虽然可以向外借款,但数量少而且困 难。发行公债,根据上半年经验,也搞不了多少,而且工商业 家意见很大。因此,只有靠发行钞票。在战争中大量发钞票是 很危险的事,其后果在物价上立刻可见。因此,我们这种对支 出用“削萝卜”的办法,对收入用“挤牛奶”的办法,在财政 和经济上都会有利。 带投资性的支出列在第三,就是说,要在照顾第一、第二 之后,剩有多少钱,便办多少事。总之,以没有赤字为原则。 如果为了战争,为了军事,维持不了市场物价稳定怎么办?那 也无办法,因为战争是第一。做了第一才可以做第二,做了第 一和第二才可以做第三,而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财政上的各项支出,必须分清主次,不能面面俱到。如果 面面俱到,便会一事无成。我们要集中力量,把财力使用在主 要方面,解决主要问题,这和作战是一样的道理。今年二月财 政会议时提出的财政预算,赤字很大,以后决心缩减,困难克 服了,也没有饿死人。最近决定冻结国营企业存款,大家决心 去做,困难虽多,结果也做到了。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还很困 难,干了二十多年革命,还要苦一段时间。农民的负担,不但 不能减少,还要增加一点。这都是不得已的办法。 在这里还要重复说明一下,什么叫战争第一。过去在地 方系统中做党的工作,做政府工作,主要是在做战争后勤工 作。党委书记实际上是后勤部长。说高级干部没有战争第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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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美援朝开始后财经工作的方针 观点,这不合事实。现在所以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有些同志 可能注意得还不够。战争第一的观点表现在财政上,即是在预 算上要尽可能满足战争的需要。但另一方面,从军事系统做后 勤工作的同志来说,战争第一,不能采取有多少用多少的“包 用”办法。如何用,用多用少,用迟用早,要详加审核,而不 是“报销”完事。因此,一方面要做到战争第一,另一方面要 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使用,才能满足军事上的要求。 在财政上,经常存在着要多和要少、要早和要迟的矛盾, 这是正常的现象。这是局部与全局的矛盾。最后的决定,要求 局部必须服从全体。 削减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投资 经济建设的投资,要规定这样一条原则:对直接与战争有 关的军工投资,对财政收入直接有帮助的投资,对稳定市场有 密切关系的投资,这三者应该予以满足。除此以外,应加以削 减和收缩。 来日方长,经济建设推迟一下是可以的,也是不得已的。 因为战争不由我们决定,美帝国主义不许我们建设,不是我们 自己愿意如此。在任何一个国家的财政方针上,都不可能又战 争又建设,不可能两者并列,两头兼顾。有些建设可以发展, 应该发展,如军工,那是直接为了战争。等战争结束以后,才 能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我们现在可以做各种准备工作,如资 源调查、干部训练等等。是否有人不乐意呢?有的,但不能搞 “情绪投资”,即以国家投资去照顾某些人的情绪,这是完全 违背我们经济建设的目的的。 文教卫生、公用事业以及军政经常费用,也应大大减缩。 在建设投资中,对投资数要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所谓投资一亿 斤小米是表示什么呢?一亿斤小米即是七万两黄金,或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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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块光洋。所谓一亿元人民币是表示什么呢?一亿元人民币折合 抗战前五千块光洋,或七十两黄金。过去农民过年,梦想“黄 金万两”,也不过是一千四百万斤小米。 增加财政收入 平衡收支要从各方面想办法。要向地方上打点主意。明 年要求地方收入上解一部分,如地方公粮附加及地方企业收 入,要缴中央一部分。另外,这次扩大地方武装的开支,也要 由各地自行解决。还要向农民求援。我们现在的统一战线有四 大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 工人现在还穷,文化人现在也不能再紧裤带,民族资产阶级今 年上半年买了二十亿斤小米的公债,油水也不大了。农民人数 最多,在土改后或减租后,已得了好处,虽然他们的生活水平 还低于工人,但只要国家收买其农产品和土产品,他们的购买 力便可以提高。而且,东北农民在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上所 受的损失,现在较过去已大为减少。过去一吨粮食只换零点八 匹布,以后提高到二匹布,今年初加到二点八匹布,现在调整 到二点五匹布。而在关内,以天津为例,一吨粮可以换到六匹 布,比关外好多了。这说明,向农民求援是可能的。 各级政府及税收机关要加紧收税。地方漏税百分之十五到 三十,这个估计不算多。汉口市检查了一下,各月一般漏税在 百分之三十。应该想办法堵塞这个漏洞。做好了,也是一笔很 大的收入。因此要加强税收机关工作,提高税务人员的质量。 某些民用必需品,如纱布,可以实行统购统销。只要保证 资本家的一定利润,按照供销情况实行合理的统购与配售,增 加统销税,国家又可以增加一大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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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美援朝开始后财经工作的方针 二 这次会议讨论确定的明年财经工作的方针,中央已经基本 上同意。为了贯彻这一方针,应该反复考虑这样两个问题:在 农民那里多取几十亿斤粮食行不行,农民是否负担得起?国防 第一,又要维持市场,使金融不大乱,能否做得到? 关于第一个问题。这次会议所确定的增收措施,如增加公 粮附加,征收契税,酌增若干种货物税、进口出口税等等,共 有几十亿斤小米。这些大部都落在农民头上,农民会不会不满 意?这是必须考虑的。要农民拿得起,我们要做一件工作,就 是实行近地交流、全国交流、内外交流,让农民销出农副土产 品。只要能够把农副土产品销出去,农民就可以负担得起。比 如,一户农民养一只母鸡,一年下二百个蛋,把它销出去,每 个二百五十元(城市价五百元),就可以收入五万元,合五十 斤小米。从五十斤中拿出十几斤,这是完全可以办得到的。帮 助农民销出农副土产品,是国家取得税收的前提。 扩大农副土产品的购销,不仅是农村问题,而且也是目前 活跃中国经济的关键。半年来的财经工作完全证明,城市的繁 荣是农村经济转动的结果。农副土产品卖出去了,就增加了农 民的购买力,促进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减少或消灭城市的失业 现象,城市购买力也跟着提高。工商业繁荣,又增加了国家的 税收,减少了财政上的困难,物价更趋稳定。这样,可以进一 步促进正当工商业的发展,打击投机,使城乡交流更趋活跃。 这是一连串的收获。因此我们说,扩大农副土产品的购销,是 中国目前经济中的头等大事。 我们的弱点是资金不足和业务知识不足。过去我们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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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这一工作,是依靠国家银行吸收的存款,这一来源到十月份已 经达到停滞状态,因此我们不得不在十一月采取暂时缓收、少 收农副土产品的办法(这对农民是有损失的),并冻结大公和 小公的存款(各地行动一致,执行得很好)。为了更好地活跃 农村经济,我们提议,各地区要加强对贸易部门和合作社的领 导,并且发展农村信贷,向农民赊购,用农民的钱来给农民办 事。只有这样,农民增加一些负担才会不出问题。在业务知识 方面,我们要及时地总结经验,培养干部和提高干部。 关于第二个问题。现在我们不能讲物价绝对不涨,因为 物价涨落的因素是很复杂的,有生产的多少,需求的状况,运 输的条件,以及时局的、心理的因素等等。但是这些都不能最 后决定金融能否稳定,起决定作用的是财政概算的平衡与否。 我们今天就是要力争财政概算接近平衡,也就是说力争金融不 乱。只要有了这一条,就可以不发或少发票子,物价虽可能因 种种原因而发生波动,但可以波而后定,基本上维持市场。 人心乱不乱,在城市,中心是粮食;在农村,主要是纱 布。这次会议,大家认为纱布有问题,因而在这方面提的意 见、出的主意比较多。对于粮食,大家却认为没有问题,我认 为这是必须提醒注意的。我们很多错误,往往是由于疏忽。为 了把市场维持得好,必须密切注意粮食的供应。今天城市中的 粮、盐、煤的供应,实质上是运输问题。现在运输很紧张,应 该更有计划。今年夏天,在运输淡季中没有抓紧,是个教训。 运输在军事上经济上都很重要,要建立强有力的指挥机构。 纱布明年勉强够,采取统购的办法把它集中起来,再适当 分配,是很需要的。在保证资本家适当利润的条件下也是可能 做到的。这件事做得好,对保证纱布供应以及对全国经济的影 响将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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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美援朝开始后财经工作的方针 在目前财政收入的情况下,既要充分地满足国防的需要, 又要使市场金融不乱,这就要求我们在增收减支方面做更多的 努力。从现在到明年一月这四个月,是税收的黄金时节,应该 抓紧,并且要努力把百分之三十的偷漏收回来。只有经过上述 一系列的努力,市场才可以维持,金融才不致大乱。 在这几天的会议上,大家认为暂时缩减经济和文化的投资 是必要的。如果今天不主动削减,到明天金融乱了,势必被动 削减。金融波动不仅影响收支,影响存款,而且在政治上会造 成损失。被迫削减,不如主动削减。目前中国的财政经济要满 足各个方面的需要还不可能。主动地把一些经济文化投资推迟 一年半载,将来则可集中力量搞这方面的建设,三五年后算起 总账来,效果是不会小的。今年的经验证明,物价稳定,金融 巩固,是促进工商业繁荣、活跃商品交流的重要条件。明年国 家投资虽有减少,而购买力没有降低,工商业是不会萧条的。 根据《陈云文选》(一九四九—— 一九五六年)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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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修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 控诉美国武装侵略 中国领土台湾的发言 (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席,各位代表先生: 我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命,代表全中国 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人民,来这里控诉美国政府武装侵略中国领 土台湾(包括澎湖群岛,以后凡称台湾,皆包括澎湖群岛)非 法的和犯罪的行为。 各位代表先生,请注意这一点:这就是我的明确的具体 的使命。我现在带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部 长周恩来十一月十一日电复联合国秘书长赖伊先生的电报之原 稿,其末段说:“鉴于美国政府武装干涉朝鲜和侵略中国的台 湾这两个问题的严重性而又被密切地联系着,安全理事会应将 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控诉美国政府武装侵略台湾议 案与美国政府武装干涉朝鲜问题合并讨论,以便中华人民共和 国代表出席安全理事会讨论‘控诉武装侵略台湾’议案时,得 以同时提出控诉美国政府武装干涉朝鲜问题,实为至便。”但 安全理事会的В项议程,与周外长上述提议没有任何共同之 点,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决不参加В项关于所谓“控诉侵 略大韩民国”议程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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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修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控诉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发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美国政府侵略台湾的控 诉,本来是应该由作为常任理事国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代表来进行的,但由于美国政府的操纵和 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代表始终被拒绝在联合国之外。 因此,我不能不首先抗议联合国直至今日还容留中国国民党反 动残余集团的“代表”,冒充代表中国人民恬不知耻地坐在这 里。各位代表先生,这实在是中国人民所不能容忍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于一九四九年十 月一日政府成立之日,即已郑重昭告全世界,只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才是代表中国全体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一 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军事、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各方 面所完成的伟大成就,向全世界雄辩地证明了只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才是代表中国人民唯一合法的政府。反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在中国大 陆上早已不复存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从一九四六年七月蒋 介石反动派在美国政府支持下发动全面内战时起至目前止的四 年多的作战中,已经消灭了蒋介石反动军队八百零七万人,完 成了除去西藏和台湾以外的全中国领土的解放。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央人民政府,在过去一年中团结了全中国各界人民,建立 了全国各级地方政权,有效地控制了中国大陆。中央人民政府 在全中国所建立的统一政府,其统一、巩固和得到人民拥护的 程度,是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这一点甚至中国人民的敌 人也不能不承认。 同时,国民党反动政府早已土崩瓦解,不再存在了,仅存 的一些反动残余分子也已被中国人民从中国大陆上赶走了。如 今,仅仅由于美国的武装保护,他们还能在台湾苟延残喘。但 中国人民早已唾弃了他们,他们已丧失了代表中国人民任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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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律的与事实的根据。中国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在联合国的所谓 “代表”,只是不久即将完全被消灭的一小撮流亡分子的御用 工具,绝对没有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资格。 从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起,我国周恩来外交部长就连 续不断地要求联合国,将中国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的所谓“代 表”从联合国一切机构及其会议中驱逐出去,并接纳我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到联合国的一切机构及其会议中 来。但一直到现在,联合国会员国中虽然有苏联和其他国家热 烈支持我国进入联合国的努力,虽然已有苏联、波兰、捷克、 印度、缅甸、以色列、阿富汗、巴基斯坦、白俄罗斯、乌克 兰、丹麦、荷兰、英国、瑞典、南斯拉夫、挪威等十六国赞成 我国进入联合国,但由于美国政府的操纵和阻挠,联合国仍然 拒绝接纳我国合法代表的参加,以致中国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 的所谓“代表”,竟仍然安坐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及其他机构 里,对此,我们不能不提出严重的抗议。各位代表先生,我愿 意提醒你们,联合国如果坚持拒绝代表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人民 的一个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于大门之外,它就不能在任何重 大问题上作出合法决定,它就不能解决任何重大问题,尤其是 有关亚洲的重大问题。不,没有代表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人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代表参加,联合国就不可能成为名副其 实的联合国。联合国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代表参加,中 国人民就没有理由承认它的任何决议和决定。我代表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再一次要求联合国驱逐国民党反动残余集 团的“代表”,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代表。 * * * 各位代表先生当能记忆,本年八月二十四日我国周恩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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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修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控诉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发言 交部长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了控诉美国政府武装侵略我国领土 台湾的提案,但美国政府百般地阻挠了安理会讨论这一个合理 的提案。只是由于八月份安理会主席苏联代表的据理力争及其 他国家代表的赞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控诉美国武装侵略台湾案 才列入安全理事会的议程,虽然由于美国的反对采取了现在这 个“控诉武装侵略台湾案”的不完全的形式。 美国总统杜鲁门在指使南朝鲜李承晚傀儡政府制造朝鲜内 战之后,于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即发表声明:宣布美国政 府决定以武力阻止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解放台湾, 同时,美国武装力量便奉杜鲁门总统之命大量地公开地侵入台 湾,执行美国政府以武力阻止我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的政策。 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当于一九五○年六月 二十八日发表声明:指出美国总统杜鲁门一九五○年六月 二十七日的声明和美国武装力量的行动,乃是对于中国领土的 武装侵略,对于联合国宪章的彻底破坏。中国人民不能容忍美 国政府这种野蛮的非法的犯罪的侵略行为。 各位代表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于美国政 府的控诉的理由,是颠扑不破的。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的一部分。 远在哥伦布来到美洲新大陆之前,中国人已经到了台湾。远在 美国独立之前,台湾就已经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的一部分。正 是因为台湾是中国领土这一不可动摇的历史事实的存在,世界 文明各国从未承认过从一八九五年至一九四五年的五十年间日 本帝国主义对于台湾的占领是正义的。而且台湾的人民从来就 是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统治的。台湾的人民在五十年日本帝国 主义的统治下,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受尽了亡国奴的痛苦。 但五十年来台湾人民前仆后继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异族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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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争取回到祖国怀抱的斗争,从来没有停止过。台湾人民反对日 本帝国主义的英勇斗争,在历史上用火与血证明了,台湾的人 民是伟大的中国人民大家庭中不可分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情 况,甚至在美国国务院编的《中美关系》白皮书中亦不得不承 认:“台湾人民受异族管辖达五十年,因之欢迎中国解放。于 日本占领期中,台湾人民最大之希望为重归祖国”(《中美关 系》,第三○八页)。 正是因为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的一部分,一九四三年 十二月一日中美英三国政府共同签署的开罗宣言,才明白规定 了:“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的领土,如满洲、 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的一部分,这不仅是不可动摇的 历史事实,而且是中国人民万众一心向日本帝国主义作战的主 要目标之一。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一日,中美英三国政府共同签 署的上述开罗宣言,就反映了中国人民的这一目标,同时开罗 宣言也是美国政府所承诺遵守的一种庄严的国际约束。这一个 庄严的国际约束再一次作为日本无条件投降的主要条款之一, 表现于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又 有苏联参加的促令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中。波茨坦公 告第八节说:“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 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 之内。”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日本签订了投降条款。日本投降条 款第一条,就明文规定日本接受“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后 来又有苏联参加的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 条款”。当中国政府接受了台湾日军的投降,并在台湾行使主 权的时候,台湾就不仅是在法律上而且亦在事实上成为中国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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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修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控诉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发言 土不可分的一部分。这就是一九四五年以来关于台湾的现状。 因此,战后五年来,从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止,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台湾不论是在法律上或是事实上都是 中国领土不可分的一部分。 事情是这样的明显,以致一九五○年一月五日美国总统杜 鲁门也不得不承认:“在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一日的开罗宣言中 美国总统、英国首相、中国主席曾申明他们的目的是:使日本 所窃取于中国的领土,如台湾,归还中国。美国是一九四五年 七月二十六日波茨坦公告的签字国。波茨坦公告称:开罗宣言 条款应即执行。日本投降时亦曾接受此宣言的规定。……过去 四年来,美国及其他盟国亦承认中国对该岛行使主权;美国对 台湾或中国其他领土从无掠夺的野心……美国亦不拟使用武装 部队干预其现在的局势,美国政府不拟遵循任何足以把美国卷 入中国内争中的途径”。这就是说,连杜鲁门总统也承认了台 湾是中国的领土。 由此可见,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的一部分,是丝毫没有 怀疑的余地的了。但现在美国政府竟公然宣布决定以武力阻止 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解放台湾,并派遣大批武装力 量,公开侵略台湾。 各位代表先生:美国以武装力量侵略台湾的事实是无待于 调查的,因为美国政府对于这些事实都是直认不讳的。美国总 统杜鲁门在宣布上述决定时,便首先命令了美国第七舰队侵入 台湾领海。从那时起,美国政府从来没有否认过美国第七舰队 侵入台湾的事实。美国武装力量不仅侵入了我国领土台湾,而 且沿我国的领海领空和在我国领海领空积极进行侦察巡逻的活 动,其活动范围,据纽约《先锋论坛报》记者七月二十四日自 台北发出的报道,为“南起广东汕头的海面,北至山东青岛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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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外的一条长达一千英里的海岸线”。同时,美国政府也没有否 认过美国第十三航空队侵入台湾的事实。这一些侵略台湾的美 国海空军与侵略朝鲜的美国武装力量一起,已经和正在把它们 的侵略行动扩大到台湾以外的中国大陆的沿海领海和领空;关 于这类事实,我在下面还要另外提出。 杜鲁门总统宣布并实施了武装侵占台湾的方针之后,即 命令美国远东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到台湾与蒋介石密商以台湾为 根据地向中国人民作战的具体步骤。麦蒋会商决定:美蒋双方 海陆空军,归麦克阿瑟统一指挥,以“共同防守”台湾。麦克 阿瑟于八月一日离台返日时,曾公开宣称:“余统率下之美军 与中国政府(即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军队间之有效联系,业 已完成。”蒋介石则声称:“过去二日内,吾人与麦帅举行之 历次会议中,对于有关各项问题,已获得一致之意见。其间关 于共同保卫台湾与中美军事合作之基础,已告奠定。”这是武 装侵占了台湾的美国政府协同其傀儡蒋介石反动集团公开向中 华人民共和国挑战的表示。远在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之 前,美国政府即已通过其傀儡蒋介石,展开了各种侵略台湾的 活动,其中包含了军事侵略台湾的活动;现在当然更是横行无 忌了。美国的空军第十三航空队在台湾成立了“台湾前进指挥 所”(台北八月十日广播),在国民党伪政府空军总部中办公 (台北八月七日广播)。美国的海军第七舰队在台湾成立了 “海军联络部”(七月二十四日台北合众社电)。为便于统一 指挥侵略台湾的海空部队,美国政府派遣了一个正式的军事使 团到台湾,叫“美国远东军驻台考察团”。十月三日这个“考 察团”说是被召回了日本,形式上好像是撤销了,但谁都可以 看出,这只是美国政府企图借以骗人的把戏。美国武装力量及 军事指挥人员与军事指挥机关依然还在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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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修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控诉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发言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的一部分,美国政府的武装力量 侵占了台湾,这就构成了美国政府对中国公开直接的武装侵略 行为。 美国政府侵占台湾,本来是没有丝毫理由的。然而为了要 侵略,它需要找出“理由”来。说是“台湾的地位还没有确定 啊”,因此美国武装占领台湾,不能算是美国侵占了中国的领 土。这不算是一个“理由”吗?美国杜鲁门于下令武装侵略台 湾同时,不是曾经宣布:“台湾未来地位的决定必须等待太平 洋安全的恢复,对日和约的签订,或经由联合国的考虑”吗? 这里我们先说台湾的地位与对日和约的问题。说因台湾 的地位还未决定,所以美国武装力量的侵入台湾,并不构成对 于中国的侵略,这样说行不行呢?不行的。首先是一九五○年 一月五日的杜鲁门反对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的杜鲁门。 一九五○年一月五日杜鲁门说:“美国及其他盟国承认中国对 该岛行使主权”,当时杜鲁门先生并没以为对日和约已经签订 了。其次,罗斯福总统反对杜鲁门。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一日美 国罗斯福总统庄严地宣布了“日本所窃取于中国的领土,例如 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应归还中国”的开罗宣言,当时罗 斯福总统或其他任何人也不以为在对日和约签订以前开罗宣言 是无效的,以为满洲、台湾、澎湖在那时以前仍然应当归日本 所有。几百年的历史事实和日本投降后五年来的现状也反对杜 鲁门,因为历史的事实和日本投降后的现状早就决定了台湾的 地位问题,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的一部分。台湾的地位早就 决定了,台湾根本不存在什么地位问题。联合国宪章第一百○ 七条明确规定:“本宪章并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 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 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因此,联合国根本无权变更台湾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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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位,更何况台湾根本不存在什么地位问题。美国总统杜鲁门提 出所谓台湾地位问题须经由联合国审议;美国政府在我中华人 民共和国向联合国提出控诉美国武装侵略台湾后,表示欢迎联 合国审议台湾问题,并赞成对台湾问题进行调查;美国政府出 席联合国大会代表向第五届联合国大会提出所谓“福摩萨问 题”一案,并运用了它在联大的投票机器,将这一议案列入联 大议程——所有这一切,其目的只是企图盗用联合国的名义, 使其武装侵略台湾的非法行为合法化,并巩固美国政府对于台 湾的实际占领。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向联合国大 会提出严重抗议,坚决反对将所谓台湾地位问题的“福摩萨问 题”列入大会议程,联合国大会任何关于所谓台湾地位问题的 决定,不论其为利用“托管”或是“中立化”的名义交由美国 公开代管,不论其为利用“调查考察”的名义拖延不决而维持 美国实际侵占的现状,其实质都将是夺取中国的合法领土,都 将是赞助美国侵略台湾而反对中国人民,都将是不合理的与非 法的。一切这类决定,都不能动摇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决心和 阻止他们解放台湾的行动。我在这里要提醒所有在这个问题上 准备追随美国的国家:你们切不要上美国的当,你们切不要为 美国火中取栗,因为你们赞助美国的侵略,你们就必须对你们 行动的后果负责。台湾的地位早就决定了,台湾根本不存在什 么地位问题。台湾只有一个问题,就是美国政府武装侵略我国 领土的台湾的问题。因此,说是由于对日和约尚未订立,台湾 的地位不能决定,应该由联合国审议的一切说法是同历史开玩 笑,同现实开玩笑,同人类的常识开玩笑,同国际协定开玩 笑,同联合国宪章开玩笑,是杜鲁门总统同杜鲁门总统自己开 玩笑的荒谬绝伦的不值一驳的笑话。 其次我想说一说所谓美国侵略台湾是为了保持太平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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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修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控诉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发言 的谬论。美国政府一贯地捏造说,美国侵略台湾是由于朝鲜战 争所引起的临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使朝鲜战争“局部化”, 是为了保持太平洋的安全,因此“台湾未来地位的决定必须等 待太平洋安全的恢复”。 朝鲜的内战是美国制造的;朝鲜的内战在任何意义上都 不可能成为美国武装侵略台湾的理由或借口。各位代表先生, 能不能设想因为西班牙内战,意大利就有权利占领法国的科西 嘉呢?能不能设想,因为墨西哥内战,英国就有权利占领美国 的佛罗里达吗?这是毫无道理的,不能设想的。其实,美国政 府武装侵略台湾的政策,正像其侵略朝鲜的政策一样,早在朝 鲜内战被美国制造之前就已决定了的。在朝鲜内战爆发前的六 天,即一九五○年六月十九日,《纽约时报》的一篇社论就写 道:“为了保卫日本而保留某种基地是必要的,在现代战争 中,那种三四个孤立的基地的陈旧思想已经毫无意义……很可 能正是因为这样的理由,麦克阿瑟将军,据报,正在准备促成 一个西太平洋全体的、而不单是日本一国的联合防御计划,这 样就重新提出了应该以及能够为台湾做些什么事情的问题。很 大一部分人的意见,以为台湾还可以守住,虽然为时稍迟,但 还不是太迟……一个以大区域为基础的有力的防御计划,将会 涉及头等重要的政治决策,它会要我们对台湾的整个立场翻过 来。”六月二十七日《纽约邮报》的一则消息则更进一步说: “在詹森与布莱德雷赴日以前,美国联合参谋部就同意了包括 以下两点的远东政策:一、五年之内不和日本订和约;二、采 取防止台湾陷入共党之手的任何措施。”六月二十五日纽约 《先锋论坛报》的一则东京消息,则生动地透露了这一个决定 的具体内容:“据盟军最高统帅部的意见,美国对台湾问题 采取坚决立场,将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阻止共产党对该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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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侵略;因为中国人自己并没有准备与美国的军事力量发生冲 突……总部官员坚信,如果根据下面的方针迅速行动的话,共 产党人可能甚至不敢发动对台湾的攻击。美国应该发表一个措 辞强硬的公开声明说明:由于苏联之参加中国军事准备工作, 以及由于世界局势的变迁,因此对于前属日本的台湾的未来地 位问题,必须等待对日和约的签订。在和约签订前,台湾将由 美国或联合国代管。与发表这一声明同时,应派遣一个大规模 的军事代表团,并供应有限度的装备,援助的数量,将与供 给希腊政府与游击队作战相当。有人建议在派遣军事代表团之 外,应该将海军实力炫示一番:某官员认为,只要出现一艘航 空母舰,就必然会使共产党人在未来很长时期内不敢发动对台 湾的攻击。”更多的材料是不必要的。美国政府过去和现在都 没有驳斥过这些直接关于美国政府的重大记载,使人相信它们 是可靠的。这些材料足够说明早在朝鲜战争被美国制造之前, 美国政府就决定了武装侵略台湾的政策,甚至如何执行这一武 装侵略的具体步骤如发表强硬声明、炫示海军力量、派遣军事 代表团等等,都已决定好了。美国政府制造朝鲜内战,其目的 只是为了武装侵略朝鲜和我国领土台湾及加紧控制越南和菲律 宾制造一个借口而已。美国政府借口它一手制造的朝鲜内战, 同时侵略了朝鲜和台湾,分明是加倍扩大了朝鲜战争。美军侵 略朝鲜、台湾后一连串挑衅的事件已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它 有计划地把侵略战争的火焰燃烧到中国。这不是什么使朝鲜战 争的局部化,而是扩大了朝鲜战争。中国人民一贯赞成一切关 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使朝鲜战争真正局部化的主张,也热烈 希望太平洋区域的安全,但朝鲜战争是被扩大化了,太平洋的 安全是被破坏了。究竟是谁扩大了朝鲜战争的?是谁破坏了太 平洋上的安全的?是中国的武装力量侵占了美国夏威夷呢?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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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修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控诉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发言 是美国的武装力量侵略了中国的台湾?大家都知道,夏威夷和 美国大陆之间并没有中国的武装力量!朝鲜战争正是因为美国 同时侵略了台湾而加倍地扩大的。太平洋的安全正是因为美国 的武装力量横越五千英里的重洋侵略朝鲜和台湾而被破坏的。 正是美国号称“保持太平洋安全”的武装侵略行动,破坏了太 平洋的安全。杜鲁门、艾奇逊、奥斯汀等先生们说上几十遍什 么美国侵略台湾是朝鲜战争所引起的“临时措施”,其目的在 于使朝鲜战争“局部化”与“保持太平洋安全”等欺骗谎言, 抵不上麦克阿瑟将军的一两句不打自招的供词。八月二十八日 麦克阿瑟将军在他给美国海外作战军人协会大会的演词中,明 目张胆地供认,美国认为台湾是美国太平洋前线中的“总枢 纽”,是“不沉的航空母舰”,美国必须控制台湾,以便美国 “用空军控制自海参崴到新加坡的每一亚洲的海港”。从这里 可以看出,美国武装侵略台湾绝不是什么由于朝鲜战争所引起 的“临时措施”,而是早在朝鲜内战被制造之前就已决定了的 预定计划;它的目的更不是什么使朝鲜战争“局部化”,而是 加倍地扩大朝鲜战争;不是什么“保持太平洋的安全”,而是 企图“控制自海参崴到新加坡的每一个亚洲的海港”,横暴地 破坏太平洋的安全。 美国政府又诡称,他的武装侵占台湾是为了使台湾“在 军事上中立化”。美国政府企图用这个虚伪的口号,作为侵占 台湾的“理由”,来欺骗世界人民,特别是美国人民。但美国 人民,全世界人民,清楚地懂得,中国人民要解放台湾完全是 中国的内政问题,任何欺骗的口号都不能掩饰美国政府这一行 动是武装干涉了中国的内政。请美国人民想一想,假使任何一 个其他国家开一个舰队到你们的夏威夷岛与美国大陆之间,割 裂你们的国土,阻止你们政府在那里行使主权,而同时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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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这是为了使夏威夷岛在军事上中立化,以保证太平洋的安全, 你们能容忍那个国家的这种行动吗?请美国人民再想一想, 假使当林肯总统肃清南方奴隶主的残余力量的时候,忽然跳 出一个第三者国家,武装占领你们的福吉尼亚州,而宣称这 是为了使福吉尼亚州在军事上中立化,以保证美洲大陆的安 全,你们能认为这不是公开干涉你们美国的内政,武装占领你 们美国的国土吗?美国政府武装侵占台湾是公开干涉中国内 政,武装占领中国领土的侵略行为;这是公然无忌地向全中国 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人民的挑衅。中国人民不能容忍美国政府这 种公开直接武装侵略中国的非法的犯罪的战争行为。我们相 信,美国人民也是决不会赞成这种罪恶的挑战行为的,因为美 国政府的这种行为对美国的人民也是不利的。难道爱好和平的 美国人民,有任何人愿意为了他的政府要侵略远隔美洲五千英 里的台湾岛,而去当炮灰、去送死吗?! 美国政府毫无理由地武装侵略台湾的暴行,激怒了全世界 公正的人民,任何关于台湾未来地位问题的谎骗都不能平息这 种愤怒,于是美国政府就不得不以更大的撒谎来遮掩这一侵略 暴行了。七月十九日美国总统在他的国会咨文中说:“为了使 得任何方面对于我们对台湾的意图不发生任何怀疑起见,我愿 意声明美国对于这一个岛屿没有领土野心,也不为我们自己在 台湾寻求任何特殊地位或特权。”各位代表先生,我们中国人 是一个习惯于“听其言,观其行”的民族。美国的武装部队侵 略了中国领土台湾,但美国总统说,美国政府对台湾没有领土 野心,我们应该相信美国政府的“言”呢?还是观察美国政府 的“行”呢?侵占了人家的领土,说对人家的领土没有野心, 那么究竟什么叫做“领土野心”?不要愚弄人类的常识吧,对 于某一国领土的野心的最高表现就是侵占了该国的领土。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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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修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控诉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发言 武装部队侵略台湾的这一行动雄辩地证明了美国不仅对中国领 土台湾具有领土野心,而且已经在实现着这一领土野心。美国 的实在企图是如麦克阿瑟所说的为使台湾成为美国太平洋前线 中的总枢纽,用以控制自海参崴到新加坡的每一亚洲的海港。 美国出席联合国代表奥斯汀先生八月二十五日在其致 联合国秘书长赖伊先生的信上说:“美国未曾侵占中国的领 土,美国对于中国亦未曾采取侵略行动。”好得很,那末, 美国的第七舰队和第十三航空队跑到哪里去了呢?莫非是跑 到火星上去了?不是的,美国第七舰队和第十三航空队并未 跑到别的地方,它们是在台湾。那末,莫非是你们说的第七 舰队和第十三航空队根本不是美国的武装力量吧?不,第七舰 队和第十三航空队确实是美国的第七舰队和美国的第十三航 空队。那末问题是在哪里呢?世界上的侵略行动,还有比侵 占别国领土更甚的侵略行动吗?只有日本、德国那样法西斯 的统治,才不承认侵占中国的满洲及吞并奥地利和捷克为侵 略行动。各位代表先生,我们不能容忍美国政府这种愚弄。 我们都是生活在现实的世界里,生活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之 后,任何诡辩、撒谎和捏造都不能改变这样一个铁一般的事 实:美国武装力量侵略了中国领土台湾。 各位代表先生,美国政府武装侵略我国领土台湾不是偶然 的。它是美国政府长期侵略我国,干涉我国内政,企图独霸中 国的帝国主义政策的必然结果。 在中国整个对外关系的历史上,美国人民和中国人民尽管 是一贯地保持了友好的关系,但美国帝国主义者对于中国则从 来就是一个狡猾的侵略者。美国帝国主义者从来不是中国人民 的朋友,它从来就是中国人民敌人的朋友,它从来就是中国人 民的敌人。不管美国帝国主义者怎样厚颜无耻地说他们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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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人民的朋友,但恩怨分明的历史记录是不能修改的。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由于有其他帝国主义在中国占了美 国的上风,美国帝国主义对中国采取了与其他帝国主义国家不 同的名为“门户开放”、“利益均沾”,而实为与其他帝国主 义分赃的侵略政策。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地由于中国人民与苏联在第 二次世界战争中的努力与牺牲,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势力 被打垮了,其他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势力被削弱了,于是美国政 府就乘机加紧实行其独霸中国的政策。但实现这一个政策的困 难是很大的,因为赞成这个政策的只有国民党反动派,而反对 的却是全中国的人民。因此,为了实现这个政策,它必用一切 力量来支持国民党反动集团,反对中国人民。一九四五年日本 帝国主义投降以后,美国政府立即采取了公开干涉中国内政的 方针,用各种方法为国民党反动集团铺平了残杀中国人民的 血腥内战的道路。美国政府动员十一万三千的海陆空军登陆 中国的主要港口,替国民党反动集团抢占发动内战的战略要 点,帮助国民党反动集团运兵一百万到发动内战的前线。美 国政府更陆续装备了蒋介石反动陆军一百六十六个师,作为进 攻中国人民解放区的主力;帮助蒋介石装备空军九个大队共飞 机一千七百二十架,援助蒋介石海军舰艇七百五十七艘,援助 蒋介石物资及款项六十万万美金以上,虽然美国政府只承认了 这个数字的三分之一。只是因为得到美国政府这样大规模的援 助,蒋介石国民党反动集团才敢于和能够发动中国历史上空前 巨大、空前残酷的反对中国人民的内战,用美国武器杀死了数 百万中国人民。在蒋介石进行反对中国人民的血腥内战中,美国 政府除去派出上千的军事顾问人员为蒋介石策划内战外,美国驻 华部队还直接参与了中国的内战,进犯我中国人民解放区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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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修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控诉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发言 次之多。在此期间,美国政府与蒋介石国民党反动集团签订了 各种降中国为美国殖民地与军事基地的不平等条约与协定,如 《航空协定》、《海军协定》等的军事协定,如《中美友好通 商航海条约》、《中美双边协定》、《中美农业协定》等的经 济条约与协定,并依据这些条约与协定,在国民党中国获得了 许多海空军基地,控制了国民党中国政府的军事、政治、财政 与经济的各个部门。美国的商品,充斥了中国的市场,使中国 的民族工业陷于破产的境地。美国的独占资本家,通过蒋宋孔 陈四大家族的手,操纵了中国的经济命脉。蒋介石国民党反动 政府事实上完全是美国帝国主义控制中国的一个傀儡。中国人 民完全有理由把蒋介石残民以逞的一切罪行,同时写在美国帝 国主义者的账上。中国人民永远不能忘记对美国帝国主义者的 血海深仇。蒋介石匪帮对于中国人民所作的一切罪恶,美国帝 国主义决不能逃避他们应该担负的严重责任。美国帝国主义者 的手上沾满了中国人民的血,中国人民有一切的理由控诉美国 政府假手其傀儡蒋介石,屠杀中国人民与奴役中华民族的血腥 罪行。 然而,美国政府所有这一切的努力都失败了;这失败的记 录相当完整地写在美国国务院编的名叫《中美关系》的白皮书 上。但美国政府还不愿意承认这是最后的失败,它把它的侵略 中国的活动暂时集中到台湾岛上,那是蒋介石残余集团最后挣 扎的巢穴。 早在日本投降以后不久,美国军队即以协助国民党政府 “受降”及“遣俘”为名开始了侵略台湾的各种准备活动。美 国在台湾通过国民党政府所做的,亦正如他在日本所做的一 样:首先是把日本法西斯势力及其军事设施全部保存下来。 一九四七年下半年,在美国政府的策划之下,原任日本驻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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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总督的长谷川清,及由麦克阿瑟刚从巢鸭监狱释放出来的前满 洲重工业会社总裁鲇川义介等等侵华要犯,均由美国庇护前往 台湾,参与策划建筑台湾的军事基地,并在美国指挥之下,协 助训练屠杀中国人民的蒋介石军队。美国在这个时期内,先后 在台北松山机场、台中机场、台南机场和新竹机场建立了它的 空军基地及联络电台等设备,并由太平洋十三航空队派出军用 飞机,摄取台湾全岛的地形照片,探测台湾地区的气候,军用 飞机则常驻于台湾各空军基地。新竹机场原是日本占领台湾时 的最大空军基地,日本投降之后,则便成为美国的侵略武装第 十三航空队的基地了。同时,美国又逐步把基隆与高雄两港变 为它的海军基地。一九四八年春,美国西太平洋舰队司令柯克 率领舰队进抵台湾,逼使原拟隐瞒出卖海港的国民党政府,不 得不正式发表基隆与青岛同为美国海军自由碇泊的港口。从那 个时候起,美国的海军舰艇,便继续不断地侵入台湾领海,并 碇泊于台湾各海港,仅以高雄港而论,美国碇泊该港的军舰, 即曾达二十七艘之多。在陆军方面,美国的“联合军事顾问 团”老早就派出大批现役军官常驻台湾,按照美国及蒋介石的 共同作战计划,负责组织、装备及训练用以进攻中国人民的所 谓国民党“新军”,这样在军事上美国实际已代替日本控制了 台湾,把台湾变成了美国的军事基地。在经济上,美国政府与 美国独占企业如威斯丁豪斯电气公司、雷诺金属公司、通达公 司等合作,通过各种方式,控制了台湾的主要企业如电力工 业、铝金属工业、水泥工业和肥料工业等,操纵了台湾的经济 命脉,这样就实际把台湾变成了美国的殖民地。在这种情况 下,美国自然是不愿意轻易地放弃台湾这一块地方的。因此, 它很早就在进行各种恶毒的政治阴谋,以实现其独占台湾的目 的。美国对于“台湾分离运动”的策动,曾经达到过这样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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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修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控诉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发言 的程度,以致美国驻台官员竟公然声称:台湾人如愿意脱离中 国的统治,美国可以帮忙。台湾的中国人民亲眼看到了美国政 府协同国民党反动派残余所做的这一切阴谋活动,五年来他们 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地掀起了反对美国及其傀儡的伟大的民族解 放运动。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台湾人民光荣的起义,告诉 了全世界,不接受日本帝国主义统治的台湾中国人民,也绝不 接受美国帝国主义的统治。台湾人民热烈要求回到解放了的祖 国的怀抱,并正为台湾的解放而进行着艰苦英勇的斗争。 一九四九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中国大陆,蒋介石残 余集团逃往台湾,把台湾作为它最后挣扎的巢穴。美国杜鲁门 总统虽然在今年一月五日发表了“不干涉台湾局势”的虚伪声 明,但实际上美国政府却是更积极地更加紧地支持麇集台湾的 蒋介石残余集团,企图还是通过蒋介石残余集团,来阻止我中 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台湾,使台湾得以保持在美国的实际控制之 下。但为什么美国政府不继续这样做,继续采取通过蒋介石傀 儡政权来进行比较隐蔽的侵略方式,而必须采用公开直接的武 装侵略的方式来达到它控制台湾的目的呢?这不是因为别的, 而是因为中国人民的力量的日渐强大与蒋介石反动残余分子的 覆灭在即,间接隐蔽的侵略方式已经不能保证达到这一目的 了。这样看来,美国公开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行动,不过 是美国长期侵略中国的帝国主义政策必然演变的结果。美国政 府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行动,只是再一次向中国人民证 明:美国帝国主义仇视中国人民的一切胜利,它是中国人民最 坚决的敌人。 各位代表先生,我还得指出:美国政府武装侵略我国领土 台湾不是一件孤立的事情。它是美国政府加紧侵略、控制与奴 役朝鲜、越南、菲律宾、日本等亚洲国家与人民的总计划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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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美国帝国主义干涉亚洲事务的进一步的发展。 战后五年,美国远东总司令麦克阿瑟将军滥用盟军驻日 统帅的权力,完全违反中美英苏四国共同签署的波茨坦公告和 远东委员会的“日本投降后的对日基本政策”,采取了一连串 的非法措施:他擅自释放全亚洲人民所痛恨的日本战争罪犯, 复活日本法西斯的势力,镇压日本人民的独立解放运动,拒绝 迅速缔结全面对日和约,企图独占日本,奴役日本民族,变日 本为美国的殖民地和新的侵略战争基地。美国政府这个对日政 策不仅危害日本人民,而且也危害中国人民、朝鲜人民和其他 亚洲人民的共同利益,中国人民不能不严重抗议和坚决反对美 国政府的这个反动政策。中国人民在中国大陆上取得了胜利以 后,美国政府更加疯狂地进行武装日本以与中国人民和亚洲人 民为敌的政策。目前,美国政府不仅是已经把日本变为它在东 方准备侵略战争的主要基地,而且已经开始使用了这个基地, 向一连串的亚洲国家发动了侵略战争。美国政府侵略朝鲜、台 湾的总部就在日本。 美国政府借口于它一手制造的朝鲜内战,同时发动了对 朝鲜与台湾的武装侵略。美国武装侵略朝鲜,一开始就严重地 威胁了中国的安全。各位代表先生,朝鲜离美国的国境约有 五千英里,说朝鲜的内战会影响到美国的安全是十足的骗人的 鬼话,但朝鲜和中国的国境却只有一江之隔,美国武装部队的 侵略朝鲜不可避免地威胁到中国的安全。事实也证明了侵略朝 鲜的美军,已直接地威胁了中国的安全。从一九五○年八月 二十七日到十一月十日,美国侵略朝鲜部队的军用飞机不断侵 犯我国东北的领空,进行侦察活动,扫射轰炸我国城镇与村 庄,杀伤我国和平居民,损坏我国财产共有九十次。其详细 情况见于附表 〔 〕 。从十一月十日到十四日,共有二十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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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修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控诉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发言 十五日到十九日共有三十三次。美国侵略朝鲜军队的海军于九 月二十日在公海上曾对我国商船开枪并进行强制盘查。所有这 一切美国侵朝武装力量直接侵略我国的行为,都是向中国人民 公然无忌的挑衅,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我中央人民政府曾 向联合国陆续提出控诉,并要求联合国立即采取措施,制止美 国政府此种暴行,撤退美国侵略朝鲜部队,以免事态扩大。虽 然由于苏联代表的坚决支持,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于八月三十一 日将我国的控诉案列入议程;但由于美国政府的操纵和阻挠, 安理会至今仍拒绝我国代表出席陈述理由和参加此案的讨论。 现在,侵略朝鲜的美军已接近我国东北国境;美国侵略朝鲜战 争的火焰正在迅速地卷向我国。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武装侵 略朝鲜就不可能认为只是有关于朝鲜人民的事;不,不可能 的,各位代表先生,美国对于朝鲜的侵略严重地威胁着中华人 民共和国的安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亲密友邦,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江之隔;中国人民对 于美国政府侵略朝鲜的这种严重状态和扩大战争的危险趋势, 不能置之不理。中国人民眼见台湾的遭受侵略,美国侵略朝鲜 战争的火焰迅速地烧向自己,因而激于义愤纷纷表示志愿援助 朝鲜人民,反抗美国侵略乃是天经地义,完全合理的。中国人 民政府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阻止他们志愿前往朝鲜,在朝鲜民主 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指挥之下,参加朝鲜人民反抗美国侵略 的伟大解放斗争。 美国政府武装侵略台湾是同它干涉越南共和国的内政,支 持法国侵略者和保大傀儡政府,武装进攻越南人民分不开的。 全世界人民都懂得法国是越南的侵略者,保大政府是一个得不 到越南人民任何信任与支持的十足的傀儡政府,美国政府支持 这个侵略者和这个傀儡政府反对越南人民,其目的不仅是在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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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略越南,而且也是在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边疆。中国人民不 能不密切关心美国政府侵略越南阴谋的发展。 各位代表先生,美国政府以日本为其东方的主要战争基 地,武装侵略朝鲜和台湾,积极干涉越南,和加紧控制亚洲其 他国家,是在有计划地制造包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阵地, 以便于进一步进攻中华人民共和国,挑起第三次世界战争。 事情的真相是不难了解的:第二次世界战争后,美国帝国 主义政策在中国大陆上悲惨地失败了。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胜 利向全亚洲被压迫的人民与民族指出了驱逐帝国主义出亚洲争 取民族独立的道路,并且用生动的事实告诉他们,美国帝国主 义是可以被战胜的,没有帝国主义的压迫,亚洲人民不仅可以 生活,而且会生活得很好。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鼓舞了全 亚洲被压迫人民的争取民族独立的解放斗争。但美国帝国主义 却绝不甘心于它的独霸亚洲的迷梦的幻灭,绝不甘心于退出亚 洲,因此,美国帝国主义把胜利着的人民中国,看成是他们独 霸亚洲的最严重的障碍物。 美国帝国主义仇视所有亚洲人民的解放斗争,特别仇视 中国人民的伟大胜利。因此,它就用公开直接的武装侵略的形 式,来实现它这一进攻新中国独霸全亚洲的狂妄企图。美国帝 国主义者说,美国的国防线必须摆到鸭绿江、台湾海峡和中越 边境的丛山峻岭之间,不然,美国就没有安全;于是,美国就 武装侵略朝鲜和台湾,加紧干涉越南。朝鲜人民的解放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它自己的领土台湾的行使主权,中国人民抗 美援朝的志愿行动,越南民主共和国反对法帝国主义及其傀儡 的民族独立战斗,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可能影响到远在五千英里 之外的北美合众国的安全;饱经忧患的中国人民完全知道美国 政府采取了这一系列的侵略行为,其目的在于实现其独霸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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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修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控诉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发言 和独霸世界的狂妄企图。日本侵略者的祖师之一田中义一曾经 说过:要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亚洲;要征服亚洲,必先征服中 国;要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要征服满蒙,必先征服朝鲜 与台湾。一八九五年以来,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程序,正是按 照田中义一的计划进行的。一八九五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了 朝鲜与台湾。一九三一年,日本帝国主义完全占领了中国的东 北。一九三七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侵略全中国的战争。 一九四一年,它更发动了企图征服全亚洲的战争。自然,如所 周知,日本帝国主义未及实现这一阴谋,便倒下去了。美国帝 国主义的侵略台湾和朝鲜,实际上就是抄袭田中义一的文章, 重走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的老路。中国人民对于美帝国主义的 这一侵略趋势正保持着高度的警觉,而且已经从历史上取得了 如何保卫自己不受侵犯的经验和教训。 各位代表先生,美国帝国主义已经代替了日本帝国主义, 目前它正在走着一八九四——一八九五年日本帝国主义所开始 走的侵略中国和亚洲的老路,而且想加速地进行。但是一九五 ○年究竟不是一八九五年,时代不同,情况变了。中国人民已 经站起来了。战胜了日本帝国主义和美国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蒋 介石在中国大陆的统治的中国人民,也必定能胜利地驱逐美国 侵略者,收复台湾和一切属于中国的领土。全东方被压迫民族 和人民,五十五年来经过苏联伟大的十月革命,反法西斯的第 二次世界战争和中国人民大革命的胜利,又觉醒起来组织起来 了。不管美国帝国主义侵略者如何穷凶极恶,艰苦奋斗的日本 人民,胜利前进的越南人民,英勇抗战的朝鲜人民,从未放下 武器的菲律宾人民以及全东方被压迫民族和人民,一定能亲密 地团结起来,既不受美国帝国主义的利诱,也不怕美国帝国主 义的威胁,坚持战斗,取得伟大的民族独立斗争的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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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美国政府武装侵略我国领土台湾和扩大侵略朝鲜战争, 千百倍地加强了全中国人民对于美帝国主义的仇恨和愤慨。六 月二十七日以来,全中国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 民族、海外华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工商业家对于美国 政府这一侵略暴行的千千万万的抗议,表现了中国人民不可遏 止的愤怒。中国人民是爱好和平的。但美国侵略者如果以为这 是中国人民软弱的表示,那就大错特错了。中国人民从不,也 永不害怕反抗侵略战争。不管美国政府采取任何军事阻挠,也 不管它盗用什么样的联合国的名义,中国人民决心从美国侵 略者手中收复台湾和一切属于中国的领土。美国政府对其侵 占台湾而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应负完全的责任。这是全中国 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人民坚定不移的意志。 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为了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庄严,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对于美国政府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和武装 干涉朝鲜的罪行有其义不容辞的制裁责任。因此,我代表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向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建议: 一、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公开谴责,并采取具体步骤严厉制 裁美国政府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和武装干涉朝鲜的罪行。 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使美国政府自 台湾完全撤出它的武装侵略力量,以保证太平洋的与亚洲的和 平与安全。 三、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使美国及其他 外国军队一律撤出朝鲜,朝鲜内政由南北朝鲜人民自己解决, 以和平处理朝鲜问题。 最后,我要声明安全理事会主席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代 表初到成功湖对情况的不熟悉及现在还不是会员国的地位,与 美国代表勾结起来,安排了不合理的发言程序,剥夺了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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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修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控诉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发言 民共和国代表首先发言的应有权利,本代表对此表示严正的抗 议。 根据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一年三月出版的 《我国在安理会的正义斗争》刊印 注 释 〔 〕此附表本书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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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实行棉纱棉布的统购 * (一九五○年十二月七日) 陈 云 (一)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凡公私纱厂自纺的棉纱及自 织的棉布,均由国营花纱布公司统购。公私纱厂现存的棉纱、 棉布,均须进行登记,由国营花纱布公司承购,停止自行在市 场出售。 (二)国营花纱布公司,按前条规定实施统购时,其收购 价格,须确切计算厂方的成本,并给以适当利润。 (三)公私纱厂为国营花纱布公司加工代纺、代织的棉 纱、棉布,其工缴费的规定,亦须适当。 (四)公私纱厂生产的棉纱、棉布,均需符合国营花纱布 公司规定的成品标准,不得降低质量。 (五)为使统购价格、工缴费、成品标准等项的规定趋于 合理,由当地政府的工商局主持,工商联、总工会参加,召集 国营花纱布公司及公私纱厂共同协商,提出具体方案,经中央 人民政府贸易部批准实施之。 (六)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应根据棉纱和各种棉织品的 生产和需要情况,规定棉纱的分配、加工和销售办法。 这是陈云为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起草的《关于统购棉纱的决定》,于 一九五一年一月四日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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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棉纱棉布的统购 (七)各地人民政府,对纱布市场必须负责管理,取缔投 机囤积,协助国营花纱布公司作有效的分配、销售。必要时, 国营花纱布公司得增设零售店。 根据《陈云文选》(一九四九—— 一九五六年)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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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镇压反革命 分子的策略问题的电报 〔1〕 (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克诚同志并告子恢同志: 十二月七日的综合报告收到,很好,你们的方针是正确的。 对镇压反革命分子,请注意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 〔 〕 ,使社 会各界没有话说。 毛 泽 东 十二月十九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 〕这份电报收入本书时有删节。 〔 〕一九五一年一月十七日,毛泽东在批转湘西四十七军关于镇压反革命情 况的报告时指出:“所谓打得稳,就是要注意策略。打得准,就是不要杀错。打得 狠,就是要坚决地杀掉一切应杀的反动分子(不应杀者,当然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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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 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 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 (一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政务院 第六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六十五次政务会议,听了郭沫若副 总理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 方针的报告,一致同意,并责成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本此方 针,会同各有关部门,迅速定出实施办法,予以完全实现。政 务院号召各级人民政府,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全国文 化、教育、救济、宗教各方面人员,本爱国精神、同心协力, 为彻底实现郭副总理在报告中所提出的光荣任务以完全肃清美 国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文化侵略影响而奋斗。 根据一九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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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附: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 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报告 (一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郭 沫 若 百余年来,美帝国主义对我国除了进行政治、经济和武装 侵略外,在很长时期中,尤其注重文化侵略的活动。这种侵略 活动方式,主要是通过以巨额款项津贴宗教、教育、文化、医 疗、出版、救济等各项事业,加以控制,来进行对中国人民的 欺骗、麻醉和灌输奴化思想,以图从精神上来奴役中国人民。 一九○八年美国政府提议利用庚子赔款发展在帝国主义控制下 的中国文化教育事业,乃是一种处心积虑极其恶毒的政策。当 时,美国伊里诺大学校长詹姆生曾向美总统梯奥道尔·罗斯福 致送一个备忘录。这个备忘录中说:“为了扩张精神上的影响 而花一些钱,即使只从物质意义上说,也能够比用别的方法收 获得多。商业追随精神上的支配,是比追随军旗更为可靠。” 这是帝国主义者自己对于文化侵略的目的的最坦直的供认。从 此,美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活动更形积极。第一次世界大战以 后美国在中国的传教士即突增至占全部在华外国教士的一半。 国民党反动派统治时期,美帝国主义利用特权,更积极 扩展其文化侵略。据一九三六年的调查,美国教会及救济机关 在中国的“投资”总额达四千一百九十万美金,其中医药方面 占百分之十四点七,教育方面占百分之三十八点二,宗教及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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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 济活动费占百分之四十七点一。再就其事业范围来说,近数年 来的情况大致如下:(甲)学校方面:在中国的二十所教会高 等学校中间,受美国津贴的即占十七所之多;三百余所教会中 等学校中间受美国津贴的约近二百所,几占三分之二;小学方 面受美国津贴的约一千五百所左右,约占全部教会小学的四分 之一。(乙)医院方面:受美国津贴的在华教会医院约二百余 所,占中国全部教会医院的半数左右。在解放以前,美国曾通 过“善后救济总署”和“中国国际救济会”等机关在这方面积 极扩展其势力。(丙)救济事业方面:受美国津贴的有孤儿院 二百余所,麻疯病院二十余所,聋哑学校十所,盲校三十所 等等,这些救济事业的经费津贴机关为“美国援华救济委员 会”。(丁)文化、出版方面:除为数不多的图书馆博物馆等 外,过去主要是凭借其直接经营之电影事业进行侵略,在解放 前,在中国放映的影片中,美国影片曾占百分之七十以上,这 一年来有毒素的美国影片已经被我们完全肃清了。出版方面接 受美国津贴的则有少数的教会出版机构如广学会等。(戊)宗 教团体:美国教士在中国直接办理的基督教西差会有五十八 个,占在华西差会总数一百十三个的半数,受这些美国差会津 贴的中国基督教会约有十五个。此外还有各种教会的联合组织 和青年团体、出版团体和救济团体等等。属于美国系统或和美 国有关的天主教修会约有六七个,在全国一百二十三个主教区 中间,有十三个主教区的主教是美国人。 综合以上所述,接受美国津贴之文化教育救济机关与宗 教团体,在中国全部接受外国津贴的同类机关团体中占一半 左右。 全国解放之初,百废待举,政府对上述这些文化教育救济 机关和宗教团体,期望他们能恪守政府法令,所以未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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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容许他们暂时接受美国津贴。但是美帝国主义却仍然不断地企 图利用这些机关和团体暗中进行其反动的宣传和活动。一年以 来已经我公安机关发现多次这类事件,诸如造谣、诽谤、进行 反动宣传、出版和散布反动书刊,甚至隐藏武器、勾结蒋匪特 务、进行间谍活动等等,尤其在美帝侵略朝鲜、台湾以后,中 国人民抗美援朝运动广泛展开之际,美帝国主义分子这种破坏 活动更加活跃起来。美帝国主义者奥斯汀复在联合国安全理事 会十一月二十八日的会议上发表了诬蔑中国人民的荒谬演说。 最近美国政府更宣布冻结中国在美国的财产,企图以此种办 法,来增加人民政府的困难,威胁所有在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 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中全部中国工作人员的生活。 美帝国主义这些卑鄙的行为,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巨大愤 怒。各地教会学校教会医院等的教员学生、医务人员和职员工 友,普遍举行了爱国反美的示威,和对美帝国主义分子的反动 破坏活动进行控诉,并迫切要求将这些机关由政府接办或变为 完全由中国人民自办。 在宗教界,中国基督教徒中的爱国分子鉴于帝国主义利用 教会进行侵略的阴谋,也展开了广泛的爱国反帝运动。今年九 月间他们以吴耀宗先生为首发表了“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 中的努力途径”的宣言,宣布努力实现教会的自立自养自传的 方针,以肃清帝国主义在基督教中的影响。这个宣言已经获得 绝大多数中国基督教领袖和二万六千以上的教徒签名。天主教 方面也有四川广元县以王良佐先生为首的五百教徒签名发表的 “天主教自立革新运动宣言”。 这些事实说明了爱国的中国人民已经认识了美帝国主义的 罪恶,不能容忍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继续在中国进行。 为了肃清美帝国主义在我国的影响,维护中国人民文化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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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 育宗教事业等的自主权利,以及彻底制止美帝国主义分子利用 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和宗教团体来进行反动活动,政府对于一切 接受美国津贴的上述机关和团体亟应有适当的处理,兹特根据 上述情况拟定处理方针如下: 一、政府应计划并协助人民使现有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 育救济机关和宗教团体实行完全自办。 二、接受美国津贴之文化教育医疗机关,应分别情况或由 政府予以接办改为国家事业,或由私人团体继续经营改为中国 人民完全自办之事业,其改为中国人民完全自办而在经费上确 有困难者,得由政府予以适当的补助。 三、接受美国津贴的救济机关,应由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全 部予以接办。 四、接受美国津贴之中国宗教团体,应使之改变为中国教 徒完全自办的团体,政府对于他们的自立自养自传运动应予以 鼓励。 我们深信,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之下,实现上述方针是完 全可能的。我们深信,全国人民,包括在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 教育救济机关和宗教团体中的人员,都将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 之下,团结一致,实现上述的方针,把一百余年来美国帝国主 义对中国人民的文化侵略,最后地、彻底地、永远地、全部地 加以结束。 根据一九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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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一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政务院第六十五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经济政策 的规定,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鼓励并扶助有利于国计民生的 私营企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为私人投 资经营从事营利的各种经济事业。 第三条 企业的组织方式如下: 甲、独资及合伙: 一、独资——一人出资,单独负无限清偿债务责任。 二、合伙——二人以上出资、负连带无限清偿债务责任。 乙、公司: 一、无限公司——二人以上的股东所组织,对公司债务负 连带无限清偿责任。 二、有限公司——二人以上的股东所组织,就其出资额对 公司负其责任。 三、两合公司——一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人以上的 有限责任股东所组织,其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 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就其出资额对公司负其责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五人以上的股东所组织,分资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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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一定数额的股份,股东就其所认股份对公司负其责任。 五、股份两合公司——一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五人以 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所组织,其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 无限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就其所认股份对公司负其责任。 公司名称应标明其种类。企业非系公司组织者不得使用公 司名称。 第四条 合伙人及公司股东得以现金外的财产或其他权利 作价出资。 第五条 同一行业,或虽非同一行业而在生产上或业务上 有联系者,得依自主自愿的原则,在保持原有组织的基础上联 合经营其业务的一部分或数部分,订立联营章程,报经当地主 管机关核准。公营企业及公私合营企业亦得参加联营组织。联 营组织经核准后亦受法律的保护,国营经济事业得对联营组织 给予协助。 同一行业,或虽非同一行业而在生产上或业务上有联系 者,得依自主自愿的原则,取消各原有组织从事合营,成立新 的企业,申请核准及登记。 第六条 为克服盲目生产,调整产销关系,逐渐走向计划 经济,政府得于必要时制定某些重要商品的产销计划,公私企 业均应遵照执行。 第七条 企业应切实执行政府一切有关劳动法令。 第八条 企业的财产和营业受充分的保护,经营管理权属 于投资人;但与劳资双方利益有关者,应由劳资协商会议或劳 资双方协商解决之。 第九条 企业经营的业务,如应国家迫切需要,或在技 术上有重要的改进或发明,而在短时期内不能获利者,得经政 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核准,在一定期限内予以减税或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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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优待。 第十条 企业在创办或增资时缴纳股款,或因合并转业而 需要现金,经地方主管机关核准,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时, 得用黄金、外汇向中国人民银行折兑人民币抵缴。 第二章 核准及登记 第十一条 为配合计划生产,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盲目 发展,新创设的企业应依法令报经地方主管机关核准营业,方 得筹设。地方主管机关依照法令或因其业务及产销计划有全国 性者,应转报中央主管业务部门核准。 企业不得经营核准范围以外的业务。 第十二条 业经核准营业的企业,于设立完成后应申请 登记。 独资或合伙的企业,应向所在地市、县工商行政机关申请 登记。但依照法令或其业务及产销计划有全国性者,应由地方 工商行政机关转报中央私营企业局备案。 公司组织的企业,应经由所在地市、县工商行政机关转报 中央私营企业局登记。 业经核准营业的企业,在办理登记中,地方工商行政机关 得酌准先行开业。 企业应登记的事项非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条例公布前已准许营业的企业,除法令另有 限制规定外,仍得继续经营。 前项企业,应依照前条规定分别由地方或中央办理登记; 唯应由地方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企业业经登记有案者,可以不 再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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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企业经登记后,保护其名称专用权,但在独 资、合伙以市、县为范围,在公司以全国为范围,并以同类业 务为限。 第十五条 企业均得变更营业范围、添设分支机构、迁移 地区、转业、停业、复业、歇业及解散,但应申请核准,并分 别办理登记。 第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组织的企业,须 俟收足全部股款或章程订定的应缴股款并登记后,方得发行股 票。股票为记名式,并得自由转让。以前发行无记名式者,应 于登记前改为记名式。 公司股份得委托银行或投资公司代募或承募。 公司不得收买本公司的股票或收为抵押品。 第三章 企业对内对外关系 第十七条 企业之对内关系及对外关系,于不抵触政策 法令的范围内,在合伙依照所订契约,在公司依照所订章程 办理。 第十八条 公司组织的企业,应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 关。但两合公司及股份两合公司通过决议时,应得无限责任股 东的同意。 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股东会的决议方法和股东表决权的计算方法,均应于公司 章程中明确订定之。 第十九条 企业的负责人,在独资为出资人,在合伙及无 限公司为执行业务的合伙人或股东,在有限公司为执行业务的 股东或董事,在股份有限公司为董事,在两合公司及股份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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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公司为执行业务的无限责任股东。 企业设置的经理人、厂长均应秉承前项负责人指示处理 业务。 第二十条 企业的监察权,在合伙及无限公司属于不执行 业务的合伙人或股东,在有限公司属于不执行业务的股东或监 察人,在两合公司属于不执行业务的无限责任股东及有限责任 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监察人,在股份两合公司属于不执 行业务的无限责任股东及监察人。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执行业务股东,得与监察人举行联席 会议解决公司重大业务问题,但仍应分别负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选任以股东会出席股东 表决权过半数行之,董事当选后如转让其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 股份二分之一。有限公司设有董事者亦同。 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的选任,以股东会出席股东过半数行 之。有限公司设有监察人者亦同。 股份两合公司监察人的选任,以出席股东会的有限责任股 东表决权过半数行之。 第二十三条 企业中执行业务之负责人或其代理执行人 (经理人、厂长等),如有违反政府法令、合伙契约、公司章 程或股东会决议而致企业亏损破产或第三人遭受损失者,或亏 损资本达三分之一以上未向股东会报告者(旧有企业以依规定 重估财产调整后的资本为准),应负法律责任。 合伙契约、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与现行法令抵触时,负 责人或其代理执行人得拒绝执行,并提请复议。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健全其会计制度,备具必要的账簿、 表册及凭证(以人民币为记账单位,东北内蒙及新疆暂以当地 货币计算)。每年至少办理决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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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独资合伙企业的盈余分配,除法令另有规定 者外,依契约或行业通例办理。 公司组织的企业在年度决算后,如有盈余,除缴纳所得 税、弥补亏损外,先提百分之十以上作为公积,以为扩充事业 及保障亏损之用。提存公积后的余额,先分派股息,股息最高 不得超过年息百分之八。公司无盈余或有亏损时,其应发的股 息,得于有盈余的年度弥补亏损后酌情补发。经过提存公积、 分派股息后的余额得依下列各款分配: 一、股东红利及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监察人经理人 厂长等酬劳金(一般应不少于百分之六十)。 二、改善安全卫生设备基金(工矿企业一般应不少于百分 之十五)。 三、职工福利基金及职工奖励金等(一般应不少于百分之 十五)。 四、其他。 前项各款百分比由股东会决定之。二三两款的支配由劳资 协商会议或劳资双方协商决定之。 盈余分配以不影响经常生产及业务经营为原则。 第二十六条 公司组织的企业如于设立登记后需要二年以 上的准备始能开始营业者,在不影响该企业的财务计划下,经 中央私营企业局的核准,得以章程订明在开始营业前酌派股息 给股东。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负责人于营业年度终了,应向全体投 资人或股东会报告本年度的营业情况,并提出决算表报,盈余 分配方案及次年度的业务计划请求通过。 第二十八条 公司组织的企业不得投资其他企业为无限责 任股东,如为其他企业的有限责任股东,其投资额超过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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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实收资本三分之一以上时(旧有企业以依规定重估财产调整后 的资本为准),须报经中央私营企业局核准。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为扩大生产需要资金时,得经中央私营 企业局商同有关机关核准发行公司债。 公司债款非经核准,不得变更其用途。 公司债得自由转让,并得委托银行或投资公司代募或 承募。 公司债承购人如须以黄金、外汇抵缴债款,准用第十条 规定。 第三十条 企业的退伙、退股、解散、清算以及法令未经 规定的事项,在不抵触政策范围内,概依通例或关系人协商办 理。无限责任股东所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须俟企业财产不足 清偿债务时履行之。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办法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另 订之。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会议通过 后公布施行,修改时同。 根据一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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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工业化和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一九五○年) 刘 少 奇 直到现在,中国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和世界许多先进国家 比较起来,还是很低的。他们还很穷困,他们迫切地需要提高 生活水平,过富裕的和有文化的生活。这是全国最大多数人民 最大的要求和希望,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力求实现的最 基本的任务。 中国劳动人民为什么很穷困,他们的生活水平为什么很低呢? 从历史上来说,这有两个基本原因。 一个原因,是中国近代化的机器工业、运输业和农业还很 少,在国民经济中,百分之九十左右还是手工业和个体农业, 在运输业中,也绝大部分是人畜力和木船运输。和机器工业比 较起来,它们的生产力很低,耗费劳动力很大,不能生产出大 量的物质资财来供人民享受。 另一个原因,是外国的帝国主义者和中国的封建地主、官 僚、买办阶级在中国的长期统治。他们无限制地掠夺中国人民 的财富,欺侮和压迫中国人民,并造成长期的战争和大量的土 匪,阻碍中国工业的发展,压制和毁坏已经是很低的中国的生 产力。这样,就不能不使中国的劳动人民更加陷于穷困和饥寒 生活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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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这就是造成中国劳动人民生活水平很低并且过着穷困、痛 苦和被侮辱生活的两个基本原因。 怎样才能使中国劳动人民从穷困、痛苦和被侮辱的生活中 解放出来,并不断地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使他们能够过富裕 的和有文化的生活呢? 这就必须做好两件最基本的事情。 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推翻外国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地 主、官僚、买办阶级的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实现 中国的独立,统一中国,肃清土匪,保障国内的和平,没收官 僚资本,实行土地改革及其他各种民主改革,消灭地主阶级及 其他一切封建残余势力,从而在城市和农村中解放已有的生产 力。这一件事情,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已经基本上 做好了,未完的工作在不久以后也可以完成。以后的工作,就 是继续加强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防止反动分子复辟的阴谋, 加强国防力量以保卫世界和平,防止帝国主义的侵略和进攻。 这虽然还是一项严重的需要付出很大的人力物力去完成的任 务,但中国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之下也是保证能够做好的。做好 这一件事情的意义,只是使中国人民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 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之下解放出来,只是使他们从穷困、痛 苦、被奴役、被侮辱的地位翻起身来,只是使中国已有的生产 力获得解放,清除发展生产的障碍,造成继续发展生产的顺利 条件,并且使生产的继续发展获得保障,不受内部的和外来的 野蛮势力的破坏。但这还不是生产力的直接提高,还不是生产 本身的发展,因而就不能很大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人民政府 剥夺了官僚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的财产,并将地主的财产无代 价地转交给贫困的农民,人民政府又禁止了投机家的大量掠 夺,并拨出了大量的款项救济灾民、失业工人及其他无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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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生活的人。这些,对于最穷困的劳动人民的生活是有一些补助 的,但是这种补助是很少的,并且是暂时的。这就是说,推翻 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统一中国,剥 夺官僚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的财产,还只是清除发展生产的障 碍,造成发展生产的条件,还不是生产的直接发展,因而还不 能立即和直接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是做好了这第一件 事,就使中国人民有可能并有了顺利的条件去做好第二件事。 而不做好这第一件事,第二件事是做不好的。过去许多实业救 国论者的错误和他们失败的原因,就在于他们不懂得这个道理。 第二件事情,就是利用已经建立并且巩固起来的人民民 主专政作为主要的工具,并利用其他各种条件,配合各方面的 努力,来发展一切有益于人民的生产及其他经济事业。首先用 一切办法在现有基础和现有水平上来提高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 生产率,提高生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节省原料和材料,消灭浪 费,降低生产品的成本,然后逐步地提高生产技术,建设新的 生产事业,并使手工业和个体农业生产经过集体化的道路改造 成为具有近代机器设备的大生产。这就是使中国逐步地走向工 业化和电气化。只有工业化和电气化,才能建立中国强大的经 济力量和国防力量。只有逐步地做好这件事情,不断地提高劳 动生产率,发展近代化的生产事业及其他经济事业,才能使中 国人民逐步地提高生活水平,能够过富裕的和有文化的生活。 而如果不能做好这件事情,就决不能提高中国人民的生活水 平。因为生产事业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乃是全体人民 一切物质福利和精神福利的基础。 只有做好了第一件事情,才有可能做好第二件事情。当着 我们去做好第一件事情的时候,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做好第 二件事情。现在第一件事情已经或者差不多做好了,第二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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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情也已经在一些地方开始进行,不久以后,就要更大规模地有 全面计划地来进行,而且要永远继续下去,因为生产是更基本 的,永远需要的。如果我们在做好第一件事情之后,不能接着 把第二件事情做好,那我们的革命就没有什么大的意义了,我们的 革命就不能说是已经胜利了,相反,我们还要遭受可耻的失败。 如果我们配合世界保卫和平的力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障 了世界的和平,也就是说,保障了我们进行经济建设的和平环 境,那我们进行经济建设的大体步骤应该是怎样的呢? 首先,我们必须恢复一切有益于人民的经济事业,并使那 些不能独立进行生产的已有的工厂尽可能独立地进行生产。其 次,要以主要的力量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同时,建立一些必 要的国防工业。再其次,要以更大的力量来建立我们重工业的 基础,并发展重工业。最后,就要在已经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重 工业的基础上,大大发展轻工业,并使农业生产机器化。中国 工业化的过程大体要循着这样的道路前进。 中国工业化的过程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步骤? 在恢复中国的经济并尽可能发挥已有的生产能力之后,第 一步发展经济的计划,应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为重心。因为只 有农业的发展,才能供给工业以足够的原料和粮食,并为工业 的发展扩大市场。只有轻工业的发展,才能供给农民需要的大 量工业品,交换农民生产的原料和粮食,并积累继续发展工业 的资金。同时,在农业和轻工业发展的基础上,也可以把劳动 人民迫切需要提高的十分低下的生活水平提高一步,这对于改 进人民的健康状况,在政治上进一步团结全体人民,也是非常 需要的。而建立一些必要的急需的国防工业,则是为了保障我 们和平建设的环境所不可缺少的。只有在这一步做得有了成效 之后,我们才有可能集中最大的资金和力量去建设重工业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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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切基础,并发展重工业。只有在重工业建立之后,才能大大地 发展轻工业,使农业机器化,并大大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只能循着经济发展的步骤来提高, 经济建设能够继续发展一步,也就造成了使人民生活水平继 续提高一步的可能性。否则,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是不可能提 高的。如果有人要勉强地去提高,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超过 了经济发展的速度,超过了经济事业的负担能力,那就要阻止 和破坏经济事业的发展,在最后,不独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 平,相反,还要破坏人民的生活,使人民生活水平降低。这就 是一种无政府主义观点,是一种经济主义和片面福利的观点, 一切觉悟的工人和劳动者必须反对这种观点。 发展中国经济,使中国工业化,是需要巨大的资金的, 而没有资金,没有数百亿银元的资金投资于工业,特别是重工 业,那就不要想加快我们的工业化。但是从哪里并且怎样来筹 集这些资金呢?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中,筹集资本的方法,除了无 情地剥削本国的工人和农民,并使无数的小生产者和中等企业 主破产,以集中资本之外,照斯大林同志说,还有以下三种方 法:依靠对于殖民地的掠夺,依靠军事赔款,依靠奴役性的借 款和租让。但是,这些办法,我们都是不能采取的。无情地剥 削本国人民和对于殖民地的掠夺,这是与我们国家立国的原则 根本相反的。在奴役性的条件下向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借款和 让出租让地,我们当然也是不能采取的。在平等的条件下向社 会主义的苏联及其他人民民主国家取得借款和实行租让,原则 上是可以的,我们也已经做了一些,以后或许还可能做一些, 但是不能取得很大资金,因为苏联及其他人民民主国家也需要 很大的资金去发展他们的工业。因此,我们筹集工业资金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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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一册 法,也和以前的苏联差不多,就只有由中国人民自己节约这一 个办法。除开这个办法,我们就不能筹集中国工业化所需要的 巨额资金。 由于中国人民已经取消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避免了 帝国主义对于中国人民的掠夺,由于实行了土地改革,免除了 农民向地主交纳的地租,又由于没收了官僚资本企业使之成为 国营企业,再加之以劳动人民生产热忱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 提高,各种节约制度的建立和降低成本等,中国人民在人民政 府的正确领导之下,是能够用节约的办法由自己逐步地筹集起 工业化所需要的大量资金的。人民的这种节约,当然应由国家 的税收,国营工业、商业和银行的利润,以及发行建设公债等 等办法来实现,而不是要每家每户地去直接节省。 为了保卫中国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需要进行大规模 的经济建设,使中国工业化。而为了要大规模地进行经济建设 与加快工业化,就需要由人民节省出大量的资金以投资于经济 事业。而要人民节省出大量的资金,就不能不影响人民生活水 平提高的速度,就是说,在最近一二十年内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的速度不能不受到一些限制。这并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创 造劳动人民将来更好的生活,在将来能够更快地提高人民的生 活水平。因为人民节省下来的资金不是用来满足剥削者奢侈的 生活,更不是用来满足政府办事人员的腐化生活,而主要的是 用来满足国家工业建设的需要。这就为提高中国人民的生活水 平建立了可靠的基础。这一点,是应该使所有的工人和劳动者 都来了解的。这就是说,我们为了筹集资金去建设我们的工业 以创造将来更好的生活,在我们不饿不冻并能保持通常的健康 的条件之下,我们尽可能多节省一点,少花费一点,以便由国 家把资金积累起来,去加快工业化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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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斯大林同志说过:“一个农民,他积累了少量的钱,他 不用这些钱去修理犁头,革新自己的经营,而却买了一架大留 声机……花光了”。这样的农民,是不会创造自己幸福的生活 的。这对于我们的国家也是一样。如果能够从人民的节省中筹 集一些资金以投资于工业,但我们却不这样做,而由大家在消 费中花光了,那我们就不能创造人民的幸福的生活。这就是 说,在建设时期内,存在着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由人民积累资 金以加快工业化之间的矛盾,应使广大人民彻底了解这个矛 盾,以便获得适当的解决。 并不是所有国家的工业化都能相应地提高劳动人民的生活 水平。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 并没有相应提高,而且这些国家最后不能不变成帝国主义,去 侵略其他民族和国家,取得原料和市场来维持自己已经发展起 来了的工业,并因此而要进行世界大战。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国 家工业化的道路。这条道路我们是不能采取并且是必须避免的。 但是,世界上还有另外一条国家工业化的道路。这就是社 会主义的或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工业化的道路。采用这条工业 化的道路,就能在工业化的过程中相应地逐步地提高劳动人民 的生活水平,避免失业、饥饿和破产的痛苦,并且不需要去侵 略其他的民族和国家,更不需要进行战争。这是我们应该采取 并且必须采取也能够采取的道路。 在世界历史上就只有这两条国家工业化的道路。除此以 外,是没有第三条路的。有人说要走第三条路,这只是在欺骗 人民。如果有人在“诚意”地幻想第三条路,那也只是在“诚 意”地自欺欺人,其结果是没有两样的。 根据《刘少奇选集》下卷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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